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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12篇)

时间:2022-11-22 18:40:04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12篇)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  单位谈心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12篇),供大家参考。

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12篇)

篇一: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

  单位谈心谈话制度

  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交通事业全面开启“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征程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原则,根据不同对象、不同情况,从沟通、勉励、告诫等不同角度,有针对性地进行。

  二、谈心谈话方式

  谈心谈话方式,以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部分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干部职工谈心谈话、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为主,一般进行个别谈话,也可进行集体谈话。谈心谈话根据需要专题安排,也可与任职谈话、免职谈话、诫勉谈话、信访谈话一并进行。

  三、谈心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内容可根据需要灵活掌握,既突出重点,又兼顾全面。

  (一)了解谈话对象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及本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工作的情况。

  (二)了解谈话对象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

  (三)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取谈话对象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篇二: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

  谈心谈话制度

  3篇

  谈心谈话制度

  3篇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d,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以下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谈心谈话制度3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谈心谈话制度1为及时掌握党员思想状况,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党组织每半年开展1次谈心活动

  二、党员干部有思想波动时要及时与其谈心,消除思想障碍。

  三、党员干部家中有困难时要主动与其谈心,交流感了解其困难并帮助解决。

  四、党员干部对党组织工作有不同意见时,要及时与其谈心,消除化解矛盾,增强团结统。

  五、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遇到麻烦时,要通过组织谈心,寻求解决办法。

  六、党员要通过谈心向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问题,党组织应及时解决。

  七、党员与党员之间有矛盾和分歧时,要主动谈心化解矛盾,消除隔阂,增进团结。

  八、谈心谈话要做好记录。

  谈心谈话制度2谈心谈话制度

  3篇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这是总结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内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成功实践,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探索运用这一形式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逐渐积累和形成了一整套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政治优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打下好的基础。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关键是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所在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入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落实《准则》提出的谈心谈话制度

  3篇

  "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一般要做到"三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准则》提出,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这是对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要真心诚意接谈,满腔热忱沟通,决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以各种理由推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党组织不能放松。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就必须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扎实。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在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许多地方和单位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组织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间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普遍谈心;有的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有的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谈心谈话制度3支部书记要做到"四必访四必谈",即:党员干部员工伤病住院必访、遇特殊困难必访、家庭重大纠纷必访、发生意外事故必访,岗位调整变动必谈、思想波动必谈、违章违纪必谈、受表扬或批评必谈。

  党支部班子成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四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1.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

  谈心谈话制度

  3篇

  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范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2.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3.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4.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三)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

  (四)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内容仅供参考

篇三: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

  XX公司党支部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党支部与党员、党支部班子成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进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体现,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

  党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多形式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沟通思想、及时提醒、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四条

  谈心谈话的四个层面:

  (一)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

  (二)班子成员之间

  (三)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

  (四)党员与党员之间

  党支部的谈心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谈话范围扩大到干部群众。

  第五条

  谈心谈话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相互平等原则。党支部书记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

  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讲出真话实话。

  (二)诚恳诚实原则。谈话时彼此之间要开诚布公、真心实意、敞开思想、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四)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五)教育疏导原则。谈心谈话要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六)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指出改正的办法,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放下包袱,振作精神。

  (七)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谈话内容。

  第六条

  谈心谈话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采取上门或电话等方式。个别谈话采取“一对一,谈个性”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采取“一对多,谈共性”或“多对多,齐座谈”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

  谈心谈话分为定期谈话和适时谈话。定期谈话每半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和12月进行,可结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进行。适时谈话由各层面谈话主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每名党员每年适时谈话不少于2次。

  第八条

  谈心谈话采用双向互动的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约谈。党支部书记认为有必要时应找党员谈心,发现党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党员约谈有关领导,必须逐级进行。

  第九条

  因公在外或流动在外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于的确不能面谈的同志可进行电话谈话;对于行动不便的党员可实行上门约谈。

  第十条

  谈心谈话内容要深入具体,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特点,做到有所区别、各有侧重,坚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党支部班子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做党员的表率。

  第十一条

  定期谈话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征求意见。谈话人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的批评意见。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要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积极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二)交流思想。谈话时要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切实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透。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会隔阂,达成思想共识。

  (三)帮助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改正。

  (四)了解困难。党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党员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在政策范围内帮助解决。

  第十二条

  党支部班子成员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谈话:(一)工作变动;(二)群众反映;(三)履职不力;(四)遇挫遇难;(五)生活困难;(六)精神不振;(七)出现矛盾;(八)思想偏离;(九)违纪违规;(十)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其他需要谈话的适时安排。党员中出现上述情况时,由党支部班子成员及时谈话。

