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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力量作文【五篇】(精选文档)

时间:2023-07-07 17:40:06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只要你努力,没有什么事情办不好的。”就这句话,让我有了信心,让我造好了一艘驶向学海的小船。那是在某学期开学的那段日子,我的语文成绩不怎么样。要知道,上学期我的语文成绩在班上可以说是出类拔萃的,所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句话力量作文【五篇】(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一句话力量作文【五篇】

一句话的力量作文范文第1篇

“只要你努力,没有什么事情办不好的。”就这句话,让我有了信心,让我造好了一艘驶向学海的小船。

那是在某学期开学的那段日子,我的语文成绩不怎么样。要知道,上学期我的语文成绩在班上可以说是出类拔萃的,所以,我对自己非常失望。

为了这次语文考试,我独自黯然神伤。晚上,我翻开语文书,一页、两页,时钟在耳边“滴滴答答”地走着。我疑惑今天的时间为什么走得如此苦涩,我疑惑今晚的夜空是如此的漆黑,今晚的星星是如此的闪亮,今晚的月亮是如此无情地嘲笑着陷入迷惘中的我……

静静的,随着远方灯火的熄灭;
静静的,随着我那颗似乎要停止跳动的心;
静静的,我的双眼饱含着两颗硕大的泪珠。是谁在呼唤?哦!那是我的心。它完全没有了生气地呼唤着,救救我吧!我站不起来了!哦,它会不会永远地在漩涡中挣扎?

就在这时,妈妈走了过来,她用她那双温柔的手轻轻地抹干了我那深深的泪痕。“不必挣扎,万事要去寻根。”妈妈轻轻地说。

我听着自己怦怦发慌的心跳,真的吗?“是吗?”我答道。

“对!不需要折磨自己,要尽力而为。”妈妈说。

“真的?”我激动极了,小小的心已经不再慌乱,情不自禁地问道:“我会好起来,是吗?妈妈!”

“是的,孩子,只要你努力了,没有什么事情办不好的,妈妈相信你。”妈妈轻轻地拍拍我的肩头走开了。

一句话的力量作文范文第2篇

句子的各种成分之间有一定的结构关系,可以分析出主语和谓语,述语和宾语,中心语和定语、补语、状语等几种不同的结构关系.成分残缺是指句子应该具备的语法成分残缺不全,改变了全句的内在结构,影响了基本语意的表达.在科技论文写作中,这种现象普遍存在于句子的主干部分或次要部分之中.1.1缺主语由于造句错误,导致句子中本来存在的主语在结构上变成其他成分,使得主语丧失.修改的办法是从谓语找回主语,挖掘出真正的主语.例1由本实验,表明自体血液回输机具有及时、高效、安全的特点.分析:该句的错误在于滥用介词结构,句首的介词“由”与后面的名词性词语“本实验”构成介词词组,使主语“本实验”变成介词结构的宾语,掩蔽了名词性主语,导致这个句子主语缺失.此句可改为“本实验表明自体血液回输机具有及时、高效、安全的特点”.1.2缺谓语例2成骨细胞分离的方法,在无菌条件下取新生24h大鼠的下颌骨.分析:该句欠缺判断动词“是”,缺乏中介手段———谓语,造成结构混乱,表意不清.这句话应改为“成骨细胞分离的方法,是在无菌条件下取24h大鼠的下颌骨.”1.3缺宾语例3本课题研究了考虑滞后弹性由混凝土徐变引起的连续梁次内力.分析:该句宾语的修饰语较长,宾语中心词离相关的谓语动词较远,容易把句子末尾的宾语中心词丢失.句中有谓语动词“研究”,但缺失宾语,应在句子末尾加上“的计算方法”.这句话应改为“本课题研究了考虑滞后弹性由混凝土徐变引起的连续梁次内力的计算方法.”

