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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政策论文【五篇】(完整)

时间:2023-07-11 17:2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在我国,环保产业被称为“环境保护产业”(environmentalprotectionindustry),简称为“环保产业”。从环保产业发展趋势看,国际上普遍认为目前环保产业发展的核心内容是包括环境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政策论文【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环保政策论文【五篇】

环保政策论文范文第1篇

1.1环保产业的内涵

在我国,环保产业被称为“环境保护产业”(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简称为“环保产业”。从环保产业发展趋势看,国际上普遍认为目前环保产业发展的核心内容是包括环境污染控制与减排、污染清理以及废物处理等方面提供产品与服务,针对环境问题的终端治理;环保产业发展的必然走向是针对产品的整个过程,既包括环境问题的终端,同时还涉及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采用国内的技术、对环境的影响以及生产材料的选择等全程跟踪管理。

环保产业的目的是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利用量和废物排放量,某种程度上讲环境保护的目的也正在于此。为了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需要环保投资。环境保护的投入对环保设备和环保技术的需求推动了环保产业的产生和发展。

1. 2环保产业投融资

国家环境保护局将环保投资定义为:环境保护投入是指社会各有关投资主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以社会积累基金和各种补偿基金、生产经营基金中的资金支付防治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其中包括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和环境管理与环境科技投入两个方面。环境保护投资和环境保护融资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环保融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筹集资金的融资活动,而有些环境投资也需要进行相关的融资活动,两者的资金活动有所重叠进而很难将二者进行严格的区分。因此单独提“环保投资”或“环保融资”都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从目前来看,“环保投融资”的提法更加合适。当它强调环保投资时,指的是为着预期产出而投入资本于环保行业的经济活动;当它作为环保融资强调时,指的是资金融通。

2我国环保产业投融资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环境保护的年投资额一直呈现稳定的上升趋势,2007-2012年,环境保护的年投资额分别为3387.3亿元、4490. 3亿元、5258. 4亿元、6654. 2亿元、7114. 0亿元和8253. 5亿元,占同期UDP的比重分别为1. 36%、1. 49%、1. 54%、1. 67%、1. 5%和1. 59%(根据2007-2012年《全国环境统计公报》各年相关数据整理得到)。

但是,环保产业投资总量还远远不能满足控制环境恶化加剧及改善环境质量的要求,环保产业投资总额占同期UDP的比重仍然偏低。

2. 1环保产业投资主体仍以政府为主,企业缺乏环保投资动力

从表2环保投资结构可看出,城市基础设施环保投资呈快速上升趋势,“十五”到“十五”环保投资总量增加了2. 5倍,但环保投资占UDP的比例都在1. 3%左右徘徊,但城市基础设施环保投资由“十五”的655. 8亿元增加到“十五”期间的5182. 2亿元。“十五”期间城市基础设施环保投资占环保投资总量逼近60000“十五”期间,全社会环保投资达到22356. 2亿元,约占UDP的1.500“十二五”前两年,国家已经投入了15367. 5亿元。

2.2环保产业投融资市场机制不健全

在当前,由于市场化机制尚未形成,使得外界参与投资出现了瓶颈效应,企业对环保产业缺乏投资信心,阻碍了建设资金的投入,环保基础设施资金缺口加大。一是价格体系不完善,价格不以价值为基准,而由政府物价部门核准,这种不合理的价格机制抑制了资金流入环保产业。20世纪末以来,尽管国家对环境保护领域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如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各类企业主要是民营企业进入环保领域等,但这并未完全打破行政垄断,从而抑制了社会资金的进入。二是政府企业(市场)职责分工不明晰。政府的角色还没有完全转变,企业生产对环境造成的外部成本还没有完全内部化,企业环保投资的积极性缺乏。三是中央与地方政府环保事权划分不明确,使得环保领域的投入存在着重复和缺位,各级政府不能很好履行其环保责任。

2.3环保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不完善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已不能完全适应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现状。从政策内容来看,不少政策措施还以各级政府的传统计划和行政管制为基础,依赖于领导的重视。从政策制定、实施、评估、修正这一循环周期来看,各个环节都相当薄弱,没有很强的连接性和稳定性。在相当多的地区,仅仅依靠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无法保证各项政策得到切实落实,这直接制约了环境质量的改善。

3我国环保产业投融资机制创新的政策研究

据外部性和公共产品理论,环保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产业,其健康持续的发展需要国家予以一定的财力支持。但是完全依靠国家投资发展环保产业并非长久之计,要借助市场的力量,引进民问或社会资本流入环保领域才能真正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

3.1政府运用财政税收政策鼓励和诱导企业投资于环保领域

(1)建立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制度。一是在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预算科目中建立环境保护财政支出预算科目,建立确保财政环保投资稳定增长的财政预算制度,规定政府对环保产业的刚性投入。二是明确环境事权和财权职责。建立环境保护财政支出体制的依据是中央和地方环境保护事权配置,应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政府对一些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政策和财力支持。

(2)建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绿色”财政税收制度。实际上我国税收制度的设计已经体现了环境保护的政策倾向。如1995年财政部「财工字152号文件规定,“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为主要原料进行生产的,在5年内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现行的税收政策主要体现在综合利用方面,而且各地落实情况也不尽如意。因此,必须加快税制改革,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零税率政策的调节范围,鼓励各类环境保护投资项目的建设。

