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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9篇)

时间:2022-11-20 16:5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9篇)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  常识部分·管理常识  管理常识  1.管理的对象为人员、资金和物资。  2.管理具有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四大职能。  3.管理的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9篇),供大家参考。

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9篇)

篇一: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

  常识部分·管理常识

  管理常识

  1.管理的对象为人员、资金和物资。

  2.管理具有计划、组织、领导与控制四大职能。

  3.管理的原理主要有系统原理、整分合原理、弹性原理、反馈原理、能级原理和动力原理。

  4.古典管理学说的两大流派:美国的泰罗的“科学管理”和法国的法约尔的组织理论。

  5.行为管理学说是继古典管理学说之后发展起来的,大体可分为二个时期:前期的人际关系学说和后期的行为科学。

  6.管理科学学说兴起于行为科学方兴未艾的时期,其基本特征是:以系统的观点,运用数学、统计学的方法和计算机技术,为现代管理的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通过计划与控制,以解决各项生产、经营问题。

  7.组织行为学是研究一定组织中人的心理和行为规律性的科学。它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综合运用心理学、社会学、人类学、生理学、生物学、经济学和政治学等知识,研究一定组织中人的心理和行为的规律性,从而提高各级领导者和管理者对人的行为预测和引导能力,以便更有效地实现组织预定的目标。

  8.目标管理方法的特点:(1)以目标为中心;(2)重视“自我管理”和“自我控制”;(3)强调整体性、协调性管理。

  9.激励理论分为三类:(1)需要型激励理论;(2)过程型激励理论;(3)状态型激励理论。

  需要型激励理论是从动机——行为过程或激励过程的起点,即人的需要出发,试图解释是什么因素引起、维持并且指引某种行为去实现目标这类问题。该理论包括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奥德弗的ERG理论、赫兹伯格的“双因素”理论和麦克利兰的成就需要理论。

  过程型激励理论是从激励的起点——未满足的需要到需要的满足这样的过程来探讨、分析人的行为是如何产生、导向一定目标和维持下去或最后终止等问题。属于该激励理论的主要有弗鲁姆的期望理论、洛克的目标理论和斯金纳的强化理论。

  常识部分·管理常识

  状态型激励理论是从激励的终点——需要的满足与否或状态来探讨激励问题的。它包括公平理论和挫折理论。

  10.组织文化是指一个组织在长期发展过程中,把组织内全体成员结合在一起的行为方式、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它是管理精神世界中最核心、最本质的东西。

  组织文化的特点是:(1)有鲜明的民族特色;(2)组织文化作用是整体的效用;(3)具有历史的连续性;(4)具有个体性;(5)具有创新性。

  组织文化具有如下功能:(1)目标导向功能;(2)凝聚功能;(3)激励功能;(4)创新功能;(5)约束功能;(6)效率功能。

  11.行政组织结构指构成行政组织各要素的配合和排列组合方式。在行政组织结构中,最重要的是纵向、横向结构,它是行政组织系统中的基本框架。行政组织的纵向结构又称为直线式结构,是纵向分工形成的行政组织的层级制。行政组织的横向结构又称为职能式结构,是横向分工形成的行政组织的职能制,即同级行政机关和每级行政机关内部各组成部门之间的组合方式。

  12.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管理层次是行政组织纵向结构的等级层次,即行政机关中设置多少等级的工作部门。管理幅度是指一级行政机关或一名上级领导者直接领导和指挥的下级单位或工作人员的数目。

  13.行政组织的编制管理是按法律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行政组织的职能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等进行的管理。它包括职能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编制管理三方面。

  14.我国人事管理通常包括国家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和企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前者称为人事行政,后者称为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事行政与企业人事管理两者的宗旨不同,企业人事管理以营利为主要宗旨,人事行为遵循市场规律;人事行政则以服务国家和社会大众为根本宗旨,而不以营利为目的。

  15.国家公务员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职位分类;(2)录用;(3)考核;(4)奖励与纪律;(5)职务升降和职务任免;(6)培训;(7)交流;(8)回避;(9)工资保险福利;(10)辞职、辞退、退休;(11)申诉控告。其中:(1)在职位分类的基础上又确定公务员的级别,这是我国国家公务员制度的一大特色;(2)对公务员的考核,其考核内容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

  常识部分·管理常识

  成年度工作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德、能、勤、绩,且注重工作成绩。我国对公务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3)对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4)交流,包括行政机关的内部交流和国家行政机关的其他机关与其他机关或企事业单位间进行的外部交流,交流形式有调任、转任、轮换和挂职锻炼等;(5)回避的种类包括任职回避、公务回避、地区回避。

  16.民主集中制是我国根本的行政领导制度,它决定和影响着其他行政领导制度。

  17.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它是指重大事务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定夺,具体的日常行政事务由行政首长决定,行政首长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一种行政领导制度。

  18.行政文化是行政实践的精神成果,是社会文明与政治文明的构成部分。它内涵着特定时代的行政心理、行政道德和行政精神。

  19.财务行政即财政,是行政管理的物质基础。包括政府预决算管理、预算(政府)会计和审计等内容。其中政府预决算管理是全部财务行政的中心环节和最重要内容。政府预决算的内容包括:预算收支的种类、数量及收支性质和作用;各级政府处理财政收支问题时的关系;执行和实现收支计划的法定程序、具体措施和规章制度。

  20.我国政府决定,从1996年起中央和地方的预算编制方式实行统一的复式预算制度。复式预算是把国家同一预算年度内的全部预算收入和支出按性质进行划分,分别汇编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收支对照表,以特定的预算来源保证特定的预算支出,使收支之间具有相对稳定的对应关系的预算编制方式。

  21.预算会计的主要核算对象是财政性资金活动的过程及其结果。主要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事业单位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

  22.行政执行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1)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就是要贯彻公仆精神;(2)行政执行活动规范化;(3)遵守行政执行程序。

  23.电子政务是基于Internet的电子状态中,政府利用电子通信技术对行政事务的管理。我国电子政务的总体目标是到2005年完成“三网一库”的政务信息化的基本架构。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统一规划,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常识部分·管理常识

  24.行政公共关系指政府在施政过程中运用传播沟通的方法,促进政府与公众之间相互了解、理解、信任与合作的一种管理活动。行政公共关系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征:(1)主体的权威性;(2)对象的复杂性;(3)传播的优越性;(4)目标的独特性。

  25.市政规划包括商圈、住宅区的设立,交通、道路的改善,旧区改造,市政动迁等。

  26.市政管理是政府负责管理本区的市政、环卫、园林绿化、公路、供水和城市排水。

  27.公共政策主体是指参与、影响公共政策全过程,对公共政策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决定作用的组织或个人。

  28.公共政策主体应该包括政府主体、准公共政策主体和社会公众。

  29.公共政策主体能力是指政策主体能否成功地适应环境挑战及其程度,即在环境的挑战下,政策主体能否应付或适应这些挑战,以及取得成功的程度。

  30.公共政策主体能力的内容主要包括:(1)规制社会成员行为的能力;(2)引导公众观念、行为的能力;(3)调控各种利益关系的能力;(4)公平分配社会资源的能力;(5)公共政策体系内部的互动及整合能力。

