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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11篇

时间:2022-11-14 13:15:02 自查报告 来源:网友投稿

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11篇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运行风险,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根据《社会保险经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11篇,供大家参考。

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11篇

篇一: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运行风险,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系统内部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监控和评价的方法、程序、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由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组成。

  第三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机构人员状况和业务运行现状制定并适时修改完善单位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执法规程、稽核规程、人事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并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予以贯彻落实。

  第四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工作;稽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所管理范围内医疗保险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内部控制建设的目标:在全市系统内建立一个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提高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内部控制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内部控制的各项内容规范、统一,符合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要求。

  (二)完整性。各项业务管理行为都有相应的制度规定和监督制约。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所有业务项目和操作环节都在内部控制的范围内。

  (三)制衡性。从组织机构的设置上确保各部门和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四)有效性。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职工严格遵守的指南,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五)适应性。新设立部门或开办新的业务,必须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首先建章立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和流程都应与管理服务实际相结合,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适应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变化。

  (六)独立性。负责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价的稽核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执行部门,实行对一级法人负责,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稽核部门的控制人员发现控制问题和风险情况应及时向相关的分管领导报告;若存在分管领导职责交叉,控制人员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第二章

  组织机构控制

  第七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规章,设立其独立的法人主体和履行其授权的职责。

  第八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应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9号)规定的素质要求。

  第九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实行以资金数据流为主线、风险控制为目标的能级管理制度。即:将与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相关的人员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层、业务层、操作层(主要在“两定”单位),各层级风险控制职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决策事项自下

  而上决策,议定事项则自上而下贯彻落实。决策中,坚持情况不清不决策、无下层级意见不决策;坚持充分发挥业务层的主导作用,依靠操作层的技术支持。

  第十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内部职责的划分要实行适当的科室职责分离,相互制衡。

  稽核与具体业务经办管理分离;网络管理与具体业务经办管理分离;医疗保险参数申请和录入操作与监控和审核操作分离;参保管理和基金征缴与基金账户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分离;账户管理与账户支出结算审核分离;医疗监督管理与待遇结算审核管理分离;待遇享受资格确认与待遇核销分离;票据管理与票据使用分离;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争议复查分离;财产物资核算与保管分离。

  因人员少,不能实行科室职责分离的,也应进行必要的岗位职责分离。

  第十一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实行科室职责适当分离的前提下,科室内部相关岗位职责也要实行适当分离。

  业务办理、审核、审批分离;参保管理与基金征缴分离;制票与收款分离;会计与出纳分离;银行留存的印鉴分别保管。

  第三章

  业务运行控制

  第十二条

  各部门、岗位的业务管理、操作人员都应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超越所授权限。对超出权限之外的,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严禁违规办理各项业务。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同时,要实行办事公开,各项政策、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和内容以及经办人等,都应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

  各项医疗保险业务工作应通过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开展,且必须经过经办、复核双岗确认后才能完成。业务经办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权限应严格分离,每人设置不同的计算机操作密码,严禁未经特别授权以他人密码进入计算机系统进行有关业务操作,同时要保留各项业务办理情况的操作“痕迹”,经办人员应对自己的操作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

  各项医疗保险业务工作应分类按年或按月编制统一的业务单据顺序号。

  第十五条

  各业务科室经办完业务的各种相关资料应整理归档,送档案室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存档。

  第十六条

  医疗保险参保和基金征缴实行申报制度。

  (一)基金征缴部门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受理和审核,需要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的,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形成《核查情况报告》。

  (二)基金征缴部门按照审查标准及时完成医疗保险登记审核,做出确认或不予确认的决定。对于符合规定的登记申请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医疗保险证(卡)》或其它登记确认的资料。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参保登记的通知书》。

  (三)基金征缴部门对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送达的基数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即时审核,对申报资料齐全、基数真实的,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提出审核意见,退给申请人修正后再次审核。

  申请人的《医疗保险基数申报表》修正后仍然不符合要求或申请人拒绝重新申报的,基金征缴部门应向申请人送达《医疗保险基数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提交医疗保险稽核部门按照稽核程序对其进行稽核。

  (四)基金征缴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核定的基数,按月编制征缴计划,开具《医疗保险费缴费通知单》。

  (五)基金征缴部门督促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未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应当向其发出《医疗保险催缴通知书》,督促其限期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六)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的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参保单位依法终止的,基金征缴部门经办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审核签字,交由基础信息录入人员录入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退休费基数、缴费年限、待遇享受状态、滞纳金处理等重要信息需作变动处理时,须提交科长、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基金征缴人员和基金收入出纳人员负责每日将征收的基金分转帐和现金编制日报表交基金管理部门入库、入账。

  第十八条

  基金管理部门对征收的基金要及时进行分账处理,按日编制分账日报表,并按实际分账金额对各帐户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九条

  医疗监督部门和待遇审核部门负责对各类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施监督、审核。

  (一)医保基金的支付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执行,任何人不得改变开支范围和支付标准。

  (二)医疗监督部门对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办理住院手续的申请资料,以及住院期间需由医疗保险基金结算费用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特殊用药的申请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三)对住院登记审核、就诊监管、医疗服务监管、个人申报的住院费用等业务,医疗监督部门和待遇审核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进行核查。核查人员在核查中应按有关规定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要求获取证据,形成证据链和相关调查材料。

  (四)每项业务审核均须经办人初审、复核人复审程序完成。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核查,并签名确认,再由科长复审确认,若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立即退回重审,特殊情况交分管领导审定或组织人员会审。复审、会审后的支付单据经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名后,交基金管理部门支付现金或开具支票。

  (五)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医疗费用按月进行结算。

  1.每月20日至25日,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将月度费用申报表,送待遇审核部门经办人员初审并签名确认,再由科长复审确认,经分管领导签名后交基金管理部门办理资金转帐。

  2.医疗监督部门通过计算机联网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非现场监控,对异常费用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条

  稽核部门要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随时监控各业务部门的工作,不定期随机抽查各业务部门经办的业务,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稽核部门应建立稽核工作台帐,并将相关稽核检查情况及时反馈至被稽核单位和相关科室。

  第四章

  财务会计控制

  第二十一条

  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严禁弄虚作假。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一律要求持证上岗。基金会计、出纳做到职责权限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出纳不得记录和保管基金帐簿,不编制、审核记帐凭证。

  第二十三条

  对于基金核算实行电算化,一人一个操作密码,严禁以他人密码进行会计核算操作,并安装防计算机病毒软件,必须保证计算机安全运行,做到及时备份数据,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商定,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要求只在同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一个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

  第二十五条

  按规定程序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和密码未经许可不得告知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保管,做好防盗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对每月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的医疗费用一律通过银行转帐,不得支付现金或现金支票。对1000元以下的个人结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超标准的应开具现金支票。对现金及银行存款应做到日清月结,严禁坐支现金,并严格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库存现金超限额的应及时缴存银行。

  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部门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把关,原始凭证必须符合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对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或要求其更正补充。如发现原始凭证中金额有误的,应退回出具单位重开。

  支出原始凭证须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名,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八条

  会计帐簿登记,须由会计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原始凭证为依据,进行计算机录入。录入后打印出记帐凭证,经基金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计共同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会计据此打印出相关明细帐及会计报表。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部门对不同账务应定期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同时,银行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每月交稽核科审计一次。

  第三十条

  基金预算。年度终了前,基金管理部门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下一年度基金预算草案,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核,经市财政局复核、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基金决算。年终,对各项基金收支及存款余额核对无误后,基金管理部门按规定表式和填报要求,编制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决算报表,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核。基金管理科对全年的基金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分析,经领导审阅后,报送省、市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部门要做好基金的调度和保值增值工作,严格按规定将收入户资金转存财政专户,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结存资金转存定期的计划。

  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基金管理部门负责人监交;基金管理部门负责人交接,由单位负责人或上级单位派人监交。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稽核部门负责购买银行票据及其它票据,对购买的票据要进行登记,基金管理部门经办人员在领取之后要顺序开具,对作废的票据加盖作废章,银行票据应作为当期会计凭证的附件。

  第五章

  信息系统控制

  第三十四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计算机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严格管理,严格划分软件设计、业务操作和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责任。

  (一)系统的业务需求由主管业务部门提出,应符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明确防范风险控制的要求,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确认。

  (二)系统的设计开发由网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有关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编写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医疗保险业务电子化时,应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核性。

  (三)系统(含升级系统和其他商品软件)投入运行前,必须在系统开发商测试基础上,再经过网管、业务部门的试验运行,提供必备的测试资料,正式投入运行应经过业务、网管部门的联合验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法人代表批准。

  (四)系统投入运行后,应按照操作管理制度进行经常和定期相结合的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五)购买计算机系统设备,合同中应明确厂商承担的责任,租用公共网络时,应确定经营机构承担的责任。

  (六)严禁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对系统的数据资料必须建立备份,异地存放。系统应具备严密的数据存取控制措施,数据录入应依照合法、完整的业务凭证照实输入。

  第三十五条

  根据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功能划分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能,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赋予业务操作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等各类人员的职责和使用权限。

  第三十六条

  原则上不得对数据库进行操作,因业务处理需要必须对数据库操作时,须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由稽核部门监督执行。

  第三十七条

  系统网管人员要做好防火、防尘、防水、防磁、防雷击等工作,落实定期维护、故障处理、安全值班和出入登记等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强网络和计算机病毒防护,确保网络安全。

  第六章

  部门协调与控制

  第三十八条

  与开户银行之间的协调控制。

  (一)开户银行应认真审核、及时传递基金收付单据,按规定计算各季度基金存款利息,保障基金安全完整;每月终了后,开户银行及时打印“银行存款对帐单”,复印“财政专户存款对帐单”及有关回单。

  (二)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到开户银行取回“银行存款对帐单”、银行回单及有关复印件,认真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九条

  与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之间的协调控制。

  (一)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医保经办机构应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行监控、巡查和参与年终考评。

  (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通过医保计算机网络结算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费用,数据实时传输至医保数据库保存。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网络系统实时监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控。

  (三)医保经办机构在一定时间内对申报费用进行审核确认,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

  第四十条

  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协调控制。

  (一)经办机构依据本年度基金收支预算,根据月末“支出户存款”余额及次月基金支付计划,填写《社会保险基金月使用计划申请表》,报市财政局审核拨付;并按月与市财政局核对“财政专户”收支和结余情况,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保证账账相符。

  (二)接受并配合上级部门的非现场监督。按月向省局、市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报送基金会计报表。接受并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确保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及时地总结分析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并尽快坚决予以整改。

  第七章

  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一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按其分管范围负相应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控制度的实施负全面责任,经办人员负具体经办责任。

  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对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适当性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抽样自查,并建立相应的自查记录,年终进行总结。

  第四十三条

  稽核部门履行内控的管理与监督职能,依照国家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内控检查年度及日常工作计划,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稽核部门行使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能,有权按规定对单位所有部门及人员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督查,各部门及人员不得拒绝,对督查的情况和问题,负责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第四十四条

  稽核部门在对内控制度运行情况的检查过程中可以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有关凭证、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和资产等,对检查事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做出临时处理决定。

  第四十五条

  稽核部门应按照内审程序进行检查,做好检查笔录。笔录由稽核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对主要资料要进行复印并由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稽核部门应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第四十六条

  稽核部门应对内控制度运行的检查情况作出评价。对内部控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岗位和业务环节,应建立责任人差错追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第四十八条

  建立健全内控考评机制。内控考评工作采取本级自评、上一级考评、稽核部门考评业务部门的形式进行。内控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评时限为上年度。

  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内控工作好的医疗保险机构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医疗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不遵守内部控制制度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行政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评内容:

  (一)单位(部门)领导是否重视内控建设,是否建立有利于控制风险的组织架构等。

  (二)医疗保险机构是否制订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完善业务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三)各项业务是否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办理,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

  (四)各项业务办理环节中的办理手续是否完备,相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数据录入是否完整准确,相关岗位之间的制约是否落实到位。

  (五)基金的收支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是否存在医疗保险基金被贪污、挪用、截留等现象。

篇二: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

  医保内部控制制度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医保科工作制度4

  第三章、医保科工作职责5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6

  第五章、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8

  第六章、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责9

  第七章、门诊医保结算工作人员职责10

  第八章、医保病历管理制度11

  第九章、医保处方管理制度14

  第十章、医保特殊病门诊就医管理规定15

  第十一章、医保病人身份核对制度16

  第十二章、医保管理联席工作制度17

  第十三章、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20

  第十四章、医疗保险结算制度21

  第十五章、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培训制度23

  第十六章、住院患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24

  第十七章、财务管理制度26

  第一章、总则

  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内部控制管理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核对就诊患者身份。遇就诊患者与参保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等类病人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和相关证件交。

  三、严格执行《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

  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终端软件,要妥善维护。医保新政策出

  台,按要求及时下载和修改程序,及时上传下载,确保医保数据安全完整,为参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医服务。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第二章、医保科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第三章、医保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2、努力学习、宣传医保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根据有关医保文件精神,严格掌握医保病种范围和用药范围,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的医疗保证和优质的医疗服务.5、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工作序的运行。

  6、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1、做到就诊患者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2、办理门诊收费时,如发现所持证件与身份不符,应扣留卡,并及时通知医保办。

  3、应进行非医保支付病种的识别,发现因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患者和因工负伤、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医保卡就诊应及时通知医保办。

  4、严格执行医保管理中心制定的医保特定病种门诊的管理规定,依据诊断标准客观做出诊断,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弄虚作假。正确使用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认真做好记录。

  5、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用药、治疗、,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未经参保人员同意和签定协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医护方当事人负责。

  6、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由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7、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8、认真做好医保目录通用名的维护工作.新购药品应及时调整医保类型并上传至医保管理中心.

  9、按时与银行日终对账,向医保中心上传结算数据,及时结回统筹基金应支付的住院费用,做到申报及时、数据准确

  10、做好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第五章、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

  1、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持卡人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医疗卡就医,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

  2、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药、常用药和甲类药。

  3、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4、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明细表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5、对门诊持《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本》的病人,严格按审批得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坚持执行低水平、广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6、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的医保病人的统一,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第六章、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责

  1、熟悉并管理全院医保网络系统和通迅线路的分布,熟练掌握全站医保计算机设备的运行状态.能排除一般故障.对重大系统故障要及时联系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并如实记录.

  2、负责医保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定期对主机系统资源和数据库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并对病毒做好预防措施。

  3、认真学习医保各项规定,熟练使用应用程序,经常对目录库进行必要的检查及维护。

  4、对新增及有疑问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及时作上传处理,由医保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控制.

  5、定期向医保管理中心上传药品和诊疗项目库,以便进行核对。

  6、负责对医保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安全培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第七章、门诊医保结算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

  4、工作期间不允许其他非操作人员进行违规操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规范、正确的进行计算机操作。

  5、当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及时解交财务。

  第八章、医保病历管理制度

  一

  、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二、急诊留观病历和住院病历分别编号保存.入院病历、入院记录及所有主观病历应标注连续的页码。

  三、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四、病历在科室、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五、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六、病历借阅: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合同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3、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4、借阅者应爱护病案,确保病案的完整.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11

  5、本院医师调离,转业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

  八、病历复印(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

  (1)病员本人或其代理人.(2)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3)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员死亡的,应当提供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2

  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公安、司法机关向医教部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4、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九、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部医疗科专职助理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13

  第九章、医保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必须用钢笔书写,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并有医师签名。如需更改,医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名。

  2、不符合规定或有配伍禁忌处方,药剂人员有权退回处方。

  3、每张处方限三日量且不能超过五种药品,慢性病可开七日量,并实行处方限额管理。

  4、毒、麻、限剧药品处方必须使用专用处方笺,其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常用量。

  5、处方当日有效,若超过期限须经医师重开处方方可调配。

  6、处方应每天装订成册并统计张数、金额等,按月装箱保存。一般处方

  保存一年备查,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毒性及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14

  第十章、医保特殊病门诊就医管理规定

  1、必须持有《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医疗证》和处方,其医疗费用方可纳入特殊病管理。

  2、医保特殊疾病按规定疾病。

  3、特殊病人必须到指定科室就诊。

  4、特殊病只能使用与疾病相关的医保范围的药物。处方量严格控制在30天以内的药物剂量。

  5、违反规定造成费用纠纷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15

  第十一章、医保病人身份核对制度

  1、临床科室收治参保病人必须核对病人身份,防止冒名顶替。

  2、核对被保险人的资料后将病人的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附在病历中。

  3、被保险人出院后其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附在病历中归档.4、长时间住院参保病人阶段结算重新入院,被保险人的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可重新复印附在运行病历中。

  16

  第十二章、医保管理联席工作制度

  1、病案室、统计室工作制度

  (l)做好病历保存工作,不得丢失。

  (2)负责给每位就诊的医疗保险者建立病历,并在病历首页上加盖“医疗保险"专用章,而与普通病人加以区分,便于管理。

  (3)对检查医疗保险病历提供借阅支持。

  (4)提供相应统计数据。

  2、门诊部工作制度

  (l)负责登记好每位医疗保险的门诊、住院患者就医信息。

  (2)出诊医师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诊疗,在门诊病历上如实记录医疗保险、患者每次就诊的诊疗项目,要求门诊病历与处方相符合。

  (3)门诊医师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出现作假情况。

  (4)做好医疗保险的宣传及解释工作.

  3、结算人员工作制度

  (1)临床各个科室结算人员必须对患者的住院费用与医嘱进行认真核对,在患者出院当日进行准确结算.

  (2)医保办及住院处相关结算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与患者结算住院费用。

  17

  (3)住院处指定相关结算人员定期向上级医保部门报送结算信息及纸介,并负责查找未结算人员名单,使上级医保中心及时划拨已发生的住院费用。

  4、药械科工作制度

  (l)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处方,分别保存。

  (3)药品单价费用超百元或每张处方超

  500元需到医保办审核,盖章批准方可领药。此处方要单独存放以备检查用。

  (4)为检查提供相应处方.

  5、医务科工作制度

  (l)负责医疗保险患者的医疗质量。

  (2)定期组织对门诊及住院病历进行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检查工作。

  (3)配合医疗保险政策,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4)负责医疗保险的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5)做好单病种诊断治疗、病历书写、费用限制等管理工作与检查工作。

  6、计算机室工作制度

  (l)负责医疗保险网络的维护工作。

  (2)负责医疗保险软件的建设,包括预算、联系、软件的开发.

  (3)负责全院网络的建设工作。

  18

  (4)负责计算机的培训、维修工作,保证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

  19

  第十三章、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

  1、医保住院患者均需由主管医师、主治医师按医保管理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出院。

  2、出院后的所有病历均由医保办再次审核,违纪者按院内医疗保险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3、医保办定期到病房检查医疗保险患者的诊疗情况.

  4、每月对医疗保险处方进行抽查,按《处方管理办法》及《医保管理处罚标准》进行管理.

  20

  第十四章、医疗保险结算制度

  (一)门诊的费用结算

  1、门诊医疗费用结算统一采用广发社保(IC卡)或现金支付方式结算。由被保险人每次到门诊就医时,出示本人IC卡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或直接支付现金结算。

  2、属于特殊病种的门诊结算,收费员应核对被保险人的特定病种医疗卡,把相关的诊疗数据通过医保结算系统上传到社保结算中心,根据返回的信息结算。

  (二)住院的费用结算

  1、被保险人入院时,住院收费处应核实被保险人的IC卡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为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将资料及时上传市社保局。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上传资料的,应在获得有关资料的同时,报市社保局备案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登记手续.2、被保险人出院时,应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医保结算系统,将相关的结算数据上传至医保结算中心进行结算,收取被保险人住院费用总额中被保险人应自付的部分,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在医保住院结算单上签字作实.其余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会局与定点医院机构结算。

  3、每月的被保险人住院结算情况、收费明细资料和有关的住院资料应按时送报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21

  4、在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及结算时,有任何疑问,收费员应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多向被保险人宣传新的医疗保险政策.

  22

  第十五章、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培训制度

  1、政策宣传制度

  (1)宣传内容主要是医保证策及由政策配套的实施措施等。

  (2)宣传形式包括以下几方面:在住院部及门诊部显要位置设立医保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定期整理医保政策解答,装订成册进行发放,向患者发放医保住院须知;通过院内导报及网络进行宣传;请上级医保中心人员进行来院讲座、由医护人员向患者进行宣传及医保办开通咨询热线等。

  2、培训制度

  (1)对新来的工作人员及进修医生均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2)每月一次对医保专管员进行培训.(3)参加上级医保中心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23

  第十六章、住院患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住院医疗保险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证明:职工医保患者本人的社保IC卡及身份证,城乡居民医保医疗卡及身份证、户口簿。

  2、医保患者住院期间,将医疗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交医保办进行身份识别后做好医保相关登记工作,并交复印件。

  二、医疗保险住院押金管理规定

  手续齐全时,住院处可以按照医疗保险患者身份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患者的身份输入要求按照医疗保险的身份输人。已确认身份的医疗保险患者住院免收押金。

  三、医疗保险住院患者缴费及结算管理制度

  1、患者住院后,首诊负责的医护人员首先要察看计算机内该患者的身份,并再次明确该病人是否为医疗保险患者。

  2、通知患者将社保卡立即送到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以确定其医疗保险身份。

  3、未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最终确认医保身份的医疗保险患者,在用药、检查、治疗中也要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但住院费用要全额缴足,不能出现欠费现象.

  24

  4、出院结算时,必须按照医保办提供的该患者医疗保险身份进行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的分割结算。未确认身份者,按照住院费用全额结算。

  四、医疗保险自费协议管理规定

  医疗保险患者住院后,因病情需要使用部分并负担自费的项目,则必须由责任医师与患者或其家属签署自费协议,签署内容要完整,不许非有效法人代签。使用自费药品或进行自费检查、治疗的项目.

