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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4篇)

时间:2022-11-13 18:3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4篇)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如何发挥主体责任  作者:代畅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4篇),供大家参考。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4篇)

篇一: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篇二: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龙源期刊网http://www.qikan.com.cn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如何发挥主体责任

  作者:代畅

  来源:《企业文化》2018年第24期

  摘要:我国创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党中央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严格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在确保建设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的基础上,积极的推动党风廉贞建设工作的开展。同时党中央还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所肩负的政治责任。在实施党风廉贞建设措施的过程中,党委不仅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同时其作为主体责任的执行者和推动者,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文章主要是就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主体责任的发挥进行了简单的阐述和分析,希望可以为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积极的建议。

  关键词: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执政能力

  一、提升党的思想意识,建设党建主体责任自觉性

  (1)党委对于主体责任内涵和基本认识的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通过积极的学习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责任,确保相关责任的切实履行到位。这就要求各级党委必须从思想上对党委主体责任的基本内涵以及相关要求,有一个深刻的认识,才能促进自身履行主体责任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心的有效提升。由于党委的主体责任具有内容丰富特征突出的特点所以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过程中,要求各级党委必须严格的按照要求选择和任用干部,才能从根本上避免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出现。同时各级党委必须在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及时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自身权利运行监督与制约的力度,从源头上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1]。(2)党委责任担当意识的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应该严格的按照习***所说的担当就是责任,好干部必须有责任重于泰山的讲话的精神,确保党委班子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党委班子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领导核心,其对党的建设工作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因此,要求各级党委必须从思想上提高对主体责任履行的认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为党委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的过程中,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运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党风廉政建设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同时积极的承担党委的主体责任,做党风廉政建设积极的引导者、推动者以及执行者,促进自身领导、统筹协调、治理能力的不断提高,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3)党委模范意识的进一步强化。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过程中,领导颁布必须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作用,才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首先,党委成员必须以身作则,从小事做起,加强自身的约束与监督力度,科学规范的运用手中的权利,通过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作党风廉政建设的领路人,将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其次,各级党委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时,必须严格的按照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认真听取来自于下级以及群众的

篇三: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20世纪50年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措施及其现实意义

  20世纪50年代(大致指1950?1959年),中国共产党已成为新中国的执政党。为了建立和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党在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过程中,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在醇化党风、反腐倡廉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一时期被公认为我国党风和社会风气最好的历史时期之一。

  一、50年代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进行廉洁从政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长城

  1.注重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强化公仆服务意识。1951年,全党开展了“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的教育,要求全体共产党员系统学习党的知识,提高党性观念,从党性原则的高度对待执政问题,以共产党员的标准约束自己的行动。1952年,在“三反”运动中,毛泽东和党中央又以个别党员干部腐化堕落的事实教育全党,提高抗腐蚀的能力。1953年,党中央重申了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的“六不”原则,同时还注意加强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用坚定的理想信念去克服个人主义,廉洁奉公,先人后己,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我们党和国家还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了强制性的规定。在新中国成立后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中就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国家机关,必须厉行廉洁的、朴素的、为人民1服务的工作作风,严惩贪污,禁止浪费,反对脱离人民群众的官僚主义作风。在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中又重申了上述思想,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载人国家根本大法,从而更好地制约和规范了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为。

  2.提倡勤俭节约,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警告共产党人在执政后防止被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打中。建国以后,他又指出:要提倡勤俭持家,勤俭办社,勤俭建国。我们的国家一要勤,二要俭,不要懒,不要豪华。而且,要使我国富裕起来,还需要几十年艰苦奋斗的时间。当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时期之际,他又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强调:全国一切革命工作人员要永远保持过去十余年间在延安和陕甘宁边区的工作人员中所具有的艰苦奋斗的作风。毛泽东的这些论述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思想基础。建国初期,由于经济十分困难,生活条件很差,毛泽东曾几个月不吃肉,青黄不接时只吃菠菜,少吃粮食,以致全身浮肿。他的一件衣服补了又补,一条毛毯从战争年代一直用到逝世。正是由于毛泽东等老一辈革命家身体为行,带领全党继续发扬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革命风尚,才使党和社会风气达到了令人难以忘怀的程度。

