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耀景文档网>范文大全 > 党建材料 > 2023打非治违汇报材料【五篇】(精选文档)

2023打非治违汇报材料【五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3-06-26 17:25:06 党建材料 来源:网友投稿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一律”的原则,突出一个“严”字,即严监管、严打击、严处罚,严格无证查处,落实帮扶措施,规范监管制度,边整治边规范,在整治中求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打非治违汇报材料【五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五篇】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范文第1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一律”的原则,突出一个“严”字,即严监管、严打击、严处罚,严格无证查处,落实帮扶措施,规范监管制度,边整治边规范,在整治中求规范,在规范中求发展,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的质量水平,促进食品生产加工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食品的重点整治,加大对重大食品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保持对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高压态势,集中力量**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监管难题,加快推动食品安全市场准入进程;
通过集中查处一批生产、销售无证食品违法案件,曝光一批劣质不安全食品,严厉打击一批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切实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

三、整治对象

本次整治工作以饮用水、豆制品、含乳饮料、茶叶等行业为重点打击产品,以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为重点打击对象,以添加有毒有害等非食用原辅材料为重点打击行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取缔无证生产饮用水企业,确保在年底前全面完成前28大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对企业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已列入目录管理且已到无证查处期的28大类食品的,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予以严厉处罚。

2、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企业一律依法关闭;
不合格食品一律销毁不准出厂上市;
查实的制售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一律严惩、曝光;
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一律实行监管责任倒查”的要求严格查处违法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在实施无证查处同时坚决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和添加有毒有害等非食品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一旦发现从重从速处罚。同时分别做好无证查处的后续工作:一是对于有证照(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下同)但根本不具备基本生产条件的,依法定程序建议同级卫生、工商部门撤销或吊销其证照,同时抄报市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
二是对于无证照或证照不齐的,会同工商、卫生部门依法取缔,同时抄报市政府和食品安全委员会;
三是凡涉嫌使用非食品原辅材料甚至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要立即封存成品、原辅材料、现场组织抽样,一经查实,一律移送公安部门处理并予以曝光。

3、落实帮扶措施,完善规范监管制度。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整合执法力量,落实责任。对于已处于停产整改并主动申领生产许可证及生产未到查处期食品的企业,按照区域监管责任的分工,制定专人落实帮扶措施,加快取证进度。对于符合食品加工小作坊条件的,经审查同意可列入小作坊监管,允许其从事特定的食品加工,但必须作出质量卫生安全公开承诺,并限定销售区域,今后逐步纳入全省统一的食品小作坊临时生产许可制度监管。凡发现允许有条件存在的食品小作坊加工的食品超出销售范围进入市场的,一律予以查处,并配合相关部门实行关停。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包括食品加工小作坊,必须实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申报制度,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必须坚持实行登记管理、目录监管和开业歇业申报等制度。

4、分类处理,从严打击务求实效。对新办的企业应及时做好指导服务,确保取证顺利,对经责令改正,无能力取证的要彻底关停。对豆制品企业既要做好准入工作,又要保护传统工艺:对不上市销售仅限本村消费的可列为小作坊监管,以后按照省局小作坊管理制度发放临时生产许可证;
对无能力取证的豆制品企业可鼓励与取证的龙头企业合作,变生产加工为经营户。同时明确本地区应取证的企业名单和工作进度,对拟列为小作坊监管的应报当地政府同意。对未能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及时将名单抄送相关部门,建议工商、卫生部门取缔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生产许可证。在进一步排摸、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并公布应关停、取缔的企业(小作坊)名单目录。

