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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资产评估工作方案【五篇】(2023年)

时间:2023-07-04 19:1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前言: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学位[2010]15号),决定在我国设置资产评估等硕士专业学位。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面向资产评估行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资产评估工作方案【五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资产评估工作方案【五篇】

资产评估工作方案范文第1篇

前言: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学位[2010]15号),决定在我国设置资产评估等硕士专业学位。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面向资产评估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资产评估基本原理,具备从事资产评估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对资产评估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资产评估专门人才。这是继近几年教育部批准设立资产评估本科教育的基础上,资产评估学历教育发展的又一新的里程碑。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设立,对于完善资产评估学历教育,培养适应市场经济和资产评估行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后备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推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着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加快发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了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对授权点提出了具体的审核原则、基本要求、审核办法及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等要求。有关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开展,是评估行业的一件喜事,是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对评估行业关心支持的政策体现。目前,包括资产评估学本科专业设置院校在内的多所高校都在积极申请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点,中评协正积极同有关方面协调,推动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乘国务院学位办第二十七次会议的东风,为推动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开展,中评协将着力开展以下工作:根据社会和行业需求,结合相关院校的办学条件和优势,指导相关院校确定研究方向和学生培养目标;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对人才的需求,指导相关院校根据学生培养目标进行科学的课程设置;推荐具有较高资产评估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实践环节和论文指导等工作;搭建培养院校与评估机构沟通交流的平台,推荐机构作为教学实践基地,为评估实践教学提供指导和帮助;推进资产评估专业学位与资产评估考试的衔接;指导院校做好与资产评估学士、硕士培养相关的其他工作。

中评协将在资产评估专业硕士培养方面发挥好组织、协调和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培养院校不同学科背景下的资源优势,促使高校资产评估专业人才的培养与评估行业的需求相结合,提高资产评估人才培养质量,为评估行业培养更多优秀的高层次后备人才,从而提升评估行业人才队伍的素质。

关于印发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学位[201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2010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会议审议通过了金融硕士等19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决定在我国设置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警务、应用心理、新闻与传播、出版、文物与博物馆、城市规划、林业、护理、药学、中药学、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等硕士专业学位。

现将金融硕士等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印发,有关招生、培养工作另行布署。

附件:

一.金融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二.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三.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四.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五.保险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六.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八.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九.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十.出版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十一.文物与博物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十二.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十三.林业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十四.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十五.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十六.中药学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十七.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十八.图书情报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十九.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六: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

一、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资产评估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资产评估人才培养体系,创新资产评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资产评估人才培养质量,特设置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二、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valuation ”,简称mv。

三、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是:面向资产评估行业,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系统掌握资产评估基本原理,具备从事资产评估职业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对资产评估实务有充分的了解,具有很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资产评估专门人才。

四、资产评估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资产评估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五、资产评估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资产评估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六、资产评估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资产评估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七、学位论文须与资产评估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资产评估及相关学科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

转贴于

资产评估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资产评估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八、修满规定学分、完成资产评估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

九、积极推进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与资产评估类职业资格考试的有效衔接。

十、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由经国家批准的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授予。

十一、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

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

学位[2010]20号

(通知内容略)

附件1-6:

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

一、学科条件

具有财政学或会计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且为2003年第九批或之前获得的硕士学位授权点;在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下,须具有3个(西部地区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二、师资条件

1.有一支学科知识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从事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教师不少于30人(西部地区可不少于20人)。

2.资产评估硕士每门核心课程及重要必修课程须配备2名以上具有较丰富实践教学经验的专职教师授课。副高职称以上专职教师占任课教师总数的比例在50%以上;任课教师士学位获得者达到40%以上(西部地区达到30%以上)。

3.担任资产评估硕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较好的资产评估实践经验,并承担一定的科研或资产评估研究课题。

4.有一定数量的来自评估实际部门具有丰富经验的副高职称以上专家作为兼职指导教师,协作指导资产评估硕士学位论文的现场工作。

三、教学条件

1.在公共必修、专业必修和专业方向课程方面,具有符合资产评估硕士培养目标的完整课程体系。

2.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标准的资产评估硕士教育专用教室。

3.能为资产评估硕士提供使用校园网、计算机的条件。

4.50%以上的资产评估硕士核心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

5.有足够数量的资产评估及相关领域专业图书资料。

四、实践条件

1.与资产评估实际部门在教学、科研及人才培养等方面有较稳定的合作关系,能为培养资产评估硕士提供较好的社会实践与教学场所。

2.实践基地须有丰富实践经验、较高学术水平或技术专长的专家,能够讲授专业课程,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

