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耀景文档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23交通安全管理【五篇】

2023交通安全管理【五篇】

时间:2023-07-09 08:25: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为加强沿海、内河各类涉水工程建设期和建成后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巩固“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活动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交通安全管理【五篇】,供大家参考。

交通安全管理【五篇】

交通安全管理范文第1篇

为加强沿海、内河各类涉水工程建设期和建成后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巩固“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专项整治活动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明电[20*]23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沿海、内河各类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要建立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有关制度和管理体系,严格履行涉水工程建设期和使用期水上交通安全有关职责,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工程对周边水上安全造成威胁;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期的施工水上作业安全;
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建成后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明确施工单位、经营管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人。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名员工。施工单位要与为其服务的船舶签订安全责任书,将施工作业船舶和为施工作业服务的所有船舶纳入安全管理体系内进行管理。涉水工程项目立项期要充分考虑对水上交通和通航环境造成的影响;
建设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主体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不能获取《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和指导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制定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海事管理机构要建立涉水工程施工单位水上交通安全诚信制度和奖惩机制,对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记录良好的施工单位,要予以表扬和支持;
对不服从管理以及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单位,要严肃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吊销施工单位《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并公开曝光。

二、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

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持续、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隐患排查的督查工作。要健全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要对排查治理隐患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间不得继续施工。

三、加强沿海内河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监管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各类涉水工程建设期和建成后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加强安全检查和日常巡查,注重过程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要求涉水工程建设单位、业主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建设项目,要责令停工;
严厉打击查处施工船舶超载、超限作业等非法施工和冒险作业行为;
严把涉水工程建设市场准入关,严肃查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违规使用、雇佣不符合安全作业条件船舶参与水上施工作业;
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促使目前在沿海施工的内河船舶逐步退出沿海作业市场,确保建设工程和施工船舶安全;
要积极督促桥梁管理单位严格履行相关安全责任,维护助航标志和防撞设施,确保大桥和桥区水域航行船舶安全。施工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有关施工人员培训和管理,船舶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对船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知识,防止冒险航行、违规作业。

建设单位要在涉水工程前期工作阶段进行通航安全评估论证,认真分析所建水上构筑物对船舶航行安全的影响,提出防范措施。对于通航安全评估论证中提出的安全防范措施,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根据论证结论逐条加以落实,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认真督查,对拒不落实的工程项目不得发放《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已经发放的要吊销证书。对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产生影响的涉水工程,要按规定航行通(警)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通航安全影响发生变化的要及时更新通(警)告,相关航行通告要在中国交通报、中国水运报和当地主要媒体上刊登。

四、逐步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大治本力度,从源头上控制事故隐患,要巩固各类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加强法制建设,把安全生产纳入法制化轨道。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地参加水上工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主动介入涉水工程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事故隐患;
要根据涉水工程对水上通航安全的影响情况制定相应的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水上交通秩序管理,并且落实建设单位、业主单位、水运经营企业以及航行船舶的责任和义务。要鼓励广大职工群众举报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

建设单位在涉水工程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阶段要邀请有关海事管理机构参加论证,充分听取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和建议。

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和经营管理单位要加快科研攻关和技术改造步伐,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交通安全管理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市委书记杨根生提出的“认清形势、落实责任、大力整治、严格问责”工作要求,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的总体目标,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管理,全面提身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两会”、“两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为构建和谐创造更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道路交通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领导责任、管理责任、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源头监管明显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深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得到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安全预防设施得到改善,道路违法行为明显下降,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明显改善;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杜绝群死群伤恶通事故。

三、行动部署及职责分

(一)加强路面秩序专项整治配合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做好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配合区农业局做好农机车辆专项整治;
配合区教育局等部门做好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配合城管大队做好建筑材料车辆“滴、洒、漏”专项整治;
配合区运管所做好客运车辆源头管理等工作。

(二)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省预防办《关于加强道路隐患路段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排查交通安全隐患,落实整治方案。

