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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17篇)

时间:2022-11-21 21:5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17篇)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序号  一  (一)  123456789(二)  12345(三)  11.11.22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17篇),供大家参考。

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17篇)

篇一: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

  序号

  一

  (一)

  123456789(二)

  12345(三)

  11.11.2234(四)

  12(五)

  1233.13.24二

  (一)

  123(二)

  122.12.2(三)

  1行业编码

  AA01A011A012A013A014A015A016A017A018A019A02A021A022A023A024A025A03A031—

  —

  A032A033A039A04A041A042A05A051A052A053—

  —

  A054BB06B061B062B069B07B071B072—

  —

  B08B081类别名称

  农、林、牧、渔业

  农业

  谷物种植

  豆类、油料和薯类种植

  棉、麻、糖、烟草种植

  蔬菜、食用菌及园艺作物种植

  水果种植

  坚果、含油果、香料和饮料作物种植

  中药材种植

  草种植及割草

  其他农业

  林业

  林木育种和育苗

  造林和更新

  森林经营、管护和改培

  木材和竹材采运

  林产品采集

  畜牧业

  牲畜饲养

  牲畜饲养(牛、羊)

  牲畜饲养(其他)

  家禽饲养

  狩猎和捕捉动物

  其他畜牧业

  渔业

  水产养殖

  水产捕捞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农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牛、羊)

  畜牧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其他)

  渔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采矿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褐煤开采洗选

  其他煤炭采选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石油开采

  天然气开采

  高含硫天然气开采

  其他天然气开采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铁矿采选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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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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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23(四)

  123(五)

  1234(六)

  123(七)

  1三

  (一)

  12345678(二)

  1234567(三)

  123(四)

  123(五)

  1234行业编码

  B082B089B09B091B092B093B10B101B102B103B109B11B111B112B119B12B120CC13C131C132C133C134C135C136C137C139C14C141C142C143C144C145C146C149C15C151C152C153C16C161C162C169C17C171C172C173C174类别名称

  锰矿、铬矿采选

  其他黑色金属矿采选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

  贵金属矿采选

  稀有稀土金属矿采选

  非金属矿采选业

  土砂石开采

  化学矿开采

  采盐

  石棉、石英砂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煤炭开采和洗选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其他采矿业

  其他采矿业

  制造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谷物磨制

  饲料加工

  植物油加工

  制糖业

  屠宰及肉类加工

  水产品加工

  蔬菜、菌类、水果和坚果加工

  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食品制造业

  焙烤食品制造

  糖果、巧克力及蜜饯制造

  方便食品制造

  乳制品制造

  罐头食品制造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其他食品制造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酒的制造

  饮料制造

  精制茶加工

  烟草制品业

  烟叶复烤

  卷烟制造

  其他烟草制品制造

  纺织业

  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

  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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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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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5678(六)

  123(七)

  123455.15.2(八)

  1234(九)

  11.11.22345(十)

  123(十一)

  11.11.22(十二)

  1233.13.244.14.25行业编码

  C175C176C177C178C18C181C182C183C19C191C192C193C194C195—

  —

  C20C201C202C203C204C21C211—

  —

  C212C213C214C219C22C211C222C223C23C231—

  —

  C232C24C241C242C243—

  —

  C244—

  —

  C245类别名称

  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

  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纺织服装、服饰业

  机织服装制造

  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

  服饰制造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皮革鞣制加工

  皮革制品制造

  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

  制鞋业

  制鞋业(特殊*)

  制鞋业(其他)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木材加工

  人造板制造

  木质制品制造

  竹、藤、棕、草等制品制造

  家具制造业

  木质家具制造

  木质家具制造(含喷漆)

  木质家具制造(不含喷漆)

  竹、藤家具制造

  金属家具制造

  塑料家具制造

  其他家具制造

  造纸和纸制品业

  纸浆制造

  造纸

  纸制品制造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印刷

  印刷(特殊*)

  印刷(其他)

  装订及印刷相关服务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文教办公用品制造

  乐器制造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特殊*)

  工艺美术及礼仪用品制造(其他)

  体育用品制造

  体育用品制造(高尔夫球制品)

  体育用品制造(其他)

  玩具制造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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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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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6(十三)

  1234(十四)

  12345678(十五)

  12345678(十六)

  123(十七)

  12(十八)

  123456789(十九)

  1234(二十)

  1行业编码

  C246C25C251C252C253C254C26C261C262C263C264C265C266C267C268C27C271C272C273C274C275C276C277C278C28C281C282C283C29C291C292C30C301C302C303C304C305C306C307C308C309C31C311C312C313C314C32C321类别名称

  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煤炭加工

  核燃料加工

  生物质燃料加工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肥料制造

  农药制造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合成材料制造

  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医药制造业

  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中药饮片加工

  中成药生产

  兽用药品制造

  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

  药用辅料及包装材料制造

  化学纤维制造业

  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

  合成纤维制造

  生物基材料制造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橡胶制品业

  塑料制品业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

  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

  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

  玻璃制造

  玻璃制品制造

  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

  陶瓷制品制造

  耐火材料制品制造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炼铁

  炼钢

  钢压延加工

  铁合金冶炼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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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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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2345(二十)

  123456789(二十一)

  123456789(二十二)

  123456789(二十三)

  1234567(二十四)

  123行业编码

  C322C323C324C325C33C331C332C333C334C335C336C33C33C33C34C341C342C343C344C345C346C34C34C34C35C351C352C353C354C355C356C35C35C35C36C361C362C363C364C365C366C36C37C371C372C373类别名称

  贵金属冶炼

  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金属制品业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金属工具制造

  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

  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

  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搪瓷制品制造

  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通用设备制造业

  锅炉及原动设备制造

  金属加工机械制造

  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泵、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

  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烘炉、风机、包装等设备制造

  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通用零部件制造

  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

  专用设备制造业

  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

  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

  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

  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

  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汽车制造业

  汽车整车制造

  汽车用发动机制造

  改装汽车制造

  低速汽车制造

  电车制造

  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

  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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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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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456789(二十五)

  12345678(二十六)

  123456789(二十七)

  123456(二十八)

  123(二十九)

  12(三十)

  1234567四

  行业编码

  C374C375C376C37C37C37C38C381C382C383C384C385C386C387C389C39C391C392C393C394C395C396C397C398C399C40C401C402C403C404C405C409C41C411C412C419C42C421C422C43C431C432C433C434C435C436C439D类别名称

  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

  摩托车制造

  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

  助动车制造

  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

  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电机制造

  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

  电池制造

  家用电力器具制造

  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

  照明器具制造

  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计算机制造

  通信设备制造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电子器件制造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仪器仪表制造业

  通用仪器仪表制造

  专用仪器仪表制造

  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

  光学仪器制造

  衡器制造

  其他仪器仪表制造业

  其他制造业

  日用杂品制造

  核辐射加工

  其他未列明制造业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金属制品修理

  通用设备修理

  专用设备修理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运输设备修理

  电气设备修理

  仪器仪表修理

  其他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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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一)

  11.11.21.31.41.51.61.71.81.91.10233.13.2(二)

  11.11.22(三)

  1234五

  (一)

  123(二)

  12345678(三)

  123(四)

  123行业编码

  D44D441D4411D4411D4412D4412D4413D4414D4415D4416D4417D4419D442D443—

  —

  D45D451—

  —

  D452D46D461D462D463D469EE47E471E472E479E48E481E482E483E484E485E486E487E489E49E491E492E499E50E501E502E503类别名称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电力生产

  火力发电(燃煤发电)

  火力发电(燃气发电)

  热电联产(燃煤)

  热电联产(燃气)

  水力发电

  核力发电

  风力发电

  太阳能发电

  生物质能发电

  其他电力生产

  电力供应

  热力生产和供应

  热力生产和供应(燃煤)

  热力生产和供应(燃气)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燃气生产

  燃气供应

  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海水淡化处理

  其他水的处理、利用和分配

  建筑业

  房屋建筑业

  住宅房屋建筑

  体育场馆建筑

  其他房屋建筑业

  土木工程建筑业

  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海洋工程建筑

  工矿工程建筑

  架线和管道工程建筑

  节能环保工程施工

  电力工程施工

  其他土木工程建筑

  建筑安装业

  电气安装

  管道和设备安装

  其他建筑安装业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建筑装饰和装修业

  建筑物拆除和场地准备

  提供施工设备服务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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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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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4六

  (一)

  1七

  (一)

  1(二)

  1(三)

  123(四)

  123(五)

  12(六)

  123456八

  (一)

  12九

  (一)

  12345(二)

  1十

  (一)

  1(二)

  1十一

  (一)

  1行业编码

  E509FF51F516GG53G533G54G544G55G551G552G553G56G561G562G563G57G571G572G59G591G593G594G595G596G599HH62H621H622MM73M731M732M733M734M735M74M746NN77N772N78N782OO80O803类别名称

  其他未列明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

  批发业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铁路运输业

  铁路运输辅助活动

  道路运输业

  道路运输辅助活动

  水上运输业

  水上旅客运输

  水上货物运输

  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航空运输业

  航空客货运输

  通用航空服务

  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管道运输业

  海底管道运输

  陆地管道运输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装卸搬运

  低温仓储

  危险品仓储

  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中药材仓储

  其他仓储业

  住宿和餐饮业

  餐饮业

  正餐服务

  快餐服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研究和试验发展

  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农业科学和试验发展

  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

  专业技术服务业

  环境与生态监测检测服务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环境治理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环境卫生管理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居民服务业

  洗染服务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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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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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行业编码

  类别名称

  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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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O808殡葬服务

  (二)

  O81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O811汽车、摩托车修理与维护

  √

  (三)

  O82其他服务业

  1O822宠物服务

  √

  十二

  Q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

  Q84卫生

  1Q841医院

  √

  注:*指使用含苯系物、正己烷、1,2二氯乙烷、三氯甲烷等物质的胶黏剂、清洗剂等;矽尘作业

  1目的:

  检验偏差处理标准操作规程,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检验过程出现的偏差的管理。

  3职责:

  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控制要求:

  4.1检验偏差定义:检验仪器不稳定,检验条件及操作有误时造成的可疑检验结果,取样没有执行取样操作规程,进行检验所得到的结果。

  4.2来源

  4.2.1取样人员的偏差,取样过程造成的。

  4.2.2质量检验的偏差。

  4.3调查

  4.3.1调查检验方法是否掌握,仪器是否符合要求,应校验且在有效期内。

  4.3.2仪器使用条件是否适当,在操作中有无差错(取样误差,标准品、样品处置

  等)。

  4.3.3计算中有无差错,检验相对平均偏差是否合格。

  4.3.4偏差分析鱼骨图:例

  流程

  人员

  生产人员

  取样方维修衣PVC生产用相关物料

  装机顺微生物包材

  微生物用品

  维修人员

  取样人员

  空调系统

  固体制剂车间其他房间

  偏差报告

  人员取样

  实验室环境

  管理评审

  4.4处理

  4.4.1经化验员逐步排查因素不能找出原因,则保留试验溶液并报告负责人。由负责人检查所用试液、样品及器皿,组织化验员讨论分析原因,检查原始数据、图谱、仪器、实验操作,色谱系统可考虑重新进样。

  4.4.2当表明为化验失误时,负责人应判超标结果无效,安排进行复检。

  4.4.3否则通知QA或生产车间进一步调查。

  4.5复检

  4.5.1调查步骤

  4.5.1.1对原始数据进行复查,确保公式、标准值、其它参数使用正确。如果确认为计算错误,纠正错误并记录在检验记录上,撤回复检调查表即可。

  4.5.1.2复核无误时,应对检验过程进行复查,调查试剂配制、滴定液配制时间、浓度、检验试剂的制备及使用,以及称重程序等。如果调查显示错误出在这些程序上,则原结果无效,在复检调查表上记录下来,取原样品复检,重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

  4.5.1.3以上复查无误时,再对检验中使用的仪器复查。对仪器操作进行复查,检查校正日期、系统适用性及稳定性。如果调查显示确属仪器问题造成不合格,则应对仪器进行校正或维修。仪器维修校正之前,不能再使用,应挂明显的故障状态标志,并尽快进行维修校正。待仪器恢复正常后,再对原样品重新测定。

  4.5.2如果以上调查步骤全部执行并且没有发现错误原因,QC应报告质量管理部负责人。

  4.5.2.1由质量部负责人指定两名化验员复检原始样品,在原始样品用完或失效之前,不再重新取样。如需重新取样,应核对取样证和取样袋标签,二者完全一致时方可再次取样,以免误取其他包装内的样品。

  4.5.2.2两名复检人员分别复检,测定两组平行数据(总计5组),填写检验原始记录和复检调查表,一并上交,经复核后,将检验原始记录和复检调查表上报给质量管理部。

  4.5.2.3如果5组结果基本一致,符合质量标准的规定,相对标准偏差符合检验标准操作规程中其方法的偏差要求,则最初超标结果失效,以此检验报告单为有效报告单。

  4.5.2.4如果5组结果相对标准偏差不符合要求,则应重复3.2项的程序,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4.5.2.5如果5组结果中一个或多个不符合质量标准,质量管理部应调查原因。

  4.5.2.5.1对于原辅料,质量管理部应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由其进行复查检验,在确认两个实验室检验遵循的分析程序相同并取得同样不合格结果后,质量管理部应签署不合格报告单,供应仓储部实施退货。如果对方复检合格,则应实行对检,双方在同样化验条件下,使用相同的试剂对同一个样品进行测定,以取得一致结果。确为不合格时,实施退货;确为合格时,化验室应查找错误原因,填写在《复检调查表》上。

  5.2.5.2对于成品检验不合格的,质量管理部应当检查批生产记录,以确定生产是否存在不合格因素。质量管理部根据检查情况决定予以返工或报废的处理,并将结果在质量分析会上通报。

  4.5.2.5.3将处理情况记录在复检调查表上。

  4.5.3纠正措施:

  4.5.3.1当分析调查确认是化验员的错误,应对其进行指导或重新培训。

  4.5.3.2当分析调查表明是仪器故障,则对该仪器贴上故障状态标识,直至修理

  或校正合格。

  4.6确认:若化验室认为非化验失误,应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

  4.7审批

  4.7.1出现检验偏差后,化验员填写检验偏差处理表,内容包括:检验品名、规格、批号、偏差项目、数据、本人的复验结果。

  4.7.2专业技术负责人结果。

  4.7.3分析偏差的原因。

  4.7.4化验室对偏差的处理意见。

  4.7.5质量管理部处理意见。

  4.7.6根据检验偏差,采取的整改措施及跟踪落实结果。

  4.8完成、调查、复检、整改应在超标结果产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

篇二: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行业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测定项目

  噪声

  氯气

  高温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高气压

  局部振动

  噪声

  矽尘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行业

  测定项目

  煤矽尘

  石棉尘

  水泥尘

  氯气

  氮氧化合物

  一氧化碳

  XXX记录

  公

  司

  名

  称:

  记

  录

  人:

  记

  录

  时

  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三: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水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预防

  1概述

  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全球每年死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人数约为110万(职业病占1/4)。这高于每年交通事故死亡99万人、暴力死亡万人、局部战争死亡万人和艾滋病死亡万人。初步估算每天有3000人死于工作,ILO估计劳动疾病到2020年将翻一番。

  我国约有50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超过2500万人,从职业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和新病人数量,我国都居世界首位。每年因工伤事故直接损失数十亿元,职业病的损失近百亿,每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800亿元。

  2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1法律

  我国职业病相关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2号〕。该法中与水电厂相关的主要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等。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以下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方案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

  卫生技术效劳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2.2行政法规

  我国与职业病相关的行政法规有以下四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公布〕、?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平安防护条列?〔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国务院令第619号〕。

  2.3部门规章

  与职业病相关的主要规章如下:?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方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方法?、?建设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方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其中?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4相关标准

  涉及到水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预防的主要标准如下:?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13〕、?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局部:物理因素?、?DLT799.1~799.7-2010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标准?、?DLT325-2010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标准?、?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标准?、?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标准?、?AQ/T8008-2013职业病危害评价通那么?、?AQ/T8009-2013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那么?、?AQ/T8010-2013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价导那么?、?GB/T5817-2009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AQ/T4208-2010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等。

  3水电厂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识别

  3.1概念

  .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都是职业病。医学上所称的职业病泛指职业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而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却有其特定的范围,即指政府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职业病危害是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3.2.1化学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化学因素又分为两类:一是工业毒物,如铅、苯、汞、锰、一氧化碳等;二是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石棉尘、有机性粉尘等。

  3.2.2物理因素:通常包括五种情况:一是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高气压、低气压;二是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三是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高频电磁场、微波、激光;四是噪声、超声、次声;五是振动,包括全身振动和局部震动。

  3.2.3生物因素:主要是指生产原料和作业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如皮毛畜产品中的炭疽杆菌、蔗渣上的霉菌、布鲁杆菌、森林脑炎、病毒、有机粉尘中的真菌、真菌孢子、细菌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存在形态

