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耀景文档网>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2023年度中西医结合门诊【五篇】(完整)

2023年度中西医结合门诊【五篇】(完整)

时间:2023-05-30 16:1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中西医结合门诊范文第1篇调查表收集后统一整理,用Excel2003软件汇总分析。结果1各设区市3种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从11个设区市数据分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种形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中西医结合门诊【五篇】(完整),供大家参考。

中西医结合门诊【五篇】

中西医结合门诊范文第1篇

调查表收集后统一整理,用Excel2003软件汇总分析。

结果

1各设区市3种医疗保险的报销额度从11个设区市数据分析,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种形式门诊报销起付线大部分较低,起伏较大,一般为0元至几百元不等,全省平均为105元、64元和38元;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种形式住院报销起付线比较平均,起伏较小,一般为几百元,全省平均为356元、269元和277元;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种形式门诊报销封项线起伏较大,一般为几千元至几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差别较小,均为数千元),全省平均为25315元、12887元和3612元;
其中有2个设区市(景德镇市和鹰潭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门诊不能报销结核病费用。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种形式住院报销封项线起伏较大,一般为数万元至数十万元,全省平均为89436元、59213元和56854元。除了住院报销起付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略高外,其余项目(门诊报销起付线、封顶线和住院报销封顶线)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种形式的平均值趋势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见表1。

2各设区市中医疗保险门诊、住院未实行医疗保险的比例在门诊报销方面,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别有49.0%、49.0%和10.0%的县、区门诊未实行医疗保险;
九江市所有县、区门诊在3种医疗保险中均实行了医疗保险报销,其余设区市在3种医疗保险的1~3种中有部分县、区门诊未实行报销。

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中,除九江市外其余设区市中,抚州市医保覆盖较好,仅18.2%的县、区门诊未实行医保,而吉安市医保覆盖较差,有92.3%的县、区门诊未实行医保,其余设区介于二者之间。在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中,除九江市外其余设区市中,抚州医保覆盖较好,仅18.2%的县、区门诊未实行医保,而景德镇市和鹰潭市医保覆盖较差,100.0%的县、区门诊未实行医保,其余设区市介于二者之间。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九江市、南昌市、新余市、鹰潭市、萍乡市和赣州市门诊均实行了医疗保险;
其余设区市中,吉安市医保覆盖较好,仅7.7%的县、区门诊未实行医保,而景德镇市医保覆盖较差,50.0%的县、区门诊未实行医保,其他设区市介于二者之间。

在住院报销方面,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别只有5.0%、5.0%和6.0%的县、区未实行住院医疗保险报销;
除上饶市外的其余10个设区市均实行了住院医疗保险报销。上饶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别有41.7%、41.7%和50.0%的县、区住院未实行医疗保险报销,见表2。

讨论

江西省在省级财政紧张的情况下,自2005年以来每年省级投入结核病控制专项经费200万元,各设区市和县、区也配套了相应的经费。2010年中央下拨我省结核病控制专项经费2064万元,但因我省结核病疫情较重,以上经费主要用于结核病人的免费检查、抗结核药品及基本的规划管理活动,结核病控制经费仍有较大缺口。江西省结核病纳入医疗保险制度后,可作为各级政府经费投入的有益补充,在较大程度上缓解了结核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从2012年江西省结核病医疗保险基本情况分析来看,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各个设区市因各地的地理和经济条件不同而在报销起付线、封顶线上相差较大,但全省报销起付线总体较低(几十元到几百元),报销封顶线较高(几万元),能基本满足患者的就诊需要。

江西省结核病医疗保险重点在住院报销方面对结核病人补偿较大,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别有95.0%、95.0%和94.0%的县、区住院实行了结核病医疗保险,几乎覆盖了所有县、区,能防止因严重的结核病(大病)“返贫”和“致贫”的窘境。在门诊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较好,有90.0%的县、区门诊实行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可满足农村地区结核病人的门诊就诊需要,也反映了我省大部分结核病人在农村的疫情现状;
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仅有51.0%的县、区门诊实行了医疗保险,仍有近一半的县、区未实行门诊结核病医疗保险,这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中西医结合门诊范文第2篇