  3.以史为鉴,防止和克服骄傲自满情绪。1949年3月,毛泽东告诫全党,“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巩固这个胜利,则是需要很长的时间和花费很大气力的事情”;全党同志务必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保持艰苦2奋斗的作风。会后不久,毛泽东和中央书记处的同事们告别西柏坡前往北平时,对周恩来风趣地说:我们要进京赶考,我们进北京,可不是李白成进北京,我们决不当李白成,我们希望考个好成绩。进城以后,我们党执掌了全国政权,更加重视以史为镜,鉴戒自己,对反腐倡廉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重视。

  4.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己不正,焉能正人”,“身教甚于言教”。执政党的党风对社会风气有巨大的示范作用。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能否以身作则,为政清廉,对党风廉政建设能产生巨大的影响。建国后,以毛泽东为核心的党中央,针对党内一小部分人中出现的以功臣自居、贪图享受、贪污浪费等现象,我们党一方面予以揭露和惩处;另一方面,教育全党干部要注意影响和形象,做廉洁奉公的表率。全党的自律,毛泽东堪称典范。建国初期,毛泽东极力反对在天安门前铸造他的雕像的提议,并认为这“只有讽刺意义”。当他获悉长沙地委和湘潭县委在他家乡为他修筑一所房屋和修建一条公路一事后,立即写信给当时的湖南省委书记黄克诚:“请令他们立即停止,一概不要修建,以免在人民中引起不良影响。”毛泽东不仅严格要求自己,而且还严格要求子女,亲友。抗美援朝时,毛泽东率先送儿子毛岸英赴朝参战,血洒疆场,为国捐躯。杨开慧烈士的哥哥杨开智写信给政府,请给予照顾。毛泽东得知此事后,打电报给王首道,告知杨开智:“在湖南按其能力分配适当的工作,任何无理要求不应允许。”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这种廉洁奉公、不谋私利的风范,赢得了全国人民的衷心爱戴和拥护。

  实践证明,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开展的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了全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觉悟,对端正党风和社会风气、进行廉政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大大促进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进程。但是,到了“大跃进”运动中,特别是“*****”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在实践中被扭曲、被推向极端,脱离甚至冲击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变成了忽视个人正当利益的空洞的政治说教,这是我们应吸取的极深刻的教训。