3.要提供和保障所有资产评估硕士开展实践的条件,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五、培养模式

1.能够与评估行业组织和评估机构共同研究、制定和实施培养方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组织、实习实践等。

2.强调案例教学,采用模块式课程体系,注重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相结合。

资产评估工作方案范文第2篇

关键词:网络信息技术;
资产评估学;
案例教学;
模式

资产评估学是一门专门讲授评估理论与方法的课程,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资产评估在产权交易、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性日渐突出,这就要求在大学相关课程讲授过程中更为注重理论与实际的结合,注重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的培养,因此,资产评估学课程在教学别注重采用评估理论与评估案例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教学模式。传统课堂案例教学的形式受到课堂环境等客观因素影响,难以充分展开案例内容,让学生充分思考与探索,特别是资产评估学课程中涉及机器、房产等资产评估中对于资产实际状态的考察基本无法在课堂完成,从而使案例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目前,网络技术及相关教学平台的发展,使我们在实际的案例教学中可以采用更多的技术手段拓展案例教学的形式与内容,营造更好的环境引导学生自主探索,更好地思考和理解案例,从而优化案例教学形式,改进教学效果。本文结合教学实际,探索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资产评估学课程案例教学模式。

一、传统资产评估学课程案例教学存在的问题

(一)案例教学形式单一

目前的资产评估学课程案例教学主要是课堂中教师提供案例基础资料,学生在课堂上了解资料并结合所讲授内容简单思考后,进行讨论或者直接由教师全程讲解案例,教学形式比较单一。这样的案例教学形式造成了诸多问题,首先,学生没有参与感,缺少主动探索案例的积极性。由于了解案例资料的时间有限,且绝大部分时间是教师一人进行案例教学工作,学生缺乏参与感,很难激起其学习的激情,做到主动思考,主动探索,从而课堂气氛沉闷,教学效果大打折扣。其次,课堂时间有限,学生无法了解比较详细的案例内容,特别是资产评估学课程中资产评估实务要求对于被评估资产的实体状态有较为详细的了解,课堂上无法实现这样的要求,影响了锻炼学生动手能力的目的。

(二)考评机制单一

资产评估学仍主要以期末试卷的分数作为主要的考评形式,而试卷考核中内容更多的是关于资产评估中涉及的理论,对于学生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没有更多办法进行考核,对于实际案例的分析能力及对于实际的资产评估工作的适应能力无从考察,从而较难考察学生的综合能力,而这对于资产评估学这门更偏向于实际应用的课程来说是需要改进的。

(三)强调理论,忽视实践

由于目前的课堂教学形式和考核机制单一,导致资产评估学课程的案例教学强调理论,忽视实践。课堂中教师提供的案例资料往往背景信息简单,只是在学习了一种资产评估方法后,根据对应方法提供相应参数,指导学生计算评估价值,而实际的资产评估工作中,方法的运用并不是工作的重点,工作的重点应当是如何选择评估方法,在选择了评估方法后如何参照被评估资产状态、用途及所处环境等因素选择确定各个计算参数,最后进行评估价值的计算。目前的案例教学恰恰仅关注了如何去计算,对如何真正地进行实际的资产评估工作重视不够。

二、基于网络信息技术的资产评估学课程案例教学实施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在实际的资产评估学课程的案例教学中积极地应用网络信息技术,搭建案例教学平台,可以有针对性地改善传统案例教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下结合教学实际,设计网络环境下资产评估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实施方式。