  31.提升政策主体能力的必要性:(1)从实践来看,公共政策主体能力不足;(2)公共政策主体能力现状不能满足日益增加和多样化的公众需求;(3)入世新环境和经济全球化挑战公共政策主体能力;(4)知识经济要求公共政策主体能力的提升。

  32.提升政策主体能力的途径:(1)公共政策主体转变政策理念;(2)改善和优化政策的外部环境。

  33.行政监督的特点:(1)行政监督主体的广泛性;(2)行政监督对象的特定性;(3)行政监督的法制性。

  34.行政监督的原则主要有:确定性原则、公开性原则、民主性原则、有效性原则和经常性原则。

  35.行政监督主要任务和目的就是要检查各级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对国家法律和政府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具体作用有:预防作用、补救作用和改进作用。

  常识部分·管理常识

  36.一般行政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按照隶属关系和机关协作关系而产生的监督,它可以分为上下级之间的互相监督、主管监督和职能监督。

  37.根据《行政监察法》的有关规定,我国行政机关的监察权包括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和决定权。监察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1)依法行使监察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3)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4)依靠群众。

  38.审计监督属于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特种监督,它具有如下特点:(1)审计监督的专职性;(2)审计监督的独立性;(3)审计监督范围的广泛性。

  审计监督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具体说,审计监督具有防护作用、评价作用和促进作用。

  39.审计监督应遵循的原则主要有:(1)合法性原则;(2)独立性原则;(3)客观公正原则和建设性原则。

  40.审计监督方法,包括一般方法和技术方法。

  41.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表现在:(1)制裁的对象不同;(2)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3)制裁的原则不同。

  42.行政效率是行政管理学的核心问题,也是行政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行政效率是效果与消耗之比,其影响因素主要有:行政环境、行政组织、行政人员和科学技术。

  43.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1)增强现代效率观念;(2)完善行政管理体制;(3)建设高素质的行政管理人员队伍;(4)努力实现行政决策的科学化;(5)健全行政法制;(6)实现行政管理手段的现代化;(7)改善行政环境。

  44.当代西方国家以新公共管理为方向的政府改革基本上可以被定义为追求“三E”(即Economy,Efficiency,Effectiveness,即经济、效率、效能)目标的管理改革运动。与传统公共行政追求效率原则不同,新公共管理实现由效率优位向绩效优位转移,实际上扩展了效率的内涵。

  45.行政效率的要素包括效益要素、经济要素和时间要素。

  常识部分·管理常识

  46.领导就是指引和影响个体、群体或组织来实现所期望目标的各种活动过程。领导不同于领导者,领导者是指担任某项职务、扮演某种领导角色,并实现领导过程的个人或集团。领导不同于管理,领导偏重于决策与用人,而管理侧重于执行决策,组织力量完成组织目标。领导作为动态过程具有以下特点:(1)领导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2)领导是一种“投入”与“产出”;(3)领导是领导者、被领导者及环境的函数。

  47.行政领导者个人素质结构包括政治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四个方面。

  48.领导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1)信息准、全原则;(2)可行性原则;(3)系统分析原则;(4)对比择优原则;(5)时效原则;(6)团体决策原则。

  49.行政决策依据决策目标性质的不同,可分为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程序化决策是对重复出现的,有一定常规可循的问题的决策。非程序化决策是对偶然发生或首次出现的、没有现存规范和原则可循的问题的决策。领导者应将主要精力集中在非程序化决策上。

  考点直击

  1.公共管理基本知识。2.企业管理基本知识。

  3.行政管理基本知识。4.注意热点事件所反映的知识及本学科的其他基本知识。

  实战演习

  1.在行政决策组织体系中被称为“神经系统”的是()。

  A.信息系统

  B.中枢系统

  C.控制系统

  D.研究咨询系统

  2.国家教委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之间属于()。

  A.平行关系

  B.不相隶属的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隶属关系

  3.我国公务员制度同西方文官制度强调的官方“政治中立”具有本质区别的是()。

  A.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B.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C.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D.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常识部分·管理常识

  4.在归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中,国家技术监督局归哪个部(委)管理?()

  A.国家计划委员会

  B.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C.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

  D.国家教育委员会

  5.

  H省审计厅内设各处,上与国家审计署各司,下与各市县审计局各股相对应,其上下对应的部门业务性质相同,其管理幅度随级别升高而扩大,这种体制是按()类型而设定的。

  A.职能制

  B.层级制

  C.分级制

  D.分权制

  6.我国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行政首长进行决策最重要的关键环节是()。

  A.同工作首长负责制以及工作责任制相结合

  B.领导本级政府的工作

  C.召集和主持本级政府的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D.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

  7.某市人民政府就开展国有资产核定工作向所属下级机关行文,阐述该项工作的必要性,并交代具体的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同时针对有关的步骤方法、政策界限、注意事项、报告方式与期限等提出具体要求。这时可选用的文种包括()。

  A.命令

  B.指示

  C.通告

  D.条例

  8.程序化决策主要是对日常的、重复出现的、具有规则性的问题作出决策,在一个组织部门中()。

  A.管理部门的层次越低,越少负责程序化决策问题

  B.管理部门的层次越高,越少负责程序化决策问题

  C.战略性的决策一般都属于程序化决策

  D.非程序化决策都是无关紧要的9.政府通过制定和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进行间接的宏观的调控是政府的()职能。

