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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4篇)

时间:2022-11-19 11:5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为什么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4篇)为什么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知识(07)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知识  1、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关于各级领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为什么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4篇),供大家参考。

为什么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4篇)

篇一:为什么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知识(07)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知识

  1、什么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关于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负责任和对失职、渎职实施追究的制度规定及操作性规定,是保证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的、具有全局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中处于何种地位?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制度上明确规定了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其中包括贯彻执行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责任,是新时期党风廉政法规制度体系中的基础性制度,对于其它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的保证作用。

  3、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法规依据是什么?

  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法规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于1998年11月21日正式公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以下简称“中央《规定》”)。中央《规定》共有五章,十七条。由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解释。

  4、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以下原则:(1)从严治党,从严治政;(2)立足教育,着眼防范;(3)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4)谁主管,谁负责;(5)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适用范围是:各级党委(党组)、政府以及党委和政府的职能部门、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必须抓好哪四个主要环节?

  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必须抓好四个主要环节:一是分责任解,把党风廉政建设重大职责落实到每个领导干部。二是健全机制,规范责任考核。三是从严执纪,落实责任追究。四是把责任制工作延伸到基

  层单位。

  7、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是谁?

  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主体有党委(党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领导班子的正职、副职及其他成员。

  8、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何责任?

  答:各级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的正职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

  9、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哪些领导责任?

  答:主要有七个方面责任:(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

  (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5)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

  10、我省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考核的法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我省责任考核的法规、政策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的第三章“责任考核”的内容,以及2002年12月5日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印发的《关于做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的实施意见》(粤责任制[2002]1号)。

  11、中央《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工作有什么要求?

  答:(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要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等结合进行,必要时也可以组织专门考核。(2)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要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3)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12、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1)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情况;(2)认真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情况;(3)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和结合实际组织实施的情况;(4)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5)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的情况;(6)领导干部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7)群众测评情况。

  13、对责任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如何处理?

  答:一般性问题由负责考核的部门向被考核单位(或个人)提出,并要求限期报告纠正情况;对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或者因未认真落实责任制规定导致严重问题发生,需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要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由党委责成纪委牵头调查处理。

  14、责任考核的评定分哪几个等次?考核分哪些步骤?

  答: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考核的评定分好、较好、差3个等次。考核分自我评定、群众测评、党委(党组)意见、上一级党委(党组)审批等4个步骤。

  15、如何组织实施责任考核工作?

  答:责任考核工作由各级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实施,由各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省责任制办按照全面考核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原则,考核地级以上市、省直局以上单位和省属国有企业的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执行责任制的情况。

  属垂直管理的部门和单位的责任考核工作由上一级主管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1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是什么?

  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在于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的规定。

  17、实行责任追究的原则是什么?

  答:实行责任追究,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的纪律为准绳,分清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客观地收集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准确地运用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18、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第五次全会提出的责任追究的六个重点是哪些?

  答:“六个追究重点”是指(1)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2)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3)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4)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了职权和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5)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6)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造成严惩后果。

  19、责任追究的方式有哪些?

  答: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有:(1)责令检查、限期改正;(2)通报批评;(3)责令停职检查;(4)免职重新安排工作;(5)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上述责任追究方式可按有关规定程序单独使用,也可并处使用。

  20、什么是领导责任?如何区分直接责任者、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答:领导责任是指领导干部由于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其管辖的单位、部门或工作人员发生问题、错误或事故所应承担的责任。直接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起决定性作用的人员。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就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负次要领导责任的人员。

  21、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不制止、不查处,或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拒不办理和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的,或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压制不查的,应如何处理?

  答: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2、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重大案件,致使国家、集体资财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如何处理?

  答:责令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辞职或对其免职,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23、重大损失和巨大损失的标准是什么?

  答: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重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至50万元,死亡1人至5人,或者伤5人至30人;造成严重政治影响的。造成下列结果之一的是巨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重伤30人以上;造成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

  24、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造成恶劣影响的,应如何处理?

  答: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提拔任用明显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25、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哪些纪律?

  答:2002年7月9日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十条纪律,也称为“干部工作十不准”:(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2)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3)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4)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5)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6)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7)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8)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9)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10)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26、对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法规,弄虚作假的,应如何处理?

