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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五篇】(完整)

时间:2023-07-12 13:25:05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关键词:加强;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中图分类号:F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2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的必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五篇】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加强;
规范;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修订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7-0-02

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的必要性

1.市场信息化的客观要求。原办法实施至今已逾7年,对规范和促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会计人员队伍已经扩大到近1400万,会计从业能力要求不断提高,会计人员流动更加频繁,客观上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原办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实践要求,主要变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考试方式和免试条件已不能满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的需要。(2)资格证书领取程序和资格调转程序相对繁琐。(3)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比较复杂。(4)学时制管理模式制约了继续教育方式创新。(5)是会计从业资格退出机制没有建立。因此,修订办法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市场信息化的客观需要。

2.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实行物质化考试。新《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无纸化考试题库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建设,在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中引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有利于方便考生应考,减少考题泄漏风险,降低考试管理成本,提高考试组织效率,同时,统一全国各地区考试试题的类型和难度,有利于保障考试公平、公正。

3.完善了持证人员的相关法律责任。加大了对考试的处罚力度,规定了2年的禁考期。此外,还增加了持证人员不参加继续教育、不进行信息更新的法律责任,规定由会计从业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超越法定职权,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具备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作出给予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决定的;
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持证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会计从业资格: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会计从业资格超过有效期的;
会计从业资格被依法吊销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

新《办法》共5章37条,主要对以下内容做了调整:一是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电算化三门科目原则上须一次通过。二是明确了会计从业资格实行物质化考试。三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免试规定,会计专业毕业的学生自7月起不能享受免考政策,换取从业资格证书同样需要考三门。四是简化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领取和调转登记程序。五是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六是引入了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七是简化了持证人员信息变更手续。八是增加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遗失、毁损补发的规定。九是建立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制度。十是对在能力上已经达到或者超过会计从业资格要求,但因客观原因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目前仍在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如何取得证书作了规定。十一是完善了持证人员相关法律责任。

三、新《办法》对会计从业带来的影响及应对策略

1.新《办法》必将显著影响我国对会计从业人员执业要求

目前我国社会各界对这一改变尚不甚了解,考生考证通过率下降,会计从业准入门槛提高。各科目考试题型、题量及分值也发生了较大变化。

(1)考试难度增大。三科考试科目的客观题部分难度相对较大,尤其是新增加的题型部分,其中以《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增加的案例分析题中的不定项选择为首。此外,在《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客观题中出现了部分关于税法和预算的题目,使得其客观题部分的难度有所增加。另外,用友T3系统考试范围比用友通版有较大改变,其中账目处理模块初始化中添加了辅助核算项目的考点,在日常业务处理中添加了查询记账和查询账簿的考点,在编制报表时增加了定义报表格式和定义报表公式的考点,此外还增加了应收应付、工资核算等模块内容考点。

(2)各科目考试时间减少。根据政策,2013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行三科统一一次性通过考试,才能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成绩保留时间为6个月。无纸化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由各科目的90分钟或120分钟缩短为60分钟。从一方面要求了考试人员必须十分熟悉会计、经济法和会计电算化等理论知识,另一方面对考生在信息化条件下的操作技能和技巧也有较高要求。

2.深刻领会新《办法》,缩小与原办法的差距,提高考证通过率

(1)采用正规辅导教材进行针对性的练习。会计从业考证应当使用中国会计学会编写组最新编写的正规考试辅导教材,尤其是正版教材、真题中附带的软件光盘为考生考前练习新软件提供了较佳的条件。在平时备考练习时一定要注意做题的速度,掌握一定的做题技巧。注意各科目基础知识的学习巩固,提升会计信息化操作的水平,尤其一定要熟练掌握用友T3软件中各个业务流程的操作方法。

(2)提升综合分析能力。在日常学习中,要增加对生活中经济现象的观察和思考,尤其是联系企业实际进行计算分析和案例分析的练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范围的扩大要求会计人员要更注重实际业务操作,要求会计人员要熟练掌握各模块的处理流程。会计从业资格客观题部分的改变则要求会计从业人员需有扎实牢固的会计基础和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增加计算分析或案例分析题题型就向社会各界传递出了这一信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题量增加和考试时间缩短也对会计从业人员的应变能力、考试能力、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教学必须及时针对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改革采取相应措施,在日常会计教学内容与方法上大胆创新,着重培养学生识记、计算、操作和分析等多方面的综合能力。

(3)加强考前培训管理。培训效果的好坏与培训教师及培训机构的管理密切相关,建立师资库,每期培训都选派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的优秀教师承担培训任务。定期将培训内容、培训师资、培训点向社会公开,会计人员自行选择培圳去向,并接受广大学员的检验。