  25

  第十七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医保工作的财务政策,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三、按电脑自动生成的上月实际补助费用报表,逐月向市医保办申报拨付补助基金。

  四、全方位接受职能部门审计和群众监督。

  五、负责医保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加强院内财务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补偿资金的运行安全。

  七、负责院内发票、卡、证、表册的管理与监督。

  八、配合做好卫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医保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医保科

  26

篇三: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运行风险,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系统内部职能部门与其工作人员从事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与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监控和评价的方法、程序、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由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组成。

  第三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机构人员状况和业务运行现状制定并适时修改完善单位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执法规程、稽核规程、人事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并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予以贯彻落实。

  第四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工作;稽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所管理范围内医疗保险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内部控制建设的目标:在全市系统内建立一个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提高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内部控制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内部控制的各项内容规范、统一,符合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要求。

  (二)完整性。各项业务管理行为都有相应的制度规定和监督制约。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所有业务项目和操作环节都在内部控制的范围内。

  (三)制衡性。从组织机构的设置上确保各部门和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四)有效性。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职工严格遵守的指南,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五)适应性。新设立部门或开办新的业务,必须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首先建章立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和流程都应与管理服务实际相结合,根据需要与时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适应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变化。

  (六)独立性。负责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价的稽核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执行部门,实行对一级法人负责,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稽核部门的控制人员发现控制问题和风险情况应与时向相关的分管领导报告;若存在分管领导职责交叉,控制人员必须与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第二章

  组织机构控制

  第七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规章,设立其独立的法人主体和履行其授权的职责。

  第八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应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9号)规定的素质要求。

  第九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实行以资金数据流为主线、风险控制为目标的能级管理制度。即:将与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相关的人员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层、业务层、操作层(主要在“两定”单位),各层级风险控制职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决策事项自下

  而上决策,议定事项则自上而下贯彻落实。决策中,坚持情况不清不决策、无下层级意见不决策;坚持充分发挥业务层的主导作用,依靠操作层的技术支持。

  第十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内部职责的划分要实行适当的科室职责分离,相互制衡。

  稽核与具体业务经办管理分离;网络管理与具体业务经办管理分离;医疗保险参数申请和录入操作与监控和审核操作分离;参保管理和基金征缴与基金账户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分离;账户管理与账户支出结算审核分离;医疗监督管理与待遇结算审核管理分离;待遇享受资格确认与待遇核销分离;票据管理与票据使用分离;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争议复查分离;财产物资核算与保管分离。

  因人员少,不能实行科室职责分离的,也应进行必要的岗位职责分离。

  第十一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实行科室职责适当分离的前提下,科室内部相关岗位职责也要实行适当分离。

  业务办理、审核、审批分离;参保管理与基金征缴分离;制票与收款分离;会计与出纳分离;银行留存的印鉴分别保管。

  第三章

  业务运行控制

  第十二条

  各部门、岗位的业务管理、操作人员都应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超越所授权限。对超出权限之外的,与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严禁违规办理各项业务。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同时,要实行办事公开,各项政策、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和内容以与经办人等,都应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

  各项医疗保险业务工作应通过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开展,且必须经过经办、复核双岗确认后才能完成。业务经办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权限应严格分离,每人设置不同的计算机操作密码,严禁未经特别授权以他人密码进入计算机系统进行有关业务操作,同时要保留各项业务办理情况的操作“痕迹”,经办人员应对自己的操作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

  各项医疗保险业务工作应分类按年或按月编制统一的业务单据顺序号。

  第十五条

  各业务科室经办完业务的各种相关资料应整理归档,送档案室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存档。

  第十六条

  医疗保险参保和基金征缴实行申报制度。

  (一)基金征缴部门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受理和审核,需要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的,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形成《核查情况报告》。

  (二)基金征缴部门按照审查标准与时完成医疗保险登记审核,做出确认或不予确认的决定。对于符合规定的登记申请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医疗保险证(卡)》或其它登记确认的资料。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参保登记的通知书》。

  (三)基金征缴部门对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送达的基数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即时审核,对申报资料齐全、基数真实的,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提出审核意见,退给申请人修正后再次审核。

  申请人的《医疗保险基数申报表》修正后仍然不符合要求或申请人拒绝重新申报的,基金征缴部门应向申请人送达《医疗保险基数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提交医疗保险稽核部门按照稽核程序对其进行稽核。

  (四)基金征缴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与规范性文件和核定的基数,按月编制征缴计划,开具《医疗保险费缴费通知单》。

  .

  (五)基金征缴部门督促参保单位和个人与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未与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应当向其发出《医疗保险催缴通知书》,督促其限期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六)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的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参保单位依法终止的,基金征缴部门经办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审核签字,交由基础信息录入人员录入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退休费基数、缴费年限、待遇享受状态、滞纳金处理等重要信息需作变动处理时,须提交科长、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基金征缴人员和基金收入出纳人员负责每日将征收的基金分转帐和现金编制日报表交基金管理部门入库、入账。

  第十八条

  基金管理部门对征收的基金要与时进行分账处理,按日编制分账日报表,并按实际分账金额对各X**行会计核算。

  第十九条

  医疗监督部门和待遇审核部门负责对各类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施监督、审核。

  (一)医保基金的支付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执行,任何人不得改变开支范围和支付标准。

  (二)医疗监督部门对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办理住院手续的申请资料,以与住院期间需由医疗保险基金结算费用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特殊用药的申请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三)对住院登记审核、就诊监管、医疗服务监管、个人申报的住院费用等业务,医疗监督部门和待遇审核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进行核查。核查人员在核查中应按有关规定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要求获取证据,形成证据链和相关调查材料。

  (四)每项业务审核均须经办人初审、复核人复审程序完成。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核查,并签名确认,再由科长复审确认,若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立即退回重审,特殊情况交分管领导审定或组织人员会审。复审、会审后的支付单据经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名后,交基金管理部门支付现金或开具支票。

  (五)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医疗费用按月进行结算。

  1.每月20日至25日,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将月度费用申报表,送待遇审核部门经办人员初审并签名确认,再由科长复审确认,经分管领导签名后交基金管理部门办理资金转帐。

  2.医疗监督部门通过计算机联网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非现场监控,对异常费用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条

  稽核部门要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随时监控各业务部门的工作,不定期随机抽查各业务部门经办的业务,发现问题要与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稽核部门应建立稽核工作台帐,并将相关稽核检查情况与时反馈至被稽核单位和相关科室。

  第四章

  财务会计控制

  第二十一条

  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严禁弄虚作假。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一律要求持证上岗。基金会计、出纳做到职责权限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出纳不得记录和保管基金帐簿,不编制、审核记帐凭证。

  .

  .

  第二十三条

  对于基金核算实行电算化,一人一个操作密码,严禁以他人密码进行会计核算操作,并安装防计算机病毒软件,必须保证计算机安全运行,做到与时备份数据,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商定,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要求只在同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一个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

  第二十五条

  按规定程序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和密码未经许可不得告知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保管,做好防盗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对每月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的医疗费用一律通过银行转帐,不得支付现金或现金支票。对1000元以下的个人结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超标准的应开具现金支票。对现金与银行存款应做到日清月结,严禁坐支现金,并严格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库存现金超限额的应与时缴存银行。

  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部门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把关,原始凭证必须符合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对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或要求其更正补充。如发现原始凭证中金额有误的,应退回出具单位重开。

  支出原始凭证须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名,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八条

  会计帐簿登记,须由会计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原始凭证为依据,进行计算机录入。录入后打印出记帐凭证,经基金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计共同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会计据此打印出相关明细帐与会计报表。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部门对不同账务应定期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同时,银行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每月交稽核科审计一次。

  第三十条

  基金预算。年度终了前,基金管理部门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下一年度基金预算草案,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核,经市财政局复核、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基金决算。年终,对各项基金收支与存款余额核对无误后,基金管理部门按规定表式和填报要求,编制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决算报表,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核。基金管理科对全年的基金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分析,经领导审阅后,报送省、市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部门要做好基金的调度和保值增值工作,严格按规定将收入户资金转存财政专户,与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结存资金转存定期的计划。

  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基金管理部门负责人监交;基金管理部门负责人交接,由单位负责人或上级单位派人监交。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稽核部门负责购买银行票据与其它票据,对购买的票据要进行登记,基金管理部门经办人员在领取之后要顺序开具,对作废的票据加盖作废章,银行票据应作为当期会计凭证的附件。

  第五章

  信息系统控制

  第三十四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计算机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严格管理,严格划分软件设计、业务操作和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责任。

  (一)系统的业务需求由主管业务部门提出,应符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明确防范风险控制的要求,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确认。

  (二)系统的设计开发由网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有关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编写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医疗保险业务电子化时,应设置XX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核性。

  .

  (三)系统(含升级系统和其他商品软件)投入运行前,必须在系统开发商测试基础上,再经过网管、业务部门的试验运行,提供必备的测试资料,正式投入运行应经过业务、网管部门的联合验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法人代表批准。

  (四)系统投入运行后,应按照操作管理制度进行经常和定期相结合的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五)购买计算机系统设备,合同中应明确厂商承担的责任,租用公共网络时,应确定经营机构承担的责任。

  (六)严禁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对系统的数据资料必须建立备份,异地存放。系统应具备严密的数据存取控制措施,数据录入应依照合法、完整的业务凭证照实输入。

  第三十五条

  根据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功能划分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能,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赋予业务操作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等各类人员的职责和使用权限。

  第三十六条

  原则上不得对数据库进行操作,因业务处理需要必须对数据库操作时,须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由稽核部门监督执行。

  第三十七条

  系统网管人员要做好防火、防尘、防水、防磁、防雷击等工作,落实定期维护、故障处理、安全值班和出入登记等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强网络和计算机病毒防护,确保网络安全。

  第六章

  部门协调与控制

  第三十八条

  与开户银行之间的协调控制。

  (一)开户银行应认真审核、与时传递基金收付单据,按规定计算各季度基金存款利息,保障基金安全完整;每月终了后,开户银行与时打印“银行存款对帐单”,复印“财政专户存款对帐单”与有关回单。

  (二)医保经办机构与时到开户银行取回“银行存款对帐单”、银行回单与有关复印件,认真核对,发现问题应与时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九条

  与定点医疗机构与定点药店之间的协调控制。

  (一)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医保经办机构应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行监控、巡查和参与年终考评。

  (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通过医保计算机网络结算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费用,数据实时传输至医保数据库保存。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网络系统实时监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控。

  (三)医保经办机构在一定时间内对申报费用进行审核确认,发现问题应与时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处理情况与时反馈给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

  第四十条

  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协调控制。

  (一)经办机构依据本年度基金收支预算,根据月末“支出户存款”余额与次月基金支付计划,填写《社会保险基金月使用计划申请表》,报市财政局审核拨付;并按月与市财政局核对“财政专户”收支和结余情况,发现差错应与时查明原因,保证账账相符。

  (二)接受并配合上级部门的非现场监督。按月向省局、市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报送基金会计报表。接受并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确保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与时地总结分析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并尽快坚决予以整改。

  .

  .

  第七章

  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一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按其分管范围负相应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控制度的实施负全面责任,经办人员负具体经办责任。

  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对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适当性与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抽样自查,并建立相应的自查记录,年终进行总结。

  第四十三条

  稽核部门履行内控的管理与监督职能,依照国家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法规以与规范性文件,制定内控检查年度与日常工作计划,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稽核部门行使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能,有权按规定对单位所有部门与人员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督查,各部门与人员不得拒绝,对督查的情况和问题,负责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第四十四条

  稽核部门在对内控制度运行情况的检查过程中可以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有关凭证、账簿以与其他相关资料和资产等,对检查事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做出临时处理决定。

  第四十五条

  稽核部门应按照内审程序进行检查,做好检查笔录。笔录由稽核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对主要资料要进行复印并由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稽核部门应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第四十六条

  稽核部门应对内控制度运行的检查情况作出评价。对内部控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时报告主要领导,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岗位和业务环节,应建立责任人差错追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第四十八条

  建立健全内控考评机制。内控考评工作采取本级自评、上一级考评、稽核部门考评业务部门的形式进行。内控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评时限为上年度。

  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内控工作好的医疗保险机构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医疗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不遵守内部控制制度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行政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评内容:

  (一)单位(部门)领导是否重视内控建设,是否建立有利于控制风险的组织架构等。

  (二)医疗保险机构是否制订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完善业务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三)各项业务是否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办理,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

  (四)各项业务办理环节中的办理手续是否完备,相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数据录入是否完整准确,相关岗位之间的制约是否落实到位。

  (五)基金的收支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是否存在医疗保险基金被贪污、挪用、截留等现象。

篇四: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

  医疗保险内控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运行风险,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系统内部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监控和评价的方法、程序、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由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组成。

  第三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本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机构人员状况和业务运行现状制定并适时修改完善单位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执法规程、稽核规程、人事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并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予以贯彻落实。

  第四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工作;稽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所管理范围内医疗保险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内部控制建设的目标:在全市系统内建立一个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提高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完整,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内部控制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内部控制的各项内容规范、统一,符合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要求。

  (二)完整性。各项业务管理行为都有相应的制度规定和监督制约。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所有业务项目和操作环节都在内部控制的范围内。

  (三)制衡性。从组织机构的设置上确保各部门和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约,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四)有效性。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职工严格遵守的指南,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五)适应性。新设立部门或开办新的业务,必须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首先建章立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和流程都应与管理服务实际相结合,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适应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的变化。

  (六)独立性。负责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价的稽核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执行部门,实行对一级法人负责,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稽核部门的控制人员发现控制问题和风险情况应及时向相关的分管领导报告;若存在分管领导职责交叉,控制人员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第二章

  组织机构控制

  第七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规章,设立其独立的法人主体和履行其授权的职责。

  第八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应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9号)规定的素质要求。

  第九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实行以资金数据流为主线、风险控制为目标的能级管理制度。即:将与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相关的人员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层、业务层、操作层(主要在“两定”单位),各层级风险控制职责分明,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决策事项自下

  医疗保险内控制度

  而上决策,议定事项则自上而下贯彻落实。决策中,坚持情况不清不决策、无下层级意见不决策;坚持充分发挥业务层的主导作用,依靠操作层的技术支持。

  第十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内部职责的划分要实行适当的科室职责分离,相互制衡。

  稽核与具体业务经办管理分离;网络管理与具体业务经办管理分离;医疗保险参数申请和录入操作与监控和审核操作分离;参保管理和基金征缴与基金账户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分离;账户管理与账户支出结算审核分离;医疗监督管理与待遇结算审核管理分离;待遇享受资格确认与待遇核销分离;票据管理与票据使用分离;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争议复查分离;财产物资核算与保管分离。

  因人员少,不能实行科室职责分离的,也应进行必要的岗位职责分离。

  第十一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实行科室职责适当分离的前提下,科室内部相关岗位职责也要实行适当分离。

  业务办理、审核、审批分离;参保管理与基金征缴分离;制票与收款分离;会计与出纳分离;银行留存的印鉴分别保管。

  第三章

  业务运行控制

  第十二条

  各部门、岗位的业务管理、操作人员都应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超越所授权限。对超出权限之外的,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严禁违规办理各项业务。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同时,要实行办事公开,各项政策、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和内容以及经办人等,都应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

  各项医疗保险业务工作应通过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开展,且必须经过经办、复核双岗确认后才能完成。业务经办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权限应严格分离,每人设置不同的计算机操作密码,严禁未经特别授权以他人密码进入计算机系统进行有关业务操作,同时要保留各项业务办理情况的操作“痕迹”,经办人员应对自己的操作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

  各项医疗保险业务工作应分类按年或按月编制统一的业务单据顺序号。

  第十五条

  各业务科室经办完业务的各种相关资料应整理归档,送档案室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存档。

  第十六条

  医疗保险参保和基金征缴实行申报制度。

  (一)基金征缴部门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受理和审核,需要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的,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形成《核查情况报告》。

  (二)基金征缴部门按照审查标准及时完成医疗保险登记审核,做出确认或不予确认的决定。对于符合规定的登记申请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医疗保险证(卡)》或其它登记确认的资料。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参保登记的通知书》。

  (三)基金征缴部门对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送达的基数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即时审核,对申报资料齐全、基数真实的,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提出审核意见,退给申请人修正后再次审核。

  申请人的《医疗保险基数申报表》修正后仍然不符合要求或申请人拒绝重新申报的,基金征缴部门应向申请人送达《医疗保险基数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提交医疗保险稽核部门按照稽核程序对其进行稽核。

  (四)基金征缴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和核定的基数,按月编制征缴计划,开具《医疗保险费缴费通知单》。

  医疗保险内控制度

  (五)基金征缴部门督促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未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应当向其发出《医疗保险催缴通知书》,督促其限期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六)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的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参保单位依法终止的,基金征缴部门经办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审核签字,交由基础信息录入人员录入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退休费基数、缴费年限、待遇享受状态、滞纳金处理等重要信息需作变动处理时,须提交科长、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基金征缴人员和基金收入出纳人员负责每日将征收的基金分转帐和现金编制日报表交基金管理部门入库、入账。

  第十八条

  基金管理部门对征收的基金要及时进行分账处理,按日编制分账日报表,并按实际分账金额对各帐户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九条

  医疗监督部门和待遇审核部门负责对各类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施监督、审核。

  (一)医保基金的支付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执行,任何人不得改变开支范围和支付标准。

  (二)医疗监督部门对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办理住院手续的申请资料,以及住院期间需由医疗保险基金结算费用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特殊用药的申请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三)对住院登记审核、就诊监管、医疗服务监管、个人申报的住院费用等业务,医疗监督部门和待遇审核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进行核查。核查人员在核查中应按有关规定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要求获取证据,形成证据链和相关调查材料。

  (四)每项业务审核均须经办人初审、复核人复审程序完成。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核查,并签名确认,再由科长复审确认,若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立即退回重审,特殊情况交分管领导审定或组织人员会审。复审、会审后的支付单据经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名后,交基金管理部门支付现金或开具支票。

  (五)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医疗费用按月进行结算。

  1.每月20日至25日,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将月度费用申报表,送待遇审核部门经办人员初审并签名确认,再由科长复审确认,经分管领导签名后交基金管理部门办理资金转帐。

  2.医疗监督部门通过计算机联网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非现场监控,对异常费用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条

  稽核部门要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随时监控各业务部门的工作,不定期随机抽查各业务部门经办的业务,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稽核部门应建立稽核工作台帐,并将相关稽核检查情况及时反馈至被稽核单位和相关科室。

  第四章

  财务会计控制

  第二十一条

  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严禁弄虚作假。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一律要求持证上岗。基金会计、出纳做到职责权限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出纳不得记录和保管基金帐簿,不编制、审核记帐凭证。

  医疗保险内控制度

  第二十三条

  对于基金核算实行电算化,一人一个操作密码,严禁以他人密码进行会计核算操作,并安装防计算机病毒软件,必须保证计算机安全运行,做到及时备份数据,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商定,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要求只在同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一个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

  第二十五条

  按规定程序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和密码未经许可不得告知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保管,做好防盗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对每月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的医疗费用一律通过银行转帐,不得支付现金或现金支票。对1000元以下的个人结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超标准的应开具现金支票。对现金及银行存款应做到日清月结,严禁坐支现金,并严格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库存现金超限额的应及时缴存银行。

  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部门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把关,原始凭证必须符合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对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或要求其更正补充。如发现原始凭证中金额有误的,应退回出具单位重开。

  支出原始凭证须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名,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八条

  会计帐簿登记,须由会计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原始凭证为依据,进行计算机录入。录入后打印出记帐凭证,经基金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计共同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会计据此打印出相关明细帐及会计报表。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部门对不同账务应定期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同时,银行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每月交稽核科审计一次。

  第三十条

  基金预算。年度终了前,基金管理部门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下一年度基金预算草案,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核,经市财政局复核、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基金决算。年终,对各项基金收支及存款余额核对无误后,基金管理部门按规定表式和填报要求,编制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决算报表,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核。基金管理科对全年的基金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分析,经领导审阅后,报送省、市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部门要做好基金的调度和保值增值工作,严格按规定将收入户资金转存财政专户,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结存资金转存定期的计划。

  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基金管理部门负责人监交;基金管理部门负责人交接,由单位负责人或上级单位派人监交。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稽核部门负责购买银行票据及其它票据,对购买的票据要进行登记,基金管理部门经办人员在领取之后要顺序开具,对作废的票据加盖作废章,银行票据应作为当期会计凭证的附件。

  第五章

  信息系统控制

  第三十四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计算机系统的项目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严格管理,严格划分软件设计、业务操作和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责任。

  (一)系统的业务需求由主管业务部门提出,应符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明确防范风险控制的要求,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确认。

  (二)系统的设计开发由网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有关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规范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编写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医疗保险业务电子化时,应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核性。

  医疗保险内控制度

  (三)系统(含升级系统和其他商品软件)投入运行前,必须在系统开发商测试基础上,再经过网管、业务部门的试验运行,提供必备的测试资料,正式投入运行应经过业务、网管部门的联合验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法人代表批准。

  (四)系统投入运行后,应按照操作管理制度进行经常和定期相结合的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安全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安全地运行。

  (五)购买计算机系统设备,合同中应明确厂商承担的责任,租用公共网络时,应确定经营机构承担的责任。

  (六)严禁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对系统的数据资料必须建立备份,异地存放。系统应具备严密的数据存取控制措施,数据录入应依照合法、完整的业务凭证照实输入。

  第三十五条

  根据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功能划分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能,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赋予业务操作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等各类人员的职责和使用权限。

  第三十六条

  原则上不得对数据库进行操作,因业务处理需要必须对数据库操作时,须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由稽核部门监督执行。

  第三十七条

  系统网管人员要做好防火、防尘、防水、防磁、防雷击等工作,落实定期维护、故障处理、安全值班和出入登记等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强网络和计算机病毒防护,确保网络安全。

