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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5篇

时间:2022-11-15 16:55:03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5篇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改进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执行,监理行业逐渐开始发展。文章就近年来在监理工作中,指出发现的一些问题,并结合实际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5篇,供大家参考。

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5篇

篇一: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改进

  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执行,监理行业逐渐开始发展。文章就近年来在监理工作中,指出发现的一些问题,并结合实际总结出的一些工作要点进行简要分析陈述。

  《建设监理》是传播、交流建设监理业务工作内容和宣传国家有关建设监理、建设管理政策、方针、法规的重要窗口。

  随着祖国经济改革开放发展,建筑行业规范化实行,我国从1988年开始试点,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从而建设工程监理开始在全国建设工程中确立明确职责。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在我国实行的时间相对来时不长,所以工作中问题较多。本人就近年来个人在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总结如下:

  一、工程介入阶段时间不一,近年来,房价的不断高升,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导致有部分建设单位在未举行招投标工作且在签订合同前就要求建设工程监理进入,而且在没有办理施工许可相关手续就进行施工。这就导致了监理部门在自身不具备合法身份的情况就进行了监理工作,使得在监理工作过程中不能够合法合理的履行监理职责。有部分建设单位由于不懂或其它原因在施工进行中或完工后才要求监理单位介入,造成了前期施工过程无人监理,不能保证施工全过程有效监理,使得工程不能保证质量。

  二、施工企业施工人员资质不符合现场施工要求,很多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国家经济的稳步发展,建筑行业蒸蒸日上,工程施工项目增多,导致了专业技术人员紧缺。在很多项目中都存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不到位的情况,所以相关专业问题不能被有效、及时的解决,使得工程质量得不到保障。

  三、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设计图纸熟悉时间短,不能在图纸会审时及时提出问题。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纸时间太晚,并且没有提供合适的办公条件,监理人员不能较好的了解和熟悉图纸,降低了监理工程师及时发现设计图纸中存在问题的机会。

  四、材料检查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弊病,比如:建筑施工材料大多是分批次进货,存在只报验第一批次,其它批次不报验的情况;材料进场,报验资料滞后,检验报告不全或与实际材料不符;见证取样送检材料时取样过少,不能更好的反映材料的品质。

  五、施工过程中,工序报验不及时,监理工程师检查后,提出整改的问题施工单位没有及时按要求进行整改。成品保护不到位,尤其是交叉施工中,施工单位对责任互相推诿。建设单位要求变更过多和随意,并且在设计单位出设计变更之前就要求施工单位施工,有可能致使工程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章程要求。

  六、施工单位只看重经济效益,在安全方面持续投入不够。施工过程中,需要不断对安全方面投入人力物力,对施工现场的进行安全维护。部分施工单位为了降低成本,不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管理,临时设施条件差,工地卫生差,材料堆放混乱。

  从上面的问题可以看出,建筑行业监督部门监督不力,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为了经济效益存在违规操作,工程监理单位对自身合法权益、职责认知不够。为了能够有效减少或避免以上问题的出现,本人结合工作总结经验,提出以下工作要点:

  一、明确监理的概念及职责。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建筑法》明确规定,建设单

  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企业应当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只有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的范围、内容、权利、义务、责任等,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合法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6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4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二、全面完整的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在开工前,监理工作人员不仅仅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单位资质报审表》和施工单位有关资质资料(如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岗位证书等),还应在施工过程中,审查施工单位人员是否与报审时的人员相符,尤其是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如发现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能满足施工要求,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增加相应管理人员,并告知建设单位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管理。

  三、签订施工监理合同后,监理单位应尽早与建设单位沟通,为监理项目部提供足够的办公条件和施工图纸,以便于监理人员来熟悉图纸,为后期的监理工作做准备。同时监理人员要丰富自身知识能力,不断学习,了解新法规文件,才能提出好的合理化建议。

  四、加强监理工作力度,严格材料报验制度。对多批次进场材料要逐批检查,监理工程师必须要勤查勤问。监理工程师要多了解材料市场相关行情,条件允许时会同建设单位对材料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察。见证取样时严格按相关规范制度进行抽检工作。

  五、建立工地例会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周进度计划,对每道工序都做好报验工作。交叉施工前做好各方的协调工作,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督促施

  工人员做好各自的工作。监理人员应提高自身素质,帮助建设单位做合理化建议,减少不必要的变更,及时指出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变更。

  六、整理好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法规资料,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强安全教育宣传,要让施工单位明白安全的重要性。建设单位支付的相关文明工地安全生产的费用,监理人员一定要督促施工单位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或作为其盈利收入。

  监理工作还有许多要点,就不在这里一一复述了。监理工作的作用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好使用安全;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作为一名监理工作人员应时刻铭记自己的职责,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篇二: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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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亚琴

  、曾水泉

  (天津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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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通过对公路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实践,归纳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阐述了监理应在健康有序的监理市场下发展,并提出工程质量监理必需抓住的关键环节。

  关键词:监理市场、质量监理、控制措施

  “七五”期间交通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京津塘高速公路建设中通过国际竞争性招标,首先采用了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为我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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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公路建设推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开了先例。

  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公路建设的投资大幅度增加,建设进程大大加快。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交通部在全国交通系统组织开展了“三年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规章制度。《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对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提供了依据,其中工程监理制的全面贯彻实施,已扩大到路网改造工程和大中修工程中,使工程质量和质量控制工作得到加强,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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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在目前工程监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监理力度和对工程质量的全方位监控。

  1、目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在当前公路超速建设发展的情况下,现有的监理队伍不能满足建设市场需要,临时转入监理岗位人员多,现场监理机构中抽调、更换时常发生,人员无序流动,资质和能力下降,监理队伍出现不稳定,造成监理管理水平不高。

  1.2监理人员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够合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个别工程监理人员素质较低、责任心差、疏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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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工程监理实施距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管理还要一定距离,工程质量事故的出现,多数是因为工程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体现在监理方面是工程监管不严。,工程分包控制不严,执行标准、规范不严。

  1.4隐蔽工程和关键环节,缺乏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抽查频率少,对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数据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复核审查分析。

  在公路工程建设中,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素质带来严重后果,直接影响到公路的使用效益,甚至因返工重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如公开在全国暴光的昆禄公路工程滑坡事故,有客观上的原因,但主要是由于各方面工作上的失误造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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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的,原因之一是市场行为的不规范,没有抓住源头管理,选用了一些不合格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其中施工监理不力,中标时的监理人员和到位人员不符;一些监理人员脱岗,有的监理人员是拼凑来的,不熟悉公路工程,业务水平低,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原因之二是对分包控制不严,出现层层转包、多次分包现象等。这也于监理工作不到位、不严格有着直接关系。

  2、逐步完善健康有序的监理市场

  2.1严格监理市场准入制度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

  公路工程质量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理人员素质和整体水平,把好监理单位选择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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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是控制工程质量的基础,选择技术力量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社会信誉优良的监理队伍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首要工作。业主在选择监理单位时,对承担监理任务需配备的监理人员数量、素质、试验检测设备、工作用车等应有明确要求。

  一些地区和单位的保护主义,使不够资质的监理企业进入了公路建设市场,一些监理单位搞分包、转包、联营体之类的合作,把素质不高,设备不足,管理不到位的队伍带进了公路工程中。现在,在天津市的重点公路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中标后,存在一些没有监理资质的中小型监理公司与中标监理公司合作,分葛监理任务,有的甚至独立承包某合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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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进度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把住了市场准入这个关口,就能将不合格的监理队伍拒之于门外,就抓住了工程管理的源头。

  2.2培育监理市场,全面推行施工监理制度

  监理公司是监理市场的主体,没有一定数量的监理队伍,谈不上监理行业的发展,因此,要一手抓培训,一手抓管理,把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加强监理工作的管理,积极培育监理市场,作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天津地区比其他省地域小,监理单位少,获交通部甲级监理单位两家,天津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近7年来举办了八期公路工程监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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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数以达700多人,基本保障了我市公路工程监理单位人才的需求。

  自实施工程监理制以来,一些外省市的监理队伍进入了天津市公路建设中,为保证监理单位及其人员素质,天津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要求外省市的监理中标单位必须到站内进行监理项目登记,质量监督对照监理合同和监理规划,对其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资源情况、仪器设备配置等进行现场核查。并集中力量,不定期对现场监理机构和工作质量进行现场考核,制止和纠正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行为。

  要建立对监理单位的现场业绩及表现评价制度,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动态管理,对监理工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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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中造成质量问题的监理单位及负责人要严肃查处。运用好监理市场动态监管这个有效手段,就能将不符合监理资质要求和严重违反建设管理法规的监理公司淘汰出局,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公开、公正的监理市场的形成和健康发展。

  2.3组建合理的现场监理机构,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基础

  2.3.1监理机构模式

  公路工程施工战线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结构复杂多变,问题多,任务紧,特别需要一个对施工进度、质量、费用进行有效控制的现场监理管理机构。在天津市公路工程建设中,现场监理机构一般采用两种模式,一种为一级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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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理机构: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办),适用于工程地点相对集中或工程规模较小的工程。.另一种为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负责全线的监理工作,指导和领导各驻地办开展工作,驻地办对总监办负责。适用于规模大、技术等级高的公路建设工程。

  2.3.2监理人员配置原则

  监理人员要根据工程规模、投资、工期、设计深度、自然条件、施工安排以及路线长短等因素适当配置,人员配置以能够照顾各个主要工作面,各种专业技术和年龄适中为原则,要满足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监理和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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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管理的需要。其中选好总监至关重要,应具备有驾驭施工和设计可能出现问题的能力,一个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的总监将起龙头作风。根据我国经验,监理机构中各级监理人员比例一般在下列范围内:总监办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等高级监理人员约为10%~15%;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中级监理人员约为50%~55%;各类监理工程师助理及监理员等初级监理人员约为20%~25%;行政人员约为10%。

  2.3.3监理人员数量

  监理人员的数量可参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规定,按投资额或按公路里程估算,按每年完成投资额进行配备时:每百万元,路线配0.4~1.0人,独立大桥和隧道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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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配0.3~0.6人;按公路里程配备时,每公里配0.5~1.2人,其中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每公里应不少于1人。由于目前监理队伍中存在监理人员无序流动,因此,要求总监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监理人员更换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更换人数不得超过投标书或合同规定人数的20%。

  2.3.4建立现场监理试验室

  现场监理试验室必须是独立试验检测机构,由总监办负责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或由业主提供中心试验室。试验室的规模、人员试验设备的种类及数量应能满足工程中各项试验检测的需要,能鉴定承包商抽样试验是否真实可靠,便于公正评价工程质量,同时应具备公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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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对于特殊、复杂或需用大型先进仪器的试验可由监理单位试验室完成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3、工程质量监理的关键环节

  在公路工程监理中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关键,是工程的生命线,在工程监理的三大目标控制中质量监理是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核心。质量监理强调事先监理和主动监理,应把监理工作重点放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阶段和施工过程中的工序质量控制,最大限度地杜绝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这与事后检查为主的传统管理方法是不同的。

  3.1质量监理的基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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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是对公路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及施工中各个环节、各道工序进行严格的、系统的、全面的质量监理和管理,为了保证达到质量监理目标,一般采用的以下各种监理手段:检查核实、签认、审批、试验检测、测量、旁站、工地巡视、签发指令文件。

  3.2制定监理规划,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与图纸,结合工程实际,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使承包商清楚知道监理工作的内容、如何管理以及承包商要做些什么和要达到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审查,修改不符合实际或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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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恰当之处,使整个施工建立在有序、有据、有控的基础上顺利进行。

  3.3采取预控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加强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采取各种预控措施,主动监理,防患于未然。工作中必须做到“五不”即“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施工设备、技术人员不到位不准开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工艺不允许采用;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上一道工序未验收,下一道工序不准施工”。把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或质量事故的苗头尽可能杜绝在开工前和施工中。

  3.4加强质量检测,科学评价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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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验检测包括室内试验和现场检测两大类,它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及施工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坚持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基础。公路工程施工质量判断,有许多必须经过取样试验才能得出结论,因此试验是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具体工作中,应主要从材料检查、工序及工艺检查、验收检查、试验检测、测量检查五个环节抓起。材料检查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将不合格工程材料材料源头和工程的最初阶段。工序及工艺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通过工序检查,能及时发现缺陷并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排除。验收检查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某个单项工程或结构物某一独立部分施工过程的验收检查,检查承包人是否按施工规程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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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其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试验检测检查是质量控制的保证。试验检测包括对原材料、混和料、结构物强度、压实度、弯沉、厚度等检查;测量检查是对测量的原始资料、路线几何要求、结构物位置、几何尺寸等是否符合图纸和规范精度的要求。

  3.5加强巡视、旁站,防止质量失控

  现场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是巡视和旁站,为了确保旁站巡视的工作质量,应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做到“五勤”即“腿勤、眼勤、脑勤、嘴勤、手勤”。具体说,“腿勤”是指监理人员不怕辛苦,加强工地巡视,对于重要工序,坚持全过程旁站,随时发现问题,防止质量失控。“眼勤”是指监理人员在现场巡视过程中,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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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注意看,要能看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脑勤”是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对看到的问题要动脑筋,认真分析,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出主意、想办法。“嘴勤”是指监理人员经常不断地及时地将自己的意图和发现的问题转达给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手勤”是要求监理人员要将现场看到的以及自己所做的指令,认真记录下来,以书面形式发布。

  3.6质量、费用、进度三项控制措施的关系

  由于质量监理是施工监理的核心,在监理合同中一般都突出质量监理,在实际操作中也往往降低监理在进度和费用控制的作用,有的建设单位甚至于只要求监理进行质量控制。在当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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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下,强化质量管理有其必要性。质量监理与工程支付挂钩,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承包人的经济效益,只有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的质量合格工程才可支付,这是工程监理的一大特点。因此质量、进度、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只要质量控制,必须消弱质量控制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严格市场准入,全面推行监理制度,既是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经验。抓住工程质量监理的关键环节,加强工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力争使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均处于严格监控状态,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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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保证工程质量和的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设计中的重点加强部位

  从住宅工程现浇楼板裂缝发生的部位分析,最常见、最普遍和数量最多的是房屋四周阳角处(含平面形状突变的凹口房屋阳角处)的房间在离开阳角1米左右,即在楼板的分离式配筋的负弯矩筋以及角部放射筋未端或外侧发生45度左右的楼地面斜角裂缝,此通病在现浇楼板的任何一种类型的建筑中都普遍存在。其原因主要是砼的收缩特性和温差双重作用所引起的,并且愈靠近屋面处的楼层裂缝往往愈大。从设计角度看,现行设计规范侧重于按强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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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考虑,未充分按温差和混凝土收缩特性等多种因素作综合考虑,配筋量因而达不到要求。而房屋的四周阳角由于受到纵、横二个方向剪力墙或刚度相对较大的楼面梁约束,限制了楼面板砼的自由变形,因此在温差和砼收缩变化时,板面在配筋薄弱处(即在分离式配筋的负弯矩筋和放射筋的未端结束处)首先开裂,产生45度左右的斜角裂缝。虽然楼地面斜角裂缝对结构安全使用没有影响,但在有水源等特殊情况下会发生渗漏缺陷,容易引起住户投诉,是裂缝防治的重点。根据上面的原因分析,我公司在近几年的图纸会审中,十分注意建议业主和设计单位对四周的阳角处楼面板配筋进行加强,负筋不采用分离式切断,改为沿房间(每个阳角仅限一个房间)全长配置,并且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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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当加密加粗(即按照技术导则一的第6条中的前半条文采用)。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凡采纳或按上述设计的房屋,基本上不再发生45度斜角裂缝,已能较满意地解决好楼板裂缝中数量最多的主要矛盾,效果显著。

  对于外墙转角处的放射形钢筋,我公司根据实践检验,认为作用较小。其原因是放射形钢筋的长度一般不大(约1.2米左右),当阳角处的房间在不按双层双向钢筋加密加强而仍按分离式设置构造负弯矩短筋时,45度的斜向裂缝仍然会向内转移到放射筋的未端或外侧,而当采用了双层双向钢筋加密加强后,纵、横二个方向的钢筋网的合力已能很好地抵抗和防止45度斜角裂缝的发生和转移,并且放射形钢筋往往只有上部一层,在绑扎时常搁置在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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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纵横板面钢筋的上方,导致钢筋交叉重叠,将板面的负弯矩钢筋下压,减少了板面负弯矩钢筋的有效高度,同时浇筑时钢筋弯头(即拐脚)容易翘起造成平仓困难,所以建议重点加强加密双层双向钢筋即可。

  二、商品砼的性能改善

  目前已普遍采用泵送商品砼进行浇筑,但受剧烈的市场竞争,导致各商品砼厂商以采用大粉煤灰掺量,低价位、低性能的砼处掺剂,以及细度模数低、含泥量较高的中细砂作为降低价格和成本的主要竞争手段。因此建议有关部门牵头,尽快健全和统一对商品砼厂商的行业管理,并根据成本投入比例,相应和合理地提高商品砼的市场价格(特别是用于地下室和住宅楼面工程的砼),促使商品砼厂商转变观念,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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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控制好原材料质量,选用高效优质砼外掺剂,改善和减小混凝土的收缩值,建立好控制体系(即按技术导则中第二条执行),是一项改善商品砼质量和性能的根本性工作。

  另一方面承包商在订购商品砼时,应根据工程的不同部位和性质提出对砼品质的明确要求,不能片面压价和追求低价格、低成本而忽视了砼的品质,导致砼性能下降和收缩裂缝增多。同时现场应逐车严格控制好商品砼的坍落度检查,以保证砼熟料的半成品质量。

  三、施工中应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

  楼面裂缝的发生除以阳角45度斜角裂缝为主外,其他还有较常见的两类:一类是预理线管及线管集散处,另一类为施工中周转材料临时较集中和较频繁的吊装卸料堆放区域。现从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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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并分类采取以下几项主要技术措施。

  (一)重点加强楼面上层钢筋网的有效保护措施。

  钢筋在楼面砼板中的抗拉受力,起着抵坑外荷载所产生的弯矩和防止砼收缩和温差裂缝发生的双重作用,而这一双重作用均需钢筋处在上下合理的保护层前提下才能确保有效。在实际施工中,楼面下层的钢筋网在受到砼垫块及模板的依托下保护层比较容易正确控制。但当垫块间距放大到1.5米时,钢筋网的合理保护层厚度就无法保障,所以纵横向的垫块间距限制在1米左右。

  与此相反,楼面上层钢筋网的有效保护,一直是施工中的一大较难问题。其原因为:板的上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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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层钢筋一般较细较软,受到人员踩踏后就立即弯曲、变形、下坠;钢筋离楼层模板的高度较大,无法受到模板的依托保护;各工种交叉作业,造成施工人员众多、行走十分频繁,无处落脚后难免被大量踩踏;上层钢筋网的钢筋小撑马设置间距过大,甚至不设(仅依靠楼面梁上部钢筋搁置和分离式配筋的拐脚支撑)。

  在上述四个原因中,前二条是客观存在,不可能也难于提出措施加以改进(否则楼面负筋用钢量将大大增加,造成浪费)。但后二个原因却在施工中必须大大加以改进,对于最后一个原因,根据大量的施工实践,建议楼面双层双向钢筋(包括分离式配置的负弯矩短筋)必须设置钢筋小撑马,其纵横向间距不应大于700毫米(即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只),特别是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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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Φ8一类细小钢筋,小撑马的间距应控制在600毫米以内(即每平方米不得少于3只),才能取得较良好的效果。对于第3条原因,可采取下列综合措施加以解决:

  A、尽可能合理和科学地安排好各工种交叉作业时间,在板底钢筋绑扎后,线管予埋和模板封镶收头应及时穿插并争取全面完成,做到不留或少留尾巴,以有效减少板面钢筋绑扎后的作业人员数量。

  B、在楼梯、通道等频繁和必须的通行处应搭设(或铺设)临时的简易通道,以供必要的施工人员通行。

  C、加强教育和管理,使全体操作人员充分重视保护板面上层负筋的正确位置,必须行走时,应自觉沿钢筋小马撑支撑点通行,不得随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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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踩踏中间架空部位钢筋。

  D、安排足够数量的钢筋工(一般应不少于3-4人或以上)在砼浇筑前及浇筑中及时进行整修,特别是支座端部受力最大处以及楼面裂缝最容易发生处(四周阳角处、预埋线管处以及大跨度房间处)应重点整修。

  E、砼工在浇筑时对裂缝的易发生部位和负弯矩筋受力最大区域,应铺设临时性活动挑板,扩大接触面,分散应力,尽力避免上层钢筋受到重新踩踏变形。

  (二)预埋线管处的裂缝防治

  预埋线管,特别是多根线管的集散处是截面砼受到较多削弱,从而引起应力集中,容易导致裂缝发生的薄弱部位。当预理线管的直径较小,并且房屋的开间宽度也较小,同时线管的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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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敷设走向又不重于(即垂直于)砼的收缩和受拉方向时,一般不会发生楼面裂缝。反之,当预埋线管的直径较大,开间宽度也较大,并且线管的敷设走向又重合于(即垂直于)砼的收缩和受拉力向时,就很容易发生楼面裂缝。因此对于较粗的管线或多根线管的集散处,应按技术导则三的第4条要求增设垂直于线管的短钢筋网加强。根据我公司的经验,建议增设的抗裂短钢筋采用Φ6-Φ8,间距≤150,两端的锚固长度应不小于300毫米。

  线管在敷设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穿越,交叉布线处可按技术导则三的第4条采用线盒,同时在多根线管的集散处宜采用放射形分布,尽量避免紧密平行排列,以确保线管底部的砼灌筑顺利和振捣密实。并且当线管数量众多,使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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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散口的砼截面大量削弱时,宜按予留孔洞构造要求在四周增设上下各2Φ12的井字形抗裂构造钢筋。

