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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24篇(完整文档)

时间:2023-07-19 08:3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第1篇又是人间六月天!在论文停笔之际,我也即将离开大学的校园。此刻,心中百味杂陈,怀着对青春校园的依恋、对未来生活的憧憬,更有对过往的无限感激。感谢我的恩师汤善鹏副教授。汤老师对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24篇,供大家参考。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24篇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1篇

又是人间六月天!在论文停笔之际,我也即将离开大学的校园。此刻,心中百味杂陈,怀着对青春校园的依恋、对未来生活的憧憬,更有对过往的无限感激。

感谢我的恩师汤善鹏副教授。汤老师对我的影响很深,在三年的学术和人生道路上,他不断地给我以指引和帮助,是我学业上的导师和生活中的兄长。汤老师精心为我们挑选书目,勉励我们趁学校时光认真读书,仔细解答我们的每一个疑惑。每周一次的读书会,不仅加深了“知识共同体”的感情,更是逐步引领我们进入法哲学的殿堂。尤其是我旳毕业论文,从选题到提纲,然后是每一阶段的写作和修改过程,都凝结着老师辛勤的付出。正是在老师的监督和帮助下,我才得以顺利完成这篇论文的写作。

汤老师严谨的治学精神、儒雅的性情和温厚的为人品格,时时激励着我前行。得遇汤导,实我之幸!祝汤老师身体安康、学术丰收,家庭幸福!感谢龚廷泰老师、夏锦文老师、庞正老师、孙文恺老师、张镭老师三年来对我学业上的关怀和教导。传道授业解惑,老师们精彩的授课犹如盛宴,令人神往。感谢师姐於晓娟三年来对我学业和生活上的帮助。

感谢汤老师门下的各位师妹师弟,一起开会畅谈的情景犹在昨日,由衷地感谢你们对我论文的修改建议。感谢20**级法学理论班的同学们,三年的学习使我们建立了深厚的情谊,谢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感谢同门的姬美修和吴春霞,三年来我们互相帮助、互相督促,共同努力提高。

感谢好朋友吴鹏,我们一直是生活中的挚友、考场上的战友,三年来他给了我很多宝贵的建议,祝福他前程万里。感谢宿舍好友李丹和高伟伟,三年来,我们一起求学问道、一起游遍金陵、一起畅谈人生,这些日子将成为我人生中的一笔珍贵的财富。

最后感谢我的家人。求学生涯十八载,他们一直在背后默默的支持我、鼓励我,他们的爱和理解,一直是我前行路上的不竭动力,激励我不断向前!

“醉笑陪公三万场,不用诉离殇”。告别大学的校园,我们的人生旅途才刚刚开始。漫漫前路,唯有终日乾乾、与时偕行,方不负流年脉脉!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2篇

一、论文题目

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研究

二、选题意义的研究

作为一种提供资金融通服务的金融形式,对其加以法律规制,既是现实问题,也是理论问题。30余年改革开放,非正式金融支持了中国民营经济的大力发展,缓解了农村地区资金的极度匮乏现象,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增长。然则,长期以来,非正式金融在中国是个颇有争议的议题。一方面,作为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其内生性推动了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间接地推动了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长期体制外循环对社会经济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影响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甚至对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影响。为此,我国政府对于非正式金融的“管制”是较严苛的,但效果并不明显。

金融危机之后,全球经济低迷,欧债危机持续不断,中国实体经济遭遇挫折、国内通胀压力不减、股市楼市财富效应暗淡的情况下,大量民间资金流向民间借贷行业有其必然性,借助民间借贷渠道,众多求贷无门的中小企业获得了宝贵的资金“输血”。但在实体经济盈利低下的情况下,巨额高息的民间借贷,无疑是“一剂饮鸩止渴的毒药”,浙江“跑路”潮恐是最好的实证。民间借贷如果演化为纯粹的资金炒作,没有实体经济做支撑,那只能是击鼓传花的游戏,风险终会爆发。面对如此现状,正视非正式金融成为必然,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规制是当务之急,近年来中央乃至地方相继对民间借贷这种非正式金融形式及其组织进行规范正是现实所迫,但就法律规范本身而言,目前对于非正式金融的规范位阶过低,多集中于部门规章与司法解释,这并不能解决中国面临的民间融资问题。

本文通过分析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必要性、比较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关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实践,提出中国非正式金融契约治理与监管并行的规制路径,通过监管边界的设定,具体设计中国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以希将非正式金融的风险控制在一个可承受范围内,并借此发挥其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本文的理论意义在于变消极事后“管制”为积极“法律规制”和变“堵”为“疏”的理念以及监管边界设定的思路,全文贯穿着对非正式金融的宽容思想。文章创新之处在于将非正式金融的契约治理机制与适度监管结合起来,设定监管边界。

同时将司法系统长期以来在非正式金融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加以疏理,对于浙江省通过司法“试错”来反应非正式金融的创新进行了深入分析,从而为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提供了路径依赖,即便是在现有非正式金融立法环境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地方司法的改革来适应非正式金融不断创新的路径也是可行的;司法可以第一位次的解决非正式金融纠纷,如民间借贷纠纷等。全文贯穿着实证分析方法,并在第四章中就契约治理机制的论述过程中,对于各种具体非正式金融行为的法律规制进行了具体论述,同时对于非正式金融的监管制度进行了初步构建。非正式金融的研究不仅对于中小企业融资、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具有一定现实意义,同时对于中国金融法律制度的完善也具有一定意义,弥补了法学领域对于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系统研究的不足。

三、课题的基本内容

30余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创造了世界经济史奇迹,其中民营经济对其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然则,民营经济对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的贡献并不足以说明其在正规金融体系中的地位,其中企业数量占比为99%的中小企业,占GDP比重为55.16%,占全国新增产值比重为74.17%,占社会销售额比重为58.19%,占税收比重为46.12%,占出口总额比重为62.13%,占城镇就业岗位比重为75%左右。

但只有极小数的中小企业可以从正规银行类金融机构获取所需资金,如同KelleeS.Tsai所言,中国经济中最有活力的部分却缺失正规信贷,民营企业并没有直接受益于国有银行的信贷配置。同时,证券市场的门槛又将绝大多数中小企业拒之门外,在无法从正规金融系统融入资金的情况下,多数中小企业在创业初期、产能扩张期或者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选择了非正式金融。

与此同时,中国广大农村出现了资金逆向流出现象,农村信用社及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从农村吸收的存款,不断地输入到城市,如果农村信用社全部改制成商业银行,成为与大型商业银行类似的运营模式,可能会随着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的萎缩而逐渐缩容。面对此格局,在农村长期的金融体系中,非正式金融发挥了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对民营经济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推动作用的非正式金融,又如何陷入风波之中?非正式金融是否比正规金融体系更加脆弱,更易引发系统性风险,否则政府何以将绝大多数非正式金融视为非法,予以取缔而快之?基于一系列疑惑以及近年来民间借贷风波的发生,本文试图对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对中国现有非正式金融法律规范进行疏理,并采取历史、经济、比较以及实证的分析方式探究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现状,及我国民间借贷纠纷大规模发生、非法集资手段不断推陈出新、非金融企业间借贷不断地变相发展的制度动因,同时通过对境外有关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实践经验进行疏理与比较,最终对我国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路径进行思考。基于这一思路,全文的研究分为五章层层展开。

第一章是全文的理论根基,从非正式金融内涵与外延的界定着手,通过非正式金融生成逻辑的多维分析以及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分析,为后文的法律规制确定理论基石。有关非正式金融内涵的界定是仁者见仁,但关键在于其是否受到监管、是否纳入政府金融监管体系,处于金融监管体系之外的各种金融组织及各种资金融通活动统称为非正式金融。换言之,非正式金融是指不受政府对于资本金、储备金和流动性、存贷利率限制、强制性信贷目标以及审计报告等要求约束的金融组织和金融活动的总和。基于这一内涵的界定,非正式金融区别于民营金融、非法金融等,同时具体的非正式金融活动包括民间借贷、企业内部集资、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文章并不赞成将其排除在民间借贷范围之外)、通过私人钱庄与合会进行的金融活动、钱中与银背等中介组织进行的金融活动、P2P网络信贷以及各类非法集资行为、影子银行的行为等等,只要满足其内涵均可以确定为非正式金融范畴。

