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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10篇

时间:2022-11-15 12:5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10篇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10篇,供大家参考。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10篇

篇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首要战略任务,并进一步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科学阐明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内在关系,鲜明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本质属性。

  经过历史的检验,结合当代中国国情,中国共产党具有长期执政的现实正当性,而且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中国共产党是最能代表我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需要党的领导。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实现三者有机统一的逻辑前提,是实现并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政治保障。

篇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62.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我们党以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执政经验,对社会主义政治

  建设所作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

  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的统治,建

  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

  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当家做主,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

  要成为掌握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需要有一个能够代表和反映自己

  根本利益的政党将自己组织起来,形成自觉的意识,采取有效的行动。人民

  利益的广泛性、多样性,实现人民利益的复杂性、艰巨性,必然要求有一个

  能够集中反映和有效凝聚人民共同意志的政治领导核心。依法治国是从制度

  上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即要把人民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

  志,这就必须有一个代表人民利益并具有先进性的政党的领导来实现。中国

  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

  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坚定维护者。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

  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才能有可靠的保证;离开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

  依法治国就会落空。

  (2)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是社会主义政治文

  明建设的根本岀发点和归宿。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健

  全民主和法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的

  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发扬人民民主,又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有效途径。

  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集中反映在党与国家以及人民群众关系的具体形式上。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做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巩固和发展党的执政地位。离开人民当

  家做主,不受人民监督,党的领导和法治就会偏离正确方向,就会变质。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

  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

  事业,保障自己的各项民主权利得以实现。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

  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而且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我国宪法和

  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在当代中国,无论是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做主、行使民主权利,都必须在法制范围内进行。依法治国的

  过程,实际上就是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维护人民的主人翁地位、保证人民实现当家做主的过程。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的,三者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之中,决不能把

  它们分割开来或对立起来。

篇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是我们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执政经验,对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所做出的规律性认识,是推进政治文明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稳定和完善党的各项基本政策,拥护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人民和历史的选择,取消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实质是取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才能始终保持社会主义建设的现代化方向,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稳定的环境,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搞好社会主义建设。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一切国家机关都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和执行者,要努力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是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人民民主专政,承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篇四: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由党的十五大正式确定,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再次重申和阐述的治国理政的根本原则。

  我认为要正确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就要明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进行长期实践探索得出的正确结论。是否坚持并践行“三者有机统一”,事关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我们党、国家和人民的前途命运,任何把三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的思想和做法,都是极端错误的,都会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乃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造成严重损害和破坏。

  中国从最初的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再到先后经历三皇五帝、夏、商、周(西周、东周)、秦、汉(西汉、东汉)、魏、晋(西晋、东晋)、南北朝、隋、唐、五代、宋、元、明、清的封建社会,再到现代社会至今,是一个有着数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对人类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840年鸦片战争失败后,中国人民为了挽救名族危亡,与帝国主义进行了近百年的不屈不饶的斗争,声势浩大的太平天国,英勇悲壮的义和团,资产阶级“百日维新”先后失败,辛亥革命也未能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和人民悲惨的命运。而中国共产精品文档

  党的成立,给辛亥革命失败而迷茫的群众带来了光明和希望。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带领中国不断走向繁荣富强!是这些让我们选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与此同时,我认为:要正确理解“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我们不仅要了解历史为何选择中国共产党,还要理解中国共产党是如何带领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探索。三大改造,人民公社,*****等一系列运动,为我们进行现代化建设提供了经验,我们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行改革开放,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等等。与此同时,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还要通过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可持续发展等重要思想,理解已经总结出的执政经验,认识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建设作出的规律。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还记得在新中国成立初的歌词中有“没有共产党,没有新中国”,而如今,也正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才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们需要这样的一个组织来引导我们走到更遥远。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是中国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旗帜鲜明地精品文档

