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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制度【五篇】【优秀范文】

时间:2023-05-30 17:35:06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部门制度范文第1篇摘要:部门预算改革历经7年,效果显著,但在细化、完整、科学、民主、法治几个方面,仍需进一步深化。文章建议增加预算编制指导环节;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完善适合国情的零基预算法;构建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门制度【五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部门制度【五篇】

部门制度范文第1篇

摘要:部门预算改革历经7年,效果显著,但在细化、完整、科学、民主、法治几个方面,仍需进一步深化。文章建议增加预算编制指导环节;
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完善适合国情的零基预算法;
构建一个多层次的、有效的部门预算监督体系;
修订预算法;
推进其他配套改革。

关键词:部门预算;
预算指导;
综合预算;
零基预算;
预算监督;
预算法

一、现行部门预算改革存在的问题

(一)细化问题

部门预算改革的最大成效就是改变了以前预算编制粗糙的做法,将预算细化到单位和具体项目,大大提高了预算的透明度。但是,由于部门预算的编制时间大大提前,在编制“一上”预算时,部门和单位往往连下年的大政方针和具体工作计划都难以确定,要求财务人员编制出需要多少经费并细化到项目,十分困难,带来了两个主要问题:一是部门担心预算经费少了,影响明年工作,而尽量多报项目,这往往超出了财政的供给能力,财政部门只能削减部门编制的预算,使部门事倍功半,疲于应付。二是部门预算无法细化以致预算执行中频繁调整,达不到预定的改革目标。

(二)完整性问题

尽管很多地方进行了综合预算的试点,但有些部门单位的预算编制没有体现综合预算的原则,一些部门没有按规定将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审计发现,在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报告中,少报一项政府性基金,2005年底结余23.61亿元。有的预算外资金虽已列入部门预算,但支出仍是分资金来源自求平衡,未能统筹使用;
有的预算外资金虽然纳入财政专户管理,但留用比例过高,随收随支。上述问题表明,综合预算思想在部门预算编制中并没有得到彻底执行。究其原因,除了传统编制思想影响之外,各类资金的管理方法不统一、预算外收入和其他收入的不确定性等都影响了综合预算试点的结果。

(三)科学性问题

部门预算改革要求采用科学的零基预算法,但“零基预算法”却难以真正实现。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采用公式计算,即将部门的编制内实有人数乘以人均人员经费标准或者公用经费标准,确切来说并不属于“零基预算法”。因此,零基预算法主要体现在专项经费上。但是,中国现行的管理技术、财力以及政治体制制约了专项经费的排序过程。其一,零基预算要求的按成本效益分析的排序方法,在中国缺乏相应的人力和信息支撑,技术条件太差。其二,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如果严格实施零基预算,绝大部分的专项都可能无法得到资助,一旦这种情况出现,要继续推进零基预算就会面临非常大的阻力。其三,领导人批条子、打招呼影响预算决策的现象仍然继续存在,这意味着政治权力的非正式安排将会干扰零基预算的排序过程和排序结果。另外,零基预算原则与单项经费政策之间也存在冲突。教育、科技、农业、环保、文化宣传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对地方财政相应项目的支出作出了具有约束性的规定,要求地方财政对这些项目支出每年要有一定幅度或比例的增长,这正好与零基预算的原则相悖。

(四)民主性问题

“公开性”是预算原则之一,没有公开就没有民主。从形式上看,目前各级政府预算已基本实现了公开化,并拥有财政部门、人大机关、审计部门、社会公众等多个监督主体,但是民主监督仍然难以有效实现。从财政部门看,其作为部门预算的直接监督者,更多关注的是预算资金的切块分配,而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综合性、绩效性的审查并不重视。从审计部门看,近年来的政府审计报告揭示出预算管理领域存在的大量违纪违规案件,成为人大评价政府预算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但审计监督更多的是事后审计,并且,由于审计部门直接隶属于政府,这种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方式,削弱了审计监督的作用。从人大机关看,由于受审查力量、审查时间等因素的限制,再加上缺乏相应的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及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致使人大进行预算审查时,难以触及到实质性问题。从社会公众看,各部门预算案仅为部门、财政、人大获悉,社会公众信息匮乏,特别在目前政治大环境下,公众仍缺乏参与意识和有效的参与渠道。