3.2政府通过金融信贷政策,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环保产业

3. 2. 1金融政策

制定金融政策能够引导金融机构资金进入环保投资领域。对环保信贷给予相应的优惠,鼓励银行在确保信贷安全的前提下积极参与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相关的项目。通过建立投资优惠机制,使金融机构的资金流入环保产业领域。特别是政策性银行应以多重优惠方式对环境保护予以信贷方面的资金支持。同时应将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保行为列入信贷对象评价标准之内,使同一行业中环保投资做得良好的企业易于获得信贷资金,而忽视环保行动的企业难以获得信贷资金。

3. 2. 2融资政策

一方面,建立稳定的政策环境,引导资本投资环保领域。政府必须严格执法,对于污染企业或违反法规标准的企业进行相应的法律惩罚,以保证其有足够的环保投入;同时,政府还需制定有关环境服务的税收和价格优惠政策,对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行为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奖励补贴。另一方面,成立“绿色银行”或“中国环保银行”。在中国向绿色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成立“绿色银行”是一个发展趋势。

环保政策论文范文第2篇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17.12.046

Policy Textual and Quantitative Research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olicy in China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olicy Tools

LI Xiao-yu1,CAI Yu-ting2

(Schoo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China University of Geosciences, Wuhan 430074, China)

Abstrac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olicy is the key to realize the benign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olicy have important significance to solve the increasingly serious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blems. This paper encoded and quantified the collected policy texts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olicy tools and constructs the analytical two-dimensional framework based on the policy tools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trategy. The study showed there were some problems in Chines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olicy, for example, the policy tools types were lopsided and the policy.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olicy;

policy tools;

policy text;

quantitative analysis

近些年来,中国经济发展迅猛,但与此同时,环境污染问题却日益严重,这已经引起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环境问题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产物,环境保护政策是解决环境问题的关键[1]。因此制定科学的环境保护政策不仅仅是推动环境保护的必然步骤,更是协调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的现实要求。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中国从中央到地方,陆续制定了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这些政策在应对日益复杂的环保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不得不面对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的现实,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中国环境保护政策的脆弱或者不足。

本研究基于政策工具视角研究中国环境保护政策,通过对中国历年来的环境保护政策文本进行搜集、编码、统计、分类,总结出中国环境保护政策的演变历史及特点,构建出政策工具和环境保护政策的二?S分析框架,分析出其存在的不足,提出优化建议,从而促进中国环境保护政策的进一步完善。

1 中国环境保护政策文本选择与研究方法

1.1 文本选择

中国环境法规建设工作开端于20世纪70年代,1973年中国环境保护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个环境保护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1974年颁布的《环境保护规划要点和主要措施》提出按照“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强调加强水资源保护,企业要改革工艺、消除污染危害以及企业排污应该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等措施,环保理念、加强技术改造以及末端治理的思路初见端倪。此后随着中国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以及环境保护意识的进一步增强,更多的环境保护政策文本相继颁布。

本研究所选择的中国环境保护政策文本主要从北大法宝、法律法规库、中国环境网及机关部委相关网站进行收集,共收集到300余份相关政策文本。鉴于所分析文本时间跨度长、文本数量较多,本研究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筛选:①政策文本直接体现与环境保护相关,如具有环境防治、环境污染治理、环境规划、环境测评、环境监督、环境管制等特点;
②发文机关为全国人大及国务院或其直属机构,体现出中央层面的意图;
③依据蔡守秋的《论中国的环境政策》,将中国环境政策表现形式概括为以下几种:法律法规、党的政策文件、党和政府联合政策、领导人的讲话、指示、报告等[2]。

因此,本研究选择的文本类型为法律、法规、规定、规划、通知等直接具有指导性意图的政策文本。按此标准,选取从1973-2016年的132份政策文本作为样本,并从中提取了直接与环境保护相关政策的307份文本内容作为分析对象进行编码。

1.2 研究方法

文本分析法是一种基于定性分析基础上的定量研究方法,起源于军事情报研究,近年来相继在社会学、心理学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运用[3]。本研究基于Rothell等的供给型、需求型和环境型三类政策工具理论,对选取的政策文本进行定量分析[4]。政策工具是意图通过把政策文本变成具体的管理手段,把政策理想转变为政策现实[5]。本研究首先将政策文本内容编码、分类,然后统计不同类型的政策工具、政策内容,通过统计图表的形式直观展示出各种政策工具和政策内容使用状况。通过政策工具维度和环境保护战略维度构建出中国环境保护政策二维分析框架,有效分析出政策工具视角下中国环境保护政策现状、不足,并进一步提出优化建议。

3.2.3 环境保护政策二维分析框架构建 基于X维度(政策工具维度)和Y维度(环境保护战略维度)分析,构建出中国环境保护的二维分析框架(图3)。

3.3 中国环境保护政策工具与政策内容统计分析

结合需求型、环境型、供给型三类环境保护政策工具进行编码统计,可以得出中国环境保护政策工具、政策内容使用比例,如表4所示。

从表4可以看出中国环境保护政策在不同政策工具中的使用状况、所占比例。总体来看,供给型政策使用最为丰富,占44.5%,这与中国之前的管理型政府模式密不可分;
其次则是环境型政策工具,占36.7%;
使用不足的则是需求型政策工具,占18.6%。而政策工具中的具体政策内容差异较大,如服务外包占2.0%、金融支持占2.6%、税费政策占2.9%,而在政策内容使用上更倾向于策略性措施(20.5%)、法规管制(10.7%)、环保机构(12.3%)。这为中国环境保护政策的完善指明了方向,今后在进行政策工具选择优化、政策内容使用时,应该加大激发需求型政策工具及服务外包、金融支持、税费政策内容的使用比例。