  第十三条

  党员申请约谈,可以指出领导干部的问题和不足,也可以反映个人在思想上的困惑、工作上的想法、生活上的难处,以及其他需要向上级领导反映的情况。

  第十四条

  谈心谈话由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实施。全体党支部成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谈心谈话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工作,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举措和要求,将制度落到实处。

  第十五条

  党支部要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党员要做好谈话记录,及时总结,有针对性地提高谈话质量。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及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反复研究,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解决;对谈话中反映的个人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责成有关班子或党员认真整改。

篇四: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

  谈心谈话制度

  V:1.0精选制度整理

  谈心谈话制度

  2022--66--8谈心谈话制度

  ****医院党支部

  谈心谈话、谈话提醒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内组织生活,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及时掌握了解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动态,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委谈心谈话、谈话提醒制度》,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谈心谈话、谈话提醒的分工

  (一)谈心谈话的分工

  原则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落实

  三必谈

  谈心谈话分工。

  1、第一类必谈:医院党支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必谈,每年开展至少2次。

  2、第二类必谈: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每年开展至少2次。

  3、第三类必谈: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谈,每年开展至少3次。根据需要,可适当扩大谈心谈话对象的范围,一般扩大到分管部门副职。

  此外,医院领导班子成员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不限次数。

  (二)谈话提醒的分工

  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不限次数,一般每季度谈话提醒不少于1人次。

  谈心谈话制度

  二、谈心谈话、谈话提醒的原则

  (一)谈心谈话的原则

  1、实事求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本着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干部成长负责的态度,开展谈心谈话。

  /52、以诚相见。坚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注重听取谈心谈话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诚恳指出存在问题,敞开交流探讨看法,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3、教育疏导。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本着防微杜渐、治病救人的态度,适时提醒、告诫、引导谈心谈话对象,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要充分肯定工作成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区别对待。坚持因人而异、因势利导,根据谈心谈话对象的不同情况和特点,进行有针对地谈心谈话,做到有的放矢。

  (二)谈话提醒的原则

  1、抓早抓小。坚持把谈话提醒作为党员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手段,将抓早抓小工作摆上党风廉政建设突出位置,对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

  2、挺纪在前。坚持突出重点要求,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高线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底线,提醒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谈心谈话、谈话提醒的内容

  (一)

  谈心谈话的内容

  谈心谈话以交流思想、沟通情况、交换意见、提醒帮助为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遵守党的政谈心谈话制度

  治纪律情况;2、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3、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反对

  四风

  情况;

  4、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5、推进医院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6、征求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7、沟通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误解和矛盾,增进理解和信任;8、如谈心谈话对象有下列情况的,也应列为谈话内容。

  ①工作岗位或分工发生变化时;

  /5②工作中发生重大意见分歧时;

  ③工作中出现明显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时;

  ④家庭或个人生活发生重大变故时;

  ⑤在干部群众中有明显不良反映时;

  ⑥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情况。

  (二)谈话提醒的内容

  谈话提醒的内容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规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六大纪律

  和落实党风廉洁建设

  一岗双责

  的要求。

  新任职、即将退休或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和人、财、物权较集中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比较集中或民主测评满意度较低的党员干部,要重点安排谈话提醒。

  四、谈心谈话、谈话提醒的方式

  (一)谈心谈话的方式

  谈心谈话制度

  1、集体谈话。针对存在的共性问题,可进行集体谈话。

  2、个别谈话。针对存在的个性问题,可进行个别谈话。

  3、个人要求谈话。党员、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可主动提出谈话要求。

  (二)谈话提醒的方式

  1、咬耳扯袖

  。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进行提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2、红脸出汗

  。对一些轻微违规违纪、未达到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的问题进行告诫。

  五、谈心谈话、谈话提醒的要求

  (一)谈心谈话的要求

  1、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要把谈心谈话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强化检查督促,确保取得实效。

  2、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注重日常,当好表率。

  /53、对谈心谈话中涉及或反映的重要情况、重要意见、重大事项,必要时可向医院党支部进行通报,或提交医院党支部集体讨论研究。

  4、要坚持谈心谈话报告制度,谈心谈话结束后,谈话人或谈话对象要如实填写《*****医院党支部谈心谈话记录表》,及时反馈给院办公室汇总存档管理。

  (二)谈话提醒的要求

  1、谈话提醒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手,要把谈话提醒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做好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2、要正确领会抓早抓小的精神实质,处理好抓早抓小与从严治党谈心谈话制度

