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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调查报告【五篇】

时间:2023-06-25 10:20:06 调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从整体情况看,年后半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县委、政府比较重视,基本做到了将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各乡镇、各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进展、有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调查报告【五篇】,供大家参考。

施工调查报告【五篇】

施工调查报告范文第1篇

一、“六五”普法规划得到认真实施

从整体情况看,年后半年“六五”普法工作启动以来,县委、政府比较重视,基本做到了将“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各乡镇、各部门都做了大量工作,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进展、有成效。通过实地检查,我们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肯定:

1、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健全。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安排和具体要求,年11月,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之后,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并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依法治县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设立了依法治理工作办公室并配备专职副主任,指导协调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也都成立了相应地组织领导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人员。从调查的情况看,大部分单位有年度工作计划,有相应的配套制度,有会议记录,有文件资料,有个人学法笔记,有经费保障,单位负责人比较清楚地知道“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和要学习掌握的重点法律,熟知本部门本单位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任务。总体上我们认为,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是比较到位的,也是符合我县实际的。

2、重点对象的普法工作全面开展。坚持把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作为“六五”普法的重点对象,以对重点对象的普法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这一工作思路是清晰的。一是较好落实了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律知识年度考核等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两年多来,按照县上安排,司法局先后举办了4期干部法制讲座,受教育人员达800多人(次),人社局每年年终,组织全县公务员进行法律知识集中考试,并将成绩发文予以公布。二是对中小学校的普法工作普遍比较重视。注重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青少年法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法律进学校活动实施意见》,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聘请司法系统兼职法制副校长75名,并抽组普法讲师团,不定期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各校还针对青少年学生的特点,采取法制小报、知识竞赛、主题班会、以案讲法、互动问答等多种形式,将紧急避险、校园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治安防范、禁毒等方面的法律知识融入其中,通过课堂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予以渗透。调查中看到二中、四中、南关小学均采取了各有特色的活动,取得了较好地实际效果。三是加强了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在车道乡发生恶性伤害案件之后,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实施“法律进乡村”、“一学三讲”工程和“送法下乡”等活动。年以来,先后在、天池、等乡镇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发放宣传品2.5万份,在农民文化广场和新农村建设点建立“百米普法长廊”22处,制作宣传栏280处,编发了《农村实用法律手册》2万多份。芦家湾等乡镇将司法干部的姓名、职务、电话印制成名片发给群众,加强相互联系。

3、重视普法阵地建设,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大部分系统行业如税务、金融、工商、疾控、住建等都能够充分利用重要节日,多次组织开展不同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收效明显。针对油区违法犯罪案件频发的实际,县依法治县办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针对征地拆迁难度大的实际,司法局组织对城区居民和农民进行了《土地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讲解。据了解,两年来全县累计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教育活动50多场(次),制作宣传碑(牌)60多面,刷写永久性标语260多条,赠送普法图书资料7万多份。二是宣传形式有所创新。司法局联合县电视台开办了《政法视点》、《法治在线》栏目和《律师信箱》专栏,扩大了宣传覆盖面。并利用手机“飞信”和“政信通”移动办公平台,定期不定期向不特定用户发送普法短信。镇、交警队运用QQ、微博、手机短信开展普法工作。交警队还在本单位建立了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便于司驾人员观看学习。三是普法培训力度不断加大。两年来,各行业各部门都举办了形式不同的培训班。特别是食药监局先后举办了餐饮企业负责人、服务员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的培训班68场(次),培训从业人员达6120人(次)。卫生局组织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的专业人员,深入街道、农村、学校广泛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20多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多万份。司法局先后举办全县“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3次,受训862人(次)。

4、依法治理工作有新进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上,结合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县区”、“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至目前,全县已经有9个村和1个社区被命名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上,加强了对特殊人群的管理教育,使在册的407名“两释”人员安置率达到90%以上,帮教率达到95%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两年来,司法局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21件,兑现案件补贴18万元。在重点领域的专项依法治理工作上,积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大力开展了食品药品安全、农资打假、道路交通等专项整治活动。交警队以“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牵手平安行”等活动为契机,严格治理超限、超载、超速、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食药监局加大对辖区内498家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频次,检查面达到了100%。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1、对普法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部分单位还没有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有虚于应付和蒙混过关的思想。个别单位负责人对自身的学法重视不够,主动性不强,有为学法而学法的现象,个人学法笔记记得不好。有些单位虽有安排,但实际抓落实不够,学法制度流于形式,普法资料不全。

