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耀景文档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8篇

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8篇

时间:2022-11-14 14:5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8篇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_艺术品经营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艺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8篇,供大家参考。

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8篇

篇一: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_艺术品经营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艺术品,是指绘画作品、书法篆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艺术摄影作品、装置艺术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及上述作品的有限复制品。本办法所称艺术品不包括文物。

  本办法规范的艺术品经营活动包括:

  (一)收购、销售、租赁;

  (二)经纪;

  (三)进出口经营;

  (四)鉴定、评估、商业性展览等服务;

  (五)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活动及服务。

  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文化部负责制定艺术品经营管理政策,监督管理全国艺术品经营活动,建立艺术品市场信用监管体系。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建立专家委员会,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的内容审查、市场监管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第四条加强艺术品市场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行业标准,指导、监督会员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依照章程,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公平竞争。

  第二章经营规范

  第五条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

  行政部门备案。

  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应当按前款办理备案手续。

  第六条禁止经营含有以下内容的艺术品: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恐怖活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蓄意篡改历史、严重歪曲历史的;

  (十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七条禁止经营以下艺术品:

  (二)伪造、变造或者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

  (三)除有合法手续、准许经营的以外,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动物、植物、矿物、金属、化石等为材质的艺术品;

  (四)国家规定禁止交易的其他艺术品。

  第八条艺术品经营单位不得有以下经营行为:

  (三)以非法集资为目的或者以非法传销为手段进行经营的;

  (四)未经批准,将艺术品权益拆分为均等份额公开发行,以集中竞价、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交易的;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经营行为。

  第九条艺术品经营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二)保留交易有关的原始凭证、销售合同、台账、账簿等销售记录,法律、法规要求有明确期限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第十条艺术品经营单位应买受人要求,应当对买受人购买的艺术品进行尽职调查,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二)第三方鉴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第十一条艺术品经营单位从事艺术品鉴定、评估等服务,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鉴定、评估的事项,鉴定、评估的结论适用范围以及被委托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二)明示艺术品鉴定、评估程序或者需要告知、提示委托人的事项;

  (三)书面出具鉴定、评估结论,鉴定、评估结论应当包括对委托艺术品的全面客观说明,鉴定、评估的程序,做出鉴定、评估结论的证据,鉴定、评估结论的责任说明,并对鉴定、评估结论的真实性负责;

  (四)保留书面鉴定、评估结论副本及鉴定、评估人签字等档案不得少于5年。

  第十二条文化产权交易所和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资经营单位,非公开发行艺术品权益或者采取艺术品集中竞价交易的,应当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章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

  第十三条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包括:

  (一)从境外进口或者向境外出口艺术品的经营活动;

  第十四条从境外进口或者向境外出口艺术品的,应当在艺术品进出口前,向艺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以下材料:

  (一)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三)艺术品图录;

  (四)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申请单位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手续;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主办或者承办单位的营业执照、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三)艺术品图录;

  (四)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申请单位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手续;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艺术品进出口口岸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在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过程中,对申报的艺术品内容有疑义的,可提交专家委员会进行复核。复核时间不超过15日,复核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第十七条同一批已经文化行政部门内容审核的艺术品复出口或者复进口,进出口单位可持原批准文件到进口或者出口口岸海关办理相关手续,文化行政部门不再重复审批。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利用其他商业形式传播未经文化行政部门批准进口的艺术品。

  个人携带、邮寄艺术品进出境,不适用本办法。个人携带、邮寄艺术品超过海关认定的自用、合理数量,海关要求办理进出口手续的,应当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办理。

  以研究、教学参考、馆藏、公益性展览等非经营性用途为目的的艺术品进出境,应当参照本办法第十四条或者第十五条办理进出口手续。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1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没收非法艺术品及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二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30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擅自开展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及违反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违法经营额不足10000元的,并处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违法经营额10000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2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许可、备案、专家委员会复核的期限以工作日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由文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公布的《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艺术品的概念

  现代艺术实践使得"艺术品"的概念范围越来越大,冲击着种种传统艺术品概念的界定.面对现代艺术,美国著名分析美学家布洛克站在后分析美学的立场上,从艺术品与人的意图,艺术品的非功利性,艺术品与艺术习俗,开放的艺术品概念等四个方面,重新界定"艺术品"的概念,来为现代艺术寻求美学的辩解。

  艺术性美国经济学家哥德哈伯指出:“如果你用美元数量测量一个艺术家的生产力,你会发现,最引人注意的艺术家最赚钱。”他认为,艺术的目的就是吸引注意力。成功地吸引注意力是艺术存在的全部意义。这就是说,从某种意义上讲,影响艺术品价格的决定性因素,实际上并不仅仅是艺术品本身所具有的艺术价值以及艺术品的存世数量,而是艺术品所能吸引的注意力。

篇二: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

  2022年文化市场执法工作思路

  ____年,总的工作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文化体制改革为契机,以创新工作思路,打造工作亮点为突破口,全面实施文化市场执法工作跨越发展,努力营造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市场环境。

  一、夯实基础,切实抓好规范化建设工程

  尽快理顺我市文化市场执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加强综合执法领导干部建设,将年轻化、专业化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为文化市场执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执法重点,集中精力抓好五大工程

  以提高工作效率为抓手,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进一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全面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保持“扫黄打非”工作的高压态势,严密封堵查缴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严防各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在我市印制发行。

  以“扫黄打非”为抓手实施“出版物市场净化”工程,确保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以打击各类侵权盗版为抓手实施“正版普及”工程,加大版权保护力度;以规范网吧经营为抓手实施“阳光网吧”工程,建立网吧管理长效机制;以规范演艺、娱乐市场为抓手实施“阳光娱乐”工程,确保演艺娱乐场所文明经营、依法经营、规范服务;以规范艺术品、美术品市场为抓手实施“高雅艺术”工程,加强对艺术品、美术品内容的监管。

  三、积极推进技术监管体系建设

  在现有网吧监管平台基础上,建设“12318技术监管中心”,实现全市网络文化市场、歌舞娱乐市场、演出市场、印刷市场、电子游戏市场、动漫市场、艺术品市场、广播影视市场、图书音像市场的网上实时监控。由主要依靠人工巡查向依靠人工巡查与技术监管相结合转变,在此基础上逐步推进我市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体系建设,实现对文化领域的全面有效监管。

篇三: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

  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艺术品管理办法文档2篇

  Artmanagementdocument

  编订:JinTaiCollege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建立专家委员会,为文化行政部门开展的内容审查、市场监管相关工作提供专业意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艺术品经营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为实施处罚。

  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

  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宣扬恐怖活动,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违背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蓄意篡改历史、严重歪曲历史的;

  (十一)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二)伪造、变造或者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

  (三)除有合法手续、准许经营的以外,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动物、植物、矿物、金属、化石等为材质的艺术品;

  (四)国家规定禁止交易的其他艺术品。

  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二)保留交易有关的原始凭证、销售合同、台账、账簿等销售记录,法律、法规要求有明确期限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

  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鉴定、评估结论的证据,鉴定、评估结论的责任说明,并对鉴定、评估结论的真实性负责;

  (四)保留书面鉴定、评估结论副本及鉴定、评估人签字等档案不得少于5年。

  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三)艺术品图录;

  (四)审批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批准文件,申请单位持批准文件到海关办理手续;不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放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及国务院对艺术品份额化交易等方面做出的规定,《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还没有作出相应调整。

  2.修订《办法》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办法》的总体思路是以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为出发点,在明确监管对象、放宽市场准入、强化主体责任、划清行业底线、开展信用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对现行办法进行修订。《办法》坚持对内容的底线管理,调整了监管范围,对艺术品市场实行全方位内容监管,将网络艺术品、投融资标的物艺术品、鉴定评估等纳入监管领域。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下放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以进一步激发艺术品市场内生发展动力。建立明示担保、尽职调查、鉴定评估、信用监管等一系列新的制度,立规矩、明底线、强化主体责任,促进艺术品公开透明交易,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3.为什么要将“美术品”改为“艺术品”?