(4)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当前,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革命带来了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实务的革命,在会计信息化背景下,会计信息化能力等一些与现代化企业财务管理联系紧密的实用技能和素质,已成为用人单位衡量财务人才的重要标准,也成为会计从业考试题库改革的重要参照。因此,会计教学也必须注重学生掌握计算机技术、数据库技术和网络技术等一系列信息技术知识,推动学生信息技术水平的提升。综合利用多种媒体手段,教师导学、学员进行自主学习和协作学习。教师在努力传授知识的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帮助学员尽快掌握现代化的学习手段。

(5)建立完善的数据题库。有条件的学校、培训机构可以实行网上测试,通过在网上建立试题、习题数据库,自动生成电子试卷。学生可通过在线进行自我练习或测试的方法。要建立这样的习题、试题数据库,这就要求老师有效积累有关教学资料,在广泛涉猎知识的基础上,提炼出知识的精华展示给学生。

国家财政部通过对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有关内容做出明确规定,是贯彻“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务实举措,体现了建设服务型、高效型政府的工作理念,能够指导会计管理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对于加强和促进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的行为,强化会计人员管理基础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体现了修订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广大会计人员要正确认识、高度关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实施,自觉遵守《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

[1]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编写组编.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2,2.

[2]孙玉甫.会计信息化条件改变了什么[J].会计研究,2010(06):26-31.

[3]王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改革对高校会计教学的启示[J].电子技术教育,2012(10):67-69.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规范会计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本办法。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二)出纳;

(三)稽核;

(四)资本、基金核算;

(五)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六)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七)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八)总账;

(九)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十)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第四条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五条财政部委托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各自权限分别负责中央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负责所属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财政部委托铁道部负责铁路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第六条财政部委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总后勤部分别负责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国人民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

第二章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第七条国家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制度。

第八条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九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

第十条申请人符合本办法第八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第十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总后勤部(以下简称中央主管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管理范围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下列事项:

(一)制定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规则;

(二)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命题;

(三)实施考试考务工作;

(四)监督检查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风、考纪。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应当公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报考办法、考试科目、考务规则及考试相关要求,并将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题于考试结束后30日内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二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物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确定。

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时,应当填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并持下列材料:

(一)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条件,且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还需持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的学历或学位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

第十四条申请人可以通过委托人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申请人应当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五条申请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受理;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应当出具书面证明,同时注明日期,并加盖本机构专用印章。

第十六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书面决定;
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
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七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准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作出不予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八条财政部统一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样式和编号规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主管单位负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印制、编号和颁发,并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将上年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颁况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九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是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证明文件,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不得涂改、转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第二十条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

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负责制定并公布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大纲。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央主管单位负责制定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十二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

各单位应鼓励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第二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四条持证人员在同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内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办理调转登记。

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时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
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和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第二十五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

(一)持证人员相关基础信息和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

(三)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四)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

(五)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以及前款第(一)至第(五)项内容发生变更的,可以持相关有效证明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

第二十六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将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登记的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和相关申请登记表格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相关申请登记表格应当置放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公场所,免费提供。申请人也可以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指定网站下载。

第二十七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下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一)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注册登记情况;

(二)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和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情况;

(三)持证人员遵守会计职业道德、情况;

(四)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实施监督检查时,持证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各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八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对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单位进行监督和指导,规范培训市场,确保培训质量。

第二十九条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为检举人保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舞弊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全部考试成绩。

第三十一条用假学历、假证书等手段得以免试考试科目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

第三十二条持证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注册、调转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第三十三条持证人员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违纪情形之一,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按照《会计法》的规定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四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单位任用(聘用)未经注册、调转登记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予以公告。

单位任用(聘用)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依据《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循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六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人个人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三十八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及外国居民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本办法。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所谓的会计从业资格就是指在进入会计行业、从事会计类工作所必须拥有的一种法定的资质,是所有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入门证。自市场经济转型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越来越多,拥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已达1400多万,经济市场中错综复杂的业务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要求越来越高。尽管我国从20世纪90年代末已经开始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进行探索分析,先后也相继颁布了《会计证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加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提升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水平的政策法规。但是,对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效率低下、管理混乱、会计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低下等现象仍然存在。

