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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乡镇工作意见【五篇】(2023年)

时间:2023-07-07 16:45:05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乡镇政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认识乡镇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乡镇工作意见【五篇】(2023年),供大家参考。

乡镇工作意见【五篇】

乡镇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乡镇政务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县(市、区)和乡镇政府一定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充分认识乡镇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要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行政,以公正、便民和廉洁、勤政为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利的监督,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二、进一步突出公开重点

各地要着重围绕灾后恢复重建、服务民生、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等方面开展乡镇政务公开。在灾后恢复重建方面,要重点围绕乡镇对下拨的灾后重建和补助资金、社会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完成灾后重建项目任务情况进行公开。在服务民生方面,要重点围绕乡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农村工作政策情况、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财务收支、各类专项资金、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以及就业促进、扶贫解困、教育助学、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百姓安居、道路畅通、环境治理等民生工程的政策落实、资金使用及实际效果等情况进行公开。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方面,要重点围绕事关全局的政策、措施决策过程,社会公益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机构人事管理事项、执法执纪等情况进行公开。凡公开内容,由乡镇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承办部门具体负责。

三、进一步完善公开形式

要以县为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开栏的位置、栏目和版面等设置,力求醒目、易懂、好记,便于群众了解和监督;
继续坚持因地制宜推行公开手册、明白纸、广播等传统公开形式,使公开信息让群众及时知晓;
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覆盖面广和快捷的特点,积极探索其用于开展乡镇政务、政策解答、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等公开工作的方法,进一步扩大公开工作在群众中的影响;
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利用网络、媒体、电子触摸屏等现代手段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实效性;
继续探索以服务引领公开的模式,积极推行全程办事制、“阳光政务热线”等新的公开形式,推动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四、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务公开的职责、内容、方式和时限及公开意见的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将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电子政务、信息、行政投诉受理等融为一体,制作“服务指南”、“服务告知单”,不断完善公开程序,改进办事流程,缩短办事周期,公开服务项目名称、设立依据、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窗口办事权限等,确保公开不流于形式。尚未完成乡镇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地方,要抓紧时间在今年内完成,以提升规范化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政务、村务公开联动机制

要把乡镇政务公开内容中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重大事项的部署安排等公开事项及时延伸到村,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在乡镇备案等制度,促进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六、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要指导乡镇继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抓、人大监督检查、部门负责落实、公众综合评价”的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乡镇基层站所不论其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纳入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全局之中,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检查,统一组织落实。各有关部门对基层站所的政务公开要切实履职尽责,加强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

乡镇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指导工作开展

鼠害是农业四大生物灾害之一,也是传播多种人体疾病的重要媒介生物。实施统一灭鼠是保障工农业生产、保护健康和发展生产力的一件大事,也是体现社会管理水平和文明和谐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全县各地持续开展的统一灭鼠活动,成效显著,积累了成功的经验。但由于害鼠种类多、适应性强、繁殖快、密度回升快等特性,灭鼠工作仍需继续加强开展。据县病虫测报站监测,3月中旬农田鼠密度达6.33%,已超过防治指标。对此,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鼠害问题的严重性和灭鼠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和艰巨性,要务必重视统一灭鼠工作,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坚持把它作为一项消除公共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的大事来抓,纳入议事日程,明确领导和工作责任,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努力把鼠害降到最低程度,确保通过灭鼠先进城区复查。

二、明确方法、统一行动,以科学的措施确保工作全面开展

(一)工作安排

1.时间:4月上旬为全县春季统一灭鼠投饵阶段。

2.范围: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乡镇(街道)、村。重点是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居户、农舍、农田、公共场所等,特别是食品行业、宾馆饭店、江河堤岸、绿化带、下水道、垃圾场、垃圾中转站、畜牧场、果园等特殊生态环境。

(二)主要措施

1.加强鼠情监测。县病虫测报站根据气候、生产方式变化等多种因素,对鼠害灾变规律进行测报监控,及时掌握鼠害的分布和动态,根据鼠情抓好鼠害的综合防治工作。

2.突出科学灭鼠。灭鼠工作要坚持环境整治与农业、生物、物理、化学防治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方针。全县统一灭鼠要做到“三集中”(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五统一”(统一指挥、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配制毒饵、统一检查)和“五不漏”(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室、地不漏丘、田不漏块)。使统一灭鼠工作做到城乡联动,整体推进,不留死角。