(一)收集案例资料并

案例资料的收集整理是做好网络环境下资产评估学课程案例教学的基本条件。在案例选取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情境契合。所整理的案例资料要与对应章节知识点有直接的对应关系,能够通过案例的学习掌握对应知识点,难度与深度要适当,达到完成案例分析能够覆盖基本的知识点的要求。(2)选择经典案例。要选择多重教材中共同使用,并能很好地与对应知识点结合的经典案例,具有较大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反映社会现实。(3)开放式,以启发思维。案例分析的问题应当是开放性的,能够启发学生思维,引导其主动进行探索,从不同角度分析问题,深入理解案例。(4)紧密结合现实。案例的选择要紧密结合现实中存在的实际情况,在网络环境下,做到定时更新添加最新案例,选择剔除已经过时陈旧的案例资料。同时,尽量做到线下实习和线上案例结合,总结线下评估实际案例,对网络案例进行更新。在网络环境下,应当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的便利性,以多种形式充实案例内容,比如以图片、视频、flash等形式展示案例中涉及的资产状态等资料,使学生能更生动地感受案例内容,深化案例教学效果。同时,还可以在教学平台上传对应章节教师授课视频及相关知识视频,辅助案例教学。

(二)学生自主探索案例内容

在案例教学平台的规定时间内,学生必须完成对应知识点的案例分析作业。在案例分析中可以自动编组或者学生自行组成案例分析小组,以小组的形式完成案例分析任务。每个小组的案例分析资料是不同的,这样可以督促学生更积极主动地探索案例内容,调动学生积极性。学生可以对具体的案例资料留言提出自己的修改建议,以便于教学过程中修正错误,充实、完善案例内容。案例教学也可以采取学生在网上提前了解及思考案例资料,课堂上集中进行分析讨论的方式。

(三)网上互动交流

在教学平台上设置交流讨论区,以实现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教师答疑等交流互动功能。交流讨论区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以论坛为基础划分的各个课程的专属讨论区,在讨论区内教师可以布置相关案例分析任务,学生可以发表案例分析中遇到的问题,与同学及教师讨论,或者提出对课程的各种合理建议。另一部分是即时通讯软件的链接,通过即时通讯软件实现学生和教师的实时互动,让学生之间、学生和教师之间进行充分交流。

(四)完成案例分析报告

案例分析报告是网络环境下学生进行资产评估学课程案例分析的最终成果。案例分析的内容包括案例背景分析、问题诊断与分析、备选方案的分析、对策与建议、结论等。案例分析报告可以在系统内提交,或者可以将报告提交到课程讨论区内的作业区。在经过多重形式的案例资料的了解,学生的主动探索及与同学和教师的充分交流后,案例分析小组或学生按要求完成案例分析报告并提交。

(五)交互式案例评分

案例教学作为资产评估学课程教学中的一项重点内容,对学生进行案例分析的考察也应当成为最终课程考核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在教学平台上,最终案例分析报告的评分可以采用教师和学生共同打分并取加权成绩为最终案例分析成绩。如果资产评估学课程没有最终笔试考核,可采用几次案例分析报告成绩平均作为最终成绩。如果资产评估学课程最终有笔试考核,则案例分析成绩作为平时成绩。交互式案例评分方式是在学生或者案例分析小组在系统中提交案例分析报告后,报告可以被教师评分的同时,被分配给其他案例分析小组或者学生,最后综合教师和学生的打分的加权分数为最终判定分数。教师和学生的打分都需要有相应的评语,便于指出问题,明确打分依据。交互式的案例评分方式可以督促学生认真完成案例分析报告,并引导学生通过对其他案例分析报告的评判思考自己案例分析的优劣,激发自主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在网络条件下使这一评分方式更为便捷。

三、网络环境下资产评估课程案例教学实现基础

(一)丰富并及时更新案例资源是前提

案例教学的基础是案例资源,如何能够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优势更好地充实、更新案例是实现的前提。传统案例教学模式下,案例通常都是教师通过教材或课件与学生进行交流,这种模式下的案例资源势必是有限的且不便于及时依据新的经济事件进行更新。在网络技术条件下,在教学平台上,可供存储并可向学生展示的案例资源可以更丰富,重点在于如何充实、更新案例资源。由于新的网络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的存在,案例的更新可以通过教师和学生在日常网络学习中遇到的适合作为案例的新闻等多种形式的信息快捷地分享到教学平台的案例中心,更重要的是鼓励教师参与实际的资产评估工作,在实际工作中积累案例,提升授课能力,同时,与资产评估机构建立合作,通过评估机构积累、完善案例资料。

(二)可行的技术支持是支撑

利用网络信息技术进行资产评估学的案例教学工作的重要支撑是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充分应用目前先进性与易用性结合的技术,基于网络环境,搭建一套适用的教学平台,实现并完善案例教学中案例资料库、课件分享系统、评分系统、交流平台的搭建及功能完善是实现此案例教学模式的基础与支撑。

