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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监管论文【五篇】

时间:2023-06-30 18:4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互联网技术带给传播介质的冲击和影响是十分深刻的,其交互性与及时性远远超过了人们的预见,因而被称为“第四媒体”。在缺乏针对性监测与管控的情况下,网络负面信息快速传播所引发的蝴蝶效应对国家的稳定、社会的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网络监管论文【五篇】,供大家参考。

网络监管论文【五篇】

网络监管论文范文第1篇

互联网技术带给传播介质的冲击和影响是十分深刻的,其交互性与及时性远远超过了人们的预见,因而被称为“第四媒体”。在缺乏针对性监测与管控的情况下,网络负面信息快速传播所引发的蝴蝶效应对国家的稳定、社会的舆论安全造成一定的威胁,这就使得面向网络的舆情监测与危机管理变得极其迫切。目前,我国大约有6亿多网民,其中青年网民的占比增长迅速。根据官方数据,20~29岁年龄段网民比例是30.7%。2013年的数据则显示,网民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学生约1.19亿人,占学生网民的75.31%”。相较于其他网民而言,高校在校生是对社会生活领域各类信息最为敏感的一群,他们既具有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又具有激进的批判精神;
既具有独特的思维优势,又具有典型的心理脆性。面对这样的一个特殊群体,网络的介入既以其开放性、多元性为大学生使命感、责任感、批判精神向社会领域的延展提供了实践平台,同时也以其虚拟性、隐匿性为大学生心理脆性的非理性爆发创设了空间。网络舆情的兴起,对高校的日常管理与校园文化建设是一个全新的挑战。为此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指出:“要密切关注网上动态,了解大学生思想状况……要运用技术、行政和法律手段,加强校园网的管理,严防各种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不过网络舆情并非洪水猛兽,其兴起亦是一种契机。“要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型媒体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牢牢把握网络文化建设主动权,使网络成为校园文化建设新阵地。”可见在战略层面已有双向部署,那么如何有序加以实施就成为高校网络舆情监测与危机管理研究唤起的必然理由。

2.高校网络舆情监测与危机管理面临的“三个困局”

高校是整个社会系统中的一个特殊的子系统,其舆情的酝酿、发展、高涨、回落、反馈,每一个阶段的演进都伴随着“示范性”的勾连效应,时刻经受着“网络言论自由与公民权利、公共管理”冲突的拷问。一方面,高校力图借助网络监管将校园舆论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
另一方面,可应用的管理资源与管理手段权限,在确有必要加强校园网络舆情监管的情况下,科学界定高校网络舆情监测与管理的限度,是高校网络舆情监管工作需首要**的认知困局。高校网络舆情监管效果显著与否则取决于管理体系是否完善有效。美国学者费姆•邦茨认为:“有效的传播不仅能减轻危机,还能给组织带来比危机发生之前更为正面的声誉,而低劣的危机处理则会损伤组织的可信度、公众的信心和组织多年建立起来的信誉”。纵观我国大部分高校的舆情监管,大多采用传统的自上而下的垂直管理、行政命令、政治动员等形式,这种工作模式由于内部信息传递渠道狭窄单一,在应对网络舆情危机时很难快速显效,只能扮演“围、堵、截”亡羊补牢的角色,十分被动。缺失科学有序的高校网络舆情监测预警应对体系是高校网络舆情工作亟待**的机制困局。显效的高校网络舆情监管体系建设要有合乎信息传播规律与认知规律的设计思路,更要有必要的投入,譬如包括人员的投入,设施的投入。从前者的角度来说,受限于编制,多数高校的舆情监测依靠少数的网络管理员来完成,他们日常工作本已庞杂繁琐,更难以抽出精力做常态化监测。从后者的角度来说,虽然国内已有信息技术公司推出了适用于网络舆情信息监控分析的应用系统,可以进行专业化、即时性的网络舆情信息收集、预警和处理等工作,但由于其购置成本及后期维护费用较高,大部分高校会因经费紧张而放弃硬件投入与配备。人员缺失与硬件设施费用高昂是高校亟待**的成本困局。