2、普法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主要表现在:少数乡镇普法工作已经实现了常态化并能有所创新,而大多数乡镇只是按照县上安排被动开展工作,仅在宣传日开展口号式宣传,难以使普法对象对法律知识入脑入心。有执法任务、同群众联系较密切的部门普法力度相对较大,而大部分没有执法任务的单位,还没有提上日程。部分单位自身对干部职工的学法教育抓的不紧,有依赖于政府法制部门和党校培训的倾向。相对而言,农民、青少年、企业管理者和流动人口的法制宣传教育机会比公务员少,而且内容简单、零碎,不够系统。特别是农民和青少年两个群体,面广、量大、难点多,没有实质性进展。

3、普法宣传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部分单位对于普法宣传教育和普法实践的有机结合缺乏探索研究,未能结合实际建立和推行有效的、学用结合的普法机制,有的普法宣传教育内容和具体工作结合不够紧密,不能及时为群众释疑解惑,特别是对分散居住的山后群众普法教育效果不是很明显。个别单位的普法宣传方式只是就普法而普法、就宣传而宣传,普法宣传只是为了应付检查,教育流于形式。

4、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不强,重点不够突出。在普法宣传的主题和内容上,涉及民生、关系老百姓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的相对较少,同时对企业职工、流动人口、青少年和农民等重点人群的法制教育不能因人施教,在内容上缺乏针对性,群众不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援助的政策和途径,在遇到矛盾纠纷或其他困难时往往不知道找谁。由于部分老百姓缺乏相应的法律知识,法治观念也比较淡薄,因此他们在遇到矛盾纠纷时“不信法”,不能通过法律途径理性、合法地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而是通过上访、甚至暴力等极端方式来表达利益诉求,导致治安、刑事案件频发,影响社会稳定。

5、经费保障水平不够高。基层单位开展一些工作因为没有足够经费而受到一定影响。

三、几点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首先要求领导干部不仅要抓自身学法,率先垂范,还要把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并从组织人事入手,督促各级领导履行职责,切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新格局。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研究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进行单项考核,在考核中要注重实际效果,以防止基层和个别单位蒙混过关,使考核走了过场。

二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强化督查,确保普法任务落到实处。建议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借最近全市中期督查的契机,进一步加大“六五”普法督查工作力度。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六五”普法工作进行全覆盖、多层次、有针对性的督查通报,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对自身学法不重视、依法治理工作无进展的单位,要予以批评并督促整改。

施工调查报告范文第2篇

关键词:人事管理;
人材培养;
忠诚度

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近些年来,随着国内经济的高速增长,产生了大量的小型维修施工企业,他们的产生发展壮大过程中,产生了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其人事稳定问题,需要解决。因此,我们对江浙沪的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希望对解决此类问题有参考作用。

1概述

1.1从管理层面上看

这样的企业(项目部)管理人员精少,有时候就直接是老板全面抓,既是工人,又是管理者。我们举例来说,现服务于昆山南亚电子材料有限公司CCL厂区的一家维修企业(下文称为A企业),注册资金五十万,常年员工保持在8人,平时老板进行全面管理,闲时是业务员,要接单以维持基本运营,公司负责人既是材料员,又是安全员,还要进行财务管理。因为竞争比较激烈,决定了老板不可能接到太多的单,同样由于业主的各种管理制度,也决定了老板不敢接太多单(怕万一有闪失不按时按质完成被业主罚扣),此公司的唯一管理者就是老板。在这样的企业负责人看来,闲时管理者就成了摆设,不能直接创造效益。忙时呢,人员不足,老板也亲自上阵,参与一线的施工。

1.2企业员工构成(以A施工企业为例)

1.2.1 管理者的亲戚

小型施工者一般都是从无到有的,在创业之初,往往都是家族型的较多,A企业的老板在接第一份单时,职工来源主要是:从家中将在一个施工企业打工的哥哥请来帮忙,加上妻弟三人开始了创业生涯。

1.2.2 管理者的朋友

由于A企业的老板本身就是从事机械安装维修出身的,认识圈内的朋友,在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就靠自己以前积累的人际关系,将认识的朋友请过来帮忙,在报酬等福利讲好的情况下,队伍开始成型,并渐渐地发展。

1.2.3管理者招募培训

小型施工企业运营之初,其员工基本上都是相互比较熟悉,并相互信任的,这样企业就会发展壮大。随着施工的日渐进行,人员开始流失,自然需要补充。在发展的情况下,就向劳务市场或是有劳动力资源的员工那里进行招募。这是发展的必经之路。

2施工中人员的培训

2.1培训的理论基础

谈到人事管理,专业书籍中有很多的范例,也有不少管理模型,更有不少的学说概念理论。事实上,我们的人事管理离不开我们的人文环境与历史文化遗传,所有的先进经验必须结合我们中华传统文化熏陶下的基层员工。

通过与B企业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的交流,我们印象最深的是“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子所不欲,勿施于人。”等字句。