  答:20**年出台《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时,我国艺术品市场主要以书画作品交易为主,多以“美术品”表述。但随着行业的发展,艺术品门类更加多样,人们更普遍和习惯用“艺术品”来统称这个行业。20**年国务院确定的文化部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三定方案”也规定文化部对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鉴于此,我们在修订中,将“美术品”改为“艺术品”,规章的名称也进行相应调整,以适应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4.《办法》包含哪些新制度,为什么要出台这些制度?

  答:《办法》建立了多个新制度,以促进公开透明交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明示担保制度。

  要求经营者明示艺术品作者、年代、尺寸、材料、价格等信息,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促进公平透明交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今泰学院推荐文档

  于经营有违规内容艺术品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于未及时备案、未明码标价等违规情节较轻的行为,降低处罚标准,突出艺术品市场监管的重点。

  《办法》将依法授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作为执法主体,这是考虑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是宣传文化系统共有的、惟一的执法力量,承担着维护国家文化安全、规范文化市场秩序、保护知识产权和未成年人权益的职责。在实际监管中,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通过委托授权肩负着艺术品市场执法与监管的任务。

  --------DesignedByJinTaiCollege---------

篇四: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

  文化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分析及对策建议

  《文化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分析及对策建议》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写的

  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

  文化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分析及对策建议

  文化执法工作面临的困难分析及对策建议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日

  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主动适应高新科技特别是现代信息传播技术日新月异提

  出的新要求,切实解决多元多样多变环境下文化引领发展的突出问题,XXXX县

  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于

  XXXX年一月成立了

  XXXX县文化

  市场综合执法局,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和版权市场

  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因为各方面的客观原因,XXX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

  法局于XXXX年六月六日才正式挂牌办公。经过五个多月的艰辛执法,已办结了

  23起违法案件(其中网吧17起,印刷厂1起,三印1起,娱乐场所4起),行

  政执法工作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肯定,然面临着重重困难。

  但要充分发挥该局的职能作用,依

  困难之一,日常巡查到位难。日常巡查是文化执法工作发现案源的重要途

  径之一,也是加强文化市场监控的重要措施。

  按照市局工作目标管理的要求,对

  歌舞厅、游艺娱乐场所、网吧、出版物经营单位和托运站等的巡查频率,总和是

  每月不少于14.5次。范文内容地图就XXXX县以往的文化执法工作而言,一次

  巡查一般需要耗时1天,而平均每月的实际工作日只有

  20.92天,这就意味着

  两个执法中队的执法工作人员每月只有

  6天机动时间可以处理其它事务(已经立

  案的案件办理、开会学习、网吧、三印和版权市场全年

  8次专项整治行动等)。6

  天机动时间显然不够,往往只有通过加快巡查速度或者减少巡查次数来压缩巡查

  时间。

  而对XXXX县的文化执法工作来说,加快巡查速度却又受到客观条件的制约:

  一是县域面积大,业内经营户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XXXX县是湖南省版图

  最大的县,县域面积达5852平方公里。全县227家文化经营户,其中注册资金

  10万元以下的占31%二是县内群峦叠嶂,公路密度极为稀疏,且多为盘山公路,巡查途中耗时过长。三是交通工具太有限,全局就一台公务车,无法满足执法一

  线的用车需求。

  困难之二,执法范围广,生手多,业务技能跟不上。文化体制改革后,原

  来由文化局、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版权局分别履行的行政执法职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执法领域涵盖了营业性演出、卡拉

  一并划归

  ok服务、电子游艺服

  务、工作总结互联网上网服务、三印服务、印刷、出版物发行、版权保护、网络

  信息和视听节目传播、文物交易、美术品展览等十多个门类。每个门类的案件适

  用的法律法规不一样,调查取证的方式方法不一样。而

  XXX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

  法局今年才成立,全局30多名工作人员均来自不同的战线,其中有全面文化市

  场执法经验的几乎没有,而曾涉及过部分文化执法工作的也只有

  6人。正基于此,XXX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从正式挂牌办公,局党组就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学习

  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但因学习内容专业性强,部分知识难以

  理解透彻,更是谈不上融会贯通。故导致当前还有很多领域案件的办理还存在空

  白,其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执法人员尚未练就

  “火眼金睛”,在日常巡查过

  程中,对比较隐蔽的问题还不能及时察觉;

  二是一线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太过雷

  同,专业技能欠缺。例如,对于网吧和娱乐场所接纳未成年人和超时经营、范文

  写作统一着装并佩戴服务标志的检查,以及对印刷厂

  “五项制度”落实的检查,执法人员尚能及时检查、落实到位;而对版权问题、非网络游戏、教辅教材等违

  法案件的调查取证,缺乏必要的专业技能。

  困难之三,现行的行政处罚流程太冗长,操作欠便捷,严重影响了执法效

  率的提高。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流程原本有两种:一种是与简易程

  序对应的当场处罚流程,只须经历现场检查、作出处罚决定、执行、结案报告、案卷归档五个步骤,本来操作便捷,但因罚金最高限额还停留在

  1996年初定的

  标准上,没有随着物价的上涨逐年提升,目前基本不能适用(依行政处罚法之规

  定,这种流程只能适用于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XXXX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今年查处的

  23起行政案件中,没有一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另外一种是与普通程序对应的一般

  处罚流程,适用于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办理的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如果案件不存在

  管辖权的超限问题、案情不复杂并无重大违法行为、当事人不要求听证,则可省

  略移送、听证两个步骤,否则必须经历如下十七步:1、现场检查,2、现场调查,3、立案,4、进一步调查取证,5、认证,6、调查报告、7、移送、&行政处罚

  事先告知、9、送达事先告知

  书,10、陈述与申辩、11、听证、12、集体讨论、1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14、送达处罚决定书、15、执行,16、结案报告,17、案卷归档。按照这一流程查处文化行政案件,不利于快速查处文化市场多发的行

  政案件。

  -校赛紀

  强备课挥关虫龄三生的^三三机的备合起案?,做教以理的教三三:

  --------------------------------

  :宰关:器:?个作公正、公本着评价=生负担

  f-改上狠’*。

  迄褒三的T

  if,本升芸兰亍弐….3写.“文并一—

  按二《历HvS-s,认真完三丑三综情^的去方三专识要到耳:为顾壬三文在科的教要体下多学的基学生学校输送合学习力能题於的出念三要础打提好科科究维丁』.