对于非正式金融的生成逻辑,文章从二元金融结构与政府的“父爱主义”入手提出非正式金融在当代中国生成的特殊环境,并且对于我国长期存在的金融抑制政策加以分析,同时对非正式金融生成的制度动因进行深入阐述,非正式金融的变迁作为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更是地方政府、中央金融权威机构与非正式金融参与者三方之间博弈的一种金融制度创新,最后通过经济学上交易成本理论的分析为非正式金融的存在与发展提供进一步的经济学基础。文章一方面强调非正式金融生成的逻辑机理,另一方面对非正式金融长期隐蔽运营所造成的社会问题以及金融本身的脆弱性进行论证,从而为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提供基石。

依照明斯基的金融脆弱性理论,一旦不具备偿还债务能力的组织或者个人,只是通过不断举借新债偿还旧债时,随着这种非正式金融主体的增加,非正式金融将处于不稳定状态,即极易发生危机,而温州民间借贷风波的发生即有此等因素的作用。与此同时,金融市场所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性、外部性及垄断问题,通过政府公权力的介入,初步是可以解决的,但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监管被俘获的问题,故而如何将这种公权力的介入控制在一定边界内,即对非正式金融的监管控制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适度地监管成为各界所关注的问题。作为外在制度的金融法律制度,是否具有普适性、是否与内生演化而来的规则互补、金融法律制度的供给是否满足社会需求,这一系列问题亦成为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必要前提。

第二章就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现状加以阐释。通过温州民间借贷风波的简要论述,引出中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发展历程,此后对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现状进行深入分析,从而寻找出如此管制强度之下,民间借贷纠纷泛滥、非法集资行为范围不断扩张的制度原因,进而为变非正式金融“管制”为“法律规制”提供法律制度上的现实原因,也为后文“契约治理”与适度监管的规制路径的提出提供法律制度基础。

一国的金融法律制度一般都会基于金融稳定、安全的考量,从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出发,确定具体的金融法律制度。为此,从1949年至今,我国对于非正式金融的法律态度前后有所变化,从建国初期的提倡私人借贷到此后一段时间的绝对禁止,形成了非正式金融一度基本消失的状态。对于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而言,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经济赶超目标基本是不可能的,计划经济也就成为当时恢复经济的首要选择,这种强制性积累机制适应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

然而在改革开放之后,民营经济迅速发展起来,政府对非正式金融的管制也有所松动,故而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然而,20世纪90年代初的投资过热现象,以及诸如沈太福、邓斌事件的发生,和1993年-1995年期间大量金融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又适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发生,促成了新一轮金融严管政策。故而,在20世纪90年逐步形成了行政取缔与刑事制裁非法集资行为的规制模式,各种非正式金融组织亦成为非法金融组织。20**年,相关法律制度开始松动,中央对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36条,同时促进了民间资本向金融领域的发展,而20**年有关民间资本36条的出台,更是为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提供了决定性的法律基础,从而对非正式金融的管制有所松动。

现有规制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范多集中于金融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性文件,效力位阶比较低,甚至与其他基本法律相抵触。这种将民间借贷限制于自然人间、自然人与企业组织之间的借贷,排除非金融企业间借贷行为的规定,以及民间借贷利率四倍以上不受法律保护,同时又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规章将其确定为“爆收益”行为,却无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等等一系列法律制度上的不完善,憱就了非正式金融管制的低绩效。文章通过规范分析方法阐述了非正式金融现有法律规制的低绩效与严管制的现状,为第四章论述私人契约治理与适度监管路径提供逻辑基础。

第三章围绕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有关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实践与经验,为后文的论证提供比较分析的基础。本章分为两部分,即发达国家,诸如美国、德国、日本等国有关非正式金融发展的经验,尤其是法律规制的经验,并且将对中国非正式金融发展的启示融合于其中;发展中国家则以非洲撒哈拉以南国家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经验、南非《国家信贷法》的规制实践以及亚洲孟加拉格莱珉银行的成功发展为例,为我国小型金融组织的发展提供参考。而南非《国家信贷法》的简要阐述为我国民间职业放贷人的规范提供了可资借鉴之处。无论是发达国家的美国、日本,抑或是发展中国家的非洲诸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对于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既重视非正式金融固有的契约治理模式,同时考虑差异化监管,并且非正式金融的进一步发展离不开法制的先行。

第四章围绕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理念的重新树立、契约治理与适度监管的论证展开。金融监管强调安全、稳健、有效等理念,然而在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过程中,过分强调“管制”,造成自由与效率价值的忽视,甚至是公平的丧失,并不符合非正式金融规制现实需求,更不利于非正式金融的规范化健康运作,必须重新树立理念价值,客观地认识非正式金融与正规金融法律规制的区别。强调效率理念:非正式金融的私人契约治理机制的有效利用;自由理念:赋予公民、企业一定的融资自由权,即民间自治权的发挥;公平价值:公平信贷权理念的树立;保障安全价值:需要适度监管;最终实现正式规范与非正式规范的"弥合、非正式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结。

非正式金融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并得以发展,除了具有多维度的生存空间,在缺乏有效的法律机制保护情况下,其特有的私人治理机制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无论是非正式金融的隐性担保机制(缘约文化)、基于长期合作与重复博弈形成的声誉执行机制,抑或是团体贷款中的连带责任(同行压力),都是以社会资本和声誉价值为基础,其运作机理的关键在于交易者声誉信息的传递,以及对不良声誉惩罚的可置信性。但其受限于特定的社区范围内,无法应对规模化运营,对于超出血缘、地缘、亲缘关系的非正式金融,这种私人治理机制的效用不断弱化。同时,经济环境的复杂多变,信息不对称问题、交易不确定性问题依然会困扰非正式金融的正常发展,再加上长期在法律体系之外运营,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对于组织化程度较低的非正式金融而言,缺乏有效的风控机制,这些都对非正式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投资者的利益保护不利,为此,需要来自于第三方的法律治理机制来弥补这些治理空隙,并矫正这些私人治理机制失效的领域。

法律治理机制对于私人治理机制的弥合,需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即政府公权力的介入,需要有一定的边界,换言之,需要设定非正式金融监管供给与需求边界,为非正式金融的私人治理与政府监管提供一个可行的平衡点。对于监管模式的选择上,文中并不赞成在目前的中国实行自律性监管为主、政府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而是仍以政府监管为主,充分重视自律性监管及非正式金融领域存在的非正式制度。通过立法上一定程度地赋予非正式金融法律身份,从而为监管制度的具体构建提供法律基础,否则市场准入、退出及交易活动等监管制度的设计皆为惘然。

第五章探讨司法对非正式金融的保障。尤其是在现有法律规定不加以改变的前提下,对于体制外运营的非正式金融而言,在自身私人治理机制无法解决契约纠纷时,或者已经获取一定的法律身份的前提下,发生纠纷,司法机制也是其最后的保障,同时,司法能动性是回应非正式金融创新的最可行路径。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不仅有助于金融监管目标的实现、解决非正式金融纠纷持续走高问题,同时也可以弥合现有法律制度的粗疏与滞后性以及监管不足的现象。然则,完全依赖于司法规制并不是法律规制的应然之路,非正式金融阳光化的发展,不仅需要尊重其自身固有的特性,更需要立法上予以承认其法律身份,并且需要行政监管部门的适时护航、司法部门的最后保障,即形成全方位的规制体系。

四、课题的重点和难点

“存在即为合理”,行文伊始,笔者提到非正式金融的广泛存在是否合理的问题,通过二元金融结构的分析、非正式金融生成的制度动因分析,非正式金融作为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的结果,更是地方政府、中央金融监管机构与非正式金融参与者三者之间博弈的一种金融制度创新,也是经济学上交易成本理论作用使然,这一系列制度经济学的阐释,为深入分析非正式金融广泛存在的正当性提供了依据。然而,非正式金融长期以来隐蔽经营,甚至是近些年的异化发展所引致的社会问题同样不可小觑。无论是从金融脆弱性角度、公共利益角度,抑或是法律制度的供给与需求角度而言,更或是中国现有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状况而言,都需要对非正式金融加以进一步规制,将其引入规范化发展之路。如何既考虑非正式金融固有的私人契约治理机制,又将法律、监管这些正式的治理机制融入其中,将二者完美的相结合,成为全文考虑的重心。

行文至此,本文已经初步对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路径问题做出回答,即非正式金融的私人契约治理机制+适度金融监管,伴随以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理念的重树、金融监管模式的设定以及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领域路径的探析。具体而言,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非正式金融作为一种内生自发性金融形式,具有多种存在的制度动因,并不会因为政府的严厉打击而减少,近年来民间借贷规模的不断增长、非法集资手段的不断创新及其涉案金额与范围的不断膨胀、非金融企业间变相借贷形式的不断推陈出新,已然说明非正式金融的存在绝非是可以通过严刑峻罚来加以压制的,适当地承认其合理性与正当性是规范非正式金融的必要前提。