5、做好市场引导工作。整治中要加大监督抽查工作力度,制订抽查计划,重点抽查包括饮用水、茶叶、豆制品、含乳饮料等28类已进入无证查处期、涉嫌添加非食用原料的产品以及未列入省、市、区定期监督检查的产品。对检测结果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予以媒体公告,尤其是对检测不合格的企业一定要让辖区消费者了解信息,使这些具备生产必备条件,不能生产合格食品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自然淘汰关闭。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从现在开始至**年12月底,分三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年5月—6月)。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等宣传媒体,加大对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安全消费等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召开动员大会、各饮用水、豆制品、茶叶、含乳饮料等相关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座谈会,部署全市“严打”整治工作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年6月—11月)。按照既定方案要求,全面开展食品“严打”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饮用水、茶叶、豆制品、含乳饮料等行业无证查处工作,同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及非法加工小企业小作坊;
坚决取缔无证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坚决打击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和添加有毒有害等非食品原辅材料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和曝光,在进一步排摸、核实的基础上,提出和公布应关停、取缔的企业(小作坊)名单目录。

(三)总结提高阶段(**年12月15日前)。集中整治结束后,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并于**年12月5日前将整治的资料汇总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总结后上报市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此次集中打击行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局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成立关于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整治领导小组。王守根为组长,郑相春、刘东为副组长,章建新、郑天成、马金晓、瞿建荣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瞿建荣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加工食品行为整治工作方案和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协调。

各中队负责落实具体整治措施,做好典型案件的报送工作;
食品办负责提供整治相关资料及技术支撑,做好资料汇总及各类协调工作,并按时上报市局。

(二)主动争取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整治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及时开展宣传培训和现场指导,加强与乡镇政府以及其他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充分依靠政府协调各方的优势,尽可能整合各方监管资源,充分调动乡镇质管员和村居协管员的积极性,尽可能消除查处的“缝隙”、“盲区”。

(三)依法行政,重抓典型。各中队要严格按照办案程序规定,规范执法行为,敢于碰硬、敢打硬仗,突出抓大案要案,结合我局已开展的饮用水、“两打”及“强化原辅材料监管”等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各中队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司法机关移送制售假冒伪劣案件的程序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故意使用非食用原辅料生产加工食品行为的典型案例,对依法取缔的无证无照等黑窝点,坚决予以公开曝光,提高打击的威慑力。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范文第2篇

一、执法重点

1、重点产品:白酒。

2、重点行为:无证生产行为,使用不合格原辅材料生产加工行为。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冲击波,取缔一批无证而擅自生产白酒的违法行为,查处一批生产假冒伪劣白酒,打掉一批将非食用原料、违禁添加剂以及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等不合格原辅材料投入生产加工的企业或窝点,消除一批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白酒生产活动,增强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净化和规范白酒市场,大力推动改善社会产品安全环境。

三、时间安排:8月23日上午。

四、组织步骤

(一)调查摸底:调查辖区内存在无证生产白酒企业或窝点情况,取证后企业的使用原辅材料情况,违法企业具置,经营规模,法定代表是否在场,是否有前科,近段时间监督抽查是否合格等。

(二)组织实施

1、行动前准备:一是集中执法人员,做好分组分工,指定本小组信息联络人。联络人负责收集本小组各类信息,根据上级指令现场上报行动情况。各小组现场指挥员或稽查大队长及联络人要确保通信工具处于完好状况。二是执法装备设备准备;
三是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确定行动时间,出发路线,检查方式、检点。在确定时间时要注重考虑行动的提前量(市局将统一出击时间,在这时间前必需抵到现场)。四是根据需要与新闻媒体的联系。

2、现场检查:要注意发现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行为,取证后生产的产品不符合法定要求及非法使用原辅材料等行为,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使用甲醇、工业酒精、霉变米,是否有滥用香料香精和甜味剂等违法行为。对于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违法使用的原辅材料、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的工具、设备的,予以查封、扣押。对于存在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场所予以查封。对于需要检验的,要按规定抽取样品,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判定。