2错误类型之二:词语搭配不当

词语搭配不当的原因主要在于词语之间意义上的联系缺乏逻辑性.科技论文写作中,应该准确掌握所使用的词的特点和意义.2.1主谓搭配不当例4对于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相关监理部门应给予及时的纠正.分析:该句中的“问题”并不一定是指错误,可以与“处理”或“解决”搭配,但“问题”与“纠正”搭配不当.这句话可改为“对于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相关监理部门应给予及时的处理.”2.2动宾搭配不当例5这种超声波能量不仅能够促进许多化学反应,甚至还可以改变某些化学反应.分析:该句中的“反应”属于假宾语,语意表述不够明确,应在句末加上“的进行”作为“促使”的宾语,加上“的方向”作为“改变”的宾语.这句话应改为“这种超声波能量不仅能够促进许多化学反应的进行,甚至还可以改变某些化学反应的方向.”2.3主宾搭配不当例6玉米是一种创汇农业,目前我国正积极发展创汇农业,已经在俄罗斯开辟了市场.分析:该句中的主语“玉米”本是一种农产品,并非一种“农业”,因此主宾不搭配.这句话应改为“玉米是一种创汇农产品,目前我国正积极发展创汇农业,已经在俄罗斯开辟了市场.”

3错误类型之三:语句用词不妥

汉语中的词有若干类,各类词都有其不同的语法特点和适用规定,每个实词也都有实际的意义.论文作者如果不考虑词的类别、含义和适用规则,就会造成用词不妥.3.1词义误用例7对平均相对定义应结合实际的系统结构来界定.分析:该句中对“平均相对误差”这一概念进行下定义的条件,应用“根据”,而不是“结合”,“结合”在词义上使用不当.这句话应改为“对平均相对误差的定义应根据实际的系统结构来界定.”3.2词性误用“在撰写科技文章时,很少有作者顾及并考虑遣词的词性问题,他们或者不明确该词的语法特点,不顾语法法则去遣词造句;或者混淆两类不同词性的用法特点,张冠李戴,超越该词的职责范围去搭配造句,因而在科技文章中出现为数较多的词性误用语病.”[5]例8我们可以从超声测量来估计胎儿体重.分析:该句中的介词“从”使用不当,因为介词“从”一般是引出处所、时间和方向的,不能用在“超声测量”前,应将“从”改为“应用”.这句话应改为“我们可以应用超声测量来估计胎儿体重.”3.3关联词语误用例9炼油装置污水汽提后,废气中有氨氮和硫化氢.不仅要分开处理,而且汽提塔要增加侧线,投资高.该句中的复句属于假设关系复句,而不是递进关系复句,关联词“不仅……而且”应改为“如果……就”.这句话应改为“炼油装置污水汽提后,废气中有氨氮和硫化氢.如果要分开处理,汽提塔就要增加侧线,投资高.”3.4数量词误用例10整整四百吨左右的塔桅起重机,可沿轨道行走,进行不同角度的吊卸,就位非常方便.分析:该句中的错误是最常见的数量词误用的例子,定数与约数容易混用,造成自相矛盾的错误.可根据上下文的具体情况,删去“整整”或“左右”,如果实际数量为“四百吨”,那么“整整”和“左右”两者都可删去.这句话应改为“四百吨左右的塔桅起重机,可沿轨道行走,进行不同角度的吊卸,就位非常方便.”

4错误类型之四:语序混乱

由于语序排列的混乱,常会引起语言、逻辑和语意上的错误.4.1综合定语次序错误并列定语和递加定语排列在一起,组成综合定语.综合定语的次序排列规则一般为:领属(名词,代词)时间,处所(时间词,处所词)数量(数量词组)种属(形容词,不带“的”的名词).例11常见的绝大多数的喜温耐热的蔬菜起源于高温多雨的热带.分析:该句的语序错误主要是形容词定语“常见的”领先于数量词定语“绝大多数的”,两者位置应进行调换.这句话应改为“绝大多数的常见的喜温耐热的蔬菜起源于高温多雨的热带.”4.2状语次序错误例12由于症状不典型、出现的症状比较单一,所以一般早期诊断红斑狼疮是很困难的.分析:该句中的状语“一般”即“通常”,是指一种概率.“早期诊断红斑狼疮”是一种目的,只存在能与否的可能,不适合用“一般”来修饰.而“一般”可以移后,修饰“很困难”这种状态.这句话应改为“由于症状不典型、出现的症状比较单一,所以早期诊断红斑狼疮一般是很困难的.”

