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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五篇】

时间:2023-07-07 12:40:10 工作计划 来源:网友投稿

(一)结合残疾人扶贫攻坚,有针对性地开展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为使困难残疾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会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布置,通过统筹安排,缜密部署,多方筹措慰问资金,做好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五篇】,供大家参考。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五篇】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1篇

 一、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结合残疾人扶贫攻坚,有针对性地开展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为使困难残疾人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我会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布置,通过统筹安排,缜密部署,多方筹措慰问资金,做好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经过村、镇两级深入细致地摸底调查,重点从全县列入建档立卡残疾户筛查慰问对象,做到紧盯残疾人之需,急解残疾人之难,  月  日至  月  日,全区共慰问  名贫困残疾人,发放慰问金共计   万元,使贫困残疾人及其亲属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让他们和正常人一样过个祥和的春节。

(二)紧密配合民政部门实施“两项补贴”工作。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项目,主要是由民政部门牵头实施,我会的职责是配合民政部门做好配合审批工作。今年以来,我会积极做好“两项补贴”宣传工作,将符合“两项补贴”的名册分发至各乡镇,组织专门人员,每月月初做好审批工作,确实服务残疾人办理补贴工作。截止6月底,我区共有    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月发放   ,共计     万元,    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     元,共计     万元,让受助残疾人减轻家庭负担。

(三)结合“党员活动日”,开展 “全国助残日”慰问残疾人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集力、战斗力和号召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地开展“党员活动日”,    月  日,我会党支部结合第二十八个“全国助残日”,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帮扶点——岑松镇稿旁小学村开展慰问建档立卡户残疾人儿童和品学兼优儿童及“六一”活动,共慰问20名儿童,为每人送去学习及生活用品共计    元,并到5户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走访调研实施无障碍改造项目,通过活动,用实际行动给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帮扶点和贫困残疾人送上关怀和祝福,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四)举办“易地扶贫搬迁专场招聘会暨东西部劳务协作”就业招聘会,促进残疾人精准就业。6月19日,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县相关部门,在县阳光广场举行就业招聘会,招聘企业面向社会招聘多名残疾人工人。招聘现场气氛相当热烈,深受广大残疾人的欢迎。通过残疾人和公司面对面的交流,当天共有29名残疾人参加,接待残疾人100余人次,招聘现场有16名残疾人与用工单位达成就业意向。招聘会的胜利举办,能够让更多残疾人实现就业,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进一步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帮助。

(六)积极开展残疾人创业资助工作,帮助残疾人收获自力更生的第一桶金。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经营理念,鼓励残疾人走自主创业之路。  月份以来,我会整合省、州、县本级资金共计   万元,计划扶持   名有创业需求的残疾人自主创业,每人扶持    元至   元。为将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会充分发动乡镇、村级残联的作用,对全县各行政村符合条件、有创业意向的残疾人进行拉网式的筛查,各乡镇正在上报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名单,下一步将在各乡镇和县一级进行公示,资助资金计划于  月底前划拨到受助残疾手中。通过资助残疾人创业工作,有利于培养残疾人自强自立精神,实现残疾劳动者的个人价值,在全社会形成助残扶残、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七)开展资助学龄残疾活动,为他们在求学路上保驾护航。为保障家庭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力,切实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我会整合补助资金  万元,帮助困难残疾家庭顺利完成学业。  月份以来,我会主动与县教育部门联系,广泛宣传残疾人新生入学的资助政策,积极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摸底,彻底摸清幼儿或即将升入大学和中专就读的残疾人信息,做到应报尽报,确保不漏一人,按照要求最大限度让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新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享受到优惠政策,真正把党和政府对残疾学生的关爱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县教育部门和县区域内的幼儿学龄教学点已上报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学生,下一步将进行公示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八)按时完成康复工作和残疾人运动员筛查工作。根据州残联《关于下达2018年度残疾人康复工作指标任务》和《残疾人运动员筛查任务的通知》的精神,为确保按时完成州下达给我县2018年度贫困成人残障者康复工程项目工作任务,   月底,我会将筛查任务和通知下发至各乡镇,积极做好筛查工作。本次筛查出助听器、人工耳蜗共计  人,假肢、矫形器  人,残疾运动员   人筛查名单均超额完成州残联下达的任务。