1、重点排查整治交通违法行为多秩序混乱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大江线新县镇段,新白线新县段、新县至白鹤以及各通村道路,主要排查临水临崖、安全防护设施、交通标线和警示标志建设,杜绝三级以下道路夜间通行客车。对通村主干道,主要排查中心隔离、标志、标线设置,路口、视频探头等,将排查出的隐患路段,逐一建立台账,提出整治意见,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安监部门。要按照《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暂行规定》务会议纪要精神,提请区政府落实责任单位,下达整治任务,对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积极协调推进整改治理,为交通安全、畅通提供基础保障。

责任单位:镇安办、公路站、白沙交管

时间安排:1月15日至6月30日

2、加强落实重点督办的整改力度。要按照边排查、边治理和省、市、区三级督办的要求,对排查中发现国省道缺少标线、标志灭失的,要积极推动整改措施落实,争取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整治。对安全防护设施和管理设施严重缺失的隐患路段,要下发整改通知函,在6月前完成整治。对今年以来进行整治的隐患路段,要适时进行检查验收。

责任单位:镇安办、公路站、白沙交管

时间安排:1月5日至6月30日

3、加强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区建设局、交通局、公路局做好对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要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严格把关,并要求施工作业单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对未中端交通的施工作业道路,要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发生交通拥堵。

责任单位:镇安办、公路站、白沙交管

时间安排:1月5日至6月30日

(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开展为期三年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宣传工作,按照市综治委《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格局,进一步推动交通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不断深化“保护生命,平安出行”宣教工程建设,加强宣传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报刊、网络等媒体,突出客、货运驾驶人、农民、中小学生等重点群体,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交通安全提示,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舆论环境。完善交通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推广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广泛开展文明交通服务活动,动员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员工、学生、社区居民等组成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通违法劝导活动。

责任单位:镇安办、公路站、白沙交管、宣传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镇长陈海防任组长,分管领导黄金聪为副组长、安监站长陈瑞星、白沙交管俞章辉、公路站长林青松、村建站长兰文贤、农机站干事蔡慧跃、文化站长陈新章等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公路站,主任由林青松兼任。各村委会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层层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交通安全管理范文第3篇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

第三条各地应当加强中小学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对中小学校进行布局调整时,应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因素。

第四条中小学校长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校内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学生春(秋)游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接送车(船)

第五条学校应当积极主动与交通部门联系,合理安排班车、渡船、线路。有学生接送任务的学校应当按省公安厅等四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学生接送车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的准入制度,建立接送车辆和驾驶人员档案。

有乘船学生的学校,应当按学生过渡航线编排小组,并指定组长负责过渡途中管理,有条件的学校还要指派教师护送学生上船。严禁未经港航管理部门批准的船舶运载学生。

学校应当对每次接送学生的时间、人数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第六条为确保接送学生行车(船)安全,杜绝超载现象。学校可合理调整学生的上学放学时间,在确保完成规定教学活动时间的前提下,按错时制管理,轮回接送,减轻学生接送车(船)运载压力。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七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本着“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坚持不懈地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教育。要督促中小学校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将中小学校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情况纳入对学校考核的内容。

第八条学校应当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内容,结合中小学生的特点,落实交通安全教育进教材、进课堂的要求;
充分利用《人•自然•社会》等地方通用教材,通过安全教育周、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周班会、活动课、演练等多种形式,和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校园网等载体,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增长学生交通安全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第九条学校应通过学校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家长的安全乘车意识和责任,形成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预防学生交通事故的联动机制。

第十条学校教师应当在上学、放学高峰时,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好交通秩序,在学校附近主要交通干道要护送学生上下车和穿行公路。要教育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不乘“黑车”、“病车”和超载车。学校要按照乘车路线组织学生乘车,建立好路队制度,保障学生乘车途中和上下车安全。

