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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合同【五篇】【完整版】

时间:2023-05-30 21:45: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代办合同范文第1篇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办合同【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代办合同【五篇】

代办合同范文第1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经纪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协理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房地产代办手续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代办的房地产基本情况

所有权人/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的物价值(万元):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所有权/使用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预售合同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代办事项(选项打“√”)

房地产交易登记

房屋使用权过户

房屋初始登记

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地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规划许可证

二手房按揭

转按揭

其他手续( )

三、委托权限(选项打“√”)

全权:乙方以人身份,代为行使甲方权利、义务。在委托权限、期限内,乙方与第三人或有关单位、部门洽谈,开展相关工作。委托人可以不到场,但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一般:乙方为甲方提供有关咨询、劳务方面的服务,指导甲方填写、整理登记有关表格、资料,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四、限制代办情况

甲方不得将具有下列情形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服务,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赔偿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合同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的;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弄虚作假和非正当交易一经发现的;

6.其他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应出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真实的身份资料证明;

2.提交代办事项所需的、真实合法的、齐备的证件资料;

3.如实申报交易价格,缴纳有关税费;

4.有责任如实向乙方和登记机关介绍房屋基本情况及交易情况,并为其提供查勘现场的条件;

5.甲方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和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6.甲方委托提供的权属文件及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经营资料证明;

2.在授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代办服务工作;

3.如实介绍代办的程序、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

4.协助整理有关资料,填写相关表格,代为呈送登记要件至办证机关;

5.将代办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告之甲方;

6.在约定的时限内办理完甲方委托的事项,领取有关证件及登记合同;

7.为委托人保守其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七、甲方应交付代办事项所需的证件(选项打“√”不选“x”)

房屋所有权证

国土使用证

买卖合同

抵押合同

借款合同

上级机关批文

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结婚证

身份证明

其他

八、代办时限从甲方登记要件交验齐全之日起,共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成代办事项。

九、代办服务费及付款方式乙方全部完成甲方委托事项,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代办服务费总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付款方式如下(选项打“√”不选“x”)

合同签订后,甲方一次性支付代办服务费和税费。

合同签订后,乙方预收甲方代办服务费和税费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在领证时一次性结算。因甲方原因中途停止委托的,甲方应按代办服务费总额的______%支付已乙方劳务费。乙方所收各项费用必须开具有乙方代办机构财务专用章的收款票据。

十、违约责任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代办服务费的_______%。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讼( )

十二、本合同(含附件页)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办证机关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册房地产经纪人:_________

代办合同范文第2篇

一、组织管理

1、管理机构及职责。成立由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等部门组成的省本级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管理和监督代建工作,研究协调代建工作中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代建办)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工作,组织招标选用代建单位。

二、招标机构选定和招标文件审定

2、招标机构的确定。省代建办按照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机构比选有关规定,商项目主管部门对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机构进行比选,确定招标机构。招标机构确定后,由项目使用单位与其签订《招标委托合同》。

3、招标服务费的确定。结合代建项目的建设规模、投资额度、功能标准、技术要求等情况,比照《招标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1980号)中“服务招标”规定的招标服务收费标准,在比选招标机构时确定,并在招标委托合同中具体明确。招标服务费纳入项目总投资中的“前期工作费用”。

4、招标文件的编制。项目使用单位配合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项目主管部门主要从投标资格要求、中标人确定方法、项目代建范围和规模与标准、代建质量和工期目标管理、代建单位招标内容和方式、项目其它管理内容、竣工验收等方面进行审核,并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报省代建办审查。

5、招标文件的审查。省代建办审查的主要内容:招标文件是否遵循平等竞争的原则;
代建范围、内容、规模、标准和功能;
代建项目投资、质量和工期控制;
工程造价控制;
投标报价具体要求;
代建管理费计取和标准;
履约担保;
代建内容招标的评标规则、办法;
对代建方的奖励与处罚;
跟踪审计;
特殊情况处理等。

6、代建单位的选择范围。招标文件经省代建办审查后,由招标机构招标公告,并在代建单位名录库内招标产生代建单位。《代建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如果代建单位名录库内的单位报名投标数少于法定最低数,可以列入代建单位名录库的条件为基础,向社会公开招标。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