2.以尊重非正式金融契约的私人治理机制为基础的法律治理机制,进行适度监管是其法律治理机制的关键,尤其是在非正式金融监管缺位、管制过多的情形下,依照适度监管的理念构建我国非正式金融监管体制是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非正式金融监管供给与需求边界加以设定,从而为金融行政监管部门介入到非正式金融领域提供边界,进行适度地监管。

3.进行适度监管,并非是放松监管,而是正视非正式金融的特性,采取区别于正规金融监管的方式。考虑到监管主体的不同、市场自治程度、我国金融业监管传统、非正式金融发展现状等多方面因素,笔者认为,政府既要监管非正式金融,同时对相关监管者予以必要的限制,将政府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组织的自律性监管相结合。目前阶段并不适宜以行业自律性监管为主的模式,毕竟中国的自律性传统还不足以采取这种监管模式,非正式金融市场的行业自律组织仍处于起步阶段,待其发展成熟,参与者的自律程度达到一定水平时,可以考虑政府逐渐退出。为此,本阶段需要建立以政府的监管为主、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为纽带、非正式金融参与者的内控为基础、社会监督为补充的监管体系。

4.对于非正式金融监管的各种制度设计,其前提离不开法律对非正式金融的适度承认。而现有非正式金融的立法规定极其不完备,对各种非正式金融组织的规定过于粗疏,在规制实践中,司法机构发挥了更大的作用,法律规范也多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性文件为主,这种法律规制现状无法调整非正式金融异化发展的现实。为此,部分地区通过地方司法“试错”的方式对非正式金融的不断创新加以体现,例如浙江省的高级人民法院,甚至是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领先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性文件,作为处理非正式金融纠纷的规范性文件。但是对于这种先行先试,要有一定边界的限制,需要处理好与立法、地方行政的关系。

综上所述,对于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是一个综合规制的体系,既需要立法的确认,同时需要行政监管部门的维护,以及司法部门的最后保障。从广义上而言,应该是在尊重非正式金融固有特性与契约治理机制的基础上,做到事前监测、事中监管、事后保障的全方位的非正式金融规制体系。

本文的研究尚有未尽事宜,譬如对非正式金融具体行为的规制论证,尤其是实证方法的运用,在文章中尚有所欠缺,虽则笔者在近两年多时间里几赴浙江省的温州市、丽水市、宁波慈溪市,江苏省的南通市、无锡市,山西省的临汾市等地市,就民间借贷问题进行调研,但仍囿于调研范围及深度,不能充分就文中相关观点进行论证,也不能完全确定自己提出的规制路径是否能够在非正式金融活动中得到完全验证,然而,对于源自于民间的非正式金融,笔者能够确定的是全文是基于大量实地调研收集的资料所进行的思考与写作,而且会继续这一本土化的“草根学问”。

五、论文提纲

目录

导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选题意义

三、非正式金融研究文献述评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第一章非正式金融及其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分析

第一节非正式金融内涵与外延的界定

一、非正式金融概念的厘清

二、非正式金融类型的界定

三、非正式金融的特性分析

第二节非正式金融生成逻辑分析

一、二元金融结构与政府“父爱主义”

二、非正式金融:金融抑制政策使然

三、非正式金融:制度动因

四、非正式金融:交易成本分析

五、非正式金融:有利于竞争政策优化

六、非正式金融:个人与企业的选择

第三节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分析

一、政治学基础:公共利益理论

二、经济学基础:金融脆弱性理论

三、法经济学基础:法律制度的普适性准则和制度的供给需求关系.

本章小结

第二章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现实需求--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

规制的发展历程及其问题

第一节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发展历程

一、1949-1978年:从提倡私人借贷到绝对禁止

二、1978年-1995年:适度宽松,但仍对非正式金融进行抑制的时期76

三、1995-20**年:非正式金融的严格管制期

四、20**-2010年:虽有限制但法律开始松动

五、20**年至今:进一步放宽非正式金融管制

第二节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现状

一、非正式金融的法律地位

二、对非正式金融采取的管制措施与管制主体

三、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我国非正式金融现有法律规制的缺陷

一、管制强度高、绩效低

二、金融管制理念的偏差

三、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体系的不健全

本章小结

第三章境外非正式金融发展与法律规制实践及其启示

第一节发达国家非正式金融发展、法律规制实践及其启示

一、美国非正式金融向正式金融的成功转型:社区银行

二、充分尊重合作制本色的合作金融法制典范:德国

三、日本轮转基金组织的成功转型:无尽→联合股份公司→互助银行→一般性商业银行

第二节发展中国家(或地区)非正式金融的法律规制实践与启示

一、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金融自由化改革--小额信贷机构的发展

二、小型银行典范:孟加拉格莱珉银行

三、强制替代的代表:20世纪50年代的印度、泰国

四、契约治理的典范:台湾

本章小结

第四章我国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的构想

第一节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理念之重树

一、效率:非正式金融的私人契约治理机制的有效利用

二、自由:赋予公民、企业融资自由权,即民间自治权的发挥

三、公平:公平信贷权理念的树立

四、安全:适度监管

五、合作:正式规范与民间规范的弥合、非正式金融与正规金融的联结

第二节我国非正式金融的契约治理

一、契约自由与契约治理

二、非正式金融契约治理机制现状

三、非正式金融契约的法律治理机制对私人治理机制的弥补与矫正

第三节非正式金融监管边界的分析

一、监管理论述评

二、非正式金融监管边界设定中的主要假设条件分析

三、非正式金融监管成本分析

四、非正式金融监管的供给强度边界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五、非正式金融监管的需求边界分析

第四节我国非正式金融监管制度设计

一、非正式金融监管模式的选

二、监管权限的设定

三、我国非正式金融监管制度的具体设计

第五章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的路径分析

第一节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的必要性分析

一、各地民间借贷纠纷、非法集资案件持续走高

二、现行有关非正式金融法律规制制度的粗疏与滞后

三、监管有效与无效论下的司法介入

第二节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的路径选择--以“先行先试”和司法能动性为视角

一、地方司法“试错“的可能性

二、能动性下的地方司法

三、地方司法与地方行政的良性互动及司法能动性对立法革新的推动

第三节地方司法“试错”边界分析

一、地方司法“先行先试权”的授权合法性

二、地方司法“试错”主体的限定与时间、范围的限制及监督救济

三、司法的能动性不能取代立法

四、司法介入非正式金融应注意的问题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3篇

这篇论文的写作进入尾声,两年半的研究生生活也即将结束了。回首这两年半学习生活,心中充满了温暖与感恩。在这里,我结识了很多热情的同学和关心我的老师们,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中给我了真诚无私的帮助,让我觉得这两年半一直生活在一个温暖幸福的大家庭里。学校的教学资源如此丰富,让我在校图书馆、电子图书馆内随时都可以找到自己所需要的知识。本论文的完成,离不开学校领导的关心,老师、同学、朋友及家人的帮助。

首先,向我的导师唐副教授表示最诚挚的感谢!二年半以来,唐老师深厚的学术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严谨的治学态度以及为人的宽厚谦逊,深深地影响着我的学习道路。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从论文选题、到框架确定再到修改定稿,导师都极具耐心地加以细致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敦促我反复思考,对本文的完成提供了莫大的帮助。在本文完成之际,谨向唐老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这里还要感谢安徽**大学法学院的老师们,你们不仅使我获得更多的专业知识,而且开拓了我的法律视野,这是各位老师辛勤培养的结果,向各位老师表示真诚的感谢!同时还要感谢Xx法专业20Xx级热情洋溢的同学们,你们认真的学习态度以及积极乐观的生活精神深深地影响了我,你们对我的关心和支持,伴我顺利地度过了研究生的岁月。再次还要感谢我的室友们,大家共同创造的良好寝室氛围,为我的论文写作提供了集思广益的优越环境。最后,感谢我的父母家人,是你们始终如一的支持和信任让我跨越每一次学习、生活中的挫折,你们是最爱我的人,更是我最爱的`人,感谢你们!