培训一个员工,并不是由于其素质差,或有人格问题,只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其个人施工技能,使其达到其应有的技术高度,这是培训的起因。

中国古代伟大的教育家孔子认为:子所不欲,勿施于人。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推己及人。从自己的内心出发,推及他人,去理解他人,对待他人。从施工管理的角度来说,实则就是实行人性化的管理。从培训的角度来说,传训者讲义的内容,本身就是受训者容易接受的,或乐于接受的。具体地说,传训者的要义,绝不能照本宣科,应对照本公司的施工实际与受训者本人心理来编制的,应有相当强的针对性,当然也要有绝对的适用性,这样,其操作性就很强。

纵观上述二条,我们分析认为这是B公司管理人员的理念,也是他们各项管理制度出台的检验性标准。

同样,在调查中,我们也认为,这二条基本管理理念只适用于小型施工企业的管理,因为其人数较少,个性化的差异管理并不会影响其整体管理效益,但对大中型企业,就不一定适用了。

2.2新人的培训

B企业招募新员工时,自然明确待遇,签订劳动合同,但与众不同的是,他们强调最基准的做人原则。诚实守信,成为录用新员工的首要条件,至于文化水准及身体条件则成了其次条件。他们的《**项目员工自律规定》,成为宣讲的主题,其主要内容有:

①做人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或参与打架斗殴。不接触社会上不良份子。遇到不遂心之事,切忌争吵,友好处理争执,做到有话好好说,有事好商量。遇到可能伤害到自己的事,或报告领导,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处理,杜绝意气用事,肆意扩大事态。

②做事原则:遵守**厂规厂纪,服从领班施工管理,自己能处理好的事不得相互推诿,遇到无把握处理的事,必须及时上报本队或是业主负责人员,并协助处理完善。离开施工现场必须检查可能存在之隐患及其它安全质量危害。

从这两条可以看出,其制度是从实用性的角度,依做人及做事的原则定下基调。如果做到上述二条,说明员工的思想已经合拍上企业的文化了,即便是工作或生活中发生了一些不愉快,他也能从公司的立场去修正自己的决定。

2.3员工教育训练与提高

2.3.1 施工安全教育总是困扰管理人员的重要问题

B企业在他们的安全管理规定中,则是特别强调了“作业者本人最重要”的原则,强调无论是企业信誉与赢利都比不上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他们的安全管理规定是用《10年度**施工安全卫生承诺书》的形式出现的。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我承诺,施工中坚决将我或我周围的人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施工过程中坚决捍卫我不伤害別人,我不被別人伤害,我不伤害自己的施工宗旨。

2.3.2杜绝金钱处罚

我们翻遍B企业的各项教培制度及规定,居然看不到他们有罚扣金额的字眼。一般说来,员工总是很忌讳罚扣的,他们赚钱也不容易,被罚扣后的逆反心理出特别强。所以出现了“大事故不出,小违章不断。”的现象,那也是对现行安全罚扣等管理方式的极大讽刺。但是,在交流中我们了解到,他们对付违章是采用请吃饭的形式处理的,他们老板一次在施工现场未戴安全帽,就得依惯例去饭店请员工吃饭,并不得突破惯例。这样做既解除了老板对工人罚扣所引起的弊端,又消除了员工屡犯屡罚的恶性循环。这样看来,他们是将违章当成了交流与加深感情的平台了。

2.3.3加强技术普及

小型施工企业一般比较忽视在职员工的技能培训。因为管理人员少,精力有限,自然忽视了这方面的工作。B企业的调查中,他们认为:对老员工来说,技术水平总得跟上发展的步伐,让他们有种满足感。对新员工来说,要让他们有成就感。这样就得及时地针对不同的施工人员订制不同的资料,送至他们手中,让员工研读,以期在施工中有所作为。从心理上来说,让老员工认识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技术无止境,可以克服或消除他们骄傲自满自以为是的施工心理,对新员工来说,可以避免因老师傅技术保守带来的技术不普及的施工状况。这样,新员工具有的成就感,反而对老员工产生了一种压力。一种自我学习提高的氛围就展现在队伍之中。

2.3.4避免矛盾积累

我们从B企业的管理架构中看出,其主要管理人员也是老板一人,但其基本上不从事第一线工作,专职管理,所以,他常常能思考或发现管理中的相关问题,并及时处置,基本上将矛盾消灭于萌芽之中,也是符合了将施工宗旨中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主旨思路。