(九)规范做好我县残疾人“二代”证的核发工作。今年以来,为了防止腐败问题或滋生不稳定因素,我会加强了办证程序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办证人员严格把好二代残疾人证的办证关,严格按照残疾人证评定流程、评定原则和等级评定标准来评定核发残疾人证。对于不符合办证或等级评定不一致的人员,一律不予办理,并做好解释说服工作。对于对残疾等级、类别有争议者,按要求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残疾鉴定复核。坚决杜绝办理不符合残疾标准的“人情证”、“关系证”、“照顾证”,严防假冒、伪造残疾人证,真正做到零差错、零积压、零投诉。上半年,共为    名残疾人办理了第二代残疾人证,其中一级残疾   人,二级残疾   人,重度残疾人证占办证比例    %。

(十一)多路出击,多点开花,扎实推进残疾人扶贫项目。今年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和州残联年初下达的指标任务,重点抓好残疾人扶贫项目,助力残疾人脱贫攻坚。

1、继续实施“剑河县扶持残疾人创业暂行办法”。

月  日,我会联合企业、合作社以N+的模式,全县  个行政村,以党建带残建参加结对帮扶,每个村支部指派一名党员或经济能人帮扶一名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全县共扶持残疾人   户,每户补助项目扶持资金   元,共   万元。截止6月份底,各乡镇的扶持对象已确定,扶持的项目也选好,申报、审批、收集档案材料和信息录入工作正在进行中,项目补助资金计划7月份通过银行系统划拨到残疾人手中。

    2、“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成效显著。为更好地充分发挥“创业就业示范点”辐射带动、帮扶残疾人脱贫致富的作用,我县在州残联的指导和实地考察及评估下,今年确定剑河县柳川李老六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本年度“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项目单位,。。。。。。。通过“基地”的免费扶持,年内每户残疾人家庭可增加2000-3000元的纯收入。

    3、“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助力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主要对就业年龄段(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居家托养服务补助,每人补助1500元。我县今年 “阳光家园计划”补助人数共   人,受助对象优先从列入建档立卡的符合条件残疾人中筛查,项目从   月份开展调查筛选比对工作,目前已确定本年度受补助的对象,有关档案材料收集和系统信息录入工作正在进行中,正在向县财政申请补助资金,计划6月底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受助残疾人手中,下半年主要做好跟踪服务、档案材料归档和检查验收等工作。

4、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改善残疾人居家环境。我县今年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 户,每户补助资金6000元,共计   万元,项目资金由中央、省财政直接下达。  月以来,我们将任务分解到全县13个乡镇(街道办),同时派出工作组对各乡镇上报的筛查对象进行入户调查,通过认真调查核实,按照“最迫切、最需要”的原则,对初步确定的改造家庭进行公示,确保公开透明,同时,积极与残疾人家庭沟通,力求做到改造工程符合残疾人的需求。目前各实施无改造的家庭已动工,部分工程进度较快的乡镇已验收完毕,项目补助资金计划6月底划拨到受助残疾人手中。

5、实施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项目,推进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本年度实施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任务数是由上一年度录入系统申请补贴的人数。今年州下达至我县任务   户,每户补贴260元,共计   万元,项目补贴资金已到位,目前正在审核拟补贴对象的资料和本年度新增人数的信息录入工作,补助资金计划8月份发放至受助残疾人手中。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县级财政在残疾人扶贫工作的投入少。我县目前残联系统所实施的各个扶残惠残项目资金和补助资金均为省、州级财政直接下达,县级财政投入残疾人扶贫专项资金非常少,全县年度得到扶持的残疾户人数共计   人,达不到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人数(   人)的三分之一,远远不能满足我县贫困残疾人扶贫脱贫的需要。

2.残疾人扶贫项目的工作经费短缺。由于残疾人扶助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和手续烦琐,所下资金全部通过银行系统统一划拨到受助残疾人账户或实施机构中,残疾人各大扶贫项目均没有落实工作经费,制约工作有效开展。

3.残疾人扶贫项目指标少,扶助面窄,补贴标准底。我县残疾人基数大,需要扶持和救助的人数多,得到扶持和救助的人数占的比例少,加上社会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我们的扶贫项目虽然任务数较往年有所增加,但补助标准多年来不变,对于真正困难的残疾人来说杯水车薪,对于全体残疾人的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要求相差太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对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人计划培训120名,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新安置残疾人就业78名,带动扶持农村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稳定就业。

二是扶持1个县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申报1个州级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基地,争取项目资金扶持,扩大县残疾人创业就业示范点规模,解决更多的残疾人就业。