7、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省代建办会同项目使用单位依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为7人及以上单数,其中经济、技术、项目和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8、代建单位的确定。招标机构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开标、评标,并将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送省代建办和项目使用单位,由项目使用单位向社会公布预中标人。公布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或异议不属实的,招标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即为该项目代建单位。

9、履约保函的提交。代建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项目使用单位提交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项目使用单位对履约保函的内容、真实性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代建单位出具保函确认书,并报省代建办备案。

四、审核与签订代建合同

10、项目代建合同的起草。项目使用单位出具保函确认书后,商代建单位共同起草《项目代建委托合同》。《项目代建委托合同》起草后,由项目主管部门在3个工作日,参照代建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内容、标准、要求以及从控制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等方面进行审核。审核后,报省代建办审查。

11、项目代建合同的审查。省代建办主要从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和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以及项目投资、质量和进度的管理与要求等方面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12、项目代建合同的签订。省代建办审查后,项目使用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项目代建委托合同》,并报项目主管部门和省代建办备案。

《项目代建委托合同》应当在代建单位收到项目使用单位出具的保函确认书后30日内签订。由于代建单位的原因超过30日未签订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代建单位放弃中标资格,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代办合同范文第3篇

在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1069 件,其中交由省政府系统承办的973件,占总数的91%。在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代表的支持、配合和监督下,经过省政府直属单位和各市政府的共同努力,全部建议已按规定办理完毕。据统计,在今年省政府系统所办的973件建议中,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63件,占37.3%;已列入解决计划的526件,占54.1%;问题因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缓解决的83件,占8.5%;留作研究参考的1件,占0.1%。从今年办理工作情况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领导高度重视,推动工作落实

省政府领导一直十分重视建议办理,把建议办理做为政府重要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提出具体要求。李强省长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办理建议的工作机制,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吸收代表的智慧。熊建平副省长在省“两会”建议、提案交办会上,代表省政府对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和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密切配合,对建议及时协调分办、交办、落实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把建议办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如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保厅、省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等建议办理数量比较多的单位主动挑担子,受领办理任务后,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各主会办单位之间相互配合,有力地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牢牢抓住重点,推进整体开展

省政府领导及各承办单位以重点件办理为抓手,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办理工作。从今年省政府领导领办的8件重点建议看,主要是信息经济、产业转型升级、环境治理、生态农业、公共体育、国有企业改革、便民服务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是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点、热点问题,反映了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和呼声。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重点建议的办理,对8件重点建议一一作了批示,其中对钟建波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和网络经济,推动浙江产业转型升级》(宁51号)重点建议、许岚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产业,促进我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杭88号)重点建议、蔡仲光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钱塘江沿江流域水环境治理》(杭53号)重点建议、楼永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重视浙江省空间规划工作》(金82号)重点建议、丁理法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生态循环农业》(台79号)重点建议、马新华代表提出的《关于更好地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对外开放工作》(嘉1号)重点建议、钟建波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浙江国有企业改革》(宁88号)重点建议、俞仲达代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社区便利连锁企业发展》(杭20号)重点建议实行了领办。李强省长和各位副省长带头不折不扣地执行领导领办制度,针对情况和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召开办理工作座谈会与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及相关委员会领导充分沟通,研究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工作,扎扎实实地出实招,做实事,在不少重大问题上取得突破。各承办单位对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也十分重视,成立由主会办单位共同组成的办理工作小组,制订办理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办理,得到了代表们的充分肯定。各承办单位除抓好省人大确定的重点建议外,都确定了本单位的重要建议,实行单位领导领办,有力地推动面上办理工作。

三、狠抓能力建设,深化办理效果

今年,代表建议质量进一步提高,综合性、复杂性、实质性的建议增多,这对政府办理建议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各承办单位不断增强调查研究的能力、综合协调沟通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以提高办理针对性、代表满意度、问题解决率为目标,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办理任务。