本文在撰写过程中,搜集参考了大量文献资料,感谢这些资料文献的原创者,感谢我的指导老师,也请各位原谅我的愚钝,论文行笔必有疏漏之处,还请各位老师严加斧正。在此感谢!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4篇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

毕业论文写作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从一般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来讲,法学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其目的是探索多种方式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路子。实践环节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试点项目的评价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未来。

二、毕业论文写作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且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

学生要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文章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2、内容要求毕业论文的体裁应具有学术性。毕业论文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参考资料,其中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它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

毕业论文的内容容量与所给予的时间和学分相适应,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专科毕业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的范围内,一般以本科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主要选题方向。

(2)、要紧密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实际。

(3)、选题避免过大。

(4)、选题避免过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结合专业,学生自选两个题目,交指导教师平衡后,确定其中一个为你的论文题目。选题时要注明以哪门课程(法)为主。

(5)、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写的毕业论文不可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的毕业论文来使用。

三、成绩评定办法与步骤

毕业论文的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写作态度和论文的质量,提出建议成绩,学生经过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建议及答辩质量,写出答辩评语,经答辩委员会审核,确定最后成绩。毕业论文不及格者,可于当年补做一次。

四、组织机构:

学校设毕业论文工作委员会,下设指导组和答辩组,成员分别由学校领导、教师和校外专家担任(名单见附件一)。论文答辩设若干小组,每组由三名教师组成,设答辩主持人一人。答辩小组根据论文研究方向设立,本人的指导教师不担任该答辩小组成员。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5篇

一、撰写毕业论文的意义毕业是高校教学的重要实践环节。从一般意义来讲毕业论文是检验的学习成果,培养学生初步的研究能力,促进学生学以致用,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来讲,法学本科开放教育试点,其目的是探索多种方式培养法学专门人才的路子。实践环节进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对试点项目的评价和远程开放教育的未来。

二、毕业的`基本要求

1、目的要求毕业论文是带有学术研究性的理论分析文章。撰写毕业论文可以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并且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学生要在实事求是、深入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所学知识,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写出具有一定质量的论文。文章观点明确,材料详实,结构严谨,层次清楚,语言通顺,格式规范。

2、内容要求毕业论文的体裁应具有学术性。毕业论文包括目录、提纲、论文摘要、正文、引用的参考资料,其中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它包括绪论、本论、结论三大部分。毕业论文的内容容量与所给予的时间和学分相适应,字数不得少于6000字,专科毕业生不得少于4000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3、选题要求

(1)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法学专业的范围内,一般以本科阶段所学课程内容为主要选题方向。

(2)要紧密结合法学研究动态和我国立法、司法、执法实际。

(3)选题避免过大。

(4)选题避免过度集中,要有新意,要结合专业,学生自选两个题目,交指导教师平衡后,确定其中一个为你的论文题目。选题时要注明以哪门课程(法)为主。

(5)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写的毕业论文不可直接或变相作为本科的毕业论文来使用。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6篇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转眼间毕业的钟声业已敲响,短暂而美好的研究生阶段就要结束了。在这期间,我收获了很多学识以及做人做事的道理,结识了敬爱的老师和亲爱的同学们。研究生生活之于我,注定是人生中一段美好的时光和宝贵的经历。

在此,我要特别向我的导师包雯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论文写作过程中,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渊博的知识和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感染了我。从挑选题目,拟定大纲,内容撰写到格式校对,包老师多次帮助我开拓思路,理清脉络,使我的毕业论文能够顺利完成。

最后,我要衷心的感谢河北经贸大学,是您的接纳让我在学习期间获益匪浅并有机会结实到如此多的良师益友。感谢您,我可爱、可敬的母校。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7篇

1、 金融科技重塑金融生态——访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法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唐清利

2、 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的金融法路径探析

3、 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4、 金融法上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及其改革——行为经济学视角的反思

5、 互联网金融对金融法变革的促进作用

6、 智慧金融将让生活更美好——访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教授

7、 电子支付对金融法的挑战及应对

8、 站在金融法角度浅谈精准扶贫

9、 金融禀赋结构理论下金融法基本理念和基本原则的革新

10、 探究金融安全和国内金融法系统的健全方式

11、 探析我国金融安全与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12、 国际金融法的新近发展及其重大影响分析

13、 利率市场化、风险与金融法防范机制的构建

14、 我国风险投资的金融法环境分析

15、 金融公平的法治思路——读《收入分配的金融法进路》有感

16、 中国金融法学研究的实证分析——以1979年以来CLSCI金融法论文为分析对象

17、 我国风险投资的金融法环境分析

18、 全球化背景下国际金融法的研究及完善分析

19、 金融科技的金融法适应性研究——以智能理财的理财资质为例

20、 金融法的“三足定理”及中国金融法制的变革

21、 金融公平理念下的金融法教学改革

22、 论金融法的市场适应性

23、 国际金融法视野下的G20峰会:“立法”特色与中国选择

24、 金融科技的金融法适应性研究——以智能理财的理财资质探讨为例

25、 信息赋能、信息防险与信息调控——信息视野下的金融法变革路径

26、 我国金融法体系构成之再认识——以金融体系和法治金融为视角

27、 金融法价值的“新二元化”均衡构造

28、 金融法与经济刑法的博弈——以民间融资和非法集资为视角

29、 论金融法的法典化

30、 风险回应型的金融法和金融规制——一个面向金融市场的维度

31、 人民币时代:中国金融·法人才培养的困境及对策

32、 高职院校“金融法”翻转课堂实践探析

33、 微信支付遭北大金融法研究中心质疑 二维码存在巨大交易风险

34、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金融法控制分析

35、 情景模拟教学法在金融法课程中的应用

36、 金融功能异化的金融法矫治

37、 房地产限贷措施性质的金融法研究

38、 浅议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39、 P2P借贷到普惠金融:网络贷款平台异化的金融法矫正

40、 从金融法领域探析银行暴利垄断的现状

41、 预付卡监管制度完善的金融法之维

42、 刍议金融调控与监管的差异性及金融法审视

43、 金融法视角下的余额宝法律规制研究

44、 金融法价值目标下的民间金融监管边界

45、 P2P网贷支持我国体育产业发展:基于金融法视角的可行路径

46、 论金融安全与我国金融法体系的完善

47、 金融法视阈下我国体育银行设立及其运行若干法律问题

48、 金融创新语境下金融法教学反思

49、 论述金融功能异化的金融法矫治

50、 从金融法领域探析银行暴利垄断的现状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8篇

1、论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缺陷与完善

2、论合同法中的法定连带责任

3、《劳动合同法》对外资企业劳务派遣员工的影响研究

4、论利他合同-兼评《合同法》第64条

5、基于《劳动合同法修正案》的S公司劳务派遣用工问题研究

6、高校教师劳动合同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7、民法目的性价值研究

8、论违反强制性规定合同之效力

9、《劳动合同法》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研究

10、劳动合同法的经济学分析

11、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的劳务派遣分析

12、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影响研究

13、基于契约分析的劳动关系管理研究

14、合同法中的错误制度研究

15、合同解除制度研究

16、国际商事合同统一路径研究

17、新中国合同法的制定与完善之

18、《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件下济南市劳务派遣市场发展研究

19、合同法定解除之损害赔偿研究

20、《劳动合同法》施行后电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问题研究

2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问题研究

22、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之研究

23、劳动合同法诚信原则研究

24、合同法定解除权研究

25、劳动合同法视野下的劳动关系和商业秘密保护

26、《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影响研究

27、《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利益平衡问题研究

28、完善《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制度的法律思考

29、新《劳动合同法》对农民工劳动关系的影响研究

30、劳动合同法利益平衡功能的定位与实现

31、我国《劳动合同法》中竞业限制规定研究

32、基于《劳动合同法》的旅游饭店劳动关系研究

33、劳动合同法下实施劳务派遣的对策研究

34、新劳动合同法的变化分析及其对企业员工激励的影响研究

35、合同法定解除之损害赔偿制度研究

36、现代合同法约束下的期待利益损害赔偿研究

37、无权处分合同效力之再探析

38、我国合同法中的任意解除权问题研究

39、派遣劳工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40、违约损害赔偿计算问题研究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9篇

1、视阈融合下的知识产权诠释

2、知识产权的多元属性及研究范式

3、知识产权的优化配置

4、信息、知识产权与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

5、知识产权法官造法批判

6、知识产权本质的多维度解读

7、知识产权的观念:类型化及法律适用

8、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9、遗传资源的获取和惠益分享与知识产权

10、科技、经济、法律协调机制中的知识产权法

11、欧共体竞争法中的知识产权

12、知识产权立法体例与民法典编纂

13、论我国知识产权的刑事法律保护

14、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

15、科技型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研究--以南昌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试点为例