(三)教师与学生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与愿望是关键

案例教学资源与技术条件是实现此教学模式的客观保障,但教师与学生运用网络信息技术的能力与愿望是关键因素。在运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资产评估学课程案例教学的过程中要充分调动教师与学生运用新技术与新平台的积极性,特别是要通过培训、参与到系统优化等活动,让教师更主动地参与系统建设。通过鼓励教师到评估工作实际中去,提升教学与实践能力,配合技术平台,提升资产评估学教学效果。

参考文献:

1.赵剑锋.案例教学模式在资产评估课程中的实施与探索[J].哈尔滨金融学院学报,2012,(6).

2.蔡报纯,郭磊.网络环境下财务管理案例教学模式探究[J].当代经济,2013,(21).

3.于翠芳,关雪梅.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资产评估课程项目教学模式设计[J].经济师,2013,(8).

资产评估工作方案范文第3篇

【关键词】资产评估;
产学研合作;
创新实践基地

1引言

随着大众教育的推进,大学生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已经成为高等院校的重要功能之一,高等教育也越来越重视理论知识在实践活动中的应用,从而探求一种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方法。由于从精英教育到大众教育转变的时间还不长,仍有不少高等院校维持着精英教育阶段的教育教学方法及其影响下的人才培养模式。资产评估专业同样如此,况且该专业设置的时间不长,高等院校的资产评估人才培养问题远未得到解决。这些问题有:

1.1在资产评估专业人才培养上重理论知识的传授,轻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的培养,具体地说,学生缺乏培养应用能力的实践基地。虽然全国各高校的资产评估专业均重视对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但在形成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之前,是无法真正培养所谓的应用型人才的。资产评估专业要求培养能在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中从事为资产交易、资产转让、资产抵押、资产保全等经济活动提供价值鉴证和价值咨询服务的人才,实践性非常强,在培养上必须体现与市场接轨、为社会需求服务的宗旨。然而我国的资产评估专业人才培养实践,因为各种原因仍然没有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没有形成高校与评估实体之间的对接合作机制。

1.2资产评估专业的师资水平仍然不足。资产评估专业的师资多半直接从高校毕业,而且有相当一部分是从其他专业转型而来,虽说具有较雄厚的理论基础,但是实践经验明显不足。况且随着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以往的理论和经验也很容易变得陈旧,教师需要根据评估行业的发展紧密跟踪评估理论和实务,以便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知识。因此需要教师及时参与有关评估的理论培训、科研和实践,积极提升自身教学研究水平,而产学研合作教育是资产评估专业教师实现自我提升的最佳方式之一。

上述问题的解决依赖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充分展开,那么如何在资产评估专业中设置合理的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呢?以资产评估产学研合作创新实践基地的建设,可能是一种较好的合作教育模式。

2资产评估产学研创新实践基地的功能

资产评估产学研创新实践基地一般以评估实践单元为载体,承担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2.1作为学生的实习基地。当学生愿意从事资产评估工作而又无法在短期内找到评估实习时,进基地实习就是一个很好的选择。目前全国有6家资产评估公司被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认定为“全国资产评估教学实践基地”,它们是:中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这些评估公司在评估实务界主动对接高校开展合作活动方面起到了示范作用。

2.2作为教师的实习基地。由于高等院校长期以来因为各种原因对人才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不够重视,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还难以走出“从高校到高校”的模式,大部分教师缺乏实际操作经验,而对于应用型很强的资产评估专业来说,一支没有实际经验的师资队伍是十分糟糕的。国家教育主管部门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不但较早地在理工科院校推行了教师实践能力增强计划――产学研合作就是重要手段之一,而且在近期又从实质上支持经管类院校的产学研合作教育实践。例如,上海市教委最近批准的高校本科重点教学改革项目中就有一项由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现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资产评估专业申报的“资产评估本科专业产学研合作模式研究”项目,以此项目为依托,该校资产评估专业教学团队与上海评估实务界进行了紧密合作。

当作为教师的实习基地时,重点应该放在熟悉评估流程、接触新的评估领域(如排污许可证评估、碳资产评估、灾害损失评估等)、发展新的评估技术(如期权法、计量模型法、模拟法等)等方面。