  A.社会

  B.文化

  C.经济

  D.政治

  10.“首长制”的特点是()。

  常识部分·管理常识

  A.职权集中,责任明确,行动迅速,减少权力冲突和摩擦

  B.能集思广益,合乎民主精神,彼此监督,利于克服滥用权力

  C.能够兼容各种领导体制的长处

  D.能够消除集权制和分权制的短处

  11.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是()。

  A.提高政府的整体管理水平

  B.推进“市场模式”的行政改革

  C.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管理体系

  D.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

  12.“一头狮子率领的一群绵羊可以打败一头绵羊率领的一群狮子””,这句话的哲理在于说明()。

  A.领导群体的士气至关重要

  B.领导班子结构合理化至关重要

  C.领导班子中一把手的选用至关重要

  D.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合作至关重要

  13.行政监督的对象是()。

  A.国家公务员的公务行为

  B.国家公务员的日常行为

  C.国家公务员的一切行为

  D.国家公务员的民事诉讼行为

  14.政府机构之间最重要的关系是()。

  A.协调关系

  B.业务关系

  C.协作关系

  D.领导关系

  15.可以自由选择沟通渠道,具有感情交流特点的沟通是()。

  A.下行沟通

  B.上行沟通

  C.平行沟通

  D.非正式沟通

  16.向同一系统的同级机关或非同一系统的任何机关发送的文件是()。

  A.上行公文

  B.下行公文

  C.平行公文

  D.领导指导性公文

  常识部分·管理常识

  17.当作者与主要受文者存在不相隶属关系时,只能选取()。

  A.上行文

  B.平行文

  C.下行文

  D.公布性文件

  18.公文区别于其他信息记录的特点是()。

  A.传播知识

  B.具备查考知识

  C.书面文字材料

  D.具备法定的权威性

  19.公文的作者是指()。

  A.撰拟文章机关工作人员

  B.制发文件的机关

  C.审核签发文件的机关工作人员

  D.参与文件形成过程的全体机关工作人员

  20.文件的连续性指()。

  A.对同一行为加以约束和规范的文件之间有必要的继承关系

  B.文件结构与语言必须周严有效

  C.文件内容、形式同其他文件、同作者权利的高度统一和一致关系

  D.指整个文件的所有部分所具有高度的一体性关联

  21.当问题重大,确急需直接向上级和更高层次的上级机关同时了解公文内容时可采用(A.超级行文

  B.直接行文

  C.多级行文

  D.逐级行文

  22.向下级机关的重要行文,应抄送()。

  A.所有上级机关

  B.直接上级机关

  C.上两级机关D.所有上级领导机关

  23.来函收悉。关于征地的有关()请速与**市人民政府联系解决。

  A.事情

  B.事务

  C.事实

  D.事宜

  24.领导者把决策权力交给下级,对下级的工作不闻不问,这种领导方式称作()。

  A.民主型领导方式

  B.参与型领导方式

  C.放任型领导方式

  D.自决型领导方式

  25.为了维护政令一致,凡下行公文()。

  9)。

  常识部分·管理常识

  A.都要请示上级

  B.都要和有关机关协商

  C.内容涉及其他机关的职权范围时,行文前应与其协商一致

  D.都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

  26.清退保密文件时,要()。

  A.摘录文件内容B.复制原文

  C.按原文标注密级处理

  D.按平件清退

  27.公务员在任职方式中,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签订协约的任命方式是()。

  A.委任制

  B.选举制

  C.聘任制

  D.考任制

  28.决定必须由()。

  A.党政机关联合发文

  B.会议讨论之后才能发文

  C.政府部门制发

  D.党、政府领导机关制发

  29.批复不具有下列哪个特点?()

  A.法定的权威性和执行性

  B.指导性

  C.被动性

  D.针对性

  30.应立卷归档的公文是()。

  A.具有查考价值的已处理完毕的公文

  B.明令撤消的公文

  C.秘密公文

  D.未经本人审阅的领导人讲话稿

  31.我国人事制度历来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是()。

  A.公平竞争原则

  B.依法管理原则

  C.党管干部原则

  D.分类管理原则

  32.行政领导者决策能力的强弱与决策艺术高低主要体现在()上。

  A.宏观决策

  B.风险型决策

  C.非程序性决策

  D.理想决策

  33.在政府部门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为有效完成组织目标,对下属人员所采取的各种影响和激励的过程,是()职能。

  A.计划

  B.控制

  C.领导

  D.组织

  常识部分·管理常识

  34.行政领导把主要精力集中于一些重要的例外事情,即超常好或特别坏的情形,是行政控制中的()。

  A.例外原则

  B.事前控制原则

  C.适应行政

  D.符合计划要求原则

  35.我国现行的中央和地方的预算编制方式为()。

  A.单一预算

  B.复式预算

  C.零基预算

  D.绩效预算

  36.国家公务员回避制度的种类不包括()。

  A.任职回避

  B.工作性质回避

  C.公务回避

  D.地区回避

  37.国家公务员录用的首要原则是()原则。

  A.平等

  B.公开

  C.竞争

  D.择优

  38.根据被管理者的成就需要、权利需要和合群需要对其进行管理,其出发点是将被管理者视为()。

  A.经济人

  B.社会人

  C.决策人

  D.文化人

  39.围绕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在政府管理运行中所处的阶段为()。

  A.计划职能

  B.组织职能

  C.领导职能

  D.控制职能

  40.下列几种形式中,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惩处种类的()。

  A.降级

  B.降职

  C.撤职

  D.开除

  41.国家公务员向有关单位提出申诉的必要理由是()。

  A.对公务员个人的处理不公正

  B.公务员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

  C.公务员认为自身受到的处理或待遇不合理

  D.须有涉及公务员个人的处理决定

  11

篇二: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

  首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关系的学理探讨

  吴怀龙

  【期刊名称】《攀登(汉文版)》

  【年(卷),期】2005(024)003【摘

  要】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首长负责制是针对原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中出现的弊端而提出的一种以部门首长为核心的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制度.本文从两种领导制度存有的弊端方面分析7首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认为把首长负责制理解为国家机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对民主集中制根本领导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对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改革和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总页数】3页(P46-48)

  【作

  者】吴怀龙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北京,100875【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D262.11【相关文献】

  1.首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关系的学理探讨[J],吴怀友;陈碧

  2.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关系[J],孟灵源;3.论首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的关系[J],刘顺亭;郭秋华

  4.首长负责制与民主集中制关系论析[J],吴怀友;刘明华

  5.正确处理党内民主集中制与首长负责制关系的思考[J],牛安生;刘建华

篇三: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

  浅析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

  浅析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吴仲强

  在日常工作中,时有“我们这里是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说了算”的说法。对此,有必要搞清楚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以便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

  一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那里的党组织就有战斗力,领导在群众中就有威信,反之,如果民主集中制遭到践踏,专断之风盛行,那里的党组织就形不成整体合力,那里的工作就没有起色。叶剑英同志在党的十二大讲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时说:“今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要这样做,以保证党的正常生活和正确领导,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并指出:“希望大家把这个治党治国的根本原

  则坚持下去,一代一代传下去。”我们正在从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党的坚强领导,而要实现党的坚强领导,就必须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则是制定和执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保证。因为,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才能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才能集中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正确地执行这些路线、方针、政策。可见,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不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二

  为了弄清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有必要搞清楚这两个概念。现行党章总纲部份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民主集中

  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一致”。这就是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结合和统一制度。

  所谓行政首长负责就是行政首长个人对其所在的国家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负有处理的全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主集中制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总的说来,民主集中制普遍适用于包括国家机制在内的各级各类组织,正如我国宪法所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制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机构的具体体现:一是在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之间,人民属于主导地位。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人民普选的基础上产生的,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有权随时撤换不称职的人民代表,保证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符合人民的利益。二是在各级国家机关之间,权力机关处于主导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法律及一切决议,其他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执行,任何个人和

  其他国家机关都无权干涉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三是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划分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在上级和下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上,下级必须贯彻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指示,并接受上级的领导、监督。既防止中央统得过死,忽视地方和下级的要求和利益,又防止和反对分散主义,各行其事。四是在国家机关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根本各个国家机关的特点分别实行集体领导制和个人负责制。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领导制度中的具体体现。五是在国家机构的一切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的原则。现行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从以上民主集中制在国家机构的具体体现可以看出,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是适用的。但是,根据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乡(镇)以上人

  民政府直至国务院都实行行政首长制,对此有必要弄清两者的关系。两者是有区别的,其主要是:一把手承担的责任大小有所不同,民主集中制的委员会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一把手同委员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一把手的意见被否决后,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但决不因此抹煞一把手在委员会中的重要作用。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的决定,如出了问题,一般不过多地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单位,尽管一把手在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前也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但不必进行表决,由一把手作出决定,并对此全权负责。同时两者适用的范围也不尽相同,民主集中制普遍适用于各级各类组织,主要适合于议事和决策机构,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上适用于指挥和执行机构及生产经营单位,而不能普遍适用于各级各类组织。

  民主集中制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共同点主要是:者不允许个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都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作为民主集中制的委

  员会制,实行集体决策,是为了防止个人专断,避免决策失误,以致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是为了防止因借口集体领导议而不决而影响工作效率,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都不允许个人专断,尽管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是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但国家行政机关也建立有相应的会议制度,如局长办公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以便集思广益,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首长个人作出决定。可见,行政首长负责制也体现了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制的有机结合。