4 研究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中国环境保护政策总体上取得了很大的发展,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为核心,以各项法规、意见、规划、条例、办法、决定为辅助的较为完整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通过政策工具的逻辑分析,可以发现,中国环境保护政策综合运用了环境型政策工具、供给型政策工具、需求型政策工具,囊括了环境保护规划、环境污染治理、环境保护监测、环境保护监督、环境保护评价、环境污染防治的环境保护具体内容规定。与此同时,研究也发现当前中国环境保护政策还存在不完善的方面。

4.1 政策工具类型运用比例不均衡

通过政策文本内容编码、统计、分析,目前中国环境保护政策三类政策工具所占比例分别为:供给型44.5%、环境型36.7%、需求型18.6%(表4)。从中可以看出,当前中国政策工具中存在供给型政策偏多,需求型不足的现象。中国环境保护政策工具比例不均衡一定程度上与中国政府管理模式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中国政府管理经历了从管理型到服务型,从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的转变。管理型、全能型提倡政府是主角,出现政府的规定、条例、意见使用较多的情况,在环境保护政策工具上也体现出供给型、环境型政策工具使用比例较大的局面。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7]。保护环境作为一种有效配置资源的形式,其需求型政策工具严重的不足,没有最大程度地激发市场活力。

4.2 政策内容使用存在偏差

由表4可以看出,中国政策内容涉及领域较为广泛,但通过量化结果也可以看出政策内容仍存在一定的偏差。具体而言,政府在服务外包(2.0%)、政府采购(5.5%)、环保资金投入(5.5%)、环保设施建设(7.8)、环保人才培养(7.2%)、税费政策(2.9%)等方面内容的规定缺乏。服务外包可以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因此政府应做好掌舵人,有效发挥社会、企业、公众力量,参与到环境保护工作中,政府应该增加政府采购、服务外包等政策内容;
环保资金是进行环境保护的物质保障,政策层面应该对此进行更为具体的规定,促使环保资金注入更加充足,环保设施建设更加全面,环保人才建设满足环保事业的需求。

4.3 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存在“两难”悖论

十八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各领域和各阶段。”[8]其作为指导、协调中国环境保护建设和经济发展建设的总方针具有全局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协调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关系的重要性。经济的发展和环境保护是相辅相成的,以牺牲环境发展经济的国家、地区、城市均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长期以来,中国存在着一个政府绩效考核的误区,即过分注重GDP,而忽视了对环境保护方面的考核,致使部分地方政府没有兼顾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GDP的发展。刘太刚[9]指出,目前中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存在四种“囚徒困境”:即经济主体之间、地方政府之间、经济政策与环境政策之间、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之间。通过对中国环境保护政策文本内容分析可以发现,目前中国环境保护政策在指导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支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方面存在不足,同时规范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共同致力于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关系的政策文本较为罕见。因此今后在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时,需要通过政策引导、规范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者间的关系,走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囚徒困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共赢。可喜的是,近几年来,中国许多地方政府纷纷将环境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部分地方政府甚至将环境指标列于经济指标之前,这有效地纠正了中国原有的政府绩效考核的指标偏差,有利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5 优化建议

5.1 均衡政策工具运用比例,矫正政策内容使用偏差

政策目?耸钦?策活动的核心,作为设计政策、执行政策的归宿和评价政策的标准[10,11]。环境政策能否有效发挥作用则依赖于科学的政策内容使用和合理的政策工具运用。

具体而言,针对中国目前政策工具运用比例不均衡和政策内容有所偏差的不足,应着手以下方面:积极顺应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加大需求型政策工具的运用比例,适当调整供给型和环境型政策工具偏多的现实境况。政府应该积极出台相关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和公民力量参与到环境保护中,为环境保护提供坚实的人、财、物支持。尤其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大力推行“PPP模式”,更进一步释放出通过公私合作、有效发挥政府和私人合作的重要意义。在有限政府理念下,政府应该立足于宏观管理,而具体的服务则应该更多地通过政府采购、市场塑造、服务外包等形式来完成;
对于中国环境保护在人才培养上和资金支持上的不足,则应该进一步加大财力投入和科学研究,实现技术、人才的领先,积极运用互联网及学校教育培养公民环保意识,使社会形成“知环保、懂环保、做环保”的风貌,进而全面推进中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环保政策论文范文第3篇

关键词:碳排放权;
环保投资;
电力企业

1文献综述

1.1碳排放权交易概念

基于科斯定理,碳排放权交易就是将二氧化碳排放权视为一种商品,初始所有者是政府,政府设立定额的排放总量,通过免费分配或拍卖的方式将二氧化碳这种具有负外部性气体的排放权分配给各个排放主体,企业可以根据需求在交易市场上出售或者购买。以价格为信号引导企业做出决策,减排成本高的排放者会主动向减排成本低的出售者购买额度,这种机制在控制社会排放总量一定的条件下还能实现排放量逐年下降的效果,实现帕累托最优。

1.2碳排放权对企业环保投资的影响

Newell认为相较于政府命令式的环境规制工具,市场型的规制工具更能促进企业的环保支出。环保投资作为一种长期的投资,具有周期长、投资大、风险高、见效慢等特点,是由企业被动来完成的。影响企业环保投资的因素主要有压力效应和激励效应两个方面。压力主要是来自政府、市场和社会公众不同程度的关注。企业进行环保投资短期主要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形象和避免罚款,虽然短期的环保资金的投入会使得企业用于产品和服务方面的各种资源受到压缩,但长期来看企业自身环境治理能力和技术提高,有效保护了生态环境,履行了社会责任的同时也有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激励效应主要是受到政府环保政策的支持,不仅能得到政府资源的支持,也能向社会释放利好的信号,有利于企业进行融资,这也能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环境治理。经济绩效是促进企业提高环保投资意识的一重大因素,同时环境规制、公司类型以及企业股东的环境保护意识对企业自主性环境管理具有显著影响。通过以上研究发现政府和社会公众对环境治理的关注度逐渐提高,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在我国刚开始实施,尚不成熟,要将交易体系推向更大的范围内,就需要更多的实证检验来分析政策的有效性和存在的问题,重污染企业是环境污染的主体,也应该是承担环保责任的主体。因此,本文以电力行业为代表来研究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重污染企业的环保投资的影响。

