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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搬迁合同【五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5-30 21:55:02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搬迁合同范文第1篇甲方(需方):乙方(供方):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搬迁合同【五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搬迁合同【五篇】

搬迁合同范文第1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采购和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内容: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

1、 本合同书和合同条款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招标文件

5、 国家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

6、 双方有关供货问题的协商、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交货方式为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 合同价款

甲方向乙方订购  (包括运输)计人民币¥  元, 安装计人民币¥  元,合计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技术规格及功能、备品备件、易损件、进口和国产部件清单、维保计划表、五至十年的易损件报价单等详见附表。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和施工、竣工,承担设备的质量问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范本2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拆迁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

搬迁合同范文第2篇

(一)‘‘战略性搬迁”是军工科研企业实现科研生产能力提升的重要一步

“十二五”及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研究所将承担更多的国家重点型号研制任务,国家固定资产投入也将进一步加大,型号任务的增长对研究所的场地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有的较为分散的办公、科研场地和陈旧的基础设施,已无法适应当前航天型号产品研制的要求。同时,为响应上级集团公司“整合产业链资源,打造大型科研生产联合体”的号召,研究所领导层在2012年正式做出启动战略性整体搬迁的决定。战略性整体搬迁是研究所近年来的重大战略决定和部署,是一项重大战略工程,不仅要解决当前的搬迁问题,更要避免对型号任务交付节点产生影响,同时还要通盘考虑。根据当前航天事业的发展趋势,在保证科研生产能力平稳过渡的最基本要求前提下,研究所的“战略性搬迁”,可进一步优化科研生产流程,实现科研生产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并为未来的快速发展做好铺垫。

(二)引进进度管理是军工科研企业整体搬迁项目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

国外企业发展的实践已经证明,项目管理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变革的方法。在新的市场环境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引入项目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将企业的各种任务“按项目进行管理”,不但能对传统的项目型任务实行项目管理,而且还可以将一些传统的运作型业务当作项目对待,进而实行项目管理。在企业的“战略性搬迁”过程中,项目进度管理将为现代企业“战略性搬迁”管理模式提供一种有力的组织形式,它将进一步改善搬迁工作对各种人力和资源利用的计划、组织、执行和控制方法,对搬迁管理实践也将做出重要贡献。搬迁质量的好与坏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研究所的发展。这几方面并非孤立存在,而是相互关联的,其中如何做好搬迁进度安排成为首要问题。可见,引进进度管理是军工科研企业整体搬迁项目顺利完成的重要保证。

(三)军工科研企业整体搬迁项目亟需引进项目进度管理

从本质上讲,单位搬迁不是搬家,它是一个二次创业、再次升级的过程。当前,对于项目进度控制方法和工具的研究已经较为成熟,但是如何在实际项目应用中构建合适的进度管理模式,更好地应用这些方法和工具就显得更加重要。项目进度管理在企业搬迁方面的应用,在中国还只是刚刚起步,可以查阅的相关资料较少,研究所整体搬迁过程中可以借鉴的搬迁管理经验也很少。虽然目前一些企业在实际搬迁工作中已经开始了这一方面的研究,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1)大多数都是从新的项目建设改造入手,把搬迁作为项目改造的一部分从项目管理方面进行研究,单独对搬迁进程中的项目管理研究还很少;

2)对搬迁项目的进程管理研究不够系统,过程管理中应用到的理论、流程、工具等未经辩证分析形成固化模式。

二、军工科研企业整体搬迁项目进度管理的内涵和创新

(—)军工科研企业整体搬迁项目进度管理的内涵

在军工科研企业整体搬迁实施的过程中成功运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工具,可在整体搬迁进度、质量、影响的复杂环境下,通过对搬迁项目进度的合理分解、有效实施及过程管控,最终达到搬迁工作的预期目标。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结合航天研究所以及自身的特点,从项目管理角度对实际搬迁项目进行剖析,掌握搬迁实施过程的工作流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在搬迁全过程中运用应用模型。通过对搬迁项目的风险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对搬迁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补,完善搬迁项目管理方法,最终达到合理化安排搬迁过程中的项目管理路线,有效地缩短了搬迁时间,节约了搬迁成本,为型号研制提供了有力的硬件保障,为国防建设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二)军工科研企业整体搬迁项目进度管理的创新之处