第十一条学校要继续实行“小黄帽路队”制度,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掌握横穿马路、铁道道口等交通常识,确保行路安全。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城镇中小学校的早操、跑步等体育活动应尽量安排在校园内进行,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在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上进行集体跑步等体育活动。因体育场地欠缺,只能安排在校园外开展体育活动的农村中小学校,可以暂时组织学生在附近的安全场所内进行相关活动。教育部门应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落实资金,按规定建设体育场地。

第十三条中小学校开展大型体育活动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必须经过主要街道和交通要道的,应事先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安全措施并加以落实。

第十四条杜绝将中小学校校园出租用于停放社会车辆、从事其他非教学活动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学生安全的活动。

第十五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按国家、省有关规定,积极主动与交通、公安部门联系,加紧落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的各项措施,在校园周边创造秩序良好、有安全保障的交通环境。

第五章安全责任

第十六条建立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教育部门与学校,学校与承运人应当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和义务。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
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

交通安全管理范文第4篇

*年春运从*月*日开始至3月14日结束,为期40天,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认真搞好春运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全市春运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切实抓好春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今天专门召开这次会议,部署*年春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围绕实现国家提出的“以人为本,安全有序,方便快捷”的春运工作指导原则,我局确定春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目标是:杜绝水上交通事故,确保春运安全万无一失。下面,就做好春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认真分析春运水上交通特点,做到安全情况明了

*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广大水运从业人员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认真开展了水上交通安全宣传“四进”工作、渡口渡船安全专项整治、水上危险品运输“百日会战”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低质量船舶治理,安全责任制有一定落实,船舶更新改造和优化升级速度加快,大吨位船舶显著增多,客渡船技术状况有一定改善,危险品船基本规范。*年全市发生水上交通事故1起,死亡6人,与2005年同期比较,事故件数下降200%,死亡人数下降16%。水上交通安全得到一定规范和改善,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总体上基本稳定,为水运业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但是,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安全形势比较严峻,做好*年春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十分重要。要认真扎实做好春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必须认真分析春运水上交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确保措施得力。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特点:

1、安全工作重点是渡运、短途客运和运砂船。水上没有长途客运,全部是渡运和航行距离不超过40公里的短途客运,渡口238处,渡船312艘、5805客位,短途载客船214艘、5626客位。日渡运量约为5万人次,日客运量约0.8万人次,这些客、渡船分布在全市76个乡镇,线长面广。

2、客渡运流量高峰集中在春节前赶集和节后走亲访友。许多集市在河边,农村有节前赶集购年货的习惯,渡运和客运比平时要增加50%至1倍左右,再就是春节期间人们走亲访友拜年,客流量比平时增加30%至50%左右,极易发生船舶超载。

3、据天气预报,春节前后天气寒冷多雨,河里可能涨洪水。

4、目前水上存在的安全隐患有四个方面:一是存在乡镇货船,无证小船和渔船非法载客,全市有近300艘,人货混装,时常超载,主要分布在衡山县、衡东县、耒阳市、常宁市和祁东县;
二是部分客、渡船技术状况差,救生设备不齐,部分乡镇渡口实行招标承包和轮流摆渡,少数渡工无船员职务证书摆渡;
三是运砂船超载严重,部分客、渡船赶集日存在超载。四是部分运砂船和挖沙船技术状况差,航行信号设备不齐,船员配备不齐,缺长少员。