3、几种情况处理:一是暴力抗法,出现哄抢物品时,要进行现场物品的保护,对周边的群众进行法制宣传,同时报警,寻求公安机关支持;
二是造成执法人员受伤时,要设法锁定伤害执法人员的证据,积极开展自救,需要时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三是违法物品转移时,要查明去向,追回物品;
四是发现产品已流向市场时,要责令企业召回,通报并建议工商在市场上查处,向各地发出协查函等。

4、情况汇总上报:各小组信息员时刻注意收集本小组各类信息,做好随时上报的准备。

5、余波处理:各地根据掌握的线索,当日未查处完毕的,请继续开展执法行动。对发现违法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依照办案程序要求进行调查取证,从而进行行政处罚。

五、执法宣传

积极对执法行动进行宣传报导,但重要情况要履行报批程序;
可视情邀请新闻记者参与行动,新闻稿应经局领导审核把关后方可发表。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范文第3篇

一、工作目标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针对当前存在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无证生产,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重要工业产品、农资产品等不按强制性标准组织生产,以及制售在较短时间内形成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切实加大以食品为重点的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取缔一批工业产品制假窝点(责任单位:食品科)吊销一批不能持续保持必备条件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责任单位:标质科、食品科);
查处一批不合格食品和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稽查队);
查处并移送一批安全类产品区域性质量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责任单位:监督科、稽查队);
曝光一批制据点制劣企业黑名单(责任单位:法规科)保护和扶持一批优质产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责任单位:标质科);
宣传一批质量安全监管先进典型(责任单位:法规科)。同时,通过加强新闻舆论宣传,向社会各界展现质检部门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决心和能力,树立产品的形象,切实维护产品质量信誉,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推动经济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重点产品: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用包装容器及食品加工机械和设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管理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燃气用具、农资及农业机械、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絮用纤维制品,压力容器,游乐设施、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

重点环节:生产加工源头、仓储和经营性使用环节。

重点区域: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城镇集贸市场周边地区,区域性、集群性、辐射面广、质量问题比较多的地区。其中,蓝山的地条钢,祁阳、宁远、蓝山的烟花爆竹均为省局挂牌整治的重点。

三、工作任务

1、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对食品小作坊的治理整顿,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违法生产加工企业,坚决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乳制品、饮料等高风险食品的违法行为;
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和不能确保必备生产条件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督促获证企业持续保持和改进生产条件;
加强对食品生加工小作坊基本条件改造,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禁止使用定量包装,限定区域销售,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
对食品生产比较集中及质量安全问题比较突出的区域,开展区域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域监管责任制;
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年底,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都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产品上加贴QS标志;
小作坊全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基本消除使用各种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
基本遏止滥用防腐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县城以下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基本消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行为。

2、消费品等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家用电器等类涉及人体健康安全产品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行为,大力开展治理整顿。加强对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发证要求、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坚决查处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3C认证进行生产、销售以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无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坚决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产品质量问题比较突出的集中产地和专业市、监督抽查合格率低的地区、制售假冒伪劣比较严重的区域;
加大对重点产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扩大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
到今年年底,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材料、电线电缆、燃气用具、农资及农业机械、危险化学品等10类产品生产企业全部建立质量档案;
无证生产行为基本消除;
监督抽查合格率明显提高;
重点区域的制假售假重大违法活动得到杜绝。

3、絮用纤维制品专项整治。紧紧围绕供给高校新生的床上用品,救灾抢险、扶贫济困和集团购买的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以及再加工纤维等重点产品,围绕寄宿制高校宿舍、医院等集团购买单位、向高校或民政部门供货的企业等重点单位,围绕以往生产劣质絮用纤维制品和再加工纤维制品等重点区域或场所,严厉打击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使用禁用原料或限用原料、以非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冒充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集团购买者不依法履行进货验收义务以及再加工纤维中流入禁用原料、加工中脱色漂白、不按规定标注警示语或其化标识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棉花掺杂使假行为。