  ::芯主匸三mm切活丁

  力并—检验应用/册:二+混:运算:应::数的:;:瓷二

  寸刍~小的意括.数数:加::法.的平数范:和:亿■

  数级乘法与读、写含间的三系的位数

  -二;讲划?生“教-

  ^5

  !要后生进生的■

  堂比较作,"合“时-

  :凳HI:..

  H

篇五: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

  浅谈艺术品鉴定与评估

  2013年的艺术品市场,在市场行情逐渐回暖中画上了句号。随着中国艺术市场的发展,长期以来没有理顺的结构性矛盾和艺术产业畸形发展问题开始集中暴露,艺术品行业产生问题的原因既有鉴定专家的职业素养因素;也有管理机制欠缺和法制建设之后的因素。因此,回暖和调整,成为这2013年中艺术品市场的关键词。

  市场信心回暖

  2013年,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总成交额为607.21亿元,同比上涨5.42%。其中,秋季拍卖市场成交额为341.34亿元,较春拍上涨28.39%。纵观2013年中国艺术品市场,整体处于回暖的趋势,市场信心逐渐回归。

  回顾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近十年来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完整的波动周期。从2004年开始,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成交规模高速增长,这一行情一直持续到2007年,达到第一个峰值257亿元。2008年市场总成交额出现较大幅度缩水,2009年有所回升但仍低于2007年的水平。

  中国艺术品市场此次调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受金融危机影响,世界经济环境恶化,艺术品购买群体消费信心下滑,购买能力下降;

  二是艺术品市场的周期性,经过数年高速发展,价格体系与现有市场规模产生内在矛盾,需要自我调整;

  三是艺术品市场仍未形成有序、有效的结构模式,整体处于粗放、不规范的初级阶段。

  经过两年的低迷,2010年中国艺术品拍卖总成交额实现同比113%的增长,2011年延续了高速增长的态势,成交总额飙升至968.46亿元人民币(6.2325,-0.0010,-0.02%),较2010年的596.53亿元人民币增长近63%,创下自2007年以来的新高。正是这一年,中国艺术品市场规模超越美国,成为世界

  第一。2012年,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总成交额大幅减少到600亿元,较2011年下降48%,几乎回到2010年水平。2012年我国艺术品市场的回落一方面与2011年火爆行情后市场回归理性有关,另一方面则是受到市场和宏观经济的双重影响。

  随着中国艺术市场的发展,长期以来没有理顺的结构性矛盾和艺术产业畸形发展问题开始集中暴露,突出表现于艺术品鉴定评估体系缺失、市场秩序混乱、诚信问题严重。长期以来仅以个人经验和信誉来做艺术品定价的行为和做法,愈加难以适应集团化、规模化艺术品投资以及艺术行业金融化发展的内在要求,欺骗性鉴定和欺骗性估价丑闻时有发生。

  例如,徐悲鸿《人体蒋碧薇女士》以7280万元拍卖成交后被指是学生习作,2.2亿“汉代玉凳”经调查为江苏某玉雕艺人根据明代老物件仿造而成等。这样的情况严重影响了艺术品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以及艺术品金融化进程。

  鉴定与评估:赝品≠劣品

  真赝鉴别是核心。从艺术品流通的角度看,艺术品市场运行包括真赝鉴别、估值判定、需求聚合和流通兑现四个环节。在完善成熟的艺术品市场中,这四个关键点前后有序,下一环节的顺利实现依赖于上一环节。显而易见,真赝鉴别是艺术品市场这一大厦的基石,辨别艺术品的真伪正是艺术品鉴定的核心内容,即是否为该作者真迹、是否为该时期或朝代真品。

  书画鉴定行业中所称的“赝品”,又称为“伪作”,特指并非某位名家所作却被冠以其名的书画仿制品。就书画而言,作伪的历史可追溯到魏晋时期,究其根源在于国画的学习侧重对古画珍品的临摹。晋代画家顾恺之的《摹拓妙法》,南朝画家谢赫的《六法论》中的第六法详细讲解了传移模写,即临摹之法。

  赝品≠劣品。有意思的是,伪作有可能是具有较高历史、文化和经济价值的珍品。通常,只有画家本身的功底达到一定水平才能将名家真迹临摹至以假乱真。例如现存晋朝王羲之的《兰亭序》就是珍品摹本。因此,赝品并非都是劣品。与西方艺术品鉴定行业有所不同,中国艺术品鉴定难度更大,欧美艺术品市场一般采用经纪人制度,画家一生所创作的作品数量较少,并有明确的记载,流传有序。

  在鉴定了艺术品的真伪后,最终实现艺术品的流通还需建立在艺术品的价值之上。艺术品评估就是分析艺术作品的优劣、发现艺术品的价值,在商品货币关系下,估计艺术品的货币价值。

  此外,随着艺术品金融化发展,艺术品鉴定与评估在艺术品投资、投保、抵押、典当、理赔、遗产传承和财产分割等经济行为中成为不可或缺、至关重要的部分。俗话说“乱世黄金,盛世收藏”,艺术品并非生活必需品,艺术市场通常“兴在百业后”。影响艺术品价值的因素错综复杂,既有经济、社会、文化等外部因素,也有艺术品自身历史价值、精神价值和物质属性等。不仅如此,艺术品与一般消费品或作为资产类别与一般投资工具相比,特殊性在于其稀有性和不可替代性。

  艺术品的供应数量极为有限,不同画家、流派创作风格迥异,即使是同一画家的艺术作品也不具有完全同质性,稀缺性和不可替代性充分印证了“物以稀为贵”这句古语。珍贵艺术品、卓越的大师作品风格独树一帜、艺术技巧复杂,供应具有垄断性。

  规范“掌眼儿”。当前,中国艺术品鉴定评估行业乱象丛生,秩序混乱,甚至成为艺术品市场发展完善的“绊脚石”,例如个别专家为人“掌眼儿”,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牟取暴利。2011年央视“3?15”晚会曝光虚假鉴定艺术品利益链条,在高额鉴定费下,地摊货变宝贝,赝品随意改朝换代现象普遍。纵观艺术品评估鉴定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四方面:

  第一,艺术品鉴定评估缺乏科学的标准和规范的程序。目前国内对艺术品的评估鉴定仍以基于个人主观经验专家鉴定法为主,例如目测、手感等,此法的鉴定要点大多难以准确描述和科学界定。实际上,国内已有鉴定机构采用成分分析法、脱玻化结构分析法、锈蚀层衍射法、微观观测法等科技手段对艺术品的化学成分、物理特征及内部结构进行检测,通过建立比对数据库来进行艺术品真赝鉴定。就行业而言,科学技术的使用和推广有助于排除赝品,但缺乏统一的科学标准和规范程序的直接结果是艺术品鉴定行业监管缺位,无规章制度可循,发展良莠不齐、乱象丛生。在全国最活跃的艺术品交易中心北京,艺术品鉴定单位就超过200家,无不各行其是。

