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耀景文档网>范文大全 > 工作要点 > 2023财务工作意见【五篇】【完整版】

2023财务工作意见【五篇】【完整版】

时间:2023-07-02 08:25:05 工作要点 来源:网友投稿

为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镇财市管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强化机关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机关财务管理体系,减少政府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能,促使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增强财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财务工作意见【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财务工作意见【五篇】

财务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为认真贯彻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镇财市管的工作意见,进一步强化机关财务管理,完善预算约束机制,建立健全机关财务管理体系,减少政府运行成本,提高工作效能,促使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增强财政对财政性资金的监控能力,确保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地发展,现就机关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预算内以及非税收入的管理

⒈收入的管理范围。预算内以及非税收入实行“镇财市管、政府调控、集中核算、财政监督”的管理体系。各种行政性收费、专项收费、事业性收费、罚款、捐款、返还款,以及镇政府征收的各项资金、押金、保证金,一律纳入镇财政管理的范围。

⒉机关事业单位有关职能部门,所收取的相关款项,必须按照上级核定的标准项目进行收取,不得随意提高或者降低标准,严格执行收费许可制度,依法收取相关款项。

⒊凡有收费项目的单位或部门,必须使用合法有效的票据,所有收费统一使用微机开票,票款同行,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禁截留、挪用、坐支、转移现金、有价证券,严禁私设小金库。

二、费用的管理办法

镇财政所必须按照政府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部门的年度收支计划,严格进行预算管理,在预算资金许可的情况下,按照镇财市管的工作要求,“保工资、保运转、保发展”,及时办理支出申报,确保财政资金发挥应有的使用效益。

㈠办公用品管理

机关各部门及政府所用办公用品包括:空调、冰箱、微机、彩电、桌椅、计生药品、药械、稿件纸、文件纸、笔记本及会议用的各种纸张等,在政府采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办公室牵头,财政所和采购办采购(采购办公用品时,必须有2人以上),购买办公用品,必须先由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汇总,出具办公用品申请购买报告单,经镇主管财贸的镇长审核同意后,方可购买。所购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保管、领用登记,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购买报支以上办公用品。

㈡招待费的管理

⒈招待费的范围。上级党政机关、部门和友邻镇领导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召开的各种会议、双引工作的来宾等招待的费用。

⒉招待费管理办法

⑴上级领导(副处级以上)来镇检查指导工作、双引工作来客来宾,招待费标准由党政主要负责人确定。其余招待标准(不含酒、饮料)正局级240元/桌;
副局级、股级180元/桌;
一般工作人员150元/桌。酒类:每瓶40元以下。严禁食堂外的招待(特殊情况由主要领导确定),严禁超标准招待,严禁不是招待的吃喝报销。

⑵上级领导、来客、来宾招待,必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部门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到办公室登记,办公室按照主要领导意见出具来客招待通知单,陪客招待后,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必须在招待清单上签字,财政所要认真审核,按制度规定报支招待费用。

㈢电费、电话费的管理

⒈电费的管理。机关部门使用的电灯、电器注意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做到人走灯熄,关掉用电电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⒉电话费的管理。党政负责人手机、住宅电话按上级规定执行。办公室电话费每月400元;
传真机每月150元;
农经审计每月120元;
计生办每月150元;
其余各科室每部电话每月50元。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拨打非工作性电话,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机关电话。

㈣报纸、刊物的管理

各部门、科室的报纸、刊物,由政府年初统一征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征订报支此类费用。

㈤小轿车费用的管理

政府使用的小轿车,加油按照市政府办规定,到指定的加油站加油,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报经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由采购办安排一人与驾驶员一同到车辆维修站维修、保养车辆,维修、保养车辆费用,必须有采购办参与人员签字,费用方可报支(特殊情况除外)。

㈥各类工程合同的管理

政府凡用财政性资金所建设的各类工程,必须实行招投标,各类合同协议的签订,必须由政府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协议一经签定,必须各送一份财政所、政府办公室,便于项目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核算和合同协议的保管。

㈦招商引资出差经费的管理

机关工作人员外出招商必须由个人申请,报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出差费用的报销按《2014年招商引资任务及实施考核奖励的意见》执行。

