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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干部工作意见【五篇】(全文)

时间:2023-06-24 10:45:05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一、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干部工作意见【五篇】(全文),供大家参考。

干部工作意见【五篇】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一、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认真贯彻中央及中央纪委关于干部监督的要求,以党内法规为依据,从严格管理和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把干部监督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健全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为选贤任能和促进干部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2、主要任务。一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监督的主要内容是,遵

守政治纪律和廉洁从政规定、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求真务实作风等方面的情况。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重点抓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是:能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
能否严肃查处违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行为;
能否认真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责任制。二、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

3、坚持不懈地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把教育贯穿于干部的培养选拔和管理监督之中,引导和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牢记“两个务必”,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对新提拔的干部进行任职谈话时,要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创新教育方法,丰富教育内容,提高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震撼力,增强教育的实效性。4、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议事、决策的规则和程序,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会同纪检机关做好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定期对下级党委(党组)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领导班子成员针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搞好整改。组织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人每年应当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6、突出抓好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要经常与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了解其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在届中、届末考察中,要重点做好对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考察。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正职思想、工作、作风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总结经验,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的用人行为。切实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7、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定期对领导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状况进行了解和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措施。实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者函询。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回避制度和辞职制度。会同纪检机关完善和督促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的突出问题,要认真调查了解。确有问题的,区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组织处理;
构成违纪违法的,移交执纪执法机关。对经过调查确实没有问题的,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澄清。

8、把加强监督与鼓励干部大胆探索、开拓创新结合起来。要严格掌握政策,注意把干部政治方向、道德品质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区分开来,把重大问题与一般性问题区分开来,努力调动和保护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注意发现和表彰优秀干部,并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提出予以提拔重用的意见和建议。

三、切实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进一步完善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环节的监督措施,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为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提供有力保障。

10、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加强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的检查,改进检查办法,提高检查质量。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督促整改。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工作需要,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可调阅下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记录和其他有关材料,约请有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体系,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11、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坚决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认真贯彻《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切实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现象。实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督查制度,加大督办和查处力度。

12、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科学界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明确追究方式,加大追究力度。领导干部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已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必须对其选拔任用的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档案,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13.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坚持和完善干部考察预告制度、任职前公示制度。加强和改进“12380”举报电话的受理工作,建立健全“便利、安全、高效”的举报机制。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性质严重、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要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实名举报的,采取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坚决制止和严肃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积极营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形成群众对干部监督的有序参与机制。

14、注意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向新闻媒体通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情况,接受舆论监督。对严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典型案件,必要时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加强对干部监督工作的宣传,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四、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

15、组织(人事)部门各工作机构要从各自的职责出发,认真做好干部监督工作。干部监督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
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及有关党内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研究提出有关干部监督的法规、制度;
对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或者督促下级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查核处理;
受理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问题的举报;
配合纪检、审计机关的有关机构负责巡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干部工作机构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

16、完善组织部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内部监督机制。干部工作机构在考察干部过程中,应向干部监督机构了解有关情况;
干部监督机构应及时向干部工作机构提供有关信息,并采取适当方式对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人参加本部门研究讨论干部任免事项的会议。

17、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信息工作。扩大信息来源,建立覆盖面广、渠道畅通、反馈及时、信息共享的干部监督信息网络。要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及时上报中管干部重要情况和涉及组织工作重大突发事件的通知要求,报告有关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内部应逐步实现干部监督信息的归口管理。完善干部监督重要信息报送制度。各地各部门对查处的重要案件,特别是涉及厅(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县(市)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案件、严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建立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运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对干部监督信息的综合分析和开发利用。