  三

  既然民主集中制原则普遍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组织,为什么要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呢?这是因为,行政机关担负着繁重的行政工作任务。行政工作以执行法律、实放具体措施,处理实际问题,应付突发事件为主,客观上要求行政机关的工作,必须迅速果断,职责分明,富有效率,决不能议而不决,无人负责。国家行政机关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提高行政效率所必须的。

  如前所述,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普遍适用于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在内的各级各类组织,那么,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单位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呢?第一,要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作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民主就是人民群众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发扬民主就是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让他们畅所欲言。对其中正确意见要加以采纳,对不正确的意见要加以引导,对一时还难以达到要求的,要向职工作解释。总之,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

  第二,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自学接受群众监督。作为行政首长,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遇事同群众商量,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防止个人专断,要建

  立相应的会议制度,让群众参与决策,才能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三,行政首长负责制必须同依法行政的原则相结合。行政法是调整和规范行政权的法律。它要求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遵守法律对行政权的有关规定,违法者,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行政首长贯彻民主集中制,就要坚持依法行政,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允许滥用职权,侵犯他人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原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行政首长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服从、执行党的集体决定。民主集中制是我们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作为党员行政首长,首先要考虑自己是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在以行政首长身份出现时,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精神,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办事。非党行政首长更要注意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综上所述,民主集中制是治党治国的基本原

  则,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本身的需要,是增强党的战斗力的需要,是党的事业的需要。它适用于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在内的各级各类组织。因此,坚持民主集中制,要做到认真抓、经常抓、严格抓,务必把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

篇四: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

  民主集中制与三权分立制度的比较

  侦查大队10毒侦

  郑文

  侦查系第四学生党支部

  我通过对历史与政治课程的学习,以及参考各方面的资料,得出民主集中制与三权分立制度间的区别,以及对两种制度不同看法。

  民主集中制和三权分立是世界上两种重要的政权组织原则,不断推动世界向前发展。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采用的是民主集中制。就历史的长河而言,三权分立制作为资产阶级政权的组织形式是为资产阶级革命和专政立了功的。它曾动员和组织了资产阶级和工捉大众向封建专制开火,也推动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但是它也有自身不可避免的弊端,这是由于资本主义的本质决定的。随着民主集中制的产生和发展,民主集中制的优势日益显现,是与中国的国情相适应的组织原则,在中国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民主集中制的作用将会越来越明显,不断促进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三权分立亦称三权分治,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的建制原则。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三权分立具体到做法上,即为行政、司法、立法三大权力分属三个地位相等的不同政府机构,由三者互相制衡,是当前世界上资本主义民主国家广泛采用的一种民主政治思想。

  三权分立是一个政治学说,其主张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要分明,以免滥用权力。三权分立原则的起源可追溯至亚里士多德时代。17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洛克《政府论》的发表,表明现代意义上的分权理论初步形成。洛克在《政府论》中,对权力分立理

  论有详尽的描述。他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对外权,这三种权力应该分别有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立法权属于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对外权涉及到和平与战争、外交与结盟,也为国王行使。

  继洛克之后,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更进一步发展了分权理论,提出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

  分权的目的在于避免独裁者的产生,但是这个制度在实践中和理论上逐渐受到巨大冲击。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生活导致利益多元化,也就导致资产阶级内部存在着大量的政治派别和利益集团。在确立和发展资本主义制度的过程中,资产阶级正是通过分权制约的方式来协调内部不同利益的冲突,防止某个集团或阶层的专制。可见,三权分立只能是资产阶级内部利益的一种瓜分和调整。它所制衡的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而不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受剥削的广大无产者同有产者的根本对立的利益关系。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严重弊病在于,它使相当一部分权力在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致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

  中国不搞三权分立,但可以吸收其合理的因素。民主集中制是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组织形式。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它规定了领导和群众、上级和下级、部分和整体、组织和个人的正确关系,是胜利推进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毛泽东在1938年10月党的六届六

  中全会上第一次把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内容归纳为“四个服从”,并作为党的纪律载人党的决定。他在报告中指出:“鉴于张国焘严重地破坏纪律的行为,必须重申党的纪律:(1)个人服从组织;(2)少数服从多数;(3)下级服从上级;(4)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

  在中国,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组织原则。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在《党章》提出了六条基本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上级组织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

  中国自古有言“得民心者得天下”!党的民主集中制是维系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制度,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之一,党内民主更是党的生命所在。民主集中制执行的好,就能增强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就能形成合力。同心山成玉,协力土成金。然而,并非只要民主就足够。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和前提,集中才是民主的指导和归宿,民主与集中是辨证的统一。在尊重个人意

  见的同时,我们还是需要建立起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这样一种集中制度。在这方面,苏联仍然是我们的前车之鉴。民主集中制是关系党生死存亡的关键。如果只是一味的集中而没有民主,那必将导致官僚主义甚至集权统治;如果完全走向民主而丧失集中,那就要彻底地丧失党的领导权。所以,只有将二者很好地融合起来,才能够使党内党外气氛和谐融洽,增强党的团结统一。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民主集中制才是最适合中国国情的组织原则。当然,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应该借鉴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有益成果,重视对西方分权制约思想的研究,更要从中国国情出发,才能让中国屹立于世界之林!

  正因如此,我国才会选择民主集中制原则。

  参考资料:

  1.新时期更应加强民主集中制

  http://www.people.com.cn/GB/paper83/7328/705883.html

  2.什么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

  http://cpc.people.com.cn/GB/64156/64157/4418487.html3.民主集中制:要素解析

  http://theory.people.com.cn/GB/15429804.html

篇五: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

  第四章

  行

  政领

  导

  第一节

  行政领导概述

  一、领导的含义、特点及其与管理的关系

  (一)领导的概念

  领导是指领导者在一定的环境下,为实现既定目标,对被领导者进行指挥与统御的行为过程,即指领导活动。领导是一种多层次、多领域的立体现象,可以从不同的视角进行不同的分类。按领导的权力基础分类,有正式领导和非正式领导;按领导活动的层级分类,有高层领导、中层领导和基层领导;按领导活动领域分类,可以把领导分为政治领导、行政领导和业务领导等.另外,作为名词的领导是指领导者。

  (二)领导的特点

  1.领导是一个社会组织系统

  2.领导是一个动态的行为过程

  3.领导是高层次的管理

  4.权威性

  (三)“领导”与“管理”两个范畴之间的关系

  1.在广义或外延层次上二者具有相等性

  2.在狭义上两者具有本质的差异性

  3.二者广义和狭义的混合关系

  二、领导管理工作的专业化

  (一)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的含义

  领导管理工作的专业化,是领导管理工作科学化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迫切要求.

  (二)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的意义

  准确地认识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有着重要的实际意义和理论意义.