一是围绕建议所提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提高办理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各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认真研判建议内容中真正的意愿表达,针对所提的问题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客观情况和问题的实质及关键环节,研究有效的举措、办法。如多件建议涉及到公务用车管理,省机关事务局通过上门走访、调研等形式准确理解代表意图,同时围绕省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和保障管理模式,广泛调研省内外已车改地区的经验做法,为我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出好的建议。省物价局仔细梳理有关涉及医药价格的建议中提出的调整医药服务价格标准、加快我省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治理药品价格虚高等问题,有针对性地走访医患者,调研有关市县卫生部门及医疗机构,为办理建议和出台政策打好扎实的调研基础。省国土资源厅在确定厅领导和处室重点调研课题时,充分考虑建议涉及的内容,将代表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作为厅重点调研课题进行研究。

二是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和主会办单位及各方面之间的综合协调,形成办理合力。各承办单位都增强了与代表联系沟通的主动性,通过“请进来”、“走出去”、座谈、电话、邮件、网络、寄送信息资料等多种形式与代表加强沟通,听取代表意见,形成良性互动。如杭州市政府主办的《关于要求进一步提升富春江库区漂浮物打捞能力及建立漂浮物无害化处置体系的建议》(杭27号)涉及的问题是长年久拖未决的老大难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协调杭州市、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建设厅、省环保厅、省农业厅等相关部门赴桐庐召开现场办理会,并邀请代表到场共同协商解决办法,代表表示非常满意。省民宗委按照主办件100%面商率的要求,凡答复函必须附《人大建议面商单》一并审核发文。省财政厅注重日常工作中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厅领导结合工作安排分头上门拜访代表或召开代表座谈会,并通过每季度给代表寄发《浙江财政信息资料》手册、每月赠阅杂志和每周发送“手机报”等方式让代表对财政工作情况持续保持了解。一些比较综合、难度较大的建议,如《关于进一步落实“11+1”工作体制机制的建议》(金89号),省法制办和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相互密切配合,不分主次共同推进办理,并上门征询代表意见,工作态度和答复都得到代表的充分肯定。

三是推动办理和部门工作的结合,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实际问题。各承办单位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本单位的任务,以办理建议推动部门工作,以部门工作推进建议办理,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如省交通运输厅充分吸取《关于消除交通痼疾加快大之江建设的建议》(杭137号)的意见,会同省物价局、杭州市政府对之江大桥收费与通行问题进行论证和协调,经省政府同意后之江大桥实行免费通行。省教育厅以办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建议》(杭3号)为契机,取消和限制不同年级各种形式的统测活动,严格要求“小升初”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文化性考试,统筹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注重协同推进,取得综合实效。如为办好《关于加快发展我省生态循环农业的建议》(台79号),主办单位省农业厅积极向农业部争取使浙江省被列为全国唯一的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试点省,省政府办公厅先后出台了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创新农药管理机制等一系列政策意见,省发改委把生态循环农业建设列为循环经济项目支撑,省科技厅设立了相关的农业项目和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省财政厅安排了专项补助。此外,今年以来,通过建议办理,将代表提出的不少意见,采纳到《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若干意见》、《浙江省海洋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海洋勘探开发及相关服务业专项实施方案》、《关于开展食品农产品市场电子追溯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和文件中去。

四、注重制度创新,健全办理机制

省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十分重视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办理水平,推动办理事项的真正落实。一是加强培训和督查。省政府办公厅联合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在办前和办后分别召开培训座谈会和总结讨论交流会,提高各市和各部门办理建议的水平。在办理过程中开展督促检查,对时间节点、答复规范化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关。二是进一步提速增效。各承办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特点不断完善制度提高办理质量和时效。如省发改委作为建议办理数量第一大户,以速度换时间,在省“两会”结束后即核查接收进行预分办,在省“两会”交办会召开后第3天即召开委交办会正式分办,明确处室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并通过制订督查表、处室目标管理、网络自动提醒等方式确保提前完成办理任务。三是探索创新办理模式。省公安厅结合公安民警“大走访”活动,推行“开门办理”模式,主动邀请代表直接参与办理工作,统筹安排警力资源予以克难攻坚,实现办理一件解决一片的效果。四是完善信息化支撑机制。各承办单位注重以信息化手段推动建议办理的高效运转和规范化。如省卫生计生委所有建议办理流程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和网上监控。各承办单位还在认真做好今年建议办理工作的同时,对去年已办建议认真进行了“回头看”,重点对去年办理答复意见中所提出的政策措施和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逐一对照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省工商局深化《关于加强对我省民营企业扶持力度》(2013年金96号)、《关于进一步营造民企发展良好人文环境》(2013年温121号)办理成果,结合落实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同时加强企业与现代科技、金融“双对接”,优化民企发展环境。2013年,代表对加强食品安全这一热点问题提出了很多很好的建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完成建议办理工作后,继续深化办理,在深入推进基层责任网络建设、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和进展。