  (二)开展整党整风和群众运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整风整党运动。采取整风形式,不断地进行整风,以达到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反腐倡廉、净化党风的目的,是50年代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个重要方面。这一时期,三次较大规模的整风运动,除了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水平、政治水平,纯洁党的组织之外,其主要的特点是具有明显的反腐倡廉、净化党风的性质。(1)1950年整风。这次整风的对象是各级担负领导工作的党员干部。整风的任务是:提高干部和一般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水平,克服工作中所犯的错误,克服以功臣自居的骄傲自满情绪,克服官僚主义和命令主义,改善党和人民的关系。经过半年的整风,提高了干部、党员的思想觉悟、政治水平,改进了作风,纠正了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并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贪污浪费和腐化行为,收到了预期的效果。(2)1951年到1954年整风。1951年2月,中央做出了以三年时间进行整党,对党的基层组织有计划、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一次普遍整顿的决定。这次整风运动声势浩大,领导以身作则,学习自觉深刻,规章建立健全,取4得了巨大的成绩。据统计,连同前一次整风,到1953年6月,共有32.8万人离开了党的组织,其中有23.8万人是完全丧失了党员条件的堕落分子,另有9万人是经过教育后不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劝告退党的。经过整风,进一步提高了党员的政治素质,壮大了党的队伍,纯洁了党的组织,转变了干部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了党的战斗力。(3)1957年整风。这次整风的内容,是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宗派主义,提高全党的马克思主义水平,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实行的方针仍然是“团结??批评??团结”:;采取的方式是开门整风,既开展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又欢迎党外人土对党和政府错误和缺点展开批评。在整风过程中,广大群众对党、政府和干部队伍提出批评和意见,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重视。但是,令人惋惜的是,由于反右派斗争扩大化的干扰,整风运动未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2.“三反”和“新三反”群众运动。(1)“三反”运动。新中国成立后刚刚两年头,中国共产党就在全社会发动了一场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群众运动。“三反”运动实质上是党在执政条件下,反对资产阶级的腐蚀,清洗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纯洁领导部门,保持共产党员和国家干部廉洁的严肃斗争。这次运动有以下特点:第一,中央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把反腐蚀作为全党的一件大事来抓,并与党的建设紧密联系起来。第二,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亲自动手,决心坚定,效果甚佳。第三,充分发挥群众运动和社会舆论的威力,大张旗鼓,雷厉风行。第四,抓大案要案,对领导干部从高从严要求。第五,结合工作进行,不影响经济建设。第六,加5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三统一。“三反”运动的成绩是巨大的,从党风廉政建设的角度看,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查出一大批****分子,追回大量贪污钱物,为国家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据统计,全国县以上党政机关,不包括军队在内,共查出贪污分子和犯贪污错误的1203000多人,其中共产党员196000多人,占16.3%。截至1952年10月,共追回赃款2000亿元。第二,严惩了贪污腐化分子,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截至1952年10月,在已处理的****分子中,免予处分的占75.7%,给予行政处分的占20.7%,给予刑事处分的38402人,占3.6%。第三,纯洁了党和政府机关,提高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密切了党群、干部关系。第四,在好的党风、政风的带动下,社会风气有了根本好转。(2)“新三反”运动。1953年1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开始了“新三反”运动。运动目的是扫除“反动统治阶级对待人民的反动作风(反对人民的作风,国民党的作风)的残余”,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以保证大规模的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这是整风和“三反”运动的继续,是50年代前期反腐败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新三反”运动实质上也是一场党风廉政建设运动,它的开展,有效地遏制了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蔓延,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增强了群众观念,密切了党和群众关系,进一步巩固了党和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和地位。

  (三)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从制度入手进行党风廉政建设

  50年代党风廉政建设的巨大成就,不仅要归之于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运动的巨大威力,而且要归之于当时的民主法制建设,尽管这种建设尚处于初创阶段,在许多方面还不完善。

  1.有法可依,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制度。(1)及时制定(修订)惩治贪污受贿的刑事法规。1951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决定》指出:“一切从事国家工作、党务工作和人民团体工作的党员,利用职权贪污和实行浪费,都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按其情节轻重,给以程度不同的处理,从警告、调职、撤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甚至枪决。”[1](P483)1952年4月21日,毛泽东又签发了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反腐败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条例》对****者的刑事处罚,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人民币一亿元以上者(旧币一万元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一元)均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特别严重者判处死刑。(二)个人贪污的数额,在人民币五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者;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三)个人贪污的数额,在人民币一千万元以上不满五千万元者,判处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徒刑或一至四年的劳役,或一至两年的管制。(四)个人贪污的数额,不满人民币一千万元者,判处一年以下的徒刑、劳役或管制,或免刑予以开除、撤职、降职、降级、记过或警告的行政处分。”[1](P155?156)(2)加强干部管理和奖惩制度的建设。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经常保持同群众的密切联系,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效忠人民民主制度,服从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1957年10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规定》列举了应该奖励的六种表现,其中5条均与廉政、勤政有关;列举的必须给予纪律处分的十二种表现,其中10条属于为政不廉的。(3)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制度。1949年11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成立中央及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决定》公布后,中央和各地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陆续建立起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有权“检查中央直属各部门及各级党组织、党的干部及党员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有权“受理、审查”和“处分”违纪党员。后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监督,1955年3月,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又通过了《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决议》指出,我们要同党员中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行为作经常的坚决的斗争,任何党员和党组织必须受到党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上述法律、法规和纪检监察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为党风廉政建设奠定了制度基础和前提。

