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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18篇)

时间:2022-11-20 19:10: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18篇)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规定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领导干部行为,保持廉洁,依据《新陂镇党风廉政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18篇),供大家参考。

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18篇)

篇一: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和廉洁自律规定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领导干部行为,保持廉洁,依据《新陂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和上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对外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一、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

  (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村党支部、村委班子、村干部的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抓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村干部的业务分工,落实好党廉工作职责,签订好责任书,加强监督检查,做好责任考核工作。

  (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四)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结合实际,制订和完善本村的学习制度、民主决策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村务公开制度等,并严格执行,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二、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自觉接受监督;正确行使权力,做到勤政廉政;带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

  (二)不准以任何形式侵犯群众利益;不准违规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和乱拉赞助;不准以任何形式搭车收费或变相乱收费。

  (三)不准在村务活动中收受钱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吃请活动;不准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四)不准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私设“小金库”或收支不记帐、私分公款。

  (五)不准参加和支持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和非法气功类组织活动。

  (六)不准违反规定干预工程建设招投标或承发包等重大村务活动;不准参与承包本村工程建设。

  (七)不准在集体资产管理经营等重大事项中违规谋取私利。

  (八)不准在民主选举中以请客送礼等非法手段拉选票,进行非法组织活动。

  (九)遵守其他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

篇二: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2020年度村(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

  考核内容及评

  分

  标

  准

  分值权重

  出现以下情况的,本年度党建考核一票否决:

  1.领导班子发生集体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被一票否决事立案查处的;

  项

  2.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或2名以上(含)班子成员因违反政治纪律或因违法犯罪被立案查处的。

  1.党委(党总支、支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经查属实的,每例扣5分;党组织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情况未坚决批评制止,造成不良影响,每例扣2分。

  2.全面推进“三大攻坚战”、“三个全域”建设、主体责任“区域五治”、攻坚“五场硬仗”、扫黑除恶专项斗(50分)

  争等工作中,被上级机关问责或责令问责,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例扣3分。

  3.因对村级小微权利运行、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小额资金拨付监督管理不力造成村级信访问题突出的,扣2分。

  4.对党建考核、执纪监督、专项检查、正风肃纪等发现的问题,未结合实际开展整改落实的,每例扣2分。

  5.党委(党总支、支部)主抓直管落实不到位,责任分解、落实、报告、督查、考核、追究等制度机制不健全、工作不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的,每例扣2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等制度,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违规决策程序的,每例扣2分。

  6.因烟票背后“四风”问题、党员干部违规借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有偿陪侍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被上级纠改问责的,每例扣2分;未按要求开展清廉村居建设专项工作各项任务的,每例扣1分。

  7.未按要求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的,或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的,每例扣1分;未开展相关法纪教育、道德教育以及廉洁好家风等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的,每例扣1分。

  8.对已查结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未按规定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开展警示教育的,每例扣2分;未按要求落实谈话提醒、关联机制的,每例扣1分。

  9.对上级巡察、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并反馈的问题,未按要求整改落实并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整改方

  案、整改结果的,每例扣3分;反馈问题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销号的,每例酌情扣1-2分。

  10.对上级交办的效能投诉不认真配合街道纪工委(监察办)调查,或上报的情况与上级核查结果不一致的,每件扣2分。

  11.班子成员因职务犯罪被立案查处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人次扣8分;涉及其他人员的(村务工作者、村聘人员等,下同),每人次扣6分。

  12.因违法犯罪(不含职务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因违法违规被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而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因违纪违法被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或责令查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以上(含)处分,涉及班子成员的,每人次扣6分;涉及其他人员的,每人次扣4分;受到党政纪其他处分,涉及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的,每人次扣3分;涉及其他班子成员的,每人次扣2分;涉及其他人员的,每人次扣1分。其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且违法行为发生在十九大以后的,每例加扣1分。

  13.因失职失责或因作风和效能等问题被上级机关问责或责令问责,党组织(单位)受到检查以上(含)问责处理的,每件扣2分;干部受到诫勉以上(含)问责处理的,每人次扣1分,诫勉以下问责处理的,每人次扣1分。

  14.未按规定执行纪律处分决定或问责决定的,每例扣2分。

  15.未按要求执行因私出国(境)和操办婚丧喜庆报告等相关工作要求的,每例扣1分。

  1.未按规定处置问题线索或上报问题线索不及时、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每件次扣1分。

  2.对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调查处理不认真、不配合,上报的情况与上级核查结果不一致的,每件次扣3分;未及时有效应对党风廉政舆情的,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扣2分。

  3.当年检举控告类重复信访举报,每增加1件扣0.5分;因未落实领导包案或调查处置不到位,纪检监察监督责任

  业务范围内越级访被上级二次通报的,个访每例扣2(30分)

  分,集体访每例扣3分。

  4.对班子重大事项等决策事项和程序,明知违规而未提出反对意见,又不及时向街道纪工委报告的,每例扣2分;对发现的班子和班子成员重大问题线索,未及时向街道纪工委报告的,每例扣3分。

  5.未按要求在公开栏、公开日、微信群等公开各类村(居)务内容的,每例扣1分。

  6.未按要求将本地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向街道纪工委

  报告的,每例扣1分;全年向街道纪工委报送纪检监察信息少于12条,每少一条扣1分。

  7.本级纪委成员,因职务犯罪被立案审查并追究刑事责任、因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或责令查处、因失职失责被问责或责令问责的,对照主体责任扣分标准,每人次加扣2分。

  党风廉政建由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班子成员对各村社年度党风设工作评价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后折算。

  (10分)

  完成以下工作的给予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廉情信息报送情况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加3、2、1分。

  2.工作经验得到街道总结推广的,每件次加1分;得到区一级总结推广的,每件次加2分;得到市级以上(含)总结推广的,每件次加3-5分;同一内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加分计。

  加分项目3.在完成纪检信息规定任务的基础上,涉及单位的纪(10分)

  检监察信息或宣传稿件被区纪委以上主流媒体录用的,每件加1-3分。

  4.全面开展民主监督公开日活动,有亮点特色召开现场会的,加1分。

  5.扎实开展事前监督和过程监督,书面申报或例会口头交流事前监督、过程监督上报典型案例经认定的每

  例计1分。

  6.成功创建清廉村社建设示范点的,每例加3分。

  1.出现“一票否决”的,当年度不得评为优良级以上等次。

  2.扣分时限的确定:职务犯罪案件以立案时间为准,违纪案件以立案时间为准,问责案件以作出问责决定时间为准。

  3.同一违纪违法行为如涉及多个扣分项的,按最高分值扣分,不重复扣分。

  4.违纪人员工作变动的,三种情形:①违法犯罪或违说明

  纪违规行为系在原单位发生且现单位未发现的,则对原单位扣分、现单位不扣分;②违法犯罪或违纪违规行为(多项错误,按其主要错误作为评判标准)在原单位及现单位都有发生,区分情节轻重,分别对原单位及现单位进行酌情扣分;③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在任职时,对于已退职人员,退职不满1年(含)的实行全额扣分,退职1—3年(含)的减半扣分,退职3年以上的不扣分(特殊规定除外)。

  5.由本级纪检组织主动发现线索并移送上级纪委且

  积极配合调查的,报街道纪工委研究同意,可不予扣分或减半扣分。

  6.考核中出现异议的,由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研究决定。

篇三: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一、对村居工作的考核细则(共11项)

  (一)农经管理类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库存现金符合规定标准(3分)不存在白条抵库现象(3分)。

  报帐及时,严格按农经站规定时间报帐(4分)。

  财务审批一支笔,明确项目支出内容,重大财务支出按规定程序审批(4分)。

  基建工程项目有合同、预算、决算,并报农经站备案,实施全程监管(8分)。

  财务收支按季公开(4分)。

  所有财务支出票据必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加盖村财务监督小组票据已核专用章,基建工程类发票必须为正规税务发票。(12分)。

  财务

  票据由报帐员专人保管,不得由村两委其他人管理

  员保管(2分)。

  (70分)

  财务建有档案,管理规范(4分)。

  收入及时交存镇农经站,不得坐收坐支(5分)。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采取多种方法,严控举借新债,逐步化解旧债。要严格控制新的债权发生,并认真清收原集体债权。(5分)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5分)。

  报刊费实行定额管理(4分)。

  村级招待费控制得好,实行定点、定额、定员管理(5分)。

  不发生村民因反映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上访的案件(2分)。

  1评分细则

  每发现一次库存现金超限额的扣1分,每发现一张白条抵库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无特殊原因,以农经站交接日期为主,迟报一次扣0.5分。

  未履行程序操作的发现一次扣1分。

  不按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没有按时公开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每出现一张票据未经审核扣2分,不规范票据扣1分。

  发现一次扣1分。

  没有建立财务档案的扣1分,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

  每发生一笔收入不及时交存农经站,坐收坐支的扣1分。

  一旦发现不良债权债务,该项不予得分。

  每挪用一笔扣1分。

  突破规定标准的,扣4分。

  没有实行定点、定额、定员管理的扣5分。

  发生一次扣2分。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建立健全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监测及每少建成立一个台帐扣3分,漏报一农民工培训台帐工作,做到按时上报有关数据资次扣1分,迟报一次扣0.5分,料,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6分)。

  按时上报有关农经及企业等各类统计报表

  (6分)。

  各类

  统计

  工作

  (24)

  每缺报一次扣2分,每迟报一次扣1分。

  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开展辖区内第二次全国经济

  普查工作。(6分)

  每月按时上报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统计现金、实每迟报一次扣0.5分。

  物、生产(三帐)。(6分)

  新农

  居民参保率达100%,电子台帐管理规范。

  合工作

  (6分)

  (6分)

  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合计

  100分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7分。

  (二)项目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全镇中心工作或重点项目确定专人负责联系。

  确定专人联系(10分)(以会议记录的形式反映);未确定联系人倒扣5分。

  项目建设工作中,服从镇统一安排。

  4参加征迁工作的村(居)干部及时到位(20);工作认真负责(20分)。

  准时参加镇组织的项目调度会

  2准时参加(20分);缺席一次倒扣10分。

  发生项目业主与村(居)民纠纷的,积极妥善处理(20分),不调解、不处理的倒4营造优良项目施工环境

  3扣10分;协助创建和维护项目施工文明环境(10分);发生项目业主投诉因村组干部工作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倒扣10分。

  合

  计

  100分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9分。

  (三)汤口2009年民生工程(村居)综合考核细则

  项目

  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

  1.1村居两委会专题研究2次以上(2分)

  1.2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机制(2分)

  加强领导

  61.3有专人负责各项民生工程具体工作(1分)

  1.4有民生工作联络员,协调民生工作(1分)

  2.1及时制定民生工作规章制度(1分)

  组织落实

  32.2协助分解落实目标任务(1分)

  2.3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1分)

  一、基础工作

  (31分)

  信息宣传

  153.1按时按质完成镇定民生工程进展情况报送工作(2分)未报送的一次扣0.2分

  3.2向镇民生办报送信息不少于3次(3分)少1次扣0.5分

  3.3每季度在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次(3分)少1次扣0.5分

  3.4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完成民生工程一封信、小册子、公告等宣传材料发放(5分)

  3.5及时总结年度工作情况,有年度总结(2分)4.1档案等资料管理规范(1分)

  基础工作

  34.2专门存放摆放整齐有序(1分)4.2档案等资料便于查阅(1分)

  考勤综合

  45.1按时参加镇民生工程各项会议(2分)缺席1次扣0.5分

  5.2积极配合镇民生办开展工作(2分)

  1.1协助实施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区镇两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以镇直单位完成情况为准,未完成的1项扣2分),严格执行公示制度(11分)

  工作进展

  二、政策落实

  情况

  (47分)

  监督检查

  281.2工程类项目严格按工程“六制”要求(6分)

  1.3已完工工程建设质量优良率达到92%以上(3分)

  1.4配合区镇实施资金发放、保险补助类项目,实行一卡式及时足额补助到位,项目名称准确(8分)

  2.1每年开展民生工程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6分);

  122.2检查报告报送镇民生办(3分)

  2.3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3分)

  3.1被作为典型宣传(2分),年度实施的民生工程被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一次加0.5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

  特色加分

  73.2积极创新工作(2分),被镇采用每一次加0.5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

  3.3报送民生工程信息(3分),向镇民生办报送民生信息被采用的,每一条加0.5分,总加分不超过3分)

  1.1对有实施民生工程情况被上级部门负面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

  通报曝光扣分(3分)

  民政、残联、廉租房等8项

  移民、水利、三、沼气、新型考评通报农民培训、和镇直单动物防疫、位考评得测土配方等分

  6项

  (22分)

  新医合、保险及劳动3项

  计生奖励1项

  政策性农业保险1项

  合

  计

  38以民政办考核为准

  6以农技站考核为准

  3以农经站考核为准

  11以计生办考核为准

  以财政所考核为准

  10说明:

  1、总体评分原则:对定性项目,已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对能定量的项目,尽量量化,并按完成项目百分比计算得分。

  2、评分依据:各村居提供的文件,会议纪要,会计账簿,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等。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14分。

  序号

  考核项

  分值

  评分细则

  认真落实《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2分);实行及落实村级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2分);党员活动室建设规范,并充分利用(2分);组织结构设置合理,支部作用充分发挥(2分);党1支部建设

  18小组活动正常(2分);农村基层组织台帐健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并报送会议材料(2分);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有代理室、代理制度、开展代理情况(3分);群团及配套组织齐全,积极开展“党建带团建”、创建“关工先进村”等活动(3分)。

  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勤政廉洁,分工明确,关系协调,按议事规则办事(4分);村日志记录规范,“两委”干部坐班正常,每月出勤不少于22村组干部215天,无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不良现象(4分);有2-3名村级后备干队伍建设

  部并建有档案,按计划培养(3分);认真落实组级干部工作、考核和保障机制(4分)。

  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党员目标评议(3分);制定并落实党员发展计划,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手续完备(3分);党14员信息库建设规范,信息更新及时(3分);按时交纳党费,无拖欠,无滞留(3分);做好流动党员的登记和跟踪联系(2分)。

  3党员队伍管理

  党务公开有领导组、监督组、公开制度,党务公开规范及时,内容完善,基层民主412接受群众监督,档案健全规范(4分);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两委”党政治建设

  内述职评议活动(4分);落实党员议事会制度(4分)。

  党员、干部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工作状态良好,积极支持镇、村工作,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4分);扎实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定岗合理,展板上墙,积极开展活动和述职评比(3分);实行“双培双带”13先锋工程,建立一批示范基地和示范户,做好党员带头致富和致富能手组织发展工作,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和理论培训(3分);落实党员承诺制,做到年初定诺、年终述诺评诺、确保履诺,并做好公开(3分)。

  5党员作用发挥

  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3分);积极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活动(3分);开展七一活动(3分);“一村一大”学员管7党员教育

  18理规范(2分);按“六有”标准建立村级党员远程教育活动室,并开展培训(2分);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5分)。

  组工信息每条1分,被中央、省、市、区采用分别另加2分、1.5分、1分、0.5分,加满为止。

  8组工信息

  10网络信息被省先锋网采用每条1分,区先锋网采用信息每条0.5分,加满为止。

  合计

  100(四)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细则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项目

  考

  核

  内

  容

  7考

  核

  标

  准

  一、有下列情况的各扣2分: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1、组织机构不健全;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2、无工作计划、总结;

  求,结合村村居实际,研究制定(一)3、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于两次;

  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考核项

  分值

  评分细则

  4、主要领导要专题听取班子成员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号

  2、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认真落实组织

  设责任制工作;

  “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班子

  5、未建立“一岗双责”履职档案;

  成员“一岗双责”履职工作档领导

  6、发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应追究而未追究的。

  案。

  二、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的不参加2009年度3、村居主要领导及时听取工作汇5分

  党风廉政考核。

  报。

  三、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有违法乱纪的行为,1例扣4、加强村居党员教育管理。

  10分。

  5、严格实施党风廉政责任追究。

  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有下列情况的各扣2分:

  (二)建设理论和廉政法规,采取多种1、未将廉政教育纳入工作计划的;

  宣传教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大2、未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

  育

  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党风3、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每年少于两次或无记录的;

  5分

  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良好氛围。

  4、未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任务的。

  (三)惩按照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要防体系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工1党务、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扣5分。

  构

  建

  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制2、未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的扣3分。

  10分

  度。

  (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考核细则

  两委重视

  1组织健全

  各村(居)专题研究综治暨平安建设会议不少于4次(1分);村(居)委会与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100%,年终评比并兑现奖励(2分);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有专人负责,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1分);综治工作站工作规范、资料齐全(1分);各村居主要路口有宣传标10示牌(1分);村(居)有治保、调解会、有平安建设、普法、帮教安置、防范处理邪教等综治组织、制度,组有综治信息员、调解小组(2分);建立十户联防共富或党员干部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有活动,有成效(2分)

  综治暨平2安宣传

  法制教育

  5综治暨平安宣传有计划、小结(1分);“五五”普法有计划、小结(1分);积极开展并配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分);每月上报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信息不少于1条(2分),少一条扣0.1分

  3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正常,没有不经调处即上报的纠纷(2分,发现一起扣1分);调处有记录、有结果,协议书制作规范,调处率2095%以上,调处成功率90%以上(8分);没有因调处不力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民转刑”案件(4分,发现一起扣1分);矛盾纠纷周、月报告(6分),少1月扣0.5分

  1、刑事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案件上升率低于全镇平均水平的,计5分,高一个百分点扣0.1分;治安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案件上升率低于全镇平均水平的,计5分,高一个百分点扣0.1分。2、其他情况,记10分:(1)有以下情况的,本项目不得分:集体赴省4社会治安

  状况

  20进京上访的;对邪教人员活动,掌控不力的;发生在全镇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或火灾事故。(2)其他情况计分如下:可防性非正常死亡1人扣1分;有邪教人员活动的,每起扣2分;到市集体访的,每起扣2分;赴省进京访个访,每起扣1分;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人扣1分。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14分。

  (七)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一、考评项目

  组织领导

  有专人分管文明创建工作、有足够的创建经费。

  村居委会对全年创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与村居内景点、企业、经营户签订文明创建责任状并进行考核。

  创建活动

  分值

  521评分细则

  无专人分管扣1分;经费不落实扣1分。

  无计划、部署扣0.5分;无总结扣0.5分。

  二

  2未签订责任转扣1分;未考核扣1份。

  65(1)镇文明办、执法(市容)分局布置的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每次扣5分;(2)平时督查发现的问题,电话或书面要求整35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每次扣5分;(3)因工作不到位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4)遇有重要接待任务,不服从统一安排调度的每次扣5分。

  5未按要求开展的每项活动扣2分。

  卫生大扫除8次以上3分(配有文字图片),不足不得分。“三清”“三改”、“四灭”有效开展,有文字图片材料。得2分,否则不得分。

  平时督查发现损坏的市政设施未能及时修复,每次扣2分。

  全面完成镇文明办、执法(市容)分局布置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积极开展“十星户”、“文明诚信户”、“五好家庭”等创建评比活动。

  坚持开展“月末周五”大扫除、“三清”“三改”、“四灭”活动。

  维护村居域内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公交站亭等基础设施,认真落实《关于明确施政设施管护责任的通知》文件精神。

  无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扔乱倒等行为。

  村居容貌

  54105三

  10平时督查,未及时制止的发现一次扣2分。

  3平时督查,发现明显卫生死角每次扣2分,10生活垃圾未定点投放扣2分;有向河道倾倒垃圾现象每次扣2分。

  10环卫工少于5人扣5分,隐蔽性垃圾池建设不到位每处扣2分。

  平时督查,发现一次扣1分。

  每制定一项创新机制并坚持开展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

  村居容貌整洁有序,无明显卫生死1、角,生活垃圾定点有序投放,河道无倾倒垃圾现象。

  人口主要居住区有专门的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建设隐蔽性垃圾池,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明显卫生死角。

  公路沿线、人行道无乱堆放现象。

  文明创建工作有创新机制、并常年坚持开展创建活动。

  446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八)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参加全镇每年四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每缺席一次扣2.5分

  安全生产纳入当年工作。及时上报镇安委办所需的书面材料,包括、隐患调查摸底及整改(每月底)、年初计划、年终总结及其他材料。

  2每少一项扣5分

  全年辖域内无一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发生一次扣10分

  确立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制度、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到人。

  缺一项扣3分

  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而发生死亡事件。

  5发生一起扣50分

  合

  计

  100分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九)人口和计划生育考评方案

  11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考评导向作用,检查评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省、市、区目标责任制考评的总体要求,坚持“精简实效、突出重点”的原则和建立“村为主”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主要指标

  各村(居)考核指标100分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40分)

  1、人口出生工作(15分)