  的关系,避免以谈话提醒代替纪律处分,做到

  抓小

  不

  放大。3、要坚持谈心提醒报告制度,谈话提醒结束后,要及时填写《****医院党支部谈话提醒记录表》,并在每季度20日前反馈给院办公室汇总,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附件:

  1、*****医院党支部谈心谈话记录表2、*****医院党支部谈话提醒记录表

  附件1:

  :

  谈心谈话制度

  *****医院党支部谈心谈话记录表

  谈话时间

  谈话地点

  谈话人

  所在部门及职务

  谈话对象

  所在部门及职务

  谈话类型

  □第一类必谈

  □第二类必谈

  □第三类必谈

  □其他

  /5谈话内容

  (要点)

  备注:1.此表由谈话人或谈话对象填写,开展谈心谈话后及时交院办公室汇总存档。

  2.谈话内容(要点)要以对话形式进行记录,可加附页。

  3.第一类必谈,是指医院党支部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必谈;第二类必谈,是指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第三类必谈,是指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分管科室领导干部必谈。

  谈话人(签名):

  谈话对象(签名):

  谈心谈话制度

  附件2:

  ****医院党支部谈话提醒记录表

  被谈话人

  职

  务

  工作单位

  谈话人员

  记录人

  地

  点

  时

  间

  谈话内容

  谈心谈话制度

  /5

篇五: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

  谈心谈话制度六个必谈

  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条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推动集团公司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不断加强改进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廉政谈话是党组织从关心、提醒、教育、保护干部职工出发,对干部职工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履行职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尚达不到党纪处分的轻微违纪行为,运用谈话方式教育提醒、诫勉纠错的一种措施。

  第三条

  实行廉政谈话,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预防、关口前移、动态监督”的原则,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其增强廉政意识,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党员干部。

  第四条

  廉政谈话主要包括:任职廉政谈话、日常廉政谈话和警示廉政谈话。

  第五条

  根据信访举报、风险防控、巡察等实际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廉政谈话的初步意见,2016/5报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一)任职廉政谈话,是指对新提拔、聘任任职到主要岗位的党员干部职工的廉政谈话。

  (二)日常廉政谈话,是指对集团管理的各部门、各一级权属公司班子成员的廉政谈话。

  (三)警示廉政谈话,是指对出现思想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尚不需要纪律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政谈话。

  第六条

  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任职廉政谈话。重点围绕干部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廉政准则、自觉接受监督、改进和转变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方面进行的廉政提醒。

  (二)日常廉政谈话。重点围绕分析本部门、单位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廉洁从政要求以及集团公司党风廉洁建设规定要求等方面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

  (三)警示廉政谈话。重点围绕存在的思想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认真分析的基础上,指出表现及危害性,帮其警醒,并对其整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第七条

  廉政谈话种类运用:

  (一)任职廉政谈话。集团各部门及权属公司新提拔、聘任任职的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决定任命的组织部门2016/5在任命决定下发后15日内,进行廉洁谈话,也可与提拔任职谈话一并进行。谈话可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方式。

  (二)日常廉政谈话。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适时进行。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也可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领导班子考核进行。

  (三)警示廉政谈话。发现思想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进行警示廉政谈话:

  1、政治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淡漠,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比较严重的;

  2、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精神懈怠、作风漂浮、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不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履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方面,群众有反映问题的;

  4、不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或有群众反映和举报的;

  5、有其他需要进行警示廉政谈话情况的。

  第八条

  实施警示廉政谈话,纪检监察部门要明确主谈人,并提前2天将《廉政谈话提醒通知书》送达谈话对象所在单2016/5位的党组织或谈话对象本人。

  第九条

  警示廉政谈话时,主谈人应向谈话对象说明原因,认真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必要时可

  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主谈人根据谈话对象的解释说明和掌握的情况,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改正要求。

  第十条

  廉政谈话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谈话对象要向纪检监察部门书面报告主要问题的改正情况。

  第十一条

  纪检监察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廉政谈话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没有改正或改正效果不明显的,予以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

  对仍不改正,并在群众中、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违规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从重或加重处理。

  第十二条

  对实施廉政谈话的要求:

  (一)实施廉政谈话一般不少于两人;

  (二)廉政谈话前做好谈话内容的调查核实工作,掌握了解情况,确保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坚持实事求是、正面教育的原则,对廉政谈话对象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

  (四)严禁向廉政谈话对象泄露举报、发现问题者的姓名、2016/5身份等信息;

  (五)廉政谈话的谈话记录(需经本人核实)由进行约谈的部门归档保存;

