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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存款组织工作措施【五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6-29 16:15: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200*年上半年,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总行、省行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狠抓落实。坚持从严治行、科技兴行,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加强基础管理,调整经营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存款组织工作措施【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存款组织工作措施【五篇】

存款组织工作措施范文第1篇

200*年上半年,我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总行、省行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和措施,狠抓落实。坚持从严治行、科技兴行,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加强基础管理,调整经营策略,推进经营机制改革,促使上半年全行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各项业务状况明显改善,经营效益明显提高。至六月末,全行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417399万元,比上年末增加60427万元,增长16.9%,完成省行下达年增长计划104%;
外币存款余额1449万美元,比上年末增长529万美元,完成年增长计划106%;
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80119万元(剔除剥离不良贷款63686万元),实际增投12181万元,完成全年增投计划的122%,剥离后,不良贷款比年初下降11.9个百分点;
帐面利润1364万元,同比减亏4187万元,完成计划的137%,实际利润亏损875万元,同比减亏2870万元。

上半年,我们主要的工作措施及成效有以下几方面:

(一)、以资金组织工作为立足点,拓展筹资市场,促进存款稳步增长。上半年,我们在存款利率下调、国家开征存款利息税、股市火热、国债发行速度快,存款工作难度增大的不利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存款业务。一是抓好首季存款“开门红”。首季是组织存款的黄金季节,我们通过正确分析形势,促使全行上下提高认识,树立信心。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农行系统形象宣传的意见》,组织全辖开展全方位的形象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公关力度,有效提高农行的社会形象,并动员全行抓住有利时机,加强金融服务,促使首季存款工作出现良好的开局,首季各项存款净增55270万元,为全年的业务经营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发挥网点网络优势,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积极拓展系统性、行业性的代收代付业务,组织对公存款。如各行抓住首季学生入学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代收学费业务,发挥我行网点、网络优势,争取各级法院诉讼费用和代收中联通移动话费等。至6月底,全辖代收代付业务发生额21178万元。三是完善激励机制,调动资金组织积极性。全行在坚持依法按规的前提下,完善激励机制,把存款纳入综合经营效益体系,与单位费用挂钩,有效地调动干部员工组织存款的积极性。同时总结和推广了去年****、揭东支行学普宁、赶普宁抓存款的先进经验,有效推动全行的存款工作。四是抓住机遇,协调各方面关系,依法按规、积极稳妥地做好接收他行存款业务和兑付农金会股金工作。共接收中国银行**、**支行人民币存款23640.5万元,港币存款1948.8万元,美元存款57.5万元;
兑付农金会个人股金4899万元,完成需兑付总额的58.8%。由于组织领导得力,准备工作充分,服务及宣传工作做实做到家,接收中行****属下部分存款业务交接顺利,平稳过渡,兑付农金会个人股金顺利开展,从而有效提高了农行社会形象,拓宽了存款市场,促进各项业务有效发展。至6月底,全行各项存款余额417399万元,比年初净增60427万元,在当地四行中,增量市场占有率44.84%,存量市场占有率28.83%,比年初提高1.83个百分点,暂居当地四行首位。

(二)、以不良资产剥离为重点,加强资产管理,优化信贷投放,提高资产质量。今年来,我们在做好贷款“清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客户统一授信管理等常规管理工作的同时,把做好不良贷款剥离作为甩掉包袱、加快发展的工作重点,把加强新增贷款管理、优化信贷投放作为效益的增长点,把加强清贷收息、盘活存量作为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措施。首先是做好不良贷款“内外部”剥离工作。年初按照省行部署,成立了资产管理部,结合****实际,制订了《****不良贷款分帐经营分步实施意见》,为不良资产剥离工作打下基础。实施不良资产剥离工作中,我们针对****存在剥离资产户数多、金额小、距省行路途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等实际困难,分行及各支行领导亲力亲为,周密部署,坐镇指挥,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日夜奋战,在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压力大的情况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良资产剥离工作,剥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行共剥离不良资产69923万元,其中本金63686万元,利息6237万元,超过省行下达指标3138万元,为我行甩掉包袱,走上良性发展道路打下坚实基础。其次是瞄准优质资产市场,实施信贷有效投放。新贷款投放贯彻年初全市农行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扩大会议精神,以“瞄准优质资产市场,确保贷款有效投放”为中心,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继续实施“双优”发展战略。年初,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在基层行推荐的基础上,对推荐的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按照有关标准,严格考核,评选、确定53户市级重点企业作为2000年信贷重点支持对象,上半年支持信用总额17148万元,其中增投贷款7950万元,占新增贷款的53.8%,承兑汇票9179万元,占新开出承兑汇票总额的82.77%。同时全面实施新投贷款本息收回责任人制度,确保新投贷款的综合效益。至6月底,全行新投贷款到期收回率87.2%,利息收回率100%。第三是加大清贷收息力度,盘活存量。全行在做好经营管理自查自纠和不良贷款剥离工作的同时,坚持“二清”工作不放松,将清贷收息与不良贷款剥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考核力度,把清贷收息任务分解下达到基层营业单位,到岗到人,将清收实绩与收入挂钩,“二清”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到6月底,全行贷款利息收入69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31万元。