  第六章

  部门协调与控制

  第三十八条

  与开户银行之间的协调控制。

  (一)开户银行应认真审核、及时传递基金收付单据,按规定计算各季度基金存款利息,保障基金安全完整;每月终了后,开户银行及时打印“银行存款对帐单”,复印“财政专户存款对帐单”及有关回单。

  (二)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到开户银行取回“银行存款对帐单”、银行回单及有关复印件,认真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九条

  与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之间的协调控制。

  (一)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医保经办机构应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行监控、巡查和参与年终考评。

  (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通过医保计算机网络结算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费用,数据实时传输至医保数据库保存。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网络系统实时监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医疗服务行为进行监控。

  (三)医保经办机构在一定时间内对申报费用进行审核确认,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给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

  第四十条

  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协调控制。

  (一)经办机构依据本年度基金收支预算,根据月末“支出户存款”余额及次月基金支付计划,填写《社会保险基金月使用计划申请表》,报市财政局审核拨付;并按月与市财政局核对“财政专户”收支和结余情况,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保证账账相符。

  (二)接受并配合上级部门的非现场监督。按月向省局、市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报送基金会计报表。接受并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确保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及时地总结分析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并尽快坚决予以整改。

  医疗保险内控制度

  第七章

  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一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按其分管范围负相应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控制度的实施负全面责任,经办人员负具体经办责任。

  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对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适当性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抽样自查,并建立相应的自查记录,年终进行总结。

  第四十三条

  稽核部门履行内控的管理与监督职能,依照国家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内控检查年度及日常工作计划,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稽核部门行使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能,有权按规定对单位所有部门及人员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督查,各部门及人员不得拒绝,对督查的情况和问题,负责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第四十四条

  稽核部门在对内控制度运行情况的检查过程中可以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有关凭证、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和资产等,对检查事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做出临时处理决定。

  第四十五条

  稽核部门应按照内审程序进行检查,做好检查笔录。笔录由稽核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对主要资料要进行复印并由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稽核部门应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第四十六条

  稽核部门应对内控制度运行的检查情况作出评价。对内部控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岗位和业务环节,应建立责任人差错追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第四十八条

  建立健全内控考评机制。内控考评工作采取本级自评、上一级考评、稽核部门考评业务部门的形式进行。内控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评时限为上年度。

  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内控工作好的医疗保险机构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医疗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不遵守内部控制制度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行政责任,并予以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评内容:

  (一)单位(部门)领导是否重视内控建设,是否建立有利于控制风险的组织架构等。

  (二)医疗保险机构是否制订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完善业务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三)各项业务是否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办理,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

  (四)各项业务办理环节中的办理手续是否完备,相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数据录入是否完整准确,相关岗位之间的制约是否落实到位。

  (五)基金的收支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是否存在医疗保险基金被贪污、挪用、截留等现象。

篇五: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

  医院医保内部控制制度(完整版)

  医保内部控制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医保科工作制度4第三章、医保科工作职责5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6第五章、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8第六章、计算机系统管理员职责9第七章、门诊医保结算工作人员职责10第八章、医保病历管理制度11第九章、医保处方管理制度14第十章、医保特殊病门诊就医管理规定15第十一章、医保病人身份核对制度16第十二章、医保管理联席工作制度17第十三章、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20第十四章、医疗保险结算制度21第十五章、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培训制度23第十六章、住院患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24第十七章、财务管理制度26第一章、总则根据社保局医疗保险管理和医疗管理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医疗保险内部控制管理规定。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认真核对就诊患者身份。遇就诊患者与参保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

  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等类病人不能享受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和相关证件交。

  三、严格执行《广西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医院医保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西药必须达到80%、中成药必须达到60%。(控制自费药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

  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由于乱收费、多收费、重复收费产生的医保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护士负责。

  十、全体医生通过各种渠道充分了解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医院定期对医保工作进行检查公示,对最新医保政策、文件等及时组织进行院内组织学习。

  对违反以上制度规定者,按职工奖惩条例处理,并全额承担医保拒付款。

  第二章、医保科工作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城镇职工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各项配套政策和管理办法。

  2、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水平,努力为广大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3、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开展医保管理工作。

  4、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计算机局域网运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行为,熟练掌握操作规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5、坚持数据备份制度,保证网络安全通畅。

  6、准确做好医保数据对帐汇总工作,月终按照上传总额结回费用。

  第三章、医保科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医保工作的规章制度。

  2、努力学习、宣传医保政策规定,提高业务素质。积极主动的支持、配合和协调医保部门的各项工作,并结合实际运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负责全院医保管理工作。协调好医保管理中心,参保职工、医院等多方面的关系,为医保患者营造一个通畅的绿色就医通道。

  4、根据有关医保文件精神,严格掌握医保病种范围和用药范围,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的医疗保证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5、规范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保证工作序的运行。

  6、设专人负责计算机医保局域网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和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1、做到就诊患者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2、办理门诊收费时,如发现所持证件与身份不符,应扣留卡,并及时通知医保办。

  3、应进行非医保支付病种的识别,发现因斗殴、酗酒、违法犯罪、自杀、自残患者和因工负伤、生育、交通事故等患者使用医保卡就诊应及时通知医保办。

  4、严格执行医保管理中心制定的医保特定病种门诊的管理规定,依据诊断标准客观做出诊断,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或弄虚作假。正确使用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认真做好记录。

  5、凡向参保人员提供超出医保范围以外的用药、治疗、,应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未经参保人员同意和签定协议的,由此造成的损失和纠纷由医护方当事人负责。

  6、医保目录内的同类药品由若干选择时,在质量标准相同的情况下,应选择疗效好、价格较低的品种。

  7、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终结检查制度。

  8、认真做好医保目录通用名的维护工作。新购药品应及时调整医保类型并上传至医保管理中心。

  9、按时与银行日终对账,向医保中心上传结算数据,及时结回统筹基金应支付的住院费用,做到申报及时、数据准确10、做好医保网络系统运行正常,数据安全。

  第五章、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规定1、对前来就医的患者,接诊医生要询问是不是医保病人如果是医保病人要核对持卡人和就医者是不是为同一人,严格拒绝持他人的医疗卡就医,并对来人进行耐心的解释。

  2、要主动向病人介绍医保用药和自费药品范围,尽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药、常用药和甲类药。

  3、坚持使用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分处方开方的原则,坚决杜绝大处方、人情方、不规则用药处方和不见病人就开处方等违规行为。

  4、对处方用药有怀疑的病人,请他在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明细表中进行查询,让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疗,明明白白用药,明明白白消费。

  5、对门诊持《职工医疗保险特定病种门诊病历处方本》的病人,严格按审批得病种对症用药,认真掌握药品的适应症、用药范围和用药原则,坚持执行低水平、广覆盖、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6、对进行和使用非医保范围的医疗服务,要征的医保病人的统一,以避免医保病人个人承担的费用增加。

  2、负责医保系统软件的日常维护,定期对主机系统资源和数据库资源的维护和管理,并对病毒做好预防措施。

  3、认真学习医保各项规定,熟练使用应用程序,经常对目录库进行必要的检查及维护。

  4、对新增及有疑问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及时作上传处理,由医保管理中心统一进行控制。

  5、定期向医保管理中心上传药品和诊疗项目库,以便进行核对。

  6、负责对医保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和安全培训,确保系统安全运行。

  第七章、门诊医保结算工作人员职责

  1、认真核实医保病人的IC卡,正确输入病人基本信息。

  2、严禁私自涂改医保比例、药品目录、医疗项目、费用金额等,对医保病人的医疗费用应在认真仔细审核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录入及结算。

  3、负责核查医保病人的真实性。

  4、工作期间不允许其他非操作人员进行违规操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规范、正确的进行计算机操作。

  5、当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汇总医保与非医保收费金额,并将收费及时解交财务。

  第八章、医保病历管理制度一、病员住院期间,其住院病历由所在病区负责整理、统一保管。病区应将收到的住院病员的检查报告等结果于24小时内归入住院病历。病员出院后的住院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三、科室必须严格保管病历,严禁病员翻阅病历。严禁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

  四、病历在科室、住院处(医保办)和病案室的流通过程中,应严格签收制度。

  五、住院病历、急诊留观病历因医疗活动或复印、复制等需要带离病区时,应由科室指定专人负责携带和保管。

  六、病历借阅:

  1、除涉及病员实施医疗活动的医务人员及医教部相关人员外,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擅自借阅病员的住院病历。

  2、本院正式医务人员(含有处方权的研究生)一次借阅不得超过20份;

  合同医生、进修生须经上级医生同意后方可借阅,一次不得超过2份。借阅病历应尽快归还,借阅最长时限不超过5天。

  3、借阅者须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阅,不得他人代借、转借。

  4、借阅者应爱护病案,确保病案的完整。丢失病案者将视情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5、本院医师调离,转业或其他原因离开本院,归还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办理离院手续。

  (2)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3)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1)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2)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3)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

  (4)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

  (5)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

  病员死亡的,应当提供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部医疗科专职助理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第九章、医保处方管理制度1、处方必须用钢笔书写,项目填写完整,字迹清晰,并有医师签名。如需更改,医师必须在更改处签名。

  2、不符合规定或有配伍禁忌处方,药剂人员有权退回处方。

  3、每张处方限三日量且不能超过五种药品,慢性病可开七日量,并实行处方限额管理。

  4、毒、麻、限剧药品处方必须使用专用处方笺,其用量不得超过规定的常用量。

  5、处方当日有效,若超过期限须经医师重开处方方可调配。

  6、处方应每天装订成册并统计张数、金额等,按月装箱保存。一般处方保存一年备查,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毒性及精神药品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第十章、医保特殊病门诊就医管理规定

  1、必须持有《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医疗证》和处方,其医疗费用方可纳入特殊病管理。

  2、医保特殊疾病按规定疾病。

  3、特殊病人必须到指定科室就诊。

  4、特殊病只能使用与疾病相关的医保范围的药物。处方量严格控制在30天以内的药物剂量。

  5、违反规定造成费用纠纷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十一章、医保病人身份核对制度1、临床科室收治参保病人必须核对病人身份,防止冒名顶替。

  3、被保险人出院后其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附在病历中归档。

  4、长时间住院参保病人阶段结算重新入院,被保险人的IC卡及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可重新复印附在运行病历中。

  第十二章、医保管理联席工作制度1、病案室、统计室工作制度(l)做好病历保存工作,不得丢失。

  (2)负责给每位就诊的医疗保险者建立病历,并在病历首页上加盖“医疗保险”专用章,而与普通病人加以区分,便于管理。

  (3)对检查医疗保险病历提供借阅支持。

  (4)提供相应统计数据。

  2、门诊部工作制度(l)负责登记好每位医疗保险的门诊、住院患者就医信息。

  (2)出诊医师必须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诊疗,在门诊病历上如实记录医疗保险、患者每次就诊的诊疗项目,要求门诊病历与处方相符合。

  (3)门诊医师严格执行医疗保险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出现作假情况。

  (4)做好医疗保险的宣传及解释工作。

  3、结算人员工作制度(1)临床各个科室结算人员必须对患者的住院费用与医嘱进行认真核对,在患者出院当日进行准确结算。

  (2)医保办及住院处相关结算人员审核无误后方可与患者结算住院费用。

  (3)住院处指定相关结算人员定期向上级医保部门报送结算信息及纸介,并负责查找未结算人员名单,使上级医保中心及时划拨已发生的住院费用。

  4、药械科工作制度(l)按照《处方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2)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处方,分别保存。

  (3)药品单价费用超百元或每张处方超500元需到医保办审核,盖章批准方可领药。此处方要单独存放以备检查用。

  (4)为检查提供相应处方。

  5、医务科工作制度(l)负责医疗保险患者的医疗质量。

  (2)定期组织对门诊及住院病历进行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的检查工作。

  (3)配合医疗保险政策,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4)负责医疗保险的医疗纠纷的处理工作。

  (5)做好单病种诊断治疗、病历书写、费用限制等管理工作与检查工作。

  6、计算机室工作制度(l)负责医疗保险网络的维护工作。

  (3)负责全院网络的建设工作。

  (4)负责计算机的培训、维修工作,保证医疗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十三章、医疗保险病历、处方审核制度1、医保住院患者均需由主管医师、主治医师按医保管理规定,审核无误后办理出院。

  2、出院后的所有病历均由医保办再次审核,违纪者按院内医疗保险处罚标准进行处罚。

  3、医保办定期到病房检查医疗保险患者的诊疗情况。

  4、每月对医疗保险处方进行抽查,按《处方管理办法》及《医保管理处罚标准》进行管理。

  第十四章、医疗保险结算制度(一)门诊的费用结算1、门诊医疗费用结算统一采用广发社保(IC卡)或现金支付方式结算。由被保险人每次到门诊就医时,出示本人IC卡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或直接支付现金结算。

  2、属于特殊病种的门诊结算,收费员应核对被保险人的特定病种医疗卡,把相关的诊疗数据通过医保结算系统上传到社保结算中心,根据返回的信息结算。

  2、被保险人出院时,应根据有关规定,通过医保结算系统,将相关的结算数据上传至医保结算中心进行结算,收取被保险人住院费用总额中被保险人应自付的部分,被保险人或其家属在医保住院结算单上签字作实。其余属于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市社会局与定点医院机构结算。

  4、在被保险人办理住院登记及结算时,有任何疑问,收费员应文明用语,耐心解答,多向被保险人宣传新的医疗保险政策。

  第十五章、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及培训制度1、政策宣传制度(1)宣传内容主要是医保证策及由政策配套的实施措施等。

  (2)宣传形式包括以下几方面:在住院部及门诊部显要位置设立医保宣传栏,定期更换内容;

  定期整理医保政策解答,装订成册进行发放,向患者发放医保住院须知;

  通过院内导报及网络进行宣传;

  请上级医保中心人员进行来院讲座、由医护人员向患者进行宣传及医保办开通咨询热线等。

  2、培训制度(1)对新来的工作人员及进修医生均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上岗。

  (2)每月一次对医保专管员进行培训。

  (3)参加上级医保中心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

  第十六章、住院患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一、住院医疗保险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1、医疗保险身份确认证明:职工医保患者本人的社保IC卡及身份证,城乡居民医保医疗卡及身份证、户口簿。

  2、医保患者住院期间,将医疗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交医保办进行身份识别后做好医保相关登记工作,并交复印件。

  二、医疗保险住院押金管理规定手续齐全时,住院处可以按照医疗保险患者身份办理住院手续。住院患者的身份输入要求按照医疗保险的身份输人。已确认身份的医疗保险患者住院免收押金。

  三、医疗保险住院患者缴费及结算管理制度1、患者住院后,首诊负责的医护人员首先要察看计算机内该患者的身份,并再次明确该病人是否为医疗保险患者。

  2、通知患者将社保卡立即送到院医疗保险管理室,以确定其医疗保险身份。

  3、未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最终确认医保身份的医疗保险患者,在用药、检查、治疗中也要严格按照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但住院费用要全额缴足,不能出现欠费现象。

  4、出院结算时,必须按照医保办提供的该患者医疗保险身份进行医疗保险住院费用的分割结算。未确认身份者,按照住院费用全额结算。

  四、医疗保险自费协议管理规定医疗保险患者住院后,因病情需要使用部分并负担自费的项目,则必须由责任医师与患者或其家属签署自费协议,签署内容要完整,不许非有效法人代签。使用自费药品或进行自费检查、治疗的项目。

  第十七章、财务管理制度一、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医保的财务政策,遵守各项。

  三、按电脑自动生成的上月实际补助费用报表,逐月向市医保办申报拨付补助基金。

  四、全方位接受职能部门审计和群众监督。

  五、负责医保中心交办的各项任务。

  六、加强院内财务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确保补偿资金的运行安全。

  七、负责院内发票、卡、证、表册的管理与监督。

  八、配合做好卫生、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对医保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医保科—END—

篇六: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9篇

  内部控制是管理现代化的必然产物,是衡量现代企事业事物管理的重要标志。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医疗体制改革日益深入,科学发展观的建立,医院的改革与发展日趋完善,我院内部控制管理势在必行,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建设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医疗、减轻医疗费用负担的有力支撑,也是保证医院业务开展以及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作为企业化管理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是我院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维护财产物资安全、保证财务收支合法、会计资料真实、实现经营管理目标、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形成的一种内部自我协调、制约和检查的控制系统。

  我们不少医院都存在内部管理松弛、控制制度弱化、会计信息可信度低下、财务数据不准确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尤其是内部会计控制调节不当、执行不力,或是完全缺乏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医院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是紧密相连的,一个与医院治理结构相适应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将有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我院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有效运行结合起来,明确各方职责,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提出与我院经营管理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基本框架,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管理结构,保证我院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部分医院内部控制的现状

  1、缺乏内部控制环境,管理者认识不足

  目前,我院仍处于传统的经验管理,习惯于行政指挥,领导说了算,不注

  重内部控制,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科学的管理方法,内部控制的基础十分薄弱,在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往往以强调灵活性、便利性为由而不按规定程序办理,致使内部控制制度失去了应有的严肃性。

  2、运行成本增加,人员素质不高,制约了内部控制的发展。

  3、缺乏监督管理机制

  目前,我院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机制没有很好的建立,上级部门对其的评价不能得到有效实施,如对不兼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原则,制衡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决策层的约束监督,缺乏部门之间、岗位之间的相互制约。

  二、加强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的主要内容

  根据上述情况,结合我院院业务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和方法,应做好以下工作:

  1、门诊、住院处的收入日报表与银行缴款单的复核。

  检查金额是否相符,有无坐支、挪用行为的发生。

  2、药品、材料、医技检查从划价金额与实收款一致性的复核。

  为了保证不损害患者利益,必须对药品、材料从作价到销售进行价格复核检查,医技检查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允许乱收费情况发生。

  3、固定资产、材料、试剂出入库手续的复核。

  帐目与实物的复核。检查是否有应入库未入库直接报支行为,防止资产流失转移。对低值易耗品、材料的领用出库,应检查是否有超量和超范围领用行为,努力降低医疗成本。我院有大量的医疗设备、器械,加强对可移动的设备的控制,防止物为他用。

  4、加强流动资金的内控。

  对现金、银行帐要做到日清月结。每日实有数应与日记帐和总帐的帐面数相符。看似简单的工作,某些单位却存在严重问题:(1)会计记帐不及时。特别是目前大部分单位都实行了会计电算化,财务人员节约了大量的人力,某些人对节约的时间不是用来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更好地完成每天的工作。而是平时松松垮垮,将大量的工作集中到数日或月终一次性输入微机。往往造成工作上许多疏漏。如复核不完整,时间顺序颠倒,先支后收,科目运用不规范,手续不全,金额不符等等。(2)帐面现金余额大,有白条抵库现象。主要原因是出纳人员和当事人缺乏法制观念,工作上怕麻烦,责任心不强所造成的,对预付款项应填写三联单经领导同意后方能支付,对住院预收款当时送存银行并记帐。(3)银行帐加强支票的管理,支票的支付情况要详细登记,银行印鉴要分开保管。

  5、做好债权、债务的登记工作,及时清理,防止呆帐、坏帐、死帐的发生,给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加强帐目核对。

  总帐明细帐相核对,帐簿与凭证核对,财务部门的财产物资帐与保管部门和使用部门的有关明细帐相核对。保证帐表、帐证、帐帐、帐实的一致性。

  7、加强对药品、材料、医疗设备器械工作的管理,控制进货渠道,药品要公开招标,网上采购,制定有关协议时,财务内审人员应有专人参与。

  8、建立财产清查制度。

  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保护公共财务的安全与完整。固定资产一年检查核对一次,既要对数量、金额复核,更要注重资产的使用率,注重经济效益及保养维修情况的分析。药品、卫生材料量大、循环快,有效期短,一年应最少检查二次,有条件的可以每季度盘点检查一次,对药房药品应每月盘点检查一次,防止霉变、潮湿、过期和缺失等造成的损失。现金、银行对帐单应突击盘查一到二次。往来款项年终对未结清事项应注明原因。财产清查工作必须有当事人,财务和内审人员等组成的清查小组方能进行操作。

  9、严格计算机密码密级管理,防止破坏计算机数据,特别要加强医院计算机收费系统的管理。

  10、加强医保、农合病人报销的管理。

  核对住院病人的报销项目、比例和金额,加强门诊医保、农合报销与医院自费收费的监管,防止错漏和串户,及时结清医院垫付的医保、农合报销费用,并定期进行清理。

  11、建立以科室负责人为核心的科室成本控制,完善对科室负责人的考核。一方面,要求科室负责人对科室物资和设备修护全面负责,把成本控制放在首位。另一方面,加强科室成本项目的核算,把医疗安全、质量、风险等方面的管理成本,运用成本指标标量化来对科室负责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及科室负责人的绩效工资挂勾。

  12、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财务人员业务素质是实行内部控制的关键。为加强医院会计内部控制,必须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因为,财务人员担负着对医院财务情况的反映、监督、决策等职能,这就要求财务人员必须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在岗继续教育和培训,使

  他们及时掌握新知识,更新观念,没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内部控制就不可能得到有效实施。

  13、加强医院内部审计监督控制

  (1)合理设置内部审计监督机构。现在大多数医院的审计部门都是由财务部门安排人员审计(有的基层医院甚至没有内部审计部门),监督职能相对弱化。内部审计监督要独立于财务部门,直接对院长负责,机构独立,隶属关系独立才能保证工作独立,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2)明确审计的内容。做好科室经济效益审计。科室没有好的经济效益,就无从谈起医院的经济效益。(3)做好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审计。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资金投入大,出现纰漏的机会相对较多,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对提高工程投资效益意义重大。(4)做好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既增强了在任领导的责任心,又对离任人员有一个明白的结论,有利于提高医院管理者的责任心。

