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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律师座谈会法官发言(5篇)

时间:2022-11-20 15:2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法院律师座谈会法官发言(5篇)法院律师座谈会法官发言  法院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  法院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发言稿,发言稿的格式由称谓、开场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律师座谈会法官发言(5篇),供大家参考。

法院律师座谈会法官发言(5篇)

篇一:法院律师座谈会法官发言

  法院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

  法院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在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发言稿,发言稿的格式由称谓、开场白、主干、结尾等几部分组成。如何写一份恰当的发言稿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首先感谢院党组给我这么一个机会,能在这里和大家一起交流学习。我想说明的是:我讲的不一定对,只是我在法院工作十多年来的心得和体会,抛砖引玉,希望能引起大家的思考。我想说明的第二点是,我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还有很多地方做得不好,在座的院领导、中层领导、年轻同志都是我的老师,都值得我学习,院领导、中层领导的工作经验、方法等都是我要学习的地方,年轻同志的知识结构、电脑技术等都值得我学习。

  我是个有很多缺点的人,我能从书记员先后顺利成长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没出现大的错误,都离不开院领导的培养、同事的帮助支持。我现在能审理一些案件,没出现大的错误,都是向领导同事学习、请教的结果。因此我认为,在工作学习中,哪怕有再多缺点,如果能善于向领导、同事请教,就一定能有所进步。

  第一个经验是,尊重理解当事人,才会赢得当事人对你的尊重理解。

  尤其是对受害人一方的当事人更是如此。俗话说,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法官跟当事人之间也是这样。尊重当事人,就是在心态及言行上对当事人平等相待,具体说就是文明礼貌接待当事人,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意见。理解当事人就是对当事人的委屈、处境表示同情理解,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同情心、正义感,相信你会为他主持公道的。

  英国最伟大的作家与艺术家奥斯卡·王尔德说过,理解别人,是求得和平的重要因素。赫尔利说过,人与人之间,原存在许多隔膜与怀疑,唯有理解是化隔膜为知己、释怀疑为良友的桥梁。可见人与人之

  间理解的重大效用,我并不是说要和当事人成为知己、良友,而是说理解当事人,最起码可以消除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消除当事人对法官的怀疑。因为当事人跟你之前也不认识,没有交情,打官司对当事人一家来说是大事,这么重大的事由你来负责,你能力怎么样?人品怎么样?能否公正办理此案?当事人在心里都是打问号的,当事人就是通过你的言行举止来判断你是什么样的人,能不能公正办案的。如果你对他的诉求没有耐心听,他就会认为你更不会对他的诉求予以重视,如果你对他的痛苦表现得麻木不仁,他会认为你更不会帮他主持公道的。

  记得20**年我在刑二庭工作时,承办了一起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通过阅卷发现,被害人的亲属在信访,被告人的亲属也在信访,我很奇怪,同时意识到这个案件不好办。我告知被告罗某的妻子有权委托辩护人,罗某的妻子抱着身患红斑狼疮的五岁女儿过来见我,哭着说孩子治病没有钱了,更没钱委托律师,遇到这种事,日子没法过,她一个外地嫁过来的女人快撑不过来了。我首先对她说你这种情况确实不好办,你一个女人确实不容易,对她的遭遇表示同情,然后向她询问了罗某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得知罗某幼时父亲早逝,母亲改嫁,有个叔叔在外地经商,小有成就,罗某的爷爷年岁已高,我鼓励罗某妻子想办法度过难关,并给她讲了法律规定,为罗某指定法律援助,让她不要信访,配合我找罗某的爷爷、罗某的叔叔帮忙,尽量与被害方达成调解协议,为从轻处罚罗某创造条件。她同意了。

  随后我通知被害人的亲属过来,被害人的妻子张某一见我眼泪流个不停,情绪非常激动,说张某一个好好的人一下子变成植物人,家里全靠他经营小餐馆维持生活,罗某把他撞伤了逃逸,到现在一分钱不给,也没人去看一眼,为了给丈夫治伤,家里的积蓄全用完了,还多了几万元的债务,见此情景,我也不好直接给她讲法律规定,先去倒了一杯水递给她,等她情绪稍稍平静一点后,我说:你的心情我完全能理解,这事摊在谁身上谁都难以承受,不仅给你家造成了经济上的巨大损失,给你及家人精神上也造成巨大的.痛苦,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了,无法挽回,你及家人一定要坚强,不能再把你们的身体搞坏了。

  她听到我说的这些后,心情好了许多,又说姓罗的太没良心了,肇事后逃逸,是我们找了很多人才把姓罗的找到,到现在一分钱不给等等。我一直听她说完后,对她说:请放心,法院一定会依法公正的处理此案,我会尽最大努力做罗某家人的工作,让他们尽最大能力赔偿你的经济损失。我接着问她,罗某的家庭经济状况怎样?打听过吗?她说罗某个人可能不是很有钱,但罗某的叔叔有钱。我说你继续打听罗某的家庭情况及财产情况,如果发现罗某有其它财产及时告诉我,我们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先予执行,同时你先回去,我们给你指定法律援助,让法律援助律师给你好好算算,按法律规定,应该得到多少赔偿,好不好?你有什么情况随时给我打电话。

  后来她了解到罗某女儿身患红斑狼疮的事实,了解到罗某一直不听话,罗某的叔叔放弃了罗某的情况,我也将我与罗某爷爷、叔叔沟通的情况及时给她反馈,并表示我再找罗某的户族有威信的人出面做工作试试,总之,我把怎么做工作的过程全部反馈给张某,后来我把让罗某的妻子去求罗某的叔叔,把到看守所让罗某亲自给其叔叔打电话承认错误,保证以后好好做人,求其叔叔帮忙的过程也反馈给张某的妻子,这个案件办了近六个月,最后双方终于以十万元达成调解协议,罗某也获得了**处罚。我记忆最深的是张某的妻子同意以十万元结案时对我说的话,她说:余法官,说实话,十万元连医疗费都不够,但是我知道你已尽全部力量了,我能感受到你为我的事操了不少心,也只能这么多了,能挽回一点损失就挽回一点,真的谢谢你。听到张某的这番话,我很欣慰,欣慰的是我做的艰苦工作得到了她的尊重、理解、认同。

  只要你重视当事人的感受,理解当事人的痛苦,让当事人感受到你把他的事当回事,为他的事尽心尽力了,也会赢得当事人对你的感激、信任和理解,他自然会配合你的工作。

  第二个经验是,不抱怨,反思自己,改变自己,才能解决问题。

  在审判工作中由于自己的工作方法、经验、沟通等原因,当事人的误解、错误理解、不懂法等原因,使工作陷入困难是经常发生的,遇到这些困难、麻烦怎么办?抱怨是没有用的,逃避是逃避不了的,是你的工作还得你自己干,改变别人也是很难的,还是反思自己,从自身找原因,改变自己最为重要,看看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哪里需要一些调整。从改变自己开始,最后会发现,自己改变了,自己的世界也会改变。

  我认为,我一直没把自己改好,遇到事情还是冷静不下来,前段时间还和一位律师因向证人发问的问

  题当庭发生争执,事后见面双方都有点不好意思。后来我主动给这位律师打电话表示道歉,表示愿意庭后跟他探讨对证人如何发问认识上的差异,这位律师表示自己也有错,不该不听审判长的指挥。

  几天前,我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原、被告双方都是湾邻,都是七十岁左右的老年人,起因是,原告在位于被告屋后自己的自留地上栽种有小树苗,被告认为小树苗妨碍其修缮房子,就没征求原告意见把小树苗砍掉了。原告发现小树苗被砍后,怀疑是被告夫妻所为,到被告家门口骂人,被告夫妻听到后出来与原告对骂,接着双方发生厮打,被告夫妻二人把原告按到在地殴打,原告喊救命,被告夫妻二人把猪粪塞进原告嘴里,事后派出所调解不好,让原告到法院起诉。开庭之前,我就给被告的儿子做了很多工作,被告的儿子表示愿意调解,愿意赔偿一部分钱,我给原告的儿子打电话,问是否愿意调解的事,原告的儿子说太忙,具体情况跟他父亲联系。庭审之后我问原告是否同意调解,原告表示按诉讼请求的金额26000元一分不少,见状,我单独给原告做工作,说你也有过错,不该骂人,再说判决的再多,被告夫妻二人年龄这么大,家里一贫如洗,哪有钱赔你,原告听后表示要跟被告打官司到底,说被告夫妻二人打他一个,最可恨的是不该往他嘴里塞猪粪,我说被告是不对,但是判得再多,拿不到钱怎么办,不管怎么说,原告就是不愿让步,我只好让双方先回去。

  事后,我在想,明明调解对原告是有利的,法律规定、道理都跟他讲清楚了,为什么原告就是不明白呢?是我哪儿说得不够好吗?经过反思,感觉可能是自己在抚慰原告的感情上不到位,一味强调调解对他有利,不调解拿不到钱,还说他不该骂人有过错,虽然说的是实话,但让原告觉得自己受了这么大的委屈还让他少钱,让他被迫同意

