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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回头看问题整改清单(5篇)

时间:2022-11-19 17:10:04 整改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企业回头看问题整改清单(5篇)企业回头看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医院党建工作台账任务落实情况自查统计表  责任人: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  预计基层党组织序号  名称  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回头看问题整改清单(5篇),供大家参考。

企业回头看问题整改清单(5篇)

篇一:企业回头看问题整改清单

  附件:

  医院党建工作台账任务落实情况自查统计表

  责任人:

  填报时间:2018年

  月

  日

  预计基层党组织序号

  名称

  目标任务

  完成时限

  情况

  不足

  时间

  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化于日常工作中,利用每周四集中学习时间,组织党员继续加强学习党内各项规章制度

  结合我院实际,对所建规章制度展开排查,对于空缺、过时部分,及时完善、修改;同时探索建立新的制度

  目前推进存在问题下步整改措施

  完成责任单位

  3医院党支部

  个别党员干部思想认识不够

  长期坚持

  9月底之前

  部分规章制度不够健全,一些工作开展落实还不到位

篇二:企业回头看问题整改清单

  (精)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最新)

  一、有的地方和部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对推动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

  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强化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抓生态建设就是讲政治、就是抓民生福祉、就是抓高质量发展,就是抓长远、抓可持续,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抓生态**建设,确保环境质量改善走在全省前列,使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

  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生态**建设重点工作会议,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工作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研究制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市委、市政府分别与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督促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王浩书记、丁绣峰市长任组长;成立市政府系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丁绣峰市长任组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包联制度,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将督察整改和“退出后十”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门督查组,注重现场检查和实地核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持续跟踪问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督导调度和信息沟通,每季度通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定期组织研究会商,协调联动抓好整改落实。

  (五)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执纪问责工作力度,盯死目标任务,监控推进过程,评估实施效果,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退出后十”工作落实不主动、不作为、不彻底,甚至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芦台经济开发区整改方案除个别地名人名外,其余内容完全一致,明显相互抄袭。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将环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再次进行“回头看”并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

  (一)严肃追责问责。按照市委常委会部署,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敷衍整改问题,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调查组直接介入,开展调查核实,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

  (二)开展自查自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对照2016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回头看”,对涉及的各项问题列出清单、全面对比,压实整改责任,落小落细落实,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严格方案审核。针对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

  方案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要加强方案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审核、亲自把关,确保质量,编制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既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坚决杜绝简单套改现象,确保任务目标明确、整改措施可行、保障措施有力。

  (四)抓好问题整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督办,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级各部门,把工作压力传导到基层和一线,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整改的工作合力。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效果清单,拉条挂账、卡定节点、强力推进、办结销号,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督察整改各项目标任务。

  (五)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措施,把问题整改工作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

  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新上耗煤项目仍然存在煤炭替代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

  整改目标:

  所有用煤项目煤炭替代来源做到可核查、可统计,并在投产前全部落实,坚决避免煤炭替代不实、虚假替代等。

  新上耗煤项目严格实施煤炭替代。

  整改措施:

  (一)组织开展自查。对“大气十条”以来,各级审批的煤炭替代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根据煤炭替代方案要求,对新上13个耗煤项目煤

  炭指标落实情况再进行一次细致的自查。对压减的煤炭消费量,建立台账,做到可核查、可统计。对如确需调整煤炭替代方案的项目,要立即整改并足额补充替代量,按程序上报省发改委审定,并据此严格执行到位,2018年底前完成。

  (二)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半年将我市用煤项目煤炭替代进展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及时调整机制,对原定煤炭替代来源,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的,督促指导项目单位落实新的替代来源和替代量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加强监督管理。每年组织开展用煤项目煤炭替代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节能监察。一经发现弄虚作假、重复替代的,撤销煤炭替代(节能审查)意见,纳入失信名单;一经发现煤炭替代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到期后仍未能落实的报请市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并暂停项目所在县的煤炭替代方案审查。

  煤炭替代项目目前都未正式投产运行,在项目投产前继续加大对方案明确的替代源跟踪核实力度,全面检查落实到位情况,对确定不能落实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得竣工投产,确保新上耗煤项目在正式投产前不折不扣落实煤炭替代指标,符合国家和省的要求。

  四、地下水压采未达预期目标,未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一些自备井未按期关闭。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一:充分配置利用地表水,用足用好地表水、减少弃水入海。通过河湖相连、库库相通,实现全域水系连通。加大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配置力度。到2019年6月底前,关停城镇自备井165眼。

  整改措施:

  按照河北省水利厅印发的《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红线控制目标分解方案(2016-2020)》中提出的到2017年全市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15.63亿立方米、比2010年退减地下水超采量3.35亿立方米的目标,在2017年实现地下水开采量下降到14.27亿立方米、比2010年退减地下水超采量4.71亿立方米,依据2017年度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结果,完成了省下达我市地下水压采目标任务。同时,我市为非南水北调受水区,没有自备井关停任务,中央环保督察中所提“自备井未按期关闭”是指南水北调受水区的沧州、辛集等地(冀环整改办[2018]1号),不涉及**市。我市举一反三,全面总结和推广地下水超采治理试点成功经验,依据国家确定的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按照“节水优先、少采多补、分区施策”的治理思路,深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一)认真落实《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五年实施计划(2018-2022)》,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对任务进行分解并督导落实。

  (二)按照《**市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关停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到2019年6月底关停自备井165眼。