  第二,艺术品鉴定评估缺乏统一的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发展缓慢,难以满足社会大众需求。评估鉴定机构或评估鉴定专家,都应是具有规定的资质和通过相关审核程序认定的,具体包括准入标准、程序、从业人员资格。作为官方权威鉴定机构——国家文物鉴定委员会汇聚了国内最权威的专家学者,但其仅为国家提供考古挖掘、文物修复服务,并不面向社会大众。

  与此同时,我国艺术品市场法制建设相对滞后,艺术品鉴定评估相关法律法规至今尚未出台。艺术品鉴定评估行业滞后现状难以满足社会大众对艺术品收藏、投资、消费的现状。部分文博单位、教学和学术研究机构面向社会从事鉴定评估并出具证书,一些个人也以鉴定评估专家的身份为公众评估鉴定并收取费用,甚至出具个人署名的鉴定证书,其中不乏盲目追求钱财的行为,但却没有相应的监管、责任追究和退出机制。

  第三,艺术品鉴定缺乏责任追究机制。评估鉴定机构、鉴定专家面向社会提供有偿评估鉴定服务,作为一种经济行为,应对评估鉴定结论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但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例如,专家与卖家勾结,将赝品卖给善意第三方,如证据确凿,具备商业欺诈罪的基本要件,但很难确定证据。即使有证据,鉴定评估专家可用“水平有限、不存在主观故意”为理由推脱责任。

  由此可见,艺术品鉴定评估行业问题产生的原因既有专家的职业资格和职业道德因素,也有管理机制欠缺和法制建设之后的因素。对此,亟需政府部门综合考虑,不断完善机制、加强法制。

  前车之鉴

  从欧美艺术品鉴定评估行业来看,首先要建立第三方文化艺术品评估体系。

  欧洲艺术基金会,1989年成立于荷兰斯海尔托亨博思,由参加“欧洲艺术与古董博览会”(TEFAF)的部分艺术品交易商组成,不以盈利为目的。目前,该基金会担任荷兰著名艺术博览会TEFAF的管理组织者。TEFAF上展出的每一件艺术品的真伪和品质都要由29个鉴定委员会的160余位国际专家进行鉴定。同时,通过建立“艺术品丢失注册系统”,可以确保每件参展的艺术品不是失窃艺术品。审核委员会由知名艺术经销商(包括部分TEFAF参展商)、鉴定修复专家和艺术史专家等相关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团队针对不同板块设立了严格的审核标准,对参加展览的每一件艺术品进行检查评估。欧洲艺术基金会的审核委员会体系就是第三方文化艺术品评估的典型。

  2011年,为促进我国艺术品鉴定评估行业的规范化和健康持续发展,十七届六中全会对如何建立文化艺术品诚信评估体系做出重要指示,由国家发改委国际合作中心立项,文化产业研究所落实,委托中国收藏家俱乐部组建课题组专家委员会,创建一套符合中国特色的文化艺术品评估体系。这套“第三方文化艺术品鉴定评估体系”采用“6-2-2”式的标准化机构评估方式,即“科学规范流程+科学鉴定+经验鉴定”的鉴定评估方法构架。其中,依靠标准化程序手册打分的占比60%,依靠仪器和科技手段打分的占比20%,剩下20%由专家经验判断。这一体系有助于打破当前艺术品市场鉴定评估的“一家之言”,一两位专家的意见将无法成为主导艺术品价值的关键。

  目前我国对“第三方评估体系”的探索仍处在课题阶段,并具有明显的官方背景,“第三方”特性较弱。极具中国特色的是,国内第三方评估体系并非完全独立于艺术品市场的买方和卖方。尤其是与买方存在“官方背景”这一共性,有可能出现评估鉴定不公开,估价超出或者低于艺术品的本身价值等问题。

  其次要制定统一适用的有约束力的评估准则。

  上世纪80年代后,美国在评估行业内推行统一的、可使用于各种目的和细分领域的评估准则——UniformStandardofProfessionalAppraisalPractice(USPAP)。该准则是由来自美国及加拿大两国的权威评估机构的人员组成的联合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房地产、私人财产、无形资产和企业价值等多种评估类别。艺术品作为私人财产适用于该准则,由于艺术品不是政府监管的主要对象,因此不会被强制纳入USPAP准则的约束。但是,只有遵循并参照该准则的评估报告才能得到美国国内税务署的承认,并具有法律意义,因此该准则吸引了大量民间组织加入。USPAP准则作为美国艺术品鉴定评估行业的国家标准,包括五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定义行业中的术语,术语是制定标准的基石;第二部分解释制定标准如何建立起公众信任;第三部分提出行业规则,其中最重要的是档案保存,即要求保持完整的记录,不管艺术品出现什么问题,都能追溯到值得信赖的原始文件,其次是估价师的级别标准应考量估价师的资格、知识面、经验等;第四部分进一步详细解释第三部分

  的规则;第五部分介绍了此标准的使用场合,如果估价师没有经过国家标准的考试,不遵守这一标准,政府、国税局有权拒绝该报告。

  截止目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发布了26项评估准则,涵盖了业务操作、职业道德和业务质量管理等主要执业领域和执业流程,这些准则能够有效指导评估实践,提升执业质量。财政部于2001年发布无形资产评估准则。2008年,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无形资产评估准则进行修订后重新发布。2012年,中国银行业协会与中评协又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珠宝等特殊资产抵质押贷款评估有关事项的提示》。艺术品鉴定评估范畴广,可以依据这些标准,但是这些标准本身对艺术品鉴定评估行业的约束力较弱,执行情况十分不乐观。究其根源仍是艺术品机制不完善,法制建设落后。

  另外,政府间接引导与自律性民间组织规范相结合。

  美国政府并不直接对艺术品评估鉴定行业进行管理,而是依赖自律性非盈利民间团体——评估师协会来规范行业的活动。评估师协会颁发的资格证书是判断估价师是否具备执业能力的条件。政府对艺术品鉴定评估行业的间接引导具体体现在美国国内税务署要求,凡是涉及艺术品评估的税收审核,如联邦所得税、遗产及赠与税申报中涉及艺术品需提交第三方评估报告的,税务署将根据评估师是否拥有资格证书,从业经验如何,是否遵守USPAP准则,是否在评估中生命已经了解过高或过低估价将会受到的惩罚等条件决定是否采信该评报告和采信的程度。

  在美国,有三家评估师协会的评估质量和信誉得到了美国国内税务署的特许认可。它们都要求其会员遵守USPAP评估准则和协会资深的职业道德准则,并要求申请者接受严格的课程培训及检测。申请人在成为会员后有义务遵守协会准则,并按照规定进行评估活动。协会负责对活动进行监督,对会员进行阶段性审查和复评。对于评估行业的从业者而言,建立信誉度的最佳方法就是加入权威性的评估师协会。

  通过行业自律性组织建立起评估行业的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确保整个行业的职业水平,降低因为会员良莠不齐、水平不一而导致的公众对行业形象认知混乱的可能,是减少艺术品市场秩序混乱、诚信危机的一剂良药。

  艺术品鉴定与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是我国艺术品市场从量大走向质优,从混乱走向有序,从幼稚走向成熟,持续繁荣深化改革的重要前提和保证。中国艺术品评估鉴定存在的问题日久年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决这些问题也绝非一朝一夕,应当纲举目张,在创新市场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加强立法和执法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艺术品鉴定评估准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最终变绊脚石为基石,更上一层楼。