  坚持党的领导,这是一条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民主从来都是有领导的,实行民主不是一个自发的过程。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多、民族多、发展不平衡而又相对缺乏民主法治传统的国家,离开了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的政治领导,是不可能把全国人民的力量和意志凝聚起来的,是不可能把国家治理好的,法治和各项制度也就无法真正实现和落实,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也就无从谈起,人们当家作主就会落空。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才能坚持我国民主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才能有可靠的保证。***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指出:“回顾90年中国的发展进步,可以得出一个基本结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关键也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因此,发展社会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我们推荐你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必须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而决不能削弱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做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要求,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做主。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精品文档

  和支持人民当家做主。健全民主和法制,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根本要求,也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可靠基础。这让我想到,我们成立,建设,发展中国的目的——一切为人民,为人民富强,为人民当家做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始终把人民当家作主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立足于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工作都要致力于为人民谋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党只有领导人民创造各种有效的当家做主的民主形式,坚持依法治国,才能充分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才能巩固和发展党的地位。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我们知道:没有规矩,难以成方圆。依法治国与人民民主,党的领导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相互促成的。依法治国不仅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人民当家做主,而且也从之多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在我国,依法治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治理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有效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权利,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另一方面,党领导人民通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宪法和各项法律,自身又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执政,保障宪法和法律的精品文档

  实施,从而使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思想的提出,构建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理论依据,为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明了方向。按照有机统一思想进行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能够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加速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思想,是在我国的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形成的重要理论成果。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一定会呈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局面。

篇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法治的关系

  杨德

  (广东教育学院政法系在读本科生,广东广州,510303)

  【摘

  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法治,三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统一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伟大实践中。人民当家作主是出发点和根本目标,党的领导是根本途径、根本保证,法治是制度保障。然而在现实运行过程中,却出现割裂三者有机统一关系的不良现象。我们必须要通过加强党自身的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法治,全民依法积极参与,努力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进程。

  【关键词】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党的领导

  人民当家作主

  法治

  法制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共和国,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通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来对社会主义新中国进行领导。与此同时,我国广大人民也在党的领导下取得了广泛的、深刻的、真正的民主权利,成为了国家的主人。

  然而,随着党执政时间的推移和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在现实运作过程中,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却往往显得不是很协调、和谐,更甚者出现了以党代民、以党代政、以党委顶替人大的现象。那么,如何才能保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二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呢,亦即如何既坚持了党的领导,又能实现人民的民主权利和民主权力,让人民成为自己命运、社会和国家的主人?法治,依法治国,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最高权威和最高约束力,来确保党的领导地位,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民主权利和权力,是实现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二者辩证统一关系的最好方略和制度保障,同时也是解决二者不协调、不和谐的二难问题的最好方略和制度保障。

  一、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法治在我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1、人民当家作主是出发点和根本目标

  现代民主国家和社会,是符合和体现主权在民的政治原则的国家和社会。主权在民,通俗地说,是指国家或社会的权力属于人民即人民是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的所有者,人民对国家权力或公共权力有占有权(权力最终归属)、使用权(选举被选举权、监督权、罢免权等)、处分权(革命权等)和收益权(国家和社会对公民的自由民主权的保障)等自由民主政治权,也即人们所说的人民民主。洛克、卢梭等思想家早就论证了人民主权原则理论,卢梭认为?为了使每个人行使自己的自然权利有社会保障,人们通过订立社会契约的方式,把自己那些与公共事务有关的权利毫无保留地转让给社会整体,这样,就产生了国家及其主权。??主权为全体社会成员所有,而不为部分或个人所有。?他同时强调:?政府本身不是主权者,而是主权者的执行人;政府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委托,1

