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耀景文档网>范文大全 > 观后感 > 《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8篇)

《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8篇)

时间:2022-09-09 12:55:04 观后感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8篇),供大家参考。

《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8篇)

游泳,是广大青少年爱好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预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碰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希望大家喜欢!

《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1

水是我们人类的生命之源,但我国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学生因溺水身亡。给许多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为了防止溺水,我们学校采取过相应措施,安全教育、主题班会、黑板报等等,来时刻提醒我们防溺水所需的知识。

没有会游泳的家长陪同,不许私自下水;
如果要游泳,在下水前不能忽视准备活动;
学游泳时必须有专职教练或者会游泳的大人在场指导与保护,并且带上救生圈,如在海边,最好有救生衣;
如果没有安全措施,不能去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因为在不熟悉的水域中,你不会知道水的深浅,很容易导致生命危险。

溺水是可怕的,但是只要你远离危险地带,或者你懂得如何不溺水,如何溺水时自救,溺水就永远不会发生在你身上。也就是说,真正的安全是需要我们自己去注意,提高意识,才能真正使我们生活在一个安全的世界里。

《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2

夏天,酷热难忍,相信有不少同学会选择用游泳这一方法消暑。的确,游泳是一个很好的消暑方式,但是,如果我们游泳时不注意安全,那么,一不小心就很可能演变成一场悲剧。每年死于溺水的儿童、成人、老人不计其数。这会让他们的家人多么伤心啊!

同学们,目前学校正在开展“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活动,希望我们能够积极响应。不到水况不清的地方玩耍;
自己没有能力不要盲目地下水救人;
发现有人落水要高呼救命。如果发生溺水时,首先要冷静,可千万别慌张,要节省体力。落水以后立刻憋住气,然后放松身体,尽量仰着,等到嘴巴和鼻子露出水面,马上呼吸与呼救。

同学们,溺水并不可怕,只要我们都重视它,并掌握科学的施救办法,我们就一定能战胜它!

《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3

最近,随着天气炎热,越来越多的人都去游泳了,而作为小学生的我们,更是非常的喜欢游泳,不过,在游泳的时候,有多少人注意防溺水呢?其实,小学生防溺水很简单。

下水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
下水前试试水温,若水太冷,就不要下水;
若在江、河、湖、海游泳,则必须有伴相陪,不可单独游泳;
下水前观察游泳处的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
不要在地理环境不清楚的峡谷游泳。这些地方的水深浅不一,而且凉,水中可能有伤人的障碍物,很不安全;
跳水前一定要确保此处水深至少有3米,并且水下没有杂草、岩石或其他障碍物。以脚先入水较为安全;
游泳的时候一定要有熟悉水性的大人陪伴。

同学们一定要做到这些注意事项,做好防溺水,过一个快乐的夏天。

《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4

水温柔可爱,我们可以用它来舒缓庄家;
我们可以用它来帮助幼树茁壮成长;
它可以随时熄灭燃烧的舌头.水也是残酷的,它可以引发山洪,摧毁一栋又一栋的房屋;
更可怕的是,它可以吞噬一个又一个无辜可怜的人生,让一整个家庭变得支离破碎,承受巨大的痛苦。

在炎热的夏天,人们喜欢在既省钱又省事的“野生游泳池”游泳,但在河流、湖泊、海洋和河流中游泳是非常不安全的。当人们得意忘形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意识到‘死亡’已经悄然来临。听说这个县小学生经常溺水。希望朋友同学不要有溺水的情况。尤其是夏天,游泳时更容易淹死。请在家长的监督下在正规的地方游泳。

每个人只有一次生命,要珍惜生命,养成防溺水的好习惯,千万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5

今天,李老师安排我们看了一部短片《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看完这部短片,我深受启发。人生苦短,要珍惜。世界上许多学生死于溺水。因为他们很有趣,他们经常去参观河流、湖泊、水库和其他有水的地方。一些人因为事故掉进了水里。都淹死了。

作为小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教育活动,让自己深入了解预防溺水的知识,并提醒自己要做到以下几点:

1、不会游泳的要有家长陪伴,未经允许不准下水。

2、利用暑假时间在专业的游泳课上学习游泳技能。

3、如果没有安全措施,就不能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因为在不熟悉的水域,你不知道水深,很容易导致生命危险。

同学们,我们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我们必须珍惜生命,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为自己和祖国创造有意义的生活。让我们行动起来,珍爱生命,防止溺水。

《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6

水,是生命的源泉,是所有生命的“母亲”。她孕育了我们,让我们得以在这个星球生存下去。但我们一群“不孝子”却反过头来,对母亲肆意妄为,往河里丢垃圾,向海里倒核废水……

人们都说水是一把“双面刃”,能造福人,也能危害人。但我觉得并不是这样。水对我们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一切的灾难都是我们人类自己造成的。洪灾,那难道不是我们肆意乱伐树木,导致泥土失去了保护罩,让洪水冲垮了泥土,造成大量鲜活的生命失去了原本的光彩吗?污水,那不是因为我们将垃圾、废水倒进海里、湖里、江里、河里造成的吗?