  (三)材料吊卸区域的楼面裂缝防治

  目前在主体结构的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质量与工期之间的较大矛盾。一般主体结构的楼层施工速度平均为5-7天左右一层,最快时甚至不足5天一层。因此当楼层砼浇筑完毕后不足24小时的养护时间,就忙着进行钢筋绑扎、材料吊运等施工活动,这就给大开间部位的房间雪上加霜。除了大开间的砼总收缩值较小开间要大的不利因素外,更容易在强度不足的情况下受材料吊卸冲击振动荷载的作用而引起不规则的受力裂缝。并且这些裂缝一旦形成,就难于闭合,形成永久性裂缝,这种情况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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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高层住宅主体快速施工时较常见。对这类裂缝的综合防治措施如下:

  A、主体结构的施工速度不能强求过快,楼层砼浇筑完后的必要养护(一般不宜≤24小时)必须获得保证。主体结构阶段的楼层施工速度宜控制在6-7天一层为宜,以确保楼面砼获得最起码的养护时间。

  B、科学安排楼层施工作业计划,在楼层砼浇筑完毕的24小时以前,可限于做测量、定位、弹线等准备工作,最多只允许暗柱钢筋焊接工作,不允许吊卸大宗标材料,避免冲击振动。24小时以后,可先分批安排吊运少量小批量的暗柱和剪力墙钢筋进行绑扎活动,做到轻卸、轻放,以控制和减小冲击振动力。第3天方可开始吊卸钢管等大宗材料以及从事楼层wel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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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墙板和楼面的模板正常支模施工。

  C、在模板安装时,吊运(或传递)上来的材料应做到尽量分散就位,不得过多地集中堆放,以减少楼面荷重和振动。

  D、对计划中的临时大开间面积材料吊卸堆放区域部位(一般约40平方米左右)的模板支撑架在搭设前,就预先考虑采用加密立杆(立杆的纵、横向间距均不宜大于800毫米)和搁栅增加模板支撑架刚度的加强措施,以增强刚度,减少变形来加强该区域的抗冲击振动荷载,并应在该区域的新筑砼表面上铺设旧木模加以保护和扩散应力,进一步防止裂缝的发生。

  (四)加强对楼面砼的养护

  砼的保湿养护对其强度增长和各类性能的提welcome

  精品

  高十分重要,特别是早期的妥善养护可以避免表面脱水并大量减少砼初期伸缩裂缝发生。但实际施工中,由于抢赶工期和浇水将影响弹线及施工人员作业,因此楼面砼往往缺乏较充分和较足够的浇水养护延续时间。为此,施工中必须坚持覆盖麻袋或草包进行一周左右的妥善保湿养护,并建议采用喷HL等品种和养护液进行养护,达到降低成本和提高工效,并可避免或减少对施工的影响。

  四、对裂缝的弥补处理

  在采取了上述综合性防治措施后,由于各种原因仍可能有少量的楼面裂缝发生。当这些楼面裂缝发生后,应在楼地面和天棚粉刷之前预先作好妥善的裂缝处理工作,然后再进行装修。根据我公司的经验,住宅楼地面上部的粉刷找welcome

  精品

  平层较厚,可以通过在找平层中增设钢丝网、钢板网或抗裂短钢筋进行加强,并且上部常被木地板等装饰层所遮盖,问题相对较小。但板底则粉刷层较薄,并且通常无吊顶遮盖,更易暴露裂缝,影响美观并引起投诉,所以板底更应妥善处理。板底袭缝宜委托专业加固单位采用复合增强纤维等材料对裂缝作粘贴加强处理(注:当遇到裂缝较宽、受力较大等特殊情况时,建议采用碳纤维粘贴加强)。复合增强纤维的粘贴宽度以350-400毫米为宜,既能起到良好的抗拉裂补强作用,又不影响粉刷和装饰效果,是目前较理想的裂缝弥补措施

  welcome

篇三: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1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监理工作的定位不准确

  在工程的建设中,人们往往缺乏对监理工作的认识,传统的观念使人们对监理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也完全了解不到监理工作的重要性。在这当中,最重要的就是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没有正确的认识,使监理工作的开展常常受到阻碍。一部分的施工单位将监理当作自己工程的质检员,常常都是没有通过自检便向监理报检。也有一部分企业由于自身的知识匮乏,将监理人员当成自己的雇佣人员,使监理往往无法自己做主,丧失了监理本该有的公平性和独立性。

  1.2监理人员素质问题

  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的监理人员素质普遍不高,缺乏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使得对工程的全方位控制能力欠缺。一部分监理单位存在人才参差不齐的现象,造成了很多的项目质检需要依靠其他的技术手段才能完成,而不能借助经济和法律手段来进行全方面的监控,这将对监理工作造成很大的影响,也将影响监理工程的质量。

  1.3监理市场不规范

  监理制度在我国的发展时间目前仍然是较短的,缺乏实践经验,监理市场也不够规范,对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推行起到了一定的阻碍

  作用。我国目前的监理收费比较低,市场的竞争压力大,这使压价的情况时有发生。在施工现场,常常是除了总监之外,其他的人员都是在外聘请的监理人员,他们的素质相对比较低,最终导致了监理工作的不到位,工程的质量也很难得到保障。此外,也有的监理企业在招揽业务时完全不考虑自身的能力,或者在招揽到业务之后,再将业务转包给其他资历不足的单位,这种现象造成了监理程序的扰乱。

  1.4监理体系方面的问题

  监理工作的不规范、所制定的监理规划缺乏针对性等造成了现场的监理工作很难得到控制,而监理业务的范围小、竞争力低等情况又使得监理工作很难推行。此外,目前的工程监理企业普遍缺乏自主创新的能力,在管理上也缺乏创新意识。

  2加强工程监理的措施

  2.1建立完善的监管法规

  法律法规是保障工作规范的基础,要想提升工程监理的规范性,首先就要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让监理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能够做到有法可依。这就要求监理协会要进行广泛的社会研究调查,同时对监理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仔细的分析,以此作为基础来充分地认识到监理行业中的法律欠缺,最终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此外,作为地方的监理机构也应对监理单位的水平和监理行为等进行定期的考核,激励监理单位能够做得更好,同时对一些不合格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理。

  2.2对监理人员的素质加强培养

  监理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是直接的参与者,因此,一定要提升监理人员的个人素质和专业技能。监理企业应积极地组织监理人员参加各种相关的培训,保证监理人员都能够具有高的专业水准和监理水平。提升监理人员的专业配套能力与知识结构,这些都将对监理工作带来极大的帮助。此外,监理单位应重视起对监理人员的道德素质培养。通常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都需要接触各方的人员,在这当中存在着很大的诱惑,这就要求我们一定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道德素质培养,提升他们的道德素质,避免在工作中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这将有效地提升工程监理的质量。

  2.3完善监理市场

  要想建立完善的监理市场,首先应积极推行项目招标制度。在招标的过程中控制招标底价,禁止出现压价定标或标外交易的情况,并选择规模相当的监理单位中标,以此来保障日后的工程监理。此外,应对合同加强管理。在进行施工之前,应与监理单位签署《监理服务合同》,由双方来共同履行合同中的义务。

  2.4落实监理责任制

  在工程监理中,监理工作的不到位,最终还是源于监理制度的不健全,责任问责制没有落实。要想切实地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将监理工作中的总监身兼数职以及挂空名等问题有明确的规定。此外,应坚决杜绝工程项目中的业主、设计以及施工等人员的挂空名,而在工作中并未到位进行监理操作的现象。

  2.5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工作

  监理单位在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是十分重要的,同时也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工作中任何一点小的失误,都有可能造成质量或安全问题。这就要求监理人员在进行工作的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对每一项工作的监理都要做到仔细、认真。确保工程的质量良好,这将对整个工程监理的质量起到重要作用,同时也能提升监理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保证企业的未来发展。

  3结语

  我国的监理事业到目前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但其仍然处于发展阶段,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只要我们认真地对待在监理中所出现的问题,一定能够找到合适的方法将问题解决。工程的建设过程中,监理工作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都起着保障的作用,因此,一定要不断加强监理工作,促使监理质量得到提升,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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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谈当前工程建设中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摘要:近几年建筑重点工程建设发展很快,工程建设不断规范和质量进一步提高,但监理市场还不够规范,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及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与建筑建设的发展不相适应,因此,规范监理工作,对落实三级质量保证体系,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意义重大。

  关键词:工程建设;监理工作;问题

  引言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但是我国由于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较大差距,由于各方面的条件不成熟,我国的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出现了很多急需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工作中探索解决。

  一、当前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现状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建设监理到目前基本上只停留在施工阶段的质量和进度控制,而建筑行业服务的其它执业体系是:可行性研究和设计阶段咨询业务必须由具备工程咨询资质的企业完成;招标业务必须由具备招标代理资质的企业完成;造价审核、物料的询价业务必须由具备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完成。具备监理资质的企业事实上仅能从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关造价方面的监理工作是“造价控制”而非“投资控制”,即全过程投资控制要由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完成。在目前我国建筑市场并不规范的情况下,项目的进度实际上也是监理难以控制的,政府有关官员在不同场合的一些讲话都要求监理把好质量关,以至于部分建设主管部门和社会都认为监理的工作就是监督工程质量,监理的责任越来越重。

  二、当前工程建设中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工程监理对建设单位行为无规范

  建设单位行为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目标能否如期完成。建设单位方往往是出资方,因而相当一部分建设单位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对于大型的项目,有时建设单位还要自行组织一套人马来控制工程进度和投资,从而形成恶性循环,造成极为不良的后果。从理论上讲,监理工程师应该是建筑工程项目现场的唯一管理人员,建设单位委托了监理,就应由工程师去实施对建筑工程项目的监理与管理,建设单位的意见和一些决策也应通过监理工程师去实施,而建设单位真正要做的是如何做好对监理的管理,而非直接对建筑工程项目进行管理。这似乎是一个很容易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建筑工程项目中,由于对建设单位缺少规范,往往由此出现了许多问题。

  2、工程监理缺少高智能人才

  自从工程监理制度实施以来,对监理费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趋势,低价竞标更加压低了工程监理费的收取,有的项目工程监理费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过低的监理费对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具有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监理行业来。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从事这个行业,也由于监理企业无力常年聘用,他们多为临时工,有项目需要时被招聘过来,项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

  3、人们对监理地位和角色的认识存在误区

  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是自己花钱聘请的,监理人员应该完全按照业主的意愿和要求去开展工作,这显然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监理单位应该是一个独立的第三方,监理人员应该以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态度和方法处理各类问题,不得依附和偏袒任何一方。还有部分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就是检查工程质量,而对施工单位的其他工作和事情无权干涉,有人认为监理就是监工,应该整天呆在现场,把主要精力放在具体的施工操作上。而事实上,旁站监督和检查只是施工监理工作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和手段,而不是监理的全部工作,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参建各单位之间的关系协调。

  4、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

  目前,建设工程的监理人员综合素质还不够高,表现在监理人员自身的技术、管理知识不全面,监理人员的自身品德修养不够,监理人员的责任心不够等方面。有些监理人员缺乏必要的经济和法律知识,不能全方面地控制建设工程,只用技术手段进行房屋工程质量检查,没有综合运用经济、合同手段对建设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控制。有些监理人员的则利用手中的“职权”,在监理过程中,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还有的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对工程监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熟视无睹,轻易放过,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作自然没有发挥多大作用。

  三、提高工程建设监理管理水平的对策措施

  1、建立标准和工作规范

  各个企业都有自己的项目管理唯一标准和工作规范。项目管理不同于工程监理。它除了自身完成相应的专业服务外,还要担当起项目策划及在建筑工程全过程中负起组织协调等主导作用。因此项目管理企业应建立具有自己特色并且更为严谨的业务标准和工作规范。这些标准和规范应该和企业自身的内部基本管理制度结合起来,体现自己企业的文化和精神设计,这些标准和工作规范应该成为企业员工的业务手册,成为保证企业正常运作的另一重要资源。

  2、留住监理人才,提升其综合素质

  监理企业的竞争,其本质就是人才的竞争,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职业监理队伍,留住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二是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三是提高监理人员待遇。要求监理既要有专业知识,又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专业素质过硬又懂管理或经济,擅长英语的中青年加以重点培养,提高待遇,以使其全身心投入监理工作,为今后的市场竞争贮备优秀人才,增加企业竞争能力。守法、诚信、公正、科学,这一理论提出了监理行业的行为准则,监理企业不仅要提高人员业务素质,还要提高其政治素质,强化廉洁自律管理,使监理人员真正做到公正、独立地开展监理工作。

  3、拓宽知识领域,提升管理综合能力

  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必须会与业主、承包商、政府监管部门以及监理部内部进行交流沟通,同样一个问题,交流沟通的方式、方法不同,其结果肯定不一样。监理工程师在交流沟通中,应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原则;要以理服人;说话要注意策略,斟酌言辞,掌握分寸;要根据场合、对象的不同,调整方式和方法,心平气和地进行交流沟通;决不能以趾高气扬、目中无人的态度交流,这样不仅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激化矛盾伤和气。由于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将工程项目做好,因而,只要在交流沟通中采取适当的方式是能够达到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并解决问题的目的。

  4、努力开拓市场

  目前在我国的建筑市场上不可能将项目管理企业所承担的工作全部交给监理公司来完成,即使已经从监理公司转型过来的项目管理公司也不可能全部接手工程项目的全部管理。但是作为有实力的建筑监理公司承担这些,则是今后的发展方向。除上述应该建设的好的内涵部分外,还应加大对建设单位的宣传力度,主动开拓市场,主动向建设单位方介绍项目管理的全过程、管理的内容、意义,以及委托项目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的必要性,这些宣传和市场开拓,对政府投资或者是私人投资的建设单位方均要实施。使它们逐渐明白项目管理对一个建筑项目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结束语

  随着监理行业的不断发展,一些存在的问题会逐步解决,但是在当前的工程建设中,一定要解决存在的一些问题,继续深化对监理重要性的认识,提高监理的社会地位和工作地位,摆脱监理行业存在的困境,使建设监理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覃柳华,周琼芳.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世界华商经济年鉴·城乡建设版,2012年.

  [2]王辉.现阶段建筑工程中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年.

篇五: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建设监理在项目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摘要】

  工程建设监理在促进、保证工程质量的过程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但现阶段工程监理不到位,“名不符实”、难于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发展。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时,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平地维护项目法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

  监理

  监管

  问题

  分析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它建设工程合同等,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制目的在于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我国自1988年开始在建设领域实行了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这是工程建设领域的管理体制,由于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适应了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满足了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因此二十余年来这项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健康迅速地发展起来形成了一支素质较高规模较大的建设监理队伍。

  建设监理制度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建设项目管理专业化、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产物。建设监理的任务,是从组织和管理的角度采取科学的措施确保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目标、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合理地实现,为业主求得最佳投入产出。

  监理在促进、保证工程质量的作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阶段有些工程监理不到位,“名不符实”、难于充分发挥作用等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发展。本文从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在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出发,探讨问题的解决方法及对策。

  一、当前建设监理在施工现场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现场监理有时两头获利,监理除了按合同从业主支付的监理费中领取薪酬外,在施工现场,监理的食宿基本上由施工单位提供,有时还额外得到施工单位的一些补助。导致有些监理在现场发现施工方的偷工减料,材料以次充好的现象,现场监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是所谓的“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在建筑市场,造成现场监理这种行为的原因之一是监理公司给的报酬太低,有些现场监理是刚毕业的学生,更有甚者现场监理使用实习生充数,这些人实践经验少,对建筑法规不熟悉,对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没办法提出处理意见和方案,因此他们在现场没有说服力,没有威信。从而无法代表建设单位管理好在建工程,没能按要求履行职责。现场监理的失职行为给建设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第二,现场监理更换频率高。除了在该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能相对稳定在一个单位里执业外,其他监理人员的流动性很大,有的工程一个施工周期,会调换多个监理人员,不利于对工程全程跟踪管理,存在管理上的不连贯、脱节现象。从现场抽查的情况看,在监理一线工作的监理人员,多数工程是监理员。有的开发商,低价委托工程监理,监理公司象征性地委派几名监理人员到场监理,履行验收签字的义务,而实际对工程“监理”的是甲方组建的业务素质远强于监理项目机构人员的工程部的人员。

  第三,有的监理公司,名义上是外地“某某监理有限公司”,且资质都是甲级公司,但实际操作、运转的人员都是当地人士,一套班子多个牌子、“借鸡抱窝”的情况较多。挂靠有资质的监理公司的现象,除了上交一定的管理费,总公司不得不按规范要不派出一名监理总工程师在工地外,其他现场监理大部分都是随便找一些年轻的、没有多少实践经验的刚获得上岗证的从业人员。这些人员,整体业务水平普遍较低,现有从业人员大多专业单一,知识面窄,服务意识淡薄,综合素质有待加强。沟通协调能缺乏,对工地现场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组织施工单位作出现场处理和及时向业主单位反馈情况,给工程造成了安全隐患。

  第四,监理人员事中、事前控制的能力偏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监理旁站监督不到位,并且缺少主动性。等到施工现场分部验收或隐蔽工程验收时,才发现施工现场经常出现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的控制,现场监理人员经常会说在施工过程中他们已经发现,但施工队不肯整改等理由。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咎其责任主要应由施工方承担,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对监理发现的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如果施工单位不按规范作出整改,监理单位可以履行他们的权利,不同意组织验收和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第五,监理工作责任制未落实,总监一身多职,难以真正起到总监的作用。总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是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监理活动中的全权代表,是监理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实现监理项目的最高责任人,项目总监的作用不是一般专业监理工程师所能替代的。而由于目前我国监理行业中缺乏总监人才,部分监理企业让一个总监担任四五个甚至更多项目的总监,使总监难以发挥总监的作用,不能真正履行总监的职责,进而也影响到项目的监理效果。

  二、存在问题的解决办法

  其一,合理取费标准是规范监理的基础,它能为项目实际监理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制定合理的监理取费标准,制止不正当竞争。建筑产品是承包商生产出来的,监理业绩和信誉是靠规范操作建立起来的。监理操作的内容很多,当前特别要重视规范监理取费标准。市场竞争激烈,每一项工程都会有多家监理单位竞相投标,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有的单位为了达到承揽工程的目的,采用一些不规范不正当的手段来提高竞争力,排挤别人,当前最突出的方式是主动压低取费标准。这种行为,虽能揽到监理业务,但却给工程监理的实际操作留下隐患。只有确保监理公司正常利润的情况下,才能保障现场监理的工资的合理性,从而提高现场监理管理现场和监督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其二,在监理合同上明确约定:现场监理及总监代表更换幅度不能超过30%并报备业主同意和主管部门同意,对于频频更换现场监理和总监代表的违约行为合同中有相应的违约条款,主要以经济处罚为主,但这样做只能治标不治本,即使现场监理不更换,但他们业务能力,工作积极性没有,责任心差,有时业主单位对监理的不负责行为真的有点奈何不了他,这时,只能借助于政府监理管理部门的力量,如住建委、质监站等对监理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反映,由他们通过各种行政手段对他们进行约束,如对出现违规的监理单位不允许在当地参加投标,对总监负责项目超标的不给予审批等,从而进一步规范监理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的各种履职行为。其三,对挂靠现象严格杜绝,在招投标环节把关,在做招标文件时在有关条款中制定一些约束条件。

  建筑市场的准入制度,给各地企业的流动、竞争带来了广阔的空间。但是外来企业的名不副实的进入,不但不会促进竞争,反而会影响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在对外地企业的监管上,一是准入等级制度,重点要核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执业注册人员是否一致;二是强化对监理执业人员的管理。省、部级控制监理工程师的注册。市(县、市)建设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等应对监理上岗人员进行备案登记管理,规定在一个单位的最低执业期限、流动报备管理等,减少或避免过于频繁的流动,保持监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三是建立、健全连带责任制。公司领导对总监,总监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一般监理人员,不仅要负管理上的连带责任,而且要负技术上的连带责任,提高业主和施工方对监理单位的信任度。

  其四,对现场监理人员进场前进行严格把关,要求现场监理必须通晓建设法规,了解工程计价,熟悉现场施工,对相关的建筑材料检测规范、施工规范必须非常熟悉。鉴于监理工程师资格的特殊要求,对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助手)的资格认定,不单纯要考察其是否可以通过资格考试,还必须增加现场监理服务时间的考核要求,单位在培训和聘任监理工程师时,也要把现场服务时间、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等因素作为考核的软指标,使培训和聘任的监理工程师在业务上做到一专多能。

  其五,对于一名总监负责多个工程的情况,由于精力有限,对工地的管理不到位,对现场监理的工作检查力度不够,应根据国家及地方质量管理法规要求配备总监,一名总监同地只能负责不超过三个的工程项目。要求有关管理部门严格按规定来审核总监负责项目的数量关。对超过规定的项目拒绝审批。

  三、工程监理对在建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职责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

  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

  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项目监理机构应定期检查承包单位的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的技术状况。

  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监理单位是建筑市场的主体之一,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服务。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监理单位与项目法人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应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公平地维护项目法人的合法权益。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因过错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S].2000.