  (六)廉政谈话中了解到的重要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三条

  廉政谈话对象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

  谈话,不得借故推诿、拖延;

  要正确对待组织的批评和帮助,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

  不得对举报者、发现问题者打击报复。对违反廉政谈话纪律的,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集团纪检监察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16/5

篇六: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

  .中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

  党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政治生活,强化党监督,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监督条例》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市住建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建立并完善谈心谈话制度,是发扬党、增进党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和形式,是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

  各党支部要把谈心谈话作为关心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达到沟通思想,扬长抑短,提高组织力,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

  谈心谈话的围对象

  第四条

  坚持党谈心谈话全覆盖,党组、党委、支部必1/.须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都要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第五条

  领导干部中出现以下八种情况时,党组及直属单位党委书记必须及时约谈。按照“一岗双责”原则,根据需要也可联合、委托分管领导或纪检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一)工作变动,主要是指按照管理权限,在领导干部离任、退任或岗位职务发生变化、调整情况时必谈;

  (二)履责不力,主要是指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不到位,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推进各项工作不得力,工作进度滞后、任务完成不理想时必谈;

  (三)不良反映,主要是指发现党员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在党员、群众中出现有关党员干部不良反映情况时必谈;

  (四)违规违纪,主要是指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被通报批评或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遇挫遇难,主要是指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特别是加强队伍建设、推进重点攻坚任务中遇到困难时必谈;

  (六)生活困难,主要是指党员干部自身或家庭成员生活遇到困难、发生变故,思想、情绪出现波动时必谈;

  (七)精神不振,主要是指在工作中精神萎靡、干劲不足、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组织纪律散慢时必谈;

  2/.(八)出现矛盾,主要是指在党员干部之间存在矛盾纠纷或重大意见分歧,团结协作可能会受到影响时必谈。

  第六条

  党支部委员和普通党员中出现以下六种情况时,党支部书记必须及时约谈:

  (一)先锋作用缺失,在完成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支持配合中心工作等方面不够主动,未起到模带头、先锋表率作用时必谈;

  (二)组织观念淡薄,在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参加组织生活等方面存在问题时必谈;

  (三)党员意识不强,党员出现参与封建迷信、无理上访、越级上访、集体性事件、打架斗殴、参赌涉赌等情况时必谈;

  (四)违反规章制度,存在违反党纪国法,社会主义道德,受到批评教育、组织处置、纪律处分时必谈;

  (五)群众反映较多,党员义务履行不够到位,党员作用不够明显,群众反映比较突出,被评为不合格党员时必谈;

  (六)思想情绪波动,党员在家庭、工作、生活中遇到具体困难,出现思想波动、情绪低落情况时必谈。

  第三章

  谈心谈话的主要容

  3/.第七条

  谈心谈话要按照“见人见事见思想”的原则,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敞开心扉、打开心门、摆开事例、说开话语,达到消除隔阂、诫勉提醒、帮助提高的目的,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容:

  (一)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时每位党员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对自己的批评意见,多方面听取和分析自己的缺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二)诫勉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尤其是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党员,党组织书记要出于公心、严肃认真地指出问题,及时地帮助咬耳扯袖、提领醒脑;

  (三)交流思想,谈话中要深入沟通交流,谈出真实心声,说出真心话语,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感情;

  (四)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与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发现的实际困难主动给予帮助,体现党关心关爱。

  第四章

  谈心谈话的方式方法

  4/.第八条

  谈心谈话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第九条

  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党员领导干部生活会前进行。局班子成员之间、党支部书记与支委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的谈心谈话一般安排在年末党员组织生活会或党员党性定期分析、评议党员工作前进行,也可结合党日活动单独组织开展。

  第十条

  党支部书记认为必要时可随时找党员干部谈心,主动征求意见和及时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对党员干部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有关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开展谈心谈话。

  第十一条

  对因公出差、生病住院、行动不便等情况的党员要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约谈,如另行约定时间地点面谈、上门约谈、或视频约谈等。

  第五章

  谈心谈话的基本原则

  第十二条

  相互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党组书记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和5/.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

  第十三条

  诚恳诚实原则。谈心谈话者彼此之间要解除彼此思想顾虑,使谈话双方能够坦诚相见,推心置腹,讲出真话,讲出心里话,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四条

  实事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第十五条

  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第十六条

  教育疏导原则。谈话要善于启发谈话对象自己教育自己。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第十七条

  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振作精神,轻装前进。

  第十八条

  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6/.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尊重其对自已的信任,注意为其,不要随意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第十九条

  经常及时原则。要把经常性定期谈话与有针对性的不定期谈话结合起来,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善于发现问题,抓早抓小,对苗头问题及时告诫、提醒,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章