3人员的流动性

3.1员工流动的成因

3.1.1在重用时,被使用者则要求提高待遇

大型施工企业人才济济,有技术的人数众多,在施工中他们很少会摆谱。而小型施工企业由于成本考量,一般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缺了谁,工作就会受到影响。这样,有些人就会借机提高待遇。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小型施工企业C在一次急修中,引风机最后需要精密对心,如果用传统的百分秒对心,耗时特长,必须使用镭射对心,以加快速度,便于业主开机运转。C企业只有一个师傅进行镭射施工作业,偏偏这时候,该员工装病,婉拒对心施工。当时老板急得象热锅上的蚂蚁,好说歹说,答应加了工资,才避免出现笑话。

3.1.2找到更好待遇时,要求离开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一小型施工企业D一次居然走了五个师傅,D企业元气大伤,究其原因,是另一家同质企业高薪挖走了这五个人。

一般说来,上述二种因素是导致人员流失的重要原因。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小型企业的稳定性,对其发展的影响更大。究其原因,我们调查得出结论认为,主要是由于员工的敬业精神不足,忠诚度不够。在目前经济高速成长的今天,社会大量需要有一技之长的人,造成人才供给不足,在客观上当然是人员流失的根源。

3.2防范措施

我们发现,在调查的数家小型维修企业中,解决职工流失问题做得最好的还是B企业,固然与他们的平时管理及培训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但他们还是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患于未然。他们的做法如下二点值得借鉴:

3.2.1从制度上预以防范

合理适用《劳动合同法》,合同一签一年,这里我们发现,有的小型施工企业并没有与所有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究其原因是主要是职工怕麻烦,因为这样来去自由,相对而言企业还是比较注重这个问题的。B企业有这么个条款:

①双方当事人一方故意或者过失违反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并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②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且在三年内不得服务于竞争对手之单位。

3.2.2动之以理,晓之以情,循循善诱,谆谆教导

调查中发现,B企业从上至下,有种人情味,员工对工作对种归属感,感觉他们象个大家庭。也正因如此,B企业的人员相对稳定。

4整合各方面的信息,得出相关结论

在人性化管理的基础上,让员工有荣誉感,有归属感,运用好《劳动合同法》的条款,用制度去解决问题。以教育培训为导向,以人情管理为纽带,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绳,用心,用情,用力地解决小型施工企业的员工流失性问题。

5结束语

企业职工的流失问题,发生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年代,蓝领供不应求的现状不会消失,加上目前民族性的一个主流就是一切向钱看,所以,解决这个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

另外由于长三角地区用工的缺乏,引导企业向西部欠发达地区招聘,对这一部分人员,我们当然可以采用现行的管理制度,但不能忽视员工的生态观念,如果他们本身就远离这种发达的经济区域,如何尊重他们的观念,进而引导其思维,以融入这个快速发展的行业,也是必须认真对付的一个课题。

另外,由于小型维修企业与生俱来的缺乏组织性的支持,缺乏长久性的人材培养方式,以及企业员工不断弱化的忠诚度,严重制约了企业的稳定与发展。如果这个问题解决好了,说明企业就壮大了,发展成中型企业了。

参考文献:

[1]〈〈江安集團中隆工地管理台帐〉〉2010版

[2]经济科学出版社《管理学简明教程》2006版

施工调查报告范文第3篇

一、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

当前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具体表现为:

1、施工现场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淡薄。

首先是思想上不重视,存在着一些安全隐患。众所诸知,目前施工企业雇用的劳务工基本上都是一些没有组织的散工,而且多是刚参加工作的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差,缺乏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时有发生。据统计,建筑行业70%以上的事故都是因三违造成的。

2、岗前系统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

时间短,效果差。岗前安全教育没有真正落实,即使有也多是流于形式,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没有得到有效的提高。同时民工的流动性大,往往一个民工同时在几个工地干活,没有相对的稳定,造成管理上的困难。

3、现场的安全管理不到位。

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建筑施工现场物的不安全因素在减少,但人的不安全行为却没有得到有效的监控。工地上虽都配备了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员,但有的安全员责任心不强,没有真正履行职责起到巡查纠错的作用。

4、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安全资金不到位。

当前,不少工程由于建设单位任意压缩工期,使得本已紧张的工期变得更加紧迫,无形中加重了工人的劳动强度,增加了不少加班时间,特别是大量夜间施工频繁,增加了安全隐患。有的建设单位安全资金不到位,使得必要的安全投入捉襟见肘,安防设施大打折扣,甚至不符合安全规范。

二、面对现状。如何规范劳务市场

加强安全的管理,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笔者以为:培育劳务公司是方向,安全培训教育是重点。