2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根据成本收益理论,企业作为理性的经济人,企业在做出任何投资决策前都会考虑成本和收益,MR=MC是企业最佳的决策点。其中,MR是企业进行环保投资活动带来的收益,MC是环保投资活动的成本,当MR>MC时,企业才会主动选择进行环保投资活动。中国没有实施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之前,企业面临着宽松的政策要求,企业排放的成本也很低。在政策实施后,初期企业面临的排污惩罚要低于企业的环保投入,在处罚带来的成本没有高于企业环保投入时,企业都不会选择主动进行环保投入。随着政策的不断完善,企业违规的成本也在不断上升,当污染带来的处罚高于企业的环保投入时,企业才会主动进行节能方面的技术创新和环境治理。碳排放交易体系的建立和试点城市的建设使得企业能在市场上以高于治污减排成本的价格出售或者以低于减排成本的价格购买排放权额度,对于出售的企业来说企业的收益增加,对于购买的企业来说企业治污减排的成本减少,该项政策的实施能让企业以更低的成本参与到环境治理中去。因此本文假设碳排放权交易政策能促进企业环保投入。

3研究设计

3.1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本文以2009—2019年A股沪深电力行业上市企业为初始研究样本。我国于2011年开始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本文以2011年为基数年。对于样本公司,本文剔除了下列类型观测值:一是主要变量有缺失的样本;
二是截至目前被ST或者∗ST的样本;
三是在统计期间公司的主营业务发生变化的样本。经统计,最终进行环保投资且主要变量数据完整的公司样本数为36个。本文的企业环保投资额的数据来自于企业年报通过手工整理得到,其他的财务变量数据来自于CSMAR数据库。

3.2变量选取与定义

3.2.1被解释变量:企业环保投资额(EPI)本文借鉴吕明晗等的方法,将财务报表附注中相关项目的当期发生额作为环保投入。相较于现在大多研究使用的社会报告责任书、环境责任报告以及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披露的数据,财务报表附注展示的更加客观和可靠。根据对ISO140001的标准进行解读,本文认为重污染企业的环保投资包括在建工程明细下的废气废水治理、节能节水节电、脱硫脱硝脱氮除尘等项目的资本化的支出,管理费用科目下的排污费、绿化费等。本文借鉴唐国平的做法用企业年初资产总额和年末资产总额的算术平均值对企业环保投资额进行标准化处理。3.2.2解释变量:碳排放交易政策(DID)我国自2011年开始建设碳排放交易体系,先后在深圳、上海、北京等七个试点城市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本文将定义虚拟变量treat和time。其中,treat用来衡量企业所处的区域范围,当treat取值为1时代表企业处于碳排放交易试点区域范围内,取值为0代表企业处于其他地区;
time是衡量时间的虚拟变量,取值为0代表企业处于政策实施以前年度,取值为1代表位于政策实施当年或者以后年度。即:DID=treat×time。3.2.3控制变量本文重点考察了企业的规模、收益能力、投资机会以及内部控制等方面对企业的环保投资额的影响。具体选值包括以下变量:规模(Size)为公司总收入取自然对数、负债率(Debtro)为公司期末总负债/总资产来衡量、净资产收益率(Lev)为公司当期净利润/净资产、托宾Q值(TQ)、现金持有水平(Cashhd)为期末现金余额与总资产的比值、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CRIO)、董事会规模(Brsize)即董事会人数取自然对数、独立董事比例(Rind)即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机构持股比例(Rino)以及企业的产权性质(Npr),国有性质取值为1,其余为0。3.3模型建立为了检验碳排放交易政策的实施对电力企业环保投入的影响,本文利用以下的双重差分模型来进行验证:EPIit=β0+β1treat+β2time+β3treat×time+β4Controlsit+ui+ε其中,i和t分别代表不同地区和不同时间,EPIit代表不同企业不同年份的环保投资额;
treat代表不同地区;
time为政策实施的时间;
Controlsit为会影响企业环保投资的各种因素,包括企业的规模、企业的产权性质以及企业的盈利能力等;
ui为地区随机的时间固定效应;
ε为残差值。对于该模型重点关注的是系数β3的显著性,以此来判断碳排放交易政策对企业环保投资额是否有影响。

4统计分析

4.1描述性统计分析

描述性统计分析的结果如表1所示,企业环保投资额水平的平均值为0.00872,且标准差为0.0191,说明大多数电力企业环保投入水平都接近于平均值,且大多数企业的环保投资水平都比较低;
环保投资的最大值为0.205,最小值为6.94e-05,各企业环保投资水平差异较大,电力企业在环保投资方面还有待继续提升以更好地进行环境治理。碳排放权交易政策DID的平均值为0.255,表明处于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范围内的企业数量不多,我国的碳排放交易政策的推行还要继续,争取让更多的城市处于该政策的覆盖范围内。其余控制变量的统计结果如表1所示。