现在,很多人都觉得溺水是学生们的第一杀手。的确,溺水确实带走了许多人的生命,带来了许多家庭的悲伤。但这一切难道不是死者所造成的吗?若不是因为他们贪玩,贪图一时的凉快,偷偷地背着家人去不明水域游泳。若不是因为他们即使经过防溺水教育,却依然因为侥幸心理而去玩水,会有那么多的悲剧发生,造成那么多事故吗?

我听到过一个活生生的、真实的事例。我的老师的同学曾经去一个沙滩玩耍,她的妹妹不慎陷入了沙水里,她的姐姐们对她进行救援,最终却一同命丧于沙滩。一家七口就这样仅剩三个人……这些事例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但人们却对其无视。

水是无辜的,她从来没有擅自对人类做过什么不好的事情,愚蠢的人类却自己撞在枪口上,并且浑然不知。愚蠢的人们,请不要再把一切都怪罪在水身上,请不要再对死者用血淋淋的生命敲响的警钟视而不见!

《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7

水,在我们生活中再熟悉不过了。地球71%都由水组成,人体中含水大约百分之60到70%,而我们洗衣服需要水,洗澡需要水,水还是我们的生命之源。

但是“物极必反”,水除了许多益处,也有很多弊处,水会淹死庄稼,还会溺死人。

我国每年大约有五万七千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其中溺水死亡居大数。溺水使许多家庭支离破碎,使人们失去亲人。例如某市某镇四名小学生于2011年4月26日结伴到水库边游玩,其中一名学生不慎落入水中,其他三名学生手拉手挽救,不幸都被急流冲走,均溺亡。

所以,我们要怎么防溺水以及珍爱生命呢?

首先要坚决做到“六不”: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私自下水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在无老师、家长的带领下游泳。

而且,游泳前一定要做好暖身运动。游泳前应该考虑身体状况,如果太饱,太饿或过度疲劳时,不要游泳。游泳前还要先在四肢撩些水适应水温,再跳入水中,以免下肢抽筋。

如果遇到有人溺水,我们要先大声呼救,拨打电话报警,之后寻找一些可浮之物抛给溺水者,再找竹竿或者树枝伸给溺水者,把他拉出来,(切忌用手拉)。

水无情,为了我们的人生,为了我们的爸爸妈妈以及家庭不承受背后的痛苦,让我们一起防溺水——珍爱生命吧!

《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8

水,是个名词。英语老师说:“水是个不可数名词。”自然老师说:“水是由氢元素和氧元素组成的。”语文老师说:“水是生命的源泉。”由此可知,水在生活中,是多么的重要。虽然如此,但有时,它也为我们带来不少麻烦——溺水。

好溪像一条玉带从我们村庄绕过,河岸上堤脚边有好几棵硕大的树。每逢夏季,人们便在这里洗澡、乘凉。村里的孩子们更是把这里当成他们嬉戏游玩的乐园。但……好溪演绎着生活的欢乐,同时也见证了生命的消失。

某一村,一个无知的小孩,由于一时的贪玩,到河边去玩水。先来到河边,看见水中一物体好看,一时好奇,向水深中走去,由于光的折射,看似深却似浅,一时间,失去了宝贵的生命。真可谓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还有长纱市花花中学4名初二学生放学后,相约来到大桥下游泳。4人中,只有羊捡一人稍识水性。当时羊捡先下水试了试,没有发生意外状况。姚挺不太懂水性,下河后一不小心脚下一滑,当即被水冲走。羊捡赶紧上前去搭救,奈何河水汹涌,两人均被河水吞没。还在岸上的两个孩子立即呼救。民警迅速赶到,但由于河水湍急,两人早已不见踪影。据调查,两人年仅14岁。这样的流水,人们赋予它的只有“无情”两个字。

防溺水家长、老师日日讲、月月讲,可真正做到防溺水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首先,学会游泳是必然的,它能在关键时刻救你:而更重要的就是了解一些防溺水知识,“防患于未然”,虽说它是书面的,但它却能在最危急的时候给你最清楚的判断。

走过春夏秋冬,安全永驻心中。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安全天天讲,天天讲安全,我们人人都要做到讲安全。

推荐访问:观后感 溺水 安全教育 《生命安全教育之“防溺水”》专题课观后感(8篇) 《生命安全教育之 秋季安全教育第一课防溺水观后感

版权所有:耀景文档网 2012-2024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耀景文档网]所有资源完全免费共享

Powered by 耀景文档网 © All Rights Reserved.。备案号:鲁ICP备1201614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