  (1)人口出生(12分)。早育、一女户抢生每例扣1分,超生二孩、多孩按例扣6、8分。

  (2)外嫁备案(3分)。期内出生人员外嫁备案每例不到位扣1.5分。

  (3)政策外怀孕镇级先于村级发现(不含环检发现对象)。每例扣1分。

  (4)夫妻双方为汤口镇户籍政策外生育的,按双方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村实行双向考核。

  2、统计准确率(13分)2008年1月1日以来的出生错、漏报纳入统计准确指标考核。

  (1)无出生错、漏、迟报得8分。出生一例出生性别错扣8分,孩次、政策内外错扣6分,时间错扣4分。迟报扣2分,扣完为止。迟报含村级报表上报后再报。WIS系统信息数据信息的录入分清镇村的职责,村级每错一次扣1分。

  (2)无手术错、漏、迟报得5分,出现一例手术错、漏扣5分,迟报扣2分,扣完为止。

  3、长效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到位(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对象包括:期内出生、期内人流、引产)(12分)(1)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到位得8分。实行按例扣分,每例不到位扣2分。

  (2)二女结扎到位得4分。二女结扎不到位的本项不得分。

  (3)经区计生部门鉴定,暂不能上环、结扎,而影响到位率的不扣分。

  (4)要求计生办所人员上门做上环、结扎工作,每例扣1分。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11分)

  (1)政策内怀孕无出生(2分)。按月上报,资料齐全,调查与上报数据相符得2分。该村有“两非”案件发生未发现或处理不到位此大项不得分。

  (2)早孕检出(5分)。120天内查出怀孕并及时上报达85%以上的得5分。(按从怀孕上报到出生间隔达到160天)对未达到比例实行比例结合个案扣分。

  (3)孕情跟踪服务(3分)。70-100%线性计分。

  (4)孕情跟踪图表与环孕检簿、台帐填写、WIS数据一致(1分)。出现1例不符的此项不得分。

  (三)工作机制(49分)1、优质服务4分

  (1)术前咨询、术后随访(4分)。一例不到位扣1.5分。

  2、科学管理30分

  (1)依法行政9分

  ①村务公开1分。按时按要求公开计生内容得1分。一次不到位或内容不全扣0.5分。

  ②社会抚养费征收(2分)。协助完成政策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

  ③奖励扶助年审和申报工作2分。材料归档或程序不到位不得分。

  ④有奖举报(1分)。实行百分制线性计分。

  ⑤综合治理机制和村规民约执行情况(3分)。按综合治理和村规民约执行到位。

  (2)宣传教育5分

  ①宣传阵地建设2分。村人口学校基本设施齐全,宣传氛围好。

  12②宣传活动(3分)村(居)计生宣教活动及时开展,影像、记录完整规范(3分)每缺一次活动扣1分。影像资料不全或活动每缺一次扣0.5分。当年新婚、怀孕、生育、手术对象活动参与活动每少一人次扣0.5分。(标准:《决定》、《实施意见》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及其它宣传教育活动4次以上)

  (3)流动人口管理9分

  ①流出人口建档(2分)。建档率100%。

  ②环孕检反馈率85%(4分)。50-85%线性计分(每人每年按4次计算)。

  ③省内流动人口摸地址(3分)。1例未摸清地址扣1分。

  (4)日常工作5分

  ①工作环境2分。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各项检查设备齐全。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②按要求参加镇计生会议1分。一次未请假缺席镇计生工作会议的不得分。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0.2分(一年有三次及以上的不得分)。

  ③失效药具实行倒扣分。平时督查或检查工作时发现了有失效的药具(含有效期三个月内),发现一次倒扣1分。

  (5)协会工作5分

  ①协会评估2分。按要求开展协会评估工作。

  ②生育关怀2分。按要求开展生育关怀活动。

  ③记录资料、影像资料全得2分(奖励扶助、母亲节、5.29协会活动、“双评”及区、镇下达的协会工作)。

  3、“村主为”工作机制落实情况13分

  (1)村(居)党支部书记是计生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召开村计生例会(2分)。

  (2)各类台帐、报告单、登记簿册资料齐全规范(2分)。

  (3)建立健全计生信息员队伍(3分)。信息员配齐0.5分,工资报酬落实到位1分(每人每月基本工资不低于25元,并按季度兑现到位),实行目标管理1.5分。

  (4)村两委落实包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并落实责任追究制(2分)。

  (5)季度督查整改(2分)。按时按要求对每季度督查情况进行整改,每次不到位扣1分。

  (6)计生利益导向机制(2分)。村出台并兑现计生利益导向机制2条。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13(十)森林防火考核细则

  项目

  森林防火考核内容

  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明确到人

  制定村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村、组、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及落实

  (15分)

  村居干部划分防火责任区,全面落实村居、组干部森林防火包片责任区制度

  积极开展村居之间护林联防活动,签订联防公约

  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或重要地段有森林防火宣传牌或其他宣传设施

  每个村民小组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不得少于3条

  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及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并落实森林防火宣传

  逐户签收制度

  (15分)

  实行村组重点人群包保制度,对"重点人群"或其监护人开展上门入户等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防火期内村居要利用电子公告屏、公开栏开展防火宣传,在各小学认真开展“五个一、十不准”宣传活动

  村居组建30人以上的扑火应急队伍,有专门防火物质储备库,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柴刀、电筒、二号工具)等

  考核标准及要求

  有书面材料

  有书面材料

  考核方法

  查看书面材料

  结合实际,综合了解

  查看资料

  查看书面材料与走访农户综合了解

  查看书面材料

  标

  准

  分

  2233备注

  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的,扣3分

  在重点时段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有会议记录

  认真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责任书签到户率为100%有书面材料,村居干部防火期内每月到责任区检查不得少于2次

  有联防活动书面材料和联防公约

  有宣传牌或其他宣传设施等

  不少于3条固定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有宣传内容和相关的记录

  有签收回执表(单)

  查看书面材料

  实地查看

  实地查看

  查看书面材料与走访综合了解

  查看签收回执表

  22233每少一条扣0.5分

  签收率低于90%或代签率超过60%的,扣3分

  整个防火期上门入户宣传不得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

  有书面材料、宣传图片材料和记录

  查看书面材料与走访了解

  3有书面材料、宣传图片材料和记录

  有扑火队伍人员登记表,有扑火工具实物

  有书面材料、图片材料和记录

  按护林员考核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及时组织应急分队和村民进行扑救

  积极进行扑救

  严格执行全年禁烟禁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有书面处罚材料

  查看书面材料与走访了解

  实地查看,抽查部分扑火队员了解情况

  查看书面材料与走访了解

  走访群众,综合了解

  结合实际,综合了解

  结合实际,综合了解

  平时综合了解

  23森林防火队伍

  组织应急分队队员、护林员开展防火建设

  业务培训

  (10分)

  专职护林员队伍规范化管理

  发生火情及时组织应急分队和村民森林火进行扑救

  灾扑救

  (5分)

  毗邻地区发生火灾积极组织人员扑救

  严格执行全年禁烟禁火规定,严禁焚烧茶棵枝、焐火堆等野外用火行为

  野外火根据镇规民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源管理

  及时进行查处上报

  (20分)

  开展以献鲜花、花圈和种植常青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祭祀活动,严禁在公墓外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行为。

  3年度内不少于两次

  镇防火办巡查发现护林员脱岗一次扣1分

  发生违规野外用火不及时查处上报的,发现一起扣1分。

  4323查看书面材料

  查看书面材料与走访农户综合了解

  2有文字、图片资料等记录

  143对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当事人要在本村居范围内进行曝光

  党员干部、应急队员、护林员等发生违规用火行为的从严处罚

  森林防火“重点时段”及其他高火险天气,是否组织发动村居、组干部对重点地段进行严防死守

  有具体曝光形式和内容

  走访群众,综合了解

  有具体的工作安排、分工等措施

  走访群众

  走访群众,综合了解

  查看资料

  22查看资料,走访对“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排,有“重点人群”“重点人群”的建立档案,实行镇、村、组和登记和四级共监护人进行综其监护人共同监管

  同监管网络

  合了解

  全面对林区内、林缘地带的墓有墓地清理登地进行清理摸排,登记造册,记表和森林防查看资料

  并与墓主签订责任书

  火责任书

  适时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

  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健全

  实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通讯畅通,在高火险等级天气,落实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值班制度

  有隐患排查和整改内容记录

  有防火规章制度

  有值班安排和值班记录等材料

  本村居范围内火情信息能有效、快速通畅

  有森林防火工作奖励制度,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要以适当的方式给予表扬和奖励

  按区指挥部规定配备扑火工具,指定专人维修保养

  防火值班电话通讯畅通

  发生森林火情应在第一时间内向镇防火办报告

  综合了解

  发生一起一般火灾扣10分,发生一起重大火灾扣15分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随机抽查,综合了解

  走访群众了解

  2233年度内隐患排查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0.5分

  值班脱岗一次扣1分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方面

  (10分)

  建立有效的村居野外火源监测信息报告网络体系

  2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奖励制度

  查看资料

  基础设施建设

  (5分)

  扑火工具配备齐全,有专人维修保养

  村居有固定防火值班电话

  实地察看了解

  随机抽查

  综合了解

  综合了解

  综合了解

  323215发现一次扣1分

  火灾报告制度

  (5分)

  森林火灾发生情况

  (15分)

  合

  计

  严格执行森林火情逐级报告制度

  不出现瞒报、漏报、大火小报和越级上报现象

  村居无无森林火灾发生

  100分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6分。

  15(十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类

  别

  考核内容

  分值

  2(一)

  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组织健全

  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

  明确。

  (10分)

  5评

  分

  细

  则

  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2分)

  党总支负责人亲自抓(1分);村居委会主任具体抓(1分);有专人负责具体事务(3分)。

  明确村党总支书记是村务公开工作的直接责任人(1分);村居有专人负责具体事务(1分);明确专人保管村务公开档案(1分)

  计划详细,可操作(1分);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奖惩重要依据(1分);村务公开工作计划、半年工作小结、总结及时报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3分)

  每期村务公开后,镇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文字或会议形式予以纠正(2分);并将检查情况在公开栏内以公布(1分);村务公开督查、监督小组由3-5人组成(1分),民主理财小组依法产生(1分)。

  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1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1分);财务管理(1);村居两委干部和村务公开监督组及民主理财小组明确并正确履行各自义务、权力和职责(1分);村居委员会换届后工作移交完毕(1分)。

  凡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均实行民主决策,没有个人或少数人决定(2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形式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2分);民主决策程序规范、有序(1分)。

  一般的村务事项做到按季度公开,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等事项做到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较多的村做到按季与按月公开相结合;月公开在下月的15日前、季度公开在下季度首月的15日前公开(9分)。

  31、村每年制订村务公开工作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5(二)

  措施有效

  管理严格

  (20分)

  2、有完善的督查机制。

  53、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54、民主决策,机制健全,程序规范。

  51、公开时间规范。

  (三)

  六规范

  一满意

  (60分)

  2、公开内容规范。

  916每期村务公开内容真实、全面、符合要求,乡镇农经站和村委会分别立卷存档(8分);属常规性工作按季度公开(2分);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分);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1分);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1分);公开内容按月或季度立卷存档(2分)。

  163、公开程序规范

  5由村两委会议研究公开内容(2分);村务公开监督组审核补充完善(1分);村委会制作公开清单,以村委会名义公开(1分);村两委成员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做好解释、核查或整改工作(1分)。

  有固定公开栏(2分);制作有公开清单(2分);有公开展板(2分)。

  公开栏建设不少于5个板块,即党务公开、村务(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法律法规、村务公开意见反馈栏,面积不少于10㎡(6分)。

  监督组会议记录本与其他会议记录本分开,审核内容、审核意见和审核决议有记载,有监督组成员签名(7分);征求群众意见有会议记录或征求意见表(2分)。

  坚持听取群众意见,有记录(1分);村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和四次村民代表会议(6分);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1分);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1分)。

  资料齐全规范(2分);专人保管,保存期不少于5年(1分);有专用的村务公开记录本、财务公开登记本、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本、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工作登记本、村民意见和建议反馈登记本等(5分);档案设施齐备(2分)。

  4、公开形式规范

  65、公开栏建设规范

  66、村务监督规范

  97、村务公开群众满意

  9(四)

  档案管理档案齐全,分类合理

  (10分)

  合

  计

  得

  分

  1010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10分。

  1二、对镇直和驻镇单位的考核细则(共6项)

  (一)政务、事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组织

  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稳定,因人事变1、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健全,有组织领导

  动能及时调整、充实机构工作人员。分工、责任明确(10分);

  (20分)

  有年度计划、总结。

  2、有年度计划和有总结(10分)。

  公开

  公开应做到依法、及时、真实、全内容

  面。档案资料齐全,整理规范。

  (30分)

  1、公开工作有记录,档案资料齐全,整理规范(15分)。

  2、公开信息及时,经常维护、更新内容(15分)。

  公开

  有固定的公开载体,方便群众,便形式

  于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

  (15分)

  有固定公开载体,内容定期或适时公开

  (15分)。

  监督

  有较为完善的公开工作监督机制,保障

  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15分)

  和投诉。

  1、机制健全、制度完善、操作性较强。

  (10分)

  2、设立投诉举报箱,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有记录(5分)。

  网上公开

  在汤口镇人民政府网站有公开窗(20分)

  口,公开信息全面,更新及时。

  1、公开资料较为齐全(10分);

  2、公开信息及时更新(10分)

  合

  计

  100分

  1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20分。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细则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101把维护稳定、综治(信访)和平安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岗位责任目标。

  152定期研究部署维护稳定、综治(信访)和平安建设工作,重视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5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综治(信访)和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接受综治部门的指导、检查、督促。

  20全面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社会治安防范措施,积极预防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4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单位内部安全稳定,干部职工有安全感。

  105积极开展同邪教组织的斗争,单位内部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

  20(1)有以下情况的,本项目不得分:集体赴省进京上访的;对邪教人员活动,掌控不力的;发生在全镇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或火灾事故。(2)其他情况计6分如下:可防性非正常死亡1人扣1分;有邪教人员活动的,每起扣2分;到市集体访的,每起扣2分;赴省进京访个访,每起扣1分;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人扣1分。

  创造性的开展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受区级推广的加1分,市7级以上推广的加2分;代表我镇接受上级综治调研获好评的,加0.5分;代表我镇接受上级检查考核并取得好名次(前三名)的,加1分;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文章被区、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分别加0、5分、1分、2分。

  1合计

  10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20分。

  (三)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一

  1考评项目

  基础工作

  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分管领导和办事机构,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单位工作计划、总结中要对文明创建工作有部署、有总结。

  在单位主要厅、室、过道设置创建标牌、展板等,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创建活动

  文明市民学校、党员活动室、职工之家等活动场所硬件设施齐全,公民道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有计划、有记录、有图片展。

  坚持开展“月末周五”清扫日活动,积极参与全镇性环境清扫活动。

  积极参与全镇性的创建活动。

  创建成效

  分值

  210无领导组扣4分;查看票据、账目,经费落实不到位扣4分;无具体办事人员扣2分。

  无部署扣2.5分;无总结扣2.5分。

  没有设置创建标牌、展板扣2.5分;创建氛围不浓厚扣2.5分。

  评分标准

  253二

  53110活动场所硬件不齐全扣2分,活动开展无计划扣2分,无记录扣3分,无图片展扣3分。

  2105次以上得满分(附图片),不足不得分。

  ①不参与活动的每次扣3分;②参加活动,10"但工作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③此项分数实行倒扣分。

  50"

  ①积极落实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②文明创建督查发现问题,电话或函通知责15任单位整改,未落实的或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③被镇文明委通报的,根据通报内容情节轻重,视情每次扣1-5分;

  ①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得10分;②获10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7分;③获得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得5分。

  “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亮化)落实不到位,每项扣3分;单位内外环10境不整洁扣3分;沿街单位无设置轮廓亮化扣3分,不按时启闭扣1分。

  203三

  1全面落实完成镇文明委、文明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争创省、市、区级文明单位活动。

  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单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沿街单位建筑要设置轮廓亮化,并按时启闭。

  45单位及单位干部职工无乱搭乱建现象和行为。

  文明创建工作有创新机制并坚持开展创建活动。

  105"单位及单位干部职工有乱搭乱建现象、行为扣5分,不主动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扣5分。

  每制定一项创新机制并坚持开展的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20分。

  (四)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1、人口出生情况(25分)。负责管理本单位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确保无政策外生育。单位职工有违法生育此项不得分,职工子女或亲属出现违法生育扣一半分。

  2、流动人口管理(20分)。负责管理单位及单位职工出租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管理范围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此项不得分,流动人口每漏报1人次扣5分。

  3、法定奖励(5分)。依法兑现单位人员计划生育法定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等),有1人或一项未兑现此项不得分。

  4、经费保障(10分)。保障单位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

  5、信息通报(35分)。⑴及时、准确上报管理范围内新婚、怀孕、出生、手术、人员变动(流入、流出人员)、购房及房屋出租等基本信息。⑵职能信息通报卫生院B超查孕及孕期检查中发现怀孕人员及时通报镇计生办。每少1人次扣5分。

  6、组织机构(5分)。确定计生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各1名,负责日常事务。

  二、考评办法

  (一)村(居)考评办法:采取平时工作、重点工作完成、季度督查相结合。

  1、平时工作:(规统2分、流动人口3分、科技2分、宣传1.5分、协会1.5分)由镇计生办所每月对各村的工作进行记录登记,实行月积分制,加权带入年终总成绩。

  2、重点工作完成:主要对考上级布置的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单独实行计入分值,加权带入年终考核。

  3、季度督查:计生办所直接进村(居)入户收取资料,加权代入年终考核。

  (二)考评方式:全年采取217综合加权考评制,以百分制计算。即单项检查占20%,平时工作占10%,镇季度督查占70%。

  21职能部门实行平时督查和年终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三、考评制度与纪律

  1、平时工作采取计生例会上通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季度督查直接进村入户上门调查。

  2、实行考评与指导工作相结合。对考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实行考评方案和结果上报区计生委备案制度。

  四、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为全镇计生工作争得荣誉,受省及以上、市、区表彰的;为上级计生重点工作或会议提供现场或经验介绍的;工作有创新,获得省、市、区计生委认可并予以推广的。

  (1)当年获省级及以上、市、区表彰的计生先进集体,分别奖励5分、3分、2分。(不重复,以最高分计算)

  (2)工作有创新,在省级以上、市、区各种会议上介绍经验的或提供现场分别奖励3分、2分、1分。(不重复,以最高分计算)

  (3)在省、市抽查中实现省市争先进目标分别加3分,区查实现进前三目标的加3分。

  (4)季度督查排在前一名的加0.5分。

  (二)处罚:有瞒报、漏报出生人口和性别的,重大事故及行政侵权的,实行扣分。

  (1)当年省查未能实现保类的扣10分,市抽查中退位的扣5分,区查退出前四名的样本点村扣3分。

  (2)来信反映工作弄虚作假的,经查实每例扣4分。

  (3)重点工作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

  (4)季度督查排在最后一名的,年终考核扣0.5分。

  上述奖励与处罚,经镇计生办调查核实并确认后,纳入各村单位总评,但全部合计不超过100分。

  五、考评结果的使用

  1、全镇依据考评结果,对进入全区考核前10名的村居、全镇前三名的村(居)及职能单位第一名由镇党委政府通报表彰奖励,并评选优秀分管1名和村(居)专干各2名。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评先否决。该村有政策外生育一孩或政策外一女户抢生的(不含因考核需要由我镇统计上报的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达不到95%或二女户结扎未到位的。

  22

篇四: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

  巉口镇赵家铺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为进一步加强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镇党委、纪委有关要求,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积极与镇纪委签订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馈制度,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馈制度,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支部、村委会齐抓共管,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监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底各项目标考核中。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村民代表及群众对村“两委”工作意见,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村党支部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村“两委”班子每半年要组织召开一次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检查落实,提高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

  七、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负责人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协调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巉口镇赵家铺村“两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共同职责

  一、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按照规定开支经费,不用公款购买个人通信和交通工具,不暗示或授意财会人员设置“小金库”,除财会人员外,其他人不直接经收和管理现金,直系亲属不担任本村经济组织财会职务,不参与集体工程项目投标。廉洁自律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年终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接受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完善廉政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根据改革开放的要求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依靠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

  三、全面实行联系村民小组责任制度。加强对联系点经济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经常深入联系点、联系户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强化监督职责,定期对联系的村民小组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认真执行《甘肃省村务管理办法(试行)》。保证村民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及重大事务决策权,遵守村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专题公布解决农村“热点”问题,接受村民理财小组的财务监督,运用村务财务公开和现代管理手段,强化农村廉洁网络。

  六、教育配偶、子女遵纪守法。不违章抢建,不违规占用土地,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或黑恶势力组织,不参与