(五)法治性问题

部门预算改革后,预算编制质量大大提高,预算约束力逐步增强。但是,由于长期以来,我国法律观念淡薄,监督不到位,在部门预算中利用职权腐败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而这些腐败行为在层层社会关系网的保护下,常常因核实查证困难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无法可依问题也比较突出。预算法虽对支出预算管理各方面都有规定,但比较原则、笼统,尚缺乏一些与之配套的子法,并且在部门预算改革中也没有将责任具体到人。这样在具体执行就有不少困难,尤其是对于检查出来的大量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财政如何处理,尚无可依的具体法规。尽管违反预算的事件时有发生,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位政府官员因违反政府预算而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另外,按照预算法对预算调整概念的界定,只有当原来平衡的预算出现了不平衡或原来举借国内外债务的规模被突破才属于预算调整,在总支出仍小于或等于总收入的前提下,随意变更预算用途,就不属于预算调整,不需要经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批准。这样势必使预算执行缺乏必要的监督与制约,影响了预算的法治性和权威性。

二、部门预算改革的深化

(一)增加预算编制指导环节

传统的“二上二下”的预算编制程序可改为“三下二上”,即在原先“二上二下”之前增加“一下”。具体来说,就是由财政部门对下年的经济形势进行预测,结合国家的长期发展计划,对下年财政形势进行分析,提出下年的政府预算编制总框架,确定财政收入支出的增长幅度和重点,下达给各部门,各部门根据财政部门的指导编制下年的部门预算,使部门预算编制更加符合政府的宏观经济发展要求,提高效率。同时,部门也应具有前瞻性,根据部门的发展目标,早做计划,使细化项目预算得以实现。

(二)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各单位的预算外资金都是财政性资金,财政部门应对预算内外两块资金的来源、数量、规模和支出方向、结构、比例进行总体设计,以形成一个部门完整的综合预算。首先采取以外保内、综合平衡的编制方法,将预算外资金优先抵用于部门正常办公运转、现代化信息设备的购买、办案经费和经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用于个人奖金福利的发放水平。其次,尽快建设好银行与财政的联网,以便加强对部门预算外收入的监管;
清理各种收费项目,严格控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加大对私设小金库、隐瞒部门预算外资金的查处力度,对违规部门的处罚,除了减少次年预算内资金的拨款额度外,还应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效绩与部门负责人的政绩考核挂钩,建立预算支出具体责任人制度。其次,取消其他预算分配权部门的“二次分配”权力。从长远看,发改委、科技部门等单位的预算资金分配权应该集中到财政部门,以改变预算资金多头管理的现状,保证部门预算的规范性与完整性。最后,应按部门收入的特点划分收入类型,对收入变化大且难于预测的项目,规定当年如果有收入,应结转下年使用,不在当年安排支出。

(三)继续完善适合国情的零基预算法

西方的零基预算法,在我国目前的管理技术、财力以及政治体制等条件下,只是一个完美理论。吸收其理论精华,完善适合我国国情的零基预算法,才是明智之举。

1.加强基础工作,制定合理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这就要求各部门在上报部门预算时,应提供真实、准确和完整的预算基础信息。同时,财政部门也要通过细致、有效的调查,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按照实际情况和财力予以制定或修订,并逐步实现资产实物定额与预算拨款定额的有机结合。

2.围绕“目标、有效性、效率”三原则,加强项目管理。在项目支出上实行零基预算改革,要把主要着力点放在“目标、有效性、效率”三原则上。首先,要求政府制定严格的、具体化的、可量化的目标。目标的制定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为依据,与政府职能转变相配合。其次,必须组织专家对项目有效性进行评审。评审标准可考虑项目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的关系、项目在经济上的可行性、项目的紧急程度、执行部门与项目的关联度、项目组织管理的有效性、项目是否有融资要求等。评审结果作为排序的重要依据。

3.建立从项目事前审批到事后跟踪问效,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的绩效评价体系,实现效率要求。对资金低效使用、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发生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四)加快预算管理公开化的进程