这些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整治、防范和解决。

二、提高对春运安全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认真做好春节运输安全工作,实现春运期间水上不发生交通事故的目标,确保春节期间广大旅客走得安全、走得及时、走得有序、走得满意,确保各种生产生活物资的安全运输,是全市水运业应尽的职责和首要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建立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是春运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责任,采取过硬措施,加大安全管理力度,扎实做好*年春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春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领导,我局决定成立春运水上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杨衡局长、王元连书记任组长,莫奇生、全德美、邹小秋、李叔卿副局长任副组长,吴远生、陈文锋、曾国兴、张俊荣、戴健之、丁丰林、伍健仲、刘翠前、吴兵、成建平和谭顺华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春运办公室,由莫奇生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春运安全组织指挥、督查、督办、常事务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规定全市海事部门在春节期间不放假。各海事处和水运企业、有船单位及船舶所有(经营)人都要制定春运安全工作方案,成立春运工作机构。各县(市)区地方海事处处长是辖区安全监督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全处人员认真分析辖区的安全情况、船舶和旅客流向情况,研究具体安全防范措施,实行安全责任制,组织全体海事人员全力以赴做好春运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水运企业、有船单位和船舶所有(经营)人对其所有的船舶安全负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春运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认真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其所有的船舶符合安全营运条件,确保运输安全。凡在春运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三、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各乡(镇)政府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和《衡阳市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辖区乡镇船舶、渡口和客渡船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安全责任。要在春运前,对辖区内乡镇船舶和客渡船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技术检查和整顿,取缔非客运船载客,取缔安全状况差不适航的客渡船,消除安全隐患。督促船舶所有(经营)人维修好船舶,配齐救生、消防和航行信号设备,准备好防冻、防滑物资,配齐持证船员,做好春运准备工作。春运期间,乡镇政府要安排乡、村干部到渡口、客运站(点)和沿河集市点现场值班,维护客渡运秩序,严禁船舶超载,严禁船舶违章航行,查堵“三品”,保障春运水上安全。

各海事处要向县(市)交通局和县(市)政府汇报,在春运开始前由县(市)政府组织召开一次乡镇长会议,进一步落实乡(镇)船舶和渡口的安全管理责任。

各海事处、乡镇政府、水运企业、有船单位及船舶所有(经营)人在春运前,要对所有船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和执行各项安全制度,要在港口、渡口码头、客运站(点)、船上悬挂张贴安全横幅和标语。我局制定的《春运客渡运安全规定》要张贴到渡口、客运站(点)和每艘船上。

四、开展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和安全整治,确保参运船舶符合安全营运要求

各海事处要全力以赴从现在开始至*年2月3日前对所有的“四客一危”船(客船、渡船、高速客船、旅游船、危险品船)和渡口、客运站(点)、危险品码头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大检查,重点检查船舶证书、船员适任证书、船体质量、消防设备、救生设备和防滑防冻物资准备情况,标定乘客定额,把好“三关”,即船舶技术关、船员资质关、现场安全监管关,检查合格的“四客一危”船方能参与春运。对检查不合格的船舶,要坚决停航整改好,拒不停航的,依法予以扣留。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通报当地县(市)、乡(镇)政府,组织进行综合整治予以消除。

要抓好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客渡运秩序混乱的渡口和水域进行整治,取缔私设渡口,取缔无证小船、渔船和货船载客,取缔“三无”船舶,要针对运砂船和部分客渡船超载严重现象,继续深入开展反水上运输超载,坚决遏制船舶超载行为。春运水上必须做到“六严禁”:严禁无证船舶航行,严禁无证人员驾船,严禁非客运船载客,严禁不适航船舶航行,严禁超载,严禁疲劳和酒后驾驶。各处应在春运开始前将存在的重大隐患及处置情况报我局。

各水运企业、有船单位和船舶所有(经营)人在春运前对所有参运的船舶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和维修保养,配齐消防救生等安全设备,准备好防冻防滑物资,配齐持证船员,确保参运船舶处于良好适航状况,让旅客乘坐安全船。

五、突出重点,加大安全监管和防范力度

春运安全监督和防范的重点:一是渡口、客运站(点)和“四客一危”船;
二是沿河集市和乡镇非客运船违章载客严重水域;
三是库区水域。从时间上,防范的重点时段是节前农民赶集,节后人们走亲访友。各海事处要实行安全监管责任制,责任到人,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将海事人员分布到重点渡口、集市点和水域进行安全监管,包干负责,防范事故发生。要根据广大群众习惯节前赶集,人员集中的特点,安排监督艇和海事人员在集市水域现场维护安全。