1、成立一批劳务公司。

政策扶持培育劳务市场,让劳务市场真正自由发育,为施工企业提供劳务用工。

1)由劳务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明确责、权、利关系。劳务公司与劳务工人签订安全方面的协议,让工人真正意识到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自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与工人签订劳动协议,为民工购买保费较低的集体人身意外险,无事保平安,一旦发生意外,民工也可获得一定的补偿,企业亦可减少损失。责任的明确也有助于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让行业协会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成立专门的工人培训基地。所有劳务公司的劳务工人都必须经一段时间的安全及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能聘请上岗作业,而不是目前三几天的速成班。因为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内是不可能将一个刚洗脚上田的农民改造成为一个遵章守纪的操作工人的。

2)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的落实,包括进场三级教育及班前教育。只有系统的培训与潜移默化的教育相结合才能有效地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

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及安全施工方案、措施,不断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挥现场专职安全员的动态管理作用,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不安全因素,制止工人不安全的行为。同时落实门卫制度,凭上岗证及工地出入卡(胸卡)进出工地,防止未经教育或非本工地的民工流窜入工地。

4、加强建设工程的工期管理。

施工调查报告范文第4篇

一、城关镇为什么要推行五指工作法

在经济与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城关镇历经三次区划调整。经过调整,城关镇一是行政村少了,由原来的二十一个村减少至十个;二是辖区面积小了,由原来的38.5平方公里降至25.3平方公里;三是经济实力明显下降,原有的骨干企业多数被划走,税源匮乏,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四是三产优势弱化,失去了新县城这块沃土,三产对经济不再起支撑作用;五是人心涣散,部分干部群众对城关镇今后发展感到迷惑;六是问题和矛盾多了,区划调整前后各种矛盾错综交织,如:煤矿遗留问题,原城关教师、老干部拖欠统筹问题,机关分流人员遗留问题及其他债权债务问题,影响着城关镇发展。在困难面前,城关镇党委、政府认为必须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来推动全镇各项工作。最近,中央要求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并运用科学的方法,处理和解决好前进道路上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城关镇在寻找正确有效的工作方法过程中,经过客观分析,多方征求意见,提出了五指工作法。

二、什么是五指工作法

城关镇将全镇整体工作喻为手掌,经济建设是各项工作的主旋律,被喻为大拇指;计生、稳定、安全生产三项工作相辅相承,举足轻重,是推进经济建设的重要保证,分别被喻为食指、中指、无名指,其它工作是提升全镇整体形象的有机组成部分,被喻为小拇指。五根手指缺一不可,统筹兼顾,正如弹钢琴一样,既有轻重缓急,又有协调运作,达到产生和谐乐章,促进城关镇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目的。

三、城关镇如何实施五指工作法

(一)转变思想观念,倡树团结协作精神。为落实五指工作法,城关镇在全镇上下开展了思想教育。通过教育,在全镇树立全局观念,一盘棋思想,摒弃小集体、小集团利益,把全镇干群思想统一到思工作、谋发展上来,实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二)围绕中心抓关键,抓住关键带全面。城关镇党委、政府成立了六大工作领导组,即经济建设领导组、计生工作领导组、社会稳定工作领导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财税工作领导组、环境优化及创建工作领导组,统领全镇各项工作。镇党委书记、镇长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建设,也就是抓好大拇指工作,镇其它班子领导分工抓好其它工作,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发展环境。通过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形成有主有次、有分工又有协作的工作局面。

(三)抓好统筹协调,推进整体工作。镇党委、政府实行周汇报、月研究工作制度。每周开一次汇报会,六大工作小组分别汇报工作的进展程度、出现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镇领导班子及时对各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研究会,对工作出现的疑难杂症,镇全体领导班子进行集体研究,拿出解决方案,并由书记和镇长亲自抓落实。通过采取系列措施,实现五指协调运作,工作整体推进。

(四)搞好督促检查,奖优罚劣。全镇把每项工作落实到人,限时限量完成。镇领导班子根据各项工作进度,及时研究并抽调人员对各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完成任务者实行奖励,对完不成任务并造成工作失误的,进行责任追究,达到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的目的。

四、实施五指工作法取得的成效

(一)营造了干事创业氛围。实施五指工作法后,一是干部工作热情高涨了。不论是书记、镇长还是其他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只要有工作就没有休息日,镇党委书记于健国经常利用周六、周日深入企业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镇长王旭康经常利用周六、周日处理当周遗留工作,镇党委副书记张建军、杜怀峰只要所到村里有事情,群众有要求,就立即前往解决问题。二是研究工作的多了。从领导到同志不再满足于简单应付上级工作,而是结合全镇实际,创新意,出新招。例如,在安全生产上强化了三抓,即:抓队伍、抓培训、抓制度。在社会稳定上提出了四抓一落实,即:抓矛盾排查、抓帮扶、抓化解、抓整治、落实责任追究。三是下基层抓工作的多了。党政班子成员在周一机关例会后均深入所包村督促落实工作,形成了领导与群众交心,基层干群配合领导工作的局面。