3.高校网络舆情监测与危机管理困局的**

网络舆情事件的发酵升级代表着公共管理危机的涌现。在管理学领域里,危机管理也被称为危机沟通管理。由此,**认知困局,把握高校舆情监测管理的合理“限度”,亦应以沟通管理为抓手,与诉求对象进行多渠道沟通。“围、堵、截”是一种监管方法,但常态化的监管并非拘泥于“堵”“疏”与“导”也是一种监管。相较于传统的管控思路,这种以疏代堵,事前介入的工作思路更好地拿捏住了网络言论自由与公民权利、公共管理之间的“度”,使监管手段与监管效用在动态中达到理想的平衡。张弛有度,动态平衡的管控思路需要有对应的体制机制设计来加以保障实施。具体地说,就是要遵循网络舆情的周期性变化规律,分别针对舆情发生、发酵、发展、高涨、回落、反馈阶段的信息传播特点,构建“预警—引导—应急—重塑”四级联动的舆情预警及紧急处理机制。在舆情发生、发酵期,通过数据分析进行敏感源的解析与筛除,做出预见性的舆情预警;
在舆情发展期,通过主动性的信息与释疑,进行集中的舆情引导,为远期的舆情重塑创设有利环境;
在舆情应急期,针对已触发的恶性事件,启动网上和网下联动机制,捕获并整合关键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在舆情回落期、反馈期,积极进行舆情重塑,消解衍生谣言触发新的网络舆情的风险。

网络监管论文范文第2篇

20世纪末叶,电子商务首先在科技领先、经济发达、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国家中展开。最为中国老百姓所熟识的“网上购物”等交易方式,伴随着计算机网络的普及而从国际进入国内。加入WTO,电子商务在我国将步入与国际接轨的快车道。作为合同主管部门的工商行政管理,正面对如何监管电子商务合同的重要课题。电子商务的功能主要有网上广告宣传、网上交易和交易洽谈、网上订购产品及货币支付、电子账户管理、网上商品送货及查询、征求用户意见等管理服务。电子商务合同监管应以电子商务的主要功能为切入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探求电子商务合同监管的有效途径。

一、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前监管(也可称为网络环境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前阶段主要是买卖信息的网上检索,交易双方都需要对支付问题、交货问题、信用认证问题作充分的考虑和准备。其核心“信息流”是电子商务中目前应用最广泛、最成功的一部分。电子商务合同好比一群百灵鸟,运行的空间如是蓝天白云,青山绿水,百花齐放,结论是百鸟争鸣自不待言。但如果是枪林弹雨,恶树毒草,乌烟瘴气,势必会“千山鸟飞绝”。从法律环境讲,这要求政府尽快修订出台《电子商务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建起一个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法律体系,以解决电子商务所带来的安全、支付、电子货币、智能犯罪等问题。作为政府职能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应在规范和监管“信息流”方面担当重要角色,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使用建立良好的网络环境。

根据网络案件查处实践和网站抽样巡查,影响电子商务“信息流”的网络违法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类:

——虚假广告宣传。包括网上经营企业本身、网上所售商品情况所做的虚假宣传和为虚假宣传提供媒体(网络)。

——无照经营。包括未经工商登记注册而在网上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和为无照经营提供网络平台。

——利用网络传销、变相传销。

——合同诈骗。

——利用互联网贩私。

——侵犯消费者权益。在网上经销假冒伪劣商品,侵犯他人注册商标。

——超越经营范围。国家实行许可经营的特殊行业,未经许可而从事经营。

由此,电子商务合同的网络环境监管,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一是切实加强对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的监管,严把市场准入关。这包括:(1)经营性网站的准入;
(2)网络经营公司的准入;
(3)网站经营者的准入;
(4)网站经营特殊商品和服务的准入。