  答: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27、对授意、指使、纵容下属人员阻挠、干扰、对抗监督检查或者案件查处,或者对办案人、检举控告人、证明人打击报复的,应如何处理?

  答:给予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28、对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严重违法违纪知情不管的,应如何处理?

  答:责令其辞职或者对其免职;包庇、纵容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

  29、领导班子正职对领导班子成员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知情不管或对明显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失察的,应如何处理?

  答:给予严重警告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0、何种情况追究集体责任,何种情况追究个人责任?

  答: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或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由领导班子承担的事项,追究集体责任,并适当追究正职责任。由领导班子正职或其他成员决定或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应由领导班子正职或其他成员承担的事项,追究个人的责任。

  31、哪些情节可以从轻处理?哪些情节要从重处理?

  答:有下列情节可以从轻处理:(1)对责任追究能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态度诚恳,且主动挽回损失或影响的;(2)在改正错误的同时又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出积极贡献的;(3)其他需从轻或免予责任追究的。

  有下列情节要从重处理:(1)顶风违纪且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2)对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相关制度有阻挠干扰或弄虚作假行为的;(3)对执行责任追究的人员或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4)强迫、唆使下属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5)其他需依法依纪加重处理的。

  32、什么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

  答: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责任制就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就是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纪检机关(监察部门),都负有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的责任。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对所在地区或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总责,分管干部工作的领导成员负直接责任,班子其他领导成员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负有重要责任。凡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得不到及时治理的;凡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都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分管领导成员的责任。

  33、省委、省政府在扫除“黄、赌、毒”工作中如何实行领导责任制?

  答:扫除“黄、赌、毒”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由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工商、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旅游、卫生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扫除“黄、赌、毒”的日常工作由县(市、区)、乡镇(街道)负责组织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公安局长、派出所所长为第二责任人。凡辖区内“黄、赌、毒”活动情况严重,长期未能解决的,要追究市、县(区)有关领导的责任;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引咎辞职,其中情节、后果严重的给予撤职处分。

  34、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种类有哪些?

  答:党纪处分包括: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五种;对党组织的纪律处分,有改组、解散两种。政纪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组织处理主要有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调离、降职、责令辞职、免职等形式。

篇二:为什么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篇三:为什么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

  如何提升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能力的思考

  摘要: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是要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廉政,企业管理领导必须加以重视,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企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将其融入企业的中心工作中去,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激发员工为企业发展贡献出最大的能量。

  关键词:廉政建设

  党员干部

  企业

  一岗双责

  前言:党风廉政建设是治国立党的根本,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政责任,把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作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以党风廉政建设绩效管理目标为主线,以廉政风险防控为抓手,坚持关口前移,立足事前防范,以求最大限度预防和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各类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政治上的安全,这样才能促进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事业发展,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

  1企业“一岗双责”落实难原因

  1.1廉政责任监督不足

  近些年,企业也都建设出了核心业务信息管控系统,但是信息共享不同、管理方式不一、建设时间不同,部门间壁垒强化、部门利益固化,易出现业务部门间协同不够、业务内掩盖问题等情况,在加强管理的同时促使核心业务相对独立,正常的监督检查难以掌握廉政责任落实情况。

  1.2反腐倡廉重视不足

  个别员工片面地认识纪检监察工作,对反腐倡廉重视不足,从追求经济利益出发,不能够带来经济效益。个别领导干部不愿落实自身的廉政责任,权力设置不科学,执行权、决策权、监督权重叠,管理者不愿接受监督。

  1.3不了解“一岗双责”

  企业干部通常理工类专业较强,都是技术专家出身,知识结构不合理,党群类知识较少,反腐倡廉建设的积极性不够,政治敏感性相对较差,对“一岗双责”不了解,存在轻廉政重业务的现象。

  2企业中的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重要性

  2.1“一岗双责”是做好业务工作的前提

  深入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仅能够促进领导干部高效开展本职工作,促进企业良性发展,还可以树立领导干部先锋表率形象,赢得群众的欢迎和拥戴,激发普通群众积极投身自身工作的热情,带动周围的人“干事干净”,营造健康、廉洁的良好工作环境,全面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廉政意识,从而最终实现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双提高、双发展。

