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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业务院长【五篇】【完整版】

时间:2023-05-30 21:30:03 公文范文 来源:网友投稿

卫生院业务院长范文第1篇一、院长年薪组织结构院长年薪仍然由三部分构成坚持工作业绩、经营成效、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责任与利益、风险与报酬相一致的原则,坚持有利于调动院长和职工两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院业务院长【五篇】【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卫生院业务院长【五篇】

卫生院业务院长范文第1篇

一、院长年薪组织结构

院长年薪仍然由三部分构成坚持工作业绩、经营成效、兼顾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责任与利益、风险与报酬相一致的原则,坚持有利于调动院长和职工两方面积极性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全区各乡镇卫生院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事业单位“工改”,调整原乡镇卫生院院长年薪由基本薪金、风险薪金、奖励薪金三部分为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奖励薪金三个部分构成。

二、调整了三部分的内涵和考核指标

原来院长年薪制中,基本薪金是院长收入的基本保障,风险薪金偏重于体现乡镇卫生院的效益,奖励薪金是促使乡镇卫生院积累而提高抗风险能力。我们尊重乡镇卫生院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乡镇卫生院筹资已经从首要任务转变成了任务之一的实际,调整院长年薪构成的内涵,以充分借助分配的杠杆作用,引导乡镇卫生院全面履行职能。

(一)为院长提供基本保障的基本薪金。基本薪金主要根据全区乡镇卫生院院长档案工资中岗位工资的平均数确定,中心乡镇卫生院、普通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基本薪金分别为每月700元、600元,由农村卫生事业费预算解决,不以考核结果为依据,按月发放。

(二)体现院长全面履行职能的绩效薪金。以全区乡镇卫生院职工现行档案工资总额减去岗位工资总额后的平均数作基数,根据对工作业绩指标的百分制量化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的,绩效薪金为1倍;
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的,按基数的1—4倍兑现绩效薪金。

一、用对核心指标进行考核的办法来考核院长工作业绩、履行职能的情况。

核心指标由三类19个组成。一类是公共卫生工作核心指标10个,即免疫规划接种调查吻合率、结核病人转诊率、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慢非病规范管理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孕产妇住院分娩率、报告传染病发病率、食品行业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农村家庭宴席卫生规范化管理率。二类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核心指标4个,即卫生服务质量、基本卫生服务满意度、基本卫生服务满足度、新农合医疗服务。三类是社会卫生管理核心指标5个,即村卫生室建设情况、村卫生室人员管理情况、村卫生室药品管理情况、村卫生室新农合医疗服务管理情况。19个核心指标分别确定了分值,共100分。每年可根据工作重点调整核心指标的权重。与此同时,还设定7个扣分指标,即发生预防接种事故、发生责任性孕产妇死亡、发生重大食物中毒、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履行职责不到位、发生影响较大的医疗纠纷和医疗责任事故、违反新农合有关规定、乡镇卫生院或院长被区卫生局通报批评。扣分指标也分别给予了2-5分不等的分值。

二、改变原来对年度目标责任书、院长任期阶段目标内容进行考核

绝大部分指标依据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得出结果,如免疫规划接种调查吻合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儿童系统管理率由每季度的调查结果确定,卫生服务质量由每年的两次外部评价结果确定;
部分指标根据日常管理确定;
只有基本卫生服务满意度、基本卫生服务满足度等少部分指标需要通过年终考核时通过问卷调查确定。采用核心指标考核,考核工作量大大减少,考核分值的随意性降低。

三是绩效薪金纳入所在乡镇卫生院的年度支出预算,年底经考核、审定后一次性兑现。

卫生院业务院长范文第2篇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我国医疗卫生改革的不断深入,从根本上解决乡镇卫生院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显得日趋迫切。虽然政府近年来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乡镇卫生院发展,但是,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乡镇卫生院的业务量下降,收入徘徊不前,收不抵支,效益低下,甚至出现倒闭和半倒闭状态面貌最终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如何从财务支出的角度规范乡镇卫生院的经济行为,加强支出管理,从而使乡镇卫生院在开源增收的同时,达到节流的目的,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卫生局对此作了有益探索,收到良好效果。