篇六: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

  国内书画市场当前状态及发展方案范文

  摘要:书画交易一直是中国艺术品交易市场中最主要的内容,在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上,书画的份额更是占到了百分之七八十,不少拍卖公司每年推出的春秋大拍,全是书画作品。在一些文艺论坛上,来自书画界的专家都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应该规范书画市场,呼吁大家冷静投资,看清火热市场背后的真相。通过对这个热闹得如一场戏的中国书画市场的解读,可以让大家更加理性的看待这个市场,看到其中的不足。中国书画市场,进行艺术创新、引进法律手段、展开学术批评、形成良性机制,这些,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关键词:书画市场;造假;投资理财;拍卖;画廊

  书画交易一直是中国艺术品交易市场中最主要的内容,美术市场的空前繁荣,也吸引越来越多的资金投入进来。这一切似乎表明中国书画已真正与市场经济挂上了钩,画家及市场都应该高兴才是。然而,很多业内人士在谈及当前书画市场的表现时,却是忧心忡忡。在一些文艺论坛上,来自书画界的专家都不约而同地谈到了应该规范书画市场,呼吁大家冷静投资,看清火热市场背后的真相。通过对这个热闹得如一场戏的中国书画市场的解读,可以让大家更加理性的看待这个市场,看到其中的不足。中国书画市场,进行艺术创新、引进法律手段、展开学术批评、形成良性机制,这些,恐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可以透过中国书画市场的现状,看到其未来发展走向,也为我国艺术市场的发展提供新的启示。

  一、中国书画市场概述

  书画艺术市场的发展与人的文化价值观念、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传统文化积淀等多种因素有关。我国书画艺术市场经过近些年的存在和发展,已

  经基本成型,但是,从市场发展态势来看,由于受到文化与价值观念的制约,在书画艺术市场发展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下面结合我国书画艺术市场特点和现状,提出书画艺术市场持续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我国书画艺术市场的现状

  中华文化拥有悠久的历史,书画艺术具有极其丰富的资源。由于受中国人民消费观念的影响,人们对书画艺术的认识不够,审美能力不强,社会公众对书画艺术市场行业认知、认同及基本情况不太清楚,人们没有太强的购买力,书画艺术交易额受到影响。在建设发展方面速度较慢,没有形成较大的规模,无论是数量还是发展规模上都受到了一定的局限。

  由于一些书画艺术市场和艺术家宣传不到位,人们对书画艺术市场主要交易和流通市场,如古玩市场、画廊、书画商店及拍卖会等认识不够,许多珍贵的书画艺术仅仅是在拍卖会及展览会上偶露一面,但更多的则处在被人们遗忘的角落,其文化艺术价值得不到应有的承认与体现。

  (二)我国书画艺术市场的特点

  (三)中国书画市场造假历史

  书画作伪自古即有之。作伪者受利益驱使,仿制他人作品或窃换真迹或出售获利。中国封建社会历史上曾出现过三次书画作假高潮,分别在宋、明和清末。可见,伪作赝品盛行早已成为中国书画市场中的一大顽症。

  上世纪9O年代以来,随着中国艺术品市场的逐渐繁荣,以利益为驱动的书画造假再次沉渣泛起,形成了中国书画造假的第四次高潮。综观中国近十几年来艺术市场发展过程,制假售假、唯利是图的现象触目惊心,作假、批发、炒作、拍卖一条龙,呈现出职业化、集团化的营运特点。书画市场中,因作品真伪问题而引发的争议乃至诉讼时有发生。其实,这些

  案例只能算是书画市场中大量伪作赝品的冰山之一角,类似的事件不计其数,没被揭露出来的还不知有多少。有的拍卖会上赝品所占比率高达5O%,甚至达到满场拍假,而画廊、画店、书画摊点出售假画也是司空见惯。除作假画外,有的还对画家的画集进行造假,将伪作夹入伪画集内,使伪作以“正规出版”的名义蒙骗购藏者。甚至为了制造假象,还用电脑合成的方式制作作品所有人与画家合影的照片,有的还将伪作放在照片中。大量伪作赝品充斥于艺术市场,已经严重影响到中国书画的交易无论是对艺术家、购藏者还是中介机构,都是一种伤害。

  二、中国书画市场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书画市场假货横流,伪品猖獗,令人触目惊心。有的私人画廊售假、有的国家级的展馆、纪念馆展出假货,市井之徒制假售假,有的名人也制假售假。中国3.15维权日,各行各业都在实行打假,并对制假售假者进行不同层次的严厉打击,可中国书画市场的打假还是个处女地。

  (一)精品难觅,赝品横行

  目前中国书画市场持续低迷,而且十分混乱,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在于赝品充斥书画市场,精品难觅。一叠拍卖公司图录从表面上看,书画市场并没有收缩,拍卖公司的画册做得一本比一本厚,但是翻一翻里面,能买的没几张,可以这样说,一百张里面能挑出几张就不错了。

  在这个市场中,真正获利的是那些书画造假者,在这个里面已经不能用有利可图来形容了,应该是有暴利可图。造假字画基本上不需要什么成本,但是拍价往往很高。厉害的造假者一个月能赚七八十万。在造假者获得暴利之后,他们会更猖狂,市场也就更混乱了。

  由于经营艺术品有着可观的利润,于是一些人为牟取暴利,大量制作赝品,特别近两年,拍卖会上的赝品急剧上升,有的拍卖会赝品高达70%以上,以书画为例,只要在市场上流通性好,价格高的名家几乎都有赝品出现。据有关报道,现在南京有人专仿傅抱石、钱松岩、宋文治,四川造张大千,北京造齐白石、王雪涛、刘继卣,广州造高剑父、关山月,陕西造石鲁等。更不可思议的是,有的拍卖行对赝品放任自流,给大量赝品以可乘之机,结果在拍卖场上引发了诸多诉讼,像全国闻名的《张大千仿石溪山水图》一案,就是因真伪而引起的。

  (二)反品充斥,拍卖行警钟长鸣

  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和关系,拍卖公司同样也有伪作在上拍,中国书画市场的现状和拍卖公司不无关系,二者的关系可以用“成也拍卖、败也拍卖”这八个字来形容。

  早期的中国书画都由国营商店经营,实行分类销售,并设有内柜。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拍卖公司的主导作用,中国艺术品市场从国营商店走向了市场化,并日益火爆,2005年更是攀升到巅峰。在这种情况下,某些拍卖公司为了追逐暴利,利用法律的缺陷,大量上拍赝品,直接影响了中国书画市场的发展。有好东西的人一看现在价格便宜就不拿出来了,所以市场上的好东西越来越少,拍卖公司在这种情况下又要完成拍卖,怎么办呢只好拿质品出来冒充,这样就导致大家对拍卖越来越失去信心。

  1.竞标不付

  近几年,有的买家把艺术品拍卖会当成儿戏。他们在拍卖会上频频举牌,但中标后竟然拒付钱款,给卖家、拍卖行和其他买家造成了损失。据北京《财经时报》透露,1997年北京嘉德拍卖公司推出的傅抱石《丽人行》,曾被一买主以1078万元人民币的天价竞得,这一拍卖举动在海内

