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耀景文档网>工作总结 > 2023年企业招标工作总结【五篇】(全文完整)

2023年企业招标工作总结【五篇】(全文完整)

时间:2023-06-27 09:05:07 工作总结 来源:网友投稿

电力企业是中国最重要的能源供给机构,随着近年来中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各类工程项目也在不断的成几何倍数增长。从整体来说,截至去年底,我国基本完成了电力覆盖,一是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需要,二是保障了城市用电以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企业招标工作总结【五篇】(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企业招标工作总结【五篇】

企业招标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关键词:电力企业 物资 招标 评价方法

电力企业是中国最重要的能源供给机构,随着近年来中国电力工业的发展,各类工程项目也在不断的成几何倍数增长。从整体来说,截至去年底,我国基本完成了电力覆盖,一是保障了农业生产的需要,二是保障了城市用电以及工业用电的需求;
同时,发电装机容量也在始终保持着快速增长趋势,水电、火电、风电、核电等各部门基础设施在逐步的趋于完善。此外,随着系统等级不断提升,我国实现了以电力服务生产、生活、交通等各项领域,输电线路长度、新增输电线路长度、变电容量、新增变电容量等都达到了新世纪初期的数倍,用电水平明显增高,电力供需紧张的局面基本实现了缓解。在这样的背景下,电力企业的物资繁多,所涉及的供给厂家众多,各厂家的技术差距较大,因此,在物资招标过程中电力企业需根据物资的特点而采用不同的招标方式,同时配置与其相匹配的评价方法,以期提升对物资招标的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电力企业物资招标方法探析

当前,我国大多数电力企业普遍应用两种招标方法,笔者现将其列示如下。

1、集中招标

当前,中国现行法律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适用范围提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对适用招标工程的评价标准主要有两点:一是单项合同估价,大于100万元的单项合同必须通过招标来选择承建商(生产商);
二是总工程造价,大于3000万元的工程项目必须通过招标形式来选择承建商。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在近年来电力行业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之下,建设项目的增多,使企业必须要在传统项目建设管理的基础上采用招标形式。但是,在现实中,电力企业往往会遇到一些特殊情况。例如,某电力企业计划在本年度投入建设两个工程项目,分别为A项目和B项目。其中,A项目总工程造价4000万元,B项目总工程造价2600万元,但两个项目都用到了同一种设备,且设备造价在120万元左右。针对这种情况,电力企业应采用集中招标制来合并两个工程中的单项合同,即开展两次招标。第一次为A项目承建招标,第二次为设备生产招标。如此,可有效减少电力企业的成本投入,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又可以因为招标量大而降低设备造价。

2、一般招标

一般招标适用于两个工程项目中没有重合的单项合同,或单一的工程项目等状况。一般招标与集中招标是相对的。在工作实践中,电力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选择一般招标方法,也可将单个项目招标与单项合同招标合并,采用集中招标的方式选择承建商或生产企业,从而降低企业投入成本,提升招标效能。

二、评价方法研究

电力物资招标的效能,以及单项合同或总工程项目质量的优劣, 不仅关系着企业本身的利益,更关系着广大用电客户的切身利益。因此,电力企业在招标过程中和项目建设期间必须采用相应的评价方法来检验招标效能和工程质量。结合工作体会,笔者现提取两种评价方法与广大同行探讨。

1、质性评价

质性评价的理论基础源于解释主义哲学,即探究评价对象所蕴含的所有属性(分类)的实质,并探究整个评价过程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内在联系,通过“自然的调查、全面的提示和描述评价对象的特质”,以得到客观的评价结果。质性评价具有多种分属,如档案评价、苏格拉底式评定、推迟判断以及调查和实验等等。在实践应用中,电力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评价方法。例如档案评价,电力企业可制定战略规划档案,并将预计投入建设的工程项目进行客观评估,同时制定招标档案,以及投标企业档案,对企业建设能力进行客观评估,最后总结数据,制作评价标准,从而减少风险,提升工作项目的建设质量。

2、量化评价

量化的实质是一种数学概念,即将某一观察对象数据化,以代表该对象的实质或具体特征。例如:中国有960万平方公里,13亿人口,23个省份,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等等。而所谓量化评价,即将评价标准和评价对象拆分为若干分类,继而进行两者之间的同类对比,从而反映评价对象的优劣。

例如,量化拆分一个工程项目的所有构成要素,并将其单独提取出来,作为一个单独的评价对象进行评价。在应用量化评级的过程中,评价标准应是一个数据化的概念,这需要电力企业首先对各项拆分后的要素进行打分,并基于投标企业或承建商视角对其进行打分,通过评分进一步细化并将各分值分摊到每一参数。如技术分,对应承建商或生产商的总体技术水平,其中包括:变压器的技术性能及参数指标的损耗、噪音、局放等,原材料、配件、配套设备质量的变压器的硅钢片、有载调压开关等,生产工艺及设备水平的剪切机、绕线设备、叠片工艺、试验设备等。再如价格分,对应工程项目总体造价、投标价格以及与工程项目或单项合同相关的各类价格,等等。