部门预算监督既包括财政内部监督,也包括来自人大机关、审计机关以及社会舆论等的外部监督,它们相互配合共同组成一个立体的部门预算监督体系。

1.财政监督。财政机关在部门预算管理活动中,应重视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绩效性进行审查。

2.审计监督。审计机构应改变现行审计监督中过份强调事后审计的做法,加大事中审计的力度。同时还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将各级政府审计部门从政府中划出,直接归属同级人大,由人大建立机构负责对政府预、决算进行审计活动。

3.人大监督,它是最具权威的监督。细化财政收支预算项目,建立政府绩效评价体系,充实预算法中对部门预算的审查内容、审查程序、审查时间及其违反预算法所承担的责任等条款,有利于加强人大对预算的有效监督。

4.社会监督,由于社会监督的影响广、时效快,因而在部门预算监督体系中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政府部门预算的公开和透明是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前提。

因此,应努力加快预算管理公开化的进程,政府不仅要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草案,同时要定时(或不定时)公布预算执行情况,让纳税人对政府的财政活动有所了解。同时,对于一些社区项目可邀请社区群众参与决策,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目前我国一些地方试点的“参与式预算”,值得推广。

(五)修订预算法,增强法制观念

预算的法治性应包括两点:第一是在预算审批和执行中要体现出合法性和法的权威性。第二是要对违反预算执行的行为做到违法必究,同时在处理时做到有法可依。预算法是我国规范预算编制、审查批准和执行的基本法律,至今为止,预算法已颁布11年,随着我国公共财政模式和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推进,预算法的内容滞后性和与其他相关政策要求的冲突性已经越来越显化,因此,对预算法进行修订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比如:明确预算法在预算中的主体地位,规范其与其他专业法之间的关系;
引入“临时预算”的概念,并赋予其法律意义,以解决我国在预算执行与批准的时差中无法可依的问题;
对预算调整的概念进行重新界定,将预算变更归入预算调整的范围,避免预算执行中有意规避法律现象的发生;
增加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治的可操作的法律条款等等。同时,推进执法力度,增强法制意识。

(六)推进其他配套改革

部门预算改革是推进公共财政建设的一项重大改革,它不是孤立的,必须与其他改革相配套。

部门制度范文第2篇

1.1 负责内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取、编号、传递、催办归档。

1.2 负责公司文件打印、复印、传真函件的发送、各种会议的通知、安排、记录及纪要的制发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向总经理作出汇报。。

1.3 负责公司的对外公关接待工作。

1.4 为总经理起草有关文字材料及各种报告。

1.5 保管公司行政印鉴,开具公司对外证明及介绍信。

1.6 协助总经理做好各部门之间的业务沟通及工作协调。

1.7 负责安排落实领导值班和节假日的值班。

1.8 负责处理本公司对外经济纠纷的诉讼及相关法律事务。

1.9 负责调查和处理本公司员工各种投诉意见和检举信。

1.10 负责公司公务车辆管理。

1.11 负责公司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管理。,

1.12 负责公司办公用品的管理。

1.13 负责公司内的清洁卫生管理门卫、厂区治安管理。

1.14 分析公司经济活动状况找出各种管理隐患和漏洞并提出整改方案。

1.15 负责填报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各种报表及公司章程,营业执照变更等工作。

1.16公司人员招聘及员工培训员工考勤管理。

1.17员工绩效考核,薪酬管理。

1.18员工社会保险的各项管理。

1.19 针对公司的经营情况提出奖惩方案,核准各部门奖惩的实施,执行奖惩决定。

1.20 人员档案管理及人事背景调查。

4.2 新产品开发研制,样件制作、鉴定与审核。

4.3 产品技术标准、技术参数、工艺图纸、工艺定额、材料消耗定额、产品说明书等技术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4.4 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究开发,促进公司进步。

4.5 生产过程中在技术方面进行指导,并进行工艺技术上的监控,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

4.6 向相关部门提供技术方面的服务并接受各方位的有关技术方面的信息反馈及处理。

4.7 负责建立公司技术资料库。

4.8 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使用情况的各种信息资料,并做相应分析,提供改进的具体方案。