18、加强与纪检机关的配合,增强监督合力。认真贯彻落实纪检机关的有关部署。进一步规范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机关意见的方式。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机关在有关干部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工作沟通制度、联系人制度和责任制度。会同纪检机关认真做好巡视工作,改进巡视方法,完善巡视制度,提高巡视质量。坚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信息、沟通情况、研究工作。会同审计机关认真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为契机,以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目标,注重考察干部实绩,注重看干部的群众公认程度,创新体系、扩大民主、完善考核、强化监督,探索建立科学的监督和评估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新途径,为全面、准确地识别和评价干部,公道正派地对待干部提供依据,为我市实施“三步走”战略,建设“四型城市”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干部政绩是干部德才素质的集中表现和综合反映,是使用干部的基本依据。干部素质的高低,最终要在政绩中体现出来。识别和评价干部的政绩,要全面客观、真实、科学,防止片面性和简单化。既要看当前工作的成绩,又要看在基础性、长效性工作中的成果;
既要看工作成绩的大小,又要看取得这些成绩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既要看日常工作的成效,又要看在重要时期、重要工作、重大事件中的决策能力和工作成效;
既要看抓物质文明的成效,又要看抓精神文明的成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用实绩评功过,以发展论英雄。形成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的氛围。对在改革和建设的实践中实绩突出的干部大胆提拔重用,对不适应跨越发展要求的领导班子及时调整和交流。

二、明确考核内容,完善考核方式方法实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是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效举措。

(一)在实绩考核的对象上,改变以往“一个数值大家用,一个数字大家分”传统做法,重点是对党政“一把手”的实绩进行考核。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对工作进行细分,强化责任、明确任务,以便定性实绩考核内容。

(二)在实绩考核内容的设置上,围绕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按照镇、街道和市直部门条块工作特点及承担职能任务的不同,把干部实绩考核的基本项目、主要指标进行细分定性。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实绩考核由三部分内容构成:一是经济建设方面,重点是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入库税收、招商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清财化债情况等内容。二是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发展方面,重点是计划生育、科技教育、卫生环保、农民减负、、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三是政治文明建设方面,重点是领导班子整体功能发挥及班子成员廉政勤政情况,完成上级交办的重大突击性任务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等内容。市直部门和所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实绩考核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招商引资等四个方面常规内容,此外还有,根据各部门不同的职能特点、各单位的具体情况以及上级下达的年度主要任务所确定的重点工作目标及目标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在实绩考核的方式方法上,采用一年一考核,三年一总结,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档案。年终考核实行个人述职及自我评价、民主测评、现场调查、个别座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等方法,全面准确地收集

领导干部实绩,最后由考察组综合情况提出意见,确定考核等次。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实绩档案。组织部门将在每年年初组织各部门、各镇(办)主要领导填写实绩档案卡,并依照档案卡中所填的年度工作目标对其进行全程跟踪管理和监督。同时,市委将在每年年终组织考察组对领导干部实绩进行全面考核,严格标准,严肃程序,分门别类地进行政绩排序,纵看位置,横看变化,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衡量干部的实绩,以考核定位次,以作为求地位。

二是健全实绩考核考察制度,保证实绩考实、全面。(1)建立实绩信息交换制度。由组织部门定期召开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及时收集领导干部工作实绩情况。(2)实行联合考察制。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统计等相关部门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实绩进行联合考察,以便把握各方面的情况。(3)试行实绩公示制。对受考核对象的主要经济指标以及其它显示工作实绩的数据,通过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强化措施,科学运用实绩考核结果

实绩考核结果的运用是实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关键之所在,落实奖惩措施能起到激励和约束作用,同时,也是凭实绩用干部的具体体现。对连续3年实绩考核的优秀者,在给与适当经济奖励的同时,予以提拔重用;
对连续两年未完成工作指标,搞数字游戏、虚假政绩,做表面文章的,给予降职使用;
对于工作飘浮、为政不廉的干部予以诫免;
对于群众不满意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干部给予待岗处理,待岗期满后,工作仍无起色、群众仍有意见的,视情况给予降职、免职处理。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遵循和党内有关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发扬民主、推进改革、严肃纪律、匡正风气,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推动加快发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特别要选拔一批人品正、干实事、真爬坡、敢破难的优秀干部,努力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为实现县和镇“十二五”时期目标任务,推进中国幸福家园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保证。