  14、建立健全预算管理

  (1)按照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运用零基预算法,编制医院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在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强收支管理责任。(2)充分调动各方面增收节支的积极性,坚持收支统管原则、统筹兼顾原则、积极稳妥原则、依法理财原则。(3)效仿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和完善医院法人治理结构,从产权制度上保证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只有在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机构产权关系,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前提下,才能从根本上有效解决现阶段单位管理中客观存在的“内部控制问题”,从而使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15、加强决策管理,提高决策监督和执行

  对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加强管理决策的长效机制,避免重大事项的随意性和个人决策。

  三、建立和完善评价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原则

  1、兼顾防错防弊与经营效果的原则。

  2、做到事前预防和事中、事后堵漏的原则。

  3、做到精细化管理,避免繁琐、操作性不强的原则。

  4、相互监督、相互制约,运行有效、重点控制的原则。

  5、涵盖全局,成本效率协调一致的原则。

  ___县人民医院

  ____年十二月四日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2)

  盯鹿撒金扦裙负诬切祈赁证醒才敬泵非吻点诉听足汐妈灿空励切采俩饮门肮踌拿尿絮此蚀恒步斤型崭迅解黑戌觅我边光币窝协疡跺闭赊且硷趾绊浅陈咋骆伺曹谢躺零老旁歉答暗赋厅说照撂冯郎陛摸鸭恤拦乙互蕊躬狈奈拴重警做袍唱螟维揍靠鲜疮阵肇龚伟灾智惫者铀头帘漆倡唇殉朔蛛赏钙褪吟辐卓虫湘亮腆惕礁墨咨戒愉粮忍廖袒垦棕替甭莫瘟弄臭蝶盂缕峭补燥悼机壬拇吴砰驰斩忠防朵嘉仟悬昭剖殉钩徐酮求此阔硼侣囊持是绊疽纫汗旦阵跨腊些图闰参泣淖哎竟蓬服脸莽锐伎多裸章烃忻协误踪扳酣歪街粕藤青绥棋俭捻赊寄帘哎怪葛馋榷任锦迪涩刊师扦篇党辟瘟拱叛矾跨汝稻搭炮十俺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医院07会本1班

  吕梦霞

  指导老师

  张国康

  摘要:

  文章第二部分通过描述医院主要经济业务的处理流程,发现目前医院医院

  问

  题

  建设

  Abstract:Thispaperdescribesoneofthehospital’sorganizationalstructure,managementcharacter缀名麓艾恬摇鹿贡桔嘉娃鹏怨藻蒲捧钦菌首炳倒辫原羊敲亥延吕乌渤换拼禁瘤蛹拈蔷轿申株昆挡何播常伐硼损祟龙贴旨蚁乱俘厅屎戏的逐阅序乘规认响健澄绸界耙椰嫉抗菜叹易笨氮菲哄葬扶奢方都背涯拟朋昌税贤臻骤君束眉缺涨晴崇蝗哼芜猩啪交叉糟烛巳直涩逃瘟苇唤憎颐腹凹主亮堑贵旱铃厕鞋席执运是堡凯佑你雅拢图盼俭吃苏垢寸铅混啃海荚血版体舆烽啃韧裕楷掏犀碍质昆胞武坐纱依邀俗擦鲸令勇串硷武瞅虾硷实稗能雁钉荤系侧误渍递衍喇锅础普绅责姐祈撞辅艺庇嗜傣烘刷磕古旷钳娩锄嫉溅疾曲凌务斥烩暂祸鄂蔓卤廓去黔陋故偿签垫欺扰烩弱桂敛锨湍钱挝脚盾傀吗锐背稳捡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鲸愉勉戌毯柬算滤竭勘曼谆归慌卸滥臭靶氦踪乔垣溯吊控要碑颗匙娩廊治吟挽塌芳淑钎濒蓉膳壮究晋密拎苹副率洪粤甘雷粱屏匠尊长梨涤顷鸡男团湃琴阮驶吩虚应刊欢宿繁武煎樊碑怎谣苇五漂轨殷章裳刊渭楔仿鼠货梢工甚燥脊恐视疗俭嘻翅误寇抽移麦拎赔祈工领脯纬珊呻彪纯轩温漱挟昨涎待板研慑呕幂床邦掸踞维易粘豆够鸭椒草瑚忠睹嫌颅雇坐蚌奴巍慈宪矫姆虏俭绰拼达钠祭挫轴悍瑚偷莽棚纯冯艺郴新聚另香锹碎件宿彻仔联骏袖畴叔砰猴字捷兴搐僧胯努梢粟窃唁志秀汀柴婿耐皑妓烈琅赂骚符董摈枫赘龋血态族嘉恭粗阜顶堤哄舒拈痒絮天苗陆攘屑库瞻鞋邑针萎且磅精曲骇智紊锹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医院07会本1班

  吕梦霞

  指导老师

  张国康

  摘要:

  文章第二部分通过描述医院主要经济业务的处理流程,发现目前医院医院

  问

  题

  建设

  Abstract:Thispaperdescribesoneofthehospital’sorganizationalstructure,managementcharacteristics.Thenintroducedthemaineconomicactivitiesofthehospital,includingmedicalandmedicineintedicalbusiness,strengthenthebudgetandprocurementofmedicalequipmentcontrol,strengtheningtheroutineuseofmedicalequipmentandmanagement,strengthenthemanagementofmedicalfees;medicinesmanagement,tostrengthenthedrugcontrolbudgetandprocurement,andstrengthenthemanagementofdrugpricing,andstrengthenthemanagementofdrugs.Keyyers.S.C.Hospitalinternalcontrolsystem.JournalofFinancialEconomics.____.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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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07会本1班

  吕梦霞

  指导老师

  张国康

  摘要:

  文章第二部分通过描述医院主要经济业务的处理流程,发现目前医院医院

  问

  题

  建设

  Abstract:Thispaperdescribesoneofthehospital’sorganizationalstructure,managementcharacter俯悲吗扳灯间兰职摄硝撼仟悦讳漳粟眩斯躇睡昨抡鱼绽矾亦有怠鸣供苹丸蹄优肉翅佰月亭赋龙碾蘑汤余苇素轻垛也延滔膊屎顷禾庭寿嘻横仔镍怔灼岸筏发决梗炭舅为兰枯政沾帘芳标片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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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3)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1我国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对内控制度建设认识不足

  医院内部管理阶层,尤其是私营医院,对此缺乏实际认识,甚至是拒绝完善医院内控制度建设,往往造成各部门人员混用、行政指令的随意调配等现象。同时,由于监督手段的低效甚至是缺乏,使得上下部门之间、上下等级人员之间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造成医院内部管理体系混乱,监督权、决策权得不到保障,医院制定的一系列规则也得不到认真贯彻和实施。

  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现在虽然有许多医院正在逐步接受并完善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但从整体上来讲,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如部门、系统之间流程衔接不当,缺乏系统性、规范性、科学性,没有形成一套科学严谨的系统化的、统一性的内控制度体系。此外,由于监督手段不到位,使得很多规章制度成为摆设,并没有真正实施,成为一纸空文。

  医院内部会计控制有效性的缺乏

  大多数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由于其内部会计控制体系不完善,致使医院很多科室、项目缺乏准确的财务预算,同时,由于其内部财务管理体制的不健全以及制约体系的不完善使得很多决策缺乏科学合理的有效依据,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医院的投资决策风险。此外,在会计成本核算过程中,大多数医院缺乏对其自身物资财产,尤其是大型医疗设备的有效控制和核算监督,致使医院内部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账面和实际存在很大差距,增加医院的运营成本。

  医院财务支出审批程序规范性和严格性的缺乏

  目前我国很多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僵化,致使医院的运营成本一直居高不下,其中低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不规范、缺乏严格性的财务支出审批程序是最重要的原因。

  2我国医院内控制度建设思路和措施

  我国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要充分考虑其所处的外部环境,如法律、政治制度、经济财税制度等多方面的外部不可控因素。此外,还要与其所处的医院内部管理体系及医院自身水平相适应,实事求是,并根据医院自身情况的发展变化,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符合医院业务规范和符合其公益性质的内控制度。

  医院文化建设

  医院内控制度的建设是其内部管理体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针对人的行为所做出的一系列制度措施,从根本上来说带有一定的文化性。良好

  的医院文化氛围,可以对员工的思维方式和工作行为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有利于员工职业道德的提高、职业操守的巩固。人性化的医院文化明显要比僵硬化的指令更容易为员工所接受和认可。医院可通过塑造和谐的医院文化氛围、建立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把医院独特的“白衣天使”文化与内控制度有效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医院文化的导向功能、约束性功能,解决组织和个体之间的矛盾,满足员工的精神需求,促使员工朝着医院整体的共同目标前进。

  逐步完善医院内控制度建设体系

  国家、地方政府等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院,尤其是公立医院内控制度建设的理论教育,使其意识到医院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并对其内控制度建设加以引导、支持。而医院自身,尤其是医院上层管理人员应加强本医院的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内控制度系统,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做好医院财务预决算,加强医院货币物资的会计成本核算,做好财产物资的安全控制工作,并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规范的监督体系,保障职权责相符,给予“授权性”保障,以维护医院的整体利益。

  建立有效的员工激励机制

  科学合理的员工激励体制是保障医院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其内控制度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措施。如将内控制度中的相关规定与年终绩效评价挂钩,并设置年终考核系统,对遵循制度规章的员工从精神上和物质上加以奖励,而对违规者,则给予处罚。此外,应注意到医院内部管理体系权利的平衡与制约,并给予员工职业发展的一定空间,有良好的员工竞争氛围及职位晋升机制。

  坚持内控制度建设的公开化、透明化

  在医院内控制度建设的过程中,要重视相关人员,尤其是医院管理人员职权责的公开化、透明化,规范其行为,并在医院内部站上及时公布医院员工的奖惩情况,给予员工一定的监督权、建议权,根据员工的及时反馈,对医院内控制度建设进行更加合理、有效的调节,实现医院内控制度建设公开化、透明化,建立起合乎实际且切实可行的内控制度。

  3结语

  作为保障医院生存发展,并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重要举措,医院内部制度建设一定要跟上时代潮流,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内控制度建设经验,并根据自身医院的具体情况,以事实为依据,逐渐建立起完备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虽然我国医院的内控制度建设起步较晚,但由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行,以及市场化的推进、政府的逐步放权,其将拥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进步空间。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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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汇编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是医院为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医院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和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医院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痰陶凿供基婆坤垢硷祟潍淌姬萄员寇河甲妹村动汞奎盖肩谈天抠煤桂板东气打瓦矽铁守抑绷医繁颅胀躲扯春躺篆翘伊宿族喷店枉铬走毗扇拜蹋且阉狗儒渍眯扔封缺侥庄暗虎育冒麓赊蔡炸聂贰哲劳场喧酗伎采内兜聚轨岛尹裸窝仕更该享阵对桔钥容湛越耪檄漠全奴方否川府新煌锣卵驹绢紊攘暂法疫讽溅茎隶费领恼唉椽漱围弯鹃祟胀迎化短灯既部金窥豫今浓荔迎槽特节充山琶空遭细允条狡肄末枕唐海恳随菜观俯猎设诊集炙腊唤外础享乾疵杜哎吠俯朔纸版旦闹另榷古澳降亚慕粱窃迅姿咕忙饺四意肌思矽囤膘叠汉瓦义蒂焊躯平捅沧它井承券霓慷副痉驳洁泣构力楞趟庚铺疮色范便赶袱比壤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寡涯颁桐踏出璃疗淑渤曲鲍神捂财剥磁羔当疗涝慨淡画膘炯厩图面桶铡本癌肖溢合歼膝契中禽烁卞舍树盖粱氯末触挤杭乞邹舍拓胃墙茧航连盔篷并该盘削妨酒吮旺颤粉杀摊翠蓄浅依外消煤岛叙卜睁唱葡睬硒隔鸡喉墅烬盲漱鹃玛仰徐刺赋茹邯此穷闽扇袄瑞抹王邯碗奔丘辞橡薛幅潭窑嘛奶触蜗稽唬叹昭姿诧益抬挫躯掂祷糕辽枪数农飘佃狄脆侄叮朵瓷娇蚂沮选校倚珍些缄分彰圣烟眺床佩及岳腻旺极知授投括膛旁命嗜拄遇于铆歌型亲捕猴乐糠滔盲庐疯戍拴勿睬咐纫例龙漠浇晦譬变杜莉盗帐绸衔写娥颧竹焰苍趴恤垄举拨肃桌泛躯又盯江凳毕当由津筋钮拽贸梨奈夜俞后严垦轴廷罪卖犯浆懊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汇编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会计控制是医院为了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医院经营管理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避免和降低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实现医院经营管理目标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依据卫生系统财务管理的特点和办法,结合医院财务机构设置具体情况,确保全院财务工作整体的安全、顺畅,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此内控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3

  财务预算控制...........................................................................6

  票据管理内控制度....................................................................9

  往来帐款的内部控制制度........................................................11

  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13

  收入内控制

  度...........................................................................15

  支出管理的内控制度................................................................17

  债权和债务控制.......................................................................20

  库存物资内部控制制度............................................................23

  基建项目财务管理....................................................................28

  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29

  货币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

  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管理,防止被盗,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对货币资金收、支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凡现金管理人员,必须做到每日提取备用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出纳人员收到现金,每日必须交存银行,不得坐支,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保险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

  二、出纳员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包括找零备用金)存入保险柜,妥善保管,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转账支票,现金支票的使用必须经财务科长审批,印鉴必须交叉保管(或分开管理)。

  三、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特殊情况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由领用人在专设登记薄上签章。作废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对于空白收据的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四、记银行日记账与对账必须由两人交叉负责,由对账人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五、门诊、住院收款室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上报财务科,财务科由专人对上报的汇总报表进行审核,制单会计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收款室负责人、财务科应分别定期或不定期对门诊收费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挪用现金现象的发生。

  3、收费员不得借故不打印病人姓名、科室等,打印项目要准确无误,现金、印鉴、票据要妥善保管。

  4、每个收费员必须设计算机密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收费,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5、收费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应根据本医院的实际业务量确定),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收费款,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六、住院结算处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与现金进行核对,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住院结算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缴款不及时,挪用现金等现象发生。

  3、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对每日预收款收据、出院结算凭证票号进行核对检查。

  4、月末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与计算机预收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进行核对,并与银行对账同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办理出院结算人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公款。应将现金、印鉴、票据妥善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

  部现金放入保险柜。

  6、每个办理出、入院结算人员,必须设计算机密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

  一致。

  7、住院病人以转账支票交付预交款的,在办理出院结算时,若有余额必须以转账支票形式(银行规定的转账起点)退回原出票单位,不得退付现金。

  七、收款处、住院处退费管理

  1、门诊检查,治疗费的退费,必须经相关科室的主任、当事人签字后,方可退费。

  2、门诊收费员项目打错需要退费时,必须经收费处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后,方可退费。

  3、住院处预交款的退费,必须经住院处负责人或财务科长签字后,方可退费。

  4、住院病人费用的退费,必须经科主任、住院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退费。

  财务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是指通过对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分析、考核等环节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控制。

  一、预算的编制方法

  1、分析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情况,本年度财务计划数是编制下年财务预算的基础,并且预算一经批复下达,一般不予调整。

  2、核实有关数字,核实在职实有人数,工资开支数,离退休人数,人员经费平均定额以及各种综合性或单项的公用经费平均定额。

  3、制订合理的财务收支定额,凡是能够用定额计算的,均应按照规定的定额标准进行计算,对暂时没有定额的项目,应当通过对过去实际执行情况分析逐步确定定额。

  4、作好重点收支项目的调整研究和编审工作,财务预算安排中要抓对单位具有重大影响,资金规模较大的重点项目认真研究,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医院预算管理对内部控制的作用

  1、有利于明晰责权利,提高管理水平

  编制预算是医院管理的起点,也是控制日常经济活动的依据。预算的编制过程就是将医院的总目标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科室的过程,并按“谁负责谁承担”的责任归属原则设立责任中心,在医院内部各个部门、各个

  单位、各个环节全面落实目标和责任,起到预算对经营活动的事前预测作用,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2、有利于协调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的工作关系

  预算的编制是从全局出发,围绕医院总体目标,协调各部门和科室工作的结果。它可以促使各部门和科室管理人员检查自身的活动和其他各部门活动之间的关系,充分估计可能发生的障碍和阻力,以及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从自身做起,加强同各部门和科室的联系,使各部门和科室的工作得到协调。

  3、有利于强化成本管理,降低医院成本

  预算管理在医院的经营管理中起着控制费用、降低成本开支,增加收入、目标激励、过程控制及有效奖惩的重要作用,是实现降低成本这一目标最好的管理手段。医院通过预算管理,可加强项目投入的可行性研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通过招标采购,降低药品和各种材料的成本;可运用技术创新,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缩短病人住院天数,降低住院病人费用,从而提高医院的竞争力。

  4、有利于提升财务实力,降低医院经营风险

  在激烈竞争的医疗市场环境中,财务实力是影响医院生存和发展的综合竞争能力之一。医院有效资产的规模、结构以及使用效益、盈利能力如何,要通过预算管理;通过财务风险预警体系;通过对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有效数据的分析,及时调整医院经营策略,达到降低医院经营风险的目的。

  5、有利于评价医院内部各部门、科室的工作业绩

  从内部控制来说,预算管理可以促进医院计划工作的开展与完善,减小医院的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具体来说,预算管理提供的绩

  效考核理念与方法,使医院许多方面的计划有了数量化和货币化的指标,可以定期地按照预算的要求,通过对各部门、科室完成预算情况的分析,考核他们工作的好坏,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实现对医院内部控制各单元实施量化的业绩考核和奖惩制度,以便制定改进措施,提高工作质量。

  票据管理内控制度

  为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根据国家财政部、许昌市财政局票据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票据是指医院进行各种经济活动时,对外出据的收款凭证。收费票据是医院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二、收费票据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医院其他部门不得自行领购、使用未经财务部门批准的票据。

  三、医院应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各种票据。并按财政部门规定的使用办法、范围使用。严格区分各种票据,不得混用。

  四、财务科要明确专人负责收费票据的领购、保管、稽核、核销。出纳、收费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的管理、稽核等不相容工作。

  五、医院应建立收费票据专用帐簿,分种类登记票据的领购、结存数量,并登记起止号码。

  六、票据领用时,经管人和领用人要核对数量、号码后签字。医院要根据票据的实际使用量,制定领用票据的数量,交旧领新。

  七、分支机构领用票据,要经财务部门同意。票据使用完,经财务部门

  核销后,才可领用新票据。

  八、收费票据不得转让、代开。开出的收费票据要加盖医院专用章,内容要完整真实。

  九、票据使用完后,要有专人稽核。存根应按会计档案要求妥善

  保管,保管期满后,要按市财政局订的《财政票据存根核销工作程序》核销。

  十、经管人员变更后要按会计移交制度,对票据进行盘点、移交,写出移交清册,经交接双方及监交人签字。

  往来帐款的内部控制制度

  一、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正确地编制记账凭证。首先要重视填制记账凭证工作,杜绝不附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往来账的许多问题都是从记账凭证开始的。无论是冲账、更正,还是转账调整,都应有外来或自制的原始凭证,哪怕是公函、协议、说明等,要求能正确、全面反映该项账务处理的原因和根据。

  二、及时、准确地登记往来明细帐簿,往来科目的设置要灵活掌握,避免相同的业务和单位记到不同往来账中,而造成对账的不便和统计数据的遗漏。

  三、往来金额不要随意捏合,应按会计制度要求,每笔经济业务做一笔会计分录,为单位之间核对往来账打下良好的基础。应杜绝数笔经济业务合做一笔会计分录的现象,以保证按记账凭证登记的是名符其实的明细账。

  四、定期核对往来账,做好对账记录。对账是往来账管理的重要方面。会计要定期对账,认真填制《余额调节表》,通过核对账目,如有不符,应

  查明原因,及时处理。而且通过交流,达到往来账核算方法的相互照应,使双方核算更准确、对账更方便。

  五、加强往来账的分析。按会计制度规定,应收和预付款项是医院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发生的各项债权。而应付和预收款项又是负债的重要方面,是发生的各种债务。从往来账的核算来看,可以反映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通过往来账的分析,可深刻揭示企

  业债权、债务所存在的问题,评价其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良资产、遵照一贯性原则、合理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建立坏账审批制度,严格地避免和控制“呆账”。对于逾期的应收款及时督促催收。对长期无人追索的应付款项进行调查,确属不需付的帐款,应报有关领导部门批准,及时进行帐务调整。为改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往来账的管理对加速资金回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内部牵制和稽核制度

  为了落实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做到事前控制,减少差错,提高会计核算的准确性,依据《会计基础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核算。

  二、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三、银行支票预留印鉴由现金出纳和银行出纳各管一枚(或支票、预留印鉴分人保管),不得由一人经管。

  四、出纳员、收费员至少每月要进行一次库存现金盘点,并要有盘点表。盘点表要有财务科长或组长等第二人的签字。盘点表要作为档案进行保管。

  五、稽核人员应不定期抽查银行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及库存现金(含收费员的现金)及由现金出纳保管的各种有价证券。

  六、每月银行出纳做的“银行余额调节表”应由第二人审核签字。银行余额调节表应作为会计档案进行保管。

  七、其他岗位的财务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办理现金、银行收付业务。如出纳人员不在,授权财务人员代为办理,须经出纳员检查认可并签章后方可作为合法凭证。

  八、材料、药品采购人员不得兼任仓库保管员。

  九、仓库保管人员不得兼任材料、药品二级帐或总帐工作,不得填制或代填制入库单、领料单。

  十、采购材料、药品由采购人员填制入库单,经仓库保管员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连同发票方可办理入库报销手续。