  2.2“一岗双责”是企业发展保证

  人是生产力中起决定性的因素,思想政治工作实际上是对人的一种意识形态管理。做好员工的教育工作,可以让全体员工都拧成一股绳,确保员工思想统一,将员工的创造性、能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需要企业管理者将员工的行动及思想统一到企业的中心工作及战略发展上来,需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岗双责”。因此,这样不仅可以充分地调动起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可以有效地控制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风险,促使员工和企业健康和谐地发展。为了可以将企业的管理队伍建设成一支具有科学发展观及高度政治大局观的管理

  团队,就需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促使企业管理者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力度,且可以廉洁从业并注重企业和谐稳定发展,认真践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可以将企业的员工队伍建设成为一支业务精通、政治思想坚定、开拓进取、遵纪守法的优秀执行团队。

  2.3“一岗双责”基础是掌握员工思想动态

  为了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有的放矢,需要了解员工的所思所想。所以,企业的管理人员要去了解、调查员工的思想情况、生活情况、工作情况,要经常性地深入到企业一线,准确把握他们的思想脉搏,掌握一线员工的生活需求及工作情绪。

  3企业中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举措

  3.1增强自律意识

  自律是一种形象,是一种修养,是一种责任。所以在全新的历史条件之下,能不能经得起金钱、权力等的诱惑,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对每个党员干部都是一个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保持廉洁、杜绝腐败,在全新的形势之下,需要下决心加强党性锻炼、思想改造,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增强自律意识。

  (1)严格把握金钱观

  金钱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促进了商品的流通和生产,同时也引诱人们内心黑暗的底线。而一些企业领导人员进行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错误行径,见利忘义、私欲膨胀,经不起金钱的诱惑。全新时期的企业领导人员,务必做到自省自警,时刻防微杜渐,绝不做金钱的俘虏、为钱所迷,将诱惑挡在第一道关口之外。

  (2)尽力掌控权力观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不仅可以构筑大众利益的丰碑,又能挖掘自身的坟墓,会腐蚀人心也会激励人。应当明确,所有的职务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一切权力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所有公职人员手中掌握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来自人民的。领导者不论是权力大小、职务高低,都应当真正地做到权为民所用,以为人民谋利益作为神圣的天职。在行为上要自律,需保持良好的心态,在思想上要绷紧弦,要把住原则,严格依据规矩办事,要培养出高雅的兴趣,经得起诱惑。

  3.2突出抓“关键少数”

  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承担起对分管领域的“一岗双责”责任,践行对分管事项的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落实,组织开展专业协同监督。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工作规定,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对分管部门和下级有关人员的约谈提醒,切实防范职责范围内的廉洁风险。应用“一岗双责”履责记录,加强履责痕迹化管理,做好领导干部履责过程监督,开展领导干部履职评价,督促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3.3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需增强责任意识

  切实地履行好“一岗双责”,就是要担负起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要抓好业务工作,做到勤廉兼优、勤廉兼顾。切实地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企业经济的科学发展做出贡献,回报企业的培养和职工群众的信任,需通过工作实绩和实际行动来证明。

  结语:

  增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效性及针对性的关键,是各级领导干部将其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安排,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当前,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和矛盾伴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集中地表现出来。针

  对此种状况,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开展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履职评价,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坚持逢会必讲廉洁从业、调研必问党风廉政建设,深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督执纪,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胡芬芬.加强制度建设

  落实国有企业“一岗双责”[J].江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4):86-88.[2]黄跃进.企业党委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探讨[J].中国安全生产,2016(1):36-37.