事实上,针对物资招标和工程建设所应用的评价方式还有很多,但应用方式却大同小异,鉴于篇幅有限,不再一一论述。

总而言之,电力企业物资招标是一项系统工作,在这项工作中,各个环节都是重中之重。电力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全面而又完善的招标计划和评价方案,从而加强招标效能,提升工程质量,并由此而促进电力企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企业招标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EPC总承包模式

中图分类号:K82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也在创新改进。目前我国工程建设领域正在积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在EPC总承包模式下,设计单位所处的角色和承担的工作发生了巨大变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应用对其来说是极其重要的。

1对工程量清单、总承包的认识

1.1工程量清单的意义

工程量清单是对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建立的明细清单,是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的详细工程量清单[1]。包括分部分项工程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定费用、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1.1.1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以下特点

(1)统一计价规则。通过为建设工程制定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统一的工程量计量规则和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达到规范计价行为的目的。这些规则和办法是强制性的,建设各方都应该遵守。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造价文件必须做到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划分、计量规则、计量单位以及清单项目编码四统一,达到工程量统一的目的。

(2)有效控制消耗量。通过由政府统一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指导标准,为企业提供一个社会平均尺度,避免企业盲目或随意大幅度减少或扩大消耗量,从而达到保证工程质量的目的。

(3)彻底放开价格。将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工、料、机价格和利润、管理费全面放开,由市场的供求关系自行确定价格。

(4)企业自主报价。投标企业根据自身的技术专长、材料采购渠道和管理水平等,制定企业自己的报价定额,自主报价。企业尚无报价定额的,可参考使用造价管理部门颁布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

(5)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通过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引入充分竞争形成的价格机制,制定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标准,在投标过程中,有效引入竞争机制,淡化标底的作用,在保证质量、工期的前提下,按国家“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条例规定,最终以“不低于成本”的合理低价者中标。

1.1.2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优点

与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方式招投标相比,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有以下优点[2]:

(1)通过量价分离、自主报价的招标形式,很好地引导企业进行价格竞争。工程量及其单价是影响工程价格的2个因素,同一个项目,工程量应该是常量,各投标人希望招标人能够提供统一的工程数量作为其报价的依据,而单价作为变量,招标人希望各投标人能在相同工程数量的基础上,根据自身条件,进行单价的竞争。清单招标方式能很好的满足双方的要求。

(2)清单招投标方式体现了风险分担的特点,有利于为双方创造一个公平合作的环境。清单中的工程数量是暂定的,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调整。计算错误或设计变更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单价是固定的,不随工程量的变动而变动,报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工程总承包的含义

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工程总承包主要方式有: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交钥匙总承包和设计-施工总承包(D-B)3种。其中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是指以设计单位为主体的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目前在电力建设领域,最广泛采用的是EPC总承包方式。

2EPC总承包模式下应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

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中,设计单位是具有相应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资质的“工程公司”。在招、投标活动中,设计单位扮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角色,而如何应用好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对其来说是尤为重要的。

2.1总承包投标应注意的问题

在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时,设计单位是投标企业,参与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那么如何应用好工程量清单计价参加投标并保证中标呢?应该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转变观念,以往依据定额计价编制投标报价已不适宜,而必须认识并应用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属于全面成本管理的范畴,其思路是“统一计算规则、有效控制消耗量、彻底放开价格、正确引导企业自主报价、市场有序竞争形成价格”,跳出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建立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依靠市场和企业的实力通过竞争形成价格,使业主通过企业报价可直观的了解项目造价。

(2)作为投标人应认真复核业主提出的工程量清单。虽然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上有明确要求,但在实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会有部分编制内容不完整,有漏项或已编的项目留有余地。同时也存在以建筑工程为主的工程,安装工程工作量相对较小时,由非安装专业编制人员编制的安装工程量清单会出现漏项或与实际工程出入较大等现象。在这种情况下,若投标单位不注意审查工程量清单的质量,不仅带来评标过程中的困难,而且也给签订施工合同、竣工结算带来了很多困难,同时也会失去获取高额利润的机会。因此,作为投标单位拿到招标文件时,根据投标文件的要求,要对照图纸、招标文件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查或复核。根据投标经验,对审查工程量清单提出几点建议:①要找专业人员分专业对施工图进行工程量的数量审查。②根据图纸说明和各种选用规范对工程量清单的内容进行审查。③根据技术要求和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对工程需要增加的内容进行审查。将要求增加的内容与技术要求或招标文件上的要求统一起来。④对于固定总价的合同,要对项目附属工程、容易变更的内容进行审查。对于工程量清单加固定总价合同,特别要注意对该项目的附属工程进行细致审查。基于投标策略,对容易变更的内容进行具体分析,得到可行的报价。⑤对新规范要组织造价人员认真学习,仔细研究。在新的《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增加了措施项目清单。在审查时,一定要根据自己的施工组织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加以修改。另外要说明一点,若招标文件上对工程量清单有附加说明,不允许修改其工程量,则可以根据投标策略,对该报价做补充说明,也就是对工程量清单有误的地方加以说明,这样一来,不仅使你的投标报价符合实际工程,而且使得你的报价更具有竞争性,给评委和业主一个完整的工程报价。