4.2回归分析

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电力企业环保投资额的影响回归结果如表2所示,在模型(1)中不加入控制变量,模型(2)为加入了控制变量。两个模型中DID的系数均显著为正,表明碳排放权交易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环保投入具有正向作用。从表2中看出资产负债率、托宾Q值、产权性质对企业环保投入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表明电力企业的环保投入对资本或者货币具有较强的依赖性,同时说明电力企业现在的环保投入水平较低是由于受到资本制约的影响。净资产收益率显著为负,这也与之前的研究结论相一致,环保投资对于企业来说是一项长期投资,且带给企业的收益率较低,企业进行环保投资的目的更多的是维护企业的形象和政府的资源,因此当净资产收益率高时,电力企业更倾向于将资本投入产品生产环节而不是进行环保技术改造或环境治理。

4.3稳健性检验

为验证本文结论的可靠性,本文选择的稳健性检验方式是从数据中随机抽出1/2进行验证,稳健性检验在模型(1)和模型(2)中,DID的系数仍然显著为正,与上文的结论相一致,由此可见本文模型的稳健性较好。

5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5.1研究结论

本文以电力行业上市企业为样本,研究了碳排放权交易政策对企业环保投资额的影响。研究发现:一是我国电力企业作为重污染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投入普遍规模较低,不同企业的环保投资规模水平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二是该项政策与企业的环保投资额正相关;
三是在试点区域的企业环保投入水平普遍要高于非试点区域的企业。

5.2政策建议

第一,政府应当积极推动市场交易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促进市场机制在交易中发挥的作用,使市场机制和命令型规制手段相辅相成,共同促进碳排放权在企业间更好地流转,实现帕累托最优。最终,继续推动交易体系在其他试点区域的建立,让交易体系覆盖范围更大,更好地为排放主体服务。第二,要增加社会各界对企业环保生产的关注。首先要加大政府宣传和奖惩力度,加强企业自身的环保意识;
其次要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和消费倾向的转变,让消费者的选择倒逼企业改革;
最后是媒体的关注也会对企业的环保行为施加压力,使企业为维持形象而进行环保投资。第三,企业在环保方面的投入低主要是受到资本的制约,因此企业可以在不同时期通过慢慢转变生产方式实现环保投入的逐步增加。期初主要是避免环保惩罚;
在中期,积极治污,争取环保奖励和补贴;
在后期,要加大环保投资规模,生产绿色产品,迎合消费者的偏好,提升企业的形象,从环保投入中获益。

参考文献:

[1]沈洪涛,黄楠.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能提高企业价值吗[J].财贸经济,2019,40(1):14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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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蔡宁,郭斌.从环境资源稀缺性到可持续发展:西方环境经济理论的发展变迁[J].经济科学,1996(6):59-66.

环保政策论文范文第4篇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需要全过程管理

住房公积金政策具备三重属性:从国家规定来看,住房公积金政策属于规范性文件范畴;
从政策理论来看,住房公积金政策属于公共政策;
从中心的性质和运作特点来看,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住房公积金决策部门生产的“产品”。住房公积金政策无论是作为规范性文件、公共政策,还是作为产品,都需要建立一套全过程的管理机制,以实现持续改进,不断满足政策对象的需求和管理需要。

对于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求,国家及天津市最主要的规定体现在2004年至2010年先后的五个文件中,按时间顺序为: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天津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4]93号)、《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12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天津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10]57号)。

当我们研读这些文件后便体会到,国家及天津市政府十分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论证和政策实施后的评估。同时也明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要经过以下程序:起草和论证———合法性审核———决定———公布———解释———备案———清理与评估———修改与废止。但是我们也看出,上述文件主要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没有设计完整的政策过程,未建立明确的政策持续改进体系,还不足以直接用于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的具体工作。

公共政策理论对政策的过程更看重全过程管理和持续的完善,相较于国家和天津市现有规定,其最大不同在于增加了“议程设置(界定问题并提出决策目标)”的环节,明确了什么情况下现实中的问题能进入政策制定程序。

住房公积金政策是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推出的产品,产品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客户满意,并根据客户需要进行持续改进,参考产品质量管理相关理论和经验,产品质量管理的最核心思想和目标,就是实现产品的持续改进。目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管理基本停留在制定、执行政策阶段,没有体现“持续改进”的理念,也没有对政策持续改进设定周严的规定和鼓励措施,可以说处于产品质量管理的初级阶段。

参考质量管理理论,住房公积金政策要不断满足单位、职工需求和风险管理等需要,应该建立一种机制,发动全部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缴存单位和职工以及其他相关人群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提出需求或建议,推进政策的持续改进。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从目前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来看,各城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在不断规范,但从政策的全过程管理角度看,存在明显不足。本文将从四方面阐述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缺乏明确的政策发起条件

从公共政策理论来看,无论是政策创新,还是现有政策的完善,需要某个待解决问题的出现,作为政策议题纳入政策考虑范围,从而发起政策制定程序;
从质量管理角度来看,政策持续改进的原动力必须是全员参与“找问题”,然后将解决问题列入工作计划。目前,住房公积金政策存在政策发起条件不明确,即在什么情况下应提出议题、如何提出政策议题、应提出政策议题而不提出政策议题有没有考核等问题均没有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制定虽然也在很大程度上基于单位、职工反映的问题,有“全员参与找问题”和“政策发起”的雏形,但没有形成长效、系统的问题反映渠道和处理标准,主要靠政策制定部门的自觉性调查发现问题,或是等上位政策变动、领导指示再发起政策,减缓了政策反应速度。