1.运用项目进度管理理论,定量、定性地建立系统化搬迁模型

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通过梳理搬迁整个项目的背景、内外部资源、自身特点等各项因素,将整个搬迁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划分为工作包,再依据各项工作包之间的逻辑关系排定各工作包的相应位置并固化,通过定量、定性地分析各工作包所获取的资源及风险指标,形成搬迁工作模型,用以厘清整个搬迁工作的工作路线。

2.经过搬迁过程实施全流程化、表格化、精细化管理

依据梳理的搬迁工作项目,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制定了搬迁流程,科学梳理了搬迁中各个流程之间的联系和关联性,实施全流程化管理。为保证搬迁工作顺利、有序地进行,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根据所里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办公和仪器设备部分“二合一”的“部门搬迁工作手册”;
根据精大贵稀仪器设备的不同特性,为每台精大贵稀仪器设备量身订做了搬迁方案。把它们作为部门搬迁过程的可操作性文件,指导部门搬迁工作,对搬迁过程的各个环节内容实施表格化、精细化管理。

3.搬迁进度管理过程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建立进度风险评估图谱

在搬迁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搬迁的实际进度往往与计划的进度发生偏差。为确保搬迁进度,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运用了风险管理的理论工具,对搬迁全过程进行量化风险评估,建立了进度风险评估图谱,引入风险等级理念,有的放矢、有重点地实施梳理出的风险事项控制措施,确保了整个搬迁进度的顺利进行。

三、军工科研企业整体搬迁项目进度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引入项目管理的相关理论,制定军工科研企业整体搬迁计划

1.统一思想,确定搬迁原则

根据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2013年型号工作会精神要点以及北京空间机电研究所2013年型号工作要求,2013年研究所明确了搬迁工作将紧密围绕科研生产任务,充分发挥现有技术基础保障力量,确保搬迁工作对科研生产的影响降到最低的原则,强调了此次研究所整体搬迁的战略性意义。新址楼宇内设施已在2013年6月基本具#了使用条件。通过“三重一大”流程,研究所明确了2013年年底前完成办公部分以及科研生产设计、试验、制造等主线搬迁的工作节点。

2.建立搬迁管理机构,落实相关责任

为保诋搬迁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研究所抽调专人成立了搬迁管理机构,对搬迁工作进行归口管理;
成立了由主要搬迁实施部门组成的搬迁专项工作小组,并明确了相应部门的工作职责;
建立了有效的联络机制,明确了搬迁期间搬迁实施部门和各搬迁部门搬迁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
建立了北京空间机电所搬迁工作职责体系;
建立了搬迁工作例会制度。3.梳理搬迁工作内容,建立系统化搬迁模型,确定搬迁工作流程

(1)运用项目管理工具,建立系统化搬迁工作模型;
军工科研企业整体搬迁项目是一个庞大的工程项目,涉及的工作环节、工作内容繁冗复杂,必须结合内外部因素条件,对整个搬迁项目构建系统化搬迁工作模型来指导搬迁工作。研究所将搬迁各项工作划分为工作包,再依据各项工作包之间的逻辑关系,排定各工作包的时间、位置并加以明确、固化,指引梳理各工作包流程,同时还将整个搬迁项目分解成若干个工作子项,经定量分析后,匹配各工作子项所需的资源数量和时间周期及风险指标。

(2)梳理搬迁工作项目;
明确了搬迁项目目标后,研究所运用现代项目管理软件辅助进行了WBS分解工作,循序渐细地对整个搬迁工作项目进行了梳理和分解,将搬迁项目目标分解为成百上千个工序,确保搬迁全过程不遗漏任何一个影响搬迁的细节。