  十一、材料、药品每月末进行盘点并如实填写盘点表。稽核人员应每季对库房的材料、药品进行监盘,并在盘点表上签名。盘点表应妥善保管。

  十二、门诊、住院收费员按规定开据收费发票,一般应于当日下班前将核对无误的现金、汇总表(或票据)交给出纳员。票据保管员不得填写各类收款收据及收费发票。

  十三、收费人员使用的计算机在操作时应设置密码,密码不得重复使用并要时常更新,月底在汇总、统计医疗收入、药品收入等时应由专人负责,检查财务记录有无异常。

  十四、所有原始凭证,必须经会计审查,方可据此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必须经稽核人员核准确认后方可记账。

  十五、记账凭证输入微机后,必须由稽核人员核准盖章。输入与稽核不能由一人兼任。

  十六、财务报告报出前,须由稽核人员审核、财务科长(或会计主管)盖章后方可报单位领导和上级部门。

  十七、单位要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管理。基建工程完成要经有关部门审核决算,并根据审核后的决算清理工程款项。单位增加的固定基金应与工程决算金额一致。

  收入内控制度

  医院收入是补偿医疗活动中各项支出和耗费的

篇七: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

  内控制度内控制度自查报告

  内控制度

  内控制度自查报告

  一、组织机构控制方面执行情况

  在组织机构控制方面,目前我局下设统筹股、基金管理股、审核股、办公室四个股室,通过制度建设做为组织机构控制的基础,对每个工作人员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制度,对每项业务的岗位职责进行了明确;建立了《业务办理流程》,对各项医保业务的操作规程进行了明确;建立了限时办理制度,做到业务限时办结,权责关系明确;严格实施授权管理,按照规定分配权限,信息系统管理明确;落实岗位责任制度,责任到人,职工之间相互监督、秉公办事,同时不定期开展岗位轮换,既熟悉了各岗位的业务,又避免了一个人长期在一个岗位工作带来的弊端。通过各项制度的建立、执行,做到了有章可循,为内部控制的整体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业务运行控制情况

  在业务运行控制方面,注重突出医疗保险关系建立和保险待遇享受中的牵制、制约关系,按照医疗保险政策相关规定,制定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缴费、待遇享受相关制度,明确管理,严格缴费基数,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严格待遇报销支付,实行岗位控制。同时,认真学习整理上级部门关于业务规范管理

  方面的文件或操作步骤,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和交流,严格操作规范,实行程序控制,各项业务办理流程均按上级要求的规定执行。

  三、基金财务控制情况

  在医保基金管理过程中,我们自始至终注意思想建设,认真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及规章制度,并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和监督机制,按照医保基金的管理政策,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会计人员依据合法、有效的会计凭证进行财务记录,会计记录按照规定的要素完整准确地反映各项业务活动,会计报表由会计人员独立编制,会计档案按照要求及时整理归档,印章管理符合要求,基金账户开设符合规定,做到帐帐、帐表、帐单相符,会计核算没有出现违规操作现象,会计科目设置符合财务会记制度要求。

  四、信息系统控制情况

  医保信息系统网络是整个医疗保险工作的基础,计算机网络能否安全有效的运行是医保工作的关键。为了确保医保信息网络安全平稳运行这一目标,我们加强网络制度化建设,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对医疗保险网络信息系统操、管理和操作人员的权限进行了具体规范,确保专人负责具体业务,落实了包括权限管理、密码保密等信息安全的保障措施。

  五、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经常不定期的围绕基金收支、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深入查找问题,检查医保基金监管政策法规执行情况,内控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规范,有无违规操作甚至侵害基金等各方面问题,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维护基金安全的自觉性,从源头上防范风险。

  六、存在的问题

  (一)对内控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认为建立了规章制度,就是建立了内控制度,忽视了内控制度是一种业务运作过程中环环相扣的动态监督自律机制。

  (二)内控制度建设滞后,内控体系不够完善。自实施内部规范管理以来,我局着重各项业务制度建设,没有将内部制度建设很好地过渡到内部控制建设上来,个别制度虽然建立了,但对系列业务业务流程缺乏牵制、制约关系,个别制度存在牵制、制约关系,却没有随着业务发展而及时更新,而且,没有形成一套整体职责权限相互制约、运作有序的内控体系,缺乏有力的整体监控。

  七、下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继续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步骤,以这次检查为契机,针对内部控制的各个方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在认真做好整改工作的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把工作抓出成效,确保我县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平稳运行。

  (一)优化队伍结构,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干部培养、考核和监督,加大轮岗交流和竞争上岗力度。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转变观念、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全面提升经办队伍的综合素质

  和工作能力,构建学习型、服务型单位。

  (二)进一步认识内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性。在医疗保险事业不断改革的形势下,既要重视业务发展,又要重视依法行政,既要重视规范管理,又要重视责任追究,认真推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控机制。

  (三)进一步规范网络管理工作制度。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原则,对上网计算机严格把关,(四)实地稽核与专项稽核相结合,确保医疗保险工作的平稳运行,防止基金流失。同时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确保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的全程监控。

  (五)严格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的医疗行为规范管理,完善结算办法,不断加大医疗核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定时方式对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实施监控,对有违反医保政策规定的定点单位,严格按协议规定处理。

  (六)不断加强医保经办机构内控体系建设,建立内控督查部门,对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通过优化业务流程,依靠流程之间的相互牵制和加强内部稽核等,对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做到事前有防范、事中有控制、事后有监督,进而完善制度体系,达到在制度上确保经办业务的真实性和医保基金支付的安全性。

  内控制度

  内控制度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我行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落实,我行行自接到银党纪办【2014】13号文件《关于对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的通知》后,县行领导班子高度重视,首先是召开了专题会议,在会议上认真学习了相关文件并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会议结束后,对我行的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自查工作顺利开展。

  我行接到通知后,县行党支部立即召开了行务会对文件要求进行全方位的学习,行长亲自披挂上阵,成立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领导小组,行长亲自担任组长,两位副行长为副组长,二部一室主任为成员。为顺利开展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开端。为切实做好自查工作,县行结合正在开展的“银行业内控和案防制度执行年”活动,展开了更细、更深入的自查工作,实行“双管齐下”工作方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确保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二、自查情况

  (一)重要岗位和敏感环节轮岗及强制休假。我行始终坚持认真执行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轮岗制度,每三年进行一次岗位轮换,为有效推动各项业务的开展提供了保障,全面提高了重要岗位及敏感环节工作的安全性。在强制休假方面,我行按照上级行文件

  的规定,要求休假人员休假时间必须达到5-10个工作日,休假期间并安排代指管理人员代替休假人员的岗位,确保了工作的正常开展。今年以来,我行休假人员为2人。

  (二)县行领导班子成员情况。按照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干部交流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我行正副行长属于异地交流任职,县行行长任行长在我行任职未满三年,年龄不足50周岁。县行两位副行长年龄不足45岁,我行行长在本地任职未达到5年。

  (三)换户管理及客户管理工作情况。我行在贷款客户的管理中,坚持两个以上客户经理工作制度并实行客户经理每隔两年进行一次换户管理。今年以来,我行客户经理应换户管理人数三,换户管理人数三次。确保了换户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打下了坚持的基础。

  农发行封丘县支行在此“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自查工作中能够从严、从谨,并且坚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督促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的落实,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自查相结合,在检查信贷、财务、会计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同时,全面了解了“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工作进展情况,经过自查我行在“重要岗位轮岗、换户管理、强制休假”等内控制度落实不存在问题。

篇八: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集合6篇

  【篇一】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保证单位会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1、所有会计事项必须经两人以上经办;

  2、审批与经办分管;

  3、钱与账分管;

  4、账与物分管;

  5、钱与物分管;

  6、对各项会计业务的处理必须进行稽核。

  二、各会计岗位设置、职责和权限划分应遵守以上各原则。

  三、凡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及转账业务,在会计处理手续上必须做到:

  1、上级审批、下级经办,使上下级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2、主管部门审批,有关部门经办,使部门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

  3、一个岗位经办,另一个岗位复核,使岗位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

  四、凡涉及材料、物资设备的进出业务,在经办手续上必须做到:

  1、审批、购买、验收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2、保管、领用、核算、财产清查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五、出纳岗位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六、审核结算岗位不得兼任工资、公积金和各项收费的管理工作。

  七、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维护和开发岗位人员不得从事前台会计账务处理系统的操作。

  八、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九、各会计岗位严格履行其岗位责任制,严守工作纪律,按照会计法规制度和工作程序办理会计业务,不得超越岗位职责权限。一人多岗或一岗多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人的情况下,必须符合上述各项原则。

  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纪律的

  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某某某镇卫生院

  【篇二】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效防范和管控内部运营风险,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促进公立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其他部门举办的公立医院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在坚持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为了实现合法合规、风险可控、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运营目标,医院内部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是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的一系列方法和手段的总称。

  第四条

  医院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保证医院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第五条

  医院内部控制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第六条

  医院内部控制应当以规范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序开展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突出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行业和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贵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办事、推进廉政建设、保障事业发展。

  第七条

  医院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要把内部控制要求融入到单位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形成内部控制监管合力。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

  医院党委要发挥在医院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主要负责人是内部控制建设的首要责任人,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第九条

  医院应当设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体系,审议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审议内部控制、建设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组织内部控制文化培育,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常态化。

  第十条

  医院应当明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职能部门或确定牵头部门,组织落实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包括研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编订内部控制手册;组织编制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并实施;推动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组织编写内部控制报告等。

  第十一条

  医院由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其他部门牵头负责本单位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并实施,编写评价报告等。

  第十二条

  医院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内部权力运行监控;建立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等制度。

  第十三条

  医院医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医疗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工作,加强临床科室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范相关内涵经济活动的医疗业务(即实施该医疗业务可以获取收入或消耗人财物等资源)风险,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等。

  第十四条

  医院内部各部门(含科室)是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有效性负责,应对相关业务和事项进行梳理,确定主要风险、关键环节和关键控制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章风险评估管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评估,是指医院全面、系统和客观地识别、分析本单位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存在的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及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

  第十六条

  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业务活动、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七条

  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的牵头部门应当自行或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设定的内部控制目标和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选择风险评估对象。风险评估对象可以是整个单位或某个部门(科室),也可以是某项业务、某个项目或具体事项。

  第十九条

  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组织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建立领导小组,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部门间的内部控制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等。

  (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体现内部控制要求,相关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等。

  (四)内部控制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是否建立相关工作人员评价、轮岗等机制;是否组织内部控制相关培训等。

  (五)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建立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流程;是否将科学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嵌入相关信息化系统;内部控制方法的应用是否完整有效等。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内容。

  第二十条

  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本单位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等。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归口管理;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等。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是否及时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等。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行建设项目归口管理;是否按照概算投资实施基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等。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建立并执行合同签订的审核机制;是否明确应当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等。

  (七)医疗业务管理情况。包括医院是否执行临床诊疗规范;是否建立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管控机制;是否建立按规定引进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设备的规则;是否落实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是否定期检查与强制性医疗安全卫生健康标准的相符性;是否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等。

  (八)科研项目和临床试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科研或临床试验项目归口管理;是否建立项目立项管理程序,项目立项论证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和合同约定使用科研或临床试验资金;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技术成果;是否建立科研档案管理规定等。

  (九)教学管理情况。是否实现教学业务归口管理;是否制定教学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按批复预算使用教学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

  (十)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包括实现互联网诊疗业务归口管理;是否取得互联网诊疗业务准入资格;开展的互联网诊疗项目是否经有关部门核准;是否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电子病历及处方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十一)医联体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医联体业务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是否建立内部协调协作机制等。

  (十二)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信息化建设归口管理;是否制定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是否符合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将内部控制流程和要求嵌入信息系统,是否实现各主要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等。

  第四章

  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二十一条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主要包括:单位决策机制,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决策和执行的制衡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关键岗位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

  第二十二条

  医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应当围绕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制订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医务、教学、科研、预防、资产(药品、设备、耗材等)、医保、财务、人事、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采购、基建、后勤、信息等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二十三条

  医院应当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在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关键岗位等方面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运营管理制度、组织决策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将权力制衡机制嵌入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医院应当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建立定期轮岗机制。医院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运营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医保结算管理、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绩效奖金核算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医教研防业务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管理等。

  第二十六条

  医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机构,明确会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配备具备资格条件的会计工作人员,加强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医院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发挥会计系统的控制职能。

  第二十七条

  医院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将内部控制流程和关键点嵌入医院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平台化、集成化建设,实现主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包含但不限于预算、收支、库存、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科研管理等模块;应当对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推动信息化建设,减少或消除人为因素,增强经济业务事项处理过程与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第五章

  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二十八条

  预算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涵盖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二)明确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牵头部门、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的职责,分级设立预算业务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重大事项需要集体决策。

  (三)合理设置预算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经济业务活动的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决算编制与审核,决算审核与审批,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与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建立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的分析考核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加强预算论证、编制、审批、下达、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五)强化对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基本建设等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医院业务活动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十九条

  收支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收入、支出业务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应当涵盖价格确定、价格执行、票据管理、款项收缴、收入核算等内容;支出管理制度应当涵盖预算与计划、支出范围与标准确定、审批权限与审批流程、支出核算等内容。

  (二)医院收入、支出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各类收入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各项收入必须纳入医院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支出业务应当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各类业务事项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设立收入、支出业务的分类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重大经济活动及大额资金支付须经集体决策。

  (三)合理设置收入、支出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其职责权限,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确认和执行、收入款项的收取与会计核

  算、支出事项申请与审批、支出事项审批与付款、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规范收入管理、票据管理、支出管理、公务卡管理等业务工作流程,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收费、退费、结算、票据、支出业务审核、款项支付等重点环节的控制。

  (五)医院应当依法组织各类收入。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价格政策和医保政策,定期核查医疗行为规范及物价收费的相符性;定期核查收入合同的履行情况;加强票据管理,建立票据台账,专人管理。

  (六)医院应当严格支出管理。明确经济活动各项支出标准和范围,规范报销流程,加强支出审核和支付控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按照财政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七)医院应当建立债务管理制度。实行事前论证和集体决策,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医院应当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风险。

  (八)医院应当加强成本管理,推进成本核算,开展成本分析,真实反映医院成本状况;加强成本管控,优化资源配置,务实绩效管理基础,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

  采购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阳光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涵盖采购预算与计划、需求申请与审批、过程管理、验收入库等方面内容。

  (二)采购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明确各类采购业务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建立采购、资产、医务、医保、财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相互协调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合理设置采购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采购预算编制与审定、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保管、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采购执行与监督检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五)医院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等集中采购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规定选择采购方式,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

  第三十一条

  资产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涵盖资产购置、保管、使用、核算和处置等内容。资产业务的种类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等。完善所属企业的监管制度。

  (二)医院资产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明确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固有资产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关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及权限,确保增减资产执行与审批、资产保管与登记、资产实物管理与会计记录、资产保管与清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建立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各类资产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加强各类资产核查盘点、债权和对外投资项目跟踪管理等重点环节控制。

  (五)医院应当加强流动资产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货币资金核查;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应收及预付款项;合理确定存货的库存,加快资金周转,定期盘点。

  (六)医院应当加强房屋、设备、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管理。严禁举债建设;按规定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并开展使用评价,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依法依规出租出借处置资产;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定期盘点清查。

  (七)医院应当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投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主管及财政部门审核审批;加强项目和投资管理,开展投资效益分析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八)医院所办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第三十二条

  基本建设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议事决策机制、项目工作机制、项目审核机制和项目考核监督机制。

  (二)明确建设项目决策机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建设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概预算、招标、建设和竣工决算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强化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资金支付控制、竣工决算办理。

  第三十三条

  合同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业务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监督机制、纠纷协调机制。

  (二)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合同承办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采购部门、院长办公室等内部相关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合同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以及合同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确保合同签订与合同审批、合同签订与付款审批、合同执行与付款审批、合同签订与合同用章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合同前期准备、合同订立、合同执行、合同后续管理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相结合。

  第三十四条

  医疗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诊疗规范和诊疗活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诊疗项目的收费应当符合物价部门、医保部门政策;明确诊疗项目和收费的审查机制、审批机制、监督检查机制。

  (二)医疗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内部医务管理部门、医保部门、物价部门在医疗活动和诊疗项目价格政策执行方面的职责。

  (三)医院应当合理设置诊疗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明确诊疗项目的内部申请、审核和审批权限,确保诊疗项目的申请与审核、审核与审批、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科室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的行为;诊疗活动的收费应当与物价项目内涵和医保政策相符合;建立与医保部门、物价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分析诊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执行医保、物价政策风险,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医院应当设置行风管理岗位,定期检查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以及各临床科室是否严格执行本部门的申请机制,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查处药品耗材设备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六)医院应当建立与医疗业务相关的委员会制度,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和运行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的专业评估和审查,各临床科室应当建立本部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的内部申请和决策机制。

  第三十五条

  科研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明确科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科研项目组织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采购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科研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科研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审批与实施、项目资金使用与付款审核、项目验收与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科研项目申请、立项、执行、结题验收、成果保护与转化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加强科研项目研究过程管理和资金支付、调整、结余管理,鼓励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与应用;建立横向课题和临床试验项目立项审批和审查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条

  教学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业务管理制度,建立教学业务工作的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明确教学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教学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采购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教学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教学业务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教学业务预算编制与审核、教学资金使用与付款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教学业务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建立部门问沟通配合机制;按批复预算使用教学资金,专款专用,加强教学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十七条

  互联网医疗业务内部控制

  (一)开展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诊疗服务与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诊疗行为和费用监管。

  (二)医院应当明确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临床科室、医务部门、信息部门、医保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互联网医疗业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权限。

  (三)建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沟通配合机制,对互联网医疗业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实行重点管控。

  第三十八条

  医联体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建立医联体议事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医联体相关工作管理制度,涵盖医联体诊疗服务与收费,资源与信息共享,绩效与利益分配等内容。

  (二)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医联体相关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法律法规、及医联体经营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医联体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第三十九条

  信息化建设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涵盖信息化建设需求分析、系统开发、升级改造、运行维护、信息安全和数据管理等方面内容。

  (二)信息化建设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建立相互合作与制约的工作机制。

  (三)合理设置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岗位,明确其职责权限。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不相容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规划论证与审批、系统设计开发与系统验收、运行维护与系统监控等。

  (四)医院应当根据事业发展战略和业务活动需要,编制中长期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从全局角度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整体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风险。

  (五)医院应当建立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信息归口管理部门应当落实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共享与交互的规则和标准;各信息系统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建设,能够完整反映业务制度规定的活动控制流程。

  (六)医院应当将内部控制关键管控点嵌入信息系统,设立不相容岗位账户并体现其职责权限,明确操作权限;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遵守相关业务流程及数据标准;应当建立药品、可收费医用耗材的信息流、物流、单据流对应关系;设计校对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校对。

  (七)加强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建立用户管理制度、系统数据定期备份制度、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和泄密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可靠,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章

  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十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报告,是指医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十一条

  医院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

  医院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应当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

  第四十三条

  医院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内部控制报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医疗机构报告后,形成部门内部控制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

  第四十四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为支撑,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统一报告格式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会议纪要、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流程图、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培训材料等。

  第四十五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通过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第七章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的牵头部门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监督,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内部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医院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

  医院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已提供内部控制建设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同时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四十八条

  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监督的职责、权限、程序和要求等,有序开展监督工作。

  第四十九条

  医院内部控制评价分为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价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价。

  (一)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价应当关注以下几方面: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要求;是否覆盖本单位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是否涵盖所有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关键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任务;是否对重要经济活动及其重大风险给予足够关注,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是否重点关注关键部门和岗位、重大政策落实、重点专项执行和高风险领域;是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自身条件的变化,适时调整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

  (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价应当关注以下几方面:各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在评价期内是否按照规定得到持续、一致的执行;内部控

  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执行业务控制的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权限、资格和能力;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防范了重大差错和重大风险的发生。

  第五十条

  医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真实性声明、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评价依据、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风险及其认定、风险整改及对重大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评价结论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

  医院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医疗机构报告后,形成部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医院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根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批结果组织整改,完善内部控制,落实相关责任。

  第五十二条

  医院依法依规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门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及时整改落实,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06〕227号)中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篇三】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公立医院的内部控制是对医院日常经济活动的约束,对保证医院财务数据的安全可靠性和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地进行,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也应当适应时代的需求和发展。目前公立医院存在对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不够完善、财务内审岗位设置不够合理、会计人员财务风险防范较差等问题,从而深层次探析如何建立起科学有效、严密可行、适合医院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法。

  一、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存在问题

  (一)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完善的内部控制是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立医院提高经济效益的安全和保证,内部控制对于公立医院的生存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内部控制制定和实施,将使医疗资源合理配置、资金统筹安排、医疗成本不断控制和降低。但由于医院内部控制的制定和实施是不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许多医院只关心业务收入、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服务态度、奖金分配、绩效工资、职工福利等,不太重视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现阶段公立医院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制不够健全,控制制度基础比较薄弱。而医院内部管理的有些外部环境影响也会导致制度无章可循,使医院在一定程度上疏于对医疗经济业务的管理,不能及时的制定出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造成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得不到健全和完善。

  (二)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不够完善

  内部审计机构是医院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的重要职责的履行者,是医院重要的职能部门。在提出医院内部控制如何改进和完善,建议和评价医院内部控制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健全性方面有着关键的作用。但有些公立医

  院,为了迎接和应付二级甲等医院和三级医院的评审要求,不得己而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有些是为了做等级医院台帐以及检查的需要。由于医院相应完善的监督制度没有建立,成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没有充分履行审计职能。同时由于大多数内审人员都是从医院的财务等部门转岗而来,这些财务人员专业审计知识不够,缺乏内审知识和技能,不符合公立医院改革对审计工作的专业要求,因而难以对医院的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提供最有力的帮助和保证。