㈧交通费的管理

机关公务员外出开会、办公事,其差旅费按实报支。

机关事业人员交通费仍随工资发放(工资改革后另行规定),不报支差旅费和伙食补助。

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办公事、开会,确需使用出租车时,须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做好登记,严禁未经许可私自安排使用出租车。

机关工作人员经组织批准参加的各类学习、培训、进修,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差旅费按实报销,学习结束后凭毕业证书一次性补助1000元,其余费用由个人自付。

㈨微机的管理

机关各科室、部门办公使用的微机,其维修或购置零部件,必须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统一由办公室安排,严禁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严禁上网看电影、录相,严禁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使用部门微机。

㈩暂付款的管理

⒈机关工作人员借用镇财政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各项公用性支出项目。

⒉借款时借款单上的要素必须齐全,如借款日期、借款金额、借款事由、还款时间等都需填写清楚。

⒊严格实行各项借款“一事一借、一借一清、不清不借”的管理原则,对尚有欠款的借款,财务人员不予受理,特殊情况确需借款时,财务人员可根据前期欠款余额相应核减借款金额。

⒋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后15日内办理报账核销借款手续,如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结清借款手续,财政所将在个人工资收入中扣回,原则上在一年内扣完,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适当延期扣回。

三、经费管理办法和报销程序

⒈办公费、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车辆加油费、维修费以及各项工程款等,一律凭合法有效的原始发票,并附有本制度规定的清单,由部门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财政所长审核把关签字,报镇长批准,由财政所送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审核盖章后方可报销。

⒉当月发生的支出票据,必须在当月履行支出审批手续。

四、办公用品、办公用房的维修、添置费用的管理

办公用品、办公用房的维修、添置实行部门申请、逐级审批、量入为出、总量控制的管理办法。

⒈办公用品、办公用房的维修、添置,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分管负责人审核,镇长审批,政府采购办采购。

财务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随着“两费”的停收,原来围绕“两费”征收而建立起来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已较难适应新形势下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对内部财务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现科学理财显得尤为重要。下面结合我局财务管理工作,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加强预算管理,是实现科学理财的前提条件

要通过预算管理大力规范经费供给和支出渠道,合理调整经费支出结构,加强各种消耗性支出的控制,有效监督经费收支活动,加强经费管理的计划性、安全性,提高工商系统的经费保障能力,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要合理编制预算计划,努力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其中,既要考虑事业的长远发展,更要考虑工商职能的履行和发挥,确保满足人员经费和社会保障等事关队伍稳定的支出需要。

二、完善管理方式,是实现科学理财的必然要求

进一步完善“经费支出会签制”,加强内部资金使用的管理,增强各项经费支出的透明度和干部职工民主理财意识。除了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等制度外,还要严格内部财务审计,局财务部门会同局监审室对系统财务进行内审,利用股室月联系所的机会并结合每月各单位的报账情况对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及时通报核查情况。可试行县局财务部门与各工商所建立财务联系点的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督察,及时总结财务管理经验并全面推广。

三、强化机制建设,是实现科学理财的核心内容

(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综合制度

一是健全财务审批制度,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和重大支出集体研究决策的审批制度,着重抓好审核和审批两个环节。二是健全预算控制制度,对各股室队所的经费核拨,实行包干使用,超支不补,节约留用的原则,预算一经形成,中途一律不得更改,并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对各单位的目标考核。三是健全内部牵制稽核制度,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对财务人员实行职责分离,相互牵制,完成对财务活动的基础控制,即“凭证控制、账簿控制、报表控制、核对控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单位货币资金进行检查,监督基层单位财务纪律的执行情况。

(二)切实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近几年来,县级工商部门的固定资产不仅在数量上不断增加,而且在构成、品类和使用等方面也不断发展,更新速度不断加快。为此,一要设置专门管理机构,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要落实到部门,要有专人负责,统一登记、管理,要从思想上克服“重进轻出、重资金轻实物”的观念。二要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清查盘点,年终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要注意检查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对固定资产的处置是否按有关规定执行,有无财产损失现象。三要严格执行公共财产的购置、领用、调拨、转让、审批、申报等各项程序,将财产使用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个人,实行管理使用责任制。