4.9 按照技术工艺流程编写工序作业指导书。

5、生产部

5.1 负责根据公司计划及市场营销部需求计划制定生产计划,编制具体的生产作业计划。

5.2 负责按计划组织各部门按计划进度完成生产任务。

5.3 合理确定生产节拍,使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5.4 时刻掌握生产进度,做好生产各工序间的平衡,提高生产效率。

5.5 合理使用设备,提高设备使用率。

5.6 负责公司设备管理。

5.7 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各类资源,减低物资消耗,避免各种不必要的浪费,降低产品物耗。

5.8 严格按照质量标准程序要求把好产品质量关。

5.9 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0 按照5s标准搞好有关工作,制定公司现场综合管理标准并督导实施。

5.11 制定设备操作规范,指导生产员工按章操作。

5.12 负责公司生产工位器具的管理、组织、设计、制造、使用、维护工作。

5.13 负责公司水、电、气的管理。

6采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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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需求计划,并督导实施。

6.2负责编制公司物资管理相关制度。

6.3负责制订公司物资采购原则,实施统一采购。

6.4负责建立公司物资采购渠道,搞好供应商的择优、筛选与新供应商的开发工作。

6.5负责严格监控公司物资的状况,控制不合理的物资采购和消费。

6.6负责建立公司物资比价体系。

6.7组织建立科学的库存储备量标准,最小限度地占用流动资金,充分发挥物资的有效使用。

6.8组织建立公司物资消耗定额并严格定额管理。

6.9严格规范物资保管,采用科学的仓储管理办法,保证物资尽其所用。并建立物资的综合利用和废品利用制度。

6.10负责做好仓储管理,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严防一切事故的发生。

7、质量部

7.1 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并推进、实施、督导。

7.2 负责对产品品质的全过程管理。

7.3 对原材料及外协零部件入库前进行质量检验。

7.4 对质量异常情况进行追踪分析及处理。

7.5 对产品进行各种功能性测检。

7.6 加强对检测和试验设备、器具的使用和保管。

7.7 负责公司计量管理工作。

7.8 收集客户对本公司产品质量情况的各种信息,并做好相应分析提出改进具体方案。

部门制度范文第3篇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会计和出纳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一、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
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二、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二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账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三、现金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五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
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八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二十九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一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门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四、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三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四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五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五、处罚办法

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新晨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六、附则

部门制度范文第4篇

早在审计法实施之前,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的《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要求,“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
“大中型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审计机构”。这是我国首次明确要求政府部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同年审计署的《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中也强调国家行政机关、企事业组织应建立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任务、职责以及内部审计工作的程序做出了规定。在这一阶段,公共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制度是被强制要求设立和实施的。随后在1988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则开始改变对内部审计监督的设立要求,规定“国家金融机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大型基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财务收支金额较大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及审计机关未设立派出机构的政府部门等,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或者审计工作人员”。根据这一条例,审计署1989年修订了原来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要求相关单位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该规定在内部审计监督范围上增加了对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以及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
在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中增加了在实施审计时,应当事前通知被审计单位等内容。公共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由强制设立转变为自愿设立,这一变迁过程改变了原先采取的“一刀切”做法,强调内部审计服务于组织内部管理的需要,优化了内部审计监督对象和程序,实现了制度的替代。

第三阶段是1995年审计法的颁布实施,该法对于内部审计的设置要求改为“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门、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这一变化体现了内部审计设置由根据组织实际需要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转变。审计法将内部审计设立权限赋予组织应遵循的其他标准。审计署在1995年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则具体要求,对于审计机关未设派出机构,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政府部门;
县级以上国有金融机构、国有大中型企业、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国家大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财政、财务收支金额较大或者所属单位较多的国家事业单位,以及其他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等七类组织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其他审计业务较少的单位,可以设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同时,在内部审计监督事项中强调了经济责任和建设项目的预决算等内容;
在内部审计机构权限上规定被监督单位按时报送计划、预算、决算、报表、有关文件和资料等;
在内部审计工作程序上规定了主要项目进行后续审计的内容。这一阶段,审计署的规定明确了相关单位需要设置内部审计机构的责任,进一步优化了内部审计的任务、权限和程序,强化了内部审计监督的作用。但是,2003年的、目前正在实施的《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则修改为“国家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必须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同时,该规定也充实了内部审计机构的任务和权限,但取消了对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的规定。从这一阶段来看,审计法和审计署的相关规定都对内部审计设置做出了原则规定而非明确规定,而事实上“国家有关规定”也极为少见(刘力云,2007)。