网上交易、网上广告、电子合同确认、网上拍卖无一例外地涉及网站域名、经济主体准入和身份合法性的确认。“域名”相当于传统经济中企业与商家的名称或字号,身份认证则是网络环境下准入和网络经济主体资格的“营业执照”。电子商务的特殊性决定了域名核准与网络经济主体认证的重要性和严肃性。监管经济主体的名称、准入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网站中文名称核准与经济主体资信认证体系已成为监管电子商务合同最为有效的途径。建立以国家工商总局为中心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认证体系,对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络经营者和网上经营者发放数字证书(电子营业执照),并在网上交易过程中认证,以及受理审核证书的年检、变更、注销等,能有效地监管和规范网上“信息流”的真伪,为电子商务合同广泛应用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二是监管电子商务中的商标、广告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净化电子商务合同运作环境。网上商标、网络广告的有效监管,是保证“信息流”真实诚信的重要途径之一。在《电子商务法》和国家工商总局的网上广告、商标监管办法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运用《广告法》《商标法》监管调整网上广告、商标行为的法理手段。尽快地培养网络监管人才,改善网上监管的技术条件,以适应网络科技发展的要求。

三是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开展网上信息咨询和网上举报与投诉。这要求工商行政管理诸部门树立“多兵种”协同“作战”意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的整体职能,对整个网络进行多方位监察,建立公平交易秩序。利用电子版营业执照和传统纸质营业执照“扫描上网”相结合进行网络主体资格认证,以规范市场准入行为;
将网上巡查与地域巡查紧密结合,以规范市场交易秩序。由于电子商务是在网上交换信息、交易,其要约和承诺过程难于管理。维护网上交易秩序,从目前的管理手段看,应积极进行网上工商法规公告和宣传,通过对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罚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入手,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合同应用空间。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的签约过程即交易谈判和签订合同过程:主要是指买卖双方对所有交易细节在网上进行谈判,交易双方利用电子手段经过认真磋商后,将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义务,所购买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期、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违约和索赔等合同条款全部以电子交易合同的方式作出全面详尽的规定,合同双方利用EDI进行签约,或通过数字签名等方式签订电子贸易合同。但由于电子商务的法律规范相对滞后,有关电子商务市场准入、认证体系、支付结算、交易文体的行为规则以及电子交易中必须涉及到的电子合同、电子税单等的法律效力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以致我国目前电子商务仍处于自发、无序的发展状态。可喜的是,国务院颁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已开电子商务立法先河。通过法律和行政管理调整,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基本方向。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寻求有效的电子商务合同监管手段,应从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入手。

(一)建立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合同主管部门(工商部门)建立一个计算机网站,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信用状况的有关信息传递给公众。社会公众随时查询不涉及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企业登记及其他有关信用的档案信息(如企业、违规受到处罚,资质、资信等信息)。该网站公示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企业自身合同履行、信用遵守等情况。二是社会、政府有关部门对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的评价。前者具体反映:(1)企业合同管理是否做到组织、人员、制度“三落实”;
(2)企业是否通过IS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企业签订合同是否依法;
(4)合同订立后是否依法履行;
(5)企业在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违约行为。后者具体反映:各级政府部门、各类社会团体颁发、确认的先进企业,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等肯定方面;
企业因各种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罚如抽逃资金、偷漏税款等否定方面。该网站通过与国家工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认证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和有关中介组织联网形成全国统一的立体资信认证、信用监管、查询系统,为电子商务合同运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和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二)建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对合同开展鉴证工作是法律赋予工商部门的职能之一。开展电子商务合同的网上鉴证也是我国合同鉴证职能的有效延伸。网上交易存在着安全风险,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对交易的款项或货物进行信用提存,是解决电子商务活动中这一风险问题的科学、有效途径。

如何鉴证电子商务合同?最好办法就是对交易双方已签订成立的电子商务合同进行网上鉴证。首先是对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进行确定。只要是国内注册的企业,我们工商系统的内部网络完全可以实现对其资信情况的调查。如对方网络不健全,可通过电话咨询等传统方式辅助完成。其次是对合同内容依据有关法律进行审查。再次,监督双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目前,全国工商系统完整和强大的企业信息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系统的网络布局已基本具备了成立“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的条件。具体办法是:在设区的市开设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将该地区的企业录入并制作成网页,通过互联网与全国工商系统网络联网。企业通过点击登陆鉴证网和“合同信用认证网络平台”,可以了解交易对方企业的状况,如果想继续同某企业进行业务洽谈,通过点击该企业的网址,直接同该企业进行谈判。洽谈成功后,需要对签订的电子商务合同鉴证时,可回到企业注册地网站的电子商务鉴证平台进行网上鉴证。红盾电子商务合同鉴证网并可接受双方的委托对电子商务合同进行货款、货物的信用提存或者进行合同监督。