  (三)充分配置利用地表水,减少弃水入海。加大再生水、矿井疏干水、海

  水淡化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力度,节约优质地下水。

  (四)实施乐亭、滦南、丰南、玉田四县区农业地表水置换地下水项目。乐亭、滦南、丰南利用滦下灌区、陡河灌区对沿海禁采区、限采区具备供水条件的“稻改旱”农田进行地表水置换,玉田县南部地区利用深渠河网,充分利用河渠水置换地下水,压减地下水开采量。

  整改目标二:农业节水方面,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28万亩,其中滦南县20万亩、滦县2万亩、乐亭县5万亩、玉田县1万亩。年底前四县项目全部实施到位。2018年7月取得阶段性成效,立即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一)完善相关制度。制定项目实施责任书,并由主管领导签订责任;制定了市包县、县包乡镇、乡镇包村责任制度,制定项目验收办法,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二)搞好公示公开。统一供种清册格式,由项目村委会根据村民用种量如

  实登统、填写供种清册,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逐级备案。组织项目村对企业供种按规定进行留样备检,统一送市种子检验机构备检。相关县对项目全程管理,每个环节都留存照片。

  (三)集中督导检查。在关键期,集中时间到各项目县对公示、登统清册、种子发放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项目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实施。印发《督导检查的通知》,安排四个督导检查组对四个项目县进行集中检查,听取汇报、检查档案资料、检查资金拨付、抽查清册、检查宣传公示、进村入户抽查供种量等。

  (四)组织自验验收。在县级组织专家自验、申请市级验收后,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项目验收的通知》、印发《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验收办法》,组织专家按《验收办法》进行验收,保障工作质量,达到节水预期目标。

  五、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不到位,人员少,设备不足,工作推进迟缓。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编委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4月1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建立机动车污染监测体系,健全机动车污染防治机构,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和管理力量,充实增强防治装备,提高机动车污染监管能力。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建设机动车道路遥感监测、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等系统,对高排放机动车开展全方位排放监控。

  整改措施:

  (一)组织调研。了解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和人员、编制现状。

  (二)明确政策。市委编办结合此次机构改革,在市生态环境部门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职责,确需设立机构的,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批,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结合我市机动车监管能力实际情况,加大能力建设力度,增加人员。依托生态环境部门现有事业机构,增加机动车污染防治职责,确需设立的以“撤一建一”的方式,在生态环境部门设立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三)督导推进。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充分考虑本地

  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和需求,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提出建立健全机动车污染防治机构、提高机动车污染监管能力的意见建议,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增加移动式尾气检测设备等路检路查相应设备,完成机动车环境管理相关检测资质扩项,实现国家、省、市三级遥感监测网络的联网。

  六、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力度明显偏弱。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

  整改目标:依法对超排、超限、超载以及扬尘飘洒等车辆污染行为进行全面治理,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超限超载及高污染排放车辆,有效降低各类高污染车辆对大气的影响,使全市境内超排、超限、超载以及扬尘飘洒等车辆污染行为明显减少。

  整改措施:

  (一)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固化联勤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运输企业及矿山、砂石场、建材企业、物流园区、大型施工工地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等违法车辆上路行驶。

  (三)成立联合执法组,针对部分货车司机“打游击战”“昼伏夜出”“县域交界滞留”等特点,科学制定整治计划,以动态打击和突击整治相结合,采取昼夜兼顾、延伸执法等方式,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夜间集中行动,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到位,切实保持路面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四)依托固定治超检测站和尾气联合执法点,强化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管控,坚持常态管理,持续保持对超排、超限、超载、违反禁行规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充分利用集成指挥平台中对车辆禁行区域、预警比对规则等系统参数进行合理配置,对老旧车辆、禁行大货车等重点整治车辆进行重点布控,高效开展预警拦截;充分应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科技手段,在货运车辆集中的主要路口、国省干道、市区外环线和重点工业企业建设视频监测点、尾气遥感监测点,逐步实现对货运车辆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

  七、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配备严重滞后。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道路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在柴油车通行主要路段建设遥感监测点位,完成10套固定式遥感监测和1套移动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并进行国家、省、市三级联网。

  整改措施:

  (一)2018年11月10日前对重型机动车通行的国道、省道和城市交通干道等主要道路进行实地踏勘,合理布局,确定监测点位,11月15日前制定施工方案。

  (二)市直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推动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及平台建设,实现遥感监测信息联网平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

  (三)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组织落实本辖区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安装、验收并投入运行。

  八、河长制形同虚设。督察发现,整改方案要求的全面推行流域治理“河长制”成了“立牌子”工程。一些地方重制度制定轻责任落实,河长巡河、问题督办反馈、河库清理保洁等基础性工作未有效落实,一些河段存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不少地方河长制公示牌旁堆存生活垃圾、污水横流,影响恶劣。

  牵头单位: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河长制”。紧紧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问责,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持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落实。

  整改措施:

  (一)加强督查问效。全力抓好督查督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市河长办对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及市级河湖长交办问题及时督办各县(市、区)总河湖长、河湖长,限期整改,跟踪问效。

  (二)强化考核奖惩。按照《**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根据年度工作实际,制定《**市河长制湖长制2018年度市级考核方案》,按程序报批,明确考核目标,严格考核程序,规范考核评分,综合评价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以考核评价促进工作落实,推动河长制工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年度考核结果提交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三)抓紧督促整改。深入组织开展全市河湖清理行动,持续推进河湖面貌改善。按照**市河湖清理行动台账中对垃圾、非法排污口、涉河违障、非法采砂等存在的重点问题要求完成整改时限,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九、地热资源违规开发问题突出。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建立地热水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对非法开采地热资源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具备回灌条件的地热井要实施回灌。完善地热井取水许可管理。