篇六: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分析

  随着建筑工程的快速发展,工程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施工中质量监理和控制显得更为重要,己成为当前工程项目中的核心和关键环节。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有效的保证工程的质量,需要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力度,不断强化和健全监理机制,从而使监理人员履行监理工作的职责,保证工程的质量。本文从现场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了简要分析,并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之后,根据笔者多年的从事监理工作方面,叙述了关于监理企业以后的发展趋势等建议。

  标签:工程监理问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理控制;解决对策

  1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1工程项目现场施工监理与国外先进水平存在的差距。我国的工程监理工作起步较晚,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养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与先进国家的工程监理水平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在监理工作上缺乏创新意识,由于我国各项监理机制的不完善,从而监理行业上缺乏竞争,从而导致我国的监理行业发展较慢。

  另外,长期以来我国在建筑行业当中,都存在养地方保护主义,这样就使市场处于分割状态,对于市场的健康发展是十分不利的一在我国的建筑监理行业当中,缺乏高素质的监理人才,特别是缺乏高素质能够按照国际通行项目进行监理的、熟悉监理软件,能对进度、质量、费用、材料和安全实现良好控制的复合型监理人才。

  1.2对物料的因素较难实现全面控制。施工工序活动质量控制过程中,投入物料的面廣量大,对物料的因素较难实现全面控制。实践工作中,监理工程师经常感到工业化的设备及批量产品质量离散性小,往往通过产品书面检验及试验测试产品质量即可得到评判及控制。但多数操作型工序所用地方材料,如砂、石、砖等的质量离散性较大,加之材料往往随时进场,如何实现对于材料的实时、全面、有效的控制也是一个困难的课题。

  1.3质量控制过程中产品难以全面检查,部分质量隐患易遗漏。质量监理是施工现场监理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由于现场施工操作型工序产品面广量大,采取全面检查是难以实现的,但采取抽检的方法,往往又导致了一些质量问题的遗漏怎样实现对于操作型工序产品成果的全面控制也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难点。

  2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的主要措施

  2.1抓好材料监理、进度计划的实施是施工现场监理的效益追求。

  严格把好材料关,在材料采购时要始终坚持质量求好不求差,价格求低不求高,严格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从而使施工现场监理有序进行,使工程项目产

  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2加强项目监理体系建设。

  项目施工监理要结合工程规模、特点和要求,确立施工项目的监理目标,建立满足项目监理需要的组织机构为实现既定目标,一要明确目标的责任主体,即谁对目标负责;二要明确目标主体的责、权、利;三要对目标责任主体进行检查;四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目标实现。具体来说,项目施工监理的首要条件,是一个精十、高效的项目领导班子,在项目经理的指挥下,分工明确,监理到位,加上企业监理体系提供的监督,最终实现项目的各项目标。

  2.3重视对施工人员的监理。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人是决定工程成败的关键所有的工程项目均是通过人将材料组织而建起来的一只有拥有一支富有创造力的、纪律严明的施工队伍,才能完成一项质量优良的工程。首先,要营造出一种荣辱与共的氛围,职责分明但不失亲和力,让所有的员工都感到自己是大家庭中的一员。其次,必须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权利明确,做到令出必行。最后,针对具体情沉适当采用经济手段,对人员监理将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2.4严格按照监理依据行使监理职责

  1)依据合同文木和相关工程文件、规范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理。监理工程人员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国家招标的有关法律条例等文件对工程进行监理,对于不认真履行合同的承包商,监理工程师将向房屋承建单位建议予以罚款、部分解除合同,对于违规严重的要求全部解除合同。

  2)依据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项目的验收。招标项目的设计图纸、国家的技术标准、国际通用规则等都是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监控的主要依据。对于达不到质量、完不成工期进度要求的项目,监理人员要勒令施工单位进行整顿或者停工。

  3)遵循和尊重承建单位的主观态度。监理人员在履行监理职责时具有独立的工作权利,但与承建单位之间也需要进行良好的沟通,从而对于双方有争执的问题进行充分的协调,在保证施工方利益的前提下,使承建单位的要求得以满足。

  3监理企业工作以后的发展趋势

  首先,需要做的就是人力加强市场宣传。政府以及行业协会都应当充分利用网络、杂志以及报刊媒体等来进行有效宣传,通过项目管理的成功案例来引导人们充分了解和认识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事实上,这样一种宣传工作本身也是具有科学’陛的,同样需要专门的结构配备专门的人员来进行,并要相应宣传专业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的显著优越性;其次,还需要不断进行市场培育。在这其中,行业协会一方面是起到了市场培育的作用,另一方面也能够激发业主的服

  务需求;另外,还应当支持市场的发展,在行业协会和政府内都应当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来对广人的咨询企业进行发展咨询,并相应出台可实施的发展战略。甚至对于一些有意向的公司还可以进行全过程的咨询服务,必要时候可提供多方面的帮助。

  3.1健全相关方面的政策与法规

  一方面要认识并明确项目管理工作当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性和地位。在我们国家,市场建设已经达到了完全开放并继续深化改革的地步,但是相关方面法律法规的配套并没有同步进行。到目前为止,行业内的最高法规《建筑法》当中也并没有项目管理方面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正是因为这样,在今后《建筑法》进行修改和优化时,就有必要完善项目管理和项目总承包相关方面的条款并明确其法律地位,这样才能够真正完善和保证项目管理本身的层次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还应当不断出台配套法规,这样一种目的和要求的实现就需要相关主管部门不断加人法规建设的力度,具体来说有三个部分:一是尽快修订和完善《建筑法》;二是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三是进一步研究招投标管理办法。

  3.2培育复合型人才

  对于工程监理企业而言,工程项目的管理就是其最终目的和发展目标。而监理企业本身又是高智力的知识密集型企业,在这样一种现实状况之下,我们完全可以认为工程监理企业的兴衰是山人才的知识结构和丰富程度所决定的,其竞争很人程度也是人才的竞争。与此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工程建设本身涉及到的学科也较多。因此在实际工作中,项目管理方面工作人员就不仅仅需要具有工程技术或者是工程经济方面的知识,而更应当更加强其知识结构的复合型和有效利用性。

  4结语

  目前在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内的竞争比较激烈,也存在着企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相应的法律体系建设也不完整。正是因为如此,在进行监理工作的过程当中就要切实立足于监理行业这一最为核心的目标,在增强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同时不断引进人才和开拓市场。基于此,来为企业管理发展方式探明道路,最终使其得以在市场当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l]廖霖.浅谈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与合理的工作方法[L].监理人才.2009.

  [2]丁士昭.建筑工程项目监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

  [3]张华辉.目前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应对措施[T]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08

篇七: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监理工作是一项在建筑工程中重要组成部分,同时,监理工作也是依附于工程但是相对独立的工作。监理工作的质量好坏从极大程度上能够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和质量问题,所以当前社会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理问题和监理施工管理是极为必要的。本文主要对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进行了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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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引言:

  当今时代是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时代,此时很多的全新的工艺和科技以及设备等不断的被用到建设活动之中,目前的建设活动的繁琐程度和过去的时候是存在非常大的差距的,同时因为参建者非常多,而且建设周期很长,安全管控活动中过去的管控体系受到很大的影响,目前监理工作者面对非常大的压力,此时,研究解决监理问题意义重大。

  一、工程监理的概述

  2013版的监理规范定义:“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根据此定义,工程监理单位作为工程建设的主体之一,它重点参与项目工程的施工阶段。同时,工程监理也是一项高智能的有偿技术性服务活动,工程监理方与工程项目法人之间是一种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而与项目的承建方则无合同关系。工程监理必须根据国家关于工程监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和相关的文件精神来展开。工程项目的前期阶段、招投标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保修阶段等,都可以委托监理来完成,但是着重还是施工阶段的监理。简单的说,施工阶段监理所完成的工作就是监理规范中定义的“三控、两管、一协调”。

  二、目前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监理市场监控力度不够

  目前,私自转包监理业务、私招乱雇监理方等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作用的发挥。另有一些企业虽然打着监理企业的名号,但是缺乏相关的从业资格,人员配置不足、岗位流动大,业务缺乏系统性和规划性,严重打击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得监理工作得不到贯彻落实。

  2、监理人员素质不高,责任感不强

  人员的素质提不上去,监理工作就无从开展,监理质量也得不到保证。许多

  监理企业的队伍良莠不齐,员工们的管理经验匮乏,专业能力有限,从而致使企业在实际工作中无法落实一些既定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控制措施,这是我国企业同国际先进同行差距较大的重要原因。另一方面,监理者的责任心不强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很多监理公司的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同时负责多个项目,致使他们对自己的权力义务界限模糊,很难将工作落到实处。工程项目甚至走形式主义,只是挂着监理人员名字,实际中根本无人开展监理工作。

  3、监理内容和授权范围受限于业主

  当下,不少业主未摆正监理工作的位置,仅赋予监理单位质量控制权,而不给予监理单位控制投资规划的权利。如果监理人员只有施工质量控制权,监理工作的开展将举步维艰。此时,承包商可以绕过监理方获取工程款,割断了工程款与施工质量之间的联系,导致监理人员失去了对施工企业的掌控力。只有获得投资把控权,监理人员才能用经济手段约束施工方,有效保证施工质量。实行局部监理的工程,进度控制往往零散混乱。一旦工程进度加快,资金周转期相应缩短,进度常处于失控状态,对企业的投资效益不利。合理的工程监理应从可行性探查、勘察规划、设计招标、设备采购、施工交付等多方面入手,实行全面控制。但现阶段,大部分监理工作仍集中在施工阶段。

  4、与工程监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这是当前的外部原因,也正是由于这一点,监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资源匮乏。为了促进我国监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还要进一步完善监理法,为监理单位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撑和法律依据;同时对监理企业的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机构存在较大空白,程度上会导致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

  三、加強建筑施工监理的对策

  1、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构建

  建立一套完善、切实可行的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具体涵盖了建筑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对事物发展变化情况以及对现场监理人员进行考核制度的管理,对制度进行惩罚的管理,业主的评价管理制度。及时的将所搜集的资料进行全面的整理,并将各个工作进行分类;要时刻以为业主负责,为施工单位良好服务的理念为主要,从而确保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制度的全面实施。

  2、加强监理委托程序和国家对监理收费的监管

  当前,应进一步加强监理委托程序和监理市场的规范化,这对于建设监理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所以,应尽快的将各方的市场行为进行规范。取消低价中标的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优选优秀的监理企业。政府监管部门要严格检查实施项目监理收费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对不按国家规定标准招标的项目对建设单位进行处罚。业主要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之间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注明各自所具有的权利、义务以及所承担的责任。监理部门必须进一步强化竣工备案制

  度,对于存在挂靠现象与转包的工程。一旦查出,将不进行验收备案。现阶段,由于我国的监理招收法规还不够规范,并且监理市场与监理招标存在着特殊性质,所以,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尽快制定关于建筑工程监理招标与投标实施办法,以确保监理招标的规范化。

  3、加强施工人员的技术监管

  要将整个施工工程的质量提高,监理人员就必须在施工的现场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特别是施工人员在技术方面的一些问题,要协调其进行整改,起到良好的指导作用。纠正技术人员的一些技术问题和错误,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准,最终保证施工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证施工的质量。而在现场的一些技术人员,如果做出错误的行为,就会导致整个工程受到影响,很有可能不能够按期的完成。如果发生这样的状况一定要及时地指出,将问题提出来,这样施工人员才能在后续的工作中注意,避免这类问题出现。在对现场的工作进行监理的过程中,加强其自身素质的培养,做好企业内部的管理,员工之间的监督和制约,不断提升员工的个人素质。

  4、加强施工材料和硬件设施的检查

  在施工的过程中,加强原材料进场的检查和验收,并对现场的机械设备进行严格的检查,看它们是否合格,只有这些设备和材料都合格了,才能够保证建筑工地的建设有着安全的基础,从根本上保证施工的质量。检查的过程是将问题暴露出来的过程,只有问题展现出来了,我们才能够针对这一系列的问题进行解决,及时整修,保证施工的稳定持续进行,防止后期问题的出现,从而达到最佳的效果。

  5、加强监理服务水平

  当前,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良好,所实行的监理取费办法与标准已无法满足现阶段的建设监理的实际需求。所以,应尽快改进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并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资质管理过程中,应将宏观调控监理队伍规模、监督管理市场行为作为主要手段,在企业资质审查年检中融入违法违规行为内容,这对于规范与制约企业行为具有重要的作用。凡是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必须严厉惩处,情节较严重的,应撤销资质证书。规范市场准入制度,不得使用资质过低的监理单位,以此避免素质低的监理单位通过压低监理费用来承揽业务的情况发生。

  四、结束语

  现在,我国的建筑业较之前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也仍然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不仅仅监理人员自身的素质需要提高,同时亦应更加完善监理制度,加强监理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工作的过程就是不断发现、改进和更新的过程。在日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应该对工程建设的过程加强监理,从而使得建筑行业走上更加健康的轨道。

  参考文献:

  [1]王怀胜.建设工程监理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

  [2]刘涓钰,刘特.浅谈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科协论坛(下半月),2009.

  [3]郑慧博.当前我国建设工程监理机构面临的问题与解决办法[J].辽宁建材,2010.

篇八: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监理中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摘要:监理工作是建筑施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理者在实施工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实际在目前的建筑项目中,实施监理出现了很多问题,对监理场地的规范性管理和建筑工程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为解决相关问题,监理公司需要主动改变监理思路,具体进行这方面工作的过程中要将质量以及进度和费用等统筹起来,以更为高效地推进监理工作,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监理者的职业素养,实践操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进行的继续教育培训也应有序推进,实现监理工作的规范性,这样最终所达到的建设效果才会更为理想。

  关键词:工程监理;常见问题;解决方法

  引言

  工程监理工作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现阶段,工程监理行业还是存在诸多不足,对应的法律法规待于完善,社会各界对于行业的支持和理解水平也在不断提升。与此同时,工程监理还需要强化自身建设,取得各个参建方的信赖,工程施工环节紧抓核心位置,关键工序,提升监理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水平。

  1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概述

  工程监理的现场规范管理包括确定监理部门的人员数目、职业分工、岗位、责任,确定监理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工作准则和各种管理事件的作业过程,构成统一、规范以及比较稳定的场地监理工作管理系统。规范管理工程监理部门的每个监理活动,全方位跟踪和控制监理活动,保证企业管理效益,提升监理工程的管理水准。场地监理部门的规范化监管具有机制化规则、标准形式流程和信息化方法等特点。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会直接影响建筑的功能和价值,所以现场监理工作对建筑质量至关重要。

  2工程监理中常见问题

  2.1工程计量比较混乱

  投资方面未能精细、严谨地予以控制工程计量程序模糊以及责任不分的情况比较突出,加之审核和现场控制严重不符,进而也就使得计量工作无法顺利地予以实施。另外,计量混乱的影响之下,多报以及瞒报等不良行为也就随之出现,从而给整个工程的正常推进造成了极为严重的不良影响。

  2.2监理的制度建设有待完善

  当前大多数的监理机构都存在着多而不专以及实效性较差的问题,且执行方面效力较低。尤其是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并不能对其进行精细严格的审定,更为严重的是,某些核心部分往往精确性较低,进而使得方案的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难以规范化推进。对于工程来说,通常施工难度以及涉及到的内容等都比较大,因而对于施工方案的审核务必要由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具体负责,这样相应的工作开展才会更有保障。

  2.3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普遍较低

  要想监理工作稳定、高效地实施,就应保证相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达到既定的要求,这样监理的质量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但是在实际中,由于资金以及监理中标费率等因素的影响,对于专业技术很难有充分的保障。而在监理要求不断提升的基础条件下,专业人才的储备量有着很大的不足,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还未达到既定的标准。

  2.4监理行为过程的规范程度不足

  监理工作开展环节欠缺规范性,但凡是项目涉及到的阶段均需要监理组织的高效参与,设计监理工作有条不紊的高效率推进,为招投标工作保驾护航。全方位了解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如此一来才能够更好地把握好施工进度,保障施工安全,提升施工质量,控制好施工成本。而具体工作进行的时候,不少监理者没有全程参与,单纯的关注施工过程,而对其他环节的参与不关注,尤其是前期阶段该现象更突出。这样做带来的后果是监理人员根本不能全方位掌握工程设计实际,对应的准备工作也开展不及时,监理工作人员在施工环节才展开工程监理,无法熟悉建设情况,无法有效把握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水平。

  3工程监理中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法

  3.1信息化技术提升监理水平

  面对工程监理行业存在的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低的问题,监理公司需要明确信息化技术特点以及工程监理行业对信息化技术的需求,将信息化技术充分应用在工程监理的管理中,更正对信息化技术认识上的误区。扩宽信息化应用范围,掌握信息化技术设备的使用,适应和熟悉各种信息化技术软件平台,将工程监理的多种信息,存储至信息平台中,扩大工程监理范围,避免纸质信息存在的信息丢失、填写错误等问题,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和工程监理效率。此外,监理公司若想避免信息外泄的同时,却又希望工程信息可以在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可以根据公司自身情况,构建信息化管理平台,将信息化技术引入到公司的全面管理中,让企业达到最大的整合,有效提升公司的竞争力。

  3.2明确监理工作职责

  从事工程监理工作,就必须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坚决履行工作职责。因此,监理公司应对公司职工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明确告诉员工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和职责,提高工程监理工作人员素质和职业道德,增强职工对问题的处理能力。设计有效的考核措施,不让员工在公司养老,在工程监理的过程中,需要做到心中有数,让工程高效率完工,为公司打下监理的品牌口碑。面对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监理人员需要认清监理、建筑工程和买方之间的关系,明确三方之间不属于对立关系,而是相互监督、促进的良好发展关系,从而选择正确的协调手段,改善三方之间存在的矛盾,减少工程监理过程中,存在的阻挠,保障工程质量,树立公司口碑。

  3.3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督管理

  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相关的监理人员需要对施工图纸以及设计团队进行仔细核查,高度重视施工图纸中的每个细节规划,并注重对施工设计团队的实力和资质进行审查,从根本上保证施工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工程监理还应该根据监理部门相关的规定进行施工技术、施工方式等多项内容的监督和核查,并在核查完毕后签字确认,为了实现工程的顺利进行,工程监理还应该对施工设计工具、施工

  现场的各项测量数据等进行准确的审核,确保施工图纸与施工现场完全符合后才能继续施工,提升各项施工准备材料数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工程监理在施工准备阶段发现不合理或是存在问题的地方,应该及时指出,并上报给相关的施工部门进行整改,为后续正式的施工提供基础。

  3.4健全监理人员专业技能培训

  工程的质量高低取决于监理单位对整个项目的专业判断,因此监理单位应该对自由人员专业水平有充足认识。不同的建筑施工,对安全管理和质量监管有不同的要求,对监理人员专业要求也不一样。监理单位在接手项目监理工作后,应该准确判断所需的专业水准,依据项目要求委派合适的人员参与。监理单位应鼓励员工不断提升素质,并不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考核。也要去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要持证工作,对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人员坚决不用。

  结语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不仅要确保工程建设过程的效率,而且还要确保住房的质量,加强对建设过程的监理人员的责任。确保监理人员使用他们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来加大监理力度,以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

  参考文献

  [1]席波.对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若干问题探索[J].工程与建设,2020,34(2):188-189.

  [2]郭甲佳.建设工程监理的作用及优化措施探讨[J].工程技术研究,2020,5(23):136-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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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孙青峰.建筑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研究[J].居舍,2020(33):137-138.

  [5]李来胜.现阶段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监理管理工作的分析与探究[J].居舍,2021(12):130-131.