1.如何发现政策需要解决的问题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特点,发现以下情况或问题,应该提出政策议题:(1)上位政策变动。(2)市场形势变化。(3)风险预警。(4)内外部意见建议,包括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缴存单位和职工、人大和政协、政策评估等途径。(5)专题调研成果。(6)某类问题比较突出、亟待解决。

2.确保出现的问题都得到及时处理和反馈

问题出现后,应对问题的处理设定操作标准,确保出现的问题都得到及时处理,保证政策反应速度,同时借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关于“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的做法,将问题处理情况反馈给问题提供人。

具体来说,政策制定部门应对问题进行分析并在一定时限内处理,处理步骤包括:(1)分析问题的原因,初步估计存在的风险和影响。(2)在现行政策范围内能否解决问题,可以通过操作解决的,转具体执行部门解决。(3)需要完善或创新政策的,提出政策初步思路;
不需要完善或创新政策的,说明理由。(4)将问题的处理结果反馈给问题提供人,定期公布收到问题的情况及处理结果,一方面可以作为对政策议题处理情况的监督;
另一方面确保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得到100%反馈,提高“全员”发现问题的积极性,为政策持续改进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缺乏明确的政策方案论证要求

政策发起后,文件起草前,应该形成详尽的政策方案,对政策的核心内容、要实现的目的、预计效果、操作性和风险等进行充分论证,只有经论证的政策方案才可以进入政策制定程序,避免政策议题随意进入政策制定程序,减少行政资源的浪费。目前,在实际工作中由住房公积金政策制定部门自发论证,在形式上一般体现为《关于**政策的说明》的一部分内容。由于缺乏独立的政策方案论证环节,议题直接进入政策制定程序后,部分内容可能缺乏充分的论证,导致在操作性、风险控制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几率增大。

政策方案是对需解决问题出台政策的论证,是政策管理的核心环节,只有对政策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才能提炼出更精练、可操作、防范风险的政策文件。政策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问题说明

明确问题的原因、涉及的单位或职工群体特点和数量,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的迫切性。

2.现有政策综述

明确对问题是否已有现有政策,分析现有政策的缺陷。

3.经验分析

介绍其他城市、行业、领域对相同或类似问题的处理方法。

4.政策条款论证

(1)核心条款及依据———明确政策主要条款内容及相应的政策依据、参考资料、所借鉴的经验以及其他理由。(2)合法性———不违反上位政策规定。(3)合理性(成本与效益分析)———主要论证政策制定和实施所需人力物力等,对比政策受益面大小、受益程度或所解决问题的重要性、普遍性、迫切性,能在多大程度上解决问题等,判断政策的必要性。(4)协调性———与相同层级的其他住房公积金政策不存在相互矛盾和不利影响。(5)操作性———政策配套的要件、流程和信息系统可行、可控。(6)风险预测———对政策实施后在业务操作、系统运行、资金流动性等方面的风险进行预测、评估,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对部分风险无法控制仍坚持推出政策的,应说明理由。

5.量化分析

在现状分析、风险预测、效果预测等方面涉及可量化指标的,应利用数据进行分析。

6.方案择优

原则上应提出两种以上备选政策方案,并提出最优方案建议,说明选择该方案的理由。

(三)政策执行中重操作轻解释

政策解释包括对政策条款的含义、依据、目的等内容的说明。政策一般以高度概括的文字拟写,但实际情况千差万别,加上住房公积金与银行存款等其他个人资金相比存在很多的特殊性,缴存职工并不容易理解,因此政策解释工作十分重要。目前,很多城市在政策实施后没有统一政策解释的环节,实际工作中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对政策的理解不一,对外解释口径也不尽相同,单位、职工在一些问题上无所适从。一般来说,政策制定部门、操作流程设计部门对政策的理解比较统一,与职工直接接触最多的前台人员往往只知道具体业务如何操作,对政策规定的理解不重视,导致以下问题:其一,缴存职工询问政策或操作原因,经办人员只告知这是文件规定的情况,这种解释方式不利于说服职工,可能引发职工的不满情绪;
其二,出现稍微复杂的情况,不能举一反三,遇到和政策字面规定不一致的情况就不予办理或留件处理、请示领导,降低业务办理效率。

政策制定部门应会同操作流程设计部门在政策实施前拟订条款说明,对政策主要条款注明制定依据或理由,描述政策的含义、可能包含的特殊情况等,一方面作为住房公积金业务前台人员的培训教材,另一方面统一对单位、职工的解释口径。

(四)政策终结程序不明确

从现有的文件来看,政策废止的条件规定比较明确,但没有对政策废止的发起部门、操作流程、时限提出明确要求,对需要废止或重新公布的政策由政策制定部门自觉发起,缺乏有效管理。

按照《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届满,确有必要继续实施的,起草单位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前6个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论证,形成新的送审稿,由制定机关重新公布。根据上述规定,考虑到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制定周期,应由政策制定部门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形成评估报告,提出废止、修改或重新公布的的建议,并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三、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全过程设计

(一)住房公积金政策的管理环节

本文认为,住房公积金政策过程可以设计九个环节为基础的管理循环,包括:政策发起(议题的提出)、政策方案的拟写及论证、政策立项、政策文本及说明的起草、政策的合法性审查、政策的审议、政策的及执行、政策评估、政策改进或终止。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管理各环节的基本运行方式

环节1:议题的提出和处理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应利用以下方式发现需要政策解决的问题:(1)定期分析外部政策变动情况、房地产金融市场情况,发现是否存在上位政策变动、市场形势变动等情况引发的问题,需要调整政策或发起新的政策。(2)定期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发现现行政策下是否存在风险,需要调整政策或发起新的政策。(3)通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分析政策是否存在问题,需要调整政策或发起新的政策。(4)通过专题调研报告,分析政策是否存在问题,需要调整政策或发起新的政策。(5)在具体业务办理过程中发现政策是否存在问题,需要调整政策或发起新的政策。