(3)利用WBS原理,制定搬迁工作流程。编制搬迁进度计划前,研究所对搬迁项目结构进行了详细分析,系统地剖析了整个搬迁项目结构构成,包括搬迁前准备工作、实施过程和其它细节,按照搬迁的流程系统规则地分解项目,按照项目内在结构和实施过程的顺序,经逐层分解后,形成了结构示意图。4.结合搬迁内、外因素,制定各阶段搬迁计划编制搬迁计划的对象由大到小,计划的内容从粗到细,计划实施与控制过程需要不断地进行信息的传递与反馈。同时,编制搬迁计划时,研究所也考虑到各种风险因素的存在,确保搬迁进度留有一定的余地,具有一定的弹性。在进度控制时,可利用这些弹性,缩短工作持续时间,或改变工作之间的搭接关系,确保项目工期目标的实现。为此,研究所根据梳理的搬迁工作项目以及整个搬迁流程,结合自身搬迁的特点以及内外影响因素,根据搬迁项目的总体节点要求,梳理搬迁过程中每个工作项目的周期,在留有一定时间余量的前提下,运用倒推时间节点的方法明确每项工作的起始终止时间,制定了各阶段搬迁计划。随着搬迁项目的进行,研究所对搬迁计划进行动态控制,直到目标实现。搬迁计划的控制涉及到计划编制、计划实施、计划调整以及计划优化实施。5.编制部门搬迁工作手册,指导部门搬迁实施工作研究所为保证搬迁工作的有序进行,确保整体搬迁工作顺利完成,组织编制了办公和仪器设备“二合一”的“部门搬迁工作手册”。手册分为行政办公、仪器设备设施和安全生产、保卫、保密等3个部分,重点对物品搬运的装车、押车、卸车、就位等工作实施全程监控和表格化管理。

(二)引入进度风险管理理论,科学实施动态控制

在项目进度管理中制定出一个科学、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也只是为项目进度的科学管理提供了可靠的前提和依据,但并不等于项目进度的管理就不再存在问题。研究所在搬迁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发现:由于内部、外部环境和条件的变化,经常发生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存在偏差的问题,如不能及时发现这些偏差并加以纠正,搬迁进度管理目标的实现就一定会受到影响。为此,研究所引入风险管理理论,对搬迁进度的管理实施风险管控,并对梳理出的风险进行分析,制定有效的风险管控措施,确保搬迁进度的有序、顺利进行。

四、军工科研企业整体搬迁项目进度管理实施效果

搬迁合同范文第3篇

第一条实施压煤村庄搬迁是我县集约利用资源,推进工业新型化、市域城镇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企业发展和地方建设互利共赢的战略举措和必然选择。为了使压煤村庄搬迁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屯留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与压煤村庄搬迁有关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的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村民利益、企业利益、社会效益三者兼顾的原则;

(三)统一规划、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的原则;

(四)有利于社会和谐,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降低管理成本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在中共屯留县委、屯留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乡村主力、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协调推进。

第五条县人民政府成立压煤村庄搬迁领导组,下设县压煤村庄搬迁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压煤办),加强对压煤搬迁工作的组织领导。基本职责:

(一)制定屯留县压煤村庄整体搬迁规划、实施意见并组织落实;

(二)协调各方关系,兼顾各方利益,解决好各个环节的矛盾;

(三)负责和监督本办法的实施;

(四)组织领导压煤村庄搬迁的日常工作;

(五)其它应尽的职责。

第六条压煤搬迁村庄所在的乡镇(区)党委、政府(管委会)和县直各有关部门基本职责:

(一)在县领导组的指导下,设立相应工作机构,确定专人配合压煤村庄搬迁领导组开展工作,并提出压煤村庄搬迁的意见和建议;

(二)发挥本乡镇(区)、本部门的职能优势,为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条件;

(三)完成本乡镇(区)、本部门所承担的搬迁工作任务并对县搬迁领导组负责;

(四)其它应尽的职责。

第七条压煤搬迁村的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组织实施好村民的搬迁工作。基本职责:

(一)根据本办法,结合村情,制定搬迁实施方案;

(二)针对村中的具体情况,组织落实好本办法和村实施方案;