5错误类型之五:表述不清

一句话的力量作文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奥斯汀;
以言表意行为;
以言施事行为;
以言取效行为

英国哲学家奥斯汀(johni_allshawaustin,19l1—1960)的言语行为理论是当代西方语言哲学中日常语言学派的一种理论。奥斯汀是英国剑桥大学哲学教授,他认为语言学研究的对象不应是词和句子,而应该是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语言理论实际上应该是行为理论的一部分。

1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概述

奥斯汀首先提出语言使用问题并对之进行认真研究。他认为,语言研究的对象不应该是词和句子,而是应该通过词和句子所完成的行为。他在《howtodothingswithds》一书中不仅首先探讨了语言使用问题,而且系统、具体地研究了其中的一个问题,那就是说话本身为何就是一种行为。他的言语行为理论认为人们在以言行事,说出某句话便是做出某件事,说任何一句话时,人们同时要完成3种行为:以言表意行为(theloeufionaryact)、以言施事行为(theiuoeutionaryact)、以言取效行为(thepelfocutionaryact)。奥斯汀认为,以言表意行为表达的是字面意思;
以言施事行为表达的是说话人的意图,也称言外之力;
以言取效行为指行为意图一旦被受话人所领会而对其产生的影响或效果。关于以言施事行为和以言取效行为,奥斯汀提出了独到的见解。他认为,言语行为是以言表意行为的有意义的单位,完成行为方式的话语是言语行为的主要形式。奥斯汀认为,以言施事行为是约定俗成的,并且言外之力通常也是约定俗成的。对于以言施事行为,说话者必须在遵守一定的惯例的前提下才能完成。而言后行为依赖于语境,不一定通过话语本身就能取得,因此是不确定的。因为语言是一个关系性的功能结构,“它的各个要素只能在此统一的框架内才能理解”。由于话语发生在一定数量与交往双方相关的个人、社会以及文化等因素在内的一定情景中,因此我们必须涉及社会语言学、民族交际学、语用学、跨文化交际学等研究领域,才能更全面地理解话语含义。由于任何言说、思想和文本都将是一定语言结构功能作用的结果,所以传统意义上的主体都被消解了,取而代之的则是一定文本上下文结构——语境(context)或对话者之间共同建构的语义场。因此他提出了他的以言施事行为:以言施事行为是通过一定的话语形式,通过协定的步骤与协定的力而取得效果,所以以言施事行为是协定的(conventiona1)。从这点看,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把语言研究从以句子本身的结构为重点转向句子表达的意义、意图和社会功能方面,从而突出了用语言做事或言语的社会功能。

我们来看看他的理论在实际中的用法。奥斯汀提出有所述之言(constatives),或称陈述语句,和有所为之言(performaifves),或称实施行为语句。陈述语句的功能是陈述事实,描述过程或状态,它具有或真或假的性质。如:

例1 a)thecatisonthemat.

b)仙triangleshavethreesides.

c)franceishexagona1.

与此相反,施为语句的功能则是实施某种行为,如:

例2 a)inaltlethisshipthequeenelizabeth.

b)ibetyousixpenceitwillraintomorrow.

c)iadviseyoutostopsmoking.

在这里,“命名”、“打赌”、“劝告”、“道歉”和“宣判”等行为在适当的情境里通过说出这些语句就算完成。上述例2里的语句无所谓真或假。奥斯汀强调指出,许多类似例2的陈述句在一定的语境里都不是陈述事件或描述状态,而是说话者正在实施的某种行为的组成部分。奥斯汀的一个基本观点是认为言语本身是一种行为,他称之为言语行为。我们可以把奥斯汀的言语行为概括为一句话:“说话就是做事。”

另一方面,像“许诺”(promies)这类施为动词的现在时态在其主语为第一人称单数时也可以用于陈述句中。在一定条件下,

例3 iproimes toeb there.也可以理解为一个陈述(statement)。

施为语句虽然不像陈述语句有真假之分,但却有适当或者不适当之差别。如果某人不是被指定给一艘船命名的人,同时还没有其他参加命名典礼的人在场,也没有船台、香槟酒等,那么即使他说出:

例4 ichristenthissihpliebrte.