  谈心谈话的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

  局党组以及各支部要认真制定谈心谈话方案及计划,并区别谈心谈话对象职务、岗位、阅历、年龄和受教育程度的不同,因人而异、因事而异,精心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吐真情、讲实话,带头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为党员群众作出表率。

  第二十二条

  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级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对工作被动、敷衍了事、态度不认真的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的,要采取相应的组织措施,予以严肃处理,确保谈心谈话活动长期、有效的开展。

  第二十三条

  谈心谈话要实行痕迹化管理,参与谈心谈话党员干部都要对应做好工作记录。领导干部要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工作办法要求,做好纪实记录,留存相关验证材料,作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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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

  只做精品

  谈心谈话制度规定

  一、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围绕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二、谈心谈话对象主要是: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普通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职工群众之间和支部指派专人与入党积极分子等的谈心谈话。

  三、支部班子成员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X人次。除党支部指派专人谈话外,各层级之间要主动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年谈心谈话不少于X人次。

  四、谈心谈话应坚持平等、诚恳、求实、党性、与人为善、实效、尊重信任的原则。谈心谈话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增进理解,促进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五、谈心活动要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要做到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有矛盾摩擦的必谈、存在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的必谈等“五个必谈”。

篇八: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

  “谈心谈话”制度

  1.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2.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3.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

  4.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活动。

  5.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

  6.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就多次谈。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篇九: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

  为切实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生活状况,密切联系群众,加强沟通理解,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特制定《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关心爱护、激励教育为主要形式,通过开展及时的、经常的谈心谈话活动,促进上下级之间和同志之间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交流感情、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消除误会、增进团结、共同提高,从而建设一支和谐奋进、忠诚尽责、公正清廉、求实创新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推进枣强地税事业不断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领导干部要放下架子,以平等的心态与谈心对象进行交流,不得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对谈心对象所提出的批评意见,必须采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不得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二)求实原则。评价他人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带任何个人偏见。开展自我批评,必须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讲实情、说真话,不轻描淡写、浅尝辄止,不避重就轻、避实就虚,不就事论事、自我解脱。对存在的误解,要如实说明情况,及时消除误解。

  (三)实效原则。开展谈心活动,必须注重实效,要注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谈成绩不谈问题、只谈集体不谈个人。要通过努力,使谈心真正谈出正气、谈出和谐,谈出感情、谈出团结,谈出干劲、谈出进步。

  (四)尊重信任原则。谈心双方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同志式双向交流互动,彼此间要敞开思想、坦诚相见,真心实意、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谈心一方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将自己不希望让别人知道的一些心里感受、情感秘密谈了出来,另一方必须为其保密,不得将其个人隐私泄露给他人。

  三、谈心谈话的时机

  本单位干部职工有下列情况,单位领导应及时进行谈心谈话:

  (一)工作岗位交流、职务任免或退休时;

  (二)受到重要表彰、奖励或受到批评、惩处时;

  (三)工作遇到较大困难或挫折时;

  (四)家庭生活发生特殊情况时;

  (五)发现或被举报有违纪、违法等问题时;

  (六)领导班子有不团结苗头或干部之间出现较大矛盾时;

  (七)临时工作人员被辞退时;

  (八)干部职工主动要求找领导谈心时。

  除以上情况外,各级领导干部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与分管单位和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定期谈心谈话。

  四、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谈心的内容应是多方面的,包括交流双方对重大问题的认识和看法,个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相互之间征求意见、沟通思想、说明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对方就某些问题提高认识,或对某些问题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

  (一)日常谈心谈话的主要内容

  1.了解谈心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发现谈心对象存在的缺点和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正的办法和要求。

  3.征询谈心对象对自己和单位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帮助自己查找存在的问题,剖析存在问题的根源。

  4.交流思想,倾听谈心对象呼声,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沟通彼此的思想和感情。

  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消除彼此间的误解和隔阂,化解相互间的分歧和矛盾,增进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

  6.其他认为必须谈心谈话的事项。

  (二)不同时机的谈心谈话内容:

  1.干部提拔任用时。重温党的宗旨,要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密切干群关系,勤政务实,并依据民主测评考察结果,转达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希望。