  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非法活动,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家庭成员谋取私利。

  巉口镇赵家铺村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一、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作出安排,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二、负责建立与完善“两委会”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和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工作,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负责经常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廉政法规,学习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督促班子成员自查自纠。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发现班子成员不良苗头及时教育、纠正。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要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按照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支部讨论通过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实行民主决策。

  五、严格执行村务日常经费开支实行“两笔会签”及财务监督制度,每月组织审查一次财务收支报表,协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六、对村民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本村发生恶性事件,要迅速深入现场调查解决,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发展。

  七、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认真培养,深入考察,严格把关,防止发生“突击入党”等问题。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巉口镇赵家铺村委会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一、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镇党委对“两委会”班子及成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

  二、负责建立、健全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检查监督财会人员履行职责,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负责组织落实村务公开工作。坚持村委会、村民小组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增加财务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乱收费不正之风。配合上级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负责做好村民信访工作,进村入户化解矛盾,避免村民集体、越级上访。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五、协助村民会议按照选举法规推荐选举村委会干部,协助掌握村民选举工作情况,防止发生贿选、拉票、压制民主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人唯亲的不正之风。

  六、严格执行财会制度。主动配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村财务收支情况,汇同会计做好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制度和村民利益的行为。

  七、认真抓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具体掌握全村育龄夫妇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及时防止可能发生的超生偷生问题,并将计划生育情况定期张榜公布。

  八、负责抓好村民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村民法纪意识。及时、细致地调解村民的民事纠纷。

  九、加强对村治安队的教育管理,提高治安队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安定的作用。

  巉口镇赵家铺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办法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由村党支部组织实施,同时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组织的检查和考核。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通常每半年进行一次,年终检查与考核结合进行。主要检查班子成员是否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廉政规章制度是否遵守执行。

  二、“两委会”班子及其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年终民主评议活动进行。其基本程序为述职、自评等次、民主评议、村党支部评定后,报镇纪委审定考核等次。班子及成员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三、民主评议是责任考核等次评定的主要依据。村党支部组织“两委会”干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总结汇报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面对面接受群众评议。

  巉口镇赵家铺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奖励和追究制度

  一、责任考核结果存档备案,作为业绩评定、评选先进、调整任用的重要依据。评为先进、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责任考核必须达到“优秀”等次;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取消其先进、模范等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连续两年评为“不称职”的,要主动辞职或通过有关程序免除其领导职务。

  二、对责任考核评定为“优秀”或“称职”的班子成员,给予奖励;对评为“基本称职”的,要进行诫勉谈话;对评为“不称职”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其整改。

  三、按照责任追究“上连一级”的原则,班子成员出现问题受纪律处分的,追究一把手的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连续两年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受处分的,一把手要主动辞职,或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免除其职务,或提请村民会议罢免其职务。

  四、责任追究要结合本村实际,突出重点。重点围绕本村出现重大经济损失;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案件;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等问题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巉口镇赵家铺村村务公开制度

  一、实行村务公开,要正确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贯彻落实村务公开为基础,坚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繁荣。

  二、村务公开工作,由村委会负责组织落实,按照内容真实准确、简洁明了,方便群众,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时间及时有效的要求进行。

  三、村务公开十项内容:1、财务情况;2、承包、租赁项目;

  3、集体基建项目投资和招标情况;

  4、农民负担情况;

  5、申请宅基地审批情况;

  6、计划生育情况;

  7、土地转让收支情况;

  8、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村务公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形式进行。财务情况、计划生育,每月公布一次;农民负担情况、宅基地申请审批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半年、年终各公布一次;承包、租赁项目,集体基建项目投资和招标情况、土地转让收支情况等项在完成之后10天内公布。

  五、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从村民代表中直接选出5-7人组成村委会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懂得财务知识;在村民中有较高威信;关心集体,办事公道;不担任村、组干部;不是村干部的家属、亲戚。

  六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有权对村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有权向镇级有关部门反映村务管理中的问题。

  七、村委会要热情支持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工作,鼓励群众提出问题和工作建议。对反映的存在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解释;对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制止,及时报告并协同镇纪委查处,不得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

  八、要把村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考核村干部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的重要项目,每年年终向村民代表会议专题报告村务公开工作情况。

  巉口镇赵家铺村村民小组财务管理组织及其职责

  一、民主理财小组组织及其职责。村民小组要成立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成员由5至7人组成,群众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二,组长应由群众代表担任。村民小组的会计、出纳由群众直接选举产生,会计、出纳不得一人兼任。民主理财小组在村小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村委会财务监督小组的业务指导。负责审核村民小组财务账目,审核财务开支,审核集体财产经营使用管理情况;向村民报告财务工作情况。反映村民意见,对财务和集体经济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建议。负责财务公开工作,财务要定点定期张榜公布,做到财务公开制度化。

  二、会计职责。会计必须编制财务、资金年度计划,及时、准确地做好记账、结账和编制会计报表工作。严格审核资金使用,坚决杜绝不合理的开支。参与签订和完善各种承包合同。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等有关资料。

  三、出纳职责。出纳要严格保管集体资金,做好收支账目登记,严格履行经费使用手续,及时核对存款和库存现金。参与签订和完善各种承包合同,按制度公布账目。财会人员需要调换时,必须经村民选举产生新的财会人员,在村委会财会人员的指导下,新老财会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四、村民小组长管理财务职责。村民小组长在管理小组集体经济财务中要公正廉洁。切实保障村民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及重大事务决策权,并自觉遵守财经纪律。

篇五: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监督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形成的决议执行情况。

  (二)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落实情况。凡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大事项必须按照村级民主决策程序研究决定。制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民主决策实施过程,如发现村委会未严格遵守民主决策程序,应督促其重新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三)监督村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事项,村委会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委会重新公布,村委会应在一周内予以答复。

  (四)监督村级财务管理情况。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必须取得有效的凭证,注明用途,由经手人签字,交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再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鉴后,报乡农村社会经济服务中心审核入账。乡农村社会经济服务中心财务审核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如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其责任。

  (五)监督村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村务监督垂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村级集体投资项目和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竞价、招投标活动。按照有关规定,配合乡农村社会经济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审核村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

  (六)监督村干部履职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加强对村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并及时向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报告情况。

  (七)监督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守则

  (一)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有关监督工作的基本内容、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

  (二)按照监委会分工做好职责内的工作,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或谋取私利。

  (三)积极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

  (四)联系村民,广泛听取并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建议,提交监委会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

  (五)维护团结,维护稳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

  (六)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示范作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国家政策、法律规定范围内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

  (二)开展监督活动必须符合集体和大多数村民的利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必须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决定的贯彻执行,有利于村民委员会正确决议的实施,有利于发展和稳定。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月一次例会,特殊和紧急情况下可以随时召开。村监委主任为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应通知所有成员到会,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全部到会的,必须有过半数成员出席才能举行。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审议监督议题、决定问题,应充

  分发扬民主,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采用投票或举手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时一人一票,过半数委员同意决议有效,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

  (六)村务监督委员会讨论表决重大事项,若遇票数相等或观点意见分歧较大时,可暂时搁置议题,待进一步调研沟通后,下次会议再行议决。也可将争议事项提交乡(镇、办)纪委裁决。

  (七)村监委成员对于会议表决通过的事项,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声明保留,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得在行动上和组织外有反对的表示。

  (八)列入村务监督委员会议题的监督事项,审议中有

  重大问题需进一步研究的,经主任提出,会议同意,可以暂不表决,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九)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如遇与村委会的意见不能取得一致时,提请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十)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要有专人专本记录,经主任

  和与会成员签字,作为村级档案保存。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工作办法

  村务监督委员会内部实行明确分工。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应本着内外结合、上下结合、公正、务实、求效的原则。具体监督内容和方法如下:

  (一)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对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将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情况与党的要求对照,看是否发生偏离。

  2、对群众反映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苗头,及时提醒,加以制止、纠正。

  3、发现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有违法违纪现象,情节严重的,可以直接向乡镇纪委报告,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4、对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所形成的决议进行监督。必要时,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将询问情况向村党组织汇报。

  5、决议执行结束后,要监督村委会及时将执行结果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

  (二)对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和村级“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进行监督。

  1、列席有关会议,看村级“三重一大”等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决策。

  2、发现村两委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应督促其重新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对决策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召集有关人员进行询问,并将询问情况向党组织汇报。

  4、决策实施结束后,要监督村委会及时将实施结果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

  (三)对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1、监督村党组织、村委会按照上级关于村务、党务公开的要求,制定公开方案。

  2、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研究公开的方式、范围,对公开方案提出补充和完善建议。

  3、多方收集群众对公开内容的意见,如群众对公开内容有疑问或公开确有遗漏、不真实、不具体等情况,应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在一周内予以答复或重新公开。

  4、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对于村监委的意见无整改、无回应,村监委应作为新的监督意见提出,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

  5、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及时将公开的资料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

  (四)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1、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2、督促村组集体收入及时上交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3、资金支出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应该审核资金支出预算;资金支出过程,村监督委员会要全程监督。

  4、资金支出后,必须取得有效凭证,有经手人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再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后,报乡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5、监督村民委员会将财务定期公开,并于年终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报告。

  6、受理村民对财务账目提出的质疑,并监督有关当事人对被质疑事项及时做出解释。

  7、配合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定期检查、审核村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理开支。

  (五)对村集体经济合同和项目招投标情况进行监督。

  1、监督村两委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资产、资源处置进行决策。

  2、参加招标会,监督村两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资产、资源处置,并参与处置过程,见证、监督经济合同的起草、签订和履行情况。

  3、在项目的实施中,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监督,并监督每笔资金的拨付使用。

  4、项目完成后,参与工程验收和资金决算审计。

  5、督促资产、资源收入及时上缴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资产,资源台账及时变更,并向村民进行公布。

  6、督促村民委员会将集体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和招标完成情况及时公布,并解释村民对有关问题的疑问。

  (六)对村干部履职情况、“双述双评”制度和群众询问、质询问题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1、督促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大会和村民询问、质询大会,并提前公开时间、地点和内容。

  2、收集村民意见建议,整理询问、质询问题,并向村民委员会和村党组织进行通报。

  3、督促村“两委”班子及干部做好述职述廉,对群众询问、质询的问题做出解释和说明,接受村民(代表)大会大会的民主评议和测评。

  4、对村民委员会不按照民主管理制度擅自作出的决定和决策,督促其召开听证会或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

  5、经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或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未在法定时间内启动罢免程序的,督促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大会投票表决。

  6、督促村“两委”公开民主评议考核结果,监督考核结果的运用。

  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考核暂行办法

  为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推动工作规范运行、良性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两委”班子同期同届,每届任期3年,届满应及时进行换届选举。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选举的,必须经乡党委、纪委批准。

  (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根据乡纪委的工作安排,结合本村实际,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提出任期目标,分别经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纪委批准。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季度向乡纪委报告一次工作,每月向村党组织报告一次工作,内容包括履行职责情况、群众对村务工作的意见、建议等。重大事项随时报告。

  (四)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向村民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每季度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听取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工作的意见。

  (五)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建立工作台账(日志)、会议记录,及时、真实、具体、全面记载每项工作、每次会议情况,指定专人管理档案资料和印章。

  (六)加强对村监委会成员的培训。原则上任期内村监委主任接受培训不少于2次,其他成员不少于一次。培训内容要突出重点、突出实用,确保培训质量。

  (七)落实村监委成员的补贴。根据财力,制定补贴标准。村监委主任由村干部兼任的,此项补贴不再享受。

  (八)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对村监委会的考评每年进行一次,由乡纪委负责组织,结合年终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考评的重点是履职情况、遵守守则情况、目标完成情况。考评方法:年终由乡党委或纪委组成考核组,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述职述廉的基础上,由党员和村民代表对其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分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九)注重考评结果运用。考评结果列入乡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内容。同时,对考核名次居后的村,在乡范围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主任不得评为先进。对“不满意”票超过三分之一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予以诫勉;“不称职”票超过60%,劝其辞职。拒不辞职的,可以罢免,罢免程序参照产生程序。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纪律

  (一)

  村监会成员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不得直接参与村“两委”的决策和管理,不干涉村“两委”的正常工作。

  (二)村监会成员应当坚持公道正派,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

  (三)

  村监会成员应当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村党支部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监委会委员给予相应的处理;性质较重的,应当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处理;性质十分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依纪依法处理。

  (四)

  村监会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于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村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村民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制度

  (一)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村委会的三年任期目标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村委会定期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进展情况。

  (二)参与村级集体项目的立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工作建设,重点监督建设资金的使用,项目的招投标和工程质量以及验收等,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意见。

  (三)参与村级集资产、资源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方案的制定和实施,防止集体资产、资源的流失。

  (四)对惠民强农政策的落实,扶贫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农民筹资酬劳、宅基地划分、水电费收缴以及村民普遍关注和要求解决的其他事项进行监督,及时纠正损害村民利益的做法。

  (五)督促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村务,并对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及程序进行审核。

  (六)根据村民的意见,建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不断完善村级管理的各项制度,督促村委会落实村务管理各项制度。

  村民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制度

  1、对村级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村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转让、征用以及其他处置形式所得收益及收益分配情况,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村级财务帐务审批情况和其他需要监督的财务事项进行监督。

  2、审核收支的财务和凭证,对违反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提出改正的意见,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提出否决意见。

  3、督促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公开村级账务,并对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以及程序进行审核,制止假公开、不公开等现象。

  4、参与农村经管部门对本村财务的审计工作,以及对村干部的任用、任期届满和离任的审计工作,负责将村民反映的财务问题提交审计人员。

  5、督促村委会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财务管理,不断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6、对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向村党组织或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村民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制度

  1、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实行监委会成员联系户代表制度。根据村上实际,每个监委会成员联系若干户代表。

  2、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采取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对于日常村务事项,每季度征询一次村民的意见和建议,对涉及村级重大事项的,随时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

  3、监委会征询村民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进行。每次征询意见和建议时,要填写征询意见卡,并加盖监委会印章后发放户代表,由村民自己填写,也可由村民指定他人代填意见卡,可以签名,也可匿名。

  4、监委会每次征询意见和建议完结后,召开监委会议,对意见和建议卡内容进行归纳整理,填写书面建议书,并加盖监委会印章,经监委会主任签字后提交村委会。

  5、监委会对村委会接到监委会书面建议书后的整改过程进行监督,对被采纳的及时反馈给村民;对因客观原因不能采纳或推后采纳的,要给村民做好解释工作;对无正当理由30日内不予采纳的,监委会要对村委会予以督促,督促仍不结果的,应向党组织或镇纪委反映。

  6、监委会征询群众意见和建议实行“一事一结”。每次发放征询意见和建议卡到村委会整改完结,要整理形成档案及资料,以备查阅。

  检查考核制度

  (一)检查考核的形式。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要组织一次村级民主监督工作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在全乡通报。同时,每年年终,要对村监委的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考核。检查考核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访群众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考核的内容。制定村监会工作考核细则,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监督工作、监督反馈、村务公开、民主测评等六大方面。

  (三)考核结果的运用。村监委会工作情况纳入村两委落实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并与驻村工作指导员的年终考核相挂钩。村监委会年终考核实行全乡排名,对排名在前三位的,给予奖励;对排名在末三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综合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由乡党委、政府建议监委会所在村启动罢免程序,重新选举监委会成员。同时,依据检查考核结果,评选出先进个人若干名,并给予奖励。

篇六: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201某年某某某村党风廉正建设自查报告

  自半年以来,某某某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201某年度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抓手,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顺利完成我党支部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提供了政治保证。现将全年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

  (一)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了配套制度。年初,党支部研究制定了《201某年度某某某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了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将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人头,做到年初有安排,年终有总结。

  (二)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制定措施,及时解决,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一是抓工作督查,党支部定期对班子成员落实反腐倡廉任务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落实任务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落实。二是抓了责任考核,配合镇纪委对本村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认真考核,协助镇纪委牵头做好对本村领导班子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终检查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强了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和法制建设,不断更新思想观念,加强培训,积极参加镇纪检部门组织的各种培训、交流、座谈会。四是加强了内部管理,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认真落实纪委相关规定,做到既坚持原则、敢于碰硬,又依法办事,秉公执纪。

  (五)领导班子及成员结合我村实际,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了政令畅通。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了镇里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并按要求填报未出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二、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情况

  (一)班子成员及时研究、部署落实分管工作和重大问题,分管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了对全体人员的严格教育和管理,并督促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工作及反腐败任务层层分解到各个队长,落实到人头。村干部经常参加各自然村的政治、业务学习,与村民开展交心谈心,了解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政治上要求进步的强烈愿望。

  (三)加强了对分管范围内存在问题的及时纠正和处理,对村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进行行为规范,半年来未有违纪、违法的人和事发生。

  (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党委会、纪检会议制度健全,记录完整。

  (五)按镇纪委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开好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带头进行思想作风、个人道德建设。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半年来,我村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逐级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村干部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实绩,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何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抓出特色,还待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地研究和探索。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努力,按上级的精神和统一部署,扎实落实好相关的制度和措施,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己任,加大工作力度和执行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某某某村党支部

  201某年8月2日

  扩展阅读: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自查报告

  某某某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查情况的报告

  一年来,在县纪委的精心指导下,某某某乡党委、政府、纪委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以科学发展观为

  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保证党的惠农政策落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为重点,扎实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推进全乡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乡党委、政府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与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两办及乡纪委委员为成员的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总结考核。各村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乡党委每年年初下发党风廉

  政任务分工,并与村支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进行目标管理,狠抓责任目标的落实,在全乡形成了乡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乡纪委组织协调、各支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同时,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针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建立健全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规章制度,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体系,营造了落实责任制的浓厚氛围。

  二、狠抓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有利时机,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法纪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精神、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反腐倡廉重要论述、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某-201某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等理论学习和有关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学习教育。

  二是广泛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了乡村干

  部廉政教育报告会,通过召开座谈会、观看电教片,进一步促进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意识,参会人员达178人。乡党委、乡政府制作廉政文化墙彩画16面,某某某中学、曹家咀小学校园文化建设中把廉政建设纳入其中,把廉政知识普及从学生抓起,在下一代心里生根,使校园内形成学廉、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

  三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村组干部观看了《落马贪官七笔账》电教片,召开了关于王有才、刘福昌贪污违纪案警示教育工作会议,从组织处理、社会舆论等方面对乡村组三级干部进行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教育,使乡村组干部从心灵深处受到了震撼。同时邀请县纪委工作人员,采取案例讲解、廉政法规知识培训教育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了再培训,教育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遵纪守法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狠抓制度建设,筑牢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工作防线。一是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要求,健全乡、村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两委”班子议事制度和决策程序》全面推行和完善决策事前调研制、决策过程议决制、决策事项公示制、决策实施跟踪制、决策失误追究制,落实包括重大事经济开支、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在内的重大事项集体决

  策制度。目前全乡6个村全部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做到了“四有”,有人员、有阵地、有制度、有章子。并制定了工作职责,规定了工作程序,通过运行收到良好效果,得到群众好评。

  二是坚持集体财产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和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特别是今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召开专题会议4次,下发了工作实施方案。选派2名指导员指导村委会开展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继续坚持村财乡管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坚持月报账制度和财务审计制度,乡财政所集中利用1个月时间对全乡6个村的账务进行了集中审计,进一步强化了财务纪律。

  三是坚持公开公示制度。深入推进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基层站所的事务公开。对群众关心的财务问题实行“双公开”制度,即村、驻乡单位需公开

  的内容先报乡党委审批,乡党委核查审批后由乡村两级公开公示,防止“两张皮”现象发生。坚持月公开和重大事项随时公开的办法,止目前已公开52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

  四是实施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在乡机关大院醒目处对所有领导的基本情况和工作职责、工作流程、信访人权利义务进行了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点名反映问题。

  并实行了包案件调查、包思想教育、包稳控管束、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五包”责任制,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落到实处。止目前,共接访群众12起,处理12起。群众满意率达到100%。同时针对群众不认识干部,办事不方便的实际,制定了党员干部承诺公示牌,在政府院醒目位置公示,方便了群众,提高了办事效率,缓解了干群关系。

  五是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制度。通过“四查四看”对乡党委、乡政府在重大事项决策权(招投标)、人事调配权、财物支配权、指标审批权、处理处罚权等五个方面的权利和工程招投标、干部选拔任用调动、党员发展和违纪党员处理、财物管理、民政救济等十项具体工作查找了风险点。并完善和规范了以上工作的制度和操作程序。采取前期制度预防、中期监督监控、后期处置的防控措施。使预防腐败工作管理科学化、系统化。

  六是实施“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乡党委把此项工作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乡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抽调专人全程参与此项工作,及时下发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乡村班子人事变动和岗位调整、财务收支安排”等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工作程序。召开会议11次,制作宣传牌7面,办专题宣传板报11面,并向村一级组织延伸,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实施以来,全乡共研究重大事项13件,大额财务支出3笔,工程招投标2起。