(三)加强上下沟通,做好矛盾排查工作,解决村中的具体矛盾和问题;

(四)其它应尽的职责。

第八条直接参与压煤村庄搬迁的煤矿企业的基本职责:

(一)成立压煤村庄搬迁工作专门办事机构,确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压煤村庄搬迁方面的全面工作;

(二)根据本办法,结合本企业和拟定搬迁村庄实际情况,制定搬迁实施方案;

(三)保障压煤村庄搬迁建设费用和工作经费适时到位;

(四)协同县压煤村庄搬迁领导组做好相关工作;

(五)其它应尽的职责。

第三章搬迁条件及程序

第九条根据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屯留县压煤村庄整体搬迁规划,县政府适时启动压煤村庄搬迁程序。

第十条压煤村庄搬迁启动条件和程序为:

(一)村庄压煤资源面积达到村庄占地面积85%以上的;

(二)85%以上村民同意搬迁的;

(三)县政府规划需要搬迁的;

(四)开采煤炭资源的企业有主动性、积极性和投资实力;

(五)根据资源开采的需求,企业和村委会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压煤村庄搬迁书面申请;

(六)根据申请,压煤办组织领导组成员和有关专家,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论证,论证结论及时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七)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压煤村搬迁后,由压煤村村委会与企业签定搬迁意向书,呈报压煤办;

(八)企业按照搬迁意向书约定,根据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的实际需求,对搬迁建设费用作出预算,预算资金必须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接受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及压煤办监督;

(九)村委会按照搬迁意向书的约定,采取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办法,开展相应前期工作。

第十一条压煤村庄搬迁具体操作流程为:

(一)屯留县人民政府搬迁公告;

(二)搬迁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组织村民学习本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

(三)村委会拟定搬迁实施方案;

(四)摸底调查,资产评估;

(五)出台补偿标准办法;

(六)企业与村集体、村民签订补偿协议;

(七)确立新村选址,土地报批;

(八)制定新村设计方案,进行论证;

(九)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新村规划方案;

(十)县政府审批新村规划方案;

(十一)土地置换,办理新村用地交接手续;

(十二)招标公告,建设新村;

(十三)制定住房分配方案,签订搬迁协议;

(十四)办理新村入住手续,组织实施搬迁;

(十五)旧村复垦;

(十六)组织实施验收。

第四章选址规划

第十二条新选村址要体现民意,符合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与方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大集镇建设相结合、与市域城镇化相结合。

第十三条新选村址必须是地质结构稳定,能较好地规避自然灾害,交通、生产便利;
必须得到专家论证认可。

第十四条新建村落应规划村民住宅区、公共设施服务区和预留发展区,并遵循以下原则:

(一)节约用地原则。住宅区和公共服务区面积,以现有人口计算,人均占地面积、人均住宅面积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

(二)适度超前原则。公共设施规划建设由企业投资,建设标准要高于旧村设施标准。

(三)村民受益原则。住宅区建设应规划不同层次的住宅标准,村民购置价适用优惠价,在新建主村安置。具体惠民办法是:第一,以户为单位,原有住宅评估总价低于人均25平方米新建房屋成本价,自身又无经济能力购置人均25平方米以上住房的,按人均25平方米无偿安置。第二,以户为单位,凡不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在新建住房成本价基础上,根据人均面积适用50%-25%的优惠(具体优惠办法由压煤办牵头,组织乡村、企业共同协商确定)。

第十五条搬迁村旧址土地由资源开采企业负责复垦。根据占补平衡原则,复垦后的土地性质不变,仍属集体所有。

第十六条搬迁新村的整个施工建设过程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基本管理运行机制是:政府组织,企业出资,招标建设,压煤办、被搬迁村及所在乡镇(区)监督实施。

第五章财产评估及补偿

第十七条压煤办组织相关力量做好搬迁范围内房屋等建筑物的丈量、登记、评估工作。

第十八条搬迁村村民的财产认定范围包括:房屋建筑、装修装饰、水井、厕所、养殖圈舍、院墙、院落铺垫等建(构)筑物,房前屋后树木。登记时,被搬迁范围内房屋的产权人应当出示户口簿、林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使用证,因特殊情况无法出示有效证件的,应当出示乡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有效证明。