  2.干部岗位交流时。做好思想工作,引导干部从全局的角度对待工作岗位的调整,鼓励干部在新的岗位上开拓进取、建功立业。

  3.干部职工受到表彰奖励时。教育干部职工正确对待荣誉和成绩,要求戒骄戒躁、谨虚谨慎、再创佳绩。

  4.干部职工受到挫折、遇到困难时。鼓励干部职工振作精神,放下思想包袱,总结教训,努力工作。

  5.干部职工之间有矛盾、隔阂时。要了解情况,分清是非,化解矛盾。

  6.干部职工被举报有违法、违纪等问题时。要让干部职工讲清问题,澄清事实,自我批评,自我纠正。

  7.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时。要帮助查找问题根源,提高责任意识,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8.当干部职工主动提出谈话要求时。要听取意见,讲清道理,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

  五、谈心谈话的基本方式

  (一)局领导班子成员,由党组书记负责谈心谈话;机关及基层单位负责人一般由分管局领导负责;其他人员一般由部门领导负责;特殊情况下的干部谈心,由局党组确定。

  (二)采取定期与不定期谈心谈话相结合。一般情况下,采取个别谈心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以采取集体谈的方式进行。

  (三)干部本人主动要求领导谈心谈话的,一般由领导本人进行,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进行。

  六、谈心谈话的要求

  (一)谈心谈话要严肃认真,态度鲜明。既要坚持原则,又不回避矛盾,还要坦诚热情。允许干部职工对谈话内容提出不同意见、解释或说明,对干部职工提出的重大问题和意见,要认真做出解释,并搞好跟踪了解,及时反馈谈话效果。

  (二)党组书记与其他班子成员之间的定期谈心谈话,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与中层干部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并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与一般干部谈心谈话。

  (三)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机关股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每半年应进行1次谈心谈话,与其他干部职工谈心谈话人数每年应达到三分之一以上。

  (四)机关和基层单位正、副职之间的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单位正职(或委托副职)与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每半年进行1次。

  (五)机关和基层单位正、副职之间,以及单位正职(或委托副职)与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谈心谈话,应由谈心谈话领导对谈心谈话对象、时间、事由进行记录,对不涉及个人隐私的谈心谈话主要内容,也应记录。《谈心谈话记录》作为单位日常考核内容,督导组要加强对谈心谈话活动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各单位要对谈心谈话情况定期进行总结,确保谈心谈话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

  谈心谈话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重要形式。《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提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这是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集中性教育和经常性教育中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活动成功实践,丰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针对性、有效性的有效抓手。对于营造党内积极健康的思想交流和交锋良好氛围,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具有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们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注重探索运用这一形式开展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逐渐积累和形成了一整套好经验好做法,为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政治优势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各级党组织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组织引导党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形成良好政治生态打下好的基础。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关键是要敞开心扉,以诚相见,见人见事见思想。要带着问题谈,班子成员之间要经常开展谈心,主动亮明自身存在的问题,诚恳指出对方的问题,相互交换对所在领导班子存在问题的看法,深人探讨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对一些有误解、有分歧的问题要敞开谈。要出以公心同志式地谈,有话讲在当面,有什么问题就提什么问题,是什么问题就摆什么问题,推心置腹、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共同提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落实《准则》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带头谈”的要求,一般要做到“三必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必谈。省、市、县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还要分别和市、县、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谈心。对存在问题的领导班子,上级党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谈话,一次谈不好就多次谈。《准则》提出,领导干部“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这是对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要真心诚意接谈,满腔热忱沟通,决不能流于形式,更不能以各种理由推托。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基层党组织不能放松。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来自每名党员的先进性。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落实到每

  个支部、每名党员,就必须把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扎实。要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多种方式,有组织地在支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许多地方和单位利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民主评议党员等契机,组织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间逐一谈心,党支部负责人和党员普遍谈心;有的对外出流动党员采取电话沟通等途径,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有的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上门谈心,主动关怀,扶贫帮困。这些好的做法,值得借鉴和推广。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爱护干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一级抓一级,分级负责的办法。局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正副调研员一般由局主要领导负责谈心谈话;局机关科室和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一般由各分管局领导负责谈心谈话;一般职工由科室站负责人谈话。

  第三条

  谈心谈话内容主要包括:向干部转达组织的关心和问候,了解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情况,肯定工作成绩,反馈有关群众评价和社会议论,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听取干部本人的情况说明,征求干部的有关意见和建议等。

  第四条

  谈心谈话可根据工作需要灵活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但遇下列情况必须及时找干部谈心谈话:

  1、干部在理解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精神和局党组工作部署出现偏差时。

  2、干部职务发生变动和退休时;干部个人遇有重大变故事项时;在人事调整中,干部进入考察范围,但没有任用时。

  3、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

  4、年终考核进行民意测评,干部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之和超过三分之一时。

  5、发现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不健康苗头时;有重要信访反映时。

  6、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活动,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基本满意两项之和不足三分之二时。