4、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企业、领域、企业、设备的治理力度。严格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重点突出、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全面准确掌握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种类、数量和状况,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和安全隐患治理台账,落实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动态管理。整改一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治理一批事故隐患逐一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对无法整改的要坚决予以查封或没收,对违法行为要逐一立案严肃查处。

5、区域性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一是集中整治假冒伪劣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是集中整治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突出的区域;
三是集中整治敏感、易出问题产品生产、加工集中的区域,以彻底解决制售假冒伪劣建法行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为目标,以区域整治为抓手,组织力量,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通过打击、整治、帮扶、规范,集中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行业性、区域性问题,实现长治久安,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发展。

6、扶优扶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大扶优扶强工作,做到打扶结合,促进区域经济的健康发展。采取有效措施,鼓励引导扶持企业创中国名牌、国家免检、湖南名牌等名优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制订具有市场竞争力、高于国家现行标准的企业标准。对于这些企业要作为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的重点保护对象,主动帮助这些企业严厉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并适时组织名优产品质量展示报道,引导社会消费。

四、组织领导

此次集中行动由市局负责统一组织,各县局负责落实。市局成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吴启旺局长任组长、贺建民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王新民副局长、高守凯副局长和李红兵副局长任副组长,监督科、食安科、特设科、法规科、标质科、计量科、计财科、办公室、市局稽查支队、市直相关技术机构的主要负责为成员。

领导小我责统筹安排和协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一部署有关重大活动,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监督科。监督科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日常事务、材料汇总、与省局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事宜的衔接,负责消费品等工作产品质量安全、絮用纤维制品客观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行动的部署、督导、检查验收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公告,负责执法打假的管理和指导,配合做好相应宣传工作;
食安科负责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督导、检查验收,配合作好相应宣传工作;
特种设备科负责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督导、检查和验收,配合做好相应宣传工作;
法规科负责集中行动的整体宣传策划、组织、实施和执法打假的法律咨询服务;
计财科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经费保障;
办公室负责集中组织整治行动的信息采集、汇总、使用及后勤保障工作;
市稽查支队负责全市大要案的查处和市局打假宣传的配合工作;
市直相关技术机构负责集中整治行动阶段的样品检测和技术支撑。各县局要按照市局模式,成立相应机构,搞好集中整治行劝的组织领导。

五、实施步骤

整个集中整治活动历时五个月,十二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月日至月上旬)。市局按照省局会议精神和总体方案要求,进行层层动员和部署。同时,各县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尽快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市局相关科室按照总体方案分工要求,尽快拿出五个专项整治的具体方案和宣传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为集中行动阶段(月中旬至月底)。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市局组织实施,县局具体执行的要求,上下结合,统一联动,认真抓好五个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掀起打假治劣新高潮。市局适时将派出督导工作组下基层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市局每月定期组织召开一次全市集中整治情况调度会,全面收集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调整下一步工作思路。调度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各县局执行市局各有关方案的工作进展情况和本地下一阶段的实施意见;
二是各县局的在地方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宣传部署情况;
三是各县局在集中整治工作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是可供省局和市政府参考使用的具有较高价值的信息。

第三阶段为督导检查阶段(月初至月底)。按照各有关方案分工要求,市局相关科室结合市局督导工作安排,密切与各督导小组的工作联系,统筹安排并协调全市督导工作,认真组织各自负责的专项活动的督导和检查,及时发现好的做法,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防止集中整治工作走过场。

第四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月初至月中旬)。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不搞评比,但要组织验收,对工作开展好的县局市局将进行表扬,对工作开展较差的县避要通报批评。各县局还要对集中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回头看。对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组织回访,防止死灰复燃,并将集中整治情况和各个专项整治情况以书面材料的形式于月日前上报市局。由市局汇总上报市政府和省局。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各县局要切实加强集中整治行动的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督促落实。要尽快按照市局总体要求,拿出切合本地实际的行动方安,进一步明确本地的重点产品,重点区域及本地集中活动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同时,要将整个活动方案向地方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协调有关部门,有效开展工作。