(3)利用投标策略进行报价,以保证在投标报价具有竞争力的条件下,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常用的一种投标策略是不平衡报价,即在总报价固定不变前提下,提高某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同时降低另外一些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不平衡报价有2个方面的目的:早收钱和多收钱。投标单位通过适当提高早期施工的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基础工程的单价,降低后期施工分项工程的单价,可以使前期工作的收入大些,从而达到早收钱的目的。为了能够多收钱,投标单位必须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数量进行复核,对于实际施工数量比招标人提供的数量多的或有可能多的,不妨合理的提高单价,反之,则可降低报价。

(4)积极搜集市场信息、积累工程资料,建立企业内部定额库。同一个建设项目,同样的工程数量,各投标企业以各企业内部定额为基础所报的价格不同,反映了企业之间个别成本的差异,形成企业之间整体实力的竞争。为了适应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需要,企业内部定额的建立已势在必行。

(5)培养高素质、复合型的造价管理人才,深入学习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以前相比大大增加了投标人的报价难度,面对这样的现实,要求投标企业的造价管理人员要尽快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对人、材、机的市场行情有一定的把握能力,并了解企业自身的项目管理水平和施工工艺,快速、准确、合理的组价,才能顺应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的要求。

2.2分包招标应注意的问题

建设项目即EPC总承包投标活动中标后,设计单位牵头的总承包企业应尽快转换角色担当招标人,也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方式完成分包招标、评标工作,选择分包企业,应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按工程分包项目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必须全面、准确。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对编标行为的规范,制定规范的工程量清单格式要求,对必须包括的内容予以一定的强制性。同时招标文件应注明,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疑义时,可以提出书面质疑。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中的漏项以及有误差的项目应及时更正,并以书面的形式分发给各投标单位,保证招投标双方的合法利益。一旦中标,除非有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将不予调整,这样既提高了工程量清单的准确度,又方便了工程竣工结算。

(2)更新观念,推行“无标底”招标。实行“无标底”招标,一方面可以建立公平竞争的环境,真正让市场、法律、合同发挥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激烈市场竞争寻求到技术及管理水平高的分包企业,其个别成本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从而可以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提高效益。还有,可减少标底编制及评标成本,从而提高社会效益。

(3)严格审查“合理低价”中标。由于推行“无标底”招标,没有标底作为参考,所以应该重视审查分包企业的投标报价,避免采用将报价降低到成本以下的过度竞争行为,导致影响工程质量的后果。为了保证中标价不低于成本价做到合理和公正,应建立询标监管机制,应由专家对投标和工程量清单进行询问、核算和判断,以排除不合理报价;应按照“合理低价中标”原则,结合质量、工期和安全等条件,择优选择技术能力强、管理水平高、信誉可靠的分包企业承建工程,既能优化资源配置,又能提高工程建设效益。

(4)加强合同、变更、结算等方面的规范管理。结合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的特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涉及价格的部分,应将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相关条款列入合同中,将建设工程管理与控制的内容融入施工合同之中。同时要加强对施工合同的跟踪管理,通过合同备案制和合同跟踪管理制度的实施,做好对工程造价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以保证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顺利施行,从而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3结束语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以设计单位为主体的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学习、理解,能够熟悉应用工程量清单开展招投标工作,与国际惯例接轨,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不断壮大自己,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和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才能在国家深化改革开放的今天站稳脚跟,立于不败之地,才能走出国门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参考文献

企业招标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关键词] 建设工程;
招投标;
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 F407.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5024(2008)08-0020-03

[作者简介] 郑庭义,华南农业大学基建处助工,硕士,研究方向为建筑工程管理;

黄育轩,华南农业大学基建处工程师,硕士,研究方向为建筑工程管理;

麦蝉妹,华南农业大学基建处助研,硕士,研究方向为建筑工程管理。(广东 广州 510642)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总承包的国际范式与我国趋向

我国目前大部分工程项目名为总承包,实际上是施工总承包,或者是设计分包的局面。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20多年的经历表明,作为劳动密集型的建筑企业,如果不改变目前的状态,今后在国际建筑企业市场上的地位将处于越来越不利境地,只能继续充当土建分包商,甚至劳务分包商。

1.可借鉴的三种国际总承包范式――EPC、PM、CM。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筑项目日益大型化、专业化、复杂化,陈旧的承包范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工程的需要。目前,国际上一些比较流行的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服务范式,值得我国建筑业借鉴。