  〔1〕气体:如一氧化碳、氯化氢、氯气、二氧化硫等;

  〔2〕蒸汽:如喷漆作业产生的苯、丙酮、醋酸酯类等蒸汽;

  〔3〕雾:如产生的铬酸雾、硫酸雾等;

  〔4〕烟:如铅烟、氧化锌等;

  〔5〕粉尘:各种物质在机械粉碎、碾磨时均可产生粉尘;

  〔6〕放射线:Ⅹ、α、β、γ;

  〔7〕其他:如噪声、高温、电磁辐射等。

  3.4水电厂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

  3.4.1噪声

  侵入途径:听觉器官。对人体健康影响或职业性损伤:长期接触工业噪声,可引起操作人员耳鸣、耳痛、头晕、烦躁、失眠、记忆力减退,可引起暂时性听阈位移、永久性位移、高频听力损伤、语频听力损失知道噪声聋等病症。

  3.4.2有毒物质〔六氟化硫等〕

  侵入途径:吸入。对人体健康影响或职业性损伤:当吸入高浓度六氟化硫时,可出现呼吸困难、踹息、皮肤和粘膜变蓝、全身痉挛等窒息病症。

  3.4.3工频电磁场

  侵入途径:机体体表。对人体健康影响或职业性损伤:当肌体处于高压交流电场时,可使肌体的正负电荷发生迁移运动,产生100~200uA的位移电流,可影响细胞膜的物理化学效应,致使细胞膜的精细功能收到损伤。

  3.4.4粉尘

  侵入途径:吸入。对人体健康影响或职业性损伤: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可使工作人员身体发生多方面不良改变及职业病,引起以肺组织广泛纤维化为主病变的职业病-尘肺。

  3.4.5新风量

  新风量是指从室外引入室内的新鲜空气,区别于室内回风。长期处于新风量缺乏的室内易患“室内综合症〞,出现头痛、胸闷、易疲劳的病症,还容易引发呼吸系统和神经系统等疾病。

  水电厂中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还有空气中的氧含量、检修期间的有机物等。

  4水电厂职业病危害预防

  水电厂职业病危害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根本方针,采取三级预防原那么,从设备、环境、人三个方面着手,主要措施:一是提高生产过程自动化,并且密闭性良好、封闭、阻断、屏蔽有害物质产生源。二是从传播途径控制,例如采用湿法作业、通风措施等,控制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的空气污染,降低有害物质的浓度。三是加强个体防护性措施,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具,缩短接触时间。四是加强现场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以到达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目的。

  4.1工程防护

  .

  〔1〕为有效控制化学毒物危害,日常操作或者巡检应注意检查设备的密闭性,防止因操作疏忽等原因导致有毒物质逸散。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六氟化硫断路器中湿度、泄露、绝缘电阻、耐压试验等方面的检测,杜绝弧光放电的产生。

  〔2〕为有效控制噪声危害,对机组等噪声设备进行隔离或采取隔振、减噪措施。

  〔3〕为有效控制工频电场危害,工作场所的高压设备采用屏蔽线、屏蔽网环、遮板等,且应有良好的接触。

  4.2个体防护

  〔1〕按照?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标准?,水电厂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化、标准化行业管理。

  〔2〕安排配备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按国家和行业规定为职工配置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考核制度监督使用。如:高空作业、检修时穿戴合格的以金属丝织成的屏蔽服,并带好防护手套、防护帽等。对有噪声的作业场所进行巡检时要戴好耳塞或防护耳罩。

  〔3〕标准电力行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对进入电力行业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质量控制。

  4.3职业病管理

  〔1〕结合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现状,制定可行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并加强落实。

  〔2〕按照法规要求,严格实施职业病危害的合同告知。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效劳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

  4.4职业健康监护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标准?〔GBZ188-2014〕提出的职业健康体检周期,对新入职员工实施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对在岗职工实施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对离岗职工实施离岗职业健康体检。

  〔2〕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异常职工的进一步医学检查工作,注意加强该岗位工人的轮换,减少工作人员持续接触危害因素的时间,并注意加强岗位防护用品.

  佩戴情况的监督。

  〔3〕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其中职业病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当,诊断时应当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的证明书上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当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5结论

  水电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六氟化硫、工频电场、粉尘、新风量等;常见的职业病为噪声聋、Ⅱ期及Ⅲ期高血压、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尘肺、职业性急性硫化物中毒;水电厂应针对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实施预防和控制,增强法制与防范意识,健全责任制管理,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及防护措施,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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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水利工程建设职业病危害分析及预防

  一、粉尘

  (一)粉尘的危害

  能够较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粉尘。从胶体化学观念来看,粉尘是固态分散性气溶胶。其分散质是空气,分散相是固体微粒。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接触的粉尘主要是岩尘、电焊尘、水泥尘等。吸入人体的粉尘有97%~98%可通过人体呼吸道的清除功能排出体外,余下的沉积于肺内。粉尘对人体健康最普遍且严重的危害是引起各种尘肺病,其次是粉尘沉着症、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以及中毒等病症。

  由于粉尘的性质、成分不同,对肺所造成的损害,引起纤维化程度也有所不同,依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法定尘肺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及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GBZ70)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GBZ25)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二)防尘措施

  采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是防止尘肺发生的根本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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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火力发电厂有关职业病的危害及防护

  火力发电厂是我国能源的重要支柱,我们社会经济生活所需电能的85%以上都是由火力发电厂生产。然而,火力发电厂的生产过程历来以高污染和高职业病危害而引人注目,在以人为本的今天,火力发电厂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己成为杜会关注的重点。

  本文作者在熟悉火力发电厂生产特性的基础上,对火力发电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加以归纳,并对其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高温的分布、危害程度、对作业人员健康影响等问题,依据我国现行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接触限值,阐述对这四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

  1火电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其危害程度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火力发电厂的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广泛分布并易对劳动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包括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高温四种。

  1.1粉尘

  粉尘主要是输煤系统在煤的储存、输送、破碎和煤斗装煤过程中出现,如在碎煤机室、输煤皮带层及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与工艺设计、输煤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的条件有关。磨煤、制粉系统泄漏以及检修过程中也会产生粉尘,电除尘出灰口及储灰罐出灰口都会产生粉尘。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生产性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1.2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火力发电厂的主要噪声产生设备有吸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空压机、给水泵等。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包括以下四个部分:(l)听觉系统: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要引起听力下降.听力损伤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生理性反应,后出现病理改变直至耳聋。生理性听力下降的特点为脱离噪声环境一段时间后即可恢复,而病理性的听力下降则不能完全恢复。

  (2)神经系统:长期接触强声后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主要有头痛、头晕、耳鸣、心悸及睡眠障碍等;长期接触强噪声的作业人员可表现为易疲劳、易激怒。

  (3)心血管系统:在噪声作用下,植物神经调节功能发生变化,表现出心率加快或减慢,血压不稳。

  (4)消化系统:出现胃肠功能紊乱,食欲减退,消瘦,胃液分泌减少,胃肠蠕动减慢。

  1.3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电厂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有:次氯酸钠、盐酸、碱、联胺、氨、六氟化硫,主要存在于化学水处理和电气岗位.产生的有害气体有酸气、氨气等,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

  (1)一氧化碳(CO)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轻度中毒:可出现轻度至中度意识障碍,CO>10%;中度中毒:意识障碍发展为中度昏迷,CO>30%:重度中毒:意识障碍程度达到深昏迷或并发脑水肿、休克或严重心肌损害,肺水肿或呼吸衰竭。

  (2)氨(NH3)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主要作用于呼吸系统,对内膜有刺激和腐蚀作用。低浓度时可使眼结膜、鼻咽部、呼吸道粘膜充血、水肿等。高浓度时氨损伤肺及细血管管壁,使其扩张和渗透性增强,破坏肺泡表面活性物质,肺间质和肺泡产生大量渗出物,形成肺水肿。同时支气管、毛细支气管亦充血、水肿、痉挛。

  (3)盐酸(HCL)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主要可对皮肤、眼及呼吸道粘膜产生腐蚀和刺激作用,高浓度可引起严重的灼伤。其蒸汽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引起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伤。

  (4)氢氧化钠(Na0H)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出血和休克。

  (5)氧气(O2)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氯被吸收后,与湿润的粘膜接触,形成盐酸和次氯酸,又分解为盐酸和新生态氧,引起上呼吸道肿胀、充血或刺激眼结膜。新生态氧具有强氧化作用,引起脂质过氧化而损害细胞膜。吸入高浓度氧,常致深部呼吸道病变;有时由于局部平滑肌痉孪而窒息,或通过迷走神经的反射性作用导致心脏骤停。

  1.4高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高压的部位有:锅炉、汽轮机、除氧器、加热器、导汽管和蒸汽管道等,同时包括露天煤场等室外作业人员夏季工作的某些时间段。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发生中暑.2火电厂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

  进行职业病防护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防护的主要措施是从源头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针对火力发电厂容易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特点,我们不仅要在源头对其职业病各类危害因素加以控制,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还要针对各个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采取针对性办法来进一步消减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一般来说,对火力发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要从生产环境上进行源头控制,包括火电工程的选址、总平面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和卫生工程学防护设施上采取防护措施;从生产过程中采取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针对性防护和个人防护措施:为因对突发事件,还要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2.1生产环境上的防护措施

  (1)工程选址及总评面布置

  火力发电厂的工程建设应考虑所处地理位置的气候,以及全年四季的盛行风向。厂区易采用三列式布置,合理地依次安排升压站和冷却塔、主厂房、煤场,将厂前区、生活区、生产区、施工区的功能区分明确,布置紧凑合理。储煤场所处位置应于厂区全年最小风频的上风侧,尽量减少对厂区建筑物的污染,生产布局合理,将有害与无害作业分离,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离,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场所隔离,作业场所不住人。还应考虑周边有无其他大型厂、矿企业,避免职业危害因素的相互影响。

  (2)建筑物卫生学要求

  火电厂建筑物应具备良好通风条件,控制(操作)室应有空调装置和机械通风,保证作业人员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建筑物的构造应使产生粉尘、毒物的车间结构表面不易积尘、沾毒,并易于清除,热散发车间应易于通风散热。建筑物应采用人工照明和自然采光相结合,满足各操作岗位作业人员对照明度的要求,主控室应以人工照明为主.(3)卫生工程防护设施

  火电厂的工程建筑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同时对毒物、粉尘、噪声采取防范和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2生产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2.2.1职业病危害因素针对性防护

  (1)粉尘防护措施

  防尘的防护措施主要在于工艺设计和施工中对设备和管道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和防磨材料,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杜绝彩肚渊做.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具体措施:①煤场每隔若干米装一喷头,每天喷水若干次,并在周围增加绿化带,以减少煤尘污染。

  ②采用门式滚轮堆取料机时,应加喷雾装置,每台滚轮机喷水量为5-6m/h。

  ③筒仓原煤斗设重力式挡板,在叶轮给煤机上应设除尘器。

  ④在碎煤机室及各运转站设置缓冲锁气器,设密闭装里和除尘系统,皮带、地面设水冲洗设施,及时清洗地面灰尘.⑤在输煤系统的值班室安装隔尘隔声装置,实行洲蛛四。

  ⑥煤仓间每个原煤斗安装布袋式除尘器或其他除尘效果好的除尘器.⑦采用负压式吸尘系统清除锅炉房和煤仓间输煤皮带层的散落灰尘。

  ⑧锅炉底层及运转层、灰浆泵房、各运转站、碎煤机室、筒仓均应设水力清扫装置,防止二次扬尘.⑨磨煤制粉系统、干灰系统检修时要抽尽存粉或用水冲洗干净。

  (2)噪声防护措施

  防噪声首先要在工艺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相关消音器,在噪声集中地区设置隔声操作室,实行远距离操作控制。具体防噪措施如下:①送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消音装置。

  ②锅炉各阀门排汽口设高效消音器.③汽轮发电机组设置隔音罩室,内衬吸音板,以达到隔音降噪的目的。

  ④对高温高压蒸汽管道,控制其流速在设计流速范围内,避免接近流速上限:并采用特殊保温材料,以降低高速气流产生的噪声.⑤在烟气管道设计时,努力做到布置合理,流道畅通,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

  ⑥集中控制室周围布置环行走廊,并选用有较高隔声性能的隔声门窗及有较好吸声性能的墙面材料进行防噪隔声。

  ⑦各值班室应为单独的值班房间,均应采用适当的隔声措施。

  (3)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防护措施

  防毒及防酸碱:在工艺设计中对产生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用通风措施。防毒、防碱措施主要包括:①对氨、联氨仓库及加药间、化验间设有自然进风、排风设备。

  ②对酸碱库、酸碱泵房、酸碱计量间、蓄电室,设有自然进风、排风设备。

  ③检修作业或辅助生产时,作业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现场通风,以减少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对特定岗位设置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对接触强酸强碱的作业人员应配备专用防护用品。

  (4)高温防护措施

  防高温:在工艺设计中应尽量使操作人员远离热源,同时根据其具体条件采取必要的隔热降温措施。隔热降温措施主要包括:

  ①采用机房侧窗自然进风,屋顶机械排风排除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余热.②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套,保证其外表温度小于50℃。

  ③集控楼与主要值班室应设置集中制冷、加热站,为机炉电集控室、计算机室、化学运行控制室、低温取样架间提供冷、热源。

  2.2.2个人防护措施

  在工程技术治理手段仍无法达到卫生限值时,应根据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特点,配备必要的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应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对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的位置上设置誉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替示说明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化学车间应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

  2.3应急救援措施

  (1)对产生剧毒物质、高温等作业场所、岗位,应考虑相应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在厂房项目建设中应增设必要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设施,同时制订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经培训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应及时修订、不断完善,并定期组织演习.(2)生产中可能突然溢出大量急性中毒或易燃爆的化学物质,作业区域应设置监控报警装置和警示牌。在可能造成急性中毒区域设置监测报警仪器。

  3火电厂自身职业卫生管理

  在严格执行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的同时,火力发电厂还要从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职业病防护教育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上加强管理.概括如下:(1)设置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检测机构,配备有关的检测分析仪器,安排专人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及卫生防护设施的保养、维护工作。其次还要及时配置、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劳保防护用品。

  (2)加强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并适时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促进员工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劳保防护用品,增强个体防护意识。

  (3)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高度重视生产环境监测工作以及设备检修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影响,增设事故、维修防护措施:加强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修和管理,确保卫生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对作业人员所在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监测。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护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患者和疑似病人,对该类人员进行相应的工作调整、变动,必要时给予休假,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篇六: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水利工程运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预防

  水利工程运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预防一、噪声噪声不仅对听觉系统有影响,对非听觉系统,如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生殖系统及消化系统等都有影响,可引起人头疼、头晕、心悸、血压波动、情绪不稳、视觉反应时间延长等反应,影响安全生产,严重的可对听力造成损伤。由于长时间接触噪声导致的听阈升高且不能恢复到原有水平称为永久性听力阈移,临床上称为噪声聋。

  生产性噪声一般声级较高,有的作业地点可高达120~130dB(A)。据调查,我国生产场所的噪声声级超过90dB(A)的占32%~42%,中高频噪声所占比例最大。生产性噪声可分为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三类。

  (1)空气动力噪声是由于气体压力变化引起气体扰动,以及气体与其他物体相互作用所致,例如,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风动工具、喷气发动机和汽轮机等,由于压力脉冲和气体排放发出的噪声。

  (2)机械性噪声是由于机械撞击、摩擦或质量不平衡旋转等机械力作用引起固体部件振动所产生的噪声,例如,各种车床、电锯、电刨、球磨机等发出的噪声。

  (3)电磁性噪声是由于磁场脉冲,磁致伸缩引起电气部件振动所致,如:电磁式振动台和振荡器、大型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

  水力发电企业的噪声源较多,主要噪声源为水轮发电机组、空压机、风机、水泵、电动机及变压器。噪声性质为电磁性噪声如发电机组、变压器、电动机等;

  流体动力性噪声如通风机、空压机、首部泄洪等;

  机械性噪声如水泵、水轮机等。目前水力发电企业的运行人员主要采取控制

  室监控,按时进行现场巡检的方式,巡检点一般设置在主要的设备设施附近,故都会在巡检过程中接触到一定的噪声,其中噪声影响最大的设备为水轮发电机组。而设备检修人员在检修时也会受到附近设备产生噪声的影响。

  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的要求8h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可通过定期监测掌握本单位的噪声情况,对于噪声强的场所进行重点监测,从源头降低噪声,对噪声较大的生产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离等技术措施消除或减少噪声,主要手段有:

