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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生活会制度(4篇)

时间:2022-11-22 19:15:04 规章制度 来源:网友投稿

组织生活会制度(4篇)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  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组织生活会制度(4篇),供大家参考。

组织生活会制度(4篇)

篇一: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

  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主要指党员在支部、党小组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组织活动制度。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小组(或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这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地增强党内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正确贯彻执行的重要措施。因此,这里着重介绍支部委员会的组织生活会。

  (一)会议的必要性

  支部委员会一班人在工作中接触比较多,平时在思想上、工作上难免产生不同看法和意见。因此,定期召开支部领导班子组织生活会,就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互相交换意见,谈心通气,开展必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总结经验,统一思想认识,就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它有利于支部一班人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利于端正党风,增强团结,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加强集体领导,不断改进领导工作;有利于加强党支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形成坚强的领导核心。

  (二)会议的原则

  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

  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防止把会议开成单纯的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会议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应为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如有必要可邀请同级行政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同时,可请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请有关党小组长或党员骨干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提出批评和建议。

  (四)会议时间安排

  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年两次;上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七月底前召开;下半年的组织生活会应在翌年一月底前召开。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组织生活会的次数,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五)会议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组织决议的请况。

  2、加强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维护“一班人”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端正党风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祝。

  5、其他重要问题。

  (六)会议工作程序

  1、做好会议前的准备

  1)根据本支部、本单位中心工作或支部班子成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确定重点议题。

  2)提前十天将会议日期和议题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准备。

  3)提前一周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4)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

  5)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2、开好会议

  1)组织生活会由支部负责人召集并主持。

  2)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3)通报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5)围绕会议议题,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因故缺席人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由主持人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7)在会议上对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支部解决的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在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8)如有必要,上级党组织要委派负责人员参加,给予会议以具体指导。

  9)专制会议记录本,并认真作好组织生活会的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

  1)会后十天内,要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会议情况的书面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对上级党组织的建议和意见等。

  2)主持人或由主持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其他同志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3)对会上提出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与会人员必须遵守保密纪律,需要保密的内容,不得外泄或扩散。对违反保密纪律的人,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5)对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时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支部主要负责人以及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班子成员,应给予批评教育。

  (七)会议注意事项

篇二:组织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指党支部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下面是小编小编分享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一起来看看吧。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一

  一、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支部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养,提高党员全面素质,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制度。

  二、织生活是党内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其主要内容包括党内理论学习和思想交流活动、党内民主生活会、党的组织发展会及转正会、党课、党员社会实践及其它形式的教育活动。

  三、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有两种:一种是会议,一种是活动。各种形式的党内会议是必要的,构成了党建工作的主体,要着力提高会议型组织生活的教育实效。此外,各种形式的党内教育活动也是组织生活的重要形式,而且是富有成效的,如党员社会实践、访问调研及党员公益服务活动等,分局党支部应组织一定的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并把活动与会议两种形式有机结合,功能互补。

  四、组织生活由党支部支委会负责召集,一般每月一次。支部支委会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支部实际情况,每半年对支部组织生活做出计划,每次组织生活的主题应预先研究确定并2016/13通知党员作好准备。组织生活应有规范记录。每位党员必须按时按要求参加组织生活,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严重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二

  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它包括:“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汇报制度、学习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指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各党支部要切实做到: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1.听取和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重大问题;2.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3.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表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4.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5.提出对党员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016/13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一次。主要内容是:1.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法;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工作;5.研究表彰先进、处分违纪党员问题;6.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

  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支委会包括按规定召开的支委民主生活会。支委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一次。机关党支部的支委民主生活会可单独召开,也可与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事业单位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党支部,支委民主生活会要单独召开,按规定抓好会前、会中、会后各环节的工作,切实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要特别注意抓好党小组民主生活会。党小组民主生活会一般一年召开1~2次。每个党员都要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因故不2016/13能参加党小组民主生活会的党员,要写出书面发言材料在小组会上宣读。

  支组合一的党支部,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可以合并召开,但一般应保证每月一次。

  党课

  党课教育至少每半年安排一次。应围绕对党员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开展教育。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人物授课,也可组织收看录像资料、组织参观学习等形式。厅机关的党课教育由机关党委统一安排实施。

  支部组织党员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党课教育,也可作为本支部党课计算,但要做好听课记录。

