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耀景文档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五篇】(2023年)

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五篇】(2023年)

时间:2023-07-07 19:5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1、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市政府和省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五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五篇】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1、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政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市政府和省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效能的理念,全面加强和提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依靠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创新和转变建筑安全监管方式,切实加强建筑安全生产监管,夯实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全面推行建筑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网格化管理制度以及制度化的落实,实现我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2、主要任务。切实加强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制度、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考勤制度,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形成以施工企业自我约束为核心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执法检查,“一岗双责”、目标考核、“打非治非”等监管职责,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转变安全监管方式,实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督办公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3、工作目标。把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继续降低百亿元死亡率,所有建筑工地达到质量安全标准化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2015年,我市百亿元建筑业产值死亡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杜绝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全部达标,其中,优良率达到80%以上。

二、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

4、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和极端气候条件下,施工企业要实行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企业负责人每个月至少要带队一次到所属项目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并记录归档。实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等关键岗位上岗打卡制度,在重要工程、重点时段、关键环节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确保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到位,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对未能执行带班和打卡制度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和记有关个人不良行为记录。凡因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员等不在现场发生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失职、渎职责任。

5、强化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企业每年

至少对本企业所有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强化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凡发现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无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将作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处理。逐步推行农民工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的“平安卡”制度。

6、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按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2012年年底前,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合格率”要达到100%;
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以上,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以上;
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底,特级、一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100%,二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85%;
三级企业施工现场的“优良率”要达到70%。

市城乡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奖惩措施。对取得国家AAA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及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小区)称号的建筑施工企业,将在招投标中予以适当加分。同时积极引导建设单位优先选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先进企业。对未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的企业要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控。在下一年度仍不达标的要给予行政处罚。

7、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类企业要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信息监控平台的推行和使用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做到可知可控的一项重要举措。市城乡建委将把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评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挂钩。

8、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投入和使用。所有建筑工程项目,均要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建立和完善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与施工许可证的发放挂钩;
探索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发挥保险制度对建筑安全生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降低企业事故风险。

9、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企业实际需要适当增加人数;
建筑施工总承包特、一级企业要设立安全总监并行使企业副职职权。企业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制度,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覆盖到企业的所有项目,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建立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长效机制。实行项目专职安全员委派制度,项目专职安全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均由施工企业直接支付,到2013年年底前,一律与项目部脱钩。要强制推行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逐步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10、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所有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部要以文件形式或在承包合同中赋予施工现场班组长(施工队长)在遇到险情时,有第一时间下达停工、撤人命令的直接指挥权。因撤离不及时导致较大人员伤亡事故的,依法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建筑施工企业要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要与建设主管部门的应急预案保持有效衔接。项目部要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分类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组织演练。发生事故时,结合事故的实际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防止事故的扩大。

11、规范建设、勘察、设计和工程监理等单位行为。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合理工期、降低合理造价,保证安全投入,及时足额支付安全生产费用,向工地派驻工地代表,并依法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共同承担建筑施工安全责任。勘察单位提供的勘察文件要准确真实,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作业时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设计单位要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施工安全重点部位、环节;
采取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或特殊结构的建筑工程,要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职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认真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的,一律下达暂停施工令,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三、实施更加有力的监督管理

12、建立和强化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深入排查治理建筑安全生产隐患,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明确隐患治理责任。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对建筑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责令停工整改,并通过媒体进行公开挂牌督办,监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认真整改,隐患消除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复工。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加强督促检查,对应该挂牌没有挂牌督办的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或不执行主管部门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究主管部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3、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体系。以防范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坑、施工升降机等重大危险源为重点,建立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公告和应急预案制度。全面强制推行“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与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2011年年底前,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总承包类施工企业建成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信息监控平台;
2015年年底前,全市基本实现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数字化、信息化监控体系。结合信息监控系统建设,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普遍使用认可的的程序软件进行规范化编制。

14、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和境外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督指导。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当地建筑施工企业(含外地进淮)实施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信用诚信体系挂钩,与招投标和安全许可挂钩。

15、严格建筑工程基本建设程序管理。进一步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监管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施工许可证发放和安全报监手续。严厉打击建设工程项目不办理施工许可、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即擅自开工,施工企业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工程,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施工活动等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城乡结合部、村镇等建筑安全监管薄弱区域的工程项目的重点监管。对于未办理安全报监的施工项目,依法给予停工等相应处罚,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16、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制定建筑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办法,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向社会公布建筑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对严重违法违规的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要及时予以媒体曝光。对群众举报的建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要及时查清并督促整改。

17、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落实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各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每个季度、分管负责人每个月至少到施工现场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打击建筑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不力和建筑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有关部门,将通报批评;
对辖区内群众举报、日常检查、上级督办发现的非法、违法建筑工程项目,未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查处导致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8、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坚决执行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一票否决制”,严格落实建筑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制度。市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生产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及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9、严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制度。要把建筑施工企业或承建项目的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一项重要审核指标进行指标进行审查,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建筑企业技术装备和安全管理水平,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擅自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停工整改,拒不执行整改的,依法清出本地建筑市场。