2、加大力度,务求实效。一要大胆实践,勇于创新。不断改革传统工作方式方法,尽快适应重心下移和前移的工作方式,敢于开创工作新思路、新局面。二个狠抓制假源头,铲除制假窝点。针对个案,要实施精准打击,个个击破;
对发现的制假制劣窝点,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铲除不安全产品的生产加工源头。对发现的有证有照企业造假的,该吊销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坚决建议吊销相关证照。三要查办大案要案,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同时要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够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四要建立名优企业联系制度,加强与名优企业联手打假。积极探索更加有效的机制,保护名优企业合法权益,保护知识产权,坚决遏止制假违法行为。五要加大监督抽查的频次和力度。各县要根据本县质检机构的承检能力针对重点产品,突出安全类指标,加大抽查的覆盖面、频次和比例,及时发现质量问题,依法严肃处理抽查中发现的严重不合格产品生产加工企业。

3、搞好宣传,服务大局。集中整治阶段的宣传由市局统一组织策划,全市一盘棋,一个声音。坚持“长流水、不断线”的宣传方式,每月市内各大媒体要有质监部门执法检查、服务企业、打假治劣的身影和声音,要通过举办新闻会、典型案例的曝光、重要问题的深度报道、名优产品展示等形式,把“做”与“说”进行有机结合,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引导消费,鼓励先进,展现质监服务社会、服务企业的良好形象。各县局也要按照市局统一宣传方案要求,在当地媒体进行有效宣传。在整个集中整治阶段,每月市局稽查队和每个县局要提供-个窝点,供市局领导带队打假和宣传使用,这是一项政治任务,不能讲价钱,要服从和服务大局。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范文第4篇

一)加强食品药品整治和监管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召回制度。

一要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全面贯彻落实将于年6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等环节的监管,促进食品安全水平稳步提高。

种植养殖环节,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行动,实施产地环境安全评价和监控,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包装标识等制度;
查处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化肥、兽药、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
健全农业规范标准体系,做好相关认证和标准化试点。

生产加工环节,健全食品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认可体系,加强食品认证标志和产品监督,强化食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
严厉惩处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行为;
整治小企业、小作坊,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企业。

流通环节,加强市场日常监管和巡查,打击非法进口食品行为;
加强庙会、旅游区、车站、码头等重点场所食品销售的管理,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杂店、小摊点的监管力度,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行为。

餐饮消费环节,加大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力度,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强化原料索证验收制度,重点改进对学校食堂、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餐馆的卫生监管,查处非法使用劣质食用油、添加剂和不合格调味品等行为。

二要加强定点屠宰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的行为;
严厉打击屠宰病死猪、出售病害猪肉行为,严格监督定点屠宰厂(场)执行生猪入厂检查验收、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和无害化处理制度情况;
严肃查处定点屠宰厂(场)冷藏和运输病害猪肉的违法行为。

三要严格规范酒类市场秩序。贯彻落实酒类经营质量准入、进货台账和索证索票等制度;
清理规范酒类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
严厉查处仿冒他人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等“傍名牌”行为。

四要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围绕中药注射剂、血液制品、疫苗和安全风险较大的医疗器械等品种进行重点整治。严格执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打击虚假申报行为,严格审评审批药品。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管,规范广告行为,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故的监测。

五要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各级政府要对本地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定期评估分析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研究制订相应监控措施,狠抓落实并加强监督检查;
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二)加强农村市场监管

一要保障农村市场食品药品安全。加强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整顿和各种食品批发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无证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行为。继续扎实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双百市场工程”扩大“农家店”覆盖面,提高农村商品配送率,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监督网建设,鼓励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面向农村配送药品;
支持零售企业向农村延伸网点。加强农村药房规范化建设。二要净化农资市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添加剂、农机及零配件等行为。加强农村市场价格监管工作,依法打击农资市场存在价格串通、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从生产源头加大对农资、建材、家电下乡产品等重点涉农产品的专项打假与治理工作力度。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开展定点农资市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继续开展“毒鼠强”等剧毒鼠药的清缴置换。