也不能完成给船命名这一行为。要成功地给一艘船命名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否则,所说出的有关命名的施为语句是无效的。奥斯汀认为施为语句必须满足某些条件才能成功地实施某种行为。他把这种条件称作“合适条件”(fe—licityconditions),凡是不能满足适合条件的施为语句都是不适当的。奥斯汀认为不适当的施为语句有3种类型。

第一,如果说话人不处于完成某种行为的地位,或者说话人想要完成某种行为的对象不适合于那个目的,那么他就不能通过说出一个施为语句来实施他想要完成的行为。奥斯汀把这类不适当的施为语句称作“无效”施为语句。例如在许多文化里,丈夫仅仅对妻子说一声“idivorceyou”并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因为在这些文化里离婚必须通过一定的规约或法律程序才能实现。但在穆斯林文化里,说3遍这样的话确能构成离婚。

第二,如果说话人不是诚心诚意地说出施为语句,则这种施为语句也是无效的。假如某人说出“iproimes…”然而他根本不打算实施所许诺的行为,或者他根本没有能力完成所许诺的行为,那么这种许诺便是无效的。奥斯汀把这类不适当的施为语句称作“滥用”施为语句。

第三,说话人说出施为语句并已产生效果,但仍然可能是不适当的。如某人说出“1welcomeyou”,但他并没有以礼相待对方。奥斯汀把这类不适当的施为语句称作是“违背承诺”。

奥斯汀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把施为语句概括为一类特殊的语句:说出这类语句就是作某种事情,而不仅仅是陈述某种状态。施为语句能完成相应的行为是因为存在特定的规约把言语同惯例性的行为联系起来。同陈述语句从真与假角度来判断不一样,施为语句只能根据其是否满足了合适条件来区分适当或不适当。正是在这一区分依据的基础上,奥斯汀才试图从语言形式上来概括施为语句的特征。他指出只有某些动词可以用在施为语句里,且只有用在施为语句里的动词可以跟副词hereby(就此)同现。

例5 a)i hereby declare you mayor of london.

b)i hereby no we bat the eggs till fluffy.

c)i hereby rln ten miles on sundays.

这里dcelare表明是施为动词,而ebat和flitr则不是。将前述句法标准和这里的词汇标准合在一起,可以把施为语句定义为:主语为单数第一人称的主动语态,陈述语气句,其主要动词为一个现在时态的施为动词,并与副词heerby同现。

2奥斯汀言语行为三分说

奥斯汀把作为整体的言语行为分为3个层次,即认为在说些什么时,我们可能以3种基本的方式在做些什么。他把这3层意义的做些什么分别称为“以言表意行为”(1o—cutionaryact)、“以言施事行为”(illocutionaryact)和“以言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act)。

第一,以言表意行为。奥斯汀把最为通常意义上的“说些什么”(sayingsomething)的行为称为“以言表意行为”的实施。他在谈到以言表意行为的几个地方说法基本一致,都主张以言表意行为的基本特征是有意义,即我们以言意指事态或者事实。这样,我们的言语就存在着与世界中的事实是否相符的问题,因而它是有真假的。

奥斯汀还进一步对以言表意行为进行剖析。他认为,即使在这种最为通常的“说些什么”的意义上,我们也可以区分出不同层次的“做些什么”。首先是“发音”(phonetic)行为;
其次是“发语”(phatic)行为;
再次是“发言”(rhetic)行为,即说话者发出某些声音,说出了一个语句,“说到”某件特殊的事情。例如,说话者发出作为语句“猫在草席上”的一串声音——“猫在草席上”——以便说猫在草席上这件事。

奥斯汀承认,尽管对以言表意行为的考察很有趣,但仍无法解释施事话语和记述话语的对照问题。为了弄清话语所言之外的“所为”,还需进一步考察“以言施事行为”。

第二,以言施事行为。所谓“以言施事行为”,从字面意思看是指在说话当中所实施的行为,即在说话中实施了言外之事。奥斯汀用公式“insaiyng x,1wasdoign y”表示这种行为。如ni sayign“1willcometomorrow”,1wsa makignpromies.在这里,sayign(something)是以言表意行为,而proimes是指在说话中所实施的言外之行,即在说“1willcometomorrow”中行许诺之事。英文的“illocutionary”是由in+locutionary构成的,其中的“就是以言施事行为公式“inasyign”中的“in”,表示尽管y(许诺)与asiyngx(“1willcometomorrow”)不同,但是,是在saiygn x中完成的,因而仍然是一种言语行为。