三是争取将残疾人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康复医疗、残疾人保障办法等专项扶贫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四是是从突出特色、形成亮点出发,认真做好残疾人宣文工作。

五是继续抓好我县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六是帮助5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接受复明手术,帮助10名低视力残疾人配发助视器,为30名盲人进行行走导向训练。

七是帮助5名下肢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帮助5名下肢残疾人及脑瘫儿免费接受康复训练,为60名残疾人免费发放轮椅。免费为15名聋童配发助听器。

八是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家庭100户,做到把事办实和把实事办好。

九是畅通残疾人维权通道,认真做好残疾人来信来访工作,积极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广大残疾人的合法正当权益。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2篇

一、残疾人教育重点工作

2010年残疾人教育工作,以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特教工作会议精神和研究制定“十二五”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重点,认真总结“十一五”残疾人教育工作,推进我省制定加快特教事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提高残疾人教育服务能力,完善助学制度,推进扶残助学工作。

(一)贯彻落实第四次全国特教会议精神,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1、协调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第四次全国特殊教育工作会议,落实国家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措施,完善残疾人教育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切实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龙头,做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试点工作和支持体系建设。鼓励、推动特教学校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送教上门、自闭症教育工作。

2、在总结“十一五”工作和调查研究基础上,科学论证并提出“十二五”残疾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和措施。

3、推进各地残联与教育、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适时召开我省特教工作会议。

(二)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为残疾人提供教育服务能力

1、积极配合发改委、教育厅认真做好“中西部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项目”,切实改善残疾儿童少年教学生活环境和学习条件。

2、以就业为导向,全力做好残疾人职业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和需求,举办具备特殊培训手段和条件的残疾人职业培训班,拓宽培训领域,提高培训档次。加强省职业培训中心的自身建设,逐步建立以就业市场预测、创业和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人才成长激励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职业培训业务体系。

3、做好2010年残疾学生高考录取工作,使录取率达到95%以上。建立残疾学生高考录取工作制度,以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抓住关键性环节,确保符合条件的上线考生能顺利录取。

4、积极创造条件,在我省筹备兴建一所高等特殊教育学院。

5、推进我省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为残疾人接受义务教育、高级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参加残联系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骨干教师培训,评选、推荐我省优秀特教教师参加全国优秀特教教师评选。

6、做好“中国手语”、“双拼盲文”推广工作。继续在全省残联系统开展手语培训,在普及的基础上建立骨干翻译队伍。并与省直新闻媒体联合开展“湖北省首届中国手语大奖赛”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聋人信息交流无障碍氛围。

(三)广泛深入开展扶残助学工作

1、帮助特教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推动落实各项助学政策,完善助学制度,在“普惠”政策基础上,为残疾学生提供“特惠”政策和服务。

2、积极做好“专项助学”项目和“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项目,进一步加大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少年的助学力度,切实发挥项目效益,高度重视项目宣传工作,扩大项目社会影响。

3、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特殊教育学校中的贫困寄宿生按照城市低保待遇进行补贴,使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稳定在85%以上,使残疾女童和盲童的入学率和巩固率有大幅度提高,切实降低残疾儿童辍学率。

4、开展对高中和职业中专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学生的资助活动。

5、对当年录取的残疾大学生继续实行奖励,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二、残疾人就业重点工作

2010年残疾人就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进一步完善按比例就业、集中就业、个体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大对登记失业残疾人、困难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有就业愿望残疾人的就业援助服务力度。

(一)继续完善残疾人就业相关政策措施

1、继续贯彻《残疾人就业条例》,进一步完善按比例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残疾人就业援助服务等配套政策措施。

2、做好《湖北省残疾人就业规定》的贯

彻落实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能力建设

通过完善残疾人失业登记、就业援助、购买服务和培训以及就业服务管理等制度,逐步实现残疾人就业服务制度化。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规模增长

1、进一步深化残疾人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等活动,重点做好登记失业残疾人、困难家庭和一户多残家庭中有就业援助工作。加大对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和残疾农民工转移就业的服务力度,通过落实优惠政策、提供直接援助等措施提高就业率。

2、紧紧抓住以创业带就业这个轴心,重点做好残疾大学生创业项目。继续扶持残疾人灵活从业,创建一批省级“自强创业”示范基地。与省直新闻媒体联合开展“2010年度湖北省残疾人创业论坛”活动,展示残疾人自强不息新风貌,引导带动残疾人自强创业。通过多渠道就业,实现城镇残疾人就业人数新增10000人。