同时,还要加强单位内部的财产管理部门和财产使用部门间在工作上的协调配合,形成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网络,形成一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良好机制。

(三)坚持推行政府采购,实行“阳光采购”

要坚决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效益”的原则,对大宗办公用品、仪器设备、装修装潢等项目的采购集中转向政府采购方式,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阳光采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节约资金,杜绝政府采购过程中的腐败现象,提高资金支出的透明度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努力加强罚没物资管理

要按照行政处罚案件涉案财物管理方面的制度要求,由纪检、财务、法制部门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加强对罚没物资的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动用涉案物资。

财务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一、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

㈠认真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年初,村(社区)要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认真编制年度收入、支出计划,严禁赤字预算。

㈡根据真实准确的要求编制年度收入、支出决算。年终,村(社区)必须根据真实准确的要求和权责发生制原则,认真编制年度收支决算,客观反映年度收支实绩,搞好财务分析,查找问题,总结经验,拟定整改措施。

㈢严格按照年度收支计划组织收入、安排支出。村(社区)要落实专人按季、按月逐项、逐单位认真组织各项收入,保证年度收入计划的实现。各项支出实行定项限额按预算使用。重大特殊情况或计划外支出项目实行实名票决制,必须在确保年度收支平衡的前提下,由村(社区)两委会提出,交村(社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镇农经站审核报镇政府批准后追加。

㈣规范年度收入、支出预(决)算的审批程序。村(社区)年度收入、支出预(决)算方案,必须提交村(社区)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经镇农经站审核,报镇政府批准,并通过村(社区)务公开栏等形式向全体村(社区)民公开。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㈠规范各项收入管理

1、严格收入专用票据管理。使用规范票据,村(社区)组织收取上级拨款、村(社区)营收入和往来款等,都必须统一使用从农经站领用登记过的省监制的《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
一事一议资金,一律使用上级规定的专用票据,代收代结等经营服务性收费使用服务部门提供的专用票据。会计是村(社区)票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领票据由村(社区)会计统一领用,《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一次限领一本(特殊情况除外),用完的收据存根凭镇记账员签字确认入账后,定期到农经站销号(每季度记账时必须结清上季度票据,否则不予领取)。村(社区)一律不得超越以上规定,使用其他票据收费,发现一例罚村(社区)会计所开金额的50%。

2、对收入资金实行专户代管。村(社区)集体所有收入,一律实行专户储存。村(社区)收款责任人所收现金、有价证券必须在两天内与村(社区)会计结账(500元以上必须当天解缴),村(社区)会计必须于收到款的当日最迟次日将所收资金解交信用社村级专户,有价证券交农经站代管。逾期不缴,一经查出,罚村(社区)会计应缴金额的30%直接在三项资金中扣除。严禁村(社区)截留收入、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违者将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将移交有权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村(社区)一事一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镇农经站对照一事一议项目化管理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要求,根据村(社区)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工程按计划拨付款项,不得透支和串项支付。对老村因借款或担保等原因将村有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入活期存折的,一律取消,存入农经站村级专户,按规定申报,按用途使用。

3、镇机关各部门应发给村(社区)的服务费、手续费等,由各部门根据各村(社区)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算到村(社区),附结算清单将款汇至农经站村级资金专户,进村(社区)账统一核算。

4、征地、用地补偿费、青苗补贴费及土地租金结算办法。今后国家和地方征用、租用村(社区)集体土地应发到村(社区)、组、户的一切款项不得与村(社区)直接以现金结算,全部划至农经站村级资金专户。村(社区)需发到户的各项资金由村(社区)核实到户,造好清册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转入“一卡通”存折或存单发放到户。

5、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限额。各村(社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2000元,超限额部分必须及时送解村(社区)信用社村级专户。

㈡严格各项支出管理

1、严格执行“年度支出计划”。村(社区)各项支出必须执行“计划使用,先批后用”的制度,村(社区)需使用时由村(社区)按年初预算提出申请,由村(社区)会计填制《村(社区)有镇管资金领款申报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签署意见,报农经站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按用途使用。