  1.在领导管理工作实际方面,准确地认识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的意义在于:

  (1)领导管理工作健康发展的需要。

  (2)纠正被扭曲的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标准,科学选才用人的需要。

  (3)有利于“岗上"的领导管理者专业素质的提高。

  2.在理论方面,准确地认识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有利于领导管理学科的建设和发展。从泰勒、法约尔创建科学管理伊始,领导管理科学迄今还不到一个世纪的历史,在我国兴起也不过20年左右。相对于传统学科来说,她还年轻,学科基础建设和全面繁荣的任务还很重,路子还长。而学科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在于社会领导管理实践。

  (三)领导管理工作专业化的实现途径

  三、行政领导的含义、特点及其地位、作用

  (一)行政领导的概念

  行政领导是指在行政组织中,经选举或任命而享有法定权威的领导者,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为实现一定的行政目标所进行的组织、管理、决策、指挥等的社会活动。(1、广义上:在一切组织和团体中运用合法权力对被领导者进行统御和指引以实现特定目标的管理活动;2、狭义上:国家行政机关中领导者依法行使国家权力,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进行的行政活动的总称;行政领导含义分析:1、行为主体:行政领导者,包括个体领导者和群体领导者;2、行为客体:行政领导者的部属和管理的部分对象;3、行为内容:决策、指挥、控制、协调、监督、检查等;)

  (二)行政领导的特点

  行政领导是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的领导活动,它具有一般领导的共同特点,又有自身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行政领导只是对“行政”的领导。

  2.从行政领导活动方式的特性上讲,行政领导的执行性,是它的明显特点。

  3.从行政领导活动的社会属性来看,其具有鲜明的政治性.

  (1、权威性:(1)体现国家意志,是国家组织活动中重要组成部分;(2)权力由权力机关认可,具有法律效力;(3)权力行使依法进行;2、综合性:(1)行政领导工作内容的综合性;(2)行政领导工作方法的综合性;(3)行政领导素质的综合性;3、动态性

  :领导内容、领导方式、领导体制的变化4、服务性

  :服务于民众)

  (三)行政领导在行政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行政领导是行政管理协调统一的保证。

  2.行政领导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3.行政领导是行政管理成败的关键。

  (四)行政领导权力的来源

  1、法定的权力:基于法定的职位或则组织中的行为规范或协定;

  2、奖励权:

  物质上、精神上;目前的、长远的;赞许、嘉奖、升迁、加薪等;

  3、强制权:惩罚权,训斥、记过、停职、开除等;

  4、专家权:专业知识、技能、学识、经验等;

  5、归属权:(参考权)

  基于领导者的人格、才能、品德、态度,使部属产生认同感;

  第二节行政领导者的职位、职权和责任

  一、行政领导者的职位

  (一)行政领导者职位的含义

  行政领导者的职位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国家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法律与行政规程,按规范化程序选择或任命行政领导者担任的职务和赋予其应履行的责任。

  职务和责任是构成行政领导者职位的两个不可缺少的要素。只有担任了某一职务,才负有与其相应行政部门的工作指挥与统御权;而担任某一行政领导职位的人,就负有对该组织的领导责任。

  (二)行政领导者职位的特点

  (1)职位是以“事”为中心确定下来的。

  (2)职位的设置有数量的规定性。

  (3)职位本身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二、行政领导者的职权

  (一)行政领导者职权的含义

  法定的与职位相当的行政权力,就是行政领导者的职权。行政领导者的职权,是其行使指挥与统御过程的支配性影响的实质条件.同时,职权不仅意味着行政领导者具有从事一定行为的可能性,而且意味着必须从事这一行为,否则就构成失职。

  (二)行政领导者的职权与职位的关系

  一方面,职权是与职位联系在一起的,职权是由职位衍生出来的,职位的性质决定职权的性质;职权与职位有对称关系,职权的大小与职能的高低、责任的轻重相适应;职权是法律认可与确认的权力。

  另一方面,行政职权是有限度的权力,它由国家权力机关因社会公共管理分工的不同而进行功能性划分,并由国家依据划分做出授予,被授予者需对权力有明确的认识,从而掌好权、用好权。行政领导的权限范围包括人事权、物权(即对物质资源的配置与使用权)、财权、组织权。

  三、行政领导者的责任

  (一)行政领导者责任的含义

  行政领导者的责任是指行政领导者违反其法定的义务所引起的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

  (二)行政领导者责任的内容

  行政领导者的责任有多方面的内容,主要由政治、工作、法律三个层面构成。

  四、行政领导权威

  (一)行政领导权威的含义

  行政领导的权威是指建立在法定规范或领导者自身人格魅力基础之上的对领导对象的影响力。它是领导权力与自身风格的综合反映,对领导活动的效果具有重要作用或影响。

  (二)行政领导权威的意义

  坚强有力的行政领导权威,是我们多元利益整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了中华民族全体人民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实现四化建设的重要保证。在管理决策高度科学化、现代化的现实社会实践中,肩负广泛社会管理职能的各级行政领导,不仅需要科学的、现代化的决策和管理水平,而且需要具有坚强有力的权威性。

  第三节

  行政领导制度

  行政领导制度从整体上说可以划分为三个层次:一是从根本性上制约行政活动的制度安排;二是足以保障领导者个人可以与组织协调行动的制度,以使领导者个人的能量与组织的能量最大限度地发挥;三是足以保证日常行政领导活动顺畅开展的制度性措施,使行政活动富有成效,不致无的放矢。根据这三个不同的层次,我们重点研究几种主要的行政领导制度。

  一、民主集中制

  (一)民主集中制的含义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制和集中制有机结合的一种制度.

  (二)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内容

  民主集中制是我国根本的行政领导制度。我国宪法把民主集中制作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组织原则和国家的根本领导制度确立下来.

  二、集体领导、个人分工负责与行政首长负责制

  (一)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的含义

  1.集体领导是集体决策、共同负责的制度,即对重大问题,由领导集团全体成员讨论,做出决策和决定,一经决定,必须共同遵守。

  2.个人分工负责制就是行政领导集团内各成员为执行集体领导的意志而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的关系

  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是辩证的统一,是不可偏废或分割的。集体领导是个人分工负责的前提,个人分工负责是集体领导的基础。集体领导的决策是个人分工负责的方向、目标,个人分工负责是集体领导意志实现的途径。离开集体领导的个人分工负责就是无政府主义和自由主义;离开个人分工负责的集体领导,只能是“清谈馆”。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就要反对个人说了算和不敢负责的官僚主义倾向。

  (三)行政首长负责制

  行政首长负责制是相对于委员会制而言的,是民主集中制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制相结合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它是指重大事务在集体讨论的基础上由行政首长定夺,具体的日常行政事务由行政首长决定,行政首长独立承担行政责任的一种行政领导制度。

  三、日常的具体行政领导制度

  (一)处理行政领导者与行政活动参与者关系的制度

  (二)上下级行政领导者之间联系的制度

  (三)协调行政领导班子内部关系的制度

  第四节行政领导的方法、方式与艺术

  一、行政领导方法的含义

  行政领导方法是指行政领导者在行政活动过程中,为实现行政领导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手段、办法和程序的总和。行政领导方法可以分为两类:领导制度所要求的具有广泛制约力与影响力的根本方法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具体可变的方法,这

  种方法随着时间和条件的变化而改变,又称为行政领导方式和艺术。

  二、根本的行政领导方法

  (一)实事求是的方法

  (二)群众路线的方法

  (三)矛盾分析的方法.