为保证群众灭鼠用药安全,确保工作成效,建议统一使用市农业、爱卫部门试验、推荐的鼠药抗凝血杀鼠剂—0.005%溴敌隆颗粒剂毒饵,由县农林局统一组织供应,严禁使用剧毒化学品灭鼠。

3.强化鼠药监管。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市场执法监管力度,开展鼠药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打击非法制售和使用剧毒违禁鼠药的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县鼠药市场的规范化管理。

三、明确责任、加大投入,切实做好督查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统一领导、地方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要求,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发挥统一灭鼠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的作用,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职责。农村统一灭鼠工作由县农林局负责,城市统一灭鼠由县爱卫部门负责,县卫生部门要做好安全抢救的准备工作。县农林、爱卫、卫生、财政、工商、公安、宣传、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全力做好统一灭鼠工作。

(二)加强培训,注重宣传。当前,各乡镇(街道)要加强以鼠类危害、灭鼠技术、灭鼠毒饵选择或配制、鼠药的投放、安全注意事项及人畜中毒的防治与急救等内容为主的技术培训工作。通过培训,逐步建立一支责任心强、业务技术精、为民服务肯吃苦的专业化防治队伍。与此同时,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统一灭鼠工作,基层单位和街道、社区要利用墙报、宣传单、告知书、张贴标语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普及科学灭鼠、安全灭鼠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灭鼠工作的重要性,掌握灭鼠技能,并积极参与统一灭鼠活动。

乡镇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清运处理机制,实施垃圾清运户、村、镇、县分级负责,着力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努力打造卫生清洁、环境舒适的农村新形象,推进城乡统筹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各镇、村实际,多措并举,多元投入,选择适合本地的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模式。

2、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能动作用,使其积极参与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维护整洁家园,保护农村环境。

3、分级负责的原则。以户分类收集、村清理汇总、镇简易填埋、县化学处理为主要方式,明确各级责任目标,抓好落实。

4、清管并重的原则。以农村垃圾集中清运突击月为基础,以建立长效机制管理为重点,探索农村垃圾清运处理的常态管理办法。

目标任务

坚持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与全县小城镇建设、农村集贸市场整治和城中村环境治理工作相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结合,集中清理与建章立制相结合,典型示范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进一步建立健全有效的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和处理体系,形成城乡一体的环境卫生和生活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实现农村“环境面貌整洁、基础设施完善、管护机制规范”的目标。

工作要求

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要因地制宜,科学运作,原则上每个村要按照“有一支清运队伍、有一批基础设施、有一套环卫制度、有一个处理模式、有一笔经费保障”的“五个一”要求,做好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的常态管理工作。

1、组建保洁队伍。一是各镇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纳入工作职能,建立镇级环卫所,与镇城乡建设办公室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运行管理机制,村委会要建设环卫室,挂牌办公。根据各镇规模大小,每个镇配备3—5名环卫监督员,负责辖区内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监督及垃圾清运工作的协调管理。二是原则上按照每100户配备1名保洁员的标准,成立村级清扫保洁队伍,保持保洁员数量的相对稳定。三是为保洁员配备保洁工具,配戴统一的农村环卫标识。四是加强保洁员培训。定期对保洁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垃圾处理工作的要求、职责,学会垃圾分类,熟练操作。五是明确保洁员既是卫生保洁员,又是卫生监督员,也是卫生宣传员,尽职尽责做好垃圾清运处理工作。

2、完善基础设施。一是因村制宜,由户负责设简易垃圾桶,由村负责,根据需要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池,合理设置在街道两侧;
村配置垃圾清运车,进行垃圾收集中转,建立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垃圾中转过程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二是根据村庄规模大小,设置1-2个垃圾临时存放点或臂式垃圾箱。同时,各镇要以村为单位积极探索、推广使用垃圾碳化炉或生活垃圾生物处理器等设施,降低处理成本,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三是由县、镇负责,根据服务半径科学规划、建设标准化垃圾填埋场,在全县各镇合理布局。不具条件的镇设立简易垃圾填埋场,并做好防渗、防外溢等无害化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3、健全保洁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清运处理工作制度。结合各村实际,建立完善《村庄环境暂行办法》、《农村环卫设施管理办法》、《农户“三包”责任制度》、《垃圾清运制度》、《保洁员管理制度》、《保洁员工作标准》等规章制度,张贴上墙,接受群众监督。二是建立清运队伍动态管理制度。建立保洁员档案,一人一档,实行备案制,要求保洁员严格按照保洁工作标准规范操作,对工作责任心差、不能胜任岗位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重新招聘,实现动态管理,确保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三是建立保洁员绩效工资制度。实行“日检、周评、月查、季考”制度,即各村明确专人每日对保洁人员履行责任情况进行检查,村每周对保洁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评价,镇每月对所辖村“户清、村集”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县每季度组织专人对各镇、村的垃圾清运工作进行考核,保洁员工资与考核结果挂钩,严格落实奖惩。