篇九: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成本、进度等多方面的管理效果从很大程度上受到监理工作质量的影响,可以说,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效果会由于监理工作的不足严重降低。为此,工作人员要加强监管施工过程,做好监理制度的合理构建,加强建设专业的监理队伍,做好各项细节的管控,切实发挥出建筑工程监理效果。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作;问题;对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在现代社会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建筑工程不仅关乎人们的日常生活,而且关系着人们的生命安全,因此建筑工程质量十分重要。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工程监理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方面,对建筑工程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能够确保建筑工程按期完成。另一方面,做好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能够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工程监理与建筑工程技术相互影响,选择有效的项目监理技术可以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目标和经济目标顺利实现。因此,企业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除了选择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设备之外,还应该遵循科学的工程监理原则,确保建筑项目高质量完成。

  1建筑工程施工监理中存在的问题

  1.1缺乏完备的监理制度

  监理制度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没有合理设置监理岗位,监理人员对自身的工作职责不明确,没有有效监督管理建筑工程项目建设,没有充分发挥监理的价值。第二,没有明确划分监理任务,导致监理人员没有认识和了解自身职责范围,责任意识也存在严重不足。第三,监理依据不足,监理人员无法落实自身的工作,无法达到理想的监理效果,同时制约了建筑工程整体质量的优化。

  1.2监理人员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不足

  部分建筑企业对于施工监理缺少足够的认知,认为施工监理工作可有可无,在招标阶段通常将报价作为中标依据。由于监理单位获取的实际经济效益相对较低,只能通过降低单位招聘标准等方法进行监理人员招聘,派遣部分学历相对较低、专业水平相对较差的工作人员到施工场地进行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自身专业能力较差、缺乏足够监理经验等问题,只能使用一些基础的监理技术进行施工质量监管控制,面对复杂多变的施工问题难以有效解决,进而导致施工监理质量较差。同时,监理人员在工作中只是注重监理工作,并没有与施工单位之间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难以加强建筑企业对于施工监理的认同感和认知度,进而导致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形成恶性循环,施工监理在实际应用中难以有效发挥自身积极作用。

  1.3监理服务质量不高

  施工监理制度虽然在建筑行业得到广泛应用与长足发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的施工监理质量却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大多数工程监理质量相对不高。监理单位在实际工作中主要负责对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而对项目其他方面了解程度不够,同时由于施工监理制度尚未健全完善,监理工作往往依靠过去的成功经验或由监理单位自行摸索,进而导致整个监理行业缺乏统一的行为规范,不同监理单位与监理项目的监理服务质量差距较大。部分监理单位为保障企业经济效益,通过低薪聘请专业能力相对较差的人员进行工作,却忽略了建筑企业对自身监理工作的满意度与口碑评价,会严重影响到监理单位的市场竞争能力,不利于监理单位的长远健康发展。

  2施工监理的优化对策

  2.1建立完善的监理制

  监理的工作方法和管理制度应当随着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的改进和施工方式的调整进一步优化创新。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应当保证监理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在监理制度制定中,要充分考虑工程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方面的内容。比如在开展安全监理过程中需要从识别、评价、防控几个方面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危险源的判别和控制。在监理制度完善过程中需要注意解决不同类型的

  问题,严格遵守施工规范。监理人员要避免建筑施工质量出现严重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如果发现了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按照规范进行停工、返工等处置。监理单位还可以和政府监管部门加强沟通,保证共同高效地监督施工过程,通过严格的监管机制减少质量安全方面的缺陷。

  2.2全面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项目工程质量好坏很大程度依赖于监理人员的把控,监理人员的能力在这个过程中便显得格外重要。所以,应定期开展监理人员交流研讨会,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培训,完善绩效考核制度。(1)要严格筛选人员,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是审查的重点,坚决不能放宽选拔标准与政策,同时,要加强对现有在职人员的培训。(2)从基础工作着手,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相应培训计划,使员工的专业能力不断提升,在员工激励方面也要给予政策。(3)有考核才会有提升,在工作中定期组织专业考试,工作人员可以在考试中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不断完善和提升,从而提高整个监理队伍的综合素质。

  2.3加强施工监督和监理单位资质管理

  监理单位要保证监督标准详细、全面,保证能够涵盖建筑工程所有内容。在完善的监理标准指导下,监理人员可以更好地开展监督工作。比如监理人员在安全监督时能够按照既定流程有序地监督检查施工人员的资质、特殊设备的使用情况。通过规范化管理能够全方位地监督建筑工程各个施工步骤,能够将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出来,并且做好安全事故的预防,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2.4明确监理工作定位

  建筑行业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下得到了越来越好的发展,尤其是我国近些年加大了城镇化建设进程,建筑工程项目的类型不断增多,建筑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促使对施工技术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同时各种新型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开始应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想要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一步提高,监理人员就要将自身的定位、工作职能充分明确,将自己的监理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将监理工作内容高效落实,加强施工流程和现场施工技术规范管理,切实为建筑建设质量提供保障。监理人员要注意做好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警示,保证安全责任制

  度的高效落实,合理建设并完善责任体系,在实际生产中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切实保证安全顺利地完成施工作业。具体来讲,在准备阶段施工企业需要做好安全责任管理体系的构建,通常主要责任人为项目经理,责任人为副经理,技术责任人为总工程师,主要监督责任人为安全总监。在岗位履职清单构建完成后需要做好各个岗位安全责任的规定,做好安全管理的强化监控。建筑施工企业各个层级要做好安全总监岗位的增设,加强任职人员安全意识的培养,提高管理者的专业管理能力,并且定期考核。其次监理人员需要对建筑建设不同阶段的具体工作内容加强了解,站在甲方的角度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客观公正地监督评定施工质量。最后,相关管理部门还要做好监理工作内容和行为的规范管理,做好监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合理定位监理工作内容,甲方也要给予监理人员足够的信任和权利,保证监理人员能够高效地从事监理工作。同时,相关政府部门还要定期抽查和监督建筑工程建设效果,通过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施工技术水平,提高现场管理效果。

  3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监理是建筑工程进度管理和质量管理的关键。针对建筑工程,合适的监理不仅能够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而且能够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因此,在建筑工程中需要构建监理体系并充分发挥监理作用,促进建筑行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石磊.建筑工程施工中工程监理的作用及质量控制管理[J].大众标准化,2020(24):14-15.

  [2]吴东.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质量控制的方法及措施[J].产业科技创新,2020(30):51-52.

篇十: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1:委托监理合同中监理工作的服务内容和工作范围阐述不详或者表达不准确,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其它问题,易引发争议或承担不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改进措施:

  委托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中,要将监理的工作范围(包括范畴边界与过程时段等)阐述清楚。服务内容可按合同管理方面、质量控制方面、进度控制方面、造价控制方面和监理工作的扩展内容详细阐述;或按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的监理工作阐述。万一在监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其他争议的问题就较容易分清监理单位是否应对此负责任。

  存在问题

  监理取费在我省内各地区(市)仍有很大的差距。在苏南,政府项目一般能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80%支付监理费,而苏北某些地区政府项目的监理费仅是苏南地区支付标准的一半。住宅工程的监理取费水平即使在苏南地区也有很大差异,高的可达20-30元/㎡,低的不足10元/㎡,甚至还有每平方米监理费只收4、5元的。而某些国内著名的房地产开发商的住宅小区的监理费也只有10元/㎡上下。

  改进措施:

  省厅苏建工[2007]16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实际监理取费低于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按未低于规定收费标准的80%、60-80%、低于60%的分别记C、B、A类不良记录。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向建设单位宣传国家的监理收费管理规定和价格法;另一方面要推动行业自律工作,尤其是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应该带头拒绝以牺牲监理服务质量的价格竞争,树立按企业资质的高低、规模大小寻找适合自身的目标市场,通过一定的差异化经营和坚持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来获得客户与市场的认可,并逐步建立监理咨询服务报酬应质价相符的理念。

  存在问题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以下一种或几种不到位情况:(1)总监理工程师不到位;(2)总监理工程师在跨区市的项目上任职;(3)同一个项目一年内数次变更总监理工程师且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或“先斩后奏”。

  改进措施:总监理工程师的各种不良行为,企业与个人都将记入B类和C类不良行为记录,而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诚信度,留下失信记录,给企业和个人带来负面影响,甚至会影响企业的业务承揽和对投标的不利。为此,企业要从持续经营的需要出发,引进和培养与企业规模数量相匹配的国家和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努力弥补现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数量上的不足,积极培养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为提高中标率创造条件。同时,企业要加强投标管理和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合理分配、适当安排总监工作,保持从业队伍的基本稳定,尽可能减少总监人选的变更。

  存在问题(1)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总监代表的内容含糊不清;(2)或总监代表尚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资格)。

  改进措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并应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同意。授权范围不得超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3.2.4条文的规定,且只有当总监理工程师不在项目现场时行使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的职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省监理工程师(按工程规模的要求)。工程师职称的监理员或非注册在本公司的监理工程师均不可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可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

  存在问题(1)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中配置的人员数量偏少,尤其是持国家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数量和专业配置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情况较多,如监理机构中未配齐电气、-1-

  给排水、暖通等安装类监理工程师,导致越权签证和服务质量低下;(2)报建人员与现场实际工作人员名单不符,变更无记录、难追溯。

  改进措施:监理企业要自觉遵守“在任何时候,维护职业的尊严、名誉和荣誉”,“仅在有能力从事服务时才进行”的准则。一般企业安装类监理工程师都偏少,一人可同时兼职规模不大的几个工程。为保证安装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工作需要,可在监理机构配置安装专业的监理员,承担日常的旁站、巡视、检查等监理工作,在关键工序施工和签证时由兼职的监理工程师来把关。另外,要注意招聘和培养安装类监理工程师,监理机构内部职责分工明确。建设工程、尤其是大型工程的施工周期一般较长,监理机构中人员的变更往往很难避免,除了要更科学合理地安排人员进退场计划外,人员变更时,应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做好记录。

  存在问题工程中标、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随意大幅度更改监理机构组成人员。

  改进措施:

  监理企业要强化诚信观念,承接业务时相关部门(经营部和监理部或工程部)要沟通协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旦委派,应尽可能减少变更。企业要制定中、长期人力资源建设规模。

  存在问题

  现场未配备必要的图集、标准、验收规范、检测设备和测量仪器,或向施工方借用、或自始至终未使用检测仪器和设备。不少监理机构连简易检测包和长钢卷尺都未配。检测器具的计量检定证书不全,或证书过期,领用归还无记录

  改进措施:每个项目监理机构均应配备必要的图集、标准、规范和简易检测包、30m及以上的钢卷尺。其他测量仪器和检测器具应随时向公司借用,并建立借用台账(含:使用日期、器具名称和编号、检测部位、使用人借用和归回日期等)。若更细的话,可在工序报验单和测量报验单的复测记录中登记检测器具的名称和编号。工程中使用过的计量器具均应有检定证书;若是跨(计量)年度的工程,应将计量器具使用期的计量检定证书备齐。

  存在问题监理机构无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检查时才临时向建设单位“借”用。

  改进措施:全面掌握工程信息是监理机构完成“三控二管一协调”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在施工准备阶段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详尽的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如:施工许可证、岩土工程勘测报告及审查意见书、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抗震审查、消防审核意见书等,以全面、详尽、充分了解所监工程的背景情况和变化沿革,更好地理解客户要求和设计意图,减少疏忽遗漏的几率,特别是可以更好地防止工程建设中出现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强制性条文与标准的情况出现。

  存在问题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无会议纪要,或纪要不全、不详。大多数情况下无独立的设计交底记录或纪要,一般情况下则是图纸会审记录同时替代了设计交底纪要;对于设计交底不清或待定的问题,无后续处理记录,无法寻溯,没有形成闭合。

  改进措施:常规的程序是:先组织监理机构及施工单位审阅图纸,汇总意见;再组织设计交底,均应有书面的会审和交底纪要。现往往因工期紧迫,常将上述两项工作(程序)合并在一起同时完成,在随后的会议纪要整理成文时,应针对侧重分别记述整理,除了交底和会审记录外,特别是某些属于设计交底的内容,往往无法在设计文件中明晰表述,或者仅作为一种提醒或预告,更应在纪要中反映。此外,还应有与会人员名单和签到,必要时,还应该有过程描述。交底与会审记录中,凡当场为定夺的问题均应有答复期限和后续处理的记载。

  存在问题

  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和工期有变化时,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变更工程价款(进度)报告或变更工程量的工程计量报审表后,未及时回复(确认或否决)和予以计量。而是将报告转送给建设单位或审计单位,不置可否。

  改进措施: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8.工程变更和26.工程量确认”中的规定处置(除非专用条款或协议另有约定)。按规定不及时予以回复,无正当理由不确认,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价款已被确认。工程量计量是自收到施工单位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施工单位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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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监理工程师无权或其他原因不能予以确认审批,则可在时限内找个“资料不全”或“依据不充分”等理由,请其补充后重新申报,拖延一至二个时限周期,以争取建设单位或审计单位给出实质性意见予以处理。或请建设单位明确此事项不属委托监理工作内容。绝不可对施工单位的报审随意拖延、甚至不了了之。

  存在问题《监理规划》普遍存在针对性不够、无操作性,极少项目中有注明第二版、第三版的《监理规划》或《监理规划》增补内容,缺少时效性。如:工程概况描述不清楚,监理结构有组织结构框图无人员名单,职责分工与监理工作程序交代不清楚;写了不少施工工艺与规范中的内容,但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未写或没具体写。多数项目的监理规划只要换掉项目名称、人员名单等少量内容可放到任何项目上去,缺少“个性”,监理企业审批把关不严,流于形式。

  改进措施:《监理规划》的编写时间是在签订监理合同后,工程准备阶段初期,此时掌握的工程信息尚不全面,编写的内容可以稍许“宏观”些,但其内容应有针对性,应当基本上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方法及措施具体而有效、工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清楚,对监理实施工作有指导作用,操作性强。更详细的内容可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通过编写监理实施细则来实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宜作必要调整,并按原报审程序经批准后报建设单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等也应该是《监理规划》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容,且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书面记录。此可作为有关管理部门检查工程时,检查监理人员是否到位的依据。

  存在问题《监理实施细则》细则不细,抄施工工艺、技术规范的内容,忽略了监理自身的工作特点,应采取的方法和应采取的措施;对某些技术规范认知度不够,知识面欠广欠深,致使某些关键工序监管失度,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漏编该部分的《监理实施细则》。

  改进措施:对于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项目中具有一定难度的复杂工序、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亦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以便更周密地、更针对性地对工程建设实施控制。一般凡要编写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宜要求施工单位先编写施工方案,然后可有针对性地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专业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控制目标和控制要点、工序的关键和特殊性、以及监理工作方法、控制措施等。监理人员要不断学习新规范、接受新技术,掌握本专业范畴内的常用标准,关注技术的进步与规范的更替,及时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工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及时找到有关资料去了解、研究、掌握它。培养虚心好学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同行的磋商交流。

  存在问题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内审程序不符,监理未识别。如:无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只有分公司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签字,甚至还有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在先,施工单位内审在后的现象。

  改进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签字,再由施工单位(注: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向监理机构报审。外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委托授权书在此环节一律无效,因这一环节是技术审核,涉及技术资格问题,而不是一般的权力委托。在审核这一环节时,应注意核查该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以及其中的变更记录,核对相关签字人资格的有效性。

  存在问题对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的审核,监理的审核意见不明确,模棱两可;审核不细致,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牛头不对马嘴的内容、无针对性的内容、甚至用于其他项目的“无中生有”的内容,也用“严格按此施工组织设计实施”一句话搪塞过去;审核时间超时限。

  改进措施:首先,对于施工单位呈报的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审核意见如同意或不同意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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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明确,即使同意该施工组织设计的,宜写几句评语,将审查的痕迹留下来,并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某些欠缺也可以提出整改的要求。如不同意该施工组织设计的,应写出1、2、3等不同意的理由(该施工组织设计中不符要求的内容),并限时整改,作再次报审(再次报审时应注明为第几次)。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在预定得到的开工日期前7日提出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并在不影响正常开工的前提下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工作(应为可能需重复报审留出时间)

  存在问题(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有一定难度的复杂工序施工单位未报送专项施工方案,监理未识别;(2)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而未组织专家对其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3)参建单位的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论证会,监理未识别;(4)专家论证后,施工单位未按专家意见优化原方案,仅将论证报告连同原施工方案向监理报审,监理未识别;(5)甚至个别工程项目中,监理审核通过在前,施工单位报审在后,最后才是专家论证报告,监理未识别;(6)大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均为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改进措施: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时就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有一定难度的复杂工序的监理方法及措施。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同步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应强调施工前必须有方案,方案的报审必须提前或事先,且应有一定的提前量。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论证会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依次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在监理过程中,针对施工单位在某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时存在质量通病的现象,亦可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该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批通过后再施工。

  存在问题(1)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核不到位;(2)对项目部的组织机构设置、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等能否适应项目施工管理的需要未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备案,未严格执行;(3)项目经理不到位、专职安全员缺额没识别,甚至在工地例会的会议纪要签到栏中帮项目经理补签名。

  改进措施: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报审,应有项目部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件、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监理机构不能仅仅收下这些文件资料就了事,而是要对此进行审查,审查其能否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以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发现项目经理不到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通过工地例会,并在会议纪要中明确记录),要求项目经理限时到位,项目经理仍不到位,再发一次、两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会议纪要),最后写份“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将项目经理不到位的事实记录下来,抄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处置,切不可帮施工单位“隐瞒”项目经理不到位的事实,届时工程不能顺利进行或发生事故,项目经理或专业管理人员不到位是主要原因之一,监理如果不识别将承担连带责任。专职安全员的到位人数,须按住建部建质(2008)91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经常遇到施工单位仅报几张“C”类证复印件,或服务(工作)单位是其他企业,监理机构要予以识别,督促其及时整改。工程中的特种作业内容常随着工程进展一直在变换,特种作业人员也一直有进有出,监理机构对工程中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是采取备案制,凡进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应报监理机构备案,监理人员应注意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并作好记录,这项工作是动态的,不能停留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一批资格证复印件就“万事大吉”。

  存在问题大部分工程项目的开工审核不符要求,监理人员对准许开工的条件不清楚。

  改进措施:开工条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测量控制点(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首道工序的准备工作、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均已报审通过;施工许可证已领取;施工现场的场地、道路、水电、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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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施工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已获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且按计划提供齐全;施工人员已按计划到场。

  存在问题无施工许可证,监理采取以下错误的处置办法:(1)同意开工;(2)暂不签署审核意见,待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再批同意开工;(3)审核意见:“不同意开工,但所有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改进措施:无施工许可证开工是违反《建筑法》的行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将受到处罚,监理同意开工将作为不良行为被记录。超出申请开工日期不予回复审核意见的,将视为同意开工。即使在审核意见栏写明“不同意开工,但监理工作正常进行”,此意见存在逻辑矛盾,属“鸵鸟现象”。遇到在无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强行要求开工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在不影响与建设单位关系条件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公司领导先与建设单位沟通,宣传建筑法和建设部91号令,并说明:a.监理不能批“同意开工”意见的苦衷,有不良行为记录将影响企业生存和个人执业;b.如项目被主管部门查处,即使有监理的“同意开工”也不会免除或减轻对建设单位的处罚;c.口头承诺:即使你们一定要开工,监理除了“不同意开工”外,其余所有监理工作照做,不影响正常施工和进度。(2)在开工当天,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一份《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将开工实施记录下来,并希望建设单位尽快办理施工许可证,注明:如施工单位继续施工的话,则工期从这一天开始计算。《备忘录》发送建设单位、抄送施工单位。或者,在签署委托监理合同时,在专用条款中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注明: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开工条件,开工审批由建设单位负责。

  存在问题开工条件的审批与开工审核日期不符时间逻辑。

  改进措施:同意开工的审核日期必须在开工条件的审批之后。造成不符时间逻辑的原因:一是,由于无施工许可证违法开工造成,前段审核工作可按《18项》所述处置;开工后,待施工许可证领到了,若施工单位又报一份开工报审表申请施工,监理毋须再作同意与否,注明:“本工程已于*月*日开工,详见**号《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即可。二是开工在前,施工组织设计或其他开工条件审批在后造成的。一般情况这是不允许的,属监理机构的失误。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工程,施工单位一时无法从建设单位处取得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所需的工程信息,但工期较紧须尽快开工,总监理工程师可视具体情况比准施工单位分批或暂缓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的申请,但每道工序在开工前其施工方案必须获得审核批准。

  存在问题分包工程未办理开工报审,监理未识别。

  改进措施:分包工程开工须办理开工报审,以此设立一个”门槛“,以便监理机构对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进驻项目部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和备案程序与方法等,除一些零星小分包工程外,基本上可参照对总包单位的审核与备案程序。

  存在问题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未参加会议、项目经理未参加会议的情况较多。

  改进措施: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之一是:应由建设单位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专业、职务分工。因此,监理机构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均应参加。尽管在施工准备阶段有的监理人员按进退场计划尚未进场,但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尽可能参加。项目经理不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预示他将不会到位,总监理工程师应警觉,应立即提出项目经理必须到位的要求,并请建设单位予以督促。

  存在问题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项目经理基本没参加,议决的事项未落实,问题处理不闭合。

  改进措施:尽管经建设单位同意,一位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同时担任3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但鉴于工地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关系、解决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的例行工作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努力创造条件或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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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坚持参加并主持工地例会,否则,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到位情况将受到质疑。项目经理很少参加或基本不参加工地例会,即识别为不到位,监理应采取如下“第14项”所述的措施,督促其到位。项目监理机构在召开工地例会前,应事先做好准备,了解上次会议议决事项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做好会前准备。会议中要检查上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检查未完成事项及其原因;协调确定下一阶段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必须落实的事项,并在会议纪要中简明扼要地列出决议事项的工作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存在问题测量放线成果审查存在:1)对测量控制点监理人未进行独立复核、部分存在未审查建筑物及场地的原始控制基准点;

  2)监理人未配备满足工程各阶段测量精度的相应测量仪器,相应复测记录中无使用仪器情况说明;

  3)监理的测量复核资料仅在承包人申报的测量记录上简单地签署“符合要求”等通用意见;

  4)未按规定审核承包人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的合格证及检定证书,或者检定证书当时有效但现在已经过期而没有识别。

  改进措施: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规定,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测量及检测仪器,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必要的内业与外业检查: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对于规模较大的群体工程、单体高度较高、工程平、立面变化较大、对测量精度要求较高的工程,监理机构应配备较专业的测量管理人员,开工前认真审核承包人的测量方案,并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理测量实施细则,从校核原始控制桩及基准水准点开始,独立地做好对承包人报送的各阶段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

  若要求每个工程都配备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于监理企业而言肯定有困难,但每个监理企业配备一至几名专业测量工程师来专职或辅助各在监项目的复测与检验则是必要的。

  存在问题特殊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存在:1)对特殊机械设备未按省厅第四版表中A3.4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进行进场和使用分开报验;

  2)未严格按部令166号文件的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进行审核;

  3)吊塔、施工电梯等按规定应进行检测合格、并经承包人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才能使用的,现场仅以检测单位的检测证书为准;

  4)检测验收报告中,对设备基础方案的审核缺失或不全面;

  5)对群塔施工未提出监理的审查意见;

  6)对于如桩工机械、预应力千斤顶、油压表、锚夹具等的特殊机械的审验批准常有漏查。

  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原建设部166号文件、省厅第四版表A3.4及各地主管部门对大型起重机械的管理要求,监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及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和检测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参加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会;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5)查验与备留设备专业检测单位检测报告、复试报告、合格证;

  6)监督检查设备操作、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的贯彻情况;

  7)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对安装和使用单位拒不整改或继续使用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要求建设单位督促安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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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与使用单位整改或停止使用,如仍不听从的,应请建设单位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报告(如情况严重,监理单位应直接向安监部门报告)。尽管原建设部166号文件中对监理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中履行的安全职责侧重于程序性的审查和检查,但是我们监理人还是要加强对相关机械设备性能方面知识的了解和熟悉,尽可能多地掌握相关知识,减少现场大型机械设备使用方面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加强现场的巡视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制止现场操作中的不规范行为,防患于未然。施工过程中起重设备的提升或检验报告有效期满,均应重新检测并报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另外,对于特殊机械的理解不应该局限于起重与垂直运输机械,应该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将其他的特殊机械和设备(如打桩机械等)纳入报验审批范围。对于规范性文件未规定必须由检测单位检测的设备就位后,应由设备使用单位、总包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向监理机构报验。