施工调查报告范文第5篇

课题组从组织保障、监督工作的过程、监督形成的成果和审议形式等方面对全国人大、上海人大、各省市人大和上海各区县人大开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的做法进行了比较分析。

(一)监督工作的组织

监督工作的领导协调。多数地方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也有由常委会主任牵头,成立各相关委员会参加的监督审议或调研领导小组,起到领导、统筹协调的作用。如重庆市人大成立“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调研组,常委会主任任组长,分工联系相关专委会的副主任任副组长。有些地方不成立领导小组,而由财经委直接牵头,协调各委员会参与调研,有些地方则主要由财经委承担调研任务,如福建省。全国人大亦是由财经委牵头,邀请各相关委员会参加调研。

制订监督工作方案。监督工作方案一般由财经委综合各方意见起草,多数地方由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
也有地方由财经委制订方案后,报常委会领导同意,全国人大财经委制订方案报分工联系的副委员长同意后实施。

(二)监督工作的过程

启动。有些地方以人大常委会名义组织启动会,人大和政府各部门参加,部署监督工作,并听取政府部门评估工作的汇报。有些地方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部署监督工作。全国人大以及有些地方没有启动会的形式,而是直接开展调研活动。

开展专题调研。各委员会围绕监督方案确定的监督重点开展专题调研是规划评估监督的重要环节。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时,在听取国务院部委汇报后派出调研组直接赴各地调研;
而在“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监督时,全国人大财经委先围绕规划实施总体情况、节能环保、社会民生和专家学者召开四个专题座谈会,而后分赴安徽、海南、重庆、北京四省(市)召开四个片区人大财经委座谈会,听取全国31 个省(区、市)人大财经委介绍本地区开展“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情况和规划实施情况,并在当地开展调研。浙江省人大在“十二五”规划评估监督中确定对民政事业、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发展、科技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农村经济、环境保护等7个重点开展调研。深圳市人大则针对综合规划,以及交通、住建、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四个部门的规划进行专项评估监督。

委员会开展调研的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听取汇报、调研座谈、实地视察,一般都会邀请代表参加调研。有些地方通过问卷调查了解代表的意见。有些地方开展网上调查,如深圳市人大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网上征求意见。有些地方通过上下联动开展调研,如福建省人大请设区市人大共同开展调研,省人大派出调研组下地方调研并召开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座谈会了解评估监督情况。上海市人大与区县人大联动调研,区县人大调研报告提交市人大审议参考。

向代表通报评估情况。各地都非常重视代表参与监督,除了邀请代表参与调研外,有些地方人大专门组织报告会,请政府向人大代表通报评估情况,如上海市。

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评估情况。在审议的内容上,有些省份的政府向人大常委会会议做评估情况的报告,如山东省、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全省“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有些则报告关于评估报告的说明,如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评估报告的说明,审议评估报告。除了审议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有些省份还审议若干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如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还审议了民政事业、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发展、科学技术发展、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农村经济、环境保护7个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在审议的形式上,各地人大既有大会审议也有分组审议,也有先分组审议,再大会审议;
如有调整方案,分组审议居多。如广东人大不仅听取省政府关于规划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又听取人大财经委关于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审查报告,还进行分组审议。在大会审议时,有些地方开展了专题询问或者随堂询问,如上海市的静安区、杨浦区、奉贤区人大都在审议时随堂询问。

整理审议意见。一般是在常委会审议之后由财经委整理审议意见,由常委会交政府办理。不同的是,有些地方人大是以财经委向大会提供的调研报告为主,结合常委会会议审议发言,形成审议意见,有些地方人大是将审议发言汇总形成审议意见,附上调研报告

(三)监督工作形成的成果和审议形式

监督调研报告的框架基本一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调研报告是人大开展监督的主要成果。比较全国人大和各地人大财经委提出的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调研报告,财经委调研报告的通常框架包含四部分,一是调研情况,二是规划实施总体情况,三是存在问题,四是对策建议。除此以外,如果评估后政府提出规划调整方案,监督工作的成果还有关于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常委会通过的批准调整方案的决议等。

监督成果的表现形式和相应的审议形式各有不同。(1)人大开展调研的委员会一般都会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常委会会议作为审议参阅资料。如有各委员会分头开展专题调研的,会形成分报告,交财经委汇总形成总报告。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形成的调研报告提供给大会审议时做参阅资料。而上海人大各委员会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财经委汇总形成总报告。个别地方人大财经委在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调研报告,如重庆市人大财经委提出的调研报告是向常委会会议口头报告的。(2)有些地方人大财经委对评估报告出具“审议意见”或“审查意见”。如天津人大财经委汇总各方意见形成“关于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并上会口头报告,上海市长宁区人大财经工委向常委会会议报告对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3)如政府提出指标调整方案的,财经委出具审查报告上会口头报告,常委会会议通过批准决议。(4)个别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是否通过评估报告进行表决。如上海市的长宁区、闸北区人大。