  三、行政领导方式

  (一)行政领导方式的含义

  行政领导方式是领导方法的一种表现,是在领导过程中领导者、被领导者及其作用对象相结合的形式。如陈云同志所说,领导方式的中心问题是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

  (二)几种主要的领导方式

  从行政领导的工作侧重点的角度进行划分,行政领导方式可划分为以事为中心式、以人为中心式、人事并重式;从行政领导者作用于行政人员的方式角度进行划分,行政领导方式可划分为强制式、说服式、激励式、示范式.

  四、行政领导艺术

  (一)行政领导艺术的含义与分类

  行政领导艺术是行政领导者领导方法的个性化、艺术化,是行政领导者在工作中结合普遍经验和个人体会而形成的,它属于行政领导方法中创造性、随机性、权变性较强的部分.行政领导艺术对行政绩效的影响是通过它本身所具有的超规范和非模式化途径达到的,是通过行政领导对偶发性的特殊情况的艺术化处理而获得的,是将个人经验与科学规则有机结合为领导方法而达成的。行政领导艺术的类型,从范围影响上进行区分,可划分为总体性、局部性、专业性的领导艺术;从领导事务的类别上进行区分,可划分为授权艺术、用人艺术、运时艺术、处事艺术。

  (二)行政范围影响意义上的行政领导艺术

  1.把握好总体性领导艺术。

  2.专业性的领导艺术.

  (三)行政领导事务类型上的领导艺术

  1.授权艺术。

  2.用人艺术。

  3.处事艺术。

  4.运时艺术.

  第五节行政领导者的素质及其结构优化

  一、行政领导者的素质

  (一)行政领导者素质的含义

  所谓领导者素质有双重含义:首先是指构成领导者的各种内在要素,即使领

  导者之所以成为领导者的生理、心理、文化、思想、政治、道德等因素,以及由这些因素综合而形成的本质性能力,亦即领导能力;还指这些要素、能力的现实状态,即发展程度或实际水平。也就是说,领导者素质同时又是一个发展的动态概念,用以描述和揭示现实领导者的实际状态、水平和差距。领导者素质与先天遗传的生理、心理特点有关,受它们的影响与制约,但主要是后天社会实践中自身努力的结果。

  (二)行政领导者素质的重要性

  公共行政领域运作和发展的活力,归根结底取决于其工作人员,特别是公共行政部门领导者的素质。要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公共行政管理体系,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化国家行政管理干部队伍,素质建设是其中的重要问题,领导者素质尤其是重中之重.一位领导者,特别是优秀的领导者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如何据此去识别、选拔和培训领导者,包括领导者本人怎样据此有意识地发展自己,是素质理论的核心内容.

  (三)行政领导者素质的特点

  领导者素质具有时代性、层次性的突出特点。

  二、行政领导者个人素质结构

  (一)政治素质。

  (二)知识素质

  (三)能力素质

  (四)心理素质

  三、行政领导班子素质结构及其优化

  (一)合理的静态结构

  行政领导班子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从静态意义上说,其素质结构包括四个方面:年龄结构;知识结构;智能结构;气质结构.

  (二)合理的动态结构

  领导班子的动态结构,是指在动态领导过程中,行政领导班子所形成的合力,包括合力关系和合力状态。

  行政领导(AdministrationCommand):“职务”与“行为"两层含义

  行政指导(AdministrationDirection):

  提出行政规范或意向,无绝对的权威和完全的约束力,原则性约束

  行政引导(AdministrationInstruction):

  通过改变国家政策对社会行为主体施加影响,改变其价值取向,朝着有利于国家目标实现的方向改变;

  “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改造”

  —-——行政领导职务及其非领导职务序列

  1.行政领导职务序列:

  (1)中央国家行政机关:8个等级,最低为副处。

  (2)地方:8个等级,最低为副科.

  (3)对应的级别有13个: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

  员:

  二至三级

  省部级正职:三至四

  省部级副职:四至五

  厅司级正职:五至七

  厅司级副职:六至八

  县处级正职:七至十

  县处级副职:八至十一

  乡科级正职:九至十二

  乡科级副职:九至十三

  2。非领导职务序列:

  共8个:

  巡视员

  助理巡视员

  调研员

  助理调研员

  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

  科员

  办事员

  —----——-—-------—-—--——--—--———-——--——--——--—-

  37)——-—行政领导者的产生方式

  共有四种:

  a.选任制

  b。委任制

  c.考任制

  d.聘任制

  注:

  (1)省人大常委会有权任命副省长,无权任命省长.

  (2)聘任制主要用于专业技术职务和基层行政职务,不适用于高层行政领导者

  —--———---—-—--—-———---—-—--——---—--—--—---——--

  38)--——行政领导的职务升降

  1。行政领导职务升降的人员范围:

  有两类:

  a。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升降由同级人大和常委会决定。

  (其实是领导组成人员)

  b。非政府组成人员,其升降由行政系统自身决定。

  2。行政领导职务晋升的资格条件:

  a,文化程度:

  晋升科级正副职:

  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晋升副处—正司:

  大专以上学历

  晋升副部级:

  本科以上学历

  b.下一级任职年限:

  晋升科、处正职:

  应分别任下一级职务

  两年以上

  晋升科、处、司、部副职:三年以上

  注: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晋升与此相同

  ——-—----——-——---——-—----—-———————————--——---—-

  39)--——行政领导职务任免

  1。任免的主体:

  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2.权限:

  a.各级人大有权任命或决定各级政府组成人员、除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外的领导职务(如市政府的副局长)

  b.政府:任免其他公务员职务(包括非领导职务)

  3.行政领导兼职的规定:

  原则上实行一人一职。确因需要,只可兼任一职。但也有两个例外:a。常设机关领导职务担任非常设机关领导职务

  b.名义上兼职而实际上还是本职范围内的职责

篇六: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

  民主集中制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民主集中制是苏联布尔什维克派提出并实行的一种国家机构实行的制度,意思是国家机构不采纳权力互相制约原则。由书记主持工作,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部署、决定、规定和要求,并把它贯彻落实到部门系统的工作中。

  目录简介

  基本含义

  我国民主集中制

  由来基本内容表现反思简介

  基本含义

  我国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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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本段简介基本含义

  集权制。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它规定了领导和群众、上级和下级、部分和整体、组织和个人的正确关系,是胜利推进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

  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它的基本含义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结果。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民主集中制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与目标,就是要在党内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我国民主集中制

  对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构来说,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生活的内在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防止和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

  编辑本段由来

  一般认为K.马克思、F.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已经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思想。1847年,在正义者同盟改组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主要由恩格斯和W.沃尔弗起草的新章程。章程规定同盟由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

  和代表大会构成;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执行权属于中央委员会;各级委员会都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这些规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1864年,马克思为第一国际起草的《协会临时章程》,也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但是,他们都没有用过“民主集中制”的提法。第一个明确地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是В.И.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立之初,由于组织松散软弱和处于秘密状态的特殊条件,列宁强调党要实行严格的集中制。1905年俄国革命爆发后,党的斗争环境发生变化,列宁适时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同年

  9月,他在《德国社会民主工党耶拿代表大会》一文中说:“实行彻底的集中制和坚决扩大党组织内的民主。”1906年

  3月20日,他又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一文中说:“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同年党的“四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载明:“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十月革命后,民主集中制推广成为各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组织原则。