  七是建立“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乡机关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对灶房、餐厅进行了改造,添置了冰柜、消毒柜等必要的灶具设施,为公务接待就餐创造了整洁舒适的环境。实行了公务接待派单审签制和月公示制,截至目

  前,共在“廉政灶”接待52次,节约资金4600元。

  八是结合实际开展了“办案协作区制度”和“药品三统一制度”。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对乡镇或部门单独难以突破的案件,全县划分协作区统一调配办案力量或指定协作办案,解决基层纪委办案力量不足、质量不高的问题。对乡卫生院药品“三统一”实行监督,做到统一价格、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四、加强监督检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始终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加强工作协作和沟通,狠抓专项监督检查。

  (一)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不符合、不适应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坚决纠正违背规律、盲干蛮做,只看眼前、不顾长远,畸轻畸

  重、忽视协调等违背科学发展观的做法。

  (二)继续开展治理教育卫生收费专项检查工作。由乡纪委牵头,组织工作相关人员,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积极开展教育乱收费检查,通过走访学生家长和群众,认真检查,全乡6所中小学校无教育违规收费行为。并对乡卫生院的收费问题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收费不合理问题,要求及时进行了纠正,并将整改结果向群众进行了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狠抓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检查农业和农民直补政策在农村落实情况,运用“一卡通”的简便方式,确保直补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到农民群众手中。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支农政策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开展“农减负”检查工作,治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哄抬农资价格等坑农害农问题,严防农民负担反弹。建立信访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箱1个,方便群众监督。

  (四)加强对救灾款物拨付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成立了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救灾款物决策部署以及救灾款物拨付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无截留、挪用、贪污救灾款物等现象发生,做到了“专款专用”。

  五、做好办信办案工作,警钟长鸣防患未然。乡党委把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事件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处理等手段,对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严肃处理,真正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净化社会风气的作用,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良好条件和有力保证。

  总之,在县纪委的大力支持和关心指导下,全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纪委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以改革、创新、发展的精神,推动我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某某某乡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某月某日

篇七: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领导

  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督促各级干部增强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有

  关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充分发挥党内监督、组织监督、专业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

  督的作用,真正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工程建设目标。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

  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组织协调,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原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到党政组织总体工作和公司的中

  心工作之中,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

  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谁主管谁负责,集体

  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第五条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

  导小组。组长由公司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包括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各部部长。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不断完善党风廉政

  建设的各项规定及制度。

  第六条党政组织责任

  (一)党支部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并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

  (二)党政领导班子要统一认识,齐抓共管,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各部负责人和各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七条各部门责任

  (一)按照公司有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和要求,结合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确保部门责任制的落实。

  (二)按照铁道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的要求,结合业务管理工作的特点,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廉政规定和管理办法。

  (三)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发现违纪问题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四)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第八条各级干部责任

  (一)公司党支部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领导责任;对分管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对分管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各级干部对自己的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对他们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责任。

  第三章制度约束

  第九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议制度

  (一)会议形式及参加人员

  1.党风廉政建设协调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公司协调会议参加人员:公司班子成员和各部负责人。

  (二)会议时间及内容

  1.由公司党支部书记主持的定期会议,原则上在每年的7月和12月

  份召开。主要内容:听取前一阶段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进行部署。

  2.其他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不定期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协调会议,听取分管部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检查督导落实。

  (三)会议程序及管理

  1.会前,要提前将会议议题送公司党支部审阅,经批准后向应参加

  会议的成员下发通知,明示会议内容,并做好会议的相关准备工

  作。

  2.会中,各部门将涉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内容的计划安排,以及研

  究制定实施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纪和组织处理的有关规定办法等,提交协调会议讨论。

  3.会后,按照会议研究讨论的意见,整理好会议纪要发至有关领导

  和部门。

  第十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

  (一)组织领导

  公司党支部书记负责对公司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

  考核,检查考核的对象是各部门,重点是公司副职和各部门负责人。检查考核工作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由公司班子成员以及公司各部门

  组成检查考核组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1.是否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会

  议。

  2.是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检查督导分管

  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及推进计划。

  3.是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和办法,并形成工作机

  制。

  (三)具体要求

  1.坚持日常检查与年度考核相结合,自查与上级考核相结合。

  2.公司每半年要组织一次自查,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局纪委报告。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级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述廉制度

  (一)述廉人员范围

  述廉人员范围是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二)述廉时间及形式

  述廉一般安排在次年元月份召开的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

  (三)述廉内容

  1.贯彻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情况。

  2.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情况。

  3.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接受党内、外监督的情况。

  4.本人廉洁自律,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的情况。

  (四)具体要求

  1.在述廉大会之前,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广泛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认真撰写述廉报告。

  2.述廉报告要以书面形式,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在大会上进行述廉。

  3.述廉结束后,要将情况进行汇总报路局纪委。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二条党政组织和各级干部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导致公司或所管部门发生问题,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直接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二)严格执纪,违纪必究;

  (三)教育与惩处相结合。

  第十四条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十五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检查

  的处理。

  (一)对自身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责任范围不清楚,责任内容不明确,责任意识淡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的;

  (二)不按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部署,没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分工及推进计划的,或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生产经营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

  (三)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失察或发现后纠正不力、处理不及时或处理不当、防范不力再次发生同类问题的。

  第十六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评选资格(或有关荣誉称号)的处理。

  (一)不认真、不及时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举报,致使群众集体越级上访,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或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理教育不严,以致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三)受到批评教育或责令作出检查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

  第十七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责令辞职或免职的处理。

  (一)对群众反映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问题,不认真解决,严重影响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二)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

  (三)在干部、资金、物资、管理等方面因工作失误,导致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使集体财产和职工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有违规行为,但情节轻微,可不追究纪律责任又不宜担任领导职务的;

  (五)受到通报批评并取消荣誉称号处理后不认真整改的。

  第十八条各级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纪律处分。

  (一)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二)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有明显违法违纪行为人员的,给予党

  内严重警告、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

  籍处分。

  (三)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

  计法规,弄虚作假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四)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

  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给予党

  内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

  籍处分。

  (五)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六)因工作失职,致使公司和本部门发生重大路风事件的,给予党

  内警告、严重警告或撤销职务处分;造成火灾、爆炸等特别重大事故,或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给国家、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给予

  撤销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造成巨大损失的,加重处分。

  第十九条追究对象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按

  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

  事责任。

  第二十条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根据职责范围分清集体责

  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对负有集体责任的各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实施责任追究要与当事人本身违纪相区别,防止以处

  理违纪本人代替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或以经济处罚代替组织处理或

  纪律处分的倾向。

  第二十二条实施责任追究的工作程序

  (一)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的,要由公司党支部对

  其进行诫免谈话,指出存在问题,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二)凡给予组织处理的由公司对其进行通报,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公司综合部对其进行组织处理。

  (三)凡给予纪律处分的由公司按照路局纪委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

  的组织程序,并在有关会议上宣读处分决定。

  第二十三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环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追究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要将本部门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及时报公

  司党支部。公司党支部具体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工作的组织

  协调、实施运作、督查督办和日常管理。

  第二十五条有关领导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其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致公司或本部

  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干部。

  (二)重要领导责任人员,是指在规定职责范围内,对自己应管的工

  作或应由其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导

  致公司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发生问题、造成影响负次要领导

  责任的干部。

  第二十六条本责任制中所指重大损失和巨大损失的标准:

  (一)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到5万元;死亡1人或重伤2人至5人;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

  (二)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巨大损失(本款所列数额不含本数):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死亡2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本制度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八: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党风廉政计划

  为了加强我村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我村“两委”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心,保证上级纪检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在我村顺利实施。经我村支部研究决定,特制定我村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中纪委及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自我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积极协助上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以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我村党风廉政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同步健康发展,创建和谐新农村。

  二、加强宣传教育,从思想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召集党员召开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纪委等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我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将传达精神、部署工作与开展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加强党风廉

  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抵御不正之风和拒腐防变的自觉性。

  2、加强广大党员的党性意识教育。深入开展学习贯彻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联系党的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纳入本村先进性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工作格局中,通过组织宣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党性锻炼和修养,推进我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

  3、加强以党员干部为重点的从政道德教育,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性传统和作风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使党员干部能长期保持清醒头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4、深入开展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结合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的工作,继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和遵纪守法教育。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及其它党纪政纪,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利用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配合街道党委推进我村廉政文化建设,综合运用广播、电视、音像资料、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

  三、推进制度建设,从措施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积极推进制度建设和创新。健全有利于防范腐败的体制和机制。力争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认真抓好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责任到人。

  2、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并逐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3、建立、健全党员,村民代表对村干部的评议制度,年终听取村两委干部作年度工作汇报,由村党支部召集相关人员对村两委干部全年工作进行测评,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四个档次对每个村干部进行定位,考评结果与其误工补贴及奖惩挂钩。

  四、强化监督制约,从机制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1、加强对制度执行和落实的监督。坚持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督促

  我村党员干部和村委会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各项工作等存在的漏洞,努力消除导致腐败现象发生的因素。

  2、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结合干部年度考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我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继续实行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增强村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自觉性,把党内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形成村干部权力行使全过程的监督制约机制。

  3、切实抓好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凡村级一切工程的招投标(含林地转让、建设工程、土地承包等)均要按照听证会议程序进行。即先由村两委制订实施方案,交党员大会讨论确定,在召开听证会听证,再进行公示、公开进行招投标,全程均请市聘党风廉政监督员参与。财务审批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理财小组审核,每季度对全村财务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布一次,接受群众监督。

  4、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要严格遵守党员干部《廉洁准则》的有关规定,村接待费降为零,严禁公款吃喝,请喝送礼。从小处着想,从小事做起,严肃党的纪律,做一个两袖清风的人民服务员。

  总之,在全年的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认真履行责任,切实把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抓紧、抓实、抓细、抓出实效,促进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篇九: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7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017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一

  一、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镇党委、政府、纪检委安排部署的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1、按照中央、省、市、县、镇党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及时研究、安排、部署及组织实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班子每年要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两次以上。

  2、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织,有专人负责,组织网络健全,并充分发挥网络人员的职能作用。

  3、每半年向支部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制度、规定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法规,进行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抓源头等项工作,搞好调查研究,不断完善制度和管理监督机制。

  2、对《准则》及县、镇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每季度组织专题学习,党员受教育面达90%以上。

  3、严格执行机关工作人员下村就餐制度和公务接待标准。

  4、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政务公开制度,不设小金库。

  5、严格执行、县纪委《关于农村干部廉洁自律规定》(26条)的文件精神和规定,进一步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三、采取切实措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年度内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

  1、每半年召开一次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的廉洁自律情况,真正做到自查自纠,防止产生违法违纪问题,并按时将自查报告上报镇党委和镇纪检委。

  2、对班子成员家属子女,制定出具体的教育、管理、防范措施及制度,确保年度内无违纪违法行为。

  3、严格执行村帐镇管和村财镇管的各项制度规定,坚持按规定时间、内容、方式实行财务政务公开。

  4、认真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基层基础工作,落实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

  四、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1、健全信访领导小组和信访网络。

  2、每月排查一次信访苗头,并把排查情况及时上报村支部、镇党委、镇纪委。

  3、加强同群众的密切联系,积极主动排查信访源,配合支部搞好信访工作,将问题处理在萌芽阶段和最基层。

  4、全年无集体越级上访。

  五、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按照、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部署,重点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乱收费等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

  2、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各项规定,不准巧立名目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集资。

  3、杜绝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引发的恶性案件。

  六、强化班子及干部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增强责任意识,凡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重大问题,必须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七、完成上级党委、纪委和村支部交办的其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2017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二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宁县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落在实处,按照全县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本责任书责任对象为各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责任内容及目标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分析研究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现状,结合本村的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和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目标要求:⑴领导重视,亲自主持专题研究和部署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明确人员负责抓好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⑵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之后,及时召开会议层层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⑶全年至少听取班子成员及有关责任人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指导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纠正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以上各项工作按会议记录等资料进行考核。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的原则,修订完善本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配套保证制度,将目标责任分解到两委班子成员,认真抓好落实。

  目标要求:⑴根据村两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明确每个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范围和应负的责任,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

  ⑵制订出两委班子成员责任考核细则。(3)抓好责任追究,对不认真落实责任制,发生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追究。

  以上按有关会议记录和签订的责任书及制定的考核细则进行考核。1(三)完善机制,充分发挥“大宣教”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经常组织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开展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目标要求:(1)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教育。组织班子成员专题学习讨论4次以上,学习镇党委安排的有关必读篇目4篇以上,每个两委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撰写1篇心得体会,记学习笔记5000字以上。(2)树立先进典型,抨击腐-败行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道德教育和党纪国法教育。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科学发展观,学习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指示,学习《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5-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积极采取上党课、举办学习班、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地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教育,积

  极组织党员群众参加全镇开展的各类教育活动。(3)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

  以上各项工作按会议记录、学习笔记、心得体会等资料进行考核。

  (四)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每年坚持半年和年终开好村两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进行廉洁自律,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和解决班子和班子成员自身存在的问题。

  目标要求:⑴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反馈给班子成员。⑵根据镇党委和纪委的要求,密切联系本村实际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3)结合群众意见和对照廉洁自律规定查找出的自身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4)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范围内干部群众之间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沟通思想。(5)各支部召开民-主生活会时,提前一天上报镇党委并邀请镇领导参加,会上班子成员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踊跃发言,效果明显。(6)参会人员齐全,必须有书面个人自律材料。(7)将个人自律材料、整改措施、原始会议记录上报镇党委。

  以上各项按征求反馈意见表,民-主生活会记录,开会效果和班子成员的自律材料进行考核。

  (五)认真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不推诿、不扯皮,不发生群体上访,积极配合镇纪委办案工作。

  目标要求:⑴建立信访接待制度和信访登记册。⑵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妥善处理,做到热情接待,认真答复,不推不拖,杜绝本村不发生群体上访案件。

  ⑶积极配合镇党委、政府做好信访案件的查处工作。

  以上各项工作按各项记录和处理问题材料及镇上掌握情况进行考核。

  (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认真履行职责,完善制度,抓好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

  目标要求:(1)落实村两委11项工作制度,规范民-主决策制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联席会议和“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坚持党员代表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议事规则,健全村民自治章程,积极推行民-主恳谈会、民-主听证会等民-主议事方式。强化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开支审批和村民民-主理财管理制度,全面实施“村财委托乡管”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和各项财务制度,严禁设立“小金库”;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不准在社会上营

  业性饭店用餐”的公务接待规定,实现“零招待”工作目标。完善小型工程招投标制度,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都要实行招投标;

  (2)积极配合镇上开展行风评议活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严格落实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对村级财务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规范公开程序,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3)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镇建设廉政教育服务信息平台,进一步规范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及时公开,实行“阳光作业”,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严格执行村内筹资筹劳“一事一议”制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坚决纠正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扶贫救灾资金、移民资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款等涉农资金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

  (七)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内监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及时纠正班子成员或下属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防止责任范围内发生违法违纪案件。

  目标要求:(1)健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决策等制度,在站所长、村两委班子成员中开展谈话和诫勉、述职述廉活动;(2)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不发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对有不廉洁行为的各级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教育,督促纠正。问题严重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向镇纪委报告。

  (八)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目标要求:

  ⑴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带头落实好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⑵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增强决策透明度,维护班子团结。⑶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用公-款吃喝送礼和支付手机、电话、摩托车费等。

  (九)党风廉政建设要设立专题记录本,年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执行情况书面汇报镇党委。

  目标要求:⑴年初有安排,半年、年终有总结,并按时上报镇党委。⑵建立党风廉政建设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

  三、责任考核

  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制度》,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半年对各村进行检查,年终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全

  镇通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的规定。同时,将考核结果纳入村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中与村干部工资挂钩。

  四、责任追究:

  1、年终综合考核排名在全镇后一名的村,村支部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村两委班子成员不能评为优秀个人。

  2、按照《新堡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以及镇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对不认真履行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五、附则

  1、本责任书的考核标准,根据本责任书的内容和每年工作重点确定。

  2、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执行。

  镇党委书记、镇长

  签字:

  村、村委会主任

  签字:

  二O**年

  月

  日

  2017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三

  为了贯彻落实《周江镇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村党支部委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村党支部委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村党支部委员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书:

  甲方:周江镇

  村、村委会主任

  乙方:

  村党支部委、村委会干部

  甲

  方

  责

  任

  1、甲方对乙方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2、传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方面的规定,分析研究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状况,指导分管部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督促分管的部门建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领导、组织对乙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作为对部门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总结、交流、推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及推荐到上级表彰、奖励,做到差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由纪委给予批语教育或“警告”,直至追究责任。

  乙

  方

  责

  任

  1、村党支部委员对所分管和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3、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大力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切实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执行财务、政务、村公开制度,严肃财经纪律。

  4、组织所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和廉政教育。

  5、村党支部要带头廉洁自律,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辖区范围内的村民小组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带领群众奔康致富。

  6、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按照《五华县周江镇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自查自评,如实上报。

  7、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8、辖区范围内出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按《五华县周江镇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

  9、此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镇纪委各执一份从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2017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篇四

  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增进党政群关系,提高群众参与村组事务执行率和知晓率,进一步增强村务的透明度,组合2011年***乡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特与各村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1、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十条规定》和《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若干规定》。

  2、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解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按时参加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五项制度。严禁公-款吃喝。严格权力运行的监督。

  4、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解决办事不公、作风粗暴、吃拿卡要、刁难群众和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5、加强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解决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促进务实高效和勤政廉政。

  6、积极协助做好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7、深化和规范推进组务公开工作。重点公开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

  8、按照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始终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工作中,统一部署,认真落实。认真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

  9、深化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突出的问题

  10、协助村支部组织实施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健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网络体系,建立完善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

  11、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12、严肃规定程序进行“一事一议”的筹资筹劳,坚决制止乱摊派、乱罚款、乱收费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13、严肃查处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

  14、加大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力度。

  15、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及时全面全额兑现各项支农惠农资金,严格资金管理。

  目标责任年度考核工作依据《***乡村组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内容进行,并与年终奖励和工资实行挂勾,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追究相关的纪律责任外,按照规定实罢免。

  支部书记(签字):

  村组长(签字):

  二O**年*月*日

篇十: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干部和党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村干部和党员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或者违章搭建地上建筑物;

  (二)在集体土地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等过程中暗箱操作,优厚亲友,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违反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四)克扣、截留、拖欠支农、扶贫、救灾、移民、征地补偿等款物;

  (五)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六)以各种非法手段拉票“贿选”或者在选举中侵犯村民的合法权利;

  (七)侵占集体财物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八)以村务或者其他公务为借口,用公款吃喝或者用公款相互宴请;

  (九)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或者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十)公费旅游,以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或者用公款为他人支付旅游费用;

  (十一)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十二)借婚丧嫁娶及喜庆等事宜,聚敛钱财;

  (十三)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色情、涉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及为“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

  (十四)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注:本《规定》节选自浙纪发[2006]19号文件。

  新塘洋村村务民主决策流程图

  决

  策

  流程

  实施主体

  内容(议案)

  提出

  村级

  村党组织

  组织

  村民委员会

  村集体经济组织

  受理

  村党组织

  村民

  1/10以上联名

  村民代表

  1/5以上联名

  召

  集

  研究提出具体

  “两委”联席会议、村务

  意见或建议

  监督委员会列席会议(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

  召

  集

  公告讨论

  的内容

  讨论

  村民会议

  会前

  决定

  村民代表会议

  广泛征求

  意见

  会后

  公布表决结果

  实施村党组织

  办理

  村民委员会

  乡政府

  监督

  村民及村民代表会议

  新塘洋村村务村务公开流程图

  村

  民

  委

  员

  会

  提出方案

  村务监督委员会(或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补充完善

  党支部、村委会联席会议

  讨论确定

  村

  民

  委

  员

  会

  村务公开栏公布

  听

  取

  群

  众

  意

  见

  接受咨询和群众意见的受理、反馈

  资

  料

  存

  档

  村集体建设项目承包、集体资产出租、出让物资采购项目流程

  村务委员会提出方案

  “两委”联席会议研究

  村委监督委员会(或民主

  理财监财小组)全程监督

  2万元以上30万2万元以下建设30万元以上项目

  元以下建设项目

  项目

  进县招投标管理

  中心运作

  1万元以上资产出1万元以下资产

  租、出让项目

  出租、出让项目

  1000元以上物质

  1000元以下物采购项目

  质采购项目

  直接发包(出租、出让、采购)

  乡镇招投标平台运作

  乡镇招标办公室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经招投标流动中心审核后,在指定地点和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最短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自购领招标文件5个工作日后开标(先审查投标资格),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当众宣布中标顺序