  7、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前。

  8、遇到其他需要谈心谈话的情况时。

  第五条

  谈心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个别谈心谈话等方式进行,干部个人也可主动向有关领导提出谈心谈话要求。

  第六条

  领导同志在谈心谈话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详细了解被谈心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性格特点,把握好谈心谈话重点,因人而异开展谈心谈话。

  第七条

  谈心谈话对象应端正态度,在谈心谈话过程中主动、真实反映客观情况和个人想法,虚心接受被指出的缺点和不足,对需要作出书面说明的事项应及时按要求说明。

  第八条

  谈心谈话的内容应当记录存查并按规定保密,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重要问题,负责谈心谈话的同志要及时向领导和党组织汇报。

  第九条

  对谈心谈话中涉及干部个人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要尽力解决,对被谈心谈话人存在的问题,要跟踪了解改进情况。

篇十: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

  只做精品

  支部经常和集中谈心谈话制度

  一、经常性谈心谈话

  (一)组织形式:根据需要,灵活安排,可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等方式进行。

  (二)主要任务: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相互之间,交流思想、交换意见、解决问题。

  (三)有关要求:党支部书记要做到“四必谈”,即党员思想出现波动时必谈,党员犯错误或受处分时必谈,党员遇到困难或挫折时必谈,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时必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和党员谈心谈话,主动接受党员、干部约谈。经常性谈心谈话对方法步骤无硬性要求,可不拘泥于形式。

  二、集中性谈心谈话

  (一)参加范围:党支部全体党员。

  (二)组织频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一般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进行。

  (三)主要任务:深入谈心交心,沟通工作生活情况,互相听取意见,指出问题和不足,指明努力方向,达成思想共识,促进共同提高。同时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

  (四)方法步骤:党支部提前发出通知,拟定谈心谈话提纲,要求每名党员

篇十一: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

 谈心谈话制度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促进团结友好,制订本制度。

  一、中心党委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十二个月组织党员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使谈心谈话活动常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谈话内容关键围绕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提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谈话对象关键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组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和所分管部门责任人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群众之间谈心。

  四、谈心谈话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和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员、对自己有意见人和优异模范谈心交心,经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每位党员每十二个月主动提议谈心不少于10人次。

  五、党员领导干部要充足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每个月和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2次,每十二个月和分管股室和联络校支部党员、群众普遍谈心谈话不少于1次。

  六、谈心谈话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和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谈话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必谈,立即告诫

  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订方法,振作精神,主动改善;三是工作生活困难必谈,帮助处理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温暖,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促进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预防矛盾扩大化。

篇十二:谈心谈话制度集体座谈传达精神可以吗

 谈心谈话制度三篇

  谈心谈话制度一篇

  一、党支部结合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困难群众、离退休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党支部书记每年与支部党员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

  五、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六、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

  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团结;

  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七、认真如实填写谈心谈话登记表。

  谈心谈话制度二篇

  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工作、作风上出现的问题,促进干部的健康成长和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和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内容

  1、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情况及班子成员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工作情况。

  2、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一心一意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情况。

  3、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对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等情况。

  4、本单位开展党风党纪、从政道德等党风廉政教育情况。

  5、对群众有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核实,并就领导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6、对我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反映有关问题。

  7、其他需要提醒谈话的内容。

  二、谈话对象

  场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党委“四职”干部。

  三、谈话方法

  谈话以个人交流谈心为主,每年3-4次。涉及轻微违纪问题的,根据纪委常委会的意见对该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四、几点要求

  1、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认真学习上级有关重要文件、领导重要讲话及各项党政纪条规,正确认识和对待廉政谈话,不断增强党纪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努力做到廉洁从政。

  2、谈话对象要把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认真查摆在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廉洁勤政、领导方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进行对照和反思,并加以整改。

  3、谈话对象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汇报自己的学习和廉洁自律情况,以及如何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切实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情况。

  4、每次谈话后,乡纪委将谈话记录进行整理,统一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谈心谈话制度三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员、党组织班子成员、党员与党员、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联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团结奋进的政治环境,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结合花溪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具体体现,是发扬党内民主、增进团结、推动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是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

  各级党组织要把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多形式的谈心谈话活动,达到沟通思想、及时提醒、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目的。

  第二章

  范围对象

  第四条

  谈心谈话的四个层面:

  (一)各级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负责人之间;(二)班子成员之间;(三)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四)党员与党员之间。

  第五条

  各级党组织的谈心谈话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谈话范围扩大到干部群众。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六条