  (1)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并集中布置在主厂房。

  (2)空压机、风机、泵类独立布置,并安装隔声防爆门。

  (3)水轮机组、发电机组的盖板、进入门、引出线洞隔板采取减振隔声措施。

  (4)设置的中控室应布置在副厂房,远离主厂房,安装隔声门,装修内饰面宜采用吸声材料。

  (5)同时加强个人防护,在产生噪声的场所,作业人员佩戴防噪耳塞、耳罩或防噪声的头盔等防护用品。

  二、工频电磁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现场含大量的输变电设备设施,这些设备设施周围都会产生大量的工频电磁场,主要以电磁辐射的形式作用于人体,对于长期作业于工频电磁场的维修、巡检作业人员,可引起慢性辐射综合症的表现,会对人的生理和心理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生理功能紊乱,神经衰弱,疲劳乏力,睡眠障碍等。

  卫生部发布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对8h工作场所工频电场强度的职业接触限值作了要求,见表1。

  表1工作场所工频电场职业接触限值频率(Hz)电场强度(kV/m)505工频电磁场的防护可以采取工程控制、管理控制、个人保护等措施,具体的有:

  (1)降低辐射源。选用电磁辐射水平低的设备,且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外形和尺寸符合要求。

  (2)控制接触距离。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距离要求,还应有必要的隔离防护措施和防止误操作措施及防直接雷击和安全接地的措施。

  (3)采取防护措施。屋内外配电装置按照安全净距布置,配电装置用围栏隔开,防止外人进入;

  在电气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面,装设固定遮拦;

  配电装置的各种通道的最小宽度也均符合安全要求。

  (4)加强个人防护。线路工与检修工及相关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高强度工频电磁场暴露下作业时可穿戴屏蔽服、鞋、帽等。

  三、粉尘能够较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粉尘。从胶体化学观念来看,粉尘是固态分散性气溶胶。其分散质是空气,分散相是固体微粒。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的种类繁多,理化性状不同,对人体所造成的危害也是多种多样。吸入人体的粉尘有97%~98%可通过人体呼吸道的清除功能排出体外,余下的沉积于肺内,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与其理化性质有关,与其生物学作用及防尘措施等也有密切关系。在卫生学上,常用的粉尘理

  化性质包括粉尘的化学成分、分散度、溶解度、密度、形状、硬度、荷电性和爆炸性等。生产性粉尘引起的职业危害主要有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致癌性、尘肺,其中以尘肺的危害最为严重。粉尘对人体健康最普遍且严重的危害是引起各种尘肺病,其次是粉尘沉着症、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以及中毒等病症。

  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预防电焊烟尘对人体的危害:

  (1)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主要包括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在自然通风较差的场所,封闭或半封闭结构焊件时,必须有机械通风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电焊作业人员应加强提高职业卫生意识,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佩戴防护用品。

  (3)对焊接作业场所的粉尘加强监测管理。

  (4)加强对电焊工的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体检。

  (2)定期监测,在粉尘危害大的场所提高自动化水平,减少作业人员与粉尘的接触时间。

  (3)加强个人防护。锅炉房作业人员应加强提高职业卫生意识,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佩戴防护用品。

  (4)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体检。

  四、六氟化硫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SF6作为一种惰性气体,本身并没有毒性,主要存在于高压、中压开关设备中,但是,当它因泄露在空气中含量高时,使空气中的氧含量减少,吸入者便发生窒息,严重时导致死亡。此外SF6因其独特的理化特性,可分别在电弧、火花放电及电晕放电的条件下分解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毒物,如四氟化硫(SF4)、氟化硫

  (S2F2)、氟化亚硫酰(SOF2)、十氟化二硫(S2F10)、氟化氢(HF)等,主要分解产物及其毒性见表2。

  表2SF6部分解产物及其毒性1四氟化硫(SF4)无色气体,有强烈毒性的刺激性气体,可引起类似光气的呼吸道损害。

  2氟化硫(S2F2)常温下为无色气体,具有很强的毒性,遇水后生产HF,对呼吸系统有类似光气的破坏性作用。

  3氟化亚硫酰(SOF2)无色剧毒气体,有强烈的恶心臭味,能侵袭肺部,引起肺组织急性水肿,影响气体交换,使肺部缺氧充血导致窒息性死亡。

  4十氟化二硫(S2F10)常温常压下为无色易挥发液体,系剧毒物质,毒性约为SOF2的300倍,引起肺出血和肺水肿。

  5氟化氢(HF)无色气体或液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极易溶解与水,形成氢氟酸,对一般材料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并能引起肺水肿、肺炎。

  备注:光气主要损害呼吸道,可导致化学系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轻度中毒,患者有流泪、畏光、咽部不适,咳嗽、胸闷等;

  中毒中毒,除上述症状加重外,患者出现轻浮呼吸困难、轻度紫绀;

  重度中毒出现肺水肿或成人呼吸窘迫综合症。

  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预防SF6对人体的毒害:

  (1)设计方面:开关设备气密性良好,通风装置风口应设置在室内底部,排风电源开关应设置在门外,安装预警、报警仪,控制相对湿度。

  (2)运行时的个体防护:在SF6电气设备从事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配置和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若入口处未设置SF6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15min,并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合格;

  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6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一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

  工作人员不准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

  进入SF6配电装置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应当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SF6气体含量是否合格。

  (3)检修时的个体防护:设备解体检修前,应对SF6气体进行检验。检修人员需穿著防护服和防毒面具;

  打开设备封盖后,现场所有人员应当暂时离开现场30分钟;

  设备内的SF6气体采取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合格后方准使用,不得向大气排放;

  从SF6气体钢瓶引出气体时,应使用减压阀降压,当瓶内压力降至1个大气压(9.8某104Pa)时,即停止引出气体,并关紧气瓶阀门,戴上瓶帽;

  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一般渗漏时,要戴防毒面具并进行通风;

  SF6断路器(开关)进行操作时,禁止检修人员在其外壳上进行工作;

  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当洗澡,把用过的工器具、防护用具清洗干净。

  (4)严格按照规范对作业场所SF6及分解产物进行定期监测,并定期SF6气体中的水分进行监测,控制其水分含量。

篇七: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水利工程建设职业病危害分析及预防

  一、粉尘

  (一)粉尘的危害

  能够较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粉尘。从胶体化学观念来看,粉尘是固态分散性气溶胶。其分散质是空气,分散相是固体微粒。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接触的粉尘主要是岩尘、电焊尘、水泥尘等。吸入人体的粉尘有97%~98%可通过人体呼吸道的清除功能排出体外,余下的沉积于肺内。粉尘对人体健康最普遍且严重的危害是引起各种尘肺病,其次是粉尘沉着症、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以及中毒等病症。

  由于粉尘的性质、成分不同,对肺所造成的损害,引起纤维化程度也有所不同,依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法定尘肺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及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GBZ70)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GBZ25)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二)防尘措施

  采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是防止尘肺发生的根本措施。防治粉尘的工程技术措施主要有:

  (1)改革工艺过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

  (2)湿式作业,特点是防尘效果可靠,易于管理,投资较低。

  (3)采取密闭、通风、除尘系统。

  (4)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综合以上方法,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可具体采用下列防尘措施:

  (1)混凝土搅拌站,木加工、金属切削加工等产生粉尘的场所,装置除尘器或吸尘罩,将尘粒捕捉后送到储仓内或经过净化后排放,以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2)施工和作业现场经常洒水、控制和减少灰尘飞扬。

  (3)钻孔采取湿式作业或采取干式捕尘措施,不打干钻。

  (4)水泥储存、运送、混凝土拌和等作业采取隔离、密封措施。

  (5)密闭容器、构件及狭窄部位进行电焊作业时加强通风,并佩戴防护电焊烟尘的防护用品。

  (6)地下洞室施工配置强制通风设施,确保洞内粉尘、烟尘、废气及时排出。

  (7)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8)在砂石加工系统等重点排放源安装袋式除尘器,洒水防尘。

  二、噪声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等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声。

  (一)生产性噪声的分类

  生产性噪声可分为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三类。

  (1)空气动力噪声是由于气体压力变化引起气体扰动,以及气体与其他物体相互作用所致,例如,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风动工具、喷气发动机和汽轮机等,由于压力脉冲和气体排放发出的噪声。

  (2)机械性噪声是由于机械撞击、摩擦或质量不平衡旋转等机械力作用引起固体部件振动所产生的噪声,例如,各种车床、电锯、电刨、球磨机等发出的噪声。

  (3)电磁性噪声是由于磁场脉冲,磁致伸缩引起电气部件振动所致,如:电磁式振动台和振荡器、大型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

  (二)生产性噪声的特性

  生产性噪声一般声级较高,有的作业地点可高达120~130dB(A)。据调查,我国生产场所的噪声声级超过90dB(A)的占32%~42%,中高频噪声所占比例最大。

  (三)生产性噪声的危害

  可引起人头疼、头晕、心悸、血压波动、情绪不稳、视觉反应时间延长等反应,影响安全生产,严重的可对听力造成损伤。由于长时间接触噪声导致的听阈升高且不能恢复到原有水平称为永久性听力阈移,临床上称为噪声聋。噪声不仅对听觉系统有影响,对非听觉系统,如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生殖系统及消化系统等都有影响。

  (四)防止噪声危害措施

  控制生产性噪声的措施如下:

  (1)消除或减弱引起噪声的振动,主要应在设计、制造生产工具或机械过程中,尽力采取消声措施,如将金属铆接改为焊接、锤击成型改为液压成型等。为了防止地板和墙壁的振动,机器设备不可直接安装在地板上,而应装在隔绝的物质上,如:空气层、橡皮、软木、砂石等与房屋地基隔开。

  (2)消除或减少噪声、振动的传播,如:消声、吸声、隔声、隔振、阻尼。

  (3)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护,对吊车司机、汽车司机,应有良好的弹簧坐垫,以减少振动对机体的影响。加强个人防护,常用的有耳塞、耳罩、防声帽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减少噪声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主要有:

  (1)在筛分楼、破碎车间、制砂车间、空压机站、水泵房、拌和楼等生产性噪声危害作业场所设隔音值班室,作业人员佩戴防噪耳塞、耳罩或防噪声的头盔等防护用品。

  (2)对木工机械、风动工具、喷砂除锈、锻造、铆焊等临时性噪声危害严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塞、耳罩或防噪声的头盔等防护用品。

  三、振动

  (一)产生振动的机械

  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在水利水电过程建设中,产生振动的机械主要有冲压机、压缩机、振动机、振动筛、送风机、振动传送带、打夯机等。

  (二)振动的危害

  振动对人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听觉器官、免疫系统都有影响,如:皮肤感觉迟钝,触觉、痛觉减退,心动过缓,肌无力、肌纤维颤动,免疫球蛋白改变等。

  在生产中,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明显和严重,国家已将手臂振动病列为职业病。存在手臂振动的生产作业主要有下列几类:

  (1)操作锤打工具,如:操作凿岩机、空气锤、筛选机、风铲、捣固机和铆钉机等。

  (2)手持转动工具,如:操作电钻、风钻、喷砂机、金刚砂抛光机和钻孔机等。

  (3)使用固定轮转工具,如:使用砂轮机、抛光机、球磨机和电锯等。

  (4)驾驶交通运输车辆和使用农业机械,如:驾驶汽车、使用脱粒机等。

  (三)防止振动危害措施

  防止振动危害的措施主要有:

  (1)控制振动源。应在设计、制造生产工具和机械时采用减振措施,使振动降低到对人体无害的水平。

  (2)改革工艺,采用减振和隔振等措施。如:采用焊接等新工艺代替铆接工艺;采用水力清砂代替风铲清砂;工具的金属部件采用塑料或橡胶材料,减少撞击振动。

  (3)限制作业时间和振动强度。

  (4)改善作业环境,加强个体防护及健康监护。

  四、红外、紫外辐射

  (一)红外线

  在作业环境中,加热金属、熔融玻璃、强发光体等可成为红外线辐射源,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焊接工最易受到红外线辐射。

  红外线引起的白内障是长期受到炉火或加热红外线辐射而引起的职业病,为红外线所致晶状体损伤,职业性白内障已列入职业病名单。

  (二)紫外线

  生产环境中,物体温度达1200℃以上热辐射的电磁波谱中可出现紫外线。随着物体温度的升高,辐射的紫外线频率增高。常见的辐射源有冶炼炉(高炉、平炉、电炉)、电焊、氧乙炔气焊、氢弧焊、等离子焊接等。

  紫外线对皮肤作用能引起红斑反应。强烈的紫外线辐射作用可引起皮炎,皮肤接触沥青后再经紫外线照射,能发生严重的光感性皮炎,并伴有头痛、恶心、体温升高等症状。长期受紫外线作用,可发生湿疹、毛囊炎、皮肤萎缩、色素沉着,甚至可发生皮肤癌。

  在作业场所比较多见的是紫外线对眼睛的损伤,即由电弧光照射所引起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此外在雪地作业、航空航海作业时,受到大量太阳光中紫外线照射,可引起类似电光性眼炎的角膜、结膜损伤,称为太阳光眼炎或雪盲症。

  (三)、防红外、紫外辐射措施

  1.红外辐射的防护

  红外辐射防护的重点是对眼睛的保护,严禁裸眼直视强光源。生产操作中应戴绿色防护镜,镜片中应含有氧化亚铁或其他可滤过红外线的成分。

  2.紫外辐射的防护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紫外辐射主要来自于电焊作业,操作者必须佩戴专用的防护面罩、防护眼镜以及防护手套,皮肤不得裸露。电焊工工作时应使用可移动的屏障围住作业区,以免周围其他人受照射。在操作中与助手要密切配合,防止助手猝不及防遭受照射。

  五、异常气象条件

  (一)异常气象条件下的作业类型

  1.高温作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多为野外作业,易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和地面及周围物体的热辐射。高温作业对机体的影响主要是体温调节和人体水盐代谢的紊乱。

  高温作业时机体内多余的热不能及时散发掉,产生蓄热现象而使体温升高。

  一般生活条件下出汗量为每日6L以下,高温作业工人日出汗量可达8~10L,甚至更多。汗

  液中的盐主要是氯化钠和少量钾,在高温作业条件下大量出汗,可使体内水分和盐大量丢失,引起体内水盐代谢紊乱,对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都可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2.低温作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接触低温环境主要见于冬天在寒冷地区从事野外作业。在低温环境中,皮肤血管收缩以减少散热,内脏和骨骼肌血流增加,代谢加强,骨骼肌收缩产热,以保持正常体温。如时间过长,超过了人体耐受能力,体温逐渐降低。由于全身过冷,使机体免疫力和抵抗力降低,易患感冒、肺炎、肾炎、肌痛、神经痛、关节炎等,甚至可导致冻伤。

  3.高气压作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高气压作业主要有潜水作业和潜涵作业。潜水作业常见于水下施工、沉船打捞等。潜涵作业主要出现于修筑地下隧道或桥墩等,工人在地下水位以下的深处或沉降于水下的潜涵内工作,为排出涵内的水,需通入较高压力的高压气。

  高气压对机体的影响,在不同阶段表现不同。在加压过程中,可引起耳充塞感、耳鸣、头晕等,甚至造成鼓膜破裂。在高气压作业条件下,欲恢复到常压状态时,有个减压过程,在减压过程中,如果减压过速,则可引起减压病。

  4.低气压作业

  高空、高山、高原均属低气压环境,在这类环境中进行运输、勘探、筑路等生产活动,属低气压作业。低气压作业对人体的影响主要是由于低氧性缺氧而引起的损害,如:高原病。

  (二)异常气象条件引起的职业病

  1.中暑

  中暑是高温作业环境下发生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是机体散热机制发生障碍的结果。按病情轻重可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重症中暑可出现昏倒或痉挛,皮肤干燥无汗,体温在40℃以上等症状。

  2.减压病

  急性减压病主要发生在潜水作业后,减压病的症状主要表现为:皮肤奇痒、灼热感、紫绀、大理石样斑纹;肌肉、关节和骨骼酸痛或针刺样剧烈疼痛,头痛、眩晕、失明、听力减退等。

  3.高原病

  高原病是发生于高原低氧环境下的一种疾病。急性高原病分为三型:急性高原反应、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等。

  (三)异常气压的防护措施

  1.技术措施

  (1)通过技术革新,如采用管柱钻孔法代替沉箱,防止工人水下高压作业可能引起的高压作业伤害和减压病。

  (2)用隔热材料(耐火、保温材料、水等)将各种热的炉体包起来,降低热源的表面温度,减少向作业人员散热和辐射热。

  (3)通过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实现通风降温。

  2.管理措施

  (1)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人加班加点,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2)及时供应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由于高温作业工人大量排汗,暑季供应含盐的清凉饮料是有特殊意义的保健措施,并应在饮料中适当的补充盐分和水溶性维生素。

  (3)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

  (4)高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

  (5)及时给职工发放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6)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

  3.个人防护

  高温作业工人佩戴防护服、帽、鞋、手套、眼镜等,低温作业工人要注意防寒和保暖,加强个体防护用品使用。

篇八: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水利工程作业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与防治