从事规模生产经营并持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屋设施的拆迁,被拆迁人向拆迁人主张停产停业损失的,根据纳税情况、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合理补偿。

第十九条自县政府搬迁公告之日起,不得在搬迁村庄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有抢建构筑物、抢种苗木等试图增加补偿费用的不当行为,如有违反,不予补偿。压煤办应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本办法第十八条所列事项的相关手续,并界明暂停期限。

第二十条财产评估由压煤办责成县财政部门采取招标或议标的办法确定评估机构。评估结果向被搬迁村村民公布。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压煤办应及时组织复核。

第二十一条评估后,压煤办根据村户固定财产拥有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拟定房屋征收补偿办法,报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后,村委会按照补偿办法组织村民与企业签订补偿协议。

第二十二条农村集体财产由评估机构一并评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

第六章搬迁安置

第二十三条压煤村搬迁应先补偿,后搬迁。新村住房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签订补偿协议后,压煤办组织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新村住房分配方案,根据分配方案,村委会组织村民与企业签订搬迁协议。补偿协议和搬迁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或搬迁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签订搬迁协议后,对主张新村住房安置的村户,结合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购置新村住房优惠办法,企业与村户结清被搬迁房屋与新购置房屋的差价退补。村户不主张住房安置的,以货币补偿一次性结算。村户意愿搬入县城的,在保留农村所承包土地的前提下,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第二十五条新住宅安置资格的认定期限截止政府搬迁公告之日,安置资格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搬迁村中拥有固定房产、拥有搬迁村村民户籍,且长期居住、得到搬迁村群众公认的;

(二)在搬迁村中拥有固定房产、籍贯属于本村但户口迁出不在村中居住的。

凡符合以上两方面条件之一的,应根据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提供有效证件、证明确认安置资格。

第二十六条新村住房分配,可在尊重原村庄小组区位归类的基础上,由村民代表大会根据村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第二十七条村中鳏寡孤独者,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由企业出资妥善安置,确保住有所居。(具体办法根据各村情况另定)

第二十八条村庄搬迁后,村建制隶属关系不变,债权债务不变。

第七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九条为了保证压煤村庄搬迁工作的正常运作,搬迁资金要设立专门账户,由政企双方共同管理或由缴纳了搬迁保证金的企业独自管理。

第三十条搬迁建设费用要根据客观实际阶段性作出预算,经政企双方确认后执行预算。预算资金的3%—5%用于压煤办行政办公经费。

第三十一条资金运作程序可采取两种办法:

(一)投资企业根据预算将资金汇入政府指定账户,在预算允许的范围内,由承办单位列明资金支出用途及数额,经压煤办同意后拨入企业专门账户,由企业负责支出;

(二)根据搬迁预算,企业向政府指定的账户缴纳预算费用10%—15%的搬迁保证金后,可根据搬迁工作进程自行安排资金支付。搬迁工作圆满结束后,县政府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三十二条在压煤村庄搬迁过程中,因特殊情况,不在预算内而确需支付的款项,必须先向压煤办请示,压煤办和投资企业协商后,方可支出。

第八章奖惩

第三十三条在压煤村搬迁实施过程中,因企业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或中断者,所交资金不退还,用作搬迁误工补偿;
因县政府主观原因造成搬迁中断者,将资金全部退还,并加付利息(参照国有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执行);
因国家政策变化以及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搬迁工作中断者,造成的损失由投资方自负。

第三十四条在压煤村庄搬迁工作实施过程中,对积极履行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政府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弄虚作假、推诿扯皮造成重大失误和恶劣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三十五条在搬迁过程中,对拒不执行搬迁协议,提无理要求,阻挠和破坏搬迁工作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贪污、挪用、扣留或者私分搬迁专项资金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全县企业防护区域内村庄搬迁参照本办法。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4月1日起施行。