  谈心谈话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相互平等原则。党组织书记要以平等的心态和人性化的方式与谈心谈话对象进行交流,创造良好谈话气氛,解除彼此思想顾虑,讲出真话实话。

  (二)诚恳诚实原则。谈话时彼此之间要开诚布公、真心实意、敞开思想、推心置腹,虚心接受对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事求是原则。谈心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不能因其工作做出成绩而姑息其错误,也不能因其错误而否定其成绩。

  (四)突出实效原则。谈话内容要有针对性,力戒空泛。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谈话对象的不同特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做到有的放矢,注重实效。

  (五)教育疏导原则。谈心谈话要解决思想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一时思想不通或有抵触情绪的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说服教育,帮助提高思想认识。

  (六)治病救人原则。对犯错误的党员,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指出改正的办法,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吸取教训,改正错误,放下包袱,振作精神。

  (七)尊重信任原则。谈心谈话要相互尊重、相互信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谈话内容。

  第四章

  方式方法

  第七条

  谈心谈话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必要时也可采取上门或电话等方式。个别谈话采取“一对一,谈个性”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采取“一对多,谈共性”或“多对多,齐座谈”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

  谈心谈话分为定期谈话和适时谈话。定期谈话每半年进行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和12月进行,可结合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或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进行。适时谈话由各层面谈话主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每名党员每年适时谈话不少于2次。

  第九条

  谈心谈话采用双向互动的方式,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约谈。党组织书记认为有必要时应找党员谈心,发现党员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应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党员约谈有关领导,必须逐级进行。

  第十条

  因公在外或流动在外的党员要约定时间、地点进行面谈。对于的确不能面谈的同志可进行电话谈话;对于行动不便的党员可实行上门约谈。

  第五章

  内容及要求

  第十一条

  谈心谈话内容要深入具体,针对谈心谈话对象的特点,做到有所区别、各有侧重,坚持见人见事见思想,不以一般性沟通代替谈心谈话、不以谈具体性事务代替思想沟通、不以谈自己代替谈对方。党组织班子要主动与其他同志谈心,带头查摆问题、落实整改,做党员的表率。

  第十二条

  定期谈话重点突出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征求意见。谈话人要毫不隐瞒地亮明自身问题,并虚心诚恳地征求对方的批评意见。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要认真研究,及时回复。要从有利于工作的角度出发,积极吸收、采纳正确的意见和建议。

  (二)交流思想。谈话时要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不拐弯抹角、不遮遮掩掩,切实把问题谈开、把思想谈通、把意见谈透。尤其是对存在的意见分歧和思想疙瘩,要深入交换意见、反复沟通,消除彼此间的误会隔阂,达成思想共识。

  (三)帮助提醒。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指出对方存在

  的问题,坦诚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同志改进提高;对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和普遍性问题及时提醒,帮助改正。

  (四)了解困难。党组织书记与班子成员、党员群众谈心谈话时,要注重了解对方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对党员个人提出的实际困难,要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在政策范围内帮助解决。

  第十三条

  党组织班子成员中出现以下情况时,党组织书记必须及时谈话:(一)工作变动;(二)群众反映;(三)履职不力;(四)遇挫遇难;(五)生活困难;(六)精神不振;(七)出现矛盾;(八)思想偏离;(九)违纪违规;(十)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其他需要谈话的适时安排。党员中出现上述情况时,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及时谈话。

  第十四条

  党员申请约谈,可以指出领导干部的问题和不足,也可以反映个人在思想上的困惑、工作上的想法、生活上的难处,以及其他需要向上级领导反映的情况。

  第十五条

  按照谈心谈话“多对多,齐座谈”的方式,县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每季度到所联系乡(镇)、社区召开一次座谈会,了解基层情况,关

  心基层干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每季度乡(镇)、社区党员领导干部到所联系村(居),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到所联系点召开一次座谈会,深入了解基层党员,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帮助解决问题。

  第六章

  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谈心谈话由各级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谈心谈话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工作,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举措和要求,将制度落到实处。

  第十七条

  各级党组织要建立谈心谈话台账,党员要做好谈话记录,及时总结,有针对性地提高谈话质量。对谈话中反映的共性及普遍性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反复研究,通过建章立制予以解决;对谈话中反映的个人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责成有关班子或党员认真整改;对谈话中反映的涉及违规违纪违法的问题,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核。

  第十八条

  谈心谈话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党建目标考核,作为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的必要内容。区委组织部对各级党组织的谈心谈话进行指导,实行定期督查或不定期抽查,对于不按本制度执行的给予通报、约谈、函询等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中共花溪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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