第三,以言取效行为。所谓“以言取效行为”是指说话者在说了些什么之后通常还可能对听者、说者或其他人的感情、思想和行为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之产生不是以言施事行为,因为它不是在说话中所实施的行为,而只是言后之果。但它毕竟与以言表意行为和以言施事行为有关,是经由说话产生的效果,因而也是一种言语行为,实际上是收言后之果。

如果做更进一步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以言表意的行为是说话人说出某个具有一定涵义(—)和所指(refer—ence)的语句,如:

例6 theknifeisonthetable.

以言表意行为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说话行为,即说出有意义的语句。而以言施事的行为是说话人在说出语句时所想要表达的意图或想要达到的目的。例6中,说话人可能是想告诉听话人刀在什么地方,或者要听话人把刀递给他,或者是要警告对方要当心刀。这就是言之所为或以言施事。这种以言施事的行为是同以言表意的行为同时完成的。

以言施事行为是3种言语行为里最重要的一种,是言语行为理论的核心。言语的功能是多种多样的。实施一个表意行为要使用言语。在一个特定的情境里,为实施一个表意行为而使用的语句的功能是什么,是建议还是命令,是许诺还是宣告,是值得考究的。语言哲学家常常用“力量”(force)这个术语来讨论某个词或某个表意语句是具有“建议”力量还是具有“命令”力量等等。奥斯汀把在这个意义上实施的言语行为称作以言施事的行为,即说出一个语句本身就是完成一种言语行为,或者说一种行为是在说出某个语句中完成的。奥斯汀把这种关于语言的不同功能的理论称作“以言施事的力量”(ilocufionaryfocres)理论。

然而以言取效的行为是说话人通过说出语句所取得的效果。例如,说话人说出:

例7 rnledoorisopen.

听话人听到这个语句后就去把门关上。这就是言后之果或以言成事。说出一个有意义的语句不仅同时是实施某种以言实施行为,而且往往对听话人,说话人或其他人的感情、思想或行为产生某种效果。奥斯汀把实施的这种行为称作以言取效行为。

以言取效行为与以言施事行为的区别是个重要问题。奥斯汀认为,以言施事力量与以言所取效果(eprlocuifonaryefect)虽有联系,但却是说话这一复杂行为的独立组成成分。

以言施事力量是指语句具有的如“许诺”、“威胁”、“请求”、“陈述”等功能。以言取效则是指语句对听话人的信念,态度或行为所产生的效果。例如甲用适当的语调和副语言手段对乙说出具有“请求”或“命令”的以言施事的语句:

例8 openthedor!

他就可能成功地使乙去把门打开。这样一种效果正是甲说出这个语句的意图。在这里应注意的是,不要把预期的效果同以言施事力量即“请求”或“命令”相混淆。又如:例9 youcal’tdohtat.这个语句可能具有“抗议”的以言施事力量,但其以言所取效果则可能是制止了听话人的行为,或者使他醒悟过来,或者使他烦恼。

以言施事行为是直接通过与说出某个语句相联系的规约力量实现的,因而至少在原则上是确定的。相反,以言取效行为则是说出某个语句的情境所特有的,因而不是通过说出某个特定话语而规约地实现的。以言取效行为即包括预期的效果,也包括非预期的效果,通常是不确定的。一切言语行为都同时既是表意行为也是施事行为,但不一定是取效行为。

3言语行为理论的当代哲学意义

叔本华曾经说过,最难做的事就是把最常见的事物和最切近的事物当成问题来对待,因为它们都是显然的,所以逃脱了我们的注意。对于这种说法恐怕不可能有比言语行为这种现象更好的证明了。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当代哲学意义主要有下述几个方面:

第一,言语行为理论改变了人们对语言本质的认识。他使传统哲学家眼里“描画”世界、传递信息、判别真假的语言具有了一种新的功能,即行为功能,从而人们开始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互动中来理解语言。第二,对语言本质看法的改变会直接导致语言与世界关系的变化。尽管传统哲学家由于语言在理解实在,解决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等方面的重大意义已经给予语言一种不同寻常的关注,但是当语言是一种行为时,它就不仅能够表征思想、描述世界、评判事态,更为重要的是,作为行为的语言能够参与到建构世界的实践之中。第三,奥斯汀在意义的真、假之外寻找到意义的另一因素——语用力量,从而使人们对语言意义的理解发生了改变,对话语意义的理解是语义学中的“意义”与语用力量二者的整合。第四,“语用力量”概念的引入,既为语用学与语义学划出了界线,又说明了语义学与语用学之间的紧密联系。“语用力量”概念在语用学中的重要性可以与语义学中的“意义”概念相称。从这一点来说,奥斯汀对语用学研究的推进,甚至比维特根斯坦后期思想的推进还要大。第五,奥斯汀在传统评价话语的真、假标准之外引入了新的评价维度——是否合理、是否合适、是否精确、是否得体,这就使得维特根斯坦早期思想中“不可言说”的伦理、价值等领域变得可以言说,奥斯汀对语用行为的分类,为这一领域如何言说提供了参考依据。

4结束语

一句话的力量作文范文第4篇

课堂提问英语对话说话能力

【中图分类号】G633.4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4-0126-01

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经济技术和对外贸易活动的进一步发展,英语等一些外语已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交流工具,特别是口语会话显得更为重要,提高口语能力已经势在必行。提高英语口语水准,培养说的能力已经成为提高英语教学质量的发展方向。下面就加强口语教学问题谈一些看法:

1提高课堂提问艺术,促进听说能力

课堂提问是英语知识训练中最常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之一。教师如能在教学中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特别是教材中的难点和重点,针对不同程度的学生,不失时机、恰如其分地提问,不但能调动学生积极思维,活跃课堂气氛。而且能培养学生流利地表达的言语习惯。要提高学生的口语表达能力,教师提问时就应该多用些课堂用语,这样可以激发学生说英语的兴趣,使他们想说、敢说、越说越敢说、越说越好。

2培养学生课后英语对话习惯,促进英语口语能力的提高

对于提高英语口语能力,不能仅仅只限于课堂上,课后也要进行训练。训练的方法是要让学生在预定场合自由的会话,比如两人见面时.说些:Howdoyoudo!CanIhelpyou?I"mgladtomeetyou.等,分手时说声Good-bye.Seeyoulater.尽量创造出一种英语会话的环境和机会,让学生有意识的练习说的能力。

教师也应该规定学生情节中利用预定句型进行对话。如,在学了“assoonas”“Willyouplease”等结构时,让学生自己根据听说结构创造情景,两人一对自由对话,如,

A:Willyoupleasepassthestorybooktome,WeiFang?

B:Yes,butIhaven"tfinishedreallyit.

I"IlgiveittoyouassoonasI"vefinishedit.

A:Thanks,It"s"verykindofyou.

B:That"sallright.

这样的对话虽然短,但学生们都能说上几句,对提高口语能力大有益处。

3狠抓句型操练,提高英语口语能力

培养学生口语能力,要狠抓句型操练。句子是说话应用单位,因此,应该一句一地教学生说话,整句教、整句用,学用一致。教句子,要借助于情景于上下文的关系,使学生易于理解。教句子一定要抓句型,教一句话要解决一个类型的问题,这样就能大大提高英语教学的效果。如,在学havesomedifficultyindoingsth.时

可以让学生说出无数类似句子:

WehavesomedifficultyinfinishinghishOuSe.

Wehavesomedifficultyinlookingforthepicture.We

haVesomeclifficultyindoingourhomework.

