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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4篇)

时间:2022-12-19 21:15:03 工作计划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4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4篇)

篇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任务

1、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巩固和加强,法治理念得到进一步提升,依法办事氛围浓厚。2、基层基础法治建设工作明显加强,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3、政法队伍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水平明显提高。4、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明显优化。5、群众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和思想道德水平明显增强。6、严格贯彻执行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努力遏制、预防和减少各类纠纷和犯罪行为的发生。7、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矛盾纠纷受理率、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8、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继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二、具体措施

(一)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政府为目标,着力转变政府职能;二是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重大事项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通过政府法制机构组织合法性论证;三是规范行政执法主体,适时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四是建立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考评体系。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行政审批便民、公开和高效运行,行政许可规范、合法;五是全面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快捷和便于公众获取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六是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增强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七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评议考核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立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实行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八是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的意识和能力;九是加强对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及年度考试考核,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的重要内容。

(二)、依法治企工作。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市场秩序公平开放、诚信规范;二是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按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无重大产品质量、工程质量问题;三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物权保护水平,完善投资保护措施;四是加强市场监管,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劳动用工、税费收缴等监管体制,促进各类企业依法经营;五是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原则和制度的落实;六是进一步完善劳动用工制度,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依法治校工作。一是完善社会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结构和体系,完善在校学生知识结构,使法律知识成为青少年必修的学习内容,形成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体系;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努力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在工作理念上与时俱进,在工作方式手段上实现创新,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有新进展。二是建章建制,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学校在进一步完善《章程》的基础上,健全各项制度:《教职工工作制度》、《教职工考核方案及标准》、《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校务公开制度》、《教学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师德公约》、等。三是完善学校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师生权益。建立安全管理及防范体系,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立责任,严格防范措施,定期加强师生的法制及安全教育,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教学、生活、活动设施的安全进行检查,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完善教师考核评聘方案,依法聘任教师,尊重教师权利,落实和保障教师待遇。

三、深化普法教育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全社会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今年是“八五”普法的第二年,要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检查和督促,确保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丰富法制宣传教育内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有关经济社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联的法律、法规。

(三)以“八五”普法教育为契机,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让广大农民通过新农村法制学校,提高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和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性;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它社会管理的能力;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积极研究探索对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工作方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工作班子,严格制定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工作,推进依法治乡战略的实施。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社会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落实经费,保证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依法治乡工作研究,以适应“法治双朋”、“平安双朋”、“和谐双朋”建设的需要。

五、完善工作机制。

加大投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把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绩效评估、综治考核内容。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探索工作路径,培育先进典型,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全面落实。

篇二: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镇党委全面组织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持续完善执法制度、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达100%。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合理行政,认真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活动,不断增强机关人员和公民的法律素质。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形成党委一把手亲自抓执法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个部门抓落实的格局。例行性开展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备工作。持续抓好全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落实干部学法制度。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全面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有效压降行政争议案件,力争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1。完善行政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权、审批权等重要行政行为的监督;2。建立完善群众举报违法行为的制度。对举报人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及时作出处理;3。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或者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互联网上的政府网站、行政机关设立的查阅室、公告栏、电子屏幕等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政务,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强化领导干部法制理念,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中心组学法一年不少于两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学法活动。

六、强化依法行政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烈的依法行政氛围。结合12。4法制宣传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实施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应的宣传培训方案和计划,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七、严格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的考核细则、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考核细则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考核细则对各科室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年终评功评奖挂钩。

八、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落实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机制,推行一站式服务。贯彻机构改革精神,整合卫生健康资源,抓好卫生健康均等化服务保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落实重点信访案件包保责任制,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篇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思想,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省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培养