  调解,咽不下这口气,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是打气官司,为了争一口气,只有把当事人的气理顺了,案件也就好处理了。想明白这点后,我又单独把原告及原告的哥哥喊到法院,说:把你们喊过来,耽误你们的时间了。原告和他的哥哥立即说,不耽误时间,你也是为我们的事。我又接着说,喊你们来是商量你们这个案件怎么处理,原告一听到案件,就又强调说自己一个人被两个人打,还往其嘴里塞猪粪,事后也不道歉,一分钱也不给,欺人太甚。听他们说完后,我说你说得对,被告夫妻二人的确太过分了,再怎么样,也不能往人嘴里塞猪粪的。被告夫妻二人把人家树苗砍了也不打声招呼,事后也不跟你说一下,确实做得不对,夫妻二人打一个人,把人家打倒在地,还往人家嘴里塞猪粪,真是太不应该了。原告听我这样说,心情才好受点。我接着又说,我听说你以前是生产队队长,村里的人都说你这人心眼好,刀子嘴豆腐心,说你的几个儿子也教育得不错,也比较讲理。原告立即说我们家里的人最讲理。我说,你打官司主要是为了争口气对不对?你不是在乎钱。原告说:是的,当初在派出所调解时,派出所让他们拿一万元钱就算了,他们一分都不拿,你说气人不?我说是气人,太不讲理了,不过你这个案件怎么处理好呢?我觉得处理事情还是理智一些,现实一些,权衡利弊,怎么处理后果对自己有利怎么处理,你们说对不对?原告回答说对,然后我再耐心地给他们讲法律规定,讲执行等等,他们都很配合,愿意让我尽最大努力做工作。这个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

  法官在工作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各种各样的困难,只有从自身找原因,不断调整自己,改变自己,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改变自己的世界。

  第三个经验是,永远保持乐观的心态,不怕苦,不怕累,才能不断完善自我。

  我认为,保持乐观的心态一是要相信以后会更好,相信法官职业的未来一定会更好,相信自己未来一定会比现在更好;二是在工作中不管遇到多少困难,我相信都能解决。

  十几天前,我在同学微信群里看到一个演讲视频,是马云针对香

  港年轻人关于创业方面的演讲,我听了五遍,马云说他在与被认为世界上了不起的几位大人物如李嘉诚、比尔盖茨等接触发现,这些人物都有几个共同点,一个就是乐观的心态,对工作,对困难,永远保持乐观的态度,永远相信人类的未来会越来越好,所有的问题都会解决。另一个就是这些取得辉煌成就的人在成长过程中都是吃过很多苦、受过很多累的,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就是在不断遇到问题、挫折和挑战,不断思考问题、战胜自我、解决问题、完善自我的过程。当然我并不是说我们一定要取得多么辉煌的成就,只是想说不管干什么,如果怕吃苦、怕受累,你是干不出什么事的。

  其实在工作中谁都有烦恼,书记员有书记员的烦恼,审判员有审判员的烦恼,庭长有庭长的烦恼,院长有院长的烦恼。远看别人都很快乐,近看都一样,我当书记员的时候,整天记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送达,校对判决书,宣判,装订档案,感觉很辛苦,觉得当审判员多好啊,开个庭,阅一下卷宗,写个判决书就行了,其余的都是书记员干,后来当审判员了,下班时间当事人也打你电话,要求怎么怎么,不然就信访等,总担心自己把案件办错了,最后感觉当书记员虽然辛苦,但干的都是直活,下班了就什么都不用操心,又认为当庭长挺好的,案件可以交给审判员办理,自己想办就办,不想办就不办,现在我虽不是庭长,但在履行庭长的职责,觉得当负责人真操心啦,什么事都找你,最后又觉得当审判员只要把自己承办的案件办好就行了,不用操别的心。

  其实人生是一种经历,不管在什么岗位工作,对你自己来说都是你人生特有的独一无二的经历,抱着乐观的心态,认真对待,充实度过,不虚度年华,才是应有的人生态度。我认为,当书记员的时候,就要尽所有努力把书记员的工作干好,不管大小案件,简单的还是复杂的,都能胜任,都能快速完整、详略得当的记下来,当审判员的时候,就尽最大的努力当个优秀的审判员,不管什么案件都能办,都能办好,当负责人的时候,就尽最大的努力把庭里同志团结好,把庭里各项工作干好,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让领导放心。审判事业的性质决定了审判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各种各样的烦恼,因为审

  判员整天面对的是各种纠纷,各种矛盾,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处理纠纷,处理矛盾,和不同的人打交道是你的日常工作,怕劳心费神就干不了审判工作,没有好的心理素质,也干不了审判工作。

  不办复杂案件,不与难沟通的当事人打交道,永远也学不到真本领,审判员正是通过在处理各种各样的纠纷矛盾过程中不断思索解决方法,与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打交道过程中不断学习沟通方式等,不断增长才干,提高情商的。只有用积极乐观的心态对待工作,对待困难,不断克服困难,才会最终收获快乐!收获尊重!

篇二:法院律师座谈会法官发言

  法院工作经验交流发言稿

  首先谢谢院党组三院给我这么一个机会,能在这里和所有人一起交流学习。我想说明的是:我讲的不一定对,只是我在法院工作十多年来的心得和体会,抛砖引玉,希望能惹起大家的思考。我要是说明的第二点是,我在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还有很多省分做得不好,在座的院领导、中层领导、年轻同志都是我的老师,都值得我学习,院领导、中层领导的工作经验、方法等都是我要学习的地方,年轻同志的知识结构、电脑技术等甚至值得我学习。

  我是个有很多局限性的人,我能从书记员先后顺利成长为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没出现大的错误,即便离不开院领导的培养、同事的帮助支持。我现在能二审一些案件,没出现大的错误,都是向领导同事研习、请教的结果。因此我认为,在工作学习中,哪怕有再多缺点,如果能善于向领导成员、同事请教,就一定能有所进步。

  第一个经验是,尊重理解当事人,才会赢得当事人对你的尊重理解。尤其是对受害人一方的当事人更是如此。俗话说,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法官跟当事人之间也是这样。尊重当事人,就是在心态及言行上对当事人平等相待,具体说宴请就是文明礼貌接待当事人,耐心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意见。概括当事人就是对当事人本案的委屈、处境感到遗憾理解,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同情心、正义感,相信你会为他主持公道的。

  英国著名作家最值得尊敬的作家与艺术家奥斯卡·王尔德说过,理解别人,是推得和平的重要因素。赫尔利说过,人与人之间,原存在许多隔膜与怀疑,唯有理解是化隔膜为老友、释怀疑为良友的桥梁。可见人与人之间理解的重大实际效果,我并不是说要和当事人成为知己、良友,而是说理解当事人,起码可以消除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隔阂,消除当事人对法官的怀疑。因为当事人跟你之前被害人也不认识,没有交情,打官司对当事人一家讨债来说是大事,这么极其重要的事由你来负责,你能力怎么样?人品怎么样?能否公正办理该案?当事

  人在心里都是打问号的,当事人就是通过你的言行举止来判断你估测是什么样的人,能无法公正办案的。哭如果你对他的诉求没有耐心听,他就不会认为你更不会对他的诉求予以重视,如果你对他的痛苦表现得麻木不仁,他会认为你更不会帮他主持公道的。

  记得2021年我在刑二庭工作时,一起承办了一起刑事犯罪刑事案件,通过阅卷发现,被害人的亲属在信访工作,被告人的亲人也在信访,我很奇怪,同时意识到这个案件不好办。我告知被告罗某的有权委托辩护人,罗某的姐姐抱着身患红斑狼疮的五岁女儿女儿过来见我,哭着说孩子治病没有钱了,更没钱委托律师,遇到这种事,日子没法过,她一个外地嫁过来的女人快撑不过来了。我首先对她说你这种情况确实不好办,你一个女人确实不容易,对她的遭遇表示同情,然后向她询问了询问苏某的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等,得知罗某幼时父亲独子,母亲改嫁,嘛叔叔在外地经商,小有成就,罗某的爷爷三十余岁已高,我鼓励罗某冀望妻子想办法度过难关,并给她讲了法律规定,为罗某指定法律援助,让她不要信访,配合我找罗某的姐姐、罗某的叔叔帮忙,尽量与被害方达成调解双方同意,为从轻处罚罗某创造条件。她同意了。

  随后我通知被害人的亲属过来,被害人的妻子一见我眼泪流个不停,情绪非常激动,说张某一个好好的人一下子植物人,家里全靠他经营小餐馆维持生活,罗某把他撞伤了逃逸,到现在一分钱不给,也没人去看一眼,为了给丈夫治伤,家里的积蓄全用完了,还多了几万元的债务,见此情景,我也不好轻易直接给她讲法律规定,先去倒了一杯水递给她,等她情绪稍稍平静一点后才,我说:你的心情我基本上能理解,这事摊在谁脸上谁都难以承受,不仅给你家造成了经济上的巨大损失,给你及家人精神上也造成巨大的痛苦,但是好事已经发生了,无法挽回,你及家人一定要坚强,没法再把你们的身体搞坏了。她听到我说道的这些后,心情好了许多,又说姓韦的太没良心了,肇事后逃逸,是我们找了很多人才把姓罗的找到,到现在一分钱不给等等。我一直听见她说完后,对她说:请放心,法院一定会审理依法公正的处理此案,我会尽最大努力做罗某家人的组织工作,让他们尽重

  大损失最大能力赔偿你的损失。我接着问她,罗某的家庭经济政策状况怎样?打听过吗?她说罗某个菲律宾人可能不是很有钱,但罗某的弟弟有钱。我说你继续告之的家庭情况及财产情况,如果发现罗某有其它财产及时告诉我,我们可以采取保全措施先予执行,同时你先回去,我们给你指定法律援助,让法律援助律师给你再说好好算算,按法律规定,应得到多少赔偿,好不好?你有什么情况随时给我打电话。