水运企业、有船单位及船舶所有(经营)人要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安排领导和管理人员在渡口和客运站(点)值班及随客船维护秩序,设立“三品”检查台,做好“三品”检查,严禁船舶超载和“三品”上船,实行责任认签制度。广大船员要自觉遵守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工作认真负责,确保航行安全。

六、坚持以人为本,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水运企业、有船单位、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要牢固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加强对船员的教育和管理,大力推行规范化服务,实行文明优质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要坚决治理“脏、乱、差”,保持渡口容貌、站容站貌和船容船貌整洁,让旅客乘坐干净卫生的船舶。渡工必须坚守岗位,勤划勤渡。各海事处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提供快捷优质服务,创造良好的通航环境。

七、做好春运值班、统计和总结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交通安全管理范文第5篇

第一条考核范围,全县参与考核的单位划分为三个系列,分别为乡镇(街道)系列,县直单位系列(企业和工程项目的管理归口到相应的主管部门考核)和主要职能部门系列(职能部门为*局、安监局、交通局、公路局、教育局、农机局、城管局、交警大队)。

第二条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评定,由县交安委组织实施,坚持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每年检查二次,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第三条乡镇(街道)系列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内容(100分)。

一、组织机构落实情况(15分)

各乡镇(街道)应行文成立以安监站为主体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明确专抓人员,明确一名安全管理信息员,并做到职责具体清楚。

每年7月30日前向县交安委办公室报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书面文件或电子文档的记15分,否则扣15分。文件中人员或职责不明确的每项扣3分。

二、交通事故发生情况(30分)

1、辖区内发生一起死亡3人(含3人)以上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扣30分;

2、辖区内发生一起死亡2人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扣20分;

3、辖区内发生一起死亡1人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扣10分;

4、辖区内发生一起损失1000元以上一般交通责任事故的,扣1分。

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个一”基础工作落实情况(45分)

㈠切实搞好“一个站”建设(5分)。

1、各乡镇(街道)安监站有站长、交警协管员和农机管理员等3人以上专抓人员的记1.5分,每缺少一个岗位人员扣0.5分;

2、安监站有办公场地的记1分,否则扣1分;

3、对辖区内道路、机动车和驾驶人实行电脑化管理的记2.5分,否则扣2.5分;

㈡搞好机动车和驾驶人的“一张表”管理工作(25分)。

各乡镇(街道)应将辖区内机关单位及常住人口拥有的机动车辆车主和驾驶人信息纳入一张表格管理(表格由交警部门提供),按季更新表内信息,并及时送交警部门备案。如发现:

1、每漏登一辆机动车或一名驾驶人,扣0.1分;

2、一次无牌、未保险或未年检(摩托车除外)车辆上路行驶,分别扣0.2分;

3、一次无证驾驶机动车,扣0.5分;

4、驾驶人或车主有联系电话而未收集,扣0.2分;

5、表格缺少一季更新信息,扣1分。

㈢搞好道路“一张图”管理工作(10分)。

各乡镇(街道)应将辖区内的道路绘制成管理示意图,图上要标明国、省、县、乡、村、组道路的分布情况以及危险路段、事故黑点的位置(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还应另外制作管理档案),并按季更新图内信息,然后将更新信息资料按季及时报送交警部门备案。如发现:

1、每漏登一条道路,扣1分;

2、每漏登一处危险路段或事故黑点(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判定标准由交警或交通、公路部门提供),扣1分;

3、每缺少一份危险路段或事故黑点档案(档案式样由交警部门提供),扣0.5分;

4、危险路段或事故黑点两端缺少警示标牌的,扣0.5分;

5、对不能通行道路没有采取封路措施的,扣1分;

6、每缺少一季更新图内信息资料的,扣1分。

㈣搞好“一本监管记录”工作(5分)。

各乡镇(街道)应加强对辖区道路的路面监管,特别是遇乡镇(街道)逢场日(华塘和新城街道办事处以民安街道办事处逢场日为逢场日)、特别防护期及冰雪恶劣天气应加大落实道路监管工作力度,并作好记录备查。