2.3为教学和模拟训练提供经验和案例,以及总结评估实践中的理论问题以形成研究课题。当前,评估实务界因为自身的发展需要,也需要形成包括评估案例、评估参数、评估标准等数据库,并以此作为重要的无形资产以适应行业做大做强的发展趋势。此外,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新业务不断涌现,新问题也随之产生,没有解决的老问题也交错于其中,评估实务界也需要认真总结新老评估问题,并借助外界研究力量形成提升执业水平的有效机制。产学研合作创新实践基地融合了高校和评估实践单元两方面的资源,可以在案例编写、课题申报、等多方面进行突破。

归根结底,资产评估产学研合作创新实践基地要为资产评估行业提供创新动力,需要整合从评估理论到评估实践的各个节点,这些节点包括:评估理论、评估方法、评估技术、评估标准、企业标准和评估实践。

3资产评估产学研合作创新实践基地在合作教育体系中的资源整合

产学研合作教育体系分为4个基本单元,即4个人才培养的载体,如图1所示,该载体由四个基本单元组成,分别是教学单元、模拟训练单元、学术研究单元和评估实践单元。其中,教学单元主要指高校的教学部门,模拟训练单元主要指高校的模拟实验部门或实验室,学术研究单元可以是资产评估研究所,这3个基本单元可能同时隶属于高校;
评估实践单元主要指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中相关资产评估工作的部门,其中的主体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产学研合作创新实践基地就是以资产评估实践单元为依托实现面向应用能力的资源整合流程的,具体情况如下:

3.1与教学单元进行资源整合

(1)学生走进评估实践单元进行各类实习,具体包括:参观型实习、体验型实习、顶岗型实习等。其中参观型实习是指学生不涉及具体评估业务,只是辅助做些基本的文案和行政工作,目的是通过这些简单的工作接触评估实务界,与评估人员交流,从而了解评估业务。体验型实习是指学生参与到具体的评估业务中去,学生的工作是整个评估项目的一个环节。顶岗型实习是指学生在得到了评估实践单元的认可后,可以独当一面地完成评估项目的某一个环节的工作,但是,顶岗型实习的资格要得到评估实践单元的认证。

(2)高校教师走进评估实践单元,对评估工作人员进行理论知识培训和宣讲最新的资产评估科研成果。在理论知识培训方面,要把重点放在新业务资产评估的培训上。资产评估行业出现的新业务有不少在其他专业看来只是传统业务,如环境污染评估、灾害评估、期权价值评估等,新业务的开展需要得到相应专家提供的培训服务。在最新资产评估科研成果的讲座方面,要结合实务界的兴趣进行,主要目的在于加强高校与实务界的联系,同时也可激发实务界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路。

(3)评估实践单元的高级管理者走进大学讲堂,通过承担资产评估课程、开设讲座、举行茶话会等方式与高校师生进行沟通,以扩大资产评估实务界在高校中的影响,也为吸引更多的资产评估人才打下基础。

3.2与学术研究单元进行资源整合

(1)教师以评估咨询的角色参与到资产评估实务中去。教师的评估咨询实践一方面是为了积累评估实务经验,另一方面为了发现或解决存在于评估实务中的问题。学术研究单元需要了解实务界面临的最新评估领域、高难度技术问题、评估公司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外部咨询人员等等。

(2)学生因为参与评估论坛的需要或完成学位论文的需要主动要求参与评估实践,以寻找或论证所涉及的资产评估学术问题。学生在资产评估研究所的帮助下,带着毕业论文选题和就业目的走进资产评估公司后,往往能发现较具实际意义的论文题目,例如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现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某评估专业学生在被安排在银信资产评估公司实习后,发现企业价值评估中的现金流预测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而且不同的预测方法会得出明显不同的预测结论,这对于他整合现有方法和发现新方法会形成一个有利的真实背景。

(3)评估实务界根据在评估中遇到的“普遍性热点或难点问题”和“与特定评估项目有关的专门问题”形成对学术研究单元的课题委托,而学术研究单元以承接项目的形式开展研究工作。这种情形的产生有一个前提,就是必须形成具有相当实力并持续地愿意为资产评估应用型研究做出贡献的研究团队。在研究团队的组建中,需要做两件事,一是促成学术研究单元所在高校对资产评估应用型研究成果的认可;
二是让团队成员适当做些评估实务,培养他们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热情,从目前来看,推动教师成为一名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是一个较好的建设路径。