  人民可以监督、限制、改变委托给政府的权力;当政府的行为侵犯人民的利益和违背公[1]意时,人民可以通过革命的方式收回委托给政府的权力。?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一般地都对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据荷兰学者亨利?范?马尔赛文、格?范?德?唐在上世纪80年代末的统计显示,宪法涉及民主的国家为107个,占75˙3%。[2]这些都是人民主权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社会主义制度,是比资本主义制度优越得多的新的社会制度,她在本质上也规定和体现着主权在民的政治理念和原则。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社会主义国家权力的合法性来自于人民的同意和授权,政权运作的功能是表达和实现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这就是说,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要求主权在民、人民权力至上、民意至上、人民当家作主。…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实现社会绝[3]大多数人的自我统治和管理,确保人民真正成为自己社会的主人。?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也讲过类似的话:?必须始终把体现人民群众的[4]意志和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些都充分、深刻的说明了我国的政治目标和出发点是保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国家权力的所有者是人民。

  2、党的领导是根本途径和根本保证

  政党是阶级或阶层的积极分子组成的,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旨在通过选举以及其他途径夺取、掌握或参与国家政权而进行活动,以实现其政治纲领的政治组织。它是近代资本主义民主反对封建主义专制的过程中产生和发展壮大的,是近现代文明的产物;现代社会,是政党社会,?政治社会的[2]王波,〈〈论我国的直接民主建设〉〉,载人大复印资料〈〈政治学〉〉2001.1,52页

  [3]龚廷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政治文明〉〉,载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2002.8,93页

  [4].[17].[18]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01.7.1[5]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的讲话〉〉,1957年1月

  [7]李力,〈〈法治是遏制腐败的必然选择〉〉,载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法学〉〉,1999.1,19页

  [8]葛洪义,〈〈法治如何才能形成?--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个案分析及其启示〉〉,载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3.3,47页

  [9].[15].[19]〈〈中国共产党[10]〈〈列宁选集〉〉[11].[13]邓小平,〈〈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载〈〈邓小平文选〉〉[12].[25].[28]顾肃,〈〈论法治基础上的民主〉〉,载人大复印资料〈〈政治学〉〉,2000.4,18页.16页.19页

  [14]郭林茂,〈〈地方人大监督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载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2001.2,73页

  [16]王邦佐等主编,〈〈新政治学概要〉〉,复旦大学出版社,184页

  [20]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编写组编,〈〈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辅导读本〉〉,广东人民出版社,13页

  [21]张卓桥,〈〈给?霸王?把脉—少数领导干部独断专行探因〉〉,载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2003.1,74页

  [22]边红军,〈〈时刻把人民群众摆在?根本?的位臵上—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的论述〉〉,载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共产党〉〉,2003.3,64页

  [23]徐显明,〈〈法治的真谛是人权—一种人权史的解释〉〉,载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1.11,31页

  [24]孙国话华.王立锋,〈〈依法治国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政策与法律关系为中心的考察〉〉,载人大复印资料〈〈中国共产党〉〉,2003.4,66页

  [26]包心鉴,〈〈民主政治、政治改革与依法治国〉〉,载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2002.6,83页

  [27]储霞,〈〈中国民主政治发展道路的正确选择〉〉,载人大复印资料〈〈中国政治〉〉,2003.3,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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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1)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2)中国共产党是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民主执政,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3)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执政,贯彻依法治国方略,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

  (4)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的根本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也以宪法和法律作为活动准则。我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归根到底是为了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篇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关系研究

  西安海棠职业学院

  朱晓丽

  摘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

  关键词: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理论上回答了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问题。学习和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正确把握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这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重要意义。

  一、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

  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体现了十八大精神,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党依然自始自终发挥着坚强的领导核心的作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确保依法治国的正确政治方向。”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这是个根本性问题,我们始终要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这一点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绝不能含糊动摇。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反映了特定的经济基础,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在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法治,就是依照法律即人民的意志治理国家。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

  立的,是历史的选择和人民的选择,这是中国当前的本土现实,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征。党的领导可以使依法治国坚持正确的方向,有坚强的政治保障,这决定了中国的法治理想能否实现。

  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键在党,这是立论逻辑。是由党的领导与执政地位使然。中国共产党是我们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法治建设贯穿各个方面,贯穿始终。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揽全局,法治建设必然纳入党的领导范畴,领导视野,党领导中国法治建设无可争议。从这个意义上讲,十八届四中全会致力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必须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逻辑起点与逻辑归宿。

  二

  如何把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结合起来?