3、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特色产业,拓宽残疾人就业领域,为残疾人开辟新的就业渠道和岗位。通过购买公益岗位等形式,开发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帮助困难残疾人实现就业。通过基地和项目的推动,促进全省有就业需求和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就业。

4、举办湖北省首届残疾人手工艺品展销会。

(四)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相关工作

1、组织开展我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2、参加全国残联系统中等职业学校残疾人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三、残疾人扶贫重点工作

2010年残疾人扶贫工作继续着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制定和完善针对残疾人特点的扶贫政策措施。认真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检查验收评估,编制新一个十年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将县级残疾人扶贫与就业工作统筹规划,强化扶贫措施,提升扶贫服务的能力。

(一)把握扶贫形势,做好政策衔接

1、全面详尽掌握农村贫困残疾人底数,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残疾人扶贫开发措施。

2、协调解决好农村残疾人享受优惠政策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贫困残疾人家庭纳入惠农政策、社会保障和救助范围,使因病、因灾、因祸暂时贫困的残疾人得到专项和阶段救济救助。

(二)科学评估检查,制定扶贫规划

1、确保如期实现《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年)》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在各地检查验收评估工作的基础上实施抽查,表彰先进,总结经验,反思不足,对残疾人扶贫开发政策和扶贫机制方式作出调整和改进。

2、客观评估残疾人扶贫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运行效果,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原因,与国家扶贫开发规划衔接,研究制定新的残疾人扶贫十年规划和“十二五”残疾人扶贫实施方案。

(三)强化扶贫措施,提高扶贫实效

1、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创建5个省级扶贫示范基地,每个基地扶持残疾人达到100人以上。加强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劳动力转移,实现培训、就业、脱贫“三赢”的目标。

2、确保完成5万农村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任务,加大扶贫培训力度,提高扶贫效果。

3、将城乡低收入残疾人纳入国家实施的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各类建房项目,确保残疾人家庭建房资金足额到位。

4、坚持开户到人的扶贫开发方针,探索开展资助残疾人入股农业专业合作社扶贫模式,通过务工、分红或土地流转收益稳定增加贫困残疾人家庭经济收入。

5、激活原有县、乡残疾人服务社,完善功能定位,健全服务制度,加强与农村其他专业化、社会化组织的合作,为残疾人扶贫开发提供全方位保障服务。

(四)实施扶贫项目,落实扶贫目标

1、做好康复扶贫贷款落实工作,选择好既符合金融政策,又能带动更多残疾人脱贫的“公司加农户”项目,100%完成中残联下达的贷款任务,下半年,对康复扶贫项目进行检查、评估,并进行通报。

2、继续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工作。建立项目运行机制,落实配套资金,制定优惠措施,明确任务目标,实行目标考核,强化监督管理。对县市政府领导重视、配套资金落实、基层组织建设达标、乡镇村组积极性高、协调工作做得好的地方,重点给予项目支持。协调各地搞好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和危房户的调查摸底,积极争取中央的专项补助资金和各级政府的配套资金。协调相关部门,将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到扶贫搬迁和安居工程。

四、残疾人社会保障重点工作

2010年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为目标,以落实现行社会保障政策和推动专项制度建设为重点,继续探索和推进“分类救助”,认真落实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农保政策,加快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努力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研究制定残疾人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及配套实施方案。

(一)继续实施和推进“分类施保”

1、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继续巩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应保尽保”成果,切实保障城乡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

2、开展对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的排查,全面掌握城乡贫困残疾人的生活状况,督促检查各项救助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完善落实重度残疾、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家庭“分类施保”政策措施,提高和改善这一部分特殊困难残疾人的基本生活。

3、认真落实保障特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和推动农村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全省13万残疾人救助经费发放和督促检查工作。

4、在保基本、促提高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我省残疾人社会保障“普惠加特惠”机制建设,加大推动各相关部门出台提高贫困残疾人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和就业援助标准和范围等特惠政策的力度。

(二)扎实做好残疾人参加新农保试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关于“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保险费”的精神,出台我省残疾人参加新农保试点工作有关意见,按照中国残联《关于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中做好残疾人参保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9〕15号)要求,鼓励和帮助农村残疾人积极参保。