关于我国内部审计制度变迁的思考:

1.制度规定不够明确。制度的作用在于规范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信息成本和不确定性。因此,明晰的制度规定有助于制度执行,减少交易成本。

2.加强公共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在现行内部审计制度中,公共部门除根据有关规定外,可以自主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因此,很多公共部门没有有效地建立内部审计监督机制,难以满足公共部门治理的需要。

3.内部审计准则没有得到广泛重视和执行。除了上述制度以外,作为内部审计制度的规范标准,中国内部审计协会于2003年开始陆续了《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目前包括1项基本准则,29项具体准则和5项内部审计实务指南。

部门制度范文第5篇

关键词:部门预算 预算制度 行为效率

中图分类号:F2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0)07-136-02

一、制度与行为效率

1.制度与行为的关系。制度对人来讲是不可缺少的。从广义上看,制度是人类设计的,构成政治、经济和社会相互作用的强制,它有非正式的强制(如教规、禁忌、习俗、伦理道德规范和行为惯例等意识形态)和正式的强制(即法规,如宪法、法律、规章和产权等)组成。它旨在约束追求福利或效用最大化的个人行为。从狭义来讲,制度就是管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部门预算制度与行为的关系是,制度约束行为,行为又反作用于制度。因为部门预算的主体是人,客体是制度,制度靠人去制定、执行、检查,其中都是行为过程,都会涉及行为效率问题。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部门预算制度可以被理解为部门预算中个人应遵守的一套行为规则。简而概之,制度约束行为,行为又反作用于制度。制度与行为互为因果、密不可分。

2.制度中存在行为效率。效率来自机制,机制决定效率的高低。因此需要研究在什么样的机制之下,人们才会选择投入最少或产出最多的效率增长方式,人们怎样才会关心效率的增长并为效率的不断增长而动脑筋、想办法。效率的增长是有潜力的,效率增长潜力的发挥,需要在一定的制度下,通过激励调动、规范、协调人们的行为,让其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协调人同组织及他人的关系,遵循制度约束。所以说,制度约束下的行为也存在效率,也即制度行为效率。我们讨论行为效率,离不开制度因素,少不了制度效率的分析。部门预算行为也是这样,部门存在的制度行为,也有行为效率。

3.制度规范行为,提高效率。制度既是对行为的概括,又是实践活动生产与再生产的条件和中介;制度对行为既是戒律性的,又是建设性的。作为制度规范的对象有两种:一是分配型资源,这是物质性资源;二是权威性资源,即非物质性资源。资源作为权力的基础,构成了制度的支配方面,但资源本身不是权力,它们是权力的中介,通过资源权力得以实施。行为者在实施权利的行动过程中创造出制度,后者又反过来成了其进一步行动中介条件。提高行为效率,规范行为是重要方面,但仅此是不够的,还必须借助制度的力量,通过制度来约束行为,保证向有利于行为效率提高的方面转化。部门预算行为效率也是如此,需要通过制度约束行为来提高效率。

二、部门预算制度规范化建设

1.科学界定部门预算的责权利权限。首先,部门领导拥有资金决策权,其职责主要是审定本年度的部门预算,分配各项资金,决定重大项目开支,处置违反财经纪律现象,使资金整体使用效益得以提高。其次,财政部门拥有资金监督权,其职责主要是监督经费使用部门的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监督业务部门财经政策、制度落实情况,监督事业任务保障、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综合报告财务管理成果,为部门领导统筹全局提供准确、公正的信息。通过明确各级党委领导和财政部门的权力与责任,确保有效地发挥决策、监督职能,强化对业务部门财务管理的外部约束。再次,明确业务部门担负的资金管理职责。业务部门享有事业资金的使用权,具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双重属性,其职责主要是服从部门领导的统筹决策,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提出分项经费分配计划方案,组织事业项目论证,编制部门分项预算,汇报分项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和事业成果。对业务部门应承担的法纪责任、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应在相关的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及部门行政管理措施中进行细化、量化,实现“有权有责”、“失责有惩”,增强对业务部门财经管理的内部约束。