  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体现了十八大精神,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党依然自始自终发挥着坚强的领导核心的作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确保依法治国的正确政治方向。”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才能真正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这是个根本性问题,我们始终要在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这一点上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绝不能含糊动摇。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反映了特定的经济基础,体现了统治阶级的利益,在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法治,就是依照法律即人民的意志治理国家。党的十五大明确指出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的领导是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有序推进的重要保证。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全局性和系统性,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即要求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把国家事务和社会

  事务,经济、文化、生态事业的管理都纳入法制化轨道;又要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是一切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以宪法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和权利、履行义务和职责,这些都只能通过执政党来领导。在我国党居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重要位置,只有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全社会力量,才能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真正贯彻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才能促进和保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的开展工作,带动全社会成员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繁重性和艰巨性,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决定》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国是有着两千多年封建历史文化的国家,不仅封建迷信思想和意识根深蒂固,而且亲朋好友同学乡党情结深厚,人治传统加上人情社会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桎楛和障碍,这是国家治理领域的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这就需要发挥党的独特优势特别是政治、组织和密切联系群众等优势,才能破除依法治国中的各种障碍,顺利实施体制、机制的重大改革,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

  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必须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赋予了党治国理政的责任和使命。党章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管党治党的总章程,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它以执政党的纲领保证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要把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成为全国人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志有机统一。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李克强总理简单的一句话道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旗帜一旦举起,党就必须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党员干部必须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决不能打法律的“擦边球”、搞“越位”否则党怎么能够要求全社

  会遵守宪法和法律,又怎么能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捍卫宪法法律的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各级党组织必须转变领导方式、执政方式,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实现党和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实现依法治国。

  (二)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个方面。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加强党的领导,关键要做到《决定》中指出的:“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要做到这“三统一”“四善于”在实践中要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1.党领导立法,就是根据党和国家大局、人民群众的意愿提出立法建议,立人民需要的法。亚里士多德指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必须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本身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要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引导立法机关把握立法方向,突出立法重点,使所立法律更加务实管用有效;突出党的工作重心,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社会主义民主、推行行政体制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护生态环境等重点,适时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法律,不断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坚持党保证执法

  党保证执法,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工作体制。要深化政治立场、民主意识、法制观念教育,使执法者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宪法法律保持一致;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确保公务员行为符合宪法法律精神;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行政机关事权规范化、法律化;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

  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3.坚持党支持司法

  党支持司法,就是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确保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继续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司法权运行机制;督促各级党政机关带头执行司法机关判决,切实纠正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机关办案问题,切实纠正当事人不服司法裁判反复向行政机关施压现象;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设人民信赖的人才队伍,使事关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岗位始终由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人担任。

  4.坚持党带头执法

  党带头执法,就是带头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引导全社会信仰法治;带头以严格的党规党法管党治党,使全体党员都成为全社会守法的表率。要强化法律意识,强化法治思维,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以广大党员干部和青少年为重点开展普法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宪法至上、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保持对宪法法律的忠诚之心、敬畏之心,在任何时候都不能触碰法律红线、不得逾越法律底线。

  总之我们要坚持党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地位不动摇,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篇八: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性质的要求,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智慧,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制度创新。50年的历史充分证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点,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是共产党执政的制度载体,是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从制度上实现和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

  方式和执政方式,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规律性认识。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失去了灵魂,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就可能丧失。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从制度和法律上维护和保证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保证党在国家政权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全局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各级政权机关,包括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国家政权组织中任职的中共党员,要强化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自觉遵守党的决议和纪律,接受党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保证。离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就失去了制度载体,共产党执政就形同虚设。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更好地保证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