2、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严禁变相支出。①村(社区)办公费在村(社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列支(按三项资金报支的要求),超支部分在村营收入中列支。对村(社区)电话费统一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兼职部门干部不得重复享受的管理办法。包干标准如下:集体电话含宽带费按实报支;
定职干部电话费实行包干补助,标准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80元/月,其它定职干部60元/月,除此以外的其他通讯费用一律不得报支。②报刊、杂志订阅费直接由市级专户拨付给征订单位。除此之外,村内不得私自公费订阅其他任何报刊。③其他管理费用由村(社区)会计统一办理,控制使用。④村(社区)记账费按上年村(社区)干部打卡工资的5%由农经站直接在三项资金办公费中收取。⑤村(社区)干部外出考察、培训、学习等实行谁组织、谁负责,未经批准,费用一律不得在村(社区)账中列支。⑥计生、征兵等费用一律按政策规定使用,不得超支。

3、严审费用支出凭证。审查费用支出凭证要把好“四关”:①执行年度支出计划关,按预算申报,按预算使用;
②原始支出凭证规范关,凡是支出凭证,付款人、经手人、证明人、用途等要素必须齐全,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是经工商、税务及财政部门监制的凭证,普通收款收据一般不得作为开支凭证,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是付款凭证或经费报销单(相关附件必须附后),严禁白条制证;
③支出用途符合财务制度关;
④支出凭证时效符合规定关。在记账过程中,若出现一张不合规支出票据,罚村(社区)会计票面金额的50%,直接在三项资金中扣除。

4、严格支出审批权限。所有支出实行会签制度,由村(社区)会计把好支出凭证的真实、完整、合规性关,200元以下的支出由村(社区)主任(或村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审核,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审批;
200元以上支出除按规定程序审批外,必须经两委会成员会签后方可入账。③对于5000元以上的建设项目,除按规定程序履行手续外,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

三、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㈠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凡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集体资产列入固定资产账户核算,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列入库存物资管理。

㈡执行购买财产、物资的验收制度。村(社区)在购进材料、物资、添置固定资产前,必须根据集体讨论意见,编制申报计划,经农经站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添置。购进后由专人进行清点,据实验收,填制验收入库单及时登记资产台账。

㈢规范集体资产管理行为。村(社区)固定资产必须建立管用责任制。集体需要留用的固定资产,应落实保管使用责任制;
集体不需使用的财产,可以出租、承包或变价出售。出租、承包的要签订租赁、承包合同,实行先缴款后使用;
出售的要民主作价,出售资金,作集体积累收入。村(社区)财产必须全面落实折旧制度,无论是集体使用,还是承包出租的,都必须按规定折旧率提足折旧费。资产出售净收入、土地征用费、租赁费村(社区)民分配后的余额和利息收入作为村营收入,可用于分配。

㈣搞好财产、物资的清理。村(社区)必须对所有财物定期检查盘点,做到账物相符,责任明确。对确无使用价值的财产,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村(社区)两委会同意,报镇农经站审批后,作报废处理,残值一律作集体积累收入;
对有账无物的财产,已经变价的要清理收款入账,冲销账目;
被私人占用的必须作价收回现款或收回财物;
已损坏或丢失的按原定责任或经村(社区)民主理财人员审核,村(社区)两委会同意,报农经站批准后处理,确属自然损耗或无着落的,可以办理报批手续,予以核销。

㈤建好集体资产台账,及时做好登记,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

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㈠明确“一事一议”资金使用管理范畴。凡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使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建设事项,均需实行项目化管理,进行项目立项、申报与审批、实施监督、资金划拨、工程验收等一整套管理流程(所有台账资料均参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要求);
使用数额在5000元以下的建设事项,列入小型项目和用工管理;
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用于化解村债的项目,要具体分析成债原因,经村(社区)民议事会或村(社区)两委会议定,编制议事决议报农经站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转账。按“一事一议”政策规定不得列入村内“一事一议”资金支出的镇统筹、管理费、征兵、计生、个私办证及组织筹集一事一议资金和承担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支出的费用等,不得以村(社区)民议事形式列入“一事一议”资金使用计划,更不得在“一事一议”资金中支出。