关键词:中医药法;
医师
中药

DOI:10.3969/j.issn.1005-5304.2017.01.002

中图分类号:R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04(2017)01-0005-03

Discussion on the Draft of Chinese Medicine Act WU Ying-xiong, TIAN Kan (Nanjing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Nanjing 210023, China)

Abstract:
Publishment of the draft of Chinese Medicine Act shows that the legislative work for TCM has achieved substantial progress. But after careful analysis on the legislative bills, there are some controversial questions, such as integration of traditional Chinese and western medicine, the setting of Chinese medicine clinics, Chinese medicine personnel training, the prescription-based processing Chinese medicine decoction pieces and dispensing Chinese materiamedica preparations by medical institutions. These all need to be further perfected.

Key words:
Chinese Medicine Act;

TCM physician;

Chinese materia medica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共八章四十六条,内容涉及中医药服务、中药发展、人才培养,以及继承创新与文化传播等,与2014年7月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相比有较大变化,既有突破性的亮点,也有明显不足,须进一步完善。

1 关于中西医结合

中医药界对“中西医结合”问题的争论至今尚未平息。无论是《征求意见稿》还是《草案》都明确提出“中西医结合”,如《草案》第三条规定“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促进中西医结合”,第二十三条规定“鼓励开展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教育”。但笔者认为,《草案》有关“中西医结合”的条款应当删除。首先,“继承和弘扬中医药”是《草案》立法目之一,

基金项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研究项目(ZYYP-2015[6-5])

通讯作者:田侃,E-mail:

其本质是要求中医医疗人员应当使用中医理论、思维、方法及纯中药治疗疾病,而不是西医诊疗思维和治疗手段。从当前医疗实践情况看,相当一部分中西医结合类医疗人员只是借“中西医结合”之名行西医诊疗之实,甚至连望、闻、问、切都存有问题。这样的“中西医结合”不是弘扬中医药,而是弱化中医药。其次,“鼓励开展高层次的中西医结合教育”同样不利于继承和弘扬中医药。当前,我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普遍设置了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但实际情况是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培养出了大量中西皆可、中医不精的人才,中西医结合变成了“中西医凑合”,且因学生入学后先学习西医基础知识,还可能导致临床诊疗思维混乱,影响中医临床水平。最后,“中西医结合”在学术上仍有争议,而《草案》以法律形式将有争议的学术问题一锤定音亦有不妥。因此,《草案》宜删除有关“中西医结合”条款。当然,中医药学是一个开放的理论体系,反对“中西医结合”入法并不意味着反对中西医互相学习,中西医也不是对立存在的,两者仍可以相互借鉴,促进中西医并重。

2 关于中医医疗人员执业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中医医疗人员必须取得医师资格并经注册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但是,中医药领域除了接受院校教育取得中医医师资格的医疗人员外,还存在大量通过师承、家传等传统教育方式学习中医药且能提供安全、有效中医药服务的人员。因此,《征求意见稿》对中医医疗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将中医医疗人员分为中医医师和传统中医师。但此规定引起了非常大的争议,其争议点在于传统中医师执业过程中可能会给患者带来不可控的安全风险。可能正是基于上述原因,《草案》对相关条款做了修正,规定“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及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此条款看似是回应《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传统中医师的争议,但其实施后可能会带来更大的安全风险。因为《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传统中医师仅从事传统中医药服务,对传统中医师的执业权限(如诊疗方式、处方权限等)严格限制,而《草案》对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取得执业资格后的执业权限并未限制,也就意味着只要师承或确有专长人员取得医师执业资格,其执业权限就与经院校教育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中医医师相同。上述两种制度设计相比较,传统中医师制度设计所带来的风险相对较小,毕竟其执业权限受到限制。因此,《草案》可以延续《征求意见稿》关于“传统中医师”的立法思路,但应当慎重考虑其准入条件。