  公

  开

  村干部廉政承诺制度

  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村(居)干部廉政承诺制度。

  一、承诺对象

  村(居)两委成员,重点是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

  二、承诺方式

  廉政承诺采取公开方式。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承诺对象就党风廉政建设向全体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作出公开表态和承诺。承诺后在廉政承诺书上签名、张贴公示,并由乡镇纪委存入本人廉政档案。承话时间一般安排在新一届村(居)班子上任之初。

  三、承诺内容

  主要是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秉公办事、忠于职守等方面的决心和打算。

  四、承诺监督

  1、承诺人要认真覆行廉政承诺,主动接受乡镇纪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每年年终和届末应写出廉政报告、作为党员、村(居)民对村(居)干部进行评议的主要依据。

  2、乡镇纪委负责对村(居)干部的承诺事项和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时报告时履行承诺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承诺书一式两份,分别由乡镇纪委和承诺人存档备查。

  五、违反承诺的处理

  承诺人违反承诺,构成违纪的,由乡镇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尚不构成违纪的,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和批评教育,督促干部改正过错,认真履行职责和承诺。

  村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为强化对村(居)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强村(居)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立足于防范,着眼于教育”,制定村(居)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一、谈话方式

  根据谈话目的、谈话内容和谈话对象的不同,谈话分为集体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集体廉政谈话为集中性学习教育活动,一般定期举行。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为警告性、批评教育性措施,因事、因人而定、不定期进行。

  二、谈话内容和谈话的组织实施

  1、集体廉政谈话

  集体廉政谈话一般安排在村级组织换届后新一届两委干部上任初进行。参加对象为所有新当选村(居)两委干部及村(居)委会聘任千部。主谈人为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新当选的村(居)两委一把手,要单独接受乡镇纪委书记的廉政谈话。

  谈话内容:①进行宗旨意识、权力观、价值观教育;②学习有关廉政法律和规章制度。重点学习村级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制度;③剖析村(居)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④对干部自身建设提出建议和要求。

  2、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一般安排在村(居)或村(居)干部有轻微违纪现象或有不当行为发生,但尚不够纪律处分时实施。谈话对象为具体违纪人员和不当行为人。主谈人为乡镇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纪委书记,具体根据谈话对象和行为性质而定。

  谈话内容:①针对存在问题,讲清行为性质,帮助干部认清行为性质、违反党政纪程度、后果及危害;②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③谈话对象表明态度和改正意见。

  3、警示谈话

  警示谈话一般安排在干部自身建设、工作开展中出现不良苗头和倾向时进行。谈话对象为村(居)两委主要干部、具体有违纪倾向的干部。谈话人为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谈话内容:①讲清行为不良后果:②明确今后工作重点或努力方向,提出建议、希望和要求;③进行廉政教育。

  三、工作要求

  1、乡镇各职能科室在平常工作考核、干部考察、民主评议、专项检查以及信访工作中,发现违纪线索或需要谈话的现象时.及时向乡镇纪委报告。由乡镇纪委核实并向党委汇报后组织谈话。

  2、参加谈话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根据谈话主题、谈话万式和谈话对象确定。每次谈话情况要及时整理存档。

  3、实施谈话前,由乡镇纪委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必须按

  时接受谈话。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前来的,应提前向乡镇纪委请假。

  4、进行谈话时,谈话对象要如实汇报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5、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督促谈话对象高质量完成整改。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一)监委会产生和组成

  1、监委会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产生,经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监督,并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监委会任期与村委会同届。

  2、组成人员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熟悉村情,热心为村民服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敢于监督。不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报帐员(文书)及其近亲属的村民代表。

  3、监委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组成人员在村民代表会议中推选或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以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监委会成员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受村民代表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

  (二)监委会职能

  1、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2、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

  3、对村财务公开清单和报帐前的凭证进行审核。

  4、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5、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村委会须就具体事项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

  6、参与乡镇党委对村干部的年终述职考评。

  7、对村级建设工程、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出租出让实行全程监督,使招投标公开、公正、透明进行。

  8、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依法提出罢免建议。

  9、遵守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三)监委会义务

  1、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误解。

  2、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

  3、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

  (四)监委会监督。对违法乱纪、严重失职的监委会成员,经村党支部提议,村民代表会议有权予以撤换。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信任票不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一半的,终止职务,按规定程序选举新的成员。

  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总体要求

  一、创建目标

  泰顺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主要围绕“四民主”(民主选举、民主监督、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坚持“三公开”(村务公开、村财公开、村级党务公开),落实“八项制度”(村财乡镇代理、村务监督委员会、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村级建设工程发包、村干部廉政谈话、廉政承诺、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等方面制度),着重从以下五方面做好工作:

  1、管理规范。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规范村级集体资产和工程项目管理,在“人、财、事”方面形成比较完备的管理制度。

  2、事务公开。对村级财务、事务、党务进行定期上墙公开;对工程建设等重大事项做到随时公开。

  3、监督有力。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认真落实村级民主监督各项制度。

  4、农民减负。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各种惠农支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5、干部廉洁。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党纪法规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村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考核要求

  1、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定档。根据考核得分设定三类:90分(含90分)以上为一类单位(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核内容包括管理规范、事务公开、监督有力、农民减负、干部廉洁等五个方面,具体评分内容详见《2009年度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考评细则》),70至90分(含70分)的为二类,70分以下为三类单位(即不合格单位)。

  2、县级“示范村”的确定依据。获得县级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的前提条件是考核得分必须在90分以上,同时在两年之内不得有下列情形:(1)村级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责任追究的,村党员因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2)村级组织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组织处理的;(3)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在述职述廉或村民大会的测评中,未得到半数以上信任票的;(4)村工作目标承诺考核中,集体考核评为落后或村两委主要负责人个人评定为基本称职以下档次的;(5)存在计生、安全生产、综治、信访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

篇十一: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石家庄市地税系统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深入发展,根据省局纪检组、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地税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检查考核,全面掌握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努力开创全市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地税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二、考核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四)坚持突出重点、鼓励创新的原则;

  (五)坚持删繁就简、注重实效、奖罚分明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考核的对象:各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党组和纪检监察机构。

  (二)考核的内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局纪检组、监察室、人事处、办公室组织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组织实施和结果评定工作。考核委员会下设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市局监察室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五、考核计分

  1.按照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评分表,各单位基本分为100份,在此基础上,进行考核计分。

  2.加分项目:

  (1)对具有特色或创新意义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某一方面在内容、方法、机制、制度等方面有创造性发展和创新性举措,当年普遍实行且成效明显,经认定后,每项加0.5分;被市局在系统内推广的,经认定后,每项加2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的,经认定后,每项加3分;在全省范围内推广的,经认定后,每项加5分。同一项工作不重复加分,加分就高不就低。

  (2)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当地纪委、上级有关部门(市局表彰的除外)受到表彰的,加3分;在当地组织的行风评议中进入前三名的,加3分。单项工作(如宣传教育、预防职务犯罪、信访工作、案件查处、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受到表彰的,每项加0.5分。同一项工作不重复加分。

  (3)表彰在当年考核没有加分的,顺延至下年度考核。表彰和行风建设的加分均以当地纪委或上级有关部门文件或奖牌、证书为准。

  六、检查考核的方法

  检查考核的方法包括日常检查、年度集中考核。以日常检查为基础,以年度集中考核为重点。具体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一)日常检查。由市局监察室对被检查考核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各项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情况和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日常检查。

  根据平时掌握的被检查考核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相关资料报送的情况进行评分。日常考核原则上在年度集中考核之前完成。

  (二)年度集中考核。市局派出检查考核组于12月中旬至下旬,集中对各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年度集中考核按以下步骤进行:

  1.对各县区局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由市局考核组实地考核,一是听情况汇报。听取被检查考核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提供书面汇报材料);二是查阅有关资料和工作台账;三是召开座谈会(召集单位有关人员座谈,听取意见);四是开展

  民主测评。考核结束后,考核组分别形成考核材料,交市局考核委员会汇总。

  2.对特色创新工作的认定。实行自主申报和实地考核相结合。由县(市)区局纪检监察机构形成专门文字材料于11月20日前报市局考核委员会(同时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监察工作的总结材料和详细自评评分情况)。由考核组在对各县区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的同时,进行实地考核(听汇报、查资料、座谈了解等)。考核结束后由考核组文字汇报,市局考核委员会集体评议认定。

  被中央、省、市纪委和省局、市局纪检组以文件或通报形式予以推介的,只需申报,不实地考核,直接报市局审议,予以认定。

  3.市局局内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比照执行。

  七、考核结果评定

  (一)各县区局考核结果的评定,由市局考核委员会根据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分数和加分认定的分数,将被考核单位评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报市局党组审核确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当年评选反腐倡廉建设优秀单位资格: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到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批评的;

  2.本级领导班子成员有违纪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3.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力导致引发重大事件或重大事故的;

  4.辖区内税务干部(含各级领导)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税(费)及其它直接经济损失重大(3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以下)的。

  (三)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为反腐倡廉建设不合格单位:

  1.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的;

  2.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达到40%以上的;

  3.县区局正职受到行政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不含本处分)以上处分的;

  4.县区局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受到降级(含降级)以上处分的;

  5.辖区内税务干部(含各级领导)不作为、乱作为,造成税(费)及其它直接经济损失巨大(100万元以上)的。

  八、考核成果运用

  (一)市局党组审定后,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二)对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在次年“全市地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

  (三)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按照“谁考核,谁反馈”和“考核谁,向谁反馈”的原则,由考核组组长向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被考核单位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当面反馈,指出问题,督促整改。

  (四)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单位,取消其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当年评先资格;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在当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不能评为优秀;连续两年不合格

篇十二: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指导原则

  1、村级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2、村级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村党支部负总责,村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积极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支部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村“两委”班子工作目标管理,与村级经济、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责任内容

  1、村支部书记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两委”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

  2、村党支部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本村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3、村党支部要制定完善和落实财务管理方面的制度、民主管理方面的制度和对村干部的各项监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4、村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相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5、村支部要履行监督职责,对“两委”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三、责任考核

  1、由镇党委组织对村级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要与村“两委”班子工作目标考核、干部考核结合进行,也可组织专门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各村要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入年度总结或工作报告,报镇党委、纪委。

  2、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要与民主评议和党员“三评”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

  3、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村“两委”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支部生活会和勤廉双述的一项重要内容。

  5、镇纪委负责对村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负责组织查处。

  四、责任追究

  1、对村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上报,或者对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的,给予负领导责任的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村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

  3、违反财政、会计法规以及《村委会组织法》等,造成财务混乱、引发严重违纪问题,导致群众不满而集体上访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4、对于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篇十三: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一、对村居工作的考核细则(共11项)

  (一)农经管理类考核细则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库存现金符合规定标准(3分)不存在白条抵库现象(3分)。

  报帐及时,严格按农经站规定时间报帐(4分)。

  财务审批一支笔,明确项目支出内容,重大财务支出按规定程序审批(4分)。

  基建工程项目有合同、预算、决算,并报农经站备案,实施全程监管(8分)。

  财务收支按季公开(4分)。

  所有财务支出票据必须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加盖村财务监督小组票据已核专用章,基建工程类发票必须为正规税务发票。(12分)。

  财务

  票据由报帐员专人保管,不得由村两委其他人管理

  员保管(2分)。

  (70分)

  财务建有档案,管理规范(4分)。

  收入及时交存镇农经站,不得坐收坐支(5分)。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采取多种方法,严控举借新债,逐步化解旧债。要严格控制新的债权发生,并认真清收原集体债权。(5分)

  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5分)。

  报刊费实行定额管理(4分)。

  村级招待费控制得好,实行定点、定额、定员管理(5分)。

  不发生村民因反映村集体财务管理混乱上访的案件(2分)。

  1评分细则

  每发现一次库存现金超限额的扣1分,每发现一张白条抵库的扣1分,直到扣完为止。

  无特殊原因,以农经站交接日期为主,迟报一次扣0.5分。

  未履行程序操作的发现一次扣1分。

  不按规定执行的,发现一次扣2分,直到扣完为止。

  没有按时公开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每出现一张票据未经审核扣2分,不规范票据扣1分。

  发现一次扣1分。

  没有建立财务档案的扣1分,管理不规范的扣1分。

  每发生一笔收入不及时交存农经站,坐收坐支的扣1分。

  一旦发现不良债权债务,该项不予得分。

  每挪用一笔扣1分。

  突破规定标准的,扣4分。

  没有实行定点、定额、定员管理的扣5分。

  发生一次扣2分。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建立健全农村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人员监测及每少建成立一个台帐扣3分,漏报一农民工培训台帐工作,做到按时上报有关数据资次扣1分,迟报一次扣0.5分,料,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6分)。

  按时上报有关农经及企业等各类统计报表

  (6分)。

  各类

  统计

  工作

  (24)

  每缺报一次扣2分,每迟报一次扣1分。

  按照统一安排,认真开展辖区内第二次全国经济

  普查工作。(6分)

  每月按时上报农村住户抽样调查统计现金、实每迟报一次扣0.5分。

  物、生产(三帐)。(6分)

  新农

  居民参保率达100%,电子台帐管理规范。

  合工作

  (6分)

  (6分)

  未达到要求的按比例扣分。

  合计

  100分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7分。

  (二)项目服务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全镇中心工作或重点项目确定专人负责联系。

  确定专人联系(10分)(以会议记录的形式反映);未确定联系人倒扣5分。

  项目建设工作中,服从镇统一安排。

  4参加征迁工作的村(居)干部及时到位(20);工作认真负责(20分)。

  准时参加镇组织的项目调度会

  2准时参加(20分);缺席一次倒扣10分。

  发生项目业主与村(居)民纠纷的,积极妥善处理(20分),不调解、不处理的倒4营造优良项目施工环境

  3扣10分;协助创建和维护项目施工文明环境(10分);发生项目业主投诉因村组干部工作原因导致项目建设进展缓慢的倒扣10分。

  合

  计

  100分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9分。

  (三)汤口2009年民生工程(村居)综合考核细则

  项目

  分项

  分值

  评分细则

  1.1村居两委会专题研究2次以上(2分)

  1.2成立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并明确工作机制(2分)

  加强领导

  61.3有专人负责各项民生工程具体工作(1分)

  1.4有民生工作联络员,协调民生工作(1分)

  2.1及时制定民生工作规章制度(1分)

  组织落实

  32.2协助分解落实目标任务(1分)

  2.3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1分)

  一、基础工作

  (31分)

  信息宣传

  153.1按时按质完成镇定民生工程进展情况报送工作(2分)未报送的一次扣0.2分

  3.2向镇民生办报送信息不少于3次(3分)少1次扣0.5分

  3.3每季度在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次(3分)少1次扣0.5分

  3.4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完成民生工程一封信、小册子、公告等宣传材料发放(5分)

  3.5及时总结年度工作情况,有年度总结(2分)4.1档案等资料管理规范(1分)

  基础工作

  34.2专门存放摆放整齐有序(1分)4.2档案等资料便于查阅(1分)

  考勤综合

  45.1按时参加镇民生工程各项会议(2分)缺席1次扣0.5分

  5.2积极配合镇民生办开展工作(2分)

  1.1协助实施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区镇两级民生工程目标任务(以镇直单位完成情况为准,未完成的1项扣2分),严格执行公示制度(11分)

  工作进展

  二、政策落实

  情况

  (47分)

  监督检查

  281.2工程类项目严格按工程“六制”要求(6分)

  1.3已完工工程建设质量优良率达到92%以上(3分)

  1.4配合区镇实施资金发放、保险补助类项目,实行一卡式及时足额补助到位,项目名称准确(8分)

  2.1每年开展民生工程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6分);

  122.2检查报告报送镇民生办(3分)

  2.3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3分)

  3.1被作为典型宣传(2分),年度实施的民生工程被区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每一次加0.5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

  特色加分

  73.2积极创新工作(2分),被镇采用每一次加0.5分,总加分不超过2分

  3.3报送民生工程信息(3分),向镇民生办报送民生信息被采用的,每一条加0.5分,总加分不超过3分)

  1.1对有实施民生工程情况被上级部门负面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例扣1分,扣完为止。

  通报曝光扣分(3分)

  民政、残联、廉租房等8项

  移民、水利、三、沼气、新型考评通报农民培训、和镇直单动物防疫、位考评得测土配方等分

  6项

  (22分)

  新医合、保险及劳动3项

  计生奖励1项

  政策性农业保险1项

  合

  计

  38以民政办考核为准

  6以农技站考核为准

  3以农经站考核为准

  11以计生办考核为准

  以财政所考核为准

  10说明:

  1、总体评分原则:对定性项目,已完成的得满分,未完成的不得分;对能定量的项目,尽量量化,并按完成项目百分比计算得分。

  2、评分依据:各村居提供的文件,会议纪要,会计账簿,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等。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14分。

  序号

  考核项

  分值

  评分细则

  认真落实《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2分);实行及落实村级工作目标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措施有力(2分);党员活动室建设规范,并充分利用(2分);组织结构设置合理,支部作用充分发挥(2分);党1支部建设

  18小组活动正常(2分);农村基层组织台帐健全,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并报送会议材料(2分);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有代理室、代理制度、开展代理情况(3分);群团及配套组织齐全,积极开展“党建带团建”、创建“关工先进村”等活动(3分)。

  村两委班子团结战斗,勤政廉洁,分工明确,关系协调,按议事规则办事(4分);村日志记录规范,“两委”干部坐班正常,每月出勤不少于22村组干部215天,无迟到、早退、无故旷工等不良现象(4分);有2-3名村级后备干队伍建设

  部并建有档案,按计划培养(3分);认真落实组级干部工作、考核和保障机制(4分)。

  对党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开展党员目标评议(3分);制定并落实党员发展计划,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手续完备(3分);党14员信息库建设规范,信息更新及时(3分);按时交纳党费,无拖欠,无滞留(3分);做好流动党员的登记和跟踪联系(2分)。

  3党员队伍管理

  党务公开有领导组、监督组、公开制度,党务公开规范及时,内容完善,基层民主412接受群众监督,档案健全规范(4分);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和“两委”党政治建设

  内述职评议活动(4分);落实党员议事会制度(4分)。

  党员、干部无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工作状态良好,积极支持镇、村工作,模范带头作用充分发挥(4分);扎实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定岗合理,展板上墙,积极开展活动和述职评比(3分);实行“双培双带”13先锋工程,建立一批示范基地和示范户,做好党员带头致富和致富能手组织发展工作,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和理论培训(3分);落实党员承诺制,做到年初定诺、年终述诺评诺、确保履诺,并做好公开(3分)。

  5党员作用发挥

  深入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3分);积极开展党员干部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活动(3分);开展七一活动(3分);“一村一大”学员管7党员教育

  18理规范(2分);按“六有”标准建立村级党员远程教育活动室,并开展培训(2分);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5分)。

  组工信息每条1分,被中央、省、市、区采用分别另加2分、1.5分、1分、0.5分,加满为止。

  8组工信息

  10网络信息被省先锋网采用每条1分,区先锋网采用信息每条0.5分,加满为止。

  合计

  100(四)村级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细则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项目

  考

  核

  内

  容

  7考

  核

  标

  准

  一、有下列情况的各扣2分: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1、组织机构不健全;

  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2、无工作计划、总结;

  求,结合村村居实际,研究制定(一)3、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少于两次;

  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考核项

  分值

  评分细则

  4、主要领导要专题听取班子成员汇报落实党风廉政建号

  2、班子成员分工明确,认真落实组织

  设责任制工作;

  “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班子

  5、未建立“一岗双责”履职档案;

  成员“一岗双责”履职工作档领导

  6、发生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问题,应追究而未追究的。

  案。

  二、班子成员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的不参加2009年度3、村居主要领导及时听取工作汇5分

  党风廉政考核。

  报。

  三、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有违法乱纪的行为,1例扣4、加强村居党员教育管理。

  10分。

  5、严格实施党风廉政责任追究。

  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有下列情况的各扣2分:

  (二)建设理论和廉政法规,采取多种1、未将廉政教育纳入工作计划的;

  宣传教形式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大2、未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

  育

  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党风3、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每年少于两次或无记录的;

  5分

  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良好氛围。

  4、未开展“党性党风党纪”主题教育任务的。

  (三)惩按照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部署和要防体系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完善工1党务、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扣5分。

  构

  建

  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制2、未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的扣3分。

  10分

  度。

  (五)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细则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考核细则

  两委重视

  1组织健全

  各村(居)专题研究综治暨平安建设会议不少于4次(1分);村(居)委会与村(居)民小组签订责任书100%,年终评比并兑现奖励(2分);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有专人负责,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1分);综治工作站工作规范、资料齐全(1分);各村居主要路口有宣传标10示牌(1分);村(居)有治保、调解会、有平安建设、普法、帮教安置、防范处理邪教等综治组织、制度,组有综治信息员、调解小组(2分);建立十户联防共富或党员干部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组织、有活动,有成效(2分)