20、加强村镇限额以上建筑工程的安全监管。县(区)城乡建设管理部门要主动和当地乡、镇政府协调,切实解决村镇建设和农民建房安全监管缺位的问题。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限额以上(投资3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村镇建设工程、农民建房的安全监督管理。整合监管资源,实行分类监管,督促村镇建设限额以上建筑工程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切实加强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要认真开展对农民建房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和服务。

21、严格执行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对因建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职工(含农民工)死亡,其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照上一年度本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赔,并依法确保工亡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足额发放。

四、实行更加严格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依法对企业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企业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全国“安全生产月”及“安康杯”等活动,营造一个抓安全生产的氛围。

三、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建设,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规范化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贯穿到企业生产每个环节,确保企业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集中督查调度会,研究分析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

五、督促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及“四新教育”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六、监督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经费的提取和使用,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七、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委领导班子人员每年下企业督查不能少于4次,科室负责人每年下企业督查指导不能少于6次,各基层单位负责人下企业督查指导不能少于12次。积极配合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八、督促企业必须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对企业新建、扩建、技改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审查和验收。

九、按照《安徽省重大、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应做好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登记建档,并对重点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控、防范。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一、指导思想

2014年,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以全面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提升安全生产基础,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目标

2014年,街道安全生产工作要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实现全年各类事故预控目标。辖区内全年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区政府下达的预控范围之内,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

(二)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制度,以推行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网格化为抓手,加大企业主体、部门监管、属地负责“三大责任”的落实力度,形成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格局。

(三)实现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目标。建立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机制,组织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深化“五小企业”和“九小场所”的综合治理,解决一批危及公共安全、生产安全和从业人员身体健康的突出问题。

(四)实现各类隐患排查整治目标。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坚持定期开展重大隐患排查,落实重大隐患日常监控责任,明确全街道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目标,按时完成区和街道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整改任务。

三、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严格监管,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进一步加大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安全监管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严格日常检查,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培训、加强基础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生产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跟踪督办工作,开展行业性安全生产风险定期评估和事故统计分析。

2.进一步加大消防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公安消防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人员密集等场所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及日常监管工作规范。要按照有组织、有制度、有保障、有装备、有队伍、有培训的要求,督促指导辖区内建立以“九小场所”为重点的网格监管责任区制度,落实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强化消防安全措施,开展区域性火灾风险评估。

3.进一步加大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监管力度。建设部门要协同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办法,明确建设工程监管主体责任,规范在建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管行为,督查和指导建设方与施工方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组织建设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和事故统计分析。

4.不断强化其他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教育、文体、卫生、环保、工商、社保、城管、电力、水利、农业等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落实日常监管和网格化监管规范,切实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强化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5.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在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危险化学品、企业职业病危害、建设工地和城镇燃气等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液氨使用单位和油气输送管线、城镇燃气管网管道、特种设备的专项治理,有效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打击和整治各类违法行为。

6.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强化重点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责任,建立公安、安监、建管、工商、环保等部门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非法建设、非法经营行为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同时,安委会各部门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各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和突出问题。

7.严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建立工伤事故单位的责任倒查机制,依法从重查处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屡发事故的单位及其负责人。严格执行事故挂牌督办规定,对符合挂牌规定的事故,一律挂牌督办。对于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及有责人员,实行单位综合评优和个人年度评先的“一票否决”。

(三)加强保障,不断完善全街道安全生产事故防控机制

8.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2014年,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组织开展三级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活动,巩固提高标准化达标企业现有管理成果,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同时,加大对创建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的指导和鼓励力度。

9.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以开展第十三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竞赛等活动为契机,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加大企业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力度,增强群众及企业从业人员的事故预防和逃生自救技能,营造“重视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在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开展区级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选择1个社区申报区级“安全社区”。

10.推进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拓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报信息系统的行业领域和企业覆盖面,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街道所有企业都要登录使用,建立部门与企业的信息沟通平台。

(四)夯实基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11.强化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落实区政府吴政发[2011]79号文件、吴政发[2013]90号文件关于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的规定,健全各村、社区,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工作绩效评价制度,实行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度。

12.坚持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7月份全区第六个“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活动,在督促企业建立和落实隐患自查自纠制度的同时,组织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危险化学品储运、外来务工人员租住地,以及工程运输车辆等领域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问题大排查。坚持重大事故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全街道政府挂牌整改重大隐患不少于2项,严格落实“五到位”工作职责,确保整改期间不发生事故。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会议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落实《江苏省安全生产培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以全面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素质为目标,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的,落实培训责任,规范培训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达到培训效果,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构建和谐社会提供重要的基础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各类培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处置突发事故和抢险救援的能力,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争取20*年安全生产培训人数保持上年水平,培训质量有新的提高。

