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耀景文档网>工作总结 > 2023扶贫领域工作总结【五篇】

2023扶贫领域工作总结【五篇】

时间:2023-07-05 19:25:05 工作总结 来源:网友投稿

半年来,我校认真贯彻《兴义市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教育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落实扶贫政策。自木贾教育学区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后,我校高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扶贫领域工作总结【五篇】,供大家参考。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五篇】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半年来,我校认真贯彻《兴义市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教育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地落实扶贫政策。自木贾教育学区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后,我校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学校总体工作部署上来,全面查摆,举一反三,着力解决当前教育扶贫领域突出问题,着力解决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现将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为使此项工作深入开展,我校成立了木贾教育学区木贾校区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木贾教育学区木贾校区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严明了工作纪律,明确了工作责任,确保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为落实好治理工作,多次进村入户开展调查,详细调查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长效机制,堵住教育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漏洞”,使扶贫领域作风问题治理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查自纠

    对过去教育扶贫领域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全面拉网、全面排查,全面推动,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拓展、深度排查,确保无缝隙、全覆盖。特别是对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规范,是否落实了监管责任,是否存在虚报冒领,是否存在优亲厚友等现象进行了梳理。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逐一核实、逐一登记,特别是外来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子女,通过多种方式、多渠道调查,确保把问题真真正正的查摆清楚。通过自查自纠,我校未查找出违法违纪问题。

    三、抓好问题整改,层层压实责任

    为切实增强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集中精力投入到问题整改,按照边纠边改要求,我校对照查找出来的问题,严格实行台账管理,,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主体时间表、路线图,确保问题整改扎实有效。在整改过程中,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要求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并按照时间节点定期督导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确保每项整改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教师培训力度,牢固树立作风建设事关脱贫攻坚成败的理念,以锲而不舍的精神把作风建设抓细、抓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突出治理重点。

强化“四个意识”。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 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确保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在各级各部门生根落地。三是坚持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思想,按照政策设计、工作部署、干部培训、监督检查、追责问责的“五步工作法”,周密制定培训计划,对全体教师特别是学校班子进行全员培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业务水平,各责任部门要按照治理重点及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资金监管。

健全完善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引导贫困群众参与到教育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强化作风务实。大兴真抓实干之风,大兴勤俭节约之风,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五)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贯彻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在贵州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提高思想认识。

   (六)资料报送 。建立健全工作档案材料,按照要求,按时按质完成资料上交及信息报送工作。

    (七)切实加强脱贫攻坚教育资金的管理,保证教育资助、营养餐资金等各类资金精准投放、精准使 用。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按照《关于报送2018年上半年扶贫领域作风治理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农商行扶贫领域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扶贫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农商行按照政府、监管部门的有关工作要求,不断强化各项措施,全力推进金融扶贫工作,扎实开展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

2018年上半年,农商行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从思想认识不深入、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管理使用不规范等方面确定了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内容,并成立了由董事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推进。基层支行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建立档案,实行单独管理,总行对基层支行开展的工作进展进行调度。

二、主要做法及经验

1. 2018年,农商行继续与当地扶贫办深化合作,继续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其注入资金,截止6月末,全行已累计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贴息贷款4笔,金额10.8万元。上半年发放3笔,金额9.8万元。

2. 开展贴心帮扶工作,农商行于5月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到包保的快大茂镇下龙头村,到贫困户家中帮助打扫庭院,送去热水壶等生活用品,并将之前已经收集整理好的衣物交给贫困户手中,包保工作得到进一步推广、落实。

3. 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会议,在今年5月,农商行总行组织召开了由基层副行长、农贷会计、优秀信贷员参加的工作会议,对总行下发的《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并讲解近期上级部门下发的有关扶贫工作的通知内容,使参会人员在思想上进一步对金融扶贫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执行落实好有关扶贫工作政策。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 目前全县还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82户、贫困人口1066人,且多数是超龄、患重大疾病、没有经营项目、无偿还能力的老人单身群体,要实现精准扶贫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着实存在困难。