(三)、注重经济核算,狠抓增收节支,提高经营效益。一是全面推行综合业务经营计划。年初按照省行部署,以效益性、协调性、客观公正性为原则,对各支行(部)、业务部门的经营信息进行采集,编制了《2000年****综合业务经营计划》,分解下达了各支行(部)的经营任务,按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对计划执行有差距的单位进行帮促,通过分类指导和有效控制,促使全行经营计划有效开展,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合理摆布资金,提高资金营运收益。针对上半年本外币存款大幅度上升,贷款规模小,资金充足宽裕的实际,加强了对资金的统筹安排,在保证正常业务需要的前提下,及时将闲置资金上存省行,最大限度增加资金收益。至6月底,上存省行资金人民币193695万元,上存省行资金利息收入2502万元,同比增加281万元。三是加强横纵协调沟通,及时做好剥离不良贷款的资金清算工作,使资金最大限度产生效益,至6月底,已剥离的不良贷款并进入资金清算的共69923万元。四是加强费用管理,杜绝不必要开支。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制订了《中国农业银行****2000年费用分配管理办法》,贯彻将基本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发展费用以收定支、比例管理,奖励费用与实际增盈减亏额挂钩的精神,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到6月底全行总收入14408万元,同比增收280万元,总支出13043万元,同比减支3908万元,帐面盈利1364万元,同比扭亏增盈4187万元。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网络建设,提高科技应用水平。一是抓好储蓄网点直连省行大机工作,发挥网点、网络优势。至6月底共有72个网点直连省行大机,占网点总数的89%,全辖网络格局基本形成,网络优势逐步显现。二是创造条件,争取上级行支持,于3月份开通了活期储蓄存款全省通存通兑业务。三是拓展网络功能,开发代收代付业务操作平台,为代收代付业务的开展提供科技保障,其中代收中联通移动话费业务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四是在做好金穗信用卡加入全国自动授权网络的基础上,积极申办金穗借记卡业务。

(五)、强化内部管理,全面落实从严治行。管理是金融行业的生命,严管理才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管理才能真正出效益。一是开展经营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副总理《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加强金融行业内部管理》的讲话精神,强化内部管理,落实从严治行,自第一季度起全面开展经营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在督导落实各支行(部)开展经营管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各支行部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自办经济实体、财务收支和财务核算、信贷管理、信用卡透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纠正,对现在能整改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部分历史原因形成一时难以整改的,则进一步摸查情况,理顺关系,及时请示,待候处理。二是加强执法监察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了廉政教育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保卫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多次组成检查组加强对营业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执法监察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执法监察建议,做到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上半年,全行实现经营安全无事故。三是落实、完善挂点联系行制度。在总结去年挂点联系行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各支行(部)的实际,重新调整了行领导和职能部门挂点单位和帮促内容,把挂点联系行的内容重点放在清贷收息、市场拓展、自查自纠、基层党支部建设方面,对挂点联系方式做出具体的规定,切实改变了领导作风和机关作风,真正做到机关服务基层。四是改革完善经营机制。根据上级行改革精神,对分行内设机构进行职能调整,将分行市场拓展科与分行营业部的市场拓展部合并为分行市场开发部,成立了零售业务科,理顺和完善市场拓展机制。