3 关于举办中医诊所

根据诊所类别的不同,诊所大体上可分为西医诊所和中医诊所两类。《草案》第九条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即设置中医诊所只需备案,而设置西医诊所需按照原有规定进行审批以获得许可,这就建立了两种不同的诊所设置标准,必然会引起公众对该制度设计的公正性的质疑。其实,关于中医诊所的制度设计仍可遵循《征求意见稿》的立法思路,但应略作调整:①将中医诊所分为一般中医诊所和传统中医诊所;
②一般中医诊所的设置按照现行制度予以审批,但为降低医疗风险,设置传统中医诊所不宜实行备案制,而应当采用许可制,降低传统中医诊所准入门槛,并明确传统中医诊所只能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

4 关于中医药人才培养

中医药教育对中医药传承和创新至关重要,甚至是中医药兴衰成败的关键。因此,《草案》第四章的章名为“人才培养”,章下所有条款均与中医药教育相关。结合目前中医药教育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章相关内容较为完善。如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医药教育应当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以中医药内容为主,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注重中医药经典理论和中医药临床实践、现代教育方式和传统教育方式相结合。”目前,中医专业学生除学习中医类课程外,还需修量西医类课程。以南京中医药大学为例,2011年该校中医课时总数为1206课时,西医课时总数为882课时,中医课时数占总课时数57.76%,西医课时数占总课时数42.24%[1]。这未必符合“以中医药内容为主”的标准。1977年,党中央遵照的指示,高等医药院校要培养出又红又专、身体健康的中医师,中西医的比例在原则上达到7∶3[1]。这可以给我们评判“以中医药内容为主”提供参考。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类似的课程设置也使中医专业学生耗费大量时间学习与中医不甚相关的西医类课程,最终导致“中医不精、西医不通”,这与上文述及的中西医结合问题是通病。原卫生部部长崔月犁也认为中医院校培养出来的学生只能达到“两个中专”的水平,即中医是中专水平,西医也是中专水平[2]。

另外,多数中医药院校的西医课程与中医课程同步开设。由于西医理论比较直观、清晰,易于接受,中医理论相对抽象、模糊,难以理解,从而导致部分学生以西医眼光审视中医,对其科学性和价值持怀疑态度,甚至批判态度。因此,《草案》在规定中医药教育以中医药内容为主的基础上,应当明确以西医药内容为辅,设定中西医课程比例,该比例应当体现“以中医药内容为主”的原则,并要求中医药院校必须先开设中医药类课程以培养学生中医思维。

5 关于中药发展

5.1 临方炮制

临方炮制中药饮片对临床辨证施治和发挥中医药特色具有重要意义。《草案》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对市场上没有供应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医疗机构医师处方的需要,在本医疗机构内炮制、使用。医疗机构对其炮制的中药饮片的质量负责。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总体而言,《草案》对医疗机构临方炮制中药饮片行为予以规制具有积极意义,但其条款设计仍值得商榷。第一,《草案》规定,提出临方炮制中药饮片要求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医师,但并未明确医师的类别、年资等。因此,《草案》应当明确只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中医师并具有一定从业年限才能提出临方炮制中药饮片的要求。第二,临方炮制中药饮片只需向县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亦须慎重。临方炮制中药饮片本质上是药品生产行为,而从事药品生产须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从维护药品监管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方面看,从事临方炮制中药饮片也应当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但是,临方炮制中药饮片毕竟与其他药品(化学药、生物药等)生产有较大的差别,风险性也明显低于其他药品生产,因此可降低其准入门槛,简化审批许可程序。

5.2 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

《草案》第二十二条是关于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即可。虽然近些年来“中药制剂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难以逾越的鸿沟’,呈现出老制剂品种骤减且特色缺失、新制剂研制基本停止的态势”,其法律制度方面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在参与中药制剂申报、注册、配制和监督的过程中被等同西药标准来衡量,监管方式也逐渐向GMP模式靠拢,其中不符合要求的制剂室不得不被淘汰”[3]。但这不足以支撑对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实行备案制,且实行备案制还可能造成一系列问题。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规定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并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那么《草案》颁布实施后将与《药品管理法》产生冲突,人为地给药品监管实践带来麻烦。第二,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实行备案制,医疗机构配制其他制剂仍需审批许可,对同一性质的药品生产行为采用不同的监管方式也会引发公正性质疑。因此,对医疗机构配制中药制剂仍应实行许可制,以与《药品管理法》相统一,但考虑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特殊性,应降低中药制剂配制的准入门槛,以体现中医药特色。