2. 发放的扶贫小额信贷在到未收回出现风险时,财政局缴存的风险补偿金非100%补偿,需由银行承担一定的风险比例,影响了金融机构投放扶贫小额信贷的积极性。

(二)政策建议

1. 强化扶贫先扶志、智意识,加强对扶贫工作的充分重视,突出政府主导,银行、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脱贫攻坚形成合力,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力量参与进来,发挥各自的能源效应。

2. 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以外出考察、经验引进、项目帮扶等,结合县域实际因地制宜推广农业项目,提高扶贫项目的科学性和可行性以及对贫困人口的带动作用。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农商行将在上级部门、监管部门领导下,深入开展金融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调度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治理情况,以下乡督导方式保证此项工作推进,并根据实施步骤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进度,做好总结及相关上报工作。

2. 开展全国扶贫日宣传活动,在扶贫日当天继续在营业网点开展扶贫政策宣传工作,努力传播国家惠民、利民的扶贫政策。

3. 深入开展包保帮扶工作,组织资金为包保村的贫困户购买鸡雏,发展小规模产业项目,增加贫困户农民收入。

4. 深化与扶贫办的合作,对具有经营项目、讲诚信,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贴息贷款,帮助实现生产发展,争取早日脱贫。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为全面提升脱贫攻坚总体成效,有效化解脱贫“后半程”各环节风险隐患,全面实现2020年脱贫攻坚决战完胜目标,特建立XX县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一、把握目标要求

以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遵循,坚持目标标准,紧盯“三精准”“三保障”“三落实”,聚焦产业扶贫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易地扶贫搬迁稳不住风险、扶贫小额信贷坏账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扶贫资金流失风险、脱贫不稳返贫风险、贫与非贫“悬崖效应”引发社会风险、涉贫事件舆情风险、政策养懒汉道德风险等各类风险,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监测,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置措施,及时防范化解脱贫攻坚领域各类风险,进一步提高扶贫效益,做足脱贫成色,巩固脱贫成效,为脱贫攻坚决战完胜、全面收官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立工作机制

(一)发现问题

1、基层普查。各乡(镇)结合脱贫攻坚问题排查整改工作,以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群众为主体,围绕扶贫资金、项目、返贫、腐败、信访、舆情等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点,开展“拉网式”普查,每月最后一周逐级上报普查结果。

2、部门筛查。以县行业扶贫部门为主体,围绕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中央巡视对照检查、省委专项巡视、国考省考、主题教育检视、省委督导、扶贫审计等反馈交办问题,集中梳理整改未“清零”的问题和整改质量不高等风险隐患问题,开展“自查式”筛查,每月最后一周上报筛查结果。

3、信访倒查。县乡纪委、扶贫、信访等其它行业部门要通过完善来信、来访、网络、12317电话举报等信访渠道,梳理核实风险隐患点,开展“点穴式”倒查,按月进行通报。

4、专项督查。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督导检查办公室要将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纳入日常督查和暗访的重点内容,开展“机动式”督查,动态报告督查结果。

5、全面巡察。县巡察办要将脱贫攻坚重点乡(镇)以及其他涉及脱贫攻坚任务的部门纳入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范围,将扶贫领域各类风险隐患作为重点巡察内容。开展“覆盖式”巡察,专项报告巡察结果。

6、县级排查。要围绕政府债务等风险点和影响脱贫质量成色的共性隐患点,县扶贫办、发改局、能源局、民政局、财政局、教科局、卫健体局、医保局、住建局、水利局、金融服务中心统筹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易地扶贫搬迁信息管理系统、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系统、低保五保信息管理系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系统、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健康扶贫督战管理系统、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水利应用门户等县直行业部门各类大数据平台进行分析比对,开展“定期式”排查,每季末进行分析研判,并上报排查结果。

(二)风险处置

1、分类梳理处置。成立XX县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专项办公室,组成如下:

任: XX(县政府副县长)

XX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主任: XX(县扶贫办主任)

XX(县财政局局长)

XX (县信访局局长)

XX(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XX(县纪委常委)

成   员: XX(县委办副主任)