国际总承包范式主要有:EPC、PM、CM等。

EPC(Engineer-Purchase-Con),即设计―采购―施工范式,是目前国际上最常见的。交钥匙工程范式是一种典型的EPC范式,其主要做法是业主选择一家总承包公司向业主提供融资、咨询、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全套服务。总承包公司对项目全程负责,避免了设计、施工的不协调,可以显著减少成本、缩短工期。

PM(Project-Manage),即项目管理,主要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PM方式的承包商应具备设计能力,具有设备采购权。

CM(CONSTRCCT-Manage),即施工管理。业主委托一个单位来负责协调设计、管理和施工。例如,上海建工集团在建设上海金茂大厦时对承包范式作了有益的探索。他们在承建的88层金茂大厦项目中,改变了设计院出图、施工单位施工范式。项目部从概念图深化开始,到组织施工,直至最后交钥匙,全权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2.我国工程招投标总承包的发展趋向。从建筑业价值链中可以看到,我国承包商不应将着眼点局限于工程的施工阶段,还应着眼于工程的前期和后期阶段,即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做总承包商。

由于我国建筑业中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等长期分离,且我国市场经济的历史较短,工程招投标在社会上实施的时间只有几年,为适应国际形式的需要,应将勘察、设计、施工暂时以估价形式包含在总承包内,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同时,按照国际惯例进一步改革我国建筑业体制,实行建筑业供应链的纵向联合,将咨询、勘察、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等根据市场的需要统一起来,提高为业主提供多方面服务的能力。

我国建筑企业要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竞争对手一样,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设计――建造总承包这样的服务,就需要对建筑业进行重大结构调整。也就是说,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和其他相关的行业重新认识和调整自己在全球建筑市场中的角色、职责和地位,重新认识和调整彼此之间的关系,重新认识、扩大和提高自己为全球建筑市场提供多种优质服务的能力。

二、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制度完善策略

2000年《招标投标法》实施后,全社会依法招标意识显著增强,招标采购制度逐渐深入人心。但是,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招投标,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虚假招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及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问题仍较严重;
招标机构违规操作、无序竞争和垄断市场的情形还屡禁不止;
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因此,就相关制度完善试作如下思考。

1.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目前,在我国招投标领域,许多部门不同的规定,市场被分割,迫切需要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招投标市场:

首先,招投标工作要为促进科学发展服务,把节约、清洁、安全、质量等要求作为评标的重要内容;
项目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让更多低消耗、低污染和自主创新的产品得以推广应用。其次,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体系,进一步拓宽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市场,提高招投标市场运行效率;
制定全国统一的招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使失信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制”。

2.逐步形成跨区域的统一的工程交易大市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试行并实现了市属各区建设项目集中,统一管理的机制,他们根据工作需要,在距离较远的南沙、番禺、花都地区建立了交易分部,基本形成了广州地区统一规范、开放的有形建筑市场。应借鉴这种成功经验,尽快建立以中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主导,东北区、华北区、西北区、华中区、华东区、西南区、华南区为国家分部,各省、市为基础的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实现国家和各地区统一管理。

3.打造高素质建筑企业,参与国际总承包竞争。

我国已加入WTO,但从全球建筑市场来看,发展中国家的建筑企业处于越来越不利的地位。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现在的全球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主动权掌握在工程出资者手中;
另一方面,《服务贸易总协定》条款偏向发达国家的承包商,国际金融机构由发达国家所控制,使得发达国家的承包商是智力密集型,而发展中国家的则沦为劳务密集型。当然,我国的建筑企业还存在体制上的缺陷,如果不改变目前的状态,今后在国际建筑企业市场上的地位将越来越不利,只能继续充当土建分包商,甚至劳务分包商。

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本着合理分类、增设等级、突出专业的方针,科学建立建筑企业资质体系,使得不同类型、不同规范、不同特色的企业在市场中找准定位、发挥特长。为了缓解建设市场总量过剩、过度竞争的尖锐矛盾,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与实施积极的产业调整政策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致力于扶持少数大型企业,使其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综合性的总承包企业和企业集团,成为建筑企业的骨干核心、“航空母舰”;
另一方面,引导众多中小企业转变成专业分包型、劳务分包型企业,朝着“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将我国目前“橄榄型”的企业组织结构转变为从上到下按照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而理想分布的“金字塔型”企业组织结构,达到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的目的。

4.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度与国际接轨作准备。招标投标法实施6年来,主要的内容比较规范,但法律本身有些不足,执法过程中操作有一些问题。我国立法机构正在酝酿制定《招投标实施条例》,以适应招投标法可操作性无法适应现阶段的需要。制订条例有个定位的问题,如,是否有中国特色?由谁来制定?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如何行使?政府如何监督?等等。