  存在问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核验存在:1)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如:水泥、钢筋、钢结构、预制桩、幕墙、门窗、水电安装、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需要复试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现场未严格遵照执行,部分材料复试结果尚未明确,监理就同意使用;2)对进场材料未监理监理监督台账,或虽有台账,但台账内容部齐全、记录不完整,有些内容无法对应追溯,如某批钢筋进场验收在监理日记、材料台账及材料报验的日期不能对应;3)材料或半成品的抽样复试数量与工程实际用量不能匹配。

  改进措施:监理人应该根据规定对工程上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验收,并建立材料进场验收台账,同时应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应材料检测规范的要求做好对进场材料的抽样复试工作。完善材料验收使用制度,严格建立材料未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不能用于工程的规定,把好工程材料关。加强工程的计量工作,对工程上使用的主要材料用量要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保证经监理人抽样复试的材料要具有代表性,避免少算、漏算。

  开工审查时要求承包人对砼、砂浆试块和钢筋连接试件要提前做好试块的制作计划、建立相应的台账,在实际施工中加以核对。监理机构要对现场试验室或标养室进行考核,对交通等工程要求监理机构在现场同步设置试验室的,亦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于未经监理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离现场,并作好监理记录。严禁不合格的和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

  存在问题工序验收存在:1)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未建立划分计划,大多数工程并没有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或检验批的划分过于简单、粗略,流于形式,不能起到指导施工验收的作用。2)工序的验收与检验批的划分没有对应关系,工程资料不能反映检验批的内容。对承包认报验的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记录中存在明显错误、或对项目描述不完整的,或明显的弄虚作假的部分,监理人未能识别。3)无独立的监理人对检验批验收的抽查记录。

  4)主体验收时,砼子分部的实体同条件养护与标准养护试块强度未作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未作检测(或未见检测记录与报告)。建筑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节能等专业分部质量控制相关资料内容不全。5)当桩基工程未纳入土建总承包施工时,往往未把桩基子分部纳入基础分部验收。桩基子分部、基础分部验收报告中勘察单位未有验收签字记录。

  6)涉及有地下室的单位工程的基础分部验收资料不及时、不合理,个别主体工程已验收、但基础工程尚未验收或不具备验收条件。有共用地下室的多个单体工程基础工程划分不合理、资料混乱。较多的项目中,基础与地下室分部的验收日期与主体的验收为同一天,或日期颠倒,且未作任何说明。

  改进措施:开工之初,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承包人施工组织安排、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对建筑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规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该工程的检验批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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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

  检验批的划分要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如根据子单位工程、防火分区、伸缩缝、后浇带等部位或工序先后进行划分),使实际的施工、检验与资料的记录相一致。每一个分项工程都应该进行检验批的划分,包括近几年才提出的“建筑节能分项工程”。

  检验批的划分还应强调其可操作性和真实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以体现加强事先控制的初衷与目的。理论上讲,工序报验与检验批的划分应该有较明确的对应关系,无论是内容、批次还是时点。监理机构应该向施工方充分强调这一点,这不仅涉及道质量控制的需要,也影响到进度控制的效果。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的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感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工作的责任心、认真审阅图纸、不断学习新的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工艺,督促施工承包人严格按照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做好相应的工程施工记录、技术资料,避免资料失真、错误、不及时、不完整。在砼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的范围仅限于涉及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它是在相应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过程控制使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对重要项目进行的验证性检查,其目的是为了加强砼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真实地反映砼及受力钢筋位置等质量指标,确保结构安全。由于目前承发包模式的特殊性,总承包单位往往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总包,在其进场时桩基已施工完成或其内容不包括在总承包人的合同范围内,尽管如此,作为总包单位应参与桩基工程的验收、接收并保管好桩基施工单位移交的全部桩基工程资料,在基础验收时将桩基工程作为一个完整的子分部工程纳入基础部分,并参与核查和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要求,桩基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参与该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相应的工程质量是否满足勘察和设计的要求作出明确的结论。带有地下室的单位工程在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后,由于后浇带、人防工程、或者二次结构尚没完成、试块检测报告尚没取得、防水抗渗施工等原因,基础及地下室分部往往无法及时验收,考虑到工期的要求,大部分带有地下室的工程在基础分部工程未满足验收条件无法进行验收就直接进行上部主体工程的施工时,可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基础外墙的砼质量、防水分部等的验收,并做好相关的验收记录,同时做好同意推迟基础与地下室分部验收的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各方会商记录,待地下室墙体砌筑完成、相关强度检测评定完成、有关安全与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完成后再及时组织基础分部的验收。对上部多个子单位共用一个地下室的情况,可根据统一标准的规定设立子基础分部进行处理。

  存在问题竣工预验收存在:1)未执行竣工报验程序,即无《工程竣工报验单》;

  2)有些工程,在竣工预验收时对于装饰装修、弱电安装、市政景观等内容作甩项处理,但甩项的合理性不充分或未作说明;

  3)对竣工预验收存在的问题未作跟踪闭合;

  4)监理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过于简单、评估依据不充分,各项目组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和不平衡;

  5)竣工验收的有关记录与报告应盖而未盖企业公章;

  改进措施: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经自检合格,向监理机构申报《工程竣工报验单》申请竣工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专业监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核查,并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问题的督促施工方及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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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整改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含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2)竣工预验收经过(或验收内容及符合情况);

  3)竣工预验收监理结论。并应附一: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监理核查记录表;

  附二: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监理检查记录汇总表;

  附三:单位(子单位)工程感观质量监理检查记录;附四:监理抽查/见证试验情况汇总及说明;附五:竣工预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表。

  存在问题巡视旁站、监理日记存在:

  1)巡视、旁站没有建立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

  2)绝大部分工程无巡视检查记录,有的仅在监理日记中简单地说明进行巡视检查施工作业情况,千篇一律。

  3)旁站记录与旁站方案规定的内容不相符:有的旁站方案中列入的内容无旁站记录;有的有旁站记录而该部位旁站方案中未作规定。旁站记录过于内容简单、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施工作业情况、监理旁站过程中的工作状况,大部分记录空洞,不能反映出问题,有的提出了问题,却没有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

  4)《监理日记》填写简单,发现的问题无处理结果;监理日记不能全面反映监理工作情况,监理日记与材料见证取样台帐、监理通知单、联系单,巡视检查、平行检验记录,工序、材料报验,旁站记录、会议纪要等不能一一对应,缺乏可追溯性。

  《监理日记》中记述的内容侧重于土建与装饰装修内容,对于水电安装方面的内容过于简略;侧重于材料进场验收、试块报告合格等的记录,而缺乏不合格材料退场、不合格试块复试或进一步处置的记录;侧重于主体施工阶段的记录,而疏于开工准备、竣工验收阶段工作内容的记录。各项目部、各记录人员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改进措施:应在《监理规划》中制定监理的具体工作制度,包括巡视检查、平行检验、停工待检节点、旁站监理制度。旁站监理制度可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单独编制旁站方案。目前资料中无同意的监理巡视检查记录用表,各监理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统一制定本单位的巡视检查记录用表;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根据本企业的统一规定、结合工程的特点制定巡视检查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遵照执行。如将巡视检查情况在监理日记中要求详细记录、前后闭合。

  监理人在实际监理工作中要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专业规范的规定,在《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中编制符合本工程情况的具有针对性的旁站监理方案,对不同的旁站对象,制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旁站记录表,并认真加以执行。

  监理人进行旁站时必须深刻领悟旁站监理的内涵,明确自己在旁站过程中应该着重关心和注意的问题,不能只注重形式,认为只要站在施工现场就算进行了旁站;而是实实在在地对施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行动态跟踪,确保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

  《监理日记》时监理信息管理的重要原始资料之一,也是体现监理工作质量的重要信息资料,应对监理工作的内容进行全面、真实地记录。

  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监理日记,由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签认,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当天发生的质量、进度、安全、合同、投资、组织协调等方面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情况;施工作业情况;当天监理机构经办的来往函件;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巡视情况等。如总监兼任本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每周仅能到场一、两次的,但日记的总监签字栏必须留着让总监亲自签名。

  存在问题现场用表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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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别工程仍在使用第三版的监理现场用表;

  2)监理人员越权签字;

  3)表式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发出后无回复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4)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未能正确使用A3.9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进行报验,仍然沿用A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进行报验。

  5)现场用表普遍未填写编号或编写填写不规范,影响资料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6)有的报审表与审批不符合时间逻辑。

  改进措施:自2008年10月1日起,凡在我省境内新开工工程实施监理的,均必须统一使用第四版《监理现场用表》,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对于在2008年10月1日之前开工、但在2008年10月1日以后结束的工程,建议在10月1日以后这个时期内的用表,应使用第四版的表式,事实上,这样的“与时俱进”对于监理机构并非难事,但可取得更好的成效。

  监理用表各表的编号应该根据“使用须知”的要求,认真编写:“-”号前填写所报验选项的数码代号,当报验的内容不在列出的选项中时,可在预留的“口”后自行填加,数码代号顺延;“-”号后的编码可直接为相应选项报验次数的自然序号。每个项目监理人可制订一套适合本工程的编码规则,以利于追溯和资料管理。

  现场用白中的签署时间,应符合下列顺序:项目经理签署日期、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签收时间、(检查人签认日期)、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日期、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日期、承包单位签收人签收时间。注意,“时间”不同于“日期”,应精确到几点几分。按照第四版表式的使用规定,凡工程上涉及到有关安全方面的专项方案均应使用A3.9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进行报验,具体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卸料平台装拆方案、高空作业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方案等等。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国家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的工程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专项方案的编制与报审、专家论证会的组织召开、专项方案完善后的批准,以及实施、验收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也有很强的操作性,是我们履行安全监理责任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执行,这既是保证工程安全建设的法宝,也是保护我们自身利益的依靠。

  存在问题存在的其他方面问题:

  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与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备案登记时的名单不符。监理实施过程中,项目机构人员变更随意与频繁;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尚无指导性标准,各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多寡不一。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员的配置比例各不相同;

  3)建立资料的整理归类无比较统一的标准,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不同的监理机构,呈现出较大的差异;

  改进措施:中标项目总监以及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必能到位履职,此类问题还不是少数,造成此局面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作为投资企业,则应该注重加强企业的诚信建设,信守承诺,遇到不可避免的变更时,应在建设方同意的情况下,及时按相关规定办理总监与其他监理人员的变更手续,切不可利用政府建设管理上的不完善,钻政策的空子。为解决骨干监理人才“捉襟见肘”的局面,监理企业应该从长计议、加大投入,注重人才引进、人才储备和人才培养,同时应充分利用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这一梯队的力量,通过传、帮、带,在项目中委以重任,在实践中加强锻炼,努力解决称职监理从业人员紧缺的状况,并不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对于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最低)配置标准,包括尚没取得执业资格、新入职从业人员在监理机构中的最高比例(这种现象无法避免),国家尚无明确要求和原则意见,借鉴上海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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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的做法,我省内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等地建设主管部门已经制订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并已在试行过程中。实践证明,对项目监理机构制订人员配置标准,使得相关各方实施有指导、检查有依据,对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促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和重要的作用,值得我省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借鉴。

  监理资料在很大程度上记录、体现或反映了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我省住建厅监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并已于2008年10月1日起全面使用,给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指引,然而,对于来源不一、门类多样、内容繁杂、过程漫长的项目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归档等,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与要求,给各监理企业与监理机构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各企业、各项目监理机构“自行其事”,给内部的查阅与检索带来了不便,给外来的检查与考核失去了参照。省住建厅和省建设监理协会正在研究监理机构工作评价和监理资料归档标准化的课题,希望能既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又做到精简、优化、规范、统一,促进我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科学、公正地评价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监理企业的履约能力,推动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规范化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此举应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该研究成果、指导性意见,包括操作指南值得我们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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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一: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赵亚琴

  、曾水泉

  (天津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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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通过对公路工程监督管理工作的实践,归纳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阐述了监理应在健康有序的监理市场下发展,并提出工程质量监理必需抓住的关键环节。

  关键词:监理市场、质量监理、控制措施

  “七五”期间交通部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在京津塘高速公路建设中通过国际竞争性招标,首先采用了国际通用的FIDIC合同条款,为我国公路建设推行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开了先例。

  1998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扩大内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公路建设的投资大幅度增加,建设进程大大加快。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交通部在全国交通系统组织开展了“三年公路建设质量年”活动,相继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有关规章制度。《公路建设市场准入规定》、《公路建设四项制度实施办法》,对公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提供了依据,其中工程监理制的全面贯彻实施,已扩大到路网改造工程和大中修工程中,使工程质量和质量控制工作得到加强,但在目前工程监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直接影响监理力度和对工程质量的全方位监控。

  1、目前监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在当前公路超速建设发展的情况下,现有的监理队伍不能满足建设市场需要,临时转入监理岗位人员多,现场监理机构中抽调、更换时常发生,人员无序流动,资质和能力下降,监理队伍出现不稳定,造成监理管理水平不高。

  1.2监理人员业务能力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够合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个别工程监理人员素质较低、责任心差、疏于管理。

  1.3工程监理实施距全过程、全方位、全环节管理还要一定距离,工程质量事故的出现,多数是因为工程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体现在监理方面是工程监管不严。,工程分包控制不严,执行标准、规范不严。

  1.4隐蔽工程和关键环节,缺乏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抽查频率少,对施工单位的试验检测数据不能及时有效的进行复核审查分析。

  在公路工程建设中,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部位出现问题,都会给工程的整体素质带来严重后果,直接影响到公路的使用效益,甚至因返工重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如公开在全国暴光的昆禄公路工程滑坡事故,有客观上的原因,但主要是由于各方面工作上的失误造成的,原因之一是市场行为的不规范,没有抓住源头管理,选用了一些不合格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其中施工监理不力,中标时的监理人员和到位人员不符;一些监理人员脱岗,有的监理人员是拼凑来的,不熟悉公路工程,业务水平低,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原因之二是对分包控制不严,出现层层转包、多次分包现象等。这也于监理工作不到位、不严格有着直接关系。

  2、逐步完善健康有序的监理市场

  2.1严格监理市场准入制度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基本前提

  公路工程质量的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监理人员素质和整体水平,把好监理单位选择关是控制工程质量的基础,选择技术力量雄厚、管理经验丰富、社会信誉优良的监理队伍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首要工作。业主在选择监理单位时,对承担监理任务需配备的监理人员数量、素质、试验检测设备、工作用车等应有明确要求。

  一些地区和单位的保护主义,使不够资质的监理企业进入了公路建设市场,一些监理单位搞分包、转包、联营体之类的合作,把素质不高,设备不足,管理不到位的队伍带进了公路工程中。现在,在天津市的重点公路工程建设中,监理单位中标后,存在一些没有监理资质

  的中小型监理公司与中标监理公司合作,分葛监理任务,有的甚至独立承包某合同标段。

  市场准入制度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进度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把住了市场准入这个关口,就能将不合格的监理队伍拒之于门外,就抓住了工程管理的源头。

  2.2培育监理市场,全面推行施工监理制度

  监理公司是监理市场的主体,没有一定数量的监理队伍,谈不上监理行业的发展,因此,要一手抓培训,一手抓管理,把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加强监理工作的管理,积极培育监理市场,作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天津地区比其他省地域小,监理单位少,获交通部甲级监理单位两家,天津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近7年来举办了八期公路工程监理业务培训班,培训人数以达700多人,基本保障了我市公路工程监理单位人才的需求。

  自实施工程监理制以来,一些外省市的监理队伍进入了天津市公路建设中,为保证监理单位及其人员素质,天津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要求外省市的监理中标单位必须到站内进行监理项目登记,质量监督对照监理合同和监理规划,对其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和资源情况、仪器设备配置等进行现场核查。并集中力量,不定期对现场监理机构和工作质量进行现场考核,制止和纠正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行为。

  要建立对监理单位的现场业绩及表现评价制度,加强对监理单位的动态管理,对监理工作

  中造成质量问题的监理单位及负责人要严肃查处。运用好监理市场动态监管这个有效手段,就能将不符合监理资质要求和严重违反建设管理法规的监理公司淘汰出局,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公开、公正的监理市场的形成和健康发展。

  2.3组建合理的现场监理机构,是提高工程质量的基础

  2.3.1监理机构模式

  公路工程施工战线长,受自然条件影响大,结构复杂多变,问题多,任务紧,特别需要一

  个对施工进度、质量、费用进行有效控制的现场监理管理机构。在天津市公路工程建设中,现场监理机构一般采用两种模式,一种为一级监理机构: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办),适用于工程地点相对集中或工程规模较小的工程。.另一种为二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负责全线的监理工作,指导和领导各驻地办开展工作,驻地办对总监办负责。适用于规模大、技术等级高的公路建设工程。

  2.3.2监理人员配置原则

  监理人员要根据工程规模、投资、工期、设计深度、自然条件、施工安排以及路线长短等因素适当配置,人员配置以能够照顾各个主要工作面,各种专业技术和年龄适中为原则,要满足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监理和合同管理的需要。其中选好总监至关重要,应具备有驾驭施工和设计可能出现问题的能力,一个业务精通,作风正派的总监将起龙头作风。根据我国经验,监理机构中各级监理人员

  比例一般在下列范围内:总监办及驻地监理工程师等高级监理人员约为10%~15%;各类专业监理工程师等中级监理人员约为50%~55%;各类监理工程师助理及监理员等初级监理人员约为20%~25%;行政人员约为10%。

  2.3.3监理人员数量

  监理人员的数量可参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规定,按投资额或按公路里程估算,按每年完成投资额进行配备时:每百万元,路线配0.4~1.0人,独立大桥和隧道配0.3~0.6人;按公路里程配备时,每公里配0.5~1.2人,其中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每公里应不少于1人。由于目前监理队伍中存在监理人员无序流动,因此,要求总监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监理人员更换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更换人数不得超过投标书或合同规定人数的20%。

  2.3.4建立现场监理试验室

  现场监理试验室必须是独立试验检测机构,由总监办负责按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或由业

  主提供中心试验室。试验室的规模、人员试验设备的种类及数量应能满足工程中各项试验检测的需要,能鉴定承包商抽样试验是否真实可靠,便于公正评价工程质量,同时应具备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工地临时试验室资质。对于特殊、复杂或需用大型先进仪器的试验可由监理单位试验室完成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3、工程质量监理的关键环节

  在公路工程监理中质量是工程建设的关键,是工程的生命线,在工程监理的三大目标控制中质量监理是公路工程施工监理的核心。质量监理强调事先监理和主动监理,应把监理工作重点放在施工前的准备工作阶段和施工过程中的工序质量控制,最大限度地杜绝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这与事后检查为主的传统管理方法是不同的。

  3.1质量监理的基本方法

  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是对公路工程施工的各个阶段及施工中各个环节、各道工序进行严格

  的、系统的、全面的质量监理和管理,为了保证达到质量监理目标,一般采用的以下各种监理手段:检查核实、签认、审批、试验检测、测量、旁站、工地巡视、签发指令文件。

  3.2制定监理规划,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合同、设计文件与图纸,结合工程实际,编写《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使承包商清楚知道监理工作的内容、如何管理以及承包商要做些什么和要达到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必须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格审查,修改不符合实际或不恰当之处,使整个施工建立在有序、有据、有控的基础上顺利进行。

  3.3采取预控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加强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采取各种预控措施,主动监理,防患于未然。工作中必须做到“五不”即“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施工设备、技术人员不到位不准开工;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工艺不允许采用;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上一道工序未验收,下一道工序

  不准施工”。把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或质量事故的苗头尽可能杜绝在开工前和施工中。

  3.4加强质量检测,科学评价工程质量

  试验检测包括室内试验和现场检测两大类,它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及施工部位质量的主要依据,是监理工程师坚持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基础。公路工程施工质量判断,有许多必须经过取样试验才能得出结论,因此试验是监理工程师控制工程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具体工作中,应主要从材料检查、工序及工艺检查、验收检查、试验检测、测量检查五个环节抓起。材料检查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础,将不合格工程材料材料源头和工程的最初阶段。工序及工艺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通过工序检查,能及时发现缺陷并迅速采取措施予以排除。验收检查是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通过对某个单项工程或结构物某一独立部分施工过程的验收检查,检查承包人是否按施工规程操作,其质量是否符合标准。试验检测检查是质量控制的保证。试验检测包括对原材料、混和料、结构物强度、压实度、弯沉、厚度等检

  查;测量检查是对测量的原始资料、路线几何要求、结构物位置、几何尺寸等是否符合图纸和规范精度的要求。

  3.5加强巡视、旁站,防止质量失控

  现场质量控制的主要手段是巡视和旁站,为了确保旁站巡视的工作质量,应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做到“五勤”即“腿勤、眼勤、脑勤、嘴勤、手勤”。具体说,“腿勤”是指监理人员不怕辛苦,加强工地巡视,对于重要工序,坚持全过程旁站,随时发现问题,防止质量失控。“眼勤”是指监理人员在现场巡视过程中,要注意看,要能看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脑勤”是要求现场监理人员对看到的问题要动脑筋,认真分析,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出主意、想办法。“嘴勤”是指监理人员经常不断地及时地将自己的意图和发现的问题转达给施工单位,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及时解决问题。“手勤”是要求监理人员要将现场看到的以及自己所做的指令,认真记录下来,以书面形式发布。