一、概况

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是豫北一个典型的农业县,全县70多万人口,90%以上的人员在农村。由于财政经费供给不足,乡镇卫生院资金紧张,经营困难,设备短缺,在该县17个乡镇卫生院中有近一半卫生院靠血压计、听诊器和体温计为患者诊断疾病,相当一部分卫生院的X光机、B超、生化等诊疗设备年久失修,疲劳运转。专业技术人员待遇因资金短缺无法落实,人心不稳,人员流失严重,人才青黄不接,在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523名职工中,本科生只有1名、专科生61名、中专学历179人、高中及以下学历231人;
副高职称2名,中级职称15名初级职称259人、无职称196人。房屋因年久失修,危房面积达15%,大部分卫生院入不敷出,效益低下,多数卫生院人均月工资在200元左右,有的甚至只有几十元。面对日益严峻的形势,该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卫生院的支出行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使全县17个乡镇卫生院在2003年年底总体上实现扭亏为盈,年末实现收支结余56.2万元,2004年末实现收支结余年65.2万元,2005年末实现收支结余97.8万元。

二、采取的主要做法:

1、 实行定额管理,控制公共费用支出。

为减少乡镇卫生院费用支出,控制过高的医疗成本,县卫生局针对卫生院财务管理中支出漏洞多、浪费现象严重等问题,对卫生院支出的公务费(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
业务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业务燃料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和招待费等三项公共费用实行定额管理。明确规定:乡镇卫生院以上三项公共费用支出不得超过业务总收入的13%,对超出部分谁支出、谁承担,严格控制卫生院公共费用支出。

2、规范工资分配方案,增加分配的透明度。

为增强各乡镇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努力提高其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较好的体现出每个人的劳动价值,针对卫生院工资分配中存在的种种弊端,县卫生局制定了卫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职工工资分配方案。明确规定:卫生院领导工资由预付工资、岗位津贴和业务提成三部分组成,年终根据千分考核情况,把卫生院分成五种类型,卫生院类型不同,工资待遇不同,业务收入不同,提成比例和奖励不同。一类卫生院院长享受档案工资的120%,二类卫生院院长享受档案工资的100%,三类卫生院院长享受档案工资的90%,四类卫生院院长享受档案工资的80%,五类卫生院院长享受档案工资的50%;
副院长和会计分别享受院长工资的80%和75%。一般职工工资的发放,按照“多劳多得”的原则,由院领导研究制定分配方案,在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报卫生局批准后方可执行。防保人员的工资除每人每月执行260元预付工资外,每年年中和年末对其工作进行两次全面考核,总分达到85分以上的为一类防保站,人员工资可按档案工资的100%发放;
总分在75——85分之间的为二类防保站,人员工资可按档案工资的80%发放;
总分在60——75分之间的为三类防保站,人员工资可按档案工资的50%发放。除此之外,防保站长分别享受所在类型档案工资的15%、10%和5%的岗位津贴。为避免卫生院收不抵支现象的发生,县卫生局根据各卫生院的业务收入状况,规定了各卫生院年终收支结余率,一般控制在5%到10%之间,为保证卫生院良性发展从资金积累上创造条件。

3、加强财政补助和防保收入的管理,确保两项资金合理使用。

为保证乡镇卫生院财政补助和防保收入两项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乱花乱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县卫生局设立专用账户,对其实行封闭运行。明确规定:卫生院对两项资金只有使用权,没有管理权。财政补助收入首先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剩余部分用于固定资产购置和房屋修缮。防保收入主要用于防保人员工资支出和防保工作的开展,不得挪作他用。这项措施的实行,为保证离退休及防保人员工资按时发放,消除离退休人员上访等不稳定因素,稳定防保队伍,促进防保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卫生院的进一步发展从自身环境上奠定了基础。

4、实行“一集中一公开”制度,严把财务支出关。

为及时掌握各卫生院每月的收支情况,防止假数字、假报表现象的出现,减少非业务性开支,县卫生局成立“一集中一公开”财务监督小组和理财小组,对卫生院的支出实行“一集中一公开”管理制度。按照“审核——批复——报销”程序,卫生院把每月的收支票据由会计整理后,于当月25日到县卫生局统一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开支单据加盖印章,准予报销;
对违规的浪费行为给予纠正和处理。特别是三项公共费用超过规定比例的卫生院,实行零招待费和燃料费。审核结束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卫生院本月的收支情况、院领导成员个人收入情况等内容在卫生院公开栏内公布。对于公开的内容,县卫生局和卫生院派专人监督,严格审核卫生院支出,减少不合理费用的发生。