第一,对招标人的行为应进一步规范。一是细化招标人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表现形式,如对投标人提出过高或不合理资质要求的;
依据个别投标人的业绩和经验情况填写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
要求提供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证明材料的;
对不同的潜在投标人采取不同的审查标准的;
以获取地区或部门奖项为加分条件的;
以办理登记备案、资质验证等作为投标许可条件的;
限制招标公告范围的;
在招标文件中限定特定服务或指定品牌的;
收取超出法定标准的投标保证金的。二是限制招标的裁量权。对于开标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应该由评标委员会决定,而不应当由招标人决定。

第二,继续完善招标方案核准制度。一是将招标方案核准作为一项独立的行政许可制度确立下来,与项目审批(核准)管理区分开;
二是处理好招标方案核准和项目审批(审批)管理程序方面的衔接,允许某些项目按照规定在完成项目审批程序前先核准招标方案;
三是在法律责任章节中,对于未依法履行招标方案核准手续的,单列一条,并补充相应的法律条例。

第三,资格预审法律化、规范化。一是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作数量限制,凡是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投标人串通投标;
二是对于规模较小、采用通用技术(或技术不复杂)的招标项目,从效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允许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设定上限(如不超过12家),以降低成本;
三是只要将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限制与资格预审标准、条件等在资格预审公告中予以明确,保证资格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则允许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作数量限制。

第四,对以他人名义招标的,应作出明确的界定。一是对以他人名义招标行为的界定:若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与投标承诺不符,或者上述人员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的,应界定为以他人名义投标;
二是通过定期公布黑名单的形式,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以减少此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第五,对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并加大监管力度。一是逐步整合各部门、地区、招标机构的专家库,组建跨区域的统一的专家库。二是进一步对违法违规、不公正评标的评定标专家给予通报批评,禁止他们在一定期限内参加评标,情节严重的,取缔其评标资格。三是规定评标专家评审费的发放应由行政监督部门认可,行业协会或中介组织统一发放,对违法违规的评标专家,可以少发或不发。这样,可以有效防止评标专家受利益驱动,无原则地按招标人意愿评标。

第六,对总承包招标应在法律上作出明确的界定,以适应国际接轨的需要。将勘察、设计、施工暂时以估价形式包含在总承包内,可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第七,建立工程保证制度和工程保险制度。工程建设中,甲乙双方都以交工为目标,甲方要求按期完成合格工程,乙方要求资金到位。因此,我们在立法上应强调第三方保证资金支付和工程交工的第三方保证制度。

第八,对招投标进行制度创新。一是在实施条例中,确立招标投标统计报告制度和信用评价制度,为招标投标信用惩戒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明确招投标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制度,以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
三是确立电子招投标制度,为电子招投标提供法律依据。

第九,通过政府立法,加大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罚力度,以利于奉公守法企业的发展。

5.建立统一的行业组织。我国建筑业在计划经济时期被划分为几块,由中央政府的几个部管辖。可是目前,国内与建筑业有关的一些行业协会又承袭了这种部门分割的局面。例如,由国家计委分出来的“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由国家经贸部成立的“中国对外工程商会”和由建设部组建的“中国建筑业协会”等等。且不说这些协会仍然带有很强烈的政府作风,仅在支持我国的海外承包工程和开展其他业务方面,他们也不能很好地合作。这种局面若继续下去,我国海外承包公司就难以得到国内的强有力支持,难以在与外国承包商竞争时协调行动。由于不能协调行动,我国对外工程承包企业经常在参加海外工程投标时互相倾轧,造成严重的财务和声誉损失。

当然,饱尝教训之后,我们的企业不但已经领悟到联合的好处,而且有了实际行动。但是为了长期保持联合,而不是互相拆台,必须建立一个统一的行业组织,来协调我们在海外公司的行动。所以,应当以中共十六大和十届人大会议为动力,建立我国真正的行业协会。新的行业协会应当积极准备对世界贸易组织施加影响,准备在将来的亚洲共同市场(自由贸易区)制订区域建筑市场规则时发挥主导作用。现在已经有人提出制定类似于FIDIC标准合同文件的亚洲标准文件。如果我国能够做到这一点,就能在全球建筑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

6.建设全社会信用体系。

在招投标活动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串标围标、资质挂靠、地方保护等现象较为严重。当前的招标投标中,仍然存在着如下失信行为:部分建设单位规避招标或规避公开招标,虚假招标,强行要求垫资承包和签订“阴阳合同”;
有些建筑企业采取串标、围标等不正当方式承揽工程,中标后也不依法履行合同义务;
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虚假招标、串通投标、借他人名义投标及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问题仍较为严重;
招标违规操作、无序竞争、垄断市场。由于不守信,无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如何规范运作,都很难达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目标。因此,除了业主、建筑企业本身应诚实守信外,也必须规范招标等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防止招标与业主联手作弊欺骗投标人,或者招标与投标人合作,欺骗业主和其他投标人。全行业应建立起招标机构的诚信评级制度以及违规处罚制度,各部门根据统一平台和指标,对企业在本行业表现评分评级并予以公布。制定统一的招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使失信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制”,对违规行事的人员和机构,取消其从业资格,决不姑息。

在建立全国招投标市场的同时,应建立国际招标信用分类监管体系,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机构和评审专家实施信用分类评价和分类管理,加大对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的监督、警示和处罚力度,形成“激励有信者、惩戒失信者”的良好市场氛围和和谐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卢有杰.经济全球化与国际建筑市场[M].北京: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5.