(一)深学笃用***法治思想。把***法治思想作为政府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等重要学习内容,各级行政机关持续开展***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以“两个确立”统一思想和行动,切实把***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手段广泛宣传***法治思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强化法治学习培训。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实行部门(系统)“订单式”学法考试。组织全市行政立法工作人员参加省司法厅开展的轮训,开展1次行政复议人员专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确保每人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法制审核力量建设,原则上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基层紧缺人才培养,推动法治人才规模逐步增加。(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深入推进民法典实施。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开展民法典专题学习,坚持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严格依据民法典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认真贯彻落实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行政执法领域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提示》,确保民法典各项要求在全市行政执法领域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全面发挥政府职能作用

(四)加快完善权责清单。根据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情况,及时组织调整完善市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建立公开、动态调整、衔接规范等配套机制和办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工作部署,组织市级政府部门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按照省级部署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部门证照入库量,推进“电子证照”在办件过程中的共享应用,推动审批服务“三减一降”,全面实施政务服务“数字服务”便民工程,持续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制定“全程网办”推进计划,编制“全程网办”事项清单,2022年底前,“全程网办”事项占比70%以上。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管理体系,政务服务窗口好评率达95%以上,12345热线接通率、办结率、满意率不低于95%。(牵头单位: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城乡均衡配置,保障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法律援助。深化公证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公证书、司法鉴定意见书质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利民服务机制建设,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市2022年度营商环境优化暨重点任务推进方案》,全面落实《**省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建立健全“贵人服务·毕须办”机制,推进“贵人服务·毕须办”品牌宣传,助力“贵人服务·毕须办”营商品牌打造。全面清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省产业大招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高招商引资工作质量的指导意见》,全力做好2022年营商环境评估筹备工作。(牵头单位:市投资促进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加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开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座谈访谈,了解涉企执法工作情况。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团队为市内有需要的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帮助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打造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品牌,更好地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严格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确保政府相关行为符合公平竞争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时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认真贯彻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普遍落实“非禁即入”。建立市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调度制度,按季度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进行定期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报省。(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一)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依法依规界定失信行为,实施失信惩戒措施。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基础作用,提升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支持。(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深化依法行政制度建设

(十二)提升政府立法质效。科学编制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开展《**市供热管理条例》立法,促进供热事业发展。严格按照立法程序和立法技术规范进行文本起草,确保行政立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规定,强化起草部门法制审核责任。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充分利用**司法云平台实现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合格率达100%。(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十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市、县级政府制定和公布本地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要规则、公共政策措施、涉企事业单位改革事项、重大公共建设项目,严格引入征求公众意见和特定群体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程序。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强化评估结果运用。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合法性审查率达100%。(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五)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推进县级以上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公职律师覆盖率符合要求。重大决策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意见。建立履职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加强履职情况考核。建立涉税争议公职律师咨询服务中心,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组建公职律师团队开展涉税费争议咨询、组织调解、出具法律意见等活动,进一步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税务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六)严格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市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不依程序决策,决策中不听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意见,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对决策机关行政首长、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五、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