今年以来,省政府系统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这是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各承办单位和广大代表高度重视、共同努力的结果,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各位领导及省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给予了大力的指导和支持。在此,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代办合同范文第4篇

二手房交易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联系电话:。委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联系电话:。受托人: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原因、事项、权限:

委托人______是位于上海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的所有权人(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是产权共有___人。现我们同意出售上述房产。由于原因,不能亲自办理该房产的买卖及相关手续,故委托 __________为我们的合法人,全权代表我们办理如下事项:

1、在符合依法出售(购买)的前提下,代为办理此房的买卖交易手续;代为签署以上房屋的买卖合同;

2、代为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及资金监管机构办理此房产权转移、过户等相关事宜;

3、代为办理与出售(购买)此房相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暖气、公共维修基金等物业交割手续;

4、协助买卖相对方办理银行贷款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5、代为收取(支付)相关售房款和购房定金;

受托人在上述委托范围内所进行的一切行为和所签署的一切文件我们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委托期限:自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

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月日

二手房买卖公证委托书

委托人: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性别:

受托人: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性别:

委托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购买位于***市**路**弄**号***室房屋的相关事宜,特委托受托人***为本委托人的人,就上述房地产代表本委托人办理下列附录中所列的第***项(共计**项)事项,受托人有/无转委托权。受托人在上述权限内就上述房地产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及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均予以认可。

上述委托的期限自委托人签署本委托书之日起至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之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附录:

1、代为签订定金协议

2、代为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房屋交接书/预售合同权益转让书/出售合同/买卖合同

3、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房地产转移登记

4、代为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办理转按揭相关手续

5、代为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

6、办理有关合同公证,领取公证书

7、代为领取上述有关房地产登记证明、《房地产权证》

8、代为支付房价款

9、代为支付上述房地产买卖过程中应付之相关税费(包括向物业管理部门支付物业管理费、维修基金等费用)

10、代为收楼

11、代为办理购买上述房地产过程中的其他相关事宜

12、维修并管理房屋

13、代为进行房地产出租、签订出租合同、收取租金、办理与出租有关的文件登记备案手续,并领取《备案证明》

代办合同范文第5篇

委托公证书范本(一)委托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我拥有位于____省 ____市____ 区____ 路____花园____栋____号____________ (__房地字第____ 号)的房产,现委托: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为我的人,人可以以我的名义在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内,如下事项:

一、全权办理出租上述房产相关手续,代为签署上述房产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税、收取租金、押金,人有权选择承租方并确定租赁价格。

二、管理上述房产,代为支付该房产有关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以及相关费用。

三、以上述房产为抵押办理贷款,代为签署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以及借款借据及其它相关文件,收取借款款项。

四、到国土部门办理上述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

五、全权办理提前还清上述房产贷款(即赎楼)手续,代办抵押登记注销手续、领取房地产证等产权证明,有权递件、取件,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六、全权办理上述房产的有关转让手续,代为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在有关文件上签字。

七、办理上述房产的房款资金监管协议及收取资金监管协议中的房款,签署相关文件。

八、到国土部门查询上述房产产权资料、办理过户登记等手续。

九、全权办理所转让上述房产的水、电、物业管理、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费以及其它相关过户、销户手续。

委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及期限内签署的一切有关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我均予承认。

委托人(签字、按指印):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公证书范本(二)_____公证处:

兹委托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为我的人,代表我办理《出生公证》事宜,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均予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__________(签字) 委托人:__________(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委托公证相关知识一、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二、办理委托公证应注意的问题:

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

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

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5.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意思表示,只有在受托人表示接受委托时才能生效。

6.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三、委托书应具备以下内容:

1.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在住址);

2.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关系;

3.委托的原因;

4.委托的权限(委托权限要明确、具体);

5.委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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