此次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要围绕实现“五大目标”(选好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配强领导班子,加强基层组织、激发队伍活力、推动跨越发展),通过落实“三项举措”(积极发扬民主、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肃换届纪律)、抓好“两件大事”(形成一个好党委报告、选出一个好领导班子),努力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要求落实到基层、确保乡镇领导班子选优配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力争取得“两个满意”(上级党委满意、基层群众满意)的实效。

二、切实选好配强镇领导班子

1、班子和委员职数。按照县委今年的10号文件精神,镇领导班子职数设为7名。设镇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含政府正职)、人大**团**1名,人武部长(兼任副镇长)1名,副镇长2名。

镇因工作任务较重,加之常驻人口在3万人以上符合设9名党委委员和5名纪委委员的条件。9名党委委员中,1名专职负责组织、宣传工作。5名纪委委员设书记1名(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专职副书记1名,其他3名委员原则上由镇机关中层干部兼任。

2、着力选好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坚持“一好四强”标准(思想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政策能力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强、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严格程序,着力选优配强镇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坚决贯彻县委的要求,从具有乡镇领导干部任职经历的人员中优先选拔乡镇党委、政府、人大主要负责人人选。

3、优化班子结构。着力优化知识能力结构,坚持能岗相适原则,结合镇工作实际的需要,选配善于领导科学发展、推动跨越发展,善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和熟悉工业、现代农业等技术、经营、管理人才进入班子。要保留富有经验、工作得力的40至50岁以上的干部组成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中,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干部要保持一定数量,形成梯次年龄结构,同时兼顾考虑选配优秀女干部,原则上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干部。

此次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新提拔和退出领导岗位的年龄界定按照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委〔2008〕27号)规定执行。即新提任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到男性45周岁、女性43周岁;
提任正科级领导干部的,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男性45周岁、女性43周岁,特别优秀的年龄可以放宽到男性48周岁、女性45周岁。凡是男满53周岁,女满48周岁的,一般不再担任科级领导干部,个别因工作需要继续留任的,男不得超过55周岁,女不得超过50周岁。

4、明确选人标准。镇党委班子成员人选,必须具备《中国共产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下列资格条件:

(1)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中共正式党员,且具有两年以上党龄。

(3)党委书记和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人选,应是现任正科级领导干部或任职满2年以上的副科级领导干部。

面向乡镇农村发展服务部人员、现任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中的优秀党员定向选拔党委委员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另行规定。

5、统筹推进干部交流。在同一乡镇的党政领导班子任职满10年的,原则上要交流;
在党政领导班子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同时注意保持乡镇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原则上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应当任满一届。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一)党委班子换届时间安排和步骤

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年4月底—5月23日)

对现有镇党委班子的思想、结构、运行等情况进行测评和调查摸底,开展好谈心谈话活动;
党委书记与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普遍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已进行);
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已进行)。精心制定镇党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由党委会讨论通过。同时,统筹谋划、合理安排党委换届与镇纪委、人大、政府换届,做到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2、宣传发动,安排部署(年5月23日—5月26日)

(1)召开换届工作动员大会。由乡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辖区内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构成。

(2)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发动。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思想发动,着力提高党员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换届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做到党员干部的参与率100%、党员干部对换届纪律的执行率100%、群众对换届工作的知晓率100%。要教育引导干部讲政治、顾大局,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3、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年5月27日—6月19日)

(1)形成党委工作报告。由镇党委书记亲自组织,党委副书记具体负责,按照“四征求、两审查”(即:征求党员、群众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征求乡镇党政班子的意见、征求联系本乡镇的县级领导和与乡镇工作密切相关的县级部门意见、征求县委换届领导小组的意见;
党委工作报告初稿由乡镇党委集体审改,定稿报县委乡镇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督查指导组审查)的程序,起草好党委工作报告。

