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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12篇】

时间:2023-01-20 10:40:08 讲话稿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12篇】,供大家参考。

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12篇】

篇一: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今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宪法日。宪法一词来源于拉丁文,本是组织、确立的意思。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

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

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

宪法是国法,是规定整个国家基本制度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主要包括序言,总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和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四章。它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因此,宪法是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对于解决各种重大社会矛盾和冲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而宪法离我们也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在当下,认真对待每一次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在校园中,遵守校规校纪,整齐穿着校服;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从冲动莽撞的解决同学间的纠纷,到能够与同学和谐相处;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这些都是我们践行宪法精神的体现。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一起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谢谢大家。

篇二: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今天是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有发生。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人们遇到问题和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托关系、找熟人、走后门,或者忍气吞声,或者拳脚相加,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去解决等不良现象。这些现象无不说明我们整个社会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所有法律之母,更是人民意志最集中的体现,是一切组织和公民最根本的活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庄严地记载在宪法之上,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也同样记载在宪法之上。宪法的实施和落实,就是人民权利和地位的落实。从这个角度讲,谁不关注宪法,谁就是不关注自己的权利和应有的主人翁地位。

设立宪法日的决定,不仅体现了党心,更符合民意。从党心的角度看,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带头执行宪法和法律,将自己的一切活动置身于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即依宪执政、依法执政。而从民意的角度看,设立宪法日,更值得我们每一个公民期待,我们应伸开双臂,去拥抱这即将到来的第一个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作为一名学生,更应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宪法精神,做好力所能及的小事。如认真对待每一次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在校园中,遵守校规校纪,整齐穿着校服;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受教育权;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

同学们,选择了法律与约束,也就选择了理智和自由。让我们每一位淮外人都牢记宪法精神,人人都来弘扬宪法精神,相信法治风尚必将在我校得到广泛传播,民主法治之花也必将在我校处处盛开。让我们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争做文明时代的青少年、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注入法治的正能量。

篇三: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财会十班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在我心中》。

同学们,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先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是我国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首先,我想请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法律是什么?

有人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决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的生活。

还有人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坯、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坐车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反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它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四: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每年12月4日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三个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1周年。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在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让我们进一步理解宪法精神,提高青少年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律素质。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马克思称之为“法律的法律”,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这座雄伟的大厦得以巍然屹立在世界东方的坚实根基。而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今天的青少年,就是明天国家的保卫者、建设者,是振兴中华民族、使祖国繁荣昌盛的希望所在。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那么具体又应该怎样做呢?

第一,要了解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二,要明确自由和纪律的关系。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第三,要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我们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同时,我们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我们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我们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我们有言论自由,但是我们不得诬告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第四,先哲有言:“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做起,做一个新世纪的学法、守法、守纪的合格学生,弘扬宪法精神,为建设法治中国献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五: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亲爱的的老师、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国旗在我心中宪法伴我成长》。

众所周知,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那为何会选用五星红旗来作为我国的国旗呢?其实,在宪法中也有对国旗的规定,今天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一下。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以后,历次宪法均保留这个规定。

我国的国旗为五星红旗,是在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正式确定的。从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来,五星红旗一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定国旗。五星红旗见证了新中国由贫弱走向富强的光辉历程,五星红旗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不断强盛而更加灿烂鲜艳,为全世界所瞩目和敬仰。五星红旗,旗面为红色,长宽比例为3:2。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四颗小星环拱在一颗大星的右面,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1、4两颗黄星对齐,2、3两颗黄星对齐。五星红旗寓意深远:长方形、红色象征革命;左上方缀黄色五角星五颗,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大团结;星用黄色,象征红色大地上呈现光明。一星较大,四星较小,环拱于大星之右侧,并各有一个角尖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表达亿万人民心向伟大的中国共产党,如似众星拱北辰。五星红旗是我国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中国的主权和民族尊严,是我国历史传统和民族精神的体现。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现在,我们即将迎来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其实,不仅仅是这一天,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只有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将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今天,我们在学习宪法的同时,也对国旗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希望同学们能够争当遵纪守法的好少年,爱护我们的五星红旗,让它在祖国的蓝天下永远灿烂鲜艳!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六: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

大家知道吗?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8个国家宪法日,设立这个节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是的,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的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是啊,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而宪法则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一个国家若想长治久安,离不开宪法的保障。

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大家不要觉得《宪法》遥不可及,大家想想是谁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谁赋予了公民以基本权利和义务?是谁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机构?是谁规定了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是宪法。宪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小公民,必须要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我们少先队员要人人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具体可以这样做:学习宪法知识,参加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重要条文并联系实际加以理解;传唱《宪法伴我们成长》这一类的普法歌曲;观看一些学习宪法、运用宪法方面的视频;进行手绘宣传画、儿歌创作和主题手抄报的制作来普法;宣讲一些宪法捍卫公民权利方面的故事来弘扬宪法。

宪法是法典,更是我们心中的“宝典”,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一定要牢记***嘱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始终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在我们成长的路上,也请记住:宪法始终在我们身旁,有宪法为我们护航,我们一定会更加茁壮!