(4)学术研究单元与评估实务界共同开展研究工作,包括教材、案例库、实验手册的共同编写,联合申报各类纵向和横向招标课题,联合发表学术论文等。

3.3

与模拟训练单元进行资源整合:模拟训练单元可为评估实践提供更加熟练的资产评估专门人才,但是前者该如何实现对后者的衔接是需要解决的第一个问题。笔者认为,这个问题的解决可以考虑从考核上做文章,即模拟训练课程的合格要以得到评估实务部门的合格实习经历为前提条件;
评估实务部门最终留用实习生也以该实习生完成合格的模拟训练课程为前提条件。

需要解决的第二个问题是,模拟训练单元如何从评估实务界中获取足够的评估案例?如何改编评估案例?笔者认为,案例改编成果共享机制的构建十分有必要,可以设计以下制度框架:第一,由评估实践单元提供资产评估案例的原始材料
第二,由高校模拟训练单元负责案例的改编;
第三,评估案例的开放式共享。评估案例被大量引用,对评估公司和案例改编者会形成品牌效应。

4结束语

通过上述研究,笔者认为,资产评估产学研合作创新实践基地对实现高校资产评估专业产学研合作教育模式十分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能解决高校资产评估专业普遍存在的实践应用能力培养不足的问题。

资产评估工作方案范文第4篇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占有国有资产的金融企业、金融控股公司、担保公司(以下简称金融企业)的资产评估,适用本办法。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评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财政部门)按照统一政策、分级管理的原则,对本级金融企业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上级财政部门对下级财政部门监督管理金融企业资产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资产评估准则和执业规范,对评估报告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负责,并承担责任。

资产评估委托方和提供资料的相关当事方,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五条金融企业不得委托同一中介机构对同一经济行为进行资产评估、审计、会计业务服务。金融企业有关负责人与中介机构存在可能影响公正执业的利害关系时,应当予以回避。

第二章评估事项

第六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

(三)合并、分立、清算的;

(四)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的;

(五)产权转让的;

(六)资产转让、置换、拍卖的;

(七)债权转股权的;

(八)债务重组的;

(九)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抵押或者质押的;

(十)处置不良资产的;

(十一)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债或者接受抵债的;

(十二)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的;

(十三)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

(十四)确定涉讼资产价值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的资产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其所属企业或者企业的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的;

(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的独资企业之间,或者其下属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以及资产或者产权置换、转让和无偿划转的;

(三)发生多次同类型的经济行为时,同一资产在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内,并且资产、市场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上市公司可流通的股权转让。

第八条需要资产评估时,应当按照下列情况进行委托:

(一)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属于金融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或者金融企业接受非国有资产的,资产评估由金融企业委托;

(二)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属于金融企业出资人权利的,资产评估由金融企业出资人或者其上级单位委托。

第九条金融企业有关经济行为的资产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内有效。

第六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一)整体或者部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
(二)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
(三)合并、分立、清算的;
(四)非上市金融企业国有股东股权比例变动的;
(五)产权转让的;
(六)资产转让、置换、拍卖的;
(七)债权转股权的;(八)债务重组的;
(九)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抵押或者质押的;
(十)处置不良资产的;
(十一)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债或者接受抵债的;
(十二)收购非国有单位资产的;
(十三)接受非国有单位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的;
(十四)确定涉讼资产价值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评估的其他情形。第七条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相关的资产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其所属企业或者企业的部分资产实施无偿划转的;
(二)国有独资企业与其下属的独资企业之间,或者其下属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并,以及资产或者产权置换、转让和无偿划转的;
(三)发生多次同类型的经济行为时,同一资产在评估报告使用有效期内,并且资产、市场状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上市公司可流通的股权转让。第八条需要资产评估时,应当按照下列情况进行委托:(一)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属于金融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或者金融企业接受非国有资产的,资产评估由金融企业委托;
(二)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属于金融企业出资人权利的,资产评估由金融企业出资人或者其上级单位委托。第九条金融企业有关经济行为的资产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1年内有效。

第三章核准和备案

第十条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

第十一条金融企业下列经济行为涉及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

(一)经批准进行改组改制、拟在境内或者境外上市、以非货币性资产与外商合资经营或者合作经营的经济行为;

(二)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其他涉及国有资产产权变动的经济行为。

中央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报财政部核准。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报本级财政部门核准。