  整改措施:

  (一)科学编制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一是加快地热水资源勘查。2019年3月完成全市平原地区地热水资源勘查工作,摸清地热水资源储量底数。

  二是开展前期专题研究。2019年4月完成地热水勘查、开采布局、动态监测、资源整合、尾水回灌、明化镇组开发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保障措施等专题研究。三是严格地热资源规划管理。依据有关要求规范矿权管理、合理优化布局。

  (二)加强地热水资源管理。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全过程管控,严肃查处地热资源违规开发项目,对于无证勘查开采取水的地热井依法查处,一律关闭。依法查处非法凿井。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规范地热资源管理,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加强地热资源管理和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三)依法查处非法凿井。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有序处理的方式,对现有地热井依法进行论证,符合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有关规定的,依照《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地热资源管理条例》,依法补办取水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依法查处,2020年底全部处理到位。

  (四)实施地热井尾水回灌。对符合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有关规定但无回灌措施的地热井,经论证符合回灌条件的,限期补打回灌井,或者通过资源整合等措

  施实施回灌。

  十、水源地保护区违规项目清理不力。督察发现,整改方案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护专项行动,对违规项目实施拉网式排查的要求没有得到落实。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4月1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再次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规问题,摸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隐患底数,彻底解决环境问题,巩固提升整治成果。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地表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整改措施:

  (一)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问题无遗漏。按照《河北省集中式饮

  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在2018年6月底前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拉网式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地表水型水源地、城镇建成区内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以及生态环境部重点关注的水源地,市直有关部门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8类环境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建立管理台账。

  (二)组织专项督导调研,确保整改落到实处。按照国家、省整治要求,加强对县(市、区)业务指导,明确各类环境问题整治标准,实行每周调度整治进展,不定期现场核查,督促推进整治进度,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改。以零容忍的态度、最严的执法,把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位,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及时预警。

  (三)实施重点督办,强化追踪问效。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实行挂账督办,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实行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将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纳入环境监察专员办重点督办事项,实施跟踪问效,加强巡查复

  查,切实加大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力度,确保整治目标完成。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追责,确保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四)全面完成整改,组织考核验收。执行销号制度,建立销号档案,整治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并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此项工作2019年4月18日前完成。

  十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工作滞后。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4月1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完成陡河水库、上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设施建设。

  整改措施:

  (一)对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建设防护隔离设施。该工程已于2017年11月30日完成施工建设。

  (二)对上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建设防护隔离设施。该工程已于2018年5月完成施工建设,并于8月通过验收。

  (三)加强日常养护巡查,确保发挥防护隔离作用。

篇三:企业回头看问题整改清单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

  一、有的地方和部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对推动督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

  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生态环保委员会成员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

  整改目标和措施:

  (一)强化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抓生态建设就是讲政治、就是抓民生福祉、就是抓高质量发展,就是抓长远、抓可持续,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抓生态**建设,确保环境质量改善走在全省前列,使青山常在、绿水常流、空气常新。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生态**建设重点工

  作会议,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二)明确工作目标。各级党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研究制定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地。市委、市政府分别与分管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要求、完成时限,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督促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成立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王浩书记、丁绣峰市长任组长;成立市政府系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丁绣峰市长任组长。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生态环保工作格局,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包联制度,不折不扣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四)加强督导检查。市委、市政府将督察整改和退出后十工作纳入全市重点工作大督查范围,市委和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专门督查组,注重现场检查和实地核查,加强明察暗访、专项督查,持续跟踪问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综合协调、督导调度和信息沟通,每季度通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定期组织研究会商,协调联动抓好整改落实。

  (五)严肃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加大生态环保领域执纪问责工作力度,盯死目标任务,监控推进过程,评估实施效果,对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退出后十工作落实不主动、不作为、不彻底,甚至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芦台经济开发区整改方案除个别地名人名外,其余内容完全一致,明显相互抄袭。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11月1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将环保工作作为

  重中之重来抓,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再次进行回头看并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问题整改。

  整改措施:

  (一)严肃追责问责。按照市委常委会部署,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敷衍整改问题,市纪委监委成立专项调查组直接介入,开展调查核实,厘清责任,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进行处理。

  (二)开展自查自纠。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对照2016年《**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一步全面深入开展回头看,对涉及的各项问题列出清单、全面对比,压实整改责任,落小落细落实,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三)严格方案审核。针对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方案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要加强方案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审核、亲自把关,确保质量,编制方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既要高标准、严要求,又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坚决杜绝简单套改现象,确保任务目标明确、整改措施可行、保障措施有力。

  (四)抓好问题整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芦台经济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

  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持亲自研究、部署、协调、督办,把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到各级各部门,把工作压力传导到基层和一线,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力整改的工作合力。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效果清单,拉条挂账、卡定节点、强力推进、办结销号,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督察整改各项目标任务。

  (五)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度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措施,把问题整改工作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作为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抓好贯彻落实。县乡级党委、政府每月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新上耗煤项目仍然存在煤炭替代不实,弄虚作假等问题。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

  整改目标:

  所有用煤项目煤炭替代来源做到可核查、可统计,并在投产前全部落实,坚决避免煤炭替代不实、虚假替代等。

  新上耗煤项目严格实施煤炭替代。

  整改措施:

  (一)组织开展自查。对大气十条以来,各级审批的煤炭替代方案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回头看,根据煤炭替代方案要求,对新上13个耗煤项目煤炭指标落实情况再进行一次细致的自查。对压减的煤炭消费量,建立台账,做到可核查、可统计。对如确需调整煤炭替代方案的项目,要立即整改并足额补充替代量,按程序上报省发改委审定,并据此严格执行到位,2018年底前完成。

  (二)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半年将我市用煤项目煤炭替代进展情况报省发展改革委。建立及时调整机制,对原定煤炭替代来源,因特殊原因不能落实的,督促指导项目单位落实新的替代来源和替代量并报省发展改革委备案。

  (三)加强监督管理。每年组织开展用煤项目煤炭替代落实情况双随机、一公开节能监察。一经发现弄虚作假、重复替代的,撤销煤炭替代(节能审查)意见,纳入失信名单;一经发现煤炭替代落实不到位的,责令限期

  整改,整改到期后仍未能落实的报请市人民政府责令关闭,并暂停项目所在县的煤炭替代方案审查。

  煤炭替代项目目前都未正式投产运行,在项目投产前继续加大对方案明确的替代源跟踪核实力度,全面检查落实到位情况,对确定不能落实到位的项目,一律不得竣工投产,确保新上耗煤项目在正式投产前不折不扣落实煤炭替代指标,符合国家和省的要求。

  四、地下水压采未达预期目标,未完成地下水超采治理任务,一些自备井未按期关闭。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一:充分配置利用地表水,用足用好地表水、减少弃水入海。通过河湖相连、库库相通,实现全域水系连通。加大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和配置力度。到2019年6月底前,关停城镇自备井165眼。

  整改措施:

  按照河北省水利厅印发的《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红线控制目标分解方案(2016-2020)》中提出的到2017年全市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15.63亿立方米、比2010年退减地下水超采量3.35亿立方米的目标,在2017年实现地下水开采量下降到14.27亿立方米、比2010年退减地下水超采量4.71亿立方米,依据2017年度河北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结果,完成了省下达我市地下水压采目标任务。同时,我市为非南水北调受水区,没有自备井关停任务,中央环保督察中所提自备井未按期关闭是指南水北调受水区的沧州、辛集等地(冀环整改办[2018]1号),不涉及**市。我市举一反三,全面总结和推广地下水超采治理试点成功经验,依据国家确定的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按照节水优先、少采多补、分区施策的治理思路,深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一)认真落实《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五年实施计划(2018-2022)》,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对任务进行分解并督导落实。

  (二)按照《**市城镇自备井关停工作实施方案》,关停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到2019年6月底关停自备井165眼。

  (三)充分配置利用地表水,减少弃水入海。加大再生水、矿井疏干水、海水淡化水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配置力度,节约优质地下水。

  (四)实施乐亭、滦南、丰南、玉田四县区农业地表水置换地下水项目。乐亭、滦南、丰南利用滦下灌区、陡河灌区对沿海禁采区、限采区具备供水条件的稻改旱农田进行地表水置换,玉田县南部地区利用深渠河网,充分利用河渠水置换地下水,压减地下水开采量。

  整改目标二:农业节水方面,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28万亩,其中滦南县20万亩、滦县2万亩、乐亭县5万亩、玉田县1万亩。年底前四县项目全部实施到位。2018年7月取得阶段性成效,立即完成整改。

  整改措施:

  (一)完善相关制度。制定项目实施责任书,并由主管领导签订责任;制定了市包县、县包乡镇、乡镇包村责任制度,制定项目验收办法,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管理。

  (二)搞好公示公开。统一供种清册格式,由项目村委会根据村民用种量如实登统、填写供种清册,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以上,无异议后逐级备案。

  组织项目村对企业供种按规定进行留样备检,统一送市种子检验机构备检。相关县对项目全程管理,每个环节都留存照片。

  (三)集中督导检查。在关键期,集中时间到各项目县对公示、登统清册、种子发放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督导检查,确保项目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实施。印发《督导检查的通知》,安排四个督导检查组对四个项目县进行集中检查,听取汇报、检查档案资料、检查资金拨付、抽查清册、检查宣传公示、进村入户抽查供种量等。

  (四)组织自验验收。在县级组织专家自验、申请市级验收后,市农业农村局印发《项目验收的通知》、印发《冬小麦节水稳产配套技术项目验收办法》,组织专家按《验收办法》进行验收,保障工作质量,达到节水预期目标。

  五、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不到位,人员少,设备不足,工作推进迟缓。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编委办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4月1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建立机动车污染监测体系,健全机动车污染防治机构,配齐配强监管人员和管理力量,充实增强防治装备,提高机动车污染监管能力。推进天地车人一体化的机动车排放监控体系建设和应用,建设机动车道路遥感监测、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等系统,对高排放机动车开展全方位排放监控。

  整改措施:

  (一)组织调研。了解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和人员、编制现状。

  (二)明确政策。市委编办结合此次机构改革,在市生态环境部门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职责,确需设立机构的,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批,确保责有人负,事有人干。结合我市机动车监管能力实际情况,加大能力建设力度,增加人员。依托生态环境部门现有事业机构,增加机动车污染防治职责,确需设立的以撤一建一的方式,在生态环境部门设立机动车污染防治中心。