(十七)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省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赋予乡镇和街道部分县级行政管理权限指导目录,结合全市实际,稳步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执法事项下放给基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2022年底前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八)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交通运输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恐怖、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重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化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影响生产安全、破坏交通安全等重点问题治理,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九)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进一步细化、量化本系统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严格实施《行政处罚法》,依法制定“首违不罚”和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落实国家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分步骤分阶段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执法问题。(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十)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和执法责任体系改革为动力,以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管理提质增效为牵引,以常效整治执法顽瘴痼疾为抓手,持续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十一)加强行政执法指导。建立市级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编写、发布机制,推动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定期编写指导案例,发挥引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作用。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十二)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清单全覆盖。开展以案释法和违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国家工作人员现场或网络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建立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和指挥调度平台,加强抖音普法短视频供给。规范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配合省组织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命名。(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六、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二十三)全力做好疫情防控。配合开展好《**省传染病防治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坚持依法防疫抗疫,全力开展疫情监测、流调溯源、核酸筛查、医疗救治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十四)依法应对突发事件。认真执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完善相关专项应急预案、主要部门应急预案、保障应急预案。强化事前监测预警、事中信息报告和应急响应及处置、事后恢复重建和调查评估。抓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加强应急处置培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十五)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级各部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责任,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制定年度应急演练方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七、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十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加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力度,推动全市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1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聚焦影响司法所工作发展的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推进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十七)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主动介入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众性矛盾纠纷开展人民调解,加强“民转刑”隐患和婚恋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落实“三调联动”多元化调处机制。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教育,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提高教育矫治质量。(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十八)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办案场所、工作经费、办案设备等保障到位。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加强诉前协商,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2022年底前在全市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体制。(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二十九)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动,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强化信息互联互通。推行行政败诉“一案一整改”工作。切实履行生效裁判,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和反馈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十)持续推进“两降一升”。严格执行《**市行政错案问责追责办法(试行)》,对行政复议被纠错率和行政诉讼败诉率高的单位及责任个人进行问责追责,推动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被纠错率、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全国、全省平均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八、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三十一)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党内监督与各类监督有机贯通融合。(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十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推进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开展涉企执法、安全生产执法、生态环境执法、涉农执法等领域专项执法监督行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十三)加强统计监督。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活动,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牵头单位:市统计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十四)加强审计监督。按批复的审计项目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草案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等审计项目,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牵头单位:市审计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十五)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严格落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防重大风险。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督促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府机构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九、加快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三十六)加快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省的安排部署,推动建成各级互联、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从市到村(社区)网上政务全覆盖。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标准电子证照或电子凭证应用,实现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共享证照材料免提交、业务表单信息项减填写、政务服务移动端亮证等。(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十七)深入推进政务数据融通攻坚工程。依托**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专区,推动政府数据共享交换,促进市直部门自建审批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网(**市)业务系统融通共享。采用“综合受理对接”方式,提升“**市公积金大数据云平台”与**政务服务网间的融通度,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三十八)有序推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应用。扎实推进金沙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应用试点工作,在全市有序推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平台应用,运用信息化手段助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实施。(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级行政执法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十、加强法治政府保障措施

(三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述法内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十)开展示范创建。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做好迎接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等工作,努力使**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积极组织县市区申报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单项示范创建项目,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四十一)加强法治督察。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抓住“关键少数”,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覆盖,在法治督察中强化关键性结果性指标运用。对督察中发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参加单位: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各县<自治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篇四: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市科技局的指导下,**县科技局坚持依法履职,紧抓科技法治建设,对标新要求,谋划新举措,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按要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窗受理”,重点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完善行政服务事项,优化办理流程,完善办事指南,部门事项网办率、掌上办率、跑零次率和材料电子化率均达到100%。

(二)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和法律顾问制度,提升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的制度保障,强化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今年调整《**县科技新政十条》,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合法性审查。引进律师参与单位重大事项决策咨询论证等,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三)政府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不断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的进展。截至20**年12月初,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各类信息共40条,内容涉及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信息、财政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和规范管理,确保及时更新,现在能达到每周更新3篇。目前,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各类信息49篇。

(四)积极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线上线下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手机短信、政务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宣传法律法规,利用“5。30”科技工作者日、“4。26”世界知识产权宣传日、宪法宣传周等集中开展法制和科技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法律法规,开展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律责任意识。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方式还有些单一,机关法治文化氛围不够浓厚,目前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主要还是依靠传统方式,直接学习宣传,普法内容不易接受,起到的效果不够理想。二是理论学习有待进一步深入,部分人员对业务相关法律法规掌握较为熟悉,对党内法规学习了解还不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发挥党组带头示范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年内两次专题听取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执法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建设,通过开展“两学一做”、主题党日活动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自觉学法、知法、懂法、用法,依法依规办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突发性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

四、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组织领导

继续建立健全组织机制,明确全局分工,并按照县政府和上级部门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计划措施。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培训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

(二)完善决策机制

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提升行政决策法治水平,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管理,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三)深化法治教育

深入贯彻***法治思想,以科学理论为指导,加强理论思维,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新进展,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加大法律知识学习和法治意识培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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