第十二条需要核准的资产评估项目,金融企业应当在资产评估前向财政部门报告下列情况:

(一)相关经济行为的批准情况;

(二)评估基准日的选择情况;

(三)资产评估范围的确定情况;

(四)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情况;

(五)资产评估的进度安排情况。

第十三条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金融企业应当逐级上报审核,自评估基准日起8个月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

第十四条金融企业申请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时,应当向财政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一)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申请文件;

(二)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包括: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和资产评估结果,见附件1,一式一份);

(三)与资产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及实施方案;

(四)资产评估报告及电子文档;

(五)按照规定应当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

拟在境外和香港特别行政区上市的,还应当报送符合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收到核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受理申请或者不予受理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见附件2)。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符合下列要求的,财政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一)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已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基准日的选择适当;

(三)资产评估依据适当;

(四)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五)资产评估程序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六)资产评估报告的有效期已明示;

(七)委托方和提供资料的相关当事方已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财政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书面决定。作出不予核准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组织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七条除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经济行为以外的其他经济行为,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项目实行备案。

第十八条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报财政部备案。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子公司、省级分公司或分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账面资产总额大于或者等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评估项目,由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审核后报财政部备案。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子公司、省级分公司或分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账面资产总额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资产评估项目,以及下属公司、银行地(市、县)级支行的资产评估项目,报中央直接管理的金融企业备案。

地方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由省级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确定。

第十九条对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金融企业应当逐级上报审核,自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向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提出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申请。

第二十条金融企业申请资产评估项目备案时,应当报送下列材料:

(一)金融企业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包括: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和资产评估结果,见附件3,一式三份);

(二)与资产评估目的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批准文件;

(三)资产评估报告及电子文档;

(四)按照规定应当进行审计的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收到备案材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办理备案手续。

对材料齐全、符合下列要求的,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应当办理备案手续,并将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退资产占有企业和报送企业留存:

(一)资产评估项目所涉及的经济行为已获得批准;

(二)资产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批准文件确定的资产范围一致;

(三)资产评估程序符合相关评估准则的规定;

(四)委托方和提供资料的相关当事方已就所提供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做出承诺。

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不予办理备案手续,并书面说明理由。

必要时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可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组织专家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期限内。

第二十二条涉及多个产权投资主体的,按照金融企业国有股最大股东的财务隶属关系申请核准或者备案。国有股东持股比例相等的,经协商可以委托其中一方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申请核准或者备案。

申请核准或者备案的金融企业应当及时将核准或者备案情况告知产权投资主体。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准予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文件和经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备案的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是金融企业办理产权登记、股权设置和产权转让等相关手续的必备材料。

第二十四条金融企业发生与资产评估相对应的经济行为时,应当以经核准或者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作价参考依据。当交易价格与资产评估结果相差10%以上时,应当就差异原因向财政部门(或者金融企业)作出书面说明。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金融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金融企业资产评估管理工作制度,完善档案管理,加强统计分析工作。

第二十六条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对金融企业资产评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延伸检查。

第二十七条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每年的3月31日前,将对本地区金融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评估工作的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报财政部。

第二十八条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通报。

第五章罚则

第二十九条金融企业在资产评估中有违法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处罚。

第三十条金融企业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

(一)应当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进行评估的;

(二)应当申请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或者备案而未申请的;

(三)委托没有资产评估执业资格的机构或者人员从事资产评估的,或者委托同一中介机构对同一经济行为进行资产评估、审计、会计业务服务的。

第三十一条资产评估机构或者人员在金融企业资产评估中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中、、,或者泄漏金融企业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十三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依照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资产评估工作方案范文第5篇

改制分流是指企业在进行结构调整、重组改制和主辅分离中,利用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限资产,改制创办面向市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经济实体,多渠道分流安置企业富余人员和关闭破产企业的职工。改制分流的主体首先是改制单位的职工,其次为改制单位占有的和使用的净资产。在改制分流过程中,以改制单位现有存量资产为主,经评估后作为经济补偿的来源,并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一次性支付给自愿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实施改制分流要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企业及职工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财务管理在企业改制分流中的主要工作与作用