  外引起了极大的轰动。然而,这件创天价书画拍品的买家既没有付款,也没有提货,令业内人士和卖家空欢喜一场。类似这样事还很多。记得1998年上海拍卖行就买家不付款一事,在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抬轿

  有的卖家为了使自己拍品拍出好的价位,暗地同拍卖行联手,将拍品的价格抬到一定的价位,不仅加大了买者的风险,而且损害了买者的利益。

  3.过分包装,假拍屡见不鲜

  有的拍卖行和画家在推出拍品时,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过分包装自己和拍品,如有的中青年画家艺术风格并不鲜明,却标榜自己为“虎王”、“猫王”,有的甚至称为“大师”,还有的作品明明是很普通的一般作品,却被吹捧为精品,以此来迷惑消费者。

  有的拍卖行为了树立自身形象,他们在暗地里同卖方联手,在拍卖会上进行假拍,造成虚假成交,这方面在中青年画家中尤为突出。有的中青年画家功力不深、个性不强,但作品成交价格不低,有的甚至同陆俨少、唐云等名家不相上下。所以,这些拍品成交价往往容易迷惑人。

  (三)作伪手段多样,鉴定证书难辨

  高科技的发展使印刷术有飞跃的进步,不法之徒用精而新的印刷设备克隆名家书画作品是易如反掌,它比手工克隆更加容易,更加真实,数量也更多,自然危害也很大。须知不管你使用多么先进的印刷设备,手段多么高明。所生产的赝品,造型纵然一致,但认真地把它和真迹比对,在笔墨上就能看出造型以外的质的差别:节奏感不强而显得平,意韵不丰富而

  显得僵,整体少灵动而显得板,画中缺乏原创画家灵感突发时偶然产生的肌理效果。

  古画的克隆和前面所讲的近现代书画名家作品作伪的手法基本一致,大致为完全克隆、局部克隆,题款增减、冒名顶替,移花接木等等。因为古画流传下来甚少,特别是在民间很难看到真迹。因此,无母本对比,很难鉴定出真伪。但是,古画的笔墨、纸张、色彩、印泥因为时光流逝,内行的人一眼便可以鉴别出新、老货的差别。

  三、发展中国书画市场的对策

  整顿书画市场秩序刻不容缓,加大中国书画艺术品打假力度,纯洁书画创作的交易环境,此项纯洁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要靠许多部门齐心协力,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一)建立良好的中国书画市场管理体制

  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各种书画拍卖机构、画廊等贩卖假书画品,应有制度约束。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和美协、书协等群团组织要在书画界对书画家进行素质教育,提高他们的认识,树立纯正的创作取向。使广大群众认识到艺术品造假制假的危害性,只有从源头上打击造假,才能从根本上刹住制假的歪风。我们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该充分认识到书画作品制假贩假的危害性,后果的严重性,有待整顿的迫切性,要使大家明白这是挽救中国传统书画艺术的必然之举。有关部门应联手制法执法,凡确定有制伪售假者一定要依法重罚重惩,让他们倾家荡产,严重的要负刑事责任。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强化书画市场的监督和管理。法律缺位的地方要尽快立法,对制假者要依法严惩。艺术品市场更是一个容易被不法者操纵牟取暴利的行业。

  市场打击书画艺术品的制假售假的战斗应该尽早拉开序幕,应该看到,这一整治活动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几千年来,书画艺术品的造伪“源远流长”。当局者从没有重视过,也没有专门整治过。制伪者群体大而分散,鉴定真伪需要有关的专业知识,这些都给书画市场的整顿带来困难。但是,只要我们从民族事业出发,从大局出发,在有关党委领导下,各部门配合下,发动群众不懈努力,一定会很快遏制书画艺术品制假贩假的泛滥,最后达到根治的目的。

  (二)针对反品充斥,拍卖行警钟长鸣问题的对策

  1.拍卖行应与画廊、艺术博览会协调运作

  在今天中国的艺术市场上,我们可以找到相当数量的画廊、拍卖行,以及大规模艺术博览会的身影,但是很难在市场上感受到一种各部分间协调运作的合作感。

  2.学术研究与市场形成积极互动

  如果一个艺术家在学术方面失去了影响力,那么他的艺术作品在市场上也就不会再有强劲的生命力,因此,学术与市场并重的艺术家的作品能更切合市场,也能更好地引导市场。这就需要美术批评家和鉴赏家从学术的角度在舆论上作出权威性、公正性并且合乎尺度的评价。

  3.加强对艺术经纪人才的培养

  在艺术品市场机制的三种形态(画廊、拍卖会、艺术博览会)中,经纪人应当成为主角,画廊推介艺术家,画廊经纪人代替画家参与艺术博览会、拍卖会,将艺术家从以往的在画室与市场间的奔波中解脱出来,更有利于艺术家的创作。

  交易行为要通过法人才能合法,才能对买家和卖家负责,市场才能规范。法人资格的经纪人是提高宣传、包装、发掘有潜力的艺术家,实现艺术家的追求,引导市场的审美倾向,依法进行艺术品交易,是市场规范化的标志。经纪人制度的建立可以使国家、企业、个人的利益同时受到保护。艺术家选择好的经纪人是事业成功的一半。经纪人要与画家相互配合,这二者是共生的关系。

  (三)针对作伪手段多样,鉴定证书难辨问题的对策

  传统意义上的书画鉴定主要是通过“目鉴”和“考定”两个过程来完成的,往往是以目鉴为主,以考定为辅。这种建立在个人知识积累和经验成长基础上的鉴定,我们一般称为经验鉴定。经验鉴定为书画研究、保护以及艺术品市场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书画造伪不仅花样翻新,伎俩丰富,其科技含量也日益增加,这就给经验鉴定增加了越来越多的困难和不确定性,因为材质的细微变化单靠肉眼进行判断是不够的。而且由于经验鉴定带有主观性和局限性,往往会造成鉴定结果的差异,甚至出现不准确的判断。因此,无论从研究传统文化的角度出发,还是从艺术品市场的现实需要考虑,都亟须建立一套科学的书画鉴定体系。那么,如何建立书画鉴定的科学评价体系,书画鉴定的科学之路该怎么走?