XX(县政府办副主任)

XX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XX(县委巡察办主任)

XX(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县发改局局长)

XX(县教科局局长)

XX(县民政局局长)

XX(县人社局副局长)

XX(县住建局局长)

XX(县水利局局长)

XX(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XX(县林业局局长)

XX(县卫健体局局长)

XX(县审计局局长)

XX(县医保局局长)

XX(县能源局局长)

XX(县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XX(县城镇联合社主任)

XX(县扶贫办党组成员)

XX(县扶贫办副主任)

XX(县扶贫办副主任)

XX(县财政局副局长)

各乡(镇)长

专项办公室根据情况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听取行业部门、乡(镇)核实、处置风险隐患等工作进展,对基层普查、部门筛查、信访倒查、专项督查、全面巡察、县级排查等各种渠道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梳理整合分类,移交相关乡(镇)、部门处置。办公室设在扶贫办,上报资料联系人:

XX,电话:XX;
XX,电话:XX。

2、行业归口处置。县直行业扶贫部门要对照专项办公室反馈的脱贫攻坚领域风险隐患,制定风险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时间表、路线图,细化责任,到岗到人,能立即处置的要立整立改,对不能及时解决和需要长期督办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分阶段盯住解决,对涉及面广或不能处置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及时上报县专项办公室。

3、联动协同处置。县专项办公室每季度要召开一次部门联席会议,就涉及部门多、处置时间长、处置难度大、影响面广等风险隐患线索,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进行综合研判,制定对策共同解决,协调处置。

(三)追责问责

1、在“发现环节”追责问责。对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扶贫领域风险隐患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以及发现后不报告、不移交等问题实施重点问责;
对因失职失责导致扶贫领域发生风险隐患问题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既追究乡(镇)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又追究职能部门的监督和专项责任。

2、在“处置环节”追责问责。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懒散拖的单位及有关责任人,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
对风险隐患问题久拖不改、处置不力的,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该约谈的约谈、该曝光的曝光;
对群众多次举报或多名群众集中反映仍然久拖不处置,导致严重后果、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问题从严从重处理,并实行提级追责问责,追究村级和基层单位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行业部门责任。

(四)集中通报

县专项办公室要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形式,集中通报扶贫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不及时、久拖不处置或处置不力等情况,对虚报瞒报、弄虚作假导致发生重大风险事故或造成社会影响的,核查核实后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三、明确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党政、行业扶贫部门主要领导要把扶贫领域风险隐患防范化解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扛起第一责任,亲力亲为、以上率下,做到重要事件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处置情况亲自督查,即报即处,确保风险隐患防范化解落实落细落地。

(二)层层压实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大局意识,依据各自职责,积极履职尽责,把扶贫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谋划、部署、推动。县行业扶贫部门就抓好本系统内风险隐患筛查和处置工作负直接责任;
乡村主要领导和基层人员就做好辖区内的隐患排查和上报工作负具体责任。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脱贫进展及主要做法

近年来,中央先后安排、国家统计局、国家供销总社等三个中央部委和国家单位对口支援寻乌。在部委的有力帮扶下,寻乌扶贫脱贫事业迈入了“快车道”。全县贫困人口由2013年底的65728人下降到2016年底的14432人,贫困发生率下降了近25个百分点。

(一)千斤重担众人挑,把扶贫脱贫责任落到每个干部肩上。寻乌县把脱贫攻坚确立为“书记工程”,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负总责的精准扶贫责任落实机制。同时,通过落实“2+10864”(即每位现职县级领导包2个贫困村,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个县直、驻县单位帮扶,每位县级领导、正科级、副科级和一般干部分别结对10户、8户、6户、4户贫困户)工作机制,向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实现了“县级领导包村、单位对口帮村、干部结对帮扶”三个全覆盖,让全县各级干部人人肩上有责任、个个身上有任务,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户贫困户都有干部帮扶,较好地解决了“谁帮扶”的问题。特别是在选好第一书记、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作用方面,开展了有益探索,出台了《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向65个贫困村派驻了第一书记,除9名为市级以上单位派驻干部外,其余均在县科级后备干部中择优选派,在精准扶贫工作一线锤炼、识别和使用干部。