5、加强药品管理,杜绝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针对部分卫生院存在的药品购销中吃回扣、药品质量无保证等不正之风,县卫生局对药品采购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药品管理。明确规定:各乡镇卫生院必须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每次购进药品必须征求临床医生的意见,由临床医生写出进药计划,经卫生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研究审批后,至少有3人以上到证件齐全的药品经销单位进药。对擅自购进药品超出临床用量,造成药品过期失效的责任人,给予失效药品金额20%的罚款,对药房管理人员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6、实行院长任期审计制度,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为保证乡镇卫生院资产不流失,防止贪污、浪费等现象的发生,县卫生局对乡镇卫生院院长、防保站站长实行院、站长任期内定期审计和调离审计制度。每年两次对卫生院的固定资产增减、药品盈亏、往来款项、收支结余等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问题较大的违法违纪现象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这项措施的实施,为规范卫生院院、站长的经济行为,有效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7、搞好年终考核,规范财务管理。

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卫生院支出,县卫生局严把年终考核关,每到年终县卫生局都组织财会专业人员对各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收入、支出、药品综合差价率、收支结余、净资产、财务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逐项考核,最后评出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前三名,在全年的卫生工作会上进行表彰,使卫生院财务管理工作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明显增强,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为进一步规范卫生院的经济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卫生院良性发展从经济管理上创造条件。

三、取得的效果和体会

1、对卫生院支出实行定额管理,控制了三项公共费用支出,降低了非业务性开支,堵塞了各种漏洞,从资金上保证了卫生院正常业务的开展,达到了增收节支的目的。据统计,2003年该县17所乡镇卫生院三项公共费用支出占业务总收入的12%,2004年为10%,2005年为8%。连续三年逐年下降二个百分点,减少支出72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减少32万元,使有限的资金发挥了最大效益。

2、规范卫生院的工资分配方案,增加了工资分配中的透明度,改变了卫生院过去那种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大锅饭分配制度,体现了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达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目的,充分调动了卫生院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为卫生院的良性发展从人力资源上创造了条件。

3、加强对卫生院财政补助和防保收入资金的管理,使“两项”资金合理使用,保证了离退休和防保人员的工资待遇,为维护卫生系统的稳定,促进预防保健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该县卫生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三年来该县乡镇卫生院的财政补助收入除用于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外,购置救护车1辆、洗胃机、监护仪、妇科治疗仪、手术器械和微机等专用设备9台(件),修建房屋1,772平方米,安装小型锅炉3套,为卫生院进入良性发展轨道从硬件和自身环境上创造了条件。

4、对卫生院支出实行“一集中一公开”管理制度,使卫生院的财务收支活动置于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卫生院广大职工的监督之下。基本上杜绝了卫生院原来存在的公款消费、乱支乱花等浪费现象的发生,达到了沟通干群关系,人人关心卫生院发展的目的。

5、药品采购管理制度的实施,使药品采购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增加了药品采购的透明度,避免了暗箱操作,有效加强了卫生院药品的管理,使卫生院采购的药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既提高了药品资金的周转率,又杜绝了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卫生院业务院长范文第3篇

一、基本情况

全区建制乡镇和非建制乡镇共有卫生院80个(其中建制乡镇卫生院、办52个,非建制乡镇卫生院、办28个);
中心卫生院10所。核定卫生院编制500名(差额)、卫生办编制250名(财拨),实有在编职工566人(其中卫生院353人,卫生办公室213人),自聘人员340人。

二、存在的问题

经调查分析,目前该区乡镇卫生院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专业人才缺。2003年区编委核定全区乡镇卫生院750人,其中卫生院500人、卫生办公室250人;
现空缺编制187人,其中卫生院空缺150个,卫生办空缺37人。长期以来,由于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薄弱,工作条件较差,职工福利待遇不高,导致很大一部分业务技术骨干外流;
新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大多不愿到乡镇工作,新的技术力量得不到及时补充。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陷入无人才、缺技术、低效益的恶性循环。