(六)、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是按照上级行部署,认真开展“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严格按照总行明确的四个阶段的方法步骤和五项基本要求,不搞发明创造,不偷工减料,扎扎实实地开展“三讲”教育“回头看”活动。“回头看”过程,分行党委对去年“三讲”教育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顾,针对存在问题着重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推进农业银行发展和加强内控建设四方面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同时,重点抓好“形象工程”和“民心工程”的建设,积极做好营业办公大楼筹建及职工集资建房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分行营业办公大楼于3月30日破土动工,目前正在加紧建设中,职工住房问题也得到圆满的解决。二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工青妇作用,组织开展乒乓球赛、蓝球赛、插花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把全体员工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性和创造力转化为推动农业银行发展的实际行动。

存款组织工作措施范文第2篇

上半年,我们主要的工作措施及成效有以下几方面:

(一)、以资金组织工作为立足点,拓展筹资市场,促进存款稳步增长。上半年,我们在存款利率下调、国家开征存款利息税、股市火热、国债发行速度快,存款工作难度增大的不利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存款业务。一是抓好首季存款“开门红”。首季是组织存款的黄金季节,我们通过正确分析形势,促使全行上下提高认识,树立信心。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农行系统形象宣传的意见》,组织全辖开展全方位的形象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公关力度,有效提高农行的社会形象,并动员全行抓住有利时机,加强金融服务,促使首季存款工作出现良好的开局,首季各项存款净增55270万元,为全年的业务经营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发挥网点网络优势,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积极拓展系统性、行业性的代收代付业务,组织对公存款。如各行抓住首季学生入学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代收学费业务,发挥我行网点、网络优势,争取各级法院诉讼费用和代收中联通移动话费等。至6月底,全辖代收代付业务发生额21178万元。三是完善激励机制,调动资金组织积极性。全行在坚持依法按规的前提下,完善激励机制,把存款纳入综合经营效益体系,与单位费用挂钩,有效地调动干部员工组织存款的积极性。同时总结和推广了去年、揭东支行学普宁、赶普宁抓存款的先进经验,有效推动全行的存款工作。四是抓住机遇,协调各方面关系,依法按规、积极稳妥地做好接收他行存款业务和兑付农金会股金工作。共接收中国银行、支行人民币存款23640.5万元,港币存款1948.8万元,美元存款57.5万元;
兑付农金会个人股金4899万元,完成需兑付总额的58.8%。由于组织领导得力,准备工作充分,服务及宣传工作做实做到家,接收中行属下部分存款业务交接顺利,平稳过渡,兑付农金会个人股金顺利开展,从而有效提高了农行社会形象,拓宽了存款市场,促进各项业务有效发展。至6月底,全行各项存款余额417399万元,比年初净增60427万元,在当地四行中,增量市场占有率44.84%,存量市场占有率28.83%,比年初提高1.83个百分点,暂居当地四行首位。

(二)、以不良资产剥离为重点,加强资产管理,优化信贷投放,提高资产质量。今年来,我们在做好贷款“清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客户统一授信管理等常规管理工作的同时,把做好不良贷款剥离作为甩掉包袱、加快发展的工作重点,把加强新增贷款管理、优化信贷投放作为效益的增长点,把加强清贷收息、盘活存量作为优化资产结构的重要措施。首先是做好不良贷款“内外部”剥离工作。年初按照省行部署,成立了资产管理部,结合实际,制订了《不良贷款分帐经营分步实施意见》,为不良资产剥离工作打下基础。实施不良资产剥离工作中,我们针对存在剥离资产户数多、金额小、距省行路途远、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等实际困难,分行及各支行领导亲力亲为,周密部署,坐镇指挥,有关职能部门做好上传下达工作,积极协调各方面关系,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日夜奋战,在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压力大的情况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良资产剥离工作,剥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全行共剥离不良资产69923万元,其中本金63686万元,利息6237万元,超过省行下达指标3138万元,为我行甩掉包袱,走上良性发展道路打下坚实基础。其次是瞄准优质资产市场,实施信贷有效投放。新贷款投放贯彻年初全市农行支行党委书记、行长扩大会议精神,以“瞄准优质资产市场,确保贷款有效投放”为中心,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继续实施“双优”发展战略。年初,分行信贷管理部门在基层行推荐的基础上,对推荐的重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按照有关标准,严格考核,评选、确定53户市级重点企业作为2011年信贷重点支持对象,上半年支持信用总额17148万元,其中增投贷款7950万元,占新增贷款的53.8%,承兑汇票9179万元,占新开出承兑汇票总额的82.77%。同时全面实施新投贷款本息收回责任人制度,确保新投贷款的综合效益。至6月底,全行新投贷款到期收回率87.2%,利息收回率100%。第三是加大清贷收息力度,盘活存量。全行在做好经营管理自查自纠和不良贷款剥离工作的同时,坚持“二清”工作不放松,将清贷收息与不良贷款剥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考核力度,把清贷收息任务分解下达到基层营业单位,到岗到人,将清收实绩与收入挂钩,“二清”工作取得一定的效果,到6月底,全行贷款利息收入69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631万元。