16、知识产权法体系下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的优势和基本原则

17、东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研究

18、民法典(专家意见稿)知识产权篇第一章逐条论述

19、知识产权助力国防科技创新

20、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走过二十四年

21、P2P网络贷款中债权转让模式的风险研究

22、中国养老机构法律监管研究

23、中国、新加坡专利侵权问题比较研究

24、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理论构成

2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法律制度研究

26、新型城镇化下集体土地征收制度研究

27、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困境的法律及对策研究

28、无线电频谱资源使用权的法律性质及用益权制度研究

29、对赌协议法律问题研究

30、论情势变更原则与合同拘束力的权衡

31、金融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制度研究

32、生产制造型企业买卖合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33、新闻侵权责任构成的理论分析

34、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保护研究

35、商标仿冒行为成本收益经济学分析

36、商铺租赁权质押法律问题研究

37、房屋转租相关法律问题的研究

38、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39、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

40、我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法律制度研究

41、论夫妻共同财产单方处分行为的合同效力

42、论我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

43、网络虚拟财产的物权法保护

44、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认定与处理

45、审判实务视角下的民间借贷法律问题研究

46、民间借贷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研究

47、“虐童”事件的防控及“反虐童”救助体系的构建

48、中文域名民法保护问题研究

49、我国特留份法律制度立法刍论

50、论我国刑事受害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构建

51、房屋买受人与其他债权人执行竞合问题研究

52、非金融企业间借贷法律规制问题研究

53、刑民交叉案件处理模式

54、我国孤儿作品保护制度研究

55、我国完全代孕的法律规制

56、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问题探究

57、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法律适用研究

58、论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59、论第三人侵权物业公司的责任承担

60、网购消费者反悔权研究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10篇

研究生三年的时光如白驹过隙,在这段快乐的学习生活中感谢我的导师田韶华教授给予我论文写作悉心的指导,从选题、开题到成稿田老师都花费了大量的心血,在我写作遇到困难时老师一直给予我鼓励与指导。她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谦虚的人品让我十分敬佩,她给予我的不止传道授业解惑,更是我生活上的良师益友。

另外,还要感谢法学院其他授课老师,正是由于你们的渊博的学识和对学术精益求精的态度才使学生在这段学习生涯中有了如此多的收获。同时,要感谢我的`父母,感谢他们对我多年的养育之恩,在人生关键路口给予我的支持和鼓励。最后,感谢一直陪在我身边的同学们,正是有了你们我的研究生生活才会如此的丰富多彩与难忘。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11篇

1、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认定及其保护

2、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研究

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法律制度研究

4、在线旅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5、我国公职律师制度研究

6、初中生隐私权保护问题研究

7、患者健康权的法律保护研究

8、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研究

9、文书提出命令制度研究

10、行政诉讼第三人补证制度研究

11、陕西省体育产业发展法律制度研究

12、宋代医官管理制度研究

13、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研究

14、我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的困境及法律对策研究

15、中小投资者保护视角下的证券自律监管法律制度研究

16、大数据技术背景下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

17、土地经营权信托制度研究

18、我国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管理制度研究

19、航空联盟反垄断豁免法律制度研究

20、论有限责任公司中小股东分红权的法律保护

21、地方政府责任清单制度研究

22、第三方支付反洗钱法律制度研究

23、我国儿童权利的法律保护研究

24、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研究

25、刑事庭审交叉询问制度研究

26、信托收据制度研究

27、网络司法拍卖制度研究

28、云计算环境下的商业秘密法律保护

29、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研究

30、我国证券市场转板法律制度研究

31、民事缺席审判制度研究

32、胎儿民事权益的法律保护

33、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研究

34、契约型基金纠纷诉讼制度研究

35、我国集体谈判权制度研究

36、宋代翻异别勘制度研究

37、女性生育权研究

3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研究

39、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制度研究

40、论互联网金融征信法律制度的完善

41、我国地方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研究

42、辽宁自贸区融资租赁法律问题研究

43、民事诉讼当事人失权制度研究

44、国际法视野下的环境难民问题研究

45、我国终身监禁制度研究

46、婚内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47、网络理财中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

48、困境儿童人格权益的法律保护研究

49、论网络时代个人位置信息的法律保护

50、医事仲裁制度研究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12篇

1、浅论证据采纳中存在的问题

2、死刑冤假错案证据问题之实证研究

3、基于大容量指纹识别的实时身份认证系统

4、火灾调查中物证损坏原因及防范措施探讨

5、痕迹检验技术在刑事诉讼中的应用及其研究

6、利用现场指纹侦破系列盗窃案的体会

7、交通事故鉴定中痕迹的特征性探究

8、浅谈穿袜足迹在侦破入室盗窃案中的作用

9、刑事诉讼中言词证据的鉴真问题研究

10、道路交通事故路面刮擦痕迹的勘验和分析利用

11、刑事技术痕迹勘查箱的发展及建议

12、浅谈文件检验在侦查破案中的作用

13、对完善刑事审判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探析

14、探讨撬压痕迹与打击痕迹的区别

15、浅谈对戴手套作案现场痕迹的勘查

16、火灾事故调查避免物证损坏的措施分析

17、综合运用现场物证侦办“零口供”案件

18、综合利用痕迹和微量物证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1例

19、警犬技术在爆炸案件现场中的物证搜索技术研究

20、现场勘查中物证的提取及应用

21、红外光谱分析技术在涂料物证分析中的作用

22、工具痕迹中微量物证的发现及应用

23、现场痕迹物证在命案侦破中的作用

24、电子物证检验鉴定的数据恢复技术分析

25、船舶碰撞事故中油漆物证的检验及提取

26、法医物证学情境模式教学改革的经验和思考

27、果核微量生物物证DNA检材提取方法的考量

28、我国法医命案尸检现状及规范对策研究

29、运用微量物证侦查破案的几点思考

30、浅谈电子物证在公安机关的未来发展

31、浅析刑事案件中擦划痕迹的作用

32、浅谈痕迹检验学科自然科学属性的几个方面

33、浅析足迹检验技术在刑事侦查中的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34、试析足迹信息化在刑侦工作中的应用与展望

35、铝悬浮液及其显现潮湿客体手印初探

36、电子物证检验的数据分析与信息应用研究

37、爆炸案件现场痕迹物证的提取与检验

38、DNA检验技术在案件破获中的运用

39、试论我国法医物证鉴定领域标准化的问题及对策

40、接触DNA常规提取纯化方法的对比分析

41、电子物证提取和检验中的污染问题研究

42、浅谈胶带物证及胶带粘面指纹的提取

43、刑事案件现场中涂料物证的检验方法研究

44、浅析犯罪现场保护的基本方法

45、浅谈如何解决刑事现场勘查中的难题

46、网络诈骗犯罪的侦查困境及其对策研究

47、硅油纸上手印显现研究

48、试析刑事诉讼中间接证据解释与推论的逻辑运用

49、论贪污犯罪案件证据的收集

50、痕迹检验中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方法研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13篇

随着论文撰写的完工,我研究生的漫漫求学之路也逐渐宣告结束。回首过去的艰辛岁月,心中不禁感慨万千。感谢我的室友、感谢我的老师给我的所有帮助和鼓励。谢谢你们一直以来的悉心教导和陪伴。

首先,向我的导师李教授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从论文选题、到框架确定再到修改定稿,导师都极具耐心地加以细致审阅,提出修改意见,并敦促我反复思考,对本文的完成倾注了大量的心血。作为导师,他严肃的科学态度、严谨的治学精神、渊博的学识以及对工作的精益求精、勤勉令我钦佩,让我受用终身;
作为长辈,他关怀备至,谆谆教诲和鞭策让人感念至深。

在本文完成之际,谨向李老师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在这里还要感谢的是生活学习了六年半的母校。母校给了我一个宽阔的学习的平台,让我不断地学习新知,充实自己。同时还要感谢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的老师们,你们不仅使我获得更多的专业知识,而且开拓了我的法学视野,这是各位老师辛勤培养的结果,向各位老师表示真诚的感谢!同时还要感谢20**级Xx法专业的同学们,你们认真的学习态度以及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深深地影响了我,你们对我的关心和支持,伴我顺利地度过了研究生的岁月。

最后还要感谢我的室友们,大家共同创造的良好寝室氛围,为我的论文写作提供了集思广益的优越环境。

本文在撰写过程中,搜集并参考了大量的参考文献,在此对资料被本文引用的学者专家们一并加以感谢!本文虽然有良师加以指导,但由于本人才疏学浅,虽为本论文竭诚尽心,但终究惟恐寡要,必有错误和不当之处,尚祈各位老师明鉴并指教。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14篇