  3.6质量、费用、进度三项控制措施的关系

  由于质量监理是施工监理的核心,在监理合同中一般都突出质量监理,在实际操作中也往往降低监理在进度和费用控制的作用,有的建设单位甚至于只要求监理进行质量控制。在当前公路大发展,而一些施工队伍素质较低的情况下,强化质量管理有其必要性。质量监理与工程支付挂钩,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承包人的经济效益,只有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并签字认可的质量合格工程才可支付,这是工程监理的一大特点。因此质量、进度、费用三项控制是相辅相成的整体措施,只强调或只要质量控制,必须消弱质量控制本身,达不到预期效果。

  严格市场准入,全面推行监理制度,既是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经验。抓住工程质量监理的关键环节,加强工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力争使工程从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均处于严格监控状态,对保证工程质量和的投资效益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设计中的重点加强部位

  从住宅工程现浇楼板裂缝发生的部位分析,最常见、最普遍和数量最多的是房屋四周阳角处(含平面形状突变的凹口房屋阳角处)的房间在离开阳角1米左右,即在楼板的分离式配筋的负弯矩筋以及角部放射筋未端或外侧发生45度左右的楼地面斜角裂缝,此通病在现浇楼板的任何一种类型的建筑中都普遍存在。其原因主要是砼的收缩特性和温差双重作用所引起的,并且愈靠近屋面处的楼层裂缝往往愈大。从设计角度看,现行设计规范侧重于按强度考虑,未充分按温差和混凝土收缩特性等多种因素作综合考虑,配筋量因而达不到要求。而房屋的四周阳角由于受到纵、横二个方向剪力墙或刚度相对较大的楼面梁约束,限制了楼面板砼的自由变形,因此在温差和砼收缩变化时,板面在配筋薄弱处(即在分离式配筋的负弯矩筋和放射筋的未端结束处)首先开裂,产生45度左右的斜角裂缝。虽然楼地面斜角裂缝对结构安全使用没有影响,但在有水源等特殊情况下会发生渗漏缺陷,容易引起住户投

  诉,是裂缝防治的重点。根据上面的原因分析,我公司在近几年的图纸会审中,十分注意建议业主和设计单位对四周的阳角处楼面板配筋进行加强,负筋不采用分离式切断,改为沿房间(每个阳角仅限一个房间)全长配置,并且适当加密加粗(即按照技术导则一的第6条中的前半条文采用)。多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凡采纳或按上述设计的房屋,基本上不再发生45度斜角裂缝,已能较满意地解决好楼板裂缝中数量最多的主要矛盾,效果显著。

  对于外墙转角处的放射形钢筋,我公司根据实践检验,认为作用较小。其原因是放射形钢筋的长度一般不大(约1.2米左右),当阳角处的房间在不按双层双向钢筋加密加强而仍按分离式设置构造负弯矩短筋时,45度的斜向裂缝仍然会向内转移到放射筋的未端或外侧,而当采用了双层双向钢筋加密加强后,纵、横二个方向的钢筋网的合力已能很好地抵抗和防止45度斜角裂缝的发生和转移,并且放射形钢筋往往只有上部一层,在绑扎时常搁置在纵横板面钢筋的上方,导致钢筋交叉重叠,将板面的负弯矩钢筋下压,减少了板面负弯矩钢

  筋的有效高度,同时浇筑时钢筋弯头(即拐脚)容易翘起造成平仓困难,所以建议重点加强加密双层双向钢筋即可。

  二、商品砼的性能改善

  目前已普遍采用泵送商品砼进行浇筑,但受剧烈的市场竞争,导致各商品砼厂商以采用大粉煤灰掺量,低价位、低性能的砼处掺剂,以及细度模数低、含泥量较高的中细砂作为降低价格和成本的主要竞争手段。因此建议有关部门牵头,尽快健全和统一对商品砼厂商的行业管理,并根据成本投入比例,相应和合理地提高商品砼的市场价格(特别是用于地下室和住宅楼面工程的砼),促使商品砼厂商转变观念,控制好原材料质量,选用高效优质砼外掺剂,改善和减小混凝土的收缩值,建立好控制体系(即按技术导则中第二条执行),是一项改善商品砼质量和性能的根本性工作。

  另一方面承包商在订购商品砼时,应根据工程的不同部位和性质提出对砼品质的明确要求,不能片面压价和追求低价格、低成本而忽视了砼的品质,导致砼性能下降和收缩裂缝增多。同时现场应逐车严格控制好商品砼的坍落度

  检查,以保证砼熟料的半成品质量。

  三、施工中应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

  楼面裂缝的发生除以阳角45度斜角裂缝为主外,其他还有较常见的两类:一类是预理线管及线管集散处,另一类为施工中周转材料临时较集中和较频繁的吊装卸料堆放区域。现从施工角度进行综合分析,并分类采取以下几项主要技术措施。

  (一)重点加强楼面上层钢筋网的有效保护措施。

  钢筋在楼面砼板中的抗拉受力,起着抵坑外荷载所产生的弯矩和防止砼收缩和温差裂缝发生的双重作用,而这一双重作用均需钢筋处在上下合理的保护层前提下才能确保有效。在实际施工中,楼面下层的钢筋网在受到砼垫块及模板的依托下保护层比较容易正确控制。但当垫块间距放大到1.5米时,钢筋网的合理保护层厚度就无法保障,所以纵横向的垫块间距限制在1米左右。

  与此相反,楼面上层钢筋网的有效保护,一直是施工中的一大较难问题。其原因为:板的上层钢筋一般较细较软,受到人员踩踏后就立即

  弯曲、变形、下坠;钢筋离楼层模板的高度较大,无法受到模板的依托保护;各工种交叉作业,造成施工人员众多、行走十分频繁,无处落脚后难免被大量踩踏;上层钢筋网的钢筋小撑马设置间距过大,甚至不设(仅依靠楼面梁上部钢筋搁置和分离式配筋的拐脚支撑)。

  在上述四个原因中,前二条是客观存在,不可能也难于提出措施加以改进(否则楼面负筋用钢量将大大增加,造成浪费)。但后二个原因却在施工中必须大大加以改进,对于最后一个原因,根据大量的施工实践,建议楼面双层双向钢筋(包括分离式配置的负弯矩短筋)必须设置钢筋小撑马,其纵横向间距不应大于700毫米(即每平方米不得少于2只),特别是对于Φ8一类细小钢筋,小撑马的间距应控制在600毫米以内(即每平方米不得少于3只),才能取得较良好的效果。对于第3条原因,可采取下列综合措施加以解决:

  A、尽可能合理和科学地安排好各工种交叉作业时间,在板底钢筋绑扎后,线管予埋和模板封镶收头应及时穿插并争取全面完成,做到不留或少留尾巴,以有效减少板面钢筋绑扎后的

  作业人员数量。

  B、在楼梯、通道等频繁和必须的通行处应搭设(或铺设)临时的简易通道,以供必要的施工人员通行。

  C、加强教育和管理,使全体操作人员充分重视保护板面上层负筋的正确位置,必须行走时,应自觉沿钢筋小马撑支撑点通行,不得随意踩踏中间架空部位钢筋。

  D、安排足够数量的钢筋工(一般应不少于3-4人或以上)在砼浇筑前及浇筑中及时进行整修,特别是支座端部受力最大处以及楼面裂缝最容易发生处(四周阳角处、预埋线管处以及大跨度房间处)应重点整修。

  E、砼工在浇筑时对裂缝的易发生部位和负弯矩筋受力最大区域,应铺设临时性活动挑板,扩大接触面,分散应力,尽力避免上层钢筋受到重新踩踏变形。

  (二)预埋线管处的裂缝防治

  预埋线管,特别是多根线管的集散处是截面砼受到较多削弱,从而引起应力集中,容易导致裂缝发生的薄弱部位。当预理线管的直径较小,并且房屋的开间宽度也较小,同时线管的

  敷设走向又不重于(即垂直于)砼的收缩和受拉方向时,一般不会发生楼面裂缝。反之,当预埋线管的直径较大,开间宽度也较大,并且线管的敷设走向又重合于(即垂直于)砼的收缩和受拉力向时,就很容易发生楼面裂缝。因此对于较粗的管线或多根线管的集散处,应按技术导则三的第4条要求增设垂直于线管的短钢筋网加强。根据我公司的经验,建议增设的抗裂短钢筋采用Φ6-Φ8,间距≤150,两端的锚固长度应不小于300毫米。

  线管在敷设时应尽量避免立体交叉穿越,交叉布线处可按技术导则三的第4条采用线盒,同时在多根线管的集散处宜采用放射形分布,尽量避免紧密平行排列,以确保线管底部的砼灌筑顺利和振捣密实。并且当线管数量众多,使集散口的砼截面大量削弱时,宜按予留孔洞构造要求在四周增设上下各2Φ12的井字形抗裂构造钢筋。

  (三)材料吊卸区域的楼面裂缝防治

  目前在主体结构的施工过程中,普遍存在着质量与工期之间的较大矛盾。一般主体结构的楼层施工速度平均为5-7天左右一层,最快时

  甚至不足5天一层。因此当楼层砼浇筑完毕后不足24小时的养护时间,就忙着进行钢筋绑扎、材料吊运等施工活动,这就给大开间部位的房间雪上加霜。除了大开间的砼总收缩值较小开间要大的不利因素外,更容易在强度不足的情况下受材料吊卸冲击振动荷载的作用而引起不规则的受力裂缝。并且这些裂缝一旦形成,就难于闭合,形成永久性裂缝,这种情况在高层住宅主体快速施工时较常见。对这类裂缝的综合防治措施如下:

  A、主体结构的施工速度不能强求过快,楼层砼浇筑完后的必要养护(一般不宜≤24小时)必须获得保证。主体结构阶段的楼层施工速度宜控制在6-7天一层为宜,以确保楼面砼获得最起码的养护时间。

  B、科学安排楼层施工作业计划,在楼层砼浇筑完毕的24小时以前,可限于做测量、定位、弹线等准备工作,最多只允许暗柱钢筋焊接工作,不允许吊卸大宗标材料,避免冲击振动。24小时以后,可先分批安排吊运少量小批量的暗柱和剪力墙钢筋进行绑扎活动,做到轻卸、轻放,以控制和减小冲击振动力。第3天

  方可开始吊卸钢管等大宗材料以及从事楼层墙板和楼面的模板正常支模施工。

  C、在模板安装时,吊运(或传递)上来的材料应做到尽量分散就位,不得过多地集中堆放,以减少楼面荷重和振动。

  D、对计划中的临时大开间面积材料吊卸堆放区域部位(一般约40平方米左右)的模板支撑架在搭设前,就预先考虑采用加密立杆(立杆的纵、横向间距均不宜大于800毫米)和搁栅增加模板支撑架刚度的加强措施,以增强刚度,减少变形来加强该区域的抗冲击振动荷载,并应在该区域的新筑砼表面上铺设旧木模加以保护和扩散应力,进一步防止裂缝的发生。

  (四)加强对楼面砼的养护

  砼的保湿养护对其强度增长和各类性能的提高十分重要,特别是早期的妥善养护可以避免表面脱水并大量减少砼初期伸缩裂缝发生。但实际施工中,由于抢赶工期和浇水将影响弹线及施工人员作业,因此楼面砼往往缺乏较充分和较足够的浇水养护延续时间。为此,施工中必须坚持覆盖麻袋或草包进行一周左右的妥

  善保湿养护,并建议采用喷HL等品种和养护液进行养护,达到降低成本和提高工效,并可避免或减少对施工的影响。

  四、对裂缝的弥补处理

  在采取了上述综合性防治措施后,由于各种原因仍可能有少量的楼面裂缝发生。当这些楼面裂缝发生后,应在楼地面和天棚粉刷之前预先作好妥善的裂缝处理工作,然后再进行装修。根据我公司的经验,住宅楼地面上部的粉刷找平层较厚,可以通过在找平层中增设钢丝网、钢板网或抗裂短钢筋进行加强,并且上部常被木地板等装饰层所遮盖,问题相对较小。但板底则粉刷层较薄,并且通常无吊顶遮盖,更易暴露裂缝,影响美观并引起投诉,所以板底更应妥善处理。板底袭缝宜委托专业加固单位采用复合增强纤维等材料对裂缝作粘贴加强处理(注:当遇到裂缝较宽、受力较大等特殊情况时,建议采用碳纤维粘贴加强)。复合增强纤维的粘贴宽度以350-400毫米为宜,既能起到良好的抗拉裂补强作用,又不影响粉刷和装饰效果,是目前较理想的裂缝弥补措施

篇十二: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监理存在的问题及防治措施

  摘要:建设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着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施工过程的严格要求和认真落实规范的每一步都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而施工监理的严肃谨慎,细致、周全、完善,追求完美、科学是施工质量的保证,这就要求在施工中认真做好监理工作,从工程的根本上消除施工质量问题。本文介绍了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强化监理职能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监理制度;监理职能

  工程监理的根本意义就是要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使建筑工程投资决策更加科学,更加能把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提得更高,建设速度更快,施工质量产品更好。

  要更加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使建设行为更加科学化、合理化、程序化、专业化,使产品质量更加有保证、施工人员安全更加有保障。要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使消费者买的放心用的安心。要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效益最大化。

  一、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工程师没有正确的定位

  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中的公正的第三方,监理时以监理合同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作为依据,而不能等同于承包商的质检员。这不仅关系到工程中的职责分属,同时也关系着工程的验收程序。在验收时要在承包商自检合格的前提下,由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验收,对工程的验收检查要严格、全面。但是目前有部分施工工地,经常出现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共同验收的情况,分步验收并没有落实到位,所有的验收检查全落在监理工程师身上。

  2、仅是对于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较为重视

  工程项目建设包括了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等诸多环节,监理工作应该在工程项目的全过程中进行展开。而就目前的工程施工来说,仅是对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较为重视,监理人员在被委托后,工程会立刻施工,使得监理人员只能在施工进行中对工程情况进行了解。使监理单位完全没有参与设计监理这一行业现象尤为严重。

  3、对业主行为的规范性不强

  我国目前的监理工作主要依照的法律法规,对于工程建设的法律规范有着较为严格的要求。然而在工程中业主具有较弱的法律意识,并不熟悉监理程序,对工程监理的过多或过少的干预,会出现一些不应该的误解和施工纠纷。在工程中监理工程师才是唯一的管理人员,业主既然委托了监理,对工程施工就要完全放手,做到监理对工程管理,业主对监理管理。

  4、“监理”得到工程质量

  工程中普遍存在出现问题就找监理的现象,但其实这种问题不免有失公允。监理工作是通过业主的授权,对房建工程依照监理合同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工作。可以将监理的质量责任理解为,质量问题出现在设计阶段时,设计监理应该对相应的责任进行承担;质量问题出现在施工阶段,不管监理对不合格产品是否检测到,监理需要对其工程责任进行承担,而同时由于这里的质量问题主要是由施工原因造成的,并且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对于承包商要向业主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有着明确的要求,所以承包商也不可避免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工程监理工作中其他的问题还包括建设工程监理中监理队伍素质较低,建设监理市场不规范,不执行合同和有关法规等。

  二、强化监理职能的主要措施

  1、完善监理委托程序

  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于监理行业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们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在选用建设监理单位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按规定办理直接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的单

  位进行竞标,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进行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使监理招标步入规范化的轨道。

  2、严格监理资质管理

  严格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是保证市场良好秩序的重要措施。应该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建设市场,实现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监理水平和工程质量,督促我国工程建设监理事业的健康发展。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对规定应实行监理而为监理的工程项目,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投标、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手续,不得评定为各级优质工程。

  3、把总监工程师负责制落实到位

  落实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认真解决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首先要解决总监空挂名的问题[1]。对于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情况,应严格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解决好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同时还要杜绝工程项目将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管理的人员空挂为“监理”人员,而实际监理工作并没有到位的情况。重点加强招投标活动的后续管理,对总监理工程师实行中标(或直接委托)后的押证制度,建立总监理工程师动态管理数据库信息系统,发放总监管理手册,使总监理工程师定岗定位。其次是要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同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应加强对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认证,监督工程质量和监理机构的工作,严格认证工程质量等级。

  4、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监理能力

  因为建设监理是一个技术密集的智能型组织,是由多学科,多专业架构而成的,所以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高职业道德。如果人员没有达到要求,那监理效果就大打折扣,那样实施工程建设监理就失去了它的意义。

  要确保监理人员达到要求,一是实行总承包的工程,发包单位应委托与总承包单位无隶属关系或无利益关系并具有相应资质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二是新设立

  监理单位,必须按“公司法”或股份合作制企业的有关规定设立,业务上接受所在地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三是新设立和原设立监理单位经建设部门定点院校培训人员的比例,一律应达到合格率以上,监理单位自批准成立起中级以上职称监控人员必须达到全员培训。设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必须由取得建设部监理培训结业证书或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的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

  5、注重监理单位的权利

  监理单位的问题也就是监理工程师的权利问题,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容易引起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及承包商之间的矛盾。处理不好。势必造成工程管理混乱。因此,关于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应在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做出的明确规定。即: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批权、监理工程师的建议权。

  三、小结

  建设工程监理这种工程管理模式在我国的经济建设中发挥了显著作用,在提高工程质量了,降低工程造价等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由于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限制了自身的发展。当前,处于十字路口的监理行业应该如何走,是每一个从事监理工作和关心监理行业发展的人士亟待考虑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杨志建设工程监理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防止措施

篇十三: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1:委托监理合同中监理工作的服务内容和工作范围阐述不详或者表达不准确,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其它问题,易引发争议或承担不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改进措施:

  委托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中,要将监理的工作范围(包括范畴边界与过程时段等)阐述清楚。服务内容可按合同管理方面、质量控制方面、进度控制方面、造价控制方面和监理工作的扩展内容详细阐述;或按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的监理工作阐述。万一在监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其他争议的问题就较容易分清监理单位是否应对此负责任。

  存在问题

  监理取费在我省内各地区(市)仍有很大的差距。在苏南,政府项目一般能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80%支付监理费,而苏北某些地区政府项目的监理费仅是苏南地区支付标准的一半。住宅工程的监理取费水平即使在苏南地区也有很大差异,高的可达20-30元/㎡,低的不足10元/㎡,甚至还有每平方米监理费只收4、5元的。而某些国内著名的房地产开发商的住宅小区的监理费也只有10元/㎡上下。

  改进措施:

  省厅苏建工[2007]168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实际监理取费低于规定的收费标准的,按未低于规定收费标准的80%、60-80%、低于60%的分别记C、B、A类不良记录。因此,我们一方面要向建设单位宣传国家的监理收费管理规定和价格法;另一方面要推动行业自律工作,尤其是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应该带头拒绝以牺牲监理服务质量的价格竞争,树立按企业资质的高低、规模大小寻找适合自身的目标市场,通过一定的差异化经营和坚持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来获得客户与市场的认可,并逐步建立监理咨询服务报酬应质价相符的理念。

  存在问题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以下一种或几种不到位情况:(1)总监理工程师不到位;(2)总监理工程师在跨区市的项目上任职;(3)同一个项目一年内数次变更总监理工程师且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或“先斩后奏”。

  改进措施:总监理工程师的各种不良行为,企业与个人都将记入B类和C类不良行为记录,而降低企业和个人的诚信度,留下失信记录,给企业和个人带来负面影响,甚至会影响企业的业务承揽和对投标的不利。为此,企业要从持续经营的需要出发,引进和培养与企业规模数量相匹配的国家和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努力弥补现有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数量上的不足,积极培养优秀总监理工程师,为提高中标率创造条件。同时,企业要加强投标管理和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合理分配、适当安排总监工作,保持从业队伍的基本稳定,尽可能减少总监人选的变更。

  存在问题(1)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总监代表的内容含糊不清;(2)或总监代表尚未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资格)。

  改进措施: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并应经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同意。授权范围不得超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3.2.4条文的规定,且只有当总监理工程师不在项目现场时行使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的职权。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省监理工程师(按工程规模的要求)。工程师职称的监理员或非注册在本公司的监理工程师均不可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可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

  存在问题(1)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中配置的人员数量偏少,尤其是持国家或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的人员数量和专业配置不能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情况较多,如监理机构中未配齐电气、-1-

  给排水、暖通等安装类监理工程师,导致越权签证和服务质量低下;(2)报建人员与现场实际工作人员名单不符,变更无记录、难追溯。

  改进措施:监理企业要自觉遵守“在任何时候,维护职业的尊严、名誉和荣誉”,“仅在有能力从事服务时才进行”的准则。一般企业安装类监理工程师都偏少,一人可同时兼职规模不大的几个工程。为保证安装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工作需要,可在监理机构配置安装专业的监理员,承担日常的旁站、巡视、检查等监理工作,在关键工序施工和签证时由兼职的监理工程师来把关。另外,要注意招聘和培养安装类监理工程师,监理机构内部职责分工明确。建设工程、尤其是大型工程的施工周期一般较长,监理机构中人员的变更往往很难避免,除了要更科学合理地安排人员进退场计划外,人员变更时,应该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做好记录。

  存在问题工程中标、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随意大幅度更改监理机构组成人员。

  改进措施:

  监理企业要强化诚信观念,承接业务时相关部门(经营部和监理部或工程部)要沟通协调,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一旦委派,应尽可能减少变更。企业要制定中、长期人力资源建设规模。

  存在问题

  现场未配备必要的图集、标准、验收规范、检测设备和测量仪器,或向施工方借用、或自始至终未使用检测仪器和设备。不少监理机构连简易检测包和长钢卷尺都未配。检测器具的计量检定证书不全,或证书过期,领用归还无记录

  改进措施:每个项目监理机构均应配备必要的图集、标准、规范和简易检测包、30m及以上的钢卷尺。其他测量仪器和检测器具应随时向公司借用,并建立借用台账(含:使用日期、器具名称和编号、检测部位、使用人借用和归回日期等)。若更细的话,可在工序报验单和测量报验单的复测记录中登记检测器具的名称和编号。工程中使用过的计量器具均应有检定证书;若是跨(计量)年度的工程,应将计量器具使用期的计量检定证书备齐。