  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就是要保证社会主义的国家权力始终依照人民的意志来行使,始终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从制度上加以确认和规范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国家权力如何运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最广泛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但是,也要看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和形式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就是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和形式,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问题。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与国家政权组织的关系。要按照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的要求和宪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国家权力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使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告诉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发挥的越好,党的执政地位、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就越有保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执政,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必然要求和具体实现形式。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将坚持依法执政作为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是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新举措,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新发展,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政治保证。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直接领导和控制着国家政权。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党依法领导国家,依法掌握和控制国家权力。因此,党能否坚持依法执政,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能否依法

  行使。只有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才能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运作,保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司法机关司法公正。

  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必须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一个执政党,一个直接掌握着国家权力的党,最大的危险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滋生腐败。要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始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防止出现超越法律的特权。坚持执政为民,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依法执政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现代民主政治和法治的基本特征。党在国家政权中居于领导地位,并通过宪法和法律,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依照法律从事对全体社会成员产生约束力的国家管理活动。

  坚持依法执政,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党的领导方式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时候,党作为革命党,不可能依靠法律,主要是依靠政策,领导人民进行武装斗争。党现在已经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作为执政党,尤其是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执政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执政党,党的执政方式必须有所前

  进、有所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党改革和完善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党的执政条件变了,任务变了,执政方式也要转变。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党要长期执政,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要使党的执政方式体现和代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先进的法治理念、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执政,是我们党顺应时代的民主法治潮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选择。

  坚持依法执政,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执政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以后,党委领导的作用第一条就是应该保证法律生效、有效。没有立法以前,只能按政策办事,法立了以后,就要坚决按法律办事。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们党是执政党,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领导地位,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要完善立法机制,使党的主张及时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上升为法律;就要完善党组织依法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的机制,保证我们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领导。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实施领导的法治化。这对

  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义。

篇九: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指出,进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这个重要论断,既坚持了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也突出了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性生疏。坚持把这三者统一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进展道路的根本要求,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康进展、布满活力的根本保证。

  一、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领导核心。无论是进展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要坚持党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推动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必需有利于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增加党和国家的活力,而决不能减弱党的领导。只有坚持党的坚强领导,才能依据最宽敞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把全国各民族、各阶层人民的力气和意志分散起来,领导、组织、支持人民把握好国家权力,管理好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各项事业。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坚持我国民主政治进展的正确方向。社会主义民主是宽敞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大多数人的民主,是区分于一切剥削阶级少数人统治的新型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性质同我们党的

  性质和宗旨是全都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宽敞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我们党区分于其他任何政党和政治派别的根本标志。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坚持民主的社会主义性质,坚持人民在国家和社会中的仆人翁地位。离开共产党的领导,没有任何一个政党或政治力气能够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进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宽敞人民的根本利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就会偏离正确的方向,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就会转变性质。历史已经证明,资本主义的民主道路在中国走不通。苏联、东欧剧变的事实再一次证明,放弃共产党领导,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只有死路一条。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进展道路。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擅长制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并且在实践中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先进政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阶段,我们党都领导中国人民开创了独具特色的革命和建设道路。在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实践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民主理论应用于中国的具体实际,在世界人口最多的东方大国,制造性地建立起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是我们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宏大历史制造所取得的成果,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实现国家富强昌盛和民族复兴的制度保证。尽管我们在探究社会主义民主进展的实践中有过曲折,但丝毫不能抹杀社会主义民主

  的优越性和生命力,特殊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的实践更深刻地证明,社会主义民主不仅从政治上保证了我国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而且推动了我国生产力的大解放,在一个十几亿人口的进展中大国已经并连续制造着经济持续快速稳定进展的奇迹。随着我国经济文化不断进展、社会全面进步,我们党肯定能够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地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扩大民主,健全法制,制造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形式,不断丰富和进展人民民主的理论与实践。