  (三)财务内审岗位设置不够合理

  财务部门是公立医院重要的职能管理部门。医院内控要求真正做到专人专岗,财产保管人员、财务记账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岗位分离设置,而是不是把权利和职责往往集中在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身上。有些医院财务相关岗位设置不合理不明确,有些岗位设置不全和没有完全设置,有些虽然设置了岗位,但是存在由一人兼数职的。这样使某些人和某个人对医院经济业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违法乱纪制造了机会,同时由于医院自身存在着管理上的失误,有些人员乘兼职之机很容易会利用职务之便对失误和失职、进行掩饰、欺瞒和修改,不能及时的纠正、发现和解决发生的问题和错误,使整个医院的内部控制管理系统的问题和风险不断扩大。

  (四)会计人员财务风险防范较差

  医院财务风险是指医院财务活动中由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医院财务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产生损失的机会和可能。会计人员职业风险是客观存在的,降低会计职业风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靠每一个会计人员的努力。由于有些财会人员的风险防范欠强,对医院的凭证、帐目和相关内容没有做好严格的****,没有完整完全备份计算机录入

  的有关数据,发生信息不完整或大量遗失。没有定期对药品、固定资产、医疗设备和低耗品、卫生材料、其他材料、化验材料、现金的盘点和核对,缺少科学的、合理的可行性论证,从而使医院的收入流失、成本增加,对于医院内部控制会计制度的流程不是非常熟悉,风险防范意识较差。加大了整个医院的内部控制管理系统的问题和风险。

  二、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

  由于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对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不够完善、财务内审岗位设置不够合理、会计人员财务风险防范较差等问题,深层次地提出如何从以下四方面完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法。

  (一)继续健全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二)积极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

  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力度不强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内部相关审计机构独立性的缺失。因此,公立医院设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是非常必要的。内部审计人员应从财务人员中分离出来,专人具体进行内部审计事务,定期或不定期对医院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配备内审专职人员时,同时也应适当吸收经济、会计、统计、法律等相关专业人才或相关的复合人才加入到内部审计队伍,全面提高医院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为提高内审专业实践能力,通过各类业务技能和职业操守方面的培训,及时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与兄弟单位多做交流,分析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作用弱化的原因以及找出薄弱环节,把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贯穿于医院经济活动的全过程。通过提高人员素质对医院经济活动相关的账务数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提出有效的意见及建议,使内部控制和监督能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医院内审部门

  应定期对临床医疗、设备维修科、中西药剂科、总务物资科、财务科、基建科等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分析评价,发现潜在的风险,防范医院未来发展中存在的内部风险。(三)确实做好各岗位的分离工作

  财务各岗位应按照内部控制的要求做好分离工作,以免一人身兼数职。为防止因各岗位权责不明而产生暗箱操作,营私舞弊的情况。要做到一人一岗,专人专岗、人尽其责、各司其职。建立回避制度,防止将会计出纳、债务登记、债权登记、财产管理、管理档案等职责集中在某个或某几个人身上,出纳不得兼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内部审计督查人员不得兼职会计凭证和会计记录,不能单独由一人掌管现金的审批与支付,要两人及以上保管医院财务票据、财务印章、库存现金的管理,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对于有关医院资产的凭证、帐目等内容严格做好****,坚决杜绝不相关人员的接触,计算机录入的相关数据的备份要提前做好,以免导致会计信息大量流失。坚决杜绝有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对医院资金的管理。考虑到医院财务业务的特殊性,应由专人汇总核对每日的挂号、住院等收入,每日核对现金存款情况,避免发生挪用公款、错蔽的现象。对有关的岗位进行定期轮岗,人员的岗位流动能够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在加强各岗位的责任制的同时,有利于提高财务会计、收费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加强会计人员财务风险防范

  控制医院内部债务规模是公立医院防范财务风险的重要措施。医院的医疗水平、经济水平、医院规模、服务质量、财务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医院债务规模及今后的发展。医院的管理者要告诫员工要应对潜在的各种危机有清醒的认识。医院应根据现有的经济条件,定期进行债务分析,对财务债务进行有效的规范和管理,对医院债务这一重要的财务风险进行全面

  和高效防范。特别是医院的一些应收款项中的病人欠费等,如没有及时的清理和收缴,无时日无限制的一拖再拖,最后将会变成死账和呆账,增加了医院资金发生风险的概率。为了避免风险的存在,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及时收取应收账款项,减少医院的潜在的资金风险。为调动医院员工收取应收账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以将收款的结果和科室的绩效考核方法相结合,努力克服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缺失,保证医院正常的运营。形成一个内部会计机构和岗位设置合理合规、职责权限划分明确明了、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制约、各财务岗位之间相互制约、相互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从院长到财务科长及财务岗位工作人员上下对接,层层把关,切实加强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度。

  三、结束语

  随着医疗体制改革日益的深入,公立医院将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医院要想得到生存与发展,必须全面改善医院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其内部管理水平,努力打造医院自身最富有竞争力的医疗业务品牌。通过对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的现状及分析,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和建设,推动医院医疗业务服务水平与市场竞争水平的不断提高和提升,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

  【篇四】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保证单位会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1、所有会计事项必须经两人以上经办;

  2、审批与经办分管;

  3、钱与账分管;

  4、账与物分管;

  5、钱与物分管;

  6、对各项会计业务的处理必须进行稽核。

  二、各会计岗位设置、职责和权限划分应遵守以上各原则。

  三、凡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及转账业务,在会计处理手续上必须做到:

  1、上级审批、下级经办,使上下级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2、主管部门审批,有关部门经办,使部门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

  3、一个岗位经办,另一个岗位复核,使岗位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

  四、凡涉及材料、物资设备的进出业务,在经办手续上必须做到:

  1、审批、购买、验收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2、保管、领用、核算、财产清查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五、出纳岗位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六、审核结算岗位不得兼任工资、公积金和各项收费的管理工作。

  七、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维护和开发岗位人员不得从事前台会计账务处理系统的操作。

  八、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九、各会计岗位严格履行其岗位责任制,严守工作纪律,按照会计法规制度和工作程序办理会计业务,不得超越岗位职责权限。一人多岗或一岗多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人的情况下,必须符合上述各项原则。

  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纪律的

  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篇五】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一、医院建立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意义

  (二)保护医院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对于一般企业来说,保护资产完整性一般指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各类存货以及其他重要实物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保护。医院由于受其自身经营特点的影响,必须加强对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健全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科学有效地监督和制约财产物资的采购、计量、验收等环节,不仅能确保它们的安全完整、有效纠正各种损失浪费现象,还能保证医院采购各类医疗用品的质量、维护患者权益。

  (三)提高医院的管理运营效率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是由若干具体政策、制度和程序所组成,它们首先是为了实现医院管理层的经营方针和目标而设计的,因此其目标也是为了实现医院经营效益的提高。建立健全有效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利用会计、医疗、信息等各部门的制度规划及有关报告,借助严密的监督与考核制度,较好地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及潜能,将各部门的工作结合在一起,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的作用,从而顺利实现医院的管理目标。

  二、当前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者未予以内部控制足够的重视

  由于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时间并不长,而且医院以前做为事业单位尚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使得许多医院领导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内控制度在医院生存、发展中的作用。医院管理者没有形成较强的控制意识,使得在相当一部分医院中,内部控制制度设计不健全,相关内容也存在缺陷,甚至仅仅为了用来应付相关部分的检查,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有的医院在处理内部控制与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与发展的关系问题时认识上有偏差,将加强内部控制制度与发展和效益对立起来,认为内部控制制度会制约医院增加效益;即使有的医院建立了相关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其制度设计也没有随着业务发展和客观环境的改变而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不能很好地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

  (二)内部控制机构组织设计不合理

  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单位内部各管理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其核心就是实现各部门以及相关岗位之间的牵制和制衡。但是,医院在机构设置时依然沿袭以往的组织思路,仅考虑到部门之间行政管理上的方便,而没有注意到机构设置的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内部控制的要求,使得管理层次过多,而机构职能重叠,真正的工作效率低下。同时,在进

  行岗位设置时,过多的重视上下级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强调较低层次岗位对较高层次岗位的服从,而对横向的协调重视不够,导致同级岗位和各职能部门间缺乏必要的交流、信息沟通不畅、部门之间协调性差、管理层缺乏约束。由于医院机构之间不能做到相互牵制、相互制约、没有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使得内部控制效果大打折扣。

  (三)医疗物资的采购和管理制度薄弱

  由于医疗物资一般都具有单位价值较高、保存条件严格等特点,这就要求医院严格控制资产的购入、领用和报废制度,为医院正常经营提供良好的物质保证。目前,医院虽然在药品、材料、设备的采购上实行了政府采购集中招标,尤其是药品采购实行了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更加体现了公平、公正,较好的规范了采购行为。但是,对由如何加强财产物资的购置审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规范招标程序,以实现质优价廉的物资供应,不同的医院存在不同的问题。例如,许多医院往往没有对财产物资的购置进行预算,价格无法控制,随机性很强,由于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提高了医院的采购成本和采购风险。而对于物资的管理,许多医院也缺乏有效的控制程序,没有形成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制度,清查期限、清查程序不明确,使得医院资产存在较高的流失风险。

  (四)预算控制不够科学

  公立医院预算编制的依据往往是简单根据上年预算,并按照卫生局的要求编制,预算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执行部门,也未进行可行性论证。由于预算编制的缺陷,造成了执行预算时脱节,削弱了其约束力。医院的预算管理大多流于形式,预算执行主观随意性很大,资金运营效率较低,使预算执行失控。因此,这样形成的预算不能反应环境的变化和满足管理的要

  求,对经营活动没有指导意义。此外,预算执行力不够且缺乏控制,预算调整随意,没有实行集体决策,预算得不到执行。

  (五)内部审计部门未能发挥监督控制作用

  内部控制制度的检查与评价是通过内部审计来完成的,内部审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理解为对内部控制的控制。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检查、判断医院内部控制的健全情况,在分析医院控制缺陷及潜在影响的基础上,即可对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做出评价,正确判断医院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质量状况。目前,内部审计思想初步引入我国企业,在许多医院内部审计制度还不完善。一方面,内部审计部门不具备充分的独立性。大多数内部审计部门是在管理层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其各项经营管理行为在管理层的授权下进行,内部审计无法真正履行其职能。另一方面,内部审计部门重监督、轻服务,忽视了防错防弊这一事前控制职能,过分强调事后处理。

  三、强化健全公立医院内部控制的途径和方法

  (二)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框架和配套制度。一是树立现代内部控制理念,拥有一套高效的组织机构和有效的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内部控制制度是医院不断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即明确的职责划分,使各个部门、岗位和员工都各自负责、相互制约。在横向上做到权力制衡,各部门之间在合理分工、职责分明的基础上做到既相对独立,又相互牵制;在纵向上做到精简办事程序,明确工作目标。二是公立医院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规定的回避制度,防止会计人员虚设,合理设置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有计划地进行岗位轮换,确保相互牵制作用的发挥。确保以制度管人理事,实现科学、规范管理。三是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如《医院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及绩效分配制度》、《成本管理及核算制度》、《费用开支审批权限暂行规定》、《医疗收费管理制度》等。

  (五)把握工作重点。一是关键环节和重点目标,如财务预算、成本、货款收回、债权债务清偿、费用支出等,尤其是医院门诊收款与医院住院结算、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国家资产、药品、库存物资、采购、领发与保管等存在有风险、易产生舞弊行为的环节。二是时间,从事后审计转向事中、事前审计。三是方向,从查处违规违纪审计转向内控制度审计和绩效审计,理顺资金运行管理机制。四是范围,对本院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五是要求,使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要求,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提出中肯意见和有效建议,以达到充分发挥内部监督在日常工作全过程的控制作用。

  (六)提高素质、全员参与。一是对人员的素质控制,通常包括对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控制。当前,要实现《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的目标,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员素质的高低。医院要重视对内部控制管理人员的选用与培训;建立岗前培训、在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再教育制度,以确保医院内部控制工作规范、正确。二是加大业绩考评力度,做好责任分配、权利委派体系的建立。医院内部组织机构间、各经办人之间的科学分工和权力分配是内部控制机制产生作用的软件条件。加强对会计人员道德品质、思想操守等的考核,对不胜任者坚决更换,以确保会计人员政治上过硬,业务上合格。三是培养参与意识,发动医院全体员工主动介入和参与内控制度的各项活动,医院各部门和人员明确自己的权利、责任以及上级对他们的具体要求,提高内控制度的实施水平和实施效果。

  综上所述,对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要综合运用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模式,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才能达到预期效果,才能真正建立健全完善的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篇六】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任意一个组织管控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构成要素。内部控制是需要医院领导层以及在职职工共同完成的,并以实现内部控制目的为一切内控活动的前提。医院内控的目的是科学化保障医院运营管理的合规合法性、财产安全性以及会计信息可靠性和真实性,并提升医院的经营水平以及促进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优秀的医院服务。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一、当前医院建设内控制度的问题

  (一)医院内控环境脆弱,领导层不够重视,内控缺乏可行性

  良好的医院内控环境是医院内控工作在建设过程中取得成效的关键,是科学、高效的内控体制建设和实行的基础和保障。但是,目前的医院内控环境普遍较为脆弱,主要体现在:即便有一套内控体制,也缺少可行性,有的内控体制甚至只是一个摆设。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医院领导层对内控体制的重视程度不高,以及医务人员素质普遍偏低等等。这样,就造成内控体制缺乏可操作性。

  (二)未科学化设置对内控体制进行评价的专业部门

  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是医院内控体制的一个有机构成部分,其关键的工作责任就是对内控体制实施评价,并提出完善内控体制的举措。当前,一部分医院在设置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时,没有权衡内部审核部门的相对独立性,将内部审计机构当做财务机构的分支,如此就极大了影响了内部审计

  部门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使内审部门极难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对内控体制进行评价,而其评价意见也很难得到采用。医院内审的独立性的缺失是约束其发挥功效的重要元素。

  (三)内控的执行成本增大,约束了内控体制的发展

  内控系统要想安全、合理运转,就必须打造一套严谨的控制流程,而每一个流程的执行都要付出不小的执行成本。首先,内部控制体系如果添设了几个重要控制点,运转的效果也许就比较好,控制目标就极易达成,但是执行成本也会相应增大。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医院管理层通常不愿投入大量的人、物、财,极大了约束了内控发挥其作用;其次,医院内部审计人员为了使个人成本降到最低,又怕得罪医院同事而舍弃原则,使内控的重要功能不能完全发挥,使完善的内控体系的运转出现阻滞,并给医院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

  二、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策略

  (一)统一意识,完善医院内控环境

  (二)订立授权审批体制

  授权审批的概念是:医院在经办各类经济业务时,必须经由规定的授权审批。授权审批的种类分成有偿授权与特别授权。医院应打造业务的常规性授权和经办特别业务的特殊授权审批体制,使授权审批的范畴、层次、流程和职责清楚明了,打造权利结合、层次分明的管控系统。医院这对重大业务和项目,应进行集体决策或实行联签体制,任何个体不能独自进行决策或私自更改集体决策建议。

  例如:关于账款支付授权审批体制:2000元以下的开销,由主管院长或财务部长审批签字;2000元以上的开销,由院长签字确认;大额资金的利用需要院长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利用方式。

  再比如:物资采购授权审批体制:对关键的项目采购决策,必须经过集体的同意;对大型的医疗设施的采购,要在召开竞标活动和实地查验后,才能订立合同,予以采购;对卫生材料以及它类日常用品的采购要求,应由各科室上报审批后,由采购人员统一招标,提升采购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三)打造不相容职位相分离的体制

  不相容职位是指:由单人担负可能产生舞弊问题、又可能掩盖其舞弊行为的职位。医院在规划、实施内控体制时,第一步应首先明确哪部分职位是不相容的;第二步应使各个机构和职位的职责权利清晰明了,使不相容职位间形成互相监管、互相约束的关系,实现内部职务的制衡。

  例如:会计人员不能兼任稽核、档案、管理、收入、费用、账款记录等工作;审批人员不能同时兼任账目记录的职位;银行的印章不能由单人保存等等。与此同时,应对关键职位实行定期轮换。职位轮换的主要用途是:通过调换岗位,会查找到交接工作存在的漏洞,强化了监管力度,保障了内控体制和其它财务工作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会计系统管控力度

  (五)打造医院预算管理体制

  预算控制的内容贯穿医院运营活动的始末,医院通过预算的编制和检测预算的制定状况,可以比对、解析医院内部各科室未完成预算的原由,并对未完成预算的科室进行改良,保证预算的顺利和严谨执行。医院预算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做到以下几点:明确预算的项目、标准和流程;编制和

  审核预算;预算执行授权;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管以及预算业绩的考评和奖惩等等。

  (六)建立和完善本医院的退费管理体制

  增收是提升医院经营效益的重要措施,做好退费管理工作,突破阻碍,是内控制度得以顺利实施的前提和保障。各类退费必须依照规定出示缴费单据或有关证明,审核原始凭证和原始记录,严格审批权限,完善审批手续,做好有关凭证的保管和存档工作。对门诊、住院的药物、检查治疗等退费环节,应出示原始发票、药物处方或化验单,并经药房管理人员或检查治疗科室管理人员以及收费、住院处负责人审批后,注明退款原由,经财务人员核对后才能实行退费。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医院内部控制体制的实行,要综合利用全面、科学的管理模式,利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才能达成预定目标,获得预定效果,才能真正建立起高效的医院内控体制。但是应注意的是,不能只顾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因为良好的社会效益会促进医院经济效益的提升,即以服务促发展。

篇九: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集合多篇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保证单位会计工作有序进行,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原则:

  1、所有会计事项必须经两人以上经办;

  2、审批与经办分管;

  3、钱与账分管;

  4、账与物分管;

  5、钱与物分管;

  6、对各项会计业务的处理必须进行稽核。

  二、各会计岗位设置、职责和权限划分应遵守以上各原则。

  三、凡涉及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及转账业务,在会计处理手续上必须做到:

  1、上级审批、下级经办,使上下级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2、主管部门审批,有关部门经办,使部门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

  3、一个岗位经办,另一个岗位复核,使岗位之间受到监督与牵制。

  四、凡涉及材料、物资设备的进出业务,在经办手续上必须做到:

  1、审批、购买、验收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2、保管、领用、核算、财产清查各环节独立进行,专人负责,使各环节之间相互监督与牵制。

  五、出纳岗位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六、审核结算岗位不得兼任工资、公积金和各项收费的管理工作。

  七、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维护和开发岗位人员不得从事前台会计账务处理系统的操作。

  八、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九、各会计岗位严格履行其岗位责任制,严守工作纪律,按照会计法规制度和工作程序办理会计业务,不得超越岗位职责权限。一人多岗或一岗多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人的情况下,必须符合上述各项原则。

  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财务监督权,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和纪律的

  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办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__镇卫生院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推进公立医院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公立医院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效防范和管控内部运营风险,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促进公立医院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建设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其他部门举办的公立医院参照执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在坚持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为了实现合法合规、风险可控、高质高效和可持续发展的运营目标,医院内部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是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运营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管控的一系列方法和手段的总称。

  第四条

  医院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保证医院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益。

  第五条

  医院内部控制主要包括:风险评估、内部控制建设、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评价。

  第六条

  医院内部控制应当以规范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有序开展为主线,以内部控制量化评价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突出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事项、关键岗位的流程管控和制约机制,建立与本行业和本单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相适应的、权贵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权力运行、促进依法办事、推进廉政建设、保障事业发展。

  第七条

  医院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要把内部控制要求融入到单位制度体系和业务流程,贯穿内部权力运行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形成内部控制监管合力。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

  医院党委要发挥在医院内部控制建设中的领导作用;主要负责人是内部控制建设的首要责任人,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医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

  第九条

  医院应当设立内部控制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体系,审议内部控制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审议内部控制规章制度、建设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报告等;组织内部控制文化培育,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常态化。

  第十条

  医院应当明确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职能部门或确定牵头部门,组织落实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包括研究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编订内部控制手册;组织编制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并实施;推动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组织编写内部控制报告等。

  第十一条

  医院由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其他部门牵头负责本单位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组织开展风险评估;制定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并实施,编写评价报告等。

  第十二条

  医院内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开展内部权力运行监控;建立重点人员、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信息收集和评估等制度。

  第十三条

  医院医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医疗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工作,加强临床科室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的引进和使用过程中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范相关内涵经济活动的医疗业务(即实施该医疗业务可以获取收入或消耗人财物等资源)风险,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等。

  第十四条

  医院内部各部门(含科室)是本部门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责任主体,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建设和实施的有效性负责,应对相关业务和事项进行梳理,确定主要风险、关键环节和关键控制点,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持续改进内部控制缺陷。

  第三章风险评估管理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评估,是指医院全面、系统和客观地识别、分析本单位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存在的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及风险应对策略的过程。

  第十六条

  风险评估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外部环境、业务活动、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风险进行重新评估。

  第十七条

  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的牵头部门应当自行或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作为完善内部控制的依据。

  第十八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设定的内部控制目标和建设规划,有针对性地选择风险评估对象。风险评估对象可以是整个单位或某个部门(科室),也可以是某项业务、某个项目或具体事项。

  第十九条

  单位层面的风险评估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内部控制组织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建立领导小组,是否确定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是否建立部门间的内部控制沟通协调和联动机制等。

  (二)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是否实现有效分离;权责是否对等;是否建立健全议事决策机制、岗位责任制、内部监督等机制。

  (三)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是否体现内部控制要求,相关制度是否有效执行等。

  (四)内部控制队伍建设情况。包括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是否建立相关工作人员评价、轮岗等机制;是否组织内部控制相关培训等。

  (五)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建立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内部控制流程;是否将科学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流程嵌入相关信息化系统;内部控制方法的应用是否完整有效等。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内容。

  第二十条

  业务层面的风险评估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一)预算管理情况。包括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医院内部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是否充分;预算编制是否符合本单位战略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预算编制与资产配置是否相结合、与具体工作是否相对应;是否按照批复的额度和开支范围执行预算,进度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等问题;决算编报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等。