(2)推荐选举党代表。镇党委已在今年一季度就开展了对全镇党员数和党员结构进行摸底的工作,全镇党代表名额及分配方案已报县委组织部审核通过。

要求各支部:一是根据本《方案》中所划分的选举单位和分配的名额,按照要求通过“二推”(党员推荐和群众推荐)的方式,以多于分配名额30%的差额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名单,报镇党委确定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二是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全体会议,按超出分配代表名额20%的差额人数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镇党委审查。三是对辖区内党员中长期外出务工、长期卧病在床、举家迁居等人员情况进行认真排查登记,合理确定党员大会应到会人数,并报镇党委审定。

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乡镇党代表,报镇党委审批。

(3)产生党委委员候选人。按照要求,县委要对各镇现任领导班子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宜继续担任原职务的,不再提名,目前此项工作已结束,我镇没有此类情况。

产生委员候选人的程序:一是民主推荐。召开乡镇干部大会进行全额定向推荐,按超出应推荐提名人选30%差额推荐提名人选。公开推荐得票数不过半的,不提名。二是提出预备人选。县委根据各镇提名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并公示。根据考察情况,按不低于30%差额比例提出预备人选。三是确定正式人选。县委召开常委会按不低于应推荐提名人选20%差额比例票决确定正式人选,向乡镇党委反馈,镇党委上报党委候选人正式人选的请示,县委进行批复。

(4)产生乡镇纪委委员候选人。(纪委委员的产生程序与党委委员的产生基本一致,党委委员的考察人是组织部,纪委委员的考察人是县纪委,党委委员的审批权在县委,纪委委员的审批权在县纪委)

4、召开党代会(年6月20日—6月25日)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精心组织召开党代会,在党代会正式会议召开前,镇党委可以安排党委委员正式候选人实地调研,有组织地宣传介绍候选人。也可在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上采取书面述职、竞职演讲、回答提问等方式介绍候选人。预备会议和正式会议均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新一届乡镇党委班子和纪委班子产生后,新当选的乡镇党委书记要代表班子向全体党员代表作履职承诺。

5、完善配套,强化管理(年6月26日—6月30日)

(1)上报总结情况。换届工作结束后,镇党委要向县委及时报告换届工作情况和选举结果,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深刻、系统的回顾总结,形成工作经验和成果,并对换届选举相关文件资料进行规范的立卷归档。

(2)配套完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有关要求,全面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履职目标承诺和完不成目标任务辞职承诺的“双诺”制,建立乡镇党委书记定期向基层干部群众和县委专项述职的“双述双评”制度,加大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培训力度。

(二)乡镇政府、人大换届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严明换届纪律,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要把匡正换届风气作为换届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严明纪律、警示在前,全程监督、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严格问责,用铁的纪律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严明换届纪律。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对县乡换届工作相关纪律的规定,坚决贯彻“五严禁、十七个不准和五个一律”,坚持省委提出的三项要求和市委的“四个加强”。对行贿买官、受贿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免职,再依纪依法处理;
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拉票贿选的,一律取消其考察人选或候选人资格;
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
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的,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对干扰换届和选拔任用干部中跑风漏气的,一律严肃查处。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的要求,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中,不断开创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新局面,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创造良好条件。

(二)加强新形势下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奋发有为;
坚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不断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广大离退休干部;
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照顾好离退休干部的生活;
坚持把老有所养和老有所为结合起来,引导离退休干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坚持以让党放心、广大老干部满意为标准,开拓创新,不断提高服务管理水平;
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各方面资源,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和社会合力。

二、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

(三)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听报告、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向离退休干部通报情况、组织离退休干部就近就地参观学习、走访慰问离退休干部等制度,使离退休干部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国内形势以及本地本部门的重要情况,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根据离退休干部特点和需求,创新和改进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的方式方法。

(四)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把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实际出发,本着有利于把他们组织起来参加活动、有利于教育管理和有利于发挥作用的原则,优化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选好支部班子,创新活动方式,保障活动经费。选配党性强、威信高、讲奉献的同志担任离退休干部党支部书记,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完善和落实离退休干部党员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保障离退休干部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增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队伍的活力。充分发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