搬迁合同范文第4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准确把握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记“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要求,以搬迁群众为扶持对象,做到“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突出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强化服务保障和社区融入,做好拆旧复垦复绿,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与新型城镇化、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长远生计问题,不断提升搬迁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将搬迁群众后续扶持融入脱贫攻坚大扶贫格局,加强与脱贫攻坚其他专项规划、政策措施紧密衔接,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等进行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推动解决后续扶持相关问题。(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发展现状,逐村分析、逐户研判,因人因地施策,对帮扶项目实行精细化配置,对劳动力就业实行精细化服务,全面提高后续扶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的有机结合,形成“配套设施+特色产业+社会服务”的三位一体具有特色的后续扶持模式。(三)以人为本、群众主体。紧紧围绕搬迁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感恩奋进”教育,引导搬迁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大力推行以工代赈、村民自建、“一事一议”等建设方式,吸引搬迁对象主动参与,激发内生动力,不等不靠,依靠自身努力“光荣脱贫”,过上美好生活。

三、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标5177户14669人,其中:2016年实施搬迁计划897户2564人、2017年实施搬迁计划3315户3386人、2018年实施搬迁计划2199户6301人、2019年实施搬迁计划946户2418人。新建集中安置点72个,安置易地搬迁户1374户3358人。分散安置农户3803户11311人。