(二)磨刀不误砍柴工,把扶贫脱贫的基础性工作做实做细。为摸清贫困户底数,寻乌县出台了《寻乌县精准识别工作指导意见》,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贫困农户调查和精准识别工作。寻乌县在对象识别过程中,注重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严格执行“七步法”(即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评议、组级公示、村民代表大会审核、村委会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复核和县扶贫和移民办批准、村公告以及扶贫对象签字)的识别程序,做到全过程“阳光公开”,摸清摸实贫困户相关信息,并按照“一户一档”“一户一卡”的要求进行分类建档,做到了户有卡、村有档、乡有册、县有库。对扶贫脱贫信息系统实行精准动态管理,对贫困户基本情况、家庭状况及时更新,使得精准帮扶与信息管理一致,较好地解决了“帮扶谁”的问题。

(三)政策落实全覆盖,确保每个贫困家庭至少享受一项以上扶贫政策。根据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实际需求,出台了《寻乌县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等14个专项扶贫政策,以乡(镇)、村和扶贫工作队为主体,按照因人因户、因类因村施策的要求,做到项目到村、政策到户、滴灌到人。对具备劳动能力的一般贫困人口,主要是通过扶持发展产业和帮助转移就业脱贫;
对具备部分劳动能力的扶贫低保人口,主要是通过低保补助+扶持发展产业、低保补助+帮助转移就业脱贫;
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纯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主要是通过低保、五保补助+投资收益扶持脱贫;
对生存条件恶劣的贫困人口,则采取易地搬迁安居的方式脱贫,等等,实现了全覆盖,不落下任何一个贫困家庭,较好地解决了“如何帮”的问题。(见图表2)

(四)积极探索闯新路,不断创新扶贫脱贫的工作机制。为解决好督查监管不力的问题,寻乌县组建了县委脱贫攻坚“四支队伍”,即:由分管脱贫攻坚县领导组成的脱贫指导组、由若干科级干部组成的脱贫督查组、由纪检审计工作人员组成的巡察审计组、由精准扶贫办业务干部组成的模拟评估组,形成工作联动机制,推动工作落实。为尽可能地筹集扶贫资金,寻乌县出台了《寻乌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实施意见(试行)》,整合各类涉农资金8.23亿元用于扶贫开发。为撬动金融资本,寻乌县积极推进金融扶贫试点创新,2015年至今,累计为贫困户发放“产业扶贫信贷通”贷款25186万元。同时,还组建了县扶贫开发公司,投入扶贫资产收益资金1000万元,并将土地开发整理和“增减挂”形成的土地指标等资产或收益划入扶贫开发公司,通过资本运作的方式,促进扶贫资产(金)保值增值。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要进一步实现贫困面貌的深刻改变、巩固脱贫成效、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县域经济的带动能力较弱。寻乌工业经济基础薄弱,工业企业少、规模小,工业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十分有限。据统计,37家规模以上企业正常用工需求约3500余人,服务业为老百姓提供的就业机会也不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对带动群众脱贫致富的作用还不明显。

(二)农业产业升级转型任重道远。寻乌县虽然在农业产业的升级转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新推广的葡萄、百香果、猕猴桃、蓝莓、蔬菜等替代产业,当前效益虽然可观,但能否成长为规模产业、主导产业,成为群众的长久致富产业,还有待时间和市场的检验。

(三)少数贫困户的主观能动性不够。在当前“含金量”十足的帮扶政策面前,少数贫困人口产生了“等、靠、要”的思想,寄希望于政府给钱、给物,通过自身努力去改变贫困面貌的动力不足,存在“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别人送小康”现象。

(四)脱贫退出的资金保障缺口较大。由于县级财力弱,扶贫资金的筹措难于满足投入需求,特别是保障14个专项扶贫政策的实施、完成65个“十三五”贫困村的人居环境整治任务,还需投入大量资金。