  (三)督导推进。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充分考虑本地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和需求,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提出建立健全机动车污染防治机构、提高机动车污染监管能力的意见建议,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增加移动式

  尾气检测设备等路检路查相应设备,完成机动车环境管理相关检测资质扩项,实现国家、省、市三级遥感监测网络的联网。

  六、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力度明显偏弱。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

  整改目标:依法对超排、超限、超载以及扬尘飘洒等车辆污染行为进行全面治理,集中查处一批严重超限超载及高污染排放车辆,有效降低各类高污染车辆对大气的影响,使全市境内超排、超限、超载以及扬尘飘洒等车辆污染行为明显减少。

  整改措施:

  (一)公安、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固化联勤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对运输企业及矿山、砂石场、建材企业、物流园区、大型施工工地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严把货运车辆进场关、登记关、装载关、称重关、出场关,杜绝违规车辆装载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厂)。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等违法车辆上路行驶。

  (三)成立联合执法组,针对部分货车司机打游击战昼伏夜出县域交界滞留等特点,科学制定整治计划,以动态打击和突击整治相结合,采取昼夜兼顾、延伸执法等方式,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夜间集中行动,对各类违法行为依法顶格处罚到位,切实保持路面严查严管高压态势。

  (四)依托固定治超检测站和尾气联合执法点,强化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管控,坚持常态管理,持续保持对超排、超限、超载、违反禁行规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五)充分利用集成指挥平台中对车辆禁行区域、预警比对规则等系统参数进行合理配置,对老旧车辆、禁行大货车等重点整治车辆进行重点布控,高效开展预警拦截;充分应用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科技手段,在货运车辆集中的主要路口、国省干道、市区外环线和重点工业企业建设视频监测点、尾气遥感监测点,逐步实现对货运车辆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

  七、机动车遥感监测设备配备严重滞后。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道路机动车遥感监测建设,在柴油车通行主要路段建设遥感监测点位,完成10套固定式遥感监测和1套移动遥感监测系统建设,并进行国家、省、市三级联网。

  整改措施:

  (一)2018年11月10日前对重型机动车通行的国道、省道和城市交通干道等主要道路进行实地踏勘,合理布局,确定监测点位,11月15日前制定施工方案。

  (二)市直有关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推动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及平台建设,实现遥感监测信息联网平台国家、省、市三级联网。

  (三)各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组织落实本辖区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建设,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建设安装、验收并投入运行。

  八、河长制形同虚设。督察发现,整改方案要求的全面推行流域治理河长制成了立牌子工程。一些地方重制度制定轻责任落实,河长巡河、问题督办反馈、河库清理保洁等基础性工作未有效落实,一些河段存在突出

  生态环境问题。不少地方河长制公示牌旁堆存生活垃圾、污水横流,影响恶劣。

  牵头单位: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推进

  整改目标:全面落实河长制。紧紧围绕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进行整改,通过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考核问责,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持续推进河长制湖长制落实。

  整改措施:

  (一)加强督查问效。全力抓好督查督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市河长办对督查暗访发现问题及市级河湖长交办问题及时督办各县(市、区)总河湖长、河湖长,限期整改,跟踪问效。

  (二)强化考核奖惩。按照《**市河长制工作考核奖惩办法》,根据年度工作实际,制定《**市河长制湖长制2018年度市级考核方案》,按程序报批,明确考核目标,严格考核程序,规范考核评分,综合评价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以考核评价促进工作落实,推动河长制工

  作从有名到有实转变。年度考核结果提交市委组织部,作为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

  (三)抓紧督促整改。深入组织开展全市河湖清理行动,持续推进河湖面貌改善。按照**市河湖清理行动台账中对垃圾、非法排污口、涉河违障、非法采砂等存在的重点问题要求完成整改时限,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九、地热资源违规开发问题突出。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建立地热水资源管理的长效机制,对非法开采地热资源行为依法查处到位,具备回灌条件的地热井要实施回灌。完善地热井取水许可管理。

  整改措施:

  (一)科学编制地热水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规划。一是加快地热水资源勘查。2019年3月完成全市平原地区地热水资源勘查工作,摸清地热水资源储量底数。二是开展前期专题研究。2019年4月完成地热水勘查、开采布局、动态监测、资源整合、尾水回灌、明化镇组开发

  利用、环境影响评价、保障措施等专题研究。三是严格地热资源规划管理。依据有关要求规范矿权管理、合理优化布局。

  (二)加强地热水资源管理。加强地热能开发利用全过程管控,严肃查处地热资源违规开发项目,对于无证勘查开采取水的地热井依法查处,一律关闭。依法查处非法凿井。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联合制定《关于加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通知》,规范地热资源管理,科学有序开发利用,建立健全加强地热资源管理和执法监管长效机制。

  (三)依法查处非法凿井。按照先易后难、分期分批,有序处理的方式,对现有地热井依法进行论证,符合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有关规定的,依照《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河北省地热资源管理条例》,依法补办取水许可证。不符合规定的,依法查处,2020年底全部处理到位。

  (四)实施地热井尾水回灌。对符合地热资源开发利用有关规定但无回灌措施的地热井,经论证符合回灌条件的,限期补打回灌井,或者通过资源整合等措施实施回灌。

  十、水源地保护区违规项目清理不力。督察发现,整改方案关于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防

  护专项行动,对违规项目实施拉网式排查的要求没有得到落实。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整改时限:2018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2019年4月1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再次排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规问题,摸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污染隐患底数,彻底解决环境问题,巩固提升整治成果。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地表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