政府提出规划调整的方式和人大提出审查报告的方式各有不同。从“十二五”规划评估监督的情况来看,政府提出调整内容的方式不统一,如有些地方政府在评估报告之外,另外提出调整方案的议案。如北京市政府除了向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作“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以外,还作了关于北京市“十二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有些地方政府在评估报告中提出调整方案的内容。如长沙市,政府提交人大的评估报告包含指标调整内容。有的地方虽然把评估报告与调整方案分开,但政府又将评估报告的内容与调整方案结合起来,向常委会会议作“关于评估报告和指标调整方案的说明”,如上海市普陀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区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和区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的调整方案”。

相应的,财经委的审查方式也不统一,有些地方在调研报告之外,针对调整方案提出审查报告,有些地方把调研形成的意见和对调整内容的审查报告结合在一起,形成“对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和调整内容的审查报告”向大会报告。比如,广东省政府向常委会报告的是关于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对应的,是广东省人大财经委提出关于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及部分指标调整草案的审查报告。北京市人大财经委将对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对调整方案的意见结合起来,在“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意见和建议”中提出,“建议同意”评估报告,“建议批准”调整方案。还有的地方用“对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报告”的形式对评估报告提出的调整内容进行审议表明意见,并不出具审查报告,如上海市黄浦区。

二、五年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监督工作的经验

(一)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

不论全国人大还是各地人大都非常重视与政府沟通,做好工作节点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启动工作之初了解政府评估工作安排,提出监督要求;
过程中又跟踪评估进程,在遇到指标调整时,沟通更加紧密;
在评估报告初步形成之后,又及时听取情况把委员和代表的意见反馈政府修改完善。

(二)常委会统筹、各委员会通力合作

规划内容涉及面广,各专项规划对口不同的政府部门,相应地监督内容分属人大不同的委员会联系。调研反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都成立了常委会领导挂帅的跨委员会的规划评估监督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调动人大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监督工作。上海市人大的监督领导小组由常委会秘书长召集会议协调,有效推进了监督工作的进展。

(三)聚焦评估监督的重点

人大审议的对象是政府提出的评估报告。一些地方提出,人大监督的重点要与政府评估的重点对接。相比较而言,政府评估的范围更为广泛,而人大监督范围的确定,不可能面面俱到,但又要有一定覆盖面,聚焦重点是关键。各地人大对评估报告的审议通常聚焦在经济转型、民生保障和生态文明等内容上,尤其是约束性指标,对预期性指标完成进度,则强化对政府责任的要求。如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十二五”规划评估监督中突出了节能环保和社会民生两大内容,把规划实施中的难点作为调研的重点。广东省人大在审议时,对保障安居工程建设指标的进展、实际需求和指标的科学性等展开热烈讨论,最终通过了调低指标的决议。

(四)采取多种举措开展评估监督

五年规划评估监督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各地人大除了采用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视察等传统方式外,还采取了问卷调查、代表参与、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课题研究、开展询问等方式。

1.代表参与。规划由人代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对实施情况也应确保全体代表的监督权。所以不论是全国人大还是地方人大都高度重视邀请代表参加评估监督调研,除了请代表参加调研活动外,还有召开专门的代表座谈会听取意见、向代表通报评估情况、组织代表满意度测评等。上海市人大在常委会审议前组织“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专题报告会,由市发展改革委向全体代表通报评估情况;
开展了“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代表满意度测评,65%的代表反馈了问卷,其中90%的代表对实施情况表示满意,也有部分代表对环保、国资改革、养老等方面的工作投不满意票。

2.第三方评估。规划的专业性强,评估要专业,监督也要专业。人大监督也有必要借用外部力量进行专业评估。一可以依靠专业领域的人大代表,二可以直接聘请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第三方评估可以在组织形式上保障评估的独立性,同时将评估重点集中在规划实施的效果和社会对政府工作的评价。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委托上海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开展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是在上海市金融服务办提供评估报告的情况下,由人大出面邀请的第三方评估,该评估报告与政府部门做的评估报告有很大的不同,表现在评估的出发点强化了用市场的眼光来看发展,提出的意见集中反映市场主体的看法,丰富了对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估和纵向与横向的比较,为人大审议提供了新的视角和更为全面客观的调研情况。

3.开展询问。监督法规定在审议专项报告时可以询问。有些地方人大在监督法实施办法中规定,在审议政府规划评估报告时可以询问。实际操作中,有些地方在审议政府评估报告时开展了询问,有的是在审议时专门安排询问环节,有的是委员边审议边随堂询问。询问不仅有助于进一步了解情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检查”,有助于提高审议质量。上海市静安区、奉贤区等人大在审议评估报告时开展询问,要求政府当场答复。