各乡镇(街道)应按季将监管记录送交警部门备查,每缺送一次扣1分,每发现一次应落实道路监管而缺少记录,扣0.1分。

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情况(10分)

㈠有两处以上固定宣传标语的记2分,每缺少一处扣1分;

㈡“十一”黄金周和春运期间分别有两条以上宣传横幅的记2分,每缺少一条扣0.5分;

㈢全年集中驾驶人开展1次以上安全教育活动的记5分,未开展的扣5分;

㈣年内发送1次宣传资料的记1分,没有发送的扣1分。

第四条县直单位系列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内容(100分)

一、组织机构落实情况(10分)。

7月30日前向县交安委办公室报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书面文件或电子文档的记10分,否则扣10分。

二、交通事故发生情况(30分)。

㈠发生一起死亡3人(含3人)以上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扣30分;

㈡发生一起死亡2人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扣20分;

㈢发生一起死亡1人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扣10分;

㈣发生一起损失1000元以上一般交通责任事故的,扣1分。

三、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落实情况(50分)。

县直各单位应将本单位及干部职工、聘用人员拥有的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纳入一张表格管理(表格由交警部门提供),并按季更新表内信息,报交警部门备案。如发现:

㈠每漏登一辆机动车或一名驾驶人,扣1分;

㈡一次无牌、未保险或未年检(摩托车除外)车辆上路行驶,分别扣0.5分;

㈢一次无证驾驶机动车,扣1分;

㈣一次在城区违法停车、闯红灯、闯单行道,扣0.5分;

㈤驾驶人或车主有联系电话而未收集,扣0.5分;

㈥缺少一季更新信息的表格扣1分。

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情况(10分)。

全年集中驾驶人开展1次以上安全教育活动的记10分,未开展的扣10分。

第五条职能部门系列交通安全管理考核内容(120分)

职能部门除参与县直单位系列考核(100分)外,还对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能进行考核(20分)。

一、公安局职能考核(20分)

㈠服从县安全生产重大事故紧急救援指挥中心的调度,确保及时派出警力和车辆参与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的记10分,因延误时机造成事故人员伤亡和损失增加的扣10分;

㈡及时调集警力处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堵塞国省道等或涉车涉路违法犯罪的记10分,因延误时机或打击处置不力造成事态扩大的扣10分;

二、安监局职能考核(20分)

㈠组织协调好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工作的记10分,因组织协调不力或失误造成事故人员伤亡和损失增加的扣10分;

㈡全年组织一次以上乡镇(街道)及县直单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学习的记10分,未开展扣10分。

三、交警大队职能考核(20分)

㈠搞好“五个一”道路安全管理指导及汇总和上报工作的记10分:

1、按季汇总和更新全县机动车及驾驶人表格的记2分,每缺少一次汇总更新扣0.5分;

2、按季汇总更新全县道路管理示意图并及时上报排查出的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的记1分,每缺少一次汇总更新或上报扣0.5分;

3、每月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人和驾驶人发送两条以上安全服务及重特大交通事故通报手机短信息的记2分,缺少一条扣0.2分。

㈡搞好过境车辆管理的记5分,发生一起过境车辆死亡1人(含1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扣1分。

㈢搞好全县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记5分,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扣1分。

㈣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的记5分:

1、有2处以上固定宣传标语的记1分,每缺一处扣0.5分;

2、“十一”黄金周和春运期间分别有2条以上宣传横幅的记1分,每缺少一条扣0.25分;

3、全年开展1次以上安全培训活动的记1分,未开展的扣1分;

4、全年在电视台对交通安全进行4次以上宣传的记1分,每缺少1次扣0.5分;

5、年内发送4次以上宣传资料的记1分,每缺少1次扣0.5分。

四、交通局职能考核(20分)