三、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履行监管

电子商务合同签约后的核心是“清算支付,货物承运”,即资金流和物流,最重要的是电子支付环节。这也是电子商务目前还欠成熟的部分。物流与资金流分离的特点,导致了电子商务的风险所在。如消费者在网上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一般都不与经营者以及商品或者服务直接见面,因而其合法权益易受到侵犯。

网络监管论文范文第3篇

作者:李久会 贾湘平 李佳佩 单位:辽宁工业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系统管理主要介绍实验室基本情况,如实验室的分布、师资和人员构成、各个实验室的分布和位置、实验室的管理规定、大学物理实验课程的基本要求、实验项目简介、实验项目的合理安排与优化、实验的进程、教师指导实验的安排、学生选课人数的确定,供学生了解,学生可以根据实验项目提出的预习要求、各种资源进行预习,了解实验的原理、主要测量方法和直接测量量与间接测量量间的关系等。系统管理的权限分为三级,分别是管理员、教师和学生的三种用户,完成成绩修改与输出、实验项目的成绩录入与修改以及学生的实验成绩查询等。教师控制模块教师控制模块主要完成教师的选课查询、实验课程名单的打印等,实验过程的考核和实验总成绩等的录入和修改。学生选课模块学生选课模块主要完成学生登陆和注册,预约实验项目,查询实验选课信息和实验成绩查询以及学生个人信息更改等。学生预约实验采用动态预约方式,学期初一直到该项目实验开出前一周时间都可以进行实验的预约和取消预约,充分考虑学生的自己的学习实际。该系统是一个功能完整、结构合理、实用性强、自动化程度高、操作方便灵活的实验教学网络管理系统。将本项目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验教学中,易于广大师生接受,可操作性强。特别适合于远程教育环境下,开放物理实验中学生的实验教学管理。实验教学网络管理系统运行的部分界面(图略)。

大学物理实验室根据学校的教学总体安排和进程,设置实验项目,确定开出实验的时间计划,确定每个实验项目的选课容量及指导教师,在网络上。学生根据自己专业的课表和自己的空闲时间,自主地选择规定的实验项目和灵活的实验时间,合理地安排自己的学习时间,充分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学生根据院系、专业、姓名、学号进行注册,设置密码后,进入系统预约实验或修改预约实验,生成实验课表,修改个人资料,查询成绩等。学生自主选择实验项目和时间后,教师可以利用教师控制模块及时了解学生选课信息,确定选课名单,录入学生成绩等。该系统于2004年末设计完成并使用。在2005年水平评估期间,受到教育部实验专家的肯定,大学物理实验室成为辽宁工业大学实施开放式教学的实验室之一。每年有接近2400名学生利用实验教学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物理实验的学习,收到了满意的效果。借鉴原沈阳航空学院、大连海事大学的实验教学经验,对实验教学的项目设置、成绩管理进行了总结和创新,确定了“以人为本,以实验教学网络管理系统为平台,学校指导与院系、教研室大力协作”的开放的实验教学管理模式。建立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努力为学生服务的理念。由于学生选课的错选、漏选、改选,时间选择冲突,忘记时间,错过实验等事情,与学生的接触增多,增强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实验教师和学生在指导实验时只是教学角色不同,人格平等,相互尊重。充分尊重学生的渴望关心、关爱的心理需求,特别要注意哪些学习成绩不突出的学生的心理需求,这部分学生往往在实验过程中被忽视。