2.制定合理的部门预算激励制度。如何准确地评价预算人员对部门的贡献,做到效率与奖酬相当,起到激励大多数人的效果,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为此,一是要以事实为依据,确保工作绩效与各种奖励和职位升迁高度相符。对于部门人力资源激励制度来讲,奖励主要是精神层面的,相比较而言,职位升迁就成为最为有效的激励方式。部门管理者应该通过科学评价、民主参与、公正任免等环节,充分发挥职位升迁的激励效果。二是部门资源管理者应关注大多数公务人员认为效价最大的激励措施,设置激励目标时应尽可能加大其效价的综合值。职位升迁毕竟只是少数人,而且随着职位越来越高,可能得到升迁的人就会越来越少。而部门工作效率的提升依赖于全体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密切配合。因此,要密切关注大多数人员尤其是基层公务人员最为关注的目标,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激励措施。三是要适当调整期望概率与实际概率的差距,拉开组织期望值与非期望行为的差距会增强刺激效应。例如,在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低级职位的升迁、专业技术等级的调整、级别的调整基本上是到了年限就按部就班进行。“期望概率”与“实际概率”如此接近,工作表现上的差距难以体现,这实际上大大降低了部门人力资源激励的有效性。因此,在部门人力资源管理中,有关部门应严格评价标准,在激励手段的设计上,拉开组织期望值与非期望值的差距,增加激励机制的弹性,努力避免组织中经常出现的人浮于事和吃“大锅饭”的现象。

3.构建科学的部门预算约束制度。首先,建立精细的预算编制约束制度。预算编制的流程大致可分为“自上而下式”与“自下而上式”两类,选择哪一种模式由部门的管理环境所决定。部门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预算编制前,先由部门最高决策层提出预算编制方针,在预算编制方针和目标的指引下进行预算编制。二是预算编制可能要经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多次反复,这样才能使最终的预算既符合部门的整体利益,也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三是对于部门领导是否参与部门预算的编制还存在争论。原因在于部门领导会对预算的内容有所影响,影响的程度因部门的特点和管理方式的不同而不同。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一个部门的领导对本单位的了解程度和控制能力应该强于部门外的其他管理人员,他们在本部门的预算编制过程中有一定程度的参与才是合理的。

其次,建立严谨的预算执行约束制度。预算编制虽然完成了,但在预算执行之前,还需要经过预算约束指标与目标的层层分解、下达和具体讲解等准备步骤来保证预算约束的有序进行,保证预算体系运转良好。预算约束要对预算的执行全程跟踪管理,对每一项预算执行实行全程监督,规范预算执行的审核审批程序,确保预算资金按照批复的项目和限额合理使用。一是强化资金管理,严格控制采购预算资金的支付,预防超支风险。二是对于预算内的采购资金拨付,按照授权审批程序执行。三是对于预算外的支出,按照预算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不同的审批程序,先批准,后执行。预算执行过程中,一般不予调整。因不可预见事项,致使预算编制基础发生变化,或者影响预算目标实现的,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对预算执行进行调整。四是加强预算信息反馈,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下级部门要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本部门预算执行的报表和详细的文字说明材料,分析本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也为主管部门加强对预算编制工作的指导提供依据。上级主管部门在批复预算时,应把握预算编制程序是否合法,预算是否按编制规则要求操作,预算编制及报送是否及时,预算调整项目和数据是否有详细情况说明。预算外资金、基金预算是否纳入预算按类别分项报批。