[2]何伯森.国际工程招标与投标[M].北京:水利电力出版社,1994.

[3]王予东.建设工程招投标规范化管理的研究[M].武汉: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

企业招标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摘 要] 招投标制度的成功实施是我国建筑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关键,其制度完善则是我国建筑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及参与国际建筑市场竞争的保障。完善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制度策略,在于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逐步形成国家与跨区域的工程交易大市场,打造高素质建筑企业参与国际总承包竞争;
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度和国际接轨提供制度保障;
建立统一的行业组织,建设全社会信用体系。

[关键词] 建设工程;
招投标;
制度完善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总承包的国际范式与我国趋向

我国目前大部分工程项目名为总承包,实际上是施工总承包,或者是设计分包的局面。我国建筑企业在国际市场上20多年的经历表明,作为劳动密集型的建筑企业,如果不改变目前的状态,今后在国际建筑企业市场上的地位将处于越来越不利境地,只能继续充当土建分包商,甚至劳务分包商。

1.可借鉴的三种国际总承包范式——EPC、PM、CM。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建筑项目日益大型化、专业化、复杂化,陈旧的承包范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工程的需要。目前,国际上一些比较流行的设计—采购—施工的总承包服务范式,值得我国建筑业借鉴。

国际总承包范式主要有:EPC、PM、CM等。

EPC(Engineer-Purchase-Con),即设计—采购—施工范式,是目前国际上最常见的。交钥匙工程范式是一种典型的EPC范式,其主要做法是业主选择一家总承包公司向业主提供融资、咨询、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和调试直至竣工移交的全套服务。总承包公司对项目全程负责,避免了设计、施工的不协调,可以显著减少成本、缩短工期。

PM(Project-Manage),即项目管理,主要是业主方的项目管理。PM方式的承包商应具备设计能力,具有设备采购权。

CM(CONSTRCCT-Manage),即施工管理。业主委托一个单位来负责协调设计、管理和施工。例如,上海建工集团在建设上海金茂大厦时对承包范式作了有益的探索。他们在承建的88层金茂大厦项目中,改变了设计院出图、施工单位施工范式。项目部从概念图深化开始,到组织施工,直至最后交钥匙,全权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效益。

2.我国工程招投标总承包的发展趋向。从建筑业价值链中可以看到,我国承包商不应将着眼点局限于工程的施工阶段,还应着眼于工程的前期和后期阶段,即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做总承包商。

由于我国建筑业中施工企业和设计单位等长期分离,且我国市场经济的历史较短,工程招投标在社会上实施的时间只有几年,为适应国际形式的需要,应将勘察、设计、施工暂时以估价形式包含在总承包内,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同时,按照国际惯例进一步改革我国建筑业体制,实行建筑业供应链的纵向联合,将咨询、勘察、设计、施工、项目管理等根据市场的需要统一起来,提高为业主提供多方面服务的能力。

我国建筑企业要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竞争对手一样,能够为国内外客户提供设计——建造总承包这样的服务,就需要对建筑业进行重大结构调整。也就是说,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和其他相关的行业重新认识和调整自己在全球建筑市场中的角色、职责和地位,重新认识和调整彼此之间的关系,重新认识、扩大和提高自己为全球建筑市场提供多种优质服务的能力。

二、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制度完善策略

2000年《招标投标法》实施后,全社会依法招标意识显著增强,招标采购制度逐渐深入人心。但是,处于起步阶段的我国招投标,仍然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市场主体行为不规范,虚假招标、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及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问题仍较严重;
招标机构违规操作、无序竞争和垄断市场的情形还屡禁不止;
从业人员良莠不齐。因此,就相关制度完善试作如下思考。

1.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目前,在我国招投标领域,许多部门不同的规定,市场被分割,迫切需要形成一个全国统一的招投标市场:

首先,招投标工作要为促进科学发展服务,把节约、清洁、安全、质量等要求作为评标的重要内容;
项目要符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让更多低消耗、低污染和自主创新的产品得以推广应用。其次,建立全国统一的招投标市场体系,进一步拓宽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市场,提高招投标市场运行效率;
制定全国统一的招投标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使失信企业“一处受罚,处处受制”。

2.逐步形成跨区域的统一的工程交易大市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试行并实现了市属各区建设项目集中,统一管理的机制,他们根据工作需要,在距离较远的南沙、番禺、花都地区建立了交易分部,基本形成了广州地区统一规范、开放的有形建筑市场。应借鉴这种成功经验,尽快建立以中国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为主导,东北区、华北区、西北区、华中区、华东区、西南区、华南区为国家分部,各省、市为基础的全国统一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实现国家和各地区统一管理。