(五)加强和改进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引导离退休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勉励广大离退休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充分调动离退休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围绕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离退休干部共同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解疑释惑工作。把思想政治工作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和理论学习骨干的教育培训工作。注意发挥面向离退休干部的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阵地在离退体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导向作用。

三、完善落实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保障机制

(六)巩固和完善离休干部“三个机制”。按照中央的要求,坚持“单位尽责、社会统筹、财政支持、加强管理”的原则,确保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有效运转。

健全离休费保障机制。离休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离休费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有统一规定的开支项目要全部纳入,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健全医药费保障机制。实行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要合理确定统筹标准,不断拓宽统筹渠道,切实加大征缴力度,确保医药费统筹金按时足额到位。医药费由财政负担的,要在预算中足额安排。没有实行医药费单独统筹的企事业单位,要按规定给予经费保障。采取积极措施,稳妥推进中央企业离休干部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工作。加强对统筹金的监管,确保合理使用,防止浪费。完善方便离休干部看病就医的具体措施。

健全财政支持机制。各级财政特别是省级财政要强化对落实离休干部离休费、医药费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正常运行。对因机构改革、企业改制和破产等原因单位变更的,要及时明确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单位,落实“两费”的资金渠道。组织、老干部工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检查和督促,确保离休干部“两费”的落实。

(七)按照党和国家的政策规定,保障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退休费要按时足额发放,在医疗上享受相应的待遇。

(八)建立健全离退休干部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提高离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在进行涉及离退休干部切身利益的改革时,要同步研究制定相应的保障办法和措施。

(九)完善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机制。制定和完善困难帮扶制度和办法,加大工作力度,对有特殊困难的离退休干部,给予适当照顾,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老年大学)工作

(十)统筹规划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的要求,适应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的需要,制定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健全组织机构,保障工作经费,规范各项工作,提高管理效能,推进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十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加强离退休干部活动、学习场所的建设,建成规模合理、实用性强的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并注意向街道、社区、乡(镇)延伸活动和学习的网络。要把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规划,加大投入力度。

(十二)积极开展学习和文体活动。坚持“教、学、乐、为”相统一的原则,把政治性、思想性和科学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从有益于离退休干部身心健康出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从有助于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出发,合理设定教学科目,做好规范教材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开展离退休干部教育理论研究工作,创新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水平。逐步推进示范性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干部大学建设工作。

五、发挥离退休干部的积极作用

(十三)发挥离退休干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参谋作用,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示范作用,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中的促进作用,在关心教育下一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十四)做好组织引导工作。要从工作需要出发,根据离退休干部的身体状况、志趣爱好和专业特长,本着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离退休干部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发挥积极作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离退休干部原工作单位以及社会有关方面,应为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创造一定条件,并经常进行指导。

六、做好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五)做好“双高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要针对离休干部普遍进入高龄、高发病期的实际情况,满怀感情、主动服务,全心全意为离休干部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和管理办法。对行动不便、身患重病、身边无人照料的离休干部,要定期派人走访,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十六)推进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中央的要求,做好企业离休干部特别是国有改制和破产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离休干部的事情有人管、工作有机构负责、所需经费有保障。建立和完善企业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离休干部各项待遇得到落实、服务管理到位。

(十七)利用街道、社区资源为离休干部搞好服务。在保持原有管理关系、服务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作用,让离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单位、街道、社区、养老机构、家庭相结合的离休干部医疗保健、生活服务体系,为离休干部提供医疗服务、学习活动服务和精神慰藉服务。对居住在农村的离休干部,乡(镇)、村两级党组织要多渠道、多方面给予关心照顾。

(十八)加强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原单位要关心重视易地安置的离休干部,认真落实他们的各项待遇,定期走访慰问,并和接受单位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特别要解决好医疗问题。接受单位要关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七、加强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九)加强对退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从退休干部数量不断增加的实际出发,加强对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和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履行好对本地区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职能。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原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退休领导干部的政治待遇落实等工作。