㈡规范“一事一议”资金项目化管理操作流程和村内小型项目和用工管理(用工必须控制在每劳1.5个工日之内),加强支出票据的合规性,做到要素齐全、手续完备,对不能完整说明业务内容的要补充附件和清单加以说明。用工凭用工登记簿汇总资料结算,支出手续要有出工农户签字认可,严禁以不规范票据入账。

五、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制度

㈠财务管理。村(社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须纳入村(社区)财务核算,统一管理,不得设置账外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平调、挪用和抵扣。

㈡专款专用。村(社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只能用于村(社区)干部报酬、村(社区)办公经费和五保户供养、养老保险、退职干部补助及计生、征兵专项服务费,不得突破或串项使用,余额结转下年。

㈢使用程序。财务事项发生时,业务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根据审批权限经审批后,由会计人员按期到镇农经站进行结报,镇农经站按季与村(社区)核对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并在村(社区)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六、债权债务监管制度

㈠债权监管。按照镇党委、政府制定的清收考核办法,将清收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列入目标管理责任制重点考核。要严格陈欠往来款项的核销手续。村(社区)对债务单位撤销,依法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债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必须在认真核实、摸清情况的基础上,经民主理财小组讨论通过,村(社区)两委会成员会签后,报农经站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作核销处理。除此之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应收款项的核减。在农民承担费用征收中,严禁借款垫付,严禁以费垫费,严禁村(社区)内部债权债务前清后增,并及时根据债权变动情况登记债权台账。

㈡债务监管。建立村(社区)新增债务申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确需借贷的情况下,先列入预算,经村(社区)民会议和村(社区)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向镇政府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实施。严格控制随意借贷举债、控制债务规模,不得在不落实偿还措施的情况下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和垫付任何费用、超标准支出,确保不再出现新的不良债务,并及时根据债务变动情况登记债务台账。如债务未经审批即借贷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民主理财和村(社区)务公开制度

㈠建立健全村(社区)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的成员实行村(社区)民代表民主选举产生,一般由5-7人组成,理财成员必须办事公道、群众信任,并且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农村财会知识,村(社区)干部及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成员,村(社区)须将民主选举产生的理财小组成员名单报镇农经站审查备案。理财实行例会制度,原则上按月活动,业务量少的按季活动,并及时登记好民主理财登记簿和民主理财报告单。所属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必须参加培训,领取民主理财证。当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发生缺额时,要及时增选补充,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

㈡明确民主理财小组的权利和义务。民主理财小组的权利:监督财务制度实施情况,重点对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收益分配方案、承包合同及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现金、银行存款、交镇代管款、财产物资的管用情况;
检查会计账目。民主理财小组的义务:认真听取和反映村(社区)民对村(社区)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每季度在村(社区)务公开前对财务收支、资金管理、一事一议资金管理和各项往来等进行民主理财活动,确有必要时可增加民主理财的次数;
每次民主理财须在民主理财记录簿上详细记载理财情况,并签署理财意见;
发现问题要及时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请示报告。

㈢按季组织实施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社区)务公开活动。从村(社区)民代表中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责任人为村(社区)会计。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实施财务公开,并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不断提高公开质量,符合“三个化、三个一、五规范”的要求,“三个化”即公开内容通俗化、重点问题专项化、检查监督经常化;
“三个一”即有一本理财记录簿、一个公开栏和一只意见箱;
“五个规范”即公开的阵地、时间、程序、内容和档案规范。每季首月15日前须对上季度以财务为重点的村(社区)务进行张榜公布,同时对村(社区)民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专项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及时登记村(社区)务公开登记簿。对公开中村(社区)民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认真研究,切实整改,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八、建立健全会计档案及管理制度