3.打造高素质建筑企业,参与国际总承包竞争。

我国已加入WTO,但从全球建筑市场来看,发展中国家的建筑企业处于越来越不利的地位。主要原因是:一方面,现在的全球建筑市场是买方市场,主动权掌握在工程出资者手中;
另一方面,《服务贸易总协定》条款偏向发达国家的承包商,国际金融机构由发达国家所控制,使得发达国家的承包商是智力密集型,而发展中国家的则沦为劳务密集型。当然,我国的建筑企业还存在体制上的缺陷,如果不改变目前的状态,今后在国际建筑企业市场上的地位将越来越不利,只能继续充当土建分包商,甚至劳务分包商。

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做法,本着合理分类、增设等级、突出专业的方针,科学建立建筑企业资质体系,使得不同类型、不同规范、不同特色的企业在市场中找准定位、发挥特长。为了缓解建设市场总量过剩、过度竞争的尖锐矛盾,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将建立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与实施积极的产业调整政策有机结合起来。一方面,致力于扶持少数大型企业,使其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综合性的总承包企业和企业集团,成为建筑企业的骨干核心、“航空母舰”;
另一方面,引导众多中小企业转变成专业分包型、劳务分包型企业,朝着“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才能彻底将我国目前“橄榄型”的企业组织结构转变为从上到下按照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而理想分布的“金字塔型”企业组织结构,达到控制总量、优化结构的目的。

4.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国工程招投标制度与国际接轨作准备。招标投标法实施6年来,主要的内容比较规范,但法律本身有些不足,执法过程中操作有一些问题。我国立法机构正在酝酿制定《招投标实施条例》,以适应招投标法可操作性无法适应现阶段的需要。制订条例有个定位的问题,如,是否有中国特色?由谁来制定?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如何行使?政府如何监督?等等。

第一,对招标人的行为应进一步规范。一是细化招标人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表现形式,如对投标人提出过高或不合理资质要求的;
依据个别投标人的业绩和经验情况填写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
要求提供与履行合同无关的证明材料的;
对不同的潜在投标人采取不同的审查标准的;
以获取地区或部门奖项为加分条件的;
以办理登记备案、资质验证等作为投标许可条件的;
限制招标公告范围的;
在招标文件中限定特定服务或指定品牌的;
收取超出法定标准的投标保证金的。二是限制招标的裁量权。对于开标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应该由评标委员会决定,而不应当由招标人决定。转贴于

第二,继续完善招标方案核准制度。一是将招标方案核准作为一项独立的行政许可制度确立下来,与项目审批(核准)管理区分开;
二是处理好招标方案核准和项目审批(审批)管理程序方面的衔接,允许某些项目按照规定在完成项目审批程序前先核准招标方案;
三是在法律责任章节中,对于未依法履行招标方案核准手续的,单列一条,并补充相应的法律条例。

第三,资格预审法律化、规范化。一是对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不作数量限制,凡是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以最大限度地防止投标人串通投标;
二是对于规模较小、采用通用技术(或技术不复杂)的招标项目,从效益最大化原则出发,允许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设定上限(如不超过12家),以降低成本;
三是只要将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限制与资格预审标准、条件等在资格预审公告中予以明确,保证资格预审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则允许对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作数量限制。

第四,对以他人名义招标的,应作出明确的界定。一是对以他人名义招标行为的界定:若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主要负责人与投标承诺不符,或者上述人员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的,应界定为以他人名义投标;
二是通过定期公布黑名单的形式,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以减少此类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企业招标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
计价;
招投标;
造价控制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城市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大了,尤其在最近十几年,房地产事业发展迅速,各种建筑拔地而起,房地产开发企业数量与日俱增。建筑电气工程招投标阶段清单计价造价控制需要进一步的研究。伴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在建筑电气工程中陈旧的定额计价方式已经非常难真实地反映出一个企业的真实水平与实力,这种局限在必然程度上约束了企业踊跃能动性,社会发展的需要已经都跟不上了,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产生非常好的弥补了建筑电气工程的陈旧定额计价方式的不足,在实际中有很多普遍的认同与运用,施展了相当好的作用。

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特征

在建筑电气工程进行规范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将整个工程招标投标环节规范起来,把开标、定标、投标等环节做好,确保整个建筑电气工程招投标规范进行。

(一)简明性。工程量清单报价都使用综合单价方式,工程直接费、项目间接费、利润与应上缴的各种税费等是综合单价中包括了的,有别于之前定额计价那样先计算定额直接费,再计算材料价差、单独费,最后再取费获得总造价的方面。