三、对扶贫脱贫工作的有关思考

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深入学习领会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攻坚拔寨的勇气和真抓实干的作风,履行好精准扶贫脱贫的责任与担当。

(一)立足精准要求,提升扶贫成效。“精准”是精准扶贫的核心要义。关于扶贫工作 “六个精准”的要求,强调精准扶贫要扶到点上、根上。寻乌在扶贫脱贫工作中要牢牢把握这一核心精神,进一步完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移民扶贫、教育扶贫、兜底扶贫、生态扶贫等重点领域政策措施,由贫困户自主选择适合自身发展需求的项目,报由相关职能部门帮扶实施,构建政府“配菜”、贫困户“点菜”、相关职能部门“上菜”的“菜单式”脱贫模式,努力提升扶贫成效。

(二)立足脱贫引领,加快县域发展。强调,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对寻乌而言,始终坚持脱贫引领不动摇,把脱贫攻坚和县域经济发展两方面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将富民与强县统一起来,通过县域经济发展促进脱贫攻坚,通过脱贫攻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尤其是要以脱贫攻坚的纵深推进,补齐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短板、缩小城乡差距、增强县域经济的内生动力,壮大实体经济,加快地方经济发展,为贫困户、贫困村创造更多的发展机会、就业机会,努力提升其自身“造血”功能。

(三)立足利益联结,实现合作发展。强调,精准脱贫,关键是要找准路子、构建好的体制机制。农业产业是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的重要渠道,积极探索建立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具体合作模式可以是: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贫困户参与生产环节中的生产活动,可解决贫困农户面临的信息、技术、资金、市场等方面的困难,织密、织牢贫困户与企业之间的利益联结之网,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合作发展。

(四)立足自力更生,激发内生动力。指出,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以倡导自力更生,激发内生动力为目标,做到履职不越位、引导不包办。一方面,强化政府在政策落实、产业规划、兜底保障等方面的责任,着力改善贫困村条件,提高贫困户素质和劳动技能,为贫困户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另一方面,在帮扶机制上,通过财政奖补、信贷贴息、互助合作及技能培训等形式进行帮扶,对贫困户“授之以渔”,以帮助群众找准路子和解决瓶颈困难为重点,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别是要坚持以文化扶贫的深入实施为先导,落实好精神塑造和能力转化工作,转变贫困户的思想观念,为脱贫致富提供根本保证和持久支撑。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万心叧収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
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好心万,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三)强化监督执纪抓整改。一是扎实开展作风监督。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果促进脱贫攻坚举措的硬落实。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扶贫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启动问责程序。三是推动举一反三整改。对2017年以来办理的问责案件开展“回头看”,如发现畸轻畸重、问责不当情形的,及时整改纠偏。扎实开展办案质效大检查,主动自查自纠、立行立改,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各方面和历史检验。

(四)强化基层基础抓整改。一是强化支持保障。进一步深化“三转”,落实《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专职专责。配齐配强镇(区、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全面保障办公、办案条件。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市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别到包联镇开展“三转”落实情况督导检查,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三是强化教育培训。通过“以案代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规范精准执纪执法,依规依纪依法查处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

根据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做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总体工作方案精神和委机关安排,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聚焦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对照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综合采取民主评、群众提,集体议、互相帮,当面听、自己找等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深入查找了班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现作如下对照检查: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在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方面。没有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摆在突出位置,真正用心、用情、用力,确保走心、走深、走实,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深入。满足于一般性的学,对委机关集体学习未学到的内容,采取一次性集中补学,导致囫囵吞枣,满足于雁过留痕。二是领会不透彻。虽学了原著原文,采取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停留于背要点,抄笔记,很少开展研讨交流,与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不紧密,入耳但不走心。三是落实不具体。没有将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强大精神力量,缺乏打硬仗的应有状态,与实行最严格的监督检查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集中全体班子成员的智慧,集中全委之力保障决战决胜还停留在喊口号上。