  按制度要求,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各党支部要结合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认真做好“三会一课”的记录。“三会一课”的内容,要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实际确定会议内容,内容要突出重点、突出政治性和思想性,要坚持党性立场,坚持真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互相帮助,共同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2016/13加双重组织生活,同时认真填写《省、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党的组织生活登记手册》。厅直属机关党委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内容,并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一个重要依据。

  厅直属机关党委将不定期检查各单位“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各单位支部“三会一课”是否正常,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是否建立了“三会一课”有关制度,记录资料是否健全等情况。

  二、党员汇报制度

  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自己思想、工作情况等,以密切党员同党组织的联系、沟通、求得帮助,使党组织了结掌握党员思想情况的一种途径,是党组织对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加强管理、监督的一项制度。

  1.思想汇报的对象:凡是中共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都应要定期向所在的党组织进行汇报。

  2.思想汇报的内容: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体会;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3.思想汇报的形式:党员的日常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可2016/13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汇报,个别情况也可向支部书记口头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及其转正的思想、学习、工作汇报要书面进行汇报。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三、学习制度

  党章规定,党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加强厅直机关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要坚持学习制度,除参加周三下午理论学习外,要严格党?生活,参加党内组织的学习。

  1.学习的内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历史、经济、科技、法律等各种知识;学习厅党组、厅直机关党委要求和布置的有关内容。

  2.学习教育计划制订和实施。学习教育内容由厅直属机关党委结合厅中心工作实际和按照省直工委的统一安排制2016/13订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组织学习。

  3.学习的时间和方法。学习的时间是周三下午学习日。学习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相结合,以各党支部为单位集中学习讨论为主。学习中,倡导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作风,密切联系部门实际、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廉洁奉公。自觉地按“三个代表”的要求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

  4.坚持学习制度,提高学习成效。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要坚持学习制度,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指导和推动处室、单位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每次集中学习教育后,机关党委要组织交流或汇报,或不定期编发信息,进行宣传报道,以提高学习的效果和质量。

  四、支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解决领导班子自身矛盾、加强党内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

  党支部委员会成员除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2016/13活会外,还要专门召开一年一次的党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针对集体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统一思想,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使支委成员提高认识、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1.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它重要问题。

  2.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3.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和议题。支委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和议题按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并在召开前十天报告上级党委,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上级党委负责人、党组成员要参加下级单位的支委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

  4.民主生活会会前要做好的几项工作。

  2016/1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以不同的形式和方法,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原汁原味”的由支部书记如实反馈给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

  组织好会前学习。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安排好会前的学习,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天。要注重学习的针对性,把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有关文件同整顿思想、改进作风密切结合起来,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支委会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提纲内容包括个人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廉洁自律情况;对支委会其他成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等。

  开展坦诚的思想交流。会前支委会成员要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特别是会议主持人,应通过调查摸底或个别谈心的方法,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做到心中有数。以保证会议顺利召开和取得圆满效果。

  民主生活会的召集和主持。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好民主生活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要求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召集和主持民主生活会,要在民主生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大家畅所欲言。

  2016/13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记入会议记录。会后主持人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通过民主生活会,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并在一定的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每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情况,列为第一责任人年度考核和述职内容。

  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工作。厅机关各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由各支部书记负责;厅属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民主生活会召开后十日内,各单位党委要向厅直属机关党委报告会议召开情况及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五、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的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组织单独召开的民主生活会。这是党员领导干部接受党组织和党内外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健全和坚持这一制度,对于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决议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作用。

  1.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要求。党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采取党小组或党支部生2016/13活会形式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是一年一次,召开的时间均按支部或上级党组织要求进行。

  2.组织生活会和支委民主生活会会议内容。组织生活会以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支委民主生活会针对班子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上的问题进行检查、总结,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促进工作。

  3.遵守制度,积极参加党的活动。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对党内各项制度意识的认识,自觉遵守党内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活动时,应向党支部或党小组请假。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三

  为确保党内组织生活健康有序地开展,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团结,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的形式

  可以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究竟采取什么形式,这要以党支部的党员人数的多少而定。支部人数少,就采取支部大会的形式;支部人数多,就采取党小组会的形式。但是,这里要注意,党员组织生活会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它与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不完全等同,党小组会和党支部大会的内容很多,党员组织生活会只是其中众多内容之一。

  201611/13二、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八月份,如遇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召开,必须征得党委的同意。