1、企业员工试用期权益保障问题研究

2、民法分则婚姻家庭编立法研究

3、大学生勤工俭学劳动权益保障的分析

4、论过度劳动的法律治理

5、韩国老年福利制度的发展及特征

6、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中的问题与改进对策

7、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法之反思

8、浅议我国老年人赡养制度的现状及其缺陷

9、农村留守妇女发展权法律保障之困境与出路

10、大学生就业权益保护的立法研究

11、我国女性体面就业的法律保障

12、论落实劳动合同订立的立法保障

13、法治视角下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研究

14、双因素理论视角下昆明医科大学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学生的激励方式探索

15、农村空巢家庭的养老对策探究

16、劳动合同的自治与规制--以“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为中心

17、劳动者社会保险权救济法律问题研究

18、失独老人养老权益保障立法研究

19、试析现代农村社区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和完善--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例

20、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劳动法治建设的机遇与挑战

21、劳动诉讼立法问题研究--兼论劳动诉讼在民事诉讼中的定位

22、中老年人家庭养老意愿及影响因素分析

23、新常态下的积极老龄观

24、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如何确保企业利益

25、顶岗实习生劳动权益及其法律保障研究

26、从源头上解决就业性别歧视难题

27、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对完善张家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28、改善残疾人创新就业环境和条件的建议

29、构建大学生就业质量保障机制的法律思考

30、保障房建设用地需求预测及多元化供给机制研究

31、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思考与建议

32、经济新常态下群体性劳资冲突的特征及解决途径

33、从人口老龄化谈老年人的权益保障

34、自闭症儿童的保护现状及我国特殊教育立法问题探究--以南京市为例

35、优势视角下残疾人婚姻的社会工作介入研究--以武汉市SY社区个案为例

36、残疾人康复服务现状分析与发展思考

37、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与劳动合同法的修改

38、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现状、问题与对策--以辽宁省盘锦市L村为例

39、追缴社会保险费的劳动监察时效适用

40、论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整体布局及战略举措

41、受益主体视角下我国养老保险争议处理机制的模式选择

42、论我国残疾人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障

43、建筑行业农民工劳动关系确认的理论瓶颈与突破--以非标准劳动关系理论为出路

44、共享发展理念下残疾大学生就业保障问题研究--从劳动经济学视角出发

45、二孩政策下女性社会保障的探讨

46、我国探亲假制度的不足与重构

47、刑事被害人救助立法主要问题及其评析

48、论社会法体系构建的新路径

49、美国私人养老金发展对中国企业年金的启示

50、英国的积极救助制度:发展历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15篇

1、美国刑事诉讼法对隐私权的保护

2、刑法与刑事诉讼法交互作用研究

3、论侦查权的宪法控制

4、技术侦查证据若干问题研究

5、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6、论新《刑事诉讼法》对犯罪人的人权保障

7、侦查权新论

8、技术侦查措施研究

9、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

10、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11、论司法鉴定启动程序的修改与完善

12、论辩方证据开示义务

13、程序性制裁机制研究

14、我国技术侦查制度研究

15、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16、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17、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研究

18、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研究

19、刑事诉讼法宽容伦理观及其实现

20、逮捕必要性问题研究

21、论非法证据排除制度

22、论刑事诉讼法中违法所得没收程序

23、论刑事诉讼法中的人权保障

24、从新《刑事诉讼法》的角度浅析职务犯罪案件的侦辩关系

25、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研究

26、我国监视居住制度之理性思考

27、非法证据排除制度研究

28、刑事诉讼法中的“等”字研究

29、我国侦查阶段律师会见权研究

30、论我国技术侦查制度

31、论检察机关的调查权

32、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之被害人权利保障

33、新刑事诉讼法下的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

34、新刑事诉讼法下监视居住制度研究

35、未成年人犯罪诉讼程序研究

36、刑事和解制度的适用问题研究

37、新刑事诉讼法背景下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38、论新《刑事诉讼法》中的技术侦查措施

39、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证据衔接

40、论新刑事诉讼法下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16篇

1、人治与法治辨析

2、法治与德治的关系探析

3、社会治理体系中的法治与德治

4、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对策分析

5、舆论监督与司法独立

6、舆论监督与司法公正

7、民意与司法的关系探析

8、维稳与维权的关系探析

9、试析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

10、论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1、试析公民法律信仰的培养

12、试析大学生法治观念的养成

1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14、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15、法治反腐是反腐倡廉建设的根本出路

16、试论法与科学技术的关系

17、对某一社会热点问题或某一案件的法理学分析(具体题目自拟)

18、试析宋代的继承制度

19、唐代化外人的法律规制

20、试析德主刑辅思想指导下的西周立法活动

21、论清朝的文字狱对法制的影响

22、王安石变法在法律之中的实践

23、包拯的法治思想

24、试析汉朝的春秋决狱

25、评述元代体现民族习惯于民族压迫的刑事法律

26、论公司法股东代表诉讼的缺陷

27、 弱势股东及其法律保护制度--新《公司法》的进步与不足

28、 从《公司法》的视角探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29、 公司担保行为效力因素分析--兼评《公司法》第十六条

30、 公司法进化的动力--对公司控制与公司本质理论的思考

31、 论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17篇

1、指印拍照中抑制背景干扰的方法

2、精神病司法鉴定中的媒介审判--以“南京宝马撞人案”为例

3、潜血手印增强显现方法研究进展

4、微残留氰基丙烯酸酯手印熏显试剂熏显手印效果研究

5、涉案木材样品的提取及送检

6、数字手写签名笔迹检验实验研究

7、汗孔特征的观察与识别

8、静电复印/打印文书的周期性转印痕迹研究

9、司法鉴定管理困境及改革路径--以浙江省为视角

10、完善司法鉴定运行机制的思考与建议

11、构成有色指印线的种类及成因分析--以民事案件为视角

12、论终止鉴定--以新《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为视角

13、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疑难问题的解读与思考

14、司法会计鉴定实践中存在问题分析

15、重复鉴定问题研究

16、我所20_年-20_年毒品所致精神障碍刑事责任能力评定结果分析

17、性别与笔顺的关系

18、足迹分析中出现误差的原因及分析

19、三维弹痕比对系统数据采集的误差分析

20、碳素墨水改进试剂显现胶带粘面手印的探讨

21、不同来源机制条幅红外光谱判别分析

22、利用笔迹三维信息提取分析仪研究承受物对签名压痕的影响

23、多晶粉末_射线衍射法在物证司法鉴定中的应用研究

24、印章防伪的误区与出路

25、局部足型特征的可靠性研究

26、笔迹检验人工智能应用的初步构想

27、浅析如何鉴别现场犯罪手印

28、浅谈几种常见疑难手印照相方法

29、高水平书写人抄写笔迹特征变化规律探析

30、林业案件技术鉴定的现状及对策--以周宁县林业案件技术鉴定为例

31、足迹与多种技术的合作运用

32、碳酸钙小颗粒试剂显现潜在手印研究

33、常用水杯表面汗潜指印的拍摄方法

34、不同性别改变书写条件签名笔迹稳定性研究

35、新型毒品GC/MS检验1例

36、浅谈鞋底磨损特征检验在刑侦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37、浅析皮革品痕迹的提取及相关问题研究

38、彩色打印机伪造印文鉴定实验研究

39、资产评估值调账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司法会计鉴定案例探析

40、刑事侦查过程中指纹自动识别系统的应用

41、刑事侦查工作中痕迹检验技术的作用研究

42、司法会计鉴定问题探析

43、火灾现场残留物中助燃剂丙酮的测定方法研究

44、四川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派员参加“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专题培训

45、从医法结合原则谈妇产科医疗纠纷司法鉴定

46、足迹检验在犯罪现场的应用

47、论手印擦痕对于现场勘查的重要作用

48、“502”胶熏显汗潜手印后碱性红14染色新方法研究

49、痕迹检验在法医检验中的作用

50、人工老化纸张的力学性能综合研究

51、青年大学生行走步态足底区域压力特征变化的研究

52、现场其他痕迹物证在侦破碎尸案的作用

53、Photoshop软件在现场物证调整中的应用

54、电子物证检验鉴定的数据恢复技术分析

55、痕迹检验技术提高证据质量的路径研究

56、浅析现场勘查中的指纹提取

57、鉴定意见概念之比较与界定

58、局部足型特征的特定性研究

59、浅谈计算机犯罪中的电子物证检验

60、浅议司法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18篇

时光如梭,六年的时光很快就过去了,时间如流水般在从我们的身边流走。六年前,我们怀揣着梦想与热情步入了河北经贸大学的校门,四年来我们度过了人生中最美好的光景之一。我不舍这所学校,又在此待了两年,继续着我美好的光景,为了更好的学习,也为了更能感受到他的温暖。但六年眨眼就过了,过不了多久,我也就要离开这个我所我曾依赖的地方,心中纵有不舍,但更多的也是感激,在这里我学到了能够使我受益终身的知识,在这里我遇到了坦诚相待的朋友,在这里我也聆听到了足以给我指引人生方向的老师的教诲,在这里我也学会了坚持。我感谢六年来在这里的点点滴滴。这篇文章也将是我在这里六年时光的一个终结,同时我也感谢,为此文作出过帮助的人。