最后,建立高效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绩效预算是根据要达到的目标,确定为实现目标而拟定的计划所需的支出,并用量化数据评估计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效果,据以划拨部门经费的一种预算。绩效预算能对各个部门的任务和工作计划提供描述性说明,有助于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效益性,最终推动部门预算的高效运作,使预算支出本身就具有很强的约束性。实行绩效预算就是要将各部门的预算与其工作绩效挂起钩来,建立正确的激励机制。绩效预算的一个重要作用,是精简机构和防止部门预算的随意性。由于绩效预算实现了预算拨款与绩效挂钩,这就使那些已经过时、实际上无所事事的官僚机构和人员暴露出来,为合理削减财务支出和机构的精简提供了依据。要按照提高资金最佳使用效益的理财思路,建立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制定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预算支出的经济、实效、体现价值等综合效益进行评价,评定支出行为和支出结构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并据此不断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三、部门预算制度行为的技术与管理创新

1.技术上的策略创新。部门预算制度行为技术的策略创新主要方法是引入真实诱导预算。“真实诱导预算”(Truth-Inducing Budget Scheme)的基本思路是从人入手设计预算基数的博弈规则,即通过引入科学的激励约束机制,诱导人自觉向着委托人预期的目标提供预算基数,使委托人和人达到博弈均衡。在对部门预算管理中,引入这种预算观是为了诱使下级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尤其是项目预算时,自觉杜绝预算松弛现象,透露真实信息,按实际需求量确定预算基数。为此,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如果下级部门上报的预算基数过高,经有关部门对实际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后,发现存在预算松弛现象,则要受到严厉的惩罚;二是如果下级预算基数制定较合理,上级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励。

这种真实诱导预算的作用过程如下:首先,由下级部门提出一个预算自报数a,上级部门制定一个要求数b(一般而言,bc,说明下级部门的实际开支超出预算,不足部分自行解决。通过上述过程,只要相关参数符合下列条件:Pe>Pf>Pe,下级预算主体自报数a越高,他可能受到的惩罚数(c-m)Pf越大;但如果自报数a越小,不仅他收到的奖励数(c-m)Pe越小,还可能无法满足实际开支所需。因此,他会自动将自己的实际需求真实反映出来,这就达到了防止预算松弛现象的目的,从而增加了预算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2.管理上的策略创新。部门预算制度管理上的策略创新主要是指构建科学的预算管理前馈机制。预算控制的关键是预算编制阶段和预算执行阶段,从目前研究思路来看,对预算控制的研究主要建立在事后控制或以事后反馈控制为基础的框架上,现有的部门预算管理也是一种以反馈为基本理念的预算管理模式(见图1)。

以反馈为基本理念的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虽然预算执行阶段确认了反馈这种控制方式,然而在预算编制阶段却放任了相关控制,容易出现预算松弛现象。只有“前馈”和“反馈”相结合,预算编制阶段能得到严格控制(前馈控制),同时在预算执行阶段共同发挥“前馈”和“反馈”控制作用,才能有效治理预算松弛现象,确保部门预算的科学性。

为此,结合对前馈构造的分析和理解,对部门预算前馈管理模式的设计方案如下:在预算编制阶段,仍将预算编制方针作为控制的基准,并将非实绩的实绩“预测”作为预算控制的对象,这样便于在事前把握预算与实绩之间的潜在差异,并及时采取各种保证、预防措施,确保预算控制在编制阶段的有效实施。在预算执行阶段,充分体现前馈思想,根据预算实施的最新环境预算和与当初年度预算之间的差异,借助于修订预算的一致性预期措施,及时修订预算,即采用滚动预算方式。在大型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预算中,可借鉴欧美学者提出的按季度滚动的预算管理方式,将实绩值作为最新的预测值与预算目标进行比较,不断调整预算控制对象,体现“前馈”和“反馈”相结合的控制思路(见图2)。

前馈反馈结合的部门预算管理模式,可以弥补传统预算管理功能的不足,加强对预算编制的控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也就很好地控制了预算松弛现象。

参考文献:

1.贾康,苏明.部门预算编制问题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2.王蓓.部门预算的国际通行做法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国际关系学院学报,2006(2)

3.中央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预算管理与会计,2005(8)

4.黄明.政府预算行为效率.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5.财政部预算司.中央部门预算编制指南(2002年).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6.陈玉娟.松弛预算的博弈分析.现代管理科学,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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