(二)统一性。使用项目量清单报价,投标人重视项目单价的分析、决定和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能防止各投标人由于预算人员水平、素质的差别而导致相同的施工图纸计算出的工程量相差很远的问题。

(三)法定性。工程量清单报价需要投标人依据市场行情与本身实力报价,推行最低价中标的方法很适用,充足展现了市场竞争。一经合同确认中标的投标单价,不可以改变竣工结算,有利于项目款的拨付和项目变更价的决定与费用索赔的解决。

二、建筑电气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控制

(一)招标控制价要适当的编制

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以来,尽管招标控制价在评标时只是起到参考功能,但依然是评价投标人所投单价与总价的适当性、核算本钱价和合同管理中决定合同变更、调整价格、索赔与额外项目费率与价格的关键参考根据。招标控制价要由具备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项目造价咨询机构编制。依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计价根据与方法,依照建筑电气项目设计资料和有关文件、建筑电气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计算技术资料,结合当地市场人工、材料、机械行情,参考当地条件相近项目工程造价资料,认真分析、比较、计算出对招标项目限定的最高项目造价。

(二)合理组价

1.分部分项项目费:对于分部分项项目费用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的得出,施工企业最先要依据自己的施工办法、施工工艺、管理水平、技术特长、施工装备优点与购买优点测算每一个分部分项项目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再分别乘以前面确定的适当的价格后获得,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产生价格。

2.措施工程费:它是最可以展现施工企业的技术水平、施工经验、组织能力、管理水平与工程方案优点的一项费用,措施工程中各项都包括了非常多的详细内容,都需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与现场的现实状况实施具体拆分和计算。像,电气配线,配线种类不一样、安装的位置不一样,应用的长短也不一样。而配线的种类、来源不一样,是企业自有、采购,则价格也不一样,因此在电气配线报价中就要结合现实项目特征、每一个安装位置的特征等多原因选用适当的并且经济的配线。所以,工程中所牵涉到的全部措施工程都要具体计算,结合本身的技术和经济实力,适当确定费用价格。

3.利润与管理M也是市场竞争的关键程序。管理水平、管理效率高的企业,分摊入各个分部分项项目中的管理费便少,对于某些小型企业,管理水平低,而且企业没有能力同时经营几个项目或经常没有后续项目,分摊的管理费便会非常高。利润的多少,企业依据竞争的激烈程度灵活掌握,依据报价策略与企业目标适当确定利润水平,让自己的报价在投标中有竞争力。没有充分了解到全部单价构成部分都属于竞争性质,是企业水平的展现,更是投标报价策略展现的重点。

(三)拟定企业定额,产生成本控制价

企业定额的拟定属于一个体系性的项目,这将让企业的全部生产资源可以基于项目工程建设而获得适当配置。同时,其还能够对施工组织实施优化、施工工艺改进,提升企业在招投标经过中的竞争能力。在结束企业的定额决定工作支护,施工企业能够计算获得投标的成本,然后依据本身所处的详细环境和条件来决定项目获利、项目风险费用和别的市场原因,最后决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报价。在结束企业项目造价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以后,投标单位就拥有了一个单独的私人造价估计信息平台,可以最大程度的施展其在本身经营和施工技术等方面的优点,提升单位的全体竞争实力,让单位可以依据市场状况灵活的在单位成本底线和市场规范中间对利润空间实施适当调节,这样不但确保了工程建设的利润空间并且可以提升工程的中标概率。

三、完善建筑电气的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建议

施工队伍经营管理素质建设要增强,施工单位一定要加快建O单位内部定额,要提升造价人员的综合素质,计算机应用要熟悉,掌握计算机组价、套价与投标报价。运用计算机对材料价格实施动态管理,对施工本钱做到胸有成竹,从而提升投标报价的水平。

建筑电气企业在建设经过中要依法律法规办事,关注工程量清单与招标资料内容相吻合,对自行购买或掌控价格的大宗材料提前在招标资料中阐述明白,做出清楚约定并在施工经过中严格把关,避免建筑电气企业索赔事件产生。

目前的评标方法已远远不可以适应工程量清单报价模式下的对商务标的评审,相关部门要尽快拟定商务标的评审方法,依据工程量清单招标的特征,建设科学的、合适工程量清单模式的评标、定标规则。只看总价来改变,综合单价的片面做法不看,改变只评技术标不评商务标的评标形式,改变评标中重技术轻造价的情况,在评标经过中要重视对商务标的评审。

四、结语

总之,经过普遍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完成项目造价改革具备关键的实际意义。同时,有待进一步完善相关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法律法规保证、配套工作等,特别是要把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管理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做好,符合中国公正、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为清单招标模式的发展供应支持和保证,推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和谐统一。

参考文献:

[1]李智.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特点及意义[J].建材世界.2014,(03).

推荐访问:工作总结 招标 企业 企业招标工作总结【五篇】 企业招标工作总结(精选5篇) 企业招投标工作总结

版权所有:耀景文档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耀景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耀景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120161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