首先我要感谢的就是刘春霖老师,刘老师作为我的研究生导师,在这两年里他对我的生活进行了无微不至的关怀,让我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在我们的学习中,他不仅对我们进行了细心的指导,还督促我们学习并且积极给我们提供能够学习的机会,让我们体会到什么是投入性的学习;
他对工作兢兢业业,让我们感受到了什么是责任;
尤其是在该文的写作中,刘老师更是对其细心的修改,给我们留下了学业生涯中最美好的一页。

其次,我要感谢每一位老师和导员,是他们传授给了我们知识并对我们的生活进行了细心的照料。正是由于他们的教导,我才能够在和研究生两年的学到不同科目的知识,并且培养了我的法律思维,以为我这次论文做了充足的准备。

再次,我感谢在这里的每一个同学,正是他们的存在,才是我这两年的学习中,总会学到一些书本上没有的知识,拓宽了我的业余知识,培养了我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正是他们的经常提醒,才使我能在学院的要求下及时完成任务。

最后,我也要感谢我的父母,因为有他们的鼓励,我才能在这两年的时间里坚定的完成自己的学业,也正是他们的支持,才是我前进最大的动力,在这即将毕业之际我要衷心的感谢我的父母,在即将步入社会之际,我终将用我的行为来回报他们。感谢所欲为论文的评审及答辩的专家学者。

谨以此文纪念我的研究生生活并感谢每一位帮助过我及为该文提供过帮助的人。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19篇

论文的写作,是四年时间里的最后一次系统地和最有深度地学习。在写作的字斟句酌过程中,真正将之前对有关专业的一知半解和分散知识点转化为准确且为自己所有的知识。论文的完成既是一次考验,又是一次收获。

在整个四年学习过程中,不仅仅收获了专业知识,更多的`是学会如何思考、实践和表达,还有战胜自己。庆幸在这段时光中所遇到的恩师益友,无论在学习还是生活上都给予了我无私的帮助和指引,让我在诸多方面都有所成长。感恩四年里留给我的这笔宝贵财富,在今后的生活实践中都将使我受益匪浅。

感谢我的导师彭文华教授和班主任乔江玲老师。老师们对我的学习和研究都给予了非常专业和悉心的指导,并且从老师身上体会到了丰富的学养、严谨的作风、求实的态度、勤奋的精神和专业的风度,这都是我前进路上的动力和标杆。特别感谢我的导师彭文华教授,从论文的选题、理解、框架设计、修改直至最后定稿,都予以了以耐心细致的指导。

其次,感谢四年里的同窗好友,一直以来在学习中的沟通和帮助,在生活中的包容、理解和鼓励,同样从你们那受益良多。

感谢家人,感恩之情非言语能表达。

导师的教诲,同学间无瑕的友情,家人深切的期望,都是我今后人数道路中不断前进的最大动力!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20篇

1、 劳动保障监察迈进“智慧时代”

2、 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3、 强化内部监督 提高劳动监察依法行政水平

4、 我国碎片化劳动监察模式的困境、挑战与发展

5、 改革条件论:中国劳动监察解决纠纷职能的实证分析

6、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特点和趋势研究

7、 中国劳动监察权立法研究

8、 论我国劳动监察的职能定位与完善

9、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研究

10、 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

11、 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完善

12、 煤矿安全监察方法之创新研究

13、 浅谈当前劳动保障监察案卷档案的管理

14、 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创新升级

15、 福州市企业工资支付中的劳动保障监察问题研究

16、 法治政府建设视阈下劳动监察问题研究

17、 试论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18、 加强劳动监察工作的逻辑思考与路径选择

19、 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困境与出路

20、 劳动保障监察法律问题研究

21、 劳动争议处置的双轨制问题研究

22、 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调研报告

23、 莱芜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问题研究

24、 劳动监察执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

25、 我国劳动保障监察问题研究

26、 对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思考

27、 完善我国劳动监察制度探讨

28、 论我国劳动监察制度的不足及完善

29、 劳动监察十年回眸

30、 国外劳动监察制度概览

31、 基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法院判决途径的劳动者讨薪维权成本分析

32、 挪威劳动监察组织体制

33、 我国劳动监察执法困境及对策研究

34、 我国劳动保障监察立法完善

35、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能力绩效评价体系研究

36、 浅谈新形势下劳动监察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37、 浅析劳动保障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8、 论我国劳动保障监察法律制度的完善

39、 劳动监察执法研究

40、 朝阳市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研究

41、 我国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42、 劳动监察权:法学解构与制度规范

43、 劳动监察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44、 劳动保障监察研究

45、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设置与运行机制分析

46、 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法律问题及其对策

47、 转型期我国劳动监察的践行窘境及其出路

48、 包头市昆区劳动监察“两网化”管理模式的运营与优化

49、 劳动监察应否因个体户注销而终结

50、 两岸劳动监察法律制度比较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21篇

本文的完成,凝结着我的硕士生导师、上海大学法学院李建勇教授对我的学术关爱。他不仅为我树立了学术研究的志向,而且在繁忙的工作中抽出时间给予我学术上的指导和帮助,使我从中获益不浅。我深知自己对论文中很多问题的探索离老师的要求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本文中的观点也未能充分体现和融会老师对劳工集体维权领域的深刻洞见和学术思想,这是我引以为憾并应该在以后的学习和研究过程中努力弥补的,在此要向李建勇老师表示衷心的感谢。

还要感谢我的父母,他们在精神上给予我很大的支持和鼓励,是他们给予我努力学习的信念。

最后,感谢所有关心我、支持我和帮助过我的同学、朋友、老师和亲人。在这里,我仅用一句话来表明我无法言语的心情:感谢你们!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22篇

每次提笔写致谢的时候,总是感慨万千,觉得远远不如说一声来的爽快而又直接,不管真心也好假意也罢,说完也就完事了,唯独提笔的时候,却是千言万语难以下笔,这里有语言的匮乏,有文笔的拙劣,但更多的是饱含着的热情与感恩,它让我不敢轻易下笔,不能一笔以盖之;它让我想到了以往,点点滴滴难忘而又开心的求学历程;它让我想到了将来,法律之路任重而道远,虽然今天论文完稿了,但它不是一个终点,反而是一个更高的起点,在时刻鞭策着我不断向前、向前…四年的求学时光欢乐而又短暂,感谢一直辛勤陪伴着我们的每一位任课老师,感谢你们每一次兢兢业业的授课,感谢你们充满智慧而又博学却又不失风趣的讲解;你们在讲台上的风采、诲人不倦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在法律路上永往直前。

特别感谢我的导师一艾永明教授,这篇论文的完结凝聚着老师的心血。从论文选题幵始,艾老师就不断地给予指导、辅正、沟通、指引、探讨、思路厘清,使我受益匪浅。我知道,这篇论文之所以今天能呈现在大家面前,离不开艾老师辛苦付出,从书面指导到面对面沟通到电子邮件往来再到电话磋商,一次又一次的,感受到艾老师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无私的育人情怀,今天借此平台,再一次向艾永明老师致以真诚的感谢和最好的祝福。

同样感谢苏州大学法学院,提供了这样的一个学习的平台让我们在法学领域里茁壮成长。良好的校风、浓厚的学术氛围、优秀的师资力量和先进的教学理念,让我们与时俱进;开放的学习环境、先进的前言理论和丰富的案例知识,使我们在充实自己知识的同时也在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这是法律人交流的平台,这是法律人成长的摇篮,衷心祝愿苏州大学法学院越来越好,走出中国,奔向世界。

借此机会也想表达对家人、朋友、同学的感谢。回首过去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因为一直有你们在身边,有你们无私的支持与帮助,鼓舞与交流,才汇聚成我今天的动力,谢谢你们!