(三)、注重经济核算,狠抓增收节支,提高经营效益。一是全面推行综合业务经营计划。年初按照省行部署,以效益性、协调性、客观公正性为原则,对各支行(部)、业务部门的经营信息进行采集,编制了《2011年综合业务经营计划》,分解下达了各支行(部)的经营任务,按季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对计划执行有差距的单位进行帮促,通过分类指导和有效控制,促使全行经营计划有效开展,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二是合理摆布资金,提高资金营运收益。针对上半年本外币存款大幅度上升,贷款规模小,资金充足宽裕的实际,加强了对资金的统筹安排,在保证正常业务需要的前提下,及时将闲置资金上存省行,最大限度增加资金收益。至6月底,上存省行资金人民币193695万元,上存省行资金利息收入2502万元,同比增加281万元。三是加强横纵协调沟通,及时做好剥离不良贷款的资金清算工作,使资金最大限度产生效益,至6月底,已剥离的不良贷款并进入资金清算的共69923万元。四是加强费用管理,杜绝不必要开支。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费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制订了《中国农业银行年费用分配管理办法》,贯彻将基本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发展费用以收定支、比例管理,奖励费用与实际增盈减亏额挂钩的精神,强化财务管理,提高经营效益。到6月底全行总收入14408万元,同比增收280万元,总支出13043万元,同比减支3908万元,帐面盈利1364万元,同比扭亏增盈4187万元。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网络建设,提高科技应用水平。一是抓好储蓄网点直连省行大机工作,发挥网点、网络优势。至6月底共有72个网点直连省行大机,占网点总数的89%,全辖网络格局基本形成,网络优势逐步显现。二是创造条件,争取上级行支持,于3月份开通了活期储蓄存款全省通存通兑业务。三是拓展网络功能,开发代收代付业务操作平台,为代收代付业务的开展提供科技保障,其中代收中联通移动话费业务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四是在做好金穗信用卡加入全国自动授权网络的基础上,积极申办金穗借记卡业务。

(五)、强化内部管理,全面落实从严治行。管理是金融行业的生命,严管理才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管理才能真正出效益。一是开展经营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副总理《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加强金融行业内部管理》的讲话精神,强化内部管理,落实从严治行,自第一季度起全面开展经营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在督导落实各支行(部)开展经营管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各支行部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自办经济实体、财务收支和财务核算、信贷管理、信用卡透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纠正,对现在能整改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部分历史原因形成一时难以整改的,则进一步摸查情况,理顺关系,及时请示,待候处理。二是加强执法监察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了廉政教育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保卫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多次组成检查组加强对营业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执法监察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执法监察建议,做到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上半年,全行实现经营安全无事故。三是落实、完善挂点联系行制度。在总结去年挂点联系行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各支行(部)的实际,重新调整了行领导和职能部门挂点单位和帮促内容,把挂点联系行的内容重点放在清贷收息、市场拓展、自查自纠、基层党支部建设方面,对挂点联系方式做出具体的规定,切实改变了领导作风和机关作风,真正做到机关服务基层。四是改革完善经营机制。根据上级行改革精神,对分行内设机构进行职能调整,将分行市场拓展科与分行营业部的市场拓展部合并为分行市场开发部,成立了零售业务科,理顺和完善市场拓展机制。