6 结语

《草案》的公布表明中医药立法又向前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但是,《草案》中某些具有争议性的问题依然值得商榷,需进一步完善,以便该法案的颁布实施能更好继承和弘扬中医药,保障和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田静.中医何以西医化[D].南京:南京大学,2013.

[2] 刘博智,杨国营.中医教育如何打通“任督二脉”[N].中国教育报, 2014-11-13(5).

[3] 王阶,乔夕瑶,林飞.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现状研究及发展对策[J].中国中药杂志,2015,40(21):4117-4121.

中西医结合门诊范文第3篇

关键词:医疗机构 药事管理 西药退药 解决对策

一、 新时期,医院门诊西药房退药存在的原因

据我国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第6章第27条明确规定: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自2011年3月1日起实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卫医(2002)24号)同时废止。关于药房退药做了新的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新时期,法律的新规定也让医院门诊正面临新的问题和挑战。

1、 门诊西药房退药的内部原因

(1)药物因素。药品本身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可以起到治疗作用;
另一方面也存在不良反应(皮肤发红、瘙痒等过敏症状)。伴随着抗菌药物和中药注射剂的普及使用,不良反应的发生的报道越来越多。另外,我国存在抗菌药物的滥用的现象,造成了很多细菌对药物产生耐药,导致药效不佳而退换药品,在以后的临床应用中必须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2)医务人员因素。近年来各大医院开发并推行医院管理系统,电子处方逐步代替了纸质的处方。在医务人员当中各医师电脑水平参差不齐,录入处方难免出现错误,当然主要集中在药物的剂量方面,甚至重复开药。这些问题就提醒医务人员在用电脑开方时应做到认真仔细,严防差错失误。

2、门诊西药房退药的外部原因

(1)患者因素。出于民众自我保健意识的增强,部分病人用药前会仔细了解相关说明,并查找相关病情资料,对自己没有针对性的药品就拒绝服用。另一部分患者病情好转或者病情恶化持续发展都有可能造成患者停药并要求退药。甚至有些抑郁患者有着很敏感的抵制药物情绪等。

(2)其他因素。药师审核后退回的不合格药物的可行性退药比例增大,实际表明审方药师在患者用药中所起到的作用日益增加。处方审核医师不仅要对一些不规范的处方进行审核外,还要对处方用药适应性进行审核,包括药剂类型和药剂量等。随着处方医师干预能力不断增强,对患者的用药也有了可靠的保障。

二、 我国医院门诊西药房退药的现状讨论

药品是用来治疗、诊断、预防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体机能的物品,它同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是特殊的商品,药品关系到民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国目前存在的门诊西药房退药存在以下现状。

1、门诊西药房退药的种类划分

根据调查,门诊西药房退药种类主要有以下7种药物构成,分别是抗感染药、抗炎镇痛药、消化系统药、呼吸系统药、心血管系统药、脂肪类要和其他。其中,抗感染药占整个比例的50%以上,其余药物比例相当位于5%—10%之间。

2、 门诊西药房退药的原因划分

据调查,门诊西药房退药原因主要有以下11种情况组成,分别是:不良反应,住院、转院,医生用药不当,病情变化,取消检查,药品费用过高,划价错误,药品质量问题,患者死亡,依从性和其他。其中不良反应占整个比例的40%左右,其他不超过10%。

3、 门诊西药房退药可能产生的后果

药品可能受到污染,门诊药房无法保证所有退回来的药品的质量,特别是需要特殊保存的药品,比如说生物制剂。即便是一般药品也要放置在通风、干燥且温度不宜过高的地方保存。另外,由于流程限制,门诊西药房退药时患者将不断往返于医生、药房和收费处之间,手续繁琐,易让患者产生不满情绪,冻着吵闹,影响整个医院秩序甚至形象。在退药处理方面也浪费了人力资源,给其他病人的治愈有着一定的影响。