㈠关于会计档案的建立和保管。村(社区)文书档案应收集的资料有:上级文件资料、村(社区)会议记录、报告、合同、协议、土地承包的原始资料以及必须收集的其他文书资料。收集的财务会计档案资料有:各年度的全部账册、单据、日记账、明细账、登记簿、票据存根、各种报表与资产(含土地)出租有关资料。年终,会计人员应按归档要求,将上述资料审查核对分类,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单,统一交镇农经站集中保管。对归档保管的档案资料,不得私自拆封或抽取卷页。会计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办好交接手续,否则不得安排新的工作,符合退职、退休规定的,缓办待遇享受手续,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㈡关于会计档案的调阅。对已归档的村(社区)会计资料,不经批准不得借阅。确需调阅或索取有关资料,须经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或农经站负责人批准后由村(社区)会计调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按上级规定执行。

档案管理总要求达到“五有、三化、一齐全”的标准,即有档案管理制度、有档案室、有档案柜、有专人管理、有档案目录和查阅登记簿;
装订标准化、标签规格化、收藏橱柜化;
各种资料保管齐全。

九、继续实行村(社区)账镇制度

㈠完善村(社区)账镇制度。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与镇农经站根据签订的协议,围绕协议开展工作。镇农经站采取严格的措施,切实加强村(社区)资金管理,强化培训和考核,严格业务要求,提高水平。

㈡村(社区)资金收支管理。村(社区)资金全面实行收支两条线,实行结报制度。

㈢村(社区)账镇程序。①收入发生时,村(社区)会计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现金送信用社村(社区)专户,凭证(有合同附合同)和进账单交镇记账员记账,村(社区)使用资金时,村(社区)会计负责将收集到的所有有效收支原始凭证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对符合要求支出票据的由民主理财小组加盖“民主理财小组专用章”,村(社区)主任(或村主管农业的副书记)审核后加盖“村级监督委员会监督专用章”,办理审批手续,按时间顺序逐笔登记日记账,编制记账凭证。②在①的基础上,各村(社区)会计带全资料(包括领用票据存根、日记账和现金结存)到镇结报,由镇记账员根据相关财经规定和村(社区)年初预算方案对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进行审核,对已入账的收据在存根联签字确认,根据审核无误的凭证,办理凭证交接手续。对被剔除的业务,由村(社区)会计调整已登记的日记账,确保账账相符,村(社区)再申领下期资金。③镇记账员记账后,编制资产负债表及相关清单交村(社区)。④村(社区)会计及时将各类明细账、资产、债权债务台账进行核对,做到“账款、账物、账账、账表、账据”五相符,再与镇记账员共同编制财务公开资料。⑤年终,村(社区)会计须将年度的重要资料,办理交接手续,送农经站保管。

十、会计持证上岗制度

村(社区)会计任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整、撤换村(社区)按规定报镇农经站和农工办备案。现任村(社区)干部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村(社区)财会人员。镇记账员和村(社区)会计定期参加农经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学习财经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道德修养,按规定领取省农林厅监制的《会计上岗证》,定期参加年检。

十一、内部审计制度

㈠村(社区)干部任期审计。1、审计内容:①审查和评价经营目标的合理性、完整性及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②审查财务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及经营成果的真实性、效益性;
③审查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可行性;
④审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
⑤农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2、审计方法:查账法、调查法、分析法三种。

㈡村(社区)干部离任审计。1、审计内容:①财务与会计审计;
②经营管理责任审计;
③财经法纪责任审计;
④社会责任审计。2、审计方法:查账与听取群众意见相结合、查账与分析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三种。

财务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财务管理规范有序

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突出规范、加强管理。认真学习贯彻财经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强化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程序规范、责任明确、权力透明、监督有力。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财务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履行法定的财务管理职责,对本单位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完整性负责。财会人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内部控制机制

1.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各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预决算、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收支审批制度等财务管理体系,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以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2.完善财务审批流程。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财务审批人,委托他人或变更财务审批人的须办理相关手续,重大财务事项集体讨论决策。

财务审批必须严格把关,由事项经办人经手,证明人复核,经单位报账人员审核无误,报单位财务审批人审批后,办理支付手续。各单位日常的零星支出通过个人公务卡进行支付,原则上不得以现金支付。

3.明确财会岗位职责。会计、出纳岗位必须分设,印章和支票等不由同一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会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财务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资金支付业务。

三、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各单位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不超预算安排支出,严格以“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预算一个盘子”的要求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预算执行情况定期报送财政部门。