  一、噪音

  噪音不仅对听觉系统有影响,对非听觉系统,如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生殖系统及消化系统等都有影响,可引起人头疼、头晕、心悸、血压波动、情绪不稳、视觉反应时间延长等反应,影响安全生产,严重的可对听力造成损伤。由于长时间接触噪音导致的听阈升高且不能恢复到原有水平称为永久性听力阈移,临床上称为噪音聋。

  生产性噪音一般声级较高,有的作业地点可高达120~130dB(A)。据调查,我国生产场所的噪音声级超过90dB(A)的占32%~42%,中高频噪音所占比例最大。生产性噪音可分为空气动力噪音、机械性噪音和电磁性噪音三类。

  (1)空气动力噪音是由于气体压力变化引起气体扰动,以及气体与其他物体相互作用所致,例如,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风动工具、喷气发动机和汽轮机等,由于压力脉冲和气体排放发出的噪音。

  (2)机械性噪音是由于机械撞击、摩擦或质量不平衡旋转等机械力作用引起固体部件振动所产生的噪音,例如,各种车床、电锯、电刨、球磨机等发出的噪音。

  (3)电磁性噪音是由于磁场脉冲,由磁致伸缩引起的电气元件振动引起,如:电磁式振动台和振荡器、大型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等产生的噪音。

  水力发电企业的噪音源较多,主要噪音源为水轮发电机组、空压机、风机、水泵、电动机及变压器。噪音性质为电磁性噪音如发电机组、变压器、电动机等;流体动力性噪音如通风机、空压机、首部泄洪等;机械性噪音如水泵、水轮机等。目前水力发电企业的运行人员主要采取控制室监控,按时进行现场巡检的工作方式,巡检点一般设置在主要的设备设施附近,故都会在巡检过程中接触到一定的噪音,其中噪音影响最大的设备为水轮发电机组。而设备检修人员在检修时也会受到附近设备产生噪音的影响。

  根据《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的要求8h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在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中可通过定期监测掌握本单位的噪音情况,对于噪音强的场所进行重点监测,从源头降低噪音,对噪音较大的生产设备采取消声、减振、隔离等技术措施消除或减少噪音,主要手段有:

  (1)选用低噪音的设备,对产生噪音的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并集中布置在主厂房。

  (2)空压机、风机、泵类独立布置,安装隔音防爆门。

  (3)水轮机组、发电机组的盖板、进入门、出线隧道隔板应采取隔振隔声措施。

  (4)中控室布置在副厂房内,远离主厂房,安装隔声门,装修内饰面宜采用吸声材料。

  (5)同时加强个人防护,在产生噪音的场所,作业人员佩戴防噪耳塞、耳罩或防噪音的头盔等防护用品。

  二、工频电磁场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所在地包含大量输变电设备和设施,这些设备设施周围都会产生大量的工频电磁场,主要以电磁辐射的形式作用于人体,对于长期作业于工频电磁场的维修、巡检作业人员,可引起慢性辐射综合症的表现,会对人的生理和心理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生理功能紊乱,神经衰弱,疲劳乏力,睡眠障碍等。

  卫生部发布的《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对8h要求工作场所工频电场强度的职业接触限值,见表1。

  表1工作场所工频电场职业接触限值

  频率(Hz)

  电场强度(kV/m)

  505工频电磁场的保护可采用工程控制、管理控制、个人保护等措施,具体的有:

  (1)降低辐射源。选择电磁辐射水平低的设备,且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外形和尺寸符合要求。

  (2)控制接触距离。电气设备的布置应满足带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距离要求,还应采取必要的隔离和保护措施、防误操作措施、直击雷保护和安全接地措施。

  (3)采取防护措施。屋内外配电装置按照安全净距布置,配电装置用围栏隔开,防止外人进入;在电气外绝缘体最低部位距地面,装设固定遮拦;配电装置各通道的最小宽度也满足安全要求。

  (4)加强个人防护。线路工人、维修工人和相关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高强度工频电磁场暴露下作业时可穿戴屏蔽服、鞋、帽等。

  三、灰尘

  能够较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灰尘。从胶体化学观念来看,灰尘是固态分散性气溶胶。其分散质是空气,分散相是固体微粒。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生产性灰尘。生产性灰尘的种类繁多,理化性状不同,对人体所造成的危害也是多种多样。吸入人体的灰尘有97%~98%可通过人体呼吸道的清除功能排出体外,余下的沉积于肺内,灰尘对人体的危害程度与其理化性质有关,与其生物学作用及防尘措施等也有密切关系。在卫生学上,常用的灰尘理化性质包括灰尘的化学成分、分散度、溶解度、密度、形状、硬度、荷电性和爆炸性等。生产性灰尘引起的职业危害主要有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致癌性、尘肺,其中以尘肺的危害最为严重。灰尘对人体健康最普遍且严重的危害是引起各种尘肺病,其次是灰尘沉着症、灰尘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以及中毒等病症。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灰尘的来源有检修时电焊产生的电焊烟尘。这种烟尘是电焊过程中焊条在高温燃烧条件下接触焊件时产生的一种烟尘,成分与使用的焊条有关,包括氧化铁,氧化硅、氧化锰及氟化物,漂浮在空气中对人体造成危害,可引起呼吸系统粘膜刺激、炎症、电焊工尘肺和中毒。若使用高锰性焊条,产生的灰尘含有较多的二氧化锰,长期接触则表现为慢性锰中毒,会对人体的神经系统有一定的影响。同时,电焊产生的高温也容易对皮肤进行灼伤,强光使电焊作业人员可能产生电光性眼炎。

  在水利工程的运营和管理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止焊接烟尘对人体的危害:

  (1)改善作业场所的通风状况,主要包括机械通风和自然通风。在自然通风较差的场所,封闭或半封闭结构焊件时,必须有机械通风措施。

  (2)加强个人防护。电焊作业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职业健康意识,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佩戴防护用品。

  (3)对焊接作业场所的灰尘加强监测管理。

  (4)加强焊工职业健康监护,定期体检。

  在某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使用燃煤锅炉也是也是灰尘的另一重要来源,产生的煤尘中一般含有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操作员长时间吸入以二氧化硅为代表的高浓度二氧化硅粉尘,会引起矽肺病。可以通过下列措施预防:

  (1)加强防尘设备管理,防止漏灰、漏粉,采取措施提高防尘效率。

  (2)定期监测,在灰尘危害大的场所提高自动化水平,减少作业人员与灰尘的接触时间。

  (3)加强个人防护。锅炉房操作人员应加强学习,提高职业健康意识,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佩戴防护用品。

  (4)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监督,定期体检。

  四、六氟化硫

  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SF6作为一种惰性气体,本身并没有毒性,主要存在于高压、中压开关设备中,但是,当它因泄露在空气中含量高时,使空气中的氧含量减少,吸入者便发生窒息,严重时导致死亡。此外SF6因其独特的理化特性,可分别在电弧、在火花放电和电晕放电条件下,分解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毒物,如四氟化硫(SF4)、氟化硫(S2F2)、亚硫酰氟(SOF2)、十氟化二硫(S2F10)、氟化氢(HF)等,主要分解产物及其毒性见表2。

  表2SF6部分水解物及其毒性

  序列号

  名称

  毒性

  1四氟化硫(SF4)

  无色气体,有强烈毒性的刺激性气体,可能导致类似光气的呼吸道损伤。

  氟化硫(S2F2)

  常温下为无色气体,具有很强的毒性,遇水后生产HF,它对呼吸系统的破坏作用类似于光气。

  3亚硫酰氟(SOF2)

  无色剧毒气体,有强烈的恶心臭味,能侵袭肺部,引起肺组织急性水肿,影响气体交换,使肺部缺氧和充血,导致窒息死亡。

  4十氟化二硫(S2F10)

  常温常压下无色易挥发液体,系剧毒物质,毒性约为SOF2的300倍,引起肺出血和肺水肿。

  5氟化氢(HF)

  无色气体或液体,具有强烈的刺激性臭味,极易溶解与水,形成氢氟酸,对一般材料具有较强的腐蚀性,它对皮肤和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并能引起肺水肿、肺炎。

  备注:光气主要损害呼吸道,可导致化学系支气管炎、肺炎、肺水肿。轻度中毒,患者有流泪、畏光、咽部不适,咳嗽、胸闷等;中毒中毒,除上述症状加重外,患者出现轻浮呼吸困难、轻度紫绀;严重中毒伴肺水肿或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

  在水利工程的经营管理中,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预防SF6对人体的毒害:

  (1)设计方面:开关设备气密性良好,通风装置的出风口应设置在房间底部,排风电源开关应设置在门外,安装预警、报警仪,控制相对湿度。

  (2)运行时的个体防护:在SF6电气设备从事工作的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并配置和使用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若入口处未设置SF6气体含量显示器,应先通风15min,并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合格;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6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不准一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工作人员不准在SF6设备防爆膜附近停留;进入SF6配电装置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应当先检测含氧量(不低于18%)和SF6气体含量是否合格。

  (3)检修时的个体防护:设备解体检修前,应对SF6气体进行检验。维修人员应穿戴防护服和防毒面具;打开设备封盖后,现场所有人员应当暂时离开现场30分钟;设备内的SF6气体采取净化装置回收,经处理合格后方准使用,不得向大气排放;从SF6气体钢瓶引出气体时,应使用减压阀降压,当瓶内压力降至1个大气压(9.8×104Pa)时,即停止引出气体,并关紧气瓶阀门,戴上瓶帽;进行气体采样和处理一般渗漏时,要戴防毒面具并进行通风;SF6断路器(开关)进行操作时,禁止检修人员在其外壳上进行工作;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应当洗澡,把用过的工器具、防护用具清洗干净。

  (4)严格遵守工作场所的规范SF6及分解产物进行定期监测,并定期SF6气体中的水分进行监测,控制其水分含量。

篇九: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水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预防

  1概述

  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全球每年死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人数约为110万(职业病占1/4)。这高于每年交通事故死亡99万人、暴力死亡56.3万人、局部战争死亡50.2万人和艾滋病死亡31.2万人。初步估算每天有3000人死于工作,ILO估计劳动疾病到2020年将翻一番。

  我国约有50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超过2500万人,从职业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和新病人数量,我国都居世界首位。每年因工伤事故直接损失数十亿元,职业病的损失近百亿,每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800亿元。

  2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1法律

  我国职业病相关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52号)。该法中与水电厂相关的主要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等。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

  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2.2行政法规

  我国与职业病相关的行政法规有以下四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颁布)、《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列》(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国务院令第619号)。

  2.3部门规章

  与职业病相关的主要规章如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其中《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4相关标准

  涉及到水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预防的主要标准如下:《职业病分类和目录》(2013)、《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DLT799.1~799.7-2010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LT325-2010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AQ/T8008-2013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AQ/T8009-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8010-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价导则》、《GB/T5817-2009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AQ/T4208-2010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等。

  3水电厂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识别

  3.1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都是职业病。医学上所称的职业病泛指职业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而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却有其特定的范围,即指政府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职业病危害是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3.2.1化学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化学因素又分为两类:一是工业毒物,如铅、苯、汞、锰、一氧化碳等;二是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石棉尘、有机性粉尘等。

  3.2.2物理因素:通常包括五种情况:一是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高气压、低气压;二是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三是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高频电磁场、微波、激光;四是噪声、超声、次声;五是振动,包括全身振动和局部震动。

  3.2.3生物因素:主要是指生产原料和作业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如皮毛畜产品中的炭疽杆菌、蔗渣上的霉菌、布鲁杆菌、森林脑炎、病毒、有机粉尘中的真菌、真菌孢子、细菌等。

  3.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存在形态

  (1)气体:如一氧化碳、氯化氢、氯气、二氧化硫等;

  (2)蒸汽:如喷漆作业产生的苯、丙酮、醋酸酯类等蒸汽;

  (3)雾:如产生的铬酸雾、硫酸雾等;

  (4)烟:如铅烟、氧化锌等;

  (5)粉尘:各种物质在机械粉碎、碾磨时均可产生粉尘;

  (6)放射线:Ⅹ、α、β、γ;

  (7)其他:如噪声、高温、电磁辐射等。

  3.4水电厂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3.4.1噪声

  侵入途径:听觉器官。对人体健康影响或职业性损伤:长期接触工业噪声,可引起操作人员耳鸣、耳痛、头晕、烦躁、失眠、记忆力减退,可引起暂时性听阈位移、永久性位移、高频听力损伤、语频听力损失知道噪声聋等症状。

  3.4.2有毒物质(六氟化硫等)

  侵入途径:吸入。对人体健康影响或职业性损伤:当吸入高浓度六氟化硫时,可出现呼吸困难、踹息、皮肤和粘膜变蓝、全身痉挛等窒息症状。

  3.4.3工频电磁场

  侵入途径:机体体表。对人体健康影响或职业性损伤:当肌体处于高压交流电场时,可使肌体的正负电荷发生迁移运动,产生100~200uA的位移电流,可影响细胞膜的物理化学效应,致使细胞膜的精细功能收到损伤。

  3.4.4粉尘

  侵入途径:吸入。对人体健康影响或职业性损伤: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可使工作人员身体发生多方面不良改变及职业病,引起以肺组织广泛纤维化为主病变的职业病-尘肺。

  3.4.5新风量

  新风量是指从室外引入室内的新鲜空气,区别于室内回风。长期处于新风量不足的室内易患“室内综合症”,出现头痛、胸闷、易疲劳的症状,还容易引发呼吸系统和神经系统等疾病。

  水电厂中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还有空气中的氧含量、检修期间的有机物等。

  4水电厂职业病危害预防

  水电厂职业病危害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采取三级预防原则,从设备、环境、人三个方面着手,主要措施:一是提高生产过程自动化,并且密闭性良好、封闭、阻断、屏蔽有害物质产生源。二是从传播途径控制,例如采用湿法作业、通风措施等,控制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的空气污染,降低有害物质的浓度。三是加强个体防护性措施,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具,缩短接触时间。四是加强现场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以达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目的。

  4.1工程防护

  (1)为有效控制化学毒物危害,日常操作或者巡检应注意检查设备的密闭

  性,避免因操作疏忽等原因导致有毒物质逸散。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六氟化硫断路器中湿度、泄露、绝缘电阻、耐压试验等方面的检测,杜绝弧光放电的产生。

  (2)为有效控制噪声危害,对机组等噪声设备进行隔离或采取隔振、减噪措施。

  (3)为有效控制工频电场危害,工作场所的高压设备采用屏蔽线、屏蔽网环、遮板等,且应有良好的接触。

  4.2个体防护

  (1)按照《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水电厂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化、规范化行业管理。

  (2)安排配备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按国家和行业规定为职工配置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考核制度监督使用。如:高空作业、检修时穿戴合格的以金属丝织成的屏蔽服,并带好防护手套、防护帽等。对有噪声的作业场所进行巡检时要戴好耳塞或防护耳罩。

  (3)规范电力行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对进入电力行业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质量控制。

  4.3职业病管理

  (1)结合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现状,制定可行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并加强落实。

  (2)按照法规要求,严格实施职业病危害的合同告知。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

  4.4职业健康监护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提出的职业健康体检周期,对新入职员工实施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对在岗职工实施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对离岗职工实施离岗职业健康体检。

  (2)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异常职工的进一步医学检查工作,注意加强该岗位工人的轮换,减少工作人员持续接触危害因素的时间,并注意加强岗位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

  (3)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其中职业病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诊断时应当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的证明书上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5结论

  水电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六氟化硫、工频电场、粉尘、新风量等;常见的职业病为噪声聋、Ⅱ期及Ⅲ期高血压、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尘肺、职业性急性硫化物中毒;水电厂应针对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实施预防和控制,增强法制与防范意识,健全责任制管理,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及防护措施,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篇十: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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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工程建设职业病危害分析及预防

  一、粉尘

  (一)粉尘的危害

  能够较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粉尘。从胶体化学观念来看,粉尘是固态分散性气溶胶。其分散质是空气,分散相是固体微粒。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接触的粉尘主要是岩尘、电焊尘、水泥尘等。吸入人体的粉尘有97%~98%可通过人体呼吸道的清除功能排出体外,余下的沉积于肺内。粉尘对人体健康最普遍且严重的危害是引起各种尘肺病,其次是粉尘沉着症、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以及中毒等病症。

  由于粉尘的性质、成分不同,对肺所造成的损害,引起纤维化程度也有所不同,依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48号),法定尘肺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及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GBZ70)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GBZ25)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二)防尘措施

  采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是防止尘肺发生的根本措施。防治粉尘的工程技术措施主要有:

  (1)改革工艺过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

  (2)湿式作业,特点是防尘效果可靠,易于管理,投资较低。

  (3)采取密闭、通风、除尘系统。

  (4)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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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以上方法,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可具体采用下列防尘措施:

  (1)混凝土搅拌站,木加工、金属切削加工等产生粉尘的场所,装置除尘器或吸尘罩,将尘粒捕捉后送到储仓内或经过净化后排放,以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2)施工和作业现场经常洒水、控制和减少灰尘飞扬。

  (3)钻孔采取湿式作业或采取干式捕尘措施,不打干钻。

  (4)水泥储存、运送、混凝土拌和等作业采取隔离、密封措施。

  (5)密闭容器、构件及狭窄部位进行电焊作业时加强通风,并佩戴防护电焊烟尘的防护用品。

  (6)地下洞室施工配置强制通风设施,确保洞内粉尘、烟尘、废气及时排出。

  (7)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8)在砂石加工系统等重点排放源安装袋式除尘器,洒水防尘。

  二、噪声

  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等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声。

  (一)生产性噪声的分类

  生产性噪声可分为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三类。

  (1)空气动力噪声是由于气体压力变化引起气体扰动,以及气体与其他物体相互作用所致,例如,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风动工具、喷气发动机和汽轮机等,由于压力脉冲和气体排放发出的噪声。

  (2)机械性噪声是由于机械撞击、摩擦或质量不平衡旋转等机械力作用引起固体部件振动所产生的噪声,例如,各种车床、电锯、电刨、球磨机等发出的噪声。

  (3)电磁性噪声是由于磁场脉冲,磁致伸缩引起电气部件振动所致,如:电磁式振动台和振荡器、大型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

  (二)生产性噪声的特性

  生产性噪声一般声级较高,有的作业地点可高达120~130dB(A)。据调查,我国生产场所的噪声声级超过90dB(A)的占32%~42%,中高频噪声所占比例最大。

  (三)生产性噪声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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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引起人头疼、头晕、心悸、血压波动、情绪不稳、视觉反应时间延长等反应,影响安全生产,严重的可对听力造成损伤。由于长时间接触噪声导致的听阈升高且不能恢复到原有水平称为永久性听力阈移,临床上称为噪声聋。噪声不仅对听觉系统有影响,对非听觉系统,如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生殖系统及消化系统等都有影响。

  (四)防止噪声危害措施

  控制生产性噪声的措施如下:

  (1)消除或减弱引起噪声的振动,主要应在设计、制造生产工具或机械过程中,尽力采取消声措施,如将金属铆接改为焊接、锤击成型改为液压成型等。为了防止地板和墙壁的振动,机器设备不可直接安装在地板上,而应装在隔绝的物质上,如:空气层、橡皮、软木、砂石等与房屋地基隔开。

  (2)消除或减少噪声、振动的传播,如:消声、吸声、隔声、隔振、阻尼。

  (3)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护,对吊车司机、汽车司机,应有良好的弹簧坐垫,以减少振动对机体的影响。加强个人防护,常用的有耳塞、耳罩、防声帽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减少噪声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主要有:

  (1)在筛分楼、破碎车间、制砂车间、空压机站、水泵房、拌和楼等生产性噪声危害作业场所设隔音值班室,作业人员佩戴防噪耳塞、耳罩或防噪声的头盔等防护用品。

  (2)对木工机械、风动工具、喷砂除锈、锻造、铆焊等临时性噪声危害严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塞、耳罩或防噪声的头盔等防护用品。

  三、振动

  (一)产生振动的机械

  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在水利水电过程建设中,产生振动的机械主要有冲压机、压缩机、振动机、振动筛、送风机、振动传送带、打夯机等。

  (二)振动的危害

  振动对人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听觉器官、免疫系统都有影响,如:皮肤感觉迟钝,触觉、痛觉减退,心动过缓,肌无力、肌纤维颤动,免疫球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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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改变等。

  在生产中,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明显和严重,国家已将手臂振动病列为职业病。存在手臂振动的生产作业主要有下列几类:

  (1)操作锤打工具,如:操作凿岩机、空气锤、筛选机、风铲、捣固机和铆钉机等。

  (2)手持转动工具,如:操作电钻、风钻、喷砂机、金刚砂抛光机和钻孔机等。

  (3)使用固定轮转工具,如:使用砂轮机、抛光机、球磨机和电锯等。

  (4)驾驶交通运输车辆和使用农业机械,如:驾驶汽车、使用脱粒机等。

  (三)防止振动危害措施

  防止振动危害的措施主要有:

  (1)控制振动源。应在设计、制造生产工具和机械时采用减振措施,使振动降低到对人体无害的水平。

  (2)改革工艺,采用减振和隔振等措施。如:采用焊接等新工艺代替铆接工艺;采用水力清砂代替风铲清砂;工具的金属部件采用塑料或橡胶材料,减少撞击振动。

  (3)限制作业时间和振动强度。

  (4)改善作业环境,加强个体防护及健康监护。

  四、红外、紫外辐射

  (一)红外线

  在作业环境中,加热金属、熔融玻璃、强发光体等可成为红外线辐射源,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焊接工最易受到红外线辐射。

  红外线引起的白内障是长期受到炉火或加热红外线辐射而引起的职业病,为红外线所致晶状体损伤,职业性白内障已列入职业病名单。

  (二)紫外线

  生产环境中,物体温度达1200℃以上热辐射的电磁波谱中可出现紫外线。随着物体温度的升高,辐射的紫外线频率增高。常见的辐射源有冶炼炉(高炉、平炉、电炉)、电焊、氧乙炔气焊、氢弧焊、等离子焊接等。

  紫外线对皮肤作用能引起红斑反应。强烈的紫外线辐射作用可引起皮炎,皮肤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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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沥青后再经紫外线照射,能发生严重的光感性皮炎,并伴有头痛、恶心、体温升高等症状。长期受紫外线作用,可发生湿疹、毛囊炎、皮肤萎缩、色素沉着,甚至可发生皮肤癌。

  在作业场所比较多见的是紫外线对眼睛的损伤,即由电弧光照射所引起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此外在雪地作业、航空航海作业时,受到大量太阳光中紫外线照射,可引起类似电光性眼炎的角膜、结膜损伤,称为太阳光眼炎或雪盲症。

  (三)、防红外、紫外辐射措施

  1.红外辐射的防护

  红外辐射防护的重点是对眼睛的保护,严禁裸眼直视强光源。生产操作中应戴绿色防护镜,镜片中应含有氧化亚铁或其他可滤过红外线的成分。

  2.紫外辐射的防护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紫外辐射主要来自于电焊作业,操作者必须佩戴专用的防护面罩、防护眼镜以及防护手套,皮肤不得裸露。电焊工工作时应使用可移动的屏障围住作业区,以免周围其他人受照射。在操作中与助手要密切配合,防止助手猝不及防遭受照射。

  五、异常气象条件

  (一)异常气象条件下的作业类型

  1.高温作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多为野外作业,易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和地面及周围物体的热辐射。高温作业对机体的影响主要是体温调节和人体水盐代谢的紊乱。

  高温作业时机体内多余的热不能及时散发掉,产生蓄热现象而使体温升高。

  一般生活条件下出汗量为每日6L以下,高温作业工人日出汗量可达8~10L,甚至更多。汗液中的盐主要是氯化钠和少量钾,在高温作业条件下大量出汗,可使体内水分和盐大量丢失,引起体内水盐代谢紊乱,对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都可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2.低温作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接触低温环境主要见于冬天在寒冷地区从事野外作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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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温环境中,皮肤血管收缩以减少散热,内脏和骨骼肌血流增加,代谢加强,骨骼肌收缩产热,以保持正常体温。如时间过长,超过了人体耐受能力,体温逐渐降低。由于全身过冷,使机体免疫力和抵抗力降低,易患感冒、肺炎、肾炎、肌痛、神经痛、关节炎等,甚至可导致冻伤。

  3.高气压作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高气压作业主要有潜水作业和潜涵作业。潜水作业常见于水下施工、沉船打捞等。潜涵作业主要出现于修筑地下隧道或桥墩等,工人在地下水位以下的深处或沉降于水下的潜涵内工作,为排出涵内的水,需通入较高压力的高压气。

  高气压对机体的影响,在不同阶段表现不同。在加压过程中,可引起耳充塞感、耳鸣、头晕等,甚至造成鼓膜破裂。在高气压作业条件下,欲恢复到常压状态时,有个减压过程,在减压过程中,如果减压过速,则可引起减压病。

  4.低气压作业

  高空、高山、高原均属低气压环境,在这类环境中进行运输、勘探、筑路等生产活动,属低气压作业。低气压作业对人体的影响主要是由于低氧性缺氧而引起的损害,如:高原病。

  (二)异常气象条件引起的职业病

  1.中暑

  中暑是高温作业环境下发生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是机体散热机制发生障碍的结果。按病情轻重可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重症中暑可出现昏倒或痉挛,皮肤干燥无汗,体温在40℃以上等症状。

  2.减压病

  急性减压病主要发生在潜水作业后,减压病的症状主要表现为:皮肤奇痒、灼热感、紫绀、大理石样斑纹;肌肉、关节和骨骼酸痛或针刺样剧烈疼痛,头痛、眩晕、失明、听力减退等。

  3.高原病

  高原病是发生于高原低氧环境下的一种疾病。急性高原病分为三型:急性高原反应、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等。

  (三)异常气压的防护措施

  1.技术措施

  (1)通过技术革新,如采用管柱钻孔法代替沉箱,防止工人水下高压作业可能引起的高压作业伤害和减压病。

  (2)用隔热材料(耐火、保温材料、水等)将各种热的炉体包起来,降低热源的表面温度,减少向作业人员散热和辐射热。

  (3)通过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实现通风降温。

  2.管理措施

  (1)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人加班加点,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2)及时供应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由于高温作业工人大量排汗,暑季供应含盐的清凉饮料是有特殊意义的保健措施,并应在饮料中适当的补充盐分和水溶性维生素。

  (3)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

  (4)高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

  (5)及时给职工发放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6)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

  3.个人防护

  高温作业工人佩戴防护服、帽、鞋、手套、眼镜等,低温作业工人要注意防寒和保暖,加强个体防护用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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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热电厂职业病危害及防护

  一、在火力发电厂的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广泛分布并易对劳动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包括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高温四种。

  1、粉尘

  粉尘主要是输煤系统在煤的储存、输送、破碎和煤斗装煤过程中出现,如在碎煤机室、输煤皮带层及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与工艺设计、输煤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的条件有关。磨煤、制粉系统泄漏以及检修过程中也会产生粉尘,电除尘出灰口及储灰罐出灰口都会产生粉尘。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生产性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2、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火力发电厂的主要噪声产生设备有吸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空压机、给水泵等。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l)听觉系统: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要引起听力下降.听力损伤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生理性反应,后出现病理改变直至耳聋。生理性听1/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力下降的特点为脱离噪声环境一段时间后即可恢复,而病理性的听力下降则不能完全恢复。

  (2)神经系统:长期接触强声后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主要有头痛、头晕、耳鸣、心悸及睡眠障碍等;长期接触强噪声的作业人员可表现为易疲劳、易激怒。

  (3)心血管系统:在噪声作用下,植物神经调节功能发生变化,表现出心率加快或减慢,血压不稳。

  (4)消化系统:出现胃肠功能紊乱,食欲减退,消瘦,胃液分泌减少,胃肠蠕动减慢。

  3、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电厂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有:次氯酸钠、盐酸、碱、联胺、氨、六氟化硫,主要存在于化学水处理和电气岗位.产生的有害气体有酸气、氨气等,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

  (1)一氧化碳(CO)

  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轻度中毒:可出现轻度至中度意识障碍,CO>10%;中度中毒:意识障碍发展为中度昏迷,CO>30%:重度中毒:意识障碍程度达到深昏迷或并发脑水肿、休克或严重心肌损害,肺水肿或呼吸衰竭。

  (2)氨(NH3)

  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主要作用于呼吸系统,对内膜有刺激和腐蚀作用。低浓度时可使眼结膜、鼻咽部、呼吸道粘膜充血、水肿等。高浓度时氨损伤肺及细血管管壁,使其扩张和渗透性增强,破坏肺泡2/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表面活性物质,肺间质和肺泡产生大量渗出物,形成肺水肿。同时支气管、毛细支气管亦充血、水肿、痉挛。

  (3)盐酸(HCL)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主要可对皮肤、眼及呼吸道粘膜产生腐蚀和刺激作用,高浓度可引起严重的灼伤。其蒸汽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引起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伤。

  (4)氢氧化钠(Na0H)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出血和休克。

  (5)氧气(O2)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氯被吸收后,与湿润的粘膜接触,形成盐酸和次氯酸,又分解为盐酸和新生态氧,引起上呼吸道肿胀、充血或刺激眼结膜。新生态氧具有强氧化作用,引起脂质过氧化而损害细胞膜。吸入高浓度氧,常致深部呼吸道病变;有时由于局部平滑肌痉孪而窒息,或通过迷走神经的反射性作用导致心脏骤停。

  4、高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高压的部位有:锅炉、汽轮机、除氧器、加热器、导汽管和蒸汽管道等,同时包括露天煤场等室外作业人员夏季工作的某些时间段。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发生中暑3/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针对性防护

  (1)粉尘防护措施

  防尘的防护措施主要在于工艺设计和施工中对设备和管道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和防磨材料,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杜绝彩肚渊做.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具体措施:

  ①场每隔若干米装一喷头,每天喷水若干次,并在周围增加绿化带,以减少煤尘污染。

  ②用门式滚轮堆取料机时,应加喷雾装置,每台滚轮机喷水量为5-6m/h。

  ③仓原煤斗设重力式挡板,在叶轮给煤机上应设除尘器。

  ④在碎煤机室及各运转站设置缓冲锁气器,设密闭装里和除尘系统,皮带、地面设水冲洗设施,及时清洗地面灰尘。

  ⑤在输煤系统的值班室安装隔尘隔声装置,实行洲蛛四。

  ⑥煤仓间每个原煤斗安装布袋式除尘器或其他除尘效果好的除尘器。

  ⑦采用负压式吸尘系统清除锅炉房和煤仓间输煤皮带层的散落灰尘。

  ⑧锅炉底层及运转层、灰浆泵房、各运转站、碎煤机室、筒仓均应设水力清扫装置,防止二次扬尘。

  ⑨磨煤制粉系统、干灰系统检修时要抽尽存粉或用水冲洗干净。4/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2)噪声防护措施

  防噪声首先要在工艺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相关消音器,在噪声集中地区设置隔声操作室,实行远距离操作控制。具体防噪措施如下:

  ②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消音装置。

  ②锅炉各阀门排汽口设高效消音器。

  ③轮发电机组设置隔音罩室,内衬吸音板,以达到隔音降噪的目的。

  ④对高温高压蒸汽管道,控制其流速在设计流速范围内,避免接近流速上限:并采用特殊保温材料,以降低高速气流产生的噪声。

  ⑤在烟气管道设计时,努力做到布置合理,流道畅通,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

  ⑥集中控制室周围布置环行走廊,并选用有较高隔声性能的隔声门窗及有较好吸声性能的墙面材料进行防噪隔声。

  ⑦各值班室应为单独的值班房间,均应采用适当的隔声措施。

  (3)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防护措施

  防毒及防酸碱:在工艺设计中对产生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用通风措施。防毒、防碱措施主要包括:

  ①氨、联氨仓库及加药间、化验间设有自然进风、排风设备。

  ②对酸碱库、酸碱泵房、酸碱计量间、蓄电室,设有自然进风、排风设备。5/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③修作业或辅助生产时,作业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现场通风,以减少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对特定岗位设置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对接触强酸强碱的作业人员应配备专用防护用品。

  (4)高温防护措施

  防高温:在工艺设计中应尽量使操作人员远离热源,同时根据其具体条件采取必要的隔热降温措施。隔热降温措施主要包括:

  ①用机房侧窗自然进风,屋顶机械排风排除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余热。

  ②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套,保证其外表温度小于50℃。

  ③控楼与主要值班室应设置集中制冷、加热站,为机炉电集控室、计算机室、化学运行控制室、低温取样架间提供冷、热源。

  三、个人防护措施

  在工程技术治理手段仍无法达到卫生限值时,应根据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特点,配备必要的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应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对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的位置上设置誉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替示说明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化学车间应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

  四、应急救援措施

  (1)对产生剧毒物质、高温等作业场所、岗位,应考虑相应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在厂房项目建设中应增设必要的应急6/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救援和事故防范设施,同时制订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经培训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应及时修订、不断完善,并定期组织演习/文档可能无法思考全面,请浏览后下载!。

  (2)生产中可能突然溢出大量急性中毒或易燃爆的化学物质,作业区域应设置监控报警装置和警示牌。在可能造成急性中毒区域设置监测报警仪器。

  五、火电厂自身职业卫生管理

  在严格执行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的同时,火力发电厂还要从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职业病防护教育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上加强管理。概括如下:

  (1)设置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检测机构,配备有关的检测分析仪器,安排专人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及卫生防护设施的保养、维护工作。其次还要及时配置、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劳保防护用品。

  (2)加强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并适时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促进员工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劳保防护用品,增强个体防护意识。

  (3)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高度重视生产环境监测工作以及设备检修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影响,增设事故、维修防护措施:加强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修和管理,确保卫生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对作业人员所在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监测。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护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患者和疑似病人,对该类人员进行相应的工作调整、变动,必要时给予休假,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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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二: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水利工程建设职业病危害分析及预防

  一、粉尘

  (一)粉尘的危害

  能够较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粉尘。从胶体化学观念来看,粉尘是固态分散性气溶胶。其分散质是空气,分散相是固体微粒。在生产过程当中形成,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接触的粉尘主要是岩尘、电焊尘、水泥尘等。吸入人体的粉尘有97%~98%可通过人体呼吸道的清除功能排出体外,余下的沉积于肺内。粉尘对人体健康最普遍且严重的危害是引起各种尘肺病,其次是粉尘沉着症、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以及中毒等病症。

  由于粉尘的性质、成分不同,对肺所造成的损害,引起纤维化程度也有所不同,依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法定尘肺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及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GBZ70)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GBZ25)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

  (二)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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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是防止尘肺发生的根本措施。防治粉尘的工程技术措施主要有:

  (1)改革工艺过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

  (2)湿式作业,特点是防尘效果可靠,易于管理,投资较低。

  (3)采取密闭、通风、除尘系统。

  (4)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

  综合以上方法,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可具体采用下列防尘措施:

  (1)混凝土搅拌站,木加工、金属切削加工等产生粉尘的场所,装置除尘器或吸尘罩,将尘粒捕捉后送到储仓内或经过净化后排放,以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2)施工和作业现场经常洒水、控制和减少灰尘飞扬。

  (3)钻孔采取湿式作业或采取干式捕尘措施,不打干钻。

  (4)水泥储存、运送、混凝土拌和等作业采取隔离、密封措施。

  (5)密闭容器、构件及狭窄部位进行电焊作业时加强通风,并佩戴防护电焊烟尘的防护用品。

  (6)地下洞室施工配置强制通风设施,确保洞内粉尘、烟尘、废气及时排出。

  (7)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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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在砂石加工系统等重点排放源安装袋式除尘器,洒水防尘。

  二、噪声

  在生产过程当中,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等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声。

  (一)生产性噪声的分类

  生产性噪声可分为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三类。

  (1)空气动力噪声是由于气体压力变化引起气体扰动,以及气体与其他物体相互作用所致,例如,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风动工具、喷气发动机和汽轮机等,由于压力脉冲和气体排放发出的噪声。

  (2)机械性噪声是由于机械撞击、摩擦或质量不平衡旋转等机械力作用引起固体部件振动所产生的噪声,例如,各种车床、电锯、电刨、球磨机等发出的噪声。

  (3)电磁性噪声是由于磁场脉冲,磁致伸缩引起电气部件振动所致,如:电磁式振动台和振荡器、大型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

  (二)生产性噪声的特性

  生产性噪声一般声级较高,有的作业地点可高达120~130dB(A)。据调查,我国生产场所的噪声声级超过90dB(A)的占32%~42%,中高频噪声所占比例最大。

  (三)生产性噪声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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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引起人头疼、头晕、心悸、血压波动、情绪不稳、视觉反应时间延长等反应,影响安全生产,严重的可对听力造成损伤。由于长时间接触噪声导致的听阈升高且不能恢复到原有水平称为永久性听力阈移,临床上称为噪声聋。噪声不仅对听觉系统有影响,对非听觉系统,如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生殖系统及消化系统等都有影响。

  (四)防止噪声危害措施

  控制生产性噪声的措施如下:

  (1)消除或减弱引起噪声的振动,主要应在设计、制造生产工具或机械过程当中,尽力采取消声措施,如将金属铆接改为焊接、锤击成型改为液压成型等。为了防止地板和墙壁的振动,机器设备不可直接安装在地板上,而应装在隔绝的物质上,如:空气层、橡皮、软木、砂石等与房屋地基隔开。

  (2)消除或减少噪声、振动的传播,如:消声、吸声、隔声、隔振、阻尼。

  (3)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护,对吊车司机、汽车司机,应有良好的弹簧坐垫,以减少振动对机体的影响。加强个人防护,常用的有耳塞、耳罩、防声帽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当中对减少噪声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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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筛分楼、破碎车间、制砂车间、空压机站、水泵房、拌和楼等生产性噪声危害作业场所设隔音值班室,作业人员佩戴防噪耳塞、耳罩或防噪声的头盔等防护用品。

  (2)对木工机械、风动工具、喷砂除锈、锻造、铆焊等临时性噪声危害严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塞、耳罩或防噪声的头盔等防护用品。

  三、振动

  (一)产生振动的机械

  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在水利水电过程建设中,产生振动的机械主要有冲压机、压缩机、振动机、振动筛、送风机、振动传送带、打夯机等。

  (二)振动的危害

  振动对人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听觉器官、免疫系统都有影响,如:皮肤感觉迟钝,触觉、痛觉减退,心动过缓,肌无力、肌纤维颤动,免疫球蛋白改变等。

  在生产中,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比较明显和严重,国家已将手臂振动病列为职业病。存在手臂振动的生产作业主要有以下几类:

  (1)操作锤打工具,如:操作凿岩机、空气锤、筛选机、风铲、捣固机和铆钉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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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手持转动工具,如:操作电钻、风钻、喷砂机、金刚砂抛光机和钻孔机等。

  (3)使用固定轮转工具,如:使用砂轮机、抛光机、球磨机和电锯等。

  (4)驾驶交通运输车辆和使用农业机械,如:驾驶汽车、使用脱粒机等。

  (三)防止振动危害措施

  防止振动危害的措施主要有:

  (1)控制振动源。应在设计、制造生产工具和机械时采用减振措施,使振动降低到对人体无害的水平。

  (2)改革工艺,采用减振和隔振等措施。如:采用焊接等新工艺代替铆接工艺;采用水力清砂代替风铲清砂;工具的金属部件采用塑料或橡胶材料,减少撞击振动。

  (3)限制作业时间和振动强度。

  (4)改善作业环境,加强个体防护及健康监护。

  四、红外、紫外辐射

  (一)红外线

  在作业环境中,加热金属、熔融玻璃、强发光体等可成为红外线辐射源,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当中焊接工最易受到红外线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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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外线引起的白内障是长期受到炉火或加热红外线辐射而引起的职业病,为红外线所致晶状体损伤,职业性白内障已列入职业病名单。

  (二)紫外线

  生产环境中,物体温度达1200℃以上热辐射的电磁波谱中可出现紫外线。随着物体温度的升高,辐射的紫外线频率增高。常见的辐射源有冶炼炉(高炉、平炉、电炉)、电焊、氧乙炔气焊、氢弧焊、等离子焊接等。

  紫外线对皮肤作用能引起红斑反应。强烈的紫外线辐射作用可引起皮炎,皮肤接触沥青后再经紫外线照射,能发生严重的光感性皮炎,并伴有头痛、恶心、体温升高等症状。长期受紫外线作用,可发生湿疹、毛囊炎、皮肤萎缩、色素沉着,甚至可发生皮肤癌。

  在作业场所比较多见的是紫外线对眼睛的损伤,即由电弧光照射所引起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此外在雪地作业、航空航海作业时,受到大量太阳光中紫外线照射,可引起类似电光性眼炎的角膜、结膜损伤,称为太阳光眼炎或雪盲症。

  (三)、防红外、紫外辐射措施

  1.红外辐射的防护

  红外辐射防护的重点是对眼睛的保护,严禁裸眼直视强光源。生产操作中应戴绿色防护镜,镜片中应含有氧化亚铁或其他可滤过红外线的成分。

  2.紫外辐射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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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紫外辐射主要来自于电焊作业,操作者必须佩戴专用的防护面罩、防护眼镜以及防护手套,皮肤不得裸露。电焊工工作时应使用可移动的屏障围住作业区,以免周围其他人受照射。在操作中与助手要密切配合,防止助手猝不及防遭受照射。

  五、异常气象条件

  (一)异常气象条件下的作业类型

  1.高温作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多为野外作业,易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和地面及周围物体的热辐射。高温作业对机体的影响主要是体温调节和人体水盐代谢的紊乱。

  高温作业时机体内多余的热不能及时散发掉,产生蓄热现象而使体温升高。

  一般生活条件下出汗量为每日6L以下,高温作业工人日出汗量可达8~10L,甚至更多。汗液中的盐主要是氯化钠和少量钾,在高温作业条件下大量出汗,可使体内水分和盐大量丢失,引起体内水盐代谢紊乱,对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都可造成一些不良影响。

  2.低温作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当中接触低温环境主要见于冬天在寒冷地区从事野外作业。在低温环境中,皮肤血管收缩以减少散热,内脏和骨骼肌血流增加,代谢加强,骨骼肌收缩产热,以保持正常体温。如时间过长,超过了人体耐受能力,体温渐渐降低。由于全身过冷,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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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体免疫力和抵抗力降低,易患感冒、肺炎、肾炎、肌痛、神经痛、关节炎等,甚至可导致冻伤。

  3.高气压作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当中高气压作业主要有潜水作业和潜涵作业。潜水作业常见于水下施工、沉船打捞等。潜涵作业主要出现于修筑地下隧道或桥墩等,工人在地下水位以下的深处或沉降于水下的潜涵内工作,为排出涵内的水,需通入较高压力的高压气。

  高气压对机体的影响,在不同阶段表现不同。在加压过程当中,可引起耳充塞感、耳鸣、头晕等,甚至造成鼓膜破裂。在高气压作业条件下,欲恢复到常压状态时,有个减压过程,在减压过程当中,如果减压过速,则可引起减压病。

  4.低气压作业

  高空、高山、高原均属低气压环境,在这类环境中进行运输、勘探、筑路等生产活动,属低气压作业。低气压作业对人体的影响主要是由于低氧性缺氧而引起的损害,如:高原病。

  (二)异常气象条件引起的职业病

  1.中暑

  中暑是高温作业环境下发生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是机体散热机制发生障碍的结果。按病情轻重可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重症中暑可出现昏倒或痉挛,皮肤干燥无汗,体温在40℃以上等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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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减压病

  急性减压病主要发生在潜水作业后,减压病的症状主要表现为:皮肤奇痒、灼热感、紫绀、大理石样斑纹;肌肉、关节和骨骼酸痛或针刺样剧烈疼痛,头痛、眩晕、失明、听力减退等。

  3.高原病

  高原病是发生于高原低氧环境下的一种疾病。急性高原病分为三型:急性高原反应、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等。

  (三)异常气压的防护措施

  1.技术措施

  (1)通过技术革新,如采用管柱钻孔法代替沉箱,防止工人水下高压作业可能引起的高压作业伤害和减压病。

  (2)用隔热材料(耐火、保温材料、水等)将各种热的炉体包起来,降低热源的表面温度,减少向作业人员散热和辐射热。

  (3)通过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实现通风降温。

  2.管理措施

  (1)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人加班加点,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

  (2)及时供应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由于高温作业工人大量排汗,暑季供应含盐的清凉饮料是有特殊意义的保健措施,并应在饮料中适当的补充盐分和水溶性维生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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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

  (4)高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应当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

  (5)及时给员工发放急救药品和劳保用品。

  (6)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

  3.个人防护

  高温作业工人佩戴防护服、帽、鞋、手套、眼镜等,低温作业工人要注意防寒和保暖,加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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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三: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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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预防

  1概述

  据国际劳工组织统计,全球每年死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人数约为110万(职业病占1/4)。这高于每年交通事故死亡99万人、暴力死亡56.3万人、局部战争死亡50.2万人和艾滋病死亡31.2万人。初步估算每天有3000人死于工作,ILO估计劳动疾病到2020年将翻一番。

  我国约有50万企业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职业危害的职工超过2500万人,从职业病累计数量、死亡数量和新病人数量,我国都居世界首位。每年因工伤事故直接损失数十亿元,职业病的损失近百亿,每年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800亿元。

  2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1法律

  我国职业病相关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中华人民**国**令第52号)。该法中与水电厂相关的主要有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等。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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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给予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所作检测、评价应当客观、真实。

  2.2行政法规

  我国与职业病相关的行政法规有以下四个:《中华人民**国尘肺病防治条例》(1987年12月3日国务院颁布)、《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2002年国务院令第352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防护条列》(2005年国务院令第44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国务院令第619号)。

  2.3部门规章

  与职业病相关的主要规章如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其中《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除遵守前款规定外,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4相关标准

  涉及到水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与预防的主要标准如下:《职业病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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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目录》(2013)、《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2.2-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DLT799.1~799.7-2010电力行业劳动环境监测技术规*》、《DLT325-2010电力行业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GB/T18664-2002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GBZ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AQ/T8008-2013职业病危害评价通则》、《AQ/T8009-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导则》、《AQ/T8010-201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价导则》、《GB/T5817-2009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AQ/T4208-2010有毒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等。

  3水电厂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识别

  3.1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与工作有关的疾病也不都是职业病。医学上所称的职业病泛指职业性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而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却有其特定的*围,即指政府所规定的法定职业病。凡属法定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职业病危害是指可能导致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

  3.2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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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化学因素: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废渣。化学因素又分为两类:一是工业毒物,如铅、苯、汞、锰、一氧化碳等;二是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石棉尘、有机性粉尘等。

  3.2.2物理因素:通常包括五种情况:一是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高气压、低气压;二是电离辐射,如*射线、γ射线;三是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高频电磁场、微波、激光;四是噪声、超声、次声;五是振动,包括全身振动和局部震动。

  3.2.3生物因素:主要是指生产原料和作业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如皮毛畜产品中的炭疽杆菌、蔗渣上的霉菌、布鲁杆菌、森林脑炎、病毒、有机粉尘中的真菌、真菌孢子、细菌等。

  3.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存在形态

  (1)气体:如一氧化碳、氯化氢、氯气、二氧化硫等;

  (2)蒸汽:如喷漆作业产生的苯、丙酮、醋酸酯类等蒸汽;

  (3)雾:如产生的铬酸雾、硫酸雾等;

  (4)烟:如铅烟、氧化锌等;

  (5)粉尘:各种物质在机械粉碎、碾磨时均可产生粉尘;

  (6)放射线:Ⅹ、α、β、γ;

  (7)其他:如噪声、高温、电磁辐射等。

  3.4水电厂主要职业危害因素

  3.4.1噪声

  侵入途径:听觉器官。对人体健康影响或职业性损伤:长期接触工业噪声,可引起操作人员耳鸣、耳痛、头晕、烦躁、失眠、记忆力减退,可引起暂时性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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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阈位移、永久性位移、高频听力损伤、语频听力损失知道噪声聋等症状。

  3.4.2有毒物质(六氟化硫等)

  侵入途径:吸入。对人体健康影响或职业性损伤:当吸入高浓度六氟化硫时,可出现呼吸困难、踹息、皮肤和粘膜变蓝、全身痉挛等窒息症状。

  3.4.3工频电磁场

  侵入途径:机体体表。对人体健康影响或职业性损伤:当肌体处于高压交流电场时,可使肌体的正负电荷发生迁移运动,产生100~200uA的位移电流,可影响细胞膜的物理化学效应,致使细胞膜的精细功能收到损伤。

  3.4.4粉尘

  侵入途径:吸入。对人体健康影响或职业性损伤: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可使工作人员身体发生多方面不良改变及职业病,引起以肺组织广泛纤维化为主病变的职业病-尘肺。

  3.4.5新风量

  新风量是指从室外引入室内的新鲜空气,区别于室内回风。长期处于新风量不足的室内易患"室内综合症”,出现头痛、胸闷、易疲劳的症状,还容易引发呼吸系统和神经系统等疾病。

  水电厂中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还有空气中的氧含量、检修期间的有机物等。

  4水电厂职业病危害预防

  水电厂职业病危害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采取三级预防原则,从设备、环境、人三个方面着手,主要措施:一是提高生产过程自动化,并且密闭性良好、封闭、阻断、屏蔽有害物质产生源。二是从传播途径控制,例如采用湿法作业、通风措施等,控制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的空气污染,降低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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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质的浓度。三是加强个体防护性措施,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具,缩短接触时间。四是加强现场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以达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目的。

  4.1工程防护

  (1)为有效控制化学毒物危害,日常操作或者巡检应注意检查设备的密闭性,避免因操作疏忽等原因导致有毒物质逸散。如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六氟化硫断路器中湿度、泄露、绝缘电阻、耐压试验等方面的检测,杜绝弧光放电的产生。

  (2)为有效控制噪声危害,对机组等噪声设备进行隔离或采取隔振、减噪措施。

  (3)为有效控制工频电场危害,工作场所的高压设备采用屏蔽线、屏蔽网环、遮板等,且应有良好的接触。

  4.2个体防护

  (1)按照《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水电厂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标准化、规*化行业管理。