  综治暨平2安宣传

  法制教育

  5综治暨平安宣传有计划、小结(1分);“五五”普法有计划、小结(1分);积极开展并配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分);每月上报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信息不少于1条(2分),少一条扣0.1分

  3矛盾纠纷

  排查调处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正常,没有不经调处即上报的纠纷(2分,发现一起扣1分);调处有记录、有结果,协议书制作规范,调处率2095%以上,调处成功率90%以上(8分);没有因调处不力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民转刑”案件(4分,发现一起扣1分);矛盾纠纷周、月报告(6分),少1月扣0.5分

  1、刑事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案件上升率低于全镇平均水平的,计5分,高一个百分点扣0.1分;治安案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案件上升率低于全镇平均水平的,计5分,高一个百分点扣0.1分。2、其他情况,记10分:(1)有以下情况的,本项目不得分:集体赴省4社会治安

  状况

  20进京上访的;对邪教人员活动,掌控不力的;发生在全镇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或火灾事故。(2)其他情况计分如下:可防性非正常死亡1人扣1分;有邪教人员活动的,每起扣2分;到市集体访的,每起扣2分;赴省进京访个访,每起扣1分;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人扣1分。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14分。

  (七)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一、考评项目

  组织领导

  有专人分管文明创建工作、有足够的创建经费。

  村居委会对全年创建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与村居内景点、企业、经营户签订文明创建责任状并进行考核。

  创建活动

  分值

  521评分细则

  无专人分管扣1分;经费不落实扣1分。

  无计划、部署扣0.5分;无总结扣0.5分。

  二

  2未签订责任转扣1分;未考核扣1份。

  65(1)镇文明办、执法(市容)分局布置的任务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每次扣5分;(2)平时督查发现的问题,电话或书面要求整35改,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每次扣5分;(3)因工作不到位被通报批评的每次扣5分;(4)遇有重要接待任务,不服从统一安排调度的每次扣5分。

  5未按要求开展的每项活动扣2分。

  卫生大扫除8次以上3分(配有文字图片),不足不得分。“三清”“三改”、“四灭”有效开展,有文字图片材料。得2分,否则不得分。

  平时督查发现损坏的市政设施未能及时修复,每次扣2分。

  全面完成镇文明办、执法(市容)分局布置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积极开展“十星户”、“文明诚信户”、“五好家庭”等创建评比活动。

  坚持开展“月末周五”大扫除、“三清”“三改”、“四灭”活动。

  维护村居域内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公交站亭等基础设施,认真落实《关于明确施政设施管护责任的通知》文件精神。

  无乱搭乱建、乱贴乱挂、乱扔乱倒等行为。

  村居容貌

  54105三

  10平时督查,未及时制止的发现一次扣2分。

  3平时督查,发现明显卫生死角每次扣2分,10生活垃圾未定点投放扣2分;有向河道倾倒垃圾现象每次扣2分。

  10环卫工少于5人扣5分,隐蔽性垃圾池建设不到位每处扣2分。

  平时督查,发现一次扣1分。

  每制定一项创新机制并坚持开展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6分。

  村居容貌整洁有序,无明显卫生死1、角,生活垃圾定点有序投放,河道无倾倒垃圾现象。

  人口主要居住区有专门的环卫清扫保洁人员,建设隐蔽性垃圾池,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无明显卫生死角。

  公路沿线、人行道无乱堆放现象。

  文明创建工作有创新机制、并常年坚持开展创建活动。

  446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八)安全生产考核细则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评分细则

  参加全镇每年四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

  每缺席一次扣2.5分

  安全生产纳入当年工作。及时上报镇安委办所需的书面材料,包括、隐患调查摸底及整改(每月底)、年初计划、年终总结及其他材料。

  2每少一项扣5分

  全年辖域内无一次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发生一次扣10分

  确立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制度、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到人。

  缺一项扣3分

  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而发生死亡事件。

  5发生一起扣50分

  合

  计

  100分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九)人口和计划生育考评方案

  11为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考评导向作用,检查评估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省、市、区目标责任制考评的总体要求,坚持“精简实效、突出重点”的原则和建立“村为主”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主要指标

  各村(居)考核指标100分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40分)

  1、人口出生工作(15分)

  (1)人口出生(12分)。早育、一女户抢生每例扣1分,超生二孩、多孩按例扣6、8分。

  (2)外嫁备案(3分)。期内出生人员外嫁备案每例不到位扣1.5分。

  (3)政策外怀孕镇级先于村级发现(不含环检发现对象)。每例扣1分。

  (4)夫妻双方为汤口镇户籍政策外生育的,按双方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村实行双向考核。

  2、统计准确率(13分)2008年1月1日以来的出生错、漏报纳入统计准确指标考核。

  (1)无出生错、漏、迟报得8分。出生一例出生性别错扣8分,孩次、政策内外错扣6分,时间错扣4分。迟报扣2分,扣完为止。迟报含村级报表上报后再报。WIS系统信息数据信息的录入分清镇村的职责,村级每错一次扣1分。

  (2)无手术错、漏、迟报得5分,出现一例手术错、漏扣5分,迟报扣2分,扣完为止。

  3、长效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到位(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对象包括:期内出生、期内人流、引产)(12分)(1)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到位得8分。实行按例扣分,每例不到位扣2分。

  (2)二女结扎到位得4分。二女结扎不到位的本项不得分。

  (3)经区计生部门鉴定,暂不能上环、结扎,而影响到位率的不扣分。

  (4)要求计生办所人员上门做上环、结扎工作,每例扣1分。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11分)

  (1)政策内怀孕无出生(2分)。按月上报,资料齐全,调查与上报数据相符得2分。该村有“两非”案件发生未发现或处理不到位此大项不得分。

  (2)早孕检出(5分)。120天内查出怀孕并及时上报达85%以上的得5分。(按从怀孕上报到出生间隔达到160天)对未达到比例实行比例结合个案扣分。

  (3)孕情跟踪服务(3分)。70-100%线性计分。

  (4)孕情跟踪图表与环孕检簿、台帐填写、WIS数据一致(1分)。出现1例不符的此项不得分。

  (三)工作机制(49分)1、优质服务4分

  (1)术前咨询、术后随访(4分)。一例不到位扣1.5分。

  2、科学管理30分

  (1)依法行政9分

  ①村务公开1分。按时按要求公开计生内容得1分。一次不到位或内容不全扣0.5分。

  ②社会抚养费征收(2分)。协助完成政策外生育对象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

  ③奖励扶助年审和申报工作2分。材料归档或程序不到位不得分。

  ④有奖举报(1分)。实行百分制线性计分。

  ⑤综合治理机制和村规民约执行情况(3分)。按综合治理和村规民约执行到位。

  (2)宣传教育5分

  ①宣传阵地建设2分。村人口学校基本设施齐全,宣传氛围好。

  12②宣传活动(3分)村(居)计生宣教活动及时开展,影像、记录完整规范(3分)每缺一次活动扣1分。影像资料不全或活动每缺一次扣0.5分。当年新婚、怀孕、生育、手术对象活动参与活动每少一人次扣0.5分。(标准:《决定》、《实施意见》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及其它宣传教育活动4次以上)

  (3)流动人口管理9分

  ①流出人口建档(2分)。建档率100%。

  ②环孕检反馈率85%(4分)。50-85%线性计分(每人每年按4次计算)。

  ③省内流动人口摸地址(3分)。1例未摸清地址扣1分。

  (4)日常工作5分

  ①工作环境2分。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各项检查设备齐全。每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②按要求参加镇计生会议1分。一次未请假缺席镇计生工作会议的不得分。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0.2分(一年有三次及以上的不得分)。

  ③失效药具实行倒扣分。平时督查或检查工作时发现了有失效的药具(含有效期三个月内),发现一次倒扣1分。

  (5)协会工作5分

  ①协会评估2分。按要求开展协会评估工作。

  ②生育关怀2分。按要求开展生育关怀活动。

  ③记录资料、影像资料全得2分(奖励扶助、母亲节、5.29协会活动、“双评”及区、镇下达的协会工作)。

  3、“村主为”工作机制落实情况13分

  (1)村(居)党支部书记是计生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召开村计生例会(2分)。

  (2)各类台帐、报告单、登记簿册资料齐全规范(2分)。

  (3)建立健全计生信息员队伍(3分)。信息员配齐0.5分,工资报酬落实到位1分(每人每月基本工资不低于25元,并按季度兑现到位),实行目标管理1.5分。

  (4)村两委落实包保责任制落实到位,并落实责任追究制(2分)。

  (5)季度督查整改(2分)。按时按要求对每季度督查情况进行整改,每次不到位扣1分。

  (6)计生利益导向机制(2分)。村出台并兑现计生利益导向机制2条。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8分。

  13(十)森林防火考核细则

  项目

  森林防火考核内容

  建立和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明确到人

  制定村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

  森林防火责任制建设村、组、户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及落实

  (15分)

  村居干部划分防火责任区,全面落实村居、组干部森林防火包片责任区制度

  积极开展村居之间护林联防活动,签订联防公约

  在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或重要地段有森林防火宣传牌或其他宣传设施

  每个村民小组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不得少于3条

  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及时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并落实森林防火宣传

  逐户签收制度

  (15分)

  实行村组重点人群包保制度,对"重点人群"或其监护人开展上门入户等面对面的宣传教育

  防火期内村居要利用电子公告屏、公开栏开展防火宣传,在各小学认真开展“五个一、十不准”宣传活动

  村居组建30人以上的扑火应急队伍,有专门防火物质储备库,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柴刀、电筒、二号工具)等

  考核标准及要求

  有书面材料

  有书面材料

  考核方法

  查看书面材料

  结合实际,综合了解

  查看资料

  查看书面材料与走访农户综合了解

  查看书面材料

  标

  准

  分

  2233备注

  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的,扣3分

  在重点时段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有会议记录

  认真安排部署森林防火各项工作

  责任书签到户率为100%有书面材料,村居干部防火期内每月到责任区检查不得少于2次

  有联防活动书面材料和联防公约

  有宣传牌或其他宣传设施等

  不少于3条固定的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有宣传内容和相关的记录

  有签收回执表(单)

  查看书面材料

  实地查看

  实地查看

  查看书面材料与走访综合了解

  查看签收回执表

  22233每少一条扣0.5分

  签收率低于90%或代签率超过60%的,扣3分

  整个防火期上门入户宣传不得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1分

  有书面材料、宣传图片材料和记录

  查看书面材料与走访了解

  3有书面材料、宣传图片材料和记录

  有扑火队伍人员登记表,有扑火工具实物

  有书面材料、图片材料和记录

  按护林员考核办法进行规范管理

  及时组织应急分队和村民进行扑救

  积极进行扑救

  严格执行全年禁烟禁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

  有书面处罚材料

  查看书面材料与走访了解

  实地查看,抽查部分扑火队员了解情况

  查看书面材料与走访了解

  走访群众,综合了解

  结合实际,综合了解

  结合实际,综合了解

  平时综合了解

  23森林防火队伍

  组织应急分队队员、护林员开展防火建设

  业务培训

  (10分)

  专职护林员队伍规范化管理

  发生火情及时组织应急分队和村民森林火进行扑救

  灾扑救

  (5分)

  毗邻地区发生火灾积极组织人员扑救

  严格执行全年禁烟禁火规定,严禁焚烧茶棵枝、焐火堆等野外用火行为

  野外火根据镇规民约,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源管理

  及时进行查处上报

  (20分)

  开展以献鲜花、花圈和种植常青树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祭祀活动,严禁在公墓外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等行为。

  3年度内不少于两次

  镇防火办巡查发现护林员脱岗一次扣1分

  发生违规野外用火不及时查处上报的,发现一起扣1分。

  4323查看书面材料

  查看书面材料与走访农户综合了解

  2有文字、图片资料等记录

  143对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和违规用火当事人要在本村居范围内进行曝光

  党员干部、应急队员、护林员等发生违规用火行为的从严处罚

  森林防火“重点时段”及其他高火险天气,是否组织发动村居、组干部对重点地段进行严防死守

  有具体曝光形式和内容

  走访群众,综合了解

  有具体的工作安排、分工等措施

  走访群众

  走访群众,综合了解

  查看资料

  22查看资料,走访对“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摸排,有“重点人群”“重点人群”的建立档案,实行镇、村、组和登记和四级共监护人进行综其监护人共同监管

  同监管网络

  合了解

  全面对林区内、林缘地带的墓有墓地清理登地进行清理摸排,登记造册,记表和森林防查看资料

  并与墓主签订责任书

  火责任书

  适时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活动

  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健全

  实行森林防火值班制度,通讯畅通,在高火险等级天气,落实了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值班制度

  有隐患排查和整改内容记录

  有防火规章制度

  有值班安排和值班记录等材料

  本村居范围内火情信息能有效、快速通畅

  有森林防火工作奖励制度,对森林防火工作做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要以适当的方式给予表扬和奖励

  按区指挥部规定配备扑火工具,指定专人维修保养

  防火值班电话通讯畅通

  发生森林火情应在第一时间内向镇防火办报告

  综合了解

  发生一起一般火灾扣10分,发生一起重大火灾扣15分

  查看资料

  查看资料

  随机抽查,综合了解

  走访群众了解

  2233年度内隐患排查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0.5分

  值班脱岗一次扣1分

  森林防火工作制度方面

  (10分)

  建立有效的村居野外火源监测信息报告网络体系

  2建立森林防火工作奖励制度

  查看资料

  基础设施建设

  (5分)

  扑火工具配备齐全,有专人维修保养

  村居有固定防火值班电话

  实地察看了解

  随机抽查

  综合了解

  综合了解

  综合了解

  323215发现一次扣1分

  火灾报告制度

  (5分)

  森林火灾发生情况

  (15分)

  合

  计

  严格执行森林火情逐级报告制度

  不出现瞒报、漏报、大火小报和越级上报现象

  村居无无森林火灾发生

  100分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6分。

  15(十一)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考核细则

  类

  别

  考核内容

  分值

  2(一)

  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组织健全

  管理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明确

  明确。

  (10分)

  5评

  分

  细

  则

  成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2分)

  党总支负责人亲自抓(1分);村居委会主任具体抓(1分);有专人负责具体事务(3分)。

  明确村党总支书记是村务公开工作的直接责任人(1分);村居有专人负责具体事务(1分);明确专人保管村务公开档案(1分)

  计划详细,可操作(1分);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作为奖惩重要依据(1分);村务公开工作计划、半年工作小结、总结及时报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3分)

  每期村务公开后,镇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以文字或会议形式予以纠正(2分);并将检查情况在公开栏内以公布(1分);村务公开督查、监督小组由3-5人组成(1分),民主理财小组依法产生(1分)。

  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1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1分);财务管理(1);村居两委干部和村务公开监督组及民主理财小组明确并正确履行各自义务、权力和职责(1分);村居委员会换届后工作移交完毕(1分)。

  凡是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均实行民主决策,没有个人或少数人决定(2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形式为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2分);民主决策程序规范、有序(1分)。

  一般的村务事项做到按季度公开,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等事项做到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较多的村做到按季与按月公开相结合;月公开在下月的15日前、季度公开在下季度首月的15日前公开(9分)。

  31、村每年制订村务公开工作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5(二)

  措施有效

  管理严格

  (20分)

  2、有完善的督查机制。

  53、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

  54、民主决策,机制健全,程序规范。

  51、公开时间规范。

  (三)

  六规范

  一满意

  (60分)

  2、公开内容规范。

  916每期村务公开内容真实、全面、符合要求,乡镇农经站和村委会分别立卷存档(8分);属常规性工作按季度公开(2分);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2分);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1分);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1分);公开内容按月或季度立卷存档(2分)。

  163、公开程序规范

  5由村两委会议研究公开内容(2分);村务公开监督组审核补充完善(1分);村委会制作公开清单,以村委会名义公开(1分);村两委成员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做好解释、核查或整改工作(1分)。

  有固定公开栏(2分);制作有公开清单(2分);有公开展板(2分)。

  公开栏建设不少于5个板块,即党务公开、村务(事务)公开、财务公开、政策法律法规、村务公开意见反馈栏,面积不少于10㎡(6分)。

  监督组会议记录本与其他会议记录本分开,审核内容、审核意见和审核决议有记载,有监督组成员签名(7分);征求群众意见有会议记录或征求意见表(2分)。

  坚持听取群众意见,有记录(1分);村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和四次村民代表会议(6分);对村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1分);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1分)。

  资料齐全规范(2分);专人保管,保存期不少于5年(1分);有专用的村务公开记录本、财务公开登记本、村民代表会议记录本、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工作登记本、村民意见和建议反馈登记本等(5分);档案设施齐备(2分)。

  4、公开形式规范

  65、公开栏建设规范

  66、村务监督规范

  97、村务公开群众满意

  9(四)

  档案管理档案齐全,分类合理

  (10分)

  合

  计

  得

  分

  1010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10分。

  1二、对镇直和驻镇单位的考核细则(共6项)

  (一)政务、事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细则

  组织

  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稳定,因人事变1、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健全,有组织领导

  动能及时调整、充实机构工作人员。分工、责任明确(10分);

  (20分)

  有年度计划、总结。

  2、有年度计划和有总结(10分)。

  公开

  公开应做到依法、及时、真实、全内容

  面。档案资料齐全,整理规范。

  (30分)

  1、公开工作有记录,档案资料齐全,整理规范(15分)。

  2、公开信息及时,经常维护、更新内容(15分)。

  公开

  有固定的公开载体,方便群众,便形式

  于群众知情、办事和监督。

  (15分)

  有固定公开载体,内容定期或适时公开

  (15分)。

  监督

  有较为完善的公开工作监督机制,保障

  设立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15分)

  和投诉。

  1、机制健全、制度完善、操作性较强。

  (10分)

  2、设立投诉举报箱,对外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有记录(5分)。

  网上公开

  在汤口镇人民政府网站有公开窗(20分)

  口,公开信息全面,更新及时。

  1、公开资料较为齐全(10分);

  2、公开信息及时更新(10分)

  合

  计

  100分

  1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20分。

  (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细则

  序号

  考

  核

  内

  容

  分值

  101把维护稳定、综治(信访)和平安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岗位责任目标。

  152定期研究部署维护稳定、综治(信访)和平安建设工作,重视解决日常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53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综治(信访)和平安建设工作。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接受综治部门的指导、检查、督促。

  20全面落实本部门、本单位社会治安防范措施,积极预防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4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单位内部安全稳定,干部职工有安全感。

  105积极开展同邪教组织的斗争,单位内部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

  20(1)有以下情况的,本项目不得分:集体赴省进京上访的;对邪教人员活动,掌控不力的;发生在全镇造成重大影响的安全生产或火灾事故。(2)其他情况计6分如下:可防性非正常死亡1人扣1分;有邪教人员活动的,每起扣2分;到市集体访的,每起扣2分;赴省进京访个访,每起扣1分;安全生产事故死亡1人扣1分。

  创造性的开展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取得明显实效,受区级推广的加1分,市7级以上推广的加2分;代表我镇接受上级综治调研获好评的,加0.5分;代表我镇接受上级检查考核并取得好名次(前三名)的,加1分;综治暨平安建设工作文章被区、市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的每篇分别加0、5分、1分、2分。

  1合计

  10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20分。

  (三)文明创建工作考核细则

  序号

  一

  1考评项目

  基础工作

  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组,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分管领导和办事机构,人员落实,经费落实。

  单位工作计划、总结中要对文明创建工作有部署、有总结。

  在单位主要厅、室、过道设置创建标牌、展板等,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创建活动

  文明市民学校、党员活动室、职工之家等活动场所硬件设施齐全,公民道德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有计划、有记录、有图片展。

  坚持开展“月末周五”清扫日活动,积极参与全镇性环境清扫活动。

  积极参与全镇性的创建活动。

  创建成效

  分值

  210无领导组扣4分;查看票据、账目,经费落实不到位扣4分;无具体办事人员扣2分。

  无部署扣2.5分;无总结扣2.5分。

  没有设置创建标牌、展板扣2.5分;创建氛围不浓厚扣2.5分。

  评分标准

  253二

  53110活动场所硬件不齐全扣2分,活动开展无计划扣2分,无记录扣3分,无图片展扣3分。

  2105次以上得满分(附图片),不足不得分。

  ①不参与活动的每次扣3分;②参加活动,10"但工作不到位的每次扣2分;③此项分数实行倒扣分。

  50"

  ①积极落实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②文明创建督查发现问题,电话或函通知责15任单位整改,未落实的或落实不到位的每次扣5分;③被镇文明委通报的,根据通报内容情节轻重,视情每次扣1-5分;