我国自2004年颁布《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以来,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的业务能力素质没有增加,反而有下降的趋势。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由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对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没有入门的限制,很多没有相关专业基础的人也可以考取会计证,这使得考取会计证的人员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没有相关会计经验的人员,对会计方面的政策法规知之甚少,又不注重后期的学习,都以为拿到会计证就可以了,造成会计人员整体素质水平低下;
其次,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考试之前一般都会参加一些社会上的会计培训,而这些培训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自身利益,根本不会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培训,而是给考生培训一些速记的方法,只以保证通过率为目的,不管考生在拿到证的时候是否真的会运用这些会计知识,这就产生了很多拥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完全不会的现象;
最后,相关的会计从业资格监督管理机构在进行后续的继续教育时,没有严格把关,只是为了完成任务保证年度检查的过关率,在很多地区都出现了只要交钱参加考试就能通过的现象,至于会计人员有没有根据市场经济形势的改变及时更新会计知识根本不管。由于以上种种现象的发生,我国必须要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推行新的分级管理办法,以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会计从业资格实施分级管理的办法

为了加强对会计从业资格的管理,改善会计行业现状、有效保护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可以考虑对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分级管理的办法,主要是借鉴机动车辆驾驶证的管理办法,将会计从业资格也分为四个等级:A级、B级、C级、D级。根据不同的职位去配备不同等级的会计人员,而会计人员要想取得不同等级的会计从业资格就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能力条件,这样就可以有效的督促会计人员不断学习新知识、新观念、新思维,从根源上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水平。为了保证会计从业资格分级管理的有效实施,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开发会计从业资格等级管理软件,实现管理自动化

在以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无论是对会计人员的年度检查、后续教育的检查还是对会计人员相关信息的考察,更多的是依赖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存在管理疏忽、混乱的现象。为了使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更加有序,保证会计从业资格分级管理的顺利进行,相关部门可以开发一套等级管理程序,在进行继续教育、年度检查时直接由计算机进行,可以在提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效率的同时又保证准确率。例如,黑龙江省财政厅就在2009年时开发了这样一个分级管理的等级管理软件,大大提高了黑龙江省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效率。

2.将会计从业资格等级与评优、晋级联系

在会计从业资格分级管理办法中规定,不同的职位要求不同等级的会计人员,比如会计人员在申报高级会计师时就必须有B级及以上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如果会计人员要想申报专门进行研究的研究级高级会计师就必须拥有A级的会计从业资格条件。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为了能够申报更高等级的会计师或者在单位中从事更高级别的工作岗位,往往会不断的学习新知识,根据市场环境中发生的变化,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信息系统,从而保证了不同等级的会计人员拥有相关等级必备的专业知识。例如,黑龙江省驻哈尔滨的中直单位就实行了这种将会计从业资格等级与评优、晋级联系的办法,充分调动了会计人员学习新知识的热情,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三、会计从业资格推行分级管理带来的好处

1.提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的效率

会计从业资格进行等级管理与以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不同,它将会计人员从被动的接受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管理转变为积极主动的参与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中来,可以充分的调动会计人员参与到管理当中来的积极性,使他们更加愿意与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进行信息的沟通,并主动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进行信息的登记和审核,这就大大减少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工作量,保证了处于不同等级的会计人员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减少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后续的信息管理中出现错误的可能性,使他们的工作更加快速有效,提高他们的管理工作效率。

2.调动会计人员不断学习的积极性,提高其专业能力

会计从业资格推行分级管理办法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分为了A、B、C、D四个级别,这也就意味着获取不同级别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们所从事的工作性质是不同的,越高的工作岗位就会要求越高级别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而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为了能够不断的提升自己的职位,符合更高职位的要求,就会在工作之余不断的学习专业知识,对市场环境中出现的新事物进行研究分析,对出台的新政策法规进行透彻的了解,不断的给自己充电,充实自己,以保证自身的专业知识能力符合所在职位的要求。例如,哈尔滨市财政局在实行了会计从业资格分级管理之后,会计人员中主动进行继续教育的达到了70%,明显高于未实行分级管理时的40%。

3.提升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

在以往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只对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时受到的处罚进行了规定,针对受处罚之后的信息并没有相关明确的规定,这就导致了经济市场中反复出现财务舞弊事件的结果。在会计从业资格实行等级管理办法的情况下,为每位会计人员建立一个个人的诚信档案,这个诚信档案会跟随着会计人员的一生。当会计人员勤勤恳恳、兢兢业业的工作,诚信度非常高的时候,可以给这些会计人员一些荣誉性的奖励,比如加分等;
而当会计人员未能抵挡住诱惑,触犯了会计准则,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相应的职业道德时,就会对其给予严厉的处分,除了以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的处罚方法之外,还要对其会计从业资格进行减分的处理,同时这个处罚情况计入诚信档案中,一辈子与会计人员相伴,无论以后从事什么性质的工作,都无法抹去这些污点。这样的做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会计人员进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保证会计人员的诚信度,无论是对会计人员的个人职业发展还是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都有十分深远的影响。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6]32号)和《国务院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4号)和昭财会[2008]20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为服务好“三农”,切实推进我区基层会计核算体制改革,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和谐健康稳步发展,于20098月14日起对辖区内20个乡镇办事处,152个行政村开展调查。对当前农村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剖析。根据调查结果,我区在2006年己实行村财乡管村用,把原来的农经管理站合并归财政所统一管理。各乡镇办事处把本辖区内所有村级财务集中到乡本级财政所统一管理,开设统一的村级专户。开展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探索工作。随着农村税费改革的全面推开,为实现“三个确保”,解决农村财务管理混乱的现状,根据市财政局的有关精神,现将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服务工作。