  三、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

  通过引导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扬民主,紧密结合实际工作,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自我检查总结,征求全体党员的意见和建议。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剖析自我,总结问题和不足,确定努力方向和整改思路,并对其他党员给予客观、公正的评议,力求取得共同进步、达成共识、增进团结的效果。

  四、组织生活会的要求

  为增强组织生活会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拓宽思路,创新组织生活会形式,组织有意义的实地观摩或深入基层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帮贫扶困的同时,增强教育党员的实效,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坚定党员的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投身于事业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针对组织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研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教育和引导党员积极整改,达到党员先进性具体要求标准。

  全体党员要认真对待和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会,以求真务实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中,坚决反对走形式,反对敷衍了事和空洞浮夸,坚决避免不切实际和捕风捉201612/13影、打击报复等不良倾向,以确保组织生活会健康运行、形成团结向上的良好氛围。

  支部和党员都要认真总结组织生活会的有益经验,相互交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贯彻执行,进一步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思想觉悟,升华思想境界,并及时上报相关总结材料。

  全体党员必须参加组织生活会活动,无故未参加者,取消年内评优资格。确需请假无法参加的,要进行补课,与每个党员开展谈心活动,并留下自评和评议意见等书面材料。

  201613/13

篇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社会事务管理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提高组织生活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党的组织生活”是指党员参加所在基层组织的党小组会、党员大会、党内民主生活会。

  第三条

  每个党员都必须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支部委员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又要参加党支部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第二章

  党小组会

  第四条

  党小组生活会每月召开1~2次,各小组可根据支部的安排和实际情况确定开会的具体时间。

  第五条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二)研究贯彻支部决议、决定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并检查落实;

  (三)党员个人汇报思想和工作、学习、生活中重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向党组织报告的问题;

  (四)检查党员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

  (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六)讨论发展工作并对发展对象提出建议和要求;讨论发展工作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

  (七)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提出建议;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员参加。

  (八)讨论党支部布置的其他问题。

  第六条

  党小组会议前党小组长应将小组会的内容提前通知党员,并要求党员做好准备,以保证党小组会的质量。

  第三章

  党员大会

  第七条

  党支部每年召开1~2次党员大会,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增加活动次数。

  第八条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必须有超过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党员大会一般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确因特殊情况,书记不能主持会议,应事先委托其他支委主持。

  第九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讨论并通过支部工作计划;

  (二)讨论并通过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三)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和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四)讨论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党委布置的任务;

  (五)讨论总支、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问题。

  第十条

  凡提交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先由党总支部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充分讨论后再进行表决,党总支部党员大会表决时,须由半数以上应到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才能做出决议或决定。

  第四章

  民主生活会

  第十一条

  党委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增加会议次数。

  第十二条

  参加民主生活会的每个党员都应遵循“团结

  —

  批评

  —团结”的方针,通过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十三条

  民主生活会前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同时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积极开展交心谈心活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良好的气氛和条件。

  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检查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检查组织纪律观念、艰苦奋斗、廉政建设的情况;

  (三)检查、总结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检查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与方法的情况;

  (五)其他重要问题。

  第十五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党支部委员一般不得缺席。因故缺席的人员必须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应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

  第十六条

  党支部对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第十七条

  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于会后及时报送上级主管党组织。

  第十八条

  党员必须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不迟到、不早退。

  第十九条

  党的组织生活情况要做好记录。

  第五章

  组织生活管理

  第二十条

  党员长期外出,时间超过6个月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外出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党员外出在3~6个月的,一般持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到单位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出差,经党组织同意,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待回原单位后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情况。

  第二十一条

  党员因病住院或病休期间,女党员产假哺乳假期间,离退休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的党员,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党支部应指定党员负责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和党内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患有精神病的党员,由于本人不能履行党员义务,党组织可以暂停其组织生活,但保留其党籍,待病愈后再逐步恢复其组织生活。

  第二十三条

  经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人,在上级党委批准前,不能以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

  第二十四条

  党员无故2~3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支部应提出批评,并责令其做出深刻检查

  第二十五条

  党支部每年3月份对上年度组织生活情况进行检查并上报上级党委

篇四: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一般每半年召开1次,由上级党组织作出安排。围绕解决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确定组织生活会主题。

  二、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要先行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支部班子及成员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清单,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通报支部委员会对照检查情况,并组织党员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民主评议;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可直接召开党员大会。

  三、召开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谈心交心,会上要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会后要逐一整改落实。

  四、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要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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