三)全面整治以路为市,占道经营行为

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于已经建有市场的乡镇,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进店、行商入市;
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要重视建立蔬菜、西瓜等季节性农产品交易市场。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对外开放的新形象。

四)稳定市场物价,确保灾后重建和国家重点建设项目

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在灾后重建的关键时期,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倒买倒卖、发国难财的违法行为;
二要加大政府采购和物资调运的力度,有力支援兰渝铁路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全市灾后重建项目。

五)规范烟草市场秩序

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非法加工烟丝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烟草市场监管力度,改进监管方式,创新客户管理服务模式,切实解决无证经营等问题。强化部门协作,完善烟草市场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由公、检、法、工商、烟草等部门组成的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联席会议、案情分析会议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提高打击涉烟犯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完善系统内联动联查机制;
加强对烟草执法人员和专卖人员的全面培训。

六)进一步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

一要围绕进出口、展会、定牌加工、商品交易市场、印刷复制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二要加大对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特别是涉农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侵犯农产品注册商标和地理标志专用权的违法行为。三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推进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继续推动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和计算机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工作。四要加强宣传和培训。办好“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工作;
培训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断增强运用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七)打击商业欺诈

一要继续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力度。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以及农资、社会集资等领域和地方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介为重点,加强广告审查、监测和广告环节的监管;
落实广告审查、广告活动主体市场退出、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广告企业资质认证和广告审查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媒体广告责任制,强化审查责任,引导媒体加强自律。二要突出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汽车和商品房交易等领域,严惩各种形式的欺诈行为。三要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打击无证行医,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以及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四要严厉查处农资销售、农村医疗卫生等领域存在商业贿赂行为。严厉查处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等商业欺诈行为,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八)积极开展汽车市场整治

完善车辆在销售、挂牌入户和使用方面的政策规定,解决“黑车”上路的问题,从根本上遏制无牌无证车辆蔓延的趋势;
加强车辆产品审查和对机动车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非法改装、买卖伪劣车辆和配件及伪造车辆合格证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针对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其他整治

一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排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扎实推进“隐患整治年各项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二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建材、汽车配件、成品油、酒类、化妆品、手机等行为,遏制非法拼装车、地条钢”黑心棉”反弹势头。清理非法、虚假认证,严惩逃避强制性产品认证行为。三要整顿土地、文化、建筑、房地产、旅游市场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银行个人理财等业务,打击银行业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打击非法发行股票和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等行为,整治非法境外期货和变相期货。规范保险业经营行为,整治保险理赔难、销售误导和骗保骗赔。打击非法集资。查处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违规收结汇等外汇违法行为。惩治虚开和接受虚开增值税发票、做假账、账外经营等偷逃骗税行为。打击进出口货运渠道价格瞒骗以及加工贸易和减免税货物进口中的各类走私活动。开展化肥、医药、电力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收费等专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一)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

一要依托现有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建立连接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检察机关和上下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案件管理信息系统,全力推进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二要完善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线索通报、案件交接、联合办案、法律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规范行政查处、移送、立案、侦查、等行为。上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查办案件的监督、指导。

二)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组织形式多样、贴近实际、惠及群众的诚信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

二要推进诚信制度建设。以部门的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结合执法需求,推动市场监管信息的互联共享。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综合治理失信行为。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强化诚信自律,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一要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监督,及时公布重大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二要发动群众自主维权。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查办和举报奖励力度,方便群众打假维权。支持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发挥自律维权和社会监督作用。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范文第5篇