  编辑本段基本内容

  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二者密切相关,缺一不可。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达到正确的集中;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只有实行高度集中,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民主集中制是要使民主和集中二者辩证地统一。在政治上,围绕着共同的目标,使各方面的意见得以充分发表,然后对其中科学的符合实际要求的东西,通过集中形成统一的意志,作为共同的行动准则。在这过程中,要求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个人服从集体、全党服从中央。在利益关系上说,民主集中制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它要求统筹兼顾,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统一。在维护个人合理利益的基础上,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如果把民主与集中割裂开来,只讲集中,不讲民主,就必然出现个人独断专行,官僚主义滋长;反之,如果只讲民主,不讲集中,又会出现极端民主化以及无政府状态。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在中国,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组织原则。1982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①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③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④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⑤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⑥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编辑本段表现

  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中,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以及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民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对违反人民意志

  和利益的不称职的代表,人民有权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2、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办,而是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去贯彻执行。国家的行政机关,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政府;国家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4、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表现就是极少数人对大多数人的绝对服从。

  编辑本段反思

  民主集中制其实就是把本应由大多数人都享有的民主权利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来实行,虽然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工作的稳定性,但是由其产生的少数人专制不可避免,与古代中央集权制类似

篇七: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

  浅析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

  浅析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吴仲强

  在日常工作中,时有“我们这里是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说了算”的说法。对此,有必要搞清楚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以便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

  一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那里的党组织就有战斗力,领导在群众中就有威信,反之,如果民主集中制遭到践踏,专断之风盛行,那里的党组织就形不成整体合力,那里的工作就没有起色。叶剑英同志在党的十二大讲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时说:“今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要这样做,以保证党的正常生活和正确领导,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并指出:“希望大家把这个治党治国的根本原

  则坚持下去,一代一代传下去。”我们正在从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党的坚强领导,而要实现党的坚强领导,就必须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则是制定和执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保证。因为,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才能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才能集中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正确地执行这些路线、方针、政策。可见,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不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二

  为了弄清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有必要搞清楚这两个概念。现行党章总纲部份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民主集中

  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一致”。这就是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结合和统一制度。

  所谓行政首长负责就是行政首长个人对其所在的国家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负有处理的全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主集中制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总的说来,民主集中制普遍适用于包括国家机制在内的各级各类组织,正如我国宪法所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制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机构的具体体现:一是在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之间,人民属于主导地位。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人民普选的基础上产生的,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有权随时撤换不称职的人民代表,保证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符合人民的利益。二是在各级国家机关之间,权力机关处于主导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法律及一切决议,其他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执行,任何个人和

  其他国家机关都无权干涉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三是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划分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在上级和下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上,下级必须贯彻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指示,并接受上级的领导、监督。既防止中央统得过死,忽视地方和下级的要求和利益,又防止和反对分散主义,各行其事。四是在国家机关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根本各个国家机关的特点分别实行集体领导制和个人负责制。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领导制度中的具体体现。五是在国家机构的一切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的原则。现行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从以上民主集中制在国家机构的具体体现可以看出,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是适用的。但是,根据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乡(镇)以上人

  民政府直至国务院都实行行政首长制,对此有必要弄清两者的关系。两者是有区别的,其主要是:一把手承担的责任大小有所不同,民主集中制的委员会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一把手同委员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一把手的意见被否决后,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但决不因此抹煞一把手在委员会中的重要作用。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的决定,如出了问题,一般不过多地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单位,尽管一把手在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前也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但不必进行表决,由一把手作出决定,并对此全权负责。同时两者适用的范围也不尽相同,民主集中制普遍适用于各级各类组织,主要适合于议事和决策机构,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上适用于指挥和执行机构及生产经营单位,而不能普遍适用于各级各类组织。

  民主集中制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共同点主要是:者不允许个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都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作为民主集中制的委

  员会制,实行集体决策,是为了防止个人专断,避免决策失误,以致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是为了防止因借口集体领导议而不决而影响工作效率,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都不允许个人专断,尽管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是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但国家行政机关也建立有相应的会议制度,如局长办公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以便集思广益,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首长个人作出决定。可见,行政首长负责制也体现了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制的有机结合。

  三

  既然民主集中制原则普遍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组织,为什么要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呢?这是因为,行政机关担负着繁重的行政工作任务。行政工作以执行法律、实放具体措施,处理实际问题,应付突发事件为主,客观上要求行政机关的工作,必须迅速果断,职责分明,富有效率,决不能议而不决,无人负责。国家行政机关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提高行政效率所必须的。

  如前所述,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普遍适用于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在内的各级各类组织,那么,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单位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呢?第一,要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作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民主就是人民群众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发扬民主就是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让他们畅所欲言。对其中正确意见要加以采纳,对不正确的意见要加以引导,对一时还难以达到要求的,要向职工作解释。总之,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

  第二,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自学接受群众监督。作为行政首长,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遇事同群众商量,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防止个人专断,要建

  立相应的会议制度,让群众参与决策,才能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三,行政首长负责制必须同依法行政的原则相结合。行政法是调整和规范行政权的法律。它要求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遵守法律对行政权的有关规定,违法者,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行政首长贯彻民主集中制,就要坚持依法行政,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允许滥用职权,侵犯他人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原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行政首长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服从、执行党的集体决定。民主集中制是我们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作为党员行政首长,首先要考虑自己是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在以行政首长身份出现时,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精神,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办事。非党行政首长更要注意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综上所述,民主集中制是治党治国的基本原

  则,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本身的需要,是增强党的战斗力的需要,是党的事业的需要。它适用于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在内的各级各类组织。因此,坚持民主集中制,要做到认真抓、经常抓、严格抓,务必把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

篇八: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

  民主集中制的解析

  民主集中制

  求助编辑百科名片

  民主集中制是苏联布尔什维克派提出并实行的一种国家机构实行的制度,意思是国家机构不采纳权力互相制约原则。由书记主持工作,各委员集体研究制定部署、决定、规定和要求,并把它贯彻落实到部门系统的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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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含义

  我国民主集中制

  由来基本内容表现反思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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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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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本段简介基本含义

  集权制。

  民主集中制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是无产阶级政党、社会主义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根本的组织原则。它规定了领导和群众、上级和下级、部分和整体、组织和个人的正确关系,是胜利推进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保证。

  无产阶级政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机构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它的基本含义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在民主集中制中,民主与集中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民主是集中的前提和基础,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和结果。对无产阶级政党来说,民主集中制既1/4民主集中制的解析

  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具体运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要求与目标,就是要在党内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通过发展党内民主,积极推动人民民主的发展。我国民主集中制

  对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构来说,民主集中制主要表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统一领导和国家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地方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生活的内在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同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尊重客观规律有机统一起来,进一步完善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防止和克服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个人独断专行和软弱涣散现象。

  编辑本段由来

  一般认为K.马克思、F.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已经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思想。1847年,在正义者同盟改组为共产主义者同盟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上,通过了主要由恩格斯和W.沃尔弗起草的新章程。章程规定同盟由支部、区部、总区部、中央委员会和代表大会构成;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执行权属于中央委员会;各级委员会都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这些规定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1864年,马克思为第一国际起草的《协会临时章程》,也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但是,他们都没有用过“民主集中制”的提法。第一个明确地提出“民主集中制”的是В.И.列宁。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建立之初,由于组织松散软弱和处于秘密状态的特殊条件,列宁强调党要实行严格的集中制。1905年俄国革命爆发后,党的斗争环境发生变化,列宁适时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同年