四、重点工作

(一)夯实发展基础,保障基本权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今后一个时期人口流量流向,同步规划建设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解决与设施配套的人员编制问题,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搬迁群众享受便利的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完善公共教育服务。完善安置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学位、床位等基本办学条件、确保搬迁群众子女应读尽读。做好转学衔接工作,确保搬迁户子女按有关规定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加强安置区师资力量统筹协调,保障安置地师资力量。[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各镇党委、政府,排在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二是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搬迁安置点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套建设安置点医疗机构,按标准配置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满足搬迁群众就近就医服务需求。就近医疗服务机构能够充分满足安置社区搬迁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升级改造后整合使用。加强安置点巡回医疗服务,为搬迁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各镇党委、政府]三是稳妥办理不动产权。保障搬迁群众对搬迁安置住房的合法权益,除特殊安置方式外,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序开展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待省级、市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和交易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研究制定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和交易管理具体办法,指导各镇根据安置房土地性质和取得方式、安置方式,分类解决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和交易管理问题。对于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安置房,要区别安置房土地性质、交易对象,严格控制和规范安置房交易,交易限制期限原则上应不低于20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城管局;
各镇党委、政府]四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对照“五通”(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网络)、“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标准,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实现提质扩容,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后续发展需求。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和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指导支持地方新建和提升改造图书室、广播室、公共体育场、社区健身中心、健身步道、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文体设施,满足搬迁群众休闲娱乐需求。[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
各镇党委、政府](二)发展壮大产业,带动脱贫发展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相对集中安置区纳入全县“一区一带、一路两翼、一河百点”的全域乡村振兴战略空间格局。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安置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业、工业、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扶贫的基础性作用,动员组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消费扶贫精准对接活动,打造安置区特色产品供应链条,着力构建镇、村、搬迁群众增收产业体系,促进搬迁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一是做大做强种养殖业。将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纳入我县产业发展及产业扶贫规划加以落实推进,结合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小、组、微、生”安置点(区)布局,全面巩固提升茶、蚕、竹、畜、粮五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果蔬、花卉、柠檬、油茶等特色优势产业,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统筹谋划推进户办产业小庭园、村级特色示范园、大型集中安置点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实现“三园联动”。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园区景区化建设,着力打造休闲农业景区景点、农业主题公园,拓宽搬迁户增收渠道。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鼓励搬迁户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着力提升产品附加值,让搬迁户既增产又增收。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健全与搬迁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搬迁户分享规模经营增值效益。加强技术培训,把符合条件的搬迁户优先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帮助搬迁户掌握1-2项实用技术,提高农业实用技术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经合外事局;
各镇党委、政府]二是积极推进工业产业扶贫。根据我县“一区三园多点”工业发展布局,探索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创新扶贫车间建设形式,统筹扶贫资源,为安置区和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和产业链延伸搭建平台,拓展产业优势,增强发展潜力。积极扶持县内民营企业发展,出台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对吸纳搬迁户就业的企业给予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扶持。针对工业企业岗位需求,指导加强就业人员技能培训,帮助搬迁群众向产业工人转变。[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
各镇党委、政府]三是大力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利用旅游资源富集的天然优势,充分挖掘乡村资源价值,支持基础条件好、资源优的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打造一批休闲农庄、星级农家乐等休闲业态。积极为搬迁群众家庭自主创业搭建平台,大力扶持农家乐、乡村民宿、手工作坊、农村电商、餐饮服务等家庭创业项目,在项目资金、小额贷款、税收减免等饭方面给予扶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户因地制宜开发文创旅游商品,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加大宣传推介,打造乡村旅游品牌。依托现有旅游景区,在搬迁户中开展乡村旅游人才技能培养,提高旅游服务能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科技局;
各镇党委、政府]四是全面推广电商扶贫。推行“互联网+特色农产品”营销模式,支持有意愿的搬迁户开办网上商店,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与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社、商贸企业等在有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服务网点,逐步建成县有服务中心、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强搬迁户电商人才培训,支持“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搬迁户”的闭环精准扶贫模式。[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
各镇党委、政府](三)加强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展就业扶持工作,着力促进搬迁群众后续稳定发展,到2020年底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一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对全县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进行全面调查,依托“心连网”系统建立劳动力信息数据库,共享易地搬迁户劳动力信息资源。大力开展“送培训下乡”“扶贫专班”等培训活动,积极组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培训,切实为有培训意愿的所有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其整体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
各镇党委、政府]二是加大就业促进力度。大力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组织开展送岗位信息“进镇入村”和用工企业入村等小微招聘活动,不断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特别是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吸纳搬迁户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以工代赈、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岗位,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优先吸纳搬迁贫困劳动力。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有条件的安置区建设就业扶贫车间,鼓励探索合作、股份、定向投资等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管理模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车间建设。鼓励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自主就业,积极为他们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
各镇党委、政府]三是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进一步聚力开发护林绿化、保护地管理、地质灾害监测、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孤寡老人和儿童看护、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等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易地搬迁贫困群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贫困村开发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400元补贴;
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开发地质灾害监测公益性岗位;
县水利局负责开发村内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公益性岗位;
县林业竹业局负责开发巡山护林、湿地管护等公益性岗位;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对养路工人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各村集体公司开发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搬迁贫困群众。[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林业竹业局;
各镇党委、政府](四)强化社会保障,织牢安全底网对于因残、因病、缺劳动力等特殊困难搬迁群众,确保搬迁户与迁入地贫困人口享有同等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扶持、低保兜底等政策。通过整合各类社会保障资源,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解除后顾之忧。一是分类推行养老保险。对搬迁人口中的相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府按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减轻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将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中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鼓励搬迁稳定脱贫后,有经济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参保群众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利益最大化。[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党委、政府]二是大力实施医疗救助扶持。精准掌握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基础数据,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纳入医疗救助扶持、公共卫生保障范围。对搬迁群众中罹患大病的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测,实现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医保局;
各镇党委、政府]三是完善兜底保障服务。落实好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加强对易地搬迁户中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范畴,做到“应保尽保”。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易地扶贫搬迁残疾人,按政策规定核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残疾人的,要结合其需求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生活、出行创造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
各镇党委、政府](五)加强机制创新,促进持续发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股份合作、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户等“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资产变股权、搬迁对象变股民”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一是盘活土地资源。稳步推进搬迁群众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宅基地具备复垦条件的,可优先安排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范围。对不具备复垦条件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复绿,对迁出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拆旧复垦后的土地确权颁证,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合法土地权益。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对整体搬迁的自然村,鼓励和支持县内龙头企业、民营企业、农业合作社统一流转和开发;
对零星搬迁户的承包地,鼓励群众自行流转,或由村集中公司和合作社统筹流转开发;
在搬迁群众自愿的基础上,25度以上的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优先实施。对确权颁证的搬迁户林地,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的公益林补助、抵押担保、林业增值收益等要继续保障;
鼓励县内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流转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搬迁群众收入。[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林业竹业局;
各镇委、政府]二是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实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搬迁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公司、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承包地入股等方式,带动搬迁户增收。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拓宽搬迁户收入渠道。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投入安置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量化置换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股权,由安置区搬迁对象获取股权收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局;
各镇党委、政府](六)建强基层组织,规范社区管理加强安置点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及时讨论决定涉及本安置地社会建设、社区治理等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以居民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机制,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增强搬迁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形成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因地制宜设立派出所、警务室、执勤点等,强化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做好搬迁户户籍迁移、居住登记等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
各镇党委、政府](七)加强宣传引导,加快社会融入以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感恩教育、文化素质教育、道德规范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好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交流交往交融活动,推动搬迁群众较好较快实现社区融入。大力宣传勤劳致富典型事迹人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做好扶志工作,引导搬迁群众树立自强自立、不等不靠的思想,自力更生创造幸福生活。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引导他们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针对城乡生活方式变化,开展城镇基本生活技能培训,加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培养,强化文化素质和道德规范教育,促进安置区的群众交流交往。组织动员基层党员干部与搬迁群众结对子,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为搬迁群众提供服务,发动更多力量开展精准帮扶,帮助搬迁群众尽快适应城镇生产生活方式,增强搬迁群众的归属感。[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团县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文广旅游局;
各镇党委、政府]