(六)、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一是按照上级行部署,认真开展“”教育回头看活动,严格按照总行明确的四个阶段的方法步骤和五项基本要求,不搞发明创造,不偷工减料,扎扎实实地开展“”教育“回头看”活动。“回头看”过程,分行党委对去年“”教育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顾,针对存在问题着重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推进农业银行发展和加强内控建设四方面进一步落实整改措施。同时,重点抓好“形象工程”和“民心工程”的建设,积极做好营业办公大楼筹建及职工集资建房工作。经过多方努力,分行营业办公大楼于3月30日破土动工,目前正在加紧建设中,职工住房问题也得到圆满的解决。二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发挥工青妇作用,组织开展乒乓球赛、蓝球赛、插花比赛等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巾帼建功”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向心力、凝聚力,把全体员工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性和创造力转化为推动农业银行发展的实际行动。

存款组织工作措施范文第3篇

一、主要业务指标计划完成情况

(一)负债业务

(二)资产业务

(三)中间业务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业务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元月份,订制了3万张“福”字、4000份四联、5000份年画和1300个布兜,在春节前后组织客户经理和各营业网点外勤人员,采取上门走访、送“福”进家、座谈调研、短信拜年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了宣传活动,并在各营业网点悬挂了“金钥匙春天行动 带给您财富春天”宣传横幅,利用电视媒体自春节至元宵节广做字幕广告和拜年广告,多种形式提升了我行社会影响力。

(二)细化营销措施,夯实负债基础

1、加强春天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了《“伴你成长 金钥匙春天行动”综合营销实施方案》,对活动计划进行了分解落实,匹配了5万元绩效工资和10万元费用,细化和明确了各项奖惩措施,力促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3月末,各项存款较年初增长5763万元。

2、努力扭转单位存款增长乏力局面。

3、进一步细化个人存款营销措施

一是依托“迎奥运文明规范服务系列活动”和我行“文明服务优胜单位”评选活动,坚持每月组织优质文明服务检查,按月通报,严格兑现奖惩,促进了柜台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增强了门市吸储蓄能力。

二是督导营业网点建立个人优质客户台帐,建档率达到了90%以上。通过上门走访,征求客户意见,及时改进服务,积极做好维护工作。同时对他行客户上门重点营销,积极宣传推介我行网络优势和产品优势,有针对性地为客户制定服务方案。

(三)稳步加快有效信贷投放步伐。今年以来,本着规范操作、加大有效信贷投入的原则,我部立足维护优质存量客户、放眼拓展增量客户,将信贷投放的重点放在aa级以上法人客户、小企业贷款、住房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个人类贷款等方面。

3、以住房按揭贷款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先后与临朐县兴隆置业有限公司和青岛天一集团樱珠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住房按揭协议》,按揭贷款金额2300万元。同时,对去年签定《住房按揭协议》3处楼盘,继续组织对剩余待售房产的营销工作。全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20.5万元,清收不良贷款81.8万元。

4、以公务员、私营企业主等星级客户为个人资产业务营销主体,积极营销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等产品,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以资产业务的有效发展为依托,充分发挥资产业务的辐射、拉动和衍生效益,全年累计发放非住房个人贷款(含小额农户)1496万元。

5、以收入稳定、信用度高的农户为营销主体,加快小额农户贷款投放,全年累计发放小额农户贷款86组234万元。同时按照“整体推进,稳步营销,加快投放,防范风险”的原则,制订了《临朐县支行三农综合服务方案》,确定了至2012年全行服务“三农”总体目标。

6、加强贷款管理,做好不良资产剥离工作

在积极营销信贷业务的同时,严格按信贷新规则运行程序操作,严把调查关。坚持例会制度,认真学习上级行新精神,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改,进一步规范贷款操作,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存款组织工作措施范文第4篇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对施工活动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施工活动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活动,抢险救灾工程除外。

水利、铁路、公路、园林绿化、电信等专业工程的施工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有关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施工噪声污染行政执法工作。

规划、交通、市政市容、公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质量监督、水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监督管理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自建低层住宅施工活动的技术指导工作。

第五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工作,建立施工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绿色安全工地创建活动。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管理要求,按照各方主体责任,做好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施工现场违法行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并根据职责对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第二章 安全施工

第七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伤亡和其他事故发生。

第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履行下列责任:

(一)依法选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组织协调建设工程参建各方的施工现场管理工作;

(三)设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和绿色施工措施。

第九条 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施工现场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管理。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建设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应当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因总承包单位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不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造成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条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履行现场管理职责。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施工现场配备与工程相适应并具备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安全监理人员。

监理单位应当核验施工单位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等,并依法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 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应当达到岗位管理和技能操作的要求,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并应当经过安全生产培训,未经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和标准、施工方案以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按照本市有关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中需要高处作业和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市规定和国家标准进行,出现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当停止作业。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公示,并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文件进行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应当包括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现场管理措施。

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拆除施工方案,并按照拆除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有关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会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制定管线专项防护方案,确保地下管线、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和特殊作业环境的安全。施工中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地下管线防护措施,仍不能确保管线安全或者施工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对管线进行改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

第十七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经专家论证。

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施工单位应当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 总承包单位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大型施工机械进行统一管理,依法审核相关企业资质、人员资格、检测报告和专项方案。

提供大型施工机械的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按照规定进行检测,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大型施工机械应当按照作业标准和规程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任何单位不得违章指挥。

第十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应当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营业执照;

(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登记编号;

(三)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四)符合作业要求的设备维修、存放场地证明;

(五)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情况;

(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本市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对租赁单位备案情况及其信用信息进行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中选择租赁信用良好的租赁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施工现场发现文物、古化石或者爆炸物以及放射性污染源等,施工单位应当保护好现场并按照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 绿色施工

第二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绿色施工管理规定,做好节地、节水、节能、节材以及保护环境工作。

第二十二条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施工降水。确需要进行降水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取得排水许可,并依法缴纳地下水资源费。

第二十三条 施工现场应当根据绿色施工规程的要求,采取下列措施:

(一)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标准在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施工单位应当对围挡进行维护。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因特殊情况不能进行围挡的,应当设置警示标志,并在工程危险部位采取防护措施。

(二)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模板存放、料具码放等场地进行硬化,其它场地应当进行覆盖或者绿化;土方应当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或者固化等措施。建设单位应当对暂时不开发的空地进行绿化。

(三)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洒水降尘工作,拆除工程进行拆除作业时应当同时进行洒水降尘。

(四)施工单位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建筑材料应当在库房存放或者进行严密遮盖;油料存放应当采取防止泄漏和防止污染措施。

第二十四条 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设置冲洗车辆设施。车辆清洗处及搅拌机前台应当设置沉淀池,清洗搅拌机和运输车辆的污水,应当综合循环利用,或者经沉淀处理并达标后排入公共排水设施以及河道、水库、湖泊、渠道。

第二十五条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密闭式垃圾站用于存放建筑垃圾,建筑垃圾清理应当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抛撒。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消纳和运输按照本市有关垃圾管理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市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由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以及在本市规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其中,砌筑、抹灰以及地面工程砂浆应当使用散装预拌砂浆。

其他建设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砂浆搅拌机的,应当配备降尘防尘装置。

第二十七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不得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重点工程或者生产工艺要求连续作业,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并公告施工期限。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期限,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夜间施工。

第二十八条 进行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少对周边居民生活影响。

进行夜间施工产生噪声超过规定标准的,对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由建设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具体补偿办法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环境保护等部门制定,补偿办法应当包括补偿范围、补偿标准的确定原则、争议救济途径等内容。

建设单位应当委托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测定夜间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并会同相关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单位确定应当给予补偿的户数。建设单位应当与居民签订补偿协议。

第二十九条 施工现场的各类生活设施,应当符合消防、通风、卫生、采光等要求,安全使用燃气,防止火灾、煤气中毒、食物中毒和各种疫情的发生。

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取暖设施等禁止使用燃煤。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安全生产培训上岗作业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未严格按照建筑业安全作业规程或者标准进行施工,造成事故隐患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未严格按照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动火作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未包括安全生产或者绿色施工现场管理措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编制拆除施工方案或者未按照拆除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因未采取改移或者其他措施,造成管线损坏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组织验收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按照规定采取措施或者采取措施不当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2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未设置冲洗车辆设施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未搭设密闭式专用垃圾通道或者未采用容器吊运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或者未按照规定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未配备降尘防尘装置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或者超过批准期限进行夜间施工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年7月1日起施行。20**年4月5日市人民政府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存款组织工作措施范文第5篇