Wehavesomediffcultyintranslatingthenovel.Have

youanydifficultyinwritingthearticle?通过这种重点句型的操练不仅可以使学生掌握了句型、单词、也提高了学生说英语的能力。

4改革考试方法和内容,有利于培养学生口语能力的发展

现行的英语考试制度只限于笔试,由于学生把笔试成绩看得重要,因而容易忽视听说能力。这样很容易使一部分学生变成“哑巴学生”应积极采取笔试、口试、听说相结合的考试方法,以此促进学生听、说、写的能力。

通过英语口试,不仅可以提高口语的能力同时可以提高笔试的成绩,对于提高英语教学质量大有益处。

5采取留课后英语磁带作业的方法,促使学生锻炼说话能力

各学科一般都要有课后作业,在英语教学中习惯上人们总愿意只留些笔答的作业,我认为这是很不够的,须知,英语作为一门外语学科。离开了说话能力的很好培养就不能说完成了教学任务。怎样使学生课后的说话变成作业形式来完成,比较可行的方法是留磁带作业。教师规定学生每天读那些内容,读到什么程度学生可以课后自己把读的内容录音到磁带上,然后交给老师,老师也可以给一些词汇,让学生口头作文,老师通过听录音作业检查效果。由于学生的各自程度不同,英语表达能力不同,磁带作业也可以分层次要求,不必强求一致,这样经过一段时间后,基本上能达到说话能力趋于接近。为了学生能有会话环境还可以组成学习小组,几位同学聚在一起,分工按预定内容问答式作听说作业,还可以让学生们自拟听说题目和内容,然后做听说作业。

6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搞好听说训练

一句话的力量作文范文第5篇

一、从模仿入手,克服学生的畏难情绪,培养学生英语书面表达的兴趣

初中英语教材中的对话比较贴近生活,容易使学生产生学习的兴趣,教师可以在背诵课文的基础上,让学生进行模仿训练。也可以指导学生在所学词汇、语法和句型范围内进行必要的口头练习,造简单的句子,在操练听、说、读之后,仿照学过的题材写简单的短文,通过写的活动巩固听、说、读学到的知识,实现口头表达向书面表达的转化。这样,不但能使学生巩固、强化所学内容,而且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树立学习的信心。

二、结合单词、短语教学,从造句练起

首先,熟记单词是书面表达的第一要素。学生书面表达时容易忘记单词或把汉英词汇等同起来,针对此种情况,教师可要求学生坚持每天听写、默写、循环记忆单词,掌握巩固词汇。并要求学生给出与单词有关的同义、近义、反义和词形相似的词,使词汇量得到最大限度的复现。

其次,写作应从造句练起。记忆所学的词和词组的最好方法是在使用中记忆。通过口、笔头造句练习,模仿课本例句或做替换练习是巩固记忆的好方法。在教学过程中要让学生牢记句型,进行造句训练。

三、 注重写作训练的多样化

在英语教学中,听、 说、 读、 写四种技能是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说的能力有赖于听,进而有助于写。首先,在 listening的教学中,除了让学生听懂,做完听力练习之外,还可以让他们复述听力材料,或者教师给学生听写听力材料。

在 speaking的教学中,除了听录音、对话、表演和编写相似的对话外,还要求学生把对话改写成一段短文,这就要求学生在变成短文的过程中注意时态、语态、人称和前后的逻辑关系,从而为写作打下基础。其次,在 reading的教学中,让学生用课文中的词组进行复述。学生复述课文不是件容易的事,既要把握课文中的重点、逻辑关系,又要用自己的语言把主要内容表达出来。这样既锻炼了他们组织篇章结构、句子与句子之间逻辑关系的能力,又提高了语言的精炼度,使自己的写作能力有了很快的提高。

此外,在培养学生写作能力的过程中,要坚持 “句——段——篇”的训练程序。因为文章是由句子构成的,句子在文章中可以说是最重要又是最基础的单位,句子不通顺便会影响文章中心思想的表达。当学生有了一定的词汇积累、句子积累之后,可要求学生写日记。开始只写简单句,用几句话把意思表达清楚,然后逐渐增多,过一段时间之后可适当要求学生用少量复合句表达,有的意思较难表达的,仍然要求用简单句正确表达,避免不必要的语句毛病。老师对学生写的日记要认真批改,写得好的日记,教师可以展示。这样既起到鼓励日记写得好的学生的作用,又起到鞭策其他学生努力写好日记的作用。在写日记的过程中要求学生自学单词,培养或提高学生自学英语的能力。

四、重视课外练笔,在实践中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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