  9月,他在《德国社会民主工党耶拿代表大会》一文中说:“实行彻底的集中制和坚决扩大党组织内的民主。”1906年

  3月20日,他又在《提交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统一代表大会的策略纲领》一文中说:“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现在一致公认的原则”。同年党的“四大”通过的党章第一次载明:“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十月革命后,民主集中制推广成为各国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发展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机2/4民主集中制的解析

  关和人民团体的组织原则。

  编辑本段基本内容

  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二者密切相关,缺一不可。民主是集中的基础,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达到正确的集中;集中是民主的指导,只有实行高度集中,才能实现真正的民主。民主集中制是要使民主和集中二者辩证地统一。在政治上,围绕着共同的目标,使各方面的意见得以充分发表,然后对其中科学的符合实际要求的东西,通过集中形成统一的意志,作为共同的行动准则。在这过程中,要求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个人服从集体、全党服从中央。在利益关系上说,民主集中制是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它要求统筹兼顾,使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统一。在维护个人合理利益的基础上,做到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如果把民主与集中割裂开来,只讲集中,不讲民主,就必然出现个人独断专行,官僚主义滋长;反之,如果只讲民主,不讲集中,又会出现极端民主化以及无政府状态。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

  在中国,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组织原则。1982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①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②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③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④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党的下级组织既要向上级组织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⑤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作出决定。⑥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要保证党的领导人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同时维护一切3/4民主集中制的解析

  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国家机构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②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③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编辑本段表现

  1、在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在人民代表大会的活动中,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以及一些重大问题的决策,由人民代表充分讨论,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对违反人民意志和利益的不称职的代表,人民有权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罢免。

  2、在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上,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但它所决定的事情不是自己直接去办,而是由国家的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去贯彻执行。国家的行政机关,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政府;国家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上,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

  4、民主集中制的具体表现就是极少数人对大多数人的绝对服从。

  编辑本段反思

  民主集中制其实就是把本应由大多数人都享有的民主权利集中到少数人手中来实行,虽然一定程度上确保了工作的稳定性,但是由其产生的少数人专制不可避免,与古代中央集权制类似

  4/4

篇九: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责任制异同点

  浅析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

  浅析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吴仲强

  在日常工作中,时有“我们这里是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局长说了算”的说法。对此,有必要搞清楚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以便更好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

  一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一个地区、一个单位,民主集中制坚持得好,那里的党组织就有战斗力,领导在群众中就有威信,反之,如果民主集中制遭到践踏,专断之风盛行,那里的党组织就形不成整体合力,那里的工作就没有起色。叶剑英同志在党的十二大讲到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时说:“今后,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要这样做,以保证党的正常生活和正确领导,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并指出:“希望大家把这个治党治国的根本原

  则坚持下去,一代一代传下去。”我们正在从事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党的坚强领导,而要实现党的坚强领导,就必须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集中制则是制定和执行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组织保证。因为,只有实行民主集中制,才能从群众中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才能集中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正确地执行这些路线、方针、政策。可见,民主集中制贯彻得好不好,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

  二

  为了弄清民主集中制与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有必要搞清楚这两个概念。现行党章总纲部份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它既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民主集中

  制的民主,就是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全党意志、智慧的凝聚和行动一致”。这就是党的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有机结合和统一制度。

  所谓行政首长负责就是行政首长个人对其所在的国家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的事负有处理的全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民主集中制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关系,总的说来,民主集中制普遍适用于包括国家机制在内的各级各类组织,正如我国宪法所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制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机构的具体体现:一是在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之间,人民属于主导地位。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人民普选的基础上产生的,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有权随时撤换不称职的人民代表,保证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活动符合人民的利益。二是在各级国家机关之间,权力机关处于主导地位。最高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法律及一切决议,其他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执行,任何个人和

  其他国家机关都无权干涉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三是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职权划分上,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的原则。在上级和下级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上,下级必须贯彻执行上级国家机关的指示,并接受上级的领导、监督。既防止中央统得过死,忽视地方和下级的要求和利益,又防止和反对分散主义,各行其事。四是在国家机关内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根本各个国家机关的特点分别实行集体领导制和个人负责制。这是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领导制度中的具体体现。五是在国家机构的一切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的原则。现行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从以上民主集中制在国家机构的具体体现可以看出,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我国国家机构是适用的。但是,根据国务院组织法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乡(镇)以上人

  民政府直至国务院都实行行政首长制,对此有必要弄清两者的关系。两者是有区别的,其主要是:一把手承担的责任大小有所不同,民主集中制的委员会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一把手同委员的关系是少数服从多数,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一把手的意见被否决后,必须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但决不因此抹煞一把手在委员会中的重要作用。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的决定,如出了问题,一般不过多地追究一把手的责任;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单位,尽管一把手在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前也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但不必进行表决,由一把手作出决定,并对此全权负责。同时两者适用的范围也不尽相同,民主集中制普遍适用于各级各类组织,主要适合于议事和决策机构,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上适用于指挥和执行机构及生产经营单位,而不能普遍适用于各级各类组织。

  民主集中制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共同点主要是:者不允许个人擅自决定重大问题,都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作为民主集中制的委

  员会制,实行集体决策,是为了防止个人专断,避免决策失误,以致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是为了防止因借口集体领导议而不决而影响工作效率,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实行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都不允许个人专断,尽管我国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所属部门是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但国家行政机关也建立有相应的会议制度,如局长办公会、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以便集思广益,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由首长个人作出决定。可见,行政首长负责制也体现了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制的有机结合。

  三

  既然民主集中制原则普遍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组织,为什么要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呢?这是因为,行政机关担负着繁重的行政工作任务。行政工作以执行法律、实放具体措施,处理实际问题,应付突发事件为主,客观上要求行政机关的工作,必须迅速果断,职责分明,富有效率,决不能议而不决,无人负责。国家行政机关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提高行政效率所必须的。

  如前所述,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普遍适用于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在内的各级各类组织,那么,在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单位如何实行民主集中制呢?第一,要充分发扬民主,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作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民主就是人民群众的意愿、主张的充分表达和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发扬民主就是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让他们畅所欲言。对其中正确意见要加以采纳,对不正确的意见要加以引导,对一时还难以达到要求的,要向职工作解释。总之,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正确的集中。

  第二,坚持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自学接受群众监督。作为行政首长,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遇事同群众商量,把自己置身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才能防止个人专断,要建

  立相应的会议制度,让群众参与决策,才能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三,行政首长负责制必须同依法行政的原则相结合。行政法是调整和规范行政权的法律。它要求行政机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法律,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严格遵守法律对行政权的有关规定,违法者,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行政首长贯彻民主集中制,就要坚持依法行政,在法律范围内活动,决不允许滥用职权,侵犯他人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原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行政首长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服从、执行党的集体决定。民主集中制是我们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作为党员行政首长,首先要考虑自己是党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在以行政首长身份出现时,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精神,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办事。非党行政首长更要注意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综上所述,民主集中制是治党治国的基本原

  则,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是党的建设本身的需要,是增强党的战斗力的需要,是党的事业的需要。它适用于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在内的各级各类组织。因此,坚持民主集中制,要做到认真抓、经常抓、严格抓,务必把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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