4、选定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建立科学清运处理模式,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垃圾清运工作的基本思路: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培养群众良好卫生习惯,充分发挥村民主观能动性,因村制宜,确保实现农村卫生整治常态化。结合镇村实际,原则上全县推广以下4种模式。

----全民参与尽义务工模式。这种模式适合村两委班子具有较强战斗力、凝聚力、有威信的村庄。基本做法:一是通过长期坚持宣传,使卫生保洁意识深入人心;
二是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随时清理各种垃圾;
三是两委班子成员负责督导检查。

----垃圾袋装化模式。这种模式适合中心镇商业街和较小村庄。基本做法:村庄不设垃圾箱,各户实行垃圾袋装化,做到保洁员日运日清,送至村内临时存放点。这种做法无需购置垃圾箱,可以向商业经营摊点收取卫生管理费,以减少镇村投入。

----市场化模式。这种模式适合经济较好的村庄,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撑承包费用。基本做法:把村庄卫生分区、划片,通过招投标的形式进行承包,承包人负责区内的卫生清理工作,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户集、村运、镇处理模式。这种模式适合大多数村庄,但投入较大,需要一定的财力支撑用来完善基础设施和支付保洁员工资。基本做法:一是每户购置垃圾桶,实行门前三包;
二是村庄设置垃圾箱(池);
三是保洁员定期清运;
四是镇政府统一处理垃圾。

5、实施多元投入。垃圾清运所需费用要坚持镇、村自筹为主,政府补贴、部门支持为辅的原则。可以采取村里筹一点、镇上拿一点、县财政补一点、企业捐一点、社会集一点的方式,多元化筹措资金。可采取“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或每户每月收取一定的卫生清理费用的办法筹集费用;
有商业门店的村,可以向临街商业门店收取一定费用,以补充经费不足;
县财政将对每名保洁员按每年补贴1200元的标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每年分两次根据验收结果将资金拨付给各镇。各镇、村要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逐渐淡化政府的主导角色,积极引导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以及维护和管理,逐步建立有利于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良性运行和管理的长效机制。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和执行组长,相关副职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农村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主管县长任办公室主任,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镇都要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实行党委书记负总责、镇长具体抓、副职分片抓、包村干部驻村抓的工作机制。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各级办事机构要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

2、明确责任分工。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涉及全县各镇及多个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县清运办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整体工作;
各镇村是村内垃圾清运工作的主体,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投入,落实清运模式,加强监管,确保辖区内垃圾清运工作落到实处;
县卫生局要负责各镇村卫生医疗机构垃圾的集中处置;
县教育局要统筹协调好县内各中小学校校园内外的卫生整治工作;
县爱卫办负责指导农村“五乱”治理、农户改厕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县文明办负责宣传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县建设、规划、国土部门要做好县级垃圾填埋场布点规划编制工作,并指导各镇做好镇级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和建设;
城管、环保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治理乱倒、乱堆垃圾和收留外来垃圾的现象;
县畜牧兽医局要做好畜禽养殖场(区)的规划审批,搞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止养殖业污染;
县水务局要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农村河道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县交通局要加强县级以上道路管理,并做好道路两侧边沟内的垃圾清理工作;
县工商局要加强个体工商业主的日常监管,督导其严格按照“门前三包”的责任抓好卫生清理工作;
县市场建设服务局要加强市场卫生监管,协调好县内专业市场及分管区域内的农村集贸市场的卫生清理工作,确保环境整洁常态化;
县委、政府督查室要把农村垃圾清运处理督导工作作为今年工作重点,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保障农村垃圾集中清运处理工作顺利推进。