——自聘人员多。乡镇卫生院为了正常运转,聘请了大量临时人员,如乐丰卫生院在编人员只有3人,但自聘人员却达到了15人。全区自聘人员中大多是七、八十年代进入基层卫生部门,很大一部份人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8人担任了卫生院院长,但至今未能聘用为正式职工。加上自聘人员福利待遇相对偏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够完善,导致这部分有管理经验、懂技术的业务骨干人心不稳,工作积极性不高,外流倾向严重。

——整体素质低。乡镇卫生人员普遍存在“学历偏低、技术水平偏低、专业技术职称偏低和基层卫生队伍年龄偏高”的“三低一高”现象。从技术职称上来看,初级职称人员、无职称人员成为“主力军”,甚至在部份偏远乡镇连续多年一个中级职称人员也没有。

——组织架构不合理。目前全区乡镇卫生办公室、乡镇卫生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心服务站、新型农村合作服务站人员分布交叉,业务分工不明确,存在着卫生院长、卫生办公室主任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站站长“一肩挑”的不合理现象。

三、对策措施

加强乡镇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构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迫切需要。从该区实际情况出发,加大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全面激发乡镇医疗队伍活力,使乡镇卫生机构走上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良性循环之路,成为振兴全区卫生事业的当务之急。

——引入竞争机制,选好“一把手”。要大胆改革乡镇卫生院长、农村合作医疗服务站长任用制度,引入竞争机制,公开选拔,择优任用,真正把有知识、懂管理、事业心强的业务骨干选拔到乡镇卫生院院长、农村医疗合作站站长岗位,并严格实行院(站)长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监督考核,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适时补充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对七、八十年代在基层医疗部门工作,并取得了执业医师及助理级以上资格的业务技术骨干,予以聘用,解除后顾之忧;
同时严格控制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乡镇卫生机构,新进人员一律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择优录用,切实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新鲜“血液”。

——建立人才培训机构,优化队伍素质。根据发展规划与医疗保健需求,制定卫生人员业务培训计划,将医疗卫生人员、医疗辅助人员、护理人员有计划、分期分批选送到医疗卫生专业院校学习深造,并鼓励自修自学成才,岗位锻炼,不断提高乡镇医疗卫生队伍的业务技术水平。

卫生院业务院长范文第4篇

关键词:卫生事业;
乡镇;
卫生院;
管理

【中图分类号】R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602(2015)06-0036-01

乡镇卫生院属于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关键,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逐渐开展,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也得到了极大化的加强,显著改善了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但是,由于长时间以来乡镇卫生院一直积累的效率不高、服务能力不强等问题还是存在,直接阻碍到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而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1]。做好乡镇卫生院管理工作,对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促进我国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

1乡镇卫生院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功能定位模糊

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应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并提供预防、保健以及基本的医疗服务,但其中未能明确的是:仅就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而未能落实其具体的承担功能。加之乡镇卫生院在极大程度上依赖着财政拨款,还可能会有些乡镇卫生院分不到拨款的问题,这也促使乡镇卫生院为了自身的建设与发展,与国家功能定位要求打“擦边球”,愈渐模糊了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

1.2落后的管理理念

我国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发展在计划经济时期都是由国家包干,统一由国家予以财政拨款,继而养成了乡镇卫生院坐享其成的习惯[2]。而在当前市场经济的体制下,乡镇卫生院这种不思进取的传统思想仍然存在,不利于其竞争与发展。大部分乡镇卫生院都存在着只一味实现医疗设备的更新而不注重对医院管理模式的创新,使卫生院的经营每况愈下。加之乡镇卫生院的领导都是医疗业务型人才,他们过多的将精力放在日常事务上,亲自门诊、主刀,很少有足够的时间学习、补充新知识,在卫生院的管理实践中也疲于应对。

1.3缺乏运营计划

乡镇卫生院于计划经济时期长时间养成的依附性导致其缺乏对未来的发展规划;
第一,不具备在业务运营上的主动性,通常是被动的接受任务,而缺乏对竞争对手以及目标人群的需求分析,造成其无特色项目、无知名度;
第二,未能实现对资金的合理安排,导致卫生院有过多负债;
第三,缺乏对工作者的培训在教育,无法接受新知识,不能及时紧跟时代的发展。