(二)在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对党员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扶贫领域的一些表现,没有盯紧看牢、严防死守,主要表现在:一是集中整治盯得不紧。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结合不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工作更多的是在会议上提提要求,遇到问题听听汇报,没能抽身一项项去看落实情况,如去年出台了工作措施,但缺乏监督检查,镇和市直单位仍然反映发文多,开会多,没有精力抓落实。二是专项治理抓而不实。还是习惯于召开会议、下发文件、制定方案,在落实过程中跟的不紧、督的不严,一些决策落实效果不是很好。如年年都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方案,但实际检查还不够,发现问题还不多,往往我们自己发现不了问题,上级来就能发现问题。三是帮扶工作做得不够。虽然经常开展到村入户走访,但实际上帮扶责任人做的工作还是很少,我们自身扶贫手册也来来回回填了好几次,有时下乡就是为了填一下扶贫手册应对检查,具体工作都交给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去抓落实。

(三)在对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方面。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不善于抓龙头,抓关键,抓要害,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不够,影响整个整改工作的质效,主要表现在:一是没有着眼全局抓监督。对每次扶贫领域巡视巡察反馈意见,都是按照市委交办工作和分解任务去抓落实,将大部分精力放在纪委自身负责整改的问题上,对市委如何安排部署,推动落实主动参与不多,导致整改落实情况缺乏有力监督,造成责任失管。二是没有跟踪问效抓监督。将存在的问题反馈后,没有认真跟踪落实,而是以书面总结、听取汇报为主,实地督查检查不到位,对整改是否到位了解不准确,导致出现表面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等问题。三是没有真整实改抓监督。对各类监督检查考核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虽然对扶贫台帐资料填写不规范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但在后续督查检查中类似问题仍然存在,影响了脱贫攻坚的质量。整改的问题谋划部署、以强有力的监督促进整改落实,很多问题缺乏整改的力度。

(三)在对派出机构监督指导方面。近年来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监督缺乏系统性协同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工作还不够有力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综合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去年启动的市纪委监委派出改革推进不快,直到去年底各派出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才任命到位,各项制度机制还在建设完善,对巡视巡察反馈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程项目建设等方面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对各整改责任单位整改督办不力。督办不够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对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中,不同程度存在压力层层递减,整改方案不结合实际、不具体,验证材料不全等问题;
整改指导督促作用发挥不明显,简单要求上报整改材料,注重“形象进度”,注重整改交账,到实地检查整改效果不够。三是督办整改的制度机制还不健全。市纪委监委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缺乏整改沟通协调机制,派出纪检监组与本委案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与市委巡察办没有建立制度化的整改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对整改工作缺乏全流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往往是上级关注、领导过问才重点监督,整改督查的整体合力不强。

(四)在“以案促改方面。虽然不断加大问责力度,但问责不够精准规范,问责质效不高,具体表现在:一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准。通过监督执纪发现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较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不够,比如贫困户精准识别不精准等问题,当时没有被发现或没有被处理,过后再“秋后算账”给予处分,不仅降低了群众的获得感,对干部也难以起到警示作用。二是“一案双查”力度不大。处置直接责任人较多,追究领导责任少,近年来查处科级干部数不多,问责重心发生了偏移,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处理起来手软,对上级关注和群众举报的问题往往处理较重,问责存在畸轻畸重现象,对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没有主动开展全面排查。三是“后半篇文章”做的不实。对查处的典型问题虽然发了不少通报,提了不少要求,但很少开展综合分析,开展警示教育,贫困村干部受党纪处分人数较多,对案件暴露的责任不实、作风不实等问题没有深入剖析原因,督促加强整改。

(五)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方面。始终把巡视移交信访件办理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但存在质效不高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督办不给力。对办理工作整体研究谋划不够,一线督导指导不够,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办不动就放一放,没有穷尽一切办法,克服一切阻碍,及时解决办理中的问题。二是处置不及时。巡视移交的扶贫领域信访件虽然都优先办理,全部查结了,但办理时效不高,没有体现高度重视的态度和坚决执行的力度,没有注重从中总结经验教训。三是力度不同一。对巡视、巡察移交信访件的重视程度、处置力度不同,市委巡察办分别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分别有件未办结。