  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才能有牢靠的政治保证。中国共产党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领导核心,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各方面的工作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与资本主义法治的根本区分。我们党始终代表最宽敞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只有党才能真正代表人民、带领人民、组织人民,把人民的意志和要求变成党的政策并通过人大立法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从而赐予法的形式。宪法和法律是由党领导人民制定的,体现了党的正确主见与宽敞人民意志的统一;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正确执法,是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的;宽敞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各项民主权利,也是由我们党领导和组织的。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又通过各级党组织和宽敞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法律的实施。党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支持国家的立法、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相对独立的职责,在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领导的同时,支持并充分发挥它们在政治建设中的乐观作用。

  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

  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动身点和落脚点。进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进展好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和根本利益。我们党领导人民推翻剥削阶级统治、建立人民政权,就是要组织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各项事业,实现最宽敞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这是我们党执政的根本目的和牢靠基础。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当家作主的权利,党的领导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归根到底也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人民当家作主供应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离开了人民当家作主,社会主义政治法律制度就失去了前提和基础。

  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看,党领导人民在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础上,制造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方面都具有中国特色的具体形式和制度,保证了宽敞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我国人民在长期奋斗和探究中选择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适合我国国情、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保证,也是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的政治上层建筑。这些制度,不仅继承和进展了人类政治文明成果,而且制造性地形成了新型的人民民主的实现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基本实践形式,任何时候都动摇不得,更放弃不得。

  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特殊是改革开放近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

  取得了巨大进步,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进展制造了充分的物质文化条件。在我国经济社会进展进步的同时,社会利益格局消灭了重大变化,社会阶层发生了重大分化,宽敞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乐观性和主动性普遍增加。面对新的形势,必需依据党的十七大精神要求,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努力使政治建设适应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和时代要求,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加的政治参与愿望,在制度创新方面取得新进展,制造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新途径新形式,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供应制度保证。

  要重视巩固国体、完善政体,从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上体现人民群众的意志。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包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使这些民主制度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展而不断完善,随着人民群众政治参与需求的提高而不断创新。

  要乐观探究社会主义民主新的实践形式。要擅长在人民群众的民主实践中拓宽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发觉和总结适合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各种民主形式,将其进一步上升为民主的具体制度,并乐观借鉴世界各国进展民主的有益成果,形成有利于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体制机制,进一步从机制和程序上保证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

  要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加强和规范执政党与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沟通,加强和规范国家与社会的沟通,加强和规范社会各个方面的沟通,加强各层次各领域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体制机制。

  要把进展基层民主作为进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点。基层民主是我国宽敞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管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务,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参与的特点,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广泛而又深刻的实践。在现阶段,扩大基层民主既有实践基础,也是客观趋势。通过更广泛地组织和吸引人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的实践,依法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权利,经受民主熬炼,提高民主素养,增加社会自治功能,从而为进展人民民主这一人类历史上的新型民主制造更充分的条件。社会主义民主越进展,宽敞人民群众的乐观性制造性的发挥就越充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越有保障,党的执政基础就越巩固,党的领导就越得到改善和加强,社会主义事业就越进展。

  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进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必需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不断推动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

  法的进程。实行依法治国,对执政党本身而言,最根本的就是要提高治国理政的法治化水平。党的方针、政策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同法律在本质上是全都的。法律是经过实践检验和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的主见。执政党要提高治理国家的法治化水平,必需加强对立法的领导,擅长把正确的政策主见上升为法律,主要依靠法律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党的执政主见凡是要上升为国家意志的,必需由国家权力机关经过法定程序,使之成为法律法规或国家机关的决议、打算,再由各级各类国家机关依法实行。通过法定程序,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见上升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阅历的长期稳定和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国家法律既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也反映了党的政策和主见。法律的贯彻实施,也就是党的主见和人民的意志的贯彻实施,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就在法律层面得到了落实。把党的领导、人民民主、依法治国统一起来,用法律手段实现和保证党的领导、人民民主,这是国家长治久安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