  整改措施:

  (一)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问题无遗漏。按照《河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动方案》,在2018年6月底前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拉网式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重点突出地表水型水源地、城镇建成区内的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以及生态环境部重点关注的水源地,市直有关部门会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8类环境问题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并建立管理台账。

  (二)组织专项督导调研,确保整改落到实处。按照国家、省整治要求,加强对县(市、区)业务指导,明确各类环境问题整治标准,实行每周调度整治进展,不定期现场核查,督促推进整治进度,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陡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问题整改。以零容忍的态度、最严的执法,把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传达到位,对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及时预警。

  (三)实施重点督办,强化追踪问效。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实行挂账督办,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实行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将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纳入环境监察专员办重点督办事项,实施跟踪问效,加强巡查复查,切实加大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力度,确保整治目标完成。对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导致严重后果的进行严肃追责,确保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安排部署落到实处。

  (四)全面完成整改,组织考核验收。执行销号制度,建立销号档案,整治一个、核查一个、销号一个。并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此项工作2019年4月18日前完成。

  十一、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工作滞后。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有关县(市、区)党委、政府,有关开发区(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

  整改时限:2019年4月18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目标:完成陡河水库、上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防护隔离设施建设。

  整改措施:

  (一)对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建设防护隔离设施。该工程已于2017年11月30日完成施工建设。

  (二)对上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建设防护隔离设施。该工程已于2018年5月完成施工建设,并于8月通过验收。

  (三)加强日常养护巡查,确保发挥防护隔离作用。

篇四:企业回头看问题整改清单

  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最新

  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三篇)最新在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大学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对照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四个方面、十八种突出问题。

  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33篇〃11在认真学习《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大学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对照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四个方面、十八种突出问题。本人认真梳理,深刻剖析,下方将自查自纠状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一)在工作作风方面工作扎实,作风过硬,能吃苦耐劳,不折不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但有时对自我要求不够严格,待人接物不够细,大大咧咧,不注重细节、小节。对年轻教师的帮忙不够多。

  (二)在业务学习方面系统地学习政治理论方面比较欠缺,对政治学习抓得不紧,满足于一般化。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深钻细研不够,满足于学习了,不全面、不系统,缺乏对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的把握。对很多新事物、新知识学习也不透不深,研究的较少,掌握的不够好。有时间就学、挤时间去学的自觉性比较差,个性是结合幼儿教育实际开展理论学习不够。学一行、精一行的恒心和毅力不够;在学习方面就存在搞实用主义,不相关的就可是问,对上级的有些重点工作了解不深不透。

  (三)在具体工作方面

  本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能从服务经济的大局出发,淡泊名利,全心全意作好本质工作。但在工作中多数是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敢试敢闯、求新求变的意识不够强;工作方法不够活,自我认准的事理,就抓住不放,,在处理问题上不够灵活,方法不够多。

  二、问题产生的原因1、对理论学习重要性和必要性的熟悉不足。没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就没有自觉地行动。工作中,只所以存在宗旨观念不牢,理论水平不高等问题,要害就在于放松了自身的理论学习,有时把学习理论当作软任务,把业务工作作为硬指标,出现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脱节的现象。也正是由于缺乏坚实的理论的指导,才使自我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方面做的不够到位。也所以自我逐渐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2、忽视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想问题办事情依靠于服从分配,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为准则,在用心主动、创造性地工作,强化自我约束、自我监督方面有所忽视。

  3、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逐渐放松了对自我的要求,不象过去经常自我加压,忘我、激进的工作精神有所退化。

  三、整改的措施1、深入学习理论知识。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坚定梦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端正工作态度,激发工作动力。

  2、全面学习业务知识。扎实地学习自我的业务知识,透过现象看本质,把握工作中的内在规律,自觉按规律办事。

  3、进一步改善作风。思想上,梦想信念坚定,精神乐观,奋发

  向上,乐于奉献,不计较个人名利和得失;工作上,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服从组织和单位安排,服务态度好,办

  事效率高;生活中,同事团结,家庭和睦,为人谦虚谨慎,乐于帮忙他人。

  4、经常学习规章制度。经常学习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党纪、政纪、法规知识,不断增强纪律观念和职责意识,自觉做到警钟长鸣,严格做到遵章守纪。

  5、定期开展自我批评。阶段性地对自我的学习、工作和思想进行总结,主要是查找问题和不足,边查边纠,自责不自宽,严格要求自我,不再下不为例,做到防微杜渐。

  6、虚心学习身边的先进模范。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总之,我将认真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力争透过这次活动,自我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和自身素质上都有明显提高。

  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33篇〃22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通报会后的反馈意见以及开展回头看,进一步补充征集了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对自己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为了进一步自我提高、修正缺点、增强党性,本人对照区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要求,现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如下:

  一、党的政治纪律整改措施整改问题一:执行政治纪律不够主动。

  整改措施:加强理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和习***系列重

  要讲话精神。坚持挤时间学,每天挤1小时以上时间认真学习,养成好习惯,实现自我提高,做到能力增强、信念坚定,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市保持高度一致。

  整改时限: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

  整改问题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教育、管理、检查考核的责任,并把责任推给纪委。

  整改措施: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整改时限: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整改措施整改问题一:精文减会执行不严格。对一些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可发可不发的文件,把关不严,精文减会效果不是很明显。