2乡镇卫生院管理的基本内容

2.1岗位管理

无论是任何组织机构的运行,都不能缺少其中各个岗位予以的基本支撑,尤其是对于乡镇卫生院的运行来说,其各个岗位的人员需求、人员基本素质以及人员的基本职责都是岗位管理中涉及到的重要内容。在基于乡镇卫生院定位明确的前提条件下,需实现对乡镇卫生院服务需求的准确评估,合理设计工作岗位以及人才配置,落实对任职岗位的具体要求、技术工作者的考核标准等内容;
同时还应借助于构建岗位职责,使在岗人员对自己岗位的发展方向加以明确,并在不断的发展同时提出完善要求。

2.2运行管理

乡镇卫生院实现运行管理的最根本在于满足其基本业务开展需求,首先完成基本医疗、预防等工作任务,促进服务活动效率、质量的提高;
其次应大量借鉴本地企事业机构在长期运行中积累的成熟经验,对周边居民医疗需求加以正确评估,制定完善的乡镇卫生院运营规划,并对竞争对手的各方面内容加以分析,对自我竞争优势予以明确、扩大;
最后,乡镇卫生院应转变传统的服务模式,主动走出去,深入到家庭、社区、学校,为需求者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逐渐拓展自己的服务领域,探索有效的服务模式。

2.3发展管理

在基于当前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农村经济的发达、交通的改善、合作医疗制度的深入推行,农村居民的就医选择性也变得愈来愈大,随之也就增大了乡镇卫生院的竞争[3]。现阶段基于国家还是未能大力度的投入到卫生院的实际发展中来,而乡镇卫生院的生存与发展还是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其运营情况。基于此,乡镇卫生院的发展管理内容必须要明确:卫生院的功能与规模定位、卫生院的服务范围与模式、如何争取外部有利支持以及如何制定适宜的发展战略等诸多内容。

2.4业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管理中的业务管理内容是指对医疗、护理、康复医疗以及预防保健等活动过程的组织、协调、计划与控制,从根本上确保乡镇卫生院各个部门的工作都可以正常运行,使其业务工作达到预期效果。现阶段乡镇卫生院开展的业务活动主要包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食品卫生的监督等等。

3乡镇卫生院管理举措

3.1促进院长管理水平的提高

乡镇卫生院院长作为行政工作以及医疗工作的主要领导者,其综合管理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着乡镇卫生院的建设、管理情况。在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中,院长是最为核心也是起到最重要作用的任务。针对于此,应落实院长公开招聘制度,制定并完善院长任期目标责任之与年薪制,在借助于丰厚的报酬下调动院长的工作积极性;
在日常工作中还应对院长进行管理知识的再培训工作,不断完善、强化院长对乡镇医院卫生管理的认识,拓展、创新管理思路,做好卫生院的管理工作,彻底摒弃传统的经验式管理模式,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稳步发展。

3.2规范乡镇卫生院岗位职责

由于存在着各个地区经济水平之间的差异,其乡镇卫生院的发展规模与发展水平也都不尽相同,基于此,落实对乡镇卫生院岗位职责的制定,必须要在各省、县级领导的指导下,依据卫生院功能服务内容及范围的实际,提出管理岗位的设置与职责要求[4]。在上级领导的宏观把控下,各乡镇卫生院开展对市场的实践考察,并搜集居民的需求评价,继而在上述内容分析、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岗位职责、具体的工作描述等方面内容。同时,各个乡镇卫生院还可以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在不断的发展中逐渐调整、扩大选择,尽量实现岗位职责的明确、更精细化,落实其可操作性强的最终目的。3.3乡镇卫生院功能的准确定位

就乡镇卫生院管理中的功能定位来说,关键在于两方面的内容:其一为自主权定位,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乡镇卫生人员的引进或者是辞退等权利都集中掌握在基层政府的手里,而乡镇卫生院的人事如同虚设,而由于政府对卫生工作缺乏认知,也就可能会造成卫生工作者缺乏就业指导,而实现乡镇卫生院的自主权定位也就是尽量削弱政府对卫生院业务的干涉;
其二为业务范围定位,做好卫生院工作的评价考核方向,明确卫生院基本职能与职责,做好卫生院的精准功能定位。