本环节核心在于通过内外部多渠道收集可能需要政策解决的问题,由政策起草部门对问题进行处理,决定是否纳入政策议题,并定期将收集到的所有问题和处理结果反馈给问题提供人,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其重要意义在于,要求政策起草部门必须对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予以关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将目前不可控的政策发起环节变为可操作、可监督、可考核的环节,为政策持续改进提供基本前提。

环节2:政策方案论证

确定需要列入政策议题的问题后,应该进入政策方案的论证阶段。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天津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都用大量篇幅对政策的论证提出要求,反复强调要对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和风险进行论证,足以表明政策方案在政策管理过程中的重要地位。除了内部论证外,还应该以适当形式征求政策对象(单位、职工)、有关部门的意见,发现并修补存在的漏洞,增强方案的合理性。

环节3―6:政策立项、政策文本及说明的起草、政策的合法性审查、政策的审议

论证通过的政策方案,可以作政策立项,进入政策制定程序。这四个环节主要为程序性要求,各城市运作比较成熟,本文不再赘述。

环节7:政策的及执行

“徒法不足以自行”,政策制定水平再高,离开切实的贯彻执行,也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政策的执行工作十分重要。政策执行是一项系统的工作,对外包括政策、公布流程和要件、必要培训、宣传报道等,对内包括信息系统的上线运行、操作流程和要件的公布、政策解释口径的统一、对相关人员的培训等,各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标准和时限要求。除此以外,处理政策实施后出现的矛盾、未预料到的政策漏洞等,也是政策执行的重要工作。

环节8―9:政策评估、政策改进或终止

环保政策论文范文第5篇

【关键词】 环境规制 技术创新 影响

技术创新是一国长期经济发展中重要的决定因素,也是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随着污染日益严重和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各国政府把加强环境规制作为一个主要的规制领域。各国政府在制定环境政策时,十分关注技术进步与环境的关系。一方面,技术创新在解决环境问题的同时,又在维持生产率增长中起着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政府的各种环境规制政策也会影响新技术的形成及扩散。因此,关于环境规制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作用,一直被人们所关注。

部分研究者认为,实施环境规制政策会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占用企业的创新资本,影响企业的竞争力;
而以波特为代表的研究者则从动态的角度研究分析认为,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虽然在短期内会提高企业的生产成本,不利于竞争力,但在长期意义上,由于环境规制政策的压力,企业会进行环境投资改造,以及技术和管理的创新,有利于企业竞争力的提高,从而获得经济和环保的双赢,这一结论被称为“波特假说”。我们发现,如果环保只是作为企业被动应对环境规制政策的权益之计,可能出现的结果是企业的环保措施只会带来成本的增加,不利于企业长期可持续竞争优势的提升。但是,如果企业将环保与长期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行为相整合,主动加速环保设备、环保技术和绿色产品的更新和升级,转变旧的发展模式,才有可能制定恰当的环境战略,展开相应的技术创新。总之,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需要将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紧密结合起来。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围绕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这一主题,将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分类和梳理,并对目前文献的不足之处进行评述,指出未来研究的方向。

一、国外的研究

1、理论研究

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影响的理论研究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类观点是环境规制制约企业技术创新,简称“制约假说”,根植于外部性理论,在经济活动中如果某企业给其他企业或整个社会造成不需付出代价的损失,那就是外部不经济,这时市场无法自动解决,需引入政府的适当干预,即对边际私人成本小于边际社会成本的企业加征一个适当的“税”,实质上是将外部性问题内部化,将社会成本企业化。从企业角度看,在技术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为实现社会收益的环境规制政策,将增加生产成本,影响竞争力和收益。另一类与“制约假说”相对的观点是“波特假说”,即环境规制有利于技术创新。许多研究尝试从理论上证明“波特假说”,在早期,Milliman和Prinee(1989)、Bradford和Simpson(1996)、Palmer(1997)等在这方面进行许多有益的探索,Xepapadeas和De Zeeuw(1999)、Mohr(2002)、cambell(2003)等学者对该主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Xepapadeas和De Zeeuw(1999)的研究模型以机器设备的年限来衡量生产的技术水平,以污染税的变化来衡量环境规制水平的变化,污染税越高代表的环境规制强度越高,研究认为,环境规制政策具有生产率效应和利润/排污效应,最终的研究结论表明环境规制改进了生产率并降低了污染水平,该研究模型也是目前理论上较重要的模型之一。Mohr(2002)在Xepapadeas和De Zeeuw(1999)研究的基础上增加假定:首先,假定使用的新技术必须是更清洁和更有效率的,且这种技术必须是市场上可获得的;
其次,假定生产具有规模经济的外部性。研究表明,一种环境规制政策的实施在增加生产率的同时将有效减少污染排放,该结论与“波特假说”相一致。Ambec和Barla(2002)将博弈论用于该主题的研究,建立了一个六阶段的博弈模型,比较了没有环境规制和有环境规制两种情形下的状况,结论表明在考虑了社会福利的基础上所制定的环境规制政策有利于提高企业的预期利润和R&D产出。Greaker(2003)从受环境规制政策影响的上游市场的视角对波特假说进行证明,结论表明,实施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可以提高上游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有利于增加环保创新产业的进入,降低上游企业环保创新的成本,该研究从一个新的视角证明了“波特假说”。