2、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参保人员摸底建档工作,全面掌握农村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基本情况,做好与新农保经办机构的衔接,确保重度残疾人参保由地方财政代缴保险费等特惠政策得到落实。

3、落实新农保试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对残疾人参保优惠政策的研究,对残疾人选择高档次参保缴费补贴办法、重度以外的残疾人参保扶助措施,以及残疾人领取基础养老金补贴制度、年限放宽制度等进行探索。

4、加强残疾人参加新农保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建立残疾人新农保半年报和季报制度,切实加强对农村残疾人参保试点工作的宣传工作,帮助和引导广大农村残疾人自觉参保,努力提高受益面。

(三)扎实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1、严格按照中国残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阳光家园计划的通知》和中国残联《关于认真做好〈阳光家园〉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协调落实配套资金,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培训,强化检查督导,打造“阳光家园”服务品牌,全面完成年度资助任务。统一使用阳光家园计划标识。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

2、以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契机,加快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步伐,总结我省开展托养服务试点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业务发展、运行机制、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服务。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3篇

认真学习领会省残联五届二次**团会议精神,市残联第五届**团第四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同志代表市残联执行理事会向**团作的工作演讲,并调换和增补了第五届**团委员,会议还对去年残疾人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进行了惩处。此,向今天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表示热烈的祝贺!这次会议的圆满召开,对做好“十二五”残疾人工作,促进我市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都同意,理事长作的工作演讲。请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下面,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我市残疾人工作取得的成果

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去年。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各县(区)党委、政府,各级残联、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文件、国办19号文件和省委18号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残疾人事业的各项工作,以保证和改善残疾人生活为重点,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时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有力地推进了市残疾人工作全面发展。市残疾人工作取得了可喜成果。

一)残疾人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突破。全市各级各部门依照国务院残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狠抓落实。全市8县(区)完成了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成立了五个残疾人专门协会,基层残疾人组织规范化建设各项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的配备工作扎实推进,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方式和补贴渠道更加多样化。建立健全了以县(区)残联为主导、乡(镇、街道)残联为骨干、村委会(社区)残协为支撑的基层残疾人组织“三级网络”体系,77个乡(镇、街道)均成立了残疾人联合会;
897个村委会和31个社区已经成立了残疾人协会,配强配齐了残疾人专职委员和联络员。建立了一支上1000人组成的专职委员(联络员)队伍。达到机构健全规范、队伍稳定实干、服务功能完善的要求,真正实现与残疾人近距离接触,为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有力的组织保证。同时,按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要求,市级和8县(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顺利竣工并投入使用。全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的四位一体”功能真正得以发挥。

二)残疾人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各级各部门大力宣传和落实有关残疾人就业法律法规。依法推进残疾人就业工作。以残疾人职业培训为着力点,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更好地发挥残疾人自身素质和潜能,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全市各级残联积极与劳动和社会保障、职业培训学校联系,开设了计算机、家电维修、缝纫、盲人按摩等专业知识技能培训班,全年共培训各类残疾人1514人。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今年新增就业残疾人145人。胜利举办了首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认真做好规范地税代征保证金工作,依法收缴残疾人就业保证金745.02万元,基本实现了应收尽收。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按比例就业及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征收使用管理制度,初步形成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残疾人就业扶持维护体系,残疾人就业工作迈向规范化、制度化、法律化轨道。

三)残疾人组织服务发展取得新业绩。依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个一百”目标任务。落实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经费、设备设置补助经费、阳光家园计划、公益金和白内障复明工程筛查经费等共计312.83万元,完成任务数的312.83%

四)残疾人社会保证工作取得新成效。认真组织实施“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亮睛行动”项目。全市共有80374名残疾人参与社会安全,62467名残疾人纳入城乡低保,6053名残疾人纳入五保供养、临时救济和定期补助。

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广大残疾人和残疾人事业工作者不懈努力奋斗的结果。此,这些成果的取得。代表市人民政府残工委和市残联五届**团,向全体委员、残疾人事业工作者及所有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全社会都应该关心和支持的大事。加快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发展,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局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肯定要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也是广大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内在要求。但不可否认,目前残疾人看病难、上学难、就业难、出行难、交流难等问题依然还很突出。因此,要正确认识和准确掌握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新形势,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首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发展残疾人事业,保证残疾人合法权益”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都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对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进行了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也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这已经列入今年市委常委会的议题计划,将对我市残疾人事业在新形势下的科学发展做出全面安排。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效果由人民共享。残疾人作为一个数量众多、特性突出、特别需要协助的困难群体,特别需要依靠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为他提供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证、文化体育、无障碍环境等各方面的协助,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目标。全面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必需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各级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统筹考虑、统一部署,使之与当地社会经济实现协调发展,让广大残疾人分享受社会经济发展的效果。