  1.建立中国书画材料数据库

  2.完善经验鉴定评价体系

  目前,中国书画的鉴定主要是依靠经验鉴定。经验鉴定是一门学问,是一代又一代中国书画研究者和鉴定家不懈努力的结果,对传统文化的研究和艺术品市场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由于经验鉴定评价体系是建立在鉴定家的知识领域和经验积累基础之上,在认知和经验

  上难免带有主观意味和个性化色彩;经验鉴定还没有形成一套集众家之长而又相对完善规范的评价体系,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书画赝品层出不穷,鱼龙混杂令人目不暇接;书画造伪规模空前,科技含量越来越高,这一切都给经验鉴定增加了更多的困难,从而导致鉴定结果的不确定性和差异性,甚至在判断同一幅作品时会出现相反的意见。因此要通过一种科学的精神和创新思维,将经验鉴定的丰硕成果进行科学的归纳和整理,形成一个相对完善而又具有说服力的经验鉴定评价体系,使鉴定这门学问更好地服务于社会。[7]

  3.构建书画鉴定的科技应用体系

  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使现代科技手段在书画方面的合理运用成为可能。选取那些适宜于对书画进行材质分析、非破坏性的科学方法,对书画作品的纸张、颜料、墨迹、印泥等本身所具有的材质特性进行数据采集,并进行科学的定量与定性分析,从而在材质断代上有所突破。构建书画鉴定的科技应用体系,在选择那些适宜于书画鉴定的手段基础上,一方面要确保样本的准确和数量,另一方面要确保采集数据科学的选择与定位,充分体现定性与定量两方面因素,这样会使科技手段的运用更科学、更可信。目前,像激光拉曼技术、荧光光谱技术、能谱技术、某射线衍射技术、紫外-可见吸收光谱、傅立叶红外光谱、显微镜技术、表面增强拉曼散射技术等手段,经过科研人员的初步尝试,可用来对书画作品进行无损伤检测。

  4.建立中国书画鉴定数据库

  中国书画鉴定数据库的建立可以年代进行划分,可分为中国当代书画鉴定数据库、中国近现代书画鉴定数据库、中国古代书画鉴定数据库三部分。

  结语

  一个艺术家不应该为了挣钱而去搞艺术,真正的艺术家更多要思考的问题应该是如何发挥他的天分、才能,把美展现给社会。艺术家面对一些混乱的现象,最根本的就是要拿出好的作品。打造市场、闯世界要靠艺术家们和相关部门、群众的共同努力,我们期待着在国际艺术市场上看到越来越多的我国艺术家的书画艺术作品,期望看到一个良性发展的中国书画市场。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书画市场一定能焕发出新的光彩,迎来新的辉煌。

篇七: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

  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谈谈如何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问题×自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意见》(政法<>号文件下发以来,党委政法委在履行执法监督职能方面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特别是通过个案监督,案件协调和历年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解决了一批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纠正了一批执法不公的案件,使政法部门和广大政法干警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端正了执法思想,提高了执法水平,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执法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地发挥。

  从总体上看,党委政法委开展执法监督几年来所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

  下面,就几年来我从事执法监督工作的实践,谈谈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党委政法委更好地履行执法监督工作职能。

  ×一、当前执法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于法无据。

  我国的执法监督体系主要由党的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政协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七个方面组成,每个方面的监督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和法律规定。

  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就有“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的权力,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虽说属党内监督,但从相关法律中却找不到依据。

  再就是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意见》出台后,缺乏相应的配套实施细则,可操作性不强。

  ×二是党委政法委履行执法监督职能的氛围不浓,共识和合力尚未形成,政法部门没能很好地理解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与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没有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前提,公、检、法机关都有相应的法律监督机构,平时主动与政法委执法监督机构联系少,系统内开展执法检查很少请政法委参加,也不大愿意请政法委参加。

  所以在个案监督、专项执法检查时,强调客观因素多,涉及到本部门具体问

  题时,有家丑不可外扬的想法,主动配合不够,有的甚至出现包庇、袒护、回避监督的现象,使一些案件不能一查到底。

  造成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思路不宽,形式、手段单一,缺乏监督力度。

  ×三是执法监督工作的相关制度不够健全。

  开展执法监督初期,各级党委政法委都建立了相应的执法监督制度,相关制度没有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而修改完善,有的制度没有很好执行,如省政法委执法监督干部每年一期学习培训制度,去年就没有举行,执法监督干部联席会议制度、执法监督员和执法监督联络员例会制度也没有很好地坚持,开会次数一年比一年少,执法监督干部交流、沟通的机会少了,使执法监督工作停滞不前、缺乏创新。

  ×四是执法监督机构不健全。

  有的县(市、区)政法委还没有设立专门的执法监督机构,有的虽然建立了内设机构,但人员编制却没有增加,现在政法委机关内设机构有政法办、综治办、执法监督室、政治处、维稳办、平安办等,内设机构增多了,人还是那么几个人,只好相互兼职,就本人而言,既是执法监督室主任、又是综治办副主任,还要具体负责维稳办的工作。

  兼职过多,很难集中精力做好执法监督工作,疲于应付日常事务。

  要使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深化精力有限、困难不少。

  ×存在上述问题和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主要的原因是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上有偏差,对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的地位、作用认识不足,没有认识到党委政法委的执法监督工作是执法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二、对策与措施×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建议采取以下相应(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的几项措施:×一是解决于法无据问题。

  中央政法委要向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把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写入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制订出与《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意见》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增强可操作性。

  使各级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工作做到有法可依,逐步进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篇八: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

  书画艺术品市场执法的困境及对策

  摘要:书画市场的执法效能远远不能跟上市场法制化进程的要求,其主要原因在于书画艺术品市场的执法依据不足,文化执法部门职能与书画交易市场发展态势不匹配,而鉴定困难又成为制约执法效能的关键因素。应完善艺术品市场相关法律法规,细化部门职能和管理规定,加强专项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艺术品的评估机制。

  关键词:书画市场鉴定;文化执法;执法依据

  一、书画艺术品市场执法困难的成因

  当前正值我国书画市场的泡沫期,尽管市场的交易规模大,其中不乏天价作品,但无效交易和虚假交易多。从政府管理的角度来讲,适当进行宏观调控和行政执法监管对于良好的市场秩序之形成、对于保护优秀的中国民族文化,维护我国在艺术领域的国际形象,都具有无可取代的作用。但是,我国关于艺术品市场的法制建设起步相对较晚,由于艺术品市场的特殊性,市场执法往往涉及到新闻出版部门、文化部门、文物部门等多部门的法律法规,因此执法过程中存在执法难、行政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与市场中层出不穷的各种不法行为相比,书画市场的执法效能远远不能跟上市场法制化进程的要求。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书画艺术品市场的执法依据不足

  该条例的主要问题首先在于其管理范围有限。该条例主要是针对美术品经营单位在经营管理制度、是否明码标价、是否依法纳税等一般性的行政管理规定。而艺术品交易跟普通商品不同,在经营过程中还涉及鉴定、拍卖、销售、展览等环节,而当前条例并未做出规定,对目前书画市场造假、售假泛滥的问题,没有相应的法律条文约束。其次在于该条例的处罚

  力度太弱。该条例是专门针对美术品管理的一部部门条例,成为目前执法部门对艺术品开展执法工作的最主要依据。但该条例由2022年颁布,至今已十余年之久,其中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导致在执法过程中该条例起不到震慑违法违规者的作用。另外,它的信用档案效果不佳。第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美术品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将企业的服务承诺、经营情况、消费者投诉情况记录在案,定期向社会公示。”但在2003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文化行政部门对艺术品经营没有审批权,该办法只是确立了它的监管权。而艺术品交易涉及到工商、税务等部门,如果仅由文化行政部门单方面对经营单位建立信用档案,在执行力上的效果也大打折扣。