(二十)做好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退休干部的日常服务管理由供养关系所在单位负责。按规定移交到街道、社区的,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坚持因地制宜,研究切合实际的退休干部管理形式,不断改进和完善退休干部管理办法。各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落实好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为他们参加活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二十一)保障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的基本条件。调配相应的工作人员,确定管理和活动的经费,并按照规定列入单位经费预算,确保落实到位。要积极建立健全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办法。

八、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把离退休干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完善老干部工作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关心过问,分管领导要加强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要建立健全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指导和协调。

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明确一位部领导联系和指导离退休干部工作,逐步实行地方党委老干部局局长兼任同级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工作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关部门在制定出台涉及离退休干部利益的政策规定前,要征求老干部工作部门的意见。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强离退休干部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表现突出的优秀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人员要给予表彰和宣传,通过树立典型,起到引导和示范作用。

干部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充分认识做好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

大规模培训干部,是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紧密联系国内外新形势,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迫切需要,也是建设学习型政党、学习型社会的客观要求。各级党委要站在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促进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战斗力,以此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明确目标要求,分级分类实施,全面落实全员培训的目标任务

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大和市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大局,以学习贯彻“*”重要思想为主线,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以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目标,大力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大规模培训干部的工作格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智力支持。总体要求是:从20*年下半年到20*年下半年,利用五年时间,对全市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普遍轮训一遍。培训的重点是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特别是各县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后新进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培训县处级干部200人左右、乡科级干部1400人左右、一般干部1300人左右;
培训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及企业其他经营管理者2700人左右;
培训专业技术人员1.2万人左右。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5年内参加各类培训累计不得少于3个月,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不得少于2个月;
企业领导人员不得少于3个月,企业其他经营管理者不得少于2个月;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个月,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个月。

为了确保上述目标任务的实现,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具体分工是:

——党政干部的培训,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管干部和部分科级领导干部的培训。每年按计划向中央、省委党校、行政学院和有关部委(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选调县处级领导干部20余名;每年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举办县处级干部进修班3期,优秀年轻干部培训班和乡镇领导干部培训班各2期,选调150名县处级干部和300名科级领导干部参加学习。每年选调30名县级干部到发达地区学习锻炼。各县区委负责安排未列入市委组织部选调计划的科级干部的培训。市人事局按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的要求,负责制定市直机关干部培训规划,并会同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实施培训。党外干部的培训,由各级党委统战部门负责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

——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进行。市委组织部和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培训规划,并对企业领导人员实施培训。企业其他人员,由本企业实施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市人事局牵头,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规划。市管专家,由市委知识分子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人事局负责实施培训。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由市人事局统一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

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各县区、各部门要对本县区、本部门包括本系统干部的培训作出具体计划安排。

三、突出理论武装,优化培训内容,切实提高干部的综合素质

大力加强理论武装。通过脱产培训、中心组学习和在职自学等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深入学习、全面领会“*”重要思想。学习中要认真研读原著,研读党的*大报告和《》,研读同志《论“*”》、《论党的建设》、《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等一系列重要著作。要把《“*”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和学习读本作为重要辅助教材。同时,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各级各类干部“*”重要思想的在职学习。要通过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深刻认识“*”重要思想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历史地位,准确把握贯彻“*”重要思想关键在坚持与时俱进、核心在坚持党的先进性、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不断增强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与坚定性。

全面开展知识更新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级各类干部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技、历史、法律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各类业务知识。对党政干部,要强化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市场经济、国际通行规则、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电子政务等急需知识的培训,以适应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培养一支综合素质好、驾驭能力强、具有战略眼光的党政干部队伍。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要强化工商管理、WTO基本规则、现代企业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善经营、会管理的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对专业技术干部,要强化新理论、新知识、新方法的培训,特别是本专业、行业科技发展趋势和前沿知识的培训,努力培训一支适应*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专业技术干部队伍。

突出抓好能力建设。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干部以创新能力为核心、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的相关能力的培养。对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要重点提高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依法执政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注重加强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开发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培养。对专业技术人员,要努力提高科技素养和创造能力。在培训活动中,要注重引导干部通过学习和实践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