(一)、以资金组织工作为立足点,拓展筹资市场,促进存款稳步增长。下半年,我们在存款利率下调、国家开征存款利息税、股市火热、国债发行速度快,存款工作难度增大的不利情况下,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发展存款业务。一是抓好首季存款“开门红”。首季是组织存款的黄金季节,我们通过正确分析形势,促使全行上下提高认识,树立信心。制订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农行系统形象宣传的意见》,组织全辖开展全方位的形象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公关力度,有效提高农行的社会形象,并动员全行抓住有利时机,加强金融服务,促使首季存款工作出现良好的开局,首季各项存款净增万元,为全年的业务经营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发挥网点网络优势,加大市场拓展力度,积极拓展系统性、行业性的代收代付业务,组织对公存款。如各行抓住首季学生入学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代收学费业务,发挥我行网点、网络优势,争取各级法院诉讼费用和代收中联通移动话费等。至6月底,全辖代收代付业务发生额万元。三是完善激励机制,调动资金组织积极性。全行在坚持依法按规的前提下,完善激励机制,把存款纳入综合经营效益体系,与单位费用挂钩,有效地调动干部员工组织存款的积极性。同时总结和推广了去年揭东支行学普宁、赶普宁抓存款的先进经验,有效推动全行的存款工作。四是抓住机遇,协调各方面关系,依法按规、积极稳妥地做好接收他行存款业务和兑付农金会股金工作。共接收中国银行**、**支行人民币存款万元,港币存款1948.8万元,美元存款57.5万元;
兑付农金会个人股金万元,完成需兑付总额的58.8%。由于组织领导得力,准备工作充分,服务及宣传工作做实做到家,接收中行****属下部分存款业务交接顺利,平稳过渡,兑付农金会个人股金顺利开展,从而有效提高了农行社会形象,拓宽了存款市场,促进各项业务有效发展。至6月底,全行各项存款余额万元,比年初净增万元,在当地四行中,增量市场占有率4%,存量市场占有率%,比年初提高1.83个百分点,暂居当地四行首位。

(四)、加大科技投入,加快网络建设,提高科技应用水平。一是抓好储蓄网点直连省行大机工作,发挥网点、网络优势。至6月底共有72个网点直连省行大机,占网点总数的89%,全辖网络格局基本形成,网络优势逐步显现。二是创造条件,争取上级行支持,于3月份开通了活期储蓄存款全省通存通兑业务。三是拓展网络功能,开发代收代付业务操作平台,为代收代付业务的开展提供科技保障,其中代收中联通移动话费业务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四是在做好金穗信用卡加入全国自动授权网络的基础上,积极申办金穗借记卡业务。

(五)、强化内部管理,全面落实从严治行。管理是金融行业的生命,严管理才能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管理才能真正出效益。一是开展经营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副总理《落实“三讲”教育整改措施,加强金融行业内部管理》的讲话精神,强化内部管理,落实从严治行,自第一季度起全面开展经营管理的自查自纠工作。在督导落实各支行(部)开展经营管理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各支行部自查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自办经济实体、财务收支和财务核算、信贷管理、信用卡透支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进行纠正,对现在能整改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部分历史原因形成一时难以整改的,则进一步摸查情况,理顺关系,及时请示,待候处理。二是加强执法监察和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了廉政教育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保卫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多次组成检查组加强对营业单位的安全检查和执法监察检查,对检查情况及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执法监察建议,做到防微杜渐,防范于未然。下半年,全行实现经营安全无事故。三是落实、完善挂点联系行制度。在总结去年挂点联系行经验的基础上,今年结合各支行(部)的实际,重新调整了行领导和职能部门挂点单位和帮促内容,把挂点联系行的内容重点放在清贷收息、市场拓展、自查自纠、基层党支部建设方面,对挂点联系方式做出具体的规定,切实改变了领导作风和机关作风,真正做到机关服务基层。四是改革完善经营机制。根据上级行改革精神,对分行内设机构进行职能调整,将分行市场拓展科与分行营业部的市场拓展部合并为分行市场开发部,成立了零售业务科,理顺和完善市场拓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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