下面,我汇报一下今年以来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情况。

原有非煤矿山企业31家,大部分非煤矿山企业采矿许可证到期,国土资源局注销了7家非煤矿山企业的采矿许可证,新批了市富伟石料厂和市木石镇鑫源石料厂2家采矿许可证。今年4月份,富伟石料厂和鑫源石料厂办理领取了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有非煤矿山企业26家。由于环境整治等因素,目前允许生产的采石场共17家,主要集中在木石、官桥、柴胡店和东沙河4个镇境内。其中,木石镇6家,官桥镇2家,柴胡店镇5家,东沙河镇4家。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局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安排部署,围绕“六抓六好”的工作思路,不断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了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稳定。

(一)理清全年工作思路。今年,我们确定了非煤矿山行业“六抓六好”的工作思路,即:抓源头管控,把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行政许可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
抓基层基础,把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条件巩固好;
抓日常监管,把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规范好;
抓专项整治,把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突出问题解决好;
抓依法治安,把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非法违法行为治理好;
抓职业卫生,把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治脏”行动开展好。

(二)及时贯彻上级指示。4月20日,市局召开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之后,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按照市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市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抓责任”百日集中整治活动方案》和《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并于23日在柴胡店镇召开非煤矿山“百日集中整治”现场会,公安治安大队、国土资源局、11个有山镇安监中队和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市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非煤矿山打非治违抓责任百日集中整治活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等近期的重点任务,对做好下一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要求。

(三)多措并举防范事故。一是关口前移抓预防。严格非煤矿山新建企业“三同时”工作,督促企业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建设,确保不产生新的安全隐患。认真按照省政府213号令和有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帮助企业完善软件材料,改善现场条件,严格行政许可初审,及时为市富伟石料厂、市木石镇鑫源石料厂两家新建采石场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集中精力查隐患。组织开展春季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以非煤矿山企业采场工作帮、边坡角、台阶高度为整治重点,全面提高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指导督促各有山镇、市直有关部门加大对非煤矿山及其相关行业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检查频次,监督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三是监管注重全过程。春节后,我们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非煤矿山复工督查的通知》,周密部署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工作,继续开展了“五个普遍”活动,即:普遍进行一次复工前的调查摸底、普遍进行一次复工前的设备检修、普遍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隐患自检自查、普遍进行一次职工复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普遍进行一次非煤矿山企业复工检查验收工作。各有山镇安监中队对企业复工进行验收后,我们于3月上旬对全市非煤矿山春节后复工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确保各采石企业的复工安全。

(四)提高标准规范生产。根据市局工作安排,在非煤矿山和相关行业继续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新增2家非煤矿山企业确保通过五级标准化验收,力争所有规模以上建材行业通过市级及以上标准化验收。春节后,我们及时安排部署了标准化创建工作,收集整理了验收新标准下发给有关镇街部门和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同时,加大已通过枣庄市级安全标准化验收企业的动态管理,充分发挥安全标准化对企业安全工作的规范约束作用。

(五)始终做好应急准备。精心组织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工作预防性检查,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熟悉救援环境与发现消除事故隐患相结合的形式,深入各采石场进行预防性检查,重点检查各类安全隐患、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和“三违”情况、应急预案制定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通报采石场和镇安监中队,跟踪监督整改。对一些重大的安全隐患,由安监中队、采石场及专业救护队联合商定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处置方案,限期整改到位。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与市局领导的要求相比,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企业安全意识仍待提高。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资金投入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不细致,职工劳动防护不够规范。二是安全隐患依然存在。企业安全基层基础比较薄弱,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三违”现象时有发生,安全隐患仍然存在。三是按标准化运行还不自觉。个别企业在通过标准化验收之后,没能按照安全标准规范运 作,安全管理水平保持不够。四是安全教育培训力度不够。部分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没能有效开展,职工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步打算

推荐访问:打非 汇报 材料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五篇】 打非治违汇报材料(精选5篇) 打非治违工作情况汇报

版权所有:耀景文档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耀景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耀景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120161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