教师与学生间和谐融洽的情感是教师与学生心灵沟通的基本条件,是课堂教学的“催化剂”,是取得良好教学效果的重要条件。在完成实验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针对动手能力和学习基础都不尽相同的学生,他们的学习目标也千差万别,应分别采取不同的要求。小部分学生基础厚实,实验操作过程中能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能独立解决问题的学生,他们不满足现有的实验内容和实验要求,遵循适当丰富实验内容,拓展实验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来满足学生的求知欲望。如杨氏模量的测量实验,可以测量在工程实际中使用的不同金属丝的杨氏模量,并和厂家提供的参数进行对比,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相反,对学习基础薄弱、动手能力不强的学生少数学生,教师通过与学生探讨与研究,了解学生的观点,引导学生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实施,鼓励学生完成实验任务;
这时的学生最需要获得教师发自内心的鼓励与支持以及出现问题时的安慰,树立学生完成实验的信心。通过教师的积极引导,适时沟通,不断交流,协助他们完成教学内容,达到教学的基本要求。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性学习的开展。学生通过实验教学网络管理系统的实验平台公布的实验题目(如利用旋光现象检测糖溶液的浓度,利用布儒斯特定律测定不透明介质的折射率,光电池的伏安特性研究等),也可以根据学生思考拟定的项目,经教师与学生的研讨确定的可行性题目,开展自主学习和创新性学习,能够使学生亲身体验发现和探索的过程,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的能力。该系统研究成果应用到实验教学中,易于师生接受,可操作性强,研究成果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网络监管论文范文第4篇

教学方法落后,课堂缺乏互动

很多院校虽然已逐渐重视专业实践课程的开设,也强调了理论课与实践课的比例,但究其教学方法还是以教师讲学生听为主,该教学方法对高职教育存在一些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老师主动授课,学生被动听讲,学生缺乏学习的积极性,讲师一言堂,学生缺乏学习的主动性、互动性;
先知识,后技能,重知识,轻技能,强调知识点的从易到难,从浅入深,但知识点相对分离,理论与实践分离;
传统说教式的教学方法对职业素质、实践能力的培养尤显不足。

就业指导力度不够

职业教育即学生就业前的职业准备教育,职业教育质量如何,衡量的标准应该是培养的学生是否掌握职业岗位需要的能力。目前重招生、轻就业的现象比较普遍,对劳动力市场的实际需要缺乏研究,对岗位实际技能的要求把握不够,对就业信息掌握不足,对毕业生缺乏有效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专业调整方法

在进行课程体系改革的过程中,应该以学生为主体,使课程调整与社会需求相适应,使课程调整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系统性。

1以市场为导向,优化人才培养方案

高职网络系统管理专业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网络应用型高素质人才,信息技术、网络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决定市场对网络系统管理专业人才需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亦要与时俱进。长期坚持以市场需求、学生就业为导向不动摇,适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
根据高职办学宗旨与特点,要注重强化岗位特定能力、重视企业行业基本能力、保证职业通用能力。

2基于职业岗位,调整课程体系

基于职业岗位建立高职网络系统管理专业课程体系,采用学分制,必修与选修相结合,学生可以根据兴趣爱好选择教师与课程,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市场调研,当前网络系统管理专业市场相关的工作岗位有:综合布线员、网站维护工程师、网络管理支持与维护工程师、网络管理员、网络安全工程师、网络架构工程师、网络系统集成工程师、网络设备营销员等,根据各院校自身特色、师资、实训条件等因素选取两到三个典型工作岗位设置课程体系。

3注重过程考核,调整课程考核方式

职业教育在培养模式中强调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专业总体考核采用学分制,修满学分准许毕业,课程的考核区别与传统学科本位的考核方式,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原则上应由该课程任课教师,并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根据课程的特点、规律及教学要求不同,课程的考核方式可以采用笔试、上机考试、过程考核、大作业等方式。主要考察学生在分析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过程中,对目标的确定、重点的把握、知识的融会贯通等方面的能力。

网络监管论文范文第5篇

1.我国网络舆情的特点

所谓网络舆情指的是在一定的社会空间内,通过网络围绕中介性社会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民众对公共问题和社会管理者产生和持有的社会政治态度、信念和价值观。它是较多民众关于社会中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等等表现的总和。

随着因特网在全球范围内的飞速发展,网络媒体已被公认为是继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媒体”,网络成为反映社会舆情的主要载体之一,网络舆情已经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有以下几个特点:

1.1网络舆情的全时性和突发性

网络媒体是全天候的信息传播与实时信息,它把时间的占有权完全交给了受众,即时性增大了公共事件的冲击力。由于借助网络平台传播信息简单直接且身份隐蔽,网民能够快速、大胆地发表意见,呼唤声援,在短时间内形成一种力量,以期引起社会和政府的重视。