二、评比表彰先进会计集体和先进会计工作者,学先进、创业绩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加强全区会计队伍建设,促进会计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财会工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结合全区“先进表彰”工作安排,对全区财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严格评选,自下而上评选出了全区共表彰15个先进会计工作集体,56名先进会计工作者。学先进、创业绩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果,这项活动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表彰规格高,规模大。区级以区政府名义进行表彰。二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要求严。全区开展的“树榜样、学先进、促发展、创业绩”活动,自始至终得到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在此基础上,严格把关,层层筛选,优中选优,各单位通过党组集体讨论通过,并经过纪检监察部门把关签章认可的。三是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性广、素质高,涵盖了各行各业。由于各级领导及财政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表彰活动达到了“鼓舞人、激励人、教育人、促进工作”的良好效果,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会计工作者的一致好评。

三、积极参与组织全区财政法规知识竟赛工作。

通过自上而下的组织,宣传学习普及财政法规知识,全面提高了财政、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按照本次竟赛的安排和部署,采取各种措施开展财政法规知识竟赛活动。要求全区财政、财会人员进行上网答题,并将答题过程作为学习业务知识和提高业务水平的过程。在全区会计行业形成了人人参与财政法规知识竟赛,学习业务知识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提高我区财政干部、财会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通过开展“五五”普法法规知识竟赛活动,广泛开展财政法规宣传教育,促进财会人员学习财政法规知识,成绩合格,可作为会计从业人员2009年继续教育的考核内容,确保了全区网上答题成绩的良好性和答题率。

四、新办理2009考试合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证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改善服务工作,提高办事效率,我区根据市财政局昭财会[200912号文件精神,在申办《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本着方便会计人员、缩短办证时间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依法行政,认真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申请、办证、变更、调转等工作。今年共颁发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86本,补发证22本。

五、认真组织开展全区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登记工作。

进一步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对全区持证会计人员1420人,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为加强和完善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到目前为止,全区注册登记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已近1100人,以财政会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完善系统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云南省会计条例》、《云南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实际,对在辖区内办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进行注册登记。这是实施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后首次进行的注册登记,也是2002年换证结束后,时隔5年以来进行的一次大规模的清理工作。此举主要目的:一是加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素质;
二是统计在岗和未在岗会计人员,确保全区会计从业人员数据信息库的真实完整;
三是完成会计人员学历、职称职务等信息的变更工作,确保会计人员信息真实、准确;
四是清理假证,打击制假、造假、做假行为,整顿会计工作秩序;
五是清理无证上岗人员,严肃会计法律法规,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六是按属地管理原则,对异地工作的会计人员完成调转工作,规范管理。

六、全面完成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通过宣传和组织,热情服务、精心准备,会计类报名考试取得圆满成功。

一是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2008年我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人数为80人,通过考试,合格人数11人(中级6人,初级5人),比上年的99人,减少19人,二是做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报名人数为39人,比上年的32人,增加7人,增长21.18%。三是做好会计从业资格全省统一考试报名工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人数为261人,比上年的298人,减少37人。

会计考试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责任重大的工作。由于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格纪律,认真抓好每次考试报名工作,每次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都圆满地完成。这对于公平、公开、合理选拔会计人才,促进广大财会人员学习会计专业知识的积极性,提高财会队伍业务素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七、存在问题

1、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还有待提高。

2、仍然有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还较薄弱,还需要加强和规范。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2、需提供资料(由申请人处理):

(1)、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2)、调入方单位出具工作介绍信,

(3)、身份证原件、会计从业证原件。

(4)、如果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供委托书一份。

3、调转程序(由财政部门处理):
调出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接到会计从业资格档案调转申请后,经逐级审核后由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填写《会计从业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二份交由当事人携带给调入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
一份留存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中应记载持证人员的基本情况、年检有效截止日期、继续教育情况、调转时间等内容。请你备齐资料到当地会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财政局)办理转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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