  后来她了解到胡某女儿身患红斑狼疮红斑狼疮的事实,了解到罗某一直恶毒,罗某的叔叔放弃了杜林某某的情况,我也将我与罗某爷爷、叔叔沟通的情况及时给她反馈,并表示我再找罗某的户族有威信的人出面做工作试试,总之,我把怎么做工作的过程全部给张某,后来我把让罗某的妻子去求罗某的叔叔,把到看守所让罗某亲自给其叔叔打电话承认错误,保证以后好好做人,求其叔叔帮忙的过程也反馈给张某的妻子,这个案件办了近六个月,最后双方终于以十万元达成调解便协议,罗某也获得了假释处罚。我记忆最深的是张某的妻子同意以十万元时对我说的话,她说:余法官,说实话,十万元连医疗费都不够,但是我知道你已尽全部力量了,我能感受到你为我的事操了不少心,也只能这么多了,能挽回一点严重损失就挽回一点,真的谢谢你。听到张某的勃然大怒,我很欣慰,欣慰的是我做的艰苦工作得到了她的尊重、理解、认同。

  只要你重视当事人的感受,理解当事人的痛苦,让当事人感受到你把他的事当回事,为他的事尽心尽力了,时会也会赢得当事人对你的感激、信任和理解,他自然会配合你的组织工作。

  第二个经验是,不抱怨,反思自己,改变自己,才能解决问题。在审判工作中演算法由于自己的工作方法、经验、沟通等原因,当事人的误解、错误理解、不懂法等原因,使工作陷入困难是经常发生的,遇到这些困难、麻烦怎么办?抱怨是没有用的,逃避是逃避不了的,是你的组织工作还得你自己干,改变别人也是很难的,还是反思自己,从自身找原因,改变自己最为极其重要,看看自己哪里做得不够好,哪里需要一些适当调整。从改变自己开始,最后会发现,自己改变了,自己的世界也可改变。

  我认为,我一直没把自己改好,遇到事情还是冷静不下来,前段时间还和一位律师因向证人发问的问

  题当庭发生争执,事后见面双方都有点忍不住。后来我主动给这位律师打电话表示道歉,表示坦言急于庭后跟他探讨对证人如何发问认识上的差异,这位律师表示自己也有弄错,绝不会不听审判长的指挥。几天前,我纠纷案件审理了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原、被告双方都是滩邻,都是七十岁左右的老年人,起因是,原告在位于被告屋后自己的自留地上栽种有小树苗,被告认为小树苗妨碍其修缮房子,就没征求原告意见把小树苗砍掉了。原告发现小树苗被砍后,怀疑是被告夫妻所为,到被告这儿骂人,被告夫妻响起后出来与原告对骂,接着双方发生厮打,被告夫妻二人把本案按到在地殴打,原告喊救命,被告母女二人把塞进猪粪塞进原告嘴里,事后派出所调解不好,让原告到中院起诉。开庭之前,受害人我就给被告的儿子做了很多组织工作,被告的儿子表示愿意调解,愿意赔偿一部分钱,我给原告的儿子来电,问是否愿意人民调解的事,原告的儿子所说太忙,具体情况跟他父亲联系。宣判之后我问原告是否同意调解,原告表示按诉讼请求的所得金额26000元一分不少,见状,我单独给原告做工作,说你也有过错,不该骂人,再说判决的再多,被告夫妻二人年龄这么大,家里一贫如洗,哪有钱赔你,原告听后表示要跟被告打官司到底,说被告夫妻二人打他一个,最可恨的是不该往他嘴里塞猪粪,我说被告是不对,但是判得再多,拿不到钱怎么办,不管怎么说,原告就是不愿让步,我只好让双方先回去。

  事后,我在想,明明调解对原告是有利的,法律规定、道理都跟他再说了,为什么原告就是不明白呢?是我哪儿说得不够好吗?经过反思,感觉可能显然是自己在抚慰原告的爱情上不到位,一味强调调解对他有利,不调解拿不到钱,还说他不该粗话有过错,虽然说的是实话,但让原告觉得自己受了这么大的委屈还让他少,让他被迫同意

  调解,咽不下这口气,现实生活中会中都很多人都是打气官司,为了争一口气,只有把被害人的气理顺了,案件也就坏处理了。想明白这点后,我又单独把及原告的叔叔喊到法院,说:把你们喊过来,耽误你们的路程了。原告和他的儿子立即说,不耽误时间,你也是为我们的事。我又接着说,喊道你们来是商量你们这个案件怎么处理,原告一听到案件,就又强调说自己一个人六个被两个人打,还往其嘴里塞猪粪,事后也不道歉,一分钱也不给,欺人太甚。听他们说完后,我说你说得对,被告夫妻二人的确太过分了,再怎么样,也不能往人嘴里塞猪粪的。被告夫妻二人把人家树苗砍了也不打声招呼,事后也不跟你说一下,确实做得不对,夫妻二人打一个人,把人家打倒在地,还往人家嘴里塞猪粪,真是太不应该了。原告听我这样说,心情才好受点。我接着又说,我听说工分你以前是生产队队长,村里的人都说差劲你这人心眼好,刀子嘴豆腐心,直言你的几个儿子也教育得不错,也比较讲理。原告立即说我们家里的人最讲理。我说,你打官司主要是为了争口气对不对?你不是在乎钱。原告说:是的,当初在派出所调解之时,派出所让几万元他们拿十万元钱就算了,他们一分都不拿,你说气人不?我说是气人,太不讲理了,案件不过你这个案情怎么处理好呢?我觉得处理事情还是处理事件理智一些,现实一些,权衡利弊,怎么处理后果对自己有利怎么处理,你们说对不对?原告回答说对,然后我又耐心地给他们讲法律规定,讲执行等等,他们都很配合,愿意基层工作让我尽最大努力做工作。这个案件最终以调解结案。

  法官在工作中首席法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各种各样的困难,只有从自身找原因,不断调整自己,改变自己,才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改变自己的体育史。

  第三个经验是,永远保持谨慎的心态,不怕苦,不怕累,才能不断完善自我。我认为,保持的心态一是要相信以后会更好,相信律师高级律师职业的未来一定会更好,相信自己未来一定会比现在更好;二是在工作中不管遇到多少困难,我相信都能解决。

  十几天前,我在同学微信群里看到一个演讲视频,是马云针对香港年轻人香港特区政府关于创业多方面的演讲,我听了五遍,马云说他在与被认为世界上时了不起的几位大人物有远见如李嘉诚、比尔盖茨等接触发现,这些人物都有几个共同点,一个就是乐观的心态,对工作,对困难,永远保持乐观的消极态度,永远也许相信人类的预计未来会越来越好,所有的问题都会解决。另一个就是这些取得辉煌成就的人在成长过程都是吃过很多苦、受过很多累的,一个人成长的过程就是在遇到问题、挫折和挑战,不断思考问题、战胜自我、解决问题、完善自我的过程。当然我并不是说我们一定要取得多么辉煌的,只是想说不管干什么,如果怕吃苦、怕受累,你是干不出什么事的。

  其实在工作中谁都有烦恼,书记员有书记员的烦恼,审判员有审判员的烦恼,庭长有庭长的苦痛,院长有院长的病痛。远看别人都很喜悦,近看都一样,我当书记员的时候,整天记庭审笔录、合议笔录等,送达,校对判决书,宣判,装订档案,感觉很辛苦,觉得当审判员多好啊,开个庭,阅一下卷宗,写个判决书就行了,其余的都是书记员干,后来当审判员了,下班时间电话号码当事人也打你电话,要求怎么怎么,不然就信访等,总担心自己把刑事案件办错了,最后感觉当书记员虽然辛苦,但干的都是直活,下班了就什么都不必操心,又相信当庭长挺好的,案情可以交给审判员办理,自己想办就办,不想办就不办,从前我虽不是庭长,但在履行庭长的职责,觉得当负责人真操心啦,什么事都找你,又觉得当审判员只要把自己承办的案件办好就行了,不用操别的心。

  其实人生是一种经历,不管在什么岗位教育工作,对你自己来说都是你人生特有的独一无二的经历,抱着乐观的心态,认真对待,充实度过,不虚度年华,才是应有的人生态度。我认为,当书记员的时候,就要尽所有努力把书记员的工作干好,不管大小案件,简单的还是复杂的,都能胜任,都能快速完整、详略得当的记下来,当审判员的时候,就尽最大的通力合作当个优秀的审判员,不管什么案件都能自办,都能办好,当负责人的时候,团结就尽最大的努力把庭里积极分子团结好,把庭里各项工作干好,对自己负责、对同志负责,让领

  导放心。审判事业性质决定了审判员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各种各样的烦恼,因为审判员整天面对的是各种纠纷,各种矛盾,形形色色的当事人,处理纠纷,处理矛盾,和不同的人打交道是你的日常工作,怕劳心费神就干不了审判工作,没有好的心理素质,也干不了审判教育工作。

  不办复杂案件,不与难再沟通的当事人打交道,永远也学不到真本领,审判员正是通过在处理各种各样的纠纷矛盾过程可说是中所不断思索解决方法,与形形色色的当事人打交道过程中其中曾不断学习沟通方式等,不断增长才干,提高情商的。只有用积极乐观的心态温和对待工作,对待困难,不断克服困难,才须要最终收获快乐!收获尊重!

篇三:法院律师座谈会法官发言

  本文共计6474字

  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稿材料精选【8篇】

  维护民族团结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和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只要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稿材料精选【8篇】,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1.