搬迁合同范文第5篇

易地搬迁要搬哪些人?搬到哪里去?钱从哪里来?搬后怎么脱贫?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近日披露了《规划》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看点一:要搬哪些人?

《规划》明确,搬迁对象主要是“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经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核实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约981万人。迁出区域范围涉及22个省的约1400个县。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司副巡视员杨椠介绍,从迁出区域看,主要包括四类地区:一是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且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日常生活生产需要,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这类因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316万人。二是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三是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十分薄弱,工程措施解决难度大,建设和运行成本高的地区。这类地区需要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340万人。四是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

此外,考虑到迁出区的自然环境和发展条件具有同质性,还有部分生活在同一迁出地的非建档立卡人口需要实施同步搬迁,各地结合自身实际计划安排实施同步搬迁人口600多万人。同步搬迁人口可与建档立卡人口共享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但不享受中央相关住房建设补助资金。

看点二:搬到哪里去?

据了解,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在前期进村入户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规划》提出采取集中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的方式。集中安置人口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76.4%,分散安置人口占搬迁人口总规模的23.6%。

在集中安置人口中,依托中心村或交通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就近集中安置的占39%,在周边县、乡镇或行政村规划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的占15%,在县城、小城镇或工业园区附近建设安置区集中安置的占37%,依托乡村旅游区安置的占5%,其他集中安置方式占4%。

杨椠介绍,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规划》明确,建档立卡搬迁户住房建设面积严格执行不超过人均25平方米的标准,这要作为一条红线,确保建档立卡搬迁对象不因建房而举债。

《规划》还明确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内容。

看点三:钱从哪里来?

据了解,《规划》根据各地建设总规模、平均工程造价等数据测算,实施约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所需投资约6000亿元,加上同步搬迁人口住房建设投资,“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规划总投资约9500亿元。

杨椠介绍,《规划》明确了约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易地搬迁的资金筹措来源。其中,除大幅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外,首次引入了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大大拓宽了资金渠道。一是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约800亿元。二是安排专项建设基金总规模500亿元。三是安排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约1000亿元。四是安排低成本长期贷款总规模3400多亿元。五是由建档立卡搬迁人口自筹约300亿元,目的是体现扶贫对象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新家园建设,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实现光荣脱贫。

此外,实施同步搬迁的600多万人住房建设资金,以及迁出区土地整治、生态修复等其他投资共计约3500亿元,主要由各级地方政府统筹本级财力和相关渠道资金、动员搬迁群众自筹予以解决。

看点四:搬后怎么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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