3.4强化政府财政补偿基本政策

在当前大部分的卫生政策中,都包含很多规定了对基层卫生投入的内容,但又大多属于指导性的规定,并不具备对其职责主体的明确以及强直性的实施保障,这也导致投入主体,也就是地方财政在受到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很难于实际中全面、深入落实。想要改善政府投入方向,促进其投入效益的极大提高,除了需要注重对硬件的改善,还需要对人才的待遇、技能培训、管理等各方面软件的投入。可建议在核算政府拨款的同时,保证下列经费的全额性,即卫生人员及管理工作者的基本工资待遇、公共卫生活动经费、人员培训费用等等。

卫生院业务院长范文第5篇

一、实施范围

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县政府批准成立的乡镇卫生院。

二、时间要求

推进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政策性强,各相关部门要把握政策和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实施,互相配合支持,在11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三、实施步骤

(一)科学设置岗位(年11月10日前完成)

1、岗位设置依据。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关于省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人字号)、《中共州市委办公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市办字号)和《关于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字号)等文件精神,各乡镇卫生院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内,科学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2、制定设岗方案。各乡镇卫生院在县人保局、县卫生局统一指导下,合理制定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具体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架构图,包括岗位设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数量结构和每个具体工作岗位名称等内容。其中:

管理岗位的设置:人员编制21名以上的卫生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2名;
人员编制20名以下(含20名)的卫生院设院长1名、副院长1名。院长、副院长原则上从专业技术人员中聘用,实行“一肩挑”的,不得占用管理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以医、药、护、技等卫生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并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设置非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占总岗位的比例不得低于90%;
公共卫生服务岗位设置应与其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相适应,原则上公共卫生服务岗位应占总岗位的20%-30%,中心卫生院和辖区服务人口5万人以上的可上浮5%-10%。中心卫生院卫生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结合比例约为6:35:59,一般卫生院约为5:35:60。中心卫生院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应为2:2:2,八、九、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约为10:15:10,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约为30:29。一般卫生院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约为1:2:2,八、九、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约为10:15:10,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0:30。辅系列原则上不设高级专业技术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原则上人员编制20名以下(含20名)的卫生院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3、核准设岗方案。卫生院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架构图由县卫生局审核、县人保局核准后,报上级人保部门备案。

4、编制岗位说明书。卫生院在县卫生局的指导下开展岗位分析,编制岗位说明书。岗位说明书包括工作说明和任职资格两大部分内容。工作说明包括该岗位工作的主要职责、主要内容、主要职权、在履行工作时与其他岗位发生的工作关系和工作条件等内容。任职资格包括任职者基本特征、工作经验要求、工作技能、任职前需要的培训以及可能的特殊要求等内容。岗位说明书报县卫生局审核同意后,作为所在单位岗位竞聘、人员招聘和考核奖罚的依据。

卫生院应当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实施方案。岗位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经单位院务会和职工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实施。

(二)清理在编不在岗人员(年11月10日前完成)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吃“空饷”问题开展督促检查的通知》(中编办发[]25号)文件精神,对各乡镇卫生院在编不在岗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清退。原则上要求在编不在岗的人员均回原单位工作,各单位必须书面通知在编不在岗人员于一个月内返岗上班,对需要调动的,及时办理调动手续;
对逾期不归者,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关系,按事业单位人员解聘或辞退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公开选聘卫生院院长(年11月15日前完成)

1、选聘方式。县卫生局会同县人保局等有关部门,依据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县范围内,采取全系统公开选聘(5名)和民主推荐(3名)的方式,选聘卫生院院长。对于表现优秀、业绩突出的现任院长,由县卫生局考察考核后聘任。卫生院副院长由院长提名,县卫生局考察考核后聘任。

2、选聘标准。中心卫生院院长原则上应具有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一般卫生院院长原则上应具有医药卫生类中专以上学历。副院长原则上应具有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院长、副院长原则上必须在卫生系统工作5年以上。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具体标准和要求由县卫生局确定。

3、聘任与聘期。卫生院院长和副院长由县卫生局聘任。县卫生局对卫生院院长和副院长实行聘期目标责任制管理,院长和副院长经县卫生局考察考核达到相应要求的,可以连续聘任;
考察考核不合格的由县卫生局予以调整。院长和副院长首次聘期为4年(试用期1年),以后每3年一聘,同一卫生院连续聘任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聘期。