因此网络舆情的形成往往非常迅速,事先没有征兆。一个热点事件的存在加上一种情绪化的意见就能形成星火燎原之势。

1.2网络舆情具有强大的聚合力

作为一种信息交流平台,互联网为民众提供了一个个相互交流、自由发表个人观点的虚拟社区,用共同的兴趣爱好、信息关注点等,将各地的民众汇集到一起,通过共同交流观点,能够在短时间内最大范围地凝聚起多数民众,为进一步形成强大的舆论创造基本条件。

1.3及时、便利、充分的交互性

网络打破了话语特权的垄断,把部分话语转交给受众,就是说,受众通过粘贴、编辑、链接、自由地发表自己的评论,来及时、便利、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观点。他们既是信息的接受者,又是信息的者。

1.4网络舆情的不稳定性和多变性

网络大众具有很大随机性,很多只是看看热闹,并没有鲜明的自主意识,具有从众心理,容易受到别人的意见影响,因此具有很强的不稳定性。网络传播由于其匿名性和自主性,也降低了自身的准确性和客观性。于是同一件事件就会出现多种不同版本的报道,或真或假,使得受众舆论呈现多样性,随着事件报道的进一步深入,受众的舆论方向不可避免的会发生改变,从而导致网络舆论的不稳定性与多变性。

2.规范和完善网络舆论监督

随着我国使用互联网人数的迅速增长,我国的网络舆论监督中还面临着许多矛盾存在许多问题。一方面,它促进了我国社会发展和民主政治建设。另一方面,它损害了公共利益和他人权利。我国政府必须高度重视网络舆论对社会政治生活的影响,必须加强网络舆论的引导和管理。

2.1完善网络舆论监督法律法规体系

目前,我国缺乏比较完整的网络舆论监督法律法规体系,没有从法律的角度明确网络舆论监督的地位、性质、权力等。由于缺乏相关法律保障,监督主体的正当监督权和人身安全难以得到有效保护,致使民众不愿、不敢行使网络舆论监督权。这就要求我国需要完善法律法规保障体系。首先,有关立法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加快网络立法的进程,推行网络实名制,明确网民上网的权利和义务,使网络舆论纳入社会日常管理的正常轨道,使得网络管理有法可依。各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对网上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追究。同时,网络行业部门要加强行业自律,制定文明上网公约,引导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道德观念,倡导网民文明上网、理性上网。国家公职人员应以身作则,做先进文化的传播者、文明上网的带头人,对网上不文明言行应该有义务批评和及时制止,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同时,法律的不健全给目前的网络信息传播带来了管理上的难度,对随意虚假信息甚至是恶意散播谣言的网民没有完善的法律机制来加以制止和管理,再加上网络的匿名性很难准确地查询到当事人的资料,这些都在无形中淡化了网民的法律意识,一些置他人的合法权益于不顾的网络暴力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应针对现阶段网络舆论传播的特点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界定言论自由与侵犯他人隐私权等犯罪行为的区别,并用明确的法律条文来约束和制裁恶性的网络暴力事件,这样网民的行为才能有法可依,也才能真正地保障网民的舆论监督权利并切实有效地发挥其作用。

2.2营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监督环境

舆论监督具有非国家权力性和非法律强制性,因为监督的主体本身并没有被赋于国家权力,因而也就不可能运用任何法律强制手段使政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变或撤销其行为,监督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有关人员的法律意识,民主观念,道德水平,以及舆论的力度。而且,舆论发挥作用的程度还依赖于公众获知必要社会信息的充分程度,依赖社会赋于主体公开讨论其所关心的问题的开放程度及自身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

因此对于网络舆论反映的有关问题,应及时组织力量或督促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监督主体反馈。同时,对那些利用舆论监督恐吓他人或因为监督失当、失实、失误给被监督对象造成严重伤害者,也应当追究其相关责任。舆论监督属于非权力型的监督机制,要保证舆论监督的有效性,必须通过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等权力型监督机制的及时介入,相互协调,形成整体合力,才能得以提高效率。

同时用道德的力量呼吁社会保护和尊重他人的权利,用明确的法律条文制裁故意恶性网络暴力事件,用切实可行健康的方式保障人们的监督权,才能创造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才能从根源上减少网络失控和网络暴力,最终保障网络舆论监督的良性发展。

2.3增强政府与民众互动的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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