预算一经下达,如无国家、省、市重大政策出台或调整,原则上一律不予调整。凡预算中没有安排的支出项目,财政一律不予列支。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变更支出用途,不得突破预算,更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项目预算因特殊情况确需追加的,应当经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后,报分管财政副区长审批、区长批示同意后方可实施。

已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所有资金支出均严格按规定通过区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暂未纳入集中支付的单位,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四、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资金和账户管理

1.依法组织非税收入征收工作。各单位严格按规定项目和标准征收非税收入,做到应收尽收,不得多征、少征或者擅自减征、免征。严禁擅自设立、变更收费项目及其范围、标准。

2.认真实施“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按“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实时入库”的方式管理。少数不方便直接缴存的收费项目,由执收单位集中汇缴。对滞留、坐收坐支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3.规范票据使用。各单位要严格按相关规定,正确使用财政票据或税务发票。严禁使用自制票据、白条收费或收费不开票据行为。

4.强化银行账户管理。进一步加强单位银行账户审批、备案管理制度,从严控制新开账户。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银行账户一律取消,确保财政资金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行。

五、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加强单位账务资金管理。各单位财务收支全部纳入单位法定账册,按规定实行财务管理和核算。按照“统一编制预算、统一设置账户、统一收付方式、统一办理采购、统一管理票据、统一管理资金”的方式进行管理。各临时机构的财务收支纳入主管单位财务部门实行统一核算和管理。严禁公款私存、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转移收入及以支抵收等。

2.严格控制支出。各项支出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优先保证机构正常运转需要,从严控制会议费、接待费、车辆购置费等支出。对重大支出实行绩效考评机制,最大限度把财政资金用于民生事业和区域经济发展。

严格执行上级文件和区政府关于职工待遇有关规定,优先保证单位职工工资补贴发放需要,不得擅自新设津补贴项目或提高标准、扩大范围。

3.加强债权债务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控制单位债务,不得违反规定进行集资,不得为借贷活动提供担保和抵押。严格控制往来款项,及时处理各种债权债务,清理旧欠,消除长期挂账的现象。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列入部门预算并严格按预算计划执行,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凡违规自行采购的,财政部门一律按违规采购金额扣减经费或不予拨付采购资金。

六、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财政投资项目进展顺利

专项资金的设立要按照规定逐级申报审批,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规模安排经费。专项资金要按照规定的内容、范围、标准进行使用,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用。专项资金要按照区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实施。上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政府批准的专项资金预算组织实施,加强对资金的规模控制和成本控制,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不得擅自改变专项资金用途。项目建设确须调整预算的,按相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申请。财政部门加强项目资金计划的执行管理。

七、加强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1.建立健全资产登记管理制度。所有资产必须及时、准确地登记入账,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台账,严禁账外管理。年底进行资产清查盘点,对清查中发现的盈亏、毁损、报废、损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申报核销处理,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2.规范资产处置行为。调拨、捐赠、变卖、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涉及国有资产的处置行为,应按有关规定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房产、土地、机动车辆、贵重文物和大型仪器设备等大额资产的处置必须经区政府批准后,报财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实施。实行公开招、拍、挂的,须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暗箱操作和私下交易,资产处置收入应及时缴入财政专户,专款专用。

3.完善资产投(融)资审批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一般不得用于抵押担保,对政府批准投资实施的重点项目工程等确需使用的须报经区财政局(国资委)核准。以国有资产从事商品生产,对外提供有偿服务、对外投资、入股、租赁、承包、出租、出借等转化经营活动,必须严格按《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

八、强化财政监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建立健全财务与资金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的跟踪检查。强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机制和联动机制,加大对各单位财务管理的监管。稳步推行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政务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支出、重大民生项目支出,保障公众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知情权,提高政府部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财务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减少基层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又好又快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市各地在推进农村税费改革的过程中重视和加强村级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积极推行村帐管制度、民主理财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部分村(区)、村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和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财务公开的内容不细、不实、不全面;
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落实不到位;
财务监督不力,非生产性开支过大;
机构改革后,农村财会队伍不健全,财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体制不统一等。这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为此,各(区)要把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对加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落实有效举措,提高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强化农村集体财务管理。