(四)组织开展公开招聘工作

一是加强卫生院人员招录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县人保局等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卫生院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卫生院人员招录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卫生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是开展公开招聘工作(年11月中旬前完成)。根据《关于全省乡镇卫生院编外医护人员纳入编内管理考试的通知》(卫人字号)文件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在岗编外人员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择优招聘一批在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定年限、业务能力好、具备执业资格的编外医护人员。

三是建立卫生院人员招录机制。在县机构编制部门审定的乡镇卫生院总体编制范围内,招录乡镇卫生院的卫技人员。由县卫生局提出乡镇卫生院人员招聘计划,报卫生院人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招录乡镇卫生院的卫生技术服务人员。自年起,每年招录30-50名左右人员,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招聘乡镇卫生院现有编制外聘用的人员。

(五)实行全员聘用制度(年11月20日前完成)

在切实做好在编不在岗人员清退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并根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统一组织竞聘上岗。组织竞聘程序:

1、明确竞聘对象

卫生院符合竞争上岗的人员有三类,一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二是已毕业的定向培养计划内的医学毕业生、未满服务年限招聘的职业医师和“三支一扶”人员;
三是在编制岗位有空缺的情况下,已聘用在岗的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卫技人员。

2、确定竞聘人员

对于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首先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县卫生局会同县人保局、县编委办等部门,对各卫生院上报竞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确认。

3、组织竞聘上岗

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要求,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由各卫生院制定竞聘上岗具体方案,报县卫生局批准同意后,同意组织竞聘上岗。

对竞聘对象实行资格准入制度,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入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对具体执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如无相应空缺的岗位,可以高职低聘、转岗聘用。

4、签订聘用合同

竞聘上岗后,卫生院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合同管理。聘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待遇、聘期等内容,聘期为1年。

(六)妥善安置分流未聘人员(年11月30日前完成)

对卫生院定岗竞聘中未聘人员,经县卫生局同意,可采取以下分流安置办法。

1、正式职工分流安置办法

正式职工的认可以机构编制管理证和工作人员编制证为准。

(1)系统内调剂。未聘人员中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可由县卫生局视情在卫生系统内统筹调剂,参加竞聘上岗。

(2)允许非专业技术人员提前离岗。截止年12月31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或工作年限期满30年的分流人员,本人自愿、单位同意,可提前离岗,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办理退休手续。提前离岗期间,发给全额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工龄连续计算。国家统一调整工资时,调整档案工资,并作为正式退休时计发退休费的基数。

(3)三年过渡安置。3年过渡期间,如有空缺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分流人员可以参加竞聘上岗,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分流人员待遇,第一年按原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下同)的80%发给;
第二年,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给;
第三年,按县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三年后仍未竞聘上岗的,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人事档案挂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4)鼓励自谋职业。鼓励和支持未聘人员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创办或领办经济实体。对本人自愿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自谋职业的人员,按规定享受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并按事业单位人员解聘或辞退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5)支持学习深造。对40周岁以下(截至年12月31日)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分流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并通过国家考试参加大专以上正规学历教育的,除享受鼓励自谋职业的政策外,可一次性补助一定比例的学费,补助比例不低于70%。学习期满后,不再安排工作。对经学习提高后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如原单位有相应空缺岗位,可优先聘用;
如无空缺岗位,也可推荐到专业对口、有空缺岗位的其他乡镇卫生院聘用。

上述与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分流人员,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前的工作年限,按国家政策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
符合享受失业等保险待遇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6)未聘人员可优先转岗到实行后勤社会化管理的岗位。

2、非正式职工分流安置办法

非正式职工指无编制证,与卫生院签定聘用合同并报县卫生局备案,目前在卫生院工作的职工。

(1)给予经济补偿。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由单位支付1个月工资的补偿金,月工资为本人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所有工作收入)。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落实相关保险。按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符合享受失业等保险待遇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实行人事制度改革是推进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关系到医改深入进行和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责,积极创造条件,加强协调指导。县人保局要加强卫生院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管理与指导,全面建立人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
县卫生局要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与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绩效综合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医改任务同步推进,并建立督导机制,定期对卫生院改革情况进行督查指导,统筹推进改革任务的落实;
县财政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拨付相关资金,做好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县编办要统筹核定好卫生院的编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改革顺利实施。

(二)加强督查指导。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建立督查指导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按照本方案的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完成。11月20日前,将工作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县政府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整改;
对违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纪律规定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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