  存在问题监理机构无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检查时才临时向建设单位“借”用。

  改进措施:全面掌握工程信息是监理机构完成“三控二管一协调”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在施工准备阶段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详尽的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如:施工许可证、岩土工程勘测报告及审查意见书、施工图审查意见书、抗震审查、消防审核意见书等,以全面、详尽、充分了解所监工程的背景情况和变化沿革,更好地理解客户要求和设计意图,减少疏忽遗漏的几率,特别是可以更好地防止工程建设中出现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强制性条文与标准的情况出现。

  存在问题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无会议纪要,或纪要不全、不详。大多数情况下无独立的设计交底记录或纪要,一般情况下则是图纸会审记录同时替代了设计交底纪要;对于设计交底不清或待定的问题,无后续处理记录,无法寻溯,没有形成闭合。

  改进措施:常规的程序是:先组织监理机构及施工单位审阅图纸,汇总意见;再组织设计交底,均应有书面的会审和交底纪要。现往往因工期紧迫,常将上述两项工作(程序)合并在一起同时完成,在随后的会议纪要整理成文时,应针对侧重分别记述整理,除了交底和会审记录外,特别是某些属于设计交底的内容,往往无法在设计文件中明晰表述,或者仅作为一种提醒或预告,更应在纪要中反映。此外,还应有与会人员名单和签到,必要时,还应该有过程描述。交底与会审记录中,凡当场为定夺的问题均应有答复期限和后续处理的记载。

  存在问题

  因工程变更导致合同价款和工期有变化时,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变更工程价款(进度)报告或变更工程量的工程计量报审表后,未及时回复(确认或否决)和予以计量。而是将报告转送给建设单位或审计单位,不置可否。

  改进措施: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通用条款“8.工程变更和26.工程量确认”中的规定处置(除非专用条款或协议另有约定)。按规定不及时予以回复,无正当理由不确认,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价款已被确认。工程量计量是自收到施工单位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施工单位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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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监理工程师无权或其他原因不能予以确认审批,则可在时限内找个“资料不全”或“依据不充分”等理由,请其补充后重新申报,拖延一至二个时限周期,以争取建设单位或审计单位给出实质性意见予以处理。或请建设单位明确此事项不属委托监理工作内容。绝不可对施工单位的报审随意拖延、甚至不了了之。

  存在问题《监理规划》普遍存在针对性不够、无操作性,极少项目中有注明第二版、第三版的《监理规划》或《监理规划》增补内容,缺少时效性。如:工程概况描述不清楚,监理结构有组织结构框图无人员名单,职责分工与监理工作程序交代不清楚;写了不少施工工艺与规范中的内容,但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未写或没具体写。多数项目的监理规划只要换掉项目名称、人员名单等少量内容可放到任何项目上去,缺少“个性”,监理企业审批把关不严,流于形式。

  改进措施:《监理规划》的编写时间是在签订监理合同后,工程准备阶段初期,此时掌握的工程信息尚不全面,编写的内容可以稍许“宏观”些,但其内容应有针对性,应当基本上做到控制目标明确、控制方法及措施具体而有效、工作程序合理、工作制度健全、职责分工清楚,对监理实施工作有指导作用,操作性强。更详细的内容可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通过编写监理实施细则来实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宜作必要调整,并按原报审程序经批准后报建设单位。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的编制、调整和实施等也应该是《监理规划》中的一个不可或缺的内容,且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书面记录。此可作为有关管理部门检查工程时,检查监理人员是否到位的依据。

  存在问题《监理实施细则》细则不细,抄施工工艺、技术规范的内容,忽略了监理自身的工作特点,应采取的方法和应采取的措施;对某些技术规范认知度不够,知识面欠广欠深,致使某些关键工序监管失度,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漏编该部分的《监理实施细则》。

  改进措施:对于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项目中具有一定难度的复杂工序、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亦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以便更周密地、更针对性地对工程建设实施控制。一般凡要编写细则的分部分项工程宜要求施工单位先编写施工方案,然后可有针对性地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明确专业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控制目标和控制要点、工序的关键和特殊性、以及监理工作方法、控制措施等。监理人员要不断学习新规范、接受新技术,掌握本专业范畴内的常用标准,关注技术的进步与规范的更替,及时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工程中遇到的新问题要及时找到有关资料去了解、研究、掌握它。培养虚心好学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同行的磋商交流。

  存在问题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内审程序不符,监理未识别。如:无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只有分公司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签字,甚至还有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在先,施工单位内审在后的现象。

  改进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签字,再由施工单位(注: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向监理机构报审。外地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委托授权书在此环节一律无效,因这一环节是技术审核,涉及技术资格问题,而不是一般的权力委托。在审核这一环节时,应注意核查该施工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以及其中的变更记录,核对相关签字人资格的有效性。

  存在问题对于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的审核,监理的审核意见不明确,模棱两可;审核不细致,施工组织设计中的牛头不对马嘴的内容、无针对性的内容、甚至用于其他项目的“无中生有”的内容,也用“严格按此施工组织设计实施”一句话搪塞过去;审核时间超时限。

  改进措施:首先,对于施工单位呈报的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审核意见如同意或不同意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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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明确,即使同意该施工组织设计的,宜写几句评语,将审查的痕迹留下来,并对施工组织设计中某些欠缺也可以提出整改的要求。如不同意该施工组织设计的,应写出1、2、3等不同意的理由(该施工组织设计中不符要求的内容),并限时整改,作再次报审(再次报审时应注明为第几次)。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在预定得到的开工日期前7日提出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并在不影响正常开工的前提下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工作(应为可能需重复报审留出时间)

  存在问题(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有一定难度的复杂工序施工单位未报送专项施工方案,监理未识别;(2)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而未组织专家对其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3)参建单位的人员以专家身份参加论证会,监理未识别;(4)专家论证后,施工单位未按专家意见优化原方案,仅将论证报告连同原施工方案向监理报审,监理未识别;(5)甚至个别工程项目中,监理审核通过在前,施工单位报审在后,最后才是专家论证报告,监理未识别;(6)大部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均为经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改进措施: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时就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有一定难度的复杂工序的监理方法及措施。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同步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应强调施工前必须有方案,方案的报审必须提前或事先,且应有一定的提前量。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专家论证会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依次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在监理过程中,针对施工单位在某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时存在质量通病的现象,亦可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该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批通过后再施工。

  存在问题(1)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审核不到位;(2)对项目部的组织机构设置、管理人员的到位情况、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等能否适应项目施工管理的需要未严格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备案,未严格执行;(3)项目经理不到位、专职安全员缺额没识别,甚至在工地例会的会议纪要签到栏中帮项目经理补签名。

  改进措施: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报审,应有项目部管理人员情况一览表及相关证件、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等。监理机构不能仅仅收下这些文件资料就了事,而是要对此进行审查,审查其能否满足项目管理需要,以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发现项目经理不到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通过工地例会,并在会议纪要中明确记录),要求项目经理限时到位,项目经理仍不到位,再发一次、两次“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会议纪要),最后写份“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将项目经理不到位的事实记录下来,抄报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处置,切不可帮施工单位“隐瞒”项目经理不到位的事实,届时工程不能顺利进行或发生事故,项目经理或专业管理人员不到位是主要原因之一,监理如果不识别将承担连带责任。专职安全员的到位人数,须按住建部建质(2008)91号第十三条的规定。经常遇到施工单位仅报几张“C”类证复印件,或服务(工作)单位是其他企业,监理机构要予以识别,督促其及时整改。工程中的特种作业内容常随着工程进展一直在变换,特种作业人员也一直有进有出,监理机构对工程中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是采取备案制,凡进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复印件应报监理机构备案,监理人员应注意抽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并作好记录,这项工作是动态的,不能停留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机构报一批资格证复印件就“万事大吉”。

  存在问题大部分工程项目的开工审核不符要求,监理人员对准许开工的条件不清楚。

  改进措施:开工条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测量控制点(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首道工序的准备工作、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应急救援预案、安全防护措施费使用计划均已报审通过;施工许可证已领取;施工现场的场地、道路、水电、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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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临时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地下障碍物已清除或查明;施工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已获政府主管部门审查批准,且按计划提供齐全;施工人员已按计划到场。

  存在问题无施工许可证,监理采取以下错误的处置办法:(1)同意开工;(2)暂不签署审核意见,待领取施工许可证后再批同意开工;(3)审核意见:“不同意开工,但所有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改进措施:无施工许可证开工是违反《建筑法》的行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将受到处罚,监理同意开工将作为不良行为被记录。超出申请开工日期不予回复审核意见的,将视为同意开工。即使在审核意见栏写明“不同意开工,但监理工作正常进行”,此意见存在逻辑矛盾,属“鸵鸟现象”。遇到在无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建设单位强行要求开工的,建议采取以下措施:(1)在不影响与建设单位关系条件下,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公司领导先与建设单位沟通,宣传建筑法和建设部91号令,并说明:a.监理不能批“同意开工”意见的苦衷,有不良行为记录将影响企业生存和个人执业;b.如项目被主管部门查处,即使有监理的“同意开工”也不会免除或减轻对建设单位的处罚;c.口头承诺:即使你们一定要开工,监理除了“不同意开工”外,其余所有监理工作照做,不影响正常施工和进度。(2)在开工当天,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一份《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将开工实施记录下来,并希望建设单位尽快办理施工许可证,注明:如施工单位继续施工的话,则工期从这一天开始计算。《备忘录》发送建设单位、抄送施工单位。或者,在签署委托监理合同时,在专用条款中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注明:监理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审核开工条件,开工审批由建设单位负责。

  存在问题开工条件的审批与开工审核日期不符时间逻辑。

  改进措施:同意开工的审核日期必须在开工条件的审批之后。造成不符时间逻辑的原因:一是,由于无施工许可证违法开工造成,前段审核工作可按《18项》所述处置;开工后,待施工许可证领到了,若施工单位又报一份开工报审表申请施工,监理毋须再作同意与否,注明:“本工程已于*月*日开工,详见**号《监理工程师备忘录》即可。二是开工在前,施工组织设计或其他开工条件审批在后造成的。一般情况这是不允许的,属监理机构的失误。对于一些规模较大的工程,施工单位一时无法从建设单位处取得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所需的工程信息,但工期较紧须尽快开工,总监理工程师可视具体情况比准施工单位分批或暂缓编写施工组织设计的申请,但每道工序在开工前其施工方案必须获得审核批准。

  存在问题分包工程未办理开工报审,监理未识别。

  改进措施:分包工程开工须办理开工报审,以此设立一个”门槛“,以便监理机构对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进驻项目部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专项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对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核和备案程序与方法等,除一些零星小分包工程外,基本上可参照对总包单位的审核与备案程序。

  存在问题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机构主要人员未参加会议、项目经理未参加会议的情况较多。

  改进措施: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之一是:应由建设单位主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分别介绍各自驻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专业、职务分工。因此,监理机构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均应参加。尽管在施工准备阶段有的监理人员按进退场计划尚未进场,但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尽可能参加。项目经理不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预示他将不会到位,总监理工程师应警觉,应立即提出项目经理必须到位的要求,并请建设单位予以督促。

  存在问题工地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项目经理基本没参加,议决的事项未落实,问题处理不闭合。

  改进措施:尽管经建设单位同意,一位总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同时担任3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但鉴于工地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情况、交流信息、协调关系、解决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和存在的问题的例行工作会议,总监理工程师应努力创造条件或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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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困难坚持参加并主持工地例会,否则,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到位情况将受到质疑。项目经理很少参加或基本不参加工地例会,即识别为不到位,监理应采取如下“第14项”所述的措施,督促其到位。项目监理机构在召开工地例会前,应事先做好准备,了解上次会议议决事项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与有关各方通报情况、交换意见,督促做好会前准备。会议中要检查上次会议决议落实情况,检查未完成事项及其原因;协调确定下一阶段除正常工作以外的必须落实的事项,并在会议纪要中简明扼要地列出决议事项的工作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限等。

  存在问题测量放线成果审查存在:1)对测量控制点监理人未进行独立复核、部分存在未审查建筑物及场地的原始控制基准点;

  2)监理人未配备满足工程各阶段测量精度的相应测量仪器,相应复测记录中无使用仪器情况说明;

  3)监理的测量复核资料仅在承包人申报的测量记录上简单地签署“符合要求”等通用意见;

  4)未按规定审核承包人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的合格证及检定证书,或者检定证书当时有效但现在已经过期而没有识别。

  改进措施: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的规定,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测量及检测仪器,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必要的内业与外业检查:1)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2)复核控制桩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对于规模较大的群体工程、单体高度较高、工程平、立面变化较大、对测量精度要求较高的工程,监理机构应配备较专业的测量管理人员,开工前认真审核承包人的测量方案,并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监理测量实施细则,从校核原始控制桩及基准水准点开始,独立地做好对承包人报送的各阶段的测量成果进行复核。

  若要求每个工程都配备测量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于监理企业而言肯定有困难,但每个监理企业配备一至几名专业测量工程师来专职或辅助各在监项目的复测与检验则是必要的。

  存在问题特殊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存在:1)对特殊机械设备未按省厅第四版表中A3.4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进行进场和使用分开报验;

  2)未严格按部令166号文件的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进行审核;

  3)吊塔、施工电梯等按规定应进行检测合格、并经承包人组织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并出具合格证明后才能使用的,现场仅以检测单位的检测证书为准;

  4)检测验收报告中,对设备基础方案的审核缺失或不全面;

  5)对群塔施工未提出监理的审查意见;

  6)对于如桩工机械、预应力千斤顶、油压表、锚夹具等的特殊机械的审验批准常有漏查。

  改进措施:严格按照原建设部166号文件、省厅第四版表A3.4及各地主管部门对大型起重机械的管理要求,监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及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和检测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参加专项方案的专家论证会;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

  5)查验与备留设备专业检测单位检测报告、复试报告、合格证;

  6)监督检查设备操作、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的贯彻情况;

  7)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或停止使用,对安装和使用单位拒不整改或继续使用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要求建设单位督促安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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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位与使用单位整改或停止使用,如仍不听从的,应请建设单位向当地安监管理部门报告(如情况严重,监理单位应直接向安监部门报告)。尽管原建设部166号文件中对监理单位在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中履行的安全职责侧重于程序性的审查和检查,但是我们监理人还是要加强对相关机械设备性能方面知识的了解和熟悉,尽可能多地掌握相关知识,减少现场大型机械设备使用方面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同时加强现场的巡视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制止现场操作中的不规范行为,防患于未然。施工过程中起重设备的提升或检验报告有效期满,均应重新检测并报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另外,对于特殊机械的理解不应该局限于起重与垂直运输机械,应该根据有关规范和规定将其他的特殊机械和设备(如打桩机械等)纳入报验审批范围。对于规范性文件未规定必须由检测单位检测的设备就位后,应由设备使用单位、总包单位组织验收合格后向监理机构报验。

  存在问题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核验存在:1)对涉及结构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如:水泥、钢筋、钢结构、预制桩、幕墙、门窗、水电安装、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需要复试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现场未严格遵照执行,部分材料复试结果尚未明确,监理就同意使用;2)对进场材料未监理监理监督台账,或虽有台账,但台账内容部齐全、记录不完整,有些内容无法对应追溯,如某批钢筋进场验收在监理日记、材料台账及材料报验的日期不能对应;3)材料或半成品的抽样复试数量与工程实际用量不能匹配。

  改进措施:监理人应该根据规定对工程上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行验收,并建立材料进场验收台账,同时应根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应材料检测规范的要求做好对进场材料的抽样复试工作。完善材料验收使用制度,严格建立材料未经监理人验收合格不能用于工程的规定,把好工程材料关。加强工程的计量工作,对工程上使用的主要材料用量要建立台账,做到心中有数,保证经监理人抽样复试的材料要具有代表性,避免少算、漏算。

  开工审查时要求承包人对砼、砂浆试块和钢筋连接试件要提前做好试块的制作计划、建立相应的台账,在实际施工中加以核对。监理机构要对现场试验室或标养室进行考核,对交通等工程要求监理机构在现场同步设置试验室的,亦应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对于未经监理机构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离现场,并作好监理记录。严禁不合格的和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

  存在问题工序验收存在:1)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未建立划分计划,大多数工程并没有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或检验批的划分过于简单、粗略,流于形式,不能起到指导施工验收的作用。2)工序的验收与检验批的划分没有对应关系,工程资料不能反映检验批的内容。对承包认报验的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记录中存在明显错误、或对项目描述不完整的,或明显的弄虚作假的部分,监理人未能识别。3)无独立的监理人对检验批验收的抽查记录。

  4)主体验收时,砼子分部的实体同条件养护与标准养护试块强度未作评定,钢筋保护层厚度未作检测(或未见检测记录与报告)。建筑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节能等专业分部质量控制相关资料内容不全。5)当桩基工程未纳入土建总承包施工时,往往未把桩基子分部纳入基础分部验收。桩基子分部、基础分部验收报告中勘察单位未有验收签字记录。

  6)涉及有地下室的单位工程的基础分部验收资料不及时、不合理,个别主体工程已验收、但基础工程尚未验收或不具备验收条件。有共用地下室的多个单体工程基础工程划分不合理、资料混乱。较多的项目中,基础与地下室分部的验收日期与主体的验收为同一天,或日期颠倒,且未作任何说明。

  改进措施:开工之初,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承包人施工组织安排、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对建筑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规定,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该工程的检验批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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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划。

  检验批的划分要符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如根据子单位工程、防火分区、伸缩缝、后浇带等部位或工序先后进行划分),使实际的施工、检验与资料的记录相一致。每一个分项工程都应该进行检验批的划分,包括近几年才提出的“建筑节能分项工程”。

  检验批的划分还应强调其可操作性和真实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以体现加强事先控制的初衷与目的。理论上讲,工序报验与检验批的划分应该有较明确的对应关系,无论是内容、批次还是时点。监理机构应该向施工方充分强调这一点,这不仅涉及道质量控制的需要,也影响到进度控制的效果。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检查记录;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的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的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感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工作的责任心、认真审阅图纸、不断学习新的技术规范、标准、施工工艺,督促施工承包人严格按照现场实际施工情况做好相应的工程施工记录、技术资料,避免资料失真、错误、不及时、不完整。在砼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前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的范围仅限于涉及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它是在相应分项工程验收合格、过程控制使质量得到保证的基础上对重要项目进行的验证性检查,其目的是为了加强砼结构的施工质量验收,真实地反映砼及受力钢筋位置等质量指标,确保结构安全。由于目前承发包模式的特殊性,总承包单位往往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总包,在其进场时桩基已施工完成或其内容不包括在总承包人的合同范围内,尽管如此,作为总包单位应参与桩基工程的验收、接收并保管好桩基施工单位移交的全部桩基工程资料,在基础验收时将桩基工程作为一个完整的子分部工程纳入基础部分,并参与核查和评定。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的要求,桩基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参与该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并对相应的工程质量是否满足勘察和设计的要求作出明确的结论。带有地下室的单位工程在地下室顶板施工完成后,由于后浇带、人防工程、或者二次结构尚没完成、试块检测报告尚没取得、防水抗渗施工等原因,基础及地下室分部往往无法及时验收,考虑到工期的要求,大部分带有地下室的工程在基础分部工程未满足验收条件无法进行验收就直接进行上部主体工程的施工时,可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基础外墙的砼质量、防水分部等的验收,并做好相关的验收记录,同时做好同意推迟基础与地下室分部验收的业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各方会商记录,待地下室墙体砌筑完成、相关强度检测评定完成、有关安全与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完成后再及时组织基础分部的验收。对上部多个子单位共用一个地下室的情况,可根据统一标准的规定设立子基础分部进行处理。

  存在问题竣工预验收存在:1)未执行竣工报验程序,即无《工程竣工报验单》;

  2)有些工程,在竣工预验收时对于装饰装修、弱电安装、市政景观等内容作甩项处理,但甩项的合理性不充分或未作说明;

  3)对竣工预验收存在的问题未作跟踪闭合;

  4)监理人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过于简单、评估依据不充分,各项目组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性和不平衡;

  5)竣工验收的有关记录与报告应盖而未盖企业公章;

  改进措施: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经自检合格,向监理机构申报《工程竣工报验单》申请竣工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及时组织专业监理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对承包人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核查,并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问题的督促施工方及时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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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整改完成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含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2)竣工预验收经过(或验收内容及符合情况);

  3)竣工预验收监理结论。并应附一: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监理核查记录表;

  附二: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监理检查记录汇总表;

  附三:单位(子单位)工程感观质量监理检查记录;附四:监理抽查/见证试验情况汇总及说明;附五:竣工预验收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表。

  存在问题巡视旁站、监理日记存在:

  1)巡视、旁站没有建立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

  2)绝大部分工程无巡视检查记录,有的仅在监理日记中简单地说明进行巡视检查施工作业情况,千篇一律。

  3)旁站记录与旁站方案规定的内容不相符:有的旁站方案中列入的内容无旁站记录;有的有旁站记录而该部位旁站方案中未作规定。旁站记录过于内容简单、不能反映工程实际施工作业情况、监理旁站过程中的工作状况,大部分记录空洞,不能反映出问题,有的提出了问题,却没有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

  4)《监理日记》填写简单,发现的问题无处理结果;监理日记不能全面反映监理工作情况,监理日记与材料见证取样台帐、监理通知单、联系单,巡视检查、平行检验记录,工序、材料报验,旁站记录、会议纪要等不能一一对应,缺乏可追溯性。