  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稿:铸就天平梦

  浇灌团结花

  近年来,少数民族地区基层法院顺应时代发展和司法改革形势,结合当地实际和民族地区特点,探索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以我所在的新市区人民法院为例,面对纠纷数量激增、类型更加多元和难度不断加大的压力,认真落实司法改革要求,调整庭室结构,优化团队组合,深化繁简分流,坚持现场办案,就地调解,深入居民小区现场化解民生纠纷,将多功能巡回审判车开到村头巷口调解涉农纠纷,打通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让“枫桥经验”焕发新时代光彩。

  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也是边疆地区各族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生活中,我怀揣着对伟大祖国和大美**的热爱,坚定不移维护民族团结,用自己的行动和爱浇灌民族团结之花。作为一名稀有血型拥有者,我和丈夫同为RH阴性A型血,正因为血型稀有,更加懂得互帮互助。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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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共计6474字

  以来,我和丈夫坚持无偿献血,不分时间、不分地点、不分民族,临产孕妇、心脏病患儿、垂危的老人,在他们最危急的时刻,我和丈夫总能伸出援手,没有任何犹豫,捐献血液总量达1万毫升。我们始终觉得,能够帮助他人渡过难关,挽救他人于危难之中,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也因此结交了更多的朋友,赢得了更多的情谊。

  我也深深知道,维护民族团结需要实实在在的行动和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只要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不断增进各民族交流交往互信互帮,做好民族工作,加强民族团结就不再是难事。

  2.

  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稿:山青水绿人和

  我所在的水源保护区法庭辖区面积829平方公里,其中的739平方公里处于水源保护区,关系到昆明市数百万居民的饮水安全,这是一项艰苦的工作。我主动申请到这个法庭工作。

  我们的工作方法说白了,就一个字:走!从20XX年至今,每年有近200件案子以调解方式结案,我们累计步行5000多公里,相当于把中国从东到西走了一遍。把法庭开到群众家旁边,群众就会把法官当作家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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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刚成立,我就碰上一个棘手案件:一个小孩子放鞭炮,把邻居熊某的眼睛炸伤了。我们把原、被告及双方亲友请到一起,反复做工作,同时协调互助基金、最低生活保障等渠道帮助,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我想,我的工作要说诀窍,那就是跟群众以心交心,以心换心,让群众树立起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水源保护区的杨大爷年近九旬,孩子却不履行赡养义务,我们经过10多次调解,终于唤醒了3个儿子的良知。杨大爷感激地对我们跷起了大拇指。群众对法官的认可,就是我们最大的荣誉。水源保护区的案件,绝大部分都在诉前被我们调解了。水资源保护法庭成立以前,每年都会发生烧火毁林案件十几起,随着我们的工作开展,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过一起环保案件。

  20XX年,我母亲查出患有癌症,就在母亲弥留之际的那个夜晚,当事人打来电话说有一笔被执行款在外地某银行,如不及时划扣很可能被转移。犹豫片刻之后,我立即赶往外地。被执行款成功划扣了,可我却没有赶上送母亲最后一程。作为女儿,对母亲的遗憾永远无法弥补。作为法官,我兑现了自己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

  随着司法改革不断深化,我为自己能亲历这场伟大的改革而自豪。同时,作为水源保护法庭的法官,我将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示,用我们的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守护和谐家园,保护绿水青山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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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稿:创新双品牌

  司法暖民心

  结合**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谈谈我20多年来从事少年家事审判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以问题需求为导向创新羊城金不换工程。20多年来,我秉承教育、感化、挽救的少年司法理念,在大家的帮助和支持下有幸成为一名可以建言献策、推动少年司法改革、创新少审机制的模范法官、全国人大代表。在我的直接参与和倡导推动下,**法院坚持以创新“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为抓手,探索制定了一系列强化未成年被告人、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的审判机制,包括庭前社会调查制度、合适成年人制度、被害人谅解制度、心理测评干预、疏导制度、判前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圆桌审判方式以及法庭教育制度,社区矫正建议制度、犯罪少年智慧矫治制度等,其中多项制度为全国首创,树立了独具特色的“**品牌”。

  未成年人犯罪有着深刻的家庭、学校、社会教育问题,少年司法惩治和预防并重,我和我的同事们联合综治部门构建青少年维权岗、妇女儿童权益诉讼保护与研究基地等“三岗六基地”,以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电视广播节目、微电影、法庭开放日等多种形式积极送法进校园、进图书馆、进社区等,着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提高青少年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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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能力,法治教育成效斐然。

  二、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为目标创建**万事兴品牌。在法院新时代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新形势下我们鼓足干劲再出发,坚守为家庭和孩子谋幸福的初心和使命,与综治部门进一步加强联动,在“羊城金不换”少年司法品牌基础上,又创建了“**万事兴”家事司法品牌,双品牌齐头并进,再创新成效。

  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同根同源,理念相通,都要有润物细无声的细劲,化解矛盾纠纷的干劲,协调各方形成合力的韧劲,创意调解帮教的巧劲。刚刚我审结的一宗未成年人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和由此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通过充分并交叉运用少年审判机制、家事调查调解机制,就达成了刑事和解**、民事撤诉、被害人家属满意的三赢。

  我们期待,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就少年和家事审判发展给予更科学合理的顶层设计。我们相信,新时代中国特色的少年家事司法体系的发展前景将会越来越广阔。我所在的**法院也必将在司法改革背景下进一步擦亮“羊城金不换”与“**万事兴”司法品牌,营造少年家事司法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4.

  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稿:正义

  善良

  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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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法院工作了33年,有28年在农村法庭工作。下面我向大家汇报一下工作中的几点感悟。

  感悟一:正义感是法官人格魅力最完美的体现。作为一名法官,首先要有正义感。20XX年,我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河南省太康县的一个生意人,被告是江西省鄱阳县本地的一个干部。被告仗着自己本地人,想“歪”原告这个外地人的钱。我始终坚持公平公正,查明事情原委,最终依法判决原告胜诉。宣判后,原告非常满意,被告也因为我秉公执法,对我敬重有加。

  感悟二: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作为一名法官,必须恪守司法良知,有一颗善良之心。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法官的善良之心就是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有位96岁的老太太,儿女双全,后来双目失明,生活却无人料理。老太太认为家丑不可外扬,宁愿饿死,也不愿将儿女告上法庭。老人的两个女儿找到我反映情况,请求法庭出面处理老人的赡养问题。虽然民事诉讼是不告不理,但作为一名法官,我的良知告诉我,不能看着老人生活无着而袖手旁观。我决定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来处理这起赡养纠纷。经过我多次上门调解,老人的四个子女终于达成了赡养协议,老人从此安度晚年。

  感悟三:你心里装着群众,群众也会铭记你。作为一名法官,要有为民情怀。我出身农村,我觉得能够为父老乡亲服务,是件非常快乐的事。其实,基层的群众是非常朴实的,只要我们真心为他们办实事,哪怕是一丁点的小事,他们都会铭记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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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做了一些非常平凡的工作,能够得到群众的认可,我已经很欣慰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牢记使命、砥砺前行,用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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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稿:推进案例应用的思考

  全面深化推进司法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背景下,加强司法案例的运用越来越受到重视。作为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的法官,谈两点建议:

  一、推动案例研究和案例应用、案例工作和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司法案例是积淀的司法经验,案例工作的推进,要体现服务审判工作的导向,需要案例研究和案例应用协同推进,案例工作和审判工作深度融合,不要搞“两张皮”。一是要推动法官全员参与司法案例研究。二是要重视培训工作。

  二、完善指导性案例制度。一是澄清观念误区。指导性案例已经作为制度性概念,但应该明确即使没有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上级法院特别是最高法院的生效判决,对类案都应该具有指导价值。二是细化指导性案例在具体案件中“应当参照”的操作性问题,细化规范指导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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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个案中应用指导性案例。三是完善指导性案例的生成机制。一些指导性案例的援引率不高,实践指导性不明显。而有些不属于指导性案例的最高法院生效裁判所确立的判决要旨在实践中影响深远。这值得认真总结。指导性案例应直面争议问题,回应一线法官的审判工作需要。要在实践中探索形成指导性案例竞争性生成机制。重视运用、发挥律师的智力资源,正面引导、激励律师群体通过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参与指导性案例竞争性生成过程。四是推动指导性案例发布和司法解释工作的结合。对于具有典型意义的指导性案例,可以通过适当程序将从案例中提炼的裁判要旨直接赋予司法解释的法律效力,以强化指导性案例的权威性。

  6.

  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稿: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技术在司法领域的运用,将极大推动、加快智慧法院的建设。个人体会有三点:

  一是类案智能辅助办案系统的研发应用,可作为“智慧法院”建设中“智慧审判”领域中的一项基础性、先导性工作。类案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既有人工的因素,又有智能的成分,其研发可作为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运用处于起步初级阶段前提下的一种有益尝试。借助高科技的手段快速完成办案中单纯依靠人力耗时巨大的一些简单、重复、辅助性工作,最大限度辅助提高审判质效,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冲突,-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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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有较大的实务需求及发展空间。

  二是智能审判的基础在于信息化系统的基础性建设、标准化统一及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的深度运用的程度,特别是电子卷宗内容的识别应用程度。同时,系统开发、信息化成果的运用,不局限于本系统、本单位、本部门的统一运用,更在于不同系统、单位、部门之间的互联互通,互享互用。案件事实要素的自动提取、网上开庭、证据交换与质证、法律文书的自动生成,案卷目录的自动归纳、结案卷宗的自动保存归档等审判工作的智能化,关键在电子卷宗内容的自动识别及深度应用。同样实现电子卷宗内容的识别应用的基础还在于裁判规则的高度类型化、标准化、要素化,依赖于数据标注识别等技术手段。

  三是智慧法院建设涵盖法院所有工作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如智慧立案、智慧审判、智慧管理、智慧执行等。类案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仅是单个审判环节中人工智能与审判实践进行对接融合应用的一种探索,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其他各个方面的深度应用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且势在必行,其推广运用依赖于信息化建设的基础,法院审判实践的需要以及当事人、法官的内在需求及反馈。关键落实在结合自身条件及实际,寻找到技术与需求之间有效衔接贯通的连接点与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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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稿:尽全力攻坚“执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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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从事基层法院工作31年。下面我结合近年来崇礼区法院执行工作方面体制机制建设、重要措施和成效,谈谈我的认识和体会。