(六)在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工作方面。

虽然一贯重视纪检监察基层基础建设,但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一些短板尚未完全补齐,一些难题尚未有效**,具体表现在:一是主责主业不聚焦。长期以来镇纪委书记分管其他工作较多,不能有效聚焦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村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的配备和发挥作用督导落实不够,村级监督体系虚化空转,导致靠自身监督往往发现不了问题,而上级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却发现很多问题。二是能力素质不匹配。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更多的是做好上级交办的工作,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教育培训存在短板,没有组织过扶贫相关专门培训。三是指导督促不经常。虽然建立了委班子成员联系镇(区、街道)制度,但主动下去调研督导少,对基层脱贫攻坚工作实际不掌握,对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面对面指导少,各纪检监察室对各自联系地方的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指导不够。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认识不够深。领导班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还没有吃准吃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缺乏主动性,深度广度不够,要求不严,有时借口工作忙、任务重,安排学习时紧时松,尤其是对脱贫攻坚具体要求、政策规定、好的经验做法学得不深不透,致使对新形势下的脱贫工作缺乏有效的工作指导。

(二)站位不够高。对脱贫攻坚工作的严肃性、任务的艰巨性、形势的复杂性认识不到位、站位不高,个别班子成员只把脱贫攻坚当作一般工作来看待,政治责任和群众感情,依然存在凭经验和习惯抓扶贫,满足于会议开了、要求提了、文件发了、材料报了,没有深刻领会脱贫攻坚是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没有扎扎实实将帮助困难群众实现脱贫致富作为政治任务来抓。

(三)能力不够强。领导班子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以及识大势、抓大事的能力还不够强,在思想上、能力上、作风上,与党的提出的宏伟奋斗目标,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定位新要求,与全市改革发展、脱贫摘帽、全面小康的形势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有的班子成员不注重提高能力素质,学习的本领、改革创新的本领、群众工作的本领、狠抓落实的本领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不匹配、不适应。

(四)标准不够实。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最关键时期,各项工作任务加重,少数班子成员苦干实干精神有所减退,产生畏难厌战感,麻痹松懈思想,有时强调客观因素,不敢碰硬,不敢创新,缺乏采用非常手段解决非常问题的胆识和魄力。履行帮扶责任不用心,工作标准不高,工作不细不实,导致工作经不起推敲、经不起考核、经不起动真碰硬。

(五)纪律不够严。脱贫攻坚工作中,在干部监督、干部履职等管理上时紧时松,把关不严,导致在工作落实环节上,推进、跟踪、督办力度不够。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对执行政策缺乏刚性约束,存在上级抓得紧,下面才抓得严的现象,随大流、看风头、搞突击、打游击的心态仍然存在,缺乏工作抓在平时、抓在经常、重在落实的自觉性。用新作风护航脱贫攻坚工作有差距。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一是强化学习。把扶贫学习深入学习贯彻。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以会代训、日常学习、“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学悟透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纠正偏差,确保中央关于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二是靠前指挥。建立健全更加高效的指挥体系,市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相关工作情况汇报,班子成员履行包保责任,到一线督办办理进展,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三是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与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职责,超前谋划、细化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用扶贫领域监督整改问责的实际成效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抓整改。一是扛牢自身监督责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扶贫攻坚各项工作。各派出纪检监察组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作为当前首要任务,贴身监督、下沉一线监督,党风政风监督室加强统筹协调,班子成员靠前指挥。二是监督主体责任落实。加强与市委办等整改责任单位的沟通联系,从方案制定、整改进展、落实效果加强全流程、全方位监督,对责任领导履责情况进行督促,对各地各单位整改落实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整改监督工作建章立制。三是做好包联帮扶工作。所有班子成员和帮扶干部继续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开展工作,定期进村入户走访贫困户,加强扶贫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照发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短板弱项,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推荐访问:扶贫 工作总结 领域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五篇】 扶贫领域工作总结(精选5篇) 扶贫领域工作汇报

版权所有:耀景文档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耀景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耀景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120161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