  ①获得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得10分;②获10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的7分;③获得区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得5分。

  “门前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亮化)落实不到位,每项扣3分;单位内外环10境不整洁扣3分;沿街单位无设置轮廓亮化扣3分,不按时启闭扣1分。

  203三

  1全面落实完成镇文明委、文明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积极开展争创省、市、区级文明单位活动。

  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单位内外环境整洁卫生;沿街单位建筑要设置轮廓亮化,并按时启闭。

  45单位及单位干部职工无乱搭乱建现象和行为。

  文明创建工作有创新机制并坚持开展创建活动。

  105"单位及单位干部职工有乱搭乱建现象、行为扣5分,不主动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扣5分。

  每制定一项创新机制并坚持开展的加1分,最多不超过5分。

  注:该项考核计入综合考核权重为20分。

  (四)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细则

  1、人口出生情况(25分)。负责管理本单位职工(含临时聘用人员)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确保无政策外生育。单位职工有违法生育此项不得分,职工子女或亲属出现违法生育扣一半分。

  2、流动人口管理(20分)。负责管理单位及单位职工出租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管理范围内流动人口违法生育此项不得分,流动人口每漏报1人次扣5分。

  3、法定奖励(5分)。依法兑现单位人员计划生育法定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放弃二孩生育指标等),有1人或一项未兑现此项不得分。

  4、经费保障(10分)。保障单位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经费。

  5、信息通报(35分)。⑴及时、准确上报管理范围内新婚、怀孕、出生、手术、人员变动(流入、流出人员)、购房及房屋出租等基本信息。⑵职能信息通报卫生院B超查孕及孕期检查中发现怀孕人员及时通报镇计生办。每少1人次扣5分。

  6、组织机构(5分)。确定计生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各1名,负责日常事务。

  二、考评办法

  (一)村(居)考评办法:采取平时工作、重点工作完成、季度督查相结合。

  1、平时工作:(规统2分、流动人口3分、科技2分、宣传1.5分、协会1.5分)由镇计生办所每月对各村的工作进行记录登记,实行月积分制,加权带入年终总成绩。

  2、重点工作完成:主要对考上级布置的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单独实行计入分值,加权带入年终考核。

  3、季度督查:计生办所直接进村(居)入户收取资料,加权代入年终考核。

  (二)考评方式:全年采取217综合加权考评制,以百分制计算。即单项检查占20%,平时工作占10%,镇季度督查占70%。

  21职能部门实行平时督查和年终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三、考评制度与纪律

  1、平时工作采取计生例会上通报上月工作完成情况。季度督查直接进村入户上门调查。

  2、实行考评与指导工作相结合。对考评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实行考评方案和结果上报区计生委备案制度。

  四、奖励与处罚

  (一)奖励:为全镇计生工作争得荣誉,受省及以上、市、区表彰的;为上级计生重点工作或会议提供现场或经验介绍的;工作有创新,获得省、市、区计生委认可并予以推广的。

  (1)当年获省级及以上、市、区表彰的计生先进集体,分别奖励5分、3分、2分。(不重复,以最高分计算)

  (2)工作有创新,在省级以上、市、区各种会议上介绍经验的或提供现场分别奖励3分、2分、1分。(不重复,以最高分计算)

  (3)在省、市抽查中实现省市争先进目标分别加3分,区查实现进前三目标的加3分。

  (4)季度督查排在前一名的加0.5分。

  (二)处罚:有瞒报、漏报出生人口和性别的,重大事故及行政侵权的,实行扣分。

  (1)当年省查未能实现保类的扣10分,市抽查中退位的扣5分,区查退出前四名的样本点村扣3分。

  (2)来信反映工作弄虚作假的,经查实每例扣4分。

  (3)重点工作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2分。

  (4)季度督查排在最后一名的,年终考核扣0.5分。

  上述奖励与处罚,经镇计生办调查核实并确认后,纳入各村单位总评,但全部合计不超过100分。

  五、考评结果的使用

  1、全镇依据考评结果,对进入全区考核前10名的村居、全镇前三名的村(居)及职能单位第一名由镇党委政府通报表彰奖励,并评选优秀分管1名和村(居)专干各2名。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评先否决。该村有政策外生育一孩或政策外一女户抢生的(不含因考核需要由我镇统计上报的对象)。长效节育措施达不到95%或二女户结扎未到位的。

  22

篇十四: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

  实施细则

  为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贯彻执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考核与责任追究工作,依据中央、自治区、市、区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分级考核、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局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及全体党员.

  二、考核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的对象为全体党员,特别是局领导班子,检查考核内容为党员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中所承担的责任的执行情况。

  4、局党组全面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并组织具体实施.

  5、结合年度考核,集中对干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也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检查和重点抽查。检查考核在自查基础上,采取听取报告、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和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坚持自查与检查考核相结合,重点检查考核与全面检查考核相结合.自查要结合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结果向领导小组报告。

  6、领导小组对检查考核所得情况与日常掌握的情况一

  并加以综合分析,全面、客观地做出评价,并将检查考核情况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同时将其作为对领导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责任追究

  7、党员不执行或者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职责的,应当依据本细则实施责任追究。

  8、实施责任追究的方式分为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实施责任追究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9、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责令限期改正.

  (1)不按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不按规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工,或不能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责任范围内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的。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不清楚、责任内容不明确;没有廉政制度建设或有制度不执行落实,对上级明确提出的从源头治理的问题不结合实际采取具体治理、防范措施的。

  (3)不对主管或分管的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或不按规定内容、程序召开民主生活会的。

  (4)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及时纠正处理的,或因处理不当、防范不力而发生问题的.

  10、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

  年评选先进或授予有关荣誉称号的资格。

  (1)不认真、不及时主动处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信访举报,已对正常工作造成了干扰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或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管教不严,以致发生不廉洁问题的;

  (3)不积极配合执法执纪部门查办案件的;

  (4)受到批评教育或责令限期改正后仍不认真改正的。

  11、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免职处理。

  (1)对群众反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不认真解决、严重影响单位安定团结和正常工作秩序的.

  (2)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

  (3)在干部任免、资金管理、归集执法、信贷支取等方面因工作失误,或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违纪问题,致使国家、单位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

  12、领导干部有下列情节之一的,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

  (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或者对违法违纪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2)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或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

  为的人的。

  (3)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弄虚作假的。

  (4)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

  (5)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包庇纵容的.

  (6)由于管理混乱,造成失盗、失火、中毒等重大事故的。

  凡有第9、10、11、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纪责任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3、有下列情节的,可以从轻、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理:

  (1)发生问题后能主动如实向组织检查、改正错误的。

  (2)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损失,挽回影响的。

  (3)针对存在的问题能够认真总结,汲取教训,积极进行整改,效果明显的。

  1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1)干扰案件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2)明知错误,仍不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受到批评,仍不纠正处理,致使危害结果扩大的.

  (3)因未尽职责,致使责任范围内多次发生重大案件或严重问题的.

  15、领导小组负责实施科级及其以下干部违反党风廉政

  建设责任制行为的责任追究工作。

  实行责任追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处分审批权限及有关程序的规定办理;对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按规定程序办理。

篇十五: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镇反腐倡廉建立,根据县委?**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检查考核方法?的通知,在认真总结我镇2021年开展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工作的根底上,结合我镇实际,为保证推进工作的顺利、有效进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视,努力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的土壤,实现好、维护好、开展好广阔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富裕文明生态和谐官厅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工作目标和原那么

  1、工作目标: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和法制意识、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对党员干部的监视、教育、管理进一步加强;群众的根本利益得到切实维护,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有效落实;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和谐。

  2、工作原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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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围绕中心、效劳大局,统筹规划、整体推进,依靠群众、求真务实,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那么,坚持以经济建立为中心,坚持从教育、制度、监视、惩办等多方面入手进展综合治理,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服从和效劳于农村开展全局,深入贯彻上级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大力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立,围绕当前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切实解决严重影响农村改革、开展、稳定中的问题,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取得新成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开展。

  三、主要工作内容

  1、完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责任体系。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镇党委书记黄晓东为总责任人,各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既对业务工作负责,又对联系村〔社区〕、站所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负责,切实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任务落实到班子成员和村干部、站所负责人身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按照镇党委提出的班子建立要求,坚持以镇、村、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和培训列入农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的重要根底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总体规划之中,贯穿于农村基层干部培养、管理、使用的各个方面。积极采取主题教育、形势报告会、上党课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全面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五个一〞活动。每年对基层党员干部至少开展一次廉政知识培训;强化舆论宣传,每村〔社区〕至少要有一块党风廉政宣传专栏,一条反腐倡廉宣传标语;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镇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至少讲一堂廉政党课;大力宣传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每年进展一次勤政廉政先进表彰活动,努力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3、进一步标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行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坚持做到“六要六不要〞。镇党委要把“六要六不要〞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考核中,催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4、深入开展

  “双述双评〞工作。;“双述〞即年末召开村〔社区〕党员、村〔居〕民代表大会,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要向全体党员、村〔居〕民代表进展述职述廉;“双评〞即在述职述廉大会上,参会党员及村〔居〕民代表结合村〔社区〕“两委〞

  班子及其成员的述职述廉内容和平时工作情况,对其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村务、财务、党务、工作目标完成和下年度工作规划情况进展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评议。

  5、聘请党风廉政监视人员和设置党风廉政意见箱。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每组推选1名公信度高的党员或群众作为该组的监视员。镇党委、政府和村〔社区〕、小组要在明显位置设置党风廉政意见箱,畅通监视渠道,积极承受群众的监视和举报。

  6、落实工作例会制度。每个季度镇党委会要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立和反腐败工作,每半年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门学习一次党纪政纪条规。每半年召开一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遇到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农村基层要开好“三会〞,确保“五权〞。开好每年一次的村民代表会,确保村民“知情权和参与权〞。开好村民议事会,确保村民“管理权和表达权〞。开好村务质询会,确保村民“监视权〞。

  7、落实勤政廉政承诺公示制度。每年镇党政班子、镇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村〔社区〕“两委〞干部就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执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等情况作出勤政廉政承诺,交镇纪委备案,并将书面承诺分别在镇、村〔社区〕公开栏内进展公示,承受社会监视。

  8、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健全和落实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交心谈心、诫勉谈话等制度。对新任站所领导、村〔社区〕“两委〞干部,要进展任前廉政谈话。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镇党委主要领导要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进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廉政谈话,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站所和联系村〔社区〕“两委〞领导成员要进展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廉政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情况,了解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帮助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解决实际困难,树立工作信心。发现党员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及时进展诫勉谈话,提出存在的问题,限期改正,促进基层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9、、推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个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购建房屋、经商办企业、家庭成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出参观考察等重大事项必须报镇纪委备案。

  10、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决策制度。健全镇领导班子议事规那么,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确保重大事项决策工作科学民主有序进展,推进基层经济社会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和程序化。

  11、建立基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廉政档案的对象为镇机关单位股级领导干部及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廉政档案主要内容包括干部的简历、家庭情况、勤政廉政承诺书及执行情况报告、受表彰奖励和受惩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办情况、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的核查结论、干部有关礼品礼金等上交登记情况、群众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立的评议情况和其他有关干部廉政方面的情况等。对所有廉政档案,遵循“专人管理、集中管理、动态管理、保密管理〞的原那么,由镇纪委统一管理。根据阶段工作重点及时更新档案内容,由镇纪委审查后,装入廉政档案,作为领导干部进展奖励、任免的重要依据。

  12、认真开好村级民主生活会。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求,结合阶段性民主生活会主题,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立责任制和廉洁从政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扎实开好村〔社区〕民主生活会,镇联系领导到位进展指导和监视。民主生活会后,要对存在的问题和缺乏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村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更好地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深入开展。

  13、以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视权、表达权为重点,切实推进“两公开〞工作。一是深入推进村务公开。各村〔社区〕要把各级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立的工程、新农村建立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一事一议〞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村干部的补贴情况、方案生育情况、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和考核情况,以及村民关心的其他事项,全部纳入村务公开内容进展适时公开。二是全面推行办事公开。镇属各站所要以“公正、便民、廉洁〞为根本要求,重点公开收费工程和标准、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时限及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的事项。三是严格按照镇政务公开、“阳光政府〞的要求和目录,进一步标准政务公开,重点公开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农村工作政策,财政、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等情况,以及其他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14、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强化监视检查。镇人大、镇纪委等监视、监察机构要催促基层领导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严肃党纪政纪,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围绕中央、省、市委提出的推进农村改革开展的重大原那么、根本制度、重大决策、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新农村建立和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立等开展监视检查,重点检查和纠正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问题,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的问题,思想保守、因循守旧的问题,形式主义、违背科学开展的问题,组织软弱松散、领导能力不强的问题等,建立和完善监视检查长效机制,把贯彻重大原那么情况列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干部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预防腐败寓于农村改革和制度页脚下载后可删除,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

  创新之中,及时解决在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保证农村各项改革、开展、稳定工作顺利推进。

  15、健全农村信访网络和处理机制。认真解决农村信访问题,建立健全农村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确保农民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作用,及时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向镇报告,镇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协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当事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大接访大下访要求,各级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和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催促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16、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资金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在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管理和使用中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利益恶性案件,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借婚丧喜庆收钱敛财等案件。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推进我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工作,镇党委调整充实官厅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的组织协调和监视检查工作。各村〔社区〕党支部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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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健全工作机制。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负总责,严格执行镇与各党支部、分管领导与站所、领导班子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签订责任书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那么,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做到分工具体、任务明确、责任清晰。通过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责任网络。

  3、加强组织协调。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和政府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加强与各方面的联系和沟通,协调解决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强化指导监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村〔社区〕的联系领导要加强日常指导、催促和检查工作,加强单位的组织协调,及时掌握、分析、安排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立工作,认真总结经历,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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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六: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资料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的组织考核,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条

  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例行的考核工作,要在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办公室、廉政监督人员等人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第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考核领导班子。

  第四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内容,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及教育情况、执行廉政制度的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转变工作作风情况以及依法行政情况等。

  第五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每年考核两次,必要时也可组织专门考核。在考核中,采取自查和检查相结合的办法。

  第六条

  考核工作按照领导班子组织汇报、领导干部填写个人考核登记表,统一进行民主测评等程序进行。由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七条

  凡考核等级为不合格者,要及时进行谈话诫勉和组织处理。凡在考核中发现领导干部不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责任的,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要装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定业绩、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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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旺藏乡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测评制度

  一、本着公开、公平、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测评

  二、测评对象

  1、党政领导班子;

  2、党政领导班子成员

  3、中层干部;

  4、一般党员。

  三、测评内容

  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廉洁自律,劳动纪

  律,工作态度和作风。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测评时间

  每年一次,年终开展测评。

  五、测评方式

  向基层畜牧兽医站、联系镇(村)、服务对象、农困户发放民主测评表,征求测评意见,召开全乡干部、职工民主测评会,进行无记名测评。

  六、测评结果进入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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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旺藏乡党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在职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强化党风监督机制,促进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报告内容:

  1、凡本人、配偶及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和参加集资建房的;

  2、凡本人、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出国定居、自费留学的;

  3、凡配偶、子女及其直系亲属在本地经商(从事个体经营者)、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4、本人及配偶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情况;

  5、按照党纪国法和相关法规规定需要向组织报告的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其他重大事项。

  6、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报告方法:.

  资料

  1、报告人应将报告事项在事前口头或写成书面材料上报,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前报告时,必须事后30天内再履行补报手续。

  2、领导干部在报告时,必须将说清所报告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如场所,资金,处理方法等。

  三、报告的受理:

  1、领导班子成员重大事项的报告由中心党支部受理并上报。

  2、副科级以上干部需答复的问题由中心党支部负责答复本人。

  四、有关要求:

  1、建立办理结果登记制度。单位受理部门要将个人重大事项处理情况记录在册,建立备查档案。

  2、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其结果记录备案。

  3、建立相应的查处制度。领导干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要主动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不按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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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旺藏乡党委礼品登记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办法,加强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确保我乡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秉公执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我乡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活动中,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含礼金、礼物、有价证券、代币购物券等),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不论价值大小,必须登记上交。

  第三条

  我乡工作人员在其它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而收受的礼品,价值在200元以下(不合200元)的,必须先登记、后处理。凡价值超过200元(含200元)以上的礼品、各种礼金、礼券、回扣(不论数额大小)以及高中档实用物品,如工艺品、服装、皮鞋、领带、衣料、酒水、成条香烟等,必须登记上交,由接受登记部门视情况.

  资料

  处理。

  第四条

  对上交的礼品,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l、高档耐用物品,按有关规定拍卖或留单位使用。

  2、本人愿意留用的实用物品可折价给上交人员。

  第五条

  按上述规定必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起(在外

  地接受礼品,自回单位之日起)15日之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礼品和登记表一并上交。

  第六条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为本规定的执行部门,负责接受本单位礼品的登记、上交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

  礼品登记和处理情况由领导小组于每年七月上旬和次年元月上旬两次在乡机关内公布。

  第八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对执行礼品登记制度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如发现有礼品不登记上交或不如实登记上交的,应责令有关人员登记上交。并根据礼品价值多少,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直至撤职处分。礼品价值较少,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表示悔改的,可以免予行政处分。

  第九条

  各支部和部门应配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对所属人员执行礼品实行登记制度情况予以监督,并对拒收情况作好统计。

  第十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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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旺藏乡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

  为保持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一、申报内容:

  1、工资;

  2、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

  3、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4、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二、申报时间:

  每年7月1日至20日申报本年度上半年的收入;次年1月1日至20日申报前一年下半年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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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三、申报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收入的,应责令其申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旺藏乡党委监督检查制度

  为促进旺藏乡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保证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所依据的原则:

  1、坚持分级管理,一级督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

  2、坚持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自查与互查、抽查与普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走群众路线的原则;

  4、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乡纪工委牵头负责开展对乡各层面推行政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会同乡党政办公室组织具体实施,每年不.

  资料

  少于两次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

  三、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通过设立行政效能投诉点、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邮箱、聘请社会社区监督员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对乡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专门力量,认真负责地处理和采纳干部群众所提的建设性意见,同时做意见的反馈工作,以调动干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四、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违反制度规定、不据实公开或不实行公开的情形,视情节轻重,适用以下处理办法:

  1、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2、责令责任人员作出具书面检查,予以通报批评;

  3、进行诫勉谈话;

  4、取消当年各类先进参评资格;

  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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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旺藏乡党委党务公开制度

  一、党务公开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不断扩大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村党支部的执政能力。

  二、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全乡工作、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五个方面的具体事项以及多数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的非保密的党内其他事项。

  三、党务公开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回避矛盾、避重就轻,内容真实、全面、具体。

  四、党务公开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全社会公开的,要在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上公开。

  五、党务公开要突出时效,常规性工作每季度公开一次,阶段性工作完成后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重大事.

  资料

  项经镇党委审批后公开。

  六、公开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旺藏乡财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本乡各项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全面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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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第四条

  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人员统一管理。

  第五条

  财务收入主要包括:事业收入;财政收入(含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六条

  各项收费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

  财务开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及时公开,接受监督。乡领导以身作则,当好表率。

  第八条

  事业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它费用。

  经营支出主要包括彩球成本、影视广告成本等产业经营支出,经营支出严格成本核算管理,不得超支。

  第九条

  专项基金应专款专用。购置固定资产,要及时记入固定资产明细账。

  第十条

  单位购置千元以上的物品设备等重大支出,由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单位重大财务决策,由职工会讨论,乡务会集中研究决定并将执行情况公开;各项财务收支活动,由单.

  资料

  位财务人员统一审核,定期报乡务会审定;会计原始账簿、报表等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公开;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财务事项随时公开。提高财务运作活动的透明度。

  第十二条

  报账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权限管理财务和现金,及时对帐,按时报账,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反映,妥善处理。否则,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

  在保证财务公开事项的前提下,严格执行财务保密规定,不得随意传播单位财务情况,否则,按失职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

  本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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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

  旺藏乡各村村务公开制度

  一、村务公开的内容。村财务、干部目标责任制及工资报酬、宅基地分配、企业承包费、计划生育指标、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等群众关注的事项。重点应放在村级财务公开上,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各项收入和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代收代缴费用、水电费、以资代劳情况以及群众需要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二、村务公开的形式。可采用开设公开栏、张榜公布,也可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全体村民有权随时对村委会的活动提出批评和建议,也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反映情况。

  三、村务公开的时间。需要公开的事项要根据不同内容采取随时公开、季度公开和年终公开等形式向村民公开。有.