  一、多措并举、因地制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满意度。一是全面建档立卡推动精准执行。二是以决战决胜的精神状态全院全员参与行动。三是推动形成全社会解决执行难强大合力。四是加大执行宣传和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力度。

  二、科技引航、司法为民,不断推进法院执行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实施力度。二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执行监管。三是深入领会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

  三、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六年来的执行工作,我有以下几点深刻体会:一是近年来法院执行工作能力显著增强;二是执行联动机制的顺畅运行,为执行工作提供了便捷;三是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措施,使得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主动履行法定义务者明显增多;四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明显加大,信用惩戒机制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成绩的取得使我信心百倍,但是,城市执行和农村执行不一样,涉企业执行和涉及民生执行不一样,所以我认为下一步要继续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因地制宜、因案施策,以创新思维引领执行工作不断前进,为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随着20XX年北京冬奥会脚步的临近,崇礼区人民法院一定要圆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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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视察崇礼时提出的“交出冬奥会筹办和本地发展”两份优异答卷,坚决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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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法院劳模专家代表座谈会发言稿:争当新时代的好法官

  如何当好新时代的好法官,让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真正深入人心,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借此机会,我谈一点个人的体会。

  首先,要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心不正则难行远。没有法官的公正就没有司法的公正。作为新时代的法官要走得更远更坚定,首先就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在每一个裁判中要通盘考量政治和大局要求、规则和程序要求、情理和人心诉求,决不能脱离政治讲法治、脱离大局搞业务、脱离民意做工作。只有秉持这样的事业观,我们才能面对案多人少情况时不抱怨、不气馁,才能面对当事人的不解和抵触时会理解、会包容,才能在面对各种困难和诱惑时始终保有对这份事业不离不弃的情怀。

  其次,要积攒自身的正能量。新时代赋予法官更加光荣也更加艰巨的使命。法官也有来自工作和生活的双重压力需要减轻,也有不良情绪需要调整。我们必须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广泛涉猎各种学科,除了拜人民为师,学习群众工作方法外,还要通过各种方式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不断积攒自身的正能量,把健康饱满的情绪贯穿到司法活动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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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程,让好情绪调动出自己的新潜能,让司法更高效更阳光更公正。

  第三,要善待每一位当事人。作为一名公正的守望者、法律的守望者、人民的守望者,要始终善待每一位当事人。要学会倾听,善于从言行举止的点滴变化把握当事人的情绪变化,准确及时地把尊重、理解、体谅传递给当事人,有效疏导当事人对抗的、激烈的不良情绪,做到“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营造一个良好的办案氛围。在矛盾纠纷调处过程中,不随意打断当事人的倾诉,不直接否定当事人的看法,不与当事人直接争辩,不轻易对案件下结论,不说“你错了”或者“你不会赢,你肯定输”这样武断的话语,这五个“不”字,是我个人一直奉行的管理好当事人情绪要注意的禁区。事实也证明,这样做有利于提高调解率,也有利于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官的人文关怀,有利于塑造法院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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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法院律师座谈会法官发言

  1.帮忙为一个座谈会写个发言稿

  各位领导,老师:

  下午好!

  作为一名带毕业班的青年班主任,身上的担子很重,压力很大。但是面对同学们的期望和领导的信任,我只能一次次的鼓励自己要努力工作,要创造性的工作。为同学们服好务,也为自己的发展奠定好基础。要勤勤恳恳,扎扎实实,脚踏实地的做好一个教师的本职工作。在工作中少一些唠叨,多一些付出;少一点埋怨,多一些理解;少一些猜疑,多一些信任。

  感谢学校领导组织了这次座谈会,关心我们80后教师的成长,让我们觉得我们依然还很年轻,我们依然有激情和梦想,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仅如此,在漫漫长路上,我们要肩负起我们应肩负的责任,不断地努力奋斗。

  对于80后的我们来说,什么是我们的责任呢?踏踏实实地工作,认认真真地上课,不折不扣地完成领导布置的各项任务,做好本职工作,无疑是我*们的责任。除此以外,我认为我们还要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对学生,对学校。邹韬奋曾经说过:真正进步的人,绝不以“孤独”“进步”为己足,必须负起责任,使大家都进步,至少使周围的人都进步。作为老师的我们,我们的责任不仅要帮助学生提高他们的学习成绩,更要关注他们心灵的成长,帮助学生形成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而作为学校的一员,我们有责任为了学校的发展和进步贡献我们的智慧、激情和力量。所以,我觉得我们对学生、对学校,甚至是对我们的教育事业,都要有一种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

  还记得我刚参加工作尤其刚当班主任的那几年,年轻气盛,火气很旺。一个班上总有那么几个调皮捣蛋,不爱学习的学生。面对他们的种种屡次违反纪律不合常规的行为举动,还有总也掌握不了一些简单的知识的情况,委实气愤,免不了大动肝火,厉声*怒斥,有时甚至还指手画脚。曾经幼稚的认为,我这是为了他们好,是对他们负责任。人们不是常说“打是亲,骂是爱”吗?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经验的积累,我发现这样做其实并没有很大的效果,或者说不能收到很长久的效果。要对他们的学习和成长负责任的想法是对的,但是这种“负责任”中缺少了一样东西,那就是我们对学生的爱心。

  北师大教授于丹曾经说过:“每一个孩子

  的确是这样,老师的责任更在于要用一颗爱心,去帮助这些有缺点的孩子缝补他们折断的翅膀,让他们能健康的成长和发展,最后能翱翔于天*空!所以,在近几年中,当我再次面对这样的学生的时候,我不再会大动肝火,而是保持一颗平静的心,用一颗爱心去看待他们,包容他们,引导他们。

  总之,作为新世纪的青年人,我们要在艰苦的工作中,磨练自己的意志,挥洒自己的汗水,我们要和学生一起成长,要在08年的高考中和学生一起实现人生的辉煌!

  谢谢大家!

  2.民行处与律师召开联席会议时检察长的讲话稿

  强调民行工作不可少了律师的支持,他们有案源,知案情,上庭审,了角当事人心理。

  自治区、自治州两级检察院民行处负责人、昌吉市人大法工委领导及人大代表、市法院领导及审判监督庭庭长和部分律师应邀参加了会议,我院主要领导朱庆祥以及民事行政检察科全体干警、研究室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朱庆祥书记主持,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马字英同志首先向与会人员通报了2003年以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行检察工作的做法、措施、成效及2008年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与会人员在听取了我院民行检察工作情况介绍后进行了座谈发言,发言中,大家对今年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2003年由市人大通过的《昌吉市人民检察院、昌吉市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调卷实行检察建议提起再审程序,加强对再审民行案件监督的实施办法》及该《实

  施办法》在运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抗诉案件质量问题进行交流。市法院的参会法官就如何提高。

  强调民行工作不可少了律师的支持,他们有案源,知案情,上庭审,了角当事人心理。

  同样律师少不了检察院民行的支持,事半功倍,相得益彰。

  会议由朱庆祥书记主持,市检察院民行科科长马字英同志首先向与会人员通报了2003年以来昌吉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行检察工作的做法、措施、成效及2008年工作的目标和重点。与会人员在听取了我院民行检察工作情况介绍后进行了座谈发言,发言中,大家对今年新颁布的《民事诉讼法》、2003年由市人大通过的《昌吉市人民检察院、昌吉市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调卷实行检察建议提起再审程序,加强对再审民行案件监督的实施办法》及该《实施办法》在运行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就抗诉案件质量问题进行交流。

  市法院的参会法官就如何提高抗诉案件质量问题发表了很好的讲话,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对律师如何与检察机关配合扩大案源问题进行了探讨,并对今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更好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出了"加大接案率、减少抗诉率、提高精品率"的工作思路。会上,人大法工委的同志和人大代表对昌吉市人民检察院近几年取得的工作成绩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并建议该院要多渠道的加强民行检察业务宣传力度,拓展案源,不断创造出好的成绩。

  座谈会上,区院民行处王华武同志对我院民行科近年来取得的成绩及多年来开展工作做法给予充分肯定。他提出检、法两家在适用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检察建议提起再审程序,加强对再审案件监督实施办法》的问题上要达成共识,以便于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再审改判率,解决上级院受理案件呈现倒"金字塔"现状。

  同时要求我院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完善民行检察监督的新途径,积极与人大、法院协调沟通,通过宣传再审检察建议这一途径来达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州院民行处崔处长认为此次会议开的很成功,特别是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座谈会很有意义,昌吉市民行工作多年来走在全州的前列,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与会领导和其它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同时他对当前全州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情况进行了通报,针对申诉案件案源的减少,要求我院扩大宣传力度,增强创新意识,做好息诉工作,以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在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发言后,朱庆祥书记对会议作了总结。

  他说,这次会议开的很成功,计划性、目的性和针对性都很强。针对会后的工作他代表院党组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要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必须强化学习,更新知识,总结经验,创新工作。

  四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民行专家咨询队伍,帮助把好案件质量关。五是办理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坚持用"两率提高、结构改变、业务规范、整体推进"的思路,全面提升办案数量、质量和总体办案效率。

  最后朱书记表示今后在工作中继续接受人大和区、州两级院领导的监督,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民行科将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措施,为年底争先评优打下坚实的基础。

  3.我的理想律师演讲稿50字

  理想,相信每一个人都有。

  因为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一生,改变一个人的灵魂,它在人的一生当中,担任着一个重要的角色,使一个有理想的人会奋力去追求上进,使自己的一生过得有滋有味,有意义,死而无憾。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只小船,理想是小船的风帆。