四、拓宽培训渠道,整合培训资源,在提高培训质量上下功夫

各级党校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坚持和完善“一个中心、四个方面”的教学新布局,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学习为中心,以理论基础、世界眼光、战略思维、党性修养为主要内容,形成适应工作需要的培训教学体系。为适应大规模培训干部的需要,各级党校要实行新的教学改革方案,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点,设置培训班次和学制,多层次、分类别设置教学内容。要采取菜单式选课和研究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多搞短期强化培训,推广个性化、差别化培训,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大力开辟新的培训渠道。按照“布局合理、分工明确、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思路,拓宽培训渠道,逐步建立起开放型的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体系。加大与高等院校合作培训的力度,积极开展合作培训项目。同时,要运用广播、电视和信息网络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推进远程教学和社会化教学。

大力加强干部的在职学习。要把干部在职学习纳入大教育、大培训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检查指导,实行规范管理。各级党委(党组)要以中心组学习为重点,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在职学习。要制定好中心组学习计划,联系实际确定研讨主题,开展专题调研,重点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对一般干部的在职学习,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提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具备的素质和能力要求,重点利用好中央编印的全国干部学习读本。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

五、改进培训方式,强化培训机制,充分调动干部参训的积极性

干部培训实行项目管理。根据任务需要和个人需求,改进培训方式,逐步推行培训项目管理。对干部业务知识、岗位技能等培训,由干部管理部门、有关业务部门提出培训项目,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要有计划地开发一批培训模块和培训菜单,为干部管理部门确定干部培训项目创造条件。对培训重点项目,要采取招标制,鼓励培训机构之间适度竞争,以降低培训成本,提高培训效果。

推行短、专、快的专题培训模式。坚持中长期培训和短期培训相结合,在抓好中长期培训的同时,办好主题突出、对象明确、形式多样的短期培训班,充分发挥短期培训班时间短、见效快、成本低、实用性和灵活性强的优势。专题班时间要短,一般安排5—7天;
内容要专,直接进入培训主题;
要注重分系统、分岗位、分层次的分级分类培训,力争使每个县处级领导干部在1-2年内接受一次专题培训,加快干部培训的频率。

继续搞好县处级干部到发达地区学习锻炼工作,与上海、山东等地组织部门及其培训机构联系,建立3-5个教学点,作为干部培训教育的实践考察基地。开设县级干部“*大讲坛”,以行政管理、经济管理和市场经济、国际通行规则、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电子政务等知识为主要内容,每年举办8-10次讲座,促进干部的知识更新。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开办各级各类干部知识讲座,进一步开阔干部眼界,增长知识。给全市除厅级干部外的所有干部配发《*市干部培训证书》,对干部学习培训情况进行登记考核。

逐步推行干部培训学习学分制考核管理办法。对各级各类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在职学习、学历教育以及学习成果进行学分量化,并赋予一定的分值,通过考试和考核等手段确定学分,客观、科学、公正地检测和评估干部培训学习效果。

建立干部培训师资库。按照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兼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从市内外聘请知名专家、学者和有实践经验的领导干部担任教师,建立培训师资库。培训教育机构,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推行人员聘用、双向选择、竞争上岗,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培训与使用相结合机制。把掌握干部培训需求作为干部管理部门一项工作内容。有关部门在考察干部的过程中,要重视搜集干部对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等方面的需求信息,向干部培训部门提供归口管理的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素质、能力情况,提出培训建议,为干部培训部门有针对性地组织培训提供依据。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把参加脱产学习、在职学习以及获得学历学位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作为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必不可少的一项任职资格。

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领导干部进修研究生学历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和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习培训,不审批出国学习考察的规定。

六、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把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落到实处

继续坚持在市干部教育委员会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主管,市级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市、县分级分类管理的干部教育培训体制。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把干部教育培训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要充分发挥各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组织部门要制定好规划,加强工作指导、协调服务和督促检查,发挥好职能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加强协调,形成抓培训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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