三、培训计划

20*年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将继续坚持“五个结合”,新增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冶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农民工安全技能培训班,以扩大培训面,提高持证上岗率。具体培训计划详见附表。

四、主要措施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严格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工作要求,以基层基础为重点,以行政执法为抓手,着力抓巩固、强标准、严整治,全面提升全市安全发展水平。

二、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泰州市安委会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安全事故零增长、安全监管上水平、行政执法求突破、基层基础上台阶、作风形象创一流五个工作目标的实现,努力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始终突出五个工作重点。

1、安全监管在制度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上求突破。一是严格执行制度化。坚持属地管理、分级检查原则,推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检查制度,对一级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7次、二级企业不少于5次、三级企业不少于3次。二是严格执行规范化。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做到格式规范,各执法文书之间前后逻辑关系合理;
加强对乡镇安监办(局)检查文书使用的指导和培训,统一文书的式样、内容、封面、目录、装订。三是大力推进专业化。加强乡镇安监人员安全检查知识培训,快速提升基层安监人员的检查水平;
建好市级安全生产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检查方面的作用,同时提足用好安全生产专家检查专项资金。

2、行政执法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专项执法行动上求突破。在确保案件办理数、事前处罚数两个目标完成的基础上,突出三个重点,在执法效果上下功夫。一是推进规范执法。科学合理编制安全生产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执法计划的批准和备案程序,全年计划执法企业220家;
每月制定月度执法计划,抄送至乡镇和企业,并提前告知局相关业务科室,避免重复检查。二是推进文明执法。执法人员统一着制式服装,执法时主动出示证件,文明用语;
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向企业发放便民服务卡和行政执法监督卡,接受监管对象的监督。三是推进专项执法。在完成执法计划的同时,开展烟花爆竹超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职业危害、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非法经营危化品等方面的专项执法检查,通过专项执法行动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3、基层基础在乡镇安监机构能力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和隐患系统规范运行上求突破。一是全面开展乡镇安监机构星级创建。巩固和深化乡镇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继续开展乡镇安监办(局)星级创建活动,年内确保50%的乡镇安监办(局)创建成五星级乡镇安监机构,促进安监办能力提升、实力增强、工作规范。二是大力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按照“已达标企业抓巩固,未达标企业抓创建”的思路,推进规模以下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全年完成1000家以上规模以下企业的创建任务。三是加快规范隐患信息系统运行。建设以企业信息化管理为基础,以企业自查自报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大力度抓扩容,加快完成未注册企业的注册工作;
下力气抓规范,对已注册的企业进一步规范隐患自查自报。

4、队伍建设在责任形象、作风形象和能力形象的提升上求突破。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目标考核。一是提升责任形象。做到履职尽责而不失责渎职,树立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真正到明确责任、履行责任、担当责任。二是提升作风形象。把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重点、提高服务水平作为关键,始终把监管执法寓于服务之中,努力营造想做事、肯做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浓厚氛围。三是提升能力形象。一方面通过培训和岗位练兵等方式提升安监队伍的业务水平,另一方面提升实际工作能力特别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既把监管执法工作做好,又能得到社会特别是监管执法对象的认可。

5、工作创新在工作机制、监管手段和执法方式上求突破。一是工作机制方面。建立乡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
健全完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凝聚合力、激发动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二是监管手段方面。继续推进科技强安,通过在企业推广视频监控系统、自动化改造,全面提升企业安全保障能力;
试行工业重镇委托执法,提升监管效率;
继续推进工商年检安全检查工作,全面加强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抓好职业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职业卫生“三同时”等工作,推进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机制。三是行政执法方面。加大由安监局独立执法向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转变力度,健全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船舶修造(拆)等重点行业领域联合执法机制,推进综合治理。加大由事故处罚向事前预防的转变力度,综合采取突击夜查、专家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事前预防性执法,促进主体责任落实、隐患即查即治,化解事故风险。

(二)切实采取五项工作措施。

1、强化安全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完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技术措施,保证安全设施、安全培训、隐患治理等经费投入,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2、加强宣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把安全文化建设融入社会文化建设之中,提高安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继续与电视合开通《安监之窗》专题节日,继续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安全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安全公益宣传,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六进”等活动。推进市级安全生产考试点建设,严格落实企业“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和从业人员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重点加强对班组长和一线工人的教育培训。

3、开展安全共建,促进平衡发展。选择7-8个经济薄弱、安全生产工作落后的乡镇由市安委会挂钩共建,重点解决资金、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等问题,督促挂钩乡镇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提高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推荐访问:安全生产工作 意见 五篇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五篇】 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精选5篇) 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版权所有:耀景文档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耀景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耀景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120161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