  一个成功的人士必定有理想,如果没有理想,那永远也成不了器。伟人之所以伟大,是因为他们有远大的理想,他们为了自己的理想付出了超出凡人的代价,历经无数的坎坷却毫不退却。

  他们身上有着永不熄灭的灯:为理想,而奋斗。这并不是一个伟人的信念,而是千千万万有巨大成就的人士的信念。

  诺贝尔为了实现理想,实验时炸伤了亲人;居里夫人为了理想,冒着寿命缩短的危险接近镭。终于,为科学创下了奇迹,为人类做出了贡献,为自己的理想踏出了成功的阶梯,这是他们理想的结晶。

  世界上的重大发明与发现,有时还面临着受到驱逐和迫害的风险。每一个人都有理想,但理想并不是当凭想,而不行动,你有理想,你就应该朝它去奋斗,否则就像一块木头被遗弃了一样。

  4.座谈会发言稿的开头和结尾怎么写

  会议主持词是会议主持者主持会议时使用的带有指挥性、引导性的讲话.一般大型或正规的会议都要有会议主持词,所以其使用频率较高.主持词和其他公文一样,也有其特点,有其特有的写作套路,不熟悉它,不掌握它的写作规律,就难以得心应手,更难达极致.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和探讨,以便使写出的会议主持词更规范、更具体.一、会议主持词的特点

  有人把会议主持词比喻成音乐指挥、报幕员、导游,这不无道理,但严格地说,会议主持词要根据会议的安排,对有关内容7a686964616fe78988e69d8331333363363435和事项作出说明,对一些重要问题进行强调,对领导讲话作出简明扼要的评价,并对会后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布置任务.会议主持词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地位附属

  主持词是为领导讲话和其他重要文件服务的,其附属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从形式上看,主持词的结构是由会议议程所决定的,必须严格按照会议议程谋篇布局,不能随意发挥;从内容上看,主持词的内容是由会议的内容所决定的,不能脱离会议内容.主持词的附属性地位,决定了它只能起陪衬作用,不能喧宾夺主.因此,在撰写主持词的过程中,从结构到内容乃至遣词造句、语言风格、讲话口气等,都要服从并服务于整个会议,与会议相协调,相一致.(二)篇幅短小

  主持词的篇幅一般不宜过长,要短小精悍,抓住重点,提纲挈领.而篇幅过长,重复会议内容就会造成主次不分、水大漫桥.(三)语言平实

  与严肃的会议气氛相适应,会议主持词在语言运用上应该平实、庄重、简明、确切.要开门见山,直入主题,尽量不用修饰和曲笔.说明什么,强调什么,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有什么要求、建议和意见,都要一清二楚,一目了然,切忌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四)重在头尾

  会议主持词的主要部分在开头的会议背景介绍和结尾的会议总结任务布置两部分,中间部分分量较轻,只要简单介绍一下会议议程就可以了.因此,会议主持词的撰写,重点在开头和结尾.(五)结构独立

  会议主持词分为开头、中间和结尾三个部分,而且每部分都相对独立.二、会议主持词的写作方法

  (一)开头部分

  这一部分主要介绍会议召开的背景、会议的主要任务和目的,以说明会议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可分为五方面内容:一是首先宣布开会.二是说明会议是经哪一级组织或领导提议、批准、同意、决定召开的,以强调会议的规格以及上级组织、上级领导对会议的重视程度.三是介绍在**台就座的领导和与会人员的构成、人数,以说明会议的规模.四是介绍会议召开的背景,明确会议的主要任务和目的,这是开头部分的“重头戏”,也是整篇文章的关键所在.介绍背景要简单明了,“这次会议是在镲情况下召开的”,寥寥数语即可.因为,介绍背景的目的在于引出会议的主要任务来.会议的主要任务要写得稍微详尽、全面、具体一些,但也不能长篇大论,要掌握这样两个原则:一是站位要高,要有针对性,以体现出会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二是任务的交代要全面而不琐碎,具体中又有高度概括.五是介绍会议内容.为了使与会者对整个会议有一个全面、总体的了解,在会议的具体议程进行之前,主持人应首先将会议内容逐一介绍一下.如果会议日期较长,如党代会、人大政协“两会”,可以阶段性地介绍,如:“今天上午的会议有几项内容”,“今天下午的会议有几项内容”,“明天上午的会议有几项内容”.如果会议属专项工作会议,会期较短,可以将会议的所有内容一次介绍完毕.(二)中间部分

  在这一部分.可以用最简练的语言,按照会议的安排,依次介绍会议的每项议程,通常为“下面,请某某某讲话,大家欢迎”,“请某某某发言,请某某某做准备”,“下一个议程是——”之类的话.有时在一个相对独立或比较重要的内容进行完了之后,特别是领导的重要讲话之后,主持人要作一简短的、恰如其分的评价,以加深与会者的印象,引起重视.如果会议日期较长,在上一个半天结束之后,应对下一个半天的会议议程作一简单介绍,让与会者清楚下一步

  的会议内容.如果下一个半天的内容是分组讨论或外出实地参观,那么,有关分组情况、会议讨论地点、讨论内容、具体要求以及参观地点、乘坐车辆、往返时间、注意事项等都要向与会者交代清楚,以便于会议正常进行.会议主持词的中间部分写作较为简单,只要过渡自然、顺畅,能够使整个会议联为一体就行了.(三)结尾部分

  这一部分主要是对整个会议进行总结,并对如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作出部署.一是宣布会议即将结束.基本上是“同志们,某某会议马上就要结束了”或“同志们,为期几天的某某会议就要结束了”之类的话,主要告诉与会的同志们议程已完,马上就要散会.二是对会议作简要的评价.主要是肯定会议效果,如:“某某某的讲话讲得很具体,也很重要”,“这次会议开得很好,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之类的话.三是从整体上对会议进行概括总结,旨在说明这次会议所取得的成果:解决了什么问题,明确了什么方向,提出了什么思想,采取了哪些措施等.总结概括要有高度,要准确精练,恰如其分,它是对会议主要内容的一种提炼,对会议精。

篇五:法院律师座谈会法官发言

  法院在民事调解会议上的发言3篇

  法院在民事调解会议上的发言第1篇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法院调解在民事审判中具有重要价值;法院调解对法官素质与能力有很高的要求;民事诉讼调解要与人民调解协同运作,实现诉内诉外调解的良性循环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我国诉讼调解制度实行了几十年,论证了几十年,现在还讲意义谈价值似乎是老生谈,不合时宜,但是我认为在今天还谈这个问题仍然有着特殊的意义。法院调解的正义性并不亚于判决、法院调解制度符合世界司法发展的潮流、法院调解对我国法制建设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法院调解相对判决而言,具有诸多的优势、法官要有精深的法律素养、法官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法官要有坚毅的意志品质、法官要有较强的说理能力、法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由于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处在人民内部矛盾的多发期,而且与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内容不同,甚至可以说经济利益矛盾成为现今人民内部矛盾中的根源性矛盾和主导性矛盾。具体材料请详见:

  今天,市委政法委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市民事调解工作会议,X法院系统从事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们终于等到了一个期盼已久的机会,与尊敬的人民调解员们一起阐述调解心得、交流调解经验,探求调解真谛,我们倍感荣幸。这是一个探讨调解方法、创新调解途径的大会,也是民事审判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互相学习、携手共进的大会。我相信通过这次会议,对于加强我市民事调解工作,构建和谐X将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在此,我代表X中院党组,向长期关心法院工作的市委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一直以来帮助和支持法院工作的司法局领导与人民调解员表示最崇高的敬意!也借此机会对全市法院民事审判法官表示亲切的慰问!

  民事诉讼调解作为我国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民事纠纷化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它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受到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并取得很大的成就,“着重调解”曾被1982年的民诉法试行确定为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然而,在审判方式改革和司法改革的进程中,由于主观和客观方面的原因,司法调解曾在一段时期受到冷落,调解结案率逐年下降几乎成为全国法院的普遍趋势。另一种现象是民事纠纷数量不断上升,案件审结以后上访和缠讼仍然不能停息,已生效判决的自觉履行率极低,甚至在执行中遇到抵制和对抗。这不仅使法院工作陷入讼累乃至被动局面,而且大大地削弱了司法公信力,造成案

  虽结但事未了的状况,甚至成为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在这样的背景下,引发了人们重估法院解调的价值,重新审视调解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作用。我们认为,从宏观上讲,法院调解是一种构建和谐社会的治理之道,从微观上讲,法院调解是一门兼容情、理、法的“化干戈为玉帛”的法官审判艺术。在当前的民事诉讼之中,充分发挥调解制度作用的关键在于充分认识调解的重要性,充分发挥法官调解的主观能动性以及提高法官的调解艺术。

  一、法院调解在民事审判中具有重要价值

  我国诉讼调解制度实行了几十年,论证了几十年,现在还讲意义谈价值似乎是老生谈,不合时宜,但是我认为在今天还谈这个问题仍然有着特殊的意义。这是因为,我们的法官在处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调解的积极性还不够高,主动性还不够强,态度还不够端正,方法还不够灵活,调解结案比例不够高,调解工作效果不够好。这源于对调解制度的认识还存在一些片面观点。有的法官认为,当事人诉之于法院就是为了争端能以判决的形式予以确认,而调解只不过是“和稀泥”,未能体现法律的正义,法律的正义更应该体现在判决当中;有的法官认为调解只是“市场买菜,讨价还价”,无道理可讲,因而法官无法写出充分说理的判决书,用调解的形式结案,是法官没水平的表现;更有的法官认为调解是马锡五时代的产物,已经过时了,已不符合现代司法的发展潮流。这些都是极端错误的观点。当然,在客观上由于审限的要求,由于统计指标片面追求结案率,由于法官办案任务和数量太多的压力等等与调解需要耐心细致的思想调和工作和引导说服工作所需要大量时间之间是矛盾的,迫使法官放弃调解,尽快判决结案。还有,由于随着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法律知识的增长,他们对案件判决结果预测的准确性大大提高,在将预测结果与调解结果对比后,选择判决,明确表示放弃调解的机率也大大提高,这些情况都导致调解比例的下降。面对形势的变化,面对各种不利因素,面对效率和效果的矛盾,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调解的重要性,端正调解态度;切实提升调解的积极性,讲究调解方法;大力加强调解的创新性,克服调解困难;增进调解的主动性,注重调解效果。诉讼调解制度不但在过去发挥了重要作用,于现在,于今后在民事审判中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都不过时。