  (二)文化执法部门职能与书画交易市场发展态势不匹配

  1.艺术品市场发展过快,法律概念界定难以与市场同步

  当前艺术品交易形式丰富多样,法律明确规定的艺术品概念却屈指可数。在美术领域内艺术品可以划分为西式绘画、书法、国画、摄影作品、雕塑作品等类别。实际交易中,艺术品的交易不仅涉及到美术领域,很多时候与文物买卖、著作权保护等领域密切相关。纵观艺术品交易市场,在法律层面上尚无统一界定的可交易的艺术品概念,实际交易中不同类别的作品分别遵循不同的法律规定,无形中增加了行政管理的难度,也增大了行政管理的成本。

  2.法律缺失或错位,执法部门权责难以形成统一

  文物保护法》授予公安机关、工商部门、海关等部门行政管理的职权,但是却并未说明以上部门的职权内容和职权范围。《文物保护法》和《办法》均不曾提及具体管理措施,导致市场问题出现多头管理、无人理会或无单位负责的局面,使得法律法规授权形同虚设。

  与此同时,文物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由于重审批、轻管理,尤其是缺乏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动态管理,从而导致管理的错位和执法的缺位。书画艺术品的制假、贩假、拍假行为目前已越发泛滥,政府的管理能力和执法效能与严格的法律规定、市场现状存在双重缺口,加之相关部门缺少量化的考核机制、问责制度,对国家法律既可依法行政、从严执法,也可放任自流,甚至不作为也难以问责。

  3.书画艺术品专项执法力量不足

  各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大多围绕“扫黄打非”主题,重点管理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违法经营活动;非法出版、非法演出活动;以及违规购销文物活动。书画艺术品市场的行政管理工作没有单列为一项独立内容,实务工作中多是在著作权保护和文物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中略有涉及,并没有独立的执法队伍建设和专项执法人员。

  这种工作模式的优点在于可以统筹管理文化市场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具有较为广泛的覆盖性。但是,这种工作模式对于执法队伍建设具有相当高的要求,执法工作人员需要掌握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中需要的各种法律文件,并且熟悉实务工作中会遇到的违法违规活动情况,在此基础才能全面管理文化市场。此外,在现有的工作模式中,即便将执法队伍划分为专项专务队伍,由于艺术品市场管理并没有被单列为一项受案种类,执法队伍也难以就书画艺术品市场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专人、专项、专务”式管理,导致书画艺术品市场中发展出的新形式、新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

  (三)鉴定困难成为制约执法效能的关键因素

  1.权威的鉴定机构缺失

  2.部分书画的真伪涉及主观因素

  书画本身就兼具主观与客观的两重性,一方面,书画是客观存在的可进行交易的物品,而另一方面,对书画的欣赏和鉴定又是主观性的,这就使得科学技术手段往往在书画面前无能为力,只得主要依靠鉴定者个人的技术和道德素质来保证鉴定的权威。然而,主观性的方面又使得利益渗入其中,干扰了鉴定的公正性。同时,随着科技手段的进步,书画的复制技术日趋完善,艺术造假在质量和数量上的成本大大降低,使得书画市场的伪作大幅度上升,增加了鉴定和查处的难度。

  3.艺术品鉴定机构的道德失范

  4.国家法律规范的缺失

  在鉴定机构的行业准入标准上,法律规定多局限于地方规章,缺少全国性统一标准。由于缺乏国家统一管理和规范,鉴定机构的责任问题缺失,这就导致鉴定难的问题日益突出。根据《拍卖法》相关规定,鉴定专家的鉴定出现问题后,无论是经济责任还是法律责任都不需要承担;拍卖行也不对卖品的真伪担责。鉴定机构有出具鉴定结论的权力,但是却没有相应的责任追究,鉴定领域的权责不清导致鉴定机构的权威性不断降低,寻求真假鉴定成为难题。在缺少法律责任机制的情况下,民间鉴定不断成为谋求利益的工具。

  二、完善艺术品市场执法的对策和建议

  随着行业诚信缺失、虚假鉴定、赝品泛滥、假拍、知假拍假等问题不断涌现,规范书画市场经营行为,加强对书画艺术品市场的监管,成为当前书画市场执法迫在眉睫的任务。这需要从立法、监管、执法等各方面完善与艺术品市场相关的相关法规制度。

  (一)完善艺术品市场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尽快联合多部门颁布《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在艺术品交易的管理中,《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法律仅立足于某一个特定的领域,无法起到对艺术市场起到系统性的监管作用。《艺术品市场管理条例》是将艺术品市场的管理置于法律的视野中,在法律框架内审视其对艺术品市场调整和规范的作用,把有关艺术品市场主体市场准入资格,从业资格审查管理、艺术品生产者权利义务、艺术经纪人行为规范、行业不正当竞争以及造假卖假等内容专门做出规定。

  其次,应修改《拍卖法》的有关规定。现行《拍卖法》关于艺术品拍卖的规比较抽象、笼统。艺术品作为一种特殊的拍品,其在真伪鉴定、质量瑕疵担保等方面具有自身的特殊性。为了进一步规范艺术品拍卖市场秩序,合理平衡委托人、拍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该完善艺术品拍卖法律制度。可以在现有的《拍卖法》框架之内完善艺术品拍卖规则,考虑将“艺术品拍卖”单设一章,对艺术品拍卖的客体、拍卖程序、鉴定制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做出具体规定。

  (二)细分部门职能和管理规定,解决职能交叉和职能空白问题

  尽管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依据法律授权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部分职权,但是各部门的职权划分尚有不清楚的地方,以致实务工作中出现职能交叉和职能空白。对此,有必要确定各部门权责范围,并且落实形成书面工作流程,在必要的时候提请人大立法,赋予相关文件法律约束力,实现对艺术品市场的有效监管。

  此外,在行政处罚方面法律规定比较原则和模糊,执法工作的展开依据不足,使得很多时候虽有规定却无法管理。例如,《文物保护法》虽然对于种种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罚规定,包括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

  款等,但很多措施都只是停留在法律文本上,在执行层面无法真正实施。因此,区分执法对象、区别执法情形、细化管理内容将有助于将艺术品市场管理落于实处,做到艺术品市场行政管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从文化市场管理机构来看,执法人员编制性质并不统一,也没有专门的艺术品市场执法队伍。在当前艺术品市场蓬勃发展的情况下,应当抽调专业适合、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组成专门的艺术品市场行政管理分队,专项管理艺术品交易市场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其次,针对艺术品市场管理的特殊性,加大对艺术品市场管理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特别是需要加大对于鉴定工作的财政支持,保障执法工作人员能够放开手脚、全力整治艺术品市场不良风气,打击违法违规的交易行为。

  (四)完善艺术品鉴定评估机制

  对艺术品鉴定难度大且有法难依这一问题,建立令各方信服的权威鉴定机构就显得格外重要。国家层面应对艺术品的评估与鉴定出台明确的规定。在鉴定机构准入、鉴定人员资质上建立统一行业标准,同时建立制度化的信用评价体系,完善鉴定责任追究制,将鉴定机构或者人员的鉴定权力与事后的责任挂钩。只有这样,才能让利益之手退出鉴定领域,从而保证鉴定诚信市场的出现。

推荐访问:艺术品市场执法的疑惑和困难 艺术品 执法 疑惑

版权所有:耀景文档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耀景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耀景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120161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