  《监理日记》中记述的内容侧重于土建与装饰装修内容,对于水电安装方面的内容过于简略;侧重于材料进场验收、试块报告合格等的记录,而缺乏不合格材料退场、不合格试块复试或进一步处置的记录;侧重于主体施工阶段的记录,而疏于开工准备、竣工验收阶段工作内容的记录。各项目部、各记录人员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

  改进措施:应在《监理规划》中制定监理的具体工作制度,包括巡视检查、平行检验、停工待检节点、旁站监理制度。旁站监理制度可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根据本工程的工作内容单独编制旁站方案。目前资料中无同意的监理巡视检查记录用表,各监理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统一制定本单位的巡视检查记录用表;总监理工程师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根据本企业的统一规定、结合工程的特点制定巡视检查制度,并在实际工作中遵照执行。如将巡视检查情况在监理日记中要求详细记录、前后闭合。

  监理人在实际监理工作中要根据《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专业规范的规定,在《监理规划》或《监理实施细则》中编制符合本工程情况的具有针对性的旁站监理方案,对不同的旁站对象,制订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旁站记录表,并认真加以执行。

  监理人进行旁站时必须深刻领悟旁站监理的内涵,明确自己在旁站过程中应该着重关心和注意的问题,不能只注重形式,认为只要站在施工现场就算进行了旁站;而是实实在在地对施工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行动态跟踪,确保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

  《监理日记》时监理信息管理的重要原始资料之一,也是体现监理工作质量的重要信息资料,应对监理工作的内容进行全面、真实地记录。

  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监理日记,由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签认,具体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当天发生的质量、进度、安全、合同、投资、组织协调等方面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情况;施工作业情况;当天监理机构经办的来往函件;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巡视情况等。如总监兼任本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工作、每周仅能到场一、两次的,但日记的总监签字栏必须留着让总监亲自签名。

  存在问题现场用表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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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个别工程仍在使用第三版的监理现场用表;

  2)监理人员越权签字;

  3)表式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发出后无回复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4)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未能正确使用A3.9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进行报验,仍然沿用A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进行报验。

  5)现场用表普遍未填写编号或编写填写不规范,影响资料的可追溯性和完整性。6)有的报审表与审批不符合时间逻辑。

  改进措施:自2008年10月1日起,凡在我省境内新开工工程实施监理的,均必须统一使用第四版《监理现场用表》,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对于在2008年10月1日之前开工、但在2008年10月1日以后结束的工程,建议在10月1日以后这个时期内的用表,应使用第四版的表式,事实上,这样的“与时俱进”对于监理机构并非难事,但可取得更好的成效。

  监理用表各表的编号应该根据“使用须知”的要求,认真编写:“-”号前填写所报验选项的数码代号,当报验的内容不在列出的选项中时,可在预留的“口”后自行填加,数码代号顺延;“-”号后的编码可直接为相应选项报验次数的自然序号。每个项目监理人可制订一套适合本工程的编码规则,以利于追溯和资料管理。

  现场用白中的签署时间,应符合下列顺序:项目经理签署日期、项目监理机构签收人签收时间、(检查人签认日期)、专业监理工程师签署日期、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日期、承包单位签收人签收时间。注意,“时间”不同于“日期”,应精确到几点几分。按照第四版表式的使用规定,凡工程上涉及到有关安全方面的专项方案均应使用A3.9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进行报验,具体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卸料平台装拆方案、高空作业施工方案、安全防护方案等等。需要指出的是:根据国家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的工程范围,作了明确的规定,对于专项方案的编制与报审、专家论证会的组织召开、专项方案完善后的批准,以及实施、验收等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也有很强的操作性,是我们履行安全监理责任的重要依据,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执行,这既是保证工程安全建设的法宝,也是保护我们自身利益的依靠。

  存在问题存在的其他方面问题:

  1)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与中标通知书、以及监理合同备案登记时的名单不符。监理实施过程中,项目机构人员变更随意与频繁;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置尚无指导性标准,各项目监理机构组成人员多寡不一。专业监理工程师与监理员的配置比例各不相同;

  3)建立资料的整理归类无比较统一的标准,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不同的监理机构,呈现出较大的差异;

  改进措施:中标项目总监以及主要专业监理工程师未必能到位履职,此类问题还不是少数,造成此局面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作为投资企业,则应该注重加强企业的诚信建设,信守承诺,遇到不可避免的变更时,应在建设方同意的情况下,及时按相关规定办理总监与其他监理人员的变更手续,切不可利用政府建设管理上的不完善,钻政策的空子。为解决骨干监理人才“捉襟见肘”的局面,监理企业应该从长计议、加大投入,注重人才引进、人才储备和人才培养,同时应充分利用江苏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这一梯队的力量,通过传、帮、带,在项目中委以重任,在实践中加强锻炼,努力解决称职监理从业人员紧缺的状况,并不断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对于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最低)配置标准,包括尚没取得执业资格、新入职从业人员在监理机构中的最高比例(这种现象无法避免),国家尚无明确要求和原则意见,借鉴上海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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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的做法,我省内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等地建设主管部门已经制订了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并已在试行过程中。实践证明,对项目监理机构制订人员配置标准,使得相关各方实施有指导、检查有依据,对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提高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质量,促进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和重要的作用,值得我省建设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借鉴。

  监理资料在很大程度上记录、体现或反映了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我省住建厅监制了《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并已于2008年10月1日起全面使用,给项目监理机构开展监理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指引,然而,对于来源不一、门类多样、内容繁杂、过程漫长的项目监理资料的整理、分类、归档等,目前尚无统一的标准与要求,给各监理企业与监理机构带来了很大的困惑,各企业、各项目监理机构“自行其事”,给内部的查阅与检索带来了不便,给外来的检查与考核失去了参照。省住建厅和省建设监理协会正在研究监理机构工作评价和监理资料归档标准化的课题,希望能既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又做到精简、优化、规范、统一,促进我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科学、公正地评价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质量和监理企业的履约能力,推动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规范化和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此举应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该研究成果、指导性意见,包括操作指南值得我们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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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四: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及解决措施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工程监理在保证工程质量、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日益显现了它的巨大作用。作为建设工程中保障工程高品质高效率的把控部门,必须要发挥监理部门的专业性和公正的特点,从“三控、两管、一协调以及安全管理”方面,做好现场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还要提高监理人员自身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把工程监理行业做大做强。但是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只有解决了根本问题,从能使监理工作发挥作用,下面本文就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工程监理;工作;问题;措施;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建设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业主)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我国《建筑法》规定,监理单位代表业主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使用等进行监督管理。作为我国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改革举措,建设监理制旨在改变陈旧的工程管理模式,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建设监理机构,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以提高建设水平和投资效益。

  工程监理的重要作用

  1.1施工进度控制

  工程实施监理,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进度。监理工作应以编写细则、制定规则、审核方案、监督和跟踪等形式对工程各阶段的内容、程序、衔接、时间等内容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进度,实行多方协调。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要结合施工计划对进度进行监督,制定合理的监督措施,对施工进度进行审核,确保施工进度按时完成。要制定审核计划,用合理的方式推进计划的实施。

  1.2施工质量控制

  在实施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需细致研究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对工程施工中容易出现的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进行预测,从经济、技术、安全等角度进行监理,为工程顺利完工创造良好条件。

  1.3工程投资控制

  在正常施工状态下,由施工单位申请施工进度款,监理单位结合施工图设计、合同条款、现场实际情况等,对工程价款和工程量进行审核,签发支付工程款的相关文件,并对所涉及的索赔、变更等内容进行控制。

  1.4合同管理

  作为监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起着保证项目实施与控制的重要作用。合同管理能有效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咨询单位等的各种关系,避免在长期施工中出现较多问题,同时,协调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纠纷,结合合同中规定的具体内容,公正地确定责任。

  建筑工程监理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开展,需要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但是,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当中,建筑工程监理行业却存在诸多空白之处与漏洞问题。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引进建筑工程监理的时间相对较晚,相关经验积累不足,导致与之相关的立法工作存在较强的滞后性,很多工程监理问题都面临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问题;另一方面,我国建筑行业近几年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带动建筑监理行业也面临诸多管理需求上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即便国家致力于尽快完善建筑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仍难以跟上建筑行业的发展步伐。不但原有问题没有得到明显改善,又涌现出很多新问题与新挑战,导致工程监理管理工作面临诸多阻碍。

  2.2重视程度有待加强

  建筑工程监理职能作用的发挥,很大程度上源自于人们于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只有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各岗位人员对工程监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才能确保监理工程师全程参与到工程建设的所有关键环节当中。否则,就会导致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施工技术、监理要求缺少足够的了解与认识,监理工作自然无法得到有效开展。目前仍有很多工程项目并没有意识到监理管理的重要性,在审核图纸、编制技术方案、技术交底等多项重要工作或者重大决策当中,都看不到监理工程师的身影。由此导致监理工作流于表面,在施工现场和各项作业环节当中,存在大量违规操作行为和安全隐患,材料质量问题和浪费现象更是屡禁不止。

  2.3缺少优质监理人才

  人才培养理念和教学方法仍旧落后,致使人才培养质量、培养效率均无法满足建筑行业发展需求。这就意味着现有建筑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理念、理论知识水平、职业道德水平以及综合实践能力与实际岗位要求之间存在较大一段距离。不仅如此,从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数量上看,目前还存在较大的人才缺口,由此导致很多能力素质不过关、责任心不强的监理工程师混迹于工程监理队伍当中,并从事着非常重要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在这种情况下,不仅致使工程监理职能作用大打折扣,更给工程建设质量、施工现场安全、企业经验效益带来诸多隐患问题。

  2.4监理市场有待规范

  目前尚未构建起一套健全完善的行业管理体系。对于一些主业的过度干预、违规操作等行为,仅凭借监理委托合同根本无法发挥约束效力,致使监理工程师无法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者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导致建筑的整体质量无法得

  到严格把控。不仅给施工单位带来经营风险,对于居住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更是一种极大的漠视。

  完善工程监理工作的有效措施

  3.1完善健全工程监理的法律法规

  在前文所提到的几条相关法律中都是存在一些普遍的局限性,就是更加注重对工程的质量的结果,忽视了工程人员的管理约束,因此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对法律条例中关于工程监理的内容稍作修改,对工程的管理人员均做一个统一的管理要求,并对监理部门的实施范围加以放宽,也加强对监理部门的管理,防止监理部门的内卷腐败。让我国的工程监理机构能够与国际接轨,将我国的工程建设推向世界。

  3.2扩展工程监理团队并提高专业素质

  加强监理公司的管理和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在人才结构方面大胆引进新人,着重培养新人,结合新人自身的特点,设置专门的课程培养和实践课程进行系统化的培训,培养出真正的监理人才,为能在之后岗位上做好自己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另外要对在职的监理人员提出能有适应社会需要及时更新自己的要求,而监理公司可以展开相关培训活动,培训内容要有先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工程质量的控制掌握的方面。因为这样的课程设置可以促使工程监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水平能力,还可以让其自身的综合素质得以提高。为以后工程中能够出色的完成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与实践基础。

  3.3提升安全宣传力度

  在进行工程施工的时候,不仅要注重施工的质量,更需要高度重视施工安全问题。所以监理单位需要按照进行对在工程中工作的所有人员做好

  “生命第一,安全施工”施工原则宣传,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在工程中也要全面安排人员的工作部门,严格按标准工作,并且要保证工作人员的睡眠时间,严禁疲累施工。

  3.4质量监控

  工程质量的优劣有许多方面的影响,因此需要进行全面的分析考虑。现在的建筑市场中有许多的地施工材料,有的商家想要从中间拿差价,便会在材料的选材上偷工减料,而在工程中一些不负责任的管理人员可能会因为专业能力不够无法识别其中的差距,也有的是因为自己的利益与商家勾结,采购不符合工程中所需要的材料,从而导致工程的质量极大的下滑,最后甚至出现

  “豆腐渣工程”和工程安全问题的出现,使施工的工作人员有生命的危险。为此监查部门应该从源头遏制,对材料的选择采购进行严格的把控。其次工程中还有施工的机械,需要进购专业的设备,并经常的检查设备的安全性,完整性,并且施工机械设备需要避免非专业人员操作机械设备进而造成的施工问题。最后监查部门要与建设部门和施工部门携手合作将质量控制贯穿于整体的施工流程,确保工程能够高质量、高效率的结束。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如今我国建筑行业市场的不断发展变化的现在,工程监理覆盖面已经扩展到各个方面,所以作为负责这一项项重大工作的部门更要加强自身专业建设,不断完善检查部门的管理制度。在每次的工程中发挥自身的专业技术为建设工程的质量、资金投入、安全、效率等进行严格的监督把控和管理,并且监查人员要积极的去发现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的提出针对性、有作用的合理化建议,让监理行业在科学规范积极健康的道路上一路前行。

  参考文献:

  [1]李文智.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研究[J].建材发展导向(上),2020,18(04):110-112.

  [2]杨磊.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消费导刊,2020(02):135-136.

  [3]胡威.建筑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J].商品与质量,2020(31):146-150.

篇十五:项目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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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工程监理在保证工程项目质量、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业主合法权益等方面日益显现它的巨大作用。工程监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可以说我国工程监理的形势是欣欣向荣、方兴未艾。成绩是主要的,但从我国工程监理和先进国家工程监理的水平比较,我们工程监理体制仍然处在初期阶段还有不少问题需要我们去思考。这些问题造成了监理企业发展的方向性、规范性不是很强,也同时造成了监理市场的混乱。监理单位的发展受到严重的制约,很难发展壮大。

  一、当前工程监理存在的意义

  工程建设实行监理制度不仅是与世界接轨的需要,也是工程建设本身的需要。现代工程监理制度是在社会化大生产中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产生、发

  展并不断完善的一种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监理制度不仅被世界很多国家尤其

  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采用而且一些国际金融机构还把采用工程监理制度作为工程贷款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无论从创造较好的投资环境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

  种资源还是从提高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等方面考虑都要求我们贯彻执行工程监理制度,使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更高、进度更快、质量更好。

  二、当前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当前工程监理市场不够规范

  在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上存在着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的现象;存在着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监理的现象,致使工程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有些监理单位还不是真正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些监理单位尚处在母体的副业状态既不独立核算更不自负盈亏;有的挂着监理企业的牌子,有监理任务时就临时凑人员,没有监理任务时这些人就解散或转移,严重影响监理人员从事监理工作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积极性。在监理业务竞争时很多建设单位不是优先考察监理单位的资质、人员的素质而是以最低的监理取费标准为选择的唯一标准,以致个别工程的监理取费标准仅有8‰。低价承揽业务很难高素质监理人员的到位。

  2.当前工程监理人员缺乏监理意识责任不够明确

  业主认为监理人员是自己的雇员必须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按自己的要求办;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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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是业主利益的代表,是为业主服务的;质量监督机构又认为监理人员代替了自己的职能,因而忽视了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容易出现互相推脱责任的现象。有的工程项目空挂“监理”人员名字,只见其名不见其人;有的监理单位没有确定一定的工程监理内容和程序,也没有规定或落实各级监理人员责任,致使一些监理人员该进行检查时不检查,该旁站监理时不旁站,甚至不问工程是否合格也签字。监督抽检发现并指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问题现场监理人员经常避重就轻地说他已经发现等等。这些关键部位、关键工序之所以出现质量问题咎其责任主要应由施工方承担,但与监理旁站不到位有着直接的关系。

  3.当前工程监理人员总体素质较低

  主要是缺乏经济管理和法律知识、缺乏全方位控制的能力。监理工作人员也未取得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一些监理单位由于人才不配套,大多只能运用技术手段进行质量检查,而不能运用经济和合同手段进行全方位的控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往往不对工程进行实地现场勘察,或者只是作“蜻蜓点水”式的勘察。监理人员不坚持原则,不严格按程序办事,造成施工中不合规的变更签证增多,工程造价随意性很大。甚至有少数监理人员存在利益关系,对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睁只眼闭只眼,这种状况自然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由于项目管理与控制能力的薄弱,只能在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工作,这是我国建设监理与先进国家建设监理的主要差距。

  三、对当前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所采取的对策

  1.规范当前工程监理市场提高监理服务质量

  监理市场的规范化对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十分重要。从2003年1月至8月建设安全事故类型看主要集中在高坠、坍塌、触电三类事故上,这三类事故占总事故的87.7%,死亡人数占总人数的86.8%。这些特大安全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施工单位不按基本设计程序施工外,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破坏了市场秩序。因此我们必须规范各方的市场行为。业主选用工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直接委托应按规定办理委托手续,选择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监理,不应使用内部监理单位搞自我“监理”,以及施工、监理为同一行政管理单位的同体监理。业主应与中标的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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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监理单位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监管部门应强化竣工备案制度对工程监理应招标而不招标的工程,对挂靠、转包的工程一经查实不予验收备案。

  现在我国的的市场经济已经有了长足的发展,现行的监理取费办法和标准已不适应工程监理的需要。低收费不利于留住和吸引素质较高的人才;不利于监理单位的自我发展;也不利于提高监理工作水平。目前一些监理单位难以从母体中脱离出来,很大原因也在于收入不高。因此适当提高监理价格从而提高监理服务质量是完全必要的。如某一工程总投资为31429万元,一类工程概算为23105万元,本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费为工程概算的0.8%~1.2%,按内插法计算取费比例应为1.14%,监理费应为263.40万元。为体现合作诚意,经该公司研究决定按工程概算的0.785%即人民币181.37万元计取本工程监理费。工程监理是一种高质量的服务,当监理价格过低时监理单位很难派出高素质的监理人员或无法保证监理人员数量,也就无法提供优质的服务。

  2.明确当前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意识提高岗位责任心

  监理接受业主的委托对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理,但监理不是业主在项目上的利益代表,监理必须依据工程建设监理合同、设计文件、有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法律对项目实施独立、科学、公正的监理,业主有权要求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或解除监理合同,但不得干预和影响监理人员的正常工作,不得随意变更监理人员的指令。监理的一切活动必须以监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以实现六个控制为目的,监理要始终维持自己独立第三方的位置,既不为经济利益、为多揽工程而偏袒业主,也不收受承包商的任何礼品与贿赂,而做睁只眼、闭只眼、忽视工程质量的事,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地评价工程质量,维护自己的声誉,赢得双方的尊重。

  明确当前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意识的同时还要提高岗位责任心,首先要解决总监空挂名的问题。对于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几个工程项目的情况,应严格在委托监理服务之前解决好实际承接的责任问题,同时还要杜绝工程项目将业主、设计、施工、行政管理的人员空挂为“监理”人员而实际监理工作并没有到位的情况。其次要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都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相应的考核与奖罚制度,以杜绝监理工作中的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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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衍行事和弄虚作假。最后监理工作的重点要放在事前控制。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隐蔽、施工,监理人员要实行旁站、巡视或平行检查,不能等到即成事实,待施工质检报验后才“秋后算帐”。如某二期工程的浇筑底板混凝土项目,监理人员在连续浇筑132小时的过程中跟班蹲点,对后台上料、搅拌、出料质量、振捣以及混凝土试块留置等均有专人管理,实行旁站监理,层层把关。根据现场配合比和砂、石的含水率,随时调整搅拌用水量并随时检测计量设备的计量准确度,发现偏差立即通知施工单位加以整改,使施工顺序合理、衔接关系更适当、均衡有节奏的施工实现计划工期提前完成合同工期。

  3.提高当前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能力

  监理工作本身就要求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技能、高素质。要保证与提高监理队伍素质,首先是政府管理部门在审批成立监理单位和整顿监理单位的时候要严格把关,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不能迁就,对固定人员少于60%和建制上不独立的不应再批准为监理单位;其次是监理单位本身要注意自己的人员配备和搞好培训工作。监理企业要想高速发展,加速监理人才的培养和储备便显得至关重要。我们的教育要加大力度将监理人员的培养列入社会再教育的大系统中,为监理行业培养和输送更多优秀的专业监理人才,企业在人才培养方面要投入更多的支持和关注,真正将企业人才的培养列入企业发展的长远的战略规划上来。

  作为监理单位要具备工程施工的监理能力,而且应当具备设计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能力,以适应全过程监理和咨询的需要;要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力,而且要具备进度和投资的控制能力;要会使用技术手段,而且要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不仅应该配备工程技术人才,而且应该配备和培训具有组织协调能力的经济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以提高我们的监理能力。例如铜陵大桥就是综合运用了技术、经济、组织、合同的监理方法,该桥设计新颖施工难度大,即便施工单位制定了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但仍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而使某些施工环节不能按进度完成。为确保进度如期完成还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如主桥4号墩是大桥的关键线路工程,其桩基施工较之主桥5号墩进度滞后半年,监理经过调查分析后发现是由于设备等其他原因影响,同时进一步审查通过后的施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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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组织设计及时正式发文督促施工单位,合理调整人员安排调遣性能好的机械设备优先保证4号墩,仅三个多月基本赶上了总进度计划。若主桥4号墩在汛期到来前不能完成,其总工期将会拖后一年。所以按进度完成任务是十分重要的。通过这一举措施工单位调整了全桥的施工进度计划,保证了整个工程的整体运作。

  综上所述,工程监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智力密集型的专业化、社会化集技术、经济、管理、法律为一体的综合服务行业。不断完善我国工程监理,是更好的发挥质量、工期、投资等方面的控制,是工程经济建设的根本性保证。解决和克服上述问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管理和支持,更需要全行业共同创造和谐的监理氛围。

  2009年5月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百度文库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监理实务》,韦海民,中国计划出版社,2006年3月

  2.《路桥工程监理》,廖品槐,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年1月

  3.《建设工程监理》,孙占国,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10月

  4.《建设工程造价》,殷惠光,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11月

  5.《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王军,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年7月

  6.《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实务》,徐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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