  坚持依法治国,必需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础上,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正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一律公平,一切政党和社会组织,全部公民和社会团体,全部国家机关和武装力气,都必需以宪法和法律为活动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允许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特殊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需增加法制观念,树立依法执政意识和社

  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地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依法办事。要擅长依法行政,依据宪法、法律和法规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公平参与、公平进展的权利,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要擅长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冲突,尤其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冲突,促进社会和谐。要擅长用法律武器同各种敌对分子和刑事犯罪分子进行斗争,维护社会稳定。要擅长运用社会主义法制,巩固和进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供应良好的社会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贯穿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无论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还是推动政治体制改革,无论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还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都必需坚持这三者的统一。只有在实践中坚持三者的统一,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不断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进展,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供应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

篇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之间的关系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性质的要求,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智慧,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制度创新。50年的历史充分证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根本的是要把起来。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特点,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途径,是共产党执政的制度载体,是依法治国的制度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要从制度上实现和保障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

  方式和执政方式,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任务。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规律性认识。我们党是执政党,党的执政地位,是通过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来实现的。没有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失去了灵魂,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就可能丧失。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从制度和法律上维护和保证中国共产党在国家中的执政地位,保证党在国家政权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党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全局工作的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各级政权机关,包括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都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国家政权组织中任职的中共党员,要强化党的意识和执政意识,自觉遵守党的决议和纪律,接受党的监督。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的制度保证。离开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就失去了制度载体,共产党执政就形同虚设。只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才能更好地保证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也是共产党执政的根本目

  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出发点和目的。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就是要保证社会主义的国家权力始终依照人民的意志来行使,始终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在社会主义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从制度上加以确认和规范人民如何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国家权力如何运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最广泛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组织形式。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但是,也要看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和形式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坚持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就是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制度和形式,改革和完善党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家作主的实现形式问题。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我们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充分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与国家政权组织的关系。要按照人民代

  表大会制度的要求和宪法的规定,切实加强国家权力机关建设,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国家权力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使立法和决策更好地体现人民的意志,确认和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告诉我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发挥的越好,党的执政地位、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就越有保障。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必须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执政,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必然要求和具体实现形式。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将坚持依法执政作为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是我们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新举措,是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新发展,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政治保证。依法执政是党执政的基本方式,在我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直接领导和控制着国家政权。党坚持依法执政,就是党依法领导国家,依法掌握和控制国家权力。因此,党能否坚持依法执政,直接影响着国家权力能否依法

  行使。只有执政党坚持依法执政,才能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运作,保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保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证司法机关司法公正。

  在长期执政的条件下,党必须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一个执政党,一个直接掌握着国家权力的党,最大的危险是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滋生腐败。要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始终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防止出现超越法律的特权。坚持执政为民,就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依法执政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现代民主政治和法治的基本特征。党在国家政权中居于领导地位,并通过宪法和法律,实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依照法律从事对全体社会成员产生约束力的国家管理活动。

  坚持依法执政,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党的领导方式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不同历史阶段,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在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时候,党作为革命党,不可能依靠法律,主要是依靠政策,领导人民进行武装斗争。党现在已经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作为执政党,尤其是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执政党,成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执政党,党的执政方式必须有所前

  进、有所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党改革和完善执政方式,坚持依法执政。党的执政条件变了,任务变了,执政方式也要转变。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党,党要长期执政,领导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要使党的执政方式体现和代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先进的法治理念、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执政,是我们党顺应时代的民主法治潮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大选择。

  坚持依法执政,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执政活动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进行。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以后,党委领导的作用第一条就是应该保证法律生效、有效。没有立法以前,只能按政策办事,法立了以后,就要坚决按法律办事。党章明确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我们党是执政党,在国家政权中处于领导地位,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要完善立法机制,使党的主张及时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上升为法律;就要完善党组织依法向国家机关推荐重要干部的机制,保证我们党对国家政权机关的组织领导。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实施领导的法治化。这对

  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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