篇四:为什么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

  加强干部教育

  注重党风廉政建设

  近年来,我局纪工委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从抓制度、抓责任、抓落实入手,要求干部廉洁自律,从自身做起,局工委每年都要在全系统认真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大检查,从而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了团结,振奋了精神,弘扬了正气,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主要体现在:一、抓警示教育,形成共识,为改革发展服务区民政局每年都要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时间,结合民政部门救灾救济、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实际工作,采取“学、看、查、谈”四种方式,观看防腐倡廉录像片,开展深入扎实的“警示教育”。

  为了使教育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局里专门制定了教育和实施办法,利用支部学习、组织生活会、自学、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并围绕民政救济金、低保金、优待金,使用和发放问题进行讨论。

  全局干部在这次“警示教育”中,还主动联系自己所担负的工作职能,围绕“做官为什么,身后留什么”这个话题,进行深入细致的剖析和查找问题,从自己的言行中看是否履行了人民公仆的职责。

  大家感到:民政的钱是救命钱,一分都不能少,更不能乱花,要真正用在那些需要救济、帮扶的对象身上。

  大家表示:作为民政干部,要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时刻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要发扬“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民政精神,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

  二、营造氛围,提高认识,促进机关廉政建设在实际工作中,首先重点抓好局领导的预防教育,因为他们既是党的路线方针的执行者,又是全局工作的组织者,他们的一言一行对其他干部都有一定影响。

  局工委带头学习党的廉政建设各项文件精神,带头落实廉政责任制,不仅做工作的模范,而且做廉政自律的模范,从点滴做起,做到了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不丧失原则,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

  二是切实提高廉政工作质量。

  加强对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人生观教育,促进干部遵纪守法,不断提高自

  身的政治素质,鼓励支持干部忠于职守,坚持原则,不循私情,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

  三是建立廉政责任制。

  明确系统内廉政建设的基本任务、领导体制、实现途径、工作方式、责任内容、责任考核以及责任追究办法。

  四是加强监督。

  把廉政建设与推行政务公开结合起来,通过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推行廉政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局机关在向社会推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退伍安置等十三项公开服务的基础上,把政务公开延伸到街道和各事业单位,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提高认识,加强检查,促进廉政建设规范化去年,局工委根据区纪委的要求,在全系统广泛开展了廉政建设大检查后,在全局上下引起了一定的反响。

  局领导认为,廉政工作检查能够让自己对上有个“交待”,对下给个“说法”,有利于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件好事。

  一般干部认为,廉政工作检查,可以给领导一个“明白”,给自己一个“清白”,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在干部中,绝大多数认识正确,行动积极,持赞成态度,但也有个别人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民政部门与贫、穷、苦打交道,是个清水“衙门”,不存在廉政问题。

  为此,局工委帮助干部从三个方面端正对廉政检查工作的认识。

  一是帮助干部认识廉政检查的必要性。

  二是帮助干部打消思想顾虑,使大家认识到,敞开心扉,自查自纠,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不有损干部形象,而是要有利于工作的开展。

  三是帮助干部纠正认识偏差。

  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全体党员干部,并不是仅对实权干部而言。

  廉洁自律的范围很广,包括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权力使用等诸多方面,而这些也不能以部门单位来划分。

  其次局工委对干部廉政检查,领导干部侧重于班子、个人廉洁自律、正确使

  用权力、抓制度建设等方面,一般干部侧重于本职岗位的廉洁自律,对群众、对下属单位有无吃、拿、卡、要现象发生以及8小时以外个人廉洁守纪等方面的情况。

  四、变单向交流,为双向交流,使廉政工作程序化局工委在组织廉政工作检查中,注重增进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双向交流,在形式上分五步走。

  第一步,领导干部述廉,自我画像。

  对照区纪委廉政建设规定,进行总结,查找问题和自我剖析。

  第二步,一般干部检查,在本科室登台亮相,进行公开述廉,查找问题和不足。

  第三步,进行民主测评。

  一是对领导干部当面质疑,群众就一些知道的事情提出问题,由述廉者本人当众给予解答;二是民主测评,背靠背互相对干部进行定格评议,按好、中、差三个档次进行实事求是的测评。

  第四步,由局工委将意见、建议和民主测评的情况向每位干部如实反馈,对意见比较集中的干部进行个别谈话。

  第五步,把廉政检查作为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针对全局干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自纠和互查互纠,认真剖析,找出存在问题的症结,制定整改措施。

  通过廉政检查,使个人与组织之间、领导与群众之间、科室与下属单位之间增进了沟通了解,形成了有效的监督网络,促进了廉政建设的开展。

  加强干部教育注重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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