  第一、法院调解的正义性并不亚于判决。法院调解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和

  处分权,让当事人充分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就纠纷的具体解决进行协商和讨论,最终达成协议,因此,在法院调解中,实体正义的实现是对当事人自由意志和处分权充分的尊重。由于调解协议是在诉讼程序的保证下,在双方互相了解对方优劣势以及对进行判决预测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般情况下比较接近于判决。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哪一方作出微小的让步,对这一方来说只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作出了一点点牺牲,但对自己的另一种利益,对双方甚至对社会都意味着突出了高效的正义。而高效的正义代表的还不仅仅是程序正义,西方有句谚语说: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就是讲效率的本质,而非仅指效率本身。同样,诉讼资源耗费过巨的正义也不能称为完全的或全面的正义。这种在调解下产生的高效正义绝不逊于判决带来的正义。

  第二、法院调解制度符合世界司法发展的潮流。从现代世界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趋势来看,为克服诉讼迟延、法律职业工作者人数跟不上实际需要、诉讼费昂贵等诸多弊端,和解或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机制,无论在大陆法系还是在普通法系;无论在西方国家还是东方国家;无论在立法层面还是司法层面,都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对和解或调解制度的完善也处于积极推进和不断成熟之中。有“诉讼王国”之称的美国,95%的民事案件是经过和解在法院内附设的强制仲裁或调解等所谓替代式诉讼解决纠纷程序中得到解决的,只有不到5%的案件才可能进入法庭审理阶段;在日本通过调停解决的案件占总数的53%到54%,诉讼中经和解解决的案件达35%。虽然各国的和解、调解程序并非完全相同,但是为了适应纠纷解决多元化的需要,法官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已成为世界司法发展的潮流。

  第三、法院调解对我国法制建设能够发挥重要作用。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阶段,审判实践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法律相对滞后的矛盾不断加深,无法可依或法律界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出现,往往给司法判决带来很多困惑,是影响对判决认识的确定性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当事人通过对自身利益的取舍达成调解仍然不失为解决纠纷的一条有效途径。对于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若一味牵强地引用不恰当的法律条文判决,则容易造成适用法律的不严肃及人们行为准则的不确定,使得当事人对判决的公正性、合法性产生怀疑。相对于判决而言,调解往往可以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一般情况下只要没有违反法律禁止

  性规定,调解协议就可确认,从而避免了不得不引用不当法条的尴尬。另一方面,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自身利益及对方行为的评判权衡,又可为今后解决此类问题的立法提供司法实践中的经验和意见,无疑可以促进法制建设。

  第四、法院调解相对判决而言,具有诸多的优势。调解强调以合意解决纠纷,是建立在当事人双方合意基础上的较为灵活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与诉讼的对抗性有一定区别,具有一些独特的长处。一是调解可以减少诉讼程序的对抗性,有利于在解决民事纠纷时维护双方的长远利益和友好关系,构建和谐的经营关系和社会关系;二是调解可以最大限度地优化纠纷解决的效益,快捷、简便、经济地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以及诉讼成本,节省国家司法资源;三是有利于当事人充分行使处分权,发挥民事诉讼当事人主导的特性;四是有利于调解协议的实际、主动、充分履行,避免执行困难。这些优点,决定了调解在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与人和谐发展方面比审判更具优势。

  二、法院调解对法官素质与能力有很高的要求

  调解工作既是司法工作,又是综合性的社会工作,也是群众性工作,法官要在当事人的利益纷争之中寻找高度矛盾着的双方都能共同认可的解决纠纷的办法,因此,法院调解对法官的素质和能力有很高的要求,并不是某些法官所认为的“市场买菜”行为,是没水平的表现。法院调解要求法官除了精通法律并能娴熟运用于案件审理之外,必须适时、合理、正确把握主流的价值取向,还必须掌握相关的社会知识并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和生活经验,同时,还需要法官具备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分析把握当事人心理态度的技能以及较强的口语表达能力。调解主要是靠揣摩心理和说服讲道理解决纠纷,是否能够准确把握当事人的主观心态,是否能够准确把握调解口语表达的分寸,把道理讲得深入浅出,直接影响调解的效果。

  民事案件常常发生在具有一定亲属关系,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友好合作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处理得当,矛盾化解,关系融洽,达到和谐;如果处理不好,则容易使矛盾激化,原有的亲属关系、家庭关系、朋友关系、合作关系因此而疏远、对立,甚至导致更大的矛盾冲突,有许多暴力犯罪都是因民间小事所引发,证明民事利益也有其矛盾尖锐的一面。因此,法院调解的难度并不小,对法官素质修养的要求也更高。

  (一)法官要有精深的法律素养。案件的起因是双方产生了利益纠纷,当事人寻求的是法律救济,法律知识是解决矛盾的基础,需要法官具有精深的法律知识。“精深”二字意味着法官不仅应掌握基本法律概念的精确含义,理解各种实体规则之间的联系,精通审判程序,而且应准确领会立法目的、精神和价值取向。只有具备精深的法律素养,才能运用法律的手段和方法来妥当处理纠纷,从法律的视角将纠纷中包含的法律关系和可能涉及的法律关系解释清楚。没有精深的法律素养,法官往往难以找到应当加以适用的具体规范,即使该规范明明白白存在,也难以公平地确定法律责任的大小,甚至会在程序上出现错误。

  (二)法官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法官与普通人一样也有情感与好恶,也有自己的道德评判标准与价值观,法官的个人观念会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与当事人、代理人的观念发生碰撞,有的只是认识上的暂时差异,有些则是世界观、价值观层面的剧烈冲突。法官眼中当事人不当的举止、言谈、以及做事方式也同样会激起法官的反感。如果没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作保障,情绪就会出现起波动,失去耐心。特别是处理民事纠纷的过程是一个非常繁琐的过程,更需要法官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在调解过程中,法官可能会面对双方激烈争吵的局面,可能会面对当事人蛮横不讲道理,出言不逊,甚至侮辱性的言辞攻击等等。法官必须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沉着冷静,始终保持一种豁达的胸襟,保持一种平静如水的心态,对当事人循循善诱,耐心疏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智来折服当事人,这样才能取得好的调解效果。

  (三)法官要有坚毅的意志品质。调解过程不会是一帆风顺,总会有这样或那样难以解开的结,需要法官有一种百折不挠的毅力和恒心,以顽强的意志力进行反复调解,要有迎难而上,知难而进的勇气和魄力,始终以一种主动、积极的心态去排除种种干扰和障碍,克服困难。坚毅的意志力来源于法官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善良的同情意识,法官只有在内心真正确立了法律的信仰,才会产生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才会有坚定的信念和意志力去做好调解工作。

  (四)法官要有较强的说理能力。法院就是一个说理的地方,当事人来诉讼就是寻求法律的救济,法官说法理、讲情理、论事理的本领是调解成功的关键,因而法官的调解语言表达能力如何,能否充分说理,直接影响到调解的效果。法官在调解之前,应该对当事人的心态和案情进行充分的了解,只有在充分掌握案

  件实际情况,当事人的诉讼需求,诉讼动机以及他的态度、情感、个性特点、甚至成长经历的基础之上,法官的说理才会有的放矢,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说服教育。法官说理的过程也就是说服当事人改变态度的过程,法官在说理过程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保持一种客观和公正的态度,还应当释明当事人可能面临的诉讼风险,要有理有据依法阐明利害。当事人的态度转变需要一个过程,其中会有多次反复和波折,法官在说理的过程中一定要有耐心和韧劲,按照一般人的心理变化规律来说服当事人转变态度。法官在说服当事人的过程中,必须取得双方当事人的信任,特别要注意和防止的是不可在阐明利害时给当事人造成不公或偏袒一方的印象或误解。如果掌握不好这一点,那就不仅仅是一个失败的调解,还可能成为一个失败的判决。当然,这是非常艰难的,这才真正体现法官的水平。

  (五)法官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法律的真谛不外乎天理人情,即所谓的自然法,只不过外在的制定法是一种更为理性化的天理人情。这决定了法官应该具备丰富的社会经验,洞悉人情世故,在主持调解过程中,除了具备法律思维外,还应当运用社会思维的方法来综合看待案件的处理,不仅要善于运用法律的手段和方法,更要学会运用各种社会力量来调处纠纷。因为,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救济只是一种救济渠道,绝不是唯一的救济渠道,司法也不可能包治百病,对于有的纠纷还需要借助更多的社会力量才能真正妥善解决。因此,法官在调解案件过程中,要以法社会学的视角来分析和解决问题,要学会借助各种社会力量,如人民调解委员会、基层组织、民间组织、工会、妇联、企事业单位、当事人近亲属、邻居等等来综合调处,疏导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这也是通过司法行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一种优良的职业作风。