  2.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中国共产党对于贪污腐化情节严重的分子,不管是谁,不论其资格有多老、功劳有多大,只要违反党纪国法一律严肃依法制裁,决不姑息。1952年,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天津地区专员张子善利用职权,非法盗用、克扣、骗取国家资产共达171亿多元,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此案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刘青山、张子善死刑。当时有人向中央求情,说根据他们的历史贡献,能否将功折过,不要枪毙,给他们一个改造的机会。毛泽东非常果断地答复说:“正因为他们俩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2](P152)以刘、张案件为契机,以法律为武器,中国共产党严惩了大批贪污腐化分子。1952年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临时法庭在北京公审了原公安部行政处处长宋德贵,原中国畜产公司业务处副处长薛昆山等七大贪污犯;许多相当级别的地方党政干部因违法犯罪同样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如武汉市市长吴德峰、市委副书记谢邦治,副市长易吉光,广东省政府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左洪涛,宁夏自治区商业厅厅长郝怀玉,上海市委秘书长黎玉,北京市副秘书长李公侠,广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刘宏,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贺衡夫等。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处理,中国共产党向世人表明:我们党决不做李白成,决不允许腐败现象任意蔓延,决不能让无数先烈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共和国大厦倾覆在腐败的污泥中。

  3.发扬民主,加强监督。50年代的监督措施包括以下几点:(1)党内监督。通过整风整党,在党内开展正确的而不是歪曲的、认真的而不是敷衍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中国共产党一贯倡导的党内监督方法。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多次发动全党整风,希望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能及时揭露和改正缺点错误。同时,我们党还自觉建立健全党的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制度,对党内的不良倾向和行为作坚决的斗争。(2)人民群众监督。中国共产党认为,让人民群众监督共产党和人民政府,这是最根本的监督。新中国成立后,我党就喜欢采用群众运动的办法,让人民群众起来监督党和政府。如果感到党内的整风(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有效地解决官僚主义、****浪费等问题时,党便毅然决定进行全党的开门整风,发动人民群众大胆地向共产党提批评建议。50年代后期,还采取“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的形式来揭露和惩治官僚主义和腐败分子(现象)。尽管群众运动在实践中有很大的负作用,但党让人民群众起来监督政府和共产党的这一思想无疑是正确的。(3)民主党派的监督。中国共产党一向重视民主党派的监督,领导创立了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制定了与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建国初期,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六位副**中,共产党三人,民主党派三人。有这样一些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共存,就可以使共产党获得有效的党外监督。另外,每逢重大国事向党外人士请教,积极采取其合理建议;整风时,请他们提意见、建议等。尽管后来因反右扩大化受到影响,但不能否认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4)新闻舆论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是经常、公开和广泛的一种监督方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1950年4月,中共中央专门做出了在报纸刊物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工作进行监督。1953年1月,毛泽东发出要在报纸刊物上揭发坏人坏事、表扬好人好事的指示,通过新闻舆论有力监督党和政府。翻开那个时期的报纸刊物,可以醒目地看到,一些批评党和政府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的文章,一些干部****等行为及处理的结果,经常见诸报端,扬善惩恶,产生了良好1的社会效果。

  二、吸取20世纪50年代党风廉政建设措施的精华,深化当前的反腐倡廉斗争

  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3]50年代党风廉政建设措施具有典型意义,我们应该汲取其精华,并结合当前的实际情况,采取更加卓有成效的措施,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般党员)相结合,前者是重点。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中坚力量,其形象的好与坏直接影响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如果领导干部能处处以身作则,清正廉明,不仅能提高党的威信,树立良好的形象,而且对群众能起到榜样、模范作用。否则,不仅会损害党的威信和形象,而且使腐败之风大肆蔓延,不可收拾。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50年代,老一辈革命家以身作则、清正廉明、率先垂范,对群众起到了楷模作用;对违法犯罪的高级干部严惩不贷,决不宽恕,对腐败分子和有腐败欲望的人起到了震慑作用。同时党还抓好整党整风,对一般干部群众进行廉政教育,使廉洁之风深入人心。在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中,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地遵纪守法,自觉接受监督,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做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表率;对那些大案要案要一抓到底,严惩不贷。同时对广大党员群众要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并勇于同腐败现象(分子)作坚决的斗争。只要上下一致行动,腐败分子便无藏身之地,党风廉政建设就能达到预期目的。

篇四:在党风廉政建设中领导干部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浅谈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重要作用