  整改措施:制定会议审批制度。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整合召开的整合召开,必须召开的会议,制定会议目录,严格会议审批,从严控制会议数量和会期及参加人员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简化会议程序,精简出席会议领导人数;严格会议经费管理,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整改时限: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整改问题二:公务接待超标准,陪吃陪喝。

  整改措施: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要求进行整改,带头执行《万山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实施细则》,绝不搞超标准接待、陪吃陪喝。

  整改时限: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三、四风方面整改措施整

  改问题一:作风漂浮。在抓工作方面仅满足于开会布臵和下发文件,口头强调多,要求多,亲自督促落实做得不好,工作效率不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履行工作职责,带头坚持学习、带头深入基层调研。二是加强工作督查力度。对安排

  部署的工作,经常深入现场督查落实情况,跟踪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有序推进。

  整改时限: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

  整改问题二:消极对待学习、学风不正。对理论武装重视不够,对党的理论和做好工作所需的知识学习不系统、不全面,被动学习多,主动学习少;上面要求学的学习多,上面没有要求的学习得少。多数情况下,是为了学习而学习,而不是为了工作、为了提高能力、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学习。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挤时间学,每天挤1小时以上时间认真学习,养成好习惯,实现自我提高,做到能力增强、信念坚定,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中央、省、市、区保持高度一致。二是端正学习态度,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做到学而有思、学以致用。

  整改时限: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

  整改问题三:急功近利、好大喜功。总结汇报工作讲成绩、讲经验的多,讲问题、谈教训的少,甚至轻描淡写、避重就轻。

  整改措施:总结汇报工作,实事求是,全面具体,不夸大、不缩小,讲问题不回避、不遮掩。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

  整改问题四:高高在上,脱离群众。坐办公室多,下基层少,即

  使到基层调研,也是走马观花,蜻蜓点水,没有真正深入实际了解情况,没有真正沉下身子耐心倾听群众心声,更没有与群众打成一片。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深入调研。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虚心向基层群众学习,真心听取群众意见,掌握基层实情,关心群众疾苦,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真正解决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

  整改问题五:工作推诿,当甩手掌柜。凭心情好坏对待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保持工作热情和对工作负责人的态度,遇事不推诿,带头到问题最棘手、矛盾纠纷最突出的地方去,切实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严格要求自己,克服松懈心理和懒散情绪,牢固树立与时俱进思想和敢于担当意识,继续保持旺盛的精力。

  整改时限: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

  整改问题六:存在家长作风,工作武断。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搞独断专行,不搞一言堂,不搞强压命令,多与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多鼓励、多批评,消除思想顾虑,放手大胆工作,切实把大家的心思和精力都集中到工作上。

  整改时限: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

  整改问题七:安于现状,得过且过。享乐思想抬头,怕苦怕累。

  整改措施:克服松懈心理和懒散情绪,牢固树立与时俱进思想和敢于担当意识,敢闯敢干,勇于担当,迎难而上。

  整改时限: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

  整改问题八:怕得罪人,当老好人。

  整改措施:带头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慎独慎微,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和监督,对有关问题严肃惩处,绝不姑息迁就。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

  整改问题九:摆阔气,讲排场。

  整改措施:以焦裕禄、杨善洲、文朝荣等先进人物为榜样,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要求,认真执行公务接待规定,做到勤俭创业、勤俭工作、勤俭生活,把艰苦朴素落实到工作和生活各个方面。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

  整改问题十:贪图舒适生活。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任何时候做到率先垂范,不进入私人和高档会所,不住高档豪华酒店。

  整改时限:立即整改,9月底完成,长期贯彻执行。

  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33篇〃33经过两学一做专题教育,联系自我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查找自我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个人存在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以到达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增强党性的目的。

  现将自我反思剖析情景汇报如下,请监督批评指正。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理论功底不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够。

  一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异常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能够往后推一推,从而导

  致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并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学习效果不佳。

  二是学习制度坚持的不好。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

  2、工作作风不实,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

  一是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异常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有时存在着应付以求过关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我。

  具体表此刻,有时候接到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由于对其工作安排及工作作风不满意,带着情绪工作,所以会出现应付的情景,只求完成不求最好。

  二是欠缺创新意识,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局限于上级布臵什么做什么,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只是停留于心动而无行动的状态。

  三是对有关的政策法规研究不够,工作方法较简单,同志间的思想交流不多,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对基层的工作指导和督促还不够深入,致使工作效果不够梦想。

  3、勤政廉政不深,廉洁自律的力度不够。

  树立勤政廉政的宗旨意识还不够牢固,党风廉政问题和不正之风时有发生。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我方面还不够深入,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1、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政治理论修养不到家。

  一是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臵,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

  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这是政治理论不成熟的具体表现。二是理论与实践隔离,忽视了理论与实践的辨证唯物关系,对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满足于记住几条重要论断和几句讲话,2、改造主观世界不够自觉主动,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

  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来自于自觉改造主观世界,不断增强党性锻炼。这些年来,口头上也讲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要改造自我的主观世界。但实际上存在着重前者轻后者,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和党性锻炼,使自我的党性修养减弱了,对自我要求放松了,研究个人的荣辱进退多了,研究群众利益和全局利益少了。

  3、群众工作经验缺乏,宗旨观念有所淡化。

  对党的群众路线认识不深,对坚持改造自我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还没有真正在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在工作上群众观念淡薄,看不到群众的首创精神,指导工作主观意志成份多,为群众想的少、做的少,服务群众缺乏真功夫。