三、 正确应对医院门诊西药房退药问题的对策

在实际工作中,门诊西药房退药是不可避免的,在保障患者的经济利益同时,努力保证门诊西药房药品管理和维护医院权益势在必行。对此,提出了几点看法:

1、 完善门诊西药房退药制度,规范退药流程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临床医疗用药的实际情况,制定门诊药房退药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原则上对属药品质量问题的情况办理退药,限定退药期限,最好在调配之日起一周内,逾期酌情处理。完善退药流程,把处方医师、患者、药房三者紧密联系起来,构成一个系统,并做好相关档案,便于退药操作。对医务人员人为因素引起的退药导致医院经济、形象等损失,应当区别责任大小做相应的经济或行政处罚。

2、 完善医院信息化系统

良好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有效降低药方差错发生的几率,减少医患矛盾。并对多种药物的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情况作出提示,最好清楚地反映在病历上,另充分利用信息系统,对一日食用不同次数的药物做好提醒,同时对库存信息进行实时更新,标出三个月内快到期的药品,及减少药品浪费,也可减少医患矛盾。

3、 减少医生行为要素造成的退药问题

加强医务人员职业教育,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增强责任心,以人为本,真心真意的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加强业务学习,合理给药,并向患者进行一些用药知识宣传,增强其服药的认可性,减少退药现象。加强相互间的协调能力,在信息传输方面确保准确性,减少误差。

4、 减少患者行为因素造成的西药房退药

大力开展药师用药咨询服务活动,化解患者的不依从性的不安和疑惑,药师与患者进行面对面交流是最直接的有效沟通方式。遇到问题,咨询药师应主动找相关医师沟通联系,尽量不要让患者增加对医院的不信任。

5、 对门诊西药房退药事件进行汇总定期查找原因及分析

药师人员应当收集整理好退药处方,定期进行退药原因分析,将结果上报并进行公布。对退药频次较高的药物(如抗感染药、ADR品种等)尤其是频发的品种重点监控,避免出现把头疼、恶心、头晕不适等当做患者或医生退药的借口而实行的退药。

四、 结束语

门诊西药房退药现象有一定的客观性,但也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可通过采取相应的方法和措施,减少或缓解部分门诊西药房退药事件的发生,降低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新阶段,门诊西药房将面临更多的问题和挑战,归其一点对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药学服务是医院医疗体制改革中谋求生存的重要手段。相信通过整改,我国门诊西药房退药问题得到减少或缓解。

参考文献

[1]于美玲.王永春.等.我院门诊西药房退药原因分析及对策[J] .中国药事,2009,21(6);
586.

[2]刘全锋.门诊西药房退药处方情况分析及解决对策[J] .中国药事,2009,23(7):722.

中西医结合门诊范文第4篇

总体规划

基地位于主要城市道路交叉口的东南角,用地南侧为拉萨河。规划将医院主体建筑分解为4层的门急诊医技楼、9层高病房楼和2层裙房,总图布局简洁明快。高层病房楼布置在用地东南面,病房楼远离城市道路同时临近河道,有利于隔离道路噪音,并充分利用沿河自然景观资源布置病人休闲疗养空间,同时在病房楼北侧留出较大的开敞空间。门急诊医技楼布置在用地西侧,布局方正。在城市道路交叉口处设有绿化停车场,形成开阔舒展的环境空间形态,减少大体量建筑的对城市空间的压力,优化城市空间形态。

交通流线

整个院区沿贡布塘路设有两个出入口:西侧主要作为门急诊医技楼的出入口;
东侧主要作为住院部的出入口。院区内沿用地设置主要消防环路,医院建筑内部出入口沿着医院环路布置。