一个完整的改制分流方案,包括经济行为的批准文件、改制分流方案的文字材料、改制分流方案表、股权结构表、人员结构表、资产清查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等。无论是股本额的确定,资产的匹配、清查、审计、评估、损失的认定及改制单位经营效益的测算等,都涉及到价值量的管理。因此,作为以价值尺度为基本管理职能的财务管理,在改制分流工作中,应充分发挥其特有的功能作用。改制计划一经国资委批准,改制分流工作将紧张有序地按规定程序开展,财务管理工作由始而终地贯穿其中。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改制单位(注:处在改制过程但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资产清查,明确产权,核实账目,编制改制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详细财产清册,以及债权债务清单,为实施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做准备。分析填列“初步方案表”,注明改制单位目前组织形式、经营地、注册地、股权结构、主要经营业务及改制分流所涉及资产范围等。根据资产负债的预计评估值和拟参加改制职工的经济补偿进行初次资产负债匹配。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选择合理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改制资产进行评估,并对资产评估报告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意见。改制单位填列“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经上级单位核实无异后,签章转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根据审核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和基本确定参加改制职工的经济补偿进行第二次资产负债匹配调整。分析填列“实施方案表”,注明改制企业(指完成改制分流过程和工商登记注册的企业)组织形式、经营地、注册地、股权结构、主要经营业务、未来3年收入利润预测、改制分流所涉及人员资产范围,以及评估机构、评估方法、备案机关和备案编号等等,上报集团公司审批。此“实施方案表”的内容实施是整个改制过程的灵魂,是改制方案能否成功的关键。根据国资委、财政部规定,企业在实施改制分流中,国有产权向改制职工的转让,经集团公司审核并转报国资委批准后可采取协议方式转让。改制企业依据协议转让批准文件和合同以及相关的支付凭证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改制企业工商登记完成后,进行账务预处理。经对过渡期(改制基准日———工商登记日)损益《审计报告》审核上报批准后,进行改制分流正式关账处理。

继续关注改制后企业的财务状况,聘请中介机构对经营者任期内(3年)资本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审计,审核确认改制者岗位激励股份的奖励兑现。国家对主辅分离、改制分流在政策上的扶持力度很大,经有关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改制企业可享受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政策。因此,财务部门将协助改制企业办理有关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相关手续。在改制过程中,财务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除了按规定程序做好各项工作外,还要积极争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如会计师事务所、国有资产评估机构、银行、税务、工商等共同协调运作,确保改制分流工作的合法合理、及时有效完成。

二、企业改制分流中财务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1.正确处理好各股东的利益关系

在资产归属进行产权界定时,要充分依据现有的政策法规,正确处理好各股东的利益关系,避免由于各方利益问题处理不当,而影响企业改制的积极性。

2.改制资产的价值评估标准与方法应规范统一

目前在资产评估过程中仍然存在标准不统一、方法不规范的问题。主要有对土地的开发费用和土地的使用权作价标准,对国有企业原先形成的无形资产或商誉等是否做作价处理,对固定资产的评估是否考虑使用价值和重置价值的差异,对现有库存产品的作价标准等问题。因为改制资产是为出售、转让而进行评估的,是公司制改建过程中的资产评估,须选用统一的标准和合理的评估方法,避免形成争议,影响改制工作。

3.对改制资产与股份配置调整过程中的原则性有待加强

凡改制资产大于经济补偿加激励股之和的,应尽量避免作资产增加的调整;
改制资产小于经济补偿加激励股之和的,应尽量避免作资产减少的调整。否则,对盘活存量资产不仅无益,反而有害,使改制方案编制成了数字游戏。

4.对改制企业占用所属企业资金及债务处理方案应合理而安全

目前对改制企业占用所属企业资金及债务处理方法较为单一,基本采用与改制企业签订还款协议分期归还,此方法具有一定风险,只适用于欠款金额不大或金额较大但改制后仍保留有一定的业务关系者(可从今后的业务交易款项中扣回,安全可以预期)。因而需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如努力寻找外部投资者,相应扩大改制企业的总股份规模,将这部分债权转为改制净资产等,这有利于保证资金安全。

5.对审计、评估机构认定为全额减值的改制资产应规范处置

对改制分流过程中经审计、评估确认为全额减值的债权和投资等资产,应作为改制损失来认定和处理,但不该配置给改制企业,而应收回该债权和投资等,设立备查账制度,并承担继续追索或清偿的责任。

6.过渡期损益的管理与控制有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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