乡镇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至上、科学防控的原则,努力做到“四个确保”,即在现状防洪标准内,确保水库不垮坝,确保河道、塘(池)不决口、城镇不受淹;
在遭遇自然灾害时,确保抢险队伍按时准确到达指定位置;
遭遇超标洪水时,迅速启动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库、塘(池)防守,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尽最大可能减少灾害损失,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主要工作

(一)抓好防汛责任制的落实

各村(社区)要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应对突发险情、灾情的各项准备工作。要坚决贯彻县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防汛决策部署,按照“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指挥、监管体系、防汛抢险队伍,建立健全防汛机构。全面落值班责任制、技术责任制、领导带班制度等各种防汛工作责任制。坚决克服各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做好各项防汛工作。汛期要确保24小时专人值班。防汛责任人要亲自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督促落实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保证汛情发生时能立即启动防汛预案,有序地进行抢险救灾工作。

(二)修订完善预案,开展防汛演练

各村(社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尽快科学修订完善各类水利工程、低洼场镇、重点堤防的防汛抢险预案,山洪灾害易发区的防御方案,增强预案的可操作性。对本村(社区)的重点防汛部位制定汛期度汛计划,明确责任,落实专人负责,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防汛演练。

(三)抓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

各村(社区)要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加强对储备物资的动态管理,及时补充更新。积极向上争取防汛抗旱物资的匹配,争取财政投入,有计划的购置和更新防汛抗旱物资,确保受灾时拉得出、用得上。要加强防汛应急信息的管理,确保防汛抢险通信畅通无阻。

(四)抓好防汛安全检查

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各村(社区)要按照镇人民政府防汛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本村(社区)的实际,认真开展防汛抗旱安全工作的检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不存隐患、确保检查质量。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督促落实,防窜于未然。各村(社区)将检查情况于2014年3月15日前报镇“三防一抗”办公室。

(五)抓好汛期值班工作

各村(社区)在防汛期间,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防汛信息准备确、及时、快速传递。特别是国土、水务、民政、教育、交通等部门,以及水库、水电站、重点工程项目的村(社区)要认真履职防汛责任,严格值班制度,保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全面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动态,遇有重大、突发险情和灾情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的情况发生。在紧急情况下,要实行全员值班责任制,确保险情及时有效处置。

(六)严肃纪律、确保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乡镇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一、管理办法

1、乡镇企业专技人员仍统一实行市人才服务中心、镇人才服务站及用人单位(乡镇企业)三级管理体制,以乡镇企业管理为主。

2、乡镇企业专技人员实行合同化管理,用人单位必须与专技人员签订《*市乡镇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聘用合同》),并经市人才服务中心鉴证。

3、专技人员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聘用合同,可按规定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距离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专技人员,如果本人申请,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

二、工资待遇

1、*年7月1日前经市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或流动手续去乡镇企业工作的专技人员,档案工资仍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工资标准执行。

2、*年7月1日后〈含〉经市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或流动手续去乡镇企业工作的专技人员,档案工资按城镇企业职工的工资标准执行。

3、乡镇企业专技人员实际报酬由用人单位与专技人员协商确定,一般应高于本企业同工种、同岗位的其他类型职工的水平。到乡镇企业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享受定级工资。对乡镇企业专技人员的浮动工资不作刚性要求,不记载入档。

4、乡镇企业专技人员的奖金根据专技人员的贡献大小,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不保底、不封顶,但一般应高于本企业职工的平均水平。

三、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

1、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到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为乡镇企业专技人员按时、足额地缴纳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费;
按有关规定为乡镇企业专技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2、乡镇企业专技人员按其各自的档案工资类别,分别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乡镇企业专技人员,其缴费基数中的津贴工资部分按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即津贴比例调整为4:6);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缴费基数按本人当期实得工资总收入确定,上限为上年我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上年我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60%,无法确定其缴费工资基数的,按上年我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乡镇企业专技人员医疗待遇由用人单位从实际出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4、乡镇企业专技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由市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支付其一次性丧葬抚恤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因工伤亡或女职工生育后,由市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支付其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金。

5、乡镇企业专技人员聘用合同期限届满或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发给《就业登记证》;
参加失业保险且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由市失业保险机构发放失业救济金。乡镇企业富余、失业专技人员,符合再就业条件的,依据《*市再就业工程实施意见》[澄政发(1997)65号文]、《关于进一步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的补充意见》[澄政发(*)63号文]的精神列入市再就业工程范围,并享受有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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