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美好的道德、品行得以延续,共同助长社会的良好风气,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七: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初一(3)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宪法与我”。

12月4日,也就是今天,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相信同学们也都曾经在电视新闻中看到过这样的场面,从国务院到省市政府,从法官到检察官,公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这就是从去年元旦开始实行的宪法宣誓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更是中国梦的创造者,我们应该从小打好尊宪法、学宪法、知宪法的基础,成为用宪法、护宪法、扬宪法的实践者。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护法。在社会不同领域,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我们都要严格遵守,做到有法必依。学校有学校的规章制度,如禁止打架斗殴、不迟到不旷课等,作为学生的我们应当遵守校规,在日常行为上规范自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身出发,牢牢遵守校纪校规,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献上绵薄之力。《宪法》中的第四十六条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我们今天在阳光哺育下勤奋苦读,明日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添砖加瓦,就是在以实际行动在宣传尊法、学法、知法,以自己的言行举止为宪法的普及贡献力量。

同学们,少年强则国强,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祖国的明天,请从我做起,学习宪法、了解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八: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第X个宪法日,今年宪法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此,今天国旗下,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而能屹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炎黄子孙,有责任维护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关于”国家宪法日”,国家*****曾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国家的法制权威。近年来,无数大老虎落网,法律没有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而给予宽容。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曾有一个数据,说的是当时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大家是否记得,2016年,发生的河南省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假“王娜娜”学籍、学历信息被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被单位解聘,9名责任人受到了处分。这一事件,对真的王娜娜13年的错位人生终于有了一个交代。

这让我们意识到,宪法不仅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宪法还在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篇九: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国旗下的讲话的主题是“树立宪法权威,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公民”。12月4日是我国的第X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不是生硬的一个文本,也不是抽象的政治宣言,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篇十: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辅导员老师、亲爱的队员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宪法在身边》。

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老师也常常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而《宪法》就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从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部宪法到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已经走过了65年。为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中国的宪法日,即全国法制宣传日。

法律它就像空气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有所约束;在上课、学习时,《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护和规范着我们;在预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因此,我们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要求我们做到:知法,学习法律知识,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守法,我们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不断养成法制思维;用法,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我们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队员们,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多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就让我们共同努力,遵法守法,弘扬宪法精神,做合法小公民!

篇十一: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早上好,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请记住这一天——12月4日国家宪法日》。

如果10月1日国庆节唤起的是我们每个国民对国家的家园之感,那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唤起的是我们每个公民对法律的共识、遵从和信仰。我国国家宪法日自2014年设立,以纪念日的方式强调了宪法的权威,也拉近了普通民众与“根本大法”之间的距离,使我们在隆重庄严的仪式中感受到了宪法的力量,在生动活泼的教育普及中触摸到宪法的“温度”。而法律条文从“石柱”“铜表”上走进生活的过程,正是宪法思维、法治精神形成的过程。

与国家宪法日设立同步实施的是向宪法宣誓制度,向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我是这样理解的,宣誓既是一种仪式,也是一种承诺。仪式能够激发人的内心深处的皈依感;而宪法宣誓仪式则能增强宪法的威严和信念,最终达成对宪法的信仰。承诺的本质是不被违背的决心和意志,犹如结婚典礼上两位新人手上各自的那枚戒指,当彼此戴在对方手上之时,就意味着誓约的完成,那枚戒指与誓约也将伴随一生。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将使得宪法教育、宪法宣传更加有的放矢。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我们明白宪法不是悬置于高处的一纸文件,而是扎根于人民油盐米酱醋的具体生活之中,它相距我们不远,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它既关切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也关注我们普通百姓的细小散碎,譬如,我们的房屋应不应该拆迁?我们的土地应不应该被征用?这些就是宪法所说的公民基本权利。

法律会回应社会的问题,雾霾频发、污染严重的环境问题,老人跌倒敢不敢扶的社会问题,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将产生的一些新问题,都积极回应进而探讨解决的配套方案。宪法走进生活,往近处看,人们用宪法方式来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让我们懂法守法用法。从远处看,人们善用宪法思维来参与生活,以公平正义为目标,运用宪法去观察现象,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正是这种思维改变了生活中的落后面貌,解决了生活中困窘的问题,长久以往宪法就会成为信仰。生活中发生事情时不少人习惯批评和抱怨,这是一种旁观者心态,而宪法思维是一种理性的构建思维,它在反思原因,弥补短板和漏洞,从而避免事情的再发生,是发现一种方法不行就想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办法的思维,是积极主动思考问题,拿出解决问题方案进而解决问题的正向思维方式,是让我们有所作为,使社会变得更好的思维习惯。秉承宪法思维可以解决许多生活和学习中的问题,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我们要主动运用这种正能量的宪法思维,从而成为构建自由民主、公正法治社会的贮备力量军。

同学们,法在身边,法在心中,法就在这天地间。请记住这一天——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谢谢大家!

篇十二:法制宣传日国旗下讲话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各种强制行为规则的总称。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初读这段话时,年少的我觉得太模糊,太抽象了。宪法,它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这样至高无上,神圣不可侵犯?后来随着学习的深入,我懂得了规则的制定和遵守;随着对《青少年保护法》的了解,我真正明确了法律条文;学校的“学宪法,讲宪法”等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更多法律常识。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了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

“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的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只小白蚁在船板上咬一个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发展起来,船就会沉没。我们青少年预防犯罪要从预防不良行为的发生做起。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同学们,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有用这样不正当的思想教育我。但是,同龄人的话仍让我吃惊。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一些不法商人大肆造假、售假;贪赃枉法,虽然获得了很多金钱,但等待他们的是法院的判决书。他们破坏了社会治安,全然不顾法律的存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自由自在,不把法律放在眼里,那么将来的社会会是怎样的呢?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到污染的孩子们,又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吗?

目前,有迹象表明,越来越多的青少年开始犯罪。自私与无知多么可怕,对法的无知又更是多么可怕啊!无数事实说明,青少年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作用。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们才能创造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我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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