空间及景观

本次规划布局中保留场地上的原有树木,着力搭建现代化绿色医疗平台。住院部入口广场是院区标志性的空间节点,方案在入口广场上结合保留树木,设有集中绿地,营造入口对称方整的形象,在医院的城市形象面上凸现出了绿色花园式的医院风貌。门诊楼内采用中心大厅串联东西庭院的手法,增加建筑与环境的接触融合,创造园林化的医疗空间环境,使主要的医疗空间最大化的与绿色庭院相互渗透,同时保证了更多功能用房的自然通风采光,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建筑设计

(1)门急诊医技楼:门急诊医技楼地上4层,中部为门诊大厅和公共交通空间,东西两侧串联了由门诊及医技科室形成的若干支空间。具体功能布局如下:一层门诊大厅内为挂号收费和门诊用房;
东侧为影像中心和急诊急救中心;
西侧为儿科门诊和具有独立出入口的感染门诊区,感染门诊严格实行医患分流制,防止交叉感染。二层西侧为外科和内科门诊;
东侧为输液大厅和检验科及CCU,输液大厅在夜间通过独立的楼电梯与急诊和急救区相连。三层西侧为妇产科和五官科,东侧为功能检查和病理科,其中病理科通过电梯和连廊与病房楼2楼的手术区相联系。四层北侧为皮肤科和藏医理疗科,东南侧为产房,并与住院部位于4层的产科相连,西南侧为办公区,办公区设有单独的出入口。门诊医技用房采用二次候诊模式,医护用房位于外侧,区域相对独立。

(2)病房楼:一层为住院部大厅,大厅内为出入院处和病员服务中心;
南侧为医院中心配液室,和配电室,消防控制室。二层为手术区:设有5台手术,苏醒室设有5床位,手术室采用洁污廊模式,中间走廊为清洁区,走廊为非清洁区。手术中心与中心供应、血库和病理均有直接连系。手术中心位于病房楼2层,与病区联系紧密,方便住院病人以最短的距离,最短的时间到达手术室进行手术。手术部医护人员内部用房充足,医护人员经专用入口,经换鞋、更浴通过二次换鞋进入手术区。三至九层为病房标准层。每个病区设有标准病房16间。其中床位数可以根据实际使用调整。病区医患用房分区明确,流线互不干扰。护士站位于病区入口处且靠近病区中部,既方便管理,又有利于缩短护士工作距离,提高工作效率。靠近病区入口处还设有病人活动用房和家属接待区为病人提供人性化的生活交流空间。另外在端头设置晾晒平台,满足衣物晾晒的需求。病房标准层垂直交通分区明确:在病人区域设置3部病梯供病人及探视家属使用;
在医护区域内,设药梯一部、污梯一部、污梯兼做消防梯。医患、洁污分用,安全高效。

(3)裙楼后勤楼:一层为营养中心,二层为中心供应,其中中心供应靠近病房楼的污梯和手术区的污廊,一楼设有专用的污物出入口。

中西医结合门诊范文第5篇

1.1证据确凿,违法事实清楚本案卫生执法人员

通过细致的现场检查、问询和调查,取得了充分的证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诊疗科目为中医);《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执业范围为中医);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门诊处方、门(急)诊病员登记表;药品等。调查发现,雎某中医诊所内无中草药,只有部分中成药,治疗多采用输液、打针、服用中成药及西药等方法;该诊所从2013年12月10日到2014年1月25日治疗的88名患者中,中医治疗率仅为40%,违反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综合以上情况,认定雎某中医诊所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从事诊疗活动的违法事实成立。

1.2法律适用恰当,处罚裁量合理雎某中医诊所

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因无收费票据、财务记录,无法计算其违法所得,考虑其超诊疗科目范围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未给患者造成重大伤害,情节较轻微,经合议,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警告、罚款人民币2500元处罚。雎某某中医诊所于2014年3月3日向工商银行仪征支行营业部缴纳了2500元的罚款,履行了处罚决定。

2建议与思考

推荐访问:门诊 中西医结合 五篇 中西医结合门诊【五篇】 中西医结合门诊(精选5篇) 中西医结合门诊是看啥病的

版权所有:耀景文档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耀景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耀景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120161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