  资料

  些时限较长的事项,可以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布一次进展情况。每一件较大事项完成之后,要及时向群众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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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七: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大同镇大同村党风廉政建设

  主

  要

  制

  度

  大同村党支部

  二O一二年二月

  大同村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严格执行上级党组织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2、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重大问题必须经党支部讨论作出决定,两委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工,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不得借口集体领导而不分事情大小都由主要领导人决定,推诿扯皮。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事,也不得借口分工负责擅作主张,各行其是。

  3、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凡涉及全村村民利益的事项,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益事业的兴办等村民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都必须经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作出决定。

  4、党员和村级党员干部,必须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和村党支部的决定和村规民约,坚持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凡要求群众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首先自己不做,村干部都要全面履行诺廉内容。党员和村级党员干部也是村民中的一员,享受与村民同等待遇,不搞特殊化,不以权谋私。

  5、党员和村级党员干部,要求严格遵守财务制度。自觉按财务制度办事。禁止公私不分,假公济私,巧立名目,挥霍集体财物。

  6、土地开发严格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土地开发,基建项目实行公开办理制度。

  7、对违反本制度的党员和村级党员干部,必须追究其责任,责任追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谈话、批评、教育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责令检讨、待岗、诫勉、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大同村党员干部党风廉政集中教育制度

  1、村党组织要通过召开村两委班子会议,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纪律规定、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强村级班子自身建设。

  2、村党组织要利用党员活动日和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纪条规、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规定,做到每年对党员干部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不少于2次。

  3、村党组织要及时为党员干部提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学习资料。

  4、结合远程教育,开展党纪党规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案件警示教育。

  大同镇大同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为进一步加强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责任制落实工作,根据镇党委、纪委有关要求,结合本村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二、积极与镇纪委签订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馈制度,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立足教育,着眼防范;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馈制度,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支部、村委会齐抓共管,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监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底各项目标考核中。支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其他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五、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村民代表及群众对村“两委”工作意见,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村党支部及时研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六、村“两委”班子每半年要组织召开一次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照检查落实,提高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自觉性。

  七、党风廉政建设主要负责人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加强监督检查,协调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大同村“两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共同职责

  一、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按照规定开支经费,不用公款购买个人通信和交通工具,不暗示或授意财会人员设臵“小金库”,除财会人员外,其他人不直接经收和管理现金,直系亲属不担任本村经济组织财会职务,不参与集体工程项目投标。廉洁自律及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和年终工作总结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接受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不断完善廉政规章制度。要与时俱进,根据改革开放的要求及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依靠体制创新、制度创新,从源头上防止和治理腐败。

  三、全面实行联系村民小组责任制度。加强对联系点经济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经常深入联系点、联系户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强化监督职责,定期对联系的村民小组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认真执行《甘肃省村务管理办法(试行)》。保证村民充分的知情权、管理权及重大事务决策权,遵守村务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专题公布解决农村“热点”问题,接受村民理财小组的财务监督,运用村务财务公开和现代管理手段,强化农村廉洁网络。

  六、教育配偶、子女遵纪守法。不违章抢建,不违规占用土地,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邪教或黑恶势力组织,不参与聚众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非法活动,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利用自己的职权为家庭成员谋取私利。

  大同村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一、对本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根据上级党委、政府、纪委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作出安排,采取措施,抓好落实。

  二、负责建立与完善“两委会”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和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抓好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和奖惩工作,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三、负责经常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廉政法规,学习村制定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督促班子成员自查自纠。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发现班子成员不良苗头及时教育、纠正。

  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要事项集体决策。严格按照村委会提出方案,经支部讨论通过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决策程序,实行民主决策。

  五、严格执行村务日常经费开支实行“两笔会签”及财务监督制度,每月组织审查一次财务收支报表,协调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开展工作。

  六、对村民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本村发生恶性事件,要迅速深入现场调查解决,化解矛盾,控制事态发展。

  七、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做好新党员的发展工作,认真培养,深入考察,严格把关,防止发生

  “突击入党”等问题。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工作。

  大同村村委会主任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

  一、协助党支部书记抓好本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镇党委对“两委会”班子及成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

  二、负责建立、健全村委会及村民小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检查监督财会人员履行职责,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三、负责组织落实村务公开工作。坚持村委会、村民小组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增加财务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及时纠正乱收费不正之风。配合上级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四、负责做好村民信访工作,进村入户化解矛盾,避免村民集体、越级上访。积极配合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五、协助村民会议按照选举法规推荐选举村委会干部,协助掌握村民选举工作情况,防止发生贿选、拉票、压制民主等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人唯亲的不正之风。

  六、严格执行财会制度。主动配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村财务收支情况,汇同会计做好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制度和村民利益的行为。

  七、认真抓好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具体掌握全村育龄夫妇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及时防止可能发生的超生偷生问题,并将计划生育情况定期张榜公布。

  八、负责抓好村民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村民法纪意识。及时、细致地调解村民的民事纠纷。

  九、加强对村治安队的教育管理,提高治安队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其维护社会安定的作用。

  一、实行村务公开,要正确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贯彻落实村务公开为基础,坚持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繁荣。

  二、村务公开工作,由村委会负责组织落实,按照内容真实准确、简洁明了,方便群众,公开形式灵活多样,公开时间及时有效的要求进行。

  三、村务公开十项内容:1、财务情况;2、承包、租赁项目;3、集体基建项目投资和招标情况;4、农民负担情况;5、申请宅基地审批情况;6、计划生育情况;7、土地转让收支情况;8、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

  四、村务公开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形式进行。财务情况、计划生育,每月公布一次;农民负担情况、宅基地申请审批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干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半年、年终各公布一次;承包、租赁项目,集体基建项目投资和招标情况、土地转让收支情况等项在完成之后10天内公布。

  五、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从村民代表中直接选出5-7人组成村委会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要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懂得财务知识;在村民中有较高威信;关心集体,办事公道;不担任村、组干部;不是村干部的家属、亲戚。

  六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有权对村务公开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有权向镇级有关部门反映村务管理中的问题。

  七、村委会要热情支持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工作,鼓励群众提出问题和工作建议。对反映的存在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解释;对反映的违法违纪问题要坚决制止,及时报告并协同镇纪委查处,不得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群众进行压制或打击报复。

  八、要把村务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作为考核村干部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的重要项目,每年年终向村民代表会议专题报告村务公开工作情况。

  大同镇大同村村务公开制度

  大同村村干部和党员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村干部和党员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买卖、转让、占用集体土地,或者违章搭建地上建筑物;

  (二)在集体土地征用、承包,集体资产租赁、经营,集体工程项目发包,集体物品采购等过程中暗箱操作,优厚亲友,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违反规定擅自处臵集体资金、资产、资源;

  (四)克扣、截留、拖欠支农、扶贫、救灾、移民、征地补偿等款物;

  (五)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六)以各种非法手段拉票“贿选”或者在选举中侵犯村民的合法权利;

  (七)侵占集体财物或者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八)以村务或者其他公务为借口,用公款吃喝或者用公款相互宴请;

  (九)以个人名义存储公款或者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十)公费旅游,以开会、考察、学习等名义变相公费旅游或者用公款为他人支付旅游费用;

  (十一)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

  (十二)借婚丧嫁娶及喜庆等事宜,聚敛钱财;

  (十三)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色情、涉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以及为“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便利条件;

  (十四)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大同村村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特制定村(居)干部廉政承诺制度。

  一、“双述双诺”对象。

  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两委办公室主任等村干部。

  二、“双述双诺”代表。

  党员代表由村支部提名,党员大会通过。群众代表由村民小组推荐,每组1—2名,选出30-50名代表直接参加“双述”会议。

  三、“双述双诺”主要内容。

  职务履行情况:包括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落实情况,尤其是对村级财务的收支情况;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情况;人口计划落实以及抚养费的征缴情况,村级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租赁、集体资产处臵等情况;各项补贴发放及扶贫政策宣传与落实情况;其它群众比较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处理解决情况等。

  勤政廉政情况:包括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及有关问题处理情况;

  公务接待及有关费用支出情况;村干部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等重大事宜办理情况;其它廉洁自律情况等。

  四、“双述双诺”方法步骤。

  1、公开诺廉。村“两委”成员年初按照各自分工和职责签订《职务履行与廉洁自律承诺书》。“双述”对象在“双述”会上,对今后职务履行和廉洁自律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2、个人述廉。“双述”对象书面报告分管工作的落实情况、本人廉洁情况以及今后的工作安排、落实措施等。

  3、民主评廉。与会人员现场评议,村支部汇总收集整理党员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村党支部办公室。

  4、结果反馈。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村干部的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并在下一次“双述”会上汇报。反馈意见通过村务公开栏、广播、党员大会等形式及时公布、公开。

  五、违反“双述双诺”的处理

  承诺人违反承诺,构成违纪的,由乡镇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尚不构成违纪的,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和批评教育,督促干部改正过错,认真履行职责和承诺。

  为强化对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强村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做到“立足于防范,着眼于教育”,制定村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一、谈话方式

  根据谈话目的、谈话内容和谈话对象的不同,谈话分为集体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集体廉政谈话为集中性学习教育活动,一般定期举行。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为警告性、批评教育性措施,因事、因人而定、不定期进行。

  二、谈话内容和谈话的组织实施

  1、集体廉政谈话

  集体廉政谈话一般安排在村级组织换届后新一届两委干部上任初进行。参加对象为所有新当选村两委干部及村委会聘任千部。主谈人为乡镇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新当选的村两委一把手,要单独接受乡镇纪委书记的廉政谈话。

  谈话内容:①进行宗旨意识、权力观、价值观教育;②学习有关廉政法律和规章制度。重点学习村级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制度;③剖析村干部违纪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④对干部自身建设提出建议和要求。

  2、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一般安排在村或村干部有轻微违纪现象或有不当行为发生,但尚不够纪律处分时实施。谈话对象为具体违纪人员和不当行为人。主谈人为乡镇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纪委书记,具体根据谈话对象和行为性质而定。

  谈话内容:①针对存在问题,讲清行为性质,帮助干部认清行为大同村村干部廉政谈话制度

  性质、违反党政纪程度、后果及危害;②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③谈话对象表明态度和改正意见。

  3、警示谈话

  警示谈话一般安排在干部自身建设、工作开展中出现不良苗头和倾向时进行。谈话对象为村两委主要干部、具体有违纪倾向的干部。谈话人为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谈话内容:①讲清行为不良后果:②明确今后工作重点或努力方向,提出建议、希望和要求;③进行廉政教育。

  三、工作要求

  1、乡镇各职能科室在平常工作考核、干部考察、民主评议、专项检查以及信访工作中,发现违纪线索或需要谈话的现象时.及时向乡镇纪委报告。由乡镇纪委核实并向党委汇报后组织谈话。

  2、参加谈话的领导和工作人员,根据谈话主题、谈话万式和谈话对象确定。每次谈话情况要及时整理存档。

  3、实施谈话前,由乡镇纪委将谈话主题、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通知谈话对象。谈话对象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时接受谈话。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前来的,应提前向乡镇纪委请假。

  4、进行谈话时,谈话对象要如实汇报思想、工作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执行情况。允许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做出解释和提出不同意见。对主谈人提出的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谈话对象应有明确的表态。

  5、谈话结束后,谈话对象对要求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措施及时整改。乡镇纪委要加强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及时收集反馈信息,督促谈话对象高质量完成整改。

  大同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一)监委会产生和组成

  1、监委会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产生,经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监督,并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监委会任期与村委会同届。

  2、组成人员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法律意识强,熟悉村情,热心为村民服务,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敢于监督。不是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报帐员(文书)及其近亲属的村民代表。

  3、监委会由3人组成,设主任1人,组成人员在村民代表会议中推选或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可以由村党组织成员兼任。监委会成员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受村民代表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不直接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

  (二)监委会职能

  1、在村党组织领导下,配合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2、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

  3、对村财务公开清单和报帐前的凭证进行审核。

  4、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

  5、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做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村

  委会须就具体事项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表决决定。

  6、参与乡镇党委对村干部的年终述职考评。

  7、对村级建设工程、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出租出让实行全程监督,使招投标公开、公正、透明进行。

  8、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依法提出罢免建议。

  9、遵守村规民约,充分发挥表率作用。

  (三)监委会义务

  1、支持村两委正常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工作的误解。

  2、定期不定期向村党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

  3、及时向村党支部、村委会等组织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4、联系村民,广泛听取意见,履行监督职责。

  (四)监委会监督。

  对违法乱纪、严重失职的监委会成员,经村党支部提议,村民代表会议有权予以撤换。每年由村民代表会议对其成员进行年度信任度测评,信任票不到应到会村民代表人数一半的,终止职务,按规定程序选举新的成员。

  大同村村民民主决策制度

  1、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一年应至少召开一次村民会议。

  2、在有“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提议”的情况下,村民委员会应立即召开村民会议。

  3、召开村民会议,出席会议的村民必须超过全体18周岁以上村民的半数。

  4、村民代表会议议题主要有四种:一是需会议审议的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和上一次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的报告;二是需代表讨论、表决的村内重大自治事务;三是村民提出的急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其他问题。

  5、村民代表会议议题应在3日前通知村民代表,广泛征求村民意见。

  6、村民代表会议,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大同村村民询问质询制度

  1、凡群众对村务、财务有不清楚、不理解和有疑点的地方,均可向“两委”提出质询。

  2、除两委班子成员外,村民组长、企业负责人、学校负责人以及其他公益事业的管理人员,均为村民质询的接询人。

  3、村民质询一般采用书面质疑和当面质询两种形式。书面质询是日常生活中群众向相关人员提出的质询,当面质询是民主议事会成员代表本人和其他村民在“述职述廉大会”上当面质询。

  4、无论书面还是当面质询,有关人员都必须积极地向质询人作出负责的答复。书面质询书面答复最长时间不得超过5天,当面质询应当当面作出答复,确实当面答复有困难应作出解释和说明,在两天之内给予解决。

  5、对于一些暂无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召开相关会议,集体讨论后向群众进行公布和说明。

  6、对于在质询中,涉及到个人隐私或受法律保护的内容,接询人可谢绝回答。

  大同村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

  1、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一般每年一次。

  2、评议对象为村党支部、村委会班子成员,村集体经济组成成员,团、妇、民兵、民调、治保等组织成员,届时应邀请镇党委政府领导参加。

  3、要以被评议者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和勤政、廉政为主要内容,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干部”标准进行评议。

  4、被评议者本人先进行述职并作出自我评价,然后由评议者对被评议者进行面对面或者背靠背评议,最后再对每个被评议者按“优秀、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四个档次进行民意测验。

  5、参加评议人员范围为村民代表或户代表。

  6、对评议的基本胜任干部要制定帮教措施,限期晋档升格,对不胜任干部要进行妥善处臵。

  7、评议结果要作为评模、评奖的重要依据。评议结果要存入干部档案。

篇十八:村委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该由谁负责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章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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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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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布日期】2006.11.08?

  【字

  号】鄂办发[200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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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行日期】2006.11.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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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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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6年11月8日

  鄂办发〔2006〕43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促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和谐湖北建设,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农村基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我省农村安定和谐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有力保证。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党员干部务必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

  认识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贯彻落实《意见》,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二、全面把握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

  加强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湖北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使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作风明显改进;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基本健全,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具有湖北特色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三、大力开展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

  农村基层反腐倡廉教育要以乡(镇)、村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为重点,紧密结合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群众观念、政策观念、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促使党员干部自觉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求真务实,艰苦创业,严格按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办事,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不断改进教育方式,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注重发挥县、乡党校的作用,注重运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注重利用干部身边的正反典型,扎实有效地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要采用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创建形式推进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农村基层廉政文化室、廉政文化户的创建活动,倡导文明、淳朴的乡风村风民风,形成崇尚清廉的社会风尚。

  四、切实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县(市、区)党政机关要建立农村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剖“麻雀”,以点带面,推进工作。乡镇干部要落实包村联户制度,经常走村入户,把主要精力放在新农村建设各项政策的落实上,放在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上;要严格执行出勤制度和值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安心基层工作,切实克服“走读”现象。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委有关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坚持做到中央提出的“六要六不要”,具体做到“十不”:一是对党的政策执行不走样;二是对群众要办的事不推诿;三是对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不违规擅自处置;四是对支农、惠农款物不贪污、挪用;五是不利用权力刁难群众、吃拿卡要;六是不利用职权借婚丧嫁娶和其他喜庆事宜收钱敛财;七是不参与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八是不优亲厚友谋取不正当利益,或以家族、宗族势力影响决定涉及集体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九是不拉票贿选和在入党、征兵、提职等方面搞权钱交易;十是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党员干部不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矿产、参与村(居)土地征用补偿款及其他集体利益分配、承包经营农村集体土地。

  五、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权力的制约机制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农村基层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积极推行对村干部民主评议和村民询问质询制度。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基层站所事务公开、村务公开,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

  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等问题。完善农村基层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积极推行村党支部选举“两推一选”制度。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健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勤廉双述”、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

  六、深化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规范化管理

  要在农村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级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按照定项限额管理、控制开支项目和标准、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要求,认真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积极推行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依托乡镇会计服务中心,对村级资金、财务实行“委托双代理”。规范村级财务工作流程,完善民主理财运行机制。积极化解乡镇和村级债务。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特别是“城(镇)中村”、“城(镇)郊村”集体资产的清理和规范,积极开展“城(镇)中村”、“城(镇)郊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完善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规范土地、矿产、山林、滩涂、池塘等村集体资源的开发利用,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制度。逐步推进乡镇干部在交通、通讯、接待等方面的职务消费制度改革。规范农村基层公务接待,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乡镇实行定点接待和接待费限额管理,村、组实行零接待费制度。

  七、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在农村各项政策贯彻落实

  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围绕农村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在乡镇机构改革、县乡财务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教育、医疗、文化等公用事业改革、国有农场改革过程中搞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等违反纪律的行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资金运行、各项支农惠农

  政策落实和扶贫、救灾、救助、移民等款物使用发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涉农资金的专项审计,督促各地区各部门严格执行涉农资金管理规定,确保涉农资金专款专用,确保粮食直补、粮食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直补、退耕还林补助、林业生态效益补偿等惠农政策和各种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落实情况、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控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护农民的积极性。加强对以“六改五通”(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改垃圾堆放,通路、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息)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八、维护农民群众利益,切实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行为

  大力推进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打造“服务农民平台”。认真执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除学杂费、贫困家庭学生“两免一补”规定,切实解决农民子女“上学难”问题。认真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坚决纠正农村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农民“看病贵”的问题,防止假劣药品危害农民群众身体健康。建立和完善农民负担监测机制,认真落实涉农税费、价格“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加强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与监督,坚决纠正在农民建房、用电用水和务工经商等方面存在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建立和完善农民维权保障机制,坚决纠正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规范征地程序和补偿标准,全面落实农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项审计和公开制度,坚决防止乱占滥用耕地的行为,切实纠正和查处拖欠、克扣、挪用、贪污征地补偿费的行为。

  九、加强农村基层信访工作,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构建基层信访网络,有条件的乡、村要设立信访接待室、说事室,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推行乡镇机关干部下访制度,主动了解和解决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严格信访责任制,落实首访责任,坚持“谁接访谁负责”的原则,力求首次信访解决问题,严禁简单粗暴、敷衍推诿,避免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群体上访,把问题解决在农村基层和萌芽状态。建立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制度,保证处理信访问题公开、公平、公正。建立信访督查和反馈制度,对领导批办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要及时办理并回告情况,对署实名信访举报的,要适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

  十、严明纪律,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中的违法违纪案件。重点查处截留、挪用、侵占、贪污支农惠农资金和征地补偿费案件;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案件;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涉及农民负担恶性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件;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选举中拉票“贿选”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案件;参与赌博、大操大办、腐化堕落等案件。要结合农村实际,在法律、纪律和组织原则允许的范围内,整合基层办案力量,改进办案方式。注意把握政策,依法依纪查处农村非党员、非公务员身份的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

  十一、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负起全面领导责任,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重大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市、区)是关键,乡镇是基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要研究制定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细化制度规定,确定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乡镇党

  委、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县(市、区)、乡(镇)党委每年年底要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十二、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农村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合理配置、使用乡镇纪检监察力量。乡镇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除书记外,可配备专职副书记1名,其他委员可以兼职。村和基层站所党支部应设纪检委员。要加强对农村基层纪检干部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十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职责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部门分工,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组织、宣传、政法、民政、农业、财政、审计、教育、卫生、交通、水利、林业、工商、税务、建设、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落实。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级垂直管理单位要结合业务工作加强对下级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垂直管理的乡镇站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要接受所在乡镇的监督和检查。

  十四、结合实际,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分类指导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要针对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同阶段

  和具体要求,针对不同地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和条件,针对乡镇、建制村和基层站所的不同特点,提出相应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要求措施。要坚持与时俱进,在总结完善以往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依靠群众,不断研究和改进乡镇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形成各地工作特色,推进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取得新的实效。

  十五、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奖惩机制

  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上级检查考核与本级自查自纠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或奖励;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要关心爱护农村基层干部,逐步完善村干部报酬待遇、社会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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