1、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开支审批制度、债权债务管理制度、资产台帐制度、票据管理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届满经济责任和离任审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土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等。同时要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财产清查制度和预决算制度,并积极探索村财管制度。

2、完善村帐管制度。一要规范村账管行为。原则上各(区)必须实行村帐管制度,(区)农经部门要加强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指导与管理。二要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在坚持村级资产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每个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分别设置账簿,管好村级集体资金。三要积极推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各(区)要积极创造条件,以电算化管理为主要工作手段,提高村账管效率。四要提高会计管理人员素质。要对会计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实行持证上岗,提高管理水平。五是按照村帐管制度的要求,积极推行组帐村管,加强组级财务管理。

3、加强资产资金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明确集体资产的归属,科学评估确认资产价值,建立资产台帐。集体土地、厂房、设施、设备等发生产权转移时,必须经过具有评估资质的单位按照程序科学评估,按照市场原则确定价格;
集体的土地、企业、设施、设备出租时,出租方案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集体建设项目、购置大型或大宗设备,必须公开招标,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必须报政府备案,金额在5万元及其以上的,必须报政府审批。村集体资金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财政转移支付等属于全体村民所有,都必须纳入村级财务核算,由农经部门统一管理。农经、财政、信用社等部门要加强协调,做好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此项资金足额到位,合理使用。农经部门要在村账管的村级账户中设立村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核算专页,单独核算。村级资金的管理使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

4、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财务事项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由经手人和证明人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查,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民主理财专用章”,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由会计人员复核记帐。对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查不符合财务开支的事项,有关支出由责任人承担。与此同时,各地对村级费用支出应实行限额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

5、加强农村审计监督工作。各(区)农经部门要全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每年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所辖的村级财务普遍审计一次,监督指导好村级对组级财务的审计,并形成书面审计报告,报送市农经部门。对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市农经部门要派员参加审计。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工程项目,要开展专项审计。对村主要干部、主管会计岗位变动或离任的,要认真进行离任审计,未经离任审计的,不得安排新的工作岗位。对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还;
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法乱纪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依纪查处。审计结束后,及时将审计结果报告党委、政府,并向当地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6、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是决定该集体经济组织重大财务活动和财务事项的最高权力机构。凡关系集体经济组织各成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变卖、出租、集体企业改制、大额举债,大、中型固定资产的变卖和报废处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重大事项,都必须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7、规范民主理财工作。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选举产生,要求群众信任,办事公道,并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会计业务知识。村级理财小组成员一般每村5-7人,组级理财小组成员一般每组3-5人,现任村组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应在理财小组成员中产生,不得由村两委会负责人或村民小组长兼任,理财小组成员任期与村委会任期相同。理财小组成员确定后要张榜公布,并报农经部门备案。市(区)农经部门应对民主理财人员进行会计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并组织相关考核,合格后颁发由省级农经部门统一监制的“民主理财证”,实行持证理财。民主理财小组要有专门的议事规则,每季度至少理财一次,并且要及时做好理财记录。

8、加强会计档案管理。要严格按照《会计法》和国家财政部、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报告、承包合同和其他会计资料及时整理、立卷、归档。实行村帐(区)管的(区),村级财务档案均由(区)农经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组级财务档案由村集中统一管理;
未实行村帐(区)管的(区),村级财务档案均由村集中统一管理。(区)农经部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都要建立会计档案室,购置必要的会计档案柜,并安排专人负责会计档案管理,在会计年度终了时,及时按要求整理,并分类编号,装订成册,归档保管,不得散失、毁损。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区),应按规定做好数据存盘备份工作。要建立健全会计档案保管制度和档案调取、查阅制度,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等设备。销毁会计档案时要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区)农经部门共同监督下销毁。对档案的管理职责要明确到人,村会计、记帐会计及其他相关人员发生变动时,必须做好会计档案的交接工作。

推荐访问:财务 意见 工作 财务工作意见【五篇】 财务工作意见(精选5篇) 财务工作的意见

版权所有:耀景文档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耀景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耀景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120161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