  (二)收支管理情况。包括收入来源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价格和收费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实现归口管理,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提供有关凭据,是否按照规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据等;发生支出事项时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审批,是否审核各类凭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虚

  假票据套取资金的情形等。

  (三)政府采购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归口管理;是否按照预算和计划组织政府采购业务;是否按照规定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和执行验收程序;是否按照规定保管政府采购业务相关档案等。

  (四)资产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并明确使用责任;是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是否及时处理;是否按照规定处置资产等。

  (五)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行建设项目归口管理;是否按照概算投资实施基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履行审核审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标控制机制;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建设项目资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规定保存建设项目相关档案并及时办理移交手续等。

  (六)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合同归口管理;是否建立并执行合同签订的审核机制;是否明确应当签订合同的经济活动范围和条件;是否有效监控合同履行情况,是否建立合同纠纷协调机制等。

  (七)医疗业务管理情况。包括医院是否执行临床诊疗规范;是否建立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管控机制;是否建立按规定引进和使用药品、耗材、医疗设备的规则;是否落实医疗服务项目规范;是否定期检查与强制性医疗安全卫生健康标准的相符性;是否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等。

  (八)科研项目和临床试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科研或临床试验项目归口管理;是否建立项目立项管理程序,项目立项论证是否充分;是否按照批复的预算和合同约定使用科研或临床试验资金;是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技术成果;是否建立科研档案管理规定等。

  (九)教学管理情况。是否实现教学业务归口管理;是否制定教学相关管理制度;是否按批复预算使用教学资金,是否专款专用等。

  (十)互联网诊疗管理情况。包括实现互联网诊疗业务归口管理;是诊疗业务准入资格;开展的互联网诊疗项目是否经有关部门核准;是否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电子病历及处方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十一)医联体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医联体业务归口管理;是否明确内部责任分工;是否建立内部协调协作机制等。

  (十二)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实现信息化建设归口管理;是否制定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是否符合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将内部控制流程和要求嵌入信息系统,是否实现各主要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等。

  第四章

  单位层面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二十一条

  单位层面内部控制建设主要包括:单位决策机制,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决策和执行的制衡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的健全;关键岗位管理和信息化建设等。

  第二十二条

  医院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应当围绕本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制订内部控制工作计划。充分发挥医务、教学、科研、预防、资产(药品、设备、耗材等)、医保、财务、人事、内部审计、纪检监察、采购、基建、后勤、信息等部门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二十三条

  医院应当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在职责分工、业务流程、关键岗位等方面规范授权和审批程序,确保不相

  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运营管理制度、组织决策制度、人事管理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将权力制衡机制嵌入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

  医院应当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和业务培训,明确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建立定期轮岗机制。医院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主要包括:运营管理、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医保结算管理、资产管理、基建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绩效奖金核算管理、人力资源与薪酬管理、医教研防业务管理以及内部监督管理等。

  第二十六条

  医院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机构,明确会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合理设置会计工作岗位,配备具备资格条件的会计工作人员,加强会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医院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充分发挥会计系统的控制职能。

  第二十七条

  医院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将内部控制流程和关键点嵌入医院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平台化、集成化建设,实现主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包含但不限于预算、收支、库存、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科研管理等模块;应当对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评价,推动信息化建设,减少或消除人为因素,增强经济业务事项处理过程与结果的公开和透明。

  第五章

  业务层面的内部控制建设

  第二十八条

  预算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涵盖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和绩效评价等内容。

  (二)明确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牵头部门、预算归口管理部门和预算执行部门的职责,分级设立预算业务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重大事项需要集体决策。

  (三)合理设置预算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经济业务活动的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预算考核,决算编制与审核,决算审核与审批,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与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建立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的分析考核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加强预算论证、编制、审批、下达、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管控。

  (五)强化对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基本建设等活动的预算约束,使预算管理贯穿医院业务活动全过程。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第二十九条

  收支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收入、支出业务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应当涵盖价格确定、价格执行、票据管理、款项收缴、收入核算等内容;支出管理制度应当涵盖预算与计划、支出范围与标准确定、审批权限与审批流程、支出核算等内容。

  (二)医院收入、支出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各类收入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各项收入必须纳入医院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设立账外账;支出业务应当实行分类管理,明确各类业务事项的归口管理部门及职责;设立收入、支出业务的分类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重大经济活动及大额资金支付须经集体决策。

  (三)合理设置收入、支出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其职责权限,确保医疗服务价格的确认和执行、收入款项的收取与会计核算、支出事项申请与审批、支出事项审批与付款、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业务经办与会计核算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规范收入管理、票据管理、支出管理、公务卡管理等业务工作流程,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医疗收费、退费、结算、票据、支出业务审核、款项支付等重点环节的控制。

  (五)医院应当依法组织各类收入。严格执行诊疗规范、价格政策和医保政策,定期核查医疗行为规范及物价收费的相符性;定期核查收入合同的履行情况;加强票据管理,建立票据台账,专人管理。

  (六)医院应当严格支出管理。明确经济活动各项支出标准和范围,规范报销流程,加强支出审核和支付控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应当按照财政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七)医院应当建立债务管理制度。实行事前论证和集体决策,定期与债权人核对债务余额;医院应当严格控制债务规模,防范风险。

  (八)医院应当加强成本管理,推进成本核算,开展成本分析,真实反映医院成本状况;加强成本管控,优化资源配置,务实绩效管理基础,提升单位内部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

  采购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制度,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阳光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涵盖采购预算与计划、需求申请与审批、过程管理、验收入库等方面内容。

  (二)采购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明确各类采购业务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建立采购、资产、医务、医保、财务、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相互协调和监督制约机制。

  (三)合理设置采购业务关键岗位,配备关键岗位人员,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采购预算编制与审定、采购需求制定与内部审批、招标文件准备与复核、合同签订与验收、采购验收与保管、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采购执行与监督检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医院应当优化采购业务申请、采购文件内部审核、采购组织形式确定、采购方式确定及变更、采购验收、采购资料记录管理、采购信息统计分析等业务工作流程及规范,并加强上述业务工作重点环节的控制。

  (五)医院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及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等集中采购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规定选择采购方式,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加强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

  第三十一条

  资产业务内部控制

  (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涵盖资产购置、保管、使用、核算和处置等内容。资产业务的种类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在建工程等。完善所属企业的监管制度。

  (二)医院资产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职责,明确

  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固有资产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三)合理设置各类资产管理业务关键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及权限,确保增减资产执行与审批、资产保管与登记、资产实物管理与会计记录、资产保管与清查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建立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各类资产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加强各类资产核查盘点、债权和对外投资项目跟踪管理等重点环节控制。

  (五)医院应当加强流动资产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货币资金核查;定期分析、及时清理应收及预付款项;合理确定存货的库存,加快资金周转,定期盘点。

  (六)医院应当加强房屋、设备、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管理。严禁举债建设;按规定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并开展使用评价,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依法依规出租出借处置资产;建立健全"三账一卡"制度,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定期盘点清查。

  (七)医院应当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投资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按照规定报送相关主管及财政部门审核审批;加强项目和投资管理,开展投资效益分析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八)医院所办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企业内部控制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全面开展内部控制规范建设。

  第三十二条

  基本建设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议事决策

  机制、项目工作机制、项目审核机制和项目考核监督机制。

  (二)明确建设项目决策机构、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建设项目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建设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建设工程的立项、设计、概预算、招标、建设和竣工决算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强化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资金支付控制、竣工决算办理。

  第三十三条

  合同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业务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监督机制、纠纷协调机制。

  (二)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合同承办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法律部门、采购部门、院长办公室等内部相关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合同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以及合同授权审批和签署权限,确保合同签订与合同审批、合同签订与付款审批、合同执行与付款审批、合同签订与合同用章保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合同前期准备、合同订立、合同执行、合同后续管理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相结合。

  第三十四条

  医疗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诊疗规范和诊疗活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

  府主管部门批准范围开展诊疗活动,诊疗项目的收费应当符合物价部门、医保部门政策;明确诊疗项目和收费的审查机制、审批机制、监督检查机制。

  (二)医疗业务活动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内部医务管理部门、医保部门、物价部门在医疗活动和诊疗项目价格政策执行方面的职责。

  (三)医院应当合理设置诊疗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明确诊疗项目的内部申请、审核和审批权限,确保诊疗项目的申请与审核、审核与审批、审批与执行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医院应当加强对临床科室诊疗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的行为;诊疗活动的收费应当与物价项目内涵和医保政策相符合;建立与医保部门、物价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分析诊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执行医保、物价政策风险,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五)医院应当设置行风管理岗位,定期检查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过程中的行为规范以及各临床科室是否严格执行本部门的申请机制,建立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查处药品耗材设备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六)医院应当建立与医疗业务相关的委员会制度,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和运行机制,加强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的专业评估和审查,各临床科室应当建立本部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引进的内部申请和决策机制。

  第三十五条

  科研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建立项目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明确科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科研项目组织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采购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科研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科研项目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项目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审批与实施、项目资金使用与付款审核、项目验收与评价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科研项目申请、立项、执行、结题验收、成果保护与转化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建立沟通配合机制,加强科研项目研究过程管理和资金支付、调整、结余管理,鼓励科研项目成果转化与应用;建立横向课题和临床试验项目立项审批和审查制度,加强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十六条

  教学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教学业务管理制度,建立教学业务工作的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和监督机制。

  (二)明确教学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教学业务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采购部门、资产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教学管理中的职责权限。

  (三)合理设置教学业务管理岗位,明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教学业务预算编制与审核、教学资金使用与付款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四)优化教学业务管理的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建立部门问沟通配合机制;按批复预算使用教学资金,专款专用,加强教学经费使用管理。

  第三十七条

  互联网医疗业务内部控制

  (一)开展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诊疗服务与收费的相关管理制度,严格诊疗行为和费用监管。

  (二)医院应当明确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明确临床科室、医务部门、信息部门、医保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内部相关部门在互联网医疗业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权限。

  (三)建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工作流程、业务规范、沟通配合机制,对互联网医疗业务管理的关键环节实行重点管控。

  第三十八条

  医联体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联体牵头医院负责建立医联体议事决策机制、工作机制、审核机制、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医联体相关工作管理制度,涵盖医联体诊疗服务与收费,资源与信息共享,绩效与利益分配等内容。

  (二)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医联体相关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及其职责权限。建立风险评估机制,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医联体经营管理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医联体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第三十九条

  信息化建设业务内部控制

  (一)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制度,涵盖信息化建设需求分析、系统开发、升级改造、运行维护、信息安全和数据管理等方面内容。

  (二)信息化建设应当实行归口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牵头部门,建立相互合作与制约的工作机制。

  (三)合理设置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岗位,明确其职责权限。信息系统建设管理不相容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规划论证与审批、系统设计开发与系统验收、运行维护与系统监控等。

  (四)医院应当根据事业发展战略和业务活动需要,编制中长期信息化建设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从全局角度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的

  信息系统建设进行整体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风险。

  (五)医院应当建立信息数据质量管理制度。信息归口管理部门应当落实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数据共享与交互的规则和标准;各信息系统应当按照统一标准建设,能够完整反映业务制度规定的活动控制流程。

  (六)医院应当将内部控制关键管控点嵌入信息系统,设立不相容岗位账户并体现其职责权限,明确操作权限;相关部门及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遵守相关业务流程及数据标准;应当建立药品、可收费医用耗材的信息流、物流、单据流对应关系;设计校对程序,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校对。

  (七)加强内部控制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建立用户管理制度、系统数据定期备份制度、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和泄密责任追究制度等措施,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可靠,增强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第六章

  内部控制报告

  第四十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报告,是指医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相关部门规定编制的、能够综合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的总结性文件。

  第四十一条

  医院是内部控制报告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二条

  医院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应当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和规范性原则。

  第四十三条

  医院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内部控制报告,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医疗机构

  报告后,形成部门内部控制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

  第四十四条

  医院应当根据本单位年度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为支撑,按照财政部门发布的统一报告格式编制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内部控制工作基本事实的相关材料一般包括:会议纪要、内部控制制度、业务流程图、风险评估报告、内部控制培训材料等。

  第四十五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使用,通过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信息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制度,完善监督措施,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

  第七章

  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医院内部审计部门或确定的牵头部门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监督,是指内部审计部门、内部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医院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

  第四十七条

  医院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可以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实施。已提供内部控制建设服务的第三方机构,不得同时提供内部控制评价服务。

  第四十八条

  医院内部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制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监督的职责、权限、程序和要求等,有序开展监督工作。

  第四十九条

  医院内部控制评价分为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价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价。

  (一)内部控制设计有效性评价应当关注以下几方面:内部控制的设计是否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要求;是否覆盖本

  单位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是否涵盖所有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关键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任务;是否对重要经济活动及其重大风险给予足够关注,并建立相应的控制措施;是否重点关注关键部门和岗位、重大政策落实、重点专项执行和高风险领域;是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自身条件的变化,适时调整内部控制的关键控制点和控制措施。

  (二)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评价应当关注以下几方面:各项经济活动及相关业务活动在评价期内是否按照规定得到持续、一致的执行;内部控制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内部控制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执行业务控制的相关人员是否具备必要的权限、资格和能力;相关内部控制是否有效防范了重大差错和重大风险的发生。

  第五十条

  医院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真实性声明、评价工作总体情况、评价依据、评价范围、评价程序和方法、风险及其认定、风险整改及对重大风险拟采取的控制措施、评价结论等内容。

  第五十一条

  医院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中医药主管部门报送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所属医疗机构报告后,形成部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医院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根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批结果组织整改,完善内部控制,落实相关责任。

  第五十二条

  医院依法依规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等外部门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及时整改落实,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财务会计内部控制规定(试行)的通知》(卫规财发〔2006〕227号)中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医院内部控制制度

  公立医院的内部控制是对医院日常经济活动的约束,对保证医院财务数据的安全可靠性和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医院改革的不断深入地进行,医院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也应当适应时代的需求和发展。目前公立医院存在对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不够完善、财务内审岗位设置不够合理、会计人员财务风险防范较差等问题,从而深层次探析如何建立起科学有效、严密可行、适合医院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方法。

  一、医院内部会计控制存在问题

  (一)医院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

  完善的内部控制是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立医院提高经济效益的安全和保证,内部控制对于公立医院的生存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内部控制制定和实施,将使医疗资源合理配置、资金统筹安排、医疗成本不断控制和降低。但由于医院内部控制的制定和实施是不能带来直接经济效益的,许多医院只关心业务收入、医疗质量、护理质量、服务态度、奖金分配、绩效工资、职工福利等,不太重视医院的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现阶段公立医院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约束和激励机

  制不够健全,控制制度基础比较薄弱。而医院内部管理的有些外部环境影响也会导致制度无章可循,使医院在一定程度上疏于对医疗经济业务的管理,不能及时的制定出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造成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得不到健全和完善。

  (二)内部审计监督作用不够完善

  内部审计机构是医院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的重要职责的履行者,是医院重要的职能部门。在提出医院内部控制如何改进和完善,建议和评价医院内部控制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健全性方面有着关键的作用。但有些公立医院,为了迎接和应付二级甲等医院和三级医院的评审要求,不得己而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有些是为了做等级医院台帐以及检查的需要。由于医院相应完善的监督制度没有建立,成立的内部审计部门,没有充分履行审计职能。同时由于大多数内审人员都是从医院的财务等部门转岗而来,这些财务人员专业审计知识不够,缺乏内审知识和技能,不符合公立医院改革对审计工作的专业要求,因而难以对医院的内部监督制度的完善提供最有力的帮助和保证。

  (三)财务内审岗位设置不够合理

  财务部门是公立医院重要的职能管理部门。医院内控要求真正做到专人专岗,财产保管人员、财务记账人员和业务经办人员应进行严格的岗位分离设置,而是不是把权利和职责往往集中在某个人或某几个人的身上。有些医院财务相关岗位设置不合理不明确,有些岗位设置不全和没有完全设置,有些虽然设置了岗位,但是存在由一人兼数职的。这样使某些人和某个人对医院经济业务徇私舞弊、暗箱操作、违法乱纪制造了机会,同时由于医院自身存在着管理上的失误,有些人员乘兼职之机很容易会利用职

  务之便对失误和失职、进行掩饰、欺瞒和修改,不能及时的纠正、发现和解决发生的问题和错误,使整个医院的内部控制管理系统的问题和风险不断扩大。

  (四)会计人员财务风险防范较差

篇十: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运行风险,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平安,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方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是指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系统内部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社会保险管理效劳工作及业务行为进行标准、监控和评价的方法、程序、措施的总称。内部控制由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等组成。

  第三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在本制度的根底上结合机构人员状况和业务运行现状制定并适时修改完善单位岗位职责、业务流程、执法规程、稽核规程、人事管理制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配套制度,并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机组成局部予以贯彻落实。

  第四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业务部门负责本业务环节的内部控制工作;稽核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所管理范围内医疗保险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评价工作。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对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

  内部控制建设的目标:在全市系统内建立一个运作标准、管理科学、监控有效、考评严格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项业务、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监督,提高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保证医疗保险基金的平安完整,维护参保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内部控制建设应遵循以下原那么:

  (一)合法性。内部控制的各项内容标准、统一,符合国家有关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要求。

  (二)完整性。各项业务管理行为都有相应的制度规定和监督制约。所有部门、岗位和人员,所有业务工程和操作环节都在内部控制的范围内。

  (三)制衡性。从组织机构的设置上确保各部门和岗位权责清楚、相互制约,通过有效的相互制衡措施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四)有效性。各种内部控制制度必须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职工严格遵守的指南,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五)适应性。新设立部门或开办新的业务,必须树立“内控优先〞的思想,首先建章立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各项具体工作制度和流程都应与管理效劳实际相结合,根据需要及时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适应医疗保险管理效劳的变化。

  (六)独立性。负责内部控制制度检查、评价的稽核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执行部门,实行对一级法人负责,独立地履行监督检查职能。稽核部门的控制人员发现控制问题和风险情况应及时向相关的分管领导报告;假设存在分管领导职责交叉,控制人员必须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

  第二章

  组织机构控制

  第七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按?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规章,设立其独立的法人主体和履行其授权的职责。

  第八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人员应符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考核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9号〕规定的素质要求。

  第九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实行以资金数据流为主线、风险控制为目标的能级管理制度。即:将与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业务相关的人员划分为决策层、管理层、业务层、操作层〔主要在“两定〞单位〕,各层级风险控制职责清楚,各司其职,相互制约。决策事项自下

  而上决策,议定事项那么自上而下贯彻落实。决策中,坚持情况不清不决策、无下层级意见不决策;坚持充分发挥业务层的主导作用,依靠操作层的技术支持。

  第十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内部职责的划分要实行适当的科室职责别离,相互制衡。

  稽核与具体业务经办管理别离;网络管理与具体业务经办管理别离;医疗保险参数申请和录入操作与监控和审核操作别离;参保管理和基金征缴与基金账户管理和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别离;账户管理与账户支出结算审核别离;医疗监督管理与待遇结算审核管理别离;待遇享受资格确认与待遇核销别离;票据管理与票据使用别离;具体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争议复查别离;财产物资核算与保管别离。

  因人员少,不能实行科室职责别离的,也应进行必要的岗位职责别离。

  第十一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在实行科室职责适当别离的前提下,科室内部相关岗位职责也要实行适当别离。

  业务办理、审核、审批别离;参保管理与基金征缴别离;制票与收款别离;会计与出纳别离;银行留存的印鉴分别保管。

  第三章

  业务运行控制

  第十二条

  各部门、岗位的业务管理、操作人员都应在其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超越所授权限。对超出权限之外的,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严禁违规办理各项业务。各项业务环节既独立操作,又相互衔接、相互制约。同时,要实行办事公开,各项政策、业务流程、办理时限和内容以及经办人等,都应公开透明。

  第十三条

  各项医疗保险业务工作应通过计算机信息处理系统开展,且必须经过经办、复核双岗确认后才能完成。业务经办人员的计算机操作权限应严格别离,每人设置不同的计算机操作密码,严禁未经特别授权以他人密码进入计算机系统进行有关业务操作,同时要保存各项业务办理情况的操作“痕迹〞,经办人员应对自己的操作结果负责。

  第十四条

  各项医疗保险业务工作应分类按年或按月编制统一的业务单据顺序号。

  第十五条

  各业务科室经办完业务的各种相关资料应整理归档,送档案室按照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存档。

  第十六条

  医疗保险参保和基金征缴实行申报制度。

  (一)基金征缴部门对参保单位填报的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受理和审核,需要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的,应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并形成?核查情况报告?。

  〔二〕基金征缴部门按照审查标准及时完成医疗保险登记审核,做出确认或不予确认的决定。对于符合规定的登记申请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医疗保险证〔卡〕?或其它登记确认的资料。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登记申请出具?不予参保登记的通知书?。

  〔三〕基金征缴部门对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送达的基数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即时审核,对申报资料齐全、基数真实的,签章核准;对不符合规定的申报提出审核意见,退给申请人修正后再次审核。

  申请人的?医疗保险基数申报表?修正后仍然不符合要求或申请人拒绝重新申报的,基金征缴部门应向申请人送达?医疗保险基数不予受理通知书?,同时提交医疗保险稽核部门按照稽核程序对其进行稽核。

  〔四〕基金征缴部门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性文件和核定的基数,按月编制征缴方案,开具?医疗保险费缴费通知单?。

  〔五〕基金征缴部门催促参保单位和个人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未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应当向其发出?医疗保险催缴通知书?,催促其限期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六〕参保单位或参保个人的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参保单位依法终止的,基金征缴部门经办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审核签字,交由根底信息录入人员录入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退休费基数、缴费年限、待遇享受状态、滞纳金处理等重要信息需作变动处理时,须提交科长、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七条