其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肯定要求。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局部,发展残疾人事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残疾人事业,不只有利于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效果,而且有利于调动广大残疾人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的主战场,实现全体人民各尽所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第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现实要求。党的十七大提出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如果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小康。因此,必需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让广大残疾人与全市人民一道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第四。广大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内在要求。残疾是人类进步肯定要付出的社会代价,残疾人生来就有人的尊严和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发展残疾人事业,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不时改善残疾人全面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和环境,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使残疾人出行、交流等更加便当和通畅,让广大残疾人全面融入社会生活。这不仅是党委政府的责任,也是残疾人的迫切内在愿望。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

用足用活国家和省各项残疾人优惠政策,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谋划。不时**制约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个一百”目标任务,把保证和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根本动身点和落脚点,不时完善保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健全残疾人社会保证制度,加强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提升残疾人生活水平,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事务的环境,让广大残疾人生活得有幸福、有尊严。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更是改善生活状况、提高社会地位、参与社会生活、实现人生价值的基础。解决残疾人就业问题上,要继续实施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扶持农村种养殖业、扶持个体经营、搞好就业服务等,要为残疾人脱贫致富奔小康多办实事、多做好事。努力使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尽可能得到就业和安置。要进一步抓好残疾人的职业培训,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使残疾人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竞争能力,促进残疾人稳定就业。要全面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加强监督和检查,使分散就业成为一个新的就业渠道,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协助农村零就业残疾人家庭至少有1名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转移就业。对不按比例或未达到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经济组织,要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证金,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要进一步加强残疾人扶贫和社会保证工作。新的历史时期。残疾人脱贫致富是首先要考虑的问题,要采取各种扶贫方式,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切实解决残疾人实际困难,首先保证残疾人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看得起病。加大扶助力度,对纳入重点扶贫对象给予特殊扶助,要做好城乡贫困残疾人的社会救济和最低生活保证工作,切实改善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生存条件。要将残疾人纳入新型农村养老平安范围,建立残疾人社会救助服务体系,依照普惠加特惠的原则,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加大残疾人临时救济救助力度,对贫困残疾人实行医疗救助。要结合新家园行动计划的实施,切实解决好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的住房问题。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康复工作。康复工作是残联永恒的主题。一手抓重点康复,做好白内障复明、助听、助行等工作,一手抓康复中心建设,加强康复医疗、康复训练,使康复服务进社区、进家庭;
要加大残疾预防和康复经费的投入,为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经费保证。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使更多残疾人回归社会、参与社会。

四是要进一步推进残疾人教育和助学工作。依法保证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儿童接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教育、残联部门要以《义务教育法》和《残疾人教育条例》为依据,切实把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纳入重要内容,完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体系,不时提高适龄儿童九年义务教育的入学率;
继续抓好国家公益金、春雨行动等扶残助学项目的实施,协调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扶助贫困残疾人子女和残疾学生的就学;
继续做好大中专院校残疾考生的录取和扶助工作,不时提高残疾人的科学文化素质。

四、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密切配合,残疾人事业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需要全社会共同支持的系统工程。各县(区)各部门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着力形成做好残疾人工作的强大合力。

一是各级政府及部门要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建立各部门密切配合、残疾人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政府主要领导要主动关心残疾人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定期听取残疾人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建立稳定增长的经费保证机制。教育、卫生、劳动、扶贫、民政等部门要切实把残疾人教育、就业、残疾预防和康复、社会保证等纳入职责范围,做好各自工作;
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向残疾人开放活动场所,指导和促进残疾人文体活动的开展;
新闻媒体要大力建议人道主义精神,树立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念,努力营造和谐友爱、团结互助、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
其它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合力,整合资源,共同为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发明有利条件。每年要为残疾人办1-2件实事,为残疾人做几件好事,真正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二是各级残联组织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思想。倾听残疾人的呼声,代表残疾人的利益,反映残疾人的愿望,用爱心、热心、诚心为残疾人服务,帮他提供政策、技术、信息、设施等系列服务,努力做到思想上重视,感情上贴近,工作上落实。要结合学习杨善洲精神和“创先争优”活动,认真查找制约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难题、推动发展的有效措施。要协调残工委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另外,要发挥委员骨干作用。**团是由残联代表大会选举发生的肩负着神圣的责任。各位委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充分发挥代表性和主体的作用,不辜负广大残疾人的重托。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自我管理和服务意识,引导广大残疾人热爱社会、热爱生活,做到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三是要关心重视残联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残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残疾人的桥梁和纽带。支持残联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积极为残联工作发明有利条件,从政治上、学习上、生活上更加关心和维护残疾人工作者。各级残联组织要自强不息、开拓进取,不时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更好地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要抓好残疾人专职、专业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基层残联组织,发挥各类专门协会的作用。残联工作人员要继续秉承“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残疾人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满腔热忱地做好残疾人工作。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4篇