  浅谈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摘

  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干部处于事业中心,权力中心,矛盾中心,能否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实现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强化对领导干部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作,已经成为一项战略性的任务摆在面前。本文对以上问题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领导干部

  党风廉政

  作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腐败是国之大敌,党之大敌,民之大敌。党风、政风的好坏,事关民心向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

  一、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从领导干部抓起

  邓小平认为,端正党风,搞好廉政建设首先应该从领导干部做起。他指出:“高级干部能不能以身作则,影响是很大的。现在,不正之风很突出,要先从领导干部纠正起。群众的眼睛都在盯着他们,他们改了,下面就好办。”在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遇到了许多新问题、新情况,如果党的领导干部自己不严格要求自己,不遵守党纪国法,不与群众同甘苦,不服从组织决定,不接受群众监督,甚至对批评自己的人实行打击报复,那么就会给我们党和国家带来严重的后果。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实践证明,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在广大党员中发挥表率作用,树立良好的形象,那么广大党员和群众就会心悦诚服地学习这种好榜样,从而在全党形成良好的党风。相反,领导干部带头以权谋私,行贿受贿,普通党员和群众必然会效仿,结果造成党风和社会风气不正。所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必须有极高的警觉性和自觉性。

  二、领导干部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

  领导干部处于事业中心,权力中心,矛盾中心,能否坚定不移地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实现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要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自律是宝、他律是爱、律他是责”的廉洁从业理念,充分认识到廉洁教育是党员干部最大福利,是对党员干部家庭的最大关爱,也是对国有资产的最好保护。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既要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又要敢抓敢管,认真负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管住自己,管住班子,带好队伍,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一管到底。把事业、权力、矛盾“三个中心”统一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只有一心为公,立党才能立得牢;只有一心为民,执政才能执得好。

  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体,领导班子首当其冲

  实践证明,腐败的客观条件是有权利和权利失去制约,主观条件是思想道德防线崩溃。反腐败斗争要取得成效,因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关键取决于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领导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决心和重视程度。因此,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除了要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外,应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上。应根据职权和任务的不同,规定不同的责任。特别是要对“一把手”的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中央明确规定,“一把手”要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肩挑”。“一把手”能否把“两付担子”一起挑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硬”,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所管辖的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象下达生产经营任务那样,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也要提出明确的任务和要求。“软任务”也要有必要的“硬指标”。使“两副担子”、“两个责任”在形式和内容上充分地体现出来,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两个责任”意识。

  四、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规范其从政行为的意识

  领导干部要增强廉洁行政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在公务活动和社会活动中都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行为:一是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不得以打招呼的方式,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准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不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的违纪行为。三是通过采取个人申报,在规定范围内公示,加强组织检查等措施,保证各项制度落实好,尤其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执行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准默许家属子女或授意他们打着领导干部的旗号以权谋私,对放任、纵容的违纪违法的领导干部,要追究其责任。

  五、要强化对领导干部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对领导干部行政权力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是防止腐败的关键所在,要按照建立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对施政行为的全过程进行有效制约和监督,真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加强对重要岗位和重大事项运作程序的监督,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改进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手段,提高政务透明度,要自觉接受监督。

  一是党内监督,通过民主生活会,自己找,大家谈,相互比,比思想,比作风,比贡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教育,促使自觉树立清正廉明形象,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干净干事,自觉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勤政廉洁的表率。

  二是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的监督,让人大和政协发挥监督作用,通过视察、走访、调查、检查、汇报等方式考察分析领导干部勤政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腐败问题比较严重,不能履行职责的,要坚决罢免。

  三是发挥组织、纪检部门的作用,对那些群众反映比较多,廉洁从政比较差的领导干部,要采取措施,从“权、钱、物”三个方面断其以权谋私的基本条件。要从政就不能让其经商,要经商就不能让其从政,要从根本上断其腐败的源头。要遏制腐败切除毒瘤,只有铁手出绝招,该查处的要坚决查处,决不能手软,才能彻底斩断其以权谋私及腐败的源头。

  四是加强舆论监督。实践证明舆论监督还是很管用,如通过电视台、互联网曝光的问题,影响力很大,许多案件一经曝光,幕后贪官就栽。营造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能促进党风从根本上得到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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