  (2)安排配备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按国家和行业规定为职工配置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建立考核制度监督使用。如:高空作业、检修时穿戴合格的以金属丝织成的屏蔽服,并带好防护手套、防护帽等。对有噪声的作业场所进行巡检时要戴好耳塞或防护耳罩。

  (3)规*电力行业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对进入电力行业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质量控制。

  4.3职业病管理

  (1)结合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现状,制定可行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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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治规划与实施方案并加强落实。

  (2)按照法规要求,严格实施职业病危害的合同告知。

  (3)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

  4.4职业健康监护

  (1)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GBZ188-2014)提出的职业健康体检周期,对新入职员工实施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对在岗职工实施定期职业健康体检,对离岗职工实施离岗职业健康体检。

  (2)做好职业健康体检异常职工的进一步医学检查工作,注意加强该岗位工人的轮换,减少工作人员持续接触危害因素的时间,并注意加强岗位防护用品佩戴情况的监督。

  (3)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其中职业病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诊断时应当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职业病诊断的证明书上应当由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并经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审核盖章。

  5结论

  水电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六氟化硫、工频电场、粉尘、新风量等;常见的职业病为噪声聋、Ⅱ期及Ⅲ期高血压、活动性消化性溃疡、尘肺、职业性急性硫化物中毒;水电厂应针对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实施预防和控制,增强法制与防*意识,健全责任制管理,完善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价及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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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措施,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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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某水力发电站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作者:曹桂荣

  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4年第19期

  [摘

  要]目的明确某水力发电站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职业病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以和职业卫生管理状况,为该水力发电站职业病防治及其职业卫生管理提出建议。

  结果

  该水力发电站在生产过程可能产生或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噪声、工频电场。检测结果显示,硫酸、铅及其化合物化浓度合格率100%;噪声合格率100%;工频电场强度合格率88.9%。

  结论

  该水力发电站设立有职业病防治机构,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基本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基本齐全,个人防护用品配置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已经按制度执行,制订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培训演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关键词]水力发电

  职业病危害

  现状评价

  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9-0206-01为了切实加强工作场所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与控制,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要求。受某水力发电站委托,笔者于2014年1-2月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1.内容与方法

  1.1评价范围及内容

  本次评价范围主要包括大坝、发电厂房(主厂房、安装间)、配电室、开关室、中制室、蓄电池室、励磁变室、生活水处理设施等。

  本次评价内容包括总体布局、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建筑卫生学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职业卫生管理相关内容的调查与评价等。

  1.2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法律、法规、标准作为评价依据。

  1.3评价方法

篇十五: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火力发电厂有关职业病的危害及防护

  火力发电厂是我国能源的重要支柱,我们社会经济生活所需电能的85%以上都是由火力发电厂生产。然而,火力发电厂的生产过程历来以高污染和高职业病危害而引人注目,在以人为本的今天,火力发电厂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己成为杜会关注的重点。

  本文作者在熟悉火力发电厂生产特性的基础上,对火力发电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加以归纳,并对其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高温的分布、危害程度、对作业人员健康影响等问题,依据我国现行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接触限值,阐述对这四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

  1火电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其危害程度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火力发电厂的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广泛分布并易对劳动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包括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高温四种。

  1.1粉尘

  粉尘主要是输煤系统在煤的储存、输送、破碎和煤斗装煤过程中出现,如在碎煤机室、输煤皮带层及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与工艺设计、输煤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的条件有关。磨煤、制粉系统泄漏以及检修过程中也会产生粉尘,电除尘出灰口及储灰罐出灰口都会产生粉尘。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生产性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1.2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火力发电厂的主要噪声产生设备有吸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空压机、给水泵等。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l)听觉系统: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要引起听力下降.听力损伤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生理性反应,后出现病理改变直至耳聋。生理性听力下降的特点为脱离噪声环境一段时间后即可恢复,而病理性的听力下降则不能完全恢复。

  (2)神经系统:长期接触强声后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主要有头痛、头晕、耳鸣、心悸及睡眠障碍等;长期接触强噪声的作业人员可表现为易疲劳、易激怒。

  (3)心血管系统:在噪声作用下,植物神经调节功能发生变化,表现出心率加快或减慢,血压不稳。

  (4)消化系统:出现胃肠功能紊乱,食欲减退,消瘦,胃液分泌减少,胃肠蠕动减慢。

  1.3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电厂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有:次氯酸钠、盐酸、碱、联胺、氨、六氟化硫,主要存在于化学水处理和电气岗位.产生的有害气体有酸气、氨气等,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

  (1)一氧化碳(CO)

  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轻度中毒:可出现轻度至中度意识障碍,CO>10%;中度中毒:意识障碍发展为中度昏迷,CO>30%:重度中毒:意识障碍程度达到深昏迷或并发脑水肿、休克或严重心肌损害,肺水肿或呼吸衰竭。

  (2)氨(NH3)

  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主要作用于呼吸系统,对内膜有刺激和腐蚀作用。低浓度时可使眼结膜、鼻咽部、呼吸道粘膜充血、水肿等。高浓度时氨损伤肺及细血管管壁,使其扩张和渗透性增强,破坏肺泡表面活性物质,肺间质和肺泡产生大量渗出物,形成肺水肿。同时支气管、毛细支气管亦充血、水肿、痉挛。

  (3)盐酸(HCL)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主要可对皮肤、眼及呼吸道粘膜产生腐蚀和刺激作用,高浓度可引起严重的灼伤。其蒸汽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引起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伤。

  (4)氢氧化钠(Na0H)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出血和休克。

  (5)氧气(O2)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氯被吸收后,与湿润的粘膜接触,形成盐酸和次氯酸,又分解为盐酸和新生态氧,引起上呼吸道肿胀、充血或刺激眼结膜。新生态氧具有强氧化作用,引起脂质过氧化而损害细胞膜。吸入高浓度氧,常致深部呼吸道病变;有时由于局部平滑肌痉孪而窒息,或通过迷走神经的反射性作用导致心脏骤停。

  1.4高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高压的部位有:锅炉、汽轮机、除氧器、加热器、导汽管和蒸汽管道等,同时包括露天煤场等室外作业人员夏季工作的某些时间段。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发生中暑.

  2火电厂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

  进行职业病防护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防护的主要措施是从源头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针对火力发电厂容易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特点,我们不仅要在源头对其职业病各类危害因素加以控制,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还要针对各个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采取针对性办法来进一步消减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一般来说,对火力发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要从生产环境上进行源头控制,包括火电工程的选址、总平面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和卫生工程学防护设施上采取防护措施;从生产过程中采取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针对性防护和个人防护措施:为因对突发事件,还要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2.1生产环境上的防护措施

  (1)工程选址及总评面布置

  火力发电厂的工程建设应考虑所处地理位置的气候,以及全年四季的盛行风向。厂区易采用三列式布置,合理地依次安排升压站和冷却塔、主厂房、煤场,将厂前区、生活区、生产区、施工区的功能区分明确,布置紧凑合理。储煤场所处位置应于厂区全年最小风频的上风侧,尽量减少对厂区建筑物的污染,生产布局合理,将有害与无害作业分离,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离,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场所隔离,作业场所不住人。还应考虑周边有无其他大型厂、矿企业,避免职业危害因素的相互影响。

  (2)建筑物卫生学要求

  火电厂建筑物应具备良好通风条件,控制(操作)室应有空调装置和机械通风,保证作业人员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建筑物的构造应使产生粉尘、毒物的车间结构表面不易积尘、沾毒,并易于清除,热散发车间应易于通风散热。建筑物应采用人工照明和自然采光相结合,满足各操作岗位作业人员对照明度的要求,主控室应以人工照明为主.

  (3)卫生工程防护设施

  火电厂的工程建筑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同时对毒物、粉尘、噪声采取防范和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2生产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1)粉尘防护措施

  防尘的防护措施主要在于工艺设计和施工中对设备和管道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和防磨材料,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杜绝彩肚渊做.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具体措施:

  ①煤场每隔若干米装一喷头,每天喷水若干次,并在周围增加绿化带,以减少煤尘污染。

  ②采用门式滚轮堆取料机时,应加喷雾装置,每台滚轮机喷水量为5-6m/h。

  ③筒仓原煤斗设重力式挡板,在叶轮给煤机上应设除尘器。

  ④在碎煤机室及各运转站设置缓冲锁气器,设密闭装里和除尘系统,皮带、地面设水冲洗设施,及时清洗地面灰尘.

  ⑤在输煤系统的值班室安装隔尘隔声装置,实行洲蛛四。

  ⑥煤仓间每个原煤斗安装布袋式除尘器或其他除尘效果好的除尘器.

  ⑦采用负压式吸尘系统清除锅炉房和煤仓间输煤皮带层的散落灰尘。

  ⑧锅炉底层及运转层、灰浆泵房、各运转站、碎煤机室、筒仓均应设水力清扫装置,防止二次扬尘.

  ⑨磨煤制粉系统、干灰系统检修时要抽尽存粉或用水冲洗干净。

  (2)噪声防护措施

  防噪声首先要在工艺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相关消音器,在噪声集中地区设置隔声操作室,实行远距离操作控制。具体防噪措施如下:

  ①送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消音装置。

  ②锅炉各阀门排汽口设高效消音器.

  ③汽轮发电机组设置隔音罩室,内衬吸音板,以达到隔音降噪的目的。

  ④对高温高压蒸汽管道,控制其流速在设计流速范围内,避免接近流速上限:并采用特殊保温材料,以降低高速气流产生的噪声.

  ⑤在烟气管道设计时,努力做到布置合理,流道畅通,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

  ⑥集中控制室周围布置环行走廊,并选用有较高隔声性能的隔声门窗及有较好吸声性能的墙面材料进行防噪隔声。

  ⑦各值班室应为单独的值班房间,均应采用适当的隔声措施。

  (3)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防护措施

  防毒及防酸碱:在工艺设计中对产生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用通风措施。防毒、防碱措施主要包括:

  ①对氨、联氨仓库及加药间、化验间设有自然进风、排风设备。

  ②对酸碱库、酸碱泵房、酸碱计量间、蓄电室,设有自然进风、排风设备。

  ③检修作业或辅助生产时,作业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现场通风,以减少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对特定岗位设置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对接触强酸强碱的作业人员应配备专用防护用品。

  (4)高温防护措施

  防高温:在工艺设计中应尽量使操作人员远离热源,同时根据其具体条件采取必要的隔热降温措施。隔热降温措施主要包括:

  ①采用机房侧窗自然进风,屋顶机械排风排除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余热.

  ②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套,保证其外表温度小于50℃。

  ③集控楼与主要值班室应设置集中制冷、加热站,为机炉电集控室、计算机室、化学运行控制室、低温取样架间提供冷、热源。

  在工程技术治理手段仍无法达到卫生限值时,应根据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特点,配备必要的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应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对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的位置上设置誉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替示说明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化学车间应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

  2.3应急救援措施

  (1)对产生剧毒物质、高温等作业场所、岗位,应考虑相应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在厂房项目建设中应增设必要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设施,同时制订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经培训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应及时修订、不断完善,并定期组织演习.

  (2)生产中可能突然溢出大量急性中毒或易燃爆的化学物质,作业区域应设置监控报警装置和警示牌。在可能造成急性中毒区域设置监测报警仪器。

  3火电厂自身职业卫生管理

  在严格执行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的同时,火力发电厂还要从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职业病防护教育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上加强管理.概括如下:

  (1)设置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检测机构,配备有关的检测分析仪器,安排专人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及卫生防护设施的保养、维护工作。其次还要及时配置、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劳保防护用品。

  (2)加强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并适时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促进员工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劳保防护用品,增强个体防护意识。

  (3)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高度重视生产环境监测工作以及设备检修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影响,增设事故、维修防护措施:加强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修和管理,确保卫生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对作业人员所在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监测。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护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患者和疑似病人,对该类人员进行相应的工作调整、变动,必要时给予休假,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篇十六: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水利工程建设职业病危害分析及预防

  一、粉尘(一)粉尘的危害能够较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粉尘。从胶体化学观念来看,粉尘是固态分散性气溶胶。其分散质是空气,分散相是固体微粒。在生产过程中形成,并能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生产性粉尘。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接触的粉尘主要是岩尘、电焊尘、水泥尘等。吸入人体的粉尘有97%~98%可通过人体呼吸道的清除功能排出体外,余下的沉积于肺内。粉尘对人体健康最普遍且严重的危害是引起各种尘肺病,其次是粉尘沉着症、粉尘性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以及中毒等病症。由于粉尘的性质、成分不同,对肺所造成的损害,引起纤维化程度也有所不同,依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法定尘肺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炭黑尘肺、石棉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及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GBZ70)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GBZ25)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二)防尘措施采用工程技术措施消除和降低粉尘危害,是防止尘肺发生的根本措施。防治粉尘的工程技术措施主要有:(1)改革工艺过程,使生产过程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2)湿式作业,特点是防尘效果可靠,易于管理,投资较低。(3)采取密闭、通风、除尘系统。(4)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综合以上方法,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可具体采用下列防尘措施:(1)混凝土搅拌站,木加工、金属切削加工等产生粉

  尘的场所,装置除尘器或吸尘罩,将尘粒捕捉后送到储仓内或经过净化后排放,以减少对大气的污染。(2)施工和作业现场经常洒水、控制和减少灰尘飞扬。(3)钻孔采取湿式作业或采取干式捕尘措施,不打干钻。(4)水泥储存、运送、混凝土拌和等作业采取隔离、密封措施。(5)密闭容器、构件及狭窄部位进行电焊作业时加强通风,并佩戴防护电焊烟尘的防护用品。(6)地下洞室施工配置强制通风设施,确保洞内粉尘、烟尘、废气及时排出。(7)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8)在砂石加工系统等重点排放源安装袋式除尘器,洒水防尘。二、噪声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机器转动、气体排放、工件撞击与摩擦等所产生的噪声,称为生产性噪声。(一)生产性噪声的分类生产性噪声可分为空气动力噪声、机械性噪声和电磁性噪声三类。(1)空气动力噪声是由于气体压力变化引起气体扰动,以及气体与其他物体相互作用所致,例如,各种风机、空气压缩机、风动工具、喷气发动机和汽轮机等,由于压力脉冲和气体排放发出的噪声。(2)机械性噪声是由于机械撞击、摩擦或质量不平衡旋转等机械力作用引起固体部件振动所产生的噪声,例如,各种车床、电锯、电刨、球磨机等发出的噪声。(3)电磁性噪声是由于磁场脉冲,磁致伸缩引起电气部件振动所致,如:电磁式振动台和振荡器、大型电动机、发电机和变压器等产生的噪声。(二)生产性噪声的特性生产性噪声一般声级较高,有的作业地点可高达120~130dB(A)。据调查,我国生产场所的噪声声级超过90dB(A)的占32%~42%,中高频噪声所占比例最大。(三)生产性噪声的危害可引起人头疼、头晕、心悸、血压波动、情

  绪不稳、视觉反应时间延长等反应,影响安全生产,严重的可对听力造成损伤。由于长时间接触噪声导致的听阈升高且不能恢复到原有水平称为永久性听力阈移,临床上称为噪声聋。噪声不仅对听觉系统有影响,对非听觉系统,如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生殖系统及消化系统等都有影响。(四)防止噪声危害措施控制生产性噪声的措施如下:(1)消除或减弱引起噪声的振动,主要应在设计、制造生产工具或机械过程中,尽力采取消声措施,如将金属铆接改为焊接、锤击成型改为液压成型等。为了防止地板和墙壁的振动,机器设备不可直接安装在地板上,而应装在隔绝的物质上,如:空气层、橡皮、软木、砂石等与房屋地基隔开。(2)消除或减少噪声、振动的传播,如:消声、吸声、隔声、隔振、阻尼。(3)加强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护,对吊车司机、汽车司机,应有良好的弹簧坐垫,以减少振动对机体的影响。加强个人防护,常用的有耳塞、耳罩、防声帽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减少噪声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主要有:(1)在筛分楼、破碎车间、制砂车间、空压机站、水泵房、拌和楼等生产性噪声危害作业场所设隔音值班室,作业人员佩戴防噪耳塞、耳罩或防噪声的头盔等防护用品。(2)对木工机械、风动工具、喷砂除锈、锻造、铆焊等临时性噪声危害严重的作业人员,配备防噪耳塞、耳罩或防噪声的头盔等防护用品。三、振动(一)产生振动的机械生产设备、工具产生的振动称为生产性振动。在水利水电过程建设中,产生振动的机械主要有冲压机、压缩机、振动机、振动筛、送风机、振动传送带、打夯机等。(二)振动的危害振动对人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听觉器官、免疫系统都有影响,如:皮肤感觉迟钝,触觉、痛觉减退,心动过缓,肌无力、肌纤维颤动,免疫球蛋白改变等。在生产中,手臂振动所造成的危害较为明显和严重,国家已将手臂振动病列为职业病。存在手臂振动的生产作业主要有下列几类:(1)操作锤打工具,如:操作凿岩机、空气锤、筛选机、风铲、捣固机和铆钉机等。(2)手持转动工具,如:操作电钻、风钻、喷砂机、金刚砂抛光机和钻孔机等。(3)使用固定轮转工具,如:使用砂轮机、抛光机、球磨机和电锯等。(4)驾驶交通运输车辆和使用农业机械,如:驾驶汽车、使用脱粒机等。(三)防止振动危害措施防止振动危害的措施主要有:(1)控制振动源。应在设计、制造生产工具和机械时采用减振措施,使振动降低到对人体无害的水平。(2)改革工艺,采用减振和隔振等措施。如:采用焊接等新工艺代替铆接工艺;采用水力清砂代替风铲清砂;工具的金属部件采用塑料或橡胶材料,减少撞击振动。(3)限制作业时间和振动强度。(4)改善作业环境,加强个体防护及健康监护。四、红外、紫外辐射(一)红外线在作业环境中,加热金属、熔融玻璃、强发光体等可成为红外线辐射源,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焊接工最易受到红外线辐射。红外线引起的白内障是长期受到炉火或加热红外线辐射而引起的职业病,为红外线所致晶状体损伤,职业性白内障已列入职业病名单。(二)紫外线生产环境中,物体温度达1200℃以上热辐射的电磁波谱中可出现紫外线。随着物体温度的升高,辐射的紫外线频率增高。常见的辐射源有冶炼炉(高炉、平炉、电炉)、电焊、氧乙炔气焊、氢弧焊、等离子焊接等。紫