第二条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是指用于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拨款和国家公益金、残疾人福利基金、企事业单位赞助等项资金。

各地应按照“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五年计划纲要规定任务的按期完成。

第三条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只适用于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康复。用于残疾康复、残疾预防和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的补助。

(二)教育。用于残疾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补助。

(三)就业。用于对失业残疾人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扶持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补助。

(四)扶贫。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机构工作的补助。

(五)文化体育。用于残疾人特殊艺术活动补助;
残疾人运动员选拔、训练、比赛,运动器材购置,残疾人体育运动基地补助,社区残疾人体育活动、特奥活动补助。

(六)其他。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任务指标和预算编制要求,按时编制五年资金收支计划和年度收支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五条中央财政安排的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一定五年,分年度安排。其中补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分别列入中央部门预算;
补助地方支出部分由财政部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达给省级财政部门,拨款文件抄送省级残疾人联合会、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六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依据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的五年计划纲要任务指标进行分配,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补助项目和标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商财政部共同制定。

第七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和社会筹集资金情况安排相应资金。

第八条各级地方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接到上级补助资金后应及时分配和下达,不得截留和任意改变资金用途。

第九条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根据情况扣减下一年度补助经费。

第十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按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指标,及时编报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决算报表,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省级残疾人联合会于每年3月底前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送上一年度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资金决算情况;
每年4月底前,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财政部报送上一年度全国专项资金决算情况。

第十一条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必须纳入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第十二条用五年计划专项资金购置的材料、物资和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的,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十三条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五年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法规的,要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备案。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自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

残疾人就业工作计划范文第5篇

第二条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是指用于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所需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拨款和国家公益金、残疾人福利基金、企事业单位赞助等项资金。

各地应按照“地方投入为主、中央补助为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五年计划纲要规定任务的按期完成。

第三条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只适用于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项目,主要包括:

(一)康复。用于残疾康复、残疾预防和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服务的补助。

(二)教育。用于残疾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补助。

(三)就业。用于对失业残疾人的就业服务、职业培训,扶持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的补助。

(四)扶贫。用于农村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残疾人扶贫服务机构工作的补助。

(五)文化体育。用于残疾人特殊艺术活动补助;
残疾人运动员选拔、训练、比赛,运动器材购置,残疾人体育运动基地补助,社区残疾人体育活动、特奥活动补助。

(六)其他。中国残疾人事业五年计划纲要规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五年计划纲要确定的任务指标和预算编制要求,按时编制五年资金收支计划和年度收支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

第五条中央财政安排的五年计划纲要专项资金,一定五年,分年度安排。其中补助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部分,分别列入中央部门预算;
补助地方支出部分由财政部商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达给省级财政部门,拨款文件抄送省级残疾人联合会、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第六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依据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承担的五年计划纲要任务指标进行分配,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补助项目和标准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商财政部共同制定。

第七条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应根据上级补助资金和社会筹集资金情况安排相应资金。

第八条各级地方财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接到上级补助资金后应及时分配和下达,不得截留和任意改变资金用途。

第九条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对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将根据情况扣减下一年度补助经费。

第十条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应按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按时完成任务指标,及时编报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决算报表,并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逐级汇总上报。省级残疾人联合会于每年3月底前向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报送上一年度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资金决算情况;
每年4月底前,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向财政部报送上一年度全国专项资金决算情况。

第十一条五年计划专项资金必须纳入各级残疾人联合会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第十二条用五年计划专项资金购置的材料、物资和设备等属于国有资产的,要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管理。

第十三条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对五年计划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法规的,要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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