最后,同样将万分的感谢送给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审阅本文的专家教授。由于水平有限,论文中还存在诸多不足,在此表示歉意。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23篇

一、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在当今的媒体上,我们经常看到“医闹”现象的发生:患者家属围堵医疗机构,殴打甚至杀害医护人员,甚至在医疗机构滞留患者的尸体或者设置灵堂等等。

医患关系本是鱼水共存、唇齿相依的关系,医患双方的利益应该是统一的,但随着社会发展的步伐加快,人们的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医疗纠纷越来越多,医患关系越来越紧张,种种暴力事件也是时有发生。因此,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对于减少医疗暴力事件的发生、缓解医患矛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医疗纠纷案件专业性强、争议大、矛盾突出,是司法实践的热点和难点,所以需要我们付出更大的努力去解决这一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

法谚有云:“举证责任分配是民事诉讼的脊梁。”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自然受到人们的格外关注。举证责任的分配关系到医患双方实体权利能否实现,关系到医患双方在诉讼中的胜败,因此,如何在医患双方之间合理地分配举证责任,如何让医患双方公平的承担举证责任,是医疗侵权诉讼的焦点之所在。

所以,我选择了“医疗纠纷制度举证责任分配制度”作为我的论文主题。对于此篇论文,我打算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只有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才能公平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

二、本课题的主要研究内容(提纲)

对于本文,拟从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入手,比较国外的举证责任分配制度,找出我国现在实施的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不足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

提纲如下:

一、我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阶段

(一)第一阶段:举证责任由患者承担

(二)第二阶段: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承担

(三)第三阶段: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

二、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制度

(一)过错原则——专家责任体系

(二)“说明责任”分配

(三)过失大概推定原则

(四)表见证明规则——生活经验法则

三、现阶段我国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一)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1.学理上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2.立法上不同归责原则下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二)不同医疗纠纷类型下举证责任的划分及其缺陷

1.医疗技术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2.医疗伦理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3.医疗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损害纠纷举证责任的划分及缺陷

四、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制度

(一)举证责任缓和制度的充分适用

(二)专家辅助鉴定制度的建立

(三)降低医疗风险制度的立法完善

三、文献综述(国内外研究情况及其发展)

(一)我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

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施行之前的“谁主张,谁举证”阶段;

第二阶段, 20**年4月1日以后至 20**年6月30日以前的“举证责任倒置”阶段,医方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及没有因果关系进行举证;

第三阶段,20**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一般由患者证明医方存在过错,医方在特定情况下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进行举证。就目前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实行区分类型确定举证责任的制度也存在着学历上的分类与立法上的分类的分歧,以至于在举证责任分配上也存在分歧。

(二)外国关于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的研究

外国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分配使用比较广泛地有以下几种类型:

1、欧洲大部分国家将医疗行为责任归入专家责任体系。专家责任的核心要素有两个方面:

一方面,专家责任基于其专业的特殊性和技术性被赋予了高于一般人的注意义务;

另一方面,专家只负过程义务,而不负结果义务。

2、目前英美法院主要采用“说明责任”分配法则。在事实说明自己法则之下,原告无须对被告的过失行为举出直接证据,仅需依据情况证据,基于普通常识判断,即可推论被告过失存在及被告行为与原告之损害间具有因果关系,而令被告负责。

3、在日本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程序中,司法实务中经常引用“过失大概推定”原则作为医患双方举证责任分配的指导原则。

4、德国的医疗纠纷诉讼程序中一般适用“表见证明”理论来分配举证责任,其主要源自英美法上的“事实本身说明过失”原则。

四、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本文以合理的分配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为目的,通过了解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的发展以及外国对该问题的研究,探讨了现阶段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相关问题的建议。你解决的关键问题有以下几点:

1.不同根据下我国医疗纠纷类型的划分

2.现阶段我国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 3.如何完善我国区分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

五、研究思路和方法

本文通过了解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发展的各个阶段以及外国关于此问

题的一般研究及规定,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提出了完善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制度的建议,以期待达到公平公正的解决医疗纠纷,缓解医患之间的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本文多采用调查法对我国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分配发展的各个阶段以及外国关于此问题的一般研究及规定做了初步的了解和学习,利用文献研究法对我国现阶段区分医疗纠纷类型划定举证责任制度存在的缺陷进行了研究,大量掌握相关知识,为提出完善建议提供了知识基础。

六、本课题的进度安排

1、第1周(20**年2月24日—2月28日)开题答辩并完成开题报告。

2、第2—12周(20**年3月3日—5月16日)完成论文一稿,并于20**年4月25日(第九教学周)前完成毕业设计中期检查表。

3、第13周(20**年5月19日—5月25日)完成论文二稿。

4、第14周(20**年5月26日—6月1日)完成论文三稿。

5、第15周(20**年6月2日—6月8日)论文定稿。

6、第16周(20**年6月9日—6月13日)论文答辩和毕业鉴定。

七、参考文献

1、陈聪富:《美国医疗过失举证责任之研究》,载朱柏松等:《医疗过失举证责任之比较》,武汉: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20** 年。

2、陈刚:《证明责任法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

3、王泽鉴:《侵权行为法》,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

4、强美英:《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分担研究》,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 年。

5、德〕莱奥·罗森贝克:《证明责任论—以德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典为基础撰写》,庄敬华译

6、杨立新:《<侵权责任法>改革医疗损害责任的成功与不足》,《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 年

7、彭秋红:《我国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分配研究》,山东大学 20** 年硕士学位论文。

8、代全喜:《医疗纠纷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研究》,上海交通大学 20** 年硕士学位论文。

法学论文毕业论文毕业 第24篇

1、论我国商法典单独制定欠缺的条件

2、论我国商法体系的构建

3、商法的独立性与商事审判的独立化分析

4、浅析我国网络交易的商法规制

5、中国民商立法及其模式选择探讨

6、民商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内涵及完善路径探析

7、《日本商法典》的修订

8、合作社商人化的共生结构

9、浅议商法的社会责任理念及其规则体现

10、商事行为制度浅析

11、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

12、商法中加重责任理念的司法应用及立法构想研究

13、我国商事登记制度问题研究

14、商法形成过程对今天我国建立商事制度的启示

15、商法学研究必须重视国际化与中国经验

16、民法典之外制定商法通则应为科学选择

17、电子可转移记录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18、独立学院经济管理类专业国际商法课程教学

19、商事仲裁与商法思维

20、商行为立法问题研究

21、商法思维法律适用性微观辨析

22、商事审判组织的专业化及其模式

23、论商法理念的时代动因

24、论商行为在相对商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对等性

25、商事留置权及其扩张适用研究

26、商法的双向运动与现代商法的生成逻辑

27、日本法上的提单效力问题研究

28、组织机构数字证书在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的应用

29、案例教学在商法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30、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反思与完善

31、对当代民商法调整对象的探讨

32、商事行纪制度比较研究

33、我国商事失信惩戒法律制度的构建

34、商事登记效力问题研究

35、基于商法理念下营业转让的法律规制

36、从全球经济危机反思现代商法的制度价值

37、外观主义思维模式与商事裁判方法

38、浅析我国商主体的划分--试论个体工商户制度

39、商法解释理论的基点与法则分析

40、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与司法中的适用情况探讨

41、论商事裁判的代理成本分析进路

42、工商登记改革后商事司法权的定位及价值功能

43、我国商事登记的功能回归与制度完善

44、商事代理制度的比较法研究--基于两大法系理论和立法的分析

45、论我国商事登记审查模式

46、浅析现代民商法树立系统调整观念的必要性

47、民商法与健全个人信用体系的现实融合

48、商主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探析

49、依法治国语境下的商法建设

50、有关商事审判中的商法理念与审判思路探讨

51、我国商事登记法律制度改革对税收征管制度的影响与完善

52、我国商事法律制度的体系构建

53、商事仲裁裁决法律适用方法研究

54、论商事代理商制度与完善构想

55、由“囚徒困境”引发的对商法互惠互利原则的思考

56、论中国商事立法法典化--以商人习惯法为视角

57、商法理念及其在商事立法和司法中的适用

58、商法总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探讨

59、关于“一带一路”背景下商事登记制度的几点思考

60、民法总则法律行为无效制度的商法思考

61、权利外观理论视角下的现代商法价值

62、民法典编纂过程中的商事登记统一立法研究

63、论我国商法的发展和民商合一体例下商法的独立性

64、论信息失衡的商事法律回应

65、我国商法立法模式探讨

66、论生态文明视域下的商主体--生态人法律模式建构

67、浅析民商法信用体系的构建

68、社会经济发展中民商法的变化与发展

69、民商法价值取向与构建和谐社会

70、越南商事登记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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