4.上下联动。五年规划涉及内容多、涉及面广,上下级人大联动开展监督调研,有利于发挥好各级人大优势。2013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在规划评估监督中分片区到各地召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座谈会听取评估情况,也是一种与地方联动的方式。有些地方由上一级人大各委员会与下一级人大相关委员会联动共同就一个重点开展调研,也有助于规划评估监督中聚焦重点形成合力。

三、进一步规范五年规划中期评估监督工作的思考

(一)统一和规范审议方式

1.人大专门委员会是否要对评估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或审查报告

对中期评估进行调研并提出调研报告,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是各地普遍的做法。有些地方还在调研基础上形成对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或审查报告。监督法只是规定了由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评估报告,没有规定财经委是否要对评估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或者进行审查。而且,名称写成审议意见后也易与常委会会议审议之后形成的审议意见混淆。所以财经委对评估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或审查报告缺少法律依据,财经委可以提出调研报告作为常委会审议参考。但是如果政府提出规划调整方案,应当由财经委提出审查报告。

2.评估报告是以议案形式还是报告形式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大部分省市政府都是直接向人大常委会提交评估报告,少部分省市政府采用议案形式提请常委会审议评估报告,并在议案中说明委托政府部门负责人向大会报告。如重庆市政府。议案和报告具有不同的功能,议案是要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讨论并作出决定的方案,包括法律案、决定案、决议案以及人事任免案等。报告是向常委会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从监督法的表述来看,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因此,评估报告应以报告形式提请常委会审议。

3.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是否要附上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

监督法没有规定是否要附上专项规划。大部分地方审议的都是关于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也有些地方人大要求政府附上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由于人代会审议批准的是规划纲要,因此,中期评估时人大审议的对象应是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评估报告,而不是各项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附上专项规划的评估报告,有助于常委会在审议时更全面和具体了解情况,提高审议质量。是否要附上专项规划,以及附上哪些专项规划,主要取决于人大常委会实际监督工作和审议的需要。

(二)规范和细化审议流程

1.明确规划调整方案与评估报告之间的关系

监督法规定,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人民政府应当将调整方案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从监督法的表述来看,在常委会听取和审议评估报告之后,再规定调整方案的相关事项,可见调整方案不宜包含在评估报告中。规划调整方案,作为方案,有必要以议案形式提请常委会审议。相应的,参照对计划、预算调整方案的做法,财经委对规划调整方案出具审查报告。

2.明确规划指标调整还是不调整的原则

各地人大对指标要不要调整、以什么样的原则来确定规划指标调整还是不调整非常关心,更有人提出人大可不可以对指标调整提出意见的疑惑。监督法对此没有细化。调研反映,既然调整方案须人大审查批准,对哪些指标要调、哪些不要调提出意见是审查的应有之义。而规划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法定准许原则。调整要严格按照法定授权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二是约束性指标不宜调整原则。特别是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约束性指标,反映政府更好的发挥作用,不因一个项目未落实或某方面发展未到预期而随便调整。三是客观预见性原则。受国际国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性影响,如果发展预期发生大的变化,在规划中期评估时,对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预期指标进行必要调整,体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有利于及时优化宏观调控,应对风险,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

3.明确人大开展评估监督工作的时间

监督法只是规定了在规划实施的中期开展评估,但中期所指的具体时间没有明确,造成各地人大上会审议时间参差不齐。因此,有必要从制度层面明确评估报告上会审议时间。一些省市在监督法实施办法中也作出了规定,如福建省规定在规划实施的第三年的下半年,江西省规定在规划实施的第三年的第四季度,政府应向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评估报告。从全国和各地实践来看,大多是在规划实施两年半之后,也就是在第三年下半年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评估报告。

(三)加强监督成果的转化、应用

目前评估监督成果的应用停留在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交政府研究处理,政府提出复函,再由财经委提出评价意见。调研反映这种做法形式大于效果,甚至变成了纯粹的“走程序”。为此建议,一是有必要在制度层面明确,规划中期评估监督之后跟踪监督的内容和形式。比如,对于规划实施中的薄弱环节,一些进展不佳又事关科学发展的重要指标,可以采取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形式,或者列入人大下一年的监督计划,进一步进行监督。二是要把规划实施的监督与计划审查监督结合起来。在半年计划和年度计划审查监督中要关注规划中期评估中反映的薄弱环节改进的情况,不仅计划草案要强调与规划的衔接,而且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也要反映规划实施的进度、面临的问题。

(四)加强常委会层面的统筹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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