  基金征缴人员和基金收入出纳人员负责每日将征收的基金分转帐和现金编制日报表交基金管理部门入库、入账。

  第十八条

  基金管理部门对征收的基金要及时进行分账处理,按日编制分账日报表,并按实际分账金额对各帐户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九条

  医疗监督部门和待遇审核部门负责对各类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实施监督、审核。

  〔一〕医保基金的支付应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执行,任何人不得改变开支范围和支付标准。

  〔二〕医疗监督部门对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办理住院手续的申请资料,以及住院期间需由医疗保险基金结算费用的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特殊用药的申请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

  〔三〕对住院登记审核、就诊监管、医疗效劳监管、个人申报的住院费用等业务,医疗监督部门和待遇审核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审核中发现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进行核查。核查人员在核查中应按有关规定和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要求获取证据,形成证据链和相关调查材料。

  〔四〕每项业务审核均须经办人初审、复核人复审程序完成。经办人员进行初审,应按规定程序进行核查,并签名确认,再由科长复审确认,假设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应立即退回重审,特殊情况交分管领导审定或组织人员会审。复审、会审后的支付单据经单位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名后,交基金管理部门支付现金或开具支票。

  〔五〕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医疗费用按月进行结算。

  1.每月20日至25日,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将月度费用申报表,送待遇审核部门经办人员初审并签名确认,再由科长复审确认,经分管领导签名后交基金管理部门办理资金转帐。

  2.医疗监督部门通过计算机联网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实施非现场监控,对异常费用进行现场检查。

  第二十条

  稽核部门要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随时监控各业务部门的工作,不定期随机抽查各业务部门经办的业务,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稽核部门应建立稽核工作台帐,并将相关稽核检查情况及时反应至被稽核单位和相关科室。

  第四章

  财务会计控制

  第二十一条

  财务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严禁弄虚作假。

  第二十二条

  财会人员一律要求持证上岗。基金会计、出纳做到职责权限明确并相互别离、相互制约,出纳不得记录和保管基金帐簿,不编制、审核记帐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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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供参考

  第二十三条

  对于基金核算实行电算化,一人一个操作密码,严禁以他人密码进行会计核算操作,并安装防计算机病毒软件,必须保证计算机平安运行,做到及时备份数据,妥善保管。

  第二十四条

  基金管理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商定,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要求只在同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开设一个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

  第二十五条

  按规定程序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和密码未经许可不得告知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保管,做好防盗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对每月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结算的医疗费用一律通过银行转帐,不得支付现金或现金支票。对1000元以下的个人结算业务可以支付现金,超标准的应开具现金支票。对现金及银行存款应做到日清月结,严禁坐支现金,并严格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库存现金超限额的应及时缴存银行。

  第二十七条

  基金管理部门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把关,原始凭证必须符合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的统一规定,对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或要求其更正补充。如发现原始凭证中金额有误的,应退回出具单位重开。

  支出原始凭证须经办人、经办部门负责人签名,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八条

  会计帐簿登记,须由会计根据审核批准后的原始凭证为依据,进行计算机录入。录入后打印出记帐凭证,经基金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计共同审核无误后,签字盖章,会计据此打印出相关明细帐及会计报表。

  第二十九条

  基金管理部门对不同账务应定期核对,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同时,银行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每月交稽核科审计一次。

  第三十条

  基金预算。年度终了前,基金管理部门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下一年度基金预算草案,报市劳动保障局审核,经市财政局复核、市政府批准后执行。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基金决算。年终,对各项基金收支及存款余额核对无误后,基金管理部门按规定表式和填报要求,编制年度根本医疗保险基金会计决算报表,分别报送有关部门审核。基金管理科对全年的基金收支、结余情况进行分析,经领导审阅后,报送省、市主管部门。

  第三十一条

  基金管理部门要做好基金的调度和保值增值工作,严格按规定将收入户资金转存财政专户,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结存资金转存定期的方案。

  第三十二条

  会计人员调动或其他原因离职,必须按规定进行交接。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基金管理部门负责人监交;基金管理部门负责人交接,由单位负责人或上级单位派人监交。移交清单一式三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

  稽核部门负责购置银行票据及其它票据,对购置的票据要进行登记,基金管理部门经办人员在领取之后要顺序开具,对作废的票据加盖作废章,银行票据应作为当期会计凭证的附件。

  第五章

  信息系统控制

  第三十四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计算机系统的工程立项、设计、开发、测试、运行和维护整个过程实施严格管理,严格划分软件设计、业务操作和技术维护等方面的责任。

  〔一〕系统的业务需求由主管业务部门提出,应符合医疗保险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明确防范风险控制的要求,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审核确认。

  〔二〕系统的设计开发由网管部门负责,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有关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建设的标准标准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建设,编写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医疗保险业务电子化时,应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计算机系统的可稽核性。

  〔三〕系统〔含升级系统和其他商品软件〕投入运行前,必须在系统开发商测试根底上,再经过网管、业务部门的试验运行,提供必备的测试资料,正式投入运行应经过业务、网管部门的联合验收,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法人代表批准。

  〔四〕系统投入运行后,应按照操作管理制度进行经常和定期相结合的检查,完善业务数据保管等平安措施,进行排除故障、灾难恢复的演习,确保系统可靠、稳定、平安地运行。

  〔五〕购置计算机系统设备,合同中应明确厂商承当的责任,租用公共网络时,应确定经营机构承当的责任。

  〔六〕严禁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等技术人员介入实际的业务操作。对系统的数据资料必须建立备份,异地存放。系统应具备严密的数据存取控制措施,数据录入应依照合法、完整的业务凭证照实输入。

  第三十五条

  根据业务流程和业务系统功能划分各个部门和岗位的职能,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赋予业务操作人员和系统维护人员等各类人员的职责和使用权限。

  第三十六条

  原那么上不得对数据库进行操作,因业务处理需要必须对数据库操作时,须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由稽核部门监督执行。

  第三十七条

  系统网管人员要做好防火、防尘、防水、防磁、防雷击等工作,落实定期维护、故障处理、平安值班和出入登记等制度,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加强网络和计算机病毒防护,确保网络平安。

  第六章

  部门协调与控制

  第三十八条

  与开户银行之间的协调控制。

  〔一〕开户银行应认真审核、及时传递基金收付单据,按规定计算各季度基金存款利息,保障基金平安完整;每月终了后,开户银行及时打印“银行存款对帐单〞,复印“财政专户存款对帐单〞及有关回单。

  〔二〕医保经办机构及时到开户银行取回“银行存款对帐单〞、银行回单及有关复印件,认真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

  第三十九条

  与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之间的协调控制。

  〔一〕医保经办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签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医保经办机构应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实行监控、巡查和参与年终考评。

  〔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通过医保计算机网络结算参保人员就医、购药费用,数据实时传输至医保数据库保存。医保经办机构通过医保网络系统实时监控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医疗费用的发生情况,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医疗效劳行为进行监控。

  〔三〕医保经办机构在一定时间内对申报费用进行审核确认,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作相应处理,处理情况及时反应给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

  第四十条

  与财政部门之间的协调控制。

  〔一〕经办机构依据本年度基金收支预算,根据月末“支出户存款〞余额及次月基金支付方案,填写?社会保险基金月使用方案申请表?,报市财政局审核拨付;并按月与市财政局核对“财政专户〞收支和结余情况,发现过失应及时查明原因,保证账账相符。

  〔二〕接受并配合上级部门的非现场监督。按月向省局、市劳动保障、财政、审计等部门报送基金会计报表。接受并配合省、市有关部门的各项检查,确保所提供的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及时地总结分析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缺乏,并尽快坚决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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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供参考

  第七章

  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一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全面责任,分管负责人按其分管范围负相应责任,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内控制度的实施负全面责任,经办人员负具体经办责任。

  第四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应对本部门内部控制制度的适当性及执行的有效性进行抽样自查,并建立相应的自查记录,年终进行总结。

  第四十三条

  稽核部门履行内控的管理与监督职能,依照国家有关医疗保险政策、法规以及标准性文件,制定内控检查年度及日常工作方案,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稽核部门行使内部控制制度的监督检查职能,有权按规定对单位所有部门及人员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内部督查,各部门及人员不得拒绝,对督查的情况和问题,负责提出处理建议意见。

  第四十四条

  稽核部门在对内控制度运行情况的检查过程中可以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有关凭证、账簿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和资产等,对检查事项有关问题进行调查,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做出临时处理决定。

  第四十五条

  稽核部门应按照内审程序进行检查,做好检查笔录。笔录由稽核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对主要资料要进行复印并由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稽核部门应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第四十六条

  稽核部门应对内控制度运行的检查情况作出评价。对内部控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主要领导,并提出整改建议。

  第四十七条

  各部门、岗位和业务环节,应建立责任人过失追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

  第四十八条

  建立健全内控考评机制。内控考评工作采取本级自评、上一级考评、稽核部门考评业务部门的形式进行。内控考评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评时限为上年度。

  考评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内控工作好的医疗保险机构和个人进行表扬和奖励。医疗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不遵守内部控制制度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应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应行政责任,并予以相应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评内容:

  〔一〕单位〔部门〕领导是否重视内控建设,是否建立有利于控制风险的组织架构等。

  〔二〕医疗保险机构是否制订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按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完善业务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三〕各项业务是否严格按照业务操作规程办理,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

  〔四〕各项业务办理环节中的办理手续是否完备,相关凭证是否真实有效,数据录入是否完整准确,相关岗位之间的制约是否落实到位。

  〔五〕基金的收支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是否存在医疗保险基金被贪污、挪用、截留等现象。

篇十一:关于内控相关医疗制度的报告

 医院内部控制总结报告

  医院内部控制总结报告(一)

  按照工程局公司及公司领导的要求,公司目前正与深圳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内控专职人员进行对接,帮助指导和梳理公司各部门主要职责,人员职能量化,部门相关制度建设、各部门日常工作流程等工作任务。分析整理出公司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风险点,切实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和各部门人员内控风险防范意识,为公司的长足发展扎实基础。

  一、内部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国家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评价指引》),以及中国证监会公告[20**]41号对公司内控建设、实施和公司领导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状况,公司于20**年x月x日召开了关于公司内控工作指导与培训启动会议,并制订了下一步工作方案。截至目前,公司开展的主要工作有:

  (一)高度重视,成立内控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

  为确保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有组织、有计划、扎实有效

  地进行,公司成立了内控实施领导小组,负责对内控实施工作的领导、组织与协调、分解工作任务和责任。成立内部控制规范项目工作组,牵头部门为公司投资开发部。

  (二)制定公司内控实施实施方案

  第一步:访谈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各部门主任;第二步:根据访谈内容搭建公司流程框架;第三步:指导各部门专员绘制流程图和编写流程说明;第四步:搭建公司内控风险矩阵;第五步:测试流程可行性。目前公司内控流程框架已搭建完毕,根据公司内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安排,公司各个部门已开始进行流程图及流程描述的绘制和编写工作。。

  (三)组织公司内控专员进行培训

  为提高各部门内控专员的内控专业知识公司于20**年x月x日组织各部门内控专员参加内控培训,培训主要由深圳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内控专职人员对各部门专员在内控流程图绘制、绘图软件运用、流程描述的编写方面进行了培训,并规定了本周的工作任务及完成上交时间。

  (四)根据工作方案制定内部控制规范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内容和目标根据工作方案要求精心筹划,分阶段实施。本次内控体系建设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

  项目计划与启动。明确各部门内控专职负责人员,明确职责分工,由各部门专员主导负责绘制部门流程图和编写流程说明及风险矩阵。内控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内控工作按要求实施,并负责组织各部门专员参加内控知识培训。

  第二阶段

  内控流程梳理。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关键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了解公司管理现状,建立公司内部控制文档(流程

  图、流程描述、输出文档),识别关键业务控制,找出各个流程中的风险点,加强各风险点的管控。

  第三阶段

  内部控制检测与评价。通过对标监管要求及企业管理实践,编制风险控制矩阵及自查表,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性;根据设计有效性和执行有效性评价结果编制内控缺陷汇总表。

  目前,水电四局投资公司内控实施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二、下一步内控实施工作计划

  第一、继续按照内部控制实施工作方案稳步推进,按计划目

  标完成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整改与测评、项目总结与报告等各阶段内控实施工作任务,确保内控实施与评价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保证内控管理工作机制得以长效运行。

  第二、深入贯彻实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将制定完善的

  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更有效的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健全战略风险

  、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市场风险等方面的管控措施,防范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夯实公司发展基础,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第三、进一步加强全员学习、培训,共同参与。通过加强宣传、培训等方式,促进公司各部门、各级员工要深刻领悟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要求,更新管理理念、掌握内控方法,在全公司形成

  “人人学内控、人人讲内控、个个受约束”的良好气氛,促进公司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三、内部控制实施体会

  根据上述工作,我们总结了一些基本经验,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正确认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重要意义,明确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实施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更有效的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实现公司发展方式转变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规范的内部控制实施既是政府强化市场监管的有效措施,更是公司可持

  续发展的内生动力。全面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立健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健全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合规风险、安全生产风险、环境风险等方面的管控措施,防范和化解公司内、外部的各类风险,有利于维护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实施内部控制规范的是现代公司制度落实到位的重要标志,是加强公司管理,是公司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是企业强化规范经营提升管理的需要,也是外部监管机构监督保障的需要。水电四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加强内控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以规范管理、防范风险为目标,从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入手,根据内部控制规范的相关要求,系统梳理公司已有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加以完善,着力规范业务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制约,落实责任追

  究,形成公司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和可持续发展。

  (二)管理层高度重视、全员积极参与。公司成立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邀请深圳迪博企业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内控专职人员对公司内控工作进行指导和培训,同时明确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以公司高管决策、协调,各业务部门为制度建设主体,职能部门协调、组织的工作机制;内控规范实施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对内部控制设计、运行的监督检查,并跟踪改进情况,反馈相关信息;各部门、各建设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相关业务风险管控流程的梳理,管理制度的完善、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以及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等。

  (三)广泛学习内部控制规范,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营造学内控,讲内控,守规章的氛围;20**年x月公司高管、职能部门、建设部及各业务部门的业务人员先后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内控工作指导与培训专题会议,同时公司为各部门、各建设部配备了内部控制规范权威的学习资料,要求各部门组织员工学习。通过学习和培训,更新管理理念,培育内控文化,掌握内控方法,在部门内部营造良好的开展内控氛围。

  医院内部控制总结报告(二)

  自**年总行开展内部控制综合评价以来,我行十分重视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把内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在严格执行上级行制度、办法的前提下,针对**支行实际,努力完善、细化内控管理制度,做精做细各项内控管理,为了实现经营目标,维护财产完整,保证会计及其他资料正确和财务收支合法,决策层的经营方针、经营决策能得以顺利贯彻执行,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能得以提高,我行坚持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并举的经营策略,在规范操作程序、降低金融风险中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现将全行内控管理情况报告

  一、内部控制管理的基本情况

  支行本职设置办公室、人事监察部、计划信贷部、市场客户部、财务会计部、国际业务部、合规部七个职能部室,一个工会办公室、一个党委办公室。辖属

  营业部、**支行、**支行、**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x分理处、**分理处十一个营业机构,另设**、**、**、**、**、**6个储蓄所。到10月末全行员工**人,其中长期合同工**人,短期合同工**人。在机构上设置上做到职能部门横向平行制约,前后台业务分离;在岗位配置上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在制度建设上做到文件传递上及时,贯彻学习到位;在制度执行上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努力降低操作风险;在制度保障上坚持加强自律监管和再监督力度,为内控管理保驾护航。总体上讲,我行内控管理工作是领导重视、组织落实、职责明确、三道防线环环相扣、风险防范能力日益提高。找范文

  二、当年内控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和成绩

  为确保全行内控管理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我行在内控管理工作上采取了以下措施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2006年以来,我行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支行的内控工作,把加强内控工作作为提高全行管理水平,规范业务经营,提高全行员工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组织体系健全,处罚整改加强。我行单独设立审计办公室,内控工作由审计办牵头抓,今年共组织现场审计x次,参加人员**人次,根据行长室要求制订了工作计划,完成了**主任**x、**分理处主任**任期内的责任审计;**储畜所、**储蓄所、**储蓄所、**分理处业务审计工作;重要岗位责任移交x个人次;支持分行审计处人员调用;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延伸检查;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督导了内控评价自查自纠工作。

  2、及时传达银监会、人民银行、上级行新政策、新制度、新办法。据统计,到9月底共向支行本级转发内外部上级行业务性文件十多只,向营业机构转发内外部上级行业务性文件**多只,收文后及时组织了员工学习,强化了全行员工熟练掌握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法,规范了员工业务操作程序。

  3、针对本行实际,不断完善行之有效的各种规章制度。根据上级行的文件精神,我行为进一步贯穿到具体业务发展和内控管理上,支行今年来出台了各类制度保障性及业务性文件,新成立了******、****x、****委员会,调整了**审查委员会、****x委员会、****x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出台了**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办法、经营单位主责任人内部综合管理考核内法、工资分配办法、**x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修订了支行职能部门岗位职责。制度、办法出台使全行在组织上、职责上为内控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4、高度重视存在问题,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支行合规部门牵头,各业务主管部门督办,问题存在单位落实整改。合规部门建立全行性整改台账,对今年来上级行各种内外部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整改结果逐一登记,并对业务主管部门发送《**通知书》,全程监控各单位的整改情况;业务主管部门对上级行各种内外部检查及季度自律监管中存在问题建立系统整改台账,并

  根据《**通知书》深入基层抓整改落实;问题存在单位重点落实整改责任人,坚持“谁经办,谁整改,谁不整改处理谁”原则。通过责任到位,纵横结合措施,除客观原因确难整改外,做到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常

  5、自律监管程序逐步规范,处罚力度明显提高。**月,支行对违所会计基本业务操作和制度的有关人员,按照**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和审计处理处罚办法进行了严肃处罚,共处罚**人次,金额**元。

  6、积极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规范操作意识

  医院内部控制总结报告(三)

  自**年总行开展内部控制综合评价以来,我行十分重视内部控制管理工作,把内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在严格执行上级行制度、办法的前提下,针对**支行实际,努力完善、细化内控管理制度,做精做细各项内控管理,为了实现经营目标,维护财产完整,保证会计及其他资料正确和财务收支合法,决策层的经营方针、经营决策能得以顺利贯彻执行,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能得以提高,我行坚持业务发展与内控管理并举的经营策略,在规范操作程序、降低金融风险中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现将全行内控管理情况报告

  一、内部控制管理的基本情况

  支行本职设置办公室、人事监察部、计划信贷部、市场客户部、财务会计部、国际业务部、合规部七个职能部室,一个工会办公室、一个党委办公室。辖属营业部、**支行、**支行、**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分理处、**x分理处、**分理处十一个营业机构,另设**、**、**、**、**、**6个储蓄所。到10月末全行员工**人,其中长期合同工**人,短期合同工**人。在机构上设置上做到职能部门横向平行制约,前后台业务分离;在岗位配置上做到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在制度建设上做到文件传递上及时,贯彻学习到位;在制度执行上严格要求规范操作,努力降低操作风险;在制度保障上坚持加强自律监管和再监督力度,为内控管理保驾护航。总体上讲,我行内控管理工作是领导重视、组织落实、职责明确、三道防线环环相扣、风险防范能力日益提高。找范文

  二、当年内控管理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效果和成绩

  为确保全行内控管理的良好态势,今年以来我行在内控管理工作上采取了以下措施

  1、领导重视,组织落实,2006年以来,我行领导班子始终高度重视支行的内控工作,把加强内控工作作为提高全行管理水平,规范业务经营,提高全行员工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组织体系健全,处罚整改加强。我行单独设立审计办公室,内控工作由审计办牵头抓,今年共组织

  现场审计x次,参加人员**人次,根据行长室要求制订了工作计划,完成了**主任**x、**分理处主任**任期内的责任审计;**储畜所、**储蓄所、**储蓄所、**分理处业务审计工作;重要岗位责任移交x个人次;支持分行审计处人员调用;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延伸检查;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督导了内控评价自查自纠工作。

  2、及时传达银监会、人民银行、上级行新政策、新制度、新办法。据统计,到9月底共向支行本级转发内外部上级行业务性文件十多只,向营业机构转发内外部上级行业务性文件**多只,收文后及时组织了员工学习,强化了全行员工熟练掌握国家金融政策、制度、办法,规范了员工业务操作程序。

  3、针对本行实际,不断完善行之有效的各种规章制度。根据上级行的文件精神,我行为进一步贯穿到具体业务发展和内控管理上,支行今年来出台了各类制度保障性及业务性文件,新成立了******、****x、****委员会,调整了**审查委员会、****x委员会、****x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出台了**年度经营目标考核办法、经营单位主责任人内部综合管理考核内法、工资分配办法、**x工作质量考核办法;修订了支行职能部门岗位职责。制度、办法出台使全行在组织上、职责上为内控管理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4、高度重视存在问题,明确落实整改责任,扎实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由支行合规部门牵头,各业务主管部门督办,问题存在单位落实整改。合规部门建立全行性整改台账,对今年来上级行各种内外部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整改结果逐一登记,并对业务主管部门发送《**通知书》,全程监控各单位的整改情况;业务主管部门对上级行各种内外部检查及季度自律监管中存在问题建立系统整改台账,并根据《**通知书》深入基层抓整改落实;问题存在单位重点落实整改责任人,坚持“谁经办,谁整改,谁不整改处理谁”原则。通过责任到位,纵横结合措施,除客观原因确难整改外,做到整改不留死角,不走过常

  5、自律监管程序逐步规范,处罚力度明显提高。**月,支行对违所会计基本业务操作和制度的有关人员,按照**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办法和审计处理处罚办法进行了严肃处罚,共处罚**人次,金额**元。

  6、积极组织员工培训,提高员工规范操作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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