  三、今后改善措施与努力方向1、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

  提高自我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善自我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异常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2、要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

  苦奋斗精神。

  共产党员应当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要坚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俭,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忙群众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进取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我,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本事和服务水平。

  3、要进一步坚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本事。

  在当前社会还存在腐败现象的情景下,要有战胜自我的胆识和魄力,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做到在奢靡之风、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

  不染,一身正气;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进取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职责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4、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

  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经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到达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

  今后,我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振奋精神,加倍努力,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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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企业回头看问题整改清单

  三项整改“回头看”工作整改清单

  按照《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三项整改“回头看”的通知》要求,我院认真开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照检查问题整改(以下简称三项整改)“回头看”工作,现就整改清单梳理如下: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平衡。有的领导班子对开展党风廉政工作存在着认识上的偏差,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一把手”、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自己只要做好分管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放弃责任、不管不问,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出现脱节,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现象比较突出。

  二是制度规定不完善、落实不彻底。廉政制度机制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务督查不深不细,停留于查找一些无关紧要的问题。

  产生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廉政教育重视不够;二是惩处力度不够;三是规章制度建设迟缓;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做到领导班子统筹“不松手”、纪检监察部门突出主业“不软手”、党组书记全面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落实责任“不缩手”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长效机制制度建设。坚持把中央、省委、州委和上级法院要求、群众期盼、实际需要结合起来,围绕审判执行、装备采购等重点环节和重要领域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本着务实管理、便于执行、系统整合的原则,扎实推进制度建设,着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三是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坚持以《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章党纪的学习宣传为统领,依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风规范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全院干警思想政治教育。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州委、上级人民法院作风建设规定和反对“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领导干部精神不在状态。有的领导干部自律意识不强,工作不在状态,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甚至

  擅自脱离岗位。特别是到了冬季认为天寒地冻、无事可做,沉迷于棋牌娱乐、晒太阳。个别领导干部怕担责任,在岗布履职,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认真、不坚决、打折扣、搞选择,面对工作不敢干、不愿干,特别是今年是县(市)、乡换届之年,有的领导干部患了“换届综合症”,个别领导干部与“四风”整治“躲猫猫”,“四风”问题整治仍然需要加压加力。

  产生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上不到位。二是长效机制不健全。三是监督落实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深入推进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以上率下、边查边改,从管紧“关键少数”向全体干警延伸,持之以恒改进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二是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密切注意“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坚决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管理权以案谋私、贪赃枉法、贪污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三是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继续发挥好纪检监察部门作用,通过司法巡查、审务督查等方式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督促检查。

  三、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行不到位。在召开党组会存在只通知开会时间、地点、没有明确会上研究讨论的议题,存在个别酝酿不充分、发表意见不积极。

  二是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不严谨。个别决策没有广泛听取意见,有时在时间紧的情况下,存在以电话征求意见、“碰头会”等方式代替党组会议进行议事决策。

  三是民主生活会上“红脸”“出汗”不够。有的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不够,交心谈心不够,点中要害的少,不痛不痒的多。

  产生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学习理解不够深透。二是全局意识不牢固。三是形成合力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识大体、顾大局、讲原则,自觉维护和增进领导班子团结统一,努力形成班子整体合力。二是健全领导决策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做到议而有决,决而有行。三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敢于并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本着对自己、对同

  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真理、修改错误、有错必改,不断增强领导班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更新、自我提高的能力。

  四、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部考察不全面。对干部德、能、勤、绩、廉评价不全面,干部任用上存在论资排辈。

  二是部分岗位没有完全配全。由于人事变动原因,我院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没有配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警的干事创业激情和工作积极性的提高。

  三是干部监管不力。对干部较注重选拔任用,忽视后续监督管理。

  产生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对干部人事政策学习不够。

  二是干部任用机制不够健全。

  三是干部任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加大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严明机构编制制度。二是健全完善

  干部选任监督机制。坚持把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着力建立完善公开透明的干部选任监督机制。对干部选任工作中的违纪现象和行为坚持“零容忍”,确保干部选任工作工作质量。三是严格换届纪律。增强“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从源头上阻断跑官买官、拉票贿选现象,严格按照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开展。

  五、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干警司法能力不足,一些干警学习不够、知识更新不够、执法办案办案能力不高,对审判质效提升、信息化办公办案存在畏难情绪。

  二是干警群众感情尚深化。有的干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不愿与普通群众打成一片,与群众的感情渐渐疏远,为群众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情怀渐渐淡漠。

  三是法官断层凸显、双语人才短缺。法官人数少,一线法官年龄老龄化,新进人员通过全国司法考试较少,法官“青黄不接”。干警流失严重,仅2014年以来,我院调离的就达5名。

  产生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工作激情减退。二是综旨意识弱化。三是培养制度不健全。

  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强化教育培训。依托“网络法官学院”等平台开展好网上培训、远程培训;主动争取上级法院和对口援建法院支持,拓宽交流学习渠道,建立常态化上挂下派、双向互派干部挂职交流机制。二是切实加强联系服务群众。结合人民法庭“五进”活动,在农牧区广设“收案点”、“办案点”,利用“车载法庭、马背法庭、帐篷法庭”加大巡回审理、巡回接访、巡回调解力度,全面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三是注重加强人才培养。坚持不懈抓好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培养一批“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引进一批高素质专业人才,确保招得来、用得上、留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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