比较两种观点的前提假设,“制约假说”采用静态标准,假设资源配置、技术、消费需求是完全固定的,企业在固定的约束下选择成本最小化的资源配置行为。“波特假说”的前提条件有两个:第一,从静态模型走向动态模型,资源配置、技术和消费需求等条件是可变的;
第二,环境规制工具必须是“恰当设计的”,并能有效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制约假说”理论忽视了企业行为的动态化,“波特假说”认为当可持续发展成为全球共识,将引起企业行为的改变,对“制约假说”提出挑战。

2、实证研究

对于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影响的实证研究,在国外,“波特假说”的提出激发了学者们的研究兴趣。有些研究认为波特假说不成立,Jaffe和Palmer(1997)运用美国企业从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的数据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环境规制政策所引致的企业研发活动并不具有明显的效率;
Bhanagar和Cohen(1999)考察了从1983年至1992年美国制造行业的企业在面对环境规制的约束下的技术研发活动的情况,实证结果表明环境监测活动对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没有产生激励作用。Cesaroni和Arduini(2001)对欧洲的化学工业研究得出结论表明,严格的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性;
Nakano(2003)通过对日本纸浆和造纸工业企业的数据进行研究,表明环境规制并没有显著地推动技术进步。

另一些研究支持波特假说,Lanjouw和Mody(1996)运用美国20世纪80年代的面板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结论显示环境规制的加强可促进技术创新;
Carmen.E和Robert Innes(2006)利用美国1989年至2002年间127个制造行业的数据检验了企业污染排放量和环保型技术专利之间的关系,认为美国环境规制政策能激励被管制企业创新。Lanoie(2007)对欧盟约4200家工厂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表明,环境规制不仅可以促进一定种类的环境创新,而且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引发降低成本的创新。

二、国内的研究

我国学者开展此项研究较晚,研究结论主要包括三类。第一类围绕环境规制与企业创新之间的关系。黄德春和刘志彪(2006)在Robert模型中引入技术系数,表明环境规制在给企业带来成本的同时,也会激发一些创新,可以部分或全部地抵消这些费用成本,增加收益,并通过海尔集团的技术创新案例印证了这一点。解垩(2008)运用统计数据,检验了环境规制对工业技术效率、技术进步和生产率增长的影响,研究发现,排放减少使技术进步下降,治污投资增加不显著推进技术进步,排放减少使技术效率提高,增加治污投资程度很弱地减少效率。江珂(2009)利用面板数据实证分析了环境规制对中国区域技术创新能力的影响,表明环境规制在中长期对技术创新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且存在区域差异。第二类围绕环境规制促进企业创新的条件。熊鹏(2005)认为实现波特假说应强调了标准制定的合理化及执行的严格化,只有适当的环保标准和严格的执行才会激发企业创新,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若实际执行情况不佳就无法激发企业创新。江珂(2011)研究了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影响的人力资本条件,认为环境规制必须要与一定的人力资本相结合才对技术创新有一定的推动作用。第三类围绕环境规制下企业创新行为选择方面。许士春(2007)通过研究环境规制与企业行为间的关联机制,建立了企业对环境的反应函数,认为“机会追求型”企业在环境规制下会寻求创新机会,提升创新能力。

三、文献评述

上述国内外研究从理论与实证方面对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作了深入分析,但存在以下不足:第一,环境规制指标较多,往往只选取其中的一个或多个,环境规制变量难以获得并且数据质量相对较弱,因此对经验研究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未来可尝试将多种度量环境规制水平的变量综合,使用综合指标来度量环境规制水平,可使研究结果更具有现实意义,这也将是我们下一步研究努力的方向。第二,检验方法多为回归分析,由于数据的局限性,以及在一定程度上各类统计数据的失真肯定会对论文经验研究的结果产生影响,并且理论模型的差异性,实证分析结果的可信度仍然需要推敲。第三,目前我国采用多种环境规制政策工具,主要有“命令―控制”型环境规制工具与市场导向型的规制工具,不同的环境规制政策对技术创新的方向、规模等方面的影响效果存在着差异,并不是所有的环境规制政策都能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目前关于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政策工具对企业技术创新影响效果的研究还缺乏一个统一的分析框架,难以对不同政策的影响效果进行比较,特别是实证研究的难度较大,因此需要系统、深入地理解不同的环境政策工具对技术创新的影响机制。第四,目前的文献对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检验多以发达国家为研究对象,发展中国家的文献较少,这是较大的一个研究空白,且多从全国的角度笼统分析,而较少结合具体的地区、行业特征,从地区、行业的角度研究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在以后的研究中可做相应的突破。第五,案例分析不足,特别是针对发展中国家的案例需要挖掘和企业的积极配合以及政府的支持。

(注:本文属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基金项目“环境管制、自主创新对中国FDI资本效率影响的研究”(10YJC790281);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科研项目“中国环境管制对FDI产业绩效的影响研究”(CUGW10020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项目“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zncjzfbsh20107);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2011年科研项目“环境规制对技术创新影响的研究”。)

【参考文献】

[1] 王齐:环境管制促进技术创新及产业升级的问题研究[D].山东大学,2005.

[2] 李云雁:企业应对环境管制的战略与技术创新行为[D].浙江工商大学,2010.

[3] 李瑾:环境政策对技术变迁的作用机制研究[D].复旦大学,2009.

[4] 江珂:中国环境政策对外商直接投资影响的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0.

[5] 江珂: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J].科研管理,2011(7).

[6] 江珂:环境规制对中国技术创新能力影响及区域差异分析[J].中国科技论坛,2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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