  三、民事诉讼调解要与人民调解协同运作,实现诉内诉外调解的良性循环

  由于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处在人民内部矛盾的多发期,而且与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内容不同,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带有强烈的经济利益对抗性,甚至可以说经济利益矛盾成为现今人民内部矛盾中的根源性矛盾和主导性矛盾。人民内部矛盾的多发反映在司法中就是民事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而我国的司法审判资源严重不足。协调化解数量如此之多,且带有经济利益性的矛盾纠纷,仅仅依靠司法是杯水车薪。人民调解是在我国特定国情、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解决民事纠纷的特殊机制。被外国人称为“东方

  经验”并大加赞赏和引入,曾经在战争年代和解放初期发挥过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天,人民调解的基础更加牢固,制度更加完善,条件更加优越,我们应当更充分发挥它的积极作用。诉讼调解必须加强与人民调解的协同运作,构建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社会纠纷化解#络,尽量把大量的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诉讼之外。正是基于这种观念和认识,我院制定了《*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规范》,旨在拓宽人民调解的渠道,树立人民调解的权威,提高人民调解的自觉履行率,探索和创新人民调解的司法保障途径。从法院办案的角度来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协同运作得好,法院对人民调解员业务指导得越精,人民调解工作的质量就越高,化解的纠纷就越多,形成的诉讼就越少;诉讼越少,法院就能保证有限的司法审判资源运用在案件的审理上,办案质量就越高,同时就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从人民群众解决纠纷的角度来看,最大的好处就是减少讼累、节约成本,继续保持和恢复当事人之间良好的人际关系与合作关系,将更多的精力放在追求和谐幸福的生活方面。这也是我们法官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因此,我们一定要努力、努力、再努力。

  同志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为我国社会发展指出了新的方向,同时,新的发展理念也对人民法院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克服孤立、机械、单纯办案的思想,充分认识法院在解决纠纷、恢复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纽带与桥梁作用。法院调解制度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该项作用提供了一个坚实的平台。任何一项制度的背后都存在某种决定该项制度发展方向和命运的精神力量,法院调解制度作为我国最有特色的司法制度,一直备受赞许,就是因为其蕴含了“公正、效率与效益”三大基本价值追求,这就是隐藏在法院调解制度背后的精神力量。法院调解好比中国迈向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一辆风格独特的大蓬车,为未来中国的和谐社会承载着司法的人文关怀精神。法官作为社会正义的维护者,应当驾驭这辆别具一格的大蓬车,把法院调解制度所蕴含的“公正、效率和效益”播撒到人民大众之中。

  法院在民事调解会议上的发言第2篇

  11月18日下午,石渠县人民法院2022年民事调解工作专题汇报会在县人大全委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2022年民事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会上,石渠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赵新同志从什么是民事调解工作、怎样开展民事调解工作、怎样做好民事调解工作、怎样让民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接协同运作等四个方面就县人民法院2022年民事调节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

  部分县人大代表作了发言,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调解工作的报告,深入浅出,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普法课,受益匪浅,县人民法院为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努力工作,为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制环境县法院竭尽所能。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泽同志就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民事调解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建设;三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人才队伍的建设;四是进一步做好民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衔接沟通和协同运作,更好的为石渠老百姓服务;五是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扎多、扎格、扎麦片区工委负责人,部分乡(镇)人大**团**,部分基层县级人大代表,部分群众代表,县人民法院负责人及县人民法院相关科室负责人共5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法院在民事调解会议上的发言第3篇

  今年以来,特别是全市调解工作会议以来,我们**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全市调解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探索多元化、多途径解决民商事纠纷的有效机制,不断拓展调解范围,创新调解手段,通过努力,有效的解决了大量的民商事纠纷,化解了社会矛盾,为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节做出了积极努力。1-5月份,我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0**件,审结***件,其中调解结案***件,调解率**.**%;人民法庭受理民商事案件***件,审结***件,其中调解结案***件,平均调解率为**.**%,其中**人民法庭案件调解率为**.**%。我们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统一思想,大力加强诉讼调解工作

  近年来,我们一直将调解工作摆在审判工作的重要位置,每年年初在部署工

  作时都要强调“注重调解结案,提高社会效果”,并逐层抓干警思想认识的提高。通过学习教育,广大干警充分认识到,调解是化解矛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种有效途径。在工作中,努力做到重视说理,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千方百计化解矛盾。同时,还积极探索加强法院调解效果的新方法,把调解工作贯穿到诉讼全过程,努力提高调解结案率;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节约了诉讼资源,充分发挥了法院在社会矛盾解决机制中的主导作用。

  二、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调解模式

  为最大限度地强化调解工作,做到“多调少判”,使得大部分民事纠纷案结事了,彻底消除了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我们建立起了全方位、立体式的调解模式,把调解工作贯穿与审判的一环一节。

  一是关口前移,发挥立案庭的调解作用。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我们赋予立案庭的调解职能,即在案件受理后,向各审判庭移送前,经征求案件双方的意见,如果双方同意不进入诉讼程序,在此进行调解的,可以对九类案件实行庭前调解,即对婚姻家庭、继承、相邻、劳动争议、医疗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赡养(子女长期尽赡养义务,因家庭纠纷突然中止赡养费的给付,说服疏导,即可主动履行其义务的)、损害赔偿(双方对损害事实无争议,只就过程责任和赔偿金额意见不一致的)以及其它基本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责任明确,双方当事人愿意接受调解的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阶段性地强化调解作用,省略了后续的开庭审理等诉讼阶段,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调解率。

  二是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每个阶段,实行庭前、庭中和庭后三次调解。庭前阶段是在当事人完成了起诉、答辩、证据交换后,及时向当事人征询是否同意调解的意见;庭中阶段是在法庭调查结束后过渡到法庭辩论前,如果当事人同意调解并达成协议,就不再进行法庭辩论;庭后阶段是在庭审结束后宣判前,只要有调解的希望,当事人又同意调解的,法官仍要主持调解。这样,在审判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只要当事人同意,就主持当事人进行调解,不放过任何调解的机会,提高调解达成协议的几率。

  三、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调解艺术和能力

  做好调解工作,不仅需要法律知识,而且需要法官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技能和策略,调动一切可能的力量,这对法官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

  了提高队伍素质和能力,我们采取以会代训、请本院的调解能手谈经验等形式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千方百计提高干警的业务水平,提高调解案件的能力。同时,对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调研,拿出指导性意见下发,供相关业务庭和各法庭在民事审判中参考,有效地指导了民事调解工作的开展。广大民商事审判人员也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创造出了很多调解方法。主要有:

  正面教育法。充分发挥法官的法律专业水平,给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过去的两边施压哄骗的调解方法,不仅违背调解的原则,也不被当事人所接受,但同时当事人对法律的理解又较片面,因此法官就应当向当事人阐明立法的目的和本义,结合自己的审判实践经验,将难懂的法律条文具体化、生动化,法中寓情,情中含法,让当事人既知法又懂法,促使其积极主动地参与调解。这样不仅宣传了法律,而且提高了调解的社会效果。

  利用说情法。实践中往往是案件刚进门,说情者找上门。对法官来说,这是一大禁忌,如果一味被动地躲避,不仅不利于案件的解决,还会给法官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反之,如果正确引导,也能变被动为主动。法官因势利导,利用说情者做当事人的工作。一般情况下,说情者的法律知识和社会经验比当事人丰富,较易接受合理的意见,其做当事人的工作也比法官方便,当事人也信赖说情者,更易说服当事人接受。通过实践,变不利为有利,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了解真相法。诉讼证据规定出台后,法官从庭前大量的事实调查中得以解脱,减轻了法官的压力,但有些法官以此为由一味地坐堂问案,不利于案件公正、高效地解决。为此,我们要求法官特别是法庭的法官在遵守诉讼证据规定、不做庭前事实调查的同时,对一些婚姻、继承、赡养等家庭纠纷和人身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邻里纠纷,利用通知当事人应诉之机,深入当地群众,了解案情,掌握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把准调解的切入点,适时地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及时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算经济账法。在案件调解中,根据部分案件当事人急于外出打工、想早日结束争端的诉讼心理,结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给当事人公开算一笔经济账,使当事人不再为一些小的利益冲突而争执不下,而是互让互谅,促使当事人自愿

  达成调解协议,缩短办案周期。

  通过采取上述方法,有效地提高了案件的调解率和自觉履行率,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民事纠纷矛盾激化,又减轻了申请执行的压力,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四、加强对民调组织的培训和指导,形成大调解格局

  2022年,我院**法庭为了有利于案件的及时解决,开始邀请各村民调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并定期对辖区民调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该庭的结案率、调解率和当事人自觉履行率都有较大的提高。我们将此经验在全院推广,初步形成了民商事案件大调解的格局。全市调解工作会议以后,我们又进一步加强了这方面的工作,加强了与基层民调组织的联系,在全县**个自然村中,从每村聘请1-2名民调员做为法院的特约调解员,协助法院和法庭调解民商事案件,从而形成了一个由各人民法庭庭长挂帅的、纵向联得动、横向能协调的基层民事调解#络,为辖区内民事纠纷的迅速调处和解决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在指导人民调解方面,我们认真落实全市调解工作会议的具体要求,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新途径和新办法,以促进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工作的协调发展共同提高。总体上,我们要求四个法庭庭长负总责,法庭人员分片包干,面对面做好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具体到各法庭,他们针对辖区的具体情况,对基层民调组织采取不同形式的对口指导,从规范管理、法律知识、具体案例、方法技巧等几个方面加以指导。并注意选择典型案例下乡办案,开展送法上门活动,邀请民调员旁听庭审,如**人民法庭在开庭审理案件时,邀请人民调解员参加旁听。在参与调解案件时,充分发挥他们人熟地熟和在村民中德高望重的优势,指导他们协助法庭做好案件的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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