㈠将全县客运车辆(以发放线路牌为准)和驾驶人纳入一张表格管理的记5分(表格由交警提供),并按季更新表内信息,然后送交安委办公室备案。如发现:

1、每漏登记一辆客运车辆或一名客运车辆驾驶人,扣0.5分;

2、一次未保险或未年检客运车辆上路行驶,分别扣0.1分;

3、一次无驾驶证驾驶客运车辆,扣1分;

4、客运车辆驾驶人或车主有联系电话而未收集,扣0.5分;

5、缺少一季更新信息的表格扣0.5分;

㈡搞好路权内公路危险段点和桥梁排查治理及对非法占用公路行为查处工作的记10分,因未落实排查治理或未发现及查处非法占道不力而造成1次3人(含3人)以上死亡特大交通事故的扣5分,造成1次两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扣2分,造成1次1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扣1分。

㈢年内启动不少于3个乡镇开通乡至村组的农村客运线路试点工作的记5分,否则扣5分。

五、公路局职能考核(20分)

搞好路权内公路危险段点和桥梁排查治理及非法占用公路行为查处工作的记20分,因未落实排查治理或未发现及查处非法占道不力而造成1次3人(含3人)以上死亡特大交通事故的扣10分,造成1次两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扣5分,造成1次1人死亡重大交通事故的扣2分。

六、教育局职能考核(20分)。

㈠将全县校车、接送幼儿车辆和驾驶人纳入一张表格管理的记10分(表格由交警部门提供),并按季更新表内信息,然后报交安委办公室备案。如发现:

1、每漏登一辆校车、接送幼儿车辆或驾驶人,扣0.5分;

2、一次未贴有校车或接送幼儿专用车辆标记、未保险或未年检校车、接送幼儿车辆上路行驶,分别扣0.1分;

3、一次无证驾驶校车或接送幼儿车辆,扣1分;

4、校车或接送幼儿车辆驾驶人或车主有联系电话而未收集,扣0.5分;

5、缺少一季更新信息的表格扣0.5分;

㈡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每学期中小学教学内容的记5分,缺少一学期扣2.5分;

㈢全年在中小学开展一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的记5分,未开展扣5分。

七、农机局职能考核(20分)

将全县拖拉机和驾驶人信息纳入一张表格管理的记20分(表格由交警提供),并按季更新表内信息,报交安委办公室备案。如发现:

㈠每漏登一辆拖拉机或驾驶人,扣0.5分;

㈡一次无牌、未保险或未年检拖拉机上路行驶,分别扣0.1分;

㈢一次无证驾驶拖拉机,扣0.1分;

㈣拖拉机驾驶人或车主有联系电话而未收集,扣0.5分;

㈤缺少一季更新信息的表格扣1分。

八、城管局职能考核(20分)

㈠将城区出租车和驾驶人纳入一张表格管理的(表格由交警提供)记10分,并按季更新表内信息,然后交交安委办公室管理。如发现:

1、每漏登一辆城区出租车或驾驶人,扣0.5分;

2、一次无牌、未保险或未年检出租车上路行驶,分别扣0.1分;

3、一次无证驾驶出租车,扣1分;

4、出租车驾驶人或车主有联系电话而未收集,扣0.5分;

5、缺少一季更新信息的表格扣1分。

㈡搞好城区出租车稳定工作的记5分,因管理或服务问题造成1次出租车驾驶人到州以上集体上访的扣2分。

㈢确保城区长沙路、民族路、新建路、朝阳路和城东路无占道(含非机动车道)经营的记5分,发现有连续超过一月以上占道经营行为的,按每条街道分别扣1分。

第六条奖惩

一、考核分为三等,综合得分90分以上的单位为一类单位,60分以上90分以下为二类单位,60分以下为三类单位。

二、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得分前五名的,对主要职能部门得分前三名的进行通报表彰,对落后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推荐访问:安全管理 交通 五篇 交通安全管理【五篇】 交通安全管理(精选5篇) 交通安全管理内容

版权所有:耀景文档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耀景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耀景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120161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