  外线对皮肤作用能引起红斑反应。强烈的紫外线辐射作用可引起皮炎,皮肤接触沥青后再经紫外线照射,能发生严重的光感性皮炎,并伴有头痛、恶心、体温升高等症状。长期受紫外线作用,可发生湿疹、毛囊炎、皮肤萎缩、色素沉着,甚至可发生皮肤癌。在作业场所比较多见的是紫外线对眼睛的损伤,即由电弧光照射所引起的职业病――电光性眼炎。此外在雪地作业、航空航海作业时,受到大量太阳光中紫外线照射,可引起类似电光性眼炎的角膜、结膜损伤,称为太阳光眼炎或雪盲症。(三)、防红外、紫外辐射措施1.红外辐射的防护红外辐射防护的重点是对眼睛的保护,严禁裸眼直视强光源。生产操作中应戴绿色防护镜,镜片中应含有氧化亚铁或其他可滤过红外线的成分。2.紫外辐射的防护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的紫外辐射主要来自于电焊作业,操作者必须佩戴专用的防护面罩、防护眼镜以及防护手套,皮肤不得裸露。电焊工工作时应使用可移动的屏障围住作业区,以免周围其他人受照射。在操作中与助手要密切配合,防止助手猝不及防遭受照射。五、异常气象条件(一)异常气象条件下的作业类型1.高温作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施工多为野外作业,易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和地面及周围物体的热辐射。高温作业对机体的影响主要是体温调节和人体水盐代谢的紊乱。高温作业时机体内多余的热不能及时散发掉,产生蓄热现象而使体温升高。一般生活条件下出汗量为每日6L以下,高温作业工人日出汗量可达8~10L,甚至更多。汗液中的盐主要是氯化钠和少量钾,在高温作业条件下大量出汗,可使体内水分和盐大量丢失,引起体内水盐代谢紊乱,对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

  都可造成一些不良影响。2.低温作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接触低温环境主要见于冬天在寒冷地区从事野外作业。在低温环境中,皮肤血管收缩以减少散热,内脏和骨骼肌血流增加,代谢加强,骨骼肌收缩产热,以保持正常体温。如时间过长,超过了人体耐受能力,体温逐渐降低。由于全身过冷,使机体免疫力和抵抗力降低,易患感冒、肺炎、肾炎、肌痛、神经痛、关节炎等,甚至可导致冻伤。3.高气压作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过程中高气压作业主要有潜水作业和潜涵作业。潜水作业常见于水下施工、沉船打捞等。潜涵作业主要出现于修筑地下隧道或桥墩等,工人在地下水位以下的深处或沉降于水下的潜涵内工作,为排出涵内的水,需通入较高压力的高压气。高气压对机体的影响,在不同阶段表现不同。在加压过程中,可引起耳充塞感、耳鸣、头晕等,甚至造成鼓膜破裂。在高气压作业条件下,欲恢复到常压状态时,有个减压过程,在减压过程中,如果减压过速,则可引起减压病。4.低气压作业高空、高山、高原均属低气压环境,在这类环境中进行运输、勘探、筑路等生产活动,属低气压作业。低气压作业对人体的影响主要是由于低氧性缺氧而引起的损害,如:高原病。(二)异常气象条件引起的职业病1.中暑中暑是高温作业环境下发生的一类疾病的总称,是机体散热机制发生障碍的结果。按病情轻重可分为先兆中暑、轻症中暑、重症中暑。重症中暑可出现昏倒或痉挛,皮肤干燥无汗,体温在40℃以上等症状。2.减压病急性减压病主要发生在潜水作业后,减压病的症状主要表现为:皮肤奇痒、灼热感、紫绀、大理石样斑纹;肌肉、关节和骨骼酸痛或针刺样剧烈疼痛,头

  痛、眩晕、失明、听力减退等。3.高原病高原病是发生于高原低氧环境下的一种疾病。急性高原病分为三型:急性高原反应、高原肺水肿、高原脑水肿等。(三)异常气压的防护措施1.技术措施(1)通过技术革新,如采用管柱钻孔法代替沉箱,防止工人水下高压作业可能引起的高压作业伤害和减压病。(2)用隔热材料(耐火、保温材料、水等)将各种热的炉体包起来,降低热源的表面温度,减少向作业人员散热和辐射热。(3)通过自然通风、机械通风实现通风降温。2.管理措施(1)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人加班加点,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2)及时供应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由于高温作业工人大量排汗,暑季供应含盐的清凉饮料是有特殊意义的保健措施,并应在饮料中适当的补充盐分和水溶性维生素。(3)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4)高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5)及时给职工发放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6)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现场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年老体弱、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的变化。3.个人防护高温作业工人佩戴防护服、帽、鞋、手套、眼镜等,低温作业工人要注意防寒和保暖,加强个体防护用品使用。

篇十七:水力发电企业属于职业病

 火力发电厂有关职业病的危害及防护

  火力发电厂是我国能源的重要支柱,我们社会经济生活所需电能的85%以上都是由火力发电厂生产。然而,火力发电厂的生产过程历来以高污染和高职业病危害而引人注目,在以人为本的今天,火力发电厂建设和生产过程中的职业安全己成为杜会关注的重点。

  本文作者在熟悉火力发电厂生产特性的基础上,对火力发电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加以归纳,并对其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高温的分布、危害程度、对作业人员健康影响等问题,依据我国现行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卫生接触限值,阐述对这四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措施。

  1火电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及其危害程度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火力发电厂的运营和维护过程中,广泛分布并易对劳动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主要包括粉尘、噪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和高温四种。

  1.1粉尘

  粉尘主要是输煤系统在煤的储存、输送、破碎和煤斗装煤过程中出现,如在碎煤机室、输煤皮带层及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与工艺设计、输煤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的条件有关。磨煤、制粉系统泄漏以及检修过程中也会产生粉尘,电除尘出灰口及储灰罐出灰口都会产生粉尘。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生产性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1.2噪声

  噪声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火力发电厂的主要噪声产生设备有吸风机、送风机、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空压机、给水泵等。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包括以下四个部分:

  (l)听觉系统:长期接触强噪声后主要引起听力下降.听力损伤的发展过程首先是生理性反应,后出现病理改变直至耳聋。生理性听力下降的特点为脱离噪声环境一段时间后即可恢复,而病理性的听力下降则不能完全恢复。

  (2)神经系统:长期接触强声后出现神经衰弱综合症,主要有头痛、头晕、耳鸣、心悸及睡眠障碍等;长期接触强噪声的作业人员可表现为易疲劳、易激怒。

  (3)心血管系统:在噪声作用下,植物神经调节功能发生变化,表现出心率加快或减慢,血压不稳。

  (4)消化系统:出现胃肠功能紊乱,食欲减退,消瘦,胃液分泌减少,胃肠蠕动减慢。

  1.3有毒有害化学物质

  电厂生产过程中主要使用的有毒有害原料有:次氯酸钠、盐酸、碱、联胺、氨、六氟化硫,主要存在于化学水处理和电气岗位.产生的有害气体有酸气、氨气等,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

  (1)一氧化碳(CO)

  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轻度中毒:可出现轻度至中度意识障碍,CO>10%;中度中毒:意识障碍发展为中度昏迷,CO>30%:重度中毒:意识障碍程度达到深昏迷或并发脑水肿、休克或严重心肌损害,肺水肿或呼吸衰竭。

  (2)氨(NH3)

  对人体健康的主要危害:主要作用于呼吸系统,对内膜有刺激和腐蚀作用。低浓度时可使眼结膜、鼻咽部、呼吸道粘膜充血、水肿等。高浓度时氨损伤肺及细血管管壁,使其扩张和渗透性增强,破坏肺泡表面活性物质,肺间质和肺泡产生大量渗出物,形成肺水肿。同时支气管、毛细支气管亦充血、水肿、痉挛。

  (3)盐酸(HCL)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主要可对皮肤、眼及呼吸道粘膜产生腐蚀和刺激作用,高浓度可引起严重的灼伤。其蒸汽或烟雾可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可引起牙齿酸蚀症及皮肤损伤。

  (4)氢氧化钠(Na0H)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刺激眼和呼吸道,腐蚀鼻中隔,直接接触可引起灼伤:误服可造成消化道灼伤,出血和休克。

  (5)氧气(O2)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氯被吸收后,与湿润的粘膜接触,形成盐酸和次氯酸,又分解为盐酸和新生态氧,引起上呼吸道肿胀、充血或刺激眼结膜。新生态氧具有强氧化作用,引起脂质过氧化而损害细胞膜。吸入高浓度氧,常致深部呼吸道病变;有时由于局部平滑肌痉孪而窒息,或通过迷走神经的反射性作用导致心脏骤停。

  1.4高温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高压的部位有:锅炉、汽轮机、除氧器、加热器、导汽管和蒸汽管道等,同时包括露天煤场等室外作业人员夏季工作的某些时间段。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性: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温超过34℃时,即可能发生中暑.

  2火电厂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实施

  进行职业病防护的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防护的主要措施是从源头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针对火力发电厂容易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特点,我们不仅要在源头对其职业病各类危害因素加以控制,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还要针对各个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采取针对性办法来进一步消减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一般来说,对火力发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要从生产环境上进行源头控制,包括火电工程的选址、总平面布局、建筑卫生学要求和卫生工程学防护设施上采取防护措施;从生产过程中采取各类职业病危害因素针对性防护和个人防护措施:为因对突发事件,还要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2.1生产环境上的防护措施

  (1)工程选址及总评面布置

  火力发电厂的工程建设应考虑所处地理位置的气候,以及全年四季的盛行风向。厂区易采用三列式布置,合理地依次安排升压站和冷却塔、主厂房、煤场,将厂前区、生活区、生产区、施工区的功能区分明确,布置紧凑合理。储煤场所处位置应于厂区全年最小风频的上风侧,尽量减少对厂区建筑物的污染,生产布局合理,将有害与无害作业分离,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离,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场所隔离,作业场所不住人。还应考虑周边有无其他大型厂、矿企业,避免职业危害因素的相互影响。

  (2)建筑物卫生学要求

  火电厂建筑物应具备良好通风条件,控制(操作)室应有空调装置和机械通风,保证作业人员有足够的新鲜空气量。建筑物的构造应使产生粉尘、毒物的车间结构表面不易积尘、沾毒,并易于清除,热

  散发车间应易于通风散热。建筑物应采用人工照明和自然采光相结合,满足各操作岗位作业人员对照明度的要求,主控室应以人工照明为主.

  (3)卫生工程防护设施

  火电厂的工程建筑应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从根本上防止和减少职业病危害的发生,同时对毒物、粉尘、噪声采取防范和管理措施,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2生产过程中的防护措施

  (1)粉尘防护措施

  防尘的防护措施主要在于工艺设计和施工中对设备和管道采取有效的密封措施和防磨材料,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杜绝彩肚渊做.具体说来主要包括以下具体措施:

  ①煤场每隔若干米装一喷头,每天喷水若干次,并在周围增加绿化带,以减少煤尘污染。

  ②采用门式滚轮堆取料机时,应加喷雾装置,每台滚轮机喷水量为5-6m/h。

  ③筒仓原煤斗设重力式挡板,在叶轮给煤机上应设除尘器。

  ④在碎煤机室及各运转站设置缓冲锁气器,设密闭装里和除尘系统,皮带、地面设水冲洗设施,及时清洗地面灰尘.

  ⑤在输煤系统的值班室安装隔尘隔声装置,实行洲蛛四。

  ⑥煤仓间每个原煤斗安装布袋式除尘器或其他除尘效果好的除尘器.

  ⑦采用负压式吸尘系统清除锅炉房和煤仓间输煤皮带层的散落灰尘。

  ⑧锅炉底层及运转层、灰浆泵房、各运转站、碎煤机室、筒仓均应设水力清扫装置,防止二次扬尘.

  ⑨磨煤制粉系统、干灰系统检修时要抽尽存粉或用水冲洗干净。

  (2)噪声防护措施

  防噪声首先要在工艺设计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相关消音器,在噪声集中地区设置隔声操作室,实行远距离操作控制。具体防噪措施如下:

  ①送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消音装置。

  ②锅炉各阀门排汽口设高效消音器.

  ③汽轮发电机组设置隔音罩室,内衬吸音板,以达到隔音降噪的目的。

  ④对高温高压蒸汽管道,控制其流速在设计流速范围内,避免接近流速上限:并采用特殊保温材料,以降低高速气流产生的噪声.

  ⑤在烟气管道设计时,努力做到布置合理,流道畅通,以减少空气动力噪声。

  ⑥集中控制室周围布置环行走廊,并选用有较高隔声性能的隔声门窗及有较好吸声性能的墙面材料进行防噪隔声。

  ⑦各值班室应为单独的值班房间,均应采用适当的隔声措施。

  (3)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防护措施

  防毒及防酸碱:在工艺设计中对产生毒物的生产过程和设备,考虑机械化和自动化,加强密闭,避免直接操作,并应结合生产工艺采用通风措施。防毒、防碱措施主要包括:

  ①对氨、联氨仓库及加药间、化验间设有自然进风、排风设备。

  ②对酸碱库、酸碱泵房、酸碱计量间、蓄电室,设有自然进风、排风设备。

  ③检修作业或辅助生产时,作业场所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加强现场通风,以减少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对特定岗位设置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对接触强酸强碱的作业人员应配备专用防护用品。

  (4)高温防护措施

  防高温:在工艺设计中应尽量使操作人员远离热源,同时根据其具体条件采取必要的隔热降温措施。隔热降温措施主要包括:

  ①采用机房侧窗自然进风,屋顶机械排风排除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大量余热.

  ②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套,保证其外表温度小于50℃。

  ③集控楼与主要值班室应设置集中制冷、加热站,为机炉电集控室、计算机室、化学运行控制室、低温取样架间提供冷、热源。

  在工程技术治理手段仍无法达到卫生限值时,应根据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特点,配备必要的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应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对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的位置上设置誉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替示说明应包括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化学车间应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

  2.3应急救援措施

  (1)对产生剧毒物质、高温等作业场所、岗位,应考虑相应的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设施、设备;在厂房项目建设中应增设必要的应急救援和事故防范设施,同时制订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经培训的应急救援人员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应及时修订、不断完善,并定期组织演习.

  (2)生产中可能突然溢出大量急性中毒或易燃爆的化学物质,作业区域应设置监控报警装置和警示牌。在可能造成急性中毒区域设置监测报警仪器。

  3火电厂自身职业卫生管理

  在严格执行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措施的同时,火力发电厂还要从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职业病防护教育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上加强管理.概括如下:

  (1)设置职业卫生及职业病防治管理、检测机构,配备有关的检测分析仪器,安排专人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及卫生防护设施的保养、维护工作。其次还要及时配置、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劳保防护用品。

  (2)加强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并适时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促进员工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劳保防护用品,增强个体防护意识。

  (3)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高度重视生产环境监测工作以及设备检修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的影响,增设事故、维修防护措施:加强生产设备及防护设施的维修和管理,确保卫生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定期对作业人员所在的作业场所进行有害因素监测。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监护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